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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的记叙文高一作文大全精彩20篇

时间如流水,虽然缓缓的流淌但是日夜不停。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我的暑假计划作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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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的你高一写人作文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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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你,最近好吗!你在我心中是无与伦比的美丽,并不是我真的喜欢寂寞,只是找不到一个有共同语言的人而已。或许再也听不到你唱苏打绿的小情歌了。

当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的爱上那个人的一切,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即使在别人眼里你一无是处,但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棒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但是有一个肯为自己付出一切,甚至生命的人更应该珍惜。

或许下次相见时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还和从前一样,只是陌生人,最多的只是擦肩而过。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你我皆是过客,人生短短几十年,大千世界走一回。做一些不伟大而又不平凡的事情。其实,我们亦然是过客。缘起使我们相识,缘落使我们分离。相互给对方上了最有意义的一课,然后匆匆离去,花花世界,悲欢离合。既然不能在一起当初又何必互相珍惜?难道只是为了“因为曾经拥有过,所以啊后悔”?扪心自问,值吗?

该舍弃的双手牢牢握紧,毫不松懈。不该本该珍惜的却又轻易放弃,弃之于不顾。蓦然回首间才发现自己错了,错的那么彻底,那么直接。所以后来不断地告诉自己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才是幸福。珍惜所拥有的,不去奢求那些遥不可及的。当你寻找某一件东西时,或许它已经悄然离开了。

聚少离多,每个人都不愿分离,可是有些时候却不得不分开。某些事情自己是决定不了的,人生中所有的是并不是你想做就去做,不想做就放一边。根本没那么简单!有些事终究是要面对的。既然要面对我们为何不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看呢?活出自己的风格!

朋友,在以后的日子里没我的陪伴,勇敢向前‘不后退,不言弃!

大千世界,匆匆过客。一曲高山流水我只为卿弹奏,而今卿离去,何人听我再抚琴?曲终人散,相遇无期。人犹在,难聚首。

雾散,梦醒,我终于看见真实,那是千帆过尽的沉寂。

[相识的你高一写人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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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颜色的高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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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曾经是否擦肩而过,你如天边的一丝薄云,即使可遇而不可求,也带走了我心灵的关注。——题记

平凡的人,做着普通的事,虽不如那些大事颜色鲜艳,散发出万丈光芒,却能够温暖人心。

又是一个气馁的早晨,刚刚考完数学,去停车场的路上也一直在与同学讨论“这道题好难”“这道题写错了,考完才想起正解”……算是对数学死心了。

把车推出来时,我仍然在思考期中的题目,不是因为我好学只是有些意难平。大概是太专心了,以至于出来时碰倒了几辆车,我本想停下来将这些车子扶起,可过道太小,我又不能堵住后面人推车。所以只好先把车推出去再回来扶,有几个女孩还看了我几眼。我心想她们是不是以为我要“肇事逃逸”。然而就在我把车停好,准备返回时,其中一个女孩向我摆摆手,温和地说:“你走吧,我们已经帮你扶起来了。”我竟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她们已经去停车场里面了,我才说了一句“谢谢啊”。虽然我已经记不起她们的长相了,但在我心中,她们是可爱的,是粉色的。

我家小区对面开了一家早餐店,刚开到这没什么生意,我也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去那里吃,可附近又没有其它的早餐店了。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去了。一进门,老板娘立即起身,微笑着说:“想吃点什么?”随即列举了好几种小吃,我便要了一笼蒸饺配着蕃茄酱,我尝了几口,挺好吃的。以后吃早餐我去的都是这家,老板娘真诚的微笑和身上那件橘红色围裙在我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即使后来生意好,她也仍然记得我的口味。从来没在她的脸上见过难色。顾客有什么问题,她都可以心平气和她与之交谈,最后都是好的结局。有一次我还叫了一个同学一起在这儿吃,临走时她让老板娘给她拿一瓶冰水,老板娘却从桌下拿了一瓶矿泉水,细心叮嘱道:“早上就不要喝冰水了,对胃不好。”出了店门,同学还跟我说这位老板娘真贴心,我骄傲地点点头。在我心中,老板娘是朴实的,是橘红色的。

这些颜色是最普通的,这些人也是最平凡的,只是惊鸿一瞥,便深入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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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写人记叙文:天生我才必有用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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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话说来一点也不假。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肯听信这句话,难免会有自甘堕落,用无聊,厌烦人生来形容自己的人。这类人注定是不会有什么成就的。不过,说真的,我也称得上是他们的同伙。从懂事的头一天开始,我便厌烦人生,常有轻生的念头,年纪越大,认识也就越广,当然厌倦的程度也就加深。我不敢肯定,有一天,自己真的会从这个世界消失。

其实生活中也有不少与我成相反的例子。就拿邻家来说吧。隔壁的王大娘的女儿经过了自己的努力,就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而她听信的就是“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对我来说,极为无聊的名言。

记得正月初一,一妙龄少女到我家拜访。(不用想也知道她不是来找我的,她是我老姐的朋友。)老姐非常高兴,与她彻日畅谈,直到晚上那位漂亮姐姐才向我们道别。当时我并没有在场,(因为我一遇到陌生女人就怕,挺反感的,所以提早开溜了。)事后才听老姐提起她这位“惊为天人”的美人儿的事迹。

原来这位漂亮姐姐现在一所挺有名的大学就读,父母对她的期望很高,毕业后,她应该可以找到一份挺不错的工作,只是,她一心想履行自己的诺言----成为一名义工,造福社会。她不顾父母的反对,邻居的异样眼光,在年底休学时,与男友分手,就这样加入了义工行列,听到这,我顿时如触电一般,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天啊!我看这位姐姐是头壳坏了,连自己的生活都没着落了,还想去帮助别人。不过,她的这种勇气,也极为令人佩服,尽管这种行为在那些老顽固的眼中是一种叛逆行为,是一种令他们不敢相信的行为,但是这位姐姐还是做了。我敢打包票,在东石这种鸟不拉屎的鬼地方,绝对找不出第二人,找不出如此意志坚定,如此深信“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人。

“天生我才必有用。”我虽然不相信这句鬼话,但为它所带来的神力给折服。我相信它能让更多的人走向成功,也能是失败者最后的栖息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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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选择正确的方向高一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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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人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他和别人处于同一境遇时,别人都迷惑茫然,而他却能冷静下来,找准正确方向以获得成功。

那时候还不懂,就如同孩童时期一直执著的梦想,它似一只无形的手,黑暗中给给予我冲破黎明的勇气。一直都以为有了梦想就有了方向,一切都会变得简单又美好。

现在才明白,很多事情不是有了方向就一定会达到。如同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我想成为一位考古学家,我想成为一个自由自在,去做自己的事情的人,去挖掘那些曾经暗无天日的古物,去描绘曾经繁华一时的都城,去仰望那些洒脱豪迈千古诗人,去开启故事尘封的历史……

可惜我忽略了脚下的长河,我忽略了通向方向尽头的道路。实现梦想需要脚踏实地,一步步去实现的。而我,却只是抬眼向前望。望见了美好的方向,却忽略了脚下的路。好像梦里望见了洁白的梨花林,却忘了周身环绕着的长河。我们班主任常说:“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胖子却是一口一口吃出来的。”

如今幡然醒悟。

人生的方向,因人而异,各有不同。找准方向,是让我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立一个合理的目标,而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找准方向;我们才能在生命的征程中沿着轨迹稳步向前行;找准方向,我们才能用一生的力量,实现最大的梦想。

但我们明知道生命彼岸就在此处,却找不到任何一条可以泅渡的航线。

梦想,如果不从脚下开始,也许一生都无法触碰。

所以,当有一日找到了那条航线,让我们泅渡生命的长河时,那片白胜雪的梨花林,幽香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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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人作文600字高一大全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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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教室,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他——全校大名鼎鼎的牛浪居然分到了我们班。哎呀!这次活该我们班主任倒霉。提起他,没人不知,无人不晓。你就说他那形象,一身牛仔T恤暂且不说,裤子上尽是洞;嘴里不是吹着口哨,就是嚼着口香糖;肩上背着背包,把手插在衣兜里,成天在学校里逛来荡去。这样的人,我们早把他打入另类,对他敬而远之。

可就在那天,我却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一节自由活动课,我们班上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电影。突然我的同桌孙梅趴在桌上,有气无力地说:“王菲,你能不能陪我去一下寝室?”

看到她痛苦的样子,我便立即起身扶着她向外面走去。没想到,刚到教室门口,她就一团烂泥似的昏倒在地上。我急了,就大叫班长,我们的教室在四楼啊,耽误了病情怎么办?可一向优秀的班长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孙梅,又看看周围的同学,生怕遭到什么流言蜚语,神色慌张地说:“你们女生找几个人来抬就行了。”然后匆匆地走开了。这时,正在走廊上闲逛的牛浪一个箭步跨上来,甩下从不离身的肩包,不由分说一把抓起孙梅,“快帮帮我!”不容我们多想,跟着牛浪身后朝医务室奔去。走到中途,隔壁班上的几个女生在嘻嘻哈哈地笑。“牛浪背媳妇啰!”“大家快来看啰!看稀奇哟!”……可是,喘着粗气的牛浪理都懒得理他们,任凭豆大的汗珠一直往下流。几次我问他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他都不吭声,一直把孙梅送到了医务室。

“医生,你看他有没有事?”他来不及歇口气,焦急的问。医生还没开口,孙梅醒了,“怎么?……我好像好多了。”“那你们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去告诉班主任,免得他担心。”说完,他大步流星地向门外走去。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的心里莫名地涌起一阵阵感动,也许认识一个人,不能单看表面,重要的是看他的内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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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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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县城的新华书店内,有一家新开的咖啡馆。一个周末,我带着女儿去那里看书。

在我们对面,是一对母子,她的儿子跟我的女儿年龄相仿,十一二岁的光景。突然,他小声对他妈妈说:“妈妈,我想吃水果。”妈妈说:“那好,我这就去给你买。”过了一会儿,他妈妈端着一盘子水果回来了。儿子于是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没想到,他的两片嘴唇一动起来,吧唧、吧唧地,动静还不小呢,搅得我们无心看书。

显然,他妈妈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对儿子说:“慢点吃,声音小点。”接着,抬起头来,看着我女儿,说:“来,一块来吃,这里还有一个叉子。”我女儿有礼貌地拒绝了。又过了一会儿,他们竟然走了。当然,那烦人的吧唧声也被带走了。安静真好。

我不经意间,转身看了一下身后,竟然又看到了那一对母子,他们正坐在那里边吃边拉呱的样子——那里是喝咖啡的专区,离我们这里较远,一般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就在那一瞬间,有种感动从心底腾地一下升起来。那男孩的妈妈真有教养,对,教养。他们离开这里,就是不想让她儿子吧唧嘴的声音影响我们看书。说实话,他们当时要是不走的话,我们肯定走,要知道,在那种情形下,人的口水会不听你的指挥就流出来,然后再去一次次地咽口水,那就不用看书了,读书的心思全被口水给带走了。

她真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她用自己的一个小举动为我们诠释了教养的内涵:让人感觉到舒服就是一个人最好的教养。

所以,教养这回事,不是你一个人的事,而是你与别人和世界的事。因此,你自己说你有教养,那未必是真的,就像你自己不能把自己拽起来一样。而一个人到底有没有教养,取决于别人的感受——如果他们对他的行为、思想感到舒服进而认可、欣赏、钦佩他,那么他就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如果不是这样,即使他腰缠万贯,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说活也彬彬有礼,态度也貌似谦逊有礼,那他也不是一个有教养的人。

这就告诉我们:教养不是外物包装的结果,而是一个人内心的光芒——它照亮、温暖了旁边的人们和世界,至于它多么明亮、温暖,那得靠别人去感受,如果别人感觉舒服了,那就说明他的教养有亮度、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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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鸡汤作文高一700字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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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大海,喝过鲜美的蛤蛎汤;走过丛林,喝过香醇的菌子汤;走过边疆,喝过浓厚的羊肉汤。但在我心里,只有那一碗有老姜提鲜、起锅放盐的鸡汤能让我沉醉。

小时候,特别喜欢喝外公炖的鸡汤。在一个午后,我总喜欢站在一旁,看外公把洗净斩好的鸡一块块丢入锅中,再切几块老姜,放在里面。静等几个小时,当鸡汤的鲜香钻出厨房,熟门熟路地叩开爷孙俩的房门,鸡汤就可以出锅了。

落日的余晖被纱窗滤下,碎成一粒粒的。阳光抚平外公的眼角,钻入准备撒入锅中的、亮晶晶的盐巴,戳破鸡汤中咕噜噜的气泡,使鸡汤也有了阳光的味道。外公舀出一碗和阳光一个颜色的鸡汤和孙女一起享用,两个人的手上、嘴上都吃得全是油。相视一笑,便沉醉到鸡汤的鲜美之中。

后来,外公一天天变老,直到不得不住进医院。记得那还是一个午后,阳光透过医院的纱窗被筛成一粒粒的,无力地掉落在弥漫着消毒水味儿的地板上。那时的我不知道什么是生离死别,只是纳闷外公为什么不给我炖鸡汤了。我站在病房门口用挥挥手,笑笑,外公轻轻地向我挥挥手,笑笑,然后我便转过身,走出了医院。只是没想到那次的挥手,竞成了诀别。

葬礼上,我什么也没说,但我知道我再也喝不到曾经那一碗能让我沉醉其中的鸡汤了。我只是站在那,眼睛又干又痛。但我知道。那是一种无法接受的痛苦和恐惧。

再后来,我又喝过许多人做的鸡汤。外面饭店做的,爸爸炖的,妈妈熬的,但它们无论在配料上还是做法上与外公的那一碗鸡汤有多麽相似,但我再也没有喝到过一碗味道像那碗能让我沉醉其间的鸡汤。其实我心里很清楚,那碗鸡汤永远都不可能被复制了。

多少次在梦中,那股鲜香从记忆深处找到一条陌生的路,叩开我的梦境。沉醉于那股鲜香,我很想找回记忆中爷孙俩一起享受鸡汤的那一幕。但现实和梦境中总隔一层纱窗,让我看不清前方。

外公,你能再为我炖一次有老姜提鲜、起锅放盐的鸡汤吗?我想再和你一起,沉醉于那一碗鸡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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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写人抒情作文高一

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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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星火,看似微弱,却也可以燃烧草野一片;一颗种子,看似渺小,却也可以长成大树接天;一句感谢,看似简短,却也可以绵延无限情长。——题记

童年的沙滩上浮现出两个互相依偎的剪影,那是你我,正相伴走来,背后是一串长长的脚印。它们承载的是我们之间轻盈而欢快的回忆,却也可以是凝重而深切的,时间的洪流袭来,也不能将这足迹打湿、抹去。

那天看见妈妈半夜起来给妹妹换尿布,煮奶瓶时手忙脚乱的情景,我一时有些哽咽,当年我大概也是这么折腾你的吧。也许那时你也像妈妈一样,眼睛下挂着大大的眼袋,血丝布满了眼眶,胳膊总是酸痛着,有时候连扭起脖子来也是分外的吃力。不止如此,你还要照顾表姐和表弟,我简直无法想象,你到底承受了多少苦,多少累!本来,我应该呼你“外婆”,但我却执意叫你“奶奶”,我说这个称呼更加亲昵,叫起来就像舌尖含了糖果一样甜滋滋的。听了我的话,你的脸上也溢满了甜滋滋的微笑。那时,爸爸妈妈在外打工,总是好几个月才能回来一趟,每每只能待上一天,把抚养费塞到你手里后便匆匆离去。

终于,你熬到了他们把我接到深圳的那一天,熬过了整整六年。那个晚上,当我想到那熟悉的面孔将在生活中消失,而那些熟悉的物件又会勾起我的回忆,揭开我思念的伤疤时,我便抑制不住地哭了,害得你的眼中也闪烁着晶莹。于是,我用眼泪又把你带到了深圳。在深圳,你又熬过了整整六年。深圳的太阳特别毒,而你每天又要往返于菜市场,你的手臂就被晒成了焦黑色。记得以前我喜欢和你开玩笑似的拿你的手臂与小腿作对比,然后故作惊叹地说:“一个人身体两个部位的颜色与形状反差竟然能那么大!啧啧,这边是黑棒子,那边确实白肉丸!”这时你总是笑骂我:“那还不是为了你,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你债很重啊……”回想起来,我就感觉喉咙像卡了鱼刺一般,难受得我要拼命咳,咳得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眉毛拧在了一起,却仍然觉得无法解脱。

犹记得去年回老家时,你的那些老友们对我认真地说:“长大后,一定要好好孝顺你奶奶啊,为了去深圳照顾你,她的脊梁骨都要被那些不晓事理,又爱嚼舌根的街坊邻里们戳破了!他们说,你奶奶去外面带外孙,撇下家里的两个内孙,不合情理,是胳膊肘朝外拐。更难听的,还说那是因为深圳的条件好,她想去享福……”我听得紧咬牙根,恨恨地恼那些迂腐而保守的乡人,可一转念,眼中又只剩下无尽的内疚。奶奶啊,你为了我忍受了多少误解,多少侮辱啊,可是为什么那些事我以前却从未听说呢?那些舆论一定让你很苦,很累吧,可是我却那么自私,只想要把你留在身边。可是如今,我长大了,所以我对你说:“奶奶,这个寒假我一个人回去吧……”回去的客车上,放着一首陌生的歌,名字叫《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感恩节这天又想起了您,我在心底默默地告诉自己,我对您的报答就从离开你起,今后将一直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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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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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闲在家里,大部分时间靠睡觉来打发,兴致来了也会寥寥的做几题,日子挺轻松,但着实让人乏味。明天就开学了,匆匆一年也结束了。没容得与高一告别转眼就要踏上明天的征程。

十七岁,注定是一个彷徨的季节。站在新的起点前,我开始回首,回首哪些哭过笑过疯过闹过然后随时间一起静默于心的三百多个日日夜夜。

努力的拼凑逝去的画面,那时的日子简单而快乐,喜欢和好友一起去理发厅摆弄头发,怯怯的接受众人目光的考验;喜欢和同学三

五成群一道在校旁的拉面馆,快乐的谈天;喜欢和室友一起睡到预备铃响,慵懒的爬起来…。然后看时间像水一般流淌过手心,从指间一滴一滴的流淌干净。

后来啊,到了分科,离别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般壮烈,仅仅矜持了几天还是忍不住想念丫头。新的班级不是很严,便窃喜有安稳的日子了。然而却糊里糊涂的当上了体育委员,本来嘛就不愿运动的,虽然对体育不排斥也说上喜欢,于是近乎煎熬的当了一个月。

在广播操比赛中和同学们一起努力获得名次后,也算功成身退的辞掉了职务。总想无事一身轻的,结果还是没能如愿,混混沌沌的从副班长做到班长,尝到了辛酸,也很快乐。本来就不是个老实学生,所以后来没少给自己找麻烦。不久前我和朋友去了一趟寺庙,和尚说我心太乱,总是想的很多。唉!若是能看破红尘也就功德无量了。

总之逝去的青葱岁月让我欢喜让我忧,过去了咱也不屑了。在意的只是该以怎样的姿态与高一告别,与你高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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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姐姐_高一写人作文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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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里屋,彩色的风铃随着风儿轻轻晃动,发出悦耳的声音。在这晴朗的天气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一个可爱单纯的女孩。

我的童年拥有姐姐的一颦一笑,她小的时候是黑黑的,我也是,或许是因为乡里太阳太过毒辣,因为贪玩便什么也顾不上。但姐姐有一双发亮的眼睛,即使黝黑的皮肤,也挡不住她眼里迸射的光芒。她笑的时候,小小的酒窝里盛着满满的阳光,于是我的心也是温暖的。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天使,纯洁而透明。是不容任何东西玷污的。

我曾经单纯的认为,拥有姐姐的人应该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他会容忍她偶尔的小脾气,他会把她小心的呵护着,不会破坏她的天真与透明。姐姐终于结婚了,可我却时常看到姐姐哭,明亮的眼睛失却了平日的光彩,我知道他伤了姐姐的心,不止一次。我不喜欢他,打心眼里的不喜欢,他对姐姐到底付出了多少,我曾经那么在意姐姐的一颦一笑,可是他却随随便便就伤了姐姐的心。他没有发现姐姐的好,他没有将她小心呵护,他说出的话语,时常带着刺,刺痛了姐姐的心,也刺痛了我的心,他的眼里是自己胜过姐姐吧。

我将姐姐小心呵护,我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她也会忠心于一只便宜的锅子,她也会有一个自己孩子,或许不止一个,我甚至有些伤心,没来由的。姐姐,你或许不知道,我多想你不结婚,不会和他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有一个更爱你的男人,更疼惜你的人,即使你找不到,也不会怎样,我会守在姐姐的身边的,不会再让姐姐轻易流泪,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时光已经匆匆流过,这一切都已不再改变,我只愿姐姐,能够每天开心快乐,我只愿他能够懂你的好,爱护你,疼惜你,姐姐,只愿未来的岁月里,你能继续拥有天真纯洁与透明,在淤泥中开出最洁白的花朵。

像天使一样。

[我的姐姐_高一写人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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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与面子有关的高一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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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荣如大海之上最放肆的那一席巨浪,拍散我们最后的一抹希望;虚荣如一望无垠的茫茫沙漠中最毒烈的那一抹阳光,干涸我们水壶之中的最后一滴生命之源;虚荣如蔚蓝天空中那阴暗的雾霾,挡住阳光挡住了希望。

是的,虚荣之心会让人们失去很多。人们啊,勿因虚荣失本真。

洗尽千年之前的种.种铅华,“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李太白为我们演绎出了摒弃虚荣、跳脱于樊笼之外,且放白鹿青崖间,去执著的拥抱那一份本真的种.种勇敢与淡然。

活在皇城根里,天子脚下的李太白,有着上青天揽九洲之明月的社稷壮志,让贵妃研墨,令力士脱靴,做一名盛唐之时的御用文人,对平民布衣来说,已是一件风光大耀的美事。

但是,这一切的虚荣在青莲居士的眼中,也只是过眼的浮云、,精神的枷锁,因为他深知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让他失去本真,失去精神家园中最纯真的一抹魂。

因而,他无惧,无惧于虚荣遮望眼,无惧于在寒夜青灯之下,酌一杯美酒,便对影成三人的孤独,无惧于蜀道之上,登青天之难,去独寻一份本真,抛开那虚荣的侵扰与枷锁。

最终,李太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抛开了种.种的虚荣,去寻找自己想要的那一份壮志与本真。

时光荏苒,芳华落尽,转眼于今这灯红酒绿,令人不知所云的社会,更多人却开始了本末倒置,去一味的追求那真空的虚荣,丧失了自己的本性道德。

一个本应纯真无邪的花季少女,为了追求虚荣攀比的“档次”,便将自己身体中的肾卖出,获得那一点蝇头小利,而当虚荣过后,她不仅要承担的是身体上那令人挣扎的痛苦,更多的是年长之后,精神的一番彻悟之后,所留下的巨大伤疤与疼痛。

“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苏子对虚荣的`淡然,令我敬仰。

秋叶纷飞,独自漫步于林中,拣一片于风中飘落的枫叶,凝视许久,终明虚荣飘落之理。

风还在漫吹,我却拉紧衣角,撇开虚荣,去独自追求一份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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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写大爱无言的高一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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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瑟,落叶归根,我拾起一片随风飘落的黄叶,细数它那虽已枯黄却依然清晰的叶脉,细数我那虽已久远却依然铭记的感动……

记得那是一个寒冬,南方竟然也下起了少见的雪珠。妈妈像担心气温一样担心我和爸爸的关系。因为我和爸爸罕有语言的交流,妈妈担心久而久之父女之间会产生“代沟”,总是暗地里要我多和父亲聊聊天,我却总是阳奉阴违。

在我看来,我和父亲就像生活在两个端点,一个在北极,一个在南极。可我却忘了,即使是距离再远的两个点,也可以用一条线来连通。

依稀是冬夜,雪花如蝶般漫天飞舞,大地披上了一层冰纱,在皎洁的月光和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绚丽夺目,可伴着这美丽而来的却是丝丝透骨的寒意。

夜深了,我蜷曲着身子缩在被窝里,不知不觉睡着了。朦胧中,似乎有一个宽大的背影,在我床前晃动。我使劲睁开疲倦的双眼,是父亲!他来干什么呢?

父亲正专注地对着合十的双手呵气,然后飞快地两手互搓着,居然没有发现黑暗中有一双眼睛正默默注视着他。“爸爸他很冷吗?为什么不去睡觉?”我心想。出乎意料,父亲竟然把暖好的手伸进被子里,紧紧握住我冰冷的双脚!

我惊呆了,父亲竟然用他的双手温暖我的双脚!我感到了他给我的这份温暖,仿佛是一缕灿烂的春光,足以让大地冰雪消融。父亲手的温度很快就降下来了,他便抽出了双手,继续对手呵气、互搓,然后将手中的温暖传递给我——可是我却分明看到父亲微胖的身躯在颤抖!这一份浓缩的父爱,让我在三九严寒中依旧温暖……

是的,我和父亲一个在北极,一个在南极,但是不管距离有多远,父亲深沉的爱都会将我们永远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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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一强大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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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题记

我的小学生涯真的很普通,在班上只是一个组长。我没有管理能力,也不敢竞选班干部,更不用说学校干部,就是一个小小的组长,默默无闻。学了六年,混了六年,沉默了六年。

记得有一句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不想来过、平庸过、后悔过。

我不甘平庸,我相信,我也很强大!

进入初一,我因一分之差,实验班落选,我成了1705班一员。开学初,班上竞选班干部,我鼓起勇气竞选了学习委员,眼看竞选快要结束了,还是没有同学敢上台竞选班长,我心里明白,这是一个机会,班长有更大的锻炼空间,我一定要当班长!于是,我再次站上了讲台。那一次,我让五十四个同学,让我们的班主任龚老师,在众多同学中认识了我,我成功了,成为了1705班班长,成为了班长的我勇气倍增,但成长无止境!

今年的学生会竞选,我报名了,当我来到竞选地点——会议室,我发现竞选是要做演讲的,但是我没有准备,参加者有初一热情的学弟学妹们,有九年级踌躇满志的学长们,也有同年级实验班的精英们,他们拿着演讲稿,有备而来。我的内心告诉我,竞争者这么很多,如果不先发言,压力会更大;先发言,老师们才会对我留下深刻印象。

坐下来,是怯弱是平庸;一错过,成悔恨成遗憾!

怕什么,顶多是失败。失败不是真的失败,放弃才是真的失败。今天过不去,明年我还来。让嘲笑你的人去笑吧,让你们见识什么是强大!

我静下心打好腹稿,下定了决心,放手一搏,挑战自我!

我成功了,我跨进了学生会,忙碌的生活使我的日子充实而多彩。现在的我,正在向成为一名共青团员不断努力。你问我有没有彷徨?当然有,但我更有绝对的自信去面对一个暂未可知的未来。因为我深知:

原来,我也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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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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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多么朴素平凡的眼睛!但是,它在我心中占据了非常高的位置。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一个“书的故事”荡漾在我的脑海里,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我拿着用书皮包着的书,我就忍不住想起我心中的过去。我的小房间里有一个小书架,但是里面塞了几百本书。

我喜欢读书是有原因的。我小时候很爱让爸爸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爸爸很多话都能靠嘴唇说出来,所以我心里很崇拜爸爸。长大后,我无法改变睡前听故事的习惯。我父亲找到一大叠他以前买过的书,一个一个地告诉我。当时觉得书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

后来我想到了自己看书。但是家里的书大部分都是文言文的,看起来很费劲,也很难懂,所以就想着给自己买书。一开始不知道什么书好,就把书都买了,浪费了很多钱。但是我的父亲是一个非常珍惜书籍的人,他从来没有丢失过他买的书,所以他的家人仍然使用1983年出版的字典,它和以前一样新。

父亲见我这么浪费书,买的时候也不看,就带我去最近的图书馆拿借书证,让我去那里找书。

我从图书馆借了不少于两年的书,才找到真正吸引我的东西。我差点在图书馆看书,所以我不能再呆了。我搬到书店,开心地买书。

父亲最爱看鲁迅的书,我也爱看鲁迅的言传身教。其实一开始我并不爱看,只是一味的崇拜。小时候根本看不懂鲁迅的文章,但觉得父亲说的做的永远是对的。上了初中以后,偶然看了几篇鲁迅的文章,却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妈妈总说是遗传,我以为是命中注定。鲁迅的文字,没有华丽的装饰和夸张的比喻,是字里行间最真实的生活。这也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最简单的故事。

曾经袁枚提出“书不借不行”,但我觉得应该是“书不买不行”。在我看来,书是精神的,是有归属感的。我一直觉得一本书,有了主人就不能属于自己了,所以我看借来的书总会有些不好的感觉。这是我的阅读怪癖。好书一定是自己拥有的。

我父亲总是说我对书的想法很不一样,也许正因为如此,书不仅是我获取知识的工具,也是给我快乐的特殊朋友。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甚至梦到过,但也许这是一个艰难的愿望。但是,我并不觉得绝望,因为在每一个春夏秋冬,它都是一本书,它陶冶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和生活,所以我无比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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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人作文段落200字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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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她长着圆溜溜的苹果脸、一双扑闪扑闪会发光的眼睛,好像会说话,头上扎了一根独角辫看上去很精神,我的妈妈个子矮矮的,像个小不点,你可别小看她,她的一双手可灵巧了。

一天,我和妈妈约定来一次做机器人比赛。妈妈拿来了做机器人的材料:一些大小不一,又脏又旧的罐子。这些破破烂烂的东西真的可以做成机器人吗?在我半信半疑时比赛开始了,我看着眼前的这堆破罐子,前思后想、抓破头皮,都想不出怎么做,正在我冥思苦想的时候,妈妈卷起袖子,不慌不忙地开始忙活起来,只见老妈把3个罐子紧紧地捆在一起,然后用5个罐子做成机器人的身体,接着再把4个罐子竖着捆了起来做成手,最后把剩下的罐子做成脚。不一会功夫,一个站立姿势的机器人就出现在我眼前了,我目瞪口呆了,看着我面前散乱的罐子,我是输得心服口服!

这就是我小不点的妈妈,我可喜欢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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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母亲高一作文600字记叙文精选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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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个拐脚子,我常常为此感到自卑,在众人面前总是抬不起头。 每当同学们议论起妈妈时,我就默不作声悄悄地离开。

一天,我吃过早饭来学校,刚走到教室门口,教室里传来同学的说话声:“你们知道吗?张权鸿的妈妈是个拐脚子。”“真的?张权鸿既聪明又漂亮,我当她的妈妈一定是个四肢健全的人呢。原来……”听了这些,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从此,不论上街或到亲戚家做客,我总要和妈妈拉开一定的距离,生怕别人知道她是我的妈妈。

有一次,我淋雨感冒了,身子骨像散了架似的,怕妈妈责怪我没敢告诉她。可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她二话不说帮我穿了棉衣就背着去医院。当时妈妈感冒未愈,身体较弱,汗水顺着她的脸往下淌……就这样,妈妈背着我一瘸一拐,艰难地走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及时治疗,我的病很快好了。妈妈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望着妈妈疲惫的面庞,不知是感动,还是愧疚,“哇”的一声,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放声大哭……

从记事起,我不但没帮妈妈干过一次家务活,还因她是个拐脚子而嫌弃她。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可是……

妈妈虽然是残疾人,但跟许多人的妈妈一样,她也有一颗庝儿之心呀!妈妈,原谅女儿吧!原谅您这个不孝的女儿吧!

打那以后,我再也不为有这样的妈妈而自卑,每逢和妈妈一起遇到老师和同学,我会自豪地介绍说:“这是我的妈妈。”妈妈的生日就要到了,我暗暗订了一个计划:节省自己的零花钱,给妈妈买一件礼物,以弥补我多年的过错,重拾丢失的孝心,常怀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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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写人记叙文:妈妈,请不要这样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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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紧张的时刻,老师发下了试卷,我一看,顿时眉开眼笑,因为我得了100分,同学们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 放学的路上,我的心里想吃了甜甜的蜜一样,心里甜甜的,像一只快活的小鸟在蓝天上飞翔。心想:回家后,妈妈还不知怎么夸我了。想着,想着,一会儿就到家了。我一回来,像一只刚生下的小鸟,需要母亲的照顾。非常骄傲地把试卷拿给妈妈。妈妈一看,竟然呆了,对我说:“我的好孩子,真是妈妈的心肝,你要什么给你买。” “荧光笔!” “给你买。” “胶布?” “给你买个花的。”

“吃火腿肠!” “给你买” …… 我一连叫了好几样,现在都记不清了。那时,我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又一次考试了,我觉得自己可以得100分。试卷发下来,是97分,只差3分,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感到骄傲。心想:妈妈会怎么看呢? 回了家,妈妈看到后,这回却没有说我的好孩子,真是妈妈的心肝,而是非常严肃的地说:“只有97分,跟上次100分比退步了,怎么回事?” 妈妈,请不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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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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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里你揪着马尾,当时的我们并熟络。各自徘徊在彼此的样报朋友之间。小小的开场,成就以后的我们一起度过的分分秒秒全部都是爱的记号。

每天为了不同的小事争吵,还记得可笑的庆祝:“三天没有争吵,一起去吃牛排。”

到后来的我们一步步进入了佳境,少了争吵,多了默契,少了隔阂,多了亲切,我们在课堂上谈天说地谈梦想,谈各自的小家庭,可是我们却很笨,忘记被老师盯上,我那时一种大义凛然的表情冲去办公室。班主任仰天长叹替我们惋惜。你还记得她的表情吗,是有多纠结呢?哈哈,太多美好的回忆存在在我大脑的芯片里,那些片段都是爱的记号。

美好的时光总是太短暂,分开的我们不在一起,要去面对不同的环境,担心时间的冲突造就我们的隔膜,担心样报学校的一切事物,不习惯身边少了你的存在。吃饭的时候要跟准聊得不亦乐乎。去厕所的时候要死皮赖脸的叫谁一起去。下课的时候要商量放学去哪里玩。我们会不会就这样散成了沙,你的不习惯总是比我隐藏的好。

我习惯了在你为我劳苦奔波后总是一句嘿嘿,不用谢,其实貌似没心没肺的我很是感谢。

我习惯了大事小事都去烦你,而且理直气壮。其实不是身边没人可以烦了,而是对你习惯了。

我习惯了一边抱怨着电话费一边给你打电话,其实我在乎的不是钱,而是你对我没有思念。

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才天天干些似乎损人不利己的事,其实我只是在你面前损你,谁在背后说你坏话,我绝对跟他点。

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会说祝你一生平安便永远消失不见也不会说祝你幸福便似乎真的给你幸福一样的满足感。我只会威胁你天天快乐,时时开心,而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虽然我们不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你还是清楚我顺不顺利,心不心烦。你是我阴霾的终点,快乐的起点,烦恼的间断点心静的跳跃点点劲或线最终成了我的平面,温和而温暖。

所以你批评我粗心大意时,突然觉得你老了十几岁,但你还是清楚我顺不顺利,心不心烦。

我很想很想你,无论在哪里,我依旧是你牵心的朋友。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受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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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写人记叙文:沉重的恩情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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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很静,鹅毛大雪从天上飘落下来,阵阵冷风吹向人们,让人感到像是千万把刀宰割着一样疼。古时候的冬天特别的冷。在一个村庄里的一间房子里,一盏油灯正发着微光,看起来让人感到是那么的温暖、亲切。

房子里的陈设极其简单。一张旧的发黄的毯子,一张不大的四方桌,一张“身”上贴满补丁的旧棉被和一盏油灯。

房子里一位老母亲正在专心地为自己儿子的衣服缝线。儿子就在另一旁认真的读着书。依我看,儿子明天就要出远门,赴京赶考了。就因这个,慈祥的老母亲惧怕孩子出远门在家外没人照顾,所以把儿子的每一件衣服缝的又密又结实,使之不易破损,哪怕熬夜。只见老人家借着微弱的灯光,眯着眼,把细小的针线穿过细小的洞口,然后用颤抖的手捏着针,在厚厚的衣服上,不断的穿梭。这每一针,每一线,凝聚着多少母爱呀!在母亲布满皱纹的脸上,可以让人清楚的知道,这一辈子,母亲为儿子操劳了多少。

多么沉重恩情,多么伟大的母爱。母亲就像阳光,儿子就像小草,阳光给予了小草生命,正像小草难以报答春天的阳光一样,儿子的爱心怎能报答的了母亲那沉重的恩情呢?

每每想起着无私的母爱、沉重的恩情,我就会不禁吟起:“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夜更静了,油灯至今还闪烁着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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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一优雅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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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在给爱人的信中写到,“见了他,她变得很低,低到尘埃里;可她心中又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显然是在表述爱意,引用在此,却是为了谈优雅,优雅就如一朵从尘埃里开出的花。

丰子恺在秋《秋》里写,他曾极爱春的妍丽妩媚,人到中年,却越来越爱秋的冷肃,春固然是讨人喜的,“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春有杏花雨杨柳风,使人想到软糯的吴语,甜出丝來的苏帮菜。站在春风里,你体会的是万物的生机勃勃,是绚烂繁复的美。但到秋天,枝枯叶落,遍地荒草,一派凄切萧索,这似乎是不讨喜的。然而,正是秋的凄切胜过了春

秋天,万物纷纷衰落。站在高岗上,站在寒风里,站在结霜的草叶中,站在朗静的天空下,你会忽然发现自己的渺小。渺小到不查生死,不识轮回,不见枯荣,不辨心衰,秋天使人想到死,想到生之外的深远宇宙。一个人,懂得了生是不够的;唯有死亡的冷雨打醒过的人,才懂得何为优雅。从秋天的尘埃里看到死,看到极处的万物轮回,生死同一,才能不惧失去,优雅而生。

梅总是使人感到冷清。古人欣赏梅的疏,瘦,枯,喜他琼琼独立,风流婀娜,林逋一生爱梅,一句“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传颂百世人。人常说梅是“东风第一枝”我却认为梅恰恰是最后一个绽放的花。他看过春的艳丽,夏的烈,在秋的岑参中酝酿,然后在冬的冷风中开放。梅的姿态是优雅的,因为他看过春夏枯荣,知道这繁华种.种终不过是过眼云烟。他从万物的灰烬中长出来,在天地浩远中零丁站立,傲雪凌霜,不卑不亢。他不争艳不争美,只潜心感受天地的远大浩渺,低到尘埃里,再从容的绽放。

民国的女子身上常有一种优雅的气度。她们只站着,不言语,那种岁月浸酿的优雅就刻了骨似的飘逸出来。像杨绛晚年,白衣布发,倚在墙上,笑眯眯的,十分优雅。她经历过了晚年丧女之痛,痛失爱侣之苦。但他不曾被打败,依然从容优雅地活着,像个魏晋名士,风流潇洒。因为他从战火和苦难中走过,心中怀有中外文化的润泽,这使她既懂疾苦又不至丧失希望,甚至学会了从极深的黑暗里找出光来,使她不受世俗名利的诱惑,得以用一种渺小的姿态,感受天地,又如被称作“最后的大家闺秀”的张家四姐妹,小妹张兆和流离半生,一手抚媚清新的小楷是处变不惊的从容。人脱离了名利的束缚,抛弃了华丽的冠冕,俯首尘埃里,才知草木荣衰,物我为一;才有不嗔不怒

淡定从容的姿态,才称得上是优雅

优雅并非绅士手里的文明杖,而是永不低下的头颅。是一种勇于脱下王冠,在尘埃里感受天地的远大气度。是风侵雨打之后,依旧能开出花来的风骨。是看尽繁华荣衰,人生苦短,万物渺小之后,仍能笑对生活的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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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一写人作文素材大全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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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那片绿荫,在风中飘摇,在雨后挺立,不知经过了多少年,大家只知道,太阳烘烤着大地时,是那片绿荫给人清凉;当倾盆大雨从天而降时,是那片绿荫为人们遮风挡雨。那片绿荫总是默默地挺立,默默地奉献。

然而,许多人不知道,在那片绿荫后,有着一个高尚的灵魂,有着一种默默耕耘的精神。创造那片绿荫的是一位默默无闻的小学教师,有一年,贫困的小山村来了一位年轻的女教师,她不是不优秀,也不是家境不好才来这儿的,她是自愿的。她的到来,让孩子们看到了希望。村中的小路是泥水混合、坑坑洼洼的山路。学校是两间风雨摇拽的土坯房,从来没有谁乐意到这里来,她却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把学生当作了自己的孩子。风雨中,她接送孩子;教室里,她耐心教导学生;操场上,她与学生共欢乐。谁也看不出她只是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刚毕业的大学生。她常常为了孩子们的成长而费心,为他们的学习而操劳。无数个晚上,她在灯下写教案、批改批业,向希望工程诉说情况。她要让所有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她要改变这里的面貌,让山村富起来。

在校园的东侧,她亲自带领孩子们栽下一棵棵树苗,她说她看着这些小树茁壮成长,就像看到这些孩子们一样。然而,树还没有长大,她却因为操劳过度患了重病。但她不顾学生劝说,仍带病上课,最后,她终于倒下了。孩子们和村中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他们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老师就这样匆匆地走了,那片贫瘠的黄土下,安葬着她高尚的灵魂,她就这样把青春献给了事业,把生命献给了大地。

现在,这里已建起了规范的小学,那些树苗已经长大,而且越来越茂盛,形成了一片绿荫。然而种树人却永远地长眠地下了。

此时此刻,我向窗外望去,那片绿荫是那样的青翠,那样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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