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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作文模板【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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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小说白夜行读后感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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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诡计,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中悲切动容……

观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不错的推理小说东野圭吾的《白夜行》,突然对推理小说产生了兴趣,故事很长,刚开始的时候感觉每个章节的连贯性不好,一个故事跳到另一个故事,前一章说的是这几个人物。后一张就出现完全不相干的人,感觉有点看不下去了,但是读着读着所有的章节都会联系到一起,觉得每一个段落都有伏笔,都是围绕着两个中心人物,在他们身边发生的事情,看到一半的时候真的很想看看结尾到底会怎样,两人的命运将会如何,终于忍着看到最后,推理小说真的有很大的吸引力,有的结局完全超乎你的想象,但我觉得结果不是重要的,关键是在看小说的过程中引起的思考,每个情节仿佛都在脑子里形成一个影像,每个章节都引领着你想看下一个章节。

看完小说之后我又看了电视剧版的,是由山田孝之、绫濑遥、柏原崇主演的,总感觉和小说有些不同,小说中男主角桐原给我的感觉就是什么都会做,很神秘,很黑暗。而看完电视之后觉得桐原其实很善良的,反而对桐原有种同情,把所有的罪恶都拦在自己的身上,让心爱的人永远幸福,守护心爱的人,可能是电视剧的导演对桐原带有感情色彩吧,不过这点小说的最后感觉也有所体现。总而言之,是一部很好看,很值得推荐的小说。听说《幻夜》是它的姐妹篇,准备也拜读一下。

小说简介:

《白夜行》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著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被众多“东饭”视作东野圭吾作品中的无冕之王,被称为东野笔下“最绝望的念想、最悲恸的守望”,出版之后引起巨大轰动,使东野圭吾成为天王级作家。2006年,小说被改编成同名电视连续剧,一举囊括第48届日剧学院奖四项大奖,与图书一同为作家带来如潮好评,使他成为日本、韩国与中国台湾等地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句象征《白夜行》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事件片段如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爱情之中悲切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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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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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是充满快乐的!一起坐在地上玩丢手绢是多么有趣,把芭比娃娃放在桌子上开启茶欢会是多么欢快,和伙伴们一起捉迷藏是多么令人难忘!这些美好的回忆都一直在我的百宝箱里存放着,如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让我对童年又有了另一种不一样的理解。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故事十分让人同情。他的童年在姥爷家那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受到许多打击而被深深震撼。他看到了姥爷、舅舅们丑恶的一面,他们因为家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彼此殴打谩骂。他尝到了被柳条抽打的痛苦,甚至被打到昏过去。在这里,阿廖沙过的是一种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生活。但他却在这样的生活中,积极的寻找着正能量。

善良的姥姥总是给阿廖沙带来温暖。她给他讲故事,让他感到温暖;她的舞姿和歌声给阿廖沙带来无比快乐;她在维护他时,是如此的勇敢。她深爱着阿廖沙,也深爱着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一个人,即使那些人做了许多不正确的事情。她的善良像冬日的暖阳,温暖着阿廖沙,也在阿廖沙灰色的童年生活中放出灿烂的光芒。他是阿廖沙不幸生活中的正能量。

朴实的茨冈是忠实的朋友。他勤劳仗义,在老爷鞭打阿廖沙的时候,每次都用胳膊挡着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他的胳膊会被抽得又红又肿,像红薯一样,但他每次都会这么做。他就是朴实可爱的、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他也是阿廖沙悲惨生活中的正能量。

这些正能量是高尔基先生真正想传达给我们的,他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处在多么糟糕的环境中,只要我们不失去生活的动力,只要我们善于发现正能量,我们的生活还是充满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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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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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

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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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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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叫《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故事,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我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里的阿里巴巴给我上了一堂课:不要很贪婪,像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最后只会死在强盗的手里。

另外,我还喜欢《黑蛇》这个故事。故事里说有个王子叫查克,有一个恶魔控制了他,恶魔说什么,王子就做什么。有一天恶魔亲了他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王子的肩膀上长出了两条黑蛇,然后大家都没办法治好他,最后他被勇士们关进了山谷里,饥饿的黑蛇就把他吃得干干净净。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能被一些花言巧语所骗,要有自己的主见。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比如说:《大鱼》、《魔井》等等。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给我们知识,给我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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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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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水浒传》这本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最后梁山英雄灭了方腊,却遭__臣谋害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记忆犹新的是“北七星智取生辰纲。”这个故事的精华就是一个“智”字。被罢了官的杨志,好不容易获得了梁中书的信任,被派去运送生辰纲。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杨志一路小心翼翼,还走小道,并加强防护,但吴用派人多出打听,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他在小路上设下埋伏,还和白胜等人演了一场戏,把杨志他们迷晕,运走生辰纲。

“北七星智取生辰纲”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吴用的聪明才智,在晁盖的的带领下,他们成功劫走生辰纲,这让很多绿林英雄拍手称赞的大事,因为这是很多人想干而不敢干的事。我也很佩服他们。

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喜欢吴学究吴用,人送外号“智多星。”梁山所有的军事行动几乎都是他一手策划的。他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在生活中我要象吴用一样做一个善于思考、辩明是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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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一朝花夕拾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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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的收录。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也写了许多关于儿童时代的趣事。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仿佛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不同。鲁迅在自家的百草园中与昆虫做伴,上学后在书塾的后院里嬉戏,这让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当时生活的快乐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这本书她甚至不认得是什么名字,却趁回家的时候买了。这使鲁迅对她的不满全都消除了。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鲁迅写了这篇文章,表达出自己对阿长的感激与怀念。

一个孩子因为一本书就满足了,他的这份童心与天真在现在可能很少见了。

看这篇《朝花夕拾》里的文章时,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向鲁迅学习,做一个不记仇,懂得感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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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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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的最后一页,闭上双眼,回想钢铁的炼就过程,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意志磨炼的旅程又在我眼前浮现,依然令人感慨。

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保尔的成长过程。保尔从一个只会打架骂人的野孩子变成了一位勇敢、正直的红军战士,为了解放事业贡献出了他的一切。后来他双目失明、双腿瘫痪,全身只有右手能受大脑控制,但他忍着伤痛挺了过来。

想想那保尔在战场上是何等威武,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自己的一切,他是多么的伟大,而我们和他一比又是多么的渺小。

我们还小,不用在那腥风血雨中努力奋斗,可我们需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把作业做好,听老师、父母的话,和同学互帮互助,不在困难面前低头。面对困难要多想办法来解决困难,并在困难中锻炼坚强的意志和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还有承受挫折的力量。面对难题要多动脑思考,多想一些解题方法,不能知难而退,要知难而进,让自己的脑子越来越灵活。

让保尔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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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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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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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花千骨小说番外篇_长留书院

全文共 4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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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千骨便被笙箫默拉起来收拾打扮,脸上扑层白白的粉,再擦上红红的胭脂。换上新衣服,头发上插一支珠钗,脖子上挂条金项链,手腕上还戴着翡翠镯。花千骨觉得自己很像地主婆,可是身为地主婆连平时做早餐的一个馒头都吃不上了,怕她中途逃学,笙箫默特意雇了顶轿子,几个壮汉一直把她送到书院门口。

花千骨欲哭无泪,从轿子里钻出来已经奄奄一息。

周围的人看见她都不由私下议论偷笑起来,道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养得白白胖胖的,路都快走不动了。

花千骨抬头看了看,崭新的四个黑底金漆的大字——长留书院。

好吧,读就读吧,好歹以前她也是上过几天学堂的,爹爹也教过她几个字,她虽学得不好,倒也不讨厌就是了。

周围的学生从六岁到三十岁的都有,但大多数是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听说这家书院以前叫菩提书院,就一个姓秦的老秀才在主持,后来学生越来越少都快倒闭了。前不久却得到巨额注资,聘了许多厉害的老师和有名气的人来教书,还有许多达官贵人参加剪彩,宣传声势很浩大,这次开学,便有很多杭州城的富商把孩子送到这里来了,花千骨就是其中之一。

她也不知道爹爹为什么对在书院读书这么重视,她估计是嫌弃她了,想让她在书院赶快遇上个好人家嫁了吧。送子女来这读书的人大半抱的都是这种想法。

入学的新人大概有一百多个,全都聚集在广场上点名,一会将通过抽签分成梅兰竹菊四个班。

虽然书院换了名字,但是院长还是秦秀才。他年纪有些大了,和身旁坐着的一堆或请来或不请自来的教书先生比起来,显得很没气势。

他先致词欢迎了下新同学,展望了下书院的美好未来,然后开始介绍老师们。书院除了四书五经等为必学科目,其他老师讲的课都可以选学。

“这位是京城来的阎文道阎老夫子,以后给你们讲易学。这位是东方彧卿,给你们上……”

“书法。”东方彧卿接话,笑得温文儒雅,台下一片抽气声。

花千骨饿得头晕眼花,连抬眼瞧的力气都没有了,早上的太阳还不算毒辣,却也晒得她额头上频频出汗。

接下来老师们全都简短的介绍了下自己。

“我叫烈火,负责教给你们厨艺。”下面一片惊讶声。

“我叫雷音,以后教你们医术和针灸。下面又是一片惊讶声。

“清流,我教的课是酿酒和喝酒。”

这次连秦院长都不由皱着老脸,悄声问道:“这喝酒也要教的么?”

“这是自然,酒桌可是与人交流的重要场所。”

“这倒是……”秦院长抚抚胡须。

“我叫落十一,欢迎加入我的小动物饲养协会。”

“老夫洛河东,专门教除妖捉鬼!”他的声音如同炸雷,下面学生全傻了,这书院果然与众不同,怎么什么都教啊!”

“墨冰,教绘画。”下面松一口气,总算有个正常的了。

此时台上一头红发,好像是番外人的女子开口:“大家可以直呼我北海,暂时没想到什么可以教大家的,就开游泳课好了。”大家目瞪口呆,居然有女夫子,而且不止一个。她刚说完,另一个女子也开口了。

“我叫杀阡陌,关于刺绣、裁剪、化妆保养、服饰搭配,只要是与美貌相关的,都可以来问我。”

北海已经算是容貌艳丽的了,可是和这个女子比起来,简直就差太远了。下面所有人都沸腾了,就连男生们都打定主意必选他的课。

杀阡陌已经在人群里瞅了几圈了,就是没找见他心爱的小不点。

他要参加赌局,可是又不肯以平凡面貌示人,在他看来,平凡就是丑,还丑得没有特色!和东方彧卿讨价还价半天,终于达成协议,可以以胜于常人的外表出现,但是前三个月必须得以女子身份。

杀阡陌心思一向简单,想着反正之前小不点也以为他是姐姐,赌局他也没抱太大希望,就是来玩,还有给东方彧卿搞破坏的。你想啊,输给白子画就算了,他还算心服口服,要是输给一个破烂书生,还叫他怎么混啊。所以哪怕以女装出场,他杀阡陌也要做所有人里最漂亮的!

接下来更多人做自我介绍,真是教什么的都有。武术、拳法、暗器、种菜、雕刻……别说下面学生,就连秦院长都不停抹汗,他到底都请了一帮什么人来啊!

花千骨又饿又累,出门时笙箫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她塞进一件号称什么“瘦身衣”里面,带子勒得她都快断气了,她只觉得头晕眼花,旁边的女生好心扶住她。

“你没事吧?”

花千骨摆摆手,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脸涨成猪肝色,这时就听上面一阵清冷的声音。

“我叫白子画,我会教给你们,什么是耐心。”

仿佛一股清流注入心田,稍稍带来点凉意,不过听上面的介绍,她已经知道自己今后没好日子过了。原本以为到书院来,就是学学字画,看看四书五经的,没想到这么折腾。

上面足有三十多位老师,大家差不多都认识了之后,开始点名上前抽签分班。

这时台上的人都竖起了耳朵,因为他们当中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找到花千骨在哪里,哦,当然,一直折扇轻摇的东方彧卿除外。

“南祥。”

“在”被点到名字的学生上前抽了签,交到落十一手中。

“梅班。”听到自己的班号,便往班级的队伍走去。

“火夕,竹班。”

“流火,竹班。”

“如霜,兰班。”

与计划中一样,幽若、火夕、舞青萝、糖宝还有长留或者别派弟子大都到了竹班和花千骨一起,与当老师不同,他们之中,大多都是消除记忆了的。

终于,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响起:“花千骨。”

台上的人都不由屏住了呼吸,等了十五年的游戏终于要开始了。

叫了两遍,台下没有反应,落十一继续叫。

花千骨摇摇欲坠半昏半醒,这才反应过来轮自己抽签了。她艰难的迈动小粗腿,从队列里出来,走到落十一面前,落十一半张着嘴巴看着她整个人都傻了。

“小不点!”杀阡陌手中的团扇也掉在地上,从座位上一立而起。眯起眼睛左看右看,虽然胖得有点变形了,可那张小脸不是花千骨又是谁。

脚步一个踉跄差点没晕过去,墨冰仙慌忙扶住他,也是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

全场一阵诡异的静默,花千骨浑然不觉的抽出签看了看,竹班。

松一口气,差不多快完了吧,她实在是饿得撑不住了。摇摇晃晃向队伍走去,完全没意识到台上所有眼睛都痛不欲生的望着她。

太阳似乎都不忍看的躲入云间,一阵凉风吹来,鼻子痒痒的,花千骨长大嘴巴。

“阿嚏!”

同时传来的,还有一阵崩断和撕裂的声音。她僵住了,背上似乎凉悠悠的,裂开好大一道口子,那件瘦身衣光荣牺牲,她的肉肉争先恐后的跑了出来。

顿时,浑身都轻松了,花千骨深深的吸一口气,可是身子已经不听使唤的倒了下去,晕了。

全场沉默了三秒这才反应过来,落十一和墨冰仙第一时间冲了过去。

却见杀阡陌捋起袖子大骂道:“该死的笙箫默,老子跟你拼了!”

花千骨醒来的时候发现天已经黑了,她正躺在自己家中。

“爹爹!我饿!”她张嘴第一句话就喊。

“等着。”

不一会,笙箫默从外面端了碗粥进来,花千骨很惊喜的在里面发现了几粒米和两匹菜叶,咕咚咕咚喝完了。

“爹爹!我还饿!”

“饿饿饿,每天就知道喊饿!叫你好好读书,开学第一天,居然在全书院面前给我丢那么大的丑!”笙箫默忍不住伸手戳她的额头。

花千骨哭丧着脸,抱着他袖子顺便擦擦嘴,抬起头来才发现不对劲,

“爹爹,你的脸怎么了?”好大一只熊猫眼啊!

笙箫默没好气抱胸道:“撞的!”

还好意思问,还不是她害的,杀阡陌背她回来,进门就是一拳。

唉,是啊,都不能用抱的了,不是重量问题,而是体积环不住啊,只能沙袋一样背回来,杀阡陌脸都气绿了。

可是这能怨他么,这吃也是罪不吃也是罪。

真没想到他堂堂儒尊,保姆就算了,居然还会落到被人揍没有理由还手的田地,唉唉唉

第二天花千骨去书院,好说歹说吃了一个馒头才肯出门。

教室里,眼巴巴瞅着旁座的女生在吃烧饼,直咽口水。

“你要么?”正是昨天扶她的女生,长的清秀可人。

花千骨毫不客气的接过烧饼大吃起来。

“我叫幽若,你昨天晕倒了,现在没事了吧?”

“没事。”花千骨摇头,“我就是没吃饱,我爹爹要我减肥。”

坐前面穿绿衣的娇小玲珑的女生也转过头来:“我这还剩些桃花酥,你吃么?”

花千骨连连道谢,差点没泪流满面,原来书院也还是挺不错的嘛,她还担心自己来了受欺负。

“我叫糖宝,你叫什么?”

“花千骨。”

“你不想减肥啊?”

“想,可是我更想吃东西。”

“那以后我有好吃的都留一点给你带来。”

“我也给你带。”幽若笑眯眯的说,伸出手戳花千骨的脸戳着玩上瘾了,一戳一个坑。

花千骨感激的点头。

没过几天,花千骨便和周围的人熟识了,原来交朋友不是她想象中那么难,其中也有因为她胖嘲笑她的,但是发现不管怎样花千骨都憨笑不生气,便也觉得没意思了。大家的精力,基本上都放在各位老师身上。

课基本上都是选修,花千骨自己选了烈火的厨艺课和墨冰仙的绘画课,然后被糖宝拉着报了东方彧卿的,又被幽若拉着报了白子画的,最后杀阡陌找上门来,强逼着她选了自己的课,搞得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说来原本好多兴致勃勃跑来参加赌局,想趁机在白子画和她之间插一脚,以显自己多么有魅力,能胜过长留上仙的各路神仙们,在目睹了花千骨的这副尊容后,一日之间就弃权了一半。不再追求,只作壁上观。

剩下的人中最有可能获胜的几个莫过于白子画、东方彧卿、杀阡陌、墨冰仙,然而除了杀阡陌每天围着花千骨前后打转,一会带她去逛庙会,一会带她去放风筝,一会带她下馆子,其他几个都没有什么动静。

杀阡陌因为约定至少要三个月才能告诉花千骨自己是男的,已失了先机,所以拼着命的对她好,想以日久深情来取胜。

花千骨也发觉自己身边好像突然多了很多人围着转,颇有些不适应。不过除了吃,其他事情并不是很在意。偶尔收到别人送的鲜花礼物或者情书,她也认为是恶作剧。吃的东西会留下,其他的全都扔了。

于是众人摸到窍门,谁拿得出好吃的,花千骨就乖乖跟谁走,每天便用美食利诱。花千骨就觉得有点奇怪,怎么总是那么多老师同学要请她吃饭啊?

这天,花千骨、糖宝还有幽若混吃混喝后,一起回到家里。

一般人为了避嫌,时常会她们三个一块请,落十一就是。

不过经幽若观察,其他人都是拼命给花千骨夹菜,落十一是拼命给糖宝夹菜。

“千骨,书院的老师好像都很喜欢你啊。”

花千骨点头:“可能我爹爹跟他们认识吧,或者走后门了,让他们多关照我。”花千骨觉得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话说,你爹爹呢,今天怎么没看见他啊?”幽若扭捏道,她每次来,见到笙箫默那懒懒的模样,心就跳得噗通噗通的。

“哦,可能是出去斗蛐蛐去了,一会就回来了。”

“千骨你娘亲呢?”

花千骨挠头:“我不知道,我问我爹他都懒得跟我细说,就说跟人跑了。”

幽若顿时满是怜惜的看着她:“你爹爹一个人带大你肯定很不容易,我看他还很年轻啊,为什么不再找一个。”

“他一天游手好闲,再找一个估计又得跟人跑了吧!”花千骨吃饱了仍然嘴停不下来的嗑瓜子。

幽若在心里呐喊,不会的,如果是她,一定不会跑。

糖宝问:“千骨,你有意中人了没有?我家人送我来书院,就是想我找户好人家。”糖宝口中的家人,自然也是跑龙套的仙人扮的。除了花千骨和笙箫默,其他人下界都还不到一年。

“意中人?”

“是啊,咱班那个火夕和舞青萝不就好上了?听说家里也很满意,估计念完书就成亲呢。”

花千骨歪着脑袋想了想,她印象深刻点的就三个人,一个是东方彧卿,总是喜欢眯着眼睛对她笑,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的时候她心跳得好快。一个是墨冰,画技超群,人也不管走到哪里都像一副水墨画。花千骨经常能感觉到他的视线,远远的,略带哀伤的落在自己身上,让她有融化的错觉。还有一个就是班上的流火,别人都给她带吃的,只有他记得给她带喝的。每次当她吃太多哽得不行的时候,他简直就成了大救星。而且他很优秀,成绩很好,不管学什么都做得最棒,让笨笨的自己佩服不已。

“说起意中人,我一直还挺担心的。”花千骨皱起眉头。

“担心什么?”

“担心我以后会嫁给一个白痴。”

“啊?”糖宝和幽若都笑了起来。

“是真的啊,我从生下来,手臂上就有奇怪的胎记,是一行字呢!”

花千骨捋起袖子给她们俩看。

手臂上真的写了四个字。

——我、爱、白、痴。

幽若和糖宝顿时无语了:“这不是你自己写的?”

“当然不是,不管用什么办法都洗不掉。每次我去问爹爹是怎么回事,他都笑得东倒西歪的捶桌子,直赞谁谁谁有才,我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这的确有点奇怪呢!”

“是啊,而且很神奇,难道我今后真的会喜欢上一个白痴?”

糖宝哈哈大笑:“只要喜欢,是不是白痴都无所谓嘛!”

“说的也是,糖宝你有意中人了?”

糖宝丝毫不害羞的点头承认,嘿嘿笑着大声宣布:“我喜欢落夫子!他居然知道我不喜欢吃肉喜欢吃蔬菜叶子!前些天他还给我买糖葫芦、教我剪纸!”

幽若完全无法理解,花千骨却深有同感的点头:“我也只要将来的相公不嫌弃我胖,能好好待我爹爹,不阻止我吃东西就行,白痴一点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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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花夕拾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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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杜逸轩。鲁迅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作品有很多,有:《呐喊》、《朝夕拾》、《阿Q正传》,因为鲁迅写过一句话,说《朝花夕拾》的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因为好奇一代文豪的童年,于是我今天就怀着激动心情来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就被鲁迅先生优秀的文笔吸引了,让我读后爱不释手。而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第一篇《狗、猫、鼠》。

《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

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鲁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鲁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一类人。

从这篇《猫、狗、鼠》能看出当时鲁迅的爱憎分明的性格,当他听说因为自己的《兔和猫》文章而被传言仇猫时,真的是气坏了,就像现代生活中,我们丢东西或被别人把自己的东西损坏时或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时,我们的做法肯定跟鲁迅一样一定要对这类小人予以反击,当鲁迅后来得知“真凶”并非是猫,而是长妈妈一脚踩死了小隐鼠,鲁迅开始对猫客气,由此看出鲁迅的爱憎分明性格里还有对误会解除冰释前嫌的那一面。

其实,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由此我联想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误会,我们的做法是默默生气,结果是两败俱伤,如果社会上像鲁迅这样光明磊落这样的人多一点。对就是对,是错误也会自我反思认识到,朋友之间的矛盾还会有吗?

再者就是鲁迅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人人都有天性善良的那一面,都可以不用后天教育天生就会对这些弱小的生灵悠然而然生出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人们反思一下。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性格就是爱憎分明的,他的性格是有棱角的,而不是光滑的镜子,这为鲁迅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我读到一句话说我们除了生活的世界之外,还可以进入到另外一个世界,叫作“文化世界”。我们当然要生活,但是如果没有文化的熏陶,我们的生活永远是在一个非常庸俗、卑微的境地当中。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受益匪浅,我觉得我就进入了那个“文化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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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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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1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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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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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_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三江口周瑜纵火等等...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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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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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写的《阿长与》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章。鲁迅先生的保姆,也就是——长妈妈。" written by Mr. Lu Xun is an article I like very much.Mr. Lu Xuns nanny, that is, the long mother.

长妈妈是一个懂得很多规矩的人,她时常给鲁迅先生讲许多道理。鲁迅先生非常喜欢《山海经》,她便从家乡买来了一本。后来,长妈妈辞世了,鲁迅悲痛万分:仁厚黑暗的母亲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灵魂。这句话是鲁迅对长妈妈真挚的呼唤。在我心中,我认为这句话表达了鲁迅先生对长妈妈怀有深情,因为她给予鲁迅慈爱与亲情。

同时我认为,长妈妈是一个有着善心,特别朴实,有点唠叨,时刻想着些礼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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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情小说《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英文版

全文共 4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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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novel written by the famous English writer, Jane Austen, who was the sixth children in a family of seven and was born in the village of steventon in Hampshire in 1775 and died of Addison’s disease in 1817. The book first published on 28 January 1813 by the bookseller Thomas Egerton who had also published Sense and Sensibility, the original version of the novel was written in 1796-1797 under the title First Impressions .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love story, mainly tells the love between Elizabeth and Darcy. It divided into 2 volumes and is composed of 42 chapters altogether. The major characters are Mr. Darcy, A rich and proud young man. Elizabeth, the second elde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 Bennet. Mr. Bingley , A rich young bachelor. Jane, the fir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Bennet. The story begin with Bingley’s arrival. One day when Mrs.Bennet hear Bingley has taken Netherfield, a house near her’s. She is so happy and arranged one of her five daughters marriage with him. At a ball, luckly, Bingley and Jane fall in love at the first sight. Darcy, a friend of Bingley’s , was attracted to Elizabeth, a lively and spirited girl. But Darcy greatly offends her by his supercilious behavior and this dislike is increased by Wickham, a dashing young militia officer of the unjust treatment he has met with at Darcys hands. One day when Darcy and Bingley’s two sisters disgusted with the vulgarity of Mrs. Bennet and her two youngest daughters, effectively separated Bingley and Jane. Meanwhile, Collins, a cousin of Mr. and Mrs. Bennet, married charlotte, a friend of Elizabeth’s, for Elizabeth’s refuse to marry him. But One day Darcy send Elizabeth a letter, in which he justifies the separation of his friend Bingley and Jane and make it clear that Wickham is. So Elizabeth changed her opinions and ideas toward him. Once when Elizabeth visited her uncle and aunt in the north of England, she met Darcy there and witnessed his change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s, no longer pride and become gentle and attentive, all these made their marriage arranged, and they also suitably provided for Bingley and Jane’s reunited and engaged. The story ends with both their happy marriages.

My point of view towards the masterpiece of Jane Austen’s is that this novel reflects the English human sentiment of the end of 18th century and the early of 19th century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conservative,and tells us the difference ways and attitudes to marriage of Mr. and Mrs. Bennet’s five daughters’. Thereby reveal the author herself attitude towards marriage, that is love and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is not perfect, but it is also stupid Without considering all of these. There, the author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ideal marriage, meanwhile, to be opposed to love &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or property and to be opposed to people’s laugh love & marriage off. The author takes the affection/love as the cornerstone of ideal marriage between male and female. Elizabeth as the leading character in this novel, was born in the family of squireen’s, and is loved by Darcy. Darcy propose marriage to her in spite of difference in the possession of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but is refused by Elizabeth for his pride , the novel demonstrate that if the pride of Darcy’s existed , there will be no love and also happy marriage between Elizabeth and he, it is really nice that Elizabeth witness the changes of Darcy’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 in the following days. viewing that he is no longer pride and then eliminating her prejudice to him, finally engaged with him and leading a happy marriage. The author described that female is in pursuit of independent personality and equal right through several different attitudes of Elizabeth for Darcy’s propose marriage. Meanwhile, demonstrate Elizabeth’s independent understanding for a happy marriage. In this article, the writer described several unperfect marriages of Elizabeth’s sisters and close friends, aimed at making a sharp contrast with Elizabeth’s beatific marriage and revealed that marriage without love but base on social status and property actually is a kind of public tragedies. Humorous, ironical, polished language and real storyline is also occurred in this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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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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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一本书。它如诗,如画,如歌。它既幽默,又讽刺。这本书叫《呼兰河传》。这世上曾有一位女作家。她孤独,敏感,矜持而又倔强,天才而又短命。她叫萧红,现代著名女作家,《呼兰河传》的作者。这个假期我有幸拜读了这本书,而这本书也使我感受颇深。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最后一部着作,也是她流传最广的一部经典之作。萧红通过自己对儿时的点滴回忆,用自己轻盈细腻笔调把我们引领进呼兰河这个落后,迷信的小村子里。书里的呼兰河到处都显得那样萧条: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灰色的人性,乌云蔽日,看不到一点阳光。人性的残忍和无情,令人发指。整本书布满了灰色的色彩,那样凄凉。那些因人们的无知,迷信所发生的悲剧,令人痛心疾首却又无可奈何。

还记得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12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本该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她,却成了一个陌生人家的童养媳,一个人孤独无助的在陌生的环境里生活,动不动就会遭到婆婆的一顿毒打,只要婆婆一有不顺心的事,小团圆媳妇就遭了秧,在她婆婆的眼里,她的命竟然比不上一只鸡,一头猪,多么可悲﹗但在旧中国又有多少与小团圆媳妇一样的无辜少女?她们生活在这个封建社会的最底层,承受着非人的虐待,与其说小团圆媳妇是被吓死的,不如说事旧中国封建社会的残酷和无情让她匆匆离开人世。

萧红说她的童年是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有祖父,在园子里和祖父一起干活,一起玩耍,度过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但她又只有祖父,母亲的冷漠,父亲的顽固,使萧红在祖父去世后,对这个家庭没有一丝留恋和感情!

《呼兰河传》是萧红作于20世纪40年代,这本书描写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呼兰小镇风土人情,但它也表现了那个时代的中国的扭曲人性损害人格的社会现实,表达了萧红对旧中国封建社会的否定与不满。

“他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这是著名文学家矛盾对《呼兰河传》的评价,读完这本书你也会久久地沉浸在那个灰色的年代,灰色的世界和那个年代的悲哀和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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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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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读后,感受很多,就让我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吧!

生命在于奋斗!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个问题。保尔·柯察金在残废后,毫不灰心,还是顽强地学习,努力地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那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其艰苦的努力。经过顽强、刻苦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一部小说《在暴风雨里的诞生》。读着,读着,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着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一直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唤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做斗争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们树立了身体残疾但意志却不残的伟大榜样。生命在于奋斗!这句话虽短,但他却又那么的有道理。是啊,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上,挫折是难以避免的,可是只要去奋斗、去拼搏,那么将会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上辉煌的一页。

而我,是一个健健康康的人智力也不差。虽然,我不能背起钢枪保卫祖国,也不能战斗在烈火熊熊的战场上,但是我可以把我所学到的知识,贡献给人民群众,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力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真好啊!它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让我有了学习的榜样。我还要不断地学习,从这本书中汲取更多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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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读后感以及感悟

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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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夕拾》。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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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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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鲁迅写的文章难以让人理解,若无文言文,他的文章放在试卷里便是最难的了,可我却认为他的一部作品是个例外。

这部作品便是鲁迅先生唯一的回忆性散文集――《朝夕拾》,连《小引》带《后记》,一共有12篇文章,但每一篇都十分引人入胜,而且不用担心读不懂的问题,每一篇都通俗易懂。善良朴实而又有些愚昧的阿长、严厉而又古板的父亲、和蔼可亲的教书先生……但是,从我的角度来看,我认为鲁迅先生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是在日本求学时遇见的藤野严九郎先生,这位友人在日本对当时“有时很任性”的鲁迅十分照顾,对于当时的国情,在日本的中国人受尽了屈辱,而这位藤野先生却毫无鄙视之意,对我们中国人伸出援助之手,这在当时是多么伟大胸怀啊。鲁迅在日本学医过程中发生一件对于鲁迅影响巨大的一件事,先生课余看到播放时事的片子,这都讲的是日俄战争的事,可战役却大多是在我国境内进行,所以难免会有中国人遭殃。例如这一段,一个为俄国做侦探的中国人被日军捕获,行刑时,却有一大群中国人围观看热闹,亲眼看着自己的同胞被枪毙,不是去阻止和营救。这一幕幕画面让鲁迅先生惊呆了,他看到当时的中国民众麻木、冷漠脸孔,他觉得他学医只能救死护伤,却拯救不了国人的思想及灵魂。他决定放下手手术刀拿起手中的笔为自己的国家做点什么,才能让我们的民众和国家强大起来,不受别人的欺凌和压迫。

于是他毫不犹豫的退学回国,并写下许多唤醒国人的文章。《朝花夕拾》就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这是鲁迅先生最有代表性的一部佳作。有时间希望大家在闲暇之余读读鲁迅先生的大作,会有一定的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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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琐记读后感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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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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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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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尤其是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稀奇古怪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讲述唐僧和三个徒弟千辛万苦地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本书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师徒四人在茫茫的西行取经路上所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千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各种灾难,一场场与妖魔鬼怪之间斗智斗力的较量,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书中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各具特色,有诚实善良、一心向佛的唐僧,聪明机警、善恶分明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爱耍小聪明的猪八戒,踏实可靠、寡言少语的沙僧。小说情节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特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既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也是我爱不释手的故事。

唐僧师徒经历了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对我触动很大。以前我虽然有当科学家的远大理想,但是不能吃苦耐劳,做事经常拖拖拉拉、半途而废,一味贪图享受,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一定改掉做事虎头蛇尾的错误做法,努力发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做好每一件事,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一往无前地奋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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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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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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