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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简爱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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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是以平等的灵魂,站在上帝的面前。――题记

简爱是一个出生低微、生活艰难,但追求人生平等,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性。她从小就被舅妈收养,在疼爱她的舅舅去世后,舅妈对她百般折磨,表哥也经常无缘无故打骂他,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她的精神才更可贵。

我很钦佩《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的一句名言:“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至少有简爱这样坚强,绝不与不合理的现实相妥协的灵魂,这是简爱这本书的精神内核之所在,是不可亵渎的灵魂之美,贪恋富贵,虚荣无知,是许多现代女性的通病,而简爱代表一种高尚的情操。

简并不是一个人盲目地爱着,她的爱是追求心灵相合的。简爱平凡的外表下隐藏着不朽的灵魂,在这个平庸的世界上显得异常珍贵,卓然夺目。在困难和爱情面前,她不屈不挠,勇于抗争,追求自由平等的精神赫然指明了一条女性的道路,告诉天下所有的女性,切勿在沉默中沉沦。简爱是一位自重,自尊,自强,自立的女性。其实她身处苦海,也并没有迷失自我纯真的本性,她虽然不漂亮,但善良朴实,纯洁高尚,拥有反璞归真之美。

通读完《简爱》,我学到的是自信,自强与自立。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争取,平等不会让你白白取得,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与坚定的信念,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只有勇敢面对困难才能克服它,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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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年》读后感初中作文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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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对于我来说是美且充满无限乐趣的。每当记忆的闸门打开,一个又一个场景跳跃着显现出来,我总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但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难忘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痛苦。正是这些艰难的经历磨练了他超与常人的毅力,最终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成为一个让人尊重的人。他的自传体小说《童年》以高超的技艺,反映了当时俄国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的黑暗与罪恶。

小说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心地善良,刻苦耐劳的孩子。他三岁时丧父,无奈母亲带着他住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他脾气暴躁,贪婪,自私。他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生了一场大病。他爱财如命,暗地里放高利贷,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工人们到市场上偷窃。

阿廖沙的两个舅舅自私,阴险,总会因为争夺家产而争吵不休,以至于毒打,折磨死了舅妈。

阿廖沙在一个令人窒息的,痛苦的环境里艰难地生活着。母亲的再婚,让他孤单又孤僻,对生活失去信心。

生活总会有光明的,而给与阿廖沙阳光的人是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位善良,乐观,心里充满了爱的慈祥老人,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心灵。阿廖沙在外祖母爱的哺育下,变的爱憎分明,敢爱敢恨。生活的苦难并没有让阿廖沙退缩,他相信所有苦难终将过去,迎来的将会是一片光明。

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丰富的时代,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享受着祖辈和父辈绵绵不断的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惬意生活。我们终将长大,这种溺爱会让我们像温室的花儿,无法经历暴风雨的洗礼。

《童年》给了我深深的启示,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有磨砺的人生才会让人坚强、勇敢和自信。成长的路上我会带着这些金玉良言,披风斩棘,像海燕一样在暴风雨中飞翔,永不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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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优秀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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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格涅夫的麻雀讲述了又一次,屠格涅夫的猎狗想去吃一只惊慌失措的小麻雀。就在这时,老麻雀猛地冲下来,用自己的身躯保护住小麻雀,猎狗愣住了。最后,屠格涅夫牵着狗走开了。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不禁非常佩服老麻雀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愿意牺牲生命。老麻雀为什么不安然地站在高高的枝头上,而是冲下来,保护小麻雀?有一种力量使老麻雀冲下去保护子女,那种力量叫母爱。文中,老麻雀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叫母爱。因为母爱,老麻雀才会冲下去,奋不顾身地保护小麻雀。为什么猎狗此时却一步一步向后退,而不是扑向小麻雀?是因为它被母爱的力量所震惊。母爱能使老麻雀奋不顾身地在比它强几十倍的对手面前保护小麻雀。其实,天底下所有的母亲都会为了儿女呕心沥血,甚至不顾自身安危保护儿女。

在生活中,我妈妈对我无微不至。早上,她总会在出门上班前叮嘱我几句:“当心着凉!学校里好好读书 ……”晚上,她总会认真帮我检查作业。其实,这些都是母爱深沉的体现。可以前的我,并不认为妈妈是在关怀我,却认为这是些烦人的唠叨。有一次,妈妈“终于”出差了。我本以为妈妈一走,我好不容易能有几天清静。可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关照,我总觉得缺了些什么。其实,缺的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温暖也是最重要的东西——母爱。出差时,妈妈每天仍不忘打个电话,关切地询问我的生活与学习情况。母爱,不是用语言能表达出的,是渗透在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所以,母亲是你人生中,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母亲,天底下最伟大的人;母爱,世界上最深沉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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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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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母深受丧子之痛,而用自己的乳汁哺乳了一只小羊,千辛万苦的把它抚养大,而它自己却惨遭同胞唾弃,并被残忍的饿狼吃的只剩下一堆白骨。此时,小羊已长成一只高大帅气的公羊。母狼乌云飞怕小羊被狼群吃掉,在它一次次的警告下,他看着把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狼后,依依不舍得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它多次和小黑角赶走狼豺虎豹,给羊群解难,却遭来头羊麻花角的嫉妒,在一群饿狼中,被麻花角推下去,成了饿狼的美餐。它的羊头却永远立在神羊峰顶。

用这本书作者的话来说,流火云的生命就犹如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夜空,闪耀着璀璨的光芒,虽然稍纵即逝,只是短暂的辉煌,却也让生活有了亮色,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里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它的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到狼的文化熏陶,精神世界有一些少许狼的影子。这只羊既有本来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似羊非羊,似狼非狼,半羊半狼,概而言之,这就是英雄羊。

由羊我想到了人,人何尝不也是这样,有的人牺牲自己,拯救别;但人不是全善的,也有恶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别人推下坑,让他人当替罪羊,背自己的黑锅。我们要像这只羊——流火云学习,学习他的品质,学习她为他人牺牲的品质,这种品质,很难做到,和容易篡改,一念之差,就可使人坠落深谷。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和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当我们赢得了这三种东西,你就会发现,这世界有所改变。

虽然结局比较悲壮,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去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可以做到,世界会将会多么的美好。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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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初中生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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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古代“四大名着”之一的《西游记》。这部名着是由古代一位名叫吴承恩的人写的。神佛妖魔故事在我国有创作系统和丰富的艺术经验的积累,也受外来的主要是印度佛教文学的影响。除了神仙和鬼魂是古代原始宗教的产物以外,神仙和妖怪是秦汉以来方士、道士然后是艺术家、民间艺人和文人的虚构。

第一次看时,我觉得孙悟空很厉害,很会打架,会变许多样子;唐僧很无能;猪八戒像一只懒“虫”;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第二次看,我就觉得孙悟空很可爱;唐僧非常的傻;猪八戒是一只傻呆呆的东西;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吧。而这一次看时,觉得孙悟空非常的机灵,且也非常的忠心(特别是对唐僧);唐僧非常的善良、朴实而又显得仁慈;猪八戒傻得可爱;沙和尚则给人一种忠诚而又老实的印象。在《西游记》中共有九九八十一重考验,最后,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千辛万苦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是归你所有的!

所以大家要像唐僧师徒一样,遇到困难不能放弃,一点要勇敢的走下去,最后的胜利永远属于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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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国女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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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女王》这本书,它讲了一个叫紫葡萄的母狼嫁给了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并生了五只小狼。在日曲卡雪山的冬天找食物很难,狼群面临着饥荒,那五只小狼中有一只小狼饿晕了,狼王盔盔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女倒下,于是便冒险从一只孟加拉虎口中夺取食物,可是失败了,狼王盔盔被孟加拉虎咬死了,而为了阻止狼群里的公狼为了争夺狼王的无尚荣耀而引起的群内战争,从而导致整个狼群崩溃、解散,狼群中的一个年迈的老母狼自动向紫葡萄臣服,紧接着,许多狼也跟着进行仪式,最后有一只公狼因为不同意让紫葡萄当狼王而被逐出狼群,之后,紫葡萄在狼群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带领狼群去攻击野牦牛,可是她的决策失误了,不仅没有吃上牦牛肉,还让大公狼小嚏死于野牦牛蹄下,第二次紫葡萄带领狼群到可怕的北斗沼泽抓捕小野猪,可是大公狼黑三为了帮大家抓捕小野猪落入了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在那之后,当狼群要去吃它们储藏起来的猪肉,大公狼歪歪勃想闯入狼群,结果他没有向新狼王表示臣服就没法进入狼群,在晚上,狼王独自一人出来饮水时,歪歪勃向狼王表示绝对服从,于是它回到了狼群。在第二年春天,帕雅丁狼群意外围住了宿敌宛莫沙狼群的王后和一些小狼,紫葡萄网开一面放走了它们。在那之后不久,紫葡萄的狼王权威收到了挑衅,歪歪勃甘心上演苦肉计重塑了狼王权威。第二年冬天,那只曾经把盔盔咬死的孟加拉虎又来了,紫葡萄带领狼群战斗,眼看着大公狼一个又一个死去,狼群就要被灭掉,宛莫沙狼群出手帮助它们,把孟加拉虎赶跑了,最后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胜任狼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的震惊了,我心目中狼的形象完全被颠覆了,原来狼在人们心中是十恶不赦的,但看完这本书后,让我觉得狼这种动物变得像狗一样,有一种鲜为人知的性格。狼是群居动物,狼群有着极为严格的等级制度,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狼王,狼追捕猎物都是靠集体的力量。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锁定猎物,实施跟踪,观察,找准时机,迅速发动进攻,狼群都密切分工合作:身强力壮的大公狼自然是进攻的主力,几只狼合作,轮流追赶,直到拖垮猎物,最后狼群蜂拥而上,分食食物。

我觉得它们的狼心并不坏,遇到危险都会奋不顾身地去救同伴,而且它们遇到困难不退缩,会勇敢地面对,所以我们以后遇到危险和困难也不能退缩,要像它们一样勇敢地去面对。

一般所有群体都是以雄性为王的,而本书中的狼王是雌性的,狼王紫葡萄从有狼不服她到两个狼群合起来,她都是狼王。这里就不难说明雌性不但有雄性的勇敢、拼搏,还有雌性的智慧,和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它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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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国女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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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一种冷酷,无情,凶残的动物。可自从我看了沈石溪作家写的《狼国女王》后,它已引人心弦的女王传奇,雄浑博大的母爱史诗,彻底改变了我对浪的看法。

小说讲述了: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天,肆虐的暴风雪连续下了四天四夜,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帕雅丁狼群因为饥饿,不得不“虎口夺食”,可没有成功,反之却让帕雅丁狼群失去了狼王。狼王一死,争抢狼王宝座的大战已拉开了帷幕,为了不让帕雅丁狼群灭亡,老母狼“朵朵菊”帮助雌狼“紫葡萄”登上王位,之后,“紫葡萄”带领狼群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的磨练。

“紫葡萄”在还未登上王位之前,曾宁可自己被撕碎咬死,也要守护狼王“盔盔”的遗体,不让其他狼来啃食它的遗体,我从心底暗暗的敬佩“紫葡萄”的忠贞与勇气,再从它不顾危险从高高的悬崖上跳下去猎杀幼鹿,使帕雅丁狼群绝境逢生的举动,更是深刻的映在了我的脑海中。

虽然,它当上了狼王,但它的臣民并不是十分敬重和信赖它,可它还是一次次用生命当赌注,在寒冷的冬天为狼群获取食物,在老公狼“黑三”陷入泥潭时,用尾巴救它上岸,而不惜尾巴被咬伤,在与宛莫沙狼群的战斗中毫不退缩,并在面临如何处置宛莫沙狼群的“红耳圈”和它的四个小狼时,用仁慈与宽容和爱的心灵,放走了它们,使帕雅丁狼群和宛莫沙狼群这两个不共戴天的狼群变成了两个友好共处的狼群。

直到最后,“紫葡萄”在与断牙血瘤虎战斗时,它的臣民们伤的伤,死的死,就快当它绝望时,宛莫沙狼群伸出援助之“爪”,帮助帕雅丁狼群共同战胜断牙血瘤虎,经过一夜,终于获得了胜利,最终,两群狼合并为一个大狼群。并还是由“紫葡萄”担任狼王。群狼长嗥,向山川大地,日月星空,宇宙苍穹庄严地宣告:新狼群诞生了!新狼王产生了!新的一章开始了!

“紫葡萄”为了自己的臣民,做出了伟大的举动,它还具有很强的责任感,惊人的毅力,并富有同情心与爱心,在关键时候,永不退缩,勇敢的面对困难,这些恐怕是连我们有些人类都没有具有的,从这本书中我更体会到了许多的爱,有母子之爱,亲情之爱,臣民之爱,这些爱都是令人所深深的感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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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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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周末的时间,我急不可待的看完了沈石溪的作品《王梦》,这部书看完之后带给我的思考很多。

首先,《狼王梦》的主角母狼紫岚为了完成自己丈夫的遗志,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狼王,结果三个儿子先后殒命,她这样做对不对呢?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作为狼,是不是就应该有争霸狼王的野心或者说上进心呢?为了这个理想奋斗,是不是付出再多也是无悔的呢?或者她应该选择让自己的儿子做一匹快乐的狼,平平凡凡度过一生,不去争权夺利。我也不知道究竟哪一种想法对,一匹狼究竟应该怎样活着才算是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其次,《狼王梦》这本书从狼的角度让我们看到一些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人深省。

黑仔,紫岚的大儿子,资质不错,是紫岚心目中争夺狼王的第一人选。紫岚为了训练自己儿子黑仔的野性,对自己的儿子进行了棍棒教育,终于迫使温和的黑仔变得凶狠、残酷起来。从这一点来说,作为父母我都是爱孩子的,但是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有时我们必须对孩子严格要求,让孩子经历一些苦难,只有经历过苦难孩子才能真正成长起来,不过可惜,紫岚为了培养黑仔的胆量,对黑仔私自走出洞穴的这种危险行为居然给予了默认,最终导致黑仔惨死在金雕的手中。看来,对于孩子一些不好的习惯一定要坚决制止,否则等到你想补救的时候就已经太迟了!

黑仔死后,紫岚全力培养她的第二个儿子蓝魂儿,很快蓝魂儿成了狼群中的佼佼者。可惜,由于过于急功近利,蓝魂儿想尽快树立在狼群中威望,每次都中锋在前,结果却不幸中了猎人的捕鼠夹而死。看来,任何时候拔苗助长、急功近利都是会失败的。

蓝魂儿死后,紫岚无可奈何把希望寄托了三儿子双毛身上。双毛由于自小便被欺凌,自卑心极重,紫岚费尽心机才使双毛重展斗志,然而她自己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瘸了一条腿。紫岚对狼王洛戛和他最好的盟友古古实行了反间计,使得二人反目为仇,并消耗了洛戛的一些元气。然后,双毛趁此挑衅,于是双毛和狼王洛戛之间展开了生死决战。洛戛元气受损,果然处于下风,眼看只要双毛给予致命一击,紫岚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洛戛最后的一声吼叫居然唤醒了双毛内心的自卑感,使得双毛妄想逃跑,最终被群狼分而食之。双毛可以说是本书中悲剧色彩极重的一个人物,功败垂成,让人扼腕叹息。然而,这件事也让我们意识到,一个孩子在小时所受的心灵创伤将会永远存在,一直伴随与他。莫要轻视孩子的心理健康,孩子越小,幼小的心灵就越需要呵护。

再次,整本书让人感到一种深深的母爱。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瘸了一条腿。让出自己的领地和洞穴,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提前进入了衰老期,紫岚付出太多了。尤其是本书最后紫岚自己的女儿媚媚已经不认紫岚这个母亲,紫岚本来可以多活两、三个月,可是紫岚却仍然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孙女,忍饥挨饿最终和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读到这里时,不禁让人潸然泪下,紫岚是一匹狼,可是她更是一个为了子女而付出一切的母亲,母爱无论在哪里都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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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生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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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女主人公是马蒂尔德是一个被资产阶级虚荣心所腐蚀的人,虚荣心作祟导致了她悲剧的一生。人生如戏,也许不经意的选择会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马蒂尔德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为了去参加一场晚会,特地从自己的好朋友福蕾斯捷夫那里借了一条精美而又昂贵的项链。果然她在晚会上成了全场的焦点,赢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时的她如同珍珠一样光彩夺目,晚会结束以后,噩耗也随之降临——她戴在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将这个事实告诉她朋友,而是选择买一条一模一样真正的项链还给她的朋友,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一条项链,使得她过着窘迫的生活,使她变成一个厌恶的粗壮的妇女,项链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她的生活水平。窘迫的生活持续了十年,十年后再次遇到她的朋友,却得知哪一条是假项链。

十年光阴换取一晚的焦点,若不是她的虚荣心作祟,她会为了一时的满足而却付出十年的光阴吗?若不是虚荣心,也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如果她在弄丢项链之后,选择告诉她的朋友,是不是她不用用十年光阴的还债呢?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有如果,这是她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虽然结局是一个悲剧,但马蒂尔德却是取于承担,在当今社会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面对繁华的世界,我们面临许多选择,一个选择也许能够决定我们的一生。在困难面前,若选择奋起的人他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若选择一蹶不振,那么就注定是一个失败者。

我们不能选择我们出生和环境,但我们却能选择自己的将来和改变自己。别因环境和出生而怨天尤人,我们可以选择改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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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的机会初中生精选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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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冽的寒风在我耳边嘶叫着,刺骨地透过我的皮肤抚摸我每一条绷得紧紧的神经。在被树叶分割得支离破碎的冬日午后的太阳底下,阳光灿烂地铺撒在杂草丛生的原野上,埋伏着我这只饥肠辘辘的狩猎者。星星索索的阳光坠在我欣长的身体和头颅,却不能分给我一丝的温暖。我无暇顾及这片美好风光,我必须在生命之光快要燃尽之前补给能量,将一切活生生的猎物尽收为囊中之物。这是我的使命,因为我是一只

我不知道当猎物看到我那发着冰冷的绿光的铜铃大眼时,他们的内心的恐惧会如何撕裂他们的心脏,我只需要领会,我要把那犀利而皎洁的锐牙深深地扣住咽喉,感受呼吸的仓促和心脉的跳动,细细聆听那美妙的乐曲直到终止……

我现在藏身于一片枯黄的草丛中,虎视耽耽地盯着对面整俯下头喝水的雄鹿。那是一头有着美丽皮毛的梅花鹿,尤其是它头上挥摆着好看的弧度的鹿角,引人注目得很,猎人可是很喜欢。前几天在我享用一只野兔时,耳边传来几声刺耳的金属撞击的声音,预感到不祥而丢下野兔回到狼穴,野兔的损失令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奇怪的声音,简直是死亡之钟的悲鸣。可是雄鹿的一切对于我这只狼来说,唯一渴望的是它饱满多汁的鲜肉和酥脆的骨头。

隆冬已至,这只鹿可算是我一家人能否活命的关键。前天常伏在我脚边蹦来跳去的狼崽,现在饿得腿都软了,脑袋耷拉地垂着,他们的生命含苞待放着,可不能如此凋谢。我磨着牙,发出铁器磨砂的声音,弓着身体,连拿僵硬的尾巴也直了起来。我像是一颗在枪膛里的子弹,等待的是千钧一发那刻的来临。雄鹿在我的眼皮下抬起头,警惕地四处张望,然后俯下头用殷红而柔软的舌头舔着如镜的水面,蜻蜓点水地激起一圈一圈扩大的涟漪。

就是这一刻!我似箭地扑向雄鹿。我看见它因为恐惧而扭曲的脸庞,接着是它放大的粗壮的脖子。我毫不犹豫地用牙齿深深地插入它的呼吸道。它近乎疯狂地跳动,我整个身体随着它的挣扎而腾空摆动。我感觉到有一股温和的暖流顺着我的喉咙缓缓地流进胃部,久逢的血腥激起我麻木的神经的跳动——兴奋起来了。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想。我不下地狱,谁落地狱呢?

树丛中传来一阵阵吆鸣,急切,焦虑。几点漂亮的小斑点点缀着荒芜的草原,是几只年幼的小鹿。雄鹿看见了小鹿,忽猛地用前腿踹了我前胸,我好像感觉到有什么崩裂了。我疏忽预料了。

我松了口,雄鹿缓慢地走到小鹿旁,垂下头用湿润的舌头抚摩着小鹿的茸毛,四肢明显地颤抖着。雄鹿缓缓地躺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这个不速之客,嘴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血流得差不多了”我想。

小鹿慌张地在雄鹿身旁窜来窜去,雄鹿脖子上的伤口向决堤的河岸,势不可挡地喷出血液,蜿蜒的在草地上漫开几道错综复杂的涓流,缓缓地漫到垂死的头颅。

我三步并两步跑去,小鹿紧紧依偎着雄鹿,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叫悲伤的东西。我那挺拔的尾巴不由地软了下去,物竞天择,自然世界不可磨灭的规则是生与死的界限。我张开血盆大口咬住雄鹿的脖子,对,是血盆大口,我的尖牙早已染上了红艳的血花。我不会杀小鹿,一个幼小的生命,如同我的狼崽,我不忍心啊。在小鹿面前,我拖着它累重的父亲,从草原的边际消失。

终于看见那抹如火如荼的红岩石洞,这里是我的狼穴,里面有我的妻子和儿女。我想他们一定等急了吧。就在我想入非非的同时,我天生灵敏的嗅觉发现有一股陌生的气味,就在不远处!我加快脚步,冲进穴中。妻子看见我,翩翩脚步到我面前低抚着我的头颅,那像小妖般淘气的小狼崽狼吞哭咽地将鹿肉撕碎。

我回应着妻子的浓情,一种不祥的感觉汹涌而至。这种感觉……像是。不管那么多了,我飞奔出洞穴,在四周不停地查索。胸口隐隐作痛,哦,我忘了这是雄鹿踢的。不过没有时间顾虑那么多了,这关乎我一家人的存亡。那种令人不安的气息越来越近,我的心不由地拧紧。我潜伏在气息最重的树棘里,思绪如热火堆上的蚂蚁一样仓促而无规则。窸窸窣窣的声音,稳重而谨慎的脚步声,这是什么动物的脚步?我看见了,他们能站直步行。没想到,我会在这个伤痕累累的情况下遇到他们——猎人。

糟糕!他们在向那里走,我的亲人都在那儿。不管他们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我不能让它们冒这样的险。我义不容辞地跳出树棘,在确认他们注意到我后,尽快逃离洞穴的范围。可是,在这个千军万马的重要时刻,我的胸口……我吐出了一口鲜血,星星点点的在地上绽放几朵娇艳的梅花。我听到身后密密麻麻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加快脚步,离洞穴已经很远了吧?“蹦”的一声,我后背像是被火辣的牙齿刺破,不,不是牙齿,燃烧出火热的温度,烫伤着我的肌肉,这是恶魔的礼物。我忍着剧痛,继续跑着,现在对于我来说,唯一要做的是让他们远离洞穴,越远越好啊。“蹦蹦”在这几声熟悉的悲鸣响起后,我倒在草原上。我看见那滩干透的血液,是雄鹿死去的地方,是我作为狩猎者的地方。没想到,昔日的狩猎雄英竟然会在人类的猎枪下,悲惨而亡。

“看,终于到手了,我都说盯上它肯定能到手。狼皮数它是最上乘,进城肯定能卖个好价钱。”我借着最后的意识,向拥有这把充满磁性的声音的主人望去。很年轻的小伙子。意味着还有多少个岁月,我们还要在猎枪下逃窜啊!眼皮不争气地打架着,我的时候到了。最后一睹,是一沫白皙的腊梅。腊梅已开,春天还不远咯。酣睡吧,永远在地底下沉睡,再次等待春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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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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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主要肉容是保尔在为共产主义事业工作中,经历了千辛万苦[注:

各种各样的艰难困苦。最终双眼失明,全身瘫痪,但他仍然坚持写作——《暴风雨所诞生的》最后保尔写的这本书发表成功。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保尔是坚强勇敢有意志的一位红军战士。他的精神如钢铁般坚硬,他一心一意为党为人民效力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他真是一位伟大的革命战士,他的精神永远鼓励着我,当我遇到困难,退缩时,我会想到保尔,当我生病不想上学时,我会想到保尔,他像一支蜡烛照亮我前进的路,是他鼓励了我,在心里产生了一股力量,让我百折不回劈波斩浪,勇往直前。

勇敢地一直向前进。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以后作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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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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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鲁迅先生的《朝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静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天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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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图腾英语读后感带翻译

全文共 2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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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vast sea of books, I finally found a good book my liking, or even jiang rong, it is "the Wolf totem.

Jack Ive ever read. Londons "love life" of the tenacious struggle of the sick Wolf, I read the sidonians wang lo bo the Wolf brave brave Wolf king, "Wolf totem" is the first I see the writing of this description, the research of coyotes. This work vividly portrays the coyotes movements, the prairie Wolf is a peculiar species, wisdom and brave solidarity, it is the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grassland powerful Mongolian soldiers teacher. Coyotes taught them all kinds of tactics, lifestyle and pasture breeding. If there is no the prairie Wolf, Im afraid the whole Mongolian will disappear from the world.

Today, after and breadth of Mongolian wolves, freedom through nomadic grassland has a little bit, a little gradually disappear from people in your mind. If it is not the book, once memorable coyotes, will gradually fade in our life, like dust.

"Wolf totem" is a very worthy of a look book, not only wrote a fear of wolves, wrote the beautiful scenery of the Mongolian steppe. Where beauty is like a fairyland, a flock of sheep are eating grass in the lush grass, from time to time, to drink water in the lake. Trees, flowers in full bloom. Say good landscape, trees, flowers, still have to say Mr Or write well!

Book has a very classic places: plot is vivid, kind nature. The author but not where rhetoric pile, but according to your real thoughts, natural go write, very touching. The hero - Beijing educated youth, Chen has experienced many things: he cut the Wolf pups, owned a small Wolf, Wolf had fought, and Wolf also touching, and with his dear little wolves and dogs share of suffering, pain experienced youth nomad "spirit".

Now, read this, you will have one big question mark! Dont ask me, as long as open the book, the question mark will one satisfactory solution!

在茫茫书海中,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合我心意的好书,它就是姜戎之作——《图腾》。

我读过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中顽强挣扎的病狼,我读过西顿《狼王洛玻》中威猛勇敢的狼王,可《狼图腾》却是我看的第一本描写、研究草原狼的奇书。这部作品生动刻画了草原狼的一举一动,草原狼是个奇特的物种,聪明智慧而又勇敢团结,它是纵横草原强大的蒙古兵的老师。草原狼教会了他们各种战术、生活方式和牧场的繁殖。如果没有草原狼,恐怕整个蒙古民族就会从世界上消失。

如今,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自由穿行的游牧草原已经一点点、一点点逐渐的从人们脑海中消失淡化。如果不是此书,曾经令人记忆深刻的草原狼,也会渐渐在我们生活中淡化,像灰尘一样消失。

《狼图腾》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书,不但写了令人害怕的狼群,还写了蒙古大草原的美丽景色。那里美如仙境,羊群在茂盛的草丛中吃草,不时,去湖里喝水。绿树成荫,鲜花盛开。要说景好、树美、花香,还得说是姜戎先生写得好!

本书还有一个非常经典的地方:就是情节生动,亲切自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词藻堆砌,而是按自己的真实想法,自然的去写,非常感人。文中的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经历了许多事:他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和猎狗共担苦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

好了,读到这里,你们也会有一个个大大的问号了吧!不用问我,只要打开这本书,问号就会一个个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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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英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3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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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story’s name is “The little prince”。 As it known to all, we will encounter a lot of difficulties, even hardships. Different people may have different ways to deal with them. After reading The Little Princess, I am deeply impressed by Sara’s way to deal with difficulties. The Little Princess was written by Frances Hodgson Burnett, a famous novelist and dramatist. Sara, the heroine of the novel, was born in a rich family. In order to get a better education, her father took her from India to London so that she could go to the best school. Because Sara was kind-hearted, generous and most of all—rich, she was loved by everyone. All went well until her father died in an accident. Everything changed pletely. She didn’t understand why the teachers and classmates treated her so badly. Even the principal who used to be fond of her, made her work 16 hours a day. Sara’s miserable life began.When I finished reading the book, I was shocked by what the unimaginable pain Sara had suffered after her fa爱国名言

ther’s death. She used to be a happy, worriless, and rich Princess, but now she was a lonely and poor servant. She had to work very hard without any rest but only had little food. Besides she had to endure the unfriendly and even rude ways that her classmates treated her. All teachers and students in the school looked down upon her. The most important fact is that Sara had lost the love and care of her parents.What a mighty pain! If you were Sara, could you stand such pain? Needless to say, an 11 years old girl, even if it were an adult, he might not put up with it. But to my surprise, Sara faced it bravely.

Despite of the torture of the principal and all those pressures above, she still was optimistic towards life. By reading this novel, I felt inspired and think much. When we meet such difficulties, what should we do? Some people always plain that the fate is unfair to them. Some people can’t sustain the hardships and choose to give up. Few of them even try to mit  because they lack the courage to overe it. Compared with Sara—an eleven years old girl who can treat the pressure of life with optimistic spirit, these people’s performances are sounded so lamentable. Why can’t they make it?However, what impress me most are her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thought of her “being a real princess.” This “real princess” does not mean luxury palaces, beautiful clothes and the apple of the others’ eyes, but being kind, generous and having good manners. It is unnecessary for “a real princess” to be strong in body, but she must be strong in will. Sara is a real princess in my heart all the time, whether she was rich and wore beautiful clothes in the classroom or she was cold and hungry in the attic, just because she had the good characters and kind heart. The story went on. Fortunately, a friend of Sara’s father found her and told her that her father left a great sum of money to her. I pray and believe that every good person in the world deserve a good result, and of course, we are the s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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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作文1000字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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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凶猛而,残忍,有六亲不认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勇敢,有毅力;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狼都是在靠自己的本事捕猎,靠它的牙和爪。很多人,包括以前的我,都觉得狼不什么好东西,它嗜血,野蛮,弱肉强食,不可一世,天生贪婪,高傲,有种强烈的优越感,有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概。让人觉得那么不亲切,那么可怕。但她有错吗?他只是为了生存啊,因为没有人会可怜狼,会施舍狼,他就只能靠自己,这就是它的生存之道。现在,我非常喜欢狼,不单单是喜欢,还很敬佩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这是他的梦想,也是黑桑一生努力的目标。她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因为她是一匹优秀的狼,所以她至死而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这未免也有些残忍了。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其中有着无间的亲情和温柔,显示出一种母性的光芒,这种亲情不仅迷人也迷狼。可是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甚至是一种致命的毒素。文中有一段我印象最深的:“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痛失爱子感到悲哀,同时我也觉得人好自私啊,为了一己私利,毁掉他人生存的权利。好霸道。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加了解了狼——这种桀骜不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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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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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部关于爱的小说,它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生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也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紫岚呕心沥血,刻意在生活中培养孩子们成为强者。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又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想,这就是至高无上的母爱。一个母亲,一个平凡的母亲,用她的生命谱写母爱的旋律!我怀着复杂的心情读完了这本《狼王梦》,心里好像打翻了五味瓶。《狼王梦》也让我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

当我生病时,妈妈在身边守着我;当我遇到困难时,妈妈在身边支持我;当我伤心难过时,妈妈在身边安慰我。每一次,都是妈妈在我身边给予我无尽的爱。记得那一次,我要参加学校的演讲比赛。因为从来没有上台演讲过,所以,我非常紧张,稿子也不懂怎么背更好,每天坐立不安。是妈妈一个劲地鼓励我,一直耐心地教我,听我背稿子,一遍一遍地听,一遍一遍地提出建议,从不厌烦。最后,在妈妈的鼓励和帮助下,我获得了成功!

母爱,浓浓的,暖暖的。也许,有些子女感受不到这份爱,体会不到母亲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也无法知道母亲在内心深处曾经多少次热泪纵横。但母亲,却无私地爱着你,不求回报地为你付出。如果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那便是永远。如果给这份爱取个名字,那便是最朴实的名字——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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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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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漫长而又有趣的假期里,我认真的品读了一本,名字叫吃奶的羊。这本书大概是说:一直叫流火云的小羊,从小时候起他几乎都生活在狼群里,他是狼群里王 妃乌云飞带回来的。一开始,狼群里的其他狼个个都想吓它、吃它,直到后来,它长大了,才在王妃的带领下逃离了狼群。它离开之后,变成了一只流浪羊,在流浪的过程中,它交了一个朋友,一只叫小黑角的年轻公羊,后来它们加入了一个羊群。在羊群中,它做了好多好事,都是在母羊快生产的时候,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等野兽,但是它还是被狼给吃了,但它死的很光荣。直到后来不知是谁,把它的头放在了神羊峰上,很多母羊都经常来此祭拜。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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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小说:狼的传说

全文共 1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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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死了,后面一群猎狗在追杀我。不,不!我要逃出去,此时我的求生欲望十分的强烈,我不甘心。

昨天,二哥和我不慎落入它们的包围之中。二哥为了我殊死搏斗,我逃了出来。当再回头时,只剩下一张张邪恶的脸与二哥的遗体。我痛苦,它们太残忍了!想当初我的家族是多么的风光。

高大的柏树林显出它苍翠的脸庞,空气中弥漫着血腥,我们和一群羊对峙着。它们是跑不掉的,我看见那些羊泪流满面,哭号、嘶叫对于它们都是无济于事,吃羊自古天经地义。“嗖----”一股寒风从我身边一掠而过——大哥扑了上去,叔叔扑了上去。顿时羊群轰动,许多跑得慢的老羊被咬断了脖子,我虽然年幼,也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一口咬住了一只羊崽,它绝望而痛苦地望着我,于是,我狠下心来,让它早早地了却痛苦吧!

这群羊已所剩无几,我们大获全胜,也正是这大胜而归,为我们种下了可怕的噩梦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月亮似乎不愿闻到厮杀的血腥,瑟瑟地躲进了云层,到处漆黑一片。我们埋伏在山坡旁的密林处,根据探狼侦查,我们将伏击那些不久就要经过这里的羊群。我马上又要饱餐一顿了。

“来了,它们来了”大哥轻声喊道。

“快,向两翼散开,包围羊群!”叔叔稳健地发号施令。

于是,我们纷纷散开,静静地等待着羊群进入包围圈。

“杀——”叔叔吼道。

大哥闪电般扑了上去,大家也紧随其后。就在接近羊群的一霎间,从羊群里跳出和我们一般模样的猛兽。“啊——”大哥撕心裂肺的惨叫了起来,我定睛一看,大哥已躺在血泊之中了。

“猎狗…那是猎狗…快撤…快…”叔叔狂叫着跳入了密林,我也紧随其后。二哥为掩护我们还在厮杀着——。猎狗依然紧追不舍,叔叔和我落荒地跑着,眼看快追上我的瞬间,叔叔义无反顾的折了回去。

“咔嚓……”

“啊——”

叔叔不见了踪影,我依旧慌不择路的跑着,“啊”—我被树枝绊倒了,不知道等待我的是怎样的命运。

猎人把我捕住了,像玩偶一样被带回家所在笼子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看守我的居然是可恶的猎狗和一群绵善的羊。

原来是人类的杰作。这些羊面兽心的羊群围了过来,“兄弟们,就是它杀死我的儿子。”一只老羊怒吼道。“杀死他,杀死他——”它们对着我低吼,几只猎狗也凑了过来。“杀死他,以泄我们心头之恨。”我缩在笼子角落里,心惊胆战。

猎人轰走了它们,给我端来了食物,“哼,可恶的人类,把我养肥了在杀掉。”我再也忍受不了了,于是,趁他开笼的时候,我疯了似的冲了出去,羊群和猎狗随之撞破了栅栏向我冲了过来。

“为了我,叔叔、大哥、二哥相继离我而去,我在世上没有亲人了,真不敢相信,我是世上最后一只狼。”我筋疲力尽,拖着快要脱虚的身体走着,想着……

“兄弟们,它在这儿,”在猎狗的引领下它们再一次把我包围了。

我死死地瞪着它们,即使浑身的狼毛全部竖起来,也难以消除心中的悲愤。它们个个呲牙咧嘴发出可怕的声音,随时向我发出致命的一击。

无论何时也不能轻视弱势群体,因为上帝会站在它们这边,上帝不会坐视它们的灭亡。猎人和猎狗或许就是上帝对羊群伸出的怜悯之手。现在仿佛看到这只手向我笼罩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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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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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这题目,有人会说:“这文裁肯定很幼稚!”no,no,no!我认为,说这句话的人是不懂得欣赏。就算是小孩子看的,那么这本书也有它所讲述故事的意义。

他,天真无邪、纯洁朴实,他,任性、不守规矩、又爱撒谎——这就是家喻户晓的调皮木偶皮诺曹——《木偶奇遇记》中的主人公。

《木偶奇遇记》讲述的是贪玩的皮诺曹先后经历了逃学看马戏,然后又遭遇狐狸和猫的欺骗,幸险无丢性命,虽然得到仙女的救护,但皮诺曹又因为闯祸被农民拉去做了看门狗,逃脱后又和一群小流氓们去了“乐土”愚人国。因为长时间的不学习,小皮诺曹变成了驴子,最后在鲨鱼腹中与爸爸相遇。经历了这一系列的冒险后,皮诺曹学到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终于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皮诺曹有着小孩们都有的贪玩、淘气和无知等特点,在经历了许多的危险后,他学会了勇敢、诚实、有责任心、爱学习等等,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孩。

俗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至今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一次说谎的经历。进入小学之后,老师每天都会让我们叫家长在每个作业后剪字。可有一天,忘了给妈妈签字了。心想:这该怎么办?如果没让家长签字的话,老师会将作业撕掉。这时,我心里冒出一个坏念头,自己仿签不就万事大吉了吗!于是,我就大笔一挥,在作业后写上了妈妈的名字。可在签完字后,突然想起妈妈说过,“冒充签名是一种不诚实的举动。”但等我回悟起后,作业已经交上去了。我当时非常惭愧,恨不得找个冰洞钻下去。而从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对作业‘撒过慌’。

我们在成长过程中犯错是正常现象,有错就要敢于纠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好孩子。如果你撒谎,骗了家长,他们被谎言迷住。虽然你在他们眼中是个好孩子,可事实上,你却只是个戴着假面具的坏孩子。真正的好孩子不会撒谎,他们只会为自己做错的事而作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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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艾青诗选》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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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阅读了《艾青诗选》,淡色的封面,配上一副土黄色的插画,画中有一颗生长在沟壑中的一颗绿树,很引人瞩目。

翻开书,第一首诗便是《当黎明穿上了白衣》,艾青用最简洁的语言,描绘着最生动的画面,一下就吸引了我。慢慢地,这一本书也读完了,读完后心中仿佛有一片阴云笼罩,有一股淡淡的忧伤。想到艾青生活的那个年代,那时战乱纷纷,中国人民被日本人的铁蹄踩在脚下,可艾青毫不畏惧,把国家放在第一位。他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这不是偶然的。他放弃了自己热爱多年的绘画,握起了写诗的笔。艾青像鲁迅先生一样,用笔作枪杆,用字作子弹。这样的人,怎能不叫我们敬佩呢?

艾青用笔写下诗歌,激励着中华民族勇敢的站起来,正如《吹号者》中所说“我们的吹号者,以生命所给予他的鼓舞,一面奔跑,一面吹出那短促的、急迫的、激昂的,在死亡之前绝不中止的冲锋号……”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身边没有炮火,耳边没有枪声,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也应该像艾青一样,把国家放在第一位。“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为祖国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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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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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则是一只身体健壮,肌肉饱满的羊——流火云。它从小就是喝着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妈妈就不在了。而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了羊的妈妈,真是奇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乌云飞为了流火云可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火云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她,就勉强把流火云留了下来。好景不长,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的脚下。流火云逃出狼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是最终却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还是以前说的那句话,母爱很伟大。大家都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并没有这样做,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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