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摄影比赛征稿通知(优秀20篇)

人数相等的双方对拉一根粗绳以比较力量的对抗性体育娱乐活动。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拔河比赛的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浏览

6309

作文

164

“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大赛5000元有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52 字

+ 加入清单

近年来,昌吉市着力打造文化名城。特别是以宁边粮仓为代表的“丝绸之路”文化、以“观音故里”为代表的旅游文化、以恐龙化石为代表的史前文化、以回民风情为代表的饮食文化和回族花儿为代表的艺术文化等映衬出昌吉市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底蕴。昌吉还具有独特魅力的自然旅游资源,有天山南部的索尔巴斯陶高山草原、霍斯布拉克牧场、雄浑瑰丽的丹霞地貌、魔界般的努尔加大峡谷,中部农家乐民俗风情园和北部胡杨、大漠探险为代表的旅游景区,以近郊乡村度假旅游基地为龙头的杜氏旅游。

昌吉市是适合居住生活、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的生态城市,也是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保新城,还是“美食文化之都、宜居创业之城”。

大赛主题

以“宜居之城—昌吉”为主题,通过镜头记录并见证昌吉市建设发展成果,反映昌吉老绩业,新发展。反映昌吉周边自然景观、乡村美景和独特的风土人情,宣传“美丽昌吉”。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

昌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昌吉市委宣传部

昌吉市旅游局

新疆狐狸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新疆商业艺术摄影学会

乌鲁木齐市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老干部摄影家协会

昌吉市旅游协会

活动时间

2015年3月30日(大赛征稿)

2015年7月16日(大赛截稿)

2015年8月16日(大赛展览)

征稿范围及征稿类别

1、征稿范围:本次大赛面向全疆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2、自然风光类:以昌吉市境内自然环境、乡村旅游风光、景区、景点,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等为题材,具有一定艺术水准。

3、记录类:征集反映昌吉市城市建设、工农鱼牧业、民俗风情、援疆工作风采、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变化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4、创意类:含昌吉市的地标性元素,创意出和谐、爱心、名族团结等正能量的公益作品。

征集作品数量及稿酬

风光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记录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创意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1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要求

1、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2、数字相机拍摄的作品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作品大小在3-5M之内(胶片作品须电子扫描)。

3、记录类作品不得通过电脑更改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不得超过8张。

5、作品要求绝对原创,发现抄袭或者网上载录的取消比赛资格。

6、每幅(组)作品只能署名一位作者,要求实名制。

7、参赛作品须保留照片EXIF(拍摄参数)信息作为评选获奖作品的参考信息。

投稿和评审

本次大赛全部采取网络电子投稿方法。每位作者需将作品集中至文件夹压缩后投稿。每幅作品电子名需统一更改为:投稿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例如:自然风光类-牧归-范伟-138××××××××),每幅作品附拍摄地点和内容简介,否则拒收稿件。每位作者限总投稿数为20幅以内(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多投无效。

作品评选:由新疆摄影专家组进行评选。

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cjsy000@163.com

相关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参展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适当调节奖项设置。

2、图片需为距投稿之日二年以内拍摄的作品。

3、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纸制样片,不退稿。

4、如发生参展作品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主办方有对入选作品用于举办展览、出版宣传画册和其他宣传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摄影展

1、摄影展时间:2015年8月

2、摄影展地点:在州市游客集散中心(拟定)举行新疆“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展,具体地址:昌吉市回民小吃街南侧。

3、影赛专刊:集结印刷成精美画册、图文并茂。

4、网络影展:新疆新丝路网、亚心网、天山网、红山网、昌吉市之窗等。

5、微信公众平台:新疆旅游集散、昌吉州旅游、环游天山、昌吉市零距离、昌吉旅游、绿色昌吉、都市消费晨报等。

6、电视媒体:新疆电视台、昌吉州、市电视台。

7、对外交流展(外地州或外县市展示)。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2024年发现醉美丘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766 字

+ 加入清单

云南省丘北县以盛产辣椒和境内有“普者黑”山水田园风光而闻名。丘北辣椒又名“丘北小椒”,中外驰名,产品远销国内20多个省市及东南亚、韩日及欧美地区,1999年被国家命名为“中国辣椒之乡”。以喀斯特峰群、洞群、湖群、万亩荷花为特点的普者黑,是云南省境内度假休闲基地之一、国家AAAA级旅游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丘北县还是云南省林业重点县、生猪基地县、牛羊基地县、英美优质烟叶基地县。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反映丘北县今年以来城乡的新变化、新成就、新风貌,展示丘北的风光美、和谐美、人物美、风情美、乡村美,更好地打造普者黑景区的休闲度假品牌,持续扩大景区影响力,提升景区文化品位,丘北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与中国摄影报社联合举办第四届“普者黑杯”发现醉美丘北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丘北县委

丘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丘北县委宣传部

丘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普者黑景区管委会

普者黑旅游开发公司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I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

征集主题

分风光组、人文组两类征稿,全面征集2015年1月1日后拍摄的反映丘北县境内独特的山水田园风光、淳朴的少数民族风情、丰富的物产、美丽的乡村建设、丰硕的改革发展成果等摄影元素,反映丘北独特的魅力。特别是突出美丽醉人的丘北新景点、新风情等独具特色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5月-12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1)风光组:

发现醉美丘北特别典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金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6000元

发现醉美丘北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2)人文组:

发现醉美丘北特别典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金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2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发现醉美丘北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6000元

发现醉美丘北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获等级收藏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丘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 投稿作品须为2015年1月1日后创作,谢绝历届“普者黑杯”中国丘北全国摄影大展的参展作品。

3. 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制为4-8幅。

4. 投稿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并提交RAW格式原始文件。

5.作品必须取材于丘北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以及后期中存在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处理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勘察确定作品在丘北地域范围内拍摄和作品后期中没有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如确认无误,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如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及无法找到作品中一模一样的景物,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如确认作品不在丘北地域内范围内拍摄、后期中出现对原始内容增加或删减以及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获奖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6.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入选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7天)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

7.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8.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9.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禁止用其它人的名誉投送作品。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本次大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第四届普者黑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第四届普者黑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1015 字

+ 加入清单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2015年4月23日

在延安新区开工建设三周年之际,为展示新区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新区建设者的风采,弘扬市委、市政府实施“中疏外扩、上山建城”的城市发展主旋律,传递新区开发建设精神的正能量,特举办延安市第二届新区杯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情系新区”为主题,旨在通过广大摄影爱好者高超的技艺手法和光影色彩,定格新区建设过程中让人难忘的瞬间。

二、主办单位

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延安市新区开发公司、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范围

凡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反映各种活动、工地生活、建设场景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投稿作品分为两类:(一)社会活动类(在新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二)工程建设类(施工场面、建设者)。

四、征稿时间

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止,公开广泛征集摄影作品。

五、参赛细则

(一)参赛须是本人2013年6月15日以后拍摄于延安新区内符合征稿范围的两类作品。每人在每类中限投四幅,(每一组照计一幅,每组不超过四幅)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的作品。(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作品著作权肖像权责任自负。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尺寸不小于5×7英寸光面相纸制作。照片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参赛类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作者须对注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接到作品入选通知后的作者须在当日投送入选作品同一版本不小于5mb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三)投稿参赛不收费、不退稿。不符合前述投稿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具有非营利性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赛

投稿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活动的各项规定。

六、获奖作品评选、展出及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由专家组成作品评审委员会,评出等级并颁发奖金、奖品及证书(奖金为人民币)。

1、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证书;2、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3、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4、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证书。

七、投稿地址

各县摄影家协会收集或自行投稿的稿件寄送延安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延安市双拥大道石油支队509室曹天辰收

邮编:716000

电子文件发送邮箱:********

联系人:*****

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漳州开发区“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33 字

+ 加入清单

漳州开发区了解到,为展示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新成就,展现开发区优美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以及开发区干群建设家乡、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由漳州开发区党委宣传部、漳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办,漳州开发区摄影协会承办的“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将于近期举办。

据悉,大赛参加人员不限,各地专业摄影团体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作品内容包含漳州开发区社区、企业、学校、医院、交通、市政建设、文化娱乐重大活动等城市新貌、旅游风光、节庆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参展作品必须拍摄于开发区内,并能准确反映开发区旅游、经济、文化、人文、风光、历史等主题,内容健康向上积极。作品征集不接收入选“海西明珠”纪念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20周年全国摄影大展的作品。

参赛作品需写明题目、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组照(组照不超过六幅),须提交原片电子文档,电子版单片不低于3MB。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作广告、宣传、展览、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作品涉及有关版权、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本次比赛奖金丰厚,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800元;入选奖50名,奖金200元。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资格。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及本征稿启事的解释权。

截稿时间:2015年10月31日联系电话:6891080(张小姐)投稿邮箱:38997599@qq.com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关于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97 字

+ 加入清单

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东方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全国最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亚洲第一长土坝大广坝水库、海南最美丽的河谷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第一仙山俄贤岭、世界最珍贵的鹿种大田坡鹿、海南最后一个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宽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东方黄花梨发展基金会

支持单位: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设置: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拍摄景点推介和优惠事项: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咨询及联系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水韵莲城魅力许昌”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2 字

+ 加入清单

河南省许昌市位于中原之中,是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许昌自古就以“一城荷花半城柳”著称,早在唐宋时期,城河中遍植莲花,曾经润莲城千载,因荷花被誉为莲城。近年来,许昌市大力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形成了“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的城市风光,成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为塑造传播许昌城市形象,提升许昌美誉度与影响力,主办方特举办“水韵莲城魅力许昌”全国摄影大展,诚挚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协办

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分春、夏、秋、冬四季,以“魅力许昌”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许昌市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特色产业、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本次活动采取分春、夏、秋、冬四季进行作品征集,时间跨度为一年。

总征稿时间:2016年8月—2017年8月31日(每季均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秋之魅”秋季征稿时间:2016年8月至11月31日;

“冬之韵”冬季征稿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春之光”春季征稿时间: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夏之荷”夏季征稿时间:2017年6月1日至8月31日。

每季选出100幅季度入围作品,四季共400幅。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从四季入围作品中选出120幅年度入展作品,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年度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年度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关于“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14 字

+ 加入清单

浦江位于浙江中部,东汉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建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书画之乡”、“中国诗词之乡”、“中国民间工艺(剪纸)之乡”,拥有“万年上山、千年郑义门、百年书画兴盛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是全国最多的县市之一。特色产业众多,有“中国晶之都”、“中国挂锁之城”和“中国绗缝家纺名城”之称。山川灵秀,自然风光旖旎,是远近闻名的“毓秀之区”、“休闲之地”,浦阳江为钱塘江源头之一,有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仙华山,有白石湾、神丽峡等山水生态旅游胜地和茜溪美丽乡村精品线等。

2013年以来,浦江县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万众一心,打响了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五水共治”攻坚战,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浙江治水典范。浦江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从过去连续多年的全省倒数第一,上升到第38位;率先在全省确认可游泳河段,检验“五水共治”成果;率先消灭垃圾河、黑河、臭河,成为浙江省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同时涌现了一大批“最美河道保洁员”和无数可歌可泣的治水感人事迹。

为展现浦江古朴的民俗风光,和谐的人水环境,见证“五水共治”以来的种种变化和成就,弘扬“五水共治”全民治水的精神,积极投身“两美浦江”建设,浦江县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藉此以摄影人的独特眼光和视角,诠释万年浦江“精致、秀美、灵动、文雅”的美丽内涵,抒发创造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浙江省浦江县委宣传部

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浦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浦江县旅游局

浦江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手机报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影像中国网

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

国际在线摄影频道

ICNTV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以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为主题,展示浦江古朴秀美的民俗风光和“五水共治”为主的建设成就,表现浦江“精致 秀美 灵动 文雅”的自然风光、生态资源、民俗风情、人文纪实、人水和谐等方面内涵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级收藏作品4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6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1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2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有入展作者均将获得大展画册一本。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浦江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入展作品精选及作者名单将刊登于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浦江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每个注册名限投99幅作品,如超过上限,请更换注册名登录并继续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

“浦江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联系人:夏雨欣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不得重复投稿。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可复制)

作品标题

□ 单幅   □组照(    幅)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第十三届上海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380 字

+ 加入清单

1.评选委员会主任

穆端正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2.评选委员会副主任

雍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3.评委名单(按中文姓名首字笔画排序)

1)艺术类

乐卫星,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邬久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委员,上海市收藏协会副秘书长

扬尼斯·利库瑞斯,国际影艺联盟秘书长

乔恩·戈尔登,亚马逊支援基金会董事、LOOK3国际摄影节联合创始人

李舸,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

杨元昌,《上海摄影》杂志艺术总监

靳宏伟,摄影收藏家、法国SIPA图片社董事会主席

2)纪实类

米歇尔·伯格瑞,帕森斯设计学院摄影系教授

陈小波,新华社领衔编辑、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

克劳迪娅·英特希尔,中国日报亚洲区多媒体项目经理、努尔图片社创始人

常河,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澎湃新闻》副总编

雍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3)商业类

王达军,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王琛,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执行主席、秘书长

米迦勒·蒂蒙斯,美国职业摄影师协会主席

林路,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埃德·罗宾逊,英国职业摄影师协会董事

4.征稿细则:

1)本次展览面向全球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投稿者必须遵守展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

2)展览分艺术、纪实和商业三个类别。投稿者可自行选择投稿类别,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幅(组)作品不能重复选投不同类别。

3)投稿作品题材、风格不限。每类作品限4幅(组),组照每组为4-12幅。不限定每位投稿者的类别数。

4)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本人独立完成,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确保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者的任何违法行为与主办方无关。

5)除预先声明及主办者书面同意外,投稿者均同意接受:所有参赛作品,作者拥有版权,主办方有权将其全部或部分复制后作为永久展出,或在媒体刊登,用于宣传本次影展,并且包括在网络上用图像数据展出,投稿者不作任何索酬。

6)展览不接受涉及敏感内容的作品(如血腥、杀戮、正面裸体以及所有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和伦理风俗等内容)。

7)每幅(组)投稿作品均会经过评委会评选。

8)全部获奖和入选的作者、作品名单将寄送至FIAP、PSA和RPS进行积分或星级统计。每位作品获奖或入选的作者均会免费获得一份作品目录。

9)本次展赛中的艺术类获奖作品纳入FIAP、RPS的彩色艺术组和PSA的PID彩色艺术组登记;纪实类获奖作品纳入FIAP、RPS和PSA的新闻纪实组登记;商业类获奖作品纳入FIAP、RPS的展览主办方定义主题组和PSA的PID的展览主办方定义主题组登记。

10)参赛者须在指定网站http://www.shphoto.com.cn/exhibition上注册并填写参赛表。作品题目必须用中、英文填写。

11)本展览不接收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国际影展和任何在FIAP、PSA和RPS认证的展览中已获奖和入选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改变标题和转换颜色等方式重新投稿的作品。

12)影展获奖及入选作品将于2016年12月7-11日在上海公开展览,并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网站上公示和展出。

13)除以上规则外,所有参赛者亦必须严格遵守FIAP、PSA和RPS的赛事要求。

14)展赛主办方拥有全部展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5.类别释义

1)艺术类

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投稿作品题材不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可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2)纪实类

纪实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除对影调及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外,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允许彩色图像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图像。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3)商业类

商业摄影是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商品广告、人像、时装展现以及城市建筑等。作品中所有图像及影像元素均须为作者本人所摄。

6.投稿要求

登录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www.shphoto.com.cn)首页,进入“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暨上海第十三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付费、然后按要求上传作品数据。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原始或扫描的数字图像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图像数据最长边为2400像素,不小于300dpi。

每幅图片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组照中的所有图片均须有唯一标题。不允许采用相机拍摄时自动生成的和只用数字等符号命名的标题。不允许在图片上出现标题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

7.投稿说明

1、投稿者需在网上注册并填写参赛信息。

2、网上注册内容必须属实。

3、本届影展采用网上登记、投稿、付费的方式。未交足参赛费的作品,组委会有权不予评选。如您有任何疑问,请电邮至:exhibition@shphoto.com.cn或电8621-62484702-12,我们将尽力帮您解决。

网上注册、电子投稿、付费:http://www.shphoto.com.cn/exhibition

8.参赛费

艺术类RMB20.00

纪实类RMB20.00

商业类RMB20.00

9.参赛费说明

如果参赛者参加类别超过一个以上,则可在另外一个增加的组别中减5元人民币,参赛费请在网上注册时支付(支付宝),恕不接受个人支票及汇票。

10.评选显示设备

电脑显示器和高清电视

11.影赛日程表

作品截稿 2016年9月9日

作品评选 2016年9月15-17日

公布成绩 2016年9月30日

开幕典礼 2016年12月7日

公开展览 2016年12月7-11日

寄出影展目录 2016年12月15日

12.奖项

13.本次展览不设立主题,欢迎各类题材的作品。

14.主办: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15.联系方式:

电话:86-21-62484702

传真:86-21-62486225

邮箱:exhibition@shphoto.com.cn

网站:www.shphoto.com.cn

上海国际摄影节邀请展投稿细则

1、投稿作品均以组照形式展出,每组为15-30幅,不收单幅作品。

2、每组作品必须有鲜明的主题与统一风格,并且要有文字说明。

3、所有投稿将经过《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艺术委员会评选。

4、入选作品将于2016年12月7-11日在《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主展区——上海展览中心展出,并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网站上展出。主办者将发给作者展览入选证书。

5、不接收在历届上海国际摄影展或其他全国性展览中展出过的作品。

6、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本人独立完成,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确保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7、除预先声明及主办者书面同意外,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接受: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全部或部份复制后作为永久展出,或在媒体刊登,用于宣传本次影展,并且包括在网络上用图像数据展出,投稿者不作任何索酬。

8、本展览鼓励策展人、图片编辑等专业人士推荐。推荐人推荐作品前,必须与作者本人沟通,经同意后,方可推荐。不可推荐已投稿作品,如出现重复投稿,则以作者本人投稿视为有效投稿。

9、因展出需要,入围的投稿人须在评选结束后2周内提交足以制作20寸照片的图像数据。如作者不在规定时间提供作品或不符合展出规格,将视作放弃展览处理。

10、咨询邮箱:exhibition@shphoto.com.cn

投稿方法:

登录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www.shphoto.com.cn)首页,进入“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专区,根据页面提示,进入“邀请展”投稿专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作品。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最长边为2400像素,300dpi。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关于“春风税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57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的认识,生动反映我省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辉煌成就,展现我省优美风光、独特民俗文化艺术风貌,由河南省国税局、洛阳市国税局主办,河南法制报社承办的“春风·税苑”摄影大赛即日起启动。

一、作品内容要求

1.反映税收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成就;在促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效;

2.反映税务系统在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反映税收“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金税三期”、“营改增”、“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等方面工作;

4.反映“最美纳税人”、“最美税务人”勇当纳税模范、为国聚财争作贡献等方面的内容;

5.反映河南风光、纪实、民俗等方面作品。

二、参赛要求

1.全省国税系统国税干部摄影爱好者;

2.参赛作品用数码相机、手机等拍摄,或胶片扫描成电子文件参赛,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可以使用制图软件进行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的调整,请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

3.历次河南省国税系统摄影协会组织的摄影比赛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4.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6幅以内),所有作品均可参与评选,但是每位作者最多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多幅作品排名靠前时,以最佳名次作品评奖),大赛不接受电子作品投稿;

5.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与其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所有参赛作品须标明参赛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以及作品名称、简介;

7.本次大赛从即日起开始,至2015年9月15日截稿,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8.组织方有权将作品用于税法宣传等非营利性活动。

本次比赛由河南法制报社保留对比赛活动的一切最终解释权。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比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三、奖项设置以及奖励标准

经济税务类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

风光纪实类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

一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二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金800元;三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金500元;优秀奖发给荣誉证书、奖金300元。

四、投稿地址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河南法制报社1206室《税法天地》

电话:0371-**********联系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9:2024年写作、书画、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23 字

+ 加入清单

多年来,夏店镇党委、政府带领夏店镇人民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全镇自然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精神需求充实,经济收入逐年提高。为庆祝这一成果,展现夏店镇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美丽夏店,和谐奋进”的主题,结合庆祝2016年元旦,夏店镇党委、政府决定于2015年12月31日举办“美丽夏店,和谐奋进”写作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夏店镇党委 政府

承办单位:夏店镇综合文化站

媒体支持:霍邱县政府网 霍邱县新闻网 霍邱县电视台 夏店镇政府网

二、展览主题

同舟共济创辉煌 美丽家园显华章

三、展览安排

作品征集: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作品展览: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四、 展出地点

夏店镇综合文化站

五、作品征集

1、征稿对象

社会各界写作、书画、摄影爱好者。

2、作品内容

1、反映夏店镇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作品;

2、反映夏店镇干群工作、生产、生活的作品;

3、反映夏店镇经济、人文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作品;

4、赞美夏店镇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优美和谐的作品;

5、内容健康向上、反映夏店镇精神面貌及巨大变化的诗词、隽咏文句以及对夏店镇历史的考证资料。

3、作品形式

作品分美术、书法、摄影、写作四大门类。

4、作品要求

1)作品不分年代。

2)展览的作品均由主办方装裱。

3)摄影、写作类,需提供电子版。摄影格式为JPEG,不低于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的文件,写作以文档格式。

六、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对以上作品进行初选和复选,初选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复选入展并根据入展作品数量确定获奖名次。

七、投稿方式

投稿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作品或作品照片传至:QQ邮箱:1123850395@.con;作品原件于12月15日前送至夏店镇综合文化站(夏店镇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18965438168;2772880;)咨询联系可加QQ:1123850395加入请备注“征稿件”字样。

八、有关事项

1、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主办方拥有参展作品摄影、出版、宣传及开发展览纪念品等影像复制权,并可以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

3、对入展作品,经作者同意后,由主办方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及稿费。

4、摄影作品由主办方冲印、装框,文字类作品不退。

5、入选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6、主办方享有对展览各项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4“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国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37 字

+ 加入清单

篁岭因晒秋而美丽,晒秋因摄影而闻名。为答谢广大摄影人及游客对篁岭的关爱及惠顾,同时,为全面、艺术地展现篁岭、传播篁岭,透过摄影人的镜头,进一步提升篁岭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婺源县乡村文化有限公司决定在篁岭景区正式开放周年之际,举办“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全国摄影大赛

一、征稿要求:

征集篁岭风光(篁岭晒秋)、篁岭古建、篁岭民俗、篁岭人物、篁岭农耕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只要是发生在篁岭的点点滴滴、美丽瞬间,无论单反、手机拍摄,均可参赛。

作品必须取材于篁岭景区内,要求表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活泼、有时代感,并能最佳展现篁岭特色,具体形式和数量不限。违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作品一律以电子档网络上传方式投递。规格:上传作品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10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不超过50字),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照片只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和电脑合成创意。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评。

二、投递方式:

采取网络投稿的方式,仅收电子版作品。

注册会员时,请完善个人资料,以便获奖联系。上传作品,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单反图片分辨率为300dpi,手机图片分辨率为72dpi,同时配简短文字描述(不超过50字)。

三、奖项设置:

大赛分手机摄影和单反摄影两项。

1、单反组设奖:特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入围奖10名,100元手机缴费。

2、手机组设奖: 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 200元手机缴费;入围奖10名, 50元手机缴费。

四、评选方式:

由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共同评选,专家、网络权重各半。每位评委都对获奖作品提出独立评语,大赛组委会将这些评语进行公示,确保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为保证本次大赛做到公平、公正,获奖作品将在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实名举报。

大赛公示结束后组委会将与作品入选者联系,届时作品入围者须在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者入选、获奖资格。

为彰显本赛事的公平、公正,严格规定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本次赛事评委(及其两者的直系亲属)均不可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评选、入选、获奖资格。

五、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0日

六、特别说明: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将拥有其著作权,可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再支付稿酬。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关于2024第五届中国黄山国际摄影大展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3965 字

+ 加入清单

黄山,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瑰宝。黄山是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与长江、长城和黄河同为中华民族的象征,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天然美景。它不仅是旅游休闲胜地,对于摄影艺术创作而言,还具有永恒的魅力,是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的伊甸园。

黄山,中外摄影人为之梦牵魂绕。多少人用毕生的时间拍摄黄山执着而不倦,多少人往还百次爱恋而不疲,多少人遍及世界各大名川,寻求最美瞬间,黄山最终成了他们镜头下唯一的至爱。每年数以万计的摄影人在黄山留下足迹,黄山成就摄影人对摄影的追求,摄影人用图片回馈对黄山的挚爱。

物我两忘灵动悠远,是中国人感受山水的最佳境界。黄山一年四季景色各异,上下不同,朝夕有别。初春:繁花似锦,五彩缤纷;盛夏:峭壁飞瀑,层峦叠翠;金秋:丹枫如火,灿若图绣。严冬:雾松冰挂,云海频生。变化无常的黄山让中国心有灵犀的艺术灵魂,有了相见恨晚之感,瞬息万变的云海,和千年耸立的松石,共同组成了这人间极致的美景,它让每一位亲身感受到的人,都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创作冲动,用他们的镜头,诉说着心中的感悟。

自2010年起,中国摄影家协会和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已成功举办了四届摄影大展。为了使摄影人可以更加全面深入地创作,通过镜头艺术地表现黄山每个季节的大气、大奇、大美,镌刻黄山的历史人文精神,品味照片记录下发展的黄山,见证黄山的岁月历史变迁,特举办“大美黄山逍遥四季”第五届中国黄山国际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黄山风景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黄山市摄影家协会

赞助单位:新国线集团(黄山)运输有限公司

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黄山揽胜天下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新华网摄影频道

中国摄影手机报

影像中国网

腾讯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国际在线旅游频道

征集内容

面向国内外,分四季征集反映安徽省黄山风景区境内山水风光、“五绝”大美形象、历史人文等主题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本次活动采取分四季进行作品征集、评选,最后总评选的方式进行,时间跨度为一年。

征稿时间: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29日

春·乐游黄山 征稿时间:2015年3月至5月31日

夏·畅游黄山 征稿时间:2015年6月1日至8月31日

秋·悠游黄山 征稿时间: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冬·慢游黄山 征稿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

(以上截止时间均以收到作品为准)

评选方法:

每季度评出100幅四季入围作品,四季共400幅。最终从四季入围作品中选出14幅收藏作品,100-120幅优秀作品。

总评选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从四季入围作品中共评选出114-135幅入展作品,包括:

金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各2万元+价值1万元揽胜天下全年户外服装

银质收藏作品 4幅 稿酬各1万元+价值2000元揽胜天下户外服装1套

铜质收藏作品 8幅 稿酬各3000元+价值1000元揽胜天下冲锋衣1件

优秀作品 100-120幅 稿酬各500元

同一作者获各级收藏作品不得重复,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稿酬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摄影作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谢绝组照及在历届大美黄山(国际)摄影大展中入展的作品。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3.作品须拍摄于黄山风景区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终评分为: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2015黄山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5黄山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比赛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大美黄山 逍遥四季”第五届中国黄山国际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春   □          夏   □         秋   □           冬   □

作者姓名(实名)

所属摄影机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优惠政策

1.时间: 2015年3月1日—2016年2月29日

2.政策:境外的冠名国家(含港澳台地区)摄影家协会(不含其下设组织)、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特指××省(直辖市)摄影家协会),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原件,享受免景区门票和索道“双免”优待。

黄山风景区摄影指南

【白云景区】南起云门溪上的续古桥,北至伏牛岭,东起云际、石人二峰,西至双河口畔。景区以钓桥庵为中心,钓桥庵位于石人峰下,白云、白门两溪汇合处。

【玉屏景区】峰壁如玉雕屏障,故名。峰前是近200平方米的巨石平台,称文殊台。台左耸立黄山最险峰—天都峰,台右为黄山最高峰—莲花峰。

【松谷景区】地处松谷景区位于黄山北坡,是狮子峰、骆驼峰、书箱峰、宝塔峰之间的山谷合称。景区山高林密,千峰滴翠,飞瀑流泉,寺庵幽古。

【温泉景区】古称桃源仙境,温泉区的主要景点有人字瀑、三叠泉、鸣弦泉,丹井、醉石、慈光阁等。

【北海景区】景区以峰为体,汇集了峰、石、矼、坞、台和松、云奇景,以伟、奇、险、幻为特色,是黄山的风景窗。

【云谷景区】云谷景区位于黄山东部,是一处地势较低、略显开阔的谷地。云谷主要景点有云谷山庄、古树、怪石、“九龙瀑”和“百丈泉”。

【西海大峡谷】西海大峡谷(又名西海梦幻景区),位于西海群峰中,北起西海排云亭,南至白云景区,将白云景区、松谷景区和北海景区联为一体。

【摄影创作地点推荐】

拍日出地点:清凉台、曙光亭、狮子峰、始信峰、丹霞峰、光明顶、鳌鱼峰、玉屏楼。

拍晚霞地点:排云亭、丹霞峰、飞来石、光明顶、狮子峰。

拍云海地点:玉屏楼观前海、清凉台观后海、白鹅岭观东海、排云亭看西海、光明顶看天海。

拍雪景地点:北海、西海、天海、玉屏楼、松谷、云谷和温泉。

【食宿地点推荐】

黄山前山雄伟,后山秀丽。前山为四星级的玉屏楼宾馆,地处素有“天上玉屏”之誉的玉屏峰上,被誉为“黄山绝胜处”。后山为四星级的狮林大酒店,酒店背依狮子峰,朝观日出,暮赏晚霞。

【注意事项】

1、在景区创作时,请确保电池、胶卷、储存卡配备充足,并做好防寒、防雨、防潮准备。

2、冬季黄山天寒地冻,滴水成冰,小雨过后如履薄冰。保暖衣物、帽子、手套、头灯、防滑钉鞋必不可少。

3、在拍摄过程中,三脚架一定要架稳。早晨更换镜头时不要在相机的上风方向,以免水蒸气在镜片上形成薄冰,夜间长时间曝光也是如此。如遇水汽较浓的云雾.镜头应少避免迎风放置,要采取保护措施,盖上镜头盖或套上防潮袋。

大展设咨询联系办公室

旅游/拍摄咨询联系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2024年第五届“宜居宜游新安宁”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26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充分展示十里桃乡安宁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不断完善的人文景观,展示安宁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展示全区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打造生态安宁、宜居安宁、宜游安宁、幸福安宁、美好安宁,兰州市安宁区旅游局联合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等单位举办了四届摄影大赛,对促进安宁区的对外宣传作出了贡献。为了进一步宣传安宁,鼓励全区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兰州市安宁区委宣传部、安宁区文明办、安宁区文广局、安宁区商务局、安宁区旅游局将再次联合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等单位举办2017年(第五届)“宜居宜游新安宁”摄影大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各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宣传安宁特色生态资源,深度挖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秀美的自然风光,进一步提升安宁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宜居宜游新安宁。

三、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安宁区委宣传部、安宁区文明办、安宁区文广局、安宁区商务局、安宁区旅游局

协作媒体:人民摄影网 甘肃零距离网、兰州新闻网、兰州广播电视报、现代摄影网、大长焦(微信公众号)

承办单位: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兰州市旅游摄影家协会、安宁摄影协会

四、摄影内容

主要是安宁区内以仁寿山景区为代表的各大旅游景区以及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十里桃林、城市发展、工业园区等方面的摄影作品。组委会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和区旅游局的组织下积极做好以下三项活动:

(一) 举办摄影大奖赛

设立较高的奖项,鼓励摄影人积极参与本次摄影活动,征集出较高的摄影作品;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和社会发展成果。

(二)举办摄影创作活动

实行分散和集中形式的摄影创作,配合节会重点活动,组织水平较高的摄影家多次进行重点采访。同时,对全区经济、文化、生活、生产、教育、卫生、社区、企业和商贸等多角度、全方位可喜发展变化的拍摄题材,不要遗漏下遗憾的活动照片,鼓励大部分摄影人按照自己的构想实行个体创作,拍出视角独特的作品。

(三) 举办摄影展览

征集到的摄影作品,经过评委评选后,对优秀摄影作品放大制作进行展览。

五、参赛对象

凡是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

六、评 委

组委会邀请省内著名摄影家9人组成评委会

七、奖项及其他费用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入围奖20名,奖金200元。各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参赛作者年龄职务不限,省内外摄影人均可投稿。

(二)参赛作品:以2016年以来的作品为主。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照片。创作表现形式不限,允许不同风格和式样的作品参与。

(三)投稿要求:作品投稿为电子版(须打包发送),照片每幅不得低于5M。作品不得设置边框或其他特殊标记,作品必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四)凡是参加比赛的作品均可在今后的宣传活动中予以使用。如不按时提交原创电子版作品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九、作品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十、作品报送地点

(一)南关十字光达图片社 地址:庆阳路南关十字百安商场外廊光达数码影像

联系人:杨焕光 电话:8401122、13919088010 QQ邮箱:350939270

(二)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网 联系人:高启洪 电话:18919945936 电子邮箱:196219451@qq.com

十一、作品展览及颁奖仪式

本次大赛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展出,展出及颁奖仪式将于2017年10月中旬在安宁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安宁区旅游局

2017年6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关于8000元“平安惠州”摄影比赛有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03 字

+ 加入清单

惠民之州,首先是平安之州。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围绕创建“平安惠州”、提高群众安全感目标,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胆创新狠抓落实,创造出了不少经验做法和亮点,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和事。创建平安惠州行动惠民利民,结果固然重要,全民参与创安的过程也很精彩。为充分展示我市创建平安惠州成果,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惠州人人共享”浓厚氛围,惠州市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平安惠州”摄影大赛,以摄影特有的语言、视角和表现手法记录反映近年来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创建风采。

一、作品内容:

作品要突出平安惠州建设的主题,充分反映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创建平安惠州行动中所做工作,如普法宣传服务、调解矛盾纠纷、“东江亮剑”严打整治、雷霆扫毒行动、重点治理、群防群治、打击制假售假、公共安全防控、全民动员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安全管理、生态保护、民生服务、权益保障等内容。作品既可从正面选材也可从警示角度选材,风格各异体裁不限,富有鲜明个性和特点,总体基调文明健康向上,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金10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金500元。

届时聘请专家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将在媒体选刊并进行展览,惠州地区获奖作品均作为加入惠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

三、截稿日期:

征集活动从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6、8月下旬分别组织初选,初选作品将在媒体选刊并参加最后评选。

四、征稿细则:

1.所有投送的作品,体裁和风格不限,创意、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2.征稿采用网络投稿,每名参赛者限送10幅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大小5mb以上),必须保证图片质量,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务必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为文件名,如“张三-*******-平安惠州”。作品以附件方式压缩打包发送到惠州市摄影家协会电子邮箱(*******@139.com);市平安办咨询电话:0752-*******;

3.作品肖像权责任由作者自负;

4.主办方有权将参赛入选作品用于宣传、展览等方式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惠州市平安办惠州市摄影家协会2015年3月3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饼香情浓.幸福时刻”食品行业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56 字

+ 加入清单

一、大赛宗旨

中秋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亲人团圆欢聚的节日,月饼象征团圆,是中秋的必备食品。为进一步推动茂名市创建“中国月饼名都”行动计划顺利进行,打造好茂名月饼的区域品牌、提升月饼品牌的知名度、把茂名企业月饼品牌做大做强,特此茂名市食品行业协会联合茂名网举办本次摄影大赛。

二、参赛内容

8月20日至9月8在月饼街所拍摄的有关于月饼题材,如销售、品尝、月饼、服务等精彩镜头图片均可参赛(市民可通过手机、相机拍摄参赛)。为丰富本次大赛内容,组委会特安排于8月27日、28日全天在双山六路(月饼街)进行人像模特拍摄采风活动。创作内容:古装嫦娥,背景以月亮、品茶、月饼为主题的人像模特拍摄,现场免费品尝月饼。

三、参赛细则

(一)参赛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内容生动、摄影语言丰富、图像品质优异,作品为单幅,谢绝组照,黑白、彩色不限。手机、相机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投稿数量限每人20张。

(二)允许一定程度的后期处理,包括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的后期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拒绝合成作品,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三)本次投稿以网络投稿形式,相机所有作品提交单幅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或4MB jpg数字文件。手机作品要求原图投稿。投稿邮箱714488138@qq.com。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凡不按规格送稿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在图片上注明标题,另外起同名的文本(包括作者真实姓名、电话、邮箱。凡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四)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拥有其在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的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六)大赛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大赛提醒投稿者审慎注意著作权中相关法律规定。

(七)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对象:所有摄影爱好者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2000现金+1000月饼票)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1500现金+500月饼票)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800现金+200月饼票)

优秀奖30名:价值200元的月饼

六、评委组成: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选。

七、其他事项

1、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大赛章程;

2、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八、截稿时间:即日起到9月10日

九、获奖作品将在新华社App、茂名网、微信、论坛等平台公布。

茂名网

2016年8月2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46 字

+ 加入清单

为更好地宣传乐清旅游,展示乐清优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人文风情,特举办乐清市旅游风光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协办单位:乐清市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说明

1.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2014年以来)在乐清市境内拍摄,反映乐清中雁荡山、灵山、淡溪范围内的旅游产品资源、美丽田园风光、自然生态环境、人文民俗以及城市乡村风貌等。

2.参赛规则

(1)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传统、数码、黑白、彩色作品均可。数量不限,组照认定为一张作品,一组组照组成照片最多为8幅。

(2)作品可以在色彩饱和度、对比度方面做一些调整,但不得进行移花接木式大幅度PS修改。

(3)作品投稿方式为电子稿件形式,作品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M以上,作品不加任何边框装饰。作品注明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并告知作者通讯地址。

(4)入选作品还需调用大文件和原始文件,不能提供者作放弃处理;因作品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作者自负。

(5)大赛举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非商业盈利之使用权(包含媒体宣传、画册、广告、宣传资料等乐清旅游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6)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可作为作者申请加入乐清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7)凡参赛者将视同认可以上条款;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投稿方式和截稿日期

1.投稿邮箱:928858726@qq.com

联系电话:0577-61880391(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截稿日期: 2015年11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5名: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湿地长卷醉美肃州”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44 字

+ 加入清单

为充分展示肃州湿地景观的魅力神韵,全面呈现肃州旖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民俗文化和独特的城乡风韵,中共肃州区委、肃州区人民政府、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将共同举办“湿地长卷醉美肃州”摄影大赛。本次大赛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获奖作品最高给予人民币1万元的奖励。

投稿日期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欢迎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参赛。

详情请登录“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新华网甘肃频道”、“肃州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查询。

“湿地长卷醉美肃州”摄影大赛组委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4 字

+ 加入清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立足于以荆门本土文化为素材的创作理念,努力创作出更多接地气、有温度和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摄影作品,服务文化荆门建设,特举办“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

一、主办单位:荆门市政协书画摄影研究室、荆门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全面征集荆门境内以“记住乡愁”为主题的古村落、古民居,包括古民宅、祠堂、会馆、书院、牌楼等摄影作品。作品重在纪实性,兼顾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征集时间:自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9月30日止(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作品评选:本次摄影作品展览将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展作品进行公开公平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展作者待遇:入展作品120幅,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并付一定稿酬。拟定2017年年底举办“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作品展。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作品集》,入展作品作者每人获赠作品集一册。

六、征稿细则:

1.荆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取材于荆门市境内。

3.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及电脑后期制作合成的作品。

4.参赛作品一律为数码文件(JPEG格式),单幅文件量不得小于3MG。作品(电子文件)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未注明者视为放弃评选。

5.作品(电子文件)发送至332315515@qq.com,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13886928418。

6.投稿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7.本次展览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使用(包括宣传、展览、出版、内部学术交流等),不再另付稿酬。如摄影作品用于商业性质,由使用单位与作者本人联系协商另付报酬。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主办方均视其为同意并遵守此规则。

“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组委会

2017年5月16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关于“夜来宾梦夏季”来宾夜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26 字

+ 加入清单

为展示和推介来宾美景,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来宾梦夏季”来宾夜景摄影作品。拍摄地限于市区范围内。

一、举办单位

主 办:中共来宾市委宣传部承 办:来宾日报社、来宾市摄影家协会媒体支持: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来宾城市论坛、来宾网、来宾广电网,“多彩来宾”APP,“来宾发布”、“微观来宾”、“来宾掌上通”“今日来宾”、“掌上来宾”、“桂G生活圈”、“来宾在线”、“ 桂G同城热点潮生活”微信公众号。

二、相关事项

1、本次摄影大赛面向摄影爱好者和专业摄影工作者,分为相机组和手机组(各种手机和平板电脑拍摄的照片为手机组)两个组别,每名参赛者各组限投20幅作品(含单幅和组照,组照按一幅计算,每组不超过8幅、不少于4幅),以彩色作品为主。

2、参评作品要求用美的视角去发掘来宾的美景,“以美见景,以景见美”,作品须兼具记录性和艺术性,积极向上,传播来宾美景的韵味和正能量,激发市民的自豪感、幸福感、归宿感。

3、参赛者可将作品“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拍摄地点+参赛照片+推荐理由” 发送至征稿邮箱lbxinbajing@163.com。组委会将通过红豆社区来宾城市论坛、来宾网论坛及“来宾发布”、“微观来宾”、“来宾掌上通”“今日来宾”、“掌上来宾”、“桂G生活圈”、“来宾在线”、“ 桂G同城热点潮生活”等微信公众号发起公选投票。

4、投稿结束后,将公布来宾市区“新八景”入围名单,在红豆社区来宾城市论坛、来宾网论坛及“来宾发布”、“微观来宾”、“来宾掌上通”“今日来宾”、“掌上来宾”、“桂G生活圈”、“来宾在线”、“ 桂G同城热点潮生活”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网民投票。投票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5、作品拍摄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投稿时间均为2015年5月1日零时-5月30日24时。

6、作品要求:格式:图片格式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相机组作品文件不低于5M,手机组作品文件不低于2M。

7、奖项设置:

(1)相机组:

一等奖一名,获5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二等奖二名,获3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三等奖三名,获1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入围奖100名,获1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2)手机组:

一等奖一名,获2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二等奖二名,获1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三等奖三名,获5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入围奖100名,获5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及证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2024大兴月季节摄影书画征集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773 字

+ 加入清单

一、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

二、 征稿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摄影书画两个竞赛单元。

凡能展示月季缤纷姿态、诠释月季人文魅力的书画、摄影作品均可参赛。作品以月季及其元素、月季与生活、月季与文化为主题,反映广大市民对市花月季的热爱之情为宜。

三、 征稿要求:

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人投递作品张数总数不超过十幅。单张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2兆。均需标明作品名称。美术作品每人限投两幅。纸质作品及或翻拍作品均可。

因人手有限,所有作品均不退稿,敬请谅解。

四、 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美术作品颁奖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届时,主办方将依照专家评审意见,并经公示后分别评出摄影、美术作品的各项奖项。

摄影、美术作品征集单元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为鼓励更多影友书画爱好者参与评选,主办方还在此基础上分别特设优秀奖各7名,单项奖各3名。以上奖项均将颁发奖杯或证书。

五、 投稿方式:

电子作品投稿邮箱:daxingyuejijie@163.com

光盘及纸质作品投稿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7层 刘晶收(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大兴月季节征集”字样)

六、咨询电话:

010 59709888转601

七、参赛须知:

1. 所有作品均需附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2. 参赛作品需在北京市辖区内拍摄或绘制。

3. 所有参评作品仅可进行简单电脑调色,不得使用电脑修图软件对画面固有元素进行拼接、转移。

4. 所有获奖作品组委会将向作者调取原片、原图,以对其获奖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5.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理。

6. 主办方日后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在各类媒介上进行展览、出版、宣传等用途。著作权为作者本人所有。

*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全部参赛须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38 字

+ 加入清单

2016年作为奈曼旗“文化旅游发展突破年”,自7月起将陆续举办大型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

为全面推广奈曼旗旅游事业,展现奈曼旗民族文化和独特魅力,提升奈曼旗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奈曼旗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委员会、奈曼旗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通辽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奈曼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奈曼旗旅游局、奈曼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奈曼旗摄影家协会、内蒙古乃蛮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奈曼旗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特别征集奈曼旗境内的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等系列文化旅游推广活动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谢绝中国摄影报“走进生态大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中国摄影报“走进沙海明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奈曼旗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的“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