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怎样写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范文(精选20篇)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浏览

4871

作文

379

遵守法律法规

全文共 774 字

+ 加入清单

依法治国的风朝已经开始推向了全国,人们都去遵守法律法规,但在一个地方,人们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那就是农村。

我也是从农村长大,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我都生活在烦人的电锯声中度过,这些电锯声是从我家后山传来的,这些电锯大声吵得我不能认真学习,不能安心入睡,连吃饭都变得没有心情,其实是一些偷木头的人在山上乱砍滥伐,一颗颗大树都倒了下来,更可悲的是,这些偷木头的人并不知道乱砍滥伐已经狗又成了犯罪!

有一对夫妇他们是我的邻居,他们的孩子非常调皮,学习成绩也并不是很好。有天,他们家的孩子从学校哭着囔着跑回来,说老师在学校里打了他,没想到孩子的家长连原因都没有问就说:“打得好,打得好。”还有一次,他们的孩子从家里偷了五块钱出去买零食吃,结果他们就将他们的孩子暴打了一顿,孩子去他奶奶那告状,他奶奶就去他爸爸妈妈那,看那孩子,全身青一块紫一块连坐都坐不下,他奶奶去讨回公道,没想到他父母却说:“我教训我的孩子关你什么事。”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这样做已经构成虐待儿童的罪名。

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不过他们是不懂法律,而有些人却是知法犯法。

我家旁边有个路口,有时会有人搬来一张桌子,然后大声吆喝,过一会儿就有许许多多的人拿着钱跑出来,从早上到晚上一整天都不停地喊叫,严重打扰别人休息,我后来才知道那叫聚众赌博,我听父母说,有些人因为欠钱不还还被关了起来。我们村里有一个小店,小店里有一个隐蔽的小房间,我听别人说那个房间里是一些赌博,无良店长诱骗一些小孩去玩赌博,赌博第一次玩大多数都会赢,一些小孩尝到了甜头后就会上瘾,就会不停地玩可到后来大多都是输,可他们的欲望却控制着他们,他们会从各种途径去获得钱,偷、抢、勒索……这些孩子必然也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这些案例都向我们证明了农村法治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我们要努力去让更多农民去知法,懂法,守法,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希望法律相伴我们一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56 字

+ 加入清单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又有多少人在面对它的时候,不选择逃避,真正地勇敢地去对待,让它相伴我们一生

“法律”这个词语好像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了。到了小学,平日里收看各类新闻,都能听到有关法律的故事。于此同时,法律这个词语似乎我渐渐地了解。到了初中,老师在政治课上再次提到。记得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大大地写下了“法律”这两个大字。告诉我们,何为法律,如何正确面对法律。老师说这个在现实生活中很实用,更多地了解能够增加阅历,考试的时候可能会出现相关题目,所以让我们好好听,让我们记一下笔记。面对这个似曾相识的词语,我很感兴趣。因为法律包括很多,范围也很广。就像询问老师更多的关于这方面的信息。老师却说,考试最多只考刚刚讲的那么多。记住这个就可以了。

我顿时不解。很明显,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只是种形式,至于其他,能够真正实践的寥寥无几。

还有很多触犯了法律的人。其中有些人在做错了之后,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于是产生了恐惧的心理。面对现实,选择退缩;面对当下,选择逃避。面对命运,遗忘了自己曾有的一颗纯正过的心灵。选择退缩,选择逃避,并不是说他们懦弱。只是他们潜意识中的第一意识是如此。就是想要逃。逃得远远的,不让警方抓到。如果他们这次成功了,那么他们还会有下一次的犯罪行动,还会有下一次的侥幸心理。选择逃避选择侥幸或许是可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恐惧,保护自己的不安,保护自己的无知,保护自己的心情。可是他们不知道,一旦久了自己就会习惯它,依赖它。直至自己在潜移默化里接受了这样的心理就是他们真实的面孔。是他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其实也知道,只是不去那么想罢了。他们曾经也许并不是真正想要犯罪的,直至最后,一切的一切打败了他们。他们遗忘了自己曾拥有过一颗纯正的心灵,抛弃了过往的所有,直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派出所中痛恨自己。可到那时,早已悔之晚矣。

我想,人们对于法律的态度更要关注些。法律是伴随我们一生的。我们要更好地了解它,尊重它,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我们需要注重它,面对它,而不是逃避。

中国有13亿人口。一个很大的灾难除以这个数字会变得很微不足道,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十三亿会变成一个很大的灾难。同样的,一份很小的注重乘以十三亿来说会是很大的一种支持。拿法律来说,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够注重它,那么法律这个理念不会像如今一样不深入人心,不会毫无意义。我希望,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也不仅仅是一个只需要扯着嗓子把法律喊在嘴边的口号。而是一种理念,一种信仰,一个可以付之行动的实践行动。我真切地希望人们能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好好地进行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美好的素质。

[我希望法律相伴我们一生高中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法律建设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035 字

+ 加入清单

1) 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日莲《立正安国论》

2)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迈克尔·D·贝勒斯

3) 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英)洛克《政府论》

4)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

5) 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

6)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7)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傅子·法刑》

8)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伯克

9)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战国)管子

10) 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巴尔扎克

11)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

12) 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意)拉布里奥拉

13)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14)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美)庞德

15)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美)德沃金

16)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

17)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战国)管子

18)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达雷尔

19)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20)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托克维尔

21) 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者。——尼采

22) 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格林

23)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24)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柯南·道尔爵士

25) 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申斯通

26)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遵守法律法规作文

全文共 901 字

+ 加入清单

说到法律,人们总会觉得很威严。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要看我们去不去留意。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遵守法律的人,比如:有一些高年级的学生,仗着自己年龄大,在放学路上威胁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让他们把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交给他们,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殴打低年级的弟弟,妹妹们,有的甚至亮出刀子;还有,一些学生想要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但父母不同意,为了买到,就去偷父母的钱,少则一,二十,多则一两百。有些被父母发现还不承认,最后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一些不遵守法律的现象,当然,也有遵守法律的人,比如:发现有人偷盗,贩毒等,及时向警方报告,如果有人诱惑自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坚决拒绝,不受诱惑的人等。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使我们随时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

以前我上网时曾看见过这样一则新闻:在2009年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梁厂向北约500米处,一辆大型货车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被困,所幸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将被困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遵守法律法规地后果真可怕!

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地家属肯定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在出行地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地麻烦和伤亡。你还要知道,生命不单单是你一个人地,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总要为你地亲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地亲人一定会无比悲痛地,想必你也不想看见你地亲人为你伤心流泪吧!

通过公安局统计的这些数字和泰安市发生的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我们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发现触犯法律的人和事,要头脑冷静地去处理。平时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适用话题:家暴、生命、无情、法律、暴力、严惩

全文共 236 字

+ 加入清单

近日,四川省崇州市锦江乡女子蒋菊英称,自己长期被年近七旬的老伴彭长根家暴。最近一次被打发生在十多天前,老伴将她捆绑殴打,还逼她喝下百草枯农药。

蒋菊英家属向北京时间“暴风眼”(微信号:btime007)提供的病危通知书显示,她被诊断为“百草枯中毒,多器官损害,呼吸衰竭”。

蒋菊英经抢救后病情有所好转,家属事后已报警,立案通知书显示,“彭长根虐待一案已立案侦查”。

北京时间“暴风眼”联系当地派出所,一名民警称“是蒋菊英的女儿报的警,彭长根现在被拘留了,案子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法律与平安

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

世间有一种概念,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收到权益的保护,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概念就是——法律。从古至今都有法律,正如俗语所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但是还有一些人被一己的私利冲昏头脑,去干一些触犯法律的事。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几个小伙子,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抢劫,他们中间最大的才20多岁,他们的学历都不高,有的甚至才上到小学四年级,他们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原因办了这些错事,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了。

他们的亲人呢?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在做这些事时没有看到后果?因为他们的法律概念都不强,我们应该从小学就学习法律常识,长大了才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是啊,世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才会和平,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的权益才受到保护,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过上了幸福的,平安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法律常识,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法律的名人名言

全文共 2013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小编收集了法律的名人名言,欢迎阅读。

1.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2.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意)阿奎那

3.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法)罗伯斯庇尔

4.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荷)格老秀斯

5.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8.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贺卫方

9.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汉密尔顿

10.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罗伯斯庇尔

11.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

12.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13.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美)凯尔森

14.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15.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哥尔德斯密斯

16.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

17.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

18.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19.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20.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21.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22.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23.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24.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25.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26.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27.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8.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29.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30.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31.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32.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3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34.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35.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36.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37.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38.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3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40.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4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42.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4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申斯通

44.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45.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46.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47.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

48.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

49.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50.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傅子·法刑》

51.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伯克

52.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战国)管子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诗意判决书”让法律充满了温情

全文共 1148 字

+ 加入清单

近日,江苏泰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对夫妻的离婚官司时,判决书使用了“众里寻他千百度”等诗句,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被网友誉为“最诗意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来自80后审判员王云:当时没有刻意准备,只是心有所感。(12月15日《现代快报》)

夫妻之间闹矛盾,闹到了法院,并有一方申请离婚。另一方原则上不同意离婚,除非原告把孩子交给自己抚养,并赔付各种费用,等等。这样的夫妻离婚案,究竟该判离,还是判不准离?很多一部分网友认为,法院就该允许,不该强迫双方在一起。毫无疑问,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但这却不意味着,任何离婚诉讼,法院都该判离。

其实,这部分网友多数也是对“诗意判决书”并不认可的,在他们看来,法律就是法律,整那么“诗意”不严肃。但人们却忘了,法律本质之一是道德的兜底,其存在着人情和人性的一面。就事论事来说,原、被告从同学至夫妻并没有本质上的冲突,两人感情基础还在,法律也就应该本着好的一方面,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干预和指导。本着教育的目的,法官用诗意的语言进行判决,在表达了法院态度的同时,也对双方进行一定的说和和教育,从而尽可能地去挽救一个婚姻,这种做法不是很有温度的吗?“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本院极不情愿目睹劳燕分飞之哀景,遂给出一段时间,以冀望恶化的夫妻关系随时间流逝得以缓和,双方静下心来……”法官向善的目的,和诚挚之心,从这判词里可见一斑。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如此的判词并不是个案,实际上,在国外也十分常见。去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全国通行。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写下的判词被很多网友誉为最美判词:“世上没有一个结盟比婚姻来得更深刻,因为当中体现了最理想的爱、忠诚、投入、牺牲和家庭。在缔结婚姻盟誓之后,两个人将要成就比他们原来更大的事。正如在本案部分诉求者指出,在有些情况下,婚姻的爱不断延续,甚至跨越了生死……” 此外,判决意见书开头部分,其还引用孔子、西塞罗、托克维尔等人的言论。

用诗意的语言或者名言来论证之所以如此判的原因,而并不影响实质的判决,做出法律判决的同时,还能够让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实际上,在我国古代,有很多充满诗意的判词。比如白居易的《甲乙判》:“二性好合,义有时绝;三年生有,恩不可遗。凤虽阻于和鸣,鸟岂忘于反哺。旋观怨偶,遽抵明刑。”“姜诗出妇,盖为小瑕;鲍永去妻,亦非大过。” 郑板桥在潍县做县令时对一个“僧尼私恋”案,写下了这样的判词:“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这些判词都充满了诗意。

“诗意判决书”让法律充满了温情,人情、人性本身也是法律的属性之一。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法律的道德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42 字

+ 加入清单

美国法学家朗·富勒先生所撰写的《法律道德性》一书是新自然法学派的重要著作,标志着自然法学在现代的全面复兴。以下对本书阅读的情况作一个总结。

关于作者部分的介绍可参见严存生先生的《西方法律思想史》页385

富勒在本书的开始首先以两种道德的区分作为探讨法律道德性的进路,即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在这两种道德中,“愿望的道德在古希腊哲学中得到了最明显的示例。它是善的生活的道德,以及充分实现人之力量的道德”,而“如果说愿望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至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话,那么义务的道德则是从最低点出发。它确立了是有序社会成为可能或者使有序社会得以达至其特定目标的那些基本规则”。富勒在第一章中进而指出,法律不可能从最高的要求去要求一个人,而“只能做到将较为严重和明显的投机和非理性表现排除出他的生活”。在这里,富勒认为义务的道德是法律的“表亲”,因为两者都在于规定维持一个有序社会的最低限度和要求。

这两种道德如何做出界分,首先富勒排除了一种错误的观念,即认为如果我们要知道哪些是我们的义务,那么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一个完整的图景。换句话说我们只有首先确定愿望的道德的标尺,才能了解什么是最低的限度。富勒反对这样的看法,“在人类目的的疆域——不仅包括人类行动,也覆盖着人迹所至的其他任何角落——我们都可以发现这样一种观念的拒斥:我们无法知道什么不适合于一种目的,除非我们知道什么是最合适于实现这一目的。在选择实现我们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时,我们能够而且的确是时常在对我们所试图实现的目的只有不完备的认识情况下尽力而为”。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有很明显的有限理性的印记,这一点也是同以前的理性主义的自然法的不同。因此富勒认为义务的道德反而是在愿望的道德之前的。

同时通过经济的方式进行对比,即义务的道德相当于经济上的交换经济学所涉及的内容,而边际效用经济学,即如何让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大的功效,则与愿望的道德之间有很紧密的联系。

进行了上面的铺垫之后,富勒先生开始对与“道德使法律成为可能”进行论述。他的内在逻辑结构是这样的。首先富勒认为法律并不是一种“发自于政府而强加于公民的单项权威的投射”,而是一种“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目的取向互动的产物”,也就是说“法律应当被视为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其成功取决于那些从事这项事业的人们的能量、见识、智力和良知,也正是由于这种依赖性,它注定永远无法完全实现其目标”(169)。“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中,人们都能看到使某些类型的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明确控制的需要。当他们开始从事确保这种服从的事业之时,他们就会逐渐看到这样一项事业包含着某种内在逻辑,也就是说,如果它的目标要得到实现,它就必须加强某些必须被满足的要求”(175)。 “因此,正是因为法律是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它才呈现出法律理论家们能够发现并且将其视为给定事实情境中的已知因素的结构恒定性”(175)。

为什么法律是一项事业,它的目的何在?富勒先生认为法律的核心价值,或者实质性自然法应该是:“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借此人们可以彼此表达人们的所见、所感、所想。在这个事项上,愿望的道德所提供的决不只是善意的忠告和追求卓越的挑战。在这里,它是用我们习惯于义务的道德那里听到的那种命令式的语气在说话。而且,如果人们愿意倾听,便会发现这种声音不同于义务道德所发出的声音,它可以穿越界限并跨过现在将人们彼此分割开来的障碍。”(215)

这一点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相左,即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并不包含任何道德性,法律只是一种强制性规范,是一种权威的单项投射。富勒指出法律不可能只是权威的单项投射,“而基本上是一项为公民彼此之间的交往行动提供一套健全而稳定的框架的事物,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只是作为一个维护这套系统之完整性的卫士”(243)。在这里,富勒最终指出两者的分歧的所在“制定法本身也有一个前提条件,也就是统治权为自己必须承诺在进行统治时会遵守自己确立的规则。在这个意义上,实证主义者认为是自上而下(垂直性地)设置的法律中也包含着一项平面性的因素”(269)。我认为这也是新自然法中最重要的部分。

在这里,富勒认为法律并不是垂直结构的,而更多的是一种平面结构,即一种契约性质,维持一套法律体系的运转取决于互相交织在一起的责任的旅行——既包括政府对公民的责任,也包括公民对政府的责任。这是一种互动式的契约关系,而不是投射关系,其中包含着统治权力对与公民的“承诺”。

因此,在这样一种平面结构中,既然不存在任何绝对的权威,那么法律内在就必然包含着一定的道德性来衡量契约的合法性问题。这并不是一种“功效”问题,这个词“暗示着一位头脑敏锐并看重结果的观察者,他不会轻易被模糊的目的概念所蒙蔽”(236)。但是“功效”一词意味着一个主动的主体与被动的客体,从主体的目的性出发考察一种手段能否完成本身的目的的含义,这就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思维,即法律是一种权威的单项投射。而在互动领域,在不存在明显的权威的领域,大家都尊重的规则则为“道德”,“它需要得到人类交往的牢靠底线的支持,至少在现代社会中,只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才能提供这种底线”(237)。

具体谈到法律的内在道德,富勒认为“就法律的内在道德的要求而言,虽然它们涉及同不特定的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但却不仅仅要求自我克制;正像我们的一个不甚严格的说法所表明的那样,它们是肯定性的:使法律为众人所知,使其内部的逻辑已知并且清晰明了,确保你作为一位官员所做出的决策符合他的要求,等等。要满足这些要求,人的能量必须被投入到特定类型的成就上去,而不仅仅是在警告之下不做某些有害的行为”(51)。

因此法律的内在道德是一种愿望的道德,是一种程序的道德,并不确保一种确定的实体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所称的法律的内在道德乃是一种程序版的自然法(proceduarl version of natural law);虽然,为了避免误会,‘程序’这个词应当被赋予一种特殊的以及扩展的意义,以便使它包括像官方行动与公布的法律之间的实质性一致这样的含义。不过,‘程序’这个词从总体上说非常适当地显示出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不是法律规则的实体目标,而是一些建构和管理规范人类的行为的规则系统的方式,这些方式使得这种规则系统不仅有效,而且保持着作为规则所应具备的品质”。

总结来说,逻辑的开始是确定法律是一种社会互动的契约,在这种契约中不包含绝对权威的单项投射,而是一种互动关系,因此法律首先就是要保护这样一种互动的、开放的关系,其次就是在这种平面的互动关系中我们应当确保一些道德,而不是功效,是一种首先确立的标准,而法律因为是这种互动的实践努力,因此法律最终确定的位置是在八项规则确立的标准左右,而不是一种完美状态。同时,法律正因为是在实体上确保这种开放,因此其内在道德就是一种“程序的”而不是“实体的”。

以上就是富勒的论证法律存在道德性的部分,至于法律具体内在道德的八项要求可以参见严存生《西方法律思想史》。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于欢提起上诉,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全文共 264 字

+ 加入清单

目前最新消息是,山东高院已受理当事人上诉于欢代理律师为殷清利。

上诉理由指出,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同时,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代理律师的理由得到了不少同行的赞同。一方面,杜志浩非法拘禁事实是成立的,一审法院已经确认。另一方面,警察有限的执法方式,并没有达到制止“非法拘禁”的效果,于欢和母亲的人身危险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救济无望的被告人情绪失控,以暴力制止侵害,只不过“超过必要限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有趣的法律类灯谜

全文共 2138 字

+ 加入清单

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有趣法律灯谜,欢迎阅读。

竞走我要争第一 (法律名词二) 行为、自首

绝唱 (法律名词一) 调停

流生 (法律名词一) 动产

讲台 (法律名词一) 议案

独掌朝纲 (法律名词一) 绝对权

七嘴八舌 (法律名词一) 混合诉

领导带头从严要求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自治权

合理化建议的报酬 (经济法名词) 提成费

负责生产 (法律名词一) 管制

合算方式 (法律名词一) 统计法

戮尸 (法律名词一) 死后伤

慢慢开刀 (法律名词一) 缓刑

八戒 (国际法一) 空间法

动手术的时候 (法律名词一) 刑期

倩 (法律名词一) 成年人

离异 (法律名词一) 合同

非你不娶、非你不嫁 (法律名词一) 婚约

抛却糟糠觅新欢 (法律名词一) 重婚

俯首甘为孺子牛 (法律名词一) 当事人

语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自诉

生意做到了巴黎 (法律名词一) 商法

哑 (法律名词二) 口供、首恶

管道 (法律名词一) 控诉

时不再来 (法律名词一) 过失

家法用何处 (法律名词一) 执行庭

得罪群众就是得罪上帝 (法律名词二) 共犯、主犯

服刑期间添新罪 (法律名词一) 在押犯

慢得要命 (法律名词一) 死缓

连打 (法律名词一) 附加刑

货币回笼 (法律名词一) 汇票

李世民再三质问 (古代法典) 唐六典

诂 (经济法名词一) 国际结算

不走水路 (法律名词一) 干涉

行草隶篆楷魏、样样都会 (现代法律一) 六法全书

明人不说暗话 (法律名词一) 坦白

打击点 (古代机构一) 刑部

安生 (法律名词一) 不动产

笑赴黄泉 (法律名词一) 安乐死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法律名词一) 谋害

疲劳症 (法律名词一) 累犯

逆子不听父命 (四字法律名词一) 抗拒从严

话说回来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反诉

回头再说 (法律名词一) 反诉

《离骚》言志 (法律名词一) 原诉

常作反省 (法律名词一) 检察长

可有上海产帽子?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审问

安全帽的作用 (法律名词一) 保险额

判决书的内容 (四字法律名词一) 数罪并罚

不能随意接受诉讼 (法律名词一) 控告

请木匠上门做八仙桌 (法律术语一) 入室作案

看清后再提意见 (法律名词一) 审问

不受礼 (四字法律名词一) 没收财产

久久不能决断 (法律称谓一) 审判长

圆滑 (罪名一) 轮奸

我在边疆站岗值班 (四字法律词一) 正当防卫

喋喋不休 (法律称谓一) 议长

追捕逃犯 (法律名词一) 执行员

点子一起出(法律名词一) 共谋

哎呀、我完啦 (法律名词一) 自尽

当代楷模 (法律名词一) 时效

存款有息 (法律名词一) 财产

鬻官 (法律名词一) 财产权

面向农村 (古代刑罚一) 弃市

垫 (法律名词一) 执行地

大约在冬季 (法律名词一) 冻结

当讲不当讲 (法律名词一) 应诉、免诉

白话 (四字法律名词一) 诉的要素

“此乃天亡我也,非战之罪” (法律名词一) 败诉

异口同声 (虾须格)(法律名词一) 供词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 (法律名词一) 定金

贾母要宝玉成亲 (婚姻法名词一) 宗教婚

计划生育是国策 (四字法律名词一) 法定人数

索贿 (四字法律名词一) 要物行为

不用还钱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退休金

颗粒无收 (法律名词一) 绝产

八小时以外 (法律名词一) 罢工

洞房花烛夜 (法律名词一) 晚婚

共谋 (法律名词一) 合同法

服装统一加工 (四字法律名词一) 集体制裁

冒牌兵 (古代刑罚一) 充军

剃头店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处理

接着看 (法律名词一) 承认

吃了嘴短,拿了手软 (四字法律名词一) 受要约人

谍报工具 (法制称谓一) 特使

步调一致 (四字法律名词一) 履行合同

不开介绍信 (四字法律名词一) 拒绝作证

青年参考 (法律名词一) 报复

暗中草就 (法律名词一) 背书

缠得要命 (刑罚一) 绞死

花开并蒂 (法律名词一) 株连

毫无戒备 (法律名词一) 消防

撤军 (法律名词一) 征收

不听话 (法律名词一 ) 抗诉

行话 (法律名词一) 议程

话讲重了 (法律名词一) 复议

结党营私 (法律名词一) 派生权

我要剃头 (法律名词二) 自首、受理

毛手毛脚出差错 (法律名词一) 过失

消灭赤字 (法律名词一) 赦免

桃李压枝弯 (四字法律名词一) 结果加重

离间 (法律名词一) 分居

寻常百姓家 (法律名词一) 民庭

太平方 (法制机构一) 安全部

导游 (法律名词一) 引渡

一家之长 (法律名词一) 所有权

你我都要进口的(法律用语一) 囹圄

倒打一耙 (法律名词一) 反拷

布衾多年冷似铁 (法律名词一) 被害人

不得贸然登门 (法律用语二) 入室要约

辞职不干 (法律用语二) 推事

干部渎职受制裁 (法律俗称一) 判官

成衣 (法律名词一) 裁定

擒贼先擒王 (法律名词三) 逮捕、盗窃、首犯

不能多占寝室 (法律名词一) 限制居住

商会 (法律名词一) 集中营

站长 (国际法名词一) 永久中立

剃头学徒 (法律称谓一) 助理员

公园漫步无禁忌 (四字法律名词一) 游行自由

军纪约束 (法律名词一) 律师

住房都一样 (四字法律名词一) 居间合同

国破家亡、君臣百姓流离失所 (法律名词二) 苦主、难民

战争物资 (法律名词一) 征用

文学生涯 (法制名词一) 章程

干活为的是养家糊口 (四字法律名词一) 劳动卫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与法律同行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3 字

+ 加入清单

提到“法律”这两个字时,小朋友们肯定会说“我又不是大人,法律关我什么事呀?”其实,你一天到晚都在受着法律的约束与保护。

早晨一睁开眼睛,喝一杯清水,你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因为水之所以清澈就是受到了《水资源保护法》的保护。穿上衣服,你觉得衣服就不关法律的事情了?不,你错了,衣服要是买到山寨版的,那你可得高兴了,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凡是卖假冒伪劣产品,要“假一赔二”,快让你妈妈拿去找商家吧,这下你可有两套新衣服了。走进厨房,拿出昨天新买的面包,突然发现:啊?这面包都过期一星期啦!你唉声叹气,不知该如何是好?可是你别忘了,食品可是有《食品安全法》保护的,伪劣食品应该“假一赔十”,哈哈,这下子你都可以一星期不用为面包的事发愁了。

早上7:40,你该去上学了,不想妈妈太辛苦,要不自己骑自行车上学吧!停!别想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你还是乖乖地遵守交通规则,走路或坐公交车上学去吧!

走进美丽的校园,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这时你要感谢国家的另一部法律《义务教育法》,正是因为这部法律规定“国家必须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未成年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我们今天才能有学可上。所以有些同学就想,“上学是我的权利,我可以想上就上,不想上就不用上”,那你也错了,这部法律同时也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我们的义务,义务我们就必须履行,无故辍学也是违法的。

上了一天学,我们该回家了,个别没有家长接的同学可高兴了,他们背着书包,哼着小曲,走进了附近的一家网吧打起了游戏。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同学,你还是乖乖地回家写作业去吧,实在没事做就多学学法律知识。

我们的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我们既受法律的保护,也受法律的约束,所以我们不仅要懂得法律知识,还要遵守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2024年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81 字

+ 加入清单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法律影片观后感

全文共 495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而正因为法律的存在,我们才可以安心地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家园。

我们最不陌生的法则应该可以算得上是交通法则了。在学校,在家里,老师和父母也总是叮嘱我们记得:不要乱闯红灯;不要乱穿马路;过马路如果有斑马线就一定要走斑马线……但是,这些连我们都知道的法律知识,却又有多少成年人在犯这一个简单却极为危险的错误呢?

这一件事,是我所亲眼目睹的:那天,猛烈的太阳照射在每个人的身上,烘烤着大地,而交通灯上却显示着红灯,我只好忍受着太阳友好的“照顾”,静静地等待。其实,当时车辆已经差不多走光了,但是,我们不能拿生命去开玩笑,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嘛。正在这时,有一个人已经忍耐不住了,他看也不看,直接就往对面冲过去。但是,就是这一冲,他自己就往鬼门关里走了一趟。虽然司机已经紧急刹车了,却还是避免不了他与车身间的碰撞。所幸的是,正因为这一急刹车,才没有导致死亡。

亲眼目睹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场景,我也感触万分:难道要我们去遵守这一交通法则真的很难吗?我给出的答案是“不”。这并不难,难就难在有没有去珍惜自己的生命,法律,我们要去履行,去遵守,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家园中,快乐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155 字

+ 加入清单

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必须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从六岁那年,我就开始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介绍的节目,但是我从没想到,自己能学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于妈妈要早一点去单位,没有给我做早饭,她让我去卖些吃的。我走到社区超市,直奔买奶制品的货架。由于着急上学,我忘记了看生产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卖饼干的货架,随手拿起了一包饼干,快步走到收银台结账。在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吃早饭。喝完牛奶,吃了饼干后,我没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装袋放在小塑料袋里,塞进了裤兜。到了学校后,我得肚子有些疼,还想吐。刚开始,我还能忍受,但是过了一会儿,像有什么东西在肚子里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师发现后,连忙带我去了医院。医生问:“你有没有吃过期的食物?”我说:“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饼干,应该……”话还没说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裤兜里的食品袋掏了出来,发现牛奶已经过期2天了,饼干过期了半年。医生了解了情况,给我开了些药。

之后,我又去了社区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论:“你们怎么能买过期食品呢?这样会危害健康的!”“你一个小毛孩子懂什么?赶快回家,别给我们捣乱!”我不依不饶:“前几天,我在这里买了牛奶和饼干,导致我肚子疼,去了医院。我不仅花了100多元医药费,还耽误了课,你们得赔偿!”“你胡说什么呢,赶快走!”我恼羞成怒,大声喊:“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决问题,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别拿法律吓唬我,再说,你要告我,有什么证据?”“我当然有证据了,销售小票不是证据?况且食品的包装袋我还留着呢!还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我像机关枪扫射一样,把几年中积累的消法知识一股脑地倒了出来。这显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没有道理,直说:“赔你不就完了吗?”说着他就拿出了200元钱,甩在了桌子上,说:“快回家吧!别找我麻烦了。”我往货架上扫了一眼,居然还有其他过期食品。我又生气了,指着那些货品说:“你们怎么还不把这些过期的商品下架?还想让更多的人生病吗?”“行——”主管漫不经心地答着。我见他爱搭不理,就决心把所有过期的商品买下来,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他见我来真格的,害怕了,赶忙吩咐店员检查商品,我帮他们一起把好几件过期的商品挑了出来。主管对我刮目相看,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不仅能遵守法律,还能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外国法律名言警句最新

全文共 889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 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老子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

——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人民的安全应是至高无上的法律。

——培 根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

——歌 德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

——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

——鹖冠子(战国·楚)《鹖冠子·度一》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傅玄(晋)《傅子·法刑》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

——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法律伴我行共圆中国梦作文

全文共 1011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是一个生活着十三亿中国人口的集体,当然,拥有这么强大数目的国家也必然离不开法律的制裁。提到法律,也许有人认为这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其实不然,他却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最有力的武器。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遭遇一些不遵纪守法的人,也许当我们向他们提出意见的时候,他们不但不听还变本加厉,如果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的时候,我们就应当采用法律来干预此事了。

比如我家附近,原来有一张池塘,池塘里的水清澈见底,池塘的周围种满了柳树,柳树下长满了鲜花和绿草,在这里我们可以嗅到大自然的气息,无论是春夏秋冬都是孩子们的乐园。可是自从我的一个邻居从广东回来后,我的生活一天都没安宁过。这个邻居说是搞什么副业,把池塘周围的柳树统统砍掉,在池塘边建起了红砖窑,还在池塘里养了几千只鸭。池塘里的水很快变了色,在家门口也常常时不时闻到一股腥臭味,行人经过池塘时也捂着鼻子,臭得纷纷绕道。红砖窑更不用说了,烟囱里冒出一团团黑烟,常常是浓烟滚滚。每天早晨,我打开窗户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可是没想到的是一股扑面而来的刺鼻的碳烟味,我满怀愉快的心情一下子消失在了九霄云外。顿时我对这个邻居十分反感,我真想去投诉他们,但是我没有,因为好歹也是邻居一场。于是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几天后,父亲也忍无可忍了,跑到他家去说理,竟然被对方狠狠地骂了一通,说什么父亲眼红他家发财,灰溜溜的回来了。无论我们怎么劝说,都毫无效果,院子里、阳台上衣服上的灰,都是他家烧红砖的后果。直到有一天,池塘旁边的一片稻田里的稻禾都垂头丧气地低下了头,邻居们把此事告到了村委会,这个邻居收到了村委会警告并赔偿池塘旁边稻田里的稻禾收成损失费之后,我才安心。

如今,红砖窑停业,鸭子圈养,一切又恢复了原样。

不光是我的这个邻居犯法,生活中还有许多事情是违法的。闯红绿灯、偷东西、打架斗殴、损害他人利益和财产,12岁以下骑车上学……生活中处处有法律。要想真正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必须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不做违法的事情,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

我们在学校里无忧无虑地学习,有父母百般疼爱,有老师的精心培育,多幸福啊!让我们共同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法的小公民,自己带头做好分内的事,再为法律作宣传,鼓舞更多的人知道法律的重要性,法律的威严,在法律的呵护下,健康,茁壮地成长,努力学习,多掌握本领,将来做国家的栋梁之才,为伟大的祖国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

法律,让我们共同来拥护你,遵守你,让你伴我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当法律遇上道德作文初中版

全文共 1174 字

+ 加入清单

当北京遇上西雅图,发生了一串爱情故事,当法律遇上道德,会怎样?

以我们这年级谈法律来着有点像在书上看一个学术名次似的,如果问法律是什么?那就相当于直接呗政治概念一样,简单地说,法律就是一些比较严格的规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有纪律。法律和纪律,都是一些规定,只不过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带有强制性的规定而已说严密规范一点,法律就是治国安邦、维护秩序、抑恶扬善、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这工具常常表现为一部部法律,它们各司其职,比如专管国家大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打击犯罪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促进我们健康成长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末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虽然说起来一条一条的,头头是道,但实际上却并不重视,只有当事实摆在眼前时才会有心灵上的触动 其实就像书上说得那样,法律与道德时相辅相成的,法律也是弘扬道德的一种形势改革开放以来,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法律有三百多部。

假如我们国家现在没有法律,同学们想想社会会怎么样?可以说,没有法律,社会将一片混知己人们将面监灾难如果没有法律,杀人、抢劫、盗窃事件就会越来越多,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没有法律,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会日益猖獗,小朋友的人身安全就不能得到保障;如果没有法律,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大街我们就很难买到货真价实的东西了…… 但是道德也同样重要,例如"小悦悦"事件,因为道德意识薄弱,才会有那么多"看客"不闻不问,令人心寒。也因道德意识不好,终究引发了法律后果。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神。当今,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几乎都是法治国家。几千年的历史证明,用法律治理国有是所有治国方法中最好的方法。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发展很快,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制还不健全。因此,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有一大批法律人才。然而,我们中国目前缺乏法律人才,将来更缺。我国现有专职律师10万左右,仅占全国人数的万分之零点三。再过十多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5亿,以万分之四的比例计算,仅律师一项专门人才就需补充45万多人。到那时,正是我们成才之际,正是我们为国家贡献青春才智的大好时机。

将来,如果我们当了律师,就可以依法为受害人打抱不平;如果我们当了检察官,就可以挑起与儿子罪分子作斗争的重担;如果我们当了法官,就可以肩负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神圣职责。到那时候,不管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是社会上很受人尊敬的法律人才,因为他们不仅待遇高、地位高,更重要的是有共同的作为,这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到那时候,如果我们当了科学家、作家、画家或者其他的专家,也得知法、懂法、用法,也得维护法律的权威。这是因为,我们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取得的胜利,也是法律的胜利。

法律和道德维护着我们健康成长,因此同学们,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在将来立足于这竞争激烈的社会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人们的生活难免污浊,那么法律必将是一股清泉。法律时刻给予我们最根本的保障,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最有力武器。因此,感知法律是我们成长中的法律第一课。

No.1。眼睛看到的法律

信息时代的今天,电视上的法律栏目比比皆是,形式大相径庭,但无疑都是共同的主题:提高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这也是我们通过这些栏目所获益最大的一方面,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学到了相应的法律知识。

No.2。嘴巴谈到的法律

提及法律,人们从警觉、排斥和不懂到尊重、履行和运用的态度转变,正昭示法律正走进人们的生活。穿越大街小巷,我们总会根据某一案例,谈起法律,并会时常的举行法律辩论赛,这不仅培养了我们的表达能力,更培养了我们的法律运用能力。

No.3。耳朵听到的法律

法律步入千家万户的同时,也走进了校园。我们从教材中逐步了解法律。老师的细心讲解并结合相关事例,使我们聆听到: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运用着法律,我们可以称其法律的听觉冲击,因为我们聆听到法律的重要性。

No.4。鼻子嗅到的法律

目前,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爱护每一棵花草树木,使我们的环境得到净化,与其归功于道德不如说归功于法律。法律树立了我们平等,公平意识,使我们明白:世界不仅是属于自己的,是公共的。因为法律,我嗅到了清新的芬芳。这也是另一方面教育了我们:法律无处不在。

我们成长的幼苗已泛绿意,在法律撑起蓝天的庇佑下健康成长,知法、懂法、用法是成长目标之一。法律伴我成长,就从感知法律做起,让我们的成长为法律多增添一份价值。

我们在成长,法律在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文共 547 字

+ 加入清单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

全文共 1121 字

+ 加入清单

昨天的台风也算是厉害的,一夜的时间在街上垃圾就随处可见,几十辆自行车全部都倒了。今天一上学,就感觉到了与以往的不同,虽说现在还是夏季,可迎面吹上的风还是略微让人感到寒意。

当我和同学们走进教室时,多惊呆了,一个个嘴全成了O型。是录音机摔坏了,内部零件散落在地。原来么,就是个录音机坏了,修一下也就没事了。可是今天,在下午有个主题班会,全校老师多来听课,其中录音机要起到一定的作用,可是现在……

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多决定当一回的福尔摩斯,直到揪出这个罪犯为止。首先,先确定是人为造成,还是其他原因。可是不出10秒就把这个猜想给否决了,离开教室之前门窗都关的好好的,而且就算摔在了地上,它也不能爬起来自己上了讲台吧!

“昨天是张爱华最后一个走的!”陈毅的一句话,把矛头全指向了张爱华一个人,正当大家议论纷纷时,卓勇补充道:“本来我也不想说的,但是……为了破案的关键,我也就不得不提了。其实,大家多有所不知,张爱华的母亲有精神病,父亲是个前科犯。在小学时,他打破玻璃,说什么也不承认,结果最后还不是他干的嘛!我想,他在那样的环境中成长,必然是会有影响的,这样一分析,看来这录音机应该就是他弄坏的。”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多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此刻,教室内像炸开了锅,同学们多没发现站在门口的张爱华,他哭着跑进来:“你们,你们没证据,怎么可以……随便诬赖我?!”

“可摆明就是你!……就是就是……”大家起哄。

“安静!”原来是裴老师来了,她扶了扶眼镜,“全给我坐下。”

“同学们,你们的谈话我全听到了,老师很失望,你们在犯法,知道吗?”

“裴老师,我们话有些过,可犯罪不至于吧!”班长小声嘀咕道。

老师一笑,说:“平时让你们好好看书,就是在捣糨糊吧。先告诉你们,这录音机是没搁好位置,自己掉的,我看见了。所以瞧吧,我这不又拿来了一个嘛。接着我要批评你们了,陈毅,你的一句话也许只是个线索罢了,可这样说,让爱华同学听了会怎么想呀!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有一条明确规定要尊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你们乱猜测已触犯了这一条。对了,卓勇,我可要重点教育教育你的,学校知道了爱华同学的事后,极力去做好保密工作,可你倒好,毫无隐瞒的将爱华同学的隐私全说了出来,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中就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爱华同学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而你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

“我……我……”卓勇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字,“爱华,你能原谅我吗?”“还有我们……”同学们都不好意思了。

“当然可以,我只需要你们的信任,尊重……”爱华的一句话,使全班同学低下了头,明白了什么……

看来啊,这法律确实无处不在,每个人都应该维护尊重他人的隐私,让世界更充满爱!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