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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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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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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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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唱歌,我却喜欢看,简直就是一个书迷。

我爱看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书给了我们智慧和力量。

以前,我不爱看书,有一天,我在同学家里看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就蹲在同学的的墙脚下看,一下子就着迷了,不知不觉天黑了,书也看完了,妈妈一直在找我,回家怕妈妈吧,谎称在外婆家吃饭了。以后,我和书就成了不可分割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坐公交车去大舅家,带了一本书在车上看,下子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车子到站了,乘额陆续下车了,我却一动不动的看书,车子又向始发站开去,车子到了站,我的书也看完了,我下车看了看,觉得高楼很熟悉,售票阿姨笑着说:“你在车上和我绕了一个来回”。

同学样,为了灿烂的明天,让我们一起和书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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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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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向人借过无数本,还回去时,不是消失,就是破损,不是破损,也会被我折磨地不像一本书,没有经过我致命摧残的,完好如处的还一回去的,只有一本书,相知道为什么?那就来听听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吧!

说起来,这本书并不是十分特别,使我不忍心下手”,它是一本三年级下册以上的学生多有的书——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为什么我不肯摧磨它呢?因为它曾像一米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记得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我欢快地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到家,打开书包,正准备复习一下英语书中的几个不会的难点,却发现向来马虎”的我又犯病了,在这么紧要的关头,竟把英语书忘学校了,更没想到的是,老天爷真不给我面子,我赶到学校,保安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怕丢失东西,比须给班主任大个电话,打就打把,可没想到的是班主任老师有事,打了2个都没接,哎白跑了一趟。为了明天的期末考试,我只得另想它招了。

接着,我和妈妈又去了潘琳家,我敲响了门,叫了几声:琳琳,开门!”她听见了,立即开了门。我进了她家,支支吾吾地说:那个……那个……琳琳,我的……英语书给……忘在学校里了,你能不能……能不能把你的那个……那个英……英语书,借我……借我看……看一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几乎成了蚊子叫,但也总算凑足了一句话。她听了我用好几分钟才拼出来的几十个字的话来,好看的眉头绞在了一起,打了几个结,嘴巴紧闭,我的心像一只在东跑西撞的小鹿,生怕她会开口拒绝,她终于在沉思N分钟后开了金口。

她终于开金口了,说:没问题,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拿。”

后来,我成功地借到书。

再后来,我考了好成绩。

再后来,我知道她考差了。

再后来,我知道她也没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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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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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虫”—————孟愉培。

镜子常在我不在的时候自己叽里呱啦的说:“小主人可真爱读书啊,怪不得小主人的眼睛还是那么水汪汪的,高高的鼻梁让小主人显得特别有气质。”我最喜欢穿一件棕黄色的大衣,每当我穿上它爸爸妈妈总会连声夸赞:“漂亮,真漂亮!”。我穿上它去上学同学们都会围上来问培培这件大衣在哪里买的呀?这么漂亮啊!”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的夸赞,看到同学们羡慕不已的的样子,我心里就会得意洋洋。我是属于一个中等身材,我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的,我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会很开朗而不会娇滴滴地求大人。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所以我有一个外号,就是“小书虫”。我每天至少抽出30~60分钟来看书。书每天被我“啃”,都没有耐心了。记得有一次书对我大声地说:“小主人啊,你每天都把我“啃”不累吗?”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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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推荐的一本书红楼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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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会给我的知识,会带给我们快乐,会治愈我们心中的伤疤。我认为我们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它。《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曹雪芹和高鹗所著。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是高鹗所续。这是本很深奥的书。它前面的情节往往暗示着后面的最终结果,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它。他是磁铁,我就是铁屑;他是水,我就是鱼儿;他是森林,我就是鸟儿。

《红楼梦》里有几个章节,在我心中曾掀起了巨浪。

第一个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是贾家的远方亲戚,因遇事而求助于贾家。这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因刘姥姥说话风趣,又因凤姐是一个见风使舵、想逃贾母欢心的人,就把她引荐给了贾母。贾母一见,就真心喜欢。有些小片段不由得让我发笑,因这一笑妈妈就很疑惑的问我。

“你怎么啦?突然笑干什么?发神经啊!”

“我没有发神经!”我反驳道。

“没发神经还笑,肯定是有事情,快说。”

“我看书呢,这个片段很好笑,我就笑笑。”

“哦。”

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到底是什么让我发笑呢?听我一一道来:一直凤姐对刘姥姥偷偷地说,“我们这里有个规则,在饭前要说一段小令。我恐你不会,我给你说一个,记住它“。”刘姥姥明白了。到吃饭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口中念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便鼓着个腮帮子,大家呆了一下,便领悟了,接着全都大笑。史湘云一口饭喷出,黛玉笑得俯桌哎呦!宝玉滚到贾母怀中,贾母只叫心肝;薛姨妈喷茶,探春饭合在迎春身上,惜春让贾母给肉肠子,吃饭的人没有一个不笑的。从此以后贾母就越发喜欢她了。但是,吃饭时当刘姥姥不小心落了个小巧的鸡蛋,那一个就价值千金,刘姥姥刚想拿起来,不料被下人拿去喂猫了。这样的行为暗示着后面贾家必然衰败的结果。甚是可惜呀!但忽若一想,这也合情合理。连一个下人都这样不珍惜东西,那就别说其他的人了。

第二个是王熙凤借刀杀人的故事。读完心中充满愤怒和惋惜。王熙凤因为不喜欢尤二姐,便利用秋桐。她假心假意的劝秋桐:“你年纪轻轻不只事,她现在是二房奶奶,我还让她三分,你去硬碰她岂不是自损其死?”秋桐听了,天天破口乱骂,“奶奶是软弱人,那等贤惠,我做不出来,我眼里容不得沙子”。这让很多人误会了尤二姐,后来又请来一个太医,把尤二姐胎中的男胎打了下来。至此尤二姐被凤姐折磨的很糟,最终,吞生金走向死亡。先不说尤二姐吧!秋铜也是一个容易被骗的人,被凤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呀!唉,真是可悲!

第三个是黛玉魂归高天。说起来也觉可怜。当年也是掌上明珠,但常年有病。至此,贾母、凤姐等一行人,为了宝玉而想冲喜,所以瞒着宝黛两人,但傻大姐不小心说实情,黛玉万念俱灰。回至房中,就病情加重。当宝钗成亲那一日,黛玉在那死亡之前,讲那就帕和诗词都烧了。做完之后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浑身冷汗,不做声,身子便渐渐凉了,黛玉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时候(刻)。

我又悲又愤,心里琢磨黛玉也是一个痴人,但也可怜,为宝玉而留,为宝玉而去;宝玉也是个呆人,不知娶谁,也糊涂过头了。可是在此之前,宝玉用假意试黛玉,黛玉也如此。这最后结果不是出乎意料,因假意试假意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我想,黛玉最后想说的应该是“恨”吧。

满纸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最好的艺术作品。要想了解,请认真去读吧。它是一本应该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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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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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扩充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获得更多知识,并获得一种身心上的愉悦,快乐。每个人肯定都会有各自喜欢的书籍,我喜欢的书,就是这本杨翠的《镜子里的猫》。

这本书获得了以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而命名的青铜葵花奖。主要讲了一个叫七月的小女孩不经意间进入了一个小房子,那个小房子里有7只猫还有1个晶莹剔透的镜子。七月照了照镜子,却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透明人,有柜子精灵,甚至还有魔法!在那里,一位名叫庄先生的人收留了七月,于是七月就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但在文章最后,柳树婆婆告诉七月,庄先生其实五年前就死了,只不过他在用他的灵魂招待七月,就在这两天,他准备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一消息对于七月和庄先生家里的其他人犹如晴天霹雳。但他们坚持了下来。到最后,七月再次找到了那个有7只猫的小房子,照了照镜子,就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这本书拥有着巨大的想象力。从刚开始“照一下镜子,穿越时空”到“发现这个世界还有魔法”最后“再穿越回去”整篇文章绽放了文学界最美丽的花---想象力。就连外国读者看到这本书后,都不禁赞叹:“这就是中国想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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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不解之缘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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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是一种让人有着幸福的字典,是一种让人有着安慰的话题,也是一种解不开的神奇力量。

我和之间就有着很深的缘分。我本性比较内向,不怎么说话,所以,我迷上了看书。学校里每当下课时,我总喜欢捧着书独自坐在位子上,书中总是有许多悲欢离合,而她们的悲欢离合每一件都牵动着我的神经,让我无法自拔,我总是随着每本书中的主人公,随着他们哭、随着他们笑!我经常会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人物,我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经历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吃饭时,我总是在想:啊,我那本书看到第几页了呢?那个小女孩后来有没有得救呢?睡觉前,我总是要先思考一下:早上看的这本书,到底蕴含着什么道理,我以后一定要紧记”。思考完后,我才能安心地入睡!

书,是我的知己,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伙伴!它教会了许多道理,让我获得了不少夸赞!小时候,我很早便开始读绘本、童话,博得了早教班老师的好评,和邻里邻居的表扬;上小学,一年级时我已开始尝试读小说、散文、诗歌,参加了许多比赛,获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我六年级了,阅读对我来说已经分不开,因为使我作文水平提高,能使我慢慢成熟,能使我变得更加自信勇敢、积极向上,能使我懂得更多道理学会做人!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的作文常常会得奖,而我的读后感的感悟也变得更加深刻了!

我和书之间就像一股无形的力量,将我们俩捆绑在一起,永远无法分开!我喜爱阅读,因为它能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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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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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收起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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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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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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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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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早上,我在公园里散步,突然,在地上发现了一本奇特的

这本书也很旧,上面积满灰尘,看起来很有神秘感。正在我仔细观察它的时候,突然,它说话了。魔法书对我说:“你好,我是一本有魔法的书。如果你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我可以帮助你实现愿望。”哇!这也太神奇了吧!我一边偷着乐,一边珍爱地把它放进我的书包里。

有一次,我在操场上运动时,看到一个小朋友的羽毛球掉在了树上。看着卡在树枝上的羽毛球,小朋友急得快哭了。我急忙走过去对小朋友说:“别担心,我帮你把羽毛球拿下来吧!”小朋友感激地说:“谢谢你。”可是我努力地往上跳,还是够不着那高高的树枝。我灵机一动,用羽毛拍拍了拍树枝,树枝摇一摇,羽毛球“咯噔”一声就掉了下来。我们高兴得欢呼起来。回到家里,当魔法书问我要实现什么愿望时,我却怎么也想不出来,于是我便坐在窗边思考。突然,我看到一个残疾人正吃力地推动着轮椅准备穿过马路。对,有了!我赶紧转身抱起魔法书说出了我的愿望:我希望路边的那个残疾人快点好起来。魔法书一边激动地说:“你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一边翻动着书页,仿佛在为我鼓掌。

无所不能的魔法书真是太神奇了!我以后要借助魔法书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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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特殊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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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数学补习班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特殊而又精美的立体探究用

这本书的名字叫《芝麻书》。这本书发下来之前,我们还不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当时老师并没有告诉我们,只是开玩笑地跟我们说,这是一本装满了芝麻的书。等这本书发下来之后,我们才知道这是一本有趣的立体书。

《芝麻书》很厚,只不过只有几页,我觉得很遗憾。虽然只有几页,但这几页的内容总是令我回味无穷,看了一遍还想再看一遍。因为这是一本立体书,自然书中会有一些“机关”,但是这些“机关”非常容易找,我总是能够迅速找到!

不仅如此,我还和这本书有过许多故事呢!

有一次,我和妈妈顶嘴,被妈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当时我非常生气,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见《芝麻书》时,我饶有兴趣地翻开了这本书来看,不一会儿气就消了,开始认真地找起“机关”来。等到这本书看完,我就高高兴兴地走出房间,又和妈妈谈笑风生了。

你看吧!我无论是高兴、生气还是伤心,都会捧起《芝麻书》来看,所以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理所当然,这本书也是我最真心的朋友了。

我喜欢《芝麻书》,因为它能给我带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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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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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萌

,是千变万化的,它可以告诉我们各种各样的知识,也能告诉我各种各样的道理。

书,时时刻刻提醒着我。在我骄傲时,它告诉我要谦虚;在我伤心时,它告诉我要乐观;在我生气时,它告诉我要冷静;在我脆弱的、不堪一击的时候,它告诉我要坚强。

书,记载了历史,记载了未来,更是记载了无穷无尽的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从满是图画的拼音识字书开始,到记载过去的四大名著;从一笔一画开始,到现在充满文学气息的作文;从认识简单的物体开始,到知道各种各样的事物。这又何尝不是进步呢?

书,让我的世界充满欢声笑语。科幻书说:“未来有会飞的房子,。”历史书说:“诸葛亮神机妙算。”童话书说:“有巧克力做的房子。”心理书说:“请保持乐观。”政治书说:“想统治国家就要获得人心。”……各种书的话语,形成了一个知识的黑洞,我在里面飘着飘着……

书像一叶小舟,把我从无知的小河带到知识的海洋,人人都需要书,人人也离不开书。不知道,没有了书,人们的生活会不会遭到破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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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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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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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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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一首歌,这首歌美妙动听,童年就像一首诗,这首诗笔迹清晰,童年就像一个色香味俱全的调味瓶,但是它随着时光的脚步流逝。

当年,我养了一只米黄的宠物兔。我捧着这只小兔,怀着欢乐的心情回到了家,平时的我总是东玩玩,西弄弄,佷无聊,但是现在我的所有精力和目光全放在它:这个快乐“小丑”身上了,当时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公主了。

我把它放在一个小垫子上,让它在阳光妈妈的呵护下自由的奔跑,享受着自由畅快的呼吸,那时我跟这个小丑一起玩耍、歌唱,把彼此当成了最贴心的伙伴。爸爸告诉我那些柔软、漂亮的像小球一样的东西叫毛,但我的脑袋中充满的是与大人不同天真、幼稚的想法,于是,我猛眨了眨眼睛,像个小袋鼠一样蹦蹦跳跳地摇着爸爸的手臂激动的说:“不,爸爸,这是兔子的大花衣,小燕子都可以穿花衣,小兔子要更漂亮,呵呵。”小兔子跳了跳、动了动耳朵,仿佛很赞同。

我感到兔子的身体很热就想帮它洗个澡,让它凉快凉快。于是我拿来一个很深的水桶,挽起了袖子,拧开水龙头,放下桶,水装满了整个桶后,我提起水桶,抱起小兔,猛的一丢进去,小兔快速挣扎,不停的溅出水花,我却以为它在玩,还若无其事的唱起了歌,满意极了,最后随着啊的尖叫声,溺水的小兔被救了出来。它仿佛在说:“小主人,下次别这样对我了。”

童年的故事,丰富多彩,一个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仁在放映,让我们搭上幸福的列车,一起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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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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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一位魔术师,当你伤心时,它会变出几个笑话,让你的心情好起来;当你感到自卑时,它会变出几个勇敢、励志的故事,让你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总之,每一本书都以它那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们,可最令我喜爱的是《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小木偶——匹诺曹、樱桃师傅、仙女妈妈以及许多动物。主要讲了:一截普通的木头,被樱桃师做成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能说、能跳,还会翻跟头呢!樱桃师傅给它起名:匹诺曹。匹诺曹经过了种种坎坷,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读到这里,你是不是手痒痒了呢?赶快读一读《木偶奇遇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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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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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

朋友们你喜欢看书吗?我想向你推荐你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主要写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条件,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同时也带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你一定要认真的品味品味!要记住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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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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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字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爸爸发明了身体控制器,使用者只要将身体能量集中在手腕上可以成为大力士,当举重冠军,将能量集中在大脑上,人的大脑比电脑还厉害。由于爸爸的发明,“我”变成了超人,刀枪不入,无所不能,但是有一天发明落入了坏人手中,世界将陷入可怕的灾难,为了拯救世界,我和爸爸再次和邪恶展开了较量。

这本书每个故事情节都特别精彩,例如第八集《勇斗劫匪》,这个情节讲述了杨歌在马路上悠闲地走着,突然看到警察在追一个劫匪,劫匪抢了一个包,里面是大姐治病的钱。杨歌把身体控制器调到了腿上,跑得飞快,一把抓住了劫匪,劫匪使劲的打了他一拳,他疼的要命,但杨歌无法反抗,拖延时间,这时警车来了把劫匪逮捕了。这只是其中一个精彩的内容,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精彩的内容了,我相信你读了以后会啧啧赞叹,爱不释手的。

这本书当中的爸爸也特别的有趣,他发明了许多科技产品,有聪明饭、摇钱树、愿望瓶……虽然爸爸只有拇指那么大,但他不忘追求知识,渴望知识,努力发明创造科技为人类做贡献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我们青少年也要像杨歌一样不断地创新科技,不断的学习,为实现我们富强的祖国而努力奋斗。

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一定和我一样感同身受。那就赶快去看一看吧,相信你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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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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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也许是被阳光晃了眼,我迈进校园突然很想看。于是我上到三楼图书室去拿了一本之前从没借阅过的书,顺利办理完借阅后我便飞快地跑回教室。等过会儿下课了,我的求知欲已所剩无几,我肆意和同学们玩闹早将书忘在脑后,直到上课铃打响我又一次走进教室才猛然记起。看书计划也就泡汤了。

星期天下午我完成了被大人们布置的所有任务,才有时间打开那本搁置已久的书,我翻开书想读个一二十页,可看起来很轻松的事情与我而言却很难做好。原本我可以读很多很多的字,可以把许多的时间放在看书上,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可我没能成功。我本来捧起了书,然而过了五分钟我就走出了书房,饭桌上的小点心吸引着我,我一下子开心地拿起一杯可乐和一块面包开始享用。细嚼慢咽足足半小时我才回到了书房。不过区区20分钟,我又一次放下了书,电脑正在以它的魔力召唤我,我拿电脑玩了快两个小时的游戏才罢休。我一步一挪地去了书房,翻开书页,这次终于进入到有趣环节,我总算看得入了迷。可天色已晚,妈妈就叫我吃晚饭。我忽然意识到专注做一件事和随心做一件事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有所不同。我上次读了一本叫《科学实验王》的漫画书,我开心极了,从我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没分心过。我琢磨吧,如果我很认真地看,没准能把吃饭都忘了。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这本《科学实验王》五个小时内我没干别的事情只一味看书,就在这段时间里,五本书我全都看完了哦!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妈妈没有把它买全,我只得有空再去看看有没有其他好书。可惜我发现书房里的它们都没有上次好看,好在有一本封面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把它从柜子里抽出来,还没来得及翻开就被妈妈告知该睡觉了。于是我把书放回就去睡觉了。

我想我今后做事情需要专注,读书时间也要认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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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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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似乎从小就有不解之缘。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便开始缠着爸爸妈妈为我讲那充满神秘色彩又略带稚气的童话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拇指姑娘,还有心狠手辣的继母;都成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画面。多彩的童话世界便是我与书的第一次见面,伴我走过了幼年。

长大后,我便开始向往那些美丽充满青春色彩的散文诗歌,从《童年》中感受高尔基儿时的艰苦命运与顽强的学习精神;从《悲惨世界》中感受当时的黑暗,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我与书中的人们一起喜、怒、哀、乐,感受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在书店里一待就是一天。书夹带着青春的欢乐与奔放,又伴我走过了稚气的时代。

就是这般,书与我共同走过了一步又一步,在青春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脚印。

书就我的朋友,在我心灰意冷时它会告诉我:“坚定信心,不要气馁,相信成功就在脚下。”

在我懒惰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如果你颇有天赋,勤勉会使其更加完美;如果你能力平平,勤勉会补充不足。”

当我因为没有一个目标而感到无所事从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书,它是我一个忠实的良友,也是我一个最好的老师,它伴我走过点点滴滴的童年日子,也将陪伴我逐步走向五彩缤纷的青春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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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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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自己的大脑日益充盈。我喜欢在课间,和同学为某道数学题争的面耳赤红。对了,成功的喜悦让我笑,错了我仍然会笑,因为失败让我学到了将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然后安详的倚在方向盘上。这位司机在临终前想到的是别人,想到的是社会,而不是自己。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使我联想到自己平时一些自私的行为而羞耻,更使我能够客观的剖析自己。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朵小花,一杯清茶享受书中的乐趣。我抗日英雄牺牲而悲哀;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林黛玉小姐的含泪九泉鸣不平,为芳汀的悲惨遭遇而叹息,更为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关羽而敬佩。甚至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金庸老先生的“武侠秘籍”,罗贯中的红楼梦,都使我流连忘返。

我十分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博学多才的能人,他们惟妙惟俏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自愧不如。不用说,我也知道,正是他们博览群书才会如此。古往今来,哪个成就事业者不是读书万卷?

如果说课堂的读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那么课外的读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世间的读书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

读书为我消除疲劳,陶治性情,使我崇尚真善美,增强我前进的勇气,鞭策我明知扬帆,去实现凌云壮志。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歌颂,都化作了我心底的一声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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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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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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