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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比赛征稿通知(精选20篇)

人数相等的双方对拉一根粗绳以比较力量的对抗性体育娱乐活动。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拔河比赛的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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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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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获悉,由槟榔谷景区联合中国摄影报、海南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将在8月19日正式启动,奖金总额达到百万元,这是槟榔谷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性摄影大赛,规模空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此次大赛活动的主题为:“寻找醉美槟榔谷精彩画面”。据活动主办方介绍,摄影大赛时间从8月19日起至12月19日止,摄影素材均应围绕槟榔谷优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独特的海南民俗文化等方面进行取材。通过此次大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挖掘槟榔谷景区的优质资源,全方位展现槟榔谷的旅游文化风貌,提升槟榔谷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活动将吸引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新浪海南、新浪微博、海南日报、中新网海南、南海网、人民网海南视窗、天涯社区等数十家媒体对摄影大赛进行全程推广。

本次大赛设置专业组和网络组两个组别,专业组分为人文风情、自然风光类,网络组评选不分题材,各组奖项设金、银、铜奖及优秀作品奖,奖项名额达到283个,最高奖金 5万元。

据了解,本次大赛专业组12月19日止截稿,网络组截稿时间定于11月15日。12月26日至12月31日公布大展结果、优秀作品巡展。2016年1月1日举行盛大颁奖晚会。参赛作者投稿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均有相应的说明,详情查阅全摄影网、新浪海南(http://hainan.sina.com.cn/other/zt/blgsyds/index.shtml)、槟榔谷官网,了解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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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上林县“税收带来上林美”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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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为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税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围绕今年“新常态,新税收”的税收宣传月主题,上林县国家税务局、上林县地方税务局和上林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县范围内的税收主题摄影作品比赛活动。

一、比赛主题

税收带来上林美,见证美丽南宁后花园。

二、征稿范围

上林县范围内的广大纳税人、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届人士。

三、征稿内容

征集税收与社会、民生相关的主题摄影作品,尤其是税收带给上林县经济发展、社会变化有关的作品,要求贴近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四、投稿要求

(一) 作品可用纸质相片或电子文件投稿。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3-5幅)。纸质相片规格为7英寸,作品背面粘贴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作品,按顺序粘贴在一起。相片电子文件每张不少于1M。

(二)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获奖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者,视自动弃权。

(三)每位参赛者每人限投8幅作品。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来稿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截稿期限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2幅。其中:

一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6名(各奖励5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200元)。

获二等奖(含)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如征集作品数量质量不足,奖励名额可空缺。

七、投稿须知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赛者为其合法使用者,如发现造假、抄袭、拷贝、冒用他人作品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二)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任何权利。凡上述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将其获奖作品在本次比赛以及其他宣传活动中无偿使用,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获奖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八、作品评选

参赛作品的评选由上林县摄影家协会、上林县国税局、上林县地税局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结果将于5月30日前在上林县相关媒体上公布。

九、作品邮寄

纸质作品,请邮寄到上林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邮编530599,并在信封上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联系人:辛桂权,联系电话:5228007;联系人:李建孟,联系电话:18070900868。电子稿件,请发送到slgs_bgs@163.com(上林县国税局办公室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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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文明连州”摄影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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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有云:“吏部文章高北斗,连州山水冠南陬”。连州山清水秀、生态优良、历史悠久、人文荟萃、食品优质,获得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摄影之城、中国长寿之乡等美誉。今日的连州古城历经千百年洗礼,依然是湟川河畔的一颗璀璨明珠,在城市文明发展之路上熠熠生辉。在连州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之际,特举办“文明连州”摄影作品展览,即日起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主题内容

1.征集反映连州文明风貌为主的活动、习俗和行为。

2.反映连州优秀传统文化、人文景观、历史建筑以及优美自然风光、城市休闲旅游生活的摄影作品。

3.展出作品分艺术类和纪实类。

二、征集对象

连州本市或在连州工作过的摄影工作者、摄影家、摄影发烧友、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办法和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参展作品必须是没在往届连州国际摄影年展连州馆展出过的作品,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2.每位作者送交作品限10幅以内;交组照的,每组不超过6幅,尺寸为7寸(5R),请勿装裱。(获入展的作品统一调底片放大制作影展用)。

3.以数码照片参展者,请打印5R照片,同时另附电子文件一套,分辨率不低于2M,存储格式为JPG或TIFF格式,并将原文件及可编辑的创作说明的电子文档一起刻录,存储介质为无病毒的CD-ROM光盘。

4.作品背面均须注明作品名称、摄影地点日期、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

本次征稿不收评选费,作品由组委会保存,不退稿。

5.送选作品可邮寄或送:

广东省连州市番禺路128号潭电大楼8楼连州国际摄影年展组委会办公室(513400)

电话:(0763)6661234/6661230

传真:(0763)6661234

6.征稿截止日期:

2015年10月25日。

四、奖项设置

凡入选展览的摄影作品每幅可获稿酬50元(人民币)和参展证书。

五、评选方式

入展作品由摄影界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凡入展摄影作品,其创作和著作权为本人所有,作品非商品使用权归展览主办方(宣传、推广、展览、网上展示),凡作品涉及法律纠纷问题一律由个人负责。

联系人:卢俊峰(13729622822)

吴伟斌(13432712847)

连州国际摄影年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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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关于“生态铜都幸福铜陵”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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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襟江带湖,风光秀丽,景色宜人,是一座秀美的生态之城、幸福之城,享有“中国古铜都、当代铜基地”之美誉,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进一步对外宣传铜陵的旅游资源,展现铜陵旖旎的自然风光、多姿多彩的人文风情、日新月异的城市旅游形象,迎接2015年“5.19中国旅游日”,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和铜陵日报社决定联合举办“生态铜都·幸福铜陵”主题旅游摄影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结束。

二、征稿内容:

紧扣“生态铜都 幸福铜陵”主题,以独特的摄影视觉艺术魅力,展现铜陵的自然风光、历史古迹、风情民俗、风景名胜、生态环境、旅游景点、旅游商品、城市旅游新形象等。

三、征稿要求:

投稿作品风格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单幅或组照均可,组图不超过6张。作品统一采用电子文件JPEG格式,品质不低于5M,文件命名格式为:作者名(联系电话)作品名.JPG。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作者本人负责所提供作品独立、完全的版权(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投稿作品发送至征稿邮箱:295715430@qq.com(联系人:吴永龙、孙斌;联系电话:5880775)。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2000元;二等奖作品2幅,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作品3幅,奖金各500元;优秀奖若干幅。将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作品使用:

截稿后,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奖,主办单位将以获奖作品为基础举办摄影图片展,展期是2015年5月19日至5月底(展览地点另行公布),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在宣传铜陵旅游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及有相关场所中使用(商业广告除外),不再另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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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陵场畔”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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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人们更多地了解关中农耕民俗文化,高陵场畔特举办首届“高陵场畔”杯摄影大赛,欢迎广大市民、游客及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经专家评选,设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励3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励1000元,并设鼓励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在《西安晚报》“周末视角”予以整版刊登。

征稿要求:展示高陵场畔人文风貌、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类照片。参赛照片为JPG格式文件,每幅照片不少于5M。

活动时间:2015年11月1日~2016年2月23日

投稿地址:高陵区通远镇仁村高陵场畔(西禹高速高陵口下,走高三路仁马路向北三公里即到,或西铜高速泾河收费站下,往高陵区通远镇方向)。

投稿邮箱:lxf_sd@189.cn

咨询电话:029-83333773 闫康

15229088750 闫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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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城市交通治堵宣传”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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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治堵宣传,展示三年来治堵工作成效,营造治堵宣传新声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改观——满意”为主题的“城市交通治堵宣传月”摄影展览征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上虞区治堵办 上虞日报社

承办: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上虞区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主题

围绕“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总目标,突出宣传治堵工作开展三年来,我区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路网和停车设施建设、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科技治堵方面取得的成效,用视觉艺术展示治堵带来的丰硕成果。

三、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11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征稿对象

全区摄影爱好者、摄影工作者。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用数码相机在本区范围内拍摄,黑白、彩色均可。

2、参赛者一律提供7寸纸质照片,不得装裱。作者须自行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参赛作品要求是2013年后拍的作品,在以往各类摄影展(赛)中入选、获奖的,如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作品也可参赛。

4、参赛作品须注重内容的真实性,照片仅可做长画幅接片、反差、亮度、饱和度、裁剪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多底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5、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和版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6、每幅作品请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7、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主办方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非商业性的出版、印刷、展览等同作者共享的使用权,且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邮寄或直接送达上虞区舜江东路299号美达摄影。

联系人:朱列锋 电话:13588529988

七、作品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方邀请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八、获奖入选作品数量及奖励

1、一等奖作品1幅 奖金3000元

2、二等奖作品2幅 奖金各2000元

3、三等奖作品3幅 奖金各1000元

4、优秀奖作品50幅 奖金各100元

5、评委推荐奖若干名 奖金各500元

6、同一作者获优秀奖的作品数量不限,获一等、二等、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上虞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上虞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上虞日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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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洋眼看江苏”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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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加深国际友人对江苏的了解,鼓励国际友人深入了解百姓生活,充分融入江苏文化社会建设,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江苏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联合举办“洋镜头新视野——洋眼看江苏”摄影大赛,本大赛由新华报业传媒集团视觉传媒中心承办。

一、大赛主题

洋镜头·新视野——通过国际友人的目光展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形象与内涵,营造开放江苏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征稿时间:

2016年9月20日-12月20日

三、参与人群:

目前或曾经在江苏学习、工作、旅行或生活过的外籍人员。

四、征集内容

记录外籍人员在江苏学习、生活,实现自身梦想故事的照片;

记录外籍人员在江苏工作、创业,为江苏发展做贡献故事的照片;

记录外籍人员和江苏人民友好交往,建立深厚情谊故事的照片;

展示江苏自然山水之美的作品;

展示江苏人文风俗风情的作品;

展示江苏城乡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的作品;

展示外国人眼中的江苏人真实生存状态和生活场景的作品;

展示在江苏生活的外国人真实生存状态和生活场景的作品。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12名,奖价值500元礼品;

最佳组织奖3个,奖金2000元。

本次大赛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代扣。

六、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的题材、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照均可。手机、相机拍摄均可,来稿数量不限。但不得标有水印、Logo、名字或者用多图拼接,否则将自动作废;

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

参赛作品须为JPG格式,所有照片要求长边不能小于2400,单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0兆。

七、投稿方式

邮箱发送:参赛作者将作品以电子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hbysjzx1@163.com,图片JPG文件、文字说明TXT文件需同名,格式为:“国籍(中文简称)+作者姓名+标题”,文字说明中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图片说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如为故事性图片,请详细写明相关情节。缺乏文字说明的照片将不予参加评选。

八、注意事项

1、作品要求为201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在江苏境内拍摄,在江苏境外拍摄但含有江苏元素的亦可。

2、为帮助外籍人士更好地了解江苏,组委会将不定期地组织与大赛主题有关的摄影采风活动,欢迎参加,详情见大赛官方网页及相关宣传海报。

3、获奖和入选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调取原始文件,以读取图片的原始数据,确定照片的真实性。

4、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参赛作品存在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均自动收入视觉江苏网(江苏图片库),主办单位及相关用户需使用时,另付稿酬。其中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支付奖金或奖品后,有权在新闻出版、举办展览、公益广告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参赛作品在上传过程中,如因作者个人失误或网络问题未能及时投稿成功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7、本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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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第三届中国旅游景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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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冠名单位: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协办单位:全国各省(区)市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协(分)会、新疆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山西皇城相府景区管理处、河北山海关景区、河北野三坡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河南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杭州东方文化园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兴博旅(北京)文化发展中心

媒体协办:光明网 中国低碳旅游网

二、活动时间:2015 年 3 月—2015 年 12 月

三、活动主题:寻找中国最美景区(景观)

四、专业摄影组作品征集

面向全国专业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参赛者可根据以下投稿类别任选其一投稿。

(一)投稿类别

1、寻找“美丽中国”最美景区(景观)

“美丽中国”作为中国国家旅游形象,体现了中国丰富的旅游资源,湖泊、山岳、森林、山水、海滨、休闲避暑、革命纪念地等众多旅游资源,摄影作品可以表现景区自然资源,也可以是表现旅游景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古迹、民俗文化的摄影作品。广大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寻找“丝绸之路”最美景区(景观)

为响应 2015 丝绸之路旅游年精神,倡导“游丝绸之路,品美丽中国”,呈现“一带一路”的人文历史和旅游资源,特面向全国摄影师征集丝绸之路上最美的风光、景观以及最美瞬间的作品,可以是丝绸之路上最有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古迹、民俗文化也可以是游客在游览过程中抓拍到的最美丽、最感动的瞬间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广大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3、寻找“梵音净土”最美景区(景观)

“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普陀山以其神奇、神圣、神秘,成为驰誉中外的旅游胜地,更是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本届摄影大赛将带领大家开启梵音圣地视觉盛宴,征集全国各地表现梵音净土的摄影作品,感悟人间最美风景,广大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4、寻找景区“最美笑脸”

“笑容能照亮所有看到它的人,像穿过乌云的太阳,带给人们温暖。”笑容是最好的赞美,笑容也是景区里的最美风景,景区工作人员的笑容是对游客的热情,游客的笑容是对景色的满意。本次摄影大赛开展景区“最美笑脸”征集活动,快快拿起你手中的手机、相机,参与全国景区“最美笑脸”的大搜索吧!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 1 幅 稿酬 RMB 8000 元(含税)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作品 2 幅 稿酬 RMB 5000 元(含税)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作品 5 幅 稿酬 RMB 2000 元(含税)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作品 30 幅 稿酬 RMB 500 元 (含税)及荣誉证书

参与奖作品 100 幅 奖品(价值 200 元)及荣誉证书

作品评审:邀请中国摄影家协会摄影专家老师及媒体摄影专家老师进行评审;

(三)活动流程

1、征稿时间:2015 年 3 月至 7 月;

2、初评时间:2015 年 8 月;

3、颁奖仪式:2015 年 11 月;

4、证书发放:2015 年 11 月;

(四)参赛对象

1. 团体参赛: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协会、摄影协会、摄影联盟等团体机构;

2. 个人参赛: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媒体摄影记者、普通游客等;

(五)投稿细则:

1、专业组个人投稿限 3-5 幅,团体投稿限 30 幅(需注明每幅作品名称和作者),超过投稿数量无效,每位参赛者

限获奖一次;

2、投稿作品以旅游景区为题材,主题鲜明、积极向上、风格不限,单幅或组照、彩色或黑白作品均可投稿;

3、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拥有无争议的著作权,尚存争议的作品、曾获奖的作品、已发表的作品不得参赛;

4、投稿作品不得经 PS 严重处理,拼接、合成等改变拍摄原貌的作品不得参赛;

5、投稿作品为 jpg 格式,图片要求在 800 万像素以上,文件不小于 1M;

6、投稿作品时需提交报名表,注明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名称(限 15 字内),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真实信息;

7、参赛作品若涉及人物肖像,须经被拍摄人许可,并附文字证明。主办方对因参赛作品的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各种原因导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做好备份。

(六)投稿方式:

1、登陆大赛官网 www.ciecte.com/clcta,点击光明网投稿平台,进行注册并投稿;

2、或通过大赛官网下载报名表,将摄影作品及报名表发至邮箱 meilizhongguo99@126.com;

3、个人参赛下载“专业组个人参赛报名表”,团体参赛下载“专业组团体报名表”,同幅作品勿重复投稿;

五、其他奖项

1、最佳组织推荐奖 5 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2、最佳旅行摄影景区 5 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六、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官方 Q 群:***********

微信微博:中国旅游景区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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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美丽炎陵”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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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原名酃县,因“邑有圣陵”——炎帝陵,1994年更名为炎陵县。炎陵是一块自然天成与人文造化完美结合的旅游胜地,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老祖宗安寝福地,老人家革命圣地,老天爷生态宝地,老百姓宜居乐地。

为全面反映炎陵县境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传统文化和名优农特产,推动炎陵旅游和经济发展;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与炎陵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美丽炎陵”摄影大展。用影像记录、展现炎陵丰富多彩自然生态风光、民俗文化和脍炙人口的黄桃、茶叶、油茶等农林特产资源。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炎陵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HPA摄影网、株洲市摄影家协会、炎陵县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湖南摄影培训中心、炎陵县旅游协会、炎陵搜农坊、炎陵县黄桃协会

二、大展主题

美丽炎陵

三、征稿内容

1、参展作品必须是反映炎陵县境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文化、生态资源以及炎陵县黄桃、奈李、茶叶、油茶等农林特产的摄影作品。

2、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品格高尚、内涵丰富,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和有伤风雅。

3、本次大展分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两个类别和专业组、手机组两个组别。风景人文类涵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文化、生态资源。农林特产类涵盖炎陵县黄桃、奈李、茶叶、油茶等农林特产。

四、征稿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五、奖项设置

1.专业组金质收藏奖2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1件),奖金5000元/件+证书

银质收藏奖4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2件),奖金3000元/件+证书

铜质收藏奖8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4件),奖金1000元/件+证书

品质收藏奖50件(风景人文类和农林特产类),奖金300元/件+证书

2.手机组

金质收藏奖2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1件),奖金500元/件+证书

银质收藏奖4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2件),奖金300元/件+证书

铜质收藏奖8件(风景人文类、农林特产类各4件),奖金100元/件+证书

品质收藏奖50件(风景人文类和农林特产类),奖金50元/件+证书

参展作者凭以上证书可获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加分。

六、征稿细则

1、所有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本次大展不收费,不退稿。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

2、投稿作品数量、风格、体裁不限,单幅、组照(组照限4—8张,每幅/组作品为“1件”)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3、本次大展采用网上投稿方式。投稿人登录湖南省摄影家协会HPA摄影网(www.hpa.net.cn)“美丽炎陵”摄影大展专题网页注册投稿。投稿作品专业组要求为长边30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单幅图片文件大小1M左右。手机组要求为长边15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单幅图片文件大小300K左右。图片文件名称为:作者名+作品名+组照编号(仅限组照)。图片须保留原始数据(EXIF数据)。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图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元素的图片、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后期对作品加画框,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与任何本次大展无关的信息(如作者姓名、促销信息、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凡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摄影家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中获等级奖的作品谢绝参展。

6、入围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原始数据(EXIF数据)的高清文件(专业组单幅图片长边4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3M以上。手机组单幅图片长边2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1M以上)。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取消作品参展资格。

七、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等级奖作者不重复。

2、评委、主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作品不得参评。

3、参展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展作者本人承担.

4、大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展览、印刷、出版等使用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参展者所得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获奖作品名单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后三个月内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放弃稿酬处理。

6、凡参加本次摄影大展者均视为认可以上征稿规定。参展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7、入围作品将在大展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将在媒体上通报。

8、主办方对本大展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大展咨询

联系地址:湖南省文联办公楼417室

联系人:唐老师,0731-89839181瞿老师,0731-89836276

联系邮箱:29194131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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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走进乡村看美丽”摄影、绘画大赛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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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格乡村美景,留住难忘乡愁!

近年来,石家庄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要求,相继建成了一大批环境整洁、设施配套各具特色、记得住乡愁的新农村。为了进一步宣传我市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摄影镜头和手中画笔,反映广大农村的新变化,展示农民群众的精神风貌,石家庄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石家庄日报社(传媒集团)联合举办“走进乡村看美丽”摄影绘画大赛,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画家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石家庄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

石家庄日报社(传媒集团)

征集主题:

以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为主线,围绕生态环境、城乡新貌、设施农业、山村民居,以及民俗风情、农家生活、乡村旅游、农业生产等方面反映我市美丽乡村建设风貌的摄影及绘画作品。

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0日-11月30日

奖项设置:

大赛设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专业组还特设了绘画奖项,届时主办方将组织摄影家、画家深入乡村采风创作,多角度展现美丽乡村创建中呈现出的新风貌。

专业组摄影、绘画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摄影1名、绘画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5名(摄影3名、绘画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名(摄影7名、绘画3名)奖金1000元

业余组摄影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

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

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超过4幅)不限;参赛作品文件数据要求发送jpg格式原片,每幅照片不低于3m;可进行格式转换、色彩微调以及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2、美术作品

画种不限。国画4尺整张以内;油画、版画不超过1.2m×1.2m。谢绝临摹作品。

投稿须知:

1、摄影作品的命名规则:(单幅)作者-标题-单-手机号.jpg;(组照)作者-标题-组x(序号)-手机号.jpg;

2、投递摄影作品一并提供投稿清单: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作品数量等,参赛作品需按规则命名,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等;

3、摄影参赛作品上传至指定邮箱:shiribao@163.com。具体要求:首先将所有照片按要求命名后存入一个文件夹中,并附txt格式的投稿清单文本文件,将文件夹压缩为一个zip格式的压缩包,重命名为作者姓名加手机号码,例如,张三13603xxx888.zip。对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予评审。

4、专业组所有作品须直接交至组委会(中山东路313号石家庄日报社902室)。

注意事项: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参赛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

2、摄影作品获奖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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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摄影、DV外围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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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是江苏省各行各业劳动者展示技艺、竞显才华的最高规格的赛事活动。由省政府主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共同承办。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将于2016年在无锡举办。为做好大赛宣传推广工作,大赛组委会计划同期举办摄影、DV等项目竞赛与展映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面向全社会的摄影、DV作品征集、评选和展映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展示技能劳动者在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中做出的突出业绩贡献以及技能劳动者自强不息、岗位成才的生动事迹,通过网络、移动终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大赛盛况,宣传技能立业,宣传创造创新,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 办:“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组委会

无锡市人民政府

协 办: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苏省企业家摄影协会

无锡市摄影家协会

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鑫瑞德集团南京盘创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新华社江苏分社

政府官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综合性官网:中国江苏网(www.jschina.com.cn)

专业性官网:江苏摄影网(www.photo.js.cn)

三、作品主题

以宣传展示技能人才风采为主题。反映各行各业技能劳动者在江苏省经济建设过程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事迹,各地区、各行业和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竞赛情况,第三届技能状元大赛各地选拨赛实况,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国内外技能培训、鉴定等活动情况的摄影和DV作品。

四、参赛对象

江苏省内从事摄影、DV短片制作工作的专业人员及广大爱好者。

五、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

2015年10月19日至2016年2月29日为作品征集阶段。通过中国江苏网、江苏摄影网建立外围赛征稿和网络展映平台,接收各界人士投稿。

2、网络评议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18日为网络评议阶段,开通网络和手机客户端投票功能。

3、专家评审

2016年3月18日至3月30日,邀请专家对摄影、DV作品进行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不同奖项的优秀作品,并向社会公示。

4、优秀作品展映

技能状元大赛决赛阶段,在主赛场同期举办“技能风采”优秀摄影、DV作品展映活动,为大赛增光添彩。

六、奖项设立

1、摄影竞赛

作品要求:彩色、黑白不限,可为单片、组照(限4幅以内),主题突出、视角独特、客观真实、艺术性强,作品后期除必要的色调和明暗度调整外,不得做景物移动、合成等处理。

设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

对二等奖以上获奖者授予江苏技术能手称号,对三等奖以上获奖者颁发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

2、DV短片竞赛

作品要求:故事类、动漫类、纪录类等DV短片均可参赛,时长不超过5分钟(含)。要求立意新颖,主题突出,情节合理,叙事明快,艺术性强。

设特等奖1名,奖金1万元;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

对二等奖以上获奖者授予江苏技术能手称号,对三等奖以上获奖者颁发数字视频合成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

3、企业家摄影奖

为鼓励企业家关心技能劳动者,宣传技能劳动者,对由企业家拍摄的优秀作品,设企业家摄影奖10名,授予江苏技术能手称号,颁发摄影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七、征稿细则

2、作品创作地点为江苏境内(须指明具体地点),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每个机构或个人选送摄影作品不超过2幅(组照2套),DV短片不超过两部。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大赛官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7、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8、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八、投稿须知

1、投稿格式

摄影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DV作品,应有片头、解说词等字幕信息,格式为适合网站播出的FLV、WMV格式标清影像,文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2、线上投稿

作者可在中国江苏网(www.jschina.com.cn)、江苏摄影网(www.photo.js.cn)技能状元大赛专区摄影、DV展映活动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3、正片报送

作品入围后,作者务必于获奖作品公示后2周内填写《参赛表》(附后),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摄影作品原始数码文件和调整后的数码文件以及DV作品正片(适于电视播出的文件格式,分辨率1080p),数码文件较大者可用光盘寄送大赛办公室(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3166830394@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3楼鑫瑞德集团南京盘创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邮编:210019

联系人:刘建宁联系电话:025-6667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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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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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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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古都新拍•北京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精选

全文共 2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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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稿内容:

1. 作品应能反映北京城市风光、都市娱乐、人文风情、京郊山水、乡村民俗、特色餐饮、冰雪资源;以及近年来如田径世锦赛、APEC会议雁栖生态示范区等热点内容。题材需与旅游相关,画面必须是在北京行政区划内拍摄,如能用一组图片概述北京旅游各方面更佳。

2. 参赛作品拍摄时间四季皆可,作品需为2010年以后拍摄。主办方设立“古典北京”、“现代北京”、“人文北京”、“ 山水北京”、“创意北京”五个征稿单元,并推出相关拍摄提示,供影友参考。

(1)“古典北京”:凡能反映北京名胜古迹、老城街巷风貌等的图片均可投稿。

(2)“现代北京”:凡能反映北京现代城市风貌、标志性新街区、新地标建筑群等的图片均可投稿。

(3)“人文北京”:能反映北京人生活方式、生活情趣、餐饮、演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博场馆、中医养生等的图片均可投稿。

(4)“山水北京”:能反映北京京郊地区的自然景观、旅游景点的图片均可投稿。

(5)“创意北京”: 能反映北京近年出现的新旅游业态、新旅游形式包括深度游、订制游等的图片均可投稿。

(6)影友也可根据画面内容自拟参赛主题,一组图片中如同时包含上述五个竞赛单元的拍摄元素,但能体现出同一主题也可参赛。

二、作品要求:

1. 本次影赛以征集组照为主,每名作者不限投稿数量,每组照片数量不少于6张,不超过12张。本次评选评委主要从组照总体效果进行评判,优秀单幅作品亦可参赛,并给予同样奖励。

2. 参赛作品应是新近拍摄的作品。作品力求创新,用新视野、新角度反映与北京旅游相关联领域的方方面面。

3. 投稿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上传作品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并须保证能够提供300dpi拍摄原稿,单幅图片大小不小于2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 传统照片参赛作品尺寸不小于l0英寸,必须保证能够提供作品原始底片或数码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 参赛作品一律不装裱,不人为后期制作边框;所有参赛的作品仅限于裁剪、亮度和色彩调整,不应使用画面拼接等PS手段。

6. 所有获奖作品,均需提供图片原始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如无法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则提供的图片应长边不小于12英寸,数码文件长边不小于4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图片大小不小于5兆。

7. 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均将于评选结束后,在北晚新视觉网上进行公示。

三、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4月15日总评,4月30日前揭晓。

古都新拍•北京旅游摄影大赛”共计进行3次月评,一次总评。

第一次月评:2016年1月31日截稿,2月5日评选。

第二次月评:2016年2月28日截稿,3月5日评选。

第三次月评:2016年3月31日截稿,4月5日评选。

总评:2016年4月15日。

参加时限以主办方收到邮件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获奖结果每月将在北京晚报及北晚新视觉网公布并进行作品展示。

四、奖项设置:

“古都新拍•北京旅游摄影大赛”设月评和总评两个阶段:

1. 月评环节(总计三次):

(1)每次评选20组月评奖,各奖励8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获得此奖将不再参加总评)。

(2)主办方还将同时评选30组入围奖,搭上总评直通车,直接参与大赛总评(此环节奖金待总评后发放)。

2. 总评环节:

所有入围奖作品共计90组参与总评。总计评出:

金奖1名:奖励50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银奖10名:各奖励30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铜奖20名:各奖励20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入围奖59名:各奖励10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获奖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税款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投稿方式:

1. 邮箱投稿:paibeijing@takefoto.cn

2. 光盘及纸质作品投稿: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20号北京日报社新闻采编中心205室。

所有参赛作品请在电子邮件、光盘封面、纸质作品包装袋上注明参加“北京旅游摄影大赛”字样,标注参加的竞赛单元名称(如山水北京单元)、组照名称;每张图片需有简单说明文,介绍拍摄时间地点、并附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便于沟通联络。

咨询电话:010-85202208

六、 影赛其他事项:

1. 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

2. 如参赛作品最终获得本次摄影大赛的金奖、银奖、铜奖、入围奖、月评奖等任意一级奖励,获奖人应同意,其参赛作品可供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北晚新视觉传媒有限公司无限期免费使用,用于宣传、广告、展览、新闻发布、图书画册制作等合理用途。主办方承诺不得将图片进行销售谋利。作品版权归获奖作者本人所有。

3. 所有参赛图片,主办方将收录于本次影赛结束后所建成的“北京旅游图片库”,日后如使用将支付稿酬(稿酬待定)。参赛者如有异议,可在投稿中声明不同意将图片上传至该图片库中;如未声明,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将作品上传至该图片库当中。

4. 参赛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须未在其他比赛中有获奖项,不得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之一北京北晚新视觉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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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千年古县美丽南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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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位于陕西省汉中盆地,风光旖旎、资源丰富,素有“西北小江南”的美誉,被农业部授予“中国美丽田园”称号,是国际名茶“汉中仙毫”的核心产区,也是中国油菜花海的精华区域。

这里历史遗迹丰富,人文景观众多,民俗特色鲜明,是联合国地名组织命名的“千年古县”,有距今120万年的古人类遗址龙岗寺,有川陕革命根据地遗迹,有秦巴风情的汉调桄桄、藤编、棕编等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6年3月,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活动将在南郑县举办,为彰显“金色花海,真美汉中”的独特魅力,也为全国摄影爱好者搭建富有古韵和瑰丽自然风景的摄影创作基地与交流平台,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与中共南郑县委、南郑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千年古县美丽南郑”全国摄影大赛,现面向全国影友征稿

征稿时间:

2015 年7 月25 日至2016 年4 月15 日

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

中共南郑县委南郑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共南郑县委宣传部

汉中市摄影家协会

摄影新视界网

奖项设置:

典藏大奖1 件,奖金50000 元或等值奖品

金奖作品2 件,奖金10000 元或等值奖品

银奖作品5 件,奖金5000 元或等值奖品

铜奖作品10 件,奖金3000 元或等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30 件,奖金1000 元或等值奖品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价值,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入选作品将择优在《摄影世界》杂志选登。

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千年古县美丽南郑”为主题,可从各角度展现南郑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南郑县优美的自然景观与生态环境、历史遗迹与文化遗产、丰富的民俗人文和民间艺术、独特休闲生活方式以及南郑县发展建设的成果与特色、城市风采等。

(二)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者可登陆大赛官方页面(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nanzheng)上传提交参赛作品。也可直接登录摄影新视界网(www.photodbs.com)注册后,在比赛专区上传作品、展示。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

2.参赛作品投稿时需长边800 像素的JPEG 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数据(或在摄影新视界网上展示),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命名格式示例:“组照名称8—1”、“组照名称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往年作品须在2015 年10 月30 日前提交,并在摄影新视界网上展示,以便出版画册及时选用),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根据通知要求提供包含EXIF 数据的高精度图片(不提供原始数据者,视为自动放弃) ;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但可投稿注明为编辑南郑画册选用。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它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投稿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4.使用权仅指用于摄影大赛的宣传、以及获奖作品可能用于出版宣传南郑的画册,所有参赛作品不会用于其它用途。如果参赛作品被选择用于其它稿件,按杂志正常标准支付稿酬。

5.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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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丝路光影”大型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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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丝路情。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了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倡议,并于当年10月提出中国致力于加强同东盟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愿同东盟国家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来,得到了广泛的国际共识和支持响应,为展示“丝绸之路经济带”及“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成果,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举办“丝路光影大型摄影比赛,以影像全景式展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人民的美好生活。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主办单位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

二、大赛主题

“丝路光影”

三、参赛分类

风景类:反映“一带一路”沿线美丽风景的摄影作品。针对相机等专业设备摄影作品。

纪实类:反映“一带一路”沿线居民生活、游人身姿、经济建设等方面的纪实类摄影作品。针对相机等专业设备摄影作品。

手机作品类:反映“一带一路”沿线美丽风景、居民生活、游人身姿、经济建设等各方面的摄影作品。针对手机、平板电脑等便携数码设备摄影作品。

四、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年4月21日

评奖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3日

获奖公示时间: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3日

获奖作品展览时间:2016年6月

五、投稿方式

风景类 纪实类

A. 投稿专用邮箱slgy@cnr.cn,参赛者将作品以“【组别】+【姓名】+【作品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内,邮件内写明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B. 通过东方IC图库网站上传摄影作品。

手机作品类

A. 参赛者发布微博提供照片和简介@央广网 官方微博,并将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私信央广网官方微博。

B. 关注央广新闻微信号,将图片及文字发送给央广新闻微信号,并注明“【组别】+【姓名】+【作品名】”,及联系方式。

C. 投稿专用邮箱slgy@cnr.cn,参赛者将作品以“【组别】+【姓名】+【作品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内,邮件内写明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D. 下载央广新闻客户端,在“丝路光影”摄影大赛主场报道中上传照片,并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仅做后台统计使用)。

六、奖项设置

风景类

一等奖:20000元 1名

二等奖:10000元 2名

三等奖:5000元 5名

优秀奖:500元 20名

纪实类

一等奖:20000元 1名

二等奖:10000元 2名

三等奖:5000元 5名

优秀奖:500元 20名

手机作品类

一等奖:5000元 1名

二等奖:3000元 5名

三等奖:1000元 8名

优秀奖:200元 30名

纪念奖若干

七、大赛评委

于文国 全国专业报新闻摄影学会会长

邓维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李舸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居杨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

原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专职编委

八、投稿细则

(一)本次比赛投稿作品不限制参赛作品数量,支持单幅照片和专题组图参赛方式。图片上不允许出现水印、姓名、符号和边框等,并将电子版作品文件名以“姓-名_作品名”方式保存,组照作品如有顺序编排,请在命名时编号。

(二)相机等专业设备作品请投稿风光类、纪实类,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作品请投稿手机作品类。“风景类”、“纪实类”参赛作品要求为JPEG或JPG格式,长边像素不低于1500,分辨率不低于72 DPI。

(三)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四)参赛作品不得伪冒、抄袭、拷贝,且限未曾公开发表或在其他比赛获奖者;作品著作权或所有权已转让者,请勿参加本活动。

(五)更多细则请查阅央广网“丝路光影”大型摄影比赛官方网站。

九、咨询联系方式

大赛官网:http://news.cnr.cn/special/syds/

咨询工作人员:李雪南 010-56807125

十、其他

央广网享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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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美丽镜湖”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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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大城市建设融合区、现代水城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城市生态示范区“四区”功能定位,做强做优做美镜湖核心是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也是全市人民的热切期盼。为形象地展示近年来镜湖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用摄影手段全方位记录镜湖新城之美、人文之美、生态之美,绍兴市镜湖新区管委会、绍兴日报社、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绍兴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绍兴人手册》编辑部协办“美丽镜湖”摄影比赛

一、拍摄范围:绍兴市镜湖新区区域范围

二、创作主题:新区城市发展,自然生态、人文景观、人居环境等。

三、参展规则及作品要求

以纪实的方法,运用摄影艺术,形象地表现创作主题。参赛照片必须是在2013年后拍摄。

四、征稿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1月15日。

五、征稿要求:参赛照片要求以电子文件投稿,必须配备题目和相关的文字说明。说明要准确、简洁。作者姓名及有效联络方式请在投稿专区填写。组照一定要标明统一标题和完整序号。数码要求为3m以上。单幅、组照不限。请参赛者注明作品标题及作者姓名、电话、单位、地址。

1.作者应保证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均由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

2.大赛组委会拥有对获奖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获奖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不再向获奖入选者支付稿酬。

3.大赛作品评选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专家评委评选的方式进行。

4.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得铜奖(含)以上奖项。所获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举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

六、投稿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28号绍兴日报社519室,联系号码:0575-*******,联系人:沈洁。qq:*******邮箱:*******qq@.com,参赛作品邮寄地址:浙江绍兴市延安东路628号,绍兴日报社519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美丽镜湖”摄影比赛字样),邮编:312000。

七、其他事项:来稿请自留底稿,一律不退。获奖作品将在:《绍兴日报》等媒体上刊登。版权归绍兴“美丽镜湖”摄影比赛组委会所有,以后使用不再另付报酬。未获奖参赛作品,如有商业用途,另与作者联系。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八、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6000

银奖:3名奖金3000

铜奖:8名奖金2000

优秀奖:30名奖金500

入围奖:50名价值100元的纪念品一份

九、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美丽镜湖”摄影比赛组委会所有。

“美丽镜湖”摄影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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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世界荷花博览园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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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遂宁新形象,打造遂宁观音文化旅游品牌,本月底,第八届中国(遂宁)观音文化旅游节暨世界荷花博览园开园活动将在遂宁市圣莲岛举行。本报同步启动遂宁市荷花博览园摄影大赛,会后举办摄影展览,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自由拍客及广大市民参与本次比赛(随手拍的摄影佳作,可以随时传片,本报择优刊登)。

一、主办单位

遂宁日报报业集团

二、征稿内容

以圣莲岛为创作基点,圣莲岛的大全景、建筑、风光、荷花、人像等,均可参赛;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8月15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或奖金)

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800元的奖品或奖金)

三等奖8名(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或奖金)

优秀奖100名(奖励价值100元的奖品或奖金)

五、投稿地址:

参赛作品以JPG格式大图(每图署名+标题)压缩包,传送至QQ邮箱541856042,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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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关于石台怪潭第三届摄影比赛征稿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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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国家AAAA级风景区、国家湿地公园 —— 安徽石台怪潭景区美丽的自然风光,安徽省石台怪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县摄影家协会将联合举办“怪潭怪石—— 安徽石台怪潭第三届摄影比赛”,诚邀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拿起手中的相机,走进怪潭,聚焦怪潭。

一、拍摄主题:怪潭怪石

作品内容:怪潭景区的自然风光、旅游场景(重点突出怪潭怪石独特的景观)。

二、征稿细则:

1、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旅游者均可参赛。

2、新闻摄影作品、艺术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3、大赛征稿期间,持有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艺术摄影学会会员证和石台县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到怪潭景区摄影创作者,享有免除景区门票的礼遇。

4、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作品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等同于单幅作品,每组为4—6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5、参赛作品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任何权利。若有违比赛规则并引起法律纠纷的,由投稿者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6、主办单位安徽石台怪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的长久使用权,可以将其用于展览、对外发表和印制宣传品等有关形象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7、历年怪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摄影大赛获奖、入选作品不得参赛。

8、本次参赛作品一律用数据文件投稿,图片格式为JPG原片,数据文件在3兆以上。

9、参赛作品的数据文件命名须具备以下要素: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组照还需按序编号)。

10、所有投稿参赛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届大赛总规则。

11、大赛主办方拥有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奖项设置:

一级佳作 1幅 3000元

二级佳作 2幅 2000元

三级佳作 3幅 1000元

入选佳作 20幅 200元

收稿单位:安徽省石台县摄影家协会

收稿邮箱:***********

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7日截稿(以当日收到作品为准)

三、评选颁奖:

1、由石台县摄影家协会邀请池州市摄影专家和旅游知名人士,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委作品不参加评选。

2、评审揭晓后,将在安徽省石台怪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网、安徽省艺术摄影学会网、池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石台县广播电视网,石台论坛(www.shitairen.com)及有关媒体公告,并择时颁奖。

温馨提示:

活动期间,赴石台怪潭景区创作的团体、个人可与石台县摄影家协会联系,承办方将为创作的团体、个人行程安排、拍摄指导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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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最美柳州·春彩花潮”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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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为载体,发现柳州的美,记录柳州的美,宣传柳州的美。

二、拍摄投稿内容要求

征稿重点:柳州市(含6县)以花为主的城市景观和人文风光照片—“以花见景,以花见城”。

相机组

1.作品拍摄时期: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时间:2015年4月30日24时。

2.所有摄影作品以JPG格式的电子数码相片上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长边不超过1500像素。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用于评选,每幅作品电子名需统一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要编好序列。

3.相机组投稿邮箱

港深珠澳摄影联盟

邮箱:2998231747@qq.com

柳州市摄影家协会联络处

邮箱:1721683987@qq.com

手机组

1.作品拍摄时期: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作品提交时期:2015年4月10日至4月30日24时。

2.参赛者下载“在柳州”APP或关注“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进入参赛作品上传入口提交作品。同一幅(一组)作品只能在一个参赛平台投稿。

三、奖项奖金设置

相机组

特等收藏奖1个:10000元(必须是拍花的题材)

一等收藏奖2个:每个5000元

二等收藏奖5个:每个2000元

三等收藏奖10个:每个1000元

入选奖80个:每个200元

手机组

特等奖1名:每名2000元

一等奖10名:每名1000元

二等奖20名:每名500元

三等奖50名:每名200元

优秀奖100名:每名100元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四、评选颁奖时间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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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天赐长寿·人人向往”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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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蜀、汉首置常安县,唐设乐温县,因县民多高寿,1363年易名长寿。长寿区地处重庆腹心,紧依两江新区,距江北国际机场和重庆火车北站60公里,长江穿境而过,区内江河纵横、水网密布;万吨级船队常年可通江达海,是全市水陆交通的重要枢纽。长寿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长寿湖、大洪湖、菩提山、桃花溪、龙溪河等自然景观名扬天下,秦代女实业家巴寡妇清、宋代理学大家谯定、现代武侠小说开山鼻祖还珠楼主李寿民等历史名人光耀千秋,以“长于文、寿于和”为核心理念的长寿区文化融汇古今。

为全面展示长寿区悠久的历史文化、秀美的旅游风光以及富有现代气息的城乡新貌,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长寿区,通过影像传播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中国摄影报社与长寿区人民政府拟共同举办“天赐长寿·人人向往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重庆长文传媒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重庆市长寿区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重庆长文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欢迎广大摄影人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必须取材于重庆市长寿区境内,并能指出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拟入展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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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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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改革共识,激发创新活力。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国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键之年,改革创新将是我国资本市场大发展的主线。证券法修改、注册制推进、深港通启动、互联网+金融、权益保护就像跳动的音符,谱写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华彩乐章。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潮流里,我国证券市场迎来了大扩容、大发展的繁荣阶段,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群众生活的各个角落都涌现出很多值得记忆、值得珍藏的点滴和瞬间。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证券业以其敏锐的市场触觉站在了经济大潮的前沿,更以先进的文化理念,孕育了许许多多的艺术人才,他们用手中的照相机记录着建国以来证券业的飞速发展,描绘着中华大地绚丽的自然风光、表现着多彩的民俗风情和火热的社会生活。2006年、2009年、2011年、2013年分别举办的第一、二、三、四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涌现出很多优秀作品,为证券业平添了浓烈的文化氛围。

为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证券行业从业者的文化品位和摄影艺术才华,充分展现中国证券界的改革创新,证券时报社、中国摄影报社、中国证券期货行业摄影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发展联盟将继续为证券行业从业者提供摄影艺术的展示舞台,特联合主办第五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热忱欢迎证券界、金融界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

主办单位:证券时报社

中国证券期货行业摄影协会

中国上市公司发展联盟

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中国财经图库

深圳市新视野影像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主题不限,特别欢迎反映中国证券业飞速发展,及其他反映中华大地绚丽的自然风光、多彩的民俗风情和火热的社会生活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8月—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 8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20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优秀作品 100-120幅 稿酬人民币各2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获铜质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证券时报社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谢绝在第一、二、三、四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中入展的作品参与本次大展。

征稿细则

1.仅限全国证券界相关人士(含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中介机构、上市银行、期货公司人员、证券媒体等)投稿。

2.作品创作地点不限(但须指明具体地点),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及历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的入展作品。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第五届证券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和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证券时报社

第五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办公室收(518026)

联系人:蓝博

电话:0755-83556906

第五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所属摄影机构

工作单位(须属证券界)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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