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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谈判实训读书笔记3篇 作文怎么写【汇总20篇】

读书,是一个大多数人熟悉的名词,从远古文明到现代文明乃至未来文明都与读书习习相关。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商务谈判实训读书笔记3篇 作文怎么写,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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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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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向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个性幸福、快乐。每一天有漂亮的衣裳穿,之后,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继母赶她到厨房里,小姑娘天不亮就起床,担水、生火、做饭、洗衣,还要忍受两个姐姐对她的冷漠和侮辱,看起来可怜极了……

之后,灰姑娘遇上了王子,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中最美丽的是灰姑娘。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外表美丽不是正真的美丽,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最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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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叶思怡

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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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一本书——《亲爱的笨笨猪》,感觉很有趣。

虽然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吃 完了全部的毒蘑菇,但却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的动物;他的呼噜声像打雷,居然吓跑了来吃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专买盐蛋,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读了让人哈哈大笑。

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笨笨猪学习这种高尚可贵的品质——快乐地生活,给别人带去快乐,自己也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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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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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里有许多可爱的主人公:会很多种笑的、有思想的笑猫,善良、天真的杜真子,最崇拜笑猫的是地包天(狗),天真善良但怕笑猫冷笑的马小跳,有地位、是哲学家、幽默大师。对猫有研究的、不好不坏的老鼠,和笑猫是好朋友的老老鼠。美丽、高贵优雅,有一身本领的虎皮猫。一个美丽优雅的女人,她的心永远不会变老,欣赏孩子,笑猫和杜真子特别喜欢她,她是马小跳的妈妈。一个心态已变老、自私、看不起人的女人是杜真子的妈妈。靓猫爱漂亮,出生名门。酷猫爱酷、乌云盖雪女猫,雪里拖枪男猫。

自从塔顶上有了一只猫,除了笑猫外,其他猫都很生气,想让那只塔顶上的猫下来,因为它们爬不到塔顶上去,所以想让她下来。老老鼠这时候来到笑猫身边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羡慕那只猫。”每天早上那只笑猫都在看虎皮猫——塔顶上的猫。老老鼠对笑猫说:“你猜,我给那群猫使了什么办法?”“什么办法?”笑猫问。“我让它们对着虎皮猫大叫,它们即使知道这不对也不肯改,因为它们怕丢脸。”后来过了好长时间,老老鼠的办法失效了,然后又对那群猫说:“拿水枪打那虎皮猫。”突然有一天,老老鼠来到了杜真子的家,跳到杜真子妈妈的鞋上说:“出事了,快跟我来。”老老鼠一口气带着笑猫来到塔下,看到虎皮猫身上中了箭,于是跑到了裴帆哥哥的宠物医院,杜真子和马小跳又开始吵架,于是笑猫马上冷笑,他们就不吵架了。杜真子说:“笑猫暗恋虎皮猫了。” 第二天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是花鹭,它们围着虎皮猫,过了几天,虎皮猫不见了,花鹭也不见了。工作人员又放了一只金子做得猫放在那里,希望花鹭能再飞回来,可是他们的希望落空了,花鹭没有再回来,因为金猫是只假猫,没有生命的气息。

我真希望在《笑猫日记》虎皮猫,你在哪里能找到她,这样就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了。

《笑猫日记》我爱你,你是温暖童心的“心灵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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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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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美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荒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了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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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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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人了海里.阿龙纳斯的仆人也跟着一起下来了.就在绝望的时候,俩人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身上的尼德.兰救了.谜底终于揭开,原来这大得比所有鲸鱼还大的家伙竟然是一艘潜水艇.不久,这家伙开始潜到水的深处去,尼德.兰在潜艇上乱踢,好象里面的人发现了什么,总之不再下潜.后来,艇上的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入了潜艇里,他们的奇幻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因为阿龙纳斯教授其中两本著作也在其中,所以他们受到了款待.他们在这次旅行中走遍了各个海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船长告诉教授,他的潜艇的动力是来源于电,海洋中的电,这一切多么不简单.他们第一次旅行是林中打猎,船员利用电流在海中打猎,在猎物过程中,看到了许多美丽的生物,加上阳光的折射,色彩缤纷.他们猎到了在捕鱼的海鹅,后来又遇见了鲨鱼,真是刺激好玩又危险.跟着,在通过托雷斯海峡时,船被搁浅了,教授与他的仆人,还有尼德.兰一起在陆地上度过了几天.他们找了些水果.蔬菜以及猎物.后来遇上了土人,他们把嵌板打开,把铁梯通电,土人们被电流压回去了,2:40,船长的预言实现了,潜艇离开的托雷斯海峡.他们来到了珊瑚王国,观赏着美丽的珊瑚,同时又含着悲痛埋藏了昨日因病逝世的同伴。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印度洋漫游着,后来船长主张去采珠场了解采珠人的生活,一个可怜的采珠人碰到了鲨鱼,船长英勇的救护使采珠人脱险,又参观了一颗正在成熟的珠贝,它大得惊人,足足有七尺.之后船长告诉他们,有一条隧道可以快捷的从红海通往地中海,他们经过一晚,就顺利地到达了地中海,真是奇迹。船长从地中海行驶到维哥湾,他们进行了一次夜间海底旅行,看到一座沉没的城市,教授很疑惑,后来才知道这是大西洋洲。终于,他们三人要逃走了,遇到了挪威大旋涡,在小艇上失去知觉,第二天,安然无恙的在一艘小渔船上,最后作者记录了这么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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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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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十年之前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十年之后却开始思考一些关于理想关于生存的事情,这是书教给我的,而让我收获最多的一本书便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我只是读了几句,就深深地迷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船不兴撞上了暗礁,水手们全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鸟上,开始了他长达28个的历险生活。他自己在岛上做了许多生存的物品,救下了一名俘虏“星期五”以及“星期五”的父亲和一名西班牙人,之后,鲁滨逊又遇上一艘英国船在海岸抛锚,船长和另外两个人被船上闹事的水手抛弃在岸上,鲁滨逊带领“星期五”夺回了船只,因此也回到了家乡。

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作者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实际上确是这样: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心中永存信念,勇往直前,不要坚险,百折不挠,那么他终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从鲁滨逊的事中,我想到了自己。我的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大连工作,于是2岁我就被丢在姥姥家生活,我和妈妈相隔千里,一年才能见上两次。每当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我就哭喊着找妈妈。上学了,烦心事接踵而至,缺少了母亲的关爱,我的童年世界变得那么苍白。就在五年级的一天,我结识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身上那遇到困难坦然面对,勇往直前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逆境才能锻炼人,小鹰不经受磨练怎能练就搏击长空地本领。由此我想到了带妹求学的洪战辉,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阿姨……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而我,仅仅母亲不在身边,就颓废,丧志,自觉汗颜。五年级的下半期,我渐渐地从狭隘地思想低谷中走了出来,没有了悲伤,没有了哀怨,我渐渐地变得阳光起来。优异的成绩,侠胆义肠的性格,使我渐渐被老师欣赏,被同学信任。现在的我自觉请缨,担任着班里的要职,以此来历炼自己。我坚信,在以后的人生之路上,我会创设机会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升自己。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漫漫长路,它将永远携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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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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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想这本书一定讲述了一个温馨的故事。读着读着,我才知道它里面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汤姆原是小乔治家的黑奴,悲惨的命运使汤姆被卖来卖去,最后被卖到了一个非常狠毒的人手里,开始了他更加悲惨的生活。

当卡西太太和埃米琳让他和他们一起逃走时,汤姆拒绝了,他却说:“当上帝要让我自由的时候我就自由了”,看到这句话,我觉得在那个黑暗的奴隶制下,他们的反抗是那么的微弱,只会使他们受到更多的皮肉之苦,所以他们宁愿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来决定是多么愚蠢的想法呀。

接着往下读,黑奴汤姆不仅支持卡西太太和埃米琳逃走,而且还想到不要伤害到别人,当狠毒的烈格雷发现卡西和埃米琳逃走后,逼汤姆说出他们的下落时,汤姆却镇定地说:“我晓得,可是我什么也不会说的,让我死了吧”,读到这我被震撼了,一个人为了别人的安危,却把自己的生死看得那么轻。直到汤姆被打得遍体鳞伤,他还说:“我以自己全部的心灵,饶恕你,只要你皈依耶稣,我愿忍受一切苦难”,看到这儿,我真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为什么就不能同命运做搏斗呢?

他的死亡真的能让那些坏人向善吗?令我欣慰的是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好人在为废除黑人奴隶制度而努力,并最终取得了成功。使黑人不再像物品一样被买卖,黑人们有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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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读书笔记初3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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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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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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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去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令我苦泪的《夏洛特的网》,有趣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有超好笑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但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上下下全是听她的。她很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肝宝贝。也许是因为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男的太少了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只是后来,黛玉没有和宝玉在一起,年纪轻轻就死了,我感到心里一阵悲痛,很为他们惋惜。薛宝钗是宝玉的表姐,很受大家欢迎。她说话做事很有分寸,和大家相处的很好,后来在凤姐的设计下,嫁给了宝玉,但是也因此杀死了黛玉。总之,我还是比较喜欢黛玉的,她又聪明又美丽,性格有点像我。

看了《红楼梦》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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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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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过一首歌中这样唱到:“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在七年级学过论语以后,我用我简单而幼稚的大脑思考,用我懵懂的心去体会生活,发现这句歌词很有道理。是论语让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好学,不能见利忘义。

曾听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没错,的确是。论语的奥妙博大精深。区区几句,就让我明白了一些人生的感悟。

在七年级,我学会了两句论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和“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是说:几个人一起走,其中必定有可以做我老师的人。我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善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说明了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要有主见,善于“择其善者”、去“其不善者”,从别人身上学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我们就应该这样,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自身有很多不足,我们却注意不到。看到别人这方面做得好,再看自己,自己不如别人,再来改正自己的不足。看到别人做的不好,再来看自己,如果自己做得比他好,那还要让自己做得更好。

如果自己做的比他人好,那就不但要让自己做得更好,而且要谦虚。因为只有谦虚才能让自己做得更好。如果骄傲了,就只会被别人远远地拉在后面。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的意思为:到一年中最冷的季节是,才知道松柏是最后凋谢的。用松柏比喻品德高尚的人能经受住考验,不随流俗,保持节操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不同于一些见利忘义的小人。

有一些人见利忘义,从来不认为与别人的情谊是最重要的,一遇到利益,就把情谊都忘了,甚至做出一些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朋友利益的事。像墙头草一样,风往哪里吹就往哪里倒,不但没有主见,而且没有道德。这样的人只会摇尾乞怜,等人施舍,不会自食其力。这种人经不住任何考验,其他人不值得与他交朋友。同时,我们在憎恨这种人的时候,我们不要做这种人,他们只是过街老鼠而已。

有这样一句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做人亦无止境。通过学习这两则论语,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好学,而且不能见利忘义,人字的结构就是:虚心和忠义的相互支撑。让我们一起争取做“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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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梓骏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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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近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近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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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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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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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格林童话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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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我并不陌生,小时候听爸爸妈妈讲过,自己也看过一些,但是《格林童话全集》我没看过。这次,我终于弥补了这个缺憾。

首先介绍一下我买的版本,这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的《格林童话全集》,分三册,一共有210个故事。书的装帧很雅致,特别是里面的几百幅插图,都是从国外原版书上复制的,非常的精美。这套书可真的算得上是图文并茂了。

《格林童话》闻名世界,哺育了一代代的儿童。这本好书是怎样诞生的呢?它的创造者是德国的格林兄弟,他们俩原本都是语言学家,还曾编纂过《德语语法》和《德语词典》。从1806年开始,他们凭着为了子孙后代恢复和保存民间文学遗产的信念,花了八年的时间,完成了《格林童话》第一卷和第二卷的搜集整理工作。在这过程里,他们不知作了多少艰难跋涉。打听到哪儿有善讲故事的老奶奶或老大爷,他们就一定赶过去,去说服、去恳求、去聆听人家讲述,同时一字一句、完整忠实地记录下来。他们将记录下的故事再进一步地加工整理,再整理成册。《格林童话》的诞生不单蕴藏着千万人的智慧,更凝聚着格林兄弟的无数心血。想一想吧,白雪公主、睡美人、灰姑娘、小红帽、青蛙王子……我们应该感谢格林兄弟,是他们为我们的童年增添了这么多的快乐。

我发现,《格林童话》中时常会有一些重复的套路。比如,童话的主人公以两种居多:一种是一位帅气的小伙子(他可能是普通的手艺人,也可能是富贵的王子),在经历了千辛万苦后,解救了被魔法控制的公主(或成功完成了求婚的任务),并和公主举办了盛大的婚礼;另一种主角是一位善良可爱的女孩,她被自己的继母和姐姐虐待。后来,女孩总是碰到需要帮助的人,并会热情地给予帮助,最后得到了美好的回报(也有可能是解救了一位英俊的王子,最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故事中也经常出现小精灵、小侏儒,他们有善有恶,恶的会绑架公主、陷害好人,善的会帮助主人公完成一次次的任务。书中还时常出现动物报恩的情景,这些动物总能让主人公成功地渡过难关。

《格林童话》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俗话说:事不过三,这在格林童话里反复得到了验证。几乎每个童话里的考验、获救、奇遇等,都要来上三次,甚至故事中兄弟或者姐妹的个数,大部分也是三个。虽然看多了有点俗套,但反反复复地描述,还是挺有趣的。

《格林童话》影响了很多作家。例如,我家里有一本《普希金童话诗》,我发现里面好几个童话诗就是从格林童话里借鉴的。我很喜欢的日本童话作家安房直子,她最喜欢的书就是格林童话。正如我看的这本《格林童话全集》的前言中评价的:《格林童话》是德国浪漫主义文学时代留给历史的一部重要作品,是格林兄弟为人类留下的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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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海的女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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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写的是海底的深处住着海王和老祖母还有六个小人鱼,六位人鱼公主一直想去人类世界,所以老祖母说;每个人鱼满15岁就可以去人类世界了,这六位一个比一个大一岁第一次大姐去慢慢的小人鱼就到了15岁老祖母把她打扮的很漂亮让她来到人类世界,她看见海上的船上有一位英俊的王子在过16岁生日。

没一会儿天渐渐暗了起来浪越来越大一会儿那个船反了人鱼就去救他渐渐地她爱上了王子,这时走来了以为公主,公主把王子抬到了宫里,人鱼就去找巫婆让她有一双腿但是巫婆有要求让她的声音个巫婆还说如果王子跟别人结婚就会死过了几天王子马上就举行婚礼了,5个姐姐拿来了一把刀要杀死王子小人鱼就活过来了小人鱼不忍心,就跳进海里到早上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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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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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真的很有意思。一个雕刻家雕刻出来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从顽皮、任性、不爱读书到了爱读书、善良、听话。中间经历了生死考验,而木偶也从中明白了善和恶。这个木偶也知道了父母为它付出的一切,也知道了孝敬父母。

木偶从坏孩子变成了好孩子。它的经历也有所不同,坏孩子时,他遇到了很多倒霉事;被警察以为是小偷、受委屈、被骗钱······,当它变成了好孩子时,他不仅收获了很多道理,最后还变成的一个孩子,不再是木偶,家境也变富。读了这本书,我真的收获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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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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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不太喜欢看书的人。

我特别不喜欢看那些不知名的小说。

如果在有时间的情况下我就偶尔对文学作品感兴趣。

记得在读高二的时候,那天我和几个同学去图书馆借书看。

我在那浩瀚的书海里转了一圈却不知道自己喜欢看什么书?后来我去问那图书管理老师问她有什么书好看的?她看看我问我想看什么书?我说我喜欢看悲剧。

然后她就给我拿了一本书就是《茶花女》。

当时我看看这本书的封面心里想:这本书好看吗?。

再想想:既然是老师介绍的就借回去看看吧.。

当时我把书借回来的时候我一直不看,把它放在书桌最难找的地方。

因为我当时好像对这本书没有一点兴趣。

有一天上自习课,我无聊的很啊。

想玩手机可恶的手机没电了,想写写情书可又不知道写给谁?想着那天从图书馆借回来的那本书就拿出来看看。

让我想不到的是:原来对这本书一点都不感兴趣的我在五分钟的略读中这本书的故事深深迷住了。

从那天起不管上哪个老师的课我都在看《茶花女》直到把这本书看完。

这是一本法国作品。

法国本来就是一个浪漫的国家。

我喜欢这本书里的男女主角。

他(她)们的爱情故事触动了我身上的每一条神经。

以前看这本书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多的感想,只是被它的故事情节感动罢了。

现在再从看的时候就有如此多的感想............

想想如今又有多人为那些身不由己的人感到同情呢?如今社会有些人为了金钱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而去逼良为娼去贩卖人口专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

把自己的快乐强加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读完这本书我为茶花女的爱情故事感到可悲,我为他(她)们的遭遇感到同情。

我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感到可笑,我为那些为了满足自己欲望把自己的快乐强加在别人身上的他们感到可耻。

让我想起了这两句古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

人古有一死,或死重于泰山,或死轻于鸿毛。

到了爱的尽头茶花女死了,但她的灵魂还活着她那纯洁的心灵还活着。

即使有再多的感想也罢了。

其实在为茶花女的同情里我最想感谢的就是小仲马。

因为小仲马写了一本这样的文学作品给我的人生上了非常深刻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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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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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简爱》,感触颇深,钦佩简爱的同时,也不住地为她的恩师谭波儿赞叹。

正如简 爱自己所说,她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即使受着树的覆压,一见到空气它也可以在阳光下欠伸。自幼父母双亡的简

爱终日寄人篱下,又小又丑的她饱受世人欺凌,如果说她没有碰见玛丽亚 谭波儿 ,她绝对不会坚持下来,绝对不会成长成一个阳光的自尊自爱的女性。这里面有一个故事:简

爱所在的学校,校长曾听信他人对简

爱的抵毁,在全校师生之前侮辱她为“可怕的说谎者”,在她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谭波儿老师相信她,想办法为她在众人面前澄清,让她的人生豁然开朗,立志成为像谭波儿那样的人。可以说简

爱以后成为老师,是受了谭波儿的影响,那种高尚的师德是自幼种在她心里的。

从简 爱的成长历程来看,好的老师,能改变人的一生。这让我想起了梁晓声写的《我和橘皮往事》。

梁晓声曾因母亲的哮喘病而偷拿学校的橘皮,被当着全校几千余师生的面冠上“小偷”的帽子。绝望无助的他一度想要去死,因为他实在受不了众人密不透风的目光。是他的一个老师救了他,为他编出善意的谎言,让他的生命里重新有了本该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快乐,而不是憎恨和冷漠。若干年后长大了的他,成了一名作家,为这个影响了他一生,改变他的命运的老师写下《我和橘皮往事》。

三尺讲台上四季晴雨,一只粉笔书写的不只是十卷诗赋,还有学生们的一生。

读《简 爱》,看一株小草怎样穿过丛莽的严遮,开得繁花满树;读《简爱》,敬佩玛丽亚 谭波儿为师的尽职尽责;读《简

爱》,向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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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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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麟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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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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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小猪唏哩呼噜》这本书里的故事之一——《哇呜老师很和气》。

故事内容讲的是:小猪唏哩呼噜在家很淘气,猪爸爸就送它去上学。小猪听说老师是一只大儿狼,害怕的不敢去。白白告诉它老师很和气,小猪半信半疑,第二天还是去了学校。

到了学校,小行发现大狼老师喜欢吃烤白薯、糕点渣子等,跟本不吃学生,是一个善良、亲切的老师。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遇到事情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要自己去实践证明,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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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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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所完成的,是清代小说的巅峰之作。

近日,我又端起这本厚厚的书,开始细细品味书中的奥妙。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悲剧及大观园中点滴琐事为主线,展现了金陵贵族名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并向大家展示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堪称中国的历史悲剧。

书中的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其中书中人物的名字更是值得我们仔细揣摩,因为它们都代表了特殊的含义,例如贾宝玉就是假宝玉,霍启就是祸起,甄士隐就是真事隐,或感叹,或讽刺,它们都体现了《红楼梦》的精髓所在。因为名字的谐音,曹雪芹用了一副对联来形容《红楼梦》的故事:原应叹息春风晚,差忒情欲巧妙云;横批:情不情。

《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是因为它的伟大,以至于非常耐人寻味,整本书讲的就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解决了这个问题,又有新的问题蹦出来,当今世上,没有人敢说自己把《红楼梦》彻底读透。《红楼梦》是体现了一种衰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仕途还是爱情,都走向了没落,这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于是《红楼梦》就在一众小说中脱颖而出。在高鹗的续书中,黛玉死了,许多人都为此落下了眼泪,但这对黛玉来说又何尝不是件好事呢?俗话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封建社会女子来说,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也有些不赞成高鹗的续书,因为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哪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啊!也许曹雪芹的本意并非如此,他可以让黛玉满怀爱意为这一知己痛哭,带着满腔的思念死去,这样的死,又何尝不是高贵的呢?究根结底,令所有人都落得悲惨下场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封建社会的敝处害了他们,也正是因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越来越多的人懦弱,甚至八国联军来了,我们所谓的大清政府,竟连吭都不敢吭一声,让外国人在中国的地盘上肆意妄为,从而使中国走向穷途末路。这部小说,就是向我们展示封建社会的衰败,也让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最终走向灭亡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怒火中烧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人无完人,事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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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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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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