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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的作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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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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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姑娘,这一天,妈妈送给我一本书,名叫《一本有魔法的书》。我看了一会儿,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我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那的阳光非常灿烂,但是并不刺眼。我走在一条干净整洁的柏油路上,柏油路的两边是一棵棵高大的苹果树,苹果树上的苹果又红又大,像刚刚做完激烈运动的小朋友的脸蛋一样。我情不自禁地摘下一个大红苹果,坐在苹果树下吃了起来,那苹果酸酸甜甜的,真美味。后来我又把目光转移到苹果树下,苹果树下有很多的奇花异草,我觉得那些花儿太可爱了!我忍不住摘了几朵,想带回家。忽然,头上传来一阵“嘶嘶”的叫声,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一条凶猛的大蟒蛇,我吓得跑到一条河边。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划着船迎面飘来,我赶紧跳到船上,使劲划。我突然感觉有点震动,回头一看,哎呀!原来一只大鳄鱼把它的两只前爪搭到了船板上,眼看船就要翻了。我慌乱之中跳下了河里,拼命地往前游,眼看就要被追上了,那条鳄鱼张开血盆大口咬到了我的脚了!哎哟!原来是我家的小狗“汪汪”在咬我的脚啊!

这真是一本有魔法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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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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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遍,其义自见。”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小公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鲁滨逊鲁滨孙漂流记》

我很喜欢看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一吃完晚饭,就拿着书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一小时。天色已晚,妈妈让我赶紧准备睡觉,我说:我再看一会儿,马上就来。”没想到一看就入迷了。已经十点了,妈妈怒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厉声说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那里看书。”我说:这才几点,再看一小会儿。”妈妈说:已经十点多了,不行。”我一听,赶快睡觉了。

记得还有一次,家里的食用油用完了,妈妈给了我七十元钱去买食用油,我还是在看书。妈妈见我迟迟没动,还没有去买,就把我最心爱的玩具收走了,妈妈说:你赶快把食用油买回家,我才能把书还给你。”我走在路上在想书中的事,结果买成了面条,妈妈大声的对我说:买食用油,不是面条。”这一次去买,终于买对了。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读书使我增长见识,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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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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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可以让人善良,让人快乐,使人知足。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急促的铃声传入我的耳朵,我的心急促地跳了起来。蹭,我像火箭发射一样,向门冲去,

“嗨,小子!你要去救火吗?”

“哼!救你个头!”我说。

“嘿!真是我的书。”呀!烫金的字——查理九世印在了书面上,我轻抚着书,书里的字仿佛小溪在心里流过。我拿起来套上书套,忍不住翻看了两页,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想考考大家,假如你坐船旅行,周游世界,如果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带哪个?一盒扑克牌,一个百音盒,还是一支口琴……你一定难以选择,如果是我,我就会带一本书。一本书?你确定吗?肯定会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首先,我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我会把这个故事读一遍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最后,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写在本子上,并从中找到我忽略的东西。这真像和一个朋友说话!

喜欢书,书就是我的伴侣。书不是呆板的,而是生动的,让天下人们体验书的乐趣和它的芬芳,赏悦书给予人们的聪明与才智!让天下人在书海中遨游,吸收书的精华。体验书的美丽吧,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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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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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初中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看,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

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初中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

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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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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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看,其中有一本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每日形影相随,情深难离。它就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中都是一些短小却蕴含丰富的小诗。每一首都宛如夜幕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每当我捧起它时,感觉书中的感情就是我的情感,书中处处有我的影子,让我迷醉其中。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普天下所有儿女的心声:“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诗人冰心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把母爱之情传达出来,是多么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

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母亲一个人照顾我。每当黑夜来临时,总是她在我身边,为我赶走恐惧;每当我头痛发烧时,总是她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每当我受到委屈时,总是她安慰着我,让我破涕为笑……时光暗淡了她的容颜,拘偻了她的腰身,但唯有对我的爱不曾退色。母亲,我就是诗中的那只小鸟,天上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蔽天空下的荫蔽?

《繁星·春水》不仅有我真实的情感体验,还像一面镜子,烛照、荡涤着我的灵魂。

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沾沾自喜时,当我站在领奖台上忘乎所以时,当同学请教我问题我趾高气扬时,那几行哲理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让我一下子就脸红了,是的,我就是那朵孤芳自赏的小花,骄傲自大,心胸狭窄。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让我知道:为人处世应当谦虚、坦荡。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

捧着它,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我的真情实感,到处可见我的身影。读着它,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神圣,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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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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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扑在上,犹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是的,高尔基说的没错,书就如同食物一样,“咬”一口就能使自己回味无穷。而我今天要推荐的`一本书,就是由张子樟主编的小说集——《纸青蛙》。

张子樟是何许人?他是台东大学的教授,曾经胜任过台东大学儿童文学研究所所长,当任过海峡两岸儿童文学研究会理事长,发表过着名的短篇小说《少年小说大家读》、《说书人的异想世界》等。他写的小说,不会乏味,不会枯燥,对读者具有强烈的吸引力,细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灿烂美好的遐想世界。

这本小说集是由《纸青蛙》、《初旅》、《伤心CHEESECAKE》等十二个小说故事组合而成,介绍了我们这些少年儿童成长路上的疑惧与宽荣,也同时进入了青春叛逆期的酸甜苦辣,铺陈了生活中的见识、喜悦、挫折以及苦恼,说出了我们儿童的心声,实在是小学生必读的经典之作!

在这本书中,我非常喜欢廖炳焜写的《风和云的青春纪事》。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林长风和夏美云的邻居、校园生活,最终长风报考军校,两人分开的故事。这篇爱情小说利用男女主角交错的记忆,带领读者穿梭在漫长的时光旅行当中,让人无法自拔,沉浸在这美丽的爱情故事当中。小说看似杂乱无章,仔细琢磨起来却又那么井然有序。

结尾只用了一句话,耐人寻味,不是文采:“转一个弯,他迎向生命花径里的另一个春天”,即使看完了也还会身临其境,回味着故事中的情节。其中,夏美云写的那一首诗《如果爸爸只有一个家》最触动人心,那一句“如果爸爸只有一个家,爸爸就不用那么累;如果爸爸只有一个家,妈妈就不用流眼泪”使人潸然泪下,感动至极,并描述了一个单亲家庭的痛苦,作为儿女的夏美云比自己的妈妈还要伤心。这篇小说,是我有史以来看过的最感人、最好的一篇小说了。

看过这本书,我从《纸青蛙》的陈明祥感到了成长路上将会遇到的勇敢;从《山上有鬼》的好吃鬼阿原感到助人为乐是少年身上必备的优秀品质;从《少年游》的郑老师感到他身残志坚的精神;从《让我飞上去》的阿兴感到谦虚是成功的一只翅膀;从《蜻蜓决定》的林家栋感到学生就要像蜻蜓那样逆光而飞;从《旋风阿达》的陈明达感到青春期的桀骜不驯是一种常见的表现。看过这本书,就等于开了一扇不寻常的窗子,透过这扇想象的窗子,能看到与世界不同的景色;看过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也从中获得了许多乐趣。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想去看看这本书呢?心动不如行动,赶紧去细细品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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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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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

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五年级时的我,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便深深地被她震摄住,当时书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张张快门下的照片,活鲜鲜地跳跃在我的眼前,而随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小女孩与母亲的死别,使我的眼湿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读咀嚼,仍有无限感伤,失去心爱的亲人,真有如锥心之痛。

因为相处的快乐时光会随时跳出来占据我们的脑海,撕碎我们的心;但现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层的领会:生命中充斥着许多“无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之中,实在于事无补,若能换个角度思考,豁达的面对生命,赶走悲伤,才能转化成正向的力量,并积极的面对人生。

而故事中的母亲,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记忆,是不是也意涵着人要时时珍惜瞬间的美好,以作为克服人生逆境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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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书是我的朋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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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学识,激励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爱听故事的小朋友,总是缠着妈妈,嚷着要听睡前故事啦,或是一千零一夜啦等等,每次我都听得如痴如醉,仿佛自己已经被带到童话故事里去了。慢慢地,我长大了……

而当我长大了,认识了许多字,不需要妈妈再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却渐渐地不太喜欢读书了。

当妈妈也发现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热爱故事,热爱书以后,她便每天都催促我读书,还给我们买了许多本新书,并命令我尽快把它们看完。

于是,我就在妈妈的督促下开始看第一本书。我简单地翻了翻,发现它不仅只有文字,还有许多插画呢!我对它们的兴趣一下子燃烧了起来,我从头开始看,呀!还有点儿意思,越往后看,越有意思,令我从此爱不释手。

就这样,我把妈妈给我买的所有书都看完了,在不知不觉中,我又爱上了书。是书让我不断地成长,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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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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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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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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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11岁的小男孩,喜欢运动,还特喜欢读书。老师常对我们讲“读可以改变命运”。我虽然觉得“命运”离我还很遥远,但通过读书我的确结识了更多的“朋友”、得到了更多的启迪与帮助。李白、杜甫、冰心、□、“英子”、爱迪生、达尔文、牛顿……这些都是我书中结识的朋友。

书外,几个“小书虫”交换阅读,相互推荐好书更是别有一番滋味。读书,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理想。如果不努力,那么“理想”只会成为“梦想””。上期期末考试,我又取得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但我心里清楚,这是读书给我带来的。

读书还帮我改掉了“爱出手”的坏毛病。我从前是一个管不住自己手脚的人,随着年级的增高,随着我兴趣的转移,在书香的“浸润”下,我从鲁莽变得文静、从无知变得懂事多了。因为从书中我明白了“只有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持强凌弱”是无知的表现。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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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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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来讲讲我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写了油麻地村发生的故事,写了“秃鹤”“细马”“杜小康”“桑桑”等小朋友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的妈妈买的,现正在我家放着。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其中有一段让我发笑:“领导要检查油麻地小学出操的情况,“光头”“秃鹤”也来参加,蒋一轮老师不让他去,于是秃鹤偷偷的拿了一顶白色帽子跑了出去做操,做了三分之二的时候,秃鹤摘掉了头上的帽子,他的头立即“大放光彩”先是几个女生笑的发软,后来再到别人不做操在那笑,但秃鹤他做着动作简直是堪称完美!做到跳跃动作的时候那颗头更加“光彩夺目”把整校笑疯了!最终他一个人使全校合格!

还有一段是说秦大奶这位“战士”守自己地的一个故事,村里要建学校,要用秦大奶奶的地她的同伴们是那些鸡鸭鹅等家畜。最后她与小学生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智慧,和我一起来读书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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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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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你把我捡起来吧!”

于是,我捡起了这本。这本书又对我说:“我是一本有魔法的书,你有什么愿望,我都可以帮你实现。”哇!我太开心啦,我要变出很多很多好吃的。因为上次我想吃好吃的东西的时候,妈妈却强词夺理,拒绝了我。现在,马上就能吃上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了,我太开心了。

我立刻对魔法书说:“我要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果然,我的面前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食物。我眼前一亮,马上开始暴饮暴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又想:我的文具太少了,上学的时候,我的笔都没水了。现在就好办了,假如我有很多好看的笔,同学们一定会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的。第二天来到学校的时候,果然不出我所料。同学们纷纷用羡慕的眼光射向我,并说:“你这支笔是在哪里买的呢?”“什么时候买的”之类的话。

我又一看,发现学校已经十分破旧了。我心想:学校以前就想修建,由于学校的钱不够,所以一直没有修建。但是在不远的未来,我们的学校就能换一个样子了。因为我要用这本魔法书来重建校园。眨眼间,我们的学校立刻变了样。

接着,我听说今天要写作文,于是拿起魔法书对它许愿。想想,心里就美滋滋的。马上,又像前几次一样,我们也不用写作文了。数学老师走了进来,并宣布了今天不用上语文课的消息。后来,在英语课上,老师也让我们写英语作文。我马上拿起那本书,准备让它再次大显神威。因为写英语作文也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我不想写。当我再度沉浸在开心的时候,忽然,我看到了后面的一行字:这本书只能使用四次。我回头一想,哎呀,我之前已经用过四次了,也就是说这一次不行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是不劳而获的,只有脚踏实地,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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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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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叫《老天会爱笨小孩》,《老天会爱笨小孩》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从读者来信中选取素材,专为成长的烦恼量身定做的。

黄金鑫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反映慢,动作也慢的“笨小孩”。父母为了让他考上好高中,花大价钱把他转入了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在所有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汪德华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有一次,黄金鑫和汪德华还有胖青蛙一起回家,汪德华想要捉弄黄金鑫,就指着一块狗便便,问黄金鑫那是什么,黄金鑫说是狗便便,汪德华说不是,还说狗便便有臭味,那块狗便便没有。黄金鑫认定自己没看错,汪德华就让黄金鑫去闻,黄金鑫真去闻了,让汪德华和胖青蛙笑了好半天。

《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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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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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爱好,我可是一个小虫啊!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那时我还小,听了这句话,我想都有黄金屋了,会不会有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呢?于是我就看起来了。谁知这一看,虽然没找到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但我却真正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的含义,也看上了瘾。每次早读课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地沉入书中,连课本都忘了准备。直到上课铃响起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钻出来。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随手抽出两三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两三本书很快就被我看完了,我抱怨道:“怎么这么少啊!”于是我又去大人图书馆借了几本金庸的书看。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下午四点了。妈妈看了看手机,说:“竺星语,我们该回家了。”“哦!“我极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揉了揉早已麻掉的屁股,只好跟着妈妈回家了。

怎么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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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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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查理九世》,可近期却迷上了一本书——《斗罗大陆》。

我是伴着书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因此读书成了我一大嗜好。在我出生后不久,爸爸妈妈也像别的年轻夫妇一样,把我放在床上,让我去抓床上的东西。我没有抓五彩缤纷的糖果,没有抓亮着屏幕的手机,也没有抓红红的钞票,而是抓了一本叫做《儿童识字》的书本,因此我对书有了深深的不解之缘。尤其是《斗罗大陆》,这本书更让我爱不释手。

那一天,我买了这本书后,就从早到晚看了起来,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姥姥叫我AV吃饭,我没有听见,还沉醉在故事的情节之中。两个小时后,我才读完了书中的内容。

《斗罗大陆》一书的内容真精彩啊,我深深地被吸引了。在一片大陆上,所有人都有魂环,这代表了每个人的能力,最高的是九个魂环,封号斗罗,是最强大的。魂环上的颜色也代表着魂环的修为,白色是十年的,黄色是百年的,紫色是千年的。黑色是万年的,更高的,无人拥有。但有一位世界上最厉害的封号斗罗,是一名冰寒之翼的人,她拥有九个魂环,一个紫色的、三个黑色五个红色的。她是大陆上唯一拥有红色魂环的人,红色表明十万年修为。

而有一个人叫做唐舞麟,他小时候抽到的魂环是蓝银草。蓝银是废武魂,可唐舞麟却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学校——史莱克学校。

在这里,唐舞麟认识了许多朋友:谢谢、原恩夜辉、舞丝朵、古月……还有一个老师叫舞长空。舞长空也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他被人称之为冷傲男神,因为他长得帅,又有九环封号斗罗修为。古月的魂灵是不常见的元素侠,可以掌控金木水火土五种颜色,非常厉害,可以轻松地打败五环修为。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你的天赋多差,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时刻提醒着我要努力奋斗。这本书我很喜欢,请同学们有时间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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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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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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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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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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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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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书能把我们带到古老的地方,还能把我们带到遥远的未来,书,能把我们带到浩瀚神秘的宇宙,还能带到无边无际的海洋。

我从一年级就开始看书了,那时候我一直不会拼音,字也认得不多,可还是硬着头皮把书读了下来。

转眼间,就到了五年级。又一次老师带我问去图书室里看书,不一会儿下课了,我刚刚看了《爱心妈妈》这本书,但我还想看一会,脑海里一直想着书里的情节,那是因为第一篇文章太吸引我了。回到家,我就每天喊着让妈妈给我买这本书。

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坐在床上看得津津有味,一连看了八个小时。到了睡觉的时间,可我却睡不着,我小心翼翼的走到书桌上,拿起书继续看着。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看得非常入迷。有时热泪盈眶,有时捂着嘴哈哈大笑。因为担心被妈妈发现我还在看书,只能开起台灯,偷偷的看书。不知不觉中我在书桌上睡着了,当我醒过来时,已经半夜,我悄悄地关了台灯,轻轻地爬上床,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我又早早地起床,拿起那本书,大声地朗读,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爱心妈妈》的书了。

书就像我的好朋友,如我的亲人,似个同伴,更是一位老师,是它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是它让我的心胸开阔宽广,是它让我的灵魂高尚纯洁。我永远热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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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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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不爱看那些课外,有时候连课文都懒得去读、背,都是被老师强迫的,这不,老师现在又让我们去看那本名叫《昆虫记》的书。可是,我的自觉读课外书的习惯也是从这本书开始养成的。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生于法国的一个农民家庭。《昆虫记》第一章是“蝉出地洞”。我读着读着就被吸引了。蝉的出口大部分在树根处,它慢慢地爬出洞口,再爬上树的高处,我怀着疑问继续读了下去,心想:它为什么在高处破壳而出?后来发现如果它在破壳时被打扰,会直接死去,所以在高处脱壳是怕人打扰。我看见如文中所说,好几个蝉好不容易爬上了树顶,却因为破壳的时候放弃了,自己死在了自己壳中,只有半块身体露在了外面。有的还差一点就出壳成功了,但在最后关头放弃而死去,不放弃的蝉此时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我读到这里时,突然明白了老师的用意,原来老师让我们看这本书是想告诉我们在背书的时候,不要背到一半就放弃。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

还记得我曾经学游泳的时候,因为我之前去海边游泳时,不小心跑到了深处喝到了好几口海水,还呛到了鼻子里。要不是老爸把我带到了浅水里,我都不知道要呛成什么样,我吓得再也不敢去游泳了,我现在都不敢去游泳。但读了这篇文章,我又鼓起了勇气,决定重新学习游泳。

后面还有好几篇关于昆虫的文章,其实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将会受益无穷。你们也快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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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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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钥匙,但在以前我却是个不爱读书的孩子。

那是一堂课改变了我,记得有一天上课时,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问题,结果全班都“沉默”了,无人知晓。老师很是失望,无奈地告诉了我们答案,当时我心里想“要是我平时多读点书就好了”。从那以后,我开始认真地看起各种各样的书来,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地心游记》、《格列佛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我早已看完,在书的海洋里,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我才破了几十卷,上课时回答问题就得心应手了。这不但得到了老师的赞扬,同时也引来了同学们羡慕的目光。

有一次,几位家长来学校协助我们搬教室,一切就绪以后,老师叫我们用几个词语来描述我们干净的教室,我再也不是以前的“一问三不知”了,什么“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我早已在书中看过了。于是脱口而出。其它同学的家长都夸我呢,我心里美滋滋的。

读书使我增长了见识,积累了很多词语,变得更加“厉害”了,但这也让我变得骄傲了。有一次机会竟然被一个同学“抢”去了,真是强中还有强中手啊,我以后再也不骄傲了,要谦虚学习才行啊。

我晚上做梦,好像走进了书中,书中有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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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四年级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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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一本这样一本名著,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这本名著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他写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

《西游记》里面主要写了唐僧、猪八戒、沙僧、孙悟空他们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厉害,孙悟空有筋斗云、七十二变等神招。他还是最具有反抗精神。我最喜欢他大闹天宫,这是他最具有反抗精神的故事了。里面还写了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

虽然《西游记》只是神话,但在实际生活中,要是真叫你去用多少年去完成一件事,恐怕谁都做不到。因为我们没有坚持,更没有要坚持的勇气。

这本写了他们取经困难,这本书里的人物可谓家喻户晓,现在虽然有了电视剧,但是看书能了解细节。看电视就算他每个动作做的更准确、每个环境弄得更真实。那你看得过来吗?每本书都有要表达的情感,它们都是艺术。

所以说,从吴承恩就可以来说,艺术永远不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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