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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生活感悟【精选20篇】

捧起书本,就是捧着一个伟大的思想;翻开书页,就是翻动一个精神的。开卷有益,益己,益人,益民族;掩卷沉思,思家,思国,思天下。朋友,让我们一起诵读经典吧!它是智慧的源泉,它是心灵的家园。那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读书笔记生活感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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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读书感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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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十一假期,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古代人是怎样计时的?”。古时候,聪明的人类发明了多种利用测量影子来计时的方法,这就是各种各样的“日晷”。就是把一根木棍直立在地面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再摆放些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中什么位置,直立的木棍都会在石头上留下影子,看了影子的位置,就知道当时的时间了。可是,这种方法在夜晚和阴雨天气就不管用了。所以后来人们又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滴漏”的方法。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带摆的时钟。到今天,这种钟颇受人们的欢迎。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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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立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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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好几本书,有《海底两万里》、《笑猫日记之云朵上的学校》、《父与子》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父与子》,它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是一位闻名世界的漫画巨匠。

这本书以漫画的方式给我们介绍了一位父亲和儿子的故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叫《天降烤鸭》。故事讲的是有一天,父子俩顶着大风去买烤鸭,回家的时候烤鸭被大风刮跑了。这只烤鸭落到了一户穷人家里,这户人家每天只能吃炒豆维持生活。当烤鸭从他们家烟囱里掉下来的时候,他们一家高兴极了!父子俩看到这家人高兴的样子,比自己吃了烤鸭还要开心,他们和这家人一起品尝烤鸭的美味。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帮助别人,能使自己快乐、幸福,我也要像这对父子一样,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好玩的故事,有的令人啼笑皆非,有的却发人深省,有兴趣的同学也来读读这本书吧,相信你也会从中收获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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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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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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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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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后,我被笑猫那对虎皮猫深深的爱感动了!

这本《蓝色的兔耳朵草》讲的是: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老老鼠告诉笑猫,生长在蓝山上的兔儿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轻易地置笑猫于死地,但是为了它心爱的虎皮猫,这一路,笑猫走的义无反顾。可是,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地会到了马小跳的家,绿毛龟却告诉笑猫,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笑猫的信念和坚信不疑的决心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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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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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后,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

,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但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画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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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南旧事读后感及生活感悟5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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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主人公小时候在北京城南发生的一些事,她非常怀念那儿的景、人。所以就写了《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讲了“我看见骆驼队并学骆驼咀嚼的傻事,在惠安馆认识了秀珍,但人们都叫她疯子,所以英子非常同情她,成为她的第一个朋友。还在油盐店认识了命苦的妞儿,在与妞儿相处的几天里她得知了妞儿就是秀珍的女儿。在去找妞儿爸爸时惨遭火车碾压。英子昏迷了几天后,全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自此“我”又结识了光头大叔他为了帮弟弟送到海外读书,干起了偷盗,最后被捕。还讲了德先叔因避风头在“我”家住下,兰姨娘被施伯伯赶出,也住进“我”家,“我”为妈妈和全家有意撮合他们,他们也一起离开。宋妈因为小栓子的死和妹妹送人而难受,后来跟着丈夫离开了。转眼我就到了六年级,父亲也病了。

童年过去啦,“我”也长大啦,但心灵的童年却永远的保存了下来。文章的最后以“父亲的花儿落啦,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啦。”以怀念爸爸和消失的童年,读起来非常感动。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最大的感受是向往英子的童年。《城南旧事》通过英子的眼睛描绘了当时北京形形色色和许许多多的人和事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映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让我对当时的北京有了初步的了解。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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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生活中感悟成长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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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画卷上,我避免不了污点的挥洒。 On the scroll of life, I cant avoid the stains.

在点点滴滴中,我明白了什么叫生活。曾经以为,只要活着,便可以生活。但那样平淡如水的日子,却让我感到自己是那么的空虚。生活就像一个沟渠,只有不断往里面输送水,它才能成为一片浩瀚的海洋。若让它终年在阳光下暴晒着,你甚至会碰都不想碰。

平凡中,我渐渐感到不知足。我不是一个甘愿默默无闻的孩子,我知道,我不大方,但是不能判定那叫自私。渐渐长大了,我发现自己的梦想变得越来越清晰。我不仅仅再满足于欣赏,我想要出众。我想要一个辉煌的人生,我想要当一切归根落叶的时候,我会自豪的说,我,这一生,已足够。

梦想就是这样耀眼到让人贪婪地索取它全部的美丽,于是在生活中,我们真的没有理由去挥霍。在每一分每一秒的流逝中,我渐渐地明白了,很多,很多。

是呢,暑假到了啊。没有新课本,没有新课程。我便没有了新目标。每天如流水一般的生活,真的够了,受够了。我希望,这一次深刻的检讨,会让我焕然一新。

但愿吧。那个总爱逆风而行的女孩,我想要你容光焕发。这次的考试很成功呢,也让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曾经我天真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耍一些小聪明上天就会眷顾你,但是所有的所有依然在原点徘徊。我真的很感谢我及时放弃了那样的生活,因为有舍,才有得。

说了半天,我似乎没有谈到生活。但是我相信,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都是在谈生活。因为只要是我在我的生命中做的事情,就是生活。但愿,我没有说错。但愿,未来我不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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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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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事,遇到了很多坏人和好人,吃尽了苦头。

三毛是个善良孩子,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从口袋里掏一块烧饼,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留下的一半块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

三毛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孩子。当他看一全大男孩欺负一个小个子男孩时,三毛很费力地把他们拉开,并狠狠地教训了那个高个子男孩。

三毛是个拾金不昧的孩子。他虽然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我们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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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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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夕拾》,书中共有十篇文章,如《狗猫鼠》,《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

比如说《父亲的病》,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再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透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还有《无常》,透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比较,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些散文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文化习俗,是值得大家品读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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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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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读过《木偶奇遇记》的故事吧,但我们对其中的道理认识也应该不同吧,现在我们一起来交流,分享一下吧!

《木偶奇遇记》的主要讲,老木匠杰佩托因为爱心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了木偶,取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匹诺曹,并把木偶当成自己的儿子。匹诺曹和许多男孩一样,调皮、捣蛋,给他的亲人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父亲因他差点送了他的命……他自己也遭到了很多的惩罚……经过种.种遭遇,匹诺曹终于认识自己的错,痛改前非,并努力学习、辛勤劳动,最后救出了父亲,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和匹诺曹相比,我觉得自己就是现实版的匹诺曹:把手机充电器插进弟弟屁股里给他充电;把妈妈的手机放到鱼缸里,想让小鱼给我打电话;把家里雪白的墙壁上画画……好不容易长大了,又迷恋上了网络,每次看到妈妈生气的样子,我很是得意……

看了《木偶奇遇记》,我也认识到自己的缺点,要学习他的有错就改优点,做一个诚实、善良、坚强、上进的好孩子,相信我,到时候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全新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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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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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年级时,老师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我爱不释手。

我有时爱发脾气,虽然平时不爱生气,但不代表我不会生气,性情十分暴躁,想快一点写好,但又快不了。下载,我想到了《弟子规》里的“事虽小,勿擅为”。脑中就幻想除了我当时发脾气时的情景,如果我当时冷静一点,就不会为这些小事情来生气了。

在我周围的一些同伴,经常会做出一些不文明的举动,或是出口粗话,这是坏的一面,好的一面是可以让我不孤单,我又想到了《弟子规》中这样的一句话“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希。”意思是:我们都是人,但是素质不同,经常大人,骂人的很多,但是懂得谦让的人却很少。

读《弟子规》时,我最忘记不了的就是“父母乎,应勿缓,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求时要赶快做,父母命令时不能懒。我还记牢一句“亲有疾,药先尝,昼夜待,不离床。”意思是:父母有疾病了,应该赶紧给他们吃药,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要不停地服侍,不离开他们半步。

还有很多如“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等等,词和句我都牢牢记在心里,从而每时每刻告诫和提醒自己,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要听从他们的话。

在世界上,父母吧我们养大,那么疼爱我们,我们一定要孝敬他们,听从他们,服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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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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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在假期中我看了好多遍,看了一遍又一遍,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爸爸与儿子在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来展示出父亲与孩子之间的情景,真是让我们看了又看,有是候好羡慕书中的父子。

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

看着书中的每个故事,有时候我看着看着就笑起来,真是太好玩了,看着书中的爸爸对儿子那么好,我多想我的爸爸也能像书中的爸爸一样幽默,不生气,不那么严厉就好了。

我也十分爱我的爸爸,我会和爸爸一起再阅读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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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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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每天早上都会有一只虎皮蹲在塔顶上发呆,这惹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他们上不去的地方,绝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于是这群“资格猫”开始开会咒骂虎皮猫:被太阳晒死,风吹死,雨淋死!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这让公园的老鼠们可乐坏了,因为他们可以不受这些“资格猫”的捕捉了,终于能在公园里兴风作浪了。

马小跳妹妹杜真子家有一只笑猫,还记得他吗?他是一只会笑的猫,他很同情虎皮猫,当然那群“资格猫”也很气愤笑猫有会笑的本领。

“资格猫”还想尽了办法攻击虎皮猫,但如何都制服不了他,可是虎皮猫防不胜防,还是中了那群“资格猫”的暗箭,多亏老老鼠告诉了笑猫,笑猫不顾个人安危背上虎皮猫以他最快的速度奔向宠物医院,虎皮猫得救了……

妈妈给我借了《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它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非常好看,我第二天就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本领,看到别人比你强的时候,不能嫉妒、咒骂,更不能攻击,而应该向他学习,这样你才能慢慢赶上他,甚至超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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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胡杨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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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童话大王”郑渊洁的《皮皮鲁传》。这本书既有合理的故事情节,又有丰富的想象力、无穷的趣味性。它讲述了许多故事:红塔乐园、驯兔记……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驯兔记”了。

“驯兔记”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上一年级的皮皮鲁生性活泼好动。一天,他看到一位同学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只兔子,老师看到后非常高兴,原来那个同学是太认真、乖巧了,所以变成了兔子。之后其他同学陆续变成了兔子,只有皮皮鲁没变。老师的孩子告诉皮皮鲁,他的妈妈连做梦都期盼着皮皮鲁变成兔子。皮皮鲁非常感动,他去商店里订做了一套兔子模型穿在身上,老师看到后很欣慰。

其实我很理解皮皮鲁的做法,有时,为了不让老师、家长失望,自己必须做出牺牲。皮皮鲁整天窝在兔子模型里,不管寒冬酷暑,都要忍受折磨。就像我,每次考试分数下来,只要低于 90 分,我就特别内疚,觉得辜负了老师、家长的期望,所以就很害怕考试。每当分数下来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战战兢兢的。

其实我觉得老师的愿望很好,可让同学们都变成了兔子一样的听话、乖巧,就没有了自己的主见,那怎样会有创造力呢?现在的社会需要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的人才,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特点、思想,不能总是人云亦云。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不可复制。我希望能成为一个学习上像兔子一样认真乖巧,在处理问题上像皮皮鲁一样有思想、有主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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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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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叫“紫岚”的狼,已经快生宝宝了。以前他的愿望就是自己的老公能当上狼王,可它的愿望破灭了,因为紫岚的老公不久便死了,所以他又把希望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

紫岚产下五只狼宝宝,因为它几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没有奶水,这样下去五只狼宝宝都得饿死,这时,他看到身体很虚弱,几乎活不成的老五,于是,它就狠下心来把老五吃了。这样,它就有足够的奶水喂其它孩子吃了,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先放到黑仔身上,因为黑仔勇敢,机智,但有一天黑仔正在玩耍时被一只金雕叼走了。于是,它有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有勇无谋,有一次上当被捕兽夹夹住,后来也死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老三双毛身上,起初双毛比较懦弱,胆小,紫岚就用激将法,经常让双毛寻找猎物但不让它吃,一次又一次的让恼怒,目的是把它培养的强壮,勇敢。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表现得很好,就在快要赢的时候,它犹豫了一下,结果狼王发出吼叫,狼群跑过来一块咬死了双毛。只剩下媚媚了,紫岚又给它找一个勇敢,优秀的老公,为了让它的孩子更优秀,实现它的“狼王梦”······

紫岚一次又一次的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只要心中有梦想,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就像我们,心中如果没有梦想和目标,永远都没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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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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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小木偶奇遇记》,他是意大利作家卡尔洛。科洛迪的作品!

里面的主人公是:小木偶 ——皮诺曹 ,翟彼特。主要讲的是:有一个木匠,用一棵神奇的桃木做了已给小木偶他就叫皮诺曹,他会说话,还会走路。有一天他去上学,翟彼特给他了10枚金币去上学,他把金币拿去看马戏团了,回来他却说他丢了,刚说完他的鼻子马上变长了!翟彼特问到底去哪了?小木偶说去看马戏团了!鼻子马上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了!

本书告诉我们说,做人要诚实,不要撒谎,才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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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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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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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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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昆虫根本不明白死是怎么回事,同样也不知道自杀是怎么回事。用人类的语言来说,就是即刻中断生命极端痛苦的一种表现。我读了昆虫记中白蝎自杀的一篇文章后,我才知道昆虫面对绝境时的选择。

这篇文章讲了法布尔为了弄清白蝎会不会自杀的事而自行实验了一番,最后发现白蝎等其它的小昆虫不会在绝境中放弃自己生命的道理。我也明白了提前结束生命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作者用一只大白蝎来做实验,把它放在一圈烧红的木炭围成的火墙里。一开始,蝎子被火烫了一下,它倒退着在火圈里打转,一不留神又被烫了一下。只见它左一闪,右一闪不顾方向的乱蹦乱跳,结果被通红的木炭烫了一下又一下。这下它发疯了,挥舞着长枪,再反卷成钩子,没有章法的乱舞自己的钳子。突然它变得一动不动,平卧在地上。当时作者认为它可能已死了,在最后的狂舞中有一剑刺中了自己,死去了。直到作者停下看时,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只大白蝎并没有死!当作者把它再放到沙地上时,它又变得活蹦乱跳,生机盎然。它的装死行为让我看到了昆虫的生命观,在死亡面前,它们也把生命看得无比重要。

虽然那只昆虫并没有自杀,但它却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种很严肃的东西,不能一遇到拦路荆棘和烦恼琐事就把它摒弃。这正是昆虫给给予我们的它们全然不知的道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常常感觉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这似乎是我们比动物高一级的标志,但这一刻,我倒觉得我们变得非常渺小。

在有些人眼里,只有人类才知道生命的狂欢后会怎么去结束;只有人类才能预见自己的末日;只有人类对死才怀着崇拜之情,动物们无一能想到。但是,人虽然懂得这些,却从未真正意识到芸芸众生渴求生命的平等,当你看到被人圈养的动物时,它们的哀嚎可是对生命自由的渴望?它们的沉默可是对家园的思念?我想,这些或许都有,可是我们却常常忽略了它们,今天,我从昆虫身上看到了,它们有着比人类更强烈,更直接,更伟大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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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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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爱情,这爱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whore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爱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whore,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爱情宁愿改变自己,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爱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只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而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naked裸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写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爱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己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非常高尚,虽然写whore,但写得非常干净,也非常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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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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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鲁迅的父亲得水肿了。”我读了文中的第一段后,就不禁感叹起来。接着,我便颇有兴趣地往下看。

看完了这篇课文,我便把自己看过的内容又重复了一遍:鲁迅的父亲得了小肿,在家人的考虑下,他们决定请一位名医来治,他叫陈莲河。可是陈莲河这个办不妥帖的医生,瞎配了一些药方,还要鲁迅寻找药引,简直是自欺歁人吗!可是,到了最后,果然如我想的一样,最终,这位有名无实的名医,把爸爸给折腾死了。

父亲过世后,衍太太给他换了衣服,又将纸锭和一种《高天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拳头里,我只认为这是一种迷信。衍太太见父亲要断气了。便让鲁迅叫,叫越大声越好。父亲忽然紧张了,仿佛有一些苦痛。我就想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这样,我只想让父亲在人生中的最后一刻,能安心的和我们“再见”,我不想让他太累。不过鲁迅叫完后,便和我想得一样,他觉得这是他对父亲最大的错误!

我的心情十分的复杂,我在思考每一件事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一刻、两刻……我终于明白了,这篇文章开始是误,经过是误,结果还是误,他们犯了许多次的错误。是鲁迅的错,是陈莲河的错,是衍太太的错,更是封建社会的错误。在这篇文章里,我希望迷信的人们,可以振作起来,走出迷信的包袱吧!

人生中错误像繁星一样多,不过请永远记住错误会让人更加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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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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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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