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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介绍信格式范文(实用20篇)

“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以下是小编今天整理的您的安全是我最大的保障为话题的书信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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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电子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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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心爱的电子,小巧玲珑,携带方便。它长约十六厘米,宽约十一厘米,厚约一点五厘米。它是爸爸在暑假将要结束时送给我的礼物,鼓励我多读好书用的。

现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使用越来越文泛,深入。它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作为网络使用的一种工具,电子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喜爱。作为学用电子书的一员,我觉得电子书使用很方便,我也很快就喜欢上了电子书。电子书真神奇,下载一本书,用不了几分钟,花不了几元钱,价格便宜,人人都花得起。这样小小的一本电子书,里面可以储存好几百本书。你要喜欢看哪几本,手指点几点,你要的书就马上呈现在你的眼前。你要看这本书的哪几页,只要手指点几点,同样会映入你的眼帘。你有不认识的字,不理解的词语,手指按住你不认识的那个字、词,点击“意思”,字、词的意思让你一目了然。哪一句话你理解有困难,电子书就像一位高明的老师,一们有求必应的老师,让你恍然大悟,进入柳暗花明的境地。电子书既是一本书,也是一位好老师。

电子书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负面影响。如果使用不当,就会给人们带来危害。长时间看电子书,会造成双眼的疲劳,颈椎的劳累。下载书本时,每次打开电子书时,常常会出现各类广告,有些广告对于学习是不利的,甚至是非常有害的。这就告诉我,要正确地对待电子书,用其长处,克服其短处,使它真正成为我的学习好助手,获取知识的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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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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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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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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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真好!万里晴空,展翅翱翔;

鱼儿,真好!碧波万顷,如梦如幻;

马儿,真好!大地无垠,驰骋沙场。

读书真好,是我的天空网,书是我的大地,书是我的海洋!

书籍,收集了人类最美丽的灵魂。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把书籍看作为良师和益友,陪伴着我们,启迪着我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动小学生的100个故事》,这本书有一则《享受生命春光》的故事让我落泪,更让我震撼。

王飞越阿姨是一名护士,不幸身患绝症,她勇敢地与病魔作战,病痛中申请捐献自己的角膜。

当癌细胞肆虐地扩散,王飞越阿姨为了防止角膜也受到损伤,影响将来的移植手术,不肯使用止痛药。为保证自己眼球的完好无损,她请求在她停止呼吸之前就摘掉眼球。她的丈夫、女儿,在场所有医生、护士、和守护在一边的眼科专家们都哭了,一朵顽强的生命之花凋零了,只有她的眼角膜被完好地保留了下来,四位盲人因此重见光明。

王飞越阿姨留有一段录音说:“你好,我不知道你姓什么叫什么,我祝福你,希望你重见光明,尽情享受春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生命的伟大不在于索取,而在于无私的奉献。因为爱的奉献,世界才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父母的疼爱,老师的关爱,同学的友爱,而读书更让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智慧之爱,崇高的生命之爱。我爱读书,因为它们教会了我识别善与恶;教会了我去行为善事,去痛恨邪恶;我从书中学会了欣赏,学会了鉴别,更从书中学会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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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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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我而言,是友谊。

我和他也许相识的很早,在牙牙学语看各种图像时他就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边。早已记不清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视,但他总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

我和他相识的也不算晚。犹记得,他跟着《窗边的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是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徐老师牵着亲子阅读带我领略了电车驶过的痕迹……

之前不看,看图写话总是盯着图片发好一会呆,最后用挤出来的寥寥数字勉强将几张图片连接起来。自然,惨淡的分数让嘴翘上了鼻尖。当时,妈妈工作很忙,干着急也无他法。后来,遇见了徐老师,她提出的“亲子阅读”刚开始让我感觉天塌下来压在了我的肩上,一下子趴在了桌子上。可当我认识了小豆豆,当我从兴趣平平到不知不觉的被吸引,当看到平时忙于工作的妈妈陪着我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那缕阳光渗透灰蒙蒙的玻璃,再一次干净明亮的包裹了我。在这之后从《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到《鲁宾逊漂流记》的荒野怪岛,从《我的妈妈是精灵》再到《心美,一切皆美》我和各色各样的人成了朋友,体会了五味杂陈,经历了不一样的清晨午后,以第三视角参与了诸多主角的人生,或喜或悲,或静谧美好或曲折离奇。同时,我和他的友谊愈渐牢固,他也在我的人生轨道上越刻越深。

我觉得文字的魅力在于,握起笔行云流水的时候,思想不由自主的跑进了墨水里,赋予生命,注与灵魂。他常能让我认识到平常相处不一样的别人和自己。我享受感知于文字背后的活跃灵魂,沉浸于一笔一捺勾起的清香,游走在句逗号搭建的世界。这世间万物或许大有文字描勒不出的感觉,但也只有文字能绘化与感觉最之相近的内心。文字,陪我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伴我感受清风捎过的丝滑,同我一道行于青春。它记录了我踏下的每一个脚印,或深或浅。他抚摸过我涌出的每一种情绪,或欣或悲。他将我的回忆刻在纸底,他能够和我真正的感同身受。

每个故事都有适合他的讲述,文字像我的影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出现,但只要出现了,必定是最懂我的。

他是不需要污浊的脚印,他是人生路上不需要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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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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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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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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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淳淳教诲;好书,是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

你们应该没有看过《嘿,胆小鬼》之铁树开花吧!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龙顺。1985年出生于湖北,土家族,新锐儿童文学作家,致力于原创儿童文学创作。一边旅行一边走作,雉鸡有多篇儿童文学作品散见于报刊。《嘿,胆小鬼》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品。 The author of this book is Gao Longshun.Born in Hubei in 1985, the Tujia, a writer of the new childrens literature, dedicated to the creation of original childrens literature.While traveling, many childrens literature works are scattered in newspapers."Hey, Caring" is his first novel work.

主要内容小小是冥界的一个小鬼,他第一次稀里糊涂地来到人间,做了一颗胡萝卜,不想却害死了一只饥饿的兔子——兔子吃了他,他就在兔子的肚子里不停的闹腾,是兔子最终精神崩溃,一头撞死在树桩上。从此,人世间多了一个守株待兔的成语和懒鬼,小小也赢得了一个绰号——“胆小鬼”。重回冥界小小在咕噜小镇做了一名信使。他接受了冥王交给的一项差事——给神秘的塔中人送信,而此前每一位信使都成了那个人的早餐。绝望中的小小此时捡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于是决定拯救他。小小在坏脾气的药王大人那里偷了复活的秘方:一颗老虎的牙,一滴塔中人的眼泪,一朵闪电劈开的花,然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的采药之路了……

最后,小伙伴们《嘿,胆小鬼》故事非常好看,一起和小小、潘恩、小爱神、多诺万、普罗米修斯、宙斯、大嘴怪、土拨鼠一起去采药吧!

读了这个故事呀!我也知道了,做什么事不能稀里糊涂、不专心,应该专心致志,不然会会有大灾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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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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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姑娘,这一天,妈妈送给我一本书,名叫《一本有魔法的书》。我看了一会儿,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我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那的阳光非常灿烂,但是并不刺眼。我走在一条干净整洁的柏油路上,柏油路的两边是一棵棵高大的苹果树,苹果树上的苹果又红又大,像刚刚做完激烈运动的小朋友的脸蛋一样。我情不自禁地摘下一个大红苹果,坐在苹果树下吃了起来,那苹果酸酸甜甜的,真美味。后来我又把目光转移到苹果树下,苹果树下有很多的奇花异草,我觉得那些花儿太可爱了!我忍不住摘了几朵,想带回家。忽然,头上传来一阵“嘶嘶”的叫声,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一条凶猛的大蟒蛇,我吓得跑到一条河边。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划着船迎面飘来,我赶紧跳到船上,使劲划。我突然感觉有点震动,回头一看,哎呀!原来一只大鳄鱼把它的两只前爪搭到了船板上,眼看船就要翻了。我慌乱之中跳下了河里,拼命地往前游,眼看就要被追上了,那条鳄鱼张开血盆大口咬到了我的脚了!哎哟!原来是我家的小狗“汪汪”在咬我的脚啊!

这真是一本有魔法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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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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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用墨香来装点我的花季,因为它让我感受到高雅的气息。

我爱读,因为读书教会我“巧言色令,鲜矣仁!”的道理;因为读书让我懂得“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高尚。

我爱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春日融融的午后,我与恩里科会面,它让我感受到少年的正义与童真;我爱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多萝西的爱心让我感动不已,为我拂去夏日的炎热与烦躁;我爱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的冒险精神让伴着月光的我心胸澎湃……

但我最喜欢读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是它带领我穿越时空,去追寻神秘的历史足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我伴着微黄的灯光贪婪的读着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记。我为努尔哈赤的悲惨命运感叹。夜深人静时,我梦见我努尔哈赤一起挖人参,捡松子,拾蘑菇,采木耳;和他一起接受祖父和夫亲被误杀的噩耗;和他共建王朝,谋划战术,攻京畿。

在那段与这本书共度的时光里,我经常看书到很晚,我对书的“贪心”好像永无休止,总是在妈妈三番五次的催促下恋恋不舍的进入梦乡。一有时间我就那起它细细品读。读到高兴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每当我在学习疲劳的时候,捧起它就让我感受到生活中的绚烂多姿,犹如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在我读书的时候,我觉得时光飞逝,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与十二位皇帝经历了浩浩荡荡的生死。我认为我是幸运的,因为书在我骄傲的时候为我敲响警钟,也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催我奋进。每本书中的人物性格都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让我快乐,让我谨慎,让我勇敢。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教会了我自信和坚强,替我抛弃了忧愁和烦恼。凡事皆如耕耘,有播种、浇灌、收获的过程。我相信在一声声的呼唤,一双双眼睛的期待下书一定会为我打开提高语文成绩和写作能力的知识之门。

我的花季正因为有这些墨迹而精彩,我不想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类空口号,我只想奉劝同学们“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需惜少年时。”让我们在有限的花季里留下无限的精彩瞬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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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以书为知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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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终生的伴侣,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陪伴着我成长,见证着我从一个幼稚无知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博学多识的少年,月以李白为知己,鹤以林逋为知己,我以书为知己。

阅读世界名著,拓宽我的人生视野。

升入小学后,各种世界名著就成了我最常读的书籍,我常常捧一本名著,沉浸于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之中。读完《基督山伯爵》,我不禁为基督山伯爵的精彩的复仇计划叫好,也对作者笔下人性的善恶略有领会;读完《红楼梦》,我为四大家族的凋零而叹息,却也依稀领悟到四大家族就是一个王朝的缩影。一本本名著,让我对人生的理解日渐深刻,让我沉浸在纸页间,若有所悟。

阅读古典诗词,加深我的人文底蕴。

到了小学高年级,我逐渐对古诗词一见钟情。我喜欢捧一本《唐诗三百首》或《苏轼诗词解》,感受古代文人墨客智慧的结晶,领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喜悦,“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愁绪;感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阅读古典诗词,使我的文学底蕴日渐深厚,也让我的写作,下笔有神。

阅读科幻小说,丰富我的科学知识。

升入了初中,我又喜欢上了科幻小说,常常沉浸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无法自拔。我因《三体》中宇宙的真相而震惊,因《银河帝国》中宏大的想象而赞叹,因《球状闪电》中对生死的思考而感动,因《银河系漫游指南》的荒诞不经而捧腹。阅读科幻小说,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也让我的科学知识日渐丰富。

我以书籍为知己,书籍陪伴我成长,漫漫人生路上,总要有书籍为伴,让那一缕书香,永远保留在我们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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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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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是《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还蕴含着哲理。 The book I like is "The Story of Puppet Pinocao". This book not only has rich content, but also contains philosophy.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木匠制造了一个小木偶,并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匹诺曹”有一次,它出去玩了,迷了路。遇到了一位天使姐姐,匹诺曹生病了,天使姐姐给了它两颗糖果和一味苦药,告诉他喝药时吃,匹诺曹吃了糖,却不想再喝药了,就把药倒掉了。天使姐姐回来了,问他药吃了没有,他说吃了,鼻子就长长了一节,天使姐姐见状,又问他真的吃了吗,他支支吾吾的说吃了。这样,他的鼻子又长长了一截。匹诺曹有些害怕了,哇哇的大哭了起来,天使姐姐看了他一会,问,药你喝了吗?匹诺曹哭着摇了摇头,他的鼻子就“嗖”的一声缩了回去,匹诺曹也改正了错误。

在这本书里,我觉得匹诺曹虽然撒了谎,但却还十分可爱,他也为作业而苦恼,也为了游戏而欢笑。而天使姐姐呢,像一个会照顾人的“小阿姨”,在匹诺曹着急时,会安慰他,在匹诺曹任性时,会给他讲道理安慰他。除了他们,我还喜欢老实可爱的“红樱桃”木匠,亲切和蔼的“玉米糊”爷爷等人物。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做人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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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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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名名副其实的小虫。

这位小书虫跟书形影不离,因为书,他闹出了许多让人忍俊不禁的糗事。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先说第一件事吧,一天,他正在写作业,忽然觉的肚子疼,便抓起一本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厕所,方便完了,他还悠闲地坐在马桶上,享受着图书带给他的乐趣,甭提有多美啦!这时,他老爸站在门口喊:“拉这么长时间,是不是掉马桶里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声:“嗯”他老爸喊:“真的?让我赶紧去捞你呀!”这时他才回过神来,赶忙说:“哈哈,骗你的,中计了吧!”

还有这么一件事,一次,他去中原图书大厦看书,一进图书大厦,就被书陶醉其中了,在书的海洋里畅游,觉的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两三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妈妈催他该走了,他还抱着一本书看,妈妈看见他这么喜欢这本书,就说:“既然你那么喜欢这本书,就买下这本书吧”。他高兴地拍起手来。

刚出大厦,他就迫不及待地捧起那本书看了起来,他妈妈喊:“小心点”他“嗯”了一声,结果他刚“嗯”完,“咚”的一声,就撞在了电线杆上。他妈妈又喊:“我就说嘛,小心点儿!”他抬头傻笑,只听见:“咚”的一声,可怜的他又撞上了电线杆......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哈哈,他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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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买书见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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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天灰蒙蒙的,下着初冬的小雪,在家无聊的玩着手机,心中想着:不如去店看会书。于是,便拉着妈妈去书店,也便有了今天的故事。

到了图书馆后看到了很多的书,我在一个书架上选了一本我喜欢的书。回过头来正好看到了一个小姐姐,手中拿着英语书,我对妈妈说:“妈妈,你看那个小姐姐,那么爱看书,人还长的漂亮。”妈妈还鼓励我,要像小姐姐学习,多读书。

拿着我选择的书《阿衰》,找到了一个宽敞、安静的地方,看了起来。

那个小姐姐也在继续看书,可是接下来的一幕,让我反悔了,不要再像她学习。此时的小姐姐,带着耳机,大声的朗读着英文的单词,那声音活像我家里的闹钟一样,也太吵了吧。

工作人员走过来反应声音太大,会影响别人读书,让她小声点,可是她却猛地站起来,用手指指着工作人员大声喊着:“要你管,信不信我抽你。”工作人员看向了她的妈妈,而她的妈妈却说了句:“您别在意,她还是个孩子。”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也没有了读书的心情,放下书,心中在想:

不懂礼貌,会让我们走向错误,无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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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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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人们都说,我是个小虫,因为我看书的时候种感觉要把书吃了一样。比如......

那天,我在上语文课,语文老师说他突然有点事,叫我们自己看书,我看着看着连下课了都不知道,当我看到假如世界上没有灰尘的精彩时刻,老师轻轻拉了下我的耳朵说:“林子璇,下课啦,别看书了,去外面走走吧,这样对眼睛不好哦”“喔,什么时候下课的”我转眼看着班主任奇怪的说“你还真是个小书虫啊,看得书都被你给吃了,好吃么?”老师对我开玩笑的说,“嘻嘻,我有点认真过头了,呵呵”我傻笑着轻轻说。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爸爸的书房里看着书,妈妈喊着我说:“子璇啊,去买包盐回来。”“好的”我大喊一声,接着看我的书去了,过了几分钟,“快哟,妈妈急着用”这下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急匆匆的跑去买,跑到一半,突然听了下来,因为我忘了要买什么,想了想,我知道了,原来是味精,跑到味精店了买了味精就跑回家了,妈妈太急了,看都没看就直接往里倒,倒好直接叫我放在柜子里,我接着跑到爸爸的书房里接着看着我没看完的书。然后吃饭的时候我怎么觉的这鱼的味道很怪,就跟妈妈说,妈妈尝了下,赶紧吐出来,然后妈妈说:“会不会你买的盐巴是过期的呢?”我奇怪的问:“妈妈,您不是叫我买味精的吗?”爸爸哈哈大笑起来,妈妈一脸沉默,感觉妈妈好像不知道要笑还是要生气呢!

妈妈还总说我和爸爸一样是个书虫。也经常提起我以前看书都是囫囵吞枣的,自从看了书的好处,我就变成小书虫了。

小书虫,这个外号就是这样的来历,我喜欢这个外号,因为是它体现出自己是个爱读书的人!小书虫,我爱你,你就向是我的朋友、伙伴一样,陪着我看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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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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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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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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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字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爸爸发明了身体控制器,使用者只要将身体能量集中在手腕上可以成为大力士,当举重冠军,将能量集中在大脑上,人的大脑比电脑还厉害。由于爸爸的发明,“我”变成了超人,刀枪不入,无所不能,但是有一天发明落入了坏人手中,世界将陷入可怕的灾难,为了拯救世界,我和爸爸再次和邪恶展开了较量。

这本书每个故事情节都特别精彩,例如第八集《勇斗劫匪》,这个情节讲述了杨歌在马路上悠闲地走着,突然看到警察在追一个劫匪,劫匪抢了一个包,里面是大姐治病的钱。杨歌把身体控制器调到了腿上,跑得飞快,一把抓住了劫匪,劫匪使劲的打了他一拳,他疼的要命,但杨歌无法反抗,拖延时间,这时警车来了把劫匪逮捕了。这只是其中一个精彩的内容,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精彩的内容了,我相信你读了以后会啧啧赞叹,爱不释手的。

这本书当中的爸爸也特别的有趣,他发明了许多科技产品,有聪明饭、摇钱树、愿望瓶……虽然爸爸只有拇指那么大,但他不忘追求知识,渴望知识,努力发明创造科技为人类做贡献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我们青少年也要像杨歌一样不断地创新科技,不断的学习,为实现我们富强的祖国而努力奋斗。

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一定和我一样感同身受。那就赶快去看一看吧,相信你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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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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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八岁,个子中等,长得挺结实,胳膊、腿上都是肉,小肚子圆滚滚的,就像里面藏着一个小西瓜。

走在路上经常有人夸我帅哥。我的皮肤雪白雪白的,虽然不是双眼皮,但是眼睛很有神儿,高鼻梁,小嘴巴,一笑起来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我爱好广泛,喜欢下围棋、游泳、画画……尤其喜欢看。只要一有时间,我都会捧本书来看。每天中午在学校吃饭,我都会先到班级图书角里选一本书,然后一手翻书,一手拿勺,看一页书,吃一口饭。常常一顿饭要吃半小时,饭菜都变凉了。

我还经常谎称要上厕所,捧着一本书进去,一蹲就是半个小时,脚都麻了才晓得出来。有一回,我在厕所里蹲了很久还没出来,妈妈连问我好几句好了没有,我都说没好。妈妈终于不耐烦了,冲进厕所,发现了我的诡计,生气地说:“你竟敢骗我!”我可怜巴巴地说:“都怪我太想看书了!”妈妈听了,哭笑不得,无可奈何地摇着头说:“你这个“小书虫”!”

看书能使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很乐意当“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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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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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名言。是啊!开卷有益,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更能丰富课余生活。今天我就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故事的主人公,他身高六英尺多,又十分瘦削,看起来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鹰钩鼻细长,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的穿着整齐、干净,可上面有许多的小洞,那些都是他在做实验时被酸碱烧烂的。

第一次接触他时,我就爱不释手。我酷爱侦探小说,内容惊险而又刺激,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了。他总是习惯叼着一只烟斗,边吸边吐出烟雾,躺在安乐椅上说:“华生呀!等一会你就知道了。”没过一会儿,果然有一个中年男子手提一个黑包,一瘸一拐的进来,问道:“请问是福尔摩斯先生吗?”说着,拿出了一张纸。“正是。”“我是侯波,维伯让我来转告你,暗号是,九到七,七到五。我还有事,先告辞了,晚上11点,山上不见不散。再见了!”“好,11点我一定准时到。”华生百思不得其解,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本书给我了神奇的体验,真是一本好书。好书启迪你的智慧,成就你的未来;让你终身受益!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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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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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结晶。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位益友”;有人赞:“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叹:“读了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喜欢读书,我为书狂!

小时候,坐在窗前,听爷爷讲过去的事情:以怨报德的舜;为了寻找失散多年母亲,辞官寻母的朱寿昌;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听故事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事已经满足不了我的胃口。学会用字典以后,从《弟子规》到《三字经》,从语文书到《百家姓》。遇到不认识的字,打开字典就查起来;遇上读不懂的句子,就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地读下去;遇上不知晓的成语,就联系上下文理解它。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书,像几天没进食而发狂的狮子。

后来呀,买了一些注音版的`名著,碰上不会的字时,看拼音,读起来方便多了。只要有空闲时间,就拿起书来读不肯放过一分一秒。就这样,一本名著不知被我读了多少遍,可我仍然爱不释手。要是见到描写外貌的语句,更是不亦乐乎!

以前,喜欢听农人靠汗水和辛苦劳作挣来的粮票;喜欢听当时生活的困难……所有的一切,我都津津有味地听着,丝毫没有半点厌倦。

现在啊,我已经摆脱了故事,被书牵着鼻子走了!哪里有书,我就上哪去。要是不愿借,我就死缠烂打,软磨硬泡,遨游在书中。看到亚拉伯罕?林肯的夫人玛丽?托德将他赶出家门,在半夜三更怒骂他,为他的着装而生气时,我就火冒三丈,心里咒骂了她一万次——“泼妇!泼妇!”看到林肯竞选总统时一次又一次失败,我就为他打抱不平,真想穿越过去对那些人狠狠地痛骂一顿!看到林肯当上总统,反对奴隶制而去征战,我便眉开眼笑。看到林肯几次三番地命人出征却屡战屡败,我又为林肯找不着合适的人选而连吃败仗而忧心忡忡……

我爱书!我为书狂!我为书中主人公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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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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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这样一种东西:为了它,我可以在诱人的美味面前无数次咽下口水;为了它,我还可以对梦寐以求的玩具视而不见。

没错,它就是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整天捧着图画书在看。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见书上精美的图案,已经让我爱不释手了。

上小学的第一天起,课本就像一快磁石深深的吸引了我,那一幅幅漂亮的插图,一个个整齐的方块字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最爱玩的年纪安静地坐下来看书,我常常一坐几个小时不动地。后来认识的字也逐渐多了。于是,中外寓言,童话故事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至爱。从《伊索寓言》,到《安徒生童话》,从《葫芦娃娃》到《打闹天宫》┄┄我读了不少凄美的故事,它们告诉了我人间的真善美。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虽对于我没什么深刻的体会,但也能在朦胧中懂得一些道理。

因为我对书的着迷,所以很爱收集书。每当看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把它买下来,当你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可以说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跑进了路边的一个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那是老师曾在班上推荐过的书,说要是看到最好买一本。对于我这么爱书的人,却真的让我碰到了。我拿着这本书真是舍不得放手呀,翻开了几页,又翻到封底看看标价,哇,三十块钱,再翻翻几页,又漠漠自己口袋里那几块钱。三十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钱,但对于一个小学生的我来说,三十块却已经很昂贵,三十块够我花好几星期的啦。我再次看看书的封面,它真的很美,可是,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哪里够三十块钱呀。我不得不把它放回原处。在书店里转了一圈,雨还没有停,我又转回原来的地方,再次拿起《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再翻一翻……这次,那位售书员走过来,但她对我说的话让我一辈子都记得,“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不买不要把书翻旧了。”我只好把书放下,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只好回家,虽然雨还没有全停,但我好像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在想:等我以后有了钱,我把你的书店全买下。

我爱书,书让我体味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不断感受到灵魂受到荡涤。毫不夸张的说,书的世界是天空是海洋,让我变成鸟儿自由的翱翔,变成鱼儿尽情的畅游。

感谢书,感谢有书相伴的日子。往后的岁月,我仍愿与书共同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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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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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直躺在我的床头。

第一次读到这本时,我还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为了在同学面前一展自己的文学气质,我开始刷世界名著。活动进行得不是很顺利。包括《巴黎圣母院》在内的许多书我都没有读下去。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个例外。

刚打开这本书没翻几页,我就被深深吸引住了。呵!看那调皮的保尔,真像我小时候。还记得儿时,也没少捣蛋。玩奶奶包饺子用的面团,弄得饺子没吃成;自己给自己理发,惊得妈妈大晚上抱着我冲到楼下理发店;一不小心掀翻了泡脚桶,像保尔一样营造了一个“水世界”。我为保尔的失误发笑,也为自己的幼稚蒙羞。

当看到保尔从军为国奋斗时,我已上了初中成为了副班长;当保尔在指挥大家修铁路时,我则在指挥大家进行班级文化建设;当保尔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时,我正带领着全班同学在运动会上拼搏。

书中写到保尔四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我也曾在学习上遭遇“死神”。初一上的期末测试中,我考砸了,年级排名比期中跌了55名。这对我来是个沉重的打击,犹如保尔知道自己无法上前线战斗一样。当保尔终于写出《暴风雨所诞生的》时,我也成功谱写了下一次考试的飞跃奇迹。

保尔说:“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我也学着保尔的样子,每天在班级日志上写下当天思想上取得的点滴进步,如“当我回首往事时,我不会因为虚度了少年时光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一事无成而羞耻。”

走了很长的路才发现,少年的我正沿着保尔的足迹,一深一浅,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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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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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韦思桐

有一天中午,天气晴朗,妈妈穿着漂亮的花格子围裙,开心地做香喷喷的饭菜,而且还有我的最爱:白切鸡!饭菜做好准备开饭了。

妈妈让爸爸去叫儿子出来吃饭。嗯,儿子在哪儿呢?爸爸找了客厅、房、终于在他的房间里找到了儿子,可是儿子没有发觉,仍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爸爸大声地喊道;“儿子,吃饭啦!”爸爸这么一吼,把儿子吓得一蹦三尺高,赶忙跑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这么入迷到底看的是啥书,爸爸看了一下,原来是《父与子》漫画书。

儿子和妈妈准备要吃饭了,等了很久爸爸还没来,怎么回事?儿子就回去找爸爸,原来爸爸趴在他房间的地板上看《父与子》,连他进来都没有发觉,儿子也对着爸爸的耳朵大吼一声:“爸爸,吃饭啦 !”也把老爸吓了一跳。《父与子》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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