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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和小林三年级读书笔记10篇 作文题目(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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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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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上的第一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一课的课题是《窃读记》,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一家书店看书,到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回家。有时,为了不引起书店老板的注意,她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后,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反应了当时旧社会的贫穷和困苦。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的很好。吃饭,是指人肉体上所需的营养;读书,是指精神上的成长。人的精神是可以驾驭肉体的,你只有不断的从书本中吸收知识,获取知识,那么你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你看,现在哪位作家不是书读得多,你看,高尔基、林海英、叶圣陶这么多作家,有哪位没读过书?我们的语文老师跟我们讲:“同学们,你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从书中学知识,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可我们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不听老师的劝,现在好了,弄得我们班现在作文水平,全年级倒数第一!

哎!说起读书来,还真是惭愧!去年,我爸为了让我多读书,给我办了个图书证。头一天,我只借了一本书,可只看了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就还回去了。后来,我越看越少越看越少。后来,我爸只有逼着我看。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书中有很多乐趣。到目前为止,我的作文水平逐渐有了提高,从原来的中等一直到了班里的数一数二的作文明星,我要感谢读书!

《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我们无法体会到的,总之一句话: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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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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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题记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是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诗句一直被古往今来传唱着。这句诗出自于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了《红楼梦》的悲惨结局和它之中蕴含着的作者对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与无奈。

前几天,我刚读完《红楼梦》。第一次读时,那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清高,宝钗的大方,凤姐的见风使舵、心狠手辣……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就是这样理解的

但当我再一次细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识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俗气的故事了,他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回想的黛玉初进荣国府,府中上上下下,都一片欢迎。然而,当她父亲死后,那曾经对她嘘寒问暖的人,便一点点冷淡下来。而当她在生命最后的时候,又有谁管过她的死活?

她的一生,正如她当年所吟唱的诗句一样: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掉陷渠沟。

玉黛林中柱,金簪雪里埋。——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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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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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书虫,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我看过的书有几百本了,但我依然最喜爱《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塑造了忠诚友善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和反抗奴隶制的黑奴艾莉查夫妇等典型形象,十分生动地描述了美国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汤姆被监工苦打也不肯屈服的情节令人感动。

“列格雷一下子跳起来,把汤姆叔叔推倒在地,狠很地打了他一顿。”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汤姆叔叔那坚毅的精神。他为了卡西太太和艾米林逃离列格雷的魔爪,被列格雷毒打也死活不说他们的藏身之处。设身处地地替人着想,这是多么高贵的品德啊!我看见图片上的汤姆被打得鼻青脸肿,手脚上尽是被皮鞭抽出的血条,把被子都染红了。我想:这就是美国人的道德吗?他们还有良心吗?如此善良淳朴的汤姆,列格雷还一直折磨他。从中不难看出,汤姆宁死不屈的精神。宁死也不违背良心,宁死也不要做列格雷的监工!

“让黑人们成为奴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本来就低人一等。”这句话是我很气愤。为什么黑人天生就是努力呢?为什么他们天生就低人一等呢?这纯粹是剥削阶级麻痹劳动人民的思想。我认为这世界上,人人平等。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真、善、美,学会了友爱,仁慈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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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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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西游记》,与众不同吧?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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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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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名着这本小说堪称经典,是一本不可多得珍宝,如果你真的用心去品会、去读。你会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水浒传》用字恰切到位、气势磅礴,是许多作品不可比拟的。如果要和《三国演义》做个比较的话那就是《三国演义》太单板,我读着读者就会睡着。而《水浒传》就不同了,我越读越有精神,就连晚上做梦都会梦到他,想带自己就是里面的一位好汉,带各位好兄弟“替天行道”。虽说这本书被我看过好几十遍,但再次去看的话又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住。

现在我还在看这本书,百看不厌。如果谁看到这篇文章,有空就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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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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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士本身并不是生孩子的人,她只是帮助接生而已。同样的,我的工作就是帮助人们“生出”正确的思想,因为真正的知识来源于人的内心,而不是得自别人的传授。同时,惟有出自内心的知识,才能使人拥有真正的智慧。

——题记

在哲学史上有一个著名的——苏格拉底式提问法,不过大部分的人喜欢将它叫做“打破砂锅问到底”。比如当别人问你:“正义的行为到底好不好?”,你就要学会像苏格拉底一样,先反问他:“你觉得什么是正义?”,如果他说:“正义就是借别人的东西,一定要及时还”,你就问他:“如果你管你的朋友借菜刀,用完还他的时候他神经病犯了,这个时候你还给他,就是正义吗?”

宗旨其实就是——就着别人的答案,不停地追问!不要停!可是大部分人就会想:这不就是抬杠吗?但是苏格拉底本人对自己这套提问法很满意,因为他认为他帮助你思考了,他管这个叫“精神的助产术”。

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知识,均从疑难中产生,愈求进步疑难愈多,疑难愈多进步愈大。苏格拉底承认他自己本来没有知识,而他又要教授别人知识。他认为这些知识并不是由他灌输给人的,而是人们原来已经具有的;人们已在心上怀了“胎”,不过自己还不知道,苏格拉底像一个“助产婆”,帮助别人产生知识。

英文“教育”一词的拉丁文原意是“引出”,苏格拉底不直接传授知识,而是采用对话、思辨,一步步启发对方的思想,引导出智慧。他经常采用的“诘问式”的形式,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命题、学说中的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

在诘问中,苏格拉底自己并不给予正面的、积极的回答,因为他承认自己无知。这种方式一般被称为“苏格拉底的讽刺”。在苏格拉底的讽刺的消极形式中存在着揭露矛盾的辩证思维的积极成果。

苏格拉底经常在街上找人们聊天,这个随处接生的助产婆喜欢跟车夫工人们聊天,一聊就是2、3个小时,经常使人误了工,而且他不停追问的方式让大家感觉到不厌其烦,哪怕是回嘴,也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劲无处使。这样有意思的人物,却因为被政敌宣称“弘扬新神论”处死,也令人唏嘘不已。

苏格拉底说过:“雅典就像一匹驽马,而我就是一只不断叮它,使它始终具有活力的牛蝇。”牛蝇被杀死了,而驽马也不出人意料的倒下了。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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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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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逆境中对生命的追求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当我们看完,合上书时,心中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悲伤感,对于福贵坎坷命运的悲悯之情是由内心发出的,而在旁人看来的无比悲痛,在主人公眼中和言行之中只能隐约透出一丝怀旧的忧伤。

他就那样孤独,忧伤地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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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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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蓝色的兔耳朵草》一书。这本书讲的是:

笑猫的爱猫——虎皮猫为了给在钟楼附近居住的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使自己的耳朵震聋了。笑猫决定,不论如何都要把虎皮猫的耳朵给治好。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遥远的群山之间,有一座经营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山上生长着一种蓝色的兔耳朵草,那种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穷的湖怪,都能轻而易举地把笑猫置于死地。但是笑猫为了他的爱猫,这一路,他走得义无反顾。可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采回来的兔耳朵草,居然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地回到了马小跳的家中,而绿毛龟的一句话,便使笑猫再一次鼓起信心……当然,最后虎皮猫的耳朵不聋了,她与笑猫真正结为夫妻,并怀上了自己的孩子。这一切都源于绿毛龟说的那句话: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是呀,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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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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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西游记》。它给我留下深刻的映象,因为它的作者罗贯中塑造了四个不同的人物形象:从东土大唐前往西天取经,软弱无能、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的唐僧;三兄弟的大师兄,火眼金睛、神通广大、腾云驾雾、七十二变、千变万化、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三兄弟里的二师兄,不务正业、喜爱美色、胆小如鼠、临阵脱逃的猪八戒;三兄弟里的三师弟,忠心耿耿、挺身而出、任劳任怨的沙僧。

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与三个徒弟一路上一波三折、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并取到真经的故事。我最佩服孙悟空,因为他敢于和妖魔鬼怪、恶势力斗争的精神让我十分想赞颂他。

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也没有放弃,我看到了他们坚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还勇往直前,最终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而我呢?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退缩。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要战胜困难。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不能放弃,不管有没有成功,毕竟自己努力过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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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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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二十一世纪童书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关于恐龙的书,还有《脑筋急转弯》等很多书。

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图书。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里面说一个小姑娘,故事里的灰姑娘非常可怜,她失去爸爸妈妈,跟继母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 ,经常被后母和两个姐姐虐待,灰姑娘每天在厨房干粗活,她每天都是满身灰尘。所以就叫灰姑娘。

一天皇宫里面举行舞会,仙女帮助灰姑娘参加舞会,还送给了她一双水晶鞋,帮她成为了公主,惩罚了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

我读完以后觉得感动,希望灰姑娘和王子过得幸福。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心里的感想很多:以后我要向灰姑娘学习。

不管别人对自己多么不友好都要以善良的心对待他们,这样以后才可以有更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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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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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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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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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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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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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不读这类的作品,我通常喜欢把文字分类。简单的、沉重的、激励的、消沉的……这本书是被我化为沉重的一类,我不大触摸这一类,情绪难以平静。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友人推荐我看这本书。不明白什么原因一向拖到这天。当翻开这本书,读过第一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伏案苦读了三天,这天早上最后泪眼婆娑的结束了这部作品。但是一向到下午我仍回旋在故事当中,感受着一个个主人公的生与死,爱与恨。

回族女作家霍达用玉和月两条鲜明的主线,以独特的结构阐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60年代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以及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杯具。当看到书的题目时,我认定这是个杯具,葬礼,从字面意思看,肯定有主人公死了。看完才明白,书中的葬礼不仅仅仅是生命的结束,还埋葬了汉人与回回之间不同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感情在那个年代,穿但是伦理、世俗和信仰的鸿沟,杯具一个接一个的产生。无论你爱的多么执着,那么激烈。我不禁为美丽而聪颖的新月和才华横溢的楚老师惋惜,也为玉儿和韩子奇感到悲哀。

作者的笔法也令人佩服,该书以玉和月为主线,自然也少不了对他们的描述。玉给人以纯洁、灵气的感觉,月给人以恬静、幽美,但是玉是易碎的,月是悠远的。故成就了如此让人回味、清美忧伤的作品。

记得上学的时候写读后感通常是把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拿出来评论一大段。我不明白真正的读后感是不是该那样,那时是为了完成任务凑齐字数。如今不会去在意那些,真正对穆斯林的葬礼有兴趣的人会亲自去领会其中的意境的。何须咀嚼别人品尝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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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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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了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降魔除妖终于去西天取得了真经。这里面功劳最大的要数孙悟空了!悟空很调皮,但它本领高超,身怀绝艺,这一路上,它不管妖精有多么的狡猾,它都一一把它们打败。那胖嘟嘟的猪八戒呢?它一出场就让我兴奋,它是悟空的好帮手,如果《西游记》里没有猪八戒,那《西游记》就不好玩了。因为猪八戒是师徒四人当中最搞笑的角色。沙和尚总是做一些平凡的小事,忠诚、老实的挑着担保护着唐僧,从不临阵脱逃。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路上不管遇到多少磨难从不言弃,最终取得真经。

在《西游记》里有两个我最喜欢的故事。一个是三打白骨精,另一个是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主要讲的是,白骨精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所以就想方设法去抓唐僧。第一次白骨精伪装成一位孤苦的女人,第二次伪装成一位卖苹果的老婆婆,第三次伪装成寻找妻子的老公公。三次的伪装都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认了出来,最终逃不过要吃金箍棒。但是心软的唐僧误认为悟空兽性大发,不分青红皂白草菅人命,于是上演了一场师傅赶徒弟的感人片段。随着悟空被赶走,白骨精不费吹灰之力把唐僧抓获,这时唐僧才知道自己错怪了悟空,后悔莫及呀!就在白骨精等众妖准备召开品尝唐僧肉盛宴时,神通广大的悟空知道了一切。悟空它不顾前嫌,一个跟斗云就飞到了白骨精面前。白骨精哪里是悟空的对手,几个回合就打败了白骨精,救出了唐僧。

三借芭蕉扇的故事也是这么的精彩。当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路过火焰山时,就象在烤炉中,寸步难行,忘却止步!要征服火焰山唯有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如能借扇一用才能顺利通过。可是芭蕉扇那是铁扇公主的宝物,不容易借。为了能赶快去西天取经,悟空还是想着法子去向铁扇公主借扇。可是出师不利,悟空第一次借扇时就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得无影无踪。后来虽然灵吉菩萨给了悟空定风丸,但是铁扇公主见扇不动悟空,就躲在芭蕉洞里不出来。第二次借扇时悟空想了个办法,把自己变成一个小虫子,钻进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铁扇公主的肚子疼得要命,便答应借扇给悟空。哪里知道狡猾的铁扇公主给了一把假扇悟空,悟空在火焰山越扇火越大,最后不但火没有扇灭,还把自己烧得遍体鳞伤。第三次悟空汲取了教训,它从牛魔王下手。首先把自己变成了牛魔王的模样,轻易的就骗取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哪里肯罢休,它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打斗。最后悟空在八戒、沙僧和天神的帮助下,把牛魔王降服,用芭蕉扇把火焰山的大火扇灭,师徒四人继续向西取经。

我读了《西游记》后,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从师徒四人身上学到了很多,孙悟空不屈不饶,唐僧助人为乐,沙僧忠诚老实,猪八戒乐观向上。这些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勇往直前,绝不退缩,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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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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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后,我真的被它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于是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逊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且这些困境几乎又是每个人都曾体会过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逊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他的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重重的困难的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的肉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地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深深的启示:在今天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我们在学习上不想努力,在生活上追求享受。当然我们用不着像鲁滨逊一样真的去荒岛体验,但显然我们缺乏的不只是独立的意识,更重要的是一种信念,一种勇气,一种追求。我们应该有鲁滨逊的勇敢,不惧怕困难,在绝望中仍然觉得有希望的精神。我们要相信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心。只要每个人心中都有信念,那就一定能克服困难。

生活上,我是个坚强的人,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无能。我在生活中很难遇到困难,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会帮我解决,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的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我可以想像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会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这使我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我要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未来不可知的坎坷和困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一个英雄能影响无数的人,英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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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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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小巴掌童话》这本书。里面的每一则故事都是意义深刻的.。我最喜欢的是其中《池塘里的狼尾巴》和《楼下的朋友》这两篇小故事。

《池塘里的狼尾巴》主要说的是大灰狼不怀好意,想吃掉小兔子,结果差点被火烤焦。可他还不悔改,又去欺负小乌鸦,被乌鸦姥姥的用智慧骗进了烂泥里,只剩下一根狼尾巴露在水面上的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坏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们要用智慧去战胜坏人!

《楼下的朋友》主要说的是小鼹鼠想和兔子、乌龟、刺猬一起造飞船,结果兔子他们认为小鼹鼠太小,帮不上什么忙而拒绝了他。可是在紧要关头,是聪明的小鼹鼠帮他们解了围的事。小朋友,永远不要因为利益而拒绝善意的朋友,因为他们的情谊是最宝贵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浓浓的爱:父爱、母爱、友爱,贯穿其中。这个童话还教我们怎样去爱,怎样接受爱。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简单唯美,让我印象深刻,读了还想读。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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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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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这本书。我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看的这本书。真后悔没有早一点看。

这本书讲的是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他去拜师学艺,师傅给他取法名叫孙悟空。没过多久,孙悟空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可是因为他在其他弟子面前显摆自己的法术,师父叫他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学了一身的好本领,悟空决定去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兵器,于是他就去了水晶宫,拿了当年大禹测量水深的一根铁柱金箍棒。有一次,他想知道金箍棒到底有多高,结果触犯了天庭,大闹天宫,吃仙丹喝御酒,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

五百年后,唐三藏俸东土大唐皇帝之命去西天取经。路上,他解救了孙悟空,遇上了白龙马、猪八戒猪悟能、沙和尚沙悟净。一路上风餐露宿,打败了不少妖怪。我一向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了能吃上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给丈夫送饭的好心妇女,第二次变成了一个找女儿的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找老婆婆的老爷爷,但这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晶晶,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是凡胎肉眼,看不出妖魔鬼怪,认为孙悟空打死了凡人,就把他赶出了队伍,并发誓再也没有孙悟空这个徒弟。孙悟空无奈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师徒三人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妖怪,唐僧被抓,猪八戒千方百计请孙悟空去救师傅,孙悟空装着说:“师傅不是说你们俩也能降妖吗?”八戒说:“猴哥,你不能放下我们不管呀。”悟空嘴上是这么说,心里想:我要是再这么装下去师傅就要被吃了。于是他打断八戒的话,架着筋斗云去就了师傅降了妖怪,最后他们又走在了一起。通过他们的努力,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孙悟空的智勇双全。猪悟能的心地善良。沙悟净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心慈面软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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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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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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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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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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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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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它叫《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主要写了:从前有一个小木偶,它和爸爸杰佩托走散后,小木偶的历险经历。

小时候的我和小木偶皮诺曹一样,不爱学习,就知道玩。我也有和小木偶一样的想法:我要是有一个国家,那里只有玩具和糖果,没有学校,没有老师,到处都洋溢着孩子们的欢笑。大家饿了吃糖果,渴了喝饮料,那该有多好!但是我长大了才知道,这都是在做白日梦,因为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地方呢?不学习,怎能有本领为国家作贡献呢?所以这样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现在的我很调皮,让不少人担忧。记得有一次,我把别人的头打流血了。妈妈没有打我,却和我说了许多道理,让我知道如何和别人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我的爸爸就像是杰佩托,因为他每一次都把好东西让给我,并且给我说一些小道理,来开导我。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天真、调皮的我。但是我却更喜欢现在的我,因为我现在不调皮了,在爸爸妈妈的正确引导和教育之下,我知道什么是对与错、是与非,我知道了该如何做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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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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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暑假里读了《父与子》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漫画书,讲的是一个父亲与儿子的有趣生活。

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大好时机》这幅漫画故事。

一天父与子家中不小心失火,火势越来越大,房子里被烧得一片彤红,你与子为了自己的财产,拼命的把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搬出去,父亲正好把儿子的书包也带了出来。

儿子看见父亲把自己的书包带了出来,就想:如果我把书包都烧了,不用不用再念书了?!现在真是一个大好时机。儿子赶紧拿出语文书和数学书,趁父亲又跑回家搬东西时,立刻跑到窗旁,准备把书扔进火海。

儿子刚把书扔进火海,父亲就跑了出来,父亲说:“你为什么要把书扔了,书可是精神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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