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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范文(精选20篇)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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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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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惩恶扬善,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只有杀人、抢劫这样的大罪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在生活中不经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时改正,也是极有可能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后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偷了一个鸡蛋回家,母亲非但没有骂他,反而高兴的称赞他能干。他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铅笔、书本、皮带、手机……他年龄越来越大,犯罪的念头越生越重,偷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终于有一天晚上,他钻到一户人家偷钱,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调查了他,决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说要和母亲说话,当母亲把头低下时,他咬下了母亲的耳朵……是啊,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小时候小偷小摸的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越来越猖狂。我们一定要制止犯罪念头的出现,将法律牢记在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幸运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全李萌,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通过种种故事、事例都可以证明: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的惩罚,而“罪”是由小变大的。让我们牢记:法律在身边,法律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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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循法律规则的律师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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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一个敢于说真话的人,中国最有威望的法律人,一个按法律规则做事的人。

他是盾,矗立在道德的前沿,寸步不让;他是剑,扬眉出鞘,直指邪恶,绝不姑息。烈火锻造铁血律师,两袖清风忠诚卫士。

他一生做一个“驯服者”,但从未屈服,从未向所谓的真理低头。在那个已经不把高尚当做墓志铭的时代,他选择为良知而辩论,他铿锵有力的辩词如烈火一般烧透黎明前的黑夜,那是荆棘丛里一行漫长的跋涉,弯弯曲曲,寻找一个光明的出口。他将自己的肝胆燃成灯油,又磨成墨汁,写下震撼心灵的辩词,这一起,只是按法律的规则行事。

张思之,他用自己的热血,在中国的大地上犁出前进的血脉和希望,滋润了我们日渐枯萎的良心。他的存在和执著,承载着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制梦想。

5、她是一位真正的医者,温润却坚韧,温和而坚定。医者的责任让她知难而上,她打破虚假,还原真相。既然身穿白衣,就要对生命负责。她不惧怕死亡,用生命还医疗行业一片纯洁的天空。

陈晓兰,一个与假劣医疗器械斗争了10年的白衣天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用规则作盾,以正义为枪,划破了企图阻挡阳光的那抹阴霾,驱散了 模糊时代精神的尘埃。同事笑她傻,面对巨额的红包、封口费竟然丝毫不动心,反而默默承受黑心商人的打击报复;家人骂她傻,为了取得证据,竟不惜假扮病人, 以身犯险,以身试针。

可是她说:“既然身穿白大褂,就不该对不起医生这两个字。”神圣的医德让她无法眼看着黑心商人用假劣医疗器械欺骗病人而默不作声,纯净的良知让她无法忽视病人被病人被病魔折磨后却得不到治疗的痛苦。于是,她选择站起来,去戳穿那些肮脏的谎言,为维护白大褂的纯净。

这不是不知变通的愚昧,也不是跟不上潮流的落魄,而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无私,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坚毅,虽然这条路很难走,可她仍然拖着沉重的脚步为社会找到了方向。

6、今天,如果有人大叫 “吃亏了,买到了注水牛肉!”别人一定会说他大惊小怪,因为国人已对注x水x肉见怪不怪了。事实上,从红心鸭蛋事件到不少食品行业被指添加苏x丹x红,从 三x鹿x奶粉 事件到多家奶粉检测出三x聚x氰x胺,从霸王洗发水被检出超x标x二x恶x烷,从药用胶囊使用工业明胶制作到日化行业秘密曝光,仔细梳理一下,我们不难发 现,似乎每个行 业都有着只做不说的公开秘密,这就是饱受诟病的“行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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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的英文名言

全文共 3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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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小编收集了关于法律的英文名言,欢迎阅读。

Every law has no atom of stregth, as far as no public opinion supports it. (Wendell phillips, American leader against slavery)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Good order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things. (E.Burke, Btritish statesman)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Guilt always hurries towards its complement, punishment; only there does its satisfaction lie. (Lawence Durrell, British writer)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Voltaire, Frech writer)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If there were no bad people, there would be no good lawyers. (Charles Dickens, British novelist)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C)

If we only had some God in the countrys laws, instead of beng in such a sweat to get him into the Constitution, it would be better all around.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In nature there are no rewards or punishments; there are consequences. (HoraclAnnexley Vachell, British writer)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国作家 瓦谢尔 H A)

It is better to fight for justice than to rail at the ill. (Alfreds Tennyson, Bitish writer)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aws are generally found to be nets of such a texture, as the little creep through, the great break through, and the middle-sized are alone entangled in. (William Shensto, British poet)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Law can nerver be enforced unless fear supports it. (Sophocles, Ancient Greek dramatist)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Law is the crystallizaton of the habit and thought of society. (Woodrow Wilson, American president)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Law is order , and good law is good order. (Aristol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Laws grind the poor, and rich men rule the law. (Oliver Goldsmith, British writer)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O)

Mankind censure injustice, fearing that they may be the victims of it and not because they shrink from commintting it. (Plato, Ancint Grek philosopher)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No society can make a perpetual constitution, or even a perpetual law.(Thomas Jefferson, America president)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美国总统 杰斐逊 T)

One of the most striking and salutary thing in Ameican life is the widespread study of law. (Alexis de Tocqueville ,French judge)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A)

Punishment is justice for the unjust. (Augustine British writer)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英国 奥古斯丁)

Really, what we want now, is not laws, against crime, but a law a -gainst insaity.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Singularity is almost invariably a clue. The more featureless and commonplace a crime is, the more difficult is it to bring it home. (Sir Arthur Conan Doyle, British writer)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A)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aw can never go lax where every individual sees to it that it grows not lax in his own case, or in cases which fall under his eyes. (Mark Twain, Arerican writer)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The law cannot make all men equal, but they are all equal before the law. (Frederick Pollck ,British jurist)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3lian.com

The laws of Nature, that is to say the laws of God, plainly made every human being a law unto himself, we must steadfastly refuse to obey those laws, and we must as steadfastly stand by the conventions which ignore them , since the statutes furnish us peace, fairly good government and stability, and therefore are better for us than the laws of God, which would soon plunge us into confusion and disorder and anarchy if we should adopt them.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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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在我身边征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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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们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专门组织了一场安全知识讲座。下午第二节课后,我们班同学争先恐后地搬起凳子,拿起笔和本子,就往教室外面跑。走廊里早已是大队人马你拥我挤了,好不容易出了教学楼,往远一看,操场上更是人山人海。

“今天,我和大家坐在一起,来说一下我们身边的安全隐患,让我们认识法律,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这是市公安局局长为我们讲的一段话,三言两语就把我吸引住了。接着他为我们讲述了如何保护自我安全,应该远离哪些不良习惯,如何防身,有哪些措施。他不时地讲一些案例,生动形象,让我真真切切感受了到自我保护的重要性。

记得在电视法制栏目,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14岁的初中生,在网吧泡了一天一夜玩游戏,越玩越兴奋,不回家,不休息,正玩得起劲,左眼突然看不见了,到医院检查确诊眼角膜脱落,眼睛瞎了。父母既伤心又心疼,他自己更是追悔莫及,这是多么惨痛的教训。生命,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想想身边真的有很多同学沉迷游戏,虚度年华,不仅伤害了自己的身体,而且伤了亲人的心,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还有的同学为了几块钱去抢劫,有的为了给朋友出气打架拿刀伤人甚至打出人命,有的和社会上的坏人混在一起吸烟喝酒偷偷摸摸的······人一旦沾染上不良习惯,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年华似水,我们怎么能让青春就这样毫无价值地付诸东流呢?

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爱护他人的生命,让我们在心中树立起高高的道德之墙,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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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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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关于买“切糕”引起纠纷的新闻,大概意思是湖南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部分车辆、核桃仁糖果等,最后赔偿约16万元。

这件事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议论,“切糕体”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走红,大家开始了对这件荒诞事的冷嘲热讽。其实买切糕这件事,在我的身上就真实地发生过,下面我就来讲讲我的故事

2012年5月2日,五一小长假的第二天,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东西,在回家的途中,我见到一位新疆大叔推着一车五颜六色的切糕,看上去很是诱人。于是我上前问大叔怎么卖,大叔连说带比方地告诉我20元,我心想20元一斤,还算不贵,我跟大叔说买半斤。大叔切了一块儿,递给我说:“160元。”当时我一听这么多钱,一下子就懵了,我跟大叔理论说:“不是20元一斤吗?怎么这么多钱!我不要这么多。”大叔一下子就急了,冲我喊道:“我说的是20元一两,已经切了,不买不行!”正说着不知又从哪里来了五六个相同打扮的人,妈妈见势不妙赶紧付了160元钱。当时我特别气愤,建议妈妈报警,妈妈说算了,吃亏是福,就算花钱买了个教训吧!

上了中学后,在课堂上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了解了这些我才明白了其实上面我所遇到的属于强买强卖行为,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首先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外,他们对我威胁、欺诈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在真后悔当时没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味地忍气吞声只会让这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

本来买卖切糕产生纠纷这件事并不复杂,可是最近我在网络上看到一些人,在借切糕这件事讽刺新疆人民和维吾尔族人民,这令我很诧异,明明卖切糕的是极少数的不法分子,这些人怎么能代表了所有的新疆同胞和维吾尔族同胞呢?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就有一位维吾尔族老师,接下来我想讲讲发生在我们之间的故事。

两年前,我上小学六年级,因为学校离家很远,所以每次放学后都是急匆匆地往家赶,吃完饭马上回学校,分秒必争,否则会耽误了上课。可是越着急,我的自行车就越添乱,关键时刻链子断了。一摸兜里没钱,这可让我犯了难,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难道要我推着车子回家吗?那我下午必定要迟到了。正在我着急的时候,一只修长的手搭在了我肩上,我回头一看正是教我们音乐的古老师。古老师是维族人,很爱美,可是听说我车链子坏了,古老师二话不说就帮我修,白皙的手上沾满了油,见修不好,古老师又帮我把车子抬到修理摊,付了10元钱才离开,后来我还钱给古老师,古老师说什么都不肯要。

讲上面这个故事,我想告诉大家我心目中的新疆人是什么样的,他们热情、大方、友善、平易近人,是我们汉族人的好兄弟、好姐妹。同时我国在《宪法》中也规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每一个中国人应尽的义务。我们绝不应该以偏概全地歧视新疆同胞和维族同胞。

我们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情,我们应该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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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讲堂观后感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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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齐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正因没钱奶奶也不给,因此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正因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因此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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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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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已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有这样两则故事使我受益匪浅。其中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几个小伙伴约好了到火车站旁边的空地上玩。玩着玩着,有一个男孩发现铁轨上有几根螺丝松动了,出于好奇,他用手把这几个螺丝拧下来。拧下来玩了一会,就没意思了,把把它放在包了。回家时就卖给了废品站。可他不知道这是一件危害多大的事。如果不是检查员及时发现并且补上了那些缺少的螺丝。很有可能由于车轨松动,而造成翻车,人员死亡的重大事故。虽然这是一个无心的举动,但却触犯了国家法律,犯了偷盗公共财产,危害公民安全罪。事后,警方几经周折找到了那个孩子,对他进行了安全教育。

还有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在一些学校附近,经常有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零用钱,只要不给,轻则是骂,重则是拳打脚踢。因为胆小,小学生们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向家里面要钱,放纵着这些大龄学生。后来,有一个升入五年级的男孩,也遇到了这种情况,被追打着要钱。他把这个事情告诉了老师,老师经过调查,发现了确实有这种事。随后又把这件事反映给了警方。警方又把这些坏孩子抓紧了少管所,对他们进行了教育。正是由于这个男孩的挺身而出,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他不仅使自己免受侵害,而且使那些小同学也不再受坏孩子的骚扰。这两个故事,一个是不懂法而触犯法律,一个是懂得法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这就告诉了我们,一个人如果从小就肆意破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长大后他就会养成习惯。俗话说“小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等到触犯国家法律的时候,等待他的就只有法律的制裁了。

总之,身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处处以学习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各类知识。“慎言行,慎交友”。让我们记住那些敲响警钟的事例吧。要知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让自己健康成长,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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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次特殊的援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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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们惊喜的发现,在我家新房的屋檐下,一对麻雀夫妇安营扎寨。它们整天忙忙碌碌,出出进进。我密切的注视着这一切。

几个月过去了。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屋檐下的麻雀窝里,探出三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瓜,它们嫩黄的小嘴巴一张一翕,几只圆溜溜的小眼睛好奇的关注着外面的世界,它们的模样真是可爱极了。

夏天的一天中午,我正坐在门前,看麻雀妈妈给它的孩子喂食。突然间,传来一阵麻雀们急促的叫声,我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只正在试飞的麻雀小雏鸟,从房檐上掉了下来,正无力地扇动着翅膀,也许是因为过度的惊吓,它无法飞起来。

此刻,我家那只高大威猛的大公鸡,正雄赳赳赶过去,准备啄他,麻雀家族的吵闹声更大了。小麻雀好像预感到危险的来临,无力的抖动这翅膀,我立刻飞奔过去,赶走了大公鸡。我正在为自己赶走大公鸡的壮举而自豪,又有一只大黑猫赶了过来,立刻又被我赶跑了。最后,我将小麻雀放在一个比较安全的高高的土台上,在不远处时刻守护着他。

整整一个下午,麻雀妈妈和麻雀爸爸不断给它们的孩子找食、喂食。小麻雀吃的饱饱的,也攒足了劲。傍晚的时候,小麻雀终于抖动着翅膀,歪歪斜斜地飞上了蓝天

看着小麻雀愈飞愈高,愈飞愈远,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我默默想,那只大难不死的勇敢的小麻雀,也许此刻正在蓝天下展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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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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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至10日,麦盖提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该县公检法司等39个单位在刀郎文化广场、刀郎巴扎等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展开,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摆放宣传版面、张贴横幅、播放录音等形式,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还举办了以“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内容的农民画作品展。每幅作品都传达着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麦盖提县居民阿吉古丽说:“今天看了农民画展后,通过他们的讲解,我明白了这些画的含义,更加形象、生动的让我们对法律法规有了认识。”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10000多份,展出法治展板268幅,农民画13期,解答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35000多人。据了解,本月还将陆续开展专题学习宪法座谈会、送法进校园、宪法法治讲座、微博微信知识竞赛等活动,旨在让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和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麦盖提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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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奖学金申请导师推荐信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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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今收到来自我系09级日语1班袁雪晶同学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请求,现我系通过各方评审通过其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请求。

该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对待学习,勤奋刻苦,尤其是在对待专业课日语方面更是认真努力,学习成绩优秀。其能力水平得到了任教老师以及同学们的广泛认可与好评,并且从入学直至现在该生一如既往的保持着正确的心态和态度来面对自己的学业,其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综合测评成成绩一直排在班内前几名,表现突出。

从对该生的了解来看,该同学积极乐观,认真负责,在生活学习各方面都满赋激情,而且对待自己的大学以及人生有着明确的规划和奋斗方向,在校期间态度端正,坚持着自己的目标以及理念。

此外,在学习之余,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校内兼职,在寒暑假期间,也不让自己懈怠,积极参与打工活动,以此来积累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待人接物的能力,以便使自己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之中,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能获得一笔资金收入,减轻家里的负担。

通过各方评审,我系通过了***同学对于涉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请求。

外语系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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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身边的“法律意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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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例如: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除此以外,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今年的3月11日,我跟着爸爸参加了他朋友搬家宴会,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而开车来的有七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定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都有着不同的表现。我们全家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政府广场打羽毛球。尽管去政府广场的路上人、车都很少,但是红灯挺多的,并且时间也很长。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的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更象是他不是肉身,而是金刚不坏之身,每当有这样的行人过街时,常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那尖锐刺耳的磨擦声听起来可真很恐怖。每到这时,爸爸就会再三地教育我:“千万不要乱闯红灯,你瞧,多危险啊!”

由于一些人为了自己的方便,连小学生都能做到的“红灯停,绿灯行”他都做不到,间接地造成了各种交通事故,每年在交通事故上死伤几十万人,这些血淋淋的数字难道不可减少或避免吗?我想,随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逐渐加深,由被动执行转变成主动遵守,全民素质提高以后,应该是可以的吧!

在21世纪,全社会都提倡要和谐发展。我认为,和谐发展除了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方面下功夫,还应当在提高全民的素质方面多下功夫。当然,要想提高人们的素质,则必须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我立志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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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律讲堂观后感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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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步骤是唱《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歌。“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大家唱着唱着,似乎身临其境,体会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明白了这首歌的.含义。

第二个步骤是交流一下我们收集到的有关助人为乐格言。有几个同学上去讲了几句,比如说”助人要从日常小事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助人为快乐之本“等。但是我觉得,”助人为乐是共产主义世界观的体现“这句最好,因为这句话是站在共产党的角度来说的,更能体现帮助别人的快乐。

第三个步骤就是交流对”助人为乐"的感想。我是觉得,帮助别人,别人快乐,自己也快乐。再听听其他同学的感想,也跟我的差不多。第四个步骤,是看一个有关“义侠巴郎”--阿里木的视频。我们了解到:阿里木,男。40多岁,新疆人。十几年前来到贵州毕节,以烧烤为生,日子过的不怎么样,睡一块钱的大通铺,吃一块钱的凉粉、馒头,但他却被称为“烤羊肉串的慈善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八年来,他自己省吃俭用,却一直资助上百位贫困生。他一共卖出了30多万串羊肉串,共计10多万元钱。但是,阿里木自己只用了非常少,大多数都捐给了当地的学校。最后一个步骤,是写写自己做过得好事。我写了”借同学一支笔“这样一件小事。这次”道德讲堂“,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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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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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烟火围困的人,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在夜晚,即可以用手电筒等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窗枝,发出求救信号。 消防人员进入室内大多沿墙壁摸索行进,所以在被烟气窒息失去自救能力时,应滚到墙边或门边,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此外,也可防止房屋结构塌落砸伤。

提醒: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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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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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法律对于我们陌生而又熟悉,说熟悉是因为社会上,校园里,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讲“法治”!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曾经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呢?

有很多同学说,我们现在这么小,用不到法律,等长大了再学。其实是生活中处处都有法,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

在学校里,老师也常常跟我们讲关于法律的常识,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也有了逐步的认识。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占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础,创造美好未来的保证。

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其实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无知”,才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湖南卫视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成绩也很不错,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去,“好刺激啊!好好玩!”他兴奋的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他整天沉迷于网络,经常向朋友们借钱上网,后来他的朋友们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市是偷同学家里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以他的事例中,可见,学法,懂法,对于我们青少年有多么重要啊!作文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小事做起,做一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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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奖学金申请自我推荐信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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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大一上学期,我抱着对学习的热爱,刻苦努力、确立明确的学习目标。不逃课、不迟到和不早退以及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加上积极与老师同学沟通和请教、不耻下问、互相找出学习上不懂得问题及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以平均学习绩点4.257拿到了全班第一名。

在大学这段时间,我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全心投入大学的生活,在保持好自己学习成绩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与身边的同学老师互动,处理好人际方面的问题。做好 思想觉悟,不局限与课本上的知识,平时闲暇的时候就去图书馆补充各方面的知识,开拓视 野,拓展知识面,弥补自己的不足,让自己明白学习的路途还有很远,避免产生自高自大的心态。学无止境,在学习这方面需要进步的空间太多太多,我会一直努力的走下去,不会让 身边的人失望,不会让老师失望。

在性格上,比较开放,喜欢交朋友。我自己感觉还是很好与人相处的,至少朋友们都这么说。思想不那么迂腐,和周围的同学都能和得来,平时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都能互相帮助。这让我在大学的这段时间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能够更加专心的去学习,去走好 自己的路。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虽然我不是什么好汉,但是有那么多朋友在身边,我 坚,我的路会走的比想象中的更远。

关于在课堂上的一些问题,有些人一直认为记笔记是一件很麻烦很没有必要的事情,觉得自己的大脑都能记得住,其实不然,有些东西可能当时讲的时候会记住,过后呢?说不定一顿饭后再问起同样的问题就会想半天想不起来。

学习不是一堂课的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 的事情,学过的东西终究还是需要多温习的,重复记忆,加深印象,这样才能学得更好。而且,每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可以说方法都不会是一样的,每个老师有每个老师的优点,要善于去捕捉,去记忆,然后从中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学习和处理难题的方法,用这种自己的方法来学习,有成就感,更能提高自己学习的兴趣。而我,也在每天的学习中一步步的改进,一步步的成长。在即将结束的上学期, 我会制定出一整套的小目标,一个个的实现,向我的大目标靠近,我会加倍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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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诗意判决书”让法律充满了温情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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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泰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对夫妻的离婚官司时,判决书使用了“众里寻他千百度”等诗句,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被网友誉为“最诗意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来自80后审判员王云:当时没有刻意准备,只是心有所感。(12月15日《现代快报》)

夫妻之间闹矛盾,闹到了法院,并有一方申请离婚。另一方原则上不同意离婚,除非原告把孩子交给自己抚养,并赔付各种费用,等等。这样的夫妻离婚案,究竟该判离,还是判不准离?很多一部分网友认为,法院就该允许,不该强迫双方在一起。毫无疑问,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但这却不意味着,任何离婚诉讼,法院都该判离。

其实,这部分网友多数也是对“诗意判决书”并不认可的,在他们看来,法律就是法律,整那么“诗意”不严肃。但人们却忘了,法律本质之一是道德的兜底,其存在着人情和人性的一面。就事论事来说,原、被告从同学至夫妻并没有本质上的冲突,两人感情基础还在,法律也就应该本着好的一方面,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干预和指导。本着教育的目的,法官用诗意的语言进行判决,在表达了法院态度的同时,也对双方进行一定的说和和教育,从而尽可能地去挽救一个婚姻,这种做法不是很有温度的吗?“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本院极不情愿目睹劳燕分飞之哀景,遂给出一段时间,以冀望恶化的夫妻关系随时间流逝得以缓和,双方静下心来……”法官向善的目的,和诚挚之心,从这判词里可见一斑。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如此的判词并不是个案,实际上,在国外也十分常见。去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全国通行。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写下的判词被很多网友誉为最美判词:“世上没有一个结盟比婚姻来得更深刻,因为当中体现了最理想的爱、忠诚、投入、牺牲和家庭。在缔结婚姻盟誓之后,两个人将要成就比他们原来更大的事。正如在本案部分诉求者指出,在有些情况下,婚姻的爱不断延续,甚至跨越了生死……” 此外,判决意见书开头部分,其还引用孔子、西塞罗、托克维尔等人的言论。

用诗意的语言或者名言来论证之所以如此判的原因,而并不影响实质的判决,做出法律判决的同时,还能够让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实际上,在我国古代,有很多充满诗意的判词。比如白居易的《甲乙判》:“二性好合,义有时绝;三年生有,恩不可遗。凤虽阻于和鸣,鸟岂忘于反哺。旋观怨偶,遽抵明刑。”“姜诗出妇,盖为小瑕;鲍永去妻,亦非大过。” 郑板桥在潍县做县令时对一个“僧尼私恋”案,写下了这样的判词:“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这些判词都充满了诗意。

“诗意判决书”让法律充满了温情,人情、人性本身也是法律的属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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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伴我行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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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

——题记

生活处处都是法律,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国家不能没有法律,劳伦。却伯说过:"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在日常生活中,是真实存在着真实案例的,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触犯法律,谁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令人惊心动魄的某些青少年犯罪案件使我现在仍记忆犹新。

为了追求新潮和所谓的酷感,三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邀请了三个男孩一起分享毒品。长寿区检察院近日透露,经法院提起公诉,这三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已于1月7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

不禁为之感到震撼,正处于花季的少女,竟会用这种方式来肆意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来体现自己所谓的”酷。“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这些中学生戴上了吸毒的罪名,从此她们的人生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已难以抹去了。

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个例子——韩某从7岁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当年88岁的邻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怜,经常给他买水果等好吃的,有时候还会给一些零花钱,如同祖孙一般。有一天,13岁的韩某来到老人家玩,恰巧看到老人正在数钱。韩某见钱立生杀机,趁老人不注意从枕头下找到一根绳子猛勒老人的脖子,抢走了现金1000多元,老人死亡。韩某将老人的尸体从东屋拖到西屋,头朝下扔入水缸中,然后畏罪潜逃,韩某将钱用来买了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子,当晚回家后安稳地睡了一觉,第二天若无其事地上学,在学校被警方带回警局……

因自己的一时贪念,而残忍地杀害了一条生命,当遭遇后果的严惩时,后悔也已来不及了,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悲伤,夹杂着些许感慨。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极其宝贵的。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之所以能够发展到现在,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公民都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道德模范。

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会毁掉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如果每个人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那是不是就会少了很多生命的离去?一切都源于许多人对交通规则的漠视,才致使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

突然深刻的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当我们心有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共同呼吁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对于违法的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健康的成长。

让法律伴我行,不仅能保护自己,也保护了他人,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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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如何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全文共 1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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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乘车

1、乘坐车辆的选择。

乘坐车辆首先要选择车况良好,驾驶员技术好的车辆,如公交大巴、中巴车、出租车、学校接送车等,因为这些车辆所属的客运单位都有严格的车辆检查、检验制度,驾驶员都是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并且驾龄都在三年以上,有从业资格证的。千万不可乘坐违规经营的社会黑车,因为这种车的车主、驾驶员往往刚刚拿到驾驶证就急于挣钱,他们一无从业资格证,二无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培训,三连保险费有没有缴都是个问题。更不能乘坐三卡、改装后的三轮车或电瓶车,因为这种车的刹车装置根本达不到安全要求,乘坐他的车等于是坐在炸弹上。其次,对驾驶员也有个选择问题,大家尽可能不要乘坐饮酒驾驶人开的车,更不能乘坐醉酒人开的车。另外,如果你的父母会开车,你应该积极劝导父母,为了家庭安全、幸福,千万不可酒后驾车。

2、乘车途中的安全。

乘坐汽车后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以防车辆与车辆交会时发生危险。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和吐痰,不要在车辆行驶途中与驾驶员闲谈,不要在车上嬉笑打闹。在大人后面乘坐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坐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都要正向骑坐而不要侧坐,不要把脚往轮胎里面伸,以防跌落或轧伤。

●安全骑车

1、骑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下同)不能走机动车道。因为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你走机动车道违反法律,既然法律没有给你在机动车道内的通行权,你就不要在机动车道行驶,如果你硬要走机动车道,往往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2、骑自行车不要逆向行驶。因为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你逆向行驶的话,就可能与对面行驶车辆发生碰撞。

3、骑自行车不要直穿十字路口。需要穿过十字路口,应该根据道路标线,按“右侧通行”原则从非机动车道内绕道而行。还有,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包括过人行横道线自行车也应该下车推行。

4、骑自行车不要成群结队、揪肩搭背、嬉笑打闹、双手离把。自行车转弯时,尽可能伸出你的左、右手,示意你要转弯的方向。因为现在道路上的机动车实在太多,加上部分驾驶员的超速行驶,我们已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特别是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更要注意骑车安全。在现在的道路上,要保证骑车安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千万不可再做出成群结队、揪肩搭背、嬉笑打闹、双手离把的危险动作来,否则就有可能为自己的卤莽行为承担后果。

5、经常对自己所骑车辆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况良好。上学、放学骑车时注意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车铃是否完好,该修的修,该换的换,不要让不安全隐患留给自己。

●安全走路

1、分道行走,自觉靠右。所谓右侧通行,是指在道路上行进方向的右侧通行。在城区或其他有人行横道线的地方,横过道路一定要走在人行横道线内,因为这是法律赋予行人绝对通行权的地方,一定要充分利用,并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通行。如有车辆要强行闯向人行横道线时,你可伸出左、右手示意它减速慢行,千万不可犹豫不决。

2、不盲目横穿。横过公路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许多汽车与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极大多数是在行人横穿公路时发生的。我们知道,汽车不是说停就停得下来的,所以我们可要特别小心。我们可以学习借鉴香港人的走法,采取“先望左、后望右”的办法,即:到达公路边先看看左面有没有来车,要是没有的话你先过前半条;再看看右面有没有来车,要是没有的话你就赶快过后半条,这与我们平常所说的“一慢二看三通过”都是同样道理,总之要看清路况。

3、不要边走边看书,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不在马路上玩耍和长时间停留。公路是非常危险的地方,稍不注意就会遗憾终身。人常说:“惹不起我就躲”,机动车是高速危险工具,它可以给人们造福,也可以给人们带来灾难,这就需要我们取其利,避其害。只要我们用心掌握车辆运动规律,学会避让方法,就会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地行走在宽阔的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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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身边的法律故事800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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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午,上初中二年级的小飞骑着自行车去学校。就在他走到十字路口时,红灯亮了。但是当时街上车辆并不多,他看了看旁边没车经过就马上猛蹬了一下,直向对面冲去。就在这时,一辆浅蓝色的小轿车急驰而来……于是,一起本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就这样酿成了。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是走路精神不集中,戴着音乐听筒过马路;有的小朋友为了赶时间;有的小朋友缺乏耐性、贪图方便。还有的小朋友认识不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认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大过错,等等。

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行人必须在马路两边的人行道步行走,一切机动车辆都不准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在横穿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闯乱碰。应走人行横道(斑马线),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按信号灯的指示通过;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

小朋友们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更应遵守交通规则,必须直行通过,不要斜穿猛跑。这样会使交通发生混乱,更影响司机的心情,从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

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注意避让车辆。通过时,先看左边的来车,因为首先威胁自己的是左边来的车辆;到了路中间就看右边的来车,目测车速和距离,确认安全时才可以通过。

过马路时要耐心等待绿灯,不要急着乱闯,更不能翻越护栏或坐在马路上。穿越栏杆,使人车混行,会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危险的是穿越铁路道口护栏与火车争道抢行,这样可能会被火车卷入轮下。

绝对不能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会有造成死亡的危险。

可是还有一些同学天天沉浸网吧里,这些同学都把法律抛在了脑后,事后我才知道在去网吧的同学的家里都有电脑完全就是为了寻找一种所谓的刺激,还有的小学生父母在外打工,平时生活拮据,可是这些小学生竟然还从家里偷钱去网吧,“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我们时时刻刻都活在法律里,让我们记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律故事,让我们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小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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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例文二: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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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思就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家庭乃至世界就会变乱。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一些少年儿童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国家为了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专门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法律都是我们少年儿童能茁壮成长的保护伞。

虽然有了法律,但一些大人和少年儿童都不遵守,触犯了一条又一条的法律。在我的身边,就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就在广西,几十名儿童被不法分子骗走,带到了浙江省做童工。这些儿童从事着没有安全保障的劳动。不过幸好有法律的维护,这批儿童才全部返回了家乡,不法分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小杨是某市小学的一名五年级学生。他自小父母离婚,跟着奶奶生活。他起初是上课不写作业,经常迟到。到了后来,奶奶管不住他了,他就经常旷课,偷家里或别人家的钱去网吧玩游戏。日子久了,学校给他记了很多次大过,可他屡次不改,最后被学校开除了。开除后整天泡在网吧里,与一些品行不端的人混在一起。一次,伙同他人去抢劫别人的财物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被送进了劳教所。这就是不遵纪守法的悲哀。

同学们,我们应当遵纪守法,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长大后报效祖国。法律,让我们来拥护你,遵守你,让你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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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第九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3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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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第九十四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检举、控告人。

第九十五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收缴的物品、资金等,经审查发现与恐怖主义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有关措施,予以退还。

第九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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