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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比赛征稿通知【最新20篇】

人数相等的双方对拉一根粗绳以比较力量的对抗性体育娱乐活动。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拔河比赛的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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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山水人文大箕”有奖征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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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泽州县委、县政府打响“古韵泽州·全域旅游”的号召,发掘大箕旅游文化资源,叫响“诗意山水·人文大箕”品牌,促进大箕文化旅游发展,提升大箕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众认同度,大箕镇党委、政府与太行日报社联合举办以“诗意山水·人文大箕”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摄影大赛

一、征文和摄影要求

1、征文内容:描写大箕镇域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传说、新人新事。体裁以散文、诗歌为主。

2、摄影内容:大箕镇域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根据拍摄主题,不论传统、数码、彩色、黑白摄影作品均可,但必须注明拍摄地点。参赛摄影作品一律提交JPG文件,文件不得小于5M。作品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可电脑合成制作。

二、投稿地址

征文稿件以“‘诗意山水·人文大箕’征文+标题+作者”为投稿标题,发送至邮箱:djlyzw@163.com。

摄影作品以“‘诗意山水·人文大箕’摄影+标题+作者”为投稿标题,发送至邮箱:djlysy@163.com。

投稿时须写明投稿人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三、征稿及颁奖时间

征稿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10月2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奖,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征文: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100元;

摄影: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200元;

同一作者入选和获奖作品数量不限,所有获奖作者均获赠精美画册一本。

五、其他

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征文和摄影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优秀作品将在《太行日报》、晋城新闻网、大箕政府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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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走近梅州非遗”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建行杯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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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市委宣传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更好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做好“客家文化大观年”的宣传活动,梅州日报社、梅州市金融文学艺术联合会、梅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等单位联合组织举办“建行杯·走近梅州非遗”摄影大赛

一、征集主题:

聚焦梅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艺术、传承人物;金融支持文化发展、践行普惠金融取得的成就。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11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入选奖60名,奖金各1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奖金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征稿要求:

1.作品为彩色图片,一律以jpg格式提交,并保留原始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文件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3200像素。

2.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3.对获奖作品,主办方可以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以上均不再另付稿酬,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五、投稿方式:

请发电子邮件至邮箱:*******@qq.com,联系人:张冠珍,电话(0753)*******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评选。

梅州日报社

梅州市金融文学艺术联合会

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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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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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之“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海山仙子国,邂逅寄孤蓬,万象图画里,千岩玉界中”,山海之灵气滋养了临海,两千多年的历史和山河形胜,造就了这座古城。

近年来,乡村旅游已逐渐成为国内旅游的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并承载着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意义。以“文化为魂,山水为魄”的古城临海,也全面开启了美丽乡村建设。临海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打造“苍山灵水千年古城,嘉禾圣果一品乡村”的美丽乡村建设的品牌形象。展开“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一路一景观”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从“美丽乡村”建设到全面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逐渐实现千年古城的新崛起。

穿行于临海乡村间,黑色的柏油路两旁是一幢幢粉墙黛瓦的民居、一片片青翠的绿化苗木和姹紫嫣红的花卉,好似一幅生机盎然的江南半山区的风情画卷。临海“美”的分享时刻,就是从这样的一个个美丽乡村开始。一首“三部曲,四季乐”的乡村旅游之歌在临海唱响。“第一部曲”,山水形胜的自然风光游;“第二部曲”,厚重缠绵的文化体验游;“第三部曲”,现代都市人回归田园的特色农业生态游。三部曲唱出临海旅游的古今特色。再配以“春夏秋冬”为主题的“四季乐”节庆活动,吟出了临海乡村旅游的副歌。

继2014年、2015年连续成功举办两届“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摄影大展后,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携手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之“美丽乡村”全国摄影大展。本次大展旨在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独特的视角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临海市乡村旅游资源,吸引更多的人前来临海体验属于临海人独有的幸福,感受临海人“面朝大海、诗意而居”以及“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美好状态。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海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

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时间

2016年5月—2017年5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取材于临海市境内(不含临海市古城区、桃渚古城),反映乡村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乡村生态旅游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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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中国·汕尾海洋文化节摄影大赛征稿启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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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广汕尾优质资源,树立汕尾新形象,提升汕尾美誉度,激发投资汕尾热情,促进汕尾海洋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决定举办“2015中国·汕尾海洋文化旅游”摄影大赛活动,通过摄影图片细腻展示汕尾美丽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及各行各业取得的成就。欢迎广州、深圳等地及全市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汕尾市文联

联办单位: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作品要求集中反映汕尾海洋文化、自然风光、特色文化、城市建设、风土人情等相关摄影作品,鼓励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

三、征稿细则

1、投稿方式: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要求纸质投稿,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长边可以为30厘米,黑白、彩色均可;数码、反转片拍摄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送稿。参加作品单幅、组照(组照不超过8张,组照视为一幅,用透明胶按顺序连接)数量不限。

2、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每幅作品背面均请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凡不按要求送交作品者,或提供信息不全者,或作品正面泄露作者信息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投稿资格。

3、请作者保存好原始文件,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始足够数据和精度电子文件,TIFF格式文件须在40M(兆)以上, 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M(兆)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资格。

4、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5、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6、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的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稿酬。

7、所有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汕尾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

8、提倡新作,凡在汕尾市历届摄影比赛入选获奖的作品不能参加此次比赛。

9、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主办单位对所有投稿作品不再退稿。

10、投稿截止时间:至2015年10月25日。

11、投稿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委办公大楼907室。联系人:蔡权、肖铮艺。联系电话:18102881188、0660-3360645。

12、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3000元)、银奖2名(各2000元)、铜奖5名(各1000元)、优秀奖12名(各500元)、入选奖80名(各300元)并颁获奖证书。

13、本活动公告解释权归大赛主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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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七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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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反映广西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现举办第七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以期透过独具特色的自然风光、民族风情、文化风采和时代风貌,进一步树立美丽广西新形象。

一、大赛主题

1、生态广西。展现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反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风情广西。展现广西民族团结和睦和绚丽多彩的民俗风情。

3、人文广西。展现广西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4、开放广西。展现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广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的成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荷花》杂志社

三、奖项设置

1、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作品200名,奖金各500元(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2、凡在本次大赛获奖、入围的作品均颁发证书,并有机会到境外展出。

四、投稿须知

1、境内外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稿件必须取材于广西区域内。稿件要求在2015年(含2015年)以后创作,谢绝投送在其他影赛己获奖的作品。每位投稿者投稿数量不得超过20幅(组)。征稿时间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截止,以寄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参赛稿件内容要求紧扣主题、客观真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和创新性。

4、参赛稿件可以选择网络投稿或邮寄光盘投稿的方式;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图片命名为“作品名称+参展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组照每组4-6张,请自行拼成一幅。投稿者还需提供拍摄时间、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5、参赛稿件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减;彩色照片可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稿件的作者,对该稿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应保证其所报送的稿件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与上述要求不符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稿件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稿件数据文件(原始文件和调整后文件,JPG文件不小于5M,TIF文件不小于20M),不按时提供原始文件者取消入围资格。

8、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和入选稿件,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开展各类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非入围、获奖作品如有使用,按规定另付稿酬。

9、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

五、稿件投送

网络投稿请发送至电子邮箱2017syds@sina.com,3幅以上请压缩打包发送;邮寄光盘投稿请寄送至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5号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530022。投稿请注明第七届“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参赛作品。联系人:凌晨,联系电话:0771-5802708。

“美丽神奇的广西”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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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灌云首届梨花节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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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似锦,春光明媚。2017年4月,灌云县将举办首届梨花节暨伊甸园景区试开园仪式,首届梨花节将充分展示灌云县加快旅游发展的丰硕成果,同时又全面释放了灌云开启大旅游时代的强烈信号!首届梨花节将有助于进一步传播灌云独有的旅游文化,是展现灌云人民良好形象和风采、不断提升灌云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重要平台。为此,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社、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联合举办2017灌云首届梨花节摄影比赛。本次比赛内容丰富多彩,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首届梨花节暨伊甸园景区试开园仪式中的优秀摄影作品。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社

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

承办单位:

灌云县摄影家协会

灌云县老干部摄影学会

媒体支持:

灌云电视台 今日灌云

网络支持:

今日灌云微信平台 光影灌云微信平台

二、作品内容

2017灌云首届梨花节期间所有活动内容,包括潮河湾风景区、伊芦山风景区、大伊山庙会、新沂河油菜花等。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稿件为JPG电子版。

3、参赛作品创作时间:2017.04.01—2017.04.12。

4、参赛作品创作地点必须是灌云县境内各景点。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征集35幅作品,入选作品(不重复)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社颁发入选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可计1分)。

五、活动须知

1、征稿时间为:2017年4月1日—4月12日。

2、入选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作品,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4 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

5、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六、投稿地址

邮箱:wang300d@126.com 820937213@qq.com

联系人:汪海龙 电话:15862909277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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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关于“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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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位于浙江中部,东汉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建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书画之乡”、“中国诗词之乡”、“中国民间工艺(剪纸)之乡”,拥有“万年上山、千年郑义门、百年书画兴盛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是全国最多的县市之一。特色产业众多,有“中国晶之都”、“中国挂锁之城”和“中国绗缝家纺名城”之称。山川灵秀,自然风光旖旎,是远近闻名的“毓秀之区”、“休闲之地”,浦阳江为钱塘江源头之一,有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仙华山,有白石湾、神丽峡等山水生态旅游胜地和茜溪美丽乡村精品线等。

2013年以来,浦江县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万众一心,打响了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五水共治”攻坚战,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浙江治水典范。浦江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从过去连续多年的全省倒数第一,上升到第38位;率先在全省确认可游泳河段,检验“五水共治”成果;率先消灭垃圾河、黑河、臭河,成为浙江省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同时涌现了一大批“最美河道保洁员”和无数可歌可泣的治水感人事迹。

为展现浦江古朴的民俗风光,和谐的人水环境,见证“五水共治”以来的种种变化和成就,弘扬“五水共治”全民治水的精神,积极投身“两美浦江”建设,浦江县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藉此以摄影人的独特眼光和视角,诠释万年浦江“精致、秀美、灵动、文雅”的美丽内涵,抒发创造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浙江省浦江县委宣传部

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浦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浦江县旅游局

浦江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手机报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影像中国网

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

国际在线摄影频道

ICNTV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以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为主题,展示浦江古朴秀美的民俗风光和“五水共治”为主的建设成就,表现浦江“精致 秀美 灵动 文雅”的自然风光、生态资源、民俗风情、人文纪实、人水和谐等方面内涵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级收藏作品4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6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1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2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有入展作者均将获得大展画册一本。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浦江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入展作品精选及作者名单将刊登于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浦江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每个注册名限投99幅作品,如超过上限,请更换注册名登录并继续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

“浦江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联系人:夏雨欣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不得重复投稿。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可复制)

作品标题

□ 单幅   □组照(    幅)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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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首届河南高校影像文化节暨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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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丰富河南高校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和新华网河南频道联合举办“首届河南高校影像文化节暨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以此为契机,鼓励广大师生用镜头来表现生活,用镜头来呈现经典,用镜头来诠释人生。

本次摄影大赛旨在为河南高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示和分享影像的平台,希望高校师生用摄影的方式记录下身边的美好瞬间,在比赛中提升自我,展现文化追求与创作才华,诠释影像的力量。希望高校师生不仅用眼睛欣赏视界之内的美好,更用心灵体察视界之外的人生,鼓励高校师生发散思维,突破束缚,锐意创新。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新华网河南频道

承办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郑州和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河南库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郑报豫览影像

二、征稿日期:

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以每个季度为一个赛段,共4个赛段。每一季度最后一日为本季度比赛截稿日期。

三、征稿主题:

面向全省征集能够充分反映高校师生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高校发展新貌的优秀摄影作品。

四、作品设置:

每赛季设优秀作品50名。

年赛产生一级佳作4名、二级佳作10名、三级佳作16名。

优秀作品获得者每赛季不得重复,年赛佳作作品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作为申请加入河南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五、征稿细则:

1、本次比赛限河南高校教师和学生参加。参赛类别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中,甲类为相机摄影类,乙类为无人机航拍类,丙类为手机摄影类,丁类为VR及微视频类。

2、参赛作品要紧扣时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能反映作者的学术思想和审美追求。

3、参赛作品须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内涵,能较好地表达作者的生活感受和创作理念,具有创新性。本届大赛限2016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优秀摄影作品。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以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能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电脑技术处理)。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对于佳作及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本单位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凡佳作及优秀作品,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含有拍摄信息的原始数码照片,以便鉴定和制作展览作品之用。

8、主办方对此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方式:

1、甲、乙、丙类作品投稿方式:

本届比赛可报送单幅和组照作品。每季每人每个类别最多投稿1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并附文字说明。参赛作品直接报送电子文件,单幅电子文件要求相机文件JPG格式5M以上,手机文件JPG格式1.5M以上。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须以“学校-作者名-类别-《标题》-手机号”格式命名,例如:“郑州大学-张三-甲类-《校园春秋》-139××××××××”,信息不全者不予评奖。

网络投稿邮箱:hngxyxwhj@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投稿)

2、丁类作品投稿方式:

作品时长:30秒—30分钟。作品格式:MPEG-4,要求提供高清的视频文件。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为确保安全无误可同时提供光盘和U盘。须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参赛者姓名、学校名称。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行知楼6016

七、联系方式:

睢媛媛 电话:13939010614 0371-65582852

郭 浩 电话:18538771779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新华网河南频道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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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乐享中国——欢乐春节”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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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中国人过春节已超过4000多年的历史。近年来,欢庆春节的活动已延伸至全球各地。

在猴年春节即将于2016年2月8日到来之际,在文化部外联局的指导下,中国文化网邀请国内外摄影爱好者参加第二届“乐享中国——欢乐春节”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品以欢庆中国春节为主题,反映春节系列庆祝活动在全球各地的举办盛况。活动将最终评选出收藏级摄影作品,在收藏级作品中评选出若干等级,给予相应稿酬并授予收藏证书。

一、活动筹办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化网

承办单位:中国日报网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

二、参加范围

对中国文化感兴趣、在海外欢度中国春节的中外摄影家、专业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 均可参加。国籍不限。

三、征集细则

1、作品主题。作品内容必须以欢庆中国春节为主题,或反映“欢乐春节”系列庆祝活动在全球各地的举办盛况,或反映人们在海外欢度中国春节的场景,通过真实、生动、鲜活地捕捉中国春节喜庆祥和的气氛,展示中国春节在海外的影响力。

2、投稿人国籍不限,投稿作品必须拍摄于海外(外国及港澳台地区)。

3、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摄影风格和手法不限,不可改动原始影像,允许对影调、色彩进行有限的调整,允许将彩色原作转换为黑白或单色照片,允许构图剪裁。

4、作品采用电子文件方式投稿。作品为Tif格式或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最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通过脸书投稿可上传压缩图片,但请作者保存好原始文件,入选者在接到通知后须提供照片原始电子文件。)

5、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一幅计,每组限4-8张。

6、作者提供的作品应配有标题及中文或英文简短介绍性文字说明(如创作过程、拍摄地点)。为便于联系,请参赛作者提供个人的国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7、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摄影作者,但每位投稿者在被公布或告知作品入选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作品使用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外联局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录入中国外宣摄影图片库,在其文化宣传及文化外宣用品开发等活动中使用,如制作展览、出版图书、印制海报和画册等,并可推荐相关媒体发表,不再另付稿酬。

8、所有投稿作品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因投稿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9、摄影作者在接到入选通知后,主办方会要求入选者提供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等信息以便发放稿酬,如入选者拒不提供视为主动放弃稿酬。

四、征稿时间

征稿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

五、投稿方式

1、投稿人可将作品直接发送至征集活动官方邮箱contest@chinadaily.com.cn;

2、海外读者可上传作品至中国文化网脸书主页China Culture:

3.中国日报网英文论坛

4、注意事项:投稿者投稿时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六、活动奖励

1、本次活动将征集200幅(组)摄影作品,其中:

一级收藏作品10幅(组),稿酬各5000元人民币;

二级收藏作品20幅(组),稿酬各3000元人民币;

三级收藏作品70幅(组),稿酬各1000元人民币;

入选作品100幅(组),稿酬各500元人民币;

2、以上均颁发收藏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七、附则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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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开展“讲娄葑故事展小康生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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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家、影友们: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庆国庆66周年。回顾娄葑干群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居民安居乐业,生活一年比一年好。特别是建立园区以来的20多年,娄葑呈现一片新面貌,经济文化齐发展。为反映出娄葑来之不易的新面貌,反映出娄葑的自然生态美、人们心灵美及干群创业、创新、清廉的思想美,激励大家向建设娄葑小康、建设特色文化街道、社区而努力。为此,征稿如下:

一、 举办“讲娄葑故事展小康生活”摄影大赛(展览),一张照片就是一只故事,主要讲好娄葑在园区成立前后干群创业、民众生活(民风民俗)等内容的故事。

二、 主办:娄葑街道办事处

三、 承办:苏州市艺术摄影学会 娄葑文体站

四、 协办:金益社区、金益社区摄影艺术馆

五、 征稿:即日起——8月20日,向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8月下旬评选。娄葑街道各社区需各选送2幅作品参赛。

六、 展出:9月下旬——10月。

七、 内容:展出摄影作品80——100幅。凡在苏州市东环路东到金鸡湖西岸,南到独墅湖西边与郭巷为界、北为阳澄湖南边与唯亭为界,在这地区内拍摄的照片,不分年份、彩色黑白、纪实艺术、均可参展。作者性别、年龄、地区不限。每人限送5幅。

农工商学兵、自然风光、民风民俗、文卫教育、道德风尚、为民清廉、建筑摄影等新老照片。

八、 奖项: 一等奖 1幅 (纪实类) 奖金 2000元 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 3幅 (纪实类2,风光1) 奖金各1500元 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 5幅 (纪实3、风光2 ) 奖金各1000元 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 20幅 奖金各300元 发获奖证书

鼓励奖 30幅 奖金各200元

1、2、3等奖不得重复获得;优秀奖一人只限2 幅以内。

九、送稿:一律送7英寸纸质照片,(电子文档、底片自己保存),待入选后通知调原作放大。照片尺寸为18X13厘米(以长边为准)。埴写参赛表,贴照片背面。PS只能微调;如大动而违反客观规律的画面照片作废片。

十、 寄稿地点:苏州市东振路黄天荡新村摄影学会 办公室 收 215006

东振路通园新村内娄葑文体站(图书馆) 办公室 收 215006

娄葑街道金益社区 办公室收 收215006

十一、 获奖照片如发现有侵权纠纷的由作者自负法律责任,并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证书。

娄葑影展参赛表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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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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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2015年4月23日

在延安新区开工建设三周年之际,为展示新区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新区建设者的风采,弘扬市委、市政府实施“中疏外扩、上山建城”的城市发展主旋律,传递新区开发建设精神的正能量,特举办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情系新区”为主题,旨在通过广大摄影爱好者高超的技艺手法和光影色彩,定格新区建设过程中让人难忘的瞬间。

二、主办单位

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范围

凡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反映各种活动、工地生活、建设场景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投稿作品分为两类:(一)社会活动类(在新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二)工程建设类(施工场面、建设者)。

四、征稿时间

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止,公开广泛征集摄影作品。

五、参赛细则

(一)参赛须是本人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符合征稿范围的两类作品。每人在每类中限投四幅,(每一组照计一幅,每组不超过四幅)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的作品。(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作品著作权肖像权责任自负。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尺寸不小于5×7英寸光面相纸制作。照片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参赛类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作者须对注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接到作品入选通知后的作者须在当日投送入选作品同一版本不小于5mb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三)投稿参赛不收费、不退稿。不符合前述投稿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具有非营利性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赛

投稿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各项规定。

六、获奖作品评选、展出及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由专家组成作品评审委员会,评出等级并颁发奖金、奖品及证书(奖金为人民币)。

1、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证书;2、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3、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4、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证书。

七、投稿地址

各县摄影家协会收集或自行投稿的稿件寄送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延安市双拥大道石油支队509室曹天辰收

邮编:716000

电子文件发送邮箱:********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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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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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卉种类繁多,不少珍品举世无双,很多世界著名花卉是以我国为分布中心,在世界园林中有“花园之母”的誉称。如洛阳的牡丹、南京的梅花、攀枝花的木棉花等知名花卉都成为城市的亮丽名片……而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北部,坐落着有“中国郁金香第一花海”美誉的荷兰花海,以“田园、河网、木屋、风车、花海”为设计元素,以荷兰名花郁金香为特色,成为集观光、摄影、养生、生态于一体的颇具荷兰风情的花海。

就像爱情和生命是文学创作的永恒主题一样,花卉也是摄影的永恒主题。在摄影艺术中,花卉摄影与风光摄影、人像摄影一样,已成为一个单独的门类。为了繁荣花卉摄影艺术,打造荷兰花海景区旅游品牌,在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中国摄影报社与江苏省大丰区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决定自2015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面向全国,全方位征集与花卉及花卉艺术有关的摄影作品,通过举办该活动,逐步建立起花卉摄影的影像宝库,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

承办单位:大丰区摄影家协会

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盐城市摄影家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丰盈置业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新华网摄影频道

色影无忌

央广网

国际在线旅游频道

中国新闻图片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主题

征集全国各地及荷兰花海核心景区以花卉及花卉艺术为主题的摄影作品,题材包括风光、人文、婚纱摄影、花卉小品等方面。

征稿时间

2015年9月30日——2016年8月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荷兰花海”金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其中荷兰花海景区一幅)

“荷兰花海”银质收藏作品 4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0元

(其中荷兰花海景区不少于一幅)

“荷兰花海”铜质收藏作品 6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其中荷兰花海景区不少于一幅)

“荷兰花海”优秀作品 80-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获“荷兰花海”铜质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以及在历届荷兰花海杯摄影大展中入展的摄影作品。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2015-2016年拍摄的新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 作品创作地点不限,“荷兰花海景区”作品须取材于荷兰花海景区境内。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荷兰花海官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或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2016荷兰花海杯花卉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荷兰花海杯花卉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优惠政策:

大展期间,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及身份证可享受荷兰花海景区门票免费优惠。

拍摄指南:

详见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

详询电话:4001616920

联系人: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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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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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重庆市实施以行政村通畅工程为重点的交通扶贫成效,用镜头反映村村通畅给当地群众思想观念、产业发展、生活方式等方面带来的深刻变化和积极影响,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交委、市文联组织开展“寻找最美乡村公路”主题活动有关要求,重庆市公路局、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市摄影家协会拟举办“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征稿时间

2016年7月18日至11月18日。

二、征稿主题

围绕“最美乡村公路”主题,以路为载体,用镜头记录一批工程建设难度大、发挥经济效益好、带动贫困户多、便于村民出行的乡村公路,反映乡村公路建设者、基层干部群众的风采、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各方支持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奉献精神以及农民、农村、农业因交通改善带来的巨大变化,彰显重庆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崭新面貌和独特魅力。

三、征稿细则及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设职业、年龄、地域等限制,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每位参赛者最多限投5幅作品,单幅、组照(4—8幅)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年7月大赛启动以来拍摄的重庆市辖区内的乡村公路。乡村公路是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3.参赛作品可静态反映乡村公路建设成果和沿线风光,同时也要以人为中心,反映人与路的关系,充分展示农村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幸福生活。

4.参赛作品仅限于纪实类作品,应为JPEG格式。每件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文字说明、创作时间、创作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参赛作品请放入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的名称格式为:“相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或“手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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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优采宝杯”小孤山脚下最美油菜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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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yuwenmi小编为您带来一则“优采宝杯”小孤山脚下最美油菜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快来参加吧,也许下一个得奖者就是你!

“油菜花开满地黄,丛间蝶舞蜜蜂忙;清风吹拂金波涌,飘溢醉人浓郁香。”宿松风景如画、生活如诗,每当春暖花时,有着“江上蓬莱”之誉的“长江绝岛”小孤山脚下,大地流金,蝶舞蜂恋,春风拂过,花香四溢,美景引人醉。近年来,小孤山脚下已经成为许多摄影爱好者拍摄油菜花风光的拍摄地,也是喜好田园风光旅游者们的好去处。为更好地对外展示美好形象,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宿松县“优采宝杯”小孤山脚下最美油菜花摄影大赛活动。

一、作品主题

魅力小孤山、最美油菜花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宿松县摄影家协会

展播单位:宿松县宣传信息中心、宿松县广播电视台、宿松县网宣办

支持单位:宿松县小孤山管理处、宿松县临江平原区域文化中心

冠名单位:宿松县优采宝家居建材馆

三、征稿要求

1.参赛人群、籍贯不限,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5日时间段宿松县小孤山脚下(复兴、汇口、洲头三个乡镇及临江产业园)拍摄的油菜花、风光、人文题材的摄影作品。

3.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的风格不限,组照每组不得超过4张。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4.投稿参赛的作品以电子文件投稿,投稿作品文件名统一格式为:标题+作者+单位+联系电话(手机),投稿名字必须真实,不得用网络名字或其他代用名。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宽边不大于1500像素,JPG文件不大于1M。

5.拟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作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含有exif信息的原始作品(数据文件为最佳品质的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数据量不小于3兆),文件名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jpg”命名,连同参赛作品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简要说明”文本文件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传送拟获奖作品文件。逾期未传送者视为自动弃奖。

6.主办方将对拟获奖作品统一进行影像鉴定,如鉴定结果与本次赛事要求规定不符,则取消该奖项。所发生的奖项空额也一并空缺,不再另行递补。

7.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并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若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全部承担。

8.凡投稿参赛者,均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征稿启事。一经参赛,则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要求和相关规则。

9.对于不符合征稿诸项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获奖资格,并将通过法律途径直至追回奖金、证书。

10.本次活动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件。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图书和画册、网络传播、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四、征稿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当日收到作品为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二等奖2幅,奖金各800元,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三等奖3幅,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优秀奖若干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注:获等级奖作者不可重复,获优秀奖作者作品不限。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宿松县摄影家协会

联系 人:何小兵

联系电话:18055699300

投稿邮箱:849014024@qq.com

七、评选颁奖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所有参赛者均不参加评委),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赛后将举行宿松县“优采宝杯”小孤山脚下最美油菜花摄影大赛颁奖仪式(时间另定)。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属主办方。

宿松县摄影家协会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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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关于全国诗词楹联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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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作为玉林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玉东新区挂牌成立。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玉东新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特色农业为基础,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构建新机制、发展新经济、建设新城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走在广西统筹城乡发展前列。

玉东新区辖区内的茂林镇历史悠久,风景优美,山之奇异,地之平坦,水之灵韵,林之秀美,花之娇媚,村之错落,屋之俨然,人之淳厚,凝就了别样的斑斓、画意与诗情。这里是大自然的馈赠,不仅农业生产基础好,更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穿镜山、喀斯特地貌等;这里有中华古老文明的见证,古运河遗址、鹿峰宝相寺等散缀其中。境内有著名景点“鬼门关”(现称“贵人关”),唐朝宰相李德裕、宋代诗人苏东坡、明代旅行家徐霞客等都曾路经此关。这里的文化底蕴浓厚,民间有“唱春牛”的习俗。2015年2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走遍中国》摄制组来到茂林镇大芦社区大水村,录制以“唱春牛”为代表的牛文化主题节目,对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挖掘传播。

玉东新区成立以来,加大了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新建了湿地公园、龟山公园、狮子山公园等设施,同时对茂林古镇天门老街进行改造升级,充分挖掘小镇的历史文化底蕴。特别是2014年以来,玉东新区以“广西一流、全国知名”为目标,以“两区同建、全域5A、国际慢城”为理念,建设了“五彩田园”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是广西首批授牌的12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之一。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建设, “五彩田园”完成了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项目落地的基本拉开和成型。高科技农业展示馆、樱花园、大门景区、荷之源、荷塘月色等项目陆续建成对外开放。从2015年元旦高科技农业展示馆开馆至5月底短短5个月里,“五彩田园”共接待游客130多万人次,成为广西旅游新热点,在广西形成了“山水风光看桂林、红色旅游看百色、滨海风光看北海、田园风光看玉林”的旅游发展新格局。

五年峥嵘岁月,五载春华秋实。为了讴歌玉东新区的自然风光、历史名人和现实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新成就、新面貌,展现玉东新区在城乡统筹方面探索出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特举办这次全国诗词楹联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 玉林市玉东新区管委承办单位: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玉林市诗词楹联学会协办单位:玉林市诗词楹联学会玉东新区分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二、征稿对象

全国各地诗词、楹联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止(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件日期为准)。

四、征稿内容

以歌颂玉林市玉东新区成立以来新成就、新面貌为背景,反映乡土民俗、名胜风光、新人新事等有关内容均可。讴歌玉东人民奋力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众志成城努力打造 “现代特色农业出彩、新型城镇化出彩、农村综合改革出彩、农村生态环境出彩、农民幸福生活出彩”五个出彩的广西“五彩田园”,创造属于广西乡村旅游的黄金时代。

五、作品要求

1、必须是符合传统格律要求的自创诗词、楹联作品。 2、紧扣主题,贴近生活,健康向上,寓意深刻,诗词符合格律,楹联符合《联律通则》,新旧声不得混用(用新韵的必须注明),用典必须注明出处。 3、同一作者的诗、联作品必须分开,一纸一稿,电子邮件一稿一发。 4、作品须未曾出版、发表获奖,不得抄袭,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稿,参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诗词、楹联共设一等奖3名(其中诗词2名,楹联1名),奖金各1500元;二等奖5 名(其中诗词3名,楹联2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12名(其中诗词6名,楹联4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30名(其中诗词20名,楹联10名),奖金各100元;入围奖100名(其中诗词70名,楹联30名),奖金各50元。入选者均获得由组委会签章的证书,二等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奖作品数量不超3首(幅)。优秀奖以上奖金凭身份证(或复印件)领取。

七、评选方法

征稿结束后,活动组委会组织诗词名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择时进行颁奖。

八、稿件处理

1、活动结束后,作品择优在《玉东诗词楹联》发表和推荐到市级以上诗词、楹联专刊发表,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由组委会结集出版。 2、来稿均不退还,组委会享有处置与使用权。凡参赛来稿均视同认可并接受以上条款,须遵守活动各项规定。

九、其他事项

1、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首(幅)数不限,所有纸质来稿必须用A4纸正楷打印,每首(幅)作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通联地址、联系电话;另一份供匿名评审。发电子邮件的稿件由组委会按以上要求处理。 2、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或在电子邮件中注明玉东新区全国诗词楹联征稿字样。联系人:陈建丽,电话:0775-2291261,稿件邮寄地址:玉林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邮编:537000,电子邮箱:wctyzg@163.com 3、作者可登陆玉东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广西五彩田园官方网站或百度搜索“玉东新区”、“五彩田园”关键词,了解玉东新区人文历史、名胜风光、新人新事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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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关于石台怪潭第三届摄影比赛征稿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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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国家AAAA级风景区、国家湿地公园 —— 安徽石台怪潭景区美丽的自然风光,安徽省石台怪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县摄影家协会将联合举办“怪潭怪石—— 安徽石台怪潭第三届摄影比赛”,诚邀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拿起手中的相机,走进怪潭,聚焦怪潭。

一、拍摄主题:怪潭怪石

作品内容:怪潭景区的自然风光、旅游场景(重点突出怪潭怪石独特的景观)。

二、征稿细则:

1、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旅游者均可参赛。

2、新闻摄影作品、艺术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3、大赛征稿期间,持有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艺术摄影学会会员证和石台县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到怪潭景区摄影创作者,享有免除景区门票的礼遇。

4、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作品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等同于单幅作品,每组为4—6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5、参赛作品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任何权利。若有违比赛规则并引起法律纠纷的,由投稿者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6、主办单位安徽石台怪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的长久使用权,可以将其用于展览、对外发表和印制宣传品等有关形象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7、历年怪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摄影大赛获奖、入选作品不得参赛。

8、本次参赛作品一律用数据文件投稿,图片格式为JPG原片,数据文件在3兆以上。

9、参赛作品的数据文件命名须具备以下要素: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组照还需按序编号)。

10、所有投稿参赛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届大赛总规则。

11、大赛主办方拥有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奖项设置:

一级佳作 1幅 3000元

二级佳作 2幅 2000元

三级佳作 3幅 1000元

入选佳作 20幅 200元

收稿单位:安徽省石台县摄影家协会

收稿邮箱:***********

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7日截稿(以当日收到作品为准)

三、评选颁奖:

1、由石台县摄影家协会邀请池州市摄影专家和旅游知名人士,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委作品不参加评选。

2、评审揭晓后,将在安徽省石台怪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网、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网、池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石台县广播电视网,石台论坛(www.shitairen.com)及有关媒体公告,并择时颁奖。

温馨提示:

活动期间,赴石台怪潭景区创作的团体、个人可与石台县摄影家协会联系,承办方将为创作的团体、个人行程安排、拍摄指导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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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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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立足于以荆门本土文化为素材的创作理念,努力创作出更多接地气、有温度和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摄影作品,服务文化荆门建设,特举办“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

一、主办单位:荆门市政协书画摄影研究室、荆门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全面征集荆门境内以“记住乡愁”为主题的古村落、古民居,包括古民宅、祠堂、会馆、书院、牌楼等摄影作品。作品重在纪实性,兼顾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征集时间:自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9月30日止(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作品评选:本次摄影作品展览将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展作品进行公开公平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展作者待遇:入展作品120幅,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并付一定稿酬。拟定2017年年底举办“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作品展。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作品集》,入展作品作者每人获赠作品集一册。

六、征稿细则:

1.荆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取材于荆门市境内。

3.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及电脑后期制作合成的作品。

4.参赛作品一律为数码文件(JPEG格式),单幅文件量不得小于3MG。作品(电子文件)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未注明者视为放弃评选。

5.作品(电子文件)发送至332315515@qq.com,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13886928418。

6.投稿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7.本次展览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使用(包括宣传、展览、出版、内部学术交流等),不再另付稿酬。如摄影作品用于商业性质,由使用单位与作者本人联系协商另付报酬。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主办方均视其为同意并遵守此规则。

“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组委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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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第一届曲靖市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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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曲靖市摄影艺术展览,是曲靖摄影家协会水准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览。

第一届曲靖市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曲靖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创作)。

2.展览分为纪录、艺术两大类,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

5.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曲靖市举办的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6、纸质作品投稿:规格一律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20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中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请在每幅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电话号码。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胶带粘连,并标明序号。

7、电子作品投稿:请将选送作品电子稿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或邮寄光盘、u盘。光盘包装上请注明大展名称,作者姓名;光盘内每幅作品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电话号码。作品为jpg格式,文档大小不低于5m。对信息标注不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8.本次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9.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二、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00件左右。

1.纪录类: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

2.艺术类: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

3.纪录类和艺术类共设优秀奖:188件。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2.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四、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入选证书、奖杯。

2.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3.参评者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的合法性,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或光盘)。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曲靖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曲靖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6.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

8.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9.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投送参展作品地址

地址:曲靖市寥廓北路9号曲靖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

收稿人:***;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

截稿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六、展览和其它事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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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第十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我来拍文博”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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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背景

合肥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将于2016年9月22日-25日,在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文博会以“创意文化引领美好生活”为主题,涵盖了文博文创、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房用品、台湾文创、动漫欢乐节、全国工艺美术精品等展区。

为展示合肥城市品牌形象、提高合肥文化品位、唱响“文化强市”的主旋律,诚邀广大摄影爱好者参加“我来拍文博”摄影大赛,通过摄影创作关注、参与、支持、分享这一文化盛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合肥报业传媒集团视觉中心 合肥市摄影家协会

三、创作地址

主会场: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

分会场:合肥各县(市)区

四、创作时间

2016年9月20日-26日

五、创作内容

用独特的眼光、新颖的视角、创意的思想,通过镜头捕捉文博会的文化艺术特色。

(一)拍摄主题

1.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文博会;2.文博会各大主题展览、活动及亮点;3.文博会的文创产品鉴赏与交易。

(二)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以纪实的手法,在不改变现实原貌的情况下,可作数码后期微调制作。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的数量不限,但每幅组照不超过6张照片。

3.相机参赛作品须提交30M以上的TIF格式或5M以上的JPG格式电子文档,手机参赛作品须提交2M以上的JPG格式电子文档,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保留EXIF完整信息。

4.参赛作品必须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三)评选

1.主办、承办单位将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以保证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结果将在《合肥晚报》、合肥晚报官方微信、ZAKER合肥、合肥市摄影家协会网站、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网站刊登,并将电话通知获奖者。

(四)奖项设置

相机组:一等奖1幅,奖金3000元+证书;二等奖2幅,每幅奖金1500元+证书;三等奖3幅,每幅奖金1000元+证书;优秀奖50幅,每幅奖金100元+证书。

手机组:一等奖1幅,奖金2000元+证书;二等奖2幅,每幅奖金800元+证书;三等奖3幅,每幅奖金500元+证书;优秀奖30幅,每幅奖金50元+证书。

特别组:创意传播奖3人(组),每人(组)1000元+证书。

本次摄影大赛特设“创意传播奖”,即在征稿期间,投稿个人或组织利用新媒体、全媒体(包括VR、360度全景、网站、QQ、微博、微信等媒介),对本届文博会进行同步推广宣传。评奖依据为其在传播上使用技术手段创新,原创刊载或转发的文博会图文新闻,由投稿个人或组织整理所发链接或截图统计后发至评委会邮箱。该图文新闻被阅读、转发越多,影响越大、链接数量越多,则得分越高。经评委会评定后,总得分排名前3位即可获奖。

(五)投稿方式

邮箱:hfgjwbh@163.com

(六)截稿时间

2016年9月30日

(七)其他事项

1.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电子文件,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承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由评委会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2.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均与主办、承办单位无关。

3.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单位均有权调用于展览、出版或其他商业用途,不再另付稿酬;其他参赛作品,主办、承办单位均有权有偿使用,使用费按相机组或手机组的优秀奖奖金为准,使用费仅付一次。

4.凡投稿的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5.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承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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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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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东方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全国最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亚洲第一长土坝大广坝水库、海南最美丽的河谷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第一仙山俄贤岭、世界最珍贵的鹿种大田坡鹿、海南最后一个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宽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东方黄花梨发展基金会

支持单位: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设置: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拍摄景点推介和优惠事项: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咨询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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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魅力西昌杯”全国湿地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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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丝路上的四川省西昌市是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州府所在地,也是四川南向大通道的综合交通枢纽,号称“蜀滇咽喉”、“西南雄镇”,境内有中国四大航天基地之一的西昌卫星发射中心。2009年,凉山州委、州政府作出恢复邛海湿地、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西昌总体部署,西昌顺势而上,把邛海作为全市的核心生态资源,开始了系统实施邛海流域的生态整治,并历时6年,建成2万亩湿地,34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的邛海。

为迎接“第四届中国湿地文化节”在西昌市举行,充分展示西昌市近年来的城市发展和邛海湿地的恢复建设,进一步提升西昌市作为“优秀旅游城市”的知名度,西昌市与中国摄影报社特联合举办“魅力西昌杯”全国湿地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四川省摄影家协会、西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西昌市林业局、西昌市文联、西昌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西昌邛海泸山景区管理局、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网、凉山日报、凉山州电视台、西昌市电视台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全国湿地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5年7月至9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暂拟)

金质收藏作品 1幅 稿酬人民币5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 4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优秀作品 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铜质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拍摄地点不限(但须指明具体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不限、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魅力西昌杯全国湿地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魅力西昌杯全国湿地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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