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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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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看,其中有一本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每日形影相随,情深难离。它就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中都是一些短小却蕴含丰富的小诗。每一首都宛如夜幕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每当我捧起它时,感觉书中的感情就是我的情感,书中处处有我的影子,让我迷醉其中。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普天下所有儿女的心声:“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诗人冰心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把母爱之情传达出来,是多么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

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母亲一个人照顾我。每当黑夜来临时,总是她在我身边,为我赶走恐惧;每当我头痛发烧时,总是她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每当我受到委屈时,总是她安慰着我,让我破涕为笑……时光暗淡了她的容颜,拘偻了她的腰身,但唯有对我的爱不曾退色。母亲,我就是诗中的那只小鸟,天上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蔽天空下的荫蔽?

《繁星·春水》不仅有我真实的情感体验,还像一面镜子,烛照、荡涤着我的灵魂。

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沾沾自喜时,当我站在领奖台上忘乎所以时,当同学请教我问题我趾高气扬时,那几行哲理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让我一下子就脸红了,是的,我就是那朵孤芳自赏的小花,骄傲自大,心胸狭窄。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让我知道:为人处世应当谦虚、坦荡。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

捧着它,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我的真情实感,到处可见我的身影。读着它,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神圣,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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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讲书中进步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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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谢老师提出了一个想法:每次上完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课后,让我们都要把这节课所学的或复习的知识点,以录音的方式发到新成立的“讲“”群里。

听完这番话后,我整个人都是拒绝的,什么是讲“书”?合上书在大脑中自己回顾一遍,然后边讲边说,其中除了思维导图外,不借助任何有关资料一气呵成,这对于我和大部分同学来说都是极大的考验!因为我在社会实践开营仪式演讲时出现了小失误,从此便对“演讲”产生了恐惧。

但过了一会儿,我的脑中又产生了另外一种想法:既然讲书对我来说是一种不小的考验,那更要欣然接受它,并做好它。这对我来说不仅是一种考验,更是一种提升自我的机会。应该感到庆幸,因为这种机会十分宝贵,而不是把它当成一种负担,更不该当做一种甩不掉的压力。带着这种想法,我的心情也有些转变,甚至还有些小期待。

第一次讲“书”,因为有些激动和紧张,难免不太流畅,中间暂停过也重来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因为它是我进步的阶梯。听到只有短短两分钟的录音作品,但我的心里仍充满成就感!

经过了几次的“讲书”,我还发现了一个诀窍:“讲书”要放在写作业之前,尤其要放在谢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作业前面,因为讲述的知识点肯定与作业的内容是一样的,在此之前,讲一遍就相当于又深入地回顾了一遍,不光讲述速度会有所提升,效率和正确率自然也会直线上升。

再与我个人的“每日一默”相结合,效果肯定比以往还好。这是我“讲书”的最大收获。讲述的收获,会在以后的学习中慢慢显现出来,希望“讲书”会为我的成功奠定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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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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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把书皮包在书上时,就会想起一些陈年旧事......

小时候,我常常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给我讲故事。现在我长大了,已经读过很多书了。如《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

每次读起书来,我常常废寝忘食,甚至应因为看书而被挨打。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被书店老板驱赶后再寻找机会偷偷溜进去;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图书馆关门只是后还是?还意犹未尽;为了看书,我常常看书到深夜仍然手不释卷。即便如此,我和书的缘分还是割舍不断。读了一些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关羽的重情重义、吕布的勇猛、刘备的仁义;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武松的勇猛、梁山的英雄好汉、吴用的机智;读了《幽默大王》我知道了怎么让自己幽默起来.....我读的书太多了,数也数不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无时无刻陪伴着我,这些年来,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书,你真是我这一辈子的知心朋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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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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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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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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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八岁,个子中等,长得挺结实,胳膊、腿上都是肉,小肚子圆滚滚的,就像里面藏着一个小西瓜。

走在路上经常有人夸我帅哥。我的皮肤雪白雪白的,虽然不是双眼皮,但是眼睛很有神儿,高鼻梁,小嘴巴,一笑起来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我爱好广泛,喜欢下围棋、游泳、画画……尤其喜欢看。只要一有时间,我都会捧本书来看。每天中午在学校吃饭,我都会先到班级图书角里选一本书,然后一手翻书,一手拿勺,看一页书,吃一口饭。常常一顿饭要吃半小时,饭菜都变凉了。

我还经常谎称要上厕所,捧着一本书进去,一蹲就是半个小时,脚都麻了才晓得出来。有一回,我在厕所里蹲了很久还没出来,妈妈连问我好几句好了没有,我都说没好。妈妈终于不耐烦了,冲进厕所,发现了我的诡计,生气地说:“你竟敢骗我!”我可怜巴巴地说:“都怪我太想看书了!”妈妈听了,哭笑不得,无可奈何地摇着头说:“你这个“小书虫”!”

看书能使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很乐意当“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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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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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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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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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种回味让人感动;总有一种声音让人驻足;总有一种厚重让人敬畏;总有一种文化让人充实。经典文化,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你是人类历史长河流程的记录。你指引了我的人生,充实了我的思想,拓宽了我的视野,滋润了我的心灵。坚定了我的人生目标。每次捧读你,让我对人世有着更真实的触摸,你永远鞭策着我去奋斗。经典文化,你已融入我的生命之中。

经典文化,让我品读人性的光辉。几千年的中华文明,积淀了几多优秀的经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和为贵”,等等诸多的优秀文化始终让人为真善美的人性而赞叹,也让我为人性的美好而叫绝。不是所有的真情都荒芜成了沙漠,不是所有的真爱都飘渺成云烟。经典文化中融入了最原始的感动,有着最热切的呼唤,它是人类的一方净土。品读经典文化,让我学会了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他人。

经典文化,让我品味世间的温暖。一页页泛黄的纸张从手尖划过,一纷纷感动从心底油然而生,卧冰求鲤的王祥,劈山救母的沉香,滴血认父骨的刘元,他们以一种最真情的姿态向人们展示了经典的绝美。王祥不仅温暖了冰,还温暖了整个华夏。他带给我心灵的温暖和感动,带给我美好回味。品味经典,使我的心不再寒冷,教会我把温暖送给那些需要温暖的人。

经典文化让我的精神有了依托。流行终究是流行,热情有余,厚重不足,总是热情不到最终。唯有经典文化,像一座座丰碑,站立在历史中央,当我精神失去支撑时,总能给我以拼搏进取的力量,当我在昏暗中前行时,当我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捧读经典,总会给我注入不竭的动力源泉。

经典文化,你永远是我生命中的一支歌,一支唱响世界的歌,你已经融在我的心中,融入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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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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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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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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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一本美丽而又神奇的书。翻开它,像飞进了童话世界,有美丽的小人鱼,善良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少年;翻开它,想走进了梦幻王国,会飞的马,美丽高贵的女王,邪恶的音乐女神;翻开它,像··········美丽而又神奇的童话,带你领略人世的险恶,让你感受到童话世界是多美好,多神奇。美丽的风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相亲相爱,一切都充满了活力,生意盎然·········

一个个美丽的.童话,能让我们感受到童话王国的奥秘。童话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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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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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每个人都不熟悉。它们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不能没有书。今天我将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它知识丰富,老师推荐给我们作为优秀的推荐书目。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比如藏獒有两种,一种是穿越过灵魂的家犬,聪明勇敢;还有一种从未穿越过灵魂的野魂狗,残忍粗暴。

它的故事太有趣了,我忍不住想看下一章。故事紧张时,我的心也紧张,故事轻松时,我也为他们松了一口气。故事难过的时候,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难过和遗憾。故事出乎意料的时候,我有无数的惊喜和好奇。它具有撩人心弦,随故事而动的能力。它有感人的力量,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叫做盘巴的第七只猎狗。老猎人40年也找不到一只满意的猎狗,总是很可惜。

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代,它“驱山如风,猎虎如林”。称盘巴为掌上明珠,取名“辣椒”。原来是这么一只猎狗,却因为误会差点被赵盘霸打熟。好在他是和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素素放手了,池莉满腹委屈逃到山里去了。他靠打猎为生,成了一群豺狼的首领,但池莉仍在暗中保护着赵盘霸。有一次豺狼包围了赵盘坝,疯狂发动攻击。这位老猎人处于事故的边缘。关键时刻“辣椒”及时赶到,不顾自身安危救了老主人一命。这时候,我被池莉的忠诚感动了。

是沈的著名动物小说《第七只猎狗》,它告诉我们,世界不仅是人,也是动物,我们应该与动物和平相处。它和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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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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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书是进步的阶梯,书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爱读书,妈妈买了很多书给我看。我看得津津有味,把几本书放在床头。

记得有一次,我吃过晚饭,到九点了,爸妈还没回家。我走到床前,到处一片漆黑。我上床睡觉,把眼睛闭得紧紧的。可老天偏偏在这时下起了倾盆大雨。闪电划破了夜的寂静。雷声,雨声,交织在我的耳际。我心惊肉跳,害怕极了。

我摸了摸床头,“啊,是书。”我激动极了。打开电灯,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与里头的主人公同呼息,共命运。仿佛来到了海洋,仿佛来到了草原,草原上空有一个美丽的城市,天空之城。一望无际的草地,金碧辉煌的宫殿,奇特幽静的丛林,一条小溪,犹如一条蛇,银光闪闪,潺潺地流着。

书,让我忘记了恐俱,忘记了一切。

书是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带给你快乐,带给你一个童话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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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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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

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五年级时的我,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便深深地被她震摄住,当时书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张张快门下的照片,活鲜鲜地跳跃在我的眼前,而随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小女孩与母亲的死别,使我的眼湿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读咀嚼,仍有无限感伤,失去心爱的亲人,真有如锥心之痛。

因为相处的快乐时光会随时跳出来占据我们的脑海,撕碎我们的心;但现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层的领会:生命中充斥着许多“无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之中,实在于事无补,若能换个角度思考,豁达的面对生命,赶走悲伤,才能转化成正向的力量,并积极的面对人生。

而故事中的母亲,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记忆,是不是也意涵着人要时时珍惜瞬间的美好,以作为克服人生逆境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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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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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爱好,我可是一个小虫啊!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那时我还小,听了这句话,我想都有黄金屋了,会不会有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呢?于是我就看起来了。谁知这一看,虽然没找到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但我却真正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的含义,也看上了瘾。每次早读课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地沉入书中,连课本都忘了准备。直到上课铃响起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钻出来。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随手抽出两三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两三本书很快就被我看完了,我抱怨道:“怎么这么少啊!”于是我又去大人图书馆借了几本金庸的书看。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下午四点了。妈妈看了看手机,说:“竺星语,我们该回家了。”“哦!“我极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揉了揉早已麻掉的屁股,只好跟着妈妈回家了。

怎么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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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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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书是人类的宝贵物资。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男生日记》。它是杨红樱写的校园系列的小说。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坚强男孩吴缅的故事。他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由于父母的感情不和,他对父母说:“你们要是合不来就离婚吧!”父母离异后,他选择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他常以男子汉的身份照顾妈妈。每当同学遇到困难,他总是慷慨相助。也正是因为他身上的品质吸引我。

从这本书中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问题,一定要勇敢面对,勇于挑战,找到解决的办法战胜困难,吴缅虽然在单亲家庭中长大,但他并没有感到自卑,而是锻炼了他坚强不服输,乐于帮助他人的性格。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书中有很多好词佳句可以积累,提高你的写作水平,而且可以让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得到提升。

多读书,读好书,修养内涵,提高素质,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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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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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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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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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盏黑夜里的启明灯;也是沙漠里的一片绿洲;是一位知识渊博的智者;也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中,有许多的故事教导我们做一个善良、正直、有担当的人,当然书中也有许多丰富多彩的故事为我们增添生活的情趣。

后来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我慢慢的懂得了一些字词的含义。那时的我迷恋上了童话类的书籍。

再后来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面有个故事我至今还记忆犹新:《丑小鸭》。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现在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在为你未来的辉煌打“地基”,不要觉得累,因为你在走上坡路,努力后的胜利远比一帆风顺来得更为珍贵!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长大了,字词认识的越来越多,看的书也越来越有深奥的道理。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对海伦·凯勒的敬佩之情发自内心的油然而生。她使我明白,倘若一个人在艰苦逆境中还能的顽强活下去,而且活的精彩快乐,那么那个人的生命之花一定,比没有为自己生命努力过的人的生命之花要更众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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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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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此的神圣和精彩!而我,仿佛天生就和书紧紧捆绑在一起,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其他孩子还在玩泥巴和积木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不知怎么的,我对汉字有一种特别的偏爱,深深的吸引着我。我翻遍了家里当时能看的书,还是看不完。每次和父母出去,看到不懂的字,一定要问父母答案。直到爸妈烦了,我还是停不下来。

就这样,我上幼儿园班的时候,已经认识了1000多个汉字。从此我就天天缠着爸爸陪我学习,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

原来,我家所有的书柜里都放着我父亲的作文书。自从我开始读书,大书柜里有一半都是我的书!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半个柜子里还有几本书。

小学二年级后,开始接触小说。沈先生西施的动物世界让我思考;杨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让我看到了世界的真情与美好。虽然我当时没有做笔记的习惯,但是那些精彩的段落和句子还是经常被我记住,至少让我在作文里有话要说。书带给我的好处不止这些。多看书,人就会安静,气质就会不请自来。书还能开阔人的视野,让人看得更高更远

鸟儿想在扇动翅膀之前高飞。人们在阅读之前努力进步。书在我身边。我愿意一直陪着书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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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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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日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书中记录了一个盲聋哑人如何在无光无声的黑暗里,坚强应对困难,迎接生活的挑战,创造生命的奇迹,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虽然拥有三天光明是一个不会实现的梦,但海伦·凯勒真实、伟大的一生,却给全世界成千上万的残疾人和正常人带来感动。

海伦·凯勒是一个哑、盲、聋三种病集于一身的普通人,她十九个月大时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她不能像我们正常人一样欢乐、自由地生活,只能生活在一个黑暗、寂寞的世界里。但经过莎莉文小姐的细心照料,她克服种.种困难,凭借顽强的毅力,演绎出不平凡的人生。

虽然她能说话了,她不再寂寞,但她却永远失去了听力和视力。面临这样的惨剧,一个正常人都很难做到真正去应对困难,更何况是一个残疾女孩呢?

在阅读完最终一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流下了激动的眼泪。在她的心里,她只想要三天的光明,看看细心看护、帮忙她学会说话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看看壮丽的落日,为它祈祷;看看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一切……

一个残疾人,应对生活的不公,没有放弃,而是选择继续开心、幸福、乐观地活下去,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假如她能重获光明,她所要见的第一个人是细心照顾她多年的莎莉文小姐,可见她多么富有感恩之心啊;其次,她要参观博物馆,可见她是多么好学啊……

“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这是海伦·凯勒在书的结尾写给每一位读者的话。她让我们明白:我们要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一切,不要贪图本不属于自我的东西,要懂得满足。海伦·凯勒值得我们敬佩,我们能从她身上获取无穷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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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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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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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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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是个小书迷。书是我的好伙伴,书是我的好老师。

我爱看书,我爱看好书。因为是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在我寂寞时,是书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进了童话世界;读书真好,是书带我来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旁,了解到穷苦人的悲惨遭遇;读书真好,是书带我走到了西蒙和桑娜身旁,了解到了他们的勤劳善良,了解到了他们为了帮助别人宁肯牺牲自己的高尚的道德品质。

读书真好,是书带我了解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是书让我"攀登"了泰山,恒山......了解了桂林的绣,庐山的峻,泰山的雄,黄山的贵,索溪峪的野;是书让我了解了十万个为什么:天上的星星为什么不会掉下来,为什么黑暗过去就是黎明......

读书真好,因为有了书的陪伴,使得平凡的童年变的快乐了,有趣了。

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热爱书吧,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热爱书吧,它是我们精神的食粮;热爱书吧,它会让我们终身受益。

知识是无止境的,所以读书就没尽头,让书陪伴你我他走向人生最高境界,走向成功之路,让读书走进人生,让人生之路飘逸书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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