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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比赛征稿通知(实用20篇)

人数相等的双方对拉一根粗绳以比较力量的对抗性体育娱乐活动。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拔河比赛的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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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长寿·人人向往”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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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蜀、汉首置常安县,唐设乐温县,因县民多高寿,1363年易名长寿。长寿区地处重庆腹心,紧依两江新区,距江北国际机场和重庆火车北站60公里,长江穿境而过,区内江河纵横、水网密布;万吨级船队常年可通江达海,是全市水陆交通的重要枢纽。长寿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长寿湖、大洪湖、菩提山、桃花溪、龙溪河等自然景观名扬天下,秦代女实业家巴寡妇清、宋代理学大家谯定、现代武侠小说开山鼻祖还珠楼主李寿民等历史名人光耀千秋,以“长于文、寿于和”为核心理念的长寿区文化融汇古今。

为全面展示长寿区悠久的历史文化、秀美的旅游风光以及富有现代气息的城乡新貌,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长寿区,通过影像传播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中国摄影报社与长寿区人民政府拟共同举办“天赐长寿·人人向往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重庆长文传媒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重庆市长寿区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重庆长文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欢迎广大摄影人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必须取材于重庆市长寿区境内,并能指出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拟入展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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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开展“温暖在侗乡”摄影、征文有奖比赛的启事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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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到黎平视察,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黔东南州要鼓起劲来,加快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步伐,弯下腰来,坚决拔掉贫困根子,携起手来,在减贫摘帽中立说立行,在同步小康中践行宗旨。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黎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快实现“后发赶超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目标,县委特决定在《侗乡网》举办本次有奖摄影征文比赛活动。

一、征文主题

以“温暖在侗乡”为主题,按照落实李克强总理在黎平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要求,结合“2.13”重大接待活动的开展和当前黎平工作的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心得交流、经验总结,展示温暖图片,进一步凝聚全县人民精气神,汇聚正能量,为“后发赶超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实施和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同步小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摄影、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以心得体会和感人故事为主。主题明确,有感人动人的事实存在,心得体会要突出实践应用价值。篇幅2000—5000字。

(二)摄影作品以记录总理在黎平温暖感人瞬相片为主。构图要合理,图片质量清晰。同一作者参赛作品件数不限,手机相片也可以参加。

(三)征文和摄影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

(四)请在稿件后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征文和摄影作品以纸质版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纸质版请寄送:黎平县文明办,信封上注明“温暖在侗乡”摄影、征文字样。邮政编码:557300;电子文本传至邮箱:lpxzzzlbgs@126.com。联系电话:0855—6222891

三、征文时间

2015年3月10至4月15日;

四、奖项设置

征文一等奖2篇,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3篇,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4篇,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篇,奖金各500元。获奖稿件在《网乡网》分期刊登。摄影比赛一等奖2篇,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3篇,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4篇,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篇,奖金各500元。

黎平县文明办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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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关于“平安惠州”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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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之州,首先是平安之州。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创建“平安惠州”、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标,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胆创新狠抓落实,创造出了不少经验做法和亮点,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和事。创建平安惠州行动惠民利民,结果固然重要,全民参与创安的过程也很精彩。为充分展示我市创建平安惠州成果,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惠州人人共享”浓厚氛围,惠州市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平安惠州”摄影大赛,以摄影特有的语言、视角和表现手法记录反映近年来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创建风采。

一、作品内容:

作品要突出平安惠州建设的主题,充分反映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创建平安惠州行动中所做工作,如普法宣传服务、调解矛盾纠纷、“东江亮剑”严打整治、雷霆扫毒行动、重点治理、群防群治、打击制假售假、公共安全防控、全民动员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安全管理、生态保护、民生服务、权益保障等内容。作品既可从正面选材也可从警示角度选材,风格各异体裁不限,富有鲜明个性和特点,总体基调文明健康向上,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金10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金500元。

届时聘请专家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将在媒体选刊并进行展览,惠州地区获奖作品均作为加入惠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

三、截稿日期:

征集活动从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6、8月下旬分别组织初选,初选作品将在媒体选刊并参加最后评选。

四、征稿细则:

1.所有投送的作品,体裁和风格不限,创意、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2.征稿采用网络投稿,每名参赛者限送10幅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大小5MB以上),必须保证图片质量,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务必以 “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为文件名,如“张三-2161018-平安惠州”。作品以附件方式压缩打包发送到惠州市摄影家协会电子邮箱(13502288236@139.com);市平安办咨询电话:0752-2873387;

3.作品肖像权责任由作者自负;

4.主办方有权将参赛入选作品用于宣传、展览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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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城市交通治堵宣传”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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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治堵宣传,展示三年来治堵工作成效,营造治堵宣传新声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改观——满意”为主题的“城市交通治堵宣传月”摄影展览征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上虞区治堵办 上虞日报社

承办: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上虞区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主题

围绕“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总目标,突出宣传治堵工作开展三年来,我区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路网和停车设施建设、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科技治堵方面取得的成效,用视觉艺术展示治堵带来的丰硕成果。

三、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11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征稿对象

全区摄影爱好者、摄影工作者。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用数码相机在本区范围内拍摄,黑白、彩色均可。

2、参赛者一律提供7寸纸质照片,不得装裱。作者须自行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参赛作品要求是2013年后拍的作品,在以往各类摄影展(赛)中入选、获奖的,如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作品也可参赛。

4、参赛作品须注重内容的真实性,照片仅可做长画幅接片、反差、亮度、饱和度、裁剪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多底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5、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和版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6、每幅作品请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7、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主办方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非商业性的出版、印刷、展览等同作者共享的使用权,且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邮寄或直接送达上虞区舜江东路299号美达摄影。

联系人:朱列锋 电话:13588529988

七、作品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方邀请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八、获奖入选作品数量及奖励

1、一等奖作品1幅 奖金3000元

2、二等奖作品2幅 奖金各2000元

3、三等奖作品3幅 奖金各1000元

4、优秀奖作品50幅 奖金各100元

5、评委推荐奖若干名 奖金各500元

6、同一作者获优秀奖的作品数量不限,获一等、二等、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上虞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上虞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上虞日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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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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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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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醉美市北”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2024最新

全文共 2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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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塑造市北旅游新形象,展示市北人文风情、自然风光,提高旅游知晓度,拟举办2015“醉美市北”旅游摄影大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北区委宣传部、市北区文联、市北区旅游局

承办单位:中国旅游摄影协会山东工作站、青岛城市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和拍摄内容

本次摄影大赛以“四季相约醉美市北”为主题,征集作品仅限在市北区内拍摄,与旅游题材相关的景区景点、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市建筑、历史遗迹、节庆活动等内容的作品参赛。

三、征稿要求

(一)关于参赛作品要求。

1、拍摄时间:照片应是2012年12月以后拍摄。

2、作品数量:数量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

4、作品格式:报送数码文件,jpg格式,数据须有Exif信息(包括机身、镜头型号、拍摄时间、相机快门次数),单幅照片的电子文件容量不低于3M,照片上不要有日期。

5、其他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未曾获得过任何摄影比赛的任何奖项。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二)关于作品报送要求。

1、提供作品信息:参赛作品必须提供相关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者联系方式等)。

2、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参赛作品一经报送,概不退稿。

4、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报送邮箱:shibeisheyingzhan@126.com

四、奖项设置

获奖者将被授予奖金和获奖证书。

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9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60名,奖金各100元。

五、时间安排

1、征集作品:参赛作品于2015年10月17日(周六)前,报送到活动指定信箱。

2、评选时间:2015年10月23日(周五)前,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评选。

3、结果发布:2015年10月27(周二)在青岛市各大媒体发布评选结果。

4、展览举办时间:2015年11月3日(周二)举办旅游摄影大赛图片展。

2015年4月29日

2015市北区旅游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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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旅游景区(点) 地址

1 青岛天幕城 辽宁路80号(青岛装饰城西)

2 青岛葡萄酒博物馆 延安一路68号

3 青岛啤酒博物馆(大场景、内部、外部建筑)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内(近青岛啤酒厂)

4 青岛旅游观光塔(可拍外景,内部改造中) 太平山路1号

5 青岛山炮台一战遗址公园(公园山头的炮台和瞭望塔等,地下指挥部正在改造,无法拍摄) 京山路26号甲(改造中)

6 青岛民俗馆(海云广场) 兴隆路1号(近海云庵)

7 青岛纺织博物馆 辽宁路80号天幕城(近青岛装饰城)

8 青岛烟草博物馆 华阳路20号

9 青岛党史纪念馆 海岸路18号

10 青岛港(客运站、邮轮码头、联检大厅、豪华邮轮等场景,可以6月份以后拍摄) 新疆路12丁

11 台东万佳广场 和兴路59号(与台东八路交汇处北侧)

12 纺织谷 位于青纺联厂区

13 橡胶谷 郑州路43号橡胶谷

序号 特色建筑 地址

14 馆陶路近代建筑:包括胶奥海关旧址、横滨正金银行、三菱洋行旧址、英国汇丰银行旧址、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齐燕会馆旧址、青岛取引所旧址、青岛日本商工会议所旧址、丹麦驻青领事馆旧址(可报送组图) 新疆路16号(近东海路)、馆陶路1号、馆陶路3号、馆陶路5号与吴淞路交口处、馆陶路12号、馆陶路13号、馆陶路22号、馆陶路24号、小港一路16号小港边防派出所办公楼、

15 海云庵(庵内古树) 海云广场

16 观音寺(寺内古树、古井等) 错埠岭东南半山坡上,东临福州路,北依辽阳西路

17 清河路基督教堂 清和路42号

18 大港火车站旧址 商河路2号

19 清真寺 同安路浮山香苑

20 礼贤书院旧址 青岛九中

21 青岛联创实业集团(原青岛第二棉纺织厂)厂房老建筑 海岸路22号

22 四方机车车辆厂旧厂房 四方机车车辆厂旧厂房

序号 特色街区(表现街区特色美景) 地址

23 青岛台东三路商业步行街 台东三路

24 青岛婚纱街 延安二路

25 青岛啤酒街 登州路

26 青岛文化街 昌乐路

27 青岛即墨路小商品批发市场 即墨路

28 青岛红酒坊(夜景,灯光) 延安一路

29 青岛德国风情街(包括馆陶路长途汽车站—汽车博物馆—外景) 馆陶路

30 城市记忆——老街巷 长宁路啤酒街

31 海云民俗文化街区 杭州路、兴隆路和兴元路三条道路合围区域

32 青岛樱花小镇(樱花开放场景) 浮山北麓的同兴路,西至福州北路、东至劲松一路

序号 儿童娱乐 地址

33 儿童新天地 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280号

34 比如世界 辽阳西路100号新业广场二层

序号 体育运动场所 地址

35 鞍山二路小学体育馆 鞍山二路

36 奥林匹克体育公园 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对面

37 全民健身中心 周口路88号(近周口路加油站)

38 新兴体育俱乐部 徐州路万达广场2号门对面

39 中联运动场 明霞路37号(近动物园)

40 弘诚体育场 康定路10号

41 北仲路体育街 北仲路

序号 文化娱乐场所 地址

42 青岛舜谊实验剧场 顺兴路26号(近雅悦酒店)

43 青岛京剧院 延安一路76号

44 青话小剧场 临清路12号

45 青岛市歌舞梦幻剧场 兴安路15号(大连路站青岛山公寓旁)

46 四方剧场 人民二路6号甲3号

47 青岛曲艺社 樱花小镇

序号 休闲好去处(重点包括春季花开和秋季红叶等场景) 地址

48 贮水山公园 辽宁路280号贮水山

49 南山公园 鞍山二路

50 北岭山森林公园 四流南路9号

51 嘉定山公园 上饶路北首

52 水清沟公园 四流南路109号

53 青岛双山爱情主题休闲公园 双山

54 榉林山公园 中山公园东侧的太平山上

55 浮山香苑(玉兰等花开的场景) 同安路樱花小镇上

56 浮山果艺生态园 浮山北麓银川西路

57 青岛山公园(同,一战遗址公园) 京山路26号甲

58 海泊河公园(居民休闲,健身的图片) 海泊河下游,康定路4号。东临康定路,西邻沈阳路,南沿浦口路,北靠康宁路

序号 商场超市等购物场所和小吃、海鲜等餐饮场所 地址

59 青岛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奉天惠) 同安路719号、易初莲花东南侧

60 卜蜂莲花 辽阳西路369号

61 利群商厦、万达广场 台东三路和四方利群

62 家乐福、迪卡侬 市北区山东路128号(近敦化路) 、辽阳西路

63 青岛佳世客(合肥路) 合肥路、劲松三路

64 青岛外贸城 敦化路553号

65 阳光新业、延吉路万达 辽阳西路、延吉路

序号 交通设施 地址

66 青岛港客运站 新疆路

67 长途汽车站(总站) 杭州路

68 跨海大桥 环湾路

69 小港码头(码头忙碌的景象) 新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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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泸沽湖·摩梭家园”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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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育了古老神秘摩梭文明的泸沽湖,是镶嵌在川滇结合部的一颗“高原明珠”,其优美的自然风光与独特的母系氏族人文风情举世闻名,被誉为“神仙居住的地方、香格里拉的源头、母系氏族的家园”,是旅行者、摄影人向往的天堂。

为了向全国、向世界全面展示泸沽湖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并以摄影记录的方式保护和传承摩梭传统文化,中共盐源县委、盐源县人民政府、中国摄影出版社决定联合举办“泸沽湖·摩梭家园”全国摄影大展,同时编辑出版《泸沽湖·摩梭家园》大型摄影画册。诚挚邀请全国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选送佳作踊跃参展。

征集主题:

紧扣“泸沽湖·摩梭家园”这一主题,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具有泸沽湖地域特征、体现泸沽湖文化特色,以自然景观、人文风情、民俗节庆、历史古迹、文化遗产、社会风貌等为主要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200幅入展作品并编入同题画册,其中:

一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10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8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4幅 稿酬各5000元

优秀作品13幅 稿酬各2000元

入选作品180幅 稿酬各500元;

获三级以上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人投稿数量限10幅,本次大展投稿只限单幅,不接受组照形式投稿。

2.作品鼓励近期拍摄的彩色或黑白作品。作品必须取材于泸沽湖地区或盐源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画册制作及相关宣传(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5.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6.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并只采取网络投稿形式。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5位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本大展只接受网络投稿:作者可在中国摄影出版社摄影比赛专区(yingsai.cpph.com)“泸沽湖·摩梭家园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赛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征稿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院(中国摄影出版社)

联系人:董旭 徐申

大展咨询电话:010-57626435

大展投稿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64019782

拍摄指南:

泸沽湖主要景点:格姆女神山、后龙山、祭神台、走婚桥、草海、女神湾、王妃岛(府)、安娜俄岛、情人滩、泸源崖、博洼湾、阿陆贡巴经堂、摩梭博物馆、格萨古村落、洼夸古村落、达祖纳西古寨等。

泸沽湖民俗风情:转山转海节活动时间:农历七月十五日;喇嘛节(晒佛节)活动时间:农历冬月十二至十五日;人生三大典礼:满月酒、成丁礼、葬礼;宗教:达巴教、喇嘛教;民俗:母系大家庭、阿夏走婚及甲搓体等。

泸沽湖拍摄优惠政策:大展征稿期间,持本人全国地级市(州)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可享受泸沽湖景区免门票优惠。

泸沽湖交通食宿信息:西昌—盐源—泸沽湖(258km),攀枝花—盐源—泸沽湖(230km),丽江—泸沽湖(230km)。泸沽湖景区接待住宿床位4500多个,其中拥有四星级酒店一家、二星级酒店一家、星级农家乐十六家。

主办单位:

中共盐源县委

盐源县人民政府

中国摄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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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泉韵民生”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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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这座具有千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正随着现代化发展的步伐而日新月异,而具有代表性的那些景色,早已为国内外熟知。作为生活在这座城市当中的人,每天与其朝夕相处,也都对泉城有着深厚的感情。

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即将迎来成立15周年生日,为更好地展现泉城风貌,由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商报》社共同发起的“泉韵民生”摄影大赛现已火爆开启。以影像记录你身边的济南,定格美丽的瞬间。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山东商报》社;

二、指导单位:山东省新闻摄影学会;

三、征稿题材:以济南市区内人文景观、生活风貌等题材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四、征稿要求:1、参赛作品必须为创作原片,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以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能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电脑技术处理),一经发现,将根据比赛规则取消作品评选权利;

2、参赛作品须符合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著作权法》、《版权法》等),凡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的,引起的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负;

3、必须贴合活动主题,以表现济南本地情节场景为主,其他情况根据作品质量进行淘汰;

4、参赛者每人限投三幅作品【组图需少于6张】;

5、对于入选的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为方便获奖者及时获得评选信息,投稿作者投稿时须备注有效的个人联系方式,并保存投稿作品不小于2MB JPGE格式的数字文件以备获奖后使用。

五、报名:

1、线上提交作品即视为参赛,投稿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2、参赛选手须将作品名修改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3、投稿需投至专属邮箱,投稿邮箱为:cmbc2016j@163.com;

4、举办的摄影知识讲座,将在报名大赛投稿初期进行;

5、本次大赛面向参赛选手不收取任何报名、参赛、洗印、讲座等费用。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根据组委会评委组评选结果得出,设立奖项如下:

组委会大奖:1名(iPhoe7手机一部)

一等奖:1名(微单摄影机)

二等奖:3名(三防相机)

三等奖:5名(国家地理专业摄影双肩包)

人气奖:30名(高速闪存存储卡)

入围奖:50名(入围决赛单元,相机清洁套装)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活动详情咨询:0531-6775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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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发现醉美丘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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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丘北县以盛产辣椒和境内有“普者黑”山水田园风光而闻名。丘北辣椒又名“丘北小椒”,中外驰名,产品远销国内20多个省市及东南亚、韩日及欧美地区,1999年被国家命名为“中国辣椒之乡”。以喀斯特峰群、洞群、湖群、万亩荷花为特点的普者黑,是云南省境内度假休闲基地之一、国家AAAA级旅游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丘北县还是云南省林业重点县、生猪基地县、牛羊基地县、英美优质烟叶基地县。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反映丘北县今年以来城乡的新变化、新成就、新风貌,展示丘北的风光美、和谐美、人物美、风情美、乡村美,更好地打造普者黑景区的休闲度假品牌,持续扩大景区影响力,提升景区文化品位,丘北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与中国摄影报社联合举办第四届“普者黑杯”发现醉美丘北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丘北县委

丘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丘北县委宣传部

丘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普者黑景区管委会

普者黑旅游开发公司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I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

征集主题

分风光组、人文组两类征稿,全面征集2015年1月1日后拍摄的反映丘北县境内独特的山水田园风光、淳朴的少数民族风情、丰富的物产、美丽的乡村建设、丰硕的改革发展成果等摄影元素,反映丘北独特的魅力。特别是突出美丽醉人的丘北新景点、新风情等独具特色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5月-12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1)风光组:

发现醉美丘北特别典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金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6000元

发现醉美丘北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2)人文组:

发现醉美丘北特别典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金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2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6000元

发现醉美丘北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获等级收藏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丘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 投稿作品须为2015年1月1日后创作,谢绝历届“普者黑杯”中国丘北全国摄影大展的参展作品。

3. 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制为4-8幅。

4. 投稿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并提交RAW格式原始文件。

5.作品必须取材于丘北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以及后期中存在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处理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勘察确定作品在丘北地域范围内拍摄和作品后期中没有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如确认无误,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如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及无法找到作品中一模一样的景物,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如确认作品不在丘北地域内范围内拍摄、后期中出现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以及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获奖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6.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入选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7天)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

7.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8.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9.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禁止用其它人的名誉投送作品。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本次大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第四届普者黑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第四届普者黑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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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品质长沙,我在现场”文学、摄影、歌曲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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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魏湘江在仪式上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指出,项目建设牵动发展全局,没有项目的大攻坚,就难有发展大跨越。近年来,祁阳县紧抓改革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实力优势和开放型经济的活力优势,千方百计引项目,创新举措攻项目,强力引进了广垦集团15万亩高产油茶基地、红星美凯龙大型家居生活广场、海螺水泥、科力尓电机、千山医疗器械、凯盛鞋业、湘江稀土、东骏纺织等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重大项目,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尹炳世表示,过去60年,韩美同盟从军事同盟发展成全面战略同盟,目前双方合作领域还扩至过去无法想象的领域,太空领域合作就是一例。

其实,纵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人足迹早已处处可见。因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这些活跃于沿线国家的华侨、华人也将成为中国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润滑剂”。

上期所则宣布,拟缩短螺纹钢、热卷、沥青期货连续交易时间,同时对劳动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

酒店预订占比明显向高星级倾斜

日前,蓝山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校长和通讯员召开新闻宣传工作暨通讯员培训会,并邀请县委宣传部从事新闻舆论宣传富有经验的同志为大家授课。在讲课中,他们分别结合自己从事多年新闻工作的亲身经历与宝贵经验,归纳和分析了全县教育新闻报道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并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展开,从典型经验报道、教育类消息写作、舆情控制、新媒体应运等方面进行讲解。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通讯员的写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了教育新闻宣传质量。舒翔 周作虬 摄

目前,因涉嫌抢劫,甘某被刑拘。

同一块比赛场地,一前一后出场,林丹、李宗伟这对“亦敌亦友”的老对手成为本届亚锦赛关注焦点。由于同处下半区,两人有望在半决赛中相遇,争夺决赛权。

“我希望,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冬奥会主办城市之一的张家口能率先用上这列新车。”周军年表示,该有轨电车全线无接触网运营,不影响城市景观,也无需沿途设置充电站,工期短、无污染、零排放,线路整体建设成本比第三轨和储能式有轨电车每公里节省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是世界上未来城市轨道交通的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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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中国梦·德化美”风光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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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德化县美丽的自然风光,大力宣传“绿色瓷都·养生圣地”的旅游品牌,促进社会各界对德化的深入了解,提升德化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举办“中国梦·德化美”风光摄影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德化县总工会

德化县地方税务局

承办单位:德化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德化县境内的风光。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的作品均可参赛,彩色、黑白不限,只限单幅作品,谢绝组照;

2、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但不接受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电脑合成的作品;

3、作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谢绝共同创作),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其名誉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4、投稿数量不限,报送作品只接收原始电子文件。原始电子文件为jpg格式,每幅作品应不小于5mb,并可读取原始电子数据;

5、投稿作品应注明:标题、作者姓名、拍摄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6、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非商业性行为的相关活动中使用(尊重原作者的署名权),不再支付稿酬;

7、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泉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三、作品评选

本次比赛将邀请5名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时间为4月28-29日,评选结果将于4月30日公布。

四、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等奖1幅,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幅,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幅,奖金1000元;

优秀奖14幅,奖金500元;

入选作品40幅,奖金200元。

同一作者获奖作品数量不限。

五、投稿须知

投稿邮箱:*****

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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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关于“税收促进虞城美”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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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税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围绕“税收促进虞城美”主题,充分展示近年来财税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惠及民生的成果,上虞区财政税务学会将举办摄影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上虞区财政税务学会

二、比赛主题:税收促进虞城美

三、参赛规则

(一)本次大赛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区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2011年以来上虞区境内,未在各级摄影比赛中获奖的摄影作品。征集作品要求围绕“税收促进虞城美”的财税主题,以近年来我区政府财力投向,上虞城乡建设发展及各项公共事业改革发展等为内容,展现财税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惠及民生的精彩瞬间。如五水共治、新农村建设、市政建设、交通水利建设、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等。

(三)参赛作品必须用数码相机创作拍摄,彩色黑白不限,可单幅投稿,也可组照(不超过7幅)。参赛作品须提供JPG格式数码文件,大小在3M以上。可以用软件适当裁剪,调整反差,但不能改变原貌。每幅摄影作品的命名为作品名+作者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组照作品需建文件夹,文件名为作品名+作者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截稿日期:2015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立

特等奖1名

奖金2000元

一等奖2名

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600元

三等奖4名

奖金400元

鼓励奖若干名 奖金200元

五、其它

(一)所有作品征集不收参赛费,恕不退稿。

(二)凡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均有权使用(包括用于画册、宣传、展览、展示、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三)作者须为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六、作品寄送地址

收件地址:光盘或U盘送体育场路18号上虞区财政税务学会秘书处(上虞区财政局内)

收件人:***

邮政编码:312300

联系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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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魅力新疆美丽于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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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的胡杨林风景,由于田县人民政府旅游局主办、于田县中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本次“魅力新疆美丽于田”摄影大赛,旨在通过组织全国各地优秀摄影师用生动的影像语言,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和诠释于田县人文、绿色、生态、环保的人文发展理念,对于田县全域旅游的人文风景记录真实的瞬间,于田风光将被更多的人所了解和熟知。

现将有关活动细则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于田县人民政府旅游局

承办单位:于田县中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

三、参赛作品形式

1。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即参赛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照片长边要求18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四、征稿细则

1。 参赛作品内容为于田地区胡杨景观。此次大赛不仅接受传统的相机作品,越来越普及的手机摄影也被纳入征集作品之中,相机或手机拍摄照片均可参赛。

2。投稿数量,每位参赛者作品数量不限,组照算一幅。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摄影作品,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主办单位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4。摄影大赛所有入围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摄影展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等相关活动,并不再另付稿酬,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5。参赛作品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有违反,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6。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再退还。

7。本次摄影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每幅投稿作品请于邮件正文第一段落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身份证号、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随参赛作品及著作权声明一并发至报名邮箱。

五、奖项奖酬

(一)、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0名。

(二)、奖酬

一等奖1名,稿酬10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各5000元;

三等奖3名,稿酬各2000元;

优秀奖50名,于田本地精美礼品一份。

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前金额,主办方代扣代缴税金。

六、评审方式

(一)社会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次征稿主题和征稿细则;

2。逾期送达;

3。不符合投稿要求、资料不齐的作品。

七、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邮箱发送:参赛作者将作品及参赛回执表以电子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sen@vip.126.com:,图片JPG文件须注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

递交时限:请于2016年11月15日之前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递交时限以邮件中标明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0903-6891666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30~13:30 16: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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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印象江北·新区崛起”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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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南京江北新区各项扶持政策陆续出台、高端产业项目接踵而至、优质民生配套纷纷落地,新区以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刷新着人们的印象

为迎接新区成立两周年,现举办“印象江北·新区崛起摄影大赛。通过专业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的广泛参与,遴选出一批具有视觉感染力的摄影佳作,以展示新区优越的自然人文资源,纪录新区开发建设的历史进程。

一、主办单位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二、承办单位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金陵瞭望》杂志社(南京紫风文化传播公司)

三、征集主题

大赛主题为——印象江北·新区崛起。“印象”是通过镜头实录加深人们对新区的直观印象,进一步塑造新区形象;“崛起”意味着新区已逐渐崛起于南京长江之北,未来必将崛起于国家级新区之林。“印象江北·新区崛起”,既是动员参赛者从自身独特的视角记录下新区成长的美丽瞬间,也是向外界宣示新区对“最近的未来”的信心与期待。

四、征集时间

2017年4月14日-5月26日

五、征集细则

1.拍摄日期:比赛作品征集时间范围内。

2.拍摄区域:江北新区范围内(浦口区、六合区、栖霞区八卦洲街道)。

3.拍摄内容:新区内的自然风貌、人文景观、产业发展、人物风采、城市建设管理、民生社会事业等主题。

4.作品形式:只接受电子数据照片,长边不低于1024,JPG格式。图片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组照限4—8张,须拼接成一幅作品。作品入选后需要调取原图和大图,参赛者须保留原始拍摄数据备查。每件作品文件名顺序为“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5.参赛作品包括相机、手机和航拍图片,谢绝电脑创意作品。

6.参评者所提交的照片不得嵌入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含有暴力、色情、宗教禁忌等法律、宗教所不允许的内容的作品,不予参评。

7.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8.本次大展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评、终评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指定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9. 对于拟入选的作品,参评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7日内提交原始数字影像供组委会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资格。

10.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参评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2.参评者将作品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到大赛专用邮箱:jbxqsyds@163.com,联系人:纪虹竹,电话:15996474352。邮件须以“江北新区摄影大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邮件正文内请完整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作品名称、创作时间和作品简介等相关内容。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2名,奖5000元;

银奖4名,各奖2000元;

铜奖10名,各奖800元;

优秀奖70名,各奖200元。

以上获奖者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

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

《金陵瞭望》杂志社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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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圣源杯·生态梧州”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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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梧州圣源杯·生态梧州”摄影比赛征稿启事生态乡村”是梧州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民生工程,提出在“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工作中实现突破,梧州农村环境实现质的飞跃。

为了更直观地反映生态梧州建设过程及所取得的成效,梧州日报社专刊中心、梧州圣源茶业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圣源杯·生态梧州”摄影比赛。

【主题】美丽梧州·生态乡村

【征稿时间】4月23日~5月23日

【征稿内容】

1.展示生态乡村新面貌的图片。

2.展示生态乡村建设的图片。

3.展示生态建设对促进六堡茶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图片,包括圣源茶业公司六堡茶生产的相关内容等。

【投稿要求】

1.参赛者的图片可以是单张图片,也可以是某一主题的组照,组照图片以5张为限。

2.每张(组)参赛图片必须有标题以及简要的图片说明——交待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

3.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内容真实,禁止使用他人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反映的生态乡村必须在梧州市辖区内。

5.作品内容必须与活动主题相关,为鼓励参赛者多角度取材,相同类型、近似内容的作品只能有一组获奖。

6.作品不得用合成、添加、删除、换色等后期技术处理。只允许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作适当调整。

7.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b。

电子文件可寄至:************

发件人:作者姓名;主题可写:圣源杯摄影大赛图片。

【奖项设置】

特等奖2名,各奖价值500元的圣源六堡茶;

优秀奖5名,各奖价值300元的圣源六堡茶;

鼓励奖30名,各奖价值100元的圣源六堡茶。

梧州日报社专刊中心

梧州圣源茶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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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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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卉种类繁多,不少珍品举世无双,很多世界著名花卉是以我国为分布中心,在世界园林中有“花园之母”的誉称。如洛阳的牡丹、南京的梅花、攀枝花的木棉花等知名花卉都成为城市的亮丽名片……而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北部,坐落着有“中国郁金香第一花海”美誉的荷兰花海,以“田园、河网、木屋、风车、花海”为设计元素,以荷兰名花郁金香为特色,成为集观光、摄影、养生、生态于一体的颇具荷兰风情的花海。

就像爱情和生命是文学创作的永恒主题一样,花卉也是摄影的永恒主题。在摄影艺术中,花卉摄影与风光摄影、人像摄影一样,已成为一个单独的门类。为了繁荣花卉摄影艺术,打造荷兰花海景区旅游品牌,在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中国摄影报社与江苏省大丰区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决定自2015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面向全国,全方位征集与花卉及花卉艺术有关的摄影作品,通过举办该活动,逐步建立起花卉摄影的影像宝库,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

承办单位:大丰区摄影家协会

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盐城市摄影家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丰盈置业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新华网摄影频道

色影无忌

央广网

国际在线旅游频道

中国新闻图片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主题

征集全国各地及荷兰花海核心景区以花卉及花卉艺术为主题的摄影作品,题材包括风光、人文、婚纱摄影、花卉小品等方面。

征稿时间

2015年9月30日——2016年8月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荷兰花海”金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其中荷兰花海景区一幅)

“荷兰花海”银质收藏作品 4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0元

(其中荷兰花海景区不少于一幅)

“荷兰花海”铜质收藏作品 6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其中荷兰花海景区不少于一幅)

“荷兰花海”优秀作品 80-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获“荷兰花海”铜质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以及在历届荷兰花海杯摄影大展中入展的摄影作品。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2015-2016年拍摄的新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 作品创作地点不限,“荷兰花海景区”作品须取材于荷兰花海景区境内。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荷兰花海官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或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2016荷兰花海杯花卉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荷兰花海杯花卉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优惠政策:

大展期间,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及身份证可享受荷兰花海景区门票免费优惠。

拍摄指南:

详见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

详询电话:4001616920

联系人: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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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国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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篁岭因晒秋而美丽,晒秋因摄影而闻名。为答谢广大摄影人及游客对篁岭的关爱及惠顾,同时,为全面、艺术地展现篁岭、传播篁岭,透过摄影人的镜头,进一步提升篁岭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婺源县乡村文化有限公司决定在篁岭景区正式开放周年之际,举办“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全国摄影大赛

一、征稿要求:

征集篁岭风光(篁岭晒秋)、篁岭古建、篁岭民俗、篁岭人物、篁岭农耕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只要是发生在篁岭的点点滴滴、美丽瞬间,无论单反、手机拍摄,均可参赛。

作品必须取材于篁岭景区内,要求表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活泼、有时代感,并能最佳展现篁岭特色,具体形式和数量不限。违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作品一律以电子档网络上传方式投递。规格:上传作品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10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不超过50字),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照片只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和电脑合成创意。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评。

二、投递方式:

采取网络投稿的方式,仅收电子版作品。

注册会员时,请完善个人资料,以便获奖联系。上传作品,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单反图片分辨率为300dpi,手机图片分辨率为72dpi,同时配简短文字描述(不超过50字)。

三、奖项设置:

大赛分手机摄影和单反摄影两项。

1、单反组设奖:特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入围奖10名,100元手机缴费。

2、手机组设奖: 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 200元手机缴费;入围奖10名, 50元手机缴费。

四、评选方式:

由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共同评选,专家、网络权重各半。每位评委都对获奖作品提出独立评语,大赛组委会将这些评语进行公示,确保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为保证本次大赛做到公平、公正,获奖作品将在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实名举报。

大赛公示结束后组委会将与作品入选者联系,届时作品入围者须在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者入选、获奖资格。

为彰显本赛事的公平、公正,严格规定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本次赛事评委(及其两者的直系亲属)均不可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评选、入选、获奖资格。

五、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0日

六、特别说明: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将拥有其著作权,可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再支付稿酬。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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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最美柳州·春彩花潮”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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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为载体,发现柳州的美,记录柳州的美,宣传柳州的美。

二、拍摄投稿内容要求

征稿重点:柳州市(含6县)以花为主的城市景观和人文风光照片—“以花见景,以花见城”。

相机组

1.作品拍摄时期: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时间:2015年4月30日24时。

2.所有摄影作品以JPG格式的电子数码相片上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长边不超过1500像素。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用于评选,每幅作品电子名需统一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要编好序列。

3.相机组投稿邮箱

港深珠澳摄影联盟

邮箱:2998231747@qq.com

柳州市摄影家协会联络处

邮箱:1721683987@qq.com

手机组

1.作品拍摄时期: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作品提交时期:2015年4月10日至4月30日24时。

2.参赛者下载“在柳州”APP或关注“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进入参赛作品上传入口提交作品。同一幅(一组)作品只能在一个参赛平台投稿。

三、奖项奖金设置

相机组

特等收藏奖1个:10000元(必须是拍花的题材)

一等收藏奖2个:每个5000元

二等收藏奖5个:每个2000元

三等收藏奖10个:每个1000元

入选奖80个:每个200元

手机组

特等奖1名:每名2000元

一等奖10名:每名1000元

二等奖20名:每名500元

三等奖50名:每名200元

优秀奖100名:每名100元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四、评选颁奖时间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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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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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重庆市实施以行政村通畅工程为重点的交通扶贫成效,用镜头反映村村通畅给当地群众思想观念、产业发展、生活方式等方面带来的深刻变化和积极影响,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交委、市文联组织开展“寻找最美乡村公路”主题活动有关要求,重庆市公路局、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市摄影家协会拟举办“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征稿时间

2016年7月18日至11月18日。

二、征稿主题

围绕“最美乡村公路”主题,以路为载体,用镜头记录一批工程建设难度大、发挥经济效益好、带动贫困户多、便于村民出行的乡村公路,反映乡村公路建设者、基层干部群众的风采、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各方支持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奉献精神以及农民、农村、农业因交通改善带来的巨大变化,彰显重庆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崭新面貌和独特魅力。

三、征稿细则及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设职业、年龄、地域等限制,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每位参赛者最多限投5幅作品,单幅、组照(4—8幅)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年7月大赛启动以来拍摄的重庆市辖区内的乡村公路。乡村公路是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3.参赛作品可静态反映乡村公路建设成果和沿线风光,同时也要以人为中心,反映人与路的关系,充分展示农村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幸福生活。

4.参赛作品仅限于纪实类作品,应为JPEG格式。每件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文字说明、创作时间、创作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参赛作品请放入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的名称格式为:“相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或“手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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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大美东湖印象东湖”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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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素有“楚韵山水、大美东湖”的美称,在中国的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中占有重要地位。为进一步扩大东湖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的影响,把东湖打造成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特举办“大美东湖•印象东湖”摄影大赛活动,从2015年4月到2015年10月,近7个月的大赛时间,多角度、多层面立体展现东湖的自然风光、人文风貌,让每一位参赛者用自己独有的视角记录下心中最美的风景。

一、主办单位

东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

二、征稿时间

2015年4月25日-2015年10月31日24时

三、奖项设置及权益

1、大赛评奖:

对来自全国的作品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1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1000元,优秀奖7名,各奖5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2、权益设置:

① 获奖作品推荐权威专业媒体及杂志公开发表展示,包括但不限于湖北日报、楚天金报、新浪图片、网易图片、中国国家地理等。

② 获奖作品推荐参选省级、国家级乃至全球级别的主题摄影赛事,以及由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等主办、协办以及联合组织的其他赛事。

四、征稿内容

参赛者提交作品的内容需是与摄影主题——“大美东湖•印象东湖”相关的人文、自然风景。

五、投稿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主题突出,思想健康,构图新颖,艺术感染力强。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不限。2015年10月31日前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注:2015年4月25日前拍摄的作品参赛不能是以往参赛的获奖作品,也没有在媒体、网站、户外广告公开发表过)纸质作品: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以长边为基准。作品不得装裱,不得用卡纸衬底。组照按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作品背面请张贴“大美东湖印象东湖摄影大赛参赛表”标识。选送的组照作品原则上不超过8张。电子作品:请调整至大小不超过2M,调整完成后发送到邮箱(注明大美东湖摄影大赛投稿+姓名+联系方式)。

3.参赛作品可适当进行对比度、锐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和进行修改的作品。

4.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JPG文件,最低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入选作品作者务必在主办方通知后的5天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向主办单位提供的邮箱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作品所涉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自行解决,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概不负责。

6.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7.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六、投稿方式

1.现场投稿:参赛者将打印作品寄至武汉市武昌东湖路翠柳村18号(梨园广场旁)武汉东湖风景区宣传部;

2.网上投稿: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M,交电子版至指定邮箱(donghu2015@vip.sina.com )(注明大美东湖摄影大赛投稿+姓名+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7-86794345(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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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态珠海映像”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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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本次摄影比赛以“生态珠海”为主题,通过摄影作品反映珠海的生态美、环境美,以及市民参与环保的热情。

二、主办单位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江晚报社

三、征稿对象

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共评选作品29幅。

一等奖1幅,奖金3000元;二等奖2幅,奖金1000元;三等奖6幅,奖金500元;入围奖20幅,奖金200元。

另设网络投票活动:网络人气奖5幅,奖金200元。

五、投稿要求

1、必须是取材于珠海境内的摄影作品,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2、摄影时间限2015年以后,鼓励新作。若是反映前后对比变化,旧照不限拍摄时间。

3、作品要标明作品名称、摄影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4、可以单幅或组图参赛,每位参赛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4幅,组照每组作品不超过6张(每一个组算一幅),比赛中只接受jpg格式的电子图片,大小要求3m以上,边长为3000×2000像素以上,不接受纸质照片。

5、本次大赛不收电脑创意作品。凡参赛作品除可进行色彩、对比度和饱和度等调整外,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否则不予参评。

六、截稿日期

2016年8月22日-9月16日。

七、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珠江晚报《拍客》邮箱:zjwbpk@163.com,邮件biaoti须注明:“生态珠海·映像”摄影比赛参赛作品。联系电话:0756-*******。

八、其它事项

1、大赛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2、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不得冒充他人名义投稿,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3、凡入选获奖作品涉肖像权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作品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如发现有作假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珠江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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