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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狼王梦读后感(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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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初中感悟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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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文学家硕果“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是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逝的美。”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之后,我才意识到生命有多门的宝贵,我们应如何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也破了,脚还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滴蹒跚在不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就在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匹狼,而且他发现这匹狼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了狼,喝了狼血,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缺德了胜利,后来,他获救了,依靠着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及求生的渴望活了下来。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技法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

他为同伴所放弃,他嫉妒虚弱,疲惫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都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

记得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对夫妇在山沟里,他们已经穷的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衣裳也几乎全部用补丁拼起来的,穷困的家庭使他恩唯一的孩子由于得病无钱医治而死,妻子悲痛万分,买了砒霜,掺在饭中,想和丈夫一起吃了一了百了,丈夫听了后十分气愤,倒了饭,生气地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从那之后,他们决定走出山沟,他们先去了农村向人借了钱买了一小块土地,开始辛勤劳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渐渐地,他们有了收获,一丁点儿土地也渐渐大了起来,他们已不再是山沟沟中那对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在恶劣的环境下坚持了下来,因为他们看到了那千分之一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最终脱离了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什么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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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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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里面,我认识了许多勇敢的狼,黑仔,蓝魂,双毛等,黑仔再未成年下出去捕猎。

但是在没有母狼的看护下,独自的一人出去捕猎,是非常危险的。

后来天空上出现了一只金雕,黑仔还在捕捉一只草兔时,金雕以非常快的速度抓住了黑仔,黑仔拼命的挣扎,用还没有完全长成狼牙的牙齿啃咬着金雕的毛,最后黑仔被金雕给杀掉,变成了金雕的食物。

母狼已经回来时已经晚了,满地的血迹,还是热乎乎的,那只母狼彻底的崩溃了。

接着蓝魂替代了黑仔的地位,那时已经秋天了,虽然不到的猎物很少,但是母狼还是把猎物的心脏,肺部等等最好吃的东西留给蓝魂。

冬天蓝魂已经是个非常健康,速度非常快,也非常聪明,力量也很大。

冬天时,狼群已经无法捕捉到许多的猎物了,最后狼王带着狼群去攻打熊。

熊的力气很大,他一巴掌能把狼拍成肉泥,压在狼的身上就压成了一块饼。

狼王刚进去就很快的退了出来,但是蓝魂扒着树枝飞进了熊窝。

只听轰咚一声,蓝魂又飞了出来,是这样的。

蓝魂跳到熊的身上,用接任的牙齿咬住熊鼻子,在熊举手一瞬间,蓝魂。利用他的掌力飞出去了。

接着熊发火了,一直狂追狼群熊追着追着就累了,他开始抱住树干,使劲的一打,树被打成两截,许多狼都被吓到了,但是熊一直打树,最后,他精疲力尽,倒在地上死掉了。

狼群一拥而上,把熊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了白骨,蓝魂分到了熊心半个。

春天本以为快到了,可是又下起了鹅毛大雪,让狼群无法再次捕捉猎物。

都彻底的失望了,劳魂看到了一只羊挂在树上,一拥而上,结果发现是猎人布置的陷阱。

母狼也发现了,但是太晚了,蓝魂最终死掉。

在这里我知道了,狼群不是依靠力量,是力量和团结和智慧,独自一人去捕猎有可能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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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初中感悟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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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学第一次写作文,老师的题目是‘我的理想’我记得那时候我写的是‘成为一名科学家’。因为年少总觉得理想越大便可以获得越大的夸奖。当然这个理想现在看起来根本就是白日做梦。随着岁月匆匆,随着老师不再催促我的理想也束之高阁,不再提起。浑浑噩噩的过着每一天。不再有勇气追寻那些理想。但是当我看完《生命清单》,虽然这是一本鸡汤文学,但是在阅读中我却感受到了勇气的力量。

故事的女主角叫布雷特家里很有钱,34岁这一年,她的母亲去世了。母亲给她的遗言是一年之内完成十四岁时写的十二个人生目标,这样她才能得到遗产。而在完成这些目标之前她会失业、没有地方住……一无所有。这个清单里她必须面对自己‘想当老师可是她却有公开表演恐惧症’‘没有钱怎么生活’‘找寻失踪的父亲’……这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目标。但就是这样一份看似可笑而难以完成的清单,却让布雷特踏上寻梦之旅并不断检视自己的是人生,寻找到生命的热情。在这个过程中她不再害怕并逐渐变得强大,当她完成第十一个清单之后,她发现其实完不完成第十二个已经不再重要,因为她已经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并不是不能完成梦想,而是我们缺乏实现梦想的勇气。当主角陷入绝境不得不向上攀爬的时候,也是我们该反思的时候,是否我们都太安于现状?活在当下已经是很多人人生追求,可是如果有适当的恐惧感是否会让我们变得更好?乌龟因为恐惧而缩进壳子里的时间越长,便会忘记自己可以伸出头来。鸟儿在笼子里呆的越久就会忘记自己有一双翅膀可以展翅翱翔。狮子因为被驯化而忘记自己是百兽之王……而人类呢?在安逸中我们是否也会因此忘记还有梦想?

小说的作者洛里·斯皮尔曼曾为语言病理学家和指导顾问,所以她对于心理描述可谓深入。让我们随时都有代入感,并感同身受。故事中主角被逼迫着完成那些梦想,虽然过程曲折但是却在这一路越来越强大并遇到更好的自己。只有遇到更好的自己,之后才会遇到更完美的人生。才配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认为自己必须是完美的?但我知道某一刻,你失去了肆无忌惮的勇气。那个曾经快乐地喜欢讲故事,喜欢唱歌跳舞的小女孩变得焦虑有没有自信了。”

当我读到母亲的这句话时,令我触动很大,也在心中不停扣问自己,从何时自己变得胆小如鼠?从何时我们开始害怕失败?从何时我们安于现状?从何时我们不敢追求未来的广阔?给自己一个期限吧,寻找梦想,遇到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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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优秀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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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起双眼,想象幼小的生命在浅水洼中挣扎,屏住呼吸,感受生与死的折磨,一股内在的力量促成强大的拯救欲望。突然,一个声音响起:“你能救得几条?你也太不自量力了!你以为你是上帝吗?”声音越来越响,漫漫地拯救欲望和责任感被无情地挤压与阴暗的角落,直到最后那股被称为“爱”的力量崩溃了。“算了吧!”嘴角不觉地听从那个声响,漠然于小生命的挣扎,漠然于小鱼生死间的折磨。

有人说过:“为别人欢欣令自己满足。”这不禁让我想到:思念亲人而日夜守侯;慈母为临行的游子缝制衣服;战场上,士兵们为了同胞之情以血肉之躯抗击千钧洪水……爱的力量造就了这种种不朽,爱的力量让人敢于面对挫折甚至死亡。爱,如同人间的第二个太阳,把温暖和光明送到心灵深处。爱,如同人间最大的泉眼,滋润着心灵的荒漠。

然而爱又如此脆弱,经不起噪音的迷惑。然而孩子说“这条鱼在乎”!他抵住了迷惑,什么都没有想,只想到了鱼儿。成人的心中并非有爱,只是成人认为所救的只是鱼群的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成人看到了付出后的结果微不足道,在他们价值的天平上几条小鱼算不了什么,可以忽略,因此他们变得冷漠。

于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颇为崇高。爱心的播撒可以帮助我们洗涤这些俗世尘埃。在生活中:捐献零花钱,帮助难民出一份力;给同学、老师、父母递上一杯茶等等此类的行为或许微不足道,也无法改变人的命运,但对他或她来说,则是一次无价的、难忘的关怀温暖。其实,这也就够了!让我们像故事中的小男孩一样,不计回报,将爱心滋润每一方土地。

爱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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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初中优秀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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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后,感觉余韵很深。

从生活的角度讲,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很平凡,平凡的渺小,很像站在大海面前的感觉。人的伟大或者一个人活着的意义,在于不断的追求,通过更高大的理想来体现人生价值的。一个安于现实的人,只能被生命体平凡的大海所淹没。只有努力过了才能有价值的体现。可是孙少平用自己的一生告诉我们,年少的我们或多或少的有自己的理想

希望 爱,或许你努力了,但也可能没有结果。我们就这样敬畏着这个平凡的世界

感情上说,爱是平凡的世界最伟大的东东。既然它不分贵贱,不分权势,无私的给了我们每个人,就意味着我们可以追求我们的爱人,不分贵贱

不分权势。只要十分爱。幸福真的就是有花不完的钱吗?除非你有足够的漠视。润萍姐开始的悲剧,请大家永远不要忘记。我很难过。

个人角度讲,那片黄土地就是我的家乡,看着平凡的世界,我彷佛看到了我的父辈们的成长,他们也曾有过青春的幻想,他们也曾经为爱迷茫,他们也曾为一个黑面馍馍而满脸通红。在这个黄土地上,他们奉献出了自己平凡的一生。一茬一茬的男人,就是这样被推上了生活的舞台。

人最难做出的就是选择,因为一旦选择,就必然会有得到和失去。同时,人最关键的也是选择。小的时候,父母用一生的经验,为我们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当我们成长的岁月有天把我们都推上了生活的舞台,该如何选择呢?

可笑的我,在以前做试题的时候总认为选择题是最简单的一类题。我抽我俩个巴掌,自我检讨。

一次机会 只有对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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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的读后感中学作文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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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人皇,有狼王。狼王之争,十分激烈,经常是争得头破血流才罢休。狼按照这样的规律来竞选狼王。

——题记。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生动而形象地描绘出草原上的狼族地位之争的激烈,甚至有些残暴。本书通过母狼“紫岚”的视角,展开了一系列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能够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狼王。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紫岚将长子黑仔培养成“超狼”时,一场意外让它的美梦泡了汤:一只老鹰将黑仔捉走了!紫岚的第光转向了蓝魂儿,然而她的在捕兽夹之下命归西天;紫岚

只得将三子双毛定为夺权计划的最后一步。结果命运十分残酷,双毛被自卑击败了,被众狼分食。当他最后一个孩子——小女儿媚媚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为了扫清障碍,它独自与那只吃掉黑仔的老雕搏斗,最后英勇而悲壮地与老雕葬身在丈夫黑桑遇难的乱石滩。。。。。。

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付出了一切!为了自己的后代,她宁可选择死亡!就在她与老雕同归于尽的乱石滩上,夕阳刚好染红了大地,这里就是紫岚的墓碑!一匹用生命创造奇迹的母狼的墓碑!一位可歌可泣、坚强勇敢的母亲的墓碑!

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她不就是像紫岚一样的母亲吗?她为了我,早出晚归,在外拼死拼活的工作,供我读书,供我生活的一切。而我却常常抱怨她,和她吵闹,嫌她管束我。其实我不知道,我已经让妈妈伤心了……合上书,我在沉思着:妈妈用一个母亲无边的母爱来养育我,而我回报她的却只有这个桀骜不驯的脾气,我应该吗?难道这就是一个儿子回报给母亲的吗?有时候妈妈骂我,打我,换个角度耐心体会一下,那是妈妈恨铁不成钢,替我着急啊!我也长大了,应该好好努力,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她,我不像狼,只懂索取,不懂回报啊……

天下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为了教养我们成人,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同时让我懂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法则,无论对于狼群,还是人类,是永恒不变的;而梦想的成败不在遇到多少挫折困难,而在敢于坚持和拼搏!”

[狼王梦的读后感中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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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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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的人眼睛中,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因为狼有些人也受过伤,严重的话可能死去。但是狼也分好和坏,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凶残的,狼之间也有感情如友情、爱情、母爱。想到狼我就想到《狼王梦》这本书。

有一匹母狼叫做紫 岚 ,它 爱上了一匹公狼叫作黑桑。它们策划着想坐上狼王的位子上,但是后来在竟争里不幸去世了,紫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然后在危险中生下了五匹健康的小狼。

第一匹狼崽在寒冷的天气下被冻死了。第二匹狼崽黑仔对世界的好奇心死于金雕的嘴下。第三匹狼崽蓝魂儿倒是英武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下。第四匹狼崽在小时候受哥哥们的压迫留下了心里自卑的阴影占了下风,死于众狼口中。紫岗为了把这四匹狼崽培育成“超狼”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它总是擦肩而过,紫岗不顾一切生命保护了媚媚和它腹中的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为它的经历敢动,它把一生都放在了梦想上,不但没有成功还令自己的孩子死去。但也是出于对孩子的母爱吧!媚媚的孩子是否能成为狼王 ? 好期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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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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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不就是吗?他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他的那种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保尔·柯察金,小时候常常被有势力的孩子欺负,但有一天,他遇上了朱赫来,朱赫来教会了他几套简单的拳击动作,使他不再被别人欺负,也正是朱赫来,把他从一个平淡无奇的孩子转变成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的英雄。保尔参军以后,曾受了伤,因此身体常常不适,但他一直坚持着,刚刚从医院出来,就要求组织安排工作给他。最后,他因太劳累,再加上战斗时的伤病,他双腿瘫痪了,不久,又双目失明了。这对我们常人是多么的痛苦啊,可他毅然选择了文学这条路。最后,经过他的努力他的一本书《暴风雨中的儿女》出版了。

我们在人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或者挫折,困难,可我们只要努力去克服它,就会成功。不当命运的奴隶,不被它打垮,就虚要像保尔那样的精神。让我们一起去努力吧。努力去创造更多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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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作文:狼的骄傲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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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大家可能都是敬而远之,心里除了害怕就是厌恶,儿时不少听一些关于狼的反面教材,渐渐的便对狼这种生物产生极大的抵制。

但是和狮子豹子比起来,狼的粉丝少之又少,为什么,因为狼的战斗里没有狮子凶狠?还是因为狼的速度不如豹子敏捷?理由是肯定多的,但是我说,我喜欢狼,它有它的骄傲,它活出了自己的尊严!

狮子的骄傲是什么?它的残忍?它的体型大?那我们来说豹子,它的骄傲是什么?是敏捷的战斗力?凶狠的习性?我不管怎样说外表和内在,狼是有某些比不上它们,但是至少

我从没在马戏团看见过它的身影。

你们是否沉默了?

狼最引以为傲的骄傲,到死都不屈服!狮子和豹子它们有吗?宁愿残疾也不愿意苟且偷生,不愿意生活在他人的掌控之下,这种就是我们所没有的——傲骨!

这就是狼的骄傲,永不屈服的天之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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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昆虫记初中生读后感2024通用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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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刚刚看到《昆虫记》这本书时,看到封面上“昆虫”两个字时,不禁兴趣大失,这比起《海底两万里》、《鲁滨逊漂流记》的刺激探险,比起《童年》、《简爱》一个个令人回味的故事,似乎看起来平淡无奇。

我拿起这本书,渐渐地被这本书的内容给吸引起来,作者用他轻松诙谐、细腻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可爱的昆虫:为快乐而高声放歌的蝉,不知动脑筋的建筑家黄蜂,可怕、恐怖而又对自己儿女慈祥至极的迷宫蛛

,还有被“篡夺”了名声的绿色蝈蝈等等,一个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昆虫被作者描述成了一个个感情丰富、聪明智慧、栩栩如生的小生灵。特别是当我读到蟋蟀这个故事的时候,它在地下等待了一年,当钻出土地时只能活一

个星期,却仍然放声高歌,蟋蟀那珍惜自己、活出自己的精神让我感动。而作者说到:他们不仅为大自然的美好而高歌,更是在为自己的生命复苏而歌唱,这句话久久刻在我的心里。

我想这就是对大自然的热爱!

还记得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趴在草丛上看蚂蚁,当那暗红色的小东西钻过密密麻麻的草丛,总喜欢把手按在它的前面,等它爬上这肉乎乎的大柱子,在把手抬起来,蚂蚁就只能在我手上漫无目的的乱跑了,看着它

们细细的脚快速来回的交织,那焦急的样子,总让我忍不住笑起来。我当时是那么的痴迷于这种游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接触的东西越来越多,我也渐渐的失去了兴趣。而法布尔从小就对大自然的充满好奇与热爱,并

一直延续和坚持着这份热爱,才会让他写出如此真实,文学和科学融为一体的《昆虫记》。

在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像法布尔一样,对自己的目标多一份热爱,多一份执着,多一份坚持,多一份努力,你也将到达胜利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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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吃狼奶的羊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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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吃奶长大的羊流火云从小生活在狼群中,受狼文化的感染,精神世界中有狼的影子。既有羊善良温婉的品性,又有狼智慧强悍的气质,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英雄羊。在羊群里,他以智慧勇敢赢得尊重、友谊和信赖,但也受到过头羊麻花角、头狼金卡黑们的迫害、误解、嫉恨。虽然英雄羊以悲剧性的方式被撞下山崖结束了生命,但他留给我们的,是无论身处何种危险,都要学会冷静面对,发挥自己的特长,不逃避,不退缩,直面困难,开启智慧的大门,以智取胜的启示。

整部小说分为三部分:上篇《一只母狼,养育一只小羊》写失去孩子的母狼乌云飞无意中发现了同样失去母亲的小羊羔,母爱的门闸开启,她瞒着丈夫和整个狼群用乳汁哺育了小羊流火云,被发现的时候拼尽全力保护了流火云,自己却永远闭上了眼睛,此时的流火云脆弱、无辜;中篇《血与泪的成长经历》则是写流火云离开狼群后结交同行伙伴小黑角,并肩作战战胜银背豺,沼泽遇险时一起想方设法自救,迎战头羊的挑衅,建立了生死与共的感情;下篇《英雄羊的传奇故事》则用悲壮的格调写出了流火云在羊群中“英雄救美”,与梅里山鹰、金钱豹、棕熊、狼群的较量。

流火云的成长经历是传奇性的,他之所以能从一只普通的羊羔成长为英雄羊,敢于与一切困难较量,是因为他从小经历过艰难与磨练,我们身边那些因为优秀而脱颖而出的榜样,不也是这样才走上成功之路吗?

舞蹈家杨丽萍从小受到姥姥的艺术熏陶一路艰辛一路创作一路成就;谢娜能从一个普通话都说不好的重庆小妞而成长为综艺一姐是克服了许多困难;宁泽涛小时候的身体很弱,为了强身健体学会游泳却因此成长为荣获世锦赛百米自由泳冠军的亚洲第一人……

温婉的羊性与彪悍的狼性如何完美地统一在“英雄羊”的身上?我在思索,难道只是这只羊吃了狼奶吗?显然不是。“英雄羊”的炼成术,正是不向命运低头、勇于自我改造的典型。正如一个人的成长环境无法主动选择,但是在成长中注重学习与反思,正视自己的弱点与不足,不惧怕挑战,不断修正自己,说不定曾经以为的短板正慢慢变成自己的优势。“英雄羊”的价值,值得我们思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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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昆虫记》读后感初中作文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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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神秘的世界;这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这是一个只属于昆虫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就藏在一本书中,这本书就是《昆虫记》。

《昆虫记》是一部世界名著,出自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之手,他将他毕生对的昆虫研究的成果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用生动的语言形象地描绘出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人们学会各种有关昆虫的知识。

在法国 ,有一本关于动物寓言故事的书,其中有一篇《蝉和蚂蚁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故事中的蝉真是太懒了,光顾着唱歌也不先储存一些粮食,最后只能向其它昆虫乞讨了。但蚂蚁虽然只有一点点大,但是它却非常勤劳,总会先吃些苦去搬一些粮食储存起来,好过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们要像蚂蚁学习,做一个勤奋的好孩子。

可当读了《昆虫记》后,发现真正的答案简直出乎我的意料,原来这和我想的正相反:事实上,肆无忌惮、厚颜无耻的掠夺者是蚂蚁,而憨厚老实、勤恳工作的是蝉。蝉从来不会需要别人的帮助,反而是蚂蚁,为了不断地寻找粮食过冬,有时也充当一位掠夺者。

在干燥少雨的季节,地面上会出现一些裂缝,动物们疲惫无力地寻找着食物。即使这样,蝉还是非常轻松悠闲地使用它那长长的吸管,扎进树枝那无尽的甘泉中,一边放声歌唱,一边从树上吸取香甜的汁液。当汁液的香味从洞口飘溢出来,四处寻找食物的昆虫就会被立刻招来,大胡蜂、苍蝇等很多的昆虫,但最多的就是蚂蚁。蚂蚁为了接近泉水而钻到蝉的身子下面。善良的蝉就会抬起身体,让这些不速之客穿过,和它共享着甜美的泉水。让其它昆虫从旁边绕过来,享受这顿免费的食品。在这里它们也会你挤我抢,毫不客气。其中蚂蚁的脸皮最厚,它们会用各种无赖的手段霸占这个地方,让这个地方成为它们的地盘。

而且当蝉唱了两三个星期的歌后生命就会结束,当蝉的躯体枯干后,就会一点不剩地运到巢穴中,连它们的同伴也会有一样的结果。

看来我们要做一个勤奋的好孩子是没错,但不要像蚂蚁一样,成为一个掠夺者。要像蝉一样,成为一个宽容大度、不小气的人。这就是《昆虫记》这本书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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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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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恐怖的带子》,故事里讲的是一个叫海伦的小姐向福尔摩斯那里发出了电报,因为前不久她姐姐认识了一个海军少校,并答应了他的求婚,然后没几天就神秘死亡了。在姐姐临死前,姐姐曾经说过听到过有人吹口哨,并说了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一条带子!带点的……“。最近海伦也答应了一位小伙子的求婚,心想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不太喜欢的家了,但她的继父又让她睡在那个”死亡房间“里,因为她一直想查清姐姐为什么会神秘死亡,但又怕自己也会跟姐姐有一样的下场,所以才给福尔摩斯发去了电报。

福尔摩斯在海伦继父不在家的时候去了海伦的家,这个房子有三间卧室、一间客厅,左边的卧室是海伦的,中间的是姐姐茱莉亚的,右边的是继父的。福尔摩斯去了继父的卧室,看见里面有一把椅子、一个保险柜,保险柜上面是一个盛了牛奶的碟子,还有一张床,床头上挂着一根鞭子。尤其引起注意的是在继父和姐姐的房间墙壁上有一个通气孔,通气孔里有一条绳子。

看完房间后,福尔摩斯对海伦说:”等你继父回来后,你一定要装成头疼的样子回到房间,等到你继父睡觉了,你回到你自己的房间,然后给我们亮个灯,这灯是信号,记住一定要听到他就寝的声音后在亮灯。“

半夜11点左右,福尔摩斯看到了海伦小姐的信号灯,便准备了一根藤鞭,一盒火柴和一根蜡烛,然后从窗子爬进了”死亡房间“,过了一会,福尔摩斯听到了海伦所说的哨子声,便一跃而,用鞭子抽打那根绳子,等到隔壁传来一阵毛骨悚然的喊叫声后,福尔摩斯和华生、海伦进了她继父的房间,发现继父已经死在那里,身上有一条毒蛇。

海伦看到这一切全明白了,原来继父吹口哨是把毒蛇赶到姐姐那里,姐姐就是被毒蛇咬死的,那条毒蛇就是姐姐所说的”一条带点的带子“。这次因为福尔摩斯敲打绳子,所以毒蛇没有办法过来,然后就把继父咬死了。

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和他的智慧才帮助他破了很多的案子,所以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用智慧的头脑来谱写曲子,把我钢琴家的梦想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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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对狼的思考初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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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人们总是贬多褒少,仿佛狼是这世上万恶之源泉,千悲之祸端。其实,这对狼是很不公平的。

看到这里,可能就有人会想:是不是这家伙想要替狼翻案?呵呵,你只说对了一半。因为狼“作案”是迫于生存压力的,就像人类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中,肯定首选物质文明,其次才会去考虑精神文明。你想人都没有了,还谈何精神文明呢?而狼的一些做法也是可以用这些加以解释的。所以我狼这不叫“作案”,当然也就谈不上翻案了。再者,我只是想替狼们鸣不平,让人们稍微改善一下对狼的看法,群起而保护这种现在已经濒临灭亡的物种,仅此而已。

狼,我们人类是即熟悉又陌生的。说它熟悉是因为数千年来它一直和我们人类在打交道,说它陌生是因为它行踪诡秘,给人一种神出鬼没的感觉,而且我们对它还并不了解。据史料记载:狼最早应该在蒙古高原和中亚草原一带过着群居的生活。后来逐渐东迁南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它们甚至主宰了草原上的一切生灵。

前几年一本名为《狼图腾》的书十分流行。里面关于狼和人类的故事数不胜数。书中写了狼对草原文化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草原人对草原狼的复杂感情。其中一位叫毕利格的老人向一位知青讲述了关于狼的很多情况。他说:草原狼是极富智慧、极具纪律性和战斗力的。就拿猎食黄羊来说,当哨狼发现目标并把信息传递给狼王后,狼王会命令狼群悄悄包围羊群,然后潜伏起来等待时机。通常都必须等很长时间,这期间狼群能做到不让羊群发现任何异常情况,等到羊群吃饱喝足开始休息时,狼群就挑这个羊群最放松警惕的时刻突然发动进攻,往往能满载而归。这其中足以看出狼的智慧。

关于狼群对草原文化的作用,毕利格老人说:正是从狼群身上,草原儿女学到了很多东西。在长期的生活中,他们吸收了狼群勇猛的战斗作风、善搞突袭的作战方式、纪律严明的作战方法。所以草原人才会那么勇敢、吃苦耐劳。这些都在千百年史实中得到了证实。想起他们的祖先:阿保机、阿骨打、成吉思汗,汉人们就皱起了眉头。这也是草原文化不可或缺的因素。

在谈到狼队草原生态的作用时,毕利格老人说到:人们要在草原上生存下去,光靠少量的奶制品是不够的,除了这些还需要丰富的肉制品。而牛马是不够吃的,而且也不能杀。只能养羊,可是随着羊群增多,它们对草场的破坏也就愈来愈严重,这会引起草原鼠害,最后还是会威胁到人类的生存。而草原狼的鼠的天然猎手。他们对羊群的袭击保证了羊群数量的稳定(当然,这必须在人类的控制范围内),对鼠的捕捉又确保了操场的安全,进而也会提高羊肉的质量,到后来还是我们人类受益。当然,整个过程我们一定也要控制好狼群的数量,所以就有了那每年春秋各一次的捕狼行动,只有这样才能使草原生态不如一个良性发展轨道。说人们对狼的感情复杂的原因就在于此,人们既要利用狼来维护草原生态,又必须控制它们的泛滥。

总之,我认为:从草原人对狼的诠释来看,狼对草原是十分重要的,甚至一度成为了草原文化的象征、人们心中的图腾。其实,无论在哪儿,狼队生态的维护都是功不可没的,只要我们正确利用它们为我们造福。对于狼,我们不能仅仅恐怖于它狰狞的面孔,而要发现他身上真正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这才是我作此文的又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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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生西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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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西游记》,当我合上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捉怪,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非常勇敢,法力高强,对唐僧忠心耿耿。有一次,他们走到了白骨精的地盘,白骨精先变成一个姑娘,又变成了一个老婆婆,最后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想骗唐僧到她的洞中,可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发现了,最后被孙悟空打死了。面对妖魔鬼怪,孙悟空毫不惧色,机智勇敢,真令人佩服。

相较而言,在生活中的我就显得十分胆小了。不说打妖怪了,我就连上课举手都不敢。记得有一次,老师提出来一道数学题,我很快想出了答案,但不敢举手。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慢慢举起手,忽然发现老师正看着我,吓得我马上把手缩了回来,低下头,不敢与老师对视。结果老师评讲的答案和我想出的答案一模一样。我真后悔当时没有勇气举手。看来我得向孙悟空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小朋友。

读完《西游记》,有了勇敢的孙悟空做榜样,相信我也可以克服胆小,变得越来越勇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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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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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子,一个真实生动的人物

离开自己生活多年的家,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纵横交错的马路,来来往往的人与车辆,耳畔不停地听到各种叫卖声,如同掉入一个复杂的迷宫,不知走哪,去哪。身旁都是人,却感觉自己是不存在的,与城里人相比,一个乡下的土包子,是那么寒酸。

这是曹文轩的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里的主人公明子内心的感受。因家境贫穷,他不得不跟着师傅来到城市谋生。他曾以为,世界只有他的家乡小豆村那么大,来到城市以后,他才意识到以前的想法多么可笑。在城市里,他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木匠,地球不会因为没有他而停止转动,茫茫人海之中,他只是小小的一粒沙,有与没有都一样,在与不在也一样。

城市,对明子来说就是另一个世界,哪怕身体进去了,心却无法融合。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冷漠的,它不拒绝你的到来,也不会热情地欢迎你。

师兄黑罐子是个老实人,对师傅三和尚言听计从,偏偏越老实的人头脑就越简单,做活帮倒忙,几乎天天挨师傅的骂。

三和尚的手艺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到了他这一代做出的东西简直无可挑剔,对于他来说,教徒弟就是要严厉责骂,这样才能教出好徒弟。

一个偶然的机会,因为一条纱巾,明子认识了双腿残疾的女孩紫薇,一个被医生诊断永远也不会站起来的女孩。她不想让自己的青春定格在轮椅上,每天透过窗子看着外面的世界,内心无比渴望自由。明子的出现让她无比高兴,她的父母父母因工作不在家,守着偌大却又空荡的家使她厌烦,明子不断鼓励她“放心,你能行”,还特意精心打磨一副拐杖,成为她的支撑,让她一步一步靠近“能走路”这个梦想。

摆脱了拐杖,能够站起来的紫薇身边多了一个阳光男孩徐达,明子听不懂他们俩聊天的内容。为了报答明子的帮助,紫薇的父母送钱给明子。这些,都像一根一根刺,扎在明子可怜的自尊心上。

“因为他们过于卑微与无足轻重,尽管他们每天辛勤劳作,甚至比那些充分受用这个世界的一些人们付出了更多的心血和力气。”这句话让人陷入了深深的反思。有的人可以不劳而获,无须任何理由就拥有一切,因为他们有钱。明子也一度以为有钱什么都可以买到,明明自己比有些人付出的更多,收获却很少。曾经教育小伙伴鸭子要靠自己双手挣钱的明子,到底被金钱的这根稻草压垮。他抽奖,指望天降馅饼;他收了人家的定金,动过私吞定金逃跑的念头。但他想到自己的羊。他的羊与别一些羊不同,宁可挨饿,也不愿意吃“天堂草”。因为它们知道:不该自己吃的不能吃。它们一只一只倒在地上,没有了生命的气息。

明子,一个真实生动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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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骆驼祥子初中寒假读后感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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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家”老舍先生的著作,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思潮起伏。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祥子的车夫整个生活过程。他一心就有一个梦想希望能买上一辆车,过着幸福而美好的生活,但是因为社会的变迁,使得他一次又一次的离梦想而去,他从一个纯朴厚道,善良纯洁,积极高上的车夫,变成一个行尸走兽活在黑雾弥漫的地狱之下,无法自拔,他已经完全掌握不了自己,除了吸烟喝酒就是暴力粗犷,从没为百姓着想,这样的旧社会让他变得世俗狠心。

它揭露了旧社会“吃人”样的场面,是黑暗的,没有光明,是邪恶势力对劳动者灵魂的腐蚀,是都市对美好人性的压抑和扭曲,迫使他没有了自信更没有男子汉钢铁般的自尊,变得懦弱,变得无助,他没有了依靠,开始独立一个人生活,跟那些坏人没有什么区别。一个高尚的人,步入旧社会却是另一个人,他的生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就连他最亲爱的虎妞也被带走,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空气中也应该不需要这样闷着的死气,导致变得浑浊臭气熏天。

我曾从一张日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真是触动人心,事情是这样的,他以前也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小伙子,学富五车考了很好的大学,找到了很好的工作,同时也努力拼博创造了很多财富,但是有一天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压力太多,他决定要放松竟背地里吸毒喝酒,把自己折腾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于是终于有那么一天,因为心里想不开,解开不了这个死心结,以自杀来断绝生命。这真是叫人揪心,一个好端端的知识渊博的人终有一天竟成了这样恶魔般的怪兽。

祥子变成了骆驼祥子,才华横溢的小伙子变成吸毒者。这是摧残人心的,我们应该一起奋斗,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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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吃狼奶的羊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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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的羊?看到这个题目你或许会疑惑,羊怎么可能吃狼奶呢?然而,就是这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在作者沈石溪的笔下却变得那么理所当然。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乌云飞不幸丧子,由于种种原因,乌云飞养育了偶遇的丧失母亲的小羊羔,并起名为“流火云”。但不幸被狼群发现,乌云飞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恼羞成怒的狼首咬死,最后被狼群分尸。在逃亡的过程中,流火云结识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两只羊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后来,流火云成为了羊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用自己从小在狼群中长大所得来的知识来保卫羊群,勇敢的与狼群抗衡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的妒忌心理作祟,趁流火云与狼群对抗时将它推下了蛤蟆岩。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流火云的身体虽然被分尸,但头颅还保存完好,不知怎么的就被带到神羊峰上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母爱是伟大的”,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的第一个感想。狼天生就是羊的天敌,按理说乌云飞在遇到自己最爱吃的小羊羔面前是可以一口吃了它的,但因为乌云飞丧失爱子,出于母爱,它决心养育这只失去母亲的小羊羔。其实,在狼群要吃了这只小羊羔时,它是可以完全不理睬的,对于它来说,能不吃小羊羔已经是尽了一只狼妈妈的爱了,可是乌云飞并没有这么做,直至后来,它宁愿自己冒着必死的风险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可见它是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

一只吃狼奶的羊,它即拥有了狼的基因,也有着羊的基因,它身体里淌着羊的血,却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从小受到了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又有着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这样的羊,绝对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善良、向往和平、追求公平,它用自己的正义与善良赢得了信任、友谊与尊重,虽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虽然,最终英雄羊以悲惨的结局告终,但它那追求正义与和平的精神犹如一盏明灯,打破宁静的黑暗,绽放璀璨的光辉,照耀着我们一片光明的路程。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习,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虽然结局有些悲壮,最终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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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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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雷夫的《第56号教室的奇迹》之后,我受益颇多,对我以后的教学有了很大的提示与帮助。同时,对雷夫设立的"终身阅读"、"生活中的数学"、"以运动为本"等的教育方法,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下面,我就对"生活中的数学"来写写我自己的看法。

看了第五章"加加看"之后,我感慨良多。数学,的确是一门让老师头疼,学生叫苦的课程。在我从事教师行业这么多年来,我们的确有些不及艾斯奎斯的地方。我们在教数学的时候,老师在唱着独角戏,不允许下面的孩子有任何的科学异议。的确,数学本身就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来不得任何的失之毫厘。不像其他的学科,比如音乐,没有一个特定的尺度,所以孩子们的各种声音我们都可以做出适当的评价。就要就造就了孩子们对数学的极端,要么很喜欢,要么很厌恶。还想起我以前学数学的经历,老师总是灌输了各种解题的方法,却不给我们解释这是为什么这么做的`。所以,我们在解题的时候就照搬着老师的模板解着一道又一道的数学题,却没有了自己的思想。久而久之,我们自然而然对数学失去了兴趣。细数我们的教育方式,可能就是"授之以鱼",也就是1+1就是等于2。确实,它不可能等于3什么的,但我们可不可以改变一下我们的教学方式,让这个2可以抓住孩子们的兴趣,并且一直对这门学科感兴趣下去呢?看了雷夫的方法,我似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答案。

雷夫的方法就是重质不重量,快乐学习。快乐学习,听起来像国足前教练米卢"快乐足球"的味道。不过,学习没了兴趣,什么学科都是不可能优秀的。我们不要重复的给孩子们做着同样的题目,只要他会的,做十题和做一百题的效果一样的,这样只会浪费时间,如果他不会,那么你让他做一百题的效果只会让他逃避,甚至会让他产生厌恶的情趣。快乐学习,就是在游戏与生活中学习。雷夫的游戏,心算暖身,玛西库克数学砖问题等,这种学习既不会让学生厌恶,反而使孩子们的学习热情大大的提升,使他们渐渐的爱上数学这门课程。在游戏的过程中,孩子们既学到了知识,也和老师的关系逐渐拉近。我想,雷夫抓住了孩子的爱玩的心态。其实我们也知道孩子们是淘气爱玩的,可我们总是让孩子们玩的时候像放羊式的没有任何动作,学习的时候却让他们规规矩矩的坐在位子上把知识硬塞给他们,这种效果和雷夫的教育方法的效果我不说大家也会知道。所以,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们要给孩子们带来的是快乐学习,不要他们厌恶学习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都可以像雷夫一样,使孩子们爱上学习,爱上我们这群可爱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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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初中红楼梦读后感作文60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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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感动了无数人的经典名著,它主要讲的是林黛玉因丧母,被外祖母接到贾府,见到贾宝玉及众姐妹,大家在一起相处的都很融洽,后来宝钗被家事缠身,宝玉被父亲要求上学,迎春出嫁,大观园冷清起来。不久,宝玉糊涂,元春死去贾母做主,让宝玉娶宝钗,黛玉孤苦而死,最后大家势败宝玉出家。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为宝玉而叹息,为黛玉而伤心,为凤姐而担心,为迎春而惋惜。

红楼梦这本书中有许多好词好句,精心甄选了这一年龄段不可不读的精彩内容,这书中的人物感情表达得十分充实,往往会让我感动的泪流满面。

在故事中,贾母因黛玉得重病不为宝玉的感受,把宝钗许给了宝玉,还骗宝玉和宝钗成亲,对这一段我是十分位宝玉愤愤不平的,贾母怎能不为宝玉的感受,他明明是知道宝玉喜欢黛玉的,却把宝钗许给宝玉,害得黛玉以为宝玉不喜欢她了,把她和宝玉一起写的诗词烧了,伤心死去。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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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作文1000字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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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凶猛而,残忍,有六亲不认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勇敢,有毅力;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狼都是在靠自己的本事捕猎,靠它的牙和爪。很多人,包括以前的我,都觉得狼不什么好东西,它嗜血,野蛮,弱肉强食,不可一世,天生贪婪,高傲,有种强烈的优越感,有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概。让人觉得那么不亲切,那么可怕。但她有错吗?他只是为了生存啊,因为没有人会可怜狼,会施舍狼,他就只能靠自己,这就是它的生存之道。现在,我非常喜欢狼,不单单是喜欢,还很敬佩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这是他的梦想,也是黑桑一生努力的目标。她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因为她是一匹优秀的狼,所以她至死而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这未免也有些残忍了。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其中有着无间的亲情和温柔,显示出一种母性的光芒,这种亲情不仅迷人也迷狼。可是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甚至是一种致命的毒素。文中有一段我印象最深的:“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痛失爱子感到悲哀,同时我也觉得人好自私啊,为了一己私利,毁掉他人生存的权利。好霸道。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加了解了狼——这种桀骜不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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