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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的故事初中作文通用20篇

导语:猫不知道乞丐是经历了什么才成为乞丐,只知道他每晚都会把讨来的钱用来买酒喝,只剩一点点给猫买个肉包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猫的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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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小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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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暑假里,我在书店买书的时候,爱上了一本《成绩单》,可是妈妈说只能买两本书,因为家里的书实在太多了,光爸爸的书就占了三个大书柜。 但我还必须要买两本最重要的书,所以这本《成绩单》只好不买了。

我真的太想看《成绩单》这本书了,可一定要把买来的书看完才行。结果我只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把那两本书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然后我就一个人急匆匆地向书店狂奔而去。到了书店,我一本一本地找着《成绩单》可是怎么找都找不到,正当我想要回家的时候,突然,一本书正在向我打招呼,好像在说快来看我呀!快点来呀!我就是你要找的书呀!我仔细一看,啊!原来《成绩单》在这里,我可算找到你了。于是我赶紧打开来看,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我看得津津有味,一分钟、两分钟,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要不然这么长时间妈妈一定会担心的。

在回家的路上,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故事的情节,穿马路的时候差点儿撞到电线杆了呢!

晚上,我趁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把笔记本电脑打开,在网上看《成绩单》,为了防止妈妈发现,所以我把笔记本电脑放在棉被里偷偷的看。我还在门上挂了一个铃铛,这样妈妈过来给我盖棉被的时候我听得见。这时,我的心里又快乐又惧怕,快乐是因为收获了很多新的知识,惧怕是因为怕被妈妈发现。

我就这样,早上跑到书店看书,晚上把笔记本电脑打开看书,还把书中的好词好句都抄到了一本小笔记本上,有读不懂的,我就一便又一遍地读,读到懂了为止。最后还是把书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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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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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开始识字读书的时候,我根本不了解这句话。不相信书中会有那么多的好东西。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非常爱看书,那时我得到一本书就会快快读完,往往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每当我读完一本书妈妈就会问我这本书主要写了什么?主人公是谁?我总是回答不上来。妈妈就会让我再重新读一遍,慢慢领会故事的内容,吸取里面的精华。渐渐地读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给我知识和智慧,也给了我力量和勇气。我爱读书,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我的读书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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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童话类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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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安徒生写的“拇指姑娘”,我觉得她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无论她遇到刮风还是下雨的时候,她都能坚持地向前走着。比如当金龟子抛弃她的时候,她孤单了。她想:“我要坚持。”

拇指姑娘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时,她也靠自己的努力来应付。比如当金龟子的朋友嘲笑她时,她很沉默。我们也要这样应付比如嘲笑、讥笑、瞧不起……我们还要学习她遇到难关自己解决不了时,努力向别人求救。如当她饿得头晕脑涨时,她向田鼠妈妈要食物。当自己遇到难关自己不能解决时,要请别人帮忙。最后还要学习燕子的善良,如当拇指姑娘实在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时,燕子要带她走,它知道拇指姑娘不想跟鼹鼠伯伯结婚而主动来帮她。

大家也要像拇指姑娘那样,多苦多难也要坚持,干对自己有用的事情。同学们记住坚持就是胜利呀!我说到的这几点大家记住了吗?不要光说在嘴上还要做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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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300字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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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喜欢读书视书为我的一个朋友,只要有空就会随时翻开一本书。

记得是一年级的时候我刚学会识字,只钟情于玩耍。那些由好几张纸叠起来的叫书的东西,怎么也吸引不住我,我认为那些纸上的文字千篇一律,没什么看头,简直是浪费时间,看到爸爸常常抓起一本书,我便十分不解。随着年级的增长,写作也成为一项作业,对于写作我十分厌恶,将写作看成世界末日的到来,我几次想调整心态,心平气和的写作,但一看见平淡无奇的文字和剩下的方格,就不免要暴躁起来。

一次我十分努力的把作文写完,本以为会受到沈老师的大大表扬,没想到老师连提也不提,我很失落。但是沈老师说作文要写好,必须 看书。我没有别的办法为了摆脱困境,只好照办。

回到家中又不免想起那句话便抓起一本书勉强看这,但看了一会,立刻被他吸引住了一张张小小的纸片实质上是一个微缩的大天地,看似平静的无奇的文字实质上跳着一支世界上最美妙的“舞蹈”,一个默默无闻的话句实质上在向世人转述一个个深刻而精简的人生哲理,我的情绪一起一落只在文字的跳越之间,一个个黑色的精灵把我拉进了一个蒙蒙隆隆,似有似无的仙境,这对任和一个人都是美妙无比的,对我这样从没碰过书的少年更是妙不可言。

渐渐地我写作文时不累了写起来得心应手,换了老师后作文常常居全班之冠,小小的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吃水不忘挖井人,从此我更爱看书,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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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成长的故事作文初中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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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远离故土,远离家人踏进异乡校门时,我发现自己长大了。

当我与同学们辩论国际时事畅谈通贷膨胀时,我发现自己长大了。

当我穿着雪白的运动鞋,踏着自信的步子在人群中拥挤时,我发现我已经长大了。

成长故事,就这样在心头渐渐萌发。不再凝眸蹙眉故作深沉;不再置身林中,轻声吟语,以示浪漫;不再皮鞋锃亮踱步小径体验潇洒。成长的感觉,是懂得了生活不是盲目模仿,青春需要充实度过。

曾经与朋友发生误解,而不知所措,现在终能主动消除误解还自己一片明朗的天;曾因一次落榜,心中犹如乌黑乌黑的云爬上湛蓝湛蓝的天,现在却能战胜自我,超越痛苦,用饱满的热情来绘制出七彩的蓝图。心目的偶像曾打破心湖的宁静,现在却能清醒地校正心灵的航向,理智地驾驭思想和行动。曾经瞥见了社会的阴暗面而迷惘惆怅,如今却能用政治的触角、道德的眼来感知世界。成长的故事,是开始认真打量社会,品味人生;开始树立雄心壮志,并且付诸努力。

摘下明星们的彩色画像,轻轻将毛泽东、林肯的传记摆在桌前。扔掉电子游戏、武侠小说,学点正规的知识比什么都好。成长的故事,是不必再为和男生说话结结巴巴心有余悸;不必再为过年过节吃啥穿啥而大伤脑筋。成长并不意味着失去纯真,不意味着老气横秋,只是多了一份自信,一份成熟,也多了一份智慧和勇气。

成长!长大后可以独立,长大后有了更多的自由,成长的感觉真好。成长的故事,作文5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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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弥儿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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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共分五卷。卢梭根据儿童的年龄提出了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教育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在第四卷中,他认为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年开始进入社会,所以主要论述对他们的德育教育。因此,我们阅读了卢梭《爱弥儿》中关于第四卷对青年的德育教育,了解了他的基本观点。

第四卷也分为了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十六岁的爱弥儿”,在这一部分中,他认为“人的欲念是天性使然。自爱一定是符合自然约束的。孩子的第一个情感是爱自己,第二个情感是爱那些亲近的人。”这里他就提到了他教育理念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天性和自然。他对于青年的德育教育也是基于这一点内容。

“为了激发和培养日益增长的情感,我们要促使年轻人心中产生善良、博爱、怜悯仁慈以及一切使人感到愉悦的情感。要心存博爱,培养自己善良的品性,同情他人的痛苦程度。要教育你的学生尊重和爱护所有的人,甚至是那些轻视人民的人。”在这里他叙述了青年人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要将学生培养为怎样的人。而这些品质是经过理智启发的,源自内心的,也就是自然而然的。

在第二部分“博爱与信仰”中,他提到“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一种真实而永恒的平等,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差异尚不足以使人们彼此之间产生依赖。”因此,他教导年轻人要多运用你间接经验,学习历史,从而练就不带偏见、公正判断的能力。并且要让学生学会审视自己,有自知之明,懂得谦虚。从自爱到爱人,通过教育是他们了解自我,关心外界,具有自己的信仰和博爱之心。

第三部分“牧师的自述”中,他认为“人的行为之所以要合乎道德,原因在于人类本身具有判断能力。”“人并非生来就了解‘善’,而是理智使他认识了‘善’,这样一来,良心才会驱使他去行善,这种感情是与生俱来的。”从这段话中,不难看出他认为人具有道德规范是因为与生俱来的判断能力和良心。因此,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的塑造还是源于他自己本身。在人们设立道德规范之前,人们早就已经自发地学会了公正,爱国,严谨等优秀的品质,因此人的道德教育是在先天的基础上再加上后天的规范而形成的。

在之后的“特殊时期的教育”中,卢梭表达的观点是,在这一时期的教育中,不能以说教来作为教育学生的一个手段,而是应该运用示范性的方式来使学生看到老师身上的美好品质,从而使学生得到教育。这一时期的教育,我们要做的是对学生尊重,将他作为一个有思想的成年人来看待,而不是作为一个无知孩童,单方面的灌输这样是对的,那样是错的。

在后面的部分中,他又提到了一个德育的重要部分,那就是美育。美育对于人来说非常能重要,它影响着人的方方面面。“真正的美只存在于大自然中,人造的东西所表现出的美是一种刻意雕琢的美。”因此,培养学生的鉴赏能力,要让他广泛涉猎,通过时间的沉淀,感受到审美之中的细微差别,并且要尽量的接近自然,通过朴素的美感来充实自己的生活。

从第四卷的阅读中,可以知道卢梭对于德育的观念离不开人的自身本源发展,以及自然的影响,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教育观念的核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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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的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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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在我的字典里,书籍就是树苗要吸收的营养,就是婴儿要吮吸的乳汁,就是人耐以生存的空气。我喜欢读书,它是我每天必做的一件事。因为爱上它,才让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才让我爱上写作文。

从两岁半开始,我就喜欢看书了。那时候看的书都是薄薄几页,寥寥几个字,在我的眼里那些字就是些奇怪的符号,吸引我的都是色彩鲜艳的图画。我记得,我有几本很特别的书,每次出去旅游,总是会带在身边,然后拿支笔在上面又写又画又涂。旅行结束后,妈妈会将我画脏的书用神奇的擦头擦掉。渐渐长大后的我才知道,妈妈给我买的书叫口袋书。

到了六七岁以后,我迷上了童话故事——《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365夜故事》······。灰姑娘的水晶鞋为什么只有她能穿?为什么青蛙可以变成一个王子?为什么莴苣姑娘的头发有那么长?为什么明明是一只丑小鸭会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每次看完,脑海中总是浮现出像气泡那么多的问题。也有好几次,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梦见自己穿着水晶鞋、穿着礼服在皇宫里舞蹈、歌唱,吃着用金盘子装着的牛排,喝着用银杯装着的饮料。现在,我终于找到了答案,童话里的世界都是美好的,它宣扬的是真善美,它让我们在幼小的心灵里播下美与善的种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喜欢看书,涉猎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十万个为什么》为我解了许多疑惑,《中国上下五千年》、《胡姐姐讲历史故事》让我了解了中国的人文历史。还有许多文学方面的书籍,让我领略了中国语言文字的神奇与美丽,《细米》、《草房子》······尤其是《四大名著》给我的印象最深,小说中每一个人物都描写的那么细致、那么传神,每一个画面的描写都让我仿佛置身其中。

现在,书籍是我最好的朋友。伤心的时候,读书能让我消除烦恼;快乐的时候,读书会让我内心更加快乐!书就是我快乐的源泉,它是我密不可分的好伙伴。

在我家,随时可以看见书!家门口、电脑旁、沙发上、椅子上、卧室里······,都有书籍。书最多的地方就是我的房间、书架上、书桌上、飘窗上、钢琴上、柜子里、还有五个大大的箱子里,都是书籍。我觉得,我家都可以开个小图书馆了。

我最喜欢过周末了,一家人聚在客厅,一起看书。奶奶喜欢阅读做菜方面的书籍,她就想让我们吃得更有营养;爷爷喜欢看健身书籍,他最近迷上了太极拳;爸爸最喜欢看一些经商之类的书,就想着赚钱吧;妈妈最喜欢看育儿方面的书,不过,最近迷上瑜伽,喜欢看一些关于心理和瑜伽方面的书籍;我呢?最近迷上了地理杂志,被异国风光给吸引了。现在,我有一个愿望,就是到全世界去旅游,用我手中的笔去书写这个美丽的世界。

我相信我的愿望一定会实现,因为爱看书的孩子,就一定能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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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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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书时,常常会想起我第一次读书的故事

那时,我刚刚懂点事,姐姐正在津津有味地读书,我走过去,说:“姐姐,你在干嘛,能跟我玩会儿游戏吗?”“不能,我在看书。”姐姐说。我问:“什么书,我也要看,我也要看!”姐姐笑着说:“你看不懂。不过,这本《安徒生童话》你先拿去看一看吧。”“好呀!谢谢姐姐。”我说着,从姐姐手中拿过书,跑到床上,开始读着。

一看到书的封面,我便呆住了:上面有很多动画片的角色,真好,真吸引人!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可我看不懂,很多字不认识,这该怎么办呀?这时,妈妈走进来,看到我在读书,于是说:“思成,这书你肯定看不懂,妈妈念给你听,好吗?”“好呀,我正愁怎么读下去呢!”我说。就这样,妈妈每天晚上都讲给我听。就这样,一本书便被妈妈讲完了。为了能让妈妈天天给我讲故事,我们就去书店买回几本童话书。直到我上了小学才不讲了,因为那时我自己会读书了。

怎么样?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书让我学到了不少知识,初步认识了世界,也让我懂得一个小道理:“如果这一天你没有看书,那么,这一天你就会过得没有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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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生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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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端庄的大家闺秀,为了梦寐的痴求成了叛逆的杜丽娘。

牡丹亭上,百花犹存,脉脉温情依旧在,一厢情愿去,双宿双飞还。

而在柳梦梅心中,最美不过牡丹亭。花团锦簇的牡丹亭,花枝招展的佳人,而自己于伊人身旁。

所谓丽人,在梅边。

当梦境与现实碰撞,一切不过虚无,严苛的制度压制了刻骨铭心的眷恋,维护现有的规章?亦或维护真正的爱情?泪眼心寒归时泣,愿君永铭终不弃。于是,杜丽娘凄烈地只留一副冰冷的身躯给制度,心魄随柳梦梅而去。人鬼情缘仍未了,爱恨又岂在朝朝?杜丽娘是如此聪明的女子,又怎会让柳梦梅一生与一个孤魂相伴?而至于柳梦梅,连万念俱灰的心情也没有时,那该是怎样绝望,怎样悲凉。

“重到旧时明月路,袖口香寒,心比秋莲苦。休说生生花里住,惜花人去花无主。”纳兰容若这么说。柳梦梅在寻找,在等待着金榜题名的那一刻。于是,他寻回杜丽娘的躯壳,幸福,终究来到。那算是一段美好的日子,朝暮如歌,镌刻于心,带着憧憬与隽永,像一场华丽而不真实的梦幻,虽没有那前朝长生殿华美绮丽,宛如幻境,但是却有着相印的心,真挚的情。再也不用长相思时渴盼的念“美人如花隔云端,上有青冥之长天。”幸福的道路总是坎坷不平,柳梦梅被他人陷害,两人随即不得不分离,碧落黄泉,却再也隔不断爱的思恋。正义与爱情面前,任何阴谋已然微不足道,有情人终成眷属,终于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切崎岖如此渺小。

爱,终究可以战胜一切,就让我爱你爱得很深很远很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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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小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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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书和我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空暇是看书成了我的爱好。与书结识我便多了一位”良师益友“。它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

但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喜欢读书。记得一年级开始老师就要求我们每天看半个小时的书,还要家长签字证明。喜欢看漫画书的我,面对整页整页密密麻麻如蝌蚪般的文字,顿时头晕目眩。我装模做样的端着书,时而漫不经心的走马观花;时而过山似的一跃而过。半小时很快糊弄过去了,只是书中的内容一概不知。很快妈妈识破了我的”鬼把戏“,要求我把书中的内容讲给她听。迫于妈妈的”压力“,我只好逐字逐句地认真阅读。过了一段时间,这样的读书方法有了成果,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读书。时常为主人公的命运牵肠挂肚。在《夏洛的网》一书中,我见识了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之间最真挚的友谊。《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穿越时空,回到古代,了解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辉煌历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认识了海伦·凯勒,被她身残志坚、励志向上的精神所感动……现在读书不再是老师布置的作业,而是我的爱好。临睡前,窝在被子里看书,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在妈妈一遍又一遍的催促声中,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我枕着书香入眠,为书中的人物常常出现在我的梦里。

与书交友,就是与智者交流。多读书,读好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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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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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色的彼岸》讲述了小男孩哈里,因一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天堂。他在前往天蓝色的彼岸的路上,遇见了150多年前因发烧而去世的阿瑟。阿瑟为了寻找他的母亲,所以迟迟没有去往天蓝色的彼岸。

哈里也想起了他的家人,非常地想念他们。于是,他在阿瑟的帮助下,来到了人间。他来到爸爸妈妈家里,向爸爸、妈妈和姐姐,依依不舍地告别。最后,他下定决心,离开了人间,慢慢消失在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关心别人,珍惜生命。让我们感悟了生命与死亡。它也告诉我们:不要等到失去了,再去后悔,因为一切已经无法改变了。

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珍惜。而有的同学却一点也不在乎:他们爬窗户、晚上放学不回家、自己打自己或是和父母赌气,去伤害自己……这些同学的做法是多么愚蠢,他们不在了,难道自己会高兴吗?况且,如果他们不幸去世了,那么,他们的父母将会是多么悲痛欲绝啊!

哈里生前经常与姐姐雅丹亭吵架,但当他来到天堂后却格外想念姐姐,很想向姐姐道歉。我们还有生命,我们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也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宽容别人,让自己的每一天都充满快乐!

希望大家看了这本书,能更加珍惜生命,快乐地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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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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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生下来就有了生命,但生命并不因此就拥有了意义。面对大地,面对学生,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渺小。那么,生命因什么而与众不同呢?我说,生命因读书而美丽。有了书,增添了我的情趣;有了书,充实了我的生活;有了书,丰富了我的人生;有了书,我学会了如何做人。

最难忘的是小时候对小人书的痴迷,尤其是对《三国演义》的渴望。至今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坐在灶前烧火读书的情景。那时,幼稚盲目的阅读,使我张开了对世界的朦胧的想象。有书为伴的师范四年,并不寂寞,诺大的校园,有好多诗意的角落给了我亲近书籍的空间。多少个课余假日,欣赏“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意境,享受余秋雨笔下的满载文化内涵的历史山水,甚至雨天对窗独坐,欣赏黛玉“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顾影自怜。诗意的阅读,让我的学习生活,平添了几分特别的味道。工作后,生活好像平添了许多忙碌。试卷、作业、分数、评比、考核,太多繁琐的的事务,让我没有了给心灵加油的机会。终日的忙碌麻木了心灵。每每想起阅读,总能找到许多连自己都脸红的借口,书离我越来越远了。

真正意识到我要读书,是在我们学校开展课外阅读以后。我开始反思自己:要想获得事业上的成功,一个重要的“法宝”是让阅读成为习惯。

热爱读书,一生有书作伴,书是我们成长的铺路石,是我们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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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笨狼的故事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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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故事》是著名作家汤素兰写得“笨狼的故事系列”之一。这本书我看了不下十遍,因为它的内容非常幽默、精彩!

“笨狼”,顾名思义,这家伙是只很笨的狼。有时我会想:笨狼连自己的家都会给“弄丢了”,可别人家的路线它却记得一清二楚,真不知道它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哦!

整本书中,我觉得最有趣的要数《神速减肥》了:有一次,笨狼因为犯了“诈骗罪”被投进了监狱里,六个月中,笨狼大鱼大肉的把自己吃成了头“小肥猪”,除了聪明兔,竟然谁也认不出它了;更可笑的是,连它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来了。还有,它给自己造了一间装得下自己的“房子”,可它笨得竟没给房子弄上窗和门,结果房子里每天黑呼呼的,害得笨狼整天以为是黑夜,呼哧呼哧的一睡不起,直到第八天后才被小动物们的喧哗声吵醒。每当看到这些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有时心里还忍不住地犯上个小嘀咕:笨狼呀笨狼,这没窗没门的房子,你睡在里面就不会有缺氧的感觉吗?这样想来,心中更加觉得笨狼这家伙是怎一个“笨”字了得啦。

有一次午休,我从梦中醒来,一睁眼就发现爸爸在我的旁边“呵呵呵”地傻笑着,正当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时,爸爸对我说:“公主(我的网名叫‘小公主’,爸爸和我开玩笑的时候便会这么叫我),你刚才梦中笑的那么开心,还‘笨狼’‘笨狼’的叫着,梦着什么了呢,那么有趣!”听爸爸这么一说,我又开心的笑了起来,原来,我在梦里也在回味着“笨狼”的故事情节呀!

我好喜欢这本书里的“笨狼”,每当读到它出场的时候,我都会被它那憨态可掬的情形逗的“呵呵呵呵”地合不咙嘴巴。我想,用“傻得可爱”这个词来形容它,该不会过分吧?它真是我的“开心果”!

《笨狼的故事》这本书给我带来快乐的同时,也让我领悟到了这样一些道理:生活中,我们小朋友可不能学习笨狼,想问题要全面,做事情前更应该多动动小脑筋,中国不是有句“三思而后行”的古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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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照片里的故事600字初中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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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正在翻看相等,这张是我去华山时拍的,那张是我去九龙山时拍的。我一张张地翻看着,不停地笑着。到最后一张时,一张密封地最精致,看起来“年代久远”都有点泛黄的一张照片闯进了我的视线。

我小心翼翼地将这张照片从相册取出来,照片上的这个小女孩和我好像。我问妈妈,妈妈说:“这是你小时候啊!你不记得了?"

我摇摇头,确实不记得我拍过这么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我穿着粉色上衣,运动裤,运动鞋,留着雷打不动的刘海,这发型,哈哈,像哪吒。

更让我感到笑点的是我怯生生的表情,我不禁笑出了声。妈妈说:”这是你第一次去照相馆拍照,你不敢进去,死死地抓着人家前台的柜子。最后好不容易把你”哄”进去拍照,那里的灯光一暗,你就吓得跑出来了。把人家摄影师都逗笑了,我们都特别奇怪,小孩子不都喜欢照相吗,你为什么那时那么害怕照相,最后我们想了想原因,大概是因为你怕黑吧。”

哥哥经常用这张照片来调侃我,他总说照这张照片时是我的“颜值巅峰期”,说就说吧,我也不在乎。我怀疑”照相馆事件”应该是我小时候唯一的一次“忧”了吧,现在的我很喜欢拍照,但由于学习的原因,也不能经常出去转了,现在想起来,小时候的时光真的令人羡慕呢。

唯一让我不解的是这张照片已经这么旧了,为什么还要保存它呢?妈妈说,虽然照片已经旧了,但那段时光永远不会陈旧。妈妈说,等十车后,二十年后再拿出来看,一定会很有意义。

我轻轻地将照片放进了相簿,就让这段时光永远珍藏在相簿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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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四世同堂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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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是一部灵魂的觉醒史。战争激怒了人,也改变了灵魂。虽然招弟从一个纯洁的姑娘变成了日伪的特务,让人心寒,然而钱默吟却被战争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旧式知识分子激怒成投笔从戎的革命者,也让矛盾的高第与瑞全并肩作战,让祈老爷子抱着妞妞去找日本人算账,让小崔和李四爷等人不乏悲壮地为革命而牺牲……这足以让人喟叹,让人震撼!

这是中华民族在危亡之际人性之花的淋漓绽放,是一首铿锵激荡的民族灵魂的交响,这是在先生的妙笔下,一朵永开不败的民族之花。这里,我们借先生的笔看到了一部旧中国的抗战史,了解到了在枪炮的雷鸣中形形色色的最本质的性格,它让我们不断地理解与反思。而透过这部国民史,我们又读懂了一位生在炮火年代的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他轻松幽默的笔调里有的是满腔的愤慨,嘲笑讽刺的帷幔下透露出的是一颗对家国拳拳之爱的心,是对国民蒙昧强有力的呼唤,是对胜利最急切的渴望与坚信。

这位先生,叫老舍;这部书,叫《四世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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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初中生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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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书对于人们来说并不陌生,而我在仔细读完后,认为有一些人物形象的细节,可以拿来好好琢磨。

对于整本书,我认为其中最突出的形象是宋江。不过我并不是很看好这个人物本身,在我眼中,表面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者,并且有情有义,以“及时雨”形象贯彻人心,但我个人认为,他城府很深。

为什么这么说?答案很简单,他的每一次帮助都不无道理,看似为兄弟两肋插刀,事实上是为了自己的私利。他一心向着官府朝廷,以名利地位为重,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当时的形势严峻,政治腐败,佞臣当道,此时为朝廷效力根本无力回天,只会搭入梁山一帮兄弟们的性命。再说直白点,他的“招安”一事其实等同于投降,而他所为梁山做的所有事,都仅仅只是为自己的未来奠基,让一百零八好汉为他效力。事实上,这些都是无用功。梁山最终的灭亡其实正是因为招安的决定,最终酿成大祸。

有人说,宋江只是错了这一步,我认为并不是。宋江之所以执着于朝廷,是因为他的眼界不够,没有预测好将来的打算,相反,说明了迂腐的思想深入人心。并且我个人认为,他们之间,根本不可能有永远的领导者。因为在这个组织中,其实每个人的目标都不同,有的是自愿上梁山,有的是被官府追逼无奈,才上梁山,有的甚至是被骗上梁山。因此从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惨败的结局。

可以这么说,看完全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除了在为我们展现一个个忠心侠胆的英雄好汉,更是在用一个悲剧写时代。

“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书中,就是这么写的,也确实是现实。此书很好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佞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所以梁山的灭亡也在情理之中了,也正是证实了这一点。这本书总体来说,若是光从文学角度分析,是一部非常精彩的人物刻画作品,并且在用辞手法方面,巧妙绝伦;若从历史深层角度分析,作者更是借这本书展现了社会现实,细细读来字字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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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8我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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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豪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山间的泉水清凉,林间的墨竹令人心醉,枝头的花朵芬芳四溢,但当我每次畅游在书的世界时,也一样清澈,一样沁人心脾……我仿佛漫步在云中的阶梯。

小时候,我一点儿也不爱读书,即使读,也只是读漫画书。我有好多同学都认识三、四百字了,看到他们捧着书入迷的样子,便也拿出书来读,可我只有三分钟热度,看三两分钟,便觉得枯燥、乏味。直到六岁那年生日时,哥哥送了我一本注音版《爱的教育》,那里面的故事,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有的让我眉开眼笑,我会和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生气、一起后悔……从此,我爱上了读书。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欲望也像放进烤箱的面包一点一点地变大。三年级时,我看了青少版的四大名着,那时,我只能走马观花,几乎只看故事情节,并没有深刻体会它的寓意,但它还是想一块磁石吸引着我。

记得有一次,我正写着作业,突然想起了《弗朗兹》。我想,弗朗兹有没有与佳碧在一个班?他的刺猬头怎么样了?强烈的求知欲望驱使着我从书架上小心翼翼地拿下了那本书,放在了桌洞里。翻开书,淡淡的墨香、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我如醉如痴。不知不觉中,一个小时过去了。突然,听见了妈妈的脚步声,心紧张地砰砰跳,仿佛有一只调皮的小鹿在我心头“跳舞”,我的额头溢出了密密的汗珠,像是数百只蚂蚁在爬动。好在妈妈只是路过我的门口,“呼——”我松了一口气,继续看书。后来,我也知道了应该写完作业在看书,这样才能深深地陶醉其中。

直到现在,我仍在读书。书是我的朋友、姐妹。无聊时,它会让我不再孤独;忧伤时,它让我忘记烦恼;开心时,它会让我快乐翻倍。没有书的家园是没有鸟的森林;没有书的地方是没有收获的田野;没有书的世界是没有水的河流。我像一只小蜜蜂,在书的百花园中飞来飞去,采集知识、收获快乐,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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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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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直牢记在我心中,因为它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极大的兴趣。我喜欢在休闲的时间拿一本书,沏一壶花茶,静坐在藤椅上,用心去品书,品茶,这是一种雅致的享受,也是令我向往的日子。读书好似品花茶,沁人心脾。

那些菊花、茉莉花经过沸水的冲沏后,就如同被赋予生命一般,不停的翻腾,舒展,碧生生地,还原生命浓缩的黄色、白色。浓香的花茶,伴随浓浓的书香就这样源源不断地灌输我的身体和心灵,让我的生命充满生机。在读书的时候,我会获得许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知识,便是书赋予我最丰富的礼物。有时候我看着看着会非常的入迷,三个钟头过去了,我的脚麻木了,可我还是继续看书。因为这些书实在是令我喜爱,所以我是停不下来的。要看完为止,而且过两天还要再看一次。读书的过程是多么的快乐。

在有书陪伴的日子里,我的灵魂与书成为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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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重返狼群》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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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妈”教子

您会爱吗?会爱您的孩子吗?

我知道您的答案是肯定的,希望文末的您也能骄傲的说:“我会爱。”

“狼妈”薇漪带回小狼时,第一次是用奶瓶给小狼喂食鲜奶的。结果,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断,奶瓶也摔碎了。凶猛如狼,岂会如此斯文饮食,薇漪想到老牧民曾说过,哺乳的母狼没有一个乳房是完好无损的。

这份坚持,这份忍耐,如果不是无私的爱还能做何解释?这一点,每个亲身哺乳的准妈妈都有体会。我亦曾,亲眼目睹,一朋友的小孩一口吮吸的那朋友瞬间满眼泪水打转。这个时候,每个妈妈都会爱,每一份爱都伟大。

小狼稍长点时,有次“狼妈”把小狼单独留在了家中。结果,回来打开房门的瞬间,惊呆了:

【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卫生间的卷纸被拖出来老长……洗衣机、电冰箱的电线被咬断了……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倒翻,滚在桌边上,一罐蜂蜜所剩无几……】

面对四仰八叉的挺着大肚子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的小狼,“狼妈”无奈又溺宠的摇摇头,然后埋头整理。整理之后,已是深夜,精疲力尽,却还是费心的为格林准备着可口的爱之晚餐。

这样的事情,很多准妈妈都有经历。她们闪着圣洁之光的母性,指引着她们会有和“狼妈”如初一辙的做法。这时候,爱是天性,这份爱是那么的顺其自然而让人愉悦。

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一天天的长大。它能见到的活物,只有“狼妈”这个人,它狼的天性是它永远只忠于强者,攻于弱者。所以,它露出了锋利的爪牙,选择攻击这个救她、养它的母亲。“狼妈”是怎么做的呢?她知道这是狼的天性,她要让它成为狼,就不能用人性来要求狼性。所以,她没有骂它是白眼狼,没有剪掉它锋利的爪牙,而是把自己逼的像个正真的母狼一样,去战斗,去争夺,她狠狠的咬住狼的嘴筒,咬的一嘴狼毛,却也引得了这个狼子的俯首帖耳。

您呢?可曾想到您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当您的孩子,第一次挑战您作为父亲或者母亲的家长权威时,您是火冒三丈,训斥打骂,口口声声念着:“竖子无礼”呢?还是冷静的分析、学习,在知道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经阶段时,耐心的开导,用心的等待呢?

有多少的父母,打着家教的幌子逃避着自己懒惰的事实。他们可以用心的教会牙牙学语的孩子喊出并不怎么真切的“爸爸”、“妈妈”,却无法接受孩子成长中的必经阶段。只因为,前一种爱,自然、轻松而不需要习得。后一种爱,却需要克服懒惰去学习,去摸索。

当“狼母”发现,小狼已经迫切到了需要交流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唤子的“呜呜声”已经不能再满足小狼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就让他顺其自然吧,活着已经很难得了。我想我会这样想,也会这样做的。可“狼妈”不啊,她找来狼谷狼山的现场录音,结合自己的已有知识比照分析,再反复的听,反复的学,反复的练习、实践,直到她这个人“狼妈”发出的狼嚎与音频曲线几乎一致。意料之中的,她的狼子骄傲的发出了第一声正真的狼嚎。

您呢?当每一次看着孩子极低的测试成绩,您是怎么做的呢?训斥、打骂、抱怨?还是无奈的拉着脸,叹口气,已不自知的语言暴力道:“你就这个能耐了。”或者,虚伪的无所谓的笑笑,说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没事,下次一定能考好。”又或者,拿出一塌钱,立马风风火火的去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呢?这些都太容易去做了,因为多么顺其自然,合乎本性啊。

如果一个弱女子,能教会一只狼发出标准的狼嚎。那么您,又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能帮助同为人的孩子提高一门成绩呢?你可曾,仔细翻翻孩子的课本,而不是以已经忘了,不会了来搪塞呢?你可曾,有认真看过孩子的试卷,仔细引导着孩子分析每一处的失分点呢?你可曾,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耐心的听孩子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你又可曾,为了孩子,愿放下你手中的手机,放弃你无用的社交,陪着她重新温习一遍自己已快要忘完的功课呢?

这些可曾,您多半没有吧,因为您总有无数的理由来反驳每一个可曾。比如,您需要赚钱,您没有时间,您没有那个能力那个精力;又比如,您认为您的钱大可以让辅导班的老师来为您工作,您以为分析试卷那种事都该是学校老师的职责。可您是否想过,您的一个孩子您都可以找到这么多不去努力,逃避懒惰的原因,管着五六十甚至更多孩子的老师会不会找到更多的原因呢?

当小狼的身体急速增长,“嗷呜———喔——呜—”的狼嚎夜夜在城市的上空响起时,“狼妈”的眉头再次皱紧。她知道,那个始终藏在心里的问题必须得面对了,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已经无处安放狼自由的灵魂,她必须得选择了。她找了动物保护组织,我们偌大的中国居然没有野狼救助和保护区,小狼要得到保护,必须漂洋过海送往英国;她去了动物园,刻当她看到那只被圈禁在小小牢笼中的老狼,一刻不停的在狼牢中跑着狼圈,厚重的玻璃上全是它的抓痕时,老狼悲哀、绝望、身不如死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心,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她绝对不能懒惰的,将小狼送进这个集中营而一了百了。所以,她选择了那条最艰难的路,第三次迁徙:带小狼重归故土,助小狼重返狼群

您呢?当孩子提心吊胆又小心翼翼的告诉您,自己无法适应所在的班级,所在的学校时,您是怎么做的呢?无所谓的一番无用的安慰,道之:“适应,你要适应环境,适应了就好了”呢?还是,认真的聆听孩子的内心,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再去学校拜访孩子的老师,咨询孩子的同学,考察孩子所处的环境,然后再做出最正确最适合孩子发展的决定呢?

我们总说适应,可如果让一匹狼来适应人的生活,不说根本就适应不了,就算真的适应了,狼也已经不再是狼。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狼和藏獒这对天敌,总算是能和平共处了。茫茫草原,小狼再也不孤独。但这世间最大的问题,就是总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

不久之后,“狼妈”悲哀的发现,本已能够娴熟捕食鼠兔的小狼,居然突然捉不到鼠兔了。原来,小狼生活在藏獒群中,耳濡目染的都是狗的行为习性。在捕食的关键时刻,本应屏住呼吸,禁声突袭之时,小狼却模仿着狗的做法,威慑骂阵,虚张声势,竖起狼毛大吼一声:“花”(狗叫声)。这哪里是捕食,根本就是报警嘛。

“狼妈”再次心情沉重的考虑到小狼的未来。她意识到:

养在獒群的小狼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学习和适应模仿的本领,小狼学了,却学歪了,适应了,但适应的不是它该面对的环境。现在,陪它脱离人群脱离獒群,进入严酷的草原,共同承担生存的压力,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已经迫在眉睫。

于是,强悍的“狼妈”再次选择了危险重重的一条路“孤身携子投狼群。”这是“狼妈”的第四次迁徙——荒无人烟的严寒草原。

您呢?想到什么了呢?您的孩子是否也曾在接受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身边聚集了很多不被您看好的狐朋狗友,沾染了很多抽烟、酗酒、沉迷网游的不良习惯呢?您又是怎么做的呢?是粗暴简单的暴力镇压呢,还是如“狼妈”一样透彻的分析问题,直面问题,刨根问底后再陪着孩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古有孟母三迁,今有“狼妈”四迁,您可会,为了您孩子的优秀和未来而选择一迁吗?

鸟儿翅膀硬了,总要离巢。小狼长成了大狼,也要回归狼群。一路走来,“狼妈”携带着小狼躲父母、躲车辆、躲警察;离开小屋,离开天台,离开城市,离开人群;一起学习狼嚎,学习捕食,学习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更是一起忍冻挨饿,忍受病痛和环境的各种考验。要说不舍,“狼妈”最是不舍放小狼离去,要说不舍,小狼最是不舍离去“狼妈”。

然而,“狼妈”是这样说的:

“舍不得也要舍……狼不是宠物,人的陪伴绝不能取代它真正的同类,而且狼有自然交给它的使命……只要它能活的快乐,我有什么舍不得。”

这一段,我读哭了,看的是别人的故事,哭的是自己的心酸。

我知道,有很多如我这个年纪的同龄人读到这里,都会哭的。曾几何时,我们也如长大的小狼一样,梦想在自由的原野驰骋,可总有无数的舍不得,无数的各种道德框架,无数的人伦孝义,无数的哭泣,无数的恐吓,无数的示弱死死的将我们缠绕。直到,我们再也喘不过气;直到,我们疲惫的收起那颗自由的心,收起已经准备远行的脚步。然后,心知肚明的,以爱的名义圈禁自己的快乐,恰如离去又返回的小狼一样,收起锋利的爪牙,将自己的头颅摆正,等待爱的项圈来禁锢。只是,小狼“格林”多么幸运,她的“狼妈”最后还是忍痛割爱,收起了那已爱的名义编制的铁链,而给了它更无私的爱——自由。即使,一转身已是思念成灾;即使,一转身已知是永别。

您呢?但愿,您在孩子需要展翅翱翔的时候,能不以爱的枷锁,使他负重前行;能不已爱的美名,冠名自己的懒惰。

已是文末,您,还能骄傲的说“我会爱”吗?您,可也是,爱着爱着,就懒了呢?愿您不是,愿所有的父母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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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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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是我生活中的一大乐趣,书桌上、沙发上、茶几上,随处可见一本本的书。绘本故事、童话故事、百科全书,我无所不读。吃饭看、坐车看,甚至上厕所的时间我也不放过。妈妈不高兴了,怕我看坏眼睛,但我还是偷着看,为此,我没少挨妈妈的骂。

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还带给我自豪。记的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爬山,当我们走到半山腰时,只见路中间躺着几条长着很多条腿的虫子,它们一身黑色,样子很难看,妈妈被吓得大惊失色,尖叫一声:“这是什么呀?”我走上前去一看,不由的暗暗发笑;“这东西都不知道啊,这就是《百科全书》上说的“千足虫”呀,全球有10000多种,喜欢生长在松树上……”我滔滔不绝地介绍了起来,妈妈听的目瞪口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可得意了。

书,陪伴我成长,给了我无穷的快乐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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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神话故事读书日记600字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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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中国神话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的神话故事,共有29篇。有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补天…。这些神话故事中我最喜欢农尝百草;上古时,人类不懂医药,因此得了疾病也没办法医治。有一年流行瘟疫,大地上横尸遍野,哀鸣一片。南方的炎帝不忍人类受疫病的折磨,到处去尝草药。可是,尝草药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有时会中毒,炎帝会用神力把毒

素排出体外,渐渐地,他的身体越来越来差。有一次,他一不注意尝了断肠花,最后断肠死去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炎帝是一个不怕死亡,为百姓着想,值得我们敬佩的神。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有我许多我喜欢的故事。又比如说盘古开天辟地:很久以前天和地是没有分开的,人类的老祖先盘古睡了一万八千年,醒来时看见周围乌黑一片。他从身边拿出一把斧头对准一个地方猛砍下去,透出了一丝光,盘古又是一陈猛砍,天和地分开了。盘古头顶天,脚踏地,不让它们再合起来,从此天地不再全起来。盘古倒下死了,他的身体变成了自然万物。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盘古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神。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无限魅力,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兴趣。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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