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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纪律方面的自我评价【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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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全文共 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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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合格共产党员, 必须讲政治、有信念

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基层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定理想信念是思想的“总开关”。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崇高信仰、坚定信念不会自发产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我们必须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通过坚持不懈学习,不断筑牢理想信念,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心中闪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基层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农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的影响。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

二、做合格共产党员, 必须讲规矩、有纪律

讲规矩、有纪律,首先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讲规矩、有纪律,必须要遵守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的重要基础。遵守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讲规矩、有纪律,必须遵守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执行组织纪律。要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正确对待组织,对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制定纪律是要执行的,必须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仅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还要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

三、做合格共产党员, 必须讲道德、有品行

孔子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讲道德、有品行,一要修政德。修为政之德,在于培养良好的政治品格。秉公为政,弃谋私念,是筑牢思想防线的基础。政德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持之以恒,不断锤炼。只有坚持学习、坚持省思自我,总结经验教训,才能逐步打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观念的侵蚀,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服好务,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要戒贪欲。腐败犯罪因贪念而起,戒贪欲是筑牢思想防线的前提。党员干部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时刻警惕和祛除贪欲的侵扰,时刻牢记神圣职责,坚决不做与人民利益相违背的事,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三要严律己。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格和优良传统,是筑牢思想防线的保证。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坚决反对各种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等不道德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弘扬家庭美德,自觉履行孝敬和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抚育子女和培养子女的义务,尊重和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维护家庭和谐幸福。要恪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做到公道正派,谦和文雅,反对官僚主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作为乡镇基层机关党员干部,尤其要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做到慎独、慎微、慎友。加强自我约束,坚持从小处防起、从小节抓起,防微杜渐,切实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不办,始终保持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牢牢把握人际交往的界限,要注意纯洁社交圈、生活圈,交友要有选择、有标准,远离那些擅长阿谀、拉拢的人,不与素质低下、趣味庸俗、背景不清的人交朋友。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牢记党纪国法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拒腐蚀永不沾。

四、做合格共产党员, 必须讲奉献、有作为

讲奉献既是共产党员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章的明确规定。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更是明确规定:“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干部讲奉献,应体现为工作上的克己奉公、忘我敬业,生活上的艰苦朴素、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党的事业作为最高追求,工作上力争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不计得失。忘我敬业,表现为恪尽职守、无怨无悔、任劳任怨。艰苦朴素,表现为勤俭节约,不追求与自己身份和收入不相适应的物质享受,不摆阔气,不讲排场,不奢侈浪费。淡泊名利,表现为不看重个人名利,更不追逐个人名利,默默奉献,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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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原因分析

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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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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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9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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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22日,巡视组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进行反馈,并召开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和一些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文件,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高举反腐败旗帜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至12月,全市共立案1157件,同比增长71.9%;结案1254件,同比增长9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12人,政纪处分389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市本级立案37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3人。

2.关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邵阳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传达工作压力。今年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对包括4名县市区委书记在内的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关于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查暗访组645个,抽调检查人员256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345次,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50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市纪委共发出典型案例通报9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强力纠治,全市机关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1至11月,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6.5%。

4.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配齐。今年7月以来,新配备10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名拟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待“凡提必核”完成即可研究到位,其他暂时空缺的15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尽快配备到位。

5.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责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30日前调整和清理规范到位。全市共清理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外工作37项,清理退出兼职各类项目指挥部42个。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市县两级纪委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上级纪委没有明确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到11月30日止,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236个减少到16个,县市区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1622个减少到175个。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上级政策有时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常委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发言稿并逐一发言。全市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185个单位对196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市委党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7.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实施办法》,并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分工协作、调查研究、协商通报、咨询听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党校围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专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在党建检查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8.关于2014年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邵阳市委和一些县区委没有制定的问题。市委认真学习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并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贯彻。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委均已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9.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开展自查。派出12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对没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干预城市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承诺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背书。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发包和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每名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

1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频发的问题。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专题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审计、监察部门对近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和审计,在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等环节核查是否有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切实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约谈。

13.关于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件404件,现已办结401件,办结率99.2%,涉及处理的村支部书记289人,村主任101人,村秘书75人。其中立案339人,给予党纪处分249人,政纪处分10人,并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期。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时间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贪腐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4.关于存在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范和遏制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批进场交易目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制定,力争明年完成原隶属于政府各部门分散建立的交易平台功能、人员、编制的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排查工作,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15.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31宗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目前县(市)18宗已整改到位,市本级13宗有7宗已整改到位,缴入财政土地价款3.0403亿元,暂未缴清价款的6宗地正在积极开展征缴。

16.关于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经开区抵押金额1亿元的抵押融资,已全部还清整改到位。城建投公司25批次、宝工区8批次整改抵押融资,已还款2.5亿元,剩余部分制定了整改计划,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出具了《关于土地抵押融资整改承诺书》,承诺在三年内将相关贷款全部还清,符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的整改要求。

17.关于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使用土地收益资金。邵东县和邵阳县共12宗地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出让金5032万元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市本级7宗地和隆回县1宗地符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不再追溯整改。

18.关于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商“多圈少建、圈而不建、囤积土地牟利”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处置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指出市本级存在9宗土地闲置问题,目前4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余5宗土地因被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暂时无法处置,纳入下步专项行动一并整改。

1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和各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纠正违规挪用截留行为,并督促归还挪用截留资金。涉及市财政局和城步县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对财政对外借款的申请、审批、日常管理、回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规范。截止11月30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亿元,已收回8.15亿元,其余部分根据情况在2017年前完成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不公开透明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城市维护费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年末编制收支决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制企业处置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已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坚持“七个不发文”原则,即没有依据不发文、未经审批不发文、内容重复不发文、升格行文不发文、越权行文不发文、减少联合发文、严控事务性发文。今年1至10月下发“邵市发”“邵市字”“邵市办发”“邵市办字”文件143个,月均发文14.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发文14个,相对减少发文7个。认真执行《邵阳市全市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管理,做到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压缩的会议一律压缩。今年1至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63个,月均开会6.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召开全市性会议5个,相对减少5个。

23.关于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比较多的问题。出台《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52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含领导小组、项目部)整合为19个,其中撤销9个、归并31个、调整11个、精简保留1个。严格落实《邵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精简力度,共调整、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4个,减少33.3%。

24.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本级共清理在职人员办公室超标204人,离退休人员17人,清腾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财政局、新邵县、绥宁县、北塔区几个单位少数干部超标未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很多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成立市办公用房清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整合利用整改方案》、《市直机关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目前,市本级清腾的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已调剂使用4266平方米,其他根据下步行政办公楼的调整再统筹调配。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车、违规借用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杜绝了违规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现象。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台违规购置的公车,已进行了公开拍卖。经常组织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27.关于全市超标车辆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对全市公务用车超标情况进行清理,市直机关清理出157辆超标车辆,已处理25辆,其他已通知未处理超标车辆的单位将车辆拍卖手续相关资料交至市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和两家拍卖公司,现已全部在媒体公示,争取年底前再处置一批超标车辆,2016年3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

28.关于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整治行动。9月20日,所有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违规所领酬款、补贴全部清退到位,并对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被免去职务。同时,巩固清理清退的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29.关于市、区县的奖励项目设置比较多、比较乱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外,市本级和县(市、区)只能增加两个奖励项目。没有按程序审批的,财政国库一律不予支付。拟在春节前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违反文件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0.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市财政局、市教育系统、原市物价局、市产权处、宝工区、邵东县规划局、邵阳县五峰铺镇政府等单位滥发津补贴、奖金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纪律追究和组织处理。

31.关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乱收费、索拿卡要行为的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整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的专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市教育系统的邵阳市华龙学校、隆回万和学校、邵阳县二中、邵阳师范学校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违规所收费用。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规划执法经费340万元已全额解缴县财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乱收费现象,先后两次对12个县市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整顿,共计乱收费金额172.7985万元,先后对六起违规收费案进行查处。

32.关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有参赌涉赌行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赌专项行动,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市已查获国家工作人员涉赌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5起,抓获涉赌国家工作人员36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7人。

33.关于一些单位干部作风不实,“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着重整治干部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全市因“庸懒散”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到“三个不凭”和“四个注重”,即不凭个人好恶用干部、不凭关系亲疏用干部、不凭籍贯地域用干部,注重选思想解放、敢闯敢干的干部,注重选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整体配套、优化结构的干部,注重选奋发向上、勤于学习的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实举必查、查实必究”。

3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2015年7月份,邵阳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91名、非领导职务188名,四个月来,邵阳市共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5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37名,已超额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消化处级消超任务80%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邵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巡视期间全市行政超编1162人,到目前已消化223人。

36.关于存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和规范违规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依法依规降低了违规提高的岗位职级,全面取消了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对超职数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

37.关于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程序,注重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党政群机关进人一律“凡进必考”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跨区域调入人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实行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关于带病提拔责任倒查相关规定,对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的提拔进行责任倒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违规用人进人问题,除3件纪检部门仍在立案调查的案件外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期未启动的问题。修订下发《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保障办法、资金来源和管理、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同步配套出台《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原来未计提的资金及缺口的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9.关于征地拆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出台《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安置地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的有关规定》和《邵阳市区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及交付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从城区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合法建房成本补差,要求大祥、北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建投、市宝工区等业主单位通过整合债券资金、相关的棚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力保障安置地建设。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4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邵阳市直机关100个对口扶贫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在全市推广了“武冈经验”,结合精准扶贫,整合各方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今年,省里下达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900户,到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00户,动工率、竣工率均已达到100%,已入住19007户,占总任务数的83%,农历年前所有改造户都能搬入新房入住。

41.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出台《关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联合建房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对补办施工许可、上缴配套费等提出了整改要求。9宗供地手续不完备的集资建房用地,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2016年一季度将整改到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5宗土地已有4宗缴清土地价款,追缴到位价款7118万元,另一宗已缴7000万元,其余2500万元正在办理缴款手续。同时,加大市区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收清理力度,到12月21日,欠税清理工作基本清理到位,清缴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款543万元。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整改落实的成果推动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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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执行纪律合格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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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刻理解讲规矩、有纪律的丰富内涵

(一)准确把握“讲规矩”的深刻内涵

按照中共中央机关刊《求是》杂志刊发的文章解释,党的规矩主要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具体落实起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二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一种刚性约束,是“硬规矩”。三是国家法律。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些传统和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因而它们也是一种规矩,是党内规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规矩虽然没有形诸文字,但却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同样属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需要我们去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二)准确把握“有纪律”的深刻内涵

党的纪律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就需要我们严守六大纪律:一是严守政治纪律。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誓过的共产党员,是党组织的一员,要服从党组织的安排,时刻不忘党性原则,要以焦裕禄、沈浩为榜样,彻底地、无条件地忠诚于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是严守组织纪律。每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要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脑子里要时刻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程序,随时接受组织的约束和监督,绝不允许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更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是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就是要求我们做到守时、守纪、守法。这是提高我们执行力的重要保证。守时: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的现象。守纪: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遵守纪律的合格党员。守法:在工作中,我们必须要以合法的方式去开展工作,人事工作政策性很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杜绝工作中的种种违法乱纪行为。

四是严守廉政纪律。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办事之前都要慎重考虑党纪国法的规范和要求,凡是“闯红灯”的事坚决不做;办事过程中时刻提醒“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严格按政策原则办事,切忌触摸“高压线”;办完事后,要把心静下来,去反思、回顾、深悟,坚持好的、纠正错的,防止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五是严守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党为保持党员、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其核心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去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六是严守生活纪律。“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杜绝奉行及时行乐思想,不去讲排场、比阔气,不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也必须要做到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于律己。

二、以反面典型为例,深刻反思自我

我们党的传统、优势和作风有很多,我们都要发扬,但现在为什么这么突出强调严明规矩和纪律?这不单单因为它是我们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更重要的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这些年,我们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最大的风险是什么?群众意见最大的是什么?就是腐败问题。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抓了不少老虎,拍了不少苍蝇,成绩很大,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问题的严重性。那么多人出问题,怎么出的?原因在哪里?习近平总书记看得很清楚,分析得也很到位。他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说:“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

去年六月份,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周永康是正国级干部,但中央依然毫不手软地处理,足见中央惩治决心之狠。截至2016年5月份,十八大以来仅查处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就有107名,这其中就包括一名正国级干部(周永康), 4名副国级干部(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

我们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以这些反面典型案例来时刻警醒自己,时刻反思自己,尤其是要深刻反思自己是否有以下不当行为,严守讲规矩,有纪律。

一要深刻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思想。思想决定人的言行,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言行。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只只“大老虎”案例看,这一只只“大老虎”之所以从“人民的公仆”变成了“人民的罪人”,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滋生了不当甚至是极端错误的思想,使自己不能自拔。所以,党员干部讲规矩、有纪律,做纪律合格的明白人,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党的章程、准则、条例和国家法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坚守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

二要深刻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言论。俗话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一言可以丧邦,一言可以兴邦”这些俗语和古训告诉我们:个人言论不可小视!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来讲,讲规矩、有纪律必须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时候能说、什么时候不能说,决不能口无遮掩,乱发不正当言论。同时,我们还要理直气壮地对一些不当乃至错误的言论勇于甄别,敢于作坚决的政治斗争。

三要深刻反思自己是否获取了不当利益。纵观中央打掉的“大老虎”和身边查处的反面典型来看,导致这些腐败分子不讲规矩、无视纪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共同点在于其没有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甚至是利欲熏心所致。所以,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从淡化金钱观念、淡化利益观念做起,杜绝一切不当利益,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要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格言,明确“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的哲理。要做到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帐”、“名誉账”,守住道德防线、廉洁底线、法纪红线。要慎始、慎独、慎微,干干净净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四要深刻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爱好。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但爱好是否正当对每个党员干部来说是一种考验。坚持正当的爱好,陶冶情操、锻炼身体,促进工作。坚持不当爱好,“玩物丧志”,就会有被“腐蚀”的缺口,带来负面影响,甚至遗憾终身。所以,我们党员干部保持个人的爱好,任何时候必须绷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这是因为:一方面,有些爱好本身就是不健康的,是低级趣味的,如黄、赌、毒等,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所绝不允许存在的。另一方面,有些爱好表面看起来是积极向上的、也是提倡的,如琴棋书画、体育锻炼等,但必须把握一定的“度”。只有这个“度”把握得好这些健康的爱好才能成为“正当爱好”,否则即使是再健康的爱好也就成为“不正当爱好”了。

三、以正面典型为楷模,严格要求自我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述一下周恩来总理和妻子邓颖超同志讲规矩、有纪律的一些典型事迹,希望大家能够从中有所领悟。1927 年7月,党中央派周总理到南昌领导武装起义, 对国民党反动派进行反击。接受任务后,周总理一直没有告诉自己的妻子邓颖超要去南昌的事,直到走之前的那个晚上,他才对邓颖超说:“今晚要动身去九江。”至于去九江做什么,什么时候回来,周总理都没有讲。邓颖超也没有问。后来,邓颖超看了报纸,才知道发生了南昌起义。周总理当然知道这次行动的性质,在那样的白色恐怖岁月里,每次生离都意味着可能就是死别呀。但是党的纪律不允许他透露一点信息,他就严格按照党的纪律的要求,一个字都不透露。

邓颖超同志曾在一篇文章中有这样叙述,周总理在得癌症以后,有一次与自己在一起交谈时说:‘“我肚子里还装着很多话没有说。”邓颖超也回答说:”我肚子里也装着很多话没有说。”当时,周总理和邓颖超双方都知道,最后的诀别不久就会残酷无情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然而,党的纪律不允许说的话,不允许讲的事,他们仍然没有说,永远地埋藏了在各自的心底里。

这就是周总理,共产党人中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而我们身为人事干部,从事政治性、程序性、纪律性都很强的人事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更要带头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政策原则、规章制度、法纪程序。把遵规融化为工作理念,把守纪转化为工作行为,自觉按规矩办事,以规矩服人。在此,我也对我们支部全体的人事干部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要坚持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公道正派是从事人事工作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也是人事干部的立身之本。我们人事干部在开展工作时,不管面对什么人、什么环境,都必须一视同仁,统一标准,用一把尺子衡量,“一碗水端平”,凡事必须在规矩、法纪、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处理,按规定、按程序办理,绝不能在工作中掺杂个人的好恶,戴有色眼镜看人,厚此薄彼,感情用事,这样才能身子正、腰杆直、底气足。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敢于亮明自己的观点,不该有的想法坚决不想,不该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办,做到公平不倾斜,公正不护短,公道不藏私。

二是要坚持把严守纪律作为工作要求。人事干部的口碑,不在于职位,而在于作为。人事干部要在工作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敬畏纪律,严格遵守规矩,把讲规矩、有纪律作为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不该说的事,一定不要说;不该问的事,一定不要问;不该看的文件,一定不要看,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要有凡事按政策、遇事讲规矩的习惯,照章行事,不搞变通,不走形式,发自内心地拥护纪律、执行制度。要保守人事工作秘密,公共场合不谈论涉及机密的工作,亲朋好友面前不透露机密信息。特别是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做到事前不许愿、事中不泄密、事后不卖好,公道正派地把好选人用人关。同时还要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永远把事情想在前头,把工作做在前头,决不能以事小而不为、以事杂而乱为、以事急而盲为、以事难而怕为。

三要坚持把廉洁从政作为根本底线。对人事干部来说,小节不小,小节之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不仅关系到自己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人事部门在干群中的威信和形象。要牢记廉洁从政是最大的“规矩”,坚决做到“心不贪、身不斜、手不伸、嘴不馋”,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干净干事、干事干净。要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以公生明、以廉树威,做一个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赖拥护的优秀人事干部。人事干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还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要注重修养,讲操守,重品行。无论衣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要与自己的身份相适应,不失举止之态、不失人格于言、不失行为之信,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

这就是我对于我们人事干部提出的三点要求,希望我们支部全体成员都能够去认真领会和践行。前一段时间的市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结束了,大家也都辛苦了。市考面试也是最能体现需要我们处处去遵守规矩和纪律的,对于接下来我们的工作都需要我们去进一步严格落实讲规矩、有纪律,要让讲规矩、有纪律成为一种职业修养、成为我们人事干部的职业操守和习惯,要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纪律要求,从一点一滴中强化规矩意识。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讲规矩、有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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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民主生活会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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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是每个党员入党之后始终面临的重大课题,这个课题直接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共产党员合格的三个标准

一是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义务、权利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准则;

二是以群众为评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谋实事、解难事,力求做到群众满意;

三是以实绩为检验,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

现如今,我们党有8700多万党员,如果每名党员都合格,那将是一支强大的力量。那么,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贞不渝。理想信念是灯塔,能给人以明确的人生方向和无穷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名共产党员都要把对党绝对忠诚放在首位,始终做到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虔诚而执着,忧党忧在深处、担当担在难处、守土守在实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践行根本宗旨,保持公仆意识。我们党的力量在人民,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共产党员只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毕生的价值追求,才会真正做到亲民爱民、富民惠民,才会真正做到甘当公仆、无私奉献。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坚持深入实际,主动问计于民,不会高高在上;有了公仆意识,就能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心服务群众,不会自说自话;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做人清正、为政清廉,不会以权谋私。每名共产党员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秉持严实作风,夯实成事根基。“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三严三实”是党员安身立命和干事创业的根本法度,也是我们党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每名党员要以“三严三实”为行为规范和人生律条,做人做事在严上要求、在实处着力,通过不断自我修炼、自我养成、自我塑造,将“三严三实”涵养为品格、习惯、作风,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达到“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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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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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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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主生活会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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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是我党纪律的一个鲜明特征。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章要求每一位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绝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绝不允许有不服从纪律的“特殊党员”、“特殊干部”。

纪律即准则,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守党的纪律,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熟知中央、省、州出台的一系列纪律规定,树立“规矩”意识。其次要牢记哪些事情做得、哪些事情做不得、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纪律的底线和红线。《明史杂俎》记载这样一个故事:一日早朝,明太祖朱元璋问大臣:“天下谁人最快活?”有人说功高盖世者最快活,有人说位居显赫者最快活,有人说富甲一方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都不满意。一位叫万钢的大臣答道:“天下守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连赞:“见解独到。”时至今日,万钢成为我们学习的典范。

纪律即镜子,要经常照、正反照。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镜子照一照,学会正照,还要学会反照。要以先进人物为镜,用放大镜从他们身上查找优点,感受楷模的力量,激发向上赶超的动力。同时,要深刻吸取反面教训,用显微镜查找自己的问题,自我反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好各项制度和规定,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能有特权思想。

纪律即利剑,要大胆监督,敢于亮剑。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提高发现违纪苗头的发现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听、看、查、问、访等方法,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从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明察暗访、社会动态中发现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找深找实。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治理,对一些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做到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防止一些党员干部一步一步走向腐化堕落的深渊。

二是敢于执刀见红,提高查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党的纪律是硬约束,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对视纪律如无物、我行我素、天马行空、恣意妄为的,必须旗帜鲜明、毫不留情地坚决打击。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用铁石心肠、铁腕手段执行铁的纪律,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放大几何效应,提高维护纪律权威的震慑力。无论一个人职务多高、功劳多大,违反了纪律必受严惩!十八大以来至2014年底,已结案处理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99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606起,102168人受到处理,3133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是这些反面典型的及时查处、及时通报教育警醒了8200万党员,起到了放大几何效应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执纪监督的主业,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和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较劲,做得罪人的“专业户”和 “宪兵的宪兵”,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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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建议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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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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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分析

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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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实施方案,深刻领会了指导思想、步骤和要求。我对照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进行了剖析和反思。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作用发挥,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当前工作和思想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党性分析如下:

一、思想上对规矩和纪律意识模糊,对作风建设严峻性长期 性认识不清,总感觉一些事情是“小题大做”,突出表现在:上班偶尔会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期间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网看新闻,玩手机,不严格按照单位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口头请假。对单位去向告知牌利用不够。通过反思,使我意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绝不是小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没有人天生腐败,都是从小问题慢慢演变成大问题的。实际上,守纪律、讲规矩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纪律规矩是不能逾越的红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 敬畏纪律规矩,要遵循纪律规矩,要维护纪律规矩。新形势、新阶段、新常态,党员干部要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纪律观念要求自己,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有事情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上班期间杜绝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工作上对某些业务知识学习一知半解、似懂非懂,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等,工作缺乏激情和进取意识,工作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通过反思自省,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必须按程序、按规矩办事,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该沟通沟通,该请示请示,该汇报汇报,不能随心所欲,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该自己干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去干好,不等不拖;该自己配合的工作,不遗余力地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要树立一种干就干好、事争一流的工作标准。

三、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四、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五、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违背组织决定;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最后,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职责,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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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分析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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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作为增强党性的一项基本要求,做严守政治纪律的表率。

政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遵守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对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十不准,发现自己在有些方面做得不够或不好。比如在朋友聚会、同事或家人的交流过程中,对一些发表损害党的形象、诋毁党的信誉的言行时不敢直面斗争,有时还随声附和;对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些政策有评头论足的现象。

二是存在一些违规违纪现象。在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出台之前,自己也是随波逐流,特别对一些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没有拒绝。主要是党性意识淡薄了、思想麻痹了,不能明辨是非,对一些不良倾向和不良作风习以为常,逐步成了一种工作方式。比如参加迎来送往的宴请活动等。

三是理想信念有所弱化。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特别是民族宗教政策有时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有时也会妄加评论。对打击“三股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主动发声。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行系统的学习不够,致使自己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遇有突发或重大政治事件时会不知所措,不能够看到事件的本质;对与“三股势力”及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三股势力”利用各种方式从事渗透破坏活动的警惕性不高、敌情观念不强。

四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对“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实质领会不深,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有时对错误言行、负面言论缺乏基本的鉴别力。

五是执行力不够强。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有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缺乏对策和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有等靠要思想,破解难题的办法、手段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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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从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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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是挺纪在前、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行动指南。笔者认为,要抓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行中的存在问题,从而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充分理解“四种形态”。“四种形态”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精髓,与“把纪律挺在前面”是一脉相承的。“四种形态”是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高度概括,各级党员、干部应准确理解其中的含义。当前,还有一些党员、干部没有深入领会“四种形态”的正确内涵,误将“四种形态”当作纪律审查工作开始放缓的信号。

(二)没有转变执纪监督观念。“四种形态”的提出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转变执纪监督的思想观念,重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问题的扩大化。当前仍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观念还未转变,认为纪委的主要职责就是办案,以能“办大案、办要案”感到自豪,由此导致出现“事前缺乏监督,事后从严查处”情况,一些干部甚至存在“放长线钓大鱼”的错误政绩观。

(三)监督执纪两端化严重。监督执纪被划分为“违纪”与“未违纪”,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律审查两端化现象严重。要正确区分好“四种形态”,以“四种形态”的科学论断处置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难题。

二、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正确理解“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我党监督执纪工作的准确阐述,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指明了监督执纪的具体方式与路径,具有极强的实践性。领悟、把握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提高对违纪行为的辨识和处置能力上,辨清其中的是非曲折及轻重缓急,增加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争取以最小的组织代价换取最大的纠错效果,既要做到“惩前”更要做到“毖后”。紧紧围绕“四种形态”做好政策研究,探索可行的执行方案,宣传好、落实好纪检监察的工作方针。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制度机制建设的重点,按照“科学、管用、成熟”的要求,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管用一项。同时,对相关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做好废、改、立,以制度机制的创新推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目的,着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年轻干部,从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三)发挥信访函询作用。现今社会日新月异,信访举报部门应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信访举报机制,将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运用到信访举报工作来,让群众的信访举报更加方便快捷,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处置也更加快速。例如,开展信访举报qq群、微信群、论坛或其他适合一般群众参与的信访举报途径等,信访举报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跟进相关举报信息,掌握舆情民意,从中挖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小问题酝酿为大问题,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作用。及时以信访函询的方式处置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进而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体现“治病救人”、“严管就是厚爱”"的纪检监察理念。

(四)提高明察暗访实效。各级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谈话提醒的重要形式,制定工作计划,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批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于问题反映比较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将本单位开展谈话提醒的人数等情况报送上级纪委,上级纪委不定时对相关情况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应成为监督执纪的常态,形成对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以“四种形态”正确区分各类问题,及时处置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五)强化执纪审查警示。“四种形态”的提出,体现了纪律审查是经常的,是主动积极的,保持执纪审查的高压态势,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单位、机关等进行执纪审查,形成完善的审查机制,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等方式处理轻微的违纪问题,以立案审查的方式严肃处理严重的违纪问题,避免党员、干部陷入涉法犯罪的深渊。执纪审查不是洪水猛兽,“四种形态”旗帜鲜明指出了严明的执纪审查才能维护党纪的威严,树立党纪国法不可逾越的高墙。通过执纪审查工作警示党员、干部动辄则咎,切勿踩踏党纪国法的红线,永葆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

(六)增强派驻监督力量。要增强派驻监督力量,例如将年轻干部补充到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来,由此实现派驻监督的年轻化,增强派驻监督的力量,进而更加有效的落实好“四种形态”。要准确领会好、落实好“四种形态”就必须具有专业的纪检监察知识,可通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或联合办案来提高业务能力。

(七)建立线索倒查机制。建立违反“六大纪律”的线索倒查机制,追查形成违纪问题的原因,肃清违纪成长的土壤,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予以追究,突出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利用审理回访教育过程,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谈话与沟通,使违纪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从而改过自新,进而教育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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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党性分析

全文共 1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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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13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守纪律是新常态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党员干部正确履职用权、干事创业的必然要求;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作为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先说守纪律。纪律,是一个团体或组织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则。只有人人遵守纪律,才能在组织内保持一定秩序,统一思想行动,凝聚强大力量。所以说,守纪律对于每个人来说,既是一种常识,也应是一种常态。毛泽东说:“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可能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没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就没有组织的权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有铁的纪律做保证。如果党的纪律松弛,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就会削弱,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就会降低。党的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和巩固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基本条件。

“党无纪不立、国无纪不宁”。新常态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严明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显得尤为重要。从总体上说,当前广大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状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薄弱,在考验面前打了败仗。有的政治纪律意识弱化,对维护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立场不坚定,对社会上流传的各种政治谣言见怪不怪,对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公开发表有悖于党的纪律的言论;有的组织纪律意识弱化,对上级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廉洁纪律意识弱化,不能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守不住底线,经不住诱惑,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纪律是胜利之母。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依法治国的开局之时,我们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作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是严守政治纪律,坚定政治信仰,在政治原则面前、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党的政策、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不迷航。

再说讲规矩。规矩,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就是一种标准、一种尺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很重要,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出问题,就会栽跟头。火车越轨就要翻车,人不守规就要出事。同样的道理,党员干部,离开了规矩的约束,工作就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很难避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当前,绝大多数同志都能自觉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但也有个别同志缺乏规矩意识,存在着忽视、轻视、漠视规矩的现象:有的不懂规矩,“唱歌错音跑调”;有的不用规矩,仅仅把规矩挂在嘴边、留在纸上,做样子、当摆设;有的不守规矩,规矩对人不对己,特权意识作怪,有规矩不执行,该作为的不到位,不该作为的却越位,如此种种,既影响个人的成长进步,又影响事业的健康发展。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员干部只有讲规矩,才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自觉地、诚实守信地把言行约束在“纪律围栏”之内。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头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在政治上用规矩明方向, 明辨是非、坚定信念,坚持原则、令行禁止;在工作上用规矩促有为,严格程序、严格章法,孜孜以求、一丝不苟;在生活上用规矩树形象,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要把守规矩当做一种责任和习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事事把是否符合规矩作为衡量利弊、分析对错的核心标准,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潜规则的干扰。要自觉维护规矩,经常检查执行各项规矩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守规矩成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守纪律,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的事业不断走向胜利;“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讲规矩,才能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在实现中国梦的征途上行稳致远。既然是党员干部,就得守纪律讲规矩,含糊不得,马虎不得,不能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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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纪律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4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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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向全党发出的行动号令,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政治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自觉执行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权威,推进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然而,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本文结合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

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

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

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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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执行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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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对照市委所列的两个方面六项内容之具体条款,认真查摆,深刻剖析,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局公安改革创新注入强劲动力。现将有关查摆情况报告如下。

存在的问题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的领导方面。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及《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所列情形进行查摆,市局党委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党内政策法规上不够严格。遇到难解的问题、困难和矛盾有走捷径、搞变通的现象。对一些流言蜚语不能大胆批评和坚决抵制。如,对业务性工作关注较多,片面地强调公安工作特殊性。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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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政治纪律方面整改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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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自己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和党性党风洗礼,发现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对照征求到的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上同志们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市委领导、市委督导组点明的问题,本人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针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问题

具体表现:统揽全局的能力不强,执行政治纪律标准不高,职责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够,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 整改目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在把方向、谋全局、抓班子、带队伍和强基层、打基础,增合力、促发展上,加强对重大事务的协调处置和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破解,提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职责,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政治纪律工作的领导,自觉查找班子及成员在执行上级决策和工作部署方面存在差距,解决班子和个人政治意识不强、执行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强化

自身职责意识,加强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网络上的一些歪理邪说的危害性认识和抵制,增强政治敏锐性。四是以普通党员身份每年至少参加2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动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进度安排:立整立改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针对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针对看重“面子”,乐于造“景”,政绩观有偏差的问题

(四)针对履职缺位,顾此失彼,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

(五)针对作风漂浮,流于形式,落实停留在面上的问题

(六)针对学习不深,浅尝辄止,理论指导实践差的问题

(七)针对官气较浓,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

(八)针对当惯“家长”,民主意识不强的问题 (九)针对甘居中游,瞻前顾后、不敢碰硬,担当精神缺乏的问题

(十)针对铺张浪费,讲究排场的问题

(十一)针对小进则满,精神懈怠的问题

(十二)针对自我约束不严,特权思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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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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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在纪律的执行上更加明确、更加细化、更加严格。“四种形态”立足于防微杜渐,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体现了防治并举,划分出由轻到重的阶梯形态,对应提出了由多到少的查纠对象,体现对党员惩戒与教育结合的重视,突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着眼的是治本之策,把纪律严起来,既是惩治少数,更是为管住多数,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上,“严是爱,宽是害”。落实《准则》和《条例》,使这种严之爱有了行为尺度。经常帮党员干部修枝剪叶,念念“紧箍咒”,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用好“四种形态”,应正确处理“三对关系”:“小”与“大”的关系,祸患常积于忽微、小不治则出大乱,一些党员干部违法往往始于“破纪”,要坚持落细落小,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早”与“晚”的关系,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力争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努力使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轻”与“重”的关系,轻者重之端,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时时敲打,该批评的严肃批评,该教育的严格教育,该处分的坚决处分,防止由“破纪”向“破法”演变,对严重违纪行为,执纪到底,决不姑息。

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坚持一级抓一级,真正使压力在身、责任压实。三是坚持“两个责任”一起抓,全力支持机关纪检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四是坚持制度跟进,形成配套完善的遵规守纪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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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执行纪律合格党性分析

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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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约束性规范,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

“做合格党员”要明晓政治纪律动态

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实践养成,洞察政治走向,明晓纪律动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融入血液。要强化理论武装正方向,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引正纠偏,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要自觉规范行为,做到理论与实践合一,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检验理论,自觉遵守原则和规矩办事,做到“干成事,不出事”。要做到守住边界与追求境界合一,进一步完善道德人格,进一步追求高尚情操,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以境界的提升引领行动的自觉。

“做合格党员”要扎紧政治纪律藩篱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目前,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这些现象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也会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损害,若不及时纠正和制止,“破窗效应”将持续加剧。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勇于修正错误。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把组织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积极主动接受纪检、巡视、审计等监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要自觉接受同事监督,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无私无畏敢于批评,心胸开阔接受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勇于把自己的一言一行暴露在公众面前,通过群众的眼睛检视自己的问题,通过群众的手扶正自己的身位。

“做合格党员”要严明政治纪律规矩

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各级领导干部在组织赋予职位的同时,也肩负着相应职责,职务虽然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要为组织负责、为集体负责。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面前,必须时刻牢记使命责任,敢担当、能负重、有作为,勇敢承担起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此外,还需要强化团结意识,整个干部队伍的团结与否是造福一方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广纳贤士,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讲党性、顾大局,时刻把自己的命运和党的命运连在一起。

“做合格党员”要坚固政治纪律堡垒

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是共产党人政治生命的基因,是党的事业枝繁叶茂的根系。“严守党的纪律”是入党誓词的内容。而今,党员干部面临更多诱惑,“糖衣炮弹”具有更大杀伤力,各种观念交融甚至交锋,思想潜流冲击党员信仰,在大发展态势之下,各地利益协调更加困难,政治纪律也更容易被保护主义、本位主义消解。要永葆执政肌体的鲜活生命力,就得增强政治纪律堡垒的牢固性,划好政治纪律“红线”。这条“红线”要告诫全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有组织就有纪律,有纪律就有约束,有约束就需要每个同志遵守,如果冲破了纪律的底线,越过了划定的红线,超出了政策界线,必将受到纪律约束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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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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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以思想教育为抓手,突出持续性、经常性、针对性、层次性的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书党章、话初心、谈体会、论标准”活动,构建党员学习教育新常态。

书党章——精学细照,增强党员学习意识。一是党员干部带头,抄党章。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同书党章,做合格党员”活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抄写党章,通过抄党章强化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党的宗旨。二是其他党员紧跟,写党章。贾汪区针对农村党员、两新组织定制党章音频文件,利用“三会一课”、远程教育等平台、微信语音等,每天播放内容节选,方便农村党员手抄党章。退休老党员李孝民献礼建党95周年,坚持行书抄写党章,用时3个月,全长20米,他表示,自己抄写党章不是作秀,是让自己对党章有进一步熟悉理解的过程,更加坚定了党员的理想信念。三是检验党员学习效果,考党章。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检验党员学习效果,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贾汪区编制“两学一做党章党规知识测试试题,侧重常识性、基础性问题,下发到844个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增强党员学习意识。

话初心——筑牢防线,激发党员政治意识。一是重温入党誓词。贾汪区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党旗照我心,重温入党誓词”活动,退伍老兵李和久说:“在党旗下,再一次立下入党誓言,再次让我找到了入党时激情,感恩党对我的教育与帮助。” 重温入党誓词,使党员不忘入党初衷,擦亮党性本色。二是游览教育基地。贾汪区先后组织3000余名党员干部分批次赴运河支队抗日纪念馆、徐州会战纪念馆听战斗故事、看抗战史料,筑牢精神防线。三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贾汪区开展“守初心,葆本色”主题党日活动,全区机关、基层、两新组织共计5000余人分层次分批次学习党章、学习先锋模范,学习英雄楷模,以此唤醒入党的真诚,从而不忘初心,永葆本色。

谈体会——分享感悟,夯实党员服务意识。一是专题座谈,集体交流。贾汪区开展支部书记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参训人员围绕“两学一做”,立足自身,分组讨论,畅谈学习经验、交流工作心得、分享入党感悟、查找问题与不足,强化党性意识。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讨论。贾汪区把党的新规矩、新要求、新纪律列入“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小组会议,将社会问题、热点问题、党员关注度高的问题,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开展讨论、交流工作经验、分享感悟。三是利用新媒体,专题演讲。充分利用贾汪电视广播、“行风热线”平台,开辟“两学一做”专栏,每期选派2名党建指导员上线讲心得、谈体会,讲工作、谈不足,讲经验、谈改进,突出自觉自律、自查自省,增强党员自我认识、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

论标准——树立典型,发挥党员表率意识。一是民意调查,明确需求。贾汪区组件党建工作指导队到社区、乡村、企业,印制8000余份“我心目中的合格党员”民意调查表,分类调查,收集信息,切实了解群众心中合格党员标准。二是自我测评,正视标准。党员干部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根据民意需求,按照个人自评、党内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革故鼎新、对标找差、完善提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三是上下沟通,典型引领。贾汪区编印《贾汪区“两学一做”先进典型》读本5000余本,下发到党员个人手中,充分利用贾汪党建平台、“贾汪先锋”微信公众号、贾汪电视台,报道先进人物及事迹,以先进典型教育身边人,落实落细落小合格党员的标准,学做结合,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当好政治合格、纪律合格、品德合格、业绩合格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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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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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党员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国贸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暨“两学一做”之“讲规矩、有纪律,做纪律合格的明白人”专题二活动 。

学党规党纪,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如此以往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法纪底线,才能保住我们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当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同样需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此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明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担负政治责任、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利于党的团结统一的话不说,不利于党的团结统一的事不做,以遵规守纪的模范行为,为党旗增光辉,为群众做表率。 守纪律、讲规矩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每一件事做起。一个人的力量也许微不足道,但是我党的形象和威信就是靠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党员来维护的,人民群众就是靠他们身边党员的一言一行来认识党的。俗话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看领导。

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把为人民服务放在心中,立足岗位,踏实工作,把简单的工作做到完美,把平凡的事情做到不平凡,真正展现一名优秀党员的风采。面对党旗,我们都应该时刻牢记:共产党员,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一种骄傲,更代表了一种责任,一种将我们的一切献给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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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问题原因

全文共 2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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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 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三严三实”,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始终做到“三严三实”的题中之义、重大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准确把握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

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和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规矩中,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从表现形态来看,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白纸黑字明文规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主要是党章、国家法律等党内外规章制度。另一类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新形势下,党中央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现实紧迫性。

从历史看,继承党的光荣传统,保持党的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成立伊始,我们党就强调立规矩、讲纪律。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了党史上第一部党章,便对政治纪律作了明确强调。1929年,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针对党和红军内部存在的不讲政治的单纯军事观点、极端民主化、非组织化、小团体主义等不良思想倾向,专门作出了纪律规定。1942年,延安整风进入关键时期,毛泽东同志特别强调,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共产党的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1948年,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会议,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在即将进京“赶考”的神圣时刻,又订下了“两个务必”、“六条规定”。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取文革教训,党重新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我们党正是靠这些严明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一路走来,也必然要靠更加严明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才能凝聚全党力量,不断攻坚克难、夺取胜利。

从现实看,克服“四大风险”、迎接“四大考验”,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新的形势下,面临“四大考验”、“四大风险”。打铁还要自身硬,接受这些考验,化解这些风险,都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靠严明纪律和规矩。这其中首要的,就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没有落实,成为摆设,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就会逐步丧失,从而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执政地位也就会逐步丧失。

从国外政党兴衰成败看,充分吸收借鉴经验教训,必须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现代政党是为了共同的政治目标而组成的政治组织,必须要有特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来确保本党政治目标的实现。尽管西方发达国家的资产阶级政党与无产阶级政党具有本质上区别,但他们国家的主要政党在政治方面对其成员却是有严格约束、严肃要求的,政党的重要成员都必须拥护本党的主流意识形态、重大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对那些在政治上行动上与本党离心离德的党员,西方国家政党也是要执行纪律的。

切实认清领导干部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现实危害

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这是总体判断。但我们也要看到,有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存在不“严”不“实”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七个有之”情况。

(一)在政治方向和立场方面,有的同志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修养不纯正,虽然口头上讲信仰,讲忠诚,但思想深处却信仰缺失,精神缺钙,“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有的同志政治立场不坚定,是非观念不清,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各种错误思潮缺乏敏感性和鉴别力,对诽谤党和政府的言论视而不见,甚至人云亦云。有的同志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看成一种值得炫耀的社会地位,甚至当作利己工具,将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异化为“油水关系”,在他们看来,讲理想、讲奉献已经成为过去时了,讲利益、讲实惠才是现在进行时。

(二)在政治言论方面,有的同志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薄弱,自由主义盛行,想说什么说什么,口无遮拦,毫无顾忌,讲话不分场合、不负责任、不计后果。有的同志热衷于打探消息,四处寻问,八方打听,捉到一些所谓内幕消息就私下传播。有的同志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过程中不讲大局、不讲组织原则,热衷于传播消息、跑风漏气。有的同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有的同志对涉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甚至有的同志喜欢拿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

(三)在政治行为方面,有的同志对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奉行实用主义,对自己或本单位有利的就执行,否则就敷衍了事,打折扣、搞变通。有的领导班子既有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问题,也有集中不够问题,班子里各自为政,形不成正确集中。有的干部为得到一官半职,热衷于拉关系、搞小圈子,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把正常的同志关系庸俗化、利益化、小团体化。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上级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领导干部对组织不老实,要么以涉及隐私为由搞“选择性报告”,要么干脆不报告,向组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

上面列举的这些现象,有些是少数人或极少数人的问题,不具有普遍性,但也有一些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现象,在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当中,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存在着。这些问题的形成,主要是领导干部自身主观世界改造不彻底造成的,放松了学习,头脑空虚,理想信念变质,思想“总开关”没有拧紧。当然,也存在组织方面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党组织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习惯于把防线的重点放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不是那么重要,没有必要加以追究。

这些问题如不下大力气整治,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一方面会在党内外造成恶劣影响,削弱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的形象,损害党的群众基础,损害党的事业。另一方面会对领导干部个人造成巨大危害,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违法犯罪往往都是从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开始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高悬的铁戒尺”,没有敬畏纪律和规矩之心,任性行事,迟早会栽大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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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执行纪律合格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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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重要组织纪律

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组织建党和纪律建党。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通过了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党章,其中关于纪律的规定明确指出:“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强调,党员及下级机关对于上级机关决议不同意时,得各该党部过半数党员的同意,得对于上级机关提出抗议,但在抗议时期内,未解决以前仍须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1928年中共六大也重申:“下级党部一定要承认上级党部的决议,严守党纪,迅速且恰当的执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和党的指导机关之决议”“党员对党内某一个问题,只有在相当机关对此问题的决议未通过以前可以举行争论”。

古田会议为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规定赋予了操作性很强的具体规定。1929年12月28—29日,红四军于福建上杭县古田村召开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决议强调上级机关要形成权威,并充分了解下级机关的诉求,以便根据诉求形成决议,“一成决议,便须坚决执行”。

1956年,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党的决议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决议前给予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上下级组织互相沟通、充分交流,保证了决议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决议后下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了上级组织决议的权威。随后历届党代会通过的党章,继续强调这一组织纪律,并对其加以丰富和发展。

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要求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尽的义务和党纪的明确约束。这一纪律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团结统一和政令畅通,从而使决议得以高效的贯彻,提高了中国共产党的执行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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