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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狼王梦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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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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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班 赵丹妮

紫岚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它的公狼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有能力取代洛戛的狼王宝座,可是被野猪的獠牙咬破了头颅。为了将诞生的孩子有足够的奶吃,与猎狗斗志斗勇,最后顺利生下五只狼崽,一只不幸发高烧死了,最有希望成为狼王的黑仔被金雕吃了,紫岚把希望倾注在蓝魂儿身上,不幸再次降临,蓝魂儿被猎人抓住,为了减轻儿子死前的痛苦,紫岚亲手杀了蓝魂儿,母亲的心在滴血,但仍未放弃梦想,牺牲自己幸福,培养新一代狼王,残酷的现实,双毛被洛戛杀了。只有媚媚了,可是它是母狼,没办法只能让媚媚的孩子它的孙子来完成紫岚的心愿,最后紫岚为了一代狼王与金雕同归于尽。

故事情节一幕幕,表现母狼艰辛培育下一代用尽心思,为实现一代狼王梦付出血与生命的代价。生命结束了,但信念却永不磨灭,它坚信会有一天,子孙后代会实现狼王梦。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沐浴在父母无私的关爱下,无忧无虑幸福成长,其实自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在我们身上不仅洒下爱的种子,同时蕴育着希望与梦想。连狼都要向上进步,我们更要不断进取,为实现自己梦想努力。

读《狼王梦》有感

初一 郝笠志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更多的是被母狼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

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紫岚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在狼的世界中,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的定义,这不也正好符合现今的社会吗?这篇文章抨击了现在的社会。本篇虽

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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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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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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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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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目中,有两位文人一生铭记,一位是现代童话大王郑渊洁,他给了我最初的启蒙;另一位便是鲁迅,那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人们常说,一本好书,见证了一段历史,《朝夕拾》便是如此。

一本只有十篇文章的回忆散文集,见证了近代中国三十年的文化变迁,也留给了读者太多太多的感触。封建思想,帝国主意的压迫,中国六亿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时的鲁迅,只有十四岁。

十四岁,父亲去世,鲁迅阴遭受诽谤而远离绍兴,到了南京进入雷电学堂。十八岁,只身一人又开始了怨毒日本求学之路。不该那些年龄承受的苦楚,鲁迅用他瘦弱的肩膀担着。初到日本,鲁迅和孙中山先生一样,怀着相同的梦想——学医救国而努力。不同的是,一场讲述日俄战争的电影,改变了鲁迅今后的人生,从此弃医从文。这是莫大的勇气啊!一介平民,硬是用短小的笔尖,划开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埋下的阴霾,让一缕缕阳光,温暖了无数爱国青年的内心。

之后,鲁迅在北京东交民巷的旧屋里,多了一张藤野严九郎先生的照片,没有了完好的讲义,却给鲁迅今后的生涯做出了无限的铺垫……

在幼时的鲁迅,也有着平常的童年:“谋杀”自己隐鼠的阿长,却帮自己买来了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背完了《孟子见梁惠王》的前三卷,也伤逝了去看五猖会的热情;告别了逸趣横生的百草园,随着大多数学子一起,进入了三味书屋,请教了镜寿吾先生。仿佛人生都不会有偏差,直到自己父亲濒危,家境衰落。鲁迅的人生也从此逆转。

《朝花夕拾》并不如《百草集》那样有着浓厚的讽刺意味。相反,书中的背景,没有了夸张的手法,没有了可以的抨击,留下的只是一张张回忆的影子和一段段历史的记忆。腐朽的封建教育,崇洋媚外的社会风尚,还有大闹牛鬼蛇神的迷信之事,这些在《朝花夕拾》的任务里充分的体现出来。鲁迅就是鲁迅,只有经历了许多常人无法经历的故事,才会有今天所见的《朝花夕拾》。

鲁迅再给日本友人增田涉的信中曾提到:这十篇,原文载莽原上,后来被集成书了,原名叫“旧事重提”……后来想一想觉得……于是改名为《朝花夕拾》。起初,鲁迅准备写的十一篇,结果只写了最后一篇《范爱农》便草草结尾了。据回忆录中讲述:这篇写法较差,大概是路途奔波,思路有点乱罢!其实知晓鲁迅当时状况的人都知晓,鲁迅再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住在厦门大学图书馆的阁楼上,一边与“名人志士”作斗争的同时,望着一轮明月,写着这十篇——《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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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浒传》初中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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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它是由明朝的,施耐庵写的。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应该就是林冲、宋江、武松。林冲他武艺高强、忠厚老实、有勇有谋,宋江他孝顺父母、能文能武、仗义疏财、扶危济困、爱结交各路好汉(也就是爱交朋友)而武松他武艺超群、刚猛不屈。

前几天我刚刚又学了一遍“打虎景阳冈”,我觉得武松打虎景阳冈让我对武松的印象又加深了。武松要回家去找哥哥武大郎,到了阳谷县地界,武松饥渴交加,看见前面有一家酒店,挑着一面招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喝了三碗,还想喝,却不见店家来倒酒,与店家说了说又喝了十几碗,前前后后一共喝了十五碗,就提了哨棒便走。店主人说:“前面景阳冈来了只吊睛白额老虎,常常晚上出来伤人,已经害死了三二十条大汉。”武松不信店主人说的话执意要现在上山,武松走了好长一段路,见到一座庙,庙门上果然有榜文。后面不说光说前面,店主人是好心劝武松不要上山,可武松不听反而觉得店主人就是想收住宿费。导致我有点不太喜欢武松。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我们不清楚一些事,别人好心提醒我们,我们应该心存感谢才对。

闲话多说了,怎么样,同学们,你们想看其它故事吗?如果想看就快来看《水浒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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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儒林外史》初中生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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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之中,何为豪爽?”

“仗义疏财,平等爱人。”

“可否具体?”

“淡泊名利,豪放不羁,尊重个性,向往自然。”

“可否再具体?”

“如天长县杜仪。”

儒林外史》的科举制度中,八股文盛行,这几乎是每个读书人考试做官必备的技能,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除八股文外的文章几乎没用,因此也有些读书人竟连李清照等大才女都不知,只道是与八股功名无关之人。而那时的读书人,多半是想着升官发财,作威作福,做了官,便是“唯财至上,唯我独尊”,费尽心机去攀权附贵,受害而不自觉。略略的翻遍全书,大都没什么好的印象,唯一能记着的,大概是杜少卿了。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他那无比豪爽的性情,不慕功名利禄的性格,平等待人的态度,是当时读书人中少有的。

门客娄老伯身子好了,要打发孙子回家去,临行前,杜少卿便送了他孙子一百两银子,还道:“你老爹若是好了,你二叔回家去,我也送他一百两银子。”次日他辞回家去,娄老伯叫只称三钱银子,与他做盘缠,打发去了。在明朝,一百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66080元人民币,什么概念?约半年的工资啊。而三钱银子则大概是198元人民币,算起来,一天工资都不到。三钱和一百两银子,相差甚大,可想而知杜少卿是有多豪爽了。不过,他有资本,祖上几十代行医,家里也挣了许多田产,他父亲做了一任太守,富的不知该用何词形容。但杜少卿却不似当时的达官贵人们那样视财如命,而是慷慨施舍,且不以贵贱区别对人,就是那看祠堂的黄大的屋倒了,需重修,杜少卿也是一出手就是五十两银子。

当他要出三百两银子给替人买秀才不成的臧蓼斋时,一旁的鲍延玺也是拍着手道:“好爽快!好爽快!”在旁人看来,杜少卿也果然是慷慨大方。因此像鲍延玺这样教戏班子的,想借个一百两银钱也是轻而易举的。就连对于昔日拿猪头当人头骗了娄府两公子等一千人的张铁臂,杜少卿也是出手就是一百二十两银子,不过对待这样的人渣,确实也有点便宜他了。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杜少卿就是这般豪爽,钱财于他而言,好比天上的流云,他不在乎。

我原以为,杜少卿如此豪爽是因为他家底厚,若是穷了也许也会像那些被科举制度腐坏的读书人那样渴望做官,渴望荣华富贵的生活。但事实证明,我猜错了。当他搬去了南京后,也有众多朋友纷纷前来拜访,其中当然也少不了有人要举荐他去做官。但是呢,杜少卿不愿受官场的束缚,装病不去,差人走后,娘子问他为何不去做官,他便道留在家里可以一起看花吃酒,好不快活!好友迟衡山与他商量为吴泰伯建一座祠堂,以便传承传统礼乐,他也是一如既往的豪爽,毫不犹豫的写下了“天长杜仪捐银三百两”,虽不知这银两该从哪出,但还是可以知道,杜少卿的豪爽应该是天生的。

杜少卿淡泊名利,不似严致中那样攀权附贵,称自己与汤知县相熟,又编造了一段与汤知县相遇的故事,还夸赞汤知县的为人,只是为了显现对汤知县的了解。也不似范进那样一心想着要中举,好做个官,去结交那些官员们,去发家致富。他更不会像马二先生那样沉迷于八股文里,无法自拔。杜少卿有自己的个性,他辞征辟的理由是“麋鹿之性,草野惯了”,执意不受朝廷的笼头,愿逍遥自在,于是与朋友们在南京趁兴闲谈,游玩作诗,豪兴徜徉,恣意潇洒,真开心!他也尊重别人的个性,不似那官场之人,看身份待人,他是平等待人的,他欣赏那敢于担当的女中豪杰沈琼枝,对于沈琼枝的视富贵奢华如土芥,就道:“这就可敬的极了!”若是换作了惜财的别人,肯定不会像杜少卿这般评价的。

杜少卿就是这样豪爽,这样平等待人,他有当时先进的民主思想,他有这独属于他的豪气作风。这与他是否有钱无关,这是他天生自带的,这也是无人能比的。儒林之中,他是淡泊名利的,是豪放不羁的。他那豪放的性格,我很欣赏。

那有着风光仕途的读书人,都不及这天长豪杰杜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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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初中感悟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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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属于我自己的地方:片片的草地上盛开着一朵朵毫不起眼的.紫色小花,可是它们却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沐浴;旁边一条小河也在尽情的跳跃,翻腾,激起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浪花,好不惬意!我径直走进这片“天堂”,倚在一棵柳树上,随手抓起几朵小花,在手里随意摆弄着,回忆着早晨的一点一滴……

“不行,你必须好好学习,否则你就别进这个家门!”“可我有我自己的理想和爱好,学习就这么重要吗?”“我不管,你必须按我的规定来做,好好学习,其他的什么也别想!”“我不,我不……我宁愿不做你的儿子!”随着“嘭”的一声关门,我含泪跑了出去,我恨这个家庭,我恨这个家庭里每一个人!为什么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晃了晃头,因为我不想把在人间的最后一点时间留给这些令人烦恼的事情上面……

我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到了河边,不知怎么回事,我的步伐是那么沉重,也许是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事还牵绊着我吧!可是我依然没有改变原来的决定,重新抬起了头,努力让自己在世间再骄傲一次!

阳光还依然照在我的身上,我下意识的深了个懒腰,享受着她,走到了河边,水中倒映着我的影子,“这是我吗,面貌已没有了以前的潇洒,剩下的也只有苍白和忧愁”我的心里在发着感慨。突然,好像有一股温暖的生命的水贯穿了我的身体,甚至是每个毛孔,让我无法呼吸,我知道我已经跳了下来,我也知道我自私的逃避掉了许多的烦恼,我紧闭双眼,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隐隐约约听到了熟悉的却盼望了许久的声音,我努力的睁开疲惫的双眼,看到了一切熟悉的东西,我知道了,我还活着,并没有死……并且父母也开始理解了我的内心,开始支持我的想法了!从此,我被紫色的幸福包围着……

我庆幸,自己没有死,因为如果我死了,我将失去一切,包括愿望,爱好,甚至失去了为自己理想奋斗的机会!从此,我遇到什么事,就从来没有想过死亡,因为我知道死亡是最没用的人才会与选择的做法,只有活着,才会有进行一切事物的本钱!

生命是无止境的,只要你有信心活下去,生命之花会永远为你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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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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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紫葡萄之所以那么勇敢是因为:一它是为了自己膝下的孩子,因为它不想让它活活饿死,要让它快乐地成长,成为称霸一方的王;另外,它是为了整个帕雅丁狼群,如果整个帕雅丁狼群只剩下几只狼存活着,那它膝下的几个孩子也不能熬过这寒冷的冬天,也会被死神收走。那自己会多么伤心和痛苦,它能原谅自己的过错吗?

还有,它也是为了自己,如果自己没有吃到食物,就没有充足的乳汁,如果它走了,它的几个孩子肯定也会随它而去,紫葡萄在酒泉之下也不能安息。正因为如此,紫葡萄觉得跳崖捕幼鹿,没准还能给自己的孩子充足的乳汁。我想,当紫葡萄的孩子在吸乳汁,应该能感觉到乳汁里包含的深深的母爱。

父母的爱是伟大的,当我们碰到困难时,父母会尽其所能地帮助我们克服困难,决不推辞。我们应该孝敬父母,从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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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作文:论狼性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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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一个“犬”,右边一个“良”顾名思义,狼乃良犬也!其实狼身上还有许多的优点,值得我们人类一学的地方,譬如狼的忠诚,狼的智慧,狼的团结。太多太多了!

不错的,从我们所收集的谚语成语之中,几乎没有说狼的好话的语句,骂人也是句句不离狼,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不堪、狼心狗肺、狼吞虎咽、狼狈为奸。狼掉的了牙掉不了性,狼行千里,改不了吃人。披着羊皮的狼等等。”但是狼身上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啊!据动物学家介绍:狼是最团结的动物。当狼群不得不去面对,比自己强大数倍的敌人之时,定然就会群起而攻之。狼虽然喜欢当一名“孤独求败”,但是你也绝对不会发现有哪一只狼在同伴受伤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夹着尾巴苟且偷生。就语文书上的例子来讲:母狼以自己的死换回自己孩子的生,这么伟大的母爱难道人类没有一点儿为之动容的吗?母狼在保护幼崽的过程之中所体现出来的智慧不也是令人自叹不如的吗?连经验老道的老猎人,都被骗得稀里糊涂,这难道就不是狼的智慧吗?

狼不仅聪明,而且它的忠诚也着实令人感动。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故事:在一个极其偏远的山区里,有一对夫妇带着两个儿子住在一个小木屋子里,他们还收养了两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崽。这两匹狼和他们生活在了一起,从此一家六口人生活的有滋有味。一天,夫妇两人外出去伐木,这是一个小孩子,一不小心打翻了家里的一盏小煤油灯,不久之后,熊熊的大火开始吞噬这这间小木屋,一条条张牙舞爪的火舌笼罩住了这间摇摇欲碎地吱吱作响的小木屋,两个小男孩被困在了火之中,两匹狼立即向烈火熊熊的木屋冲了过去,挣扎地把两个孩子拖到了屋外的安全地带,而那两只狼漂亮的棕灰色的毛发却再也长不出来了。因为火把两只狼的皮肤烧烂了!

狼和人的感情真可以是说到了一个海枯石烂的地步。许多的文学大家都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狼族的性格,如:沈石溪的《狼族三部曲》(《狼妻》,《狼王梦》,《说狼》)蒙古作家郝拉斯夫的《鬼狗》(一头草原上的反狼祖狗)。最新的流行性小说《狼图腾》火了中国的半边天。毕淑敏的《母狼的智慧》入选了人教版和江苏版的语文教科书初一年级上册。

狼的智慧,狼的团结,狼的忠诚,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或许狼有许多的缺点,但是人的缺点尚一个又一个的还在,何况狼乎?我真心地希望大家可以去用一双正确明亮的眼睛来看待狼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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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红楼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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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回有两条线索,一条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为中心,贯穿全书的全线。它以贾、林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主和个性解放的思想同封建制度、封建礼教之间的矛盾为线索,以贾、林最后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彻底背叛和爱情的悲剧结局而告终。这条线索从第三、四两回,林黛玉和薛宝钗接踵来到贾府,与宝玉的爱情纠葛开始形成,并在矛盾中向前开展。

每次读到多愁善感的林妹妹时,她对自己的离别仇恨,伤心往事,花儿的枯萎,都有着比别人更多的感伤,也许正如书中所说,她前世是一棵绛珠仙草,来到世间还泪。他面对世间的丑陋,不公,也只能暗自落泪。林黛玉具有一种悲剧美。当人们说《红楼梦》是一部悲剧时,指的就是在封建专制社会里万千青春少女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共同悲剧。黛玉之悲也是其中之一。真正的悲剧总是动人心魄的,因为悲剧是将美毁灭给人看。越是美的有价值的人生被毁灭,其悲剧就越壮美,越深刻,越动人。

《红楼梦》在中国古代小说名著中声名最著、流传最广,读者最多,刊刻出版最为繁富,这部古典名著问世以来,评家蜂起,评说纷纭,理所当然形成一门显学――红学。人们还在不断地出版《红楼梦》、阅读《红楼梦》、研究《红楼梦》,这就是这部古典文学名著的永恒魅力,这就是这部古典文学名著的不朽价值。南北国画艺术大师,历时两年,精心创作350幅彩色国画。画家随文配图,或描摹情态、或表现场景,或浓墨泌洒,或工笔勾勒,艺术地再现了原著丰富的社会生活和生动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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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生暑假作文:《完美的花朵》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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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也许只要一朵花开的时间,蜕变却需要开到荼蘼…

花木棉,花一样的名字,如同花般美丽的女孩。十四岁的女孩花木棉酷爱绘画艺术,她自由叛逆的个性使她与学校的教育格格不入,一心想跟随画家表姐花木槿过自由艺术的生活。

一个美丽的春天早晨,表姐画完最后一幅画后,木槿花凋谢了…木棉因此极度自责、自闭﹑“失语〞不得不回家休学。

没想到,凋谢的木槿花又以另一种形式绽放:她遗留给木棉的最后一幅画极具收藏价值,从而引出许多人物。在于这些人物的接触中,木棉的心智和思想在飞速成长着,她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观察感受着世界。

突然有一天,偶遇儿时的小伙伴。木棉童年的记忆复苏了,终于开始说话了。她不再拒绝发育成长,不再拒绝青春—“木棉花”终于开放了…

我会去哪里呢?我与世界如何融合呢?花木棉的迷茫和率性属于每个成长中的男孩和女孩。这本书柔婉又犀利地塑造出一个要走自己的路的女孩形象,真切展露出青春时代的愤懑和温情。

并不是每个孩子都有花木棉的奇妙经历︰逃学、流浪。可每个孩子都有花木棉一样的个性:直率、叛逆。

时间一下就回到了八年前,我独立上小学的第一天。

风吹着柳条,柳条在那儿摇曳着;风吹着迎春花的枝条,迎春花的枝条在那儿手舞足蹈;风吹着月季花的花瓣,带来阵阵芬芳;风吹着我湿润的面庞,吹干了我的泪痕。

想起我昨晚信誓旦旦,拍着胸脯对爸妈保证,明天自己一个人上学,就疑惑了。当时自己哪里来的勇气?

妈妈抱着正在牙牙学语的妹妹,送我过了小区大门前的马路,嘱咐了我几句,正准备离去。“妈妈,你就没有什么别的事了吗?”“哦,差点忘了,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等爸爸来接你,不要乱跑。”

望着妈妈愈来愈迷糊的背影,之前的信誓旦旦一下就不见了。直到妈妈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这车水马龙中,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就这样崩塌了。眼泪哗啦啦地往下流。

一个背着书包,穿着宽大的校服,扎着俏皮的羊角辫的女孩,蹲在人行道边,显得特别的渺小。

“嘿!小妹妹,怎么啦,怎么哭了啊?”黑墨镜、黑胡子、黑衣服。这样的外貌让我一下就联想到了电视里的杀人犯、黑社会、人贩子之类的坏人。于是我的哭声更大了,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大家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位“黑叔叔”。

时间就像牛鞭一样,鞭打着这些懒惰的人。

八点半了,人们的步伐越来越快了,当然“黑叔叔”也走了。所有的人都忽视了这样一个小女孩。我依然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道干什么。

“怎么还在这!”身后传来了熟悉又威严的声音。“内个…”我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说什么。说什么呢,坦白自己是因为害怕?不!这怎么可以,不可以认输!

“我遇见坏人了,黑胡子、黑墨镜、黑西装,长得可凶了,内个他…他还想诱惑我,给我汤匙,还好我聪明,没去。后来我怕他会在我上学路上绑架我,所以就没去!”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理直气壮。

妈妈并没有拆穿我的谎言,嘴角微微上翘。我却还在为我刚刚漏洞百出的谎言沾沾自喜。

拥有一个丰富的经历,就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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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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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王梦》,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了黑桑想当狼王和紫兰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惜黑桑在傍晚时陪同黑猪丧失了生命。后来,紫岚生了四只可爱的狼仔,分别是叫作:黑仔、蓝魂、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梦想,把希望寄托在了黑仔身上,黑仔过于勇敢,在有一晚上时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智商又一次的把梦想寄托在了蓝魂身上,他过于自信,结果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他有一次的把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结果不幸被狼吃了。为了一定要完成黑桑的遗愿,他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身上,想要媚媚的狼仔完成他的梦想。不久后,妹妹和卡鲁鲁生了五只狼崽,紫岚为了保住狼崽同金雕坠入悬崖,可惜他看不到狼仔们成为狼王了。

读完这本书后,不仅让我学习到了母爱,还让我学习到了道理。它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心中有理想,有决心,不管遇到多大挫折,多大困难,都应勇敢的面对,去实现梦想。正如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只要你肯努力,肯付出,上帝一定不会让你白费的,总有一天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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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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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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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恶狗成狼初中作文

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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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绰号为“白恶犬”的大白狗来到了集镇上,它看一户人家的大院里没有大人便肆无忌惮地蹿进该院里,它在这户人家撵鸡捉鹅咬鸭子叼小羊,直闹得鸡飞羊跳鸭呱鹅叫。它吃了鸡腿,啃了鹅脖,吞了鸭头,嚼了羊耳后,又把人家放在摇篮里的婴儿衔在嘴里叼到了大街上。

大街上的行人看白恶犬叼着个小孩子跑到了大街上,便纷纷大喊:“上大街吃小孩了!快打大白狼啊!快打吃小孩的大白狼呀!”众人都舞着棍棒锹锨扑向白恶犬。

白恶犬吓坏了,丢下口中的孩子就跑,它边跑边万分委屈的大叫:“大家误会了我良犬,看错了我白狗,我确实不是一条狼,我我我!我千真万确是一条狗呀!我真不是条大白狼,我真是一条大白狗哇!你们怎么把我白犬误当狼,把狗当作恶狼打呢?大家都别再追打我这条狗了!狼的皮毛都是灰色的,大家快看看我狗的这一身纯白纯白的美丽白狗毛吧!我这条纯白狗可是没有长一根灰狼毛啊!我真的不是一条狼,我确凿无疑是条狗!求求大家别再误把我白狗当作白狼打了好不好?”

有一个人喊道:“大家不要放过它!它就是一条大恶狼!虽然它的毛是白色的,但它只是一条白毛狼而已!”大家依然操棍舞棒投锹掷砖穷追猛打白恶犬,他们很快就包围了这条恶狗

白恶犬在众围中倍感冤枉地汪汪大喊:“汪汪汪,汪汪汪!请君听听我狗汪汪,立即停止打狗棒!汪汪汪,汪汪汪!你们把狗当成狼,打错了对象!汪汪汪,汪汪汪,我是一条白毛狗,绝非是条大恶狼!汪汪汪,汪汪汪,我请大家现在都看清了我的与狼有天壤之别的狗模样,所有的狼都长得尾巴下垂垂下方、双耳直立往上长、一身灰黑毛,从不汪汪叫。而我们狗却都长得尾巴上卷、双耳耷拉!大家快看我这条狗长了一身漂亮的纯白毛,双耳耷垂尾巴能往上翻卷成一个美丽的圆筒儿,这些都是我狗不同于狼的外部特征和显著标志啊!耷耳尾上翘,一身纯白毛,总是汪汪叫,所有的这些有别于狼的外形就足以证明我有别于狼我是一条纯白狗!你们人类要明辨狗狼,莫把我白犬误当白狼打啊!”

又有一个人喊道:“虽然你耷耳卷尾有别狼,但你吃人捕鸡咬小羊,这些恶性却完全等同于狼!不管你是白狗灰狼,你吃人害羊就是一条恶狼!我们不看你的长相只看你的做事,你捕鸡捉鹅吃鸭害羊又叼小孩子,恶狼再坏也不过如此!当狗像狼那样作恶行凶时,狗也就变成了一条不折不扣的大恶狼!你这条狗完全具备了所有恶狼的凶狂不良,你比恶狼还恶狼!恶狗恶狂,立即成狼!白狗不良,即成白狼!评论恶良,重行(行为)轻像(像貌);不看外形,只看外行;狗若行凶,即定狼性(本性);狗害人羊,狗就是狼!当狗害人时,狗就是一条大恶狼!大家快打死这条作恶多端的大白狼!”

人们舞棒抡锹乒乓扑哧,一会儿便把这条“狼”打死了。

不管是白狗灰狼,只要它作恶多端害人不良它就是一条应该被打成肉浆的大恶狼。当狗像狼那样害人时,狗就是一条大凶狼。看待一个人,要看其本性,不能看其外形,莫被坏蛋的伪善面容迷惑了自己的眼睛而漏掉了对坏蛋的严惩。不管白狗是双耳垂松,还是它的尾巴上卷能翻成漂亮的圆筒,只要它像狼那样作恶行凶,就要把它当作恶狼怒打严惩!不管漂亮的白犬长得多像狗样,只要它吃人害羊就是一条应该严打的大恶狼!

[恶狗成狼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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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昆虫记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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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普作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撰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的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与习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憎感情和思想行为,读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性。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和道德去做一些悖于自然法则的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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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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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梦想而奋斗

在暑假的空暇时间里,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部精彩的动物小说《王梦》。原来我一直以为狼是最残暴的动物,十恶不赦,干尽了坏事……但自从走入《狼王梦》的世界,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

翻开这本厚厚的书,抚摸着它精致的封面,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的画面:母狼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继承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一次又一次地奋斗着。首先,她全身心地培养黑仔,在一次外出觅食中,黑仔不小心被金雕当成了口中之食。接着,她把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渐渐地,蓝魂儿成为狼群中的精英。但没想到厄运很快就降临,蓝魂儿不小心被捕兽器夹住,无奈之下,紫岚忍痛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她实在不愿意见到人类拿着蓝魂儿炫耀自己的本领;最后她只能拼尽全力去培养双毛的王者品性。双毛从小心里就有自卑感,所以长大后也很难改变。紫岚历尽了艰难困苦,用尽了各种办法,让双毛拥有了自信,可天有不测风云,在与狼王搏斗时不幸身亡。紫岚百般无奈,不得不把完成狼王梦的任务交给狼孙,在生命的尽头为了保护狼孙,与老雕生死相搏,最后同归于尽。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紫岚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精神可歌可泣。她在为梦想奋斗的过程中,一次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丧子之痛,不但没有击垮她,而且更加坚定她的信念。漫漫长夜的孤独,年老体弱的痛苦,也没有让她放弃狼王之梦。即使她跛着脚,流浪在大草原上,也在苦苦地寻找着梦想,她坚信梦想的成功就在前方……这样的精神难道不令人敬佩吗?这时候你还会说狼只是一种可恶的野兽吗?其实狼也有情,有爱,有理想和追求。

紫岚用经历告诉我们:认准了的事儿就要坚持下去,哪怕要历尽千辛万苦,哪怕暂时看不到成功,也不要轻言放弃,半途而废。法国的巴斯德也曾经说过:“告诉你使我达到成功的奥秘,我唯一的力量就是坚持的精神。”是啊,不要犹豫,不要彷徨,在人生的道路上为着我们的梦想,不懈地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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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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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爱的种子,它总要发芽。所以,我们要尽量呵护好这颗爱的种子。

——题记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不仅风景优美,人的心灵更美。"最美妈 妈"吴菊萍便是一例。

20xx年7月的一天下午,吴菊萍正急匆匆地去外面办事。她刚走出小区不久,便听见有人喊:"孩子,孩子!"她倒退几步,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小孩正从10楼的窗台上往外爬,大半个身子露出窗外,快要掉下来了。周围的群众正在寻求帮助,突然,有人惊呼:"孩子掉下来了!"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吴菊萍迅速甩掉高跟鞋,义无返顾地冲向楼下,伸出双手。只听见"噗"的一声,孩子就像一块石头,砸在她的手上,两人摔倒在草地上,吴菊萍痛得昏了过去。在医院醒来后,她的第一句话便是:"那个小孩怎么样了?"……这样无私的付出,令人感动、叹服。

而前些日子,"最美司机"吴斌又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吴斌,更是以自己的生命,换回了一车人的安全与幸福。

20xx年6月1日,吴斌例行执行任务。忽然,一块巨大的制动毂碎片飞来,穿过挡风玻璃,击中了吴斌的腹部。瞬间,他本能地捂了一下腹部,可他并没有急刹车或猛打方向,而是慢慢刹车。停好车后,他又告诉乘客注意事项。做完这些,他就倒在自己的座位上……76秒,一个司机用自己的生命尽了自己应尽的职责。

这些事,虽然很大,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的,但在生活中,好事还有很多。

一次,我去诸暨五泄旅游。在第四泄的观景搭石上,见到一个小孩在走搭石,小小的身躯显得力不从心。忽然,小男孩一个趔趄,在马上要掉下湍急的河流的时候,一个叔叔托住了他,并把他抱到了对岸,然后便隐没在人群中了。

还有一次,我急急地去写毛笔字,到了上课的地方,连个人影也没有,这才想起今天停课。可送我来上课的妈 妈已经回去了,我着急的直跺脚。一个清洁工看见了,问明情况后,把手机借给了我。我向她道谢时,她却说不用。那一刻,我感激涕零。

不要以为世界丑陋,其实,只要人心中有爱,那么——世界很美好。

书中有一句说得好:爱的世界里没有力学。其实,爱的世界里没有任何学科,是一个纯洁而美丽的世界。让我们一起让爱在阳光下自由成长吧!让爱与每个人同在!只要这样,我相信,人类的明天一定是一个美丽的、充满阳光与温暖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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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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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以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狼抓黄羊有绝招。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只有那些机灵的黄羊才会忍痛割爱,半夜起来撒尿。那些取得温暖的黄羊,也正是死的最惨的羊。在我看来,狼,是天生的猎人,它们有韧性,有耐性。不管等多长时间,只求最后的成功狩猎,这总比抓不到强把?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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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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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说:“生命不过一场记忆。”谁又不是活在记忆中呢?《朝夕拾》是鲁迅儿时与青年时的回忆。

在《藤野先生》中,我从鲁迅为了防蚊子用被子盖住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看出了鲁迅的吃苦耐劳。从中,我回想到了夏天,我在房间内睡觉,因一只小蚊子而抓狂,无法入睡。而鲁迅当时在客厅中,那么多蚊子还能想出办法,安心睡觉,为此,我对鲁迅敬佩不已。鲁迅一生有过这么多老师,但是在其中,授课时间最短的藤野先生却是鲁迅认为在心中第一的老师。这可看出鲁迅是多么感谢藤野先生啊!在日本学生欺负鲁迅的时候,藤野先生却站在鲁迅这一边。分别时,藤野先生把照片当做礼物送给鲁迅,当时照片可是十分珍贵的。我知道了在一个人遇到困难时,当别人给予他帮助,那个人就会终身难忘。

《琐记》的城中,衍太太十分令我厌恶,他庇护小孩,看似令小孩十分喜欢,却是在害小孩。就比如:鲁迅十多岁时,与几个小孩子比赛打旋子,看谁旋地多,衍太太就从边上计数,让小孩转。一个小孩摔倒了,他的婶母又刚好走来,衍太太马上换了一张脸,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可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这令我十分不爽,竟然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表面一张脸,令小孩子喜爱,里头又是一张脸,令人讨厌。

在《父亲的病》中,鲁迅执笔为武器打击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迷信思想。我从中也看出了鲁迅的艰难,一个小孩,面对一个故弄玄虚的庸医,在父亲去世的压力下被欺骗,看出了鲁迅当时的无限心酸。

拾起朝花,就是拾起了鲁迅童年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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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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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女王》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了帕雅丁狼群,齐心协力,大战狼群;看见了它们跟死神“接吻”;看到了它们一起外出捕食,遇到了种种困难;看见了与它们仇敌——断牙血瘤虎决一死战,可是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

一次虎口抢食,狼王盔盔丧身虎口,紫葡萄被迫当上了狼王,几个月后,由于紫葡萄出师不利,失去了一只大公狼,紫葡萄和它的狼群几次捕食,差一点全军覆没,更有一次,与要死狼王盔盔的老虎相遇,双方打了起来,最后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紫葡萄谱写了一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

紫葡萄是一只勇敢的母狼。又一次,帕雅丁狼群已经连着几天没吃东西了,各各瘦的皮包骨头。忽然,狼群看见山崖下有有一只梅花鹿,狼群正在议论谁跳崖捕捉梅花鹿时,狼群中跃出一匹狼,它毫不犹豫地扑向崖下的幼鹿,众狼定睛一看,原来是紫葡萄,一会儿的工夫,幼鹿已被杀死,狼群饱餐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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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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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一个母亲深深的爱。《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帅气的公狼黑桑。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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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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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记忆的开始,每个人都在这一阶段有着许多梦一样的故事。《城南旧事》是一本回忆童年的经典之作,是作者林海音的一部自传作品,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生活在北京城南的真实往事。

《城南旧事》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每篇文章的标题都很新颖,也很吸引人,但真正吸引我的是书中一个个曾经和作者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的活生生的大小人物,这些人物和作者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音容笑貌时刻浮在她的脑海。如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

《城南旧事》记录了作者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看后让人心酸,令人落泪,感人肺腑,亲情、友情、离别之情贯穿整部作品。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从头再来,但是童年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再过十天,我就要上五年级了,我要做人更加懂事一点,学习更加认真一点,交往更加活泼一点,好好珍惜属于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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