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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狼王梦读后感(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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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初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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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谜底。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清爽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肠仁慈、对恋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俊秀洒脱、风骚倜傥、伶牙俐齿;然而他虽有真才实学,却摆弄情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纨绔子弟,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陋,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粹高贵、勇敢机灵、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识广博,申明显赫,然而他心坎阴险、手腕卑劣,是一个一本正经的伪正人。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破烂、龌龊肮脏、位置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布满着动听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重视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格;而不是表面,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我感到现在的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而旧社会的人们生活的凄惨,我们现在应该珍惜已有的生活,不要再埋怨这个世界的不公,当你回首看看旧社会的人们你会觉得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请不要气馁,因为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还有一位女作家,夏洛蒂 勃朗特的《简爱》堪称逆境成才的典范。她在《简爱》里说到:“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可以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到上帝面前。”

是啊,我们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要做个真善美的人。

书籍,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巴黎圣母院》,令我体会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真诚与善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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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作文:狼的骄傲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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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大家可能都是敬而远之,心里除了害怕就是厌恶,儿时不少听一些关于狼的反面教材,渐渐的便对狼这种生物产生极大的抵制。

但是和狮子豹子比起来,狼的粉丝少之又少,为什么,因为狼的战斗里没有狮子凶狠?还是因为狼的速度不如豹子敏捷?理由是肯定多的,但是我说,我喜欢狼,它有它的骄傲,它活出了自己的尊严!

狮子的骄傲是什么?它的残忍?它的体型大?那我们来说豹子,它的骄傲是什么?是敏捷的战斗力?凶狠的习性?我不管怎样说外表和内在,狼是有某些比不上它们,但是至少

我从没在马戏团看见过它的身影。

你们是否沉默了?

狼最引以为傲的骄傲,到死都不屈服!狮子和豹子它们有吗?宁愿残疾也不愿意苟且偷生,不愿意生活在他人的掌控之下,这种就是我们所没有的——傲骨!

这就是狼的骄傲,永不屈服的天之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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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骆驼祥子》读后感

全文共 2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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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是美国《独立宣言》里的一部分。它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由,拥有幸福。-----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每个人都有尊严!

文坛大师老舍笔下的祥子是不幸得:他拥有一生幸福的各种条件,却生在了错误的时代。

祥子老实,健壮,坚忍,如同骆驼一般吃苦耐劳,向往美好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他自尊好强,凭自己的力气挣钱吃饭,最大的梦想不过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以免受车厂老板的剥削。但是,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他与命运的抗争最终以惨败告终。

第一次,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他风里来雨里去,从饭菜喝茶里省,攒了三年,终于买了一辆车,祥子感到生活充满了希望,拉车也越来越起劲儿。但好景不长,北平城外军阀混战,大兵到处抓人抓车。有一天,祥子为了多挣两块钱,抱着侥幸心理拉客出城。不料走到半路,连人带车被十来个兵捉去。他在兵营里只好每天给大兵们扛行李,挑水烧水喂牲口。他心疼那辆自己有血汗挣来的车。后来大兵们吃了败仗,祥子趁机从兵营里偷跑回来,还顺手拉了三匹大兵撤退时落下的骆驼,把它们卖了三十五块钱,从此他就有了“骆驼祥子”的外号。第二次,车没有买上,就被孙侦探敲诈去了他的全部积蓄,买车的计划又一次破产了。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第三次,是他和虎妞结婚后用虎妞的钱买的,虽然心里不踏实,但毕竟不用再去车场赁车了。可是好景不长,虎妞难产而死,祥子有只好把车卖掉去安葬虎妞。

祥子的梦想像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和委屈。连遭打击,加之失去心爱的小福子,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也熄灭了。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乞求和信心。他由上班好强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政治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碾得粉碎,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正是通过祥子这个人物的变化,老舍无情地批判了这个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之说,说明人刚出生时是纯洁无暇的,但因接触了社会,性情便大变了。

人本身没有错,错的是他所生活的时代,迫使他屈服于世俗的淫威之下。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人格,都有自由,没有人是不该存在的,也没有人是上天特别眷顾得的。

既然你来了,你就有权利活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你只有一件破旧的衬衫遮羞,你也可以和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一样,尽情吮吸新鲜的空气,享受生的喜悦;即使你目不识丁,你也可以和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一样,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问心无愧地接收光明给予的慷慨礼物;即使你的身体有缺陷,你也可以和舞蹈跳得最好、歌曲唱得最甜的艺术家一样,在人生的舞台上秀出另一番风味,感受被鲜花的芬芳环绕的陶醉,接受再节目结束后仍源源不绝的掌声与欢呼声。

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所以,我们应该像夏花般绚烂地盛放,给自己一个无悔的季节!

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姐,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祥子,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坚忍,他的理想并不奢侈,只是为了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然后开开心心地拉上自己攒钱买的车,舒坦地过一辈子。他只想通过勤奋劳动过上自尊的生活,他不愿放高利贷害人害己,不贫图刘四那六十辆洋车,不想发不义之财。在他的质朴忍让中还蕴藏着反抗精神,在杨宅发怒辞职,对车主刘四的不敬呵报复都表现了这种性格。祥子的堕落,是不合理社会对人心灵腐蚀的结果,“一点也不是他的错”。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像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呵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祥子来到城市,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地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呗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地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地振作起来,再度奋斗——他买到车了——但这却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

好景不长,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卖了车,终于穷途潦倒,一切都化为乌有了,像用橡皮檫笔痕般,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他没有办法承受打击,终还是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社会给打败了,被社会给腐化了。他没有理想,没有了目标,没有了干劲。他没有力量从那个极度黑暗的环境中站起来,而是永永远远地跌下去了,与那个坠落的环境同化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他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逐渐消失在这座城门洞里,不带走什么,只留下一个悲哀的故事……

整部小说以祥子买车的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旧社会人力车夫的苦难生活,艺术地概括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苦斗,直到精神崩溃,走向堕落的悲惨人生。热情选择了祥子原来具有的善良朴实,热爱劳动的美好品质,愤怒地揭露呵声讨把祥子逼近堕落深渊的黑暗社会,小说还有力地说明了在旧社会仅凭个人奋斗发家,只不过是一种幻想。反映了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旧中国个体劳动者的悲惨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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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世界名著初中读后感最新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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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

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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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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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部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封建王朝由盛而衰的过程,大胆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堕落,暗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是十八世纪的真实写照,是这个封闭王朝的缩影。

看完这本书,我立刻被林黛玉那热烈大胆的形象所征服。我爱她那脱俗的气质,爱她那对爱情的至贞至纯,爱她那满腹的才华。在我眼里,黛玉是水做的,是纯洁的水做的,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直向前流动的能冲击岩石和峭壁的活水。黛玉的文采、吟诗和她的聪慧都是无人能及的。她柔弱的外表下,却带着那对旧封建制度的鄙视和唾弃,她无视世俗和传统的约束,甚至反其道而行之。在遭受了无数摧残之后,在生命尽头来临之际,当封建社会加快了她的香消玉陨时,而她一点也不畏惧,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最终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

黛玉的灵魂早已化作一丛清高孤傲的深谷幽兰,然而她对爱情的追求,对自由的执着,至今仍不免令人回味,令人感叹,也令人深思!这样一位大智大勇的奇女子,竟成了当时社会的牺牲品,殉葬在封建王朝下!惋惜之余,更甚感欣慰:我们正生逢盛世!如今正是社会飞速发展之际,正是我们用武之时!相信,以黛玉的那份执着,投身到我们社会主义建设中来,定会为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增光添彩。“‘黛玉’应无恙,当惊世界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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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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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说《图腾》这本书还是在我初中的时候,当时我们学年教导主任向我们推荐了这本书,他大概给我们讲述狼是非常智慧的动物,它们是如何作战的,我们应该向狼学习等等。可是我当时的想法就是,狼是凶狠、可怕的动物,是反面教材,应该没有人会喜欢狼吧。没想到公司为我们买了这本书,让我真正的了解了狼的世界。

通过阅读,我被狼的两种特质所吸引,一个是有耐心、锁定目标,坚持不懈。另一个则是很重要的团队精神。让我对狼的印象来个180度大逆转,从此喜欢上了这种有智慧的动物。

狼群会持续长达好几天的时间,用以观察并监控被他们盯上的猎物,它们丝毫不对自己的任务感到厌倦和心烦。它们从不盲目的去追逐或去骚扰猎物,这就是它们智慧之所在,它们善于发现被追逐猎物中的每个成员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并加以综合分析。因此,狼在不断的为自己寻找机会,并非坐等机遇。

这也是我们应该向狼学习的地方。我们有时也会感叹机遇对我们的不公平,认为我们的不成功是机遇赋予我们的太少,却忘了剖析一下我们的态度。机遇来临时要有足够的勇气和自信,面对机遇,我们要果断,一犹豫机遇就会弃你而去,决定了的事情就不能放弃,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都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任何一个机遇的来临,往往都是因为自己过去的努力所至。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我们不能再坐等机遇的到来,而是应该去寻找机遇,创造机会,这样才能抓住悄悄从我们身边溜走的机会。机遇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但机遇只垂青于那些有思想、有准备、有能力把握住它的人,一个人能否成功,就要看他是否能把握好成功的机遇。

狼是草原上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在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死亡。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达尔文说过,强者生存,适者生存。狼面对大自然和人类的威胁时,一直在努力的反抗,包括报复;也在一直的学习,想方设法生存下来!生存环境越是恶劣,生命力越是顽强。这就是大草原的强者,狼!

上学时我们在班集体里,工作了我们在工作团队里,我们一直生活在集体社会中,是否也能学习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呢?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也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狼的身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借鉴学习,我们应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我会让狼图腾精神我的心中扎根、成长,我也会努力变成有“狼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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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吃狼奶的羊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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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最长的书,大概有三、四百页,这本书就是《吃奶的羊》。

主人公:流火云。母亲被狼群杀害,从小是狼妈妈给它喂奶,所以它从小身强力壮。长大后更是如此,强壮得像熊一样。它还把旧头羊打败,但旧头羊很不甘心。

在一次狼羊大战中,羊群以实力教狼怎样做动物,全场MVP是头羊流火云。旧头羊等狼群都走后,来了一个“偷屁股”的招式,给流火云一个出其不意。滚火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狼群猛回头,像一群饿狗跑向流火云。流火云吸引火力,掩护羊群逃跑。羊群顺利逃脱,而流火云被像饿狗般的狼吃得只剩下一个完好无损的头。这件事过后,所有羊包括老羊,都不再理睬现在的旧头羊。旧头羊试图讨好老羊,老羊还是爱搭不理。这下把旧头羊惹火了,它架起羊角,直接给老羊来了个重创,但老羊还是对他爱搭不理。

过了几天后,羊群集合去祭拜它们心目中永远的头羊“流火云”。

这本书让我很感动。我喜欢见义勇为、援手助人、活泼开朗的流火云,不喜欢争强好胜、阴险小人的旧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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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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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学的时候,听老师讲《愚公移山》,当时,我对文中老愚公的做法很不理解,上课虽不敢与老师争辩,但下课后,我与好朋友却讨论得热火朝天,我固执的认为愚公率领子孙“叩石垦壤”,实在是愚不可及,愚公一定是脑子或智力不好,真不如搬到山前去住。

上了初中,我还像以前那样“玩着学”,甚至常常陶醉于自己的“聪明”之中不可自拔。对于老师和父母善意的劝说,我表面上应着,但还是当做耳旁风。也许是因为我自以为是的代价到了吧,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天哪!那真是惨败,我惨败到自己难以相信的地步!痛定思痛,我重读了《愚公移山》。 I went to junior high school, and I still "played" as before, and I was often intoxicated with my "cleverness".For teachers and parents kind persuasion, I should be on the surface, but still as a wind on the ears.Perhaps it is because of my self -righteous price. At the time of the mid -term examination, hey! That was a terrible defeat. I lost myself to the point where I was difficult to believe! I thought of pain, I read the "Yugong Yishan".

也许是因失败的惨痛教训吧,重读使我对文章的主要内容理解透了。

老愚公心无杂念,决心以自己的艰苦劳动改变现状,搬走这阻挡了村民幸福的王屋、太行,精诚所至,帝感其诚,命夸娥氏二子搬走两座大山。由此,我深深的意识到,老愚公搬走的不仅是王屋太行,而更重要的是,他的那种大无畏的精神。

如果愚公正如我那时所说的,安于现状或是把家搬到山前去的话,那么,村民以及子孙后代便都要受出入迂回之苦了。其实,愚公不愚。

与愚公相比,我败在梦想之前,自以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不必刻苦学习,就可以取得好成绩,真正的愚人是愚公吗?不,真正的愚人是我,我这次失败了,正是因为自己潜意识中不自觉的企图绕开困难,这不正是我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吗?

至此,我还意识到,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这种“愚”值得我们学习。亲爱的同学们,就让我们做现在的“愚人”,做未来的主人吧!让这种“愚”万古流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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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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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鲁迅先生的《朝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静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天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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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后的狼读后感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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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匹》是著名作家杨鹏写的一篇童话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很有名的老猎人和他的小孙女——雪儿在一座山中生活。这个老猎人几乎杀光了山上所有的狼。整座山,只剩下最后一匹小狼了。

一天,老猎人离开家到另一座山去打狼。在这段日子里雪儿和山上最后的这只小狼成为了朋友。在雪儿的眼里,小狼就是一个帅气又勇敢的小哥哥。小哥哥经常陪雪儿一起玩,他们非常开心快乐。两个小伙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有一次,雪儿遇到一条大蟒蛇,她被蟒蛇缠住了身体,昏死过去。就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小狼赶到了,他奋不顾身,忍着剧烈的伤痛和蟒蛇拼死搏斗,终于杀死蟒蛇救了雪儿的命。

老猎人回来了,他仍旧在找机会,要杀掉山上的那匹狼。他从自己小孙女的口中知道了小狼的住处,当天夜里他用枪打伤了小狼。第二天雪儿病了,郎中说要用一颗狼心才可以治好雪儿的病。于是,山上的最后一匹狼被老猎人打死了。雪儿醒来的时候,她看到的是一张挂在墙上的狼皮和一碗煮熟了的狼心汤……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里感到非常悲伤。人们为什么总是要杀害那些可爱的动物?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是可恨的,比如这个故事中的小狼!人、动物、植物、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所有的物种都应该是平等的,他们有权利享用大自然给与的一切。我们人类虽然占据了食物链的最顶端,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肆意杀戮的借口。如果各种物种接二连三的灭绝了,自然就失去了生态平衡,食物链断裂了,人类也就走向了灭亡。为了人类的未来,让我们爱护动物、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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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初中感悟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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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写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希望,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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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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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一种爱无私、伟大,又有一个人在我们脑海中十分的高大,这种爱就是父爱,这个人就是父亲。——题记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世上只有妈妈好”……古往今来,无数诗词歌赋表现了母爱的无微不至。相反,父爱却常常隐埋在内心深处,大概是父亲不擅于言辞的缘故吧!当我看到这篇文章后,我深有感触。

进入青春期的孩子都有叛逆心理,文中的主人公也是如此。小时候父亲带他去看球赛,他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而后来到了16岁,他宁可跟同学一起去也不喜欢跟父亲在一起,直到成年,父亲老了,儿子提出带父亲一同去看足球,但出乎意料地是父亲自己坐着轮椅去了。本文的主体中心就是一句“带你去看球!”正如下文所说,每个人都不愿意自己被看成一个小孩去对待更不是一件东西,可以随随便便被人带来带去。作者与他的父亲就是两个独立的人。再看看如今的我们,总是跟父母顶嘴,嫌他们罗嗦,不愿意跟父母一起上街怕他们给自己丢脸,但是作为子女的我们,这种行为、思想是不正确的。父亲在我心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因为听妈妈说在我出生时,家人都很失望,特别是爷爷说了一句:“又是女孩,走,回家喝酒去!”老一辈的观念都很腐朽,几个伯父家又都是女孩,可爸爸并没有想这些,而是仔细地数了数我的手指和脚趾,稍后才放下心来。从那时起,都是爸爸一直照顾着我。但是,现在的我似乎不愿意跟父亲交流了,我们之间就像隔了一堵无形的墙,在每每看到那些孤儿或者单亲家庭,我又觉得自己很幸福。说实话,我挺讨厌那些不尊敬父母的子女,我觉得他们是天底下最可怜的人了。因为他们不懂得珍惜亲人了也包括那些为了谋取一些金钱、名利,而不顾一切远离家乡,远离父母的人,即使父母将要逝世,也不能在他们身边陪他们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这些将是子女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后来心里后悔也完全无济于事。“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样的结局谁都不想要。

我的父亲或许不像文中父亲那样暴躁,但是,相同的是他们都有一颗爱护子女的心。我的父亲也是个老实的人,他从来都不会向我发脾气,从小到大,一巴掌也没打过我,他对我的爱如点点雨露汇成江海。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次,他为了我差点连命都没了,想到这些,我又感到很惭愧,我以自己能有这么优秀的父亲而骄傲。

读了这篇文章后,最大的感悟就是要尊敬父母、教敬父母,也不是指金钱,他们注重的是亲情,而这种亲情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无论你多么富有也买不到,所以我们需要学会珍惜。

让我们一同为他们画出一抹绚丽的彩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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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战争与和平》读后感优秀初中作文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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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和平》不仅描写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场战争,它还唤起我们对民族和世界历史的浓厚兴趣,唤起我们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深切关怀。这是任何专门描写和研究战争的论着代替不了的。而作为一部伟大而深刻的文学作品,它还是任何学术论着代替不了的,因为它还是一部人们心灵的史诗,一部生命的史诗。我们在这里不仅看到了战争和民族的历史,还看到了在战争与和平的转换中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的心灵,看到了他们深深的渴望、痛苦、欢乐和追求

我把娜塔莎比做皎洁的明月,因为她美得像神话,有大美之形,像天赐。

当安德烈公爵遭受丧妻之痛和在惨败的奥斯特里茨战役的惨败之后,感慨于他之前一直所追求的名誉荣耀情感只是大梦一场,感觉受到了命运的欺骗和遗弃。安德烈的感情世界曾象是古拙的老橡树:“唯独它不欲屈从于春日的魅力,不欲目睹春季,亦不欲目睹旭日。”但他的难以言寓的绝望和痛苦敌不过少女的快乐。当饱经沧桑的安德烈到罗斯托夫家的庄园时,不是被清脆的少女的笑声吸引的吗?少女娜塔莎是多么快乐啊!

娜塔莎用她那强大和青春的生命力顽强的抵抗住了命运的挑战,忍受住了美的背后那巨大的担当;没有一遇苦痛,便忧怨、乞怜、颓伤,呈现败像,变成丑陋。在莫斯科即将沦陷之时,娜塔莎肯于舍弃家财,以救治、运送伤员为第一要务,谱出一曲高尚、美好人性的千古绝唱。

经历风雨屈辱、苦难煎熬之后,还能典雅迷人、唇齿留香,便是不朽。

书中总不乏悲惨而凄凉的场景,对于生活在那个战火连绵的时代的人,对死亡都有各自不同的见解。刚毅而有英勇的安得烈就几次触摸到死亡的底线。虽然他最后还是没有逃过死亡之神,但他的死伟大而令人敬佩。死亡对与这本书中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并不遥远的,也许今天躲过了明天还会在来,若又躲过了明天,总有一天死亡也会临近。但他们面对死亡的做法却可以深深启发我,也许这本书中还有太多的启迪,但对于我来说这的确是启发我最深的。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优秀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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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儒林外史》初中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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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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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初中生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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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里,鲁智深是一个明亮的人。他走到哪里,总会带来一片明快、清朗,他处理问题总是那么直感,在他身上,你看不到踌躇、徘徊、忧郁、思虑、悲伤,与宋江不同,除了给佛跪拜,他再没有给谁下跪过,他的脊背是直的,没有什么力量能让他弯曲。金圣叹评鲁智深为一百单八将中上上人物,又道:“写鲁达为人处,一腔热血直喷出来,令人读之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

处人待事上,鲁智深很有分别。李忠和史进是他同时认识的,但一生与他们的三次相遇,在相交上就截然不同。第一次一出场,遇到李忠,听史进说是师父,就很敬重,“既是史大郎的师父,同和我去吃三杯”,李忠要迟一步,他还不愿意,将看客轰赶而去。但一看到掏钱的样子,就很看不起,“也是个不爽利的人”。就此,李忠被他看死了。第二次桃花山相遇,在李忠周通“现放着许多金银,却不送与俺,直等要去打劫的别人的送与洒家”时,鲁智深的行为并不过分,因为这样的人在他的心里实在是没有分量了,不值得敬重,那就“且叫这厮吃俺一惊”。而对同时相识的史进,却大不相同,在赤松林与史进再遇,两人连续互拜(剪拂),感慨不已,随后,兄弟一般,鲁智深将自己自拳打镇关西后的经历向自己的兄弟诉说一番。听说哥哥肚饥,史进马上把自己包裹里的食品拿出来给他吃,而且立即要去为哥哥扳赢了,“一发结果了那厮”。兄弟情分在字里行间不断表露出来。第三次相遇,是因呼延灼攻打,李忠周通向二龙山求救。鲁智深前来相助,并非是李忠周通的个人魅力使然,而是鲁智深从江湖义气着眼,不计较二人的悭吝。见到李忠,鲁智深不由得想到自己的好兄弟史进,觉得自己现在梁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连李忠这样的人也跟来享福,史进还不知道在哪里,心里真是不得过,“常常思念他……无一日不放在心上”,于是出现鲁智深下梁山寻找史进的故事。站在少华山下,看不到史进,他就急,嫌朱武啰嗦,“有话便说,史家兄弟又不见,谁鸟耐烦到你山上去”。这话够重的,人家朱武是与你一样占山为王的,也好歹是史进的兄弟,就算你武功高些,也不至于这样无礼。从这一方面也看出鲁智深对史进的思念心切。他是一贯好酒的人,得知史进被拿,连酒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直提着禅杖,“不知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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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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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时蛀书是我的最大爱好。什么小说散文,什么寓言童话我都爱不释手。而我最爱读的还是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写的作品。他的作品以明朗而优美的语言、深沉的笔触,深深地感动了我,每一篇小说都能给我带来不同的感悟,《王梦》亦是如此。

初读《狼王梦》,我非常讨厌紫岚,觉得她既残酷又自私。为了完成丈夫想成为狼王的遗愿,紫岚一意孤行地操纵着孩子们的命运,最后不但害了3个孩子还赔上了自己的性命。或许,它认为这是一种“好”,可这种所谓的“好”孩子们接受吗?

再读《狼王梦》,反复体会故事背后的深意。渐渐地,我对母狼紫岚的态度,由最初的讨厌转而接受,到最后变成理解和感动。身为母亲,紫岚是残忍的,在必要时它可以毫不留情地吃掉自己的孩子;任凭爱子在搏杀中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但同时紫岚又是伟大的,为了维护“狼”的尊严,不让孩子死后遭受折磨和屈辱,决绝地咬断孩子的喉管;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毕生的幸福;甚至在生命的尾声,为了保护狼孙,选择与金雕同归于尽。

起初,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是她对孩子的爱。紫岚深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是狼族的生存法则。想要孩子们在狼族里站稳脚跟,就必须把他们训练得更加强大,甚至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这个梦,紫岚耗尽一生。虽然它只是一头狼,却用一生诠释了无私、执着、伟大、坚定、仁慈的母爱。正因为有着对孩子深深的爱,它才会做出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顿时飘向了几个月前的某一晚……

那天晚上,家中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果然,几分钟后妈妈大力推开门快速走到我面前,阴沉着脸对我说“姜宇嫣,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请你考虑清楚再回答我!这件事到底是不是你主动要求的?”我怯怯地抬起头,偷偷地快速看了一眼妈妈,又慌忙把头低了下去,强装镇定用略微发颤的声音说:“是……是我。”“啪!”清脆的声音响起,我的脸顿时像火烧一样,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第二个耳光又打在了我的脸上,第三个、第四个……我如梦初醒般嚎啕大哭起来“妈妈妈妈,不是我,不是我要求的,真的不是我!”外婆闻声赶紧跑过来,一边推开妈妈一边拉过我把我搂在怀里,冲着妈妈喊:“你疯啦,有事情不会好好说啊,打她干什么,你看看可可(我的小名)的脸,都肿了!”说完心疼地摸着我的脸,紧紧地抱着我。妈妈却像没有听见一样,“走过来跪下!”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发那么大的火,捂着滚烫的脸,走过去,跪下了……“姜宇嫣,帮朋友没有错,但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做究竟是帮她还是害她?真的为朋友好,是没有原则的为她承担责任,还是真诚地帮助她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呢?”听见这话,我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望着妈妈。“倘若日后朋友闯了大祸,你还挺身而出,非但救不了朋友,连你自己也将身陷囹圄!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好好想想妈妈的话,社会的残酷程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与其以后让现实狠狠地教训你,不如今天妈妈一次就让你长记性。”妈妈的话声声入耳,我的心仿佛被人抓在手里,肆意揉捏着。那种感觉无法用任何语言来形容。

不知跪了多久,经过外婆的多次求情,妈妈总算答应让我起来。可我哪还有力气起来啊,双腿又麻又痛不说,还一直发抖。经过一番折腾,我蹒跚着好不容易爬上了床,在抽泣中睡着了。恍惚间听见有人在哭,接着似乎有热水滴在我脸上,速度还越来越快。我微睁双眼---是妈妈!她轻轻摸着我的脸,喃喃自语地说:“可可对不起,是妈妈下手太重了。妈妈知道你是善良的孩子,但是……”妈妈哭得越来越厉害,我的鼻子也酸酸的,此时此刻我真正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这一切皆是因为妈妈对我那深厚无比的爱啊!闭上眼睛,感觉妈妈用热毛巾敷我的膝盖,接着妈妈小心翼翼地把脸贴在我的脸上,唯恐碰疼了我。妈妈的脸湿湿的,凉凉的,我原本火辣辣的脸颊似乎舒服多了……

这不就是伟大的母爱?不论动物还是人类,天底下的母爱都是一样的。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而又伟大的爱去对待它的孩子们,尽管这份爱中交织着偏执和残忍。妈妈虽然打我,但我能理解她的良苦用心。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和我的痛相比,妈妈承受的痛是我的十倍、百倍,甚至更多。

母爱是清风、暖阳,如甘露、沃土,似拐杖、灯塔……。母爱的深,母爱的浓,母爱的醇,母爱的久,足以令其他任何一种情感都黯然失色。母爱绝无仅有,不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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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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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将要登上狼王位子的黑桑在一场暴风雨中死于非命,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进行一系列的培训。

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但是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鹰王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的眼中,狼是一种残暴,而且冷酷、狡诈的动物, “ 狼心狗肺” 、“ 狼狈为奸”…… 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来从古到今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后来读了《狼王梦》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即使再狡猾、再残暴、再冷酷的狼也是有着伟大母爱的。

我非常的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她极力掩饰着自己,常常摆出一副严厉、冷漠、不在乎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母狼紫岚不爱儿女吗?错了,她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如果人类也向紫岚这样,恐怕也不会培育出我们这些娇滴滴、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小皇帝”、“小公主”了吧。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让我懂得了母爱我喜欢《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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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兄狼弟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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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兄狼弟》这是一本获奖的动物小说,字面情节也很感动。

文中主要讲一只名叫小青的猎犬生了一个儿子叫闪电,可就在闪电出生的一个星期,迷惑不解的事发生了,就在小青和它的主人――克雷老汉打猎回到家,却发现了一只母狼,准备叼着闪电逃走,幸好克雷老汉往天上开了一枪,吓得母狼惊慌失措,可它依旧叼着闪电逃,小青只好和母狼对战,不幸最终牺牲了。

过了四年,克雷老汉的部落突然对被狼群袭击,闪电硬着头皮站了出来和头狼大战实力,经过几个回合,不可思议的是,头狼竟被闪电打败了,最终头狼的位置被闪电夺走了,族长公鸭知道闪电那么厉害想除掉闪电,便杀掉了他的的主人――克雷老汉,闪电一心为了了替主人报仇,连老婆和孩子也被公鸭杀掉,闪电悲痛欲绝的冲向公鸭,咬伤他的腿,还把他弄进陷阱,最后人们把他救了上来送回家,公感觉闪电还会找上门来,便请来了鼎鼎有名的猎人(七爷)和闪电迎来了一场场战斗。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要有闪电这般的毅力,这样你才能完完整整把一件事做好,把一个个难题消灭,勇敢和毅力在生活上是王者,在学习上是刻苦,不管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得懂得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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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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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拜读了姜戎先生的《图腾》这本书,《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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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作文:论狼性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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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一个“犬”,右边一个“良”顾名思义,狼乃良犬也!其实狼身上还有许多的优点,值得我们人类一学的地方,譬如狼的忠诚,狼的智慧,狼的团结。太多太多了!

不错的,从我们所收集的谚语成语之中,几乎没有说狼的好话的语句,骂人也是句句不离狼,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不堪、狼心狗肺、狼吞虎咽、狼狈为奸。狼掉的了牙掉不了性,狼行千里,改不了吃人。披着羊皮的狼等等。”但是狼身上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啊!据动物学家介绍:狼是最团结的动物。当狼群不得不去面对,比自己强大数倍的敌人之时,定然就会群起而攻之。狼虽然喜欢当一名“孤独求败”,但是你也绝对不会发现有哪一只狼在同伴受伤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夹着尾巴苟且偷生。就语文书上的例子来讲:母狼以自己的死换回自己孩子的生,这么伟大的母爱难道人类没有一点儿为之动容的吗?母狼在保护幼崽的过程之中所体现出来的智慧不也是令人自叹不如的吗?连经验老道的老猎人,都被骗得稀里糊涂,这难道就不是狼的智慧吗?

狼不仅聪明,而且它的忠诚也着实令人感动。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故事:在一个极其偏远的山区里,有一对夫妇带着两个儿子住在一个小木屋子里,他们还收养了两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崽。这两匹狼和他们生活在了一起,从此一家六口人生活的有滋有味。一天,夫妇两人外出去伐木,这是一个小孩子,一不小心打翻了家里的一盏小煤油灯,不久之后,熊熊的大火开始吞噬这这间小木屋,一条条张牙舞爪的火舌笼罩住了这间摇摇欲碎地吱吱作响的小木屋,两个小男孩被困在了火之中,两匹狼立即向烈火熊熊的木屋冲了过去,挣扎地把两个孩子拖到了屋外的安全地带,而那两只狼漂亮的棕灰色的毛发却再也长不出来了。因为火把两只狼的皮肤烧烂了!

狼和人的感情真可以是说到了一个海枯石烂的地步。许多的文学大家都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狼族的性格,如:沈石溪的《狼族三部曲》(《狼妻》,《狼王梦》,《说狼》)蒙古作家郝拉斯夫的《鬼狗》(一头草原上的反狼祖狗)。最新的流行性小说《狼图腾》火了中国的半边天。毕淑敏的《母狼的智慧》入选了人教版和江苏版的语文教科书初一年级上册。

狼的智慧,狼的团结,狼的忠诚,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或许狼有许多的缺点,但是人的缺点尚一个又一个的还在,何况狼乎?我真心地希望大家可以去用一双正确明亮的眼睛来看待狼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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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国女王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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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声声清脆的嗥叫依在然我耳中,久久不散。虽然已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我的思绪却还在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

翻开这本书,新奇的简介就好比磁铁吸铁,把我的目光牢牢的吸住了。群能由母狼称王?就算她当上了狼王,那不服气的大公狼,怎会放任不管?她又是怎么登上狼王宝座的呢?怀着满满的好奇,我翻开了第一页……

紫葡萄本是一头微不足道的母狼,可是她的夫君——狼王盔盔却惨死虎口。在悲伤的同时,为了不让丈夫尸体成为饥狼的食物。她决定铤而走险,跳下满是积雪的山崖捕捉一头幼鹿!正当她松了一口气时,却又得知了一个噩耗——她的玄女白燕燕死了。悲痛欲绝的她却被老母狼朵朵菊给予了重任。朵朵菊竟然让她当狼王!无论是歪歪头的离群,还是无处寻找果腹之食。这一切的一切让紫葡萄措手不及。第一次狩猎的失败,却为她增添了信心。接下来的统治中,紫葡萄用事实证明了有一颗宽容的心,能解决很多问题。这也使得歪歪头归群,宛莫沙狼群狼王对她心存感激,使一次又一次争夺领地的血光之灾不再发生。可在这和谐的日子里,猎人却出动了,他以陷阱的方式,引诱紫葡萄的两只狼崽。两只狼崽信以为真,落入陷阱。朵朵菊为了狼群的安危,以牺牲自己为代价,保护狼群逃脱险境,而两只小狼一只在猎人的陷阱里,另一只被驱逐出群。

天有不测风云,紫葡萄还没从悲痛中缓过神来,那只曾让她丈夫惨死的老虎回来了,满腔怒火的紫葡萄好像只有一件不顺心的事就会爆炸似的。恰巧,那只不知趣的老虎趁狼群外出捕猎,杀死了留巣看守的两只狼。紫葡萄的怒火马上被点燃了。此时对于践踏狼群尊严的老虎,宛莫沙狼群也早已怒不可遏。在冰封的大湖上,就在紫葡萄奄奄一息,快要步盔盔的后尘时,宛莫沙狼群前去助战。对于这只早已怀恨在心的老虎,两狼群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在狼群联手下,老虎落荒而逃,狼群为了生存,合并了。紫葡萄因她惊人的胆魄和出人的智慧,继续当上了女王……

现实中,在我眼中,“狼国女王”的美誉非玛丽·居里莫属。作为巾帼不让须眉的代表,居里夫人两个诺贝尔奖可不是白拿的,她开创了放射性理论,发明分离放射性同位素技术,发现了钋和镭两种新元素,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所以,向狼国女王看起吧!向居里夫人看齐吧!向所有伟大的女性看起吧!让自己活的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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