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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生活感悟20篇

捧起书本,就是捧着一个伟大的思想;翻开书页,就是翻动一个精神的。开卷有益,益己,益人,益民族;掩卷沉思,思家,思国,思天下。朋友,让我们一起诵读经典吧!它是智慧的源泉,它是心灵的家园。那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读书笔记生活感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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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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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坐在草地上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白兔子从她的旁边跑过去,还拿出怀表看时间,她很好奇,就去追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掉进了兔子洞。兔子洞很深,她在洞里吃了喝了一些奇怪的东西,身体就一会变大一会变小,她遇见了各种的会说话的动物。看到了小老鼠,他参加了老鼠跟小动物们的会议式赛跑;她在给兔子比尔拿扇子和羊皮手套时,在他家吃了蘑菇她变大了······

后来,她来到花园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有粗暴的红心王后,在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可是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原来竟是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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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与子》读书笔记 刘多佳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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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父与子》的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家庭里的爸爸和儿子的一生,也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儿子不见了”和“艺术的魅力”两个故事让我有些感想。

一天晚上,儿子在玩球,一不小心,皮球把玻璃弄碎了,父亲很生气,把儿子轰了出去,过了一个小时,父亲见儿子没回来,便去找儿子,却没找到儿子,便回家,这时又一个球从家里飞出来,儿子已经回来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不要任性,即使做错了,应当认错,不要让家里人担心。

“艺术的魅力”:一天,儿子不小心把墨水洒到爸爸心爱的浅蓝毛毯上,当爸爸要打儿子时,爸爸看见儿子正在用洒了的墨水画动物,爸爸也加入进来,毛毯上的动物画好了,比原来更美了,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有些事做错了,不要慌忙,说不定可以想办法,让坏事变成好事。

通过这本书,知道不要任性要听话,要经常思考,碰到问题,要冷静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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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秤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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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漫画《父与子》,我一看到书里父亲和儿子的样子就很可笑。书里有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爸爸和儿子发生的每一个故事,看后都使我哈哈大笑。

比如说,爸爸会把梦与现实搞混,爸爸梦见儿子在拔小天使的羽毛,等他醒来后,发现儿子真的在玩羽毛,就打了他,其实儿子是在玩普通的羽毛。一天儿子回家,发现家里窗户不停地冒烟,以为着火了。

于是二话不说就冲了一桶水进去,爸爸成了落汤鸡。其实,是爸爸在抽烟。我最喜欢的是战争允许一切手段,讲的是儿子和父亲在浴缸里玩船模大战,儿子劲太小,总是打不中父亲的船模,父亲却百发百中,这下儿子可生气了,正当爸爸得意扬扬得把儿子的船模放进水里的时候,儿子打开浴头,把爸爸林成了落汤鸡,爸爸灰心丧气的去换衣服的时候,儿子却兴高采烈的把爸爸的船模一个又一个的扔进水里,书里的儿子是多么聪明呀!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我也想起了我跟爸爸一些有趣的事。虽然他们两个都有缺点,但爸爸和儿子感情深厚,善良,可爱,热心助人,我非常喜欢他们。我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做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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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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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知道一个人不能把钱看得那么重要。

葛朗台把金钱看作上帝,临终时也没有忘记让女儿看住金子。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为了钱他不择手段,经常诱使别人上当而自己稳操胜券。他家财万贯,但却永远不满足。他视金钱如命,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不说,还让女儿天天喝清水吃面包。自己的弟弟破产,他却在担心自己的钱财。天啊!他是我看见过的最吝啬的人!为了钱他可以不择手段,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他这样爱钱,钱又给他带来了什么?大家不要学他,我们要做一个不贪婪,不吝啬的人。不要为了钱六亲不认,不择手段,这样是不好的。

俗话说“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们不可以爱钱如命。钱,该用的时候就要用,这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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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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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很喜欢里面的皮诺曹。

开始皮诺曹是一个调皮的小木偶,学习不认真,爱撒谎。可是后来,他的爸爸被鲸鱼吃进了肚子里,皮诺曹为了救爸爸,他也跑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把爸爸救了出来。他们一起回到了温暖的家里。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一位仙子把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爸爸老了,皮诺曹给爸爸做了一个漂亮的椅,天气好的时候,皮诺曹都会推着爸爸到外面散步,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本资料来自puXuewaNG.com)

我觉得皮诺曹的爸爸很爱他,皮诺曹也很善良、勇敢。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感动了仙子,所以仙子把他变成了跟我们一样的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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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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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本好书,都是值得让人细细去品味,鲁迅说过:“倘只看书,便变成书橱。”“读书要眼到、口到、心到、手到。”我暑假读了林海音《城南旧事》,不仅用眼睛看,嘴巴读,而且还用心在书上划笔记,脑子在思考,看到了这个故事是那么动人。

作者林海音从小孩子到大孩子,经历了许多波折,伤心就流泪,高兴就大笑,林海音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因此写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刚开始翻开目录,一队骆驼印入眼帘,林海音把普普通通的骆驼写在书上是为了什么,后来才知道林海音说“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突然就被打动了。全书通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许多平平常常的细节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小孩的天真,却又能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文中宋妈的唠叨,爸爸的严肃……都让我记忆犹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最让我感动了。英子在毕业典礼前,由襟上的夹竹桃想起了爸爸,回忆了我在医院看望爸爸、爸爸逼“我”上学、爸爸让“我”单独去汇款和爸爸喜欢花的一些生活小事。尤其最后一句话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亲爱的爸爸去世了,她的童年结束了,刚满十三岁,就开始负起了不是小孩子所该负的责任,而我从中感悟到了成长淡淡的忧伤,在这淡淡的忧伤中我禁不住再三寻思个中深意,每个人都不得不长大,真不知道我长大会怎样?

好书常如最精美的玉器,珍藏着人的一生思想的精华,若将其中的崇高思想铭记于心,就成为我们忠实的伴侣和永恒的慰藉,浸浴在“读书之乐,乐融融;读书之乐,乐陶陶”的境界里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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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简爱》学生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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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斯卡尔曾说过:能思想的苇草——我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思想的规定。我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并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仇恨和记恨上。”“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这些话都是出自简爱之口。不难看出简爱有着自尊、坚强、独立、追求平等的思想。我很佩服她,更准确的说是敬佩吧,相信懂得她的人,都会喜欢上她的吧。

《简爱》是一部爱情剧,讲述着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罗切斯特属于贵族而简爱却是下层人民中最普通的那一个。但简爱却是众多普通人中最不平凡的那一个。简爱她很勇敢,她敢于追求地位比自己高的男人;她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她敢于向罗切斯特表白自己的心意。这段爱情更像是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男女主人公社会地位悬殊,接受的教育及个性有着天壤之别,正是这些天壤之别的背景,才让我们认识到她敢爱敢恨的个性。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未感到自卑过,因为简爱一直坚信,他们是平等的。罗切斯特在与简爱相处的过程中,看到了这位相貌平平、身材矮小,却有着不屈服、勇敢,坚强的个性的姑娘。这些都深深吸引了他。就像灰姑娘与王子一样,王子发现灰姑娘的美,最后他们相爱了。原以为这就是结局,可这是真正的结局吗?在他们结婚当天,简爱知道了他已有妻子,最终做出了尤为理性的决定——离开罗切斯特。不久之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救在火中的妻子,双目失明,身体残疾。简爱之后重新回到他身边,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个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有这样一个女孩,从小遭遇不幸,七岁因意外火灾造成了身体残疾,在命运面前她从不屈服。她曾说:“容貌改变不了,要在别的地方更优秀。”这个女孩就是浙江大学硕博连读生王珊。王珊从小用她那残疾的手指慢慢学会了吃饭,写字。上学期间,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在大学期间,王珊先后竞选班级团支书、学院团委秘书部部长,还参加辩论赛、演讲赛。她证明了自己不比别人差,甚至比别人更优秀。王珊虽然毁容但从未感到自卑,她很勇敢,她勇于追求自己的理想。残缺的容貌就是王珊的人生底色,她活出了自己的精彩。

简爱相貌平平,王珊容貌残缺,这两个都未因自身的外在条件而感到自卑而是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们从思想上就已认定自己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没有因自身的条件而感到自己有多低微,也从未放弃自己追寻的东西。正如帕斯卡尔所说: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她们勇敢自信,活出了自己的人生底色。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因相貌不出色而感到自卑,也会因家庭的贫穷而感到不公。但即使两条平行线的距离我们无法到达,但我们也要有追求地平线的勇气,勇于追求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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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洛的网》读书感悟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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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很感动。

夏洛的网》书中的主角是蜘蛛夏,它是个心灵手巧、乐于助人、默默奉献的童话人物,为了改变朋友小猪——威尔伯任人宰割的命运,夏洛竭尽全力用自己吐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从此,威尔伯成了一头大名鼎鼎的“王牌猪”,得到了主人朱克曼先生的优厚待遇。而自己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夏洛在临终前对好友威尔伯说:“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一只小小的蜘蛛居然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实在令人佩服。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像夏洛一样无私奉献,争取做个有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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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茶馆》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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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是爱茶者的乐园,也是人们休息、消遣和交际的场所。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茶馆》变成了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读过这本话剧,我看到了中国那屈辱的历史,我看到了中国那斗争的历史。—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全剧以老北京一家大茶馆的兴衰变迁为背景,向人们展示了从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50年间,北京的社会风貌及各阶层人物的不一样命运。

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

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

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

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看呐,这多么让我们思考的历史,让我们铭记的历史!一百多年前的中国,被腐朽无知的清朝政府统治着。凶狠霸道的洋人侵略落后的中国,闭关锁国、自满轻狂、胆小懦弱的统治者压迫人民。中国人民在这种压迫下表现出不一样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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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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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见过一只会笑的吗?而且它还会嘲笑、冷笑、狂笑,简直和人一模一样,它还能听懂人和动物的语言,它是不是很牛啊!

第二天,笑猫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园,忽然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在它的眼前出现了,于是它叫来了“地包天”让它好好保护虎皮猫,谁知道“地包天”泄露了秘密,招引来了著名的资格猫,有酷猫、靓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这些著名的资格猫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咬死那只虎皮猫。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虎皮猫喜欢和一只毛毛虫静静地待在一起,当笑猫的脸划伤的时候,虎皮猫就会派毛毛虫来安慰它。

这就是我最新看的一本书《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使我想到未来的世界会不会有这种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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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小学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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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王维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也确实不错,书读的多了,脑子中的容量就更大了,写点作文随便画几笔也出神入化了。读书不仅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还增加了我的知识面,而且还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无聊时,我最爱看书。每天把作业写完后,我就会毫不犹豫的潜入书海里,在书海里慢慢领略书的奥秘。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了诸葛亮的"草船借箭"、"空城计"的智慧……各种各样的书籍都让我爱不释手,有时候我读的入迷了,就会随着书中的人物、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仿佛自己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读书增长了我的知识。我知道的有太多知识不是从课堂上、别人的身上是获得的,而是通过读书获得的。读书不仅可以使我增长知识,而且还使我的读书能力和理解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好的词语句子在写作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真是腹藏诗书气自华。以前,我最头痛的就是写作文了。

可现在,我的作文水平有了飞跃的提升。此外,读书还可以调节心情。有一次,一向数学成绩好的我,在一次数学考试上破天荒的考了六十五分,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我一副苦瓜脸。回到家里,随手拿起本书,垂头丧气的看着。谁知,这一看便痴了迷,我也不知什么原因,把一切伤心事都抛到了脑后。读了这本书之后,困难就是一只拦路虎,我们就学武松一样,把它踩在我们的脚下。书,就像一盏路灯,照耀着我们的路;书,就像一位魔术师,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书,就像一位清洁工,把我们伤心的是清走,让我们收获快乐,收获知识;书就像一杯酒,我们喝完就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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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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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小说,尤其是对《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书,很感兴趣,可以说是百看不厌。现在就单讲《水浒传》。

读完了水浒传,我认为这本书有三大好处。

第一点,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点,就是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称不上个个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例如浪里白条张顺水性奇佳、智多星吴用文武双全、还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法,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有人说《水浒传》里108将是勉强凑齐的,就是为了凑传说中的108星。可如果要是真这样写,那么不仅少了一份奇幻色彩,也丢失了一百单八将从天而降的意义,水浒传在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极品。

第二点就是《水浒传》中对剧情的刻画描述。《水浒传》从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到一百单八将聚一堂,从宋江奉招破大辽到微宗皇帝梦游梁山伯,中间事情的繁琐,人物众多。可作者施耐庵在写作方面,可以说是游刃有余,由不得你不继续往下看。仿佛自己到了真实的故事中去了一般,真是让人叹服。

第三点我要说的是《水浒传》对于历史的记述。我认为,这样一个类似于“神话”的故事,可对当时民不聊生、外敌入侵、军队战斗力下降的社会表现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大家想,如果国家太平、人民生活舒适;如果徽宗皇帝向唐明皇一样,那么怎么会有数万好汉奋勇起义?但有一点我不明白,宋江为什么不推翻宋朝,自己做皇帝。而要投降宋朝,做宋朝的奴才。不明白!不明白!看来,水浒传不止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更是一本反映当时社会和政府腐败的历史书。

《水浒传》里虽然有一些是虚构的,但这本书不仅可以联系现代的社会,还写出了古代政府的腐败。

《水浒传》真是一本好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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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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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爱丽丝和姐姐坐在河过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在梦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她喝了一瓶味道很好的水后就变成她希望的小人,吃了蛋糕后希望自己能变大一点,果然又变大了……她遇到了会说话的老鼠,和小动物们进行会议式比赛,一个大家都赢的比赛。她还遇到了毛毛虫、蛙脸仆人和鱼脸仆人、狮身鹰面兽、壁虎、公爵夫人、……遇到了坏脾气的王后差点被砍头,还参加了槌球比赛,遇到一堆稀奇古怪的事,在扑克牌攻击她的时候她醒了,原来是她做了一个千奇百怪的梦。

我觉的爱丽丝这个梦太好玩了,可以变大变小,可以和小动物们对话,我还觉的爱丽丝是一个特别勇敢善良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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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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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原来是那么单纯的少年——夏尔,是那么的单纯,对堂姐充满爱慕的夏尔那你去了?去印度的旅途,怎么让他忘了这么多?取而代之的是奸诈、贪婪,比葛朗台还变本加厉,难道他忘了苦难思念他的堂姐——欧也妮了呢?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的一吻定情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数个月的朝夕相处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不顾个人安危给他六千法郎了吗?是的,除了钱,他都忘了!回到巴黎,他多久了才和欧也妮通信啊!还编出花言巧语哄骗欧也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狼心狗肺的人啊!他为了区区的世袭领地和侯爵,就抛弃了苦苦等他七八年的欧也妮!试想,当他得知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的家产后,又有怎样的表情?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配得到欧也妮的爱!昨晚的祝福白写了,诅咒这样的人全部都下地狱!

说实话,蓬丰先生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除了长脚娜农和欧也妮逝世的母亲,对欧也妮最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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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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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成长为男孩子的故事。

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个叫杰佩罗的老头没有孩子,他用木头雕刻出一个木偶,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可是他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结交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有一次,他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就被它们吊死,多亏了蓝色头发的仙女解救。仙女叫他不要撒谎,不然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就要长长一截。他连撒了三次慌,鼻子在屋子里转都能不能转了。皮诺曹这时才开始醒悟,但他还是经不住朋友的诱惑,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由于他过于贪玩,头上长出来一对驴耳朵,变成了一头驴子被卖到了马戏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解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相见,并设法逃出来了。皮诺曹最后决定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了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帅气的男孩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我们要诚实、勇敢、好好学习。只有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才能实现自己人生目标。有错要勇于改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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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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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时手上沉甸甸的,合上这本书时淡淡悲伤和压抑久久荡在心头。霍达这位伟大的女作家用她淡淡的清新的笔触向人们讲述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开始,一向到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末大约六十年间的兴衰一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荣辱兴衰,玉与月向世人展现一幕幕哀伤的感情杯具。

质朴无华的葬礼让我认识了穆斯林,从未了解过的宗教与信仰也在这本书中缓缓展开在我的眼前,宗教的传统,政治的交锋,爱恨的交织。在历史的长河中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交汇与分歧构成了这个宏大又哀伤的故事。

故事的开端从一个虔诚的穆斯林老人带着年幼的韩子奇引出,墓地里楚雁潮缓缓的琴声与天上的新月相交辉映着让这命运的舞台缓缓落幕,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在场终结了,而当我静静回首书中的一幕幕,‘玉王’韩子奇艰辛的创业,对玉的执着,对感情的无奈,直至死前含泪而终;有着不同观念的姐妹,迂腐梁君璧为信仰毁掉了儿女的婚姻和感情,带着新观念大胆追求自由和感情的梁冰玉是新一代青年的象征,却漂泊他乡;向往完美幸福生活的老姑妈终究守候着一家人直至病死;韩天星和陈淑彦这对被命运硬拼成的夫妻带着悲伤活着;而那个十九岁的花季聪颖美丽的少女韩新月却因先天性心脏病早早凋谢了生命之花,那一轮新月之下,楚雁潮缓缓的拉着提亲……

起初读完这本书,我心底对伊斯兰教升起一股难言的厌恶感,说到底那是对这场杯具的主人公的怜惜与那个时代封建守旧思想的鄙夷和无奈,之后了解到伊斯兰教从未禁止过民族间的通婚,而造成一切杯具,影响伊斯兰声誉的民族主义、神秘主义和宗派主义并非伊斯兰思想,也就对故事有了一种释然。穆斯林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自豪,让读者对它肃然起敬。

在文章的最后:‘梁冰玉轻轻地走过去,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人一样。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齐,满目雄浑的黛色,满目温馨的清香。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留于我心底的是对未来的一个憧憬,一个新的期望,期盼着幸福与完美的明天,正如文中那个热爱生活的早逝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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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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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似水色月光下,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的最后一章。我不禁心潮澎湃,内心的深处仿佛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要爆发似的。啊!

啊!

这篇小说主要要讲了这么一件事:18岁的鲁滨逊十分渴望海上探险,可父亲却百般阻挠,不准他出海探险,生怕他遇到危险。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出海做生意,于是,鲁滨逊瞒着父母,借此机会和他们一起出海。不幸的是,船在途中被礁石撞到了。船上的人除了鲁滨逊无一活着而鲁滨逊也被漂流到了一座荒岛上。鲁滨逊醒来之后悲痛欲绝,但求生的信念他活了下来。他靠着智慧雨船上遗留下来的东西在荒岛上住了下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救出了星期五,从此,星期五就常伴与他,直到一艘英国船把他救走。

遥望星空,我的心就就无法平静。突然,夜空中那唯美的月亮陡然便成了鲁滨逊的面貌,他含笑地望着我,似乎在对我说道:“孩子你要记住,凡事都不可意气用事,要三思而后行,而恒心、信心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是做事不可缺少之物。”鲁滨逊在和我说话。我不该相信地揉了揉眼睛,那头像竟又变成了如水的月亮。我认真地咀嚼那一句话后,竟发现那就是成功之道!再想想以前,我不由得惭愧起来,我以前做事总是心不在焉,意气用事,更别提三思而后行、恒心、信心和努力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照那种做法做下去,我永远也不会成功的。

读完全文,我不禁感慨万分:小说中的鲁滨逊不就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才得救的吗?如果,他当初没有努力,现在哪能回家,说不定早就横尸海外,含恨而亡了呢。记得有一次,我写数学作业时,一道难题难住了我。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可答案就是没想出。突然,作业上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原来,我是因为忽略了那句话,这才找不出答案来。可是,当我看见大家都已将本子交给了老师时,我心里就十分着急。于是,我看了一下别人的本子,把答案写了上去,交给了老师。还有一次,我见着了一个奥数题,当时,我心思根本不在这个上面。本想看一下别人的答案,草草了事。但当我去看时,老爸的一句话映入眼帘“作业是自己做的,有意义;不是自己做的,无意义。要是盗取别人的成果,是盗贼。”于是,我一扭头,自己想了起来,没过一会儿,我就想了出来答案。

读完整篇小说,我受益匪浅,明白了成功之道源于恒心、信心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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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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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去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令我苦泪的《夏洛特的网》,有趣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有超好笑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但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上下下全是听她的。她很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肝宝贝。也许是因为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男的太少了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只是后来,黛玉没有和宝玉在一起,年纪轻轻就死了,我感到心里一阵悲痛,很为他们惋惜。薛宝钗是宝玉的表姐,很受大家欢迎。她说话做事很有分寸,和大家相处的很好,后来在凤姐的设计下,嫁给了宝玉,但是也因此杀死了黛玉。总之,我还是比较喜欢黛玉的,她又聪明又美丽,性格有点像我。

看了《红楼梦》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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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西游记读书感悟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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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书是灯塔,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向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我们每天都沐浴在书海中,接受知识的灌溉。你们一定都看过很多古典名着吧?

西游记,大家都再熟悉不过啦。作者吴承恩展开他丰富的想象,将读者们拉进一个奇妙的世界。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形象地描绘出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等个性鲜明的人物。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护送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忠心耿耿,对妖魔鬼怪毫不留情,为人间打抱不平正义凛然,面对危险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在我心里,他就是一个机智勇敢,诚实聪明,无所畏惧,嫉恶如仇的大英雄。他敢于反抗天宫,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多少次濒临绝境,孤立无援,甚至被妖魔缴去金箍棒,他都从不气馁,往往吸取教训,计上心来,重新抖擞精神,继续作战,终於绝处逢生,赢得胜利。他这种不畏艰险,前仆后继的精神令我敬佩。

《西游记》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并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巨着。所有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我要向孙悟空一样,降妖除魔,将世界上的坏人都消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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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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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等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林海音这位台湾女作家写的一本令人感概的书。以前读起书来我觉得很没有意思,但是今天读起来,使我真正感到了里面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与无助的感觉。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那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书一共分为8个小故事:《冬阳童年骆驼》、《我们开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但在这些小故事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刻骨铭心,读完了这本书,我还记忆深刻,那就是《惠安馆》。

20世纪20年代末,6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因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相爱并私定终身,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不料被火车轧死。

这里面,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么善良,那么聪明。她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打动了我。他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拦,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玩耍,两人最终还成了最好的好朋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了他们。英子的童年之所以活的精彩,是因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了这颗心,童年才会美妙、才会幸福。

童年是快乐的,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童年过的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童年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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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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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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