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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作文模板(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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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_暑假必读书目朝花夕拾心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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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文笔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和一位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于是,今天我向姐姐借来鲁迅的《朝花夕拾》,闷了自己一天,品味了一番。

在此书中,当然也有鲁迅先生一贯的讽刺辛辣,但更多的,却是一位老年人回忆往事时的脉脉温情。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藤野先生》。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作者在此则中更着力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疾病。为了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着实可敬!

《朝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有沁人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有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在鲁迅笔下确实能真切的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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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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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佩服鲁迅,佩服他这个人,也佩服他精炼深刻的文字。在鲁迅的散文集《朝夕拾》中,有一篇名叫《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欲观看盛大的五猖庙会,兴奋的不得了。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得起来。前夜预订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的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般兴奋,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孩子和父母之间有一层隔阂,让他们彼此都很难进入对方的心里,去领悟对方的感受与想法,这也造成了一种爱的冲突。这在我们看来是很不可理喻的,但这也是父母的一种望子成龙之心。当今社会更是如此,独生子女日益增多,家长们都想自己的孩子能出人头地,也就扼杀了孩子们玩耍嬉戏的时间,把他们大量的精力都花在了题山书海当中。因此,孩子和父母之间的隔阂也就越来越厚,造成了父母心愁,孩子叛逆。

父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相信孩子们都能够理解,可教育的方式不只一种,你们的一个小小的错误往往就会成为我们人生路上最大的一块绊脚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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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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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从堆满各式书籍的书架上选了一本略带年代感的书籍读了遍。那就是鲁迅先生的《朝夕拾》。这本书是他晚年的作品,写的都是他少年时期的事。当他年迈时,再去回想童年的时光,那些日子犹如已经失色的花朵再次盛开,在夕阳的照映下,平添了独特的风韵。

《朝花夕拾》又叫《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童年和幼年生活的十篇文章,完整生动的描述了旧社会时期的鲁迅先生从幼年时期到青年的生活经历。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鲁迅先生在文章里写到的在百草园的生活和在日本求医时候的经历。

当读到他童年在三味书屋的生活时,我仿佛看到了旧社会时的孩童,以及他们简单朴实但又不失童真的孩童生活。虽然当时有严厉的寿先生二十四小时无死角地跟踪、看管,但是私塾的孩子们还是能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与昆虫相伴,与花草为伍,采摘着野花野果,享受着无忧无虑的天真。对于刚小学毕业的我,也难免被这样的孩子气的生活感染,让我也回想起了我的童年。

我家属于农村,附近有一片田野,那里就是我儿时的圣地。

春天里,温暖的阳光照在田间,田野上满目的油菜花,我能闻到油菜花的香气弥漫在我的身体周围,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如果气味是个小孩儿的话,大概就是他身着油菜花的衣装拥抱着我。我总是会和我的小伙伴在花丛中穿梭奔跑。当我们探出头的时候,总能看见那满头满身的油菜花瓣。在那个时候总还会有一群群勤劳的蜜蜂陪伴着我们。

到了夏天,空气变得闷热,田里面种满了稻子。星空下,在家里就能听见田里的青蛙叫,像是一曲无限重复的催眠曲陪伴着我进入梦乡,甜甜的,让人安心。

到了秋冬季节,大人们忙着在田间收割,而我和小伙伴最开心的就是到田间爬谷堆。大人们刚堆好的稻草,每每就会成为我们捉迷藏的藏身地。我的童年,完全深陷在大自然的温柔拥抱中。我也总能在饭后,找一群伙伴一起玩耍。可是现在我和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未来不断的努力着,努力的去读书,去学习。因此,也不能再继续沉醉于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心中似乎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而读到《藤野先生》的时候,我是真的被打动了。鲁迅先生在书中写到,藤野先生他平日里对生活粗心大意,漫不在乎,“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是他对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改过来,血管移了一点儿位置也会指出来”。生活的大咧与教学的严谨,一组鲜明的对比,足以看出藤野先生高尚的个人情操,以及鲁迅先生对他的崇拜。不仅如此,藤野先生能够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不曾去歧视当时的中国学生。在旧中国落后的环境下,鲁迅先生通过对藤野先生的回忆与记叙,展示了那个时代对人性解放的渴望;还有鲁迅先生本人对社会进步的渴望和对高尚人格的追求。通过对文章的理解,我也切身地体会到了,当时的旧社会是多么的封建,当时的祖国又是多么的落后。今天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的珍惜和平时期的美好。好好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品格的善良好人。

时光慢慢远去,这个暑假我第一次接触了《朝花夕拾》。感谢它,让我的童年再现。那些险些被我遗忘的快乐日子,就这样伴随鲁迅先生的文字回到我的眼前。我一下明白了文字的神圣。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还会细细品尝《朝花夕拾》,因为这些文字想要告诉我们的事情还有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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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范爱农读后感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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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爱农——进步却不合时宜

范爱农是鲁迅在日本求学时的同学,朝夕拾范爱农读后感。开始鲁迅和他有一些小误会,导致范爱农故意针对他。后来鲁迅回到故乡,谋了一份校长的差事,偶然遇到了范爱农,两个人解除了误会并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鲁迅的学生写了一些和反动派斗争的内容,请求以鲁迅的名义发表,鲁迅同意了。后来当时的领导(反动派)看到这些文件,命人抓鲁迅。鲁迅虽不怕这些,但因与其学生,一些斗争派,意见不合,不得不离开故乡,去往南京。不久后鲁迅得知了范爱农与友人游湖时落水身亡,怀疑他是自杀。有评论说范爱农是鲁迅的影子,文章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命运的感叹和对当时社会的批判。

佳句赏析:

1. 在衙门里的人物,穿布衣来的,不上十天也大概换上皮袍子了,天气还并不冷。

赏析:这句话描写了“光复绍兴”后,衙门里人的着装,非常华贵,开始读这段话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简简单单的描写,可是一句“天气还并不冷”就让我陷入了沉思:鲁迅先生在这里又补充说一句,到底有何深意?我想是为了讽刺那些人吧,在未光复绍兴时,畏畏缩缩,根本不敢站出来说话,连钱店掌柜都是军械司长,现在光复了,就知道穿大袍了,这句话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作者对死难者的同情与身肩的责任感。

2.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读后感:《朝花夕拾》我就读完了,其中除了《琐记》和《无常》让我最为喜爱之外,其次就是《范爱农》了。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范爱农,名斯然,鲁迅同乡,在日本留学时与鲁迅认识。后因交不起学费,辍学回国。回故乡绍兴后,受旧一代人们的轻蔑、排斥与迫-害,几乎无地自容。民-国初年,鲁迅做绍兴的浙江山会初级师范学堂校长时,请他当学鉴。鲁迅辞职后,他被后来的校长辞退,失业后陷于穷困之中。一次跟朋友去看戏,坐船回来,在大风雨中不幸落水致命。他是浮水的能手,所以鲁迅一直怀疑他是投水自杀的。范爱农的一生正代表着那时正直的知识分子的际遇和境况.所以鲁迅以深沉的同情作诗悼念他。 在原稿的附记中写道:“我于范爱农之死,为之下不怡累曰,至今未能释然。昨忽成诗三首,随手写之,而忽将鸡虫做入,真是奇绝妙绝,霹雳一声,群小之大狼狈。今录上,希大鉴家鉴定,如不恶,乃可登《民兴》也。天下虽未必仰望已久,然我亦岂能已于言乎?二十三日,树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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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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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秋读书节的日子里,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颇有感触。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像磁铁和铁相互碰触,铁被牢牢地吸住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里面故事的情景在我脑海里播放,里面故事的话语仿佛在我的耳边回响。

里面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和哈克贝里·芬,这两个孩子正如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的小石子,可是到了后来,他们变成了引人注目的鲜花。汤姆·索亚走到哪里,都有大人赞许的目光,都有小朋友崇拜的目光。

这一切都要从淘气的汤姆开始。”哈哈,哈哈,真幽默!“我边看边笑,这本书的作者马克·吐温先生把汤姆写的十分调皮,不是到河里游泳,弄得湿淋淋,就是和别人打架,搞得全身都是泥。

汤姆的顽皮和我妹妹差不多。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上整理房间,妹妹正在我的课桌上画画。过了一会儿,我到楼下拿东西的时候,看见妹妹在我的本子上乱涂乱画,我一气之下抢来本子,天哪,这还是本子吗,这简直就是废纸!我这妹妹和汤姆有的一拼。

”好样的!“汤姆在法庭上豁出去了,这是他经过了长时间地思想斗争,白天躲在家里,关着门窗不出门,晚上,提心吊胆地睡觉,生怕印江·乔埃来找他麻烦。但是,在这件医生被杀的大案子发生时,汤姆在天使和恶魔的较量中,选择了揭发印江·乔埃。

在后的日子里,汤姆这位名副其实的小英雄曾经寻宝、找大坏蛋的藏身处、被困在山洞里,这是多么惊险的旅程呀!

汤姆·索亚正直勇敢、活泼开爱、聪明善良,不过也会调皮捣蛋。

汤姆常常被打,但我十分的羡慕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崇拜他的正直勇敢;向往他能够去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冒险,当一个威震四海的海盗。

这本书虽然读完了,但是我的读书之旅是不会结束的!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成功正需要这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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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后感_暑假必读书目朝花夕拾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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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作者用了大量的对比手法。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回忆他儿时所经历的一切,是对滋养过他的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语言清新,朴实,情切感人,是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因为它充满着神秘与自由感。这章主要记叙百草园与三味书屋的生活。作者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了自己儿时对自然的热爱,与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儿童天真幼稚和欢乐的心理。其中,长妈妈又给作者讲了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讲述了一个人在晚上听到有个美女在叫他的名字,但却被一个老先生识破了机关,及时解救了他,没有被美女蛇吃掉。作者还悟出了一个道理呢:如果听到有人叫你的名字,千万不要答应他。

作者有不得不从无忧无虑的“百草园生活”中到“三味书屋”中学习。因为作者上的是私塾,所以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反衬写出了作者对“三味书屋”的不满与“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

童年就像一本日记本,如果忘了,也可以翻开来看一看,让大脑保持新鲜的记忆,就好似童年还没有过去。

童年就像一幅画,画上的内容是我们生活中的快乐回忆与点点滴滴。

童年就像一杯咖啡,尝一尝,有甜甜的味道,也有苦涩的味道。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岁月都不一样,酸甜苦辣,灌满我们的童年生活。

鲁迅先生笔下的童年没有遮遮盖盖,直接地写出了他儿时的快乐生活。《朝夕拾》这本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有时间就回味童年,也勾起了许多回忆。

这本著作写出了作者对儿时的快乐回忆的感慨与对时间逝去的速度之快而感到遗憾,同时又告诫我们要好好度过我们的快乐童年,不要让原本属于我们的快乐变成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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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一朝花夕拾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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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的收录。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也写了许多关于儿童时代的趣事。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仿佛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不同。鲁迅在自家的百草园中与昆虫做伴,上学后在书塾的后院里嬉戏,这让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当时生活的快乐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这本书她甚至不认得是什么名字,却趁回家的时候买了。这使鲁迅对她的不满全都消除了。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鲁迅写了这篇文章,表达出自己对阿长的感激与怀念。

一个孩子因为一本书就满足了,他的这份童心与天真在现在可能很少见了。

看这篇《朝花夕拾》里的文章时,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向鲁迅学习,做一个不记仇,懂得感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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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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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一千零一夜》,讲了许多神话故事,现在我就讲一两篇吧。

第一篇是这样的,有一天一个名叫阿里巴巴的人上山赶牛,看到了强盗,于是跟了进去,然后发现了宝藏,后来哥哥问他哪里有那么多的宝藏,阿里巴巴告诉了他,接着哥哥在去取宝藏的时侯被杀了,阿里巴巴为了给哥哥报仇,在路上碰到了一位小姑娘,最后在小姑娘的带领下杀死了强盗,从此,阿里巴巴过着富有的生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象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贪财,要有一个平常心。

另一篇故事是这样的,古时侯,有三个人到皇宫里娶三个公主,第一个与第二个都通过了,到第三个的时侯,国王问他带的这是什么,那个人说:“是乌木马,可以骑着它随便到哪里。”国王叫着他的儿子试试,还真的到了另一个地方,在那里王子认识了一位公主,他们相互相爱,可不久公主被人抢走了,王子为了找公主,走啊走啊,终于找到了公主,并用了机智救出了公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机智、聪明,爱上一个人,就应该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也要那么机智勇敢,有错就改,不要为了玩,而忘记了做作业,整天无所事事,成天不学习,不做事,在遇到困难时不退缩,要勇敢地面对现实,敢于挑战困难。

怎么样,想知道更多的内容,那就拿起这本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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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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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命运,被刺穿身体,被驱感着,唱着歌死去。在我看来,荆刺鸟为唱歌献身,为唱歌而盲目,而人类呢?人类为爱情盲目。

就如同自然规律,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遇到了,心动了,又如何?

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可命运就是这样,它认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梅吉尽管自己明白,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得到了戴恩,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戴恩死了,拉夫尔死了,最后的最后,年迈的的她只能独自生活,拥有建材,却无人陪伴。如果能放弃,放弃对拉夫尔的爱,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相比之下,梅吉的母亲是纯美的。

可是喜欢一个人,那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就像白蛇和许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人妖殊途,可是,她依然选择了感情,别人看来白蛇很傻太过于痴情,可是在我看来,她是勇敢的,如果荆棘鸟不把胸膛扎棘刺,那它就不叫荆棘鸟了。

你看紫霞和至尊宝,凄美的爱情故事不止濡湿了多少痴情者的泪,每一个爱到极致的故事,都有一道无法攀越的屏障,因为爱到极致,所以无所畏惧,无所畏惧所以爱到极致。

看透了人生的规则与伎俩,我们依然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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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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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世界来说,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对于人类来说,其他人也是平凡的。套用小时代中的一句话:“对于浩瀚的宇宙来说,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

在这本书中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辞藻来描述,没有用惊险离奇的情节来触动人心,没有用惊天动地的场面来吸引读者的目光,激发读者的兴趣,而这本书中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就如同书名一样,一切都是平凡的故事。

未看这本书前,在我的世界观中,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都是世界上平凡的事。可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想法改变了。虽然这些事对于世界来说是平凡,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些都不平凡。

这本书让我对农民重新定义了,原来农民并不是只面朝土地背朝天,埋着头一声不响地干活的。原来他们也是有自己的追求的,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应该是孙少平。他虽然只是一介农民,但他不甘于平凡,敢于向命运发出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其实孙少平是一个悲催的人,他的爱情路不如意,明明与地主家庭出身的郝红梅产生情愫,在被同班同学侯玉英发现并当众说破后,与郝红梅关系渐变恶劣,。明明最后日子都过得好一些了,妻子秀莲却生了肺癌。而他的事业线也十分曲折,虽然前面一段由建筑工人转换成煤矿工人,转换的十分顺利,但是之后由于技师根本不懂技术,砖窑蒙受很大损失,不过好在最后少平在朋友和县长的帮助下使砖窑再度奋起,成为了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

虽然孙少平的命运十分坎坷曲折,但他身上那股子不服输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他觉得人活着不能光是为了钱,还要有更高的精神追求,要为了自己的理想去奋斗,少平骨子里与哥哥少安不同,他是一个高尚浪漫的人。

其实作为一个读者,你可以把这本书当做许多不同方面的书籍去解读。比如,你仅仅把他当做一本长篇小说来欣赏,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内容丰富,人物形象塑造的饱满;再如,你可以把它当做一篇学术材料来研究,因为它里面的人物,风俗都是有原型,有依据的;或者,你还可以把它当做一本激励书籍,因为这里面的人物都是乐观向上,开朗大方,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屈服的。

延安大学文学研究所所长梁向阳曾经评价过:“部小说所传达出的精神内涵,正是对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传统的自觉继承。这样的小说对底层奋斗者而言,无疑具有“灯塔效应”。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能产生如此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的原因。”是啊,这部小说写了中国当代城乡生活,体现了当代农民百姓的坚强。它通过复杂的感情纠葛,刻画出社会各阶层中众人的形象。让读者意识到了普通人的人生自尊,自强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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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花千骨小说番外篇_长留书院

全文共 4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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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千骨便被笙箫默拉起来收拾打扮,脸上扑层白白的粉,再擦上红红的胭脂。换上新衣服,头发上插一支珠钗,脖子上挂条金项链,手腕上还戴着翡翠镯。花千骨觉得自己很像地主婆,可是身为地主婆连平时做早餐的一个馒头都吃不上了,怕她中途逃学,笙箫默特意雇了顶轿子,几个壮汉一直把她送到书院门口。

花千骨欲哭无泪,从轿子里钻出来已经奄奄一息。

周围的人看见她都不由私下议论偷笑起来,道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养得白白胖胖的,路都快走不动了。

花千骨抬头看了看,崭新的四个黑底金漆的大字——长留书院。

好吧,读就读吧,好歹以前她也是上过几天学堂的,爹爹也教过她几个字,她虽学得不好,倒也不讨厌就是了。

周围的学生从六岁到三十岁的都有,但大多数是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听说这家书院以前叫菩提书院,就一个姓秦的老秀才在主持,后来学生越来越少都快倒闭了。前不久却得到巨额注资,聘了许多厉害的老师和有名气的人来教书,还有许多达官贵人参加剪彩,宣传声势很浩大,这次开学,便有很多杭州城的富商把孩子送到这里来了,花千骨就是其中之一。

她也不知道爹爹为什么对在书院读书这么重视,她估计是嫌弃她了,想让她在书院赶快遇上个好人家嫁了吧。送子女来这读书的人大半抱的都是这种想法。

入学的新人大概有一百多个,全都聚集在广场上点名,一会将通过抽签分成梅兰竹菊四个班。

虽然书院换了名字,但是院长还是秦秀才。他年纪有些大了,和身旁坐着的一堆或请来或不请自来的教书先生比起来,显得很没气势。

他先致词欢迎了下新同学,展望了下书院的美好未来,然后开始介绍老师们。书院除了四书五经等为必学科目,其他老师讲的课都可以选学。

“这位是京城来的阎文道阎老夫子,以后给你们讲易学。这位是东方彧卿,给你们上……”

“书法。”东方彧卿接话,笑得温文儒雅,台下一片抽气声。

花千骨饿得头晕眼花,连抬眼瞧的力气都没有了,早上的太阳还不算毒辣,却也晒得她额头上频频出汗。

接下来老师们全都简短的介绍了下自己。

“我叫烈火,负责教给你们厨艺。”下面一片惊讶声。

“我叫雷音,以后教你们医术和针灸。下面又是一片惊讶声。

“清流,我教的课是酿酒和喝酒。”

这次连秦院长都不由皱着老脸,悄声问道:“这喝酒也要教的么?”

“这是自然,酒桌可是与人交流的重要场所。”

“这倒是……”秦院长抚抚胡须。

“我叫落十一,欢迎加入我的小动物饲养协会。”

“老夫洛河东,专门教除妖捉鬼!”他的声音如同炸雷,下面学生全傻了,这书院果然与众不同,怎么什么都教啊!”

“墨冰,教绘画。”下面松一口气,总算有个正常的了。

此时台上一头红发,好像是番外人的女子开口:“大家可以直呼我北海,暂时没想到什么可以教大家的,就开游泳课好了。”大家目瞪口呆,居然有女夫子,而且不止一个。她刚说完,另一个女子也开口了。

“我叫杀阡陌,关于刺绣、裁剪、化妆保养、服饰搭配,只要是与美貌相关的,都可以来问我。”

北海已经算是容貌艳丽的了,可是和这个女子比起来,简直就差太远了。下面所有人都沸腾了,就连男生们都打定主意必选他的课。

杀阡陌已经在人群里瞅了几圈了,就是没找见他心爱的小不点。

他要参加赌局,可是又不肯以平凡面貌示人,在他看来,平凡就是丑,还丑得没有特色!和东方彧卿讨价还价半天,终于达成协议,可以以胜于常人的外表出现,但是前三个月必须得以女子身份。

杀阡陌心思一向简单,想着反正之前小不点也以为他是姐姐,赌局他也没抱太大希望,就是来玩,还有给东方彧卿搞破坏的。你想啊,输给白子画就算了,他还算心服口服,要是输给一个破烂书生,还叫他怎么混啊。所以哪怕以女装出场,他杀阡陌也要做所有人里最漂亮的!

接下来更多人做自我介绍,真是教什么的都有。武术、拳法、暗器、种菜、雕刻……别说下面学生,就连秦院长都不停抹汗,他到底都请了一帮什么人来啊!

花千骨又饿又累,出门时笙箫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她塞进一件号称什么“瘦身衣”里面,带子勒得她都快断气了,她只觉得头晕眼花,旁边的女生好心扶住她。

“你没事吧?”

花千骨摆摆手,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脸涨成猪肝色,这时就听上面一阵清冷的声音。

“我叫白子画,我会教给你们,什么是耐心。”

仿佛一股清流注入心田,稍稍带来点凉意,不过听上面的介绍,她已经知道自己今后没好日子过了。原本以为到书院来,就是学学字画,看看四书五经的,没想到这么折腾。

上面足有三十多位老师,大家差不多都认识了之后,开始点名上前抽签分班。

这时台上的人都竖起了耳朵,因为他们当中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找到花千骨在哪里,哦,当然,一直折扇轻摇的东方彧卿除外。

“南祥。”

“在”被点到名字的学生上前抽了签,交到落十一手中。

“梅班。”听到自己的班号,便往班级的队伍走去。

“火夕,竹班。”

“流火,竹班。”

“如霜,兰班。”

与计划中一样,幽若、火夕、舞青萝、糖宝还有长留或者别派弟子大都到了竹班和花千骨一起,与当老师不同,他们之中,大多都是消除记忆了的。

终于,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响起:“花千骨。”

台上的人都不由屏住了呼吸,等了十五年的游戏终于要开始了。

叫了两遍,台下没有反应,落十一继续叫。

花千骨摇摇欲坠半昏半醒,这才反应过来轮自己抽签了。她艰难的迈动小粗腿,从队列里出来,走到落十一面前,落十一半张着嘴巴看着她整个人都傻了。

“小不点!”杀阡陌手中的团扇也掉在地上,从座位上一立而起。眯起眼睛左看右看,虽然胖得有点变形了,可那张小脸不是花千骨又是谁。

脚步一个踉跄差点没晕过去,墨冰仙慌忙扶住他,也是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

全场一阵诡异的静默,花千骨浑然不觉的抽出签看了看,竹班。

松一口气,差不多快完了吧,她实在是饿得撑不住了。摇摇晃晃向队伍走去,完全没意识到台上所有眼睛都痛不欲生的望着她。

太阳似乎都不忍看的躲入云间,一阵凉风吹来,鼻子痒痒的,花千骨长大嘴巴。

“阿嚏!”

同时传来的,还有一阵崩断和撕裂的声音。她僵住了,背上似乎凉悠悠的,裂开好大一道口子,那件瘦身衣光荣牺牲,她的肉肉争先恐后的跑了出来。

顿时,浑身都轻松了,花千骨深深的吸一口气,可是身子已经不听使唤的倒了下去,晕了。

全场沉默了三秒这才反应过来,落十一和墨冰仙第一时间冲了过去。

却见杀阡陌捋起袖子大骂道:“该死的笙箫默,老子跟你拼了!”

花千骨醒来的时候发现天已经黑了,她正躺在自己家中。

“爹爹!我饿!”她张嘴第一句话就喊。

“等着。”

不一会,笙箫默从外面端了碗粥进来,花千骨很惊喜的在里面发现了几粒米和两匹菜叶,咕咚咕咚喝完了。

“爹爹!我还饿!”

“饿饿饿,每天就知道喊饿!叫你好好读书,开学第一天,居然在全书院面前给我丢那么大的丑!”笙箫默忍不住伸手戳她的额头。

花千骨哭丧着脸,抱着他袖子顺便擦擦嘴,抬起头来才发现不对劲,

“爹爹,你的脸怎么了?”好大一只熊猫眼啊!

笙箫默没好气抱胸道:“撞的!”

还好意思问,还不是她害的,杀阡陌背她回来,进门就是一拳。

唉,是啊,都不能用抱的了,不是重量问题,而是体积环不住啊,只能沙袋一样背回来,杀阡陌脸都气绿了。

可是这能怨他么,这吃也是罪不吃也是罪。

真没想到他堂堂儒尊,保姆就算了,居然还会落到被人揍没有理由还手的田地,唉唉唉

第二天花千骨去书院,好说歹说吃了一个馒头才肯出门。

教室里,眼巴巴瞅着旁座的女生在吃烧饼,直咽口水。

“你要么?”正是昨天扶她的女生,长的清秀可人。

花千骨毫不客气的接过烧饼大吃起来。

“我叫幽若,你昨天晕倒了,现在没事了吧?”

“没事。”花千骨摇头,“我就是没吃饱,我爹爹要我减肥。”

坐前面穿绿衣的娇小玲珑的女生也转过头来:“我这还剩些桃花酥,你吃么?”

花千骨连连道谢,差点没泪流满面,原来书院也还是挺不错的嘛,她还担心自己来了受欺负。

“我叫糖宝,你叫什么?”

“花千骨。”

“你不想减肥啊?”

“想,可是我更想吃东西。”

“那以后我有好吃的都留一点给你带来。”

“我也给你带。”幽若笑眯眯的说,伸出手戳花千骨的脸戳着玩上瘾了,一戳一个坑。

花千骨感激的点头。

没过几天,花千骨便和周围的人熟识了,原来交朋友不是她想象中那么难,其中也有因为她胖嘲笑她的,但是发现不管怎样花千骨都憨笑不生气,便也觉得没意思了。大家的精力,基本上都放在各位老师身上。

课基本上都是选修,花千骨自己选了烈火的厨艺课和墨冰仙的绘画课,然后被糖宝拉着报了东方彧卿的,又被幽若拉着报了白子画的,最后杀阡陌找上门来,强逼着她选了自己的课,搞得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说来原本好多兴致勃勃跑来参加赌局,想趁机在白子画和她之间插一脚,以显自己多么有魅力,能胜过长留上仙的各路神仙们,在目睹了花千骨的这副尊容后,一日之间就弃权了一半。不再追求,只作壁上观。

剩下的人中最有可能获胜的几个莫过于白子画、东方彧卿、杀阡陌、墨冰仙,然而除了杀阡陌每天围着花千骨前后打转,一会带她去逛庙会,一会带她去放风筝,一会带她下馆子,其他几个都没有什么动静。

杀阡陌因为约定至少要三个月才能告诉花千骨自己是男的,已失了先机,所以拼着命的对她好,想以日久深情来取胜。

花千骨也发觉自己身边好像突然多了很多人围着转,颇有些不适应。不过除了吃,其他事情并不是很在意。偶尔收到别人送的鲜花礼物或者情书,她也认为是恶作剧。吃的东西会留下,其他的全都扔了。

于是众人摸到窍门,谁拿得出好吃的,花千骨就乖乖跟谁走,每天便用美食利诱。花千骨就觉得有点奇怪,怎么总是那么多老师同学要请她吃饭啊?

这天,花千骨、糖宝还有幽若混吃混喝后,一起回到家里。

一般人为了避嫌,时常会她们三个一块请,落十一就是。

不过经幽若观察,其他人都是拼命给花千骨夹菜,落十一是拼命给糖宝夹菜。

“千骨,书院的老师好像都很喜欢你啊。”

花千骨点头:“可能我爹爹跟他们认识吧,或者走后门了,让他们多关照我。”花千骨觉得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话说,你爹爹呢,今天怎么没看见他啊?”幽若扭捏道,她每次来,见到笙箫默那懒懒的模样,心就跳得噗通噗通的。

“哦,可能是出去斗蛐蛐去了,一会就回来了。”

“千骨你娘亲呢?”

花千骨挠头:“我不知道,我问我爹他都懒得跟我细说,就说跟人跑了。”

幽若顿时满是怜惜的看着她:“你爹爹一个人带大你肯定很不容易,我看他还很年轻啊,为什么不再找一个。”

“他一天游手好闲,再找一个估计又得跟人跑了吧!”花千骨吃饱了仍然嘴停不下来的嗑瓜子。

幽若在心里呐喊,不会的,如果是她,一定不会跑。

糖宝问:“千骨,你有意中人了没有?我家人送我来书院,就是想我找户好人家。”糖宝口中的家人,自然也是跑龙套的仙人扮的。除了花千骨和笙箫默,其他人下界都还不到一年。

“意中人?”

“是啊,咱班那个火夕和舞青萝不就好上了?听说家里也很满意,估计念完书就成亲呢。”

花千骨歪着脑袋想了想,她印象深刻点的就三个人,一个是东方彧卿,总是喜欢眯着眼睛对她笑,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的时候她心跳得好快。一个是墨冰,画技超群,人也不管走到哪里都像一副水墨画。花千骨经常能感觉到他的视线,远远的,略带哀伤的落在自己身上,让她有融化的错觉。还有一个就是班上的流火,别人都给她带吃的,只有他记得给她带喝的。每次当她吃太多哽得不行的时候,他简直就成了大救星。而且他很优秀,成绩很好,不管学什么都做得最棒,让笨笨的自己佩服不已。

“说起意中人,我一直还挺担心的。”花千骨皱起眉头。

“担心什么?”

“担心我以后会嫁给一个白痴。”

“啊?”糖宝和幽若都笑了起来。

“是真的啊,我从生下来,手臂上就有奇怪的胎记,是一行字呢!”

花千骨捋起袖子给她们俩看。

手臂上真的写了四个字。

——我、爱、白、痴。

幽若和糖宝顿时无语了:“这不是你自己写的?”

“当然不是,不管用什么办法都洗不掉。每次我去问爹爹是怎么回事,他都笑得东倒西歪的捶桌子,直赞谁谁谁有才,我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这的确有点奇怪呢!”

“是啊,而且很神奇,难道我今后真的会喜欢上一个白痴?”

糖宝哈哈大笑:“只要喜欢,是不是白痴都无所谓嘛!”

“说的也是,糖宝你有意中人了?”

糖宝丝毫不害羞的点头承认,嘿嘿笑着大声宣布:“我喜欢落夫子!他居然知道我不喜欢吃肉喜欢吃蔬菜叶子!前些天他还给我买糖葫芦、教我剪纸!”

幽若完全无法理解,花千骨却深有同感的点头:“我也只要将来的相公不嫌弃我胖,能好好待我爹爹,不阻止我吃东西就行,白痴一点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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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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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在网上找了一本鲁迅的《朝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是一部回忆散文集,记叙了鲁迅幼年与青年的生活,共十篇。

这本书中通过对往事的回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与正人君子,其中《狗·猫·鼠》这一篇令我感受深刻,它讲述鲁迅小时候仇猫,因为猫的性情残忍而具有媚态,在夜晚经常嗥叫,扰乱他人读书休息。更因为他在童年时捕食了作者心爱的隐鼠,所以他十分憎恶。虽然后来得知隐鼠是长妈妈踏死的,但终究没有与猫的感情融合。从这里我读到作者在幼年时,就已经爱憎分明,对弱小者产生同情心,憎恶暴虐。同时读这篇文章也通过自嘲在暗暗讽刺着那些散布流言蜚语的“君子”“绅士”,批判着他们的狂妄自大,我不得不佩服鲁迅那文笔的妙处。

《琐记》这一篇也使我受益匪浅。它记叙了鲁迅儿时与伙伴们经常到衍太太家玩耍,因为天伦闹出什么乱子来,衍太太也绝不告诉各人的父母。在鲁迅与伙伴们去吃缸里的薄冰时,衍太太却让他们比赛谁吃得多,并唆使鲁迅去寻找母亲的首饰,变卖成钱给自己买东西,我感到衍太太心术不正,心灵不纯洁,怎么能用不良的做法去影响孩子心理健康呢?

《二十四孝图》讲述了鲁迅在儿时阅读“老菜娱乐亲”郭巨埋儿等故事,通过对比古今不同的版本,十分不解,甚至反感。我也读了读,发现其中一些故事荒诞愚昧,富有迷信色彩,虽然使读者明白孝顺的道理,但其中大多是把原来的加以夸张虚构,哭泣能使竹笋得以成长吗?赤身躺在冰上能有鲤鱼跳出吗?当然不可能,这说明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忍。

《朝花夕拾》朴实的语言,细腻的情感,鲜活的人物融合成一篇篇精妙的散文,这里面有对童年的美好回忆,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朝花夕拾》着部散文集堪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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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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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Www.330011.CoM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却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所谓的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梦楼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最让我专注的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就算几年过后再次去品味这部作品,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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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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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的童年有着怎样的经历?走近鲁迅的童年又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怀着这样一颗好奇心,我拜读了鲁迅的散文集《朝夕拾》。

所谓“朝花夕拾”就是早晨的花到了晚上捡拾起来,意思是长大后回味童年。《朝花夕拾》中的一个个故事,语言生动有趣,好理解。《狗。猫。鼠》中的鲁迅,活泼、可爱。《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欢快无忧。《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作者更是天真无邪——一块块小小故事引人入胜、妙趣横生。

令我最难忘的是《阿长与山海经》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阿长与山海经》中讲述了阿长的生长经历。阿长就是现在的保姆。过年时,一大早起来还要吃“福橘”什么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作者是有玩的地方都玩上了。泥墙根一带、三味书屋的后园。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沈复。有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个“赤练蛇”的故事在其中,更增添了百草园的神秘色彩,让人欲罢不能。

更让我敬仰的是鲁迅的人格魅力。他去日本学过医,后来、以鲁迅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大胆的揭露了人吃人的封建理念。在旧中国,日本侵略的时候,八路军、新四军都宁死不屈、坚定不移,体现了将士们的铮铮铁骨。而对于一个文弱书生——鲁迅,却同样能够拿起那特有的"武器"—————笔与敌人战斗到底,在当时的社会,有多少人因为贪生怕死而苟且偷生的人,但是鲁迅却是一个有骨气的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从鲁迅的《朝花夕拾》中,我读到了鲁迅纯真的童年。也读到了鲁迅伟大人格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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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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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朝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真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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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七年级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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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他”,“他”就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鲁迅先生。——题记

我喜欢看鲁迅先生的散文,尤其是《朝夕拾》里的《狗猫鼠》这一篇。特别有意思的是,有时候鲁迅先生不只说的是猫,常常会代指一些人。

鲁迅先生打小仇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讨厌猫、恨猫。而这个消息成了事实,被许多人知道了,一些人就趁风起浪,写了一篇广告词:“狗仇猫,鲁迅也仇猫!”在暗中骂鲁迅是条狗,但鲁迅先生心胸宽阔,不去计较这些人对自己的人格侮辱,但他也在努力找着狗仇猫的原因。最后只在一篇童话里看到了些虚假内容,只因为狗把猫错当成了大象,受到动物们的耻笑,从此以后,狗和猫成了一对仇人。

狗仇猫的原因不太明了,可鲁迅先生仇猫可是理由充足的。

第一个原因是猫的性情与其它各种动物都不太同,凡捕食雀、老鼠,总不肯一口结束它们,而是尽情地玩弄,放走,捉住,放走,再捉住,直到它再没新的玩法,玩腻了的时候,这才吃下去。读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了鲁迅先生其实是在笔头上做文字,是不是仅仅只有猫才会这么做呢?完全不是,这里就代指了鲁迅所处年代的日本人侵略中华时的所作所为!他们慢慢地折磨爱国人士,再残忍的处置他们。

第二个原因是猫虽然与狮虎同为猫科,可是却有那么一副媚态!读到这里,我忽然又明白了,那个时代的有些人就是这样,为了努力巴结依附向上爬,才做出一副副媚态,以求讨好!第三个原因是小时候他家的大花猫吃掉了他饲养的“宝贝隐鼠”。

鲁迅先生的散文,字字珠玑,话里藏话,露出锋芒,有些内容我还似懂非懂,但这丝毫不影响我走进大师的世界享受文学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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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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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人眼中,他的文字是黑暗中的明灯,照亮了人们麻木的心灵;在虚伪的人眼里,他的文字是一把把利剑,刺痛了他们黑化的良心。他,看清了这个阴暗的社会,以笔作武器,勇敢地去控诉这个充满负能量的时代。他,就是鲁迅。他的著作《朝夕拾》同样带领我们看清了这个复杂的社会。

《朝花夕拾》这本书,首次品读到的是鲁迅先生在谈论童年的件件琐事,可第二次翻开此书,他对黑暗社会的怨恨和对劳苦人民的同情在我们眼前展现得淋漓尽致,对旧时代的悲慨,对国家前景的忧愁全部抒发在一篇篇小文章中。无不体现出他对国家、对社会、对全国人民的热爱。同时在描写他的童年时,我们能时刻感受到当时封建教育的腐朽与反动,生活在那个年代,孩子们处于高压之下的可怜。鲁迅先生以犀利的文字,揭示了这个时代的迂腐和黑暗,他的心如明镜一般,让一个个肮脏的良心无地自容。他,才是最清醒的!

《朝花夕拾》中,《狗.猫.鼠》让我们知道了一些打着“正义与公理”的旗号四处张扬,为非作歹的虚伪的人;《阿长与山海经》让我们了解到一个质朴善良、充满希望的农村妇女形象;《二十四孝图》则揭示了封建孝道下打压儿童的虚伪和残暴……这一个个故事带我们领略了旧中国的动乱和虚伪,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在鲁迅先生犀利的笔锋下,藏着一颗忠于国家,希望社会安宁的赤子之心。他是淤泥中的清莲,黑暗中的光明,他是那么高尚、那么纯净、那么伟大!

《朝花夕拾》温馨的回忆中暗藏着锋芒的旧时代,险恶的世界中又蕴藏着人间的温暖。他的思想后人无法超越,他的文学艺术后人也无法比拟。鲁迅,永远是那片黑暗中最璀璨、最耀眼的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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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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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读了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其中有十篇散文十分的优美。在这组文章里,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其中写了许多关于少年儿童的事,使我在读文章时,仿佛也在品味着自己的生活。

其中有一篇《藤野先生》让我读来十分地感动,让我懂得了知识是没有国界的。藤野先生是作者在日本学医学时的老师,对作者非常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作者笔记上的错误,“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他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在知道中国人很敬重鬼时,还担心作者不肯解剖尸体。藤野先生真挚的爱给了在异国的鲁迅极大的鼓舞,是十分无私和伟大的。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在中国抗日战争以前,有一位加拿大的白求恩大夫来到了中国,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救死扶伤”成了他的使命。在面对即将爆发的战争时,他也毫不退缩,丝毫没有回国的意愿,而是坚持留在了中国,最终在为病人手术时不幸被感染,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藤野先生和白求恩医生,他们都为了自己的使命拼搏着、奋斗着,而且有着超越国界的博大胸怀。这不仅让我感动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我想:我们现在作为一名学生,的使命不就是利用这青春的大好时光好好的学习吗?就像作者说得那样:“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便使我忽有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再继续写一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在想要放弃时,我们应想想身边辛勤的老师时、我们应想想身边含辛茹苦的父母时,便更应该努力的学习,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去完成自己的使命了。

这让我再次感到了好好学习的重要性,朋友,就请你从现在做起,用双手去放飞理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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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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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哪一位作家的作品,它是外国人民文学才华的体现和创造力的结晶。在许多故事中。渔夫、牧民、理发匠、补鞋匠、女仆、樵夫等生活在底层的人物纷纷登场,成为这部故事集里的正面形象。故事常常与揭露统治阶级为非作歹的内容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激发人民斗志的强烈效果。《神奇的笛子》,《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等故事都从不同角度表现了主人公的善良、机敏、智慧,也体现了国外人民的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

书中的故事精彩纷呈,引人入胜。《一千零一夜》的故事由来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这个故事讲一个叫山鲁亚尔的国王,因为受到妻子的欺骗,所以非常憎恨女人,他决定每天娶一个女子来做他的妻子,第二天早晨就把她杀掉。这个国家的宰相有个女儿叫山鲁佐德,她为了消除全国女子的苦难,自高奋勇地嫁给了国王,山鲁亚尔征求了国王的同意后把妹妹接到了宫中,为她讲最后一个故事。国王在旁边听得也入迷了,不知不觉天亮了,可是故事还没有讲完,山鲁佐德请求国王,只要不杀了她,每天都讲一个故事给国王听,国王同意了,山鲁佐德讲了一千零一个晚上,国王终于被感动了,他发誓,再也不乱杀女子,并且立山鲁佐德为王后,他还让人记下了山鲁佐德所得讲的故事,便有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希望所有同学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和启发下。变得坚强、勇敢、善良、机智起来,成为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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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絮絮的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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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故事书,书名叫《絮絮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我读完这本书之后,非常喜欢里面的故事。

书中有一章讲了,因为爸爸出门而住在叔叔家的絮絮,因为受不了妹妹的欺侮要回自己家,可是天太黑絮絮不敢,她就来到了皮卡家门口。这时候皮卡出去买菜,碰见了絮絮,絮絮说:“你可以送我回家吗?”然后皮卡把絮送回了家。因为絮絮的家没人,皮卡就一直陪着絮絮,直到家人来找。在后面的故事中,在皮卡一家人和叔叔一家人的商量下,絮絮决定在学校住,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本书中,作者用词用句十分生动,故事的主要人物有皮卡、絮絮,皮卡活泼可爱,絮絮美丽善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曹文轩笔下的皮卡,不仅古灵精怪,而且十分乐于帮助他人。

在生活中我也要向他学习,做好孩子好学生,让身边的人感受到幸福和温暖。我知道曹文轩老师写了许多小皮卡的书,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读下一本了。

教师评语:作者很会读书,能读有所思,读有所悟。文章先介绍了作者,又简单介绍了其中一个小故事,抓住故事的宗旨--乐于助人,联系自己,进一步体会到幸福是什么。语句流畅,感情真挚,不失为一篇较好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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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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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永恒开战时,你就是我的军旗。——题记

书看了不一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步,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撒野》,一本教会了我如何奋发向上的小说

小说重点讲述的是重点学校的优等生蒋丞被寄养家庭“流放”到亲生父亲的所在地——钢厂。陌生的环境,粗鄙的父亲,与曾经的学校不能相提并论的四中,令其感到压抑和郁闷。直到某一天,在机缘巧合下,蒋丞遇到了“钢厂小霸王”顾飞,至此开始了一段“希望”与“拯救”的故事。

“日子总是往前走,不知道淡忘还是适应。”

小说里的他们相遇、相知、相引,就像是白月光照亮了我。整本小说没有金钱的虚假,没有出现玛丽苏剧情,非常满怀希望就会单纯的描写了两个满身伤痕的男孩。他们互相信任、互相扶持,表达出细腻而强大的情感力量。

书中无论是角色设定还是场景设定,都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或是没有经历过的。

他们说过:“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向远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希望我们都能朝着自己想要的、自己的目标迸发。

这本书令人动容,值得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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