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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介绍信格式范文【汇编20篇】

“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以下是小编今天整理的您的安全是我最大的保障为话题的书信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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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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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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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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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葵花两个不一样世界的人,连起一个个性的故事,当生活在城市中的7岁孤女葵花,丧失了爸爸这唯一一个亲人,来到了青铜这样一户揭不开锅农家,使他们成为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一齐生活,一齐长大。

粗茶淡饭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葵花能照相,他冒风雪站街头卖芦花鞋;为葵花夜读,他点亮萤火虫南瓜灯;为葵花看马戏,他把妹妹驮在自我的肩膀上;为葵花在舞台上更夺目,他制作美丽、纯净的冰项链。而他们所在的村子里,也是一处和谐的家园。乡亲们都理解因哑巴而古怪的少年青铜,也都怜爱乖巧而聪敏的孤女葵花。故事中,青铜,葵花会遭遇火灾、水灾、蝗灾的摧残,但他们仍在风雪、严寒、饥饿的折磨中挺立。在饥荒最危急的时候,村长集合村民高唱雄壮的歌,号召大家“把腰杆挺直,挺成一棵树”以渡过难关。灾难过后,葵花12岁那年,命运却又使她回到原先所在的城市。失去妹妹的痛苦使青铜仰天大叫,自从火灾后就再没能开口说过话的他突然从心底高喊出了一个名字——“葵花”!这喊声震动了所有人的心灵。小说的主人公,青铜,火灾使他不再说话,在无言的成长中,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心领神会,聪明绝顶。,残疾,更磨练了他正直善良、坚韧刚强、天真坦荡的品质和个性。这个独特形象,是我们需要感悟的,我们虽然不怎样可能去亲身领会,但也要

亲如亲兄妹的青铜和葵花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爱心。但苦难却是不可避免的,在苦难中,青铜所做感动着葵花,感动着我们,而他们的苦难也感动着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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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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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轻轻划过我的指尖,书香把我的灵魂牵到了另一个世界。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伴天真童年

小时候,在我过六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送了我一件特殊的礼物——一本注有拼音和彩图的童话故事书,我爱不释手。那是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直到今天,我还保存着。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经变得泛黄和破损了。

有了这本书以后,我放学后不再去和小伙伴玩了,而是坐在书桌前,似懂非懂的津津有味地读着,像个小小的书生。到了晚上我睡觉的时候,非要缠着妈妈给我讲一两个故事,才甜甜地进入梦乡。在梦里,我实现了许多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愿望——我变成了白雪公主,穿着洁白的公主裙,在花丛中快乐的蹦蹦跳跳。

灰姑娘教会了我乐观、忍耐;白雪公主教会了我善良、正直;渔夫的故事教会了我不能贪得无厌;小裁缝教会了我勇敢、坚强;美人鱼教会了我要知恩图报;狼来了的故事教会了我要诚实‘不撒谎……

书伴快乐少年

渐渐的、渐渐的,在书香的熏陶下我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小学生。由于小时候喜欢读书,所以上小学时老师让写作文,我总是不加思索便很快地写出一篇很优秀的习作。老师看到我写的作文觉得不可思议,但更多的是欣慰和赞赏。我得到了老师的认可,便更加喜爱书了。

上了小学以后,我觉得只读图画书已经满足不了我的读书欲望了。于是,我便开始翻阅有知识性的书籍。到后来,老是推荐给我一些有教育义意的书,还有一些名人的励志书——《爱的教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等。我的灵魂的到了丰富的精神食粮。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的在书海里着;我如一只雄鹰,自由自在的在书海里翱翔着;我似一条鱼儿,无忧无虑的在书海里遨游着……

时间久了,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朋友,你和它会有数不清、道不完的情感在里面。一次,妈妈在工作上遇到了麻烦,心情一直不好,烦烦燥燥的。而我,就成了“撒气筒”。无论我做什么事情,妈妈都会唠叨几句,认为我做的这也不好,那也不对。我委屈极了,就跑去房间抱起了小时候爸爸送的童话书,对它诉说心中的苦处。不知不觉,我开始翻看里面的故事。慢慢的,我忘记了不愉快,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了。也开始慢慢理解了妈妈,心中好受多了。

书伴活力青年

六年的时光过得飞快,我踏进了初中的大门。上了初中以后,学习的科目增多了,内容复杂难懂,所以我读书的时间也就少了。不过老师还是鼓励同学们读书的,她会挤出时间让我们读书。这一点,我很幸运,因为我认为我遇到了一个如我心愿的老师。

中学和小学是不一样的,自然读得书也是不一样的。中学老师建议同学们读中外名著。老师会帮同学们到图书馆里借书,然后分发下去,小组内交流着看。名著不像以前读的书那样浅显易懂,但细细品味,却能悟出许多的人生哲理。读名著,使我的知识量增大了许多,但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升华——书中的人物形象鲜明,我看到了他们风风雨雨艰难的人生,看到了他们在困难面前不屈不挠、勇往直前、执着坚毅、永不言败的高贵品质。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在我的心中埋下了正义的种子,让我将来要做一个这样的人。

读《三国演义》,我看到了当时动荡混乱的历史局面,看到了从战场上斗智斗勇到营帐里的运筹帷幄,也看到了各路英雄的豪情壮志;读《水浒传》,我看到了由宋江领导的英雄豪杰的农民起义过程——轰轰烈烈,可歌可泣。书中描绘的“大秤分金银,大碗吃酒肉”实在令现代人民所向往;读《西游记》,我看到了唐僧师徒四人艰难的取经路,他们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的无畏精神值得我学习。也告诉世人做任何事都要团结一致,才能成功。这部书充满了离奇的神话色彩,满足了我强烈的好奇心;读《红楼梦》,我看到了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还有当时社会的人情世故。

我爱书,书当然也会回报与我。书读得多了,不知不觉我就成了个“文化人”。和老师家长交谈起来,我说话总是“语出惊人”,但也很懂礼貌。引来许多赞赏的话语和羡慕的目光。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饱读诗书的人交谈一样,让你的身心得到知识的洗礼;读一本好书,就想和一位知心的朋友聊天一样,它可以除去你心中的不愉快,让你的心灵得到安慰;读一本好书,就想和大自然亲近一样,让你的身心得到释放,变得轻松愉悦……

我读书,所以我快乐。

我坚信,我以后的人生道路有书相伴,定会五彩缤纷,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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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活虽无字,常读便是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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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本,包含了无数的知识与奥秘,需要我们去细细地口味。

品味到“书””中的快乐、幸福、风雨。——题记

我们轻轻地,轻轻地打开了“书”的第一面。那是我们天真的笑容。我们与父母玩耍,与太阳嬉戏,与浪花戏水,我们无忧无虑的玩。父母手拉着我们的小手,教导我们走路,慢慢地;慢慢地。我们生活在了幸福之中,只有快乐与自由。

然后,我们翻开了“书”的第二面。我们已经不再是婴孩时的无忧了。学习如同一座大山,狠狠地压在我们身上,我们哭闹、放弃。但又在黑暗中寻求出一丝光明。我们死死抓住它们,让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重生。慢慢地,我们尝到了艰苦中的一抹甘甜,在一次懂得了人生中的道理时,我们会兴奋不已。这是生活中的苦,但终有一天会苦尽甘来。

风雨,是无法避免的,但总会有人在我们身后推着我们,我们是一只小船,他们是一阵大风。也许,我们会失去希望吧!生活的压力源源不断,它狂狠地打着我们,我们倒下,又一次次地站起来。终于,我们向它示弱,我们天真地以为它会放过我们时,它一口将我们吃掉,我们已无力挣扎。我们痛苦不已,生活就像一只恶魔,玩我们,让我们绝望。这时,又有一群天使来救我们,使我们已失去动力的心重新跳动起来。这时,我们又领悟出了一个生活的大道理——生活,不可能十全十美,它必定有风雨的追打,我们迫不得已,只能战斗,去打败它,战胜它!

过后,我们又满怀着胜利的喜悦打开了“书”的第三面。因为不久的胜利,我们欣欣然地觉得生活的压力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自大狂妄!却不知,真正的考验才正式开始,生活就与我们捉迷藏。我们被玩得团团转,不但找不到它,也失去了自己的初心,忘了自己本该干嘛。当我们再一次向天使们求救时天使们已经动不了了。只有在一开始便清醒的人,才能走到最后。这时,生活又送给了我们一段启示:只有保持清醒的大脑,不忘初心,才能活到最后。一直失败的人,也无人可帮他们了。因为只有靠自己才能走到最后,走进考验的下一关。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我们不知翻了多少页。每一页都是生活这一书给我们带来的知识。

其实,生活本无字,因为这本书便是我们自身的体验,每个人都不同、每个人认识、得到的也不同。我们只有细细品味这本“书”,才能懂得所有的知识。

生活虽无字,常读便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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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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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

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

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

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

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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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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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天空像湛蓝的大海一样,这云海像是刷子刷洗过一样,只剩下湛蓝和白色的白云,白云犹如那扬帆起航的轻舟,这一切又衬得蓝天十分美丽,不时让人想去多看几眼,远处的树叶就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从树上轻轻飘落远处,不远的果园里的梨树上此时已经堆积起了梨宝宝,微风一吹,梨宝宝就像一个个小娃娃在荡秋千。我看着这一切渐渐陶醉了。这时,我想起了一件事——要上课了,我快速的向学校奔跑。

刚跑到学校就听见了一阵“叮铃铃”的声音,已经上课了。我连跑带冲的奔向教室,可是我还是晚了一步老师已经到了教室。老师看到我,脸上写满了愤怒,头发气得直冒烟然后指指钟又把手一挥示意我进去。于是连忙走进教室放下包坐下来听老师讲课。终于下课了,教室里一片笑声,我和同桌更是嘴巴都合不拢了。我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书,他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书,我们相视一笑。这时他找我借我书看,我说:“行,不过你得小心点,不能弄坏了。”他心十足的说:“放心吧!”于是我把书借给他看。

可是没过一会儿我那可怜的书发出“撕拉”的声响,一看书都破了,我气得牙齿咯吱咯吱响,我把脸一黑心里十分生气,向他挥拳。他见到我打他,他也气得牙齿咯吱咯吱响,不一会儿我们两个就扭打起来。

我黑着脸抢过他的书,直接踹他的桌子。

我们两个气愤的绝交了,我横了他一眼把他的书往地下一摔就走了,随后听到了他的哭声。

后来渐渐的我觉得是我太过分了,有一天放学我在校门口等他。一眼从人群中看他,我走上去满脸愧疚的向他说:“对不起,之前是我不起。”这时他说:“我早就原谅你了。”于是我们俩一起手拉着手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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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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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神叫做百科大全。

前面,唐宋800首诗词,满腹经纶的我,神采奕奕,每天都十分开心。后面,我还有中国历史,介绍十大名著之类的名书,我还讲述了哥伦布等外国人的伟大事迹。

比如:《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长篇童话。它是世界文学第一部,也是至今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骑在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长途旅行。在旅行中,尼尔斯遇到了一些凶险的敌人,也结识了一些新朋友,增长了见识。他在困难中得到锻炼,最后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在中间我还插入了许多幽默的故事。主人每天不管忙不忙,都要看我一会儿。每一天都拿着他的摘记本,看着我的内容摘,记着一些十分重要的事情。

我不但是一本课外书,而且还可以帮主人考试呢。课内的课文,我这里一到六年级都有,我还可以帮助主人提取课文里面的精华,告诉他有什么好词好句,还可以学着我写出一篇十分好的作文,这样主人的作文水平就会渐渐提高。我里面的题目,10道有9道在考试的试卷里面出现。

这就是我一本十分美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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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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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海底两万里》,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海洋中出现了一种不知名的怪物,阿隆纳克斯教授作为一名海洋生物的专家,随远征队去剿灭怪物,不料却掉进海中被怪物的一艘名叫“鹦鹉号”潜水艇所救,于是他和神秘的尼摩船长一起开始了一段惊险、神奇的海底之旅。他们登上从未有人登到的南极,目睹了海底火山爆发的场壮观景象及凄惨的海底沉船,领略了美丽而又充满危险的海底世界。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向南极进发”这一章节,尼摩船长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在穿越冰墙时,尼摩船长勇敢坚定,不屈不挠,毫不畏惧。

在“遭遇大章鱼”中,我看出了船长与大章鱼殊死搏斗的场景,最后大章鱼毫无还手之力被船长打败,其余几只落荒而逃。

我印象最深刻的人是尼摩船长。在整本书中他很幽默很严厉,在困难面前更是毫不低头,全书船长每次都在默默保护“我”。“我”在书中说过:“谁能测深渊的最深处是什么?有权回答的人恐怕只有‘我’和尼摩船长。”也说明了“我”对尼摩船长的信任。

通过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引人入胜的故事,让我们仿佛亲身经历了一次海底之旅,然而尼摩船长为什么要过与世隔绝的生活?“鹦鹉号”最终的命运是什么?想知道嘛?那请随我进入书中细细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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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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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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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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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你把我捡起来吧!”

于是,我捡起了这本。这本书又对我说:“我是一本有魔法的书,你有什么愿望,我都可以帮你实现。”哇!我太开心啦,我要变出很多很多好吃的。因为上次我想吃好吃的东西的时候,妈妈却强词夺理,拒绝了我。现在,马上就能吃上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了,我太开心了。

我立刻对魔法书说:“我要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果然,我的面前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食物。我眼前一亮,马上开始暴饮暴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又想:我的文具太少了,上学的时候,我的笔都没水了。现在就好办了,假如我有很多好看的笔,同学们一定会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的。第二天来到学校的时候,果然不出我所料。同学们纷纷用羡慕的眼光射向我,并说:“你这支笔是在哪里买的呢?”“什么时候买的”之类的话。

我又一看,发现学校已经十分破旧了。我心想:学校以前就想修建,由于学校的钱不够,所以一直没有修建。但是在不远的未来,我们的学校就能换一个样子了。因为我要用这本魔法书来重建校园。眨眼间,我们的学校立刻变了样。

接着,我听说今天要写作文,于是拿起魔法书对它许愿。想想,心里就美滋滋的。马上,又像前几次一样,我们也不用写作文了。数学老师走了进来,并宣布了今天不用上语文课的消息。后来,在英语课上,老师也让我们写英语作文。我马上拿起那本书,准备让它再次大显神威。因为写英语作文也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我不想写。当我再度沉浸在开心的时候,忽然,我看到了后面的一行字:这本书只能使用四次。我回头一想,哎呀,我之前已经用过四次了,也就是说这一次不行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是不劳而获的,只有脚踏实地,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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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作文推荐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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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一本好,像交了一个益友。”是的,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多了一个朋友,我也有这样的一位朋友,它的名字叫《金龟虫在黄昏飞起》。今天我就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玛丽亚·格里珀,她是瑞典儿童文学,她出生于1923年7月25日,2007年4月5日去世。他的代表作品有《神秘的公寓》、《少年国王传奇》等等。这本书是由新蕾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而充满了神秘色彩,作者独特的想象,制造了一种无形而有力的气息。书中古老的庄园,有感情的西德兰花,通过电话下象棋的老太太,附着了诅咒的埃及雕塑,尤其是一次次奇怪的巧合,让人在揭密的过程中陷入另一个谜局,产生更多的期望。隐藏在雕塑背后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三个好朋友以他们的智慧、勇敢和探索精神,在金龟虫一次次的启示、指引下,终于揭开了掩盖在雕塑上的神秘面纱……这些内容让人非常好奇,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这本书中的人物性格迥异,个性鲜明。安妮卡是一位仔细、谨慎的姑娘。也是书中的重要人物之一。每做一件事,她都会仔细看、想、听。大卫成熟懂事,脑子里总是闪烁着智慧和灵感。勇纳斯吃着味道刺激的糖,让自己的头脑随时保持着清醒。但他们也有共同的目标,三个好朋友在困难面前始终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所以才得到了金龟虫的“不经意间”的帮助,这让我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互帮互助、团结一致的精神,这种坚持不懈、做事细致谨慎的精神。

这本书妙笔生花,故事充满了神奇感。希望你们可以喜欢上这本书,也能成为《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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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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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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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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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每个人都不熟悉。它们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不能没有书。今天我将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它知识丰富,老师推荐给我们作为优秀的推荐书目。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比如藏獒有两种,一种是穿越过灵魂的家犬,聪明勇敢;还有一种从未穿越过灵魂的野魂狗,残忍粗暴。

它的故事太有趣了,我忍不住想看下一章。故事紧张时,我的心也紧张,故事轻松时,我也为他们松了一口气。故事难过的时候,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难过和遗憾。故事出乎意料的时候,我有无数的惊喜和好奇。它具有撩人心弦,随故事而动的能力。它有感人的力量,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叫做盘巴的第七只猎狗。老猎人40年也找不到一只满意的猎狗,总是很可惜。

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代,它“驱山如风,猎虎如林”。称盘巴为掌上明珠,取名“辣椒”。原来是这么一只猎狗,却因为误会差点被赵盘霸打熟。好在他是和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素素放手了,池莉满腹委屈逃到山里去了。他靠打猎为生,成了一群豺狼的首领,但池莉仍在暗中保护着赵盘霸。有一次豺狼包围了赵盘坝,疯狂发动攻击。这位老猎人处于事故的边缘。关键时刻“辣椒”及时赶到,不顾自身安危救了老主人一命。这时候,我被池莉的忠诚感动了。

是沈的著名动物小说《第七只猎狗》,它告诉我们,世界不仅是人,也是动物,我们应该与动物和平相处。它和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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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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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岁高龄的贺知章辞去官职,决定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走进翠绿欲滴的竹林,快马加鞭的赶回故乡。

他刚一走进村子,就被一群天真浪漫的儿童给团团围住,像十万个为什么似的被追问:“你从哪里来啊?你的家乡是哪里啊?你叫什么啊……”贺知章,捋着胡须,摸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说:“我姓贺,叫贺知章。”孩子们说:“我们为什么不认识你呀?”贺知章捋着胡子说:“你们当然没见过,不过我可认识你们的爷爷,仔细想一下有没有一个姓贺的老爷爷。”孩子们用手挠着头发喃喃自语到:“姓贺的爷爷。”“哦----你是贺知章爷爷吧!”其中的一个小孩说道。贺知章点点头,小孩们撒了欢似的向村里一边跑一边喊:“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把老朋友招在一起,谈笑风声,心中无限感慨便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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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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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岁月,字里乾坤。以后的日子,倘若无人相伴,亦不寂寞。——题记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进步的阶梯。"伏尔泰说:"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培根说:“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程颐说:“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我爱读书,我与书之间也发生了不少趣事!

费力寻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看到了《哈利·波特》,我便央求着老妈买下来,可老妈不同意,说:这书一共有七本,给你买一本你肯定还会要其他几本,要集齐【哈利·波特】这七本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还要上班,我可没时间三天两头的来书店看看到货了没!“我非常苦恼,可却没有办法。突然,我灵机一动,对老妈说:”妈,你不是没有时间吗?我有,我来看书店到货没,到时候你帮我付钱就可以了。”“行。”老妈一听,痛快的放了话。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都窝在书店里,早上去一趟,到中午吃饭是再走,下午一吃完饭,立马又去书店。就这样,辛苦操劳了六天,终于集齐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七本书。

偷偷看书

有时候,我看书看得入迷,连上厕所都带着书看,但日而久之,老妈知道了,j就不让我去厕所看书了,我也不丧气,我在晚上拱到被子里拿上我的手电筒,抽出了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我犹如一位航行者,驾着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完全沉浸在我的“书梦”里,根本就忘记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眼皮有点沉,猛抬头,发现现在已是凌晨两点钟了。我知趣的合上书,开心的睡着了。

读书之悟

当我因失败而迷惘无所是从时,书,会告诉我:“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恐惧而畏缩不前时,书,会告诉我:“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当我因成功而沾沾自喜时……当我因……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这个假期,我将与书为伴,体验书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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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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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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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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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喜欢读,只喜欢看动画片,自从我上了小学,学校开展了读书活动,我就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从此,书就成了我的好朋友。

现在我家有很多书。科普书,他带我领略大自然中许许多多的奥秘,神话故事,他为我插上想象的翅膀,在无边无际得按田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寓言故事书,他用一个个浅显易懂的小故事揭示了做人的道理,是我的知识更加渊博,让我在人生道路上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看书现在是我最大的爱好。只要一捧起书,我就常常陶醉其中,把一切都忘记了。为此,我还闹过不少笑话。有一天,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妈妈给我买的《小公主》。很快到了中午,妈妈喊着:“吃饭了!吃饭了!”可是我怎么也舍不得把书放下,仍旧专心致志地看着。又过了一会儿,妈妈要收拾桌子了,我才敢就跑过去吃。我嘴里吃着饭,眼睛却继续盯着书。结果,一步小心迟到辣椒,辣的我满脸通红,只好赶紧跑去喝了五杯水才解辣。

因为爱看书,我改掉了乱花钱的坏毛病。以前,妈妈只要一给我零用钱,我就会买一些零食和玩具,现在我会把零用钱积攒起来买书。每当经过小吃店:那些小吃都会用衙门可口的味道,扑鼻的香气诱惑我时,一想到书,我就忍住了。书你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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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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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要推荐给大家。

《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成就、影响的一部作品,它广泛流传,魅力无穷,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都有着难以估量的深影响。它描述了约有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诉说了一个个传奇生动的故事,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它不仅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文中给我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关羽,他身高九尺,胸前长须飘飘,一双单凤眼,两条卧蚕眉,相貌十分威武。很讲义气。智勇双全,我最佩服他的坚强,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小刀划开肉,把骨头上的毒一刀一刀的刮下来,虽然这个“手术”会使“病人”十分痛苦,但是,他依然一边强忍住疼痛,一边专心致志的和谋士下围棋。虽然关羽在麦城一战中身馅埋伏,被魏吴联军杀了,但关羽忠义两全英雄形象依旧长存在我的心中。

看完《三国演义》,我才感觉到了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性格描述的显露无遗,活灵活现,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__等……也说明了我们每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我们要改掉缺点,做到更好。《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我期望透过我的勤奋和努力做一个博学多才、聪明能干的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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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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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廖俊钦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

这天中午,妈妈煮了很多美食,有:牛肉、鸡肉、白菜等各种各样的美食。 要吃饭啦,但桌上还少了小明。原来他正在看,看得全神贯注。

这时妈妈叫爸爸去把小明叫出来吃饭,爸爸把儿子叫了回去,儿子只能去吃饭啦。爸爸看了看儿子的书,刚看了一页,就觉得这本书太好看了,再看第二页的时候,就把要吃饭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现在桌上又少了一个人,是爸爸。妈妈又叫小明去叫爸爸回来吃饭。小明走进房间。发现爸爸正在看他的书,这本书真是引人入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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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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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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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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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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