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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她的眼睛》选自哪本小说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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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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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宝玉在作者笔下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孕育的一个“新人”,他尊重女子,爱惜女子,她从小就宣布“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尊敬每一位女子。鲁迅就曾深刻的指出“昵而敬之,恐拂其意,意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也。”他爱惜他身边的每一位女子。把她们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中,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子价值,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子悲剧,也仅宝玉眼前展开,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物,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着,独宝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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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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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有幸第二次拜读了《西游记》。读后让我爱不释手,连连赞叹。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文中曲折的故事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在我看来,最喜欢它具有以下几点鲜明的特色:

一、向往自由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人们内心潜在的,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时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二、出神入化的故事情节小说中处处体现了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对真理执著的向往。现实生活当中不可能发生的事,在吴承恩的笔下却发生了,而且合情合理,每一次唐僧遇难都会在孙悟空等神仙的保护下逢凶化吉,让人不得不感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在这样的条件下应运而生了。它具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有位学者曾经说过:“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可见《西游记》的问世,在我国的神话创作是一个奇迹,对世人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三、凸现英雄本色《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总之,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一个大英雄,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对唐僧忠肝义胆,对猴子猴孙有情有意,不怕与一切艰难险阻作斗争。正因为这种大无畏的叛逆的精神,才使他最终保佑师傅唐僧取得真经,自己也修成正果,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只要我们能坚持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是成功与否并不重要,只要尽力去做了,就是一种成功啊!

读罢《西游记》,回味良久,发现此书竟然给我带来源自内心的激励和无穷的力量。不愧被誉为四大名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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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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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秋读书节的日子里,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颇有感触。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像磁铁和铁相互碰触,铁被牢牢地吸住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里面故事的情景在我脑海里播放,里面故事的话语仿佛在我的耳边回响。

里面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和哈克贝里·芬,这两个孩子正如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的小石子,可是到了后来,他们变成了引人注目的鲜花。汤姆·索亚走到哪里,都有大人赞许的目光,都有小朋友崇拜的目光。

这一切都要从淘气的汤姆开始。”哈哈,哈哈,真幽默!“我边看边笑,这本书的作者马克·吐温先生把汤姆写的十分调皮,不是到河里游泳,弄得湿淋淋,就是和别人打架,搞得全身都是泥。

汤姆的顽皮和我妹妹差不多。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上整理房间,妹妹正在我的课桌上画画。过了一会儿,我到楼下拿东西的时候,看见妹妹在我的本子上乱涂乱画,我一气之下抢来本子,天哪,这还是本子吗,这简直就是废纸!我这妹妹和汤姆有的一拼。

”好样的!“汤姆在法庭上豁出去了,这是他经过了长时间地思想斗争,白天躲在家里,关着门窗不出门,晚上,提心吊胆地睡觉,生怕印江·乔埃来找他麻烦。但是,在这件医生被杀的大案子发生时,汤姆在天使和恶魔的较量中,选择了揭发印江·乔埃。

在后的日子里,汤姆这位名副其实的小英雄曾经寻宝、找大坏蛋的藏身处、被困在山洞里,这是多么惊险的旅程呀!

汤姆·索亚正直勇敢、活泼开爱、聪明善良,不过也会调皮捣蛋。

汤姆常常被打,但我十分的羡慕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崇拜他的正直勇敢;向往他能够去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冒险,当一个威震四海的海盗。

这本书虽然读完了,但是我的读书之旅是不会结束的!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成功正需要这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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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看的男生励志小说

全文共 2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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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常常下急雨,像是暴脾气的女人,刚刚还是万里晴空瞬间乌云密布然后豆大的雨点就噼里啪啦地砸下来,世界湿淋淋的一片。萧彤被滂沱的雨声惊醒,忽然记起客厅的窗子还没有关,急急下了楼关上窗子,一眼瞥见大雨中一辆车子开过来。大雨夜的访客让萧彤很担忧,她想起了影视剧中雨夜杀人的剧情,恐惧在心头盘旋。萧彤冲进厨房摸黑找了件家伙握在手里。车子越来越近在房门口停下了。萧彤躲在门旁,心扑通扑通地跳,手心里全是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突然,门锁转动了,萧彤死死盯着门,屏住了呼吸。“咔嗒”一声,门开了,有人转动门把手,萧彤浑身都在颤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一个高大的人影进来,萧彤来不及多想照着来人的身后猛的一下子砸下去。很沉闷的一声来人倒下了。萧彤扔掉了手中的“凶器”,忙开了灯。一个穿戴整洁的男子倒在地上。萧彤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探探对方的鼻息,还好来人只是昏迷了。萧彤随即在储物间找了条绳子出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昏倒在地上的男人困个结结实实,等萧彤气喘吁吁坐在沙发上时已是凌晨三点多。尽管累得几乎虚脱萧彤还是不敢睡,她坐在沙发上盯着倒在地上的男人,从外表看这个男人并不像行凶作案的坏人,不过萧彤还是不敢掉以轻心。萧彤再次醒来是被一阵喊声吵醒的,迷迷糊糊的从沙发上做起来,发现天已大亮。被绳子捆住的男人正在不停挣扎,眼看绳子开始松懈,萧彤不及多想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走到男人面前。

“别乱动,回答我几个问题。”萧彤故意将声音放低,目露凶光。

“你谁啊,有病吧。”男人很愤怒地看着萧彤。

萧彤上前一步将刀顶在对方的脖子上“少废话,我问什么你答什么。”

男人没再说话,面色越来越阴沉。

“你是谁,怎么会到在这里来?”萧彤问道。

“这是我家,来不来还要向你报告吗?”男人恶声恶气地回答,随后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

这回轮到萧彤狐疑了“你家?”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在我家。”

“你把房子租给我了,你不知道吗?”

“我什么时候把房子租给你了?我们连面都没见过!”男人愤愤不平地说到。

“租给你房子的人是谁?”男人继续问道。

“路子明。”

“这个混蛋!”男人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

“你真是房子的主人?”萧彤问道。

“废话!不然大半夜跑这来挨打啊。赶紧给我松绑,快点。”

萧彤看看眼前的男人,收起了刀,准备解绳子。

“不行,我从来没见过你,怎么确定你说的是真的。”

听到萧彤的话男人的脸色又青了一层,深吸一口气,明显是在压抑自己的情绪“你拿出我手机,给路子明打电话。”

萧彤从男人的裤兜里掏出手机果然在通讯录里找到了路子明,拨通了号码。

“打开免提。”

尽管萧彤十分不情愿对方命令的口吻但还是照做了。

电话接通了,传来路子明的声音。

“扬哥,什么事?”

“路子明,你大爷的,谁让你把我房子租出去的!”

“哎呀,扬哥,什么事都瞒不过你。我也是帮朋友的忙,你看你有资源,对方需要,挺好的事嘛,再说你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扬哥,你这一天天这么忙,这点小事都不值当跟你提。对了,你在哪呢?咱哥们可好久没见了。”

“我在金港的别墅里被你的租客绑着呢,ni他妈赶紧给我滚过来!”

“什么?怎么回事。”

“你的租客就在旁边你跟她说!”

萧彤接过电话。

“喂,萧小姐,怎么回事啊?”

萧彤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男子说到“你朋友昨天夜里来的,我以为是坏人,把他打晕然后绑起来了。”

“什么?”路子明的声音顿时提高八度,萧彤不得不将电话拿开。

“萧小姐,你快给他松绑,他才是真正的房东。都是误会,我马上就到。”

挂了电话萧彤看着一脸愤怒的男子解开了对方的绳子致歉道:“对不起,我误会了。”

男子起身一脸铁青,揉了半天胳膊和脖子,摸到脑后时忍不住哎呀一声,萧彤知道那是昨晚挨打的地方。本想再次致歉但对方的神情让她望而却步。男子撇了一眼满脸歉意的萧彤揉着后脑上楼去了。半个小时后可馨和路子明到了。

“小彤,发生什么事了?”可馨关切地问道。

萧彤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

“幸好,只是场误会,你没事就好。”可馨说到。

“大姐,你可真生猛,您老人家没把我们扬哥打坏吧。”路子明感慨着。

“应该没有吧,他上楼后就没下来。”

“完了完了,这下惨了,扬哥非掐死我不可。”路子明正满面愁容手足无措时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三个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注视着楼梯,陈飞扬洗了澡,换了一身纯白的家居服,整个人透着清爽干净,只是脸色依然难看。

路子明忙跑过去双手把着楼梯扶手,扬起脸笑嘻嘻地看着陈飞扬“扬哥,没事吧。”

陈飞扬并不理会,径自下了楼,越过萧彤和东方可馨坐在沙发上。路子明忙陪着笑脸屁颠颠地跟过来。

“扬哥,你看都是我不好,没跟你说,闹出这么一场,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啊,萧小姐也不是故意的。”

陈飞扬丝毫不理会路子明,看着萧彤说到:“你现在弄清楚了吧,我才是房主。”

萧彤有些尴尬说到:“对不起,是我没弄清楚。”

陈飞扬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我不需要你的道歉,马上收拾东西走人,房租退给你。”

“扬哥,别这样,都是朋友。”

“她们都是你路子明的朋友,可不是我陈飞扬的,这个房子现在我要住,请她搬出去。”

“陈先生,既然你不愿租,我不会赖在这里。你不用把话说的这么难听。”

萧彤说完上楼去了,可馨紧随其后。

“就是一误会,没必要吧,她租的时候也的确不知道,你这大半夜的来也难怪人家一个小姑娘害怕。”路子明说到。

“说来说去还是我的错了?我自己的房子来还得挑时候?”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不应该不跟你说一声就把你的房子租给别人。我也是看在她是可馨的朋友,能帮就帮呗。”

“你小子是单纯的帮人家吗?又在打歪主意吧。”

“别说那么难听,什么歪主意,追女孩子不下点功夫能行吗?”

“合着你借花献佛,拿我的房子做人情。”

“谁知道你来啊,再说你这房子都空那么长时间了,还不如租出去呢。”

“你怎么不好人做到底让人白住啊。”

“我想来着,人家没答应,再说最近手头也确实有点紧。”

看着路子明又好气又好笑的无赖样,陈飞扬顺道给了他一脚“你就不要脸吧,我怎么交了你这么个损友。”

“损友也是朋友,大少爷帮哥们一把呗。”

“你追的是哪个妞啊。”

“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叫东方可馨。”

“那个女的叫什么?”

“萧彤。”

“陈少爷,你就帮哥们一把吧。”

“滚一边去。”

两人正说着话萧彤和可馨已经下楼了。萧彤提着行李箱走在前头,一心顾着快点下楼最后两个台阶一脚迈空,整个人重重摔在地上。可馨上前扶住萧彤,路子明也跑了过来。

“怎么样,没事吧?”可馨问道。

“没事。”萧彤笑笑,试着起身走路,刚直起身脚踝处就传来钻心的疼痛。萧彤忍不住“哎呀”一声,整个身体斜靠在可馨身上。

“脚脖子崴了吧。”可馨说到。

萧彤点点头。

“去医院吧。”路子明提议道。

“不用了,用冰块敷一敷就好了。”

可馨扶着萧彤在沙发上坐下来,路子明已经拿来了冰块,可馨忙帮萧彤敷上。

“哥们儿,人家都这样了,你就先别让人搬了。”路子明对着陈飞扬说道。

“不用,敷一会就可以走了。”萧彤忙接过话。

“你这样怎么走。”可馨埋怨道。

“没关系的,我不能赖在这里。”

“行了,住这吧,等脚好了再说。”陈飞扬扔下话上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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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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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工程师》是米酿写的历史军事的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愣了好久。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李植点了点头,说道:“澳大利亚的东方、南方和东南方向水草丰美,最南地方气候和北京差不多,不过更加温润多雨。那里现在满是森林,还有一些草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里藏着一个储量相当惊人的金矿。”

“不说别的,光说那澳大利亚东南地区,装整个大明的人口都没有问题。”

“现在我们的船队已经在秘鲁的西部沿海岛屿开发鸟粪资源。保守估计,这些岛屿上的鸟粪足够我们汉人使用三十年。三十年后,我们日本的化学基地应该就能大规模供给化肥了。所以我们有把握把粮食亩产提高一倍。”

李植越说越有兴致,看着朱由检说道:“现在小麦的亩产很低,算上投入的种子,每亩小麦收益不过**斗。因为每亩麦地都会耗费一定的人力,灌溉水源,所以农业收益很低。如果我们能利用肥料把小麦亩产提高一倍,那么农民的实际收入将提高数倍。”

“举例来说,现在我们在澳大利亚雇佣当地土著耕作,每人每月给四斗粮食做报酬,每个土著可以照看十亩地。这样下来一年地主的亩均利润大概就是三斗。而在鸟粪产业的扩大后,甚至有了化肥后,澳大利亚地主的亩均利润可能可以提高到一石。”

“如果是大规模的庄园动辄百亩,只要管理得当利润是十分可观的。当然,大型庄园雇佣的土著超过十人,这就很需要管理能力,要能够让这些土著安心干活,为自己和汉人劳动创造财富。”

朱由检听到李植的话,突然间有些向往起来。

这三年,朱由检的帝王雄心已经被惨淡的现实渐渐磨平了。实际上,朱由检早已经看不到任何复兴大明的希望。天下的民心已经完全站在李植这一边,只有极少数士绅还在偷偷怀念明朝,但他们的影响力也渐渐被识字的中学生取代。

大齐的开拓进取惠及每一个汉人,外族在汉族面前不堪一击,没有任何一个力量能够帮助朱由检复国。完全不存在任何希望。

朱由检早就接受了大明结束,新朝代牢不可破的事实。

实际上朱由检现在作为一个罪人,除了担心李植毒杀他,就是担心自己的子女。因为除了朱明太子朱慈被封为承恩侯,其他的皇子公主如今都是庶民。而一些地方官甚至因为崇祯的子女是朱明皇室子弟而歧视他们,各种有利的政策都不照顾崇祯的家庭成员。

周围的百姓都越来越富,而朱由检的子女却谋生不易。这么下去的结果就是朱家的儿子失去婚配的资本,最后一个个孤独终老,女儿则草草嫁人,一辈子受夫家嫌弃。

然而李植如今开口,说要让朱由检去澳大利亚做地主。

朱由检嘴巴有些干,舔了舔嘴唇说道:“圣…圣上,庶民已经老了,倒是没什么期许。只是庶民的儿子女儿有不少颇为贫困,圣上若是…若是仁德,庶民恳请圣上允许庶民的子女出海,在海外的殖民地占据百亩土地。”

李植看了看朱由检,点了点头。

他上去扶了扶朱由检的肩膀。在李植有力的双臂中,这个曾经统御十三省的帝王有些单薄,李植甚至觉得朱由检的身子有些发抖。

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

李植说道:“你说的我很理解。你放心,你所有的子女以后都不会被人歧视,都将被地方官一视同仁。如果有任何人敢区别对待你的子女,子孙,我李植第一个要惩处这样的地方官。”

顿了顿,李植说道:“好,你的几个儿子只要愿意出海的都可以出海垦殖,朱家的儿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我看管理一些土著也没有问题。我会提醒移民官员注意,让他们把朱家儿子分配到土著比较多,需要管理才能的地区去!”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王承恩茫然地看着李植,眼睛里越来越恍惚。显然,朱由检已经完全接受李植的恩德了,开始融入大齐的社会秩序,并在这个秩序中努力争取自己的地位。

然而对于身体残疾,除了尊严什么都不剩的王承恩来说,这样的结局无疑算不上喜剧。

李植突然看向了王承恩,喝问道:“王承恩,你可有不满?”

王承恩在地上身子一抖,脸上又流下两道泪水,颤声说道:“奴婢不敢。”

李植冷笑了一声,淡淡说道:“朕料你也不敢。你便随你老爷一起出海吧。”

转过头,李植缓缓朝朱由检说道:“那便这样吧,你召集子女筹备筹备,地方官不会刁难你的。你把你儿女的名字报到澳大利亚南部和南美洲的名单上,选个日子便搭船出海吧!”

朱由检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对于一个当了二十多年皇帝的人来说,为了几个农庄这样的小事感激李植实在有些难堪。但同时,对于一个被废了的皇帝来说,能够不被毒杀,能让自己的子女能够得到良好的归宿,这又是十分难得的。

朱由检脸上一红,然后又渐渐白了。他朝李植拱手作揖,恭敬地说道:“庶民谢过圣上,圣上胸怀仁德,实乃天下黎民之幸。庶民衷心恭祝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听到朱由检的话,李植哈哈大笑起来。

他拍了拍朱由检的肩膀,再次笑了起来。

对于朱由检这样身份的人,李植并不准备折辱他。李植并不希望朱由检诚惶诚恐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毕竟朱由检也曾是皇帝,也有他最后的骄傲和自尊。朱由检能朝自己作揖,喊一声万岁,李植觉得很足够了。

“你这么说,朕很高兴!很高兴!”

听到朱由检的唱拜,门外的李老四也有些欣慰,开心地笑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门外负责拱卫李植的禁卫军似乎也听到了朱由检的唱拜,竟齐齐大声喊了起来。

“圣上万岁!”

“万岁!万岁!”

“万万岁!”

唱了几句,这些人又齐声喊道:“大齐万岁!”

“大齐万岁!”

“大齐万万岁!”

几百人齐声大喊的声音响彻大地,不知道传出去多远。那一声声欢呼,让三年来都无比寂静的小院子突然间变成了沸腾的舞台,仿佛变成了庞大帝国的绝对中心。

李植点了点头,不再停留在这个特殊而普通的小院子。他一甩前襟,大步走出了屋门。

朱由检拱手长揖,送李植离开。

就连地上的王承恩也不敢再托大,朝李植作出了跪拜的姿势。

“李老四!回去准备!”

李老四笑了笑,问道:“东家!准备什么?”

听到李老四喊自己“东家”,就好像崇祯七年李植起家时候的样子,李植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他。当他看到李老四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依旧有一双少年人才有的明亮眼睛时候,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太多东西要准备了!”

“通知郑晖,准备建设贯通南北、横贯东西的四条铁路动脉!”

“通知崔昌武来,准备发展负责立法并监督政府的机构!”

“让李兴从新大陆回来!开始征兵!我们再准备二十万兵马,两年后朕要亲征波斯和奥斯曼!西伯利亚!然后是非洲!朕要让这个天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汉人。”

“让李欢在全国建二十所大学,建立两百个物理、机械和化学的高等实验室。”

李老四跳上吉普车,大声喊诺。

李植站在吉普车的外面,摸了摸吉普车的车身,大声说道:“朕是汉人的头号工程师,朕要用自己的一生,给汉人建设一个最美的未来。”

坐上吉普车,李植大声喊道:“李老四!我们永远在路上!“

”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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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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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智者交谈,能得到许多心得体会与人生感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宝藏,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能让我们回味无穷。这个寒假,走进了桑桑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和他一起成长受益匪浅。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刚如铁的坚强。杜小康原本是油麻地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而且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可是在父亲生意失败后,家里变得一贫如洗时,他并没有被生活的苦难所打倒,而是和父亲一起放鸭子,在学校门口摆“地摊”,和家人一起扛起生活的重担。他的经历告诉我:无论遇到多大的苦难,我们都应该不放弃用微笑来面对现实,因为有人说过:“苦难是生活的老师”!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纯如雪的友情。性格内向的纸月被板仓小学的男孩欺负,所以经常迟到。桑桑偶然看到了真相,奋不顾身的打跑了刘一水那帮坏小子,而他自己也受了伤。在纸月临走的时候,纸月还送给了桑桑一个莲花书包。这种纯洁如雪、轻柔如风的友情打动了我。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柔似水的亲情。桑桑得病之后,父亲桑乔怀着自责和内疚,带着他辗转多地。尽管希望一次次的落空、破灭,但桑乔始终都不言弃不放过任何的线索,终于他找到了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治好了桑桑的鼠疮。也许这柔似水的亲情感动了上苍吧!

走进《草房子》,我还看到了重如山的师恩。桑桑生病时,温幼菊老师每天都坚持在“药寮”给桑桑熬药,教他唱哀伤有带着坚强和不屈的无词歌,把他奶奶留给他最珍贵的两个字“别怕”传授给桑桑,给了他与病魔抗争的勇气与对死亡的平静。最后在温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顾下。桑桑的病痊愈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老师不是我们的父母却胜似父母,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温老师的身上我感受到了爱的温暖与师恩的伟大。

《草房子》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先生在1997年写的长篇小说。他用真实的情感写出了生动与优美的文字。贯穿全书的情感,就像草房子一样朴实、温暖、令人回味无穷,这就是这本书的所蕴含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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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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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读后,感受很多,就让我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吧!

生命在于奋斗!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个问题。保尔·柯察金在残废后,毫不灰心,还是顽强地学习,努力地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那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其艰苦的努力。经过顽强、刻苦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一部小说《在暴风雨里的诞生》。读着,读着,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着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一直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唤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做斗争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们树立了身体残疾但意志却不残的伟大榜样。生命在于奋斗!这句话虽短,但他却又那么的有道理。是啊,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上,挫折是难以避免的,可是只要去奋斗、去拼搏,那么将会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上辉煌的一页。

而我,是一个健健康康的人智力也不差。虽然,我不能背起钢枪保卫祖国,也不能战斗在烈火熊熊的战场上,但是我可以把我所学到的知识,贡献给人民群众,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力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真好啊!它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让我有了学习的榜样。我还要不断地学习,从这本书中汲取更多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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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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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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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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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画眉》是曦宁若海月所著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郡主,你若是现在不逃,等过了今晚,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江狼突然阴测测道。

我一怔,随即鄙视他道:“你当我傻啊,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我现在出去,不是眼巴巴的送死么。”

听得我这么说,江狼忽然面带嘲弄,他带着讥讽的口吻问道:“郡主何以见得,他是来杀你的?”

难道不是吗?我一时呆愣地看着他无言。对哦,我怎么就一口肯定,他们是来杀我的,说不定在阜阳那晚,他们是来救血风的。而今晚,他们可能只是纯粹来找江狼报仇的,想到这里,我不禁宽了心,“那个血风的手筋脚筋,不会是你挑断的吧?人家的老大现在来替他报仇了!”

见江狼沉默着不说话,我以为是猜对了,眼里微微带了得意之色,我在桌边的凳子上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后,得意洋洋地冲着他道:“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看来这次,你是在劫难逃了!”

或许是被我的风凉话激到了,江狼猛抬头看我,眼里冷光闪烁,配着他腥红的眼眸,一时只觉战栗,我害怕地看着他,结结巴巴道:“你……你……”

只见他冷冷死盯着我,起身一步步朝我走来,我顿时惊慌失措的步步后退,“你……你要干什么?我……”

四周弥漫起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一路逼到墙边,当背抵上冰冷的墙面时,我内心惶恐到了极点。江狼眸中泛着杀气,迅速抬起右手,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把我重重抵在墙上,我一时呼吸困难,心底彻底恐惧了。

“有郡主陪我一起下地狱,就算死,我也乐得其所!”江狼凑近我,嘴角绽开轻笑道。

我顿时怒气填胸,仇视着他,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两字,“疯子——”,他手上力道不由加大,我被他掐得大量缺氧,满脸通红,我身子不停的奋力挣扎,双手用力去扳他的手指,却一点也不管用。

就在我快绝望之时,耳边划过“砰——”得一声响声,我转头看去,只见两个黑衣蒙面人破窗而入,双眼泛着阴森的冷光,挥剑就朝江狼刺来,江狼脸色一变,放开我,立马拔剑与两人迎面对上。

没有了他的支撑,我身子一时站立不稳,不由沿着墙面下滑,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了好一会儿气,才觉得自己缓过了劲来。

房里厮杀还在继续,铿铿锵锵一片,不过两个黑衣人出手,并未招招狠毒,似乎并不急着取江狼性命。箫声依旧还在,高高低低起伏不定,吹到急促时,江狼的动作分明慢了几分,面色也更难看了,想必是那人以箫声在操纵江狼体内的蛊毒。

见江狼又被黑衣人划破手臂,殷红鲜血汩汩而出,我内心更添了几分惊慌。

雪亮的长剑,在清冷的灯火下泛出冰冷气息,浓烈的血腥味刺鼻,我只觉满天的杀戮血腥席卷而来,压得我既难受又害怕。我想叫他们停手,可是字卡在嗓子眼,怎么也出不来,正麻木间,江狼猛地转身,然后迅速一手揽住我腰,带着我翻窗而出。

夜半,子时,家家户户塞门闭户,大街上宁静得了无声息,江狼带着我飞奔在空旷的街道上,后面带出一阵跫跫的脚步声。

快到街口之时,前面突然一下子,就多出了十几个同样身着黑衣的杀手。完了,我在心底暗叹一声,双手死死抓着江狼的手臂不放,眼见一群黑衣人以我和江狼为圆心,纷纷持剑散开,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月如钩,朦胧中夹杂着几许清冽之光,一群杀手虽都蒙着脸,但那从眼中发出来的杀气,硬是生生将四周的温度降低了好几度,明明是大热天,我却明显感到自己背上,冒出冷汗来。

江狼眸中也是冷色,一脸杀气,他把我放在地上,冷笑道:“跟了这么久,今晚终于露面了。本统领真是好大的面子,竟两次引得冥楼楼主亲自出马,不知楼主这次找本统领,又有何事?”

他话音刚落,那冥楼楼主借内力发出的声音,远远破空而来,“本座要什么,难道江统领不清楚?”那声音轻笑。

江狼望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冷冷道:“妄想!”

“既然江统领这么不识趣,那就别怪本座无情了!”冥楼楼主轻轻笑了几声,随即冷了声,命令道,“杀——”听到这个字,我吓得浑身颤抖,本以为是一群杀手蜂拥而上,却没想到,只是出列了两个黑衣人,挥剑朝着江狼过来,我顿时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见剑直直朝着我的门面刺来,我一时吓的惊叫,江狼抱着我躲过两把剑的袭击,大声喊道:“等等——”

那冥楼楼主一声令下,两个杀手退回到原位,他笑问道:“江统领愿意合作了?”

江狼斥道:“做梦!”接着他又道:“冥楼一直在江湖行事,从不涉及朝堂之事,所以才一直安然至今。本统领先下手中的,是齐王之女崇华郡主,楼主若是一不小心误伤了,可能将冥楼的百年基业,就此毁于一旦,岂不罪过?”

“崇华郡主,好,放人。”那声音传来,正前面的两个黑衣人退到一旁,让出一道路来,江狼推着我道:“快走。”

我看了一眼已经快支撑不住的他,凭着陡然生出的勇气,朝着冥楼楼主所在的那个方向开口道:“冥楼楼主,本郡主跟你做个交易怎么样?”

那人听后一阵轻笑,随即道:“郡主要跟本座做什么交易?”

“你放我们走,本郡主今后允你一件事!只要不太过分,本郡主一定帮你办到。”纵使他冥楼在江湖如何称霸,朝堂永远是他涉足不到的一块死地。我正估摸着冥楼楼主大抵会答应,那边他已开了口,“郡主这个交易,听起来似乎很是诱人……”我正惊喜,不料他话锋一转,生生将我的希望打了碎,“但是本座不稀罕!”

“你——”我气得直跺脚,不顾江狼的拉扯,冲着他气愤道:“不要以为你是冥楼楼主,就了不起了,除非你今晚将本郡主一起杀了,不然他日,本郡主让你整个冥楼死无葬身之地。”

我发疯似的把一番话飚完,猛的就被江狼点了穴,同时空中传来冥楼楼主的讥诮声,“要是没有本座,郡主现在早已是死人一个,齐王府还欠本座一个大大的人情呢!本座看在齐王爷的面子上,又念你年纪尚幼,不予计较,若是还有下次,别怪本座不留情面。”

“你想死吗?”江狼发怒地对着我说完,一把将我推了出去,我被一个黑衣人截住,挪到外面站着。

冥楼楼主冷冷道:“本座就不信等不到!杀——”然后刚刚那两个黑衣人出列,与江狼相互厮杀起来,虽然招招不致命,但也伤了江狼大半。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我看着江狼出的血越来越多,直至他满身是血,我再也忍不住,眼泪就那样毫无预料的,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我呜呜哭着,半响,街道上突然杀出一群人来,蒙着面,他们二话不说,冲过来就拔了刀剑相向。在场的所有黑衣人也齐齐出手,一时剑花起,影纷飞,噌锵之声不断,惨叫之声悲凉。

然后,我和江狼在阴冷透骨的剑光中,被刚刚过来的一群人带了走,我们在前面跑,黑衣人在后面追着,仿佛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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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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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人,不以任何方式存活在这个世上。出生,一个平凡的开始;死亡,一个伟大的结束。

作者路遥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黄土人,内心被黄土的辽阔和荒凉所深深折服。他的作品也大多以黄土为背景,《平凡的世界》就是这么一本书,以批判的眼光衬托出书中人物的复杂心理,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地的踏实感。这种淳朴的感情和浓浓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

本书是以孙少平的成长经历和其家庭变化为背景而成的一本书,以极复杂的笔法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孙少平从小家庭贫困,每天只吃一个硬面馍馍。但是就在这极艰难的环境中,他遇见了他的“初恋情人”郝红梅,每天他们都不期而遇地在饭堂相遇,并且每天整个学校都是他们两个人最后拿饭。但这种平衡却因为一个人而改变,这个人就是顾养民,红梅偶然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他,于是决定和少平分开,和顾养民在一起。这个打击一直持续到了中学毕业,少平就在“失恋”的阴霾下度过了少年和青年时代。高中毕业后,为分担家里的负担,少平决定放弃学业,到所谓的“大城市”铜川当煤矿工人。清贫的生活和没日没夜的工作使得年少的少平看起来总比其他人更年迈。在这里,他又遇见了另一个恋人:小学同学田晓霞。田晓霞的出现使得少平的生活重新变得阳光起来,每周六和晓霞相见是他最美好的时光,他们相约两年后在小山的树下相见。在这期间,田晓霞成为了一个记者。但悲剧一遍又一遍地发生,去往灾区报道的小霞不幸身亡,听到这个消息后,少平再也不能自己,重新投身到工作中,重新做回了一个普通人。

本书中最让我震惊的是田福堂这个人,田福堂是双水村的村长,到了情节发展过半的时候,他已成为了铜山市的市长,可他的儿女过得一个比一个悲惨,他的女儿田润叶嫁给了一个双腿有残疾的人人,儿子田润生则娶了一个带儿子的寡妇,到了本书的结尾,田福堂受迫于官场的压迫,最终辞官回乡,重新做回了一个平凡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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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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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说诛仙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非常火爆,那小说诛仙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希望对你有帮助!

白云悠悠,飘荡在群山之上,轻风吹送,说不出的悠闲适意。 在曾经是狐岐山的地方,按个巨大深渊此刻已经没有了刺眼的血色光影,不过从深渊的深处,仍然不时传来一丝热气,隐隐有岩浆奔流的声音。 在深渊之前,一个男人的身影孤单单地坐着,他双眼紧闭,看着却是瞎了。

容颜苍老,人形枯槁,不时低声地说着些什么,许久之后,慢慢的倒了下去,躺在地面之上。 粗糙的地面传来了一股坚实的感觉,他的嘴角边慢慢露出了一丝笑意,口中轻轻叫了一声: “瑶儿……” 这声音飘荡了出去,没有任何回答,他轻轻喘息了一阵,慢慢的,停止了呼吸。 又过了好久,从远处走来了一个身影,是一个黑纱蒙面的女子,身影窈窕,正是失踪许久的幽姬,她看到深渊旁边竟有个颓然倒地的身影,身子一震,立刻掠了过去,只是终究回天无力。 扶着那个男人的身体,她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黑纱背后,传来她低低哽咽的微泣声。

就在这时,突然在她身后的深渊之中,那深沉的黑暗里,却回响起一个清脆的铃铛声音,幽姬身子大震,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猛转过身子向深渊望去,却除了深深的黑暗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铃声清脆,悠扬飘荡,从深渊中回响而出,融入了山风之中…… 青云山下,河阳城外,一行人缓缓沿着荒野古道而行。 满面笑容的小环忽地回过头来,笑颜如花,对身后的人问道: “瓶儿姐姐,你说的是当真么,今后你真的放下一切,就跟着我们一起浪迹天涯?” 一身鹅黄衣裳、娇媚无限神情焕发的金瓶儿嫣然一笑,伸手搂住小环的肩膀,笑道:“那是当然,这人间太多艰险,臭男人数不胜数,日夜在你身边的就有两个,我若不看着你,可实在是不放心呢!” 小环嘻嘻而笑,两人并肩走去,身后却传来一阵抱怨之声,怒道:“什么臭男人,老夫天性善良,世人皆知,是吧,野狗?” 野狗道人从喋喋不休的周一仙身旁走过,呵呵一笑,也不答话,却是加快脚步向着前头那两个窈窕的身影追去。

周一仙“呸呸呸”了几声,摇头叹道:“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远远眺望而去,那远方巍峨高耸的青云山脉,直插入云,气势雄伟,他的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眼中闪过淡淡的一道睿智光芒。 “爷爷,快走拉!”背后,传来远处小环的呼喊声。 周一仙呵呵一笑,转过身来,手边“仙人指路”的竹竿一摆,大声笑道: “来啦,来啦,就知道你们没有老夫这个主心骨,就是走不了吧,哈……呃,喂,你们几个家伙,倒是走得慢点啊,也不看看老头子腿脚慢不利索,喂……”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陆雪琪接任了小竹峰首座之位,这一日驭剑出行前往大竹峰,看望已经与大竹峰首座宋大仁成亲的师姐文敏。 两师姐妹多日不见,见面自然便是好一番亲热话说,从早间一直聊到中午。 陆雪琪才起身告辞,宋打仁与文敏一起送了出来,三人站在守静堂外。

陆雪琪环顾四周,对着文敏笑道:“这里好像很是清静,正合师姐你的性子。” 文敏微笑点头,宋大仁也笑了起来,道: “其实本来大竹峰上也是颇为热闹的,只是这段日子几位弟子都出去修行,没有人气自然也就安静了。还有啊,原先我们这里还有一头大黄的,是我师父从小养大的大狗,谁知这几日居然也不见了踪影,连狗吠声也听不见了,真是奇了怪了。” 文敏白了他一眼,道:“多半也是嫌弃你喂它的东西太过难吃,这才跑了。 宋大仁哈哈一笑,也不在意。陆雪琪看着他们夫妻恩爱,心中也颇为安慰,当下说笑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大竹峰。 她白衣飘飘,驭剑而行,这一日忽然心中有所烦闷,不想立刻回到小竹峰上。 或许是刚才师姐恩爱的情景令她心境触动,一时间竟有种不能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她却是下了青云山,来到了那座曾经魂牵梦系的草庙村废墟之外。 芳草萋萋,清风阵阵,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默然站立许久,轻轻叹了口气,清丽容颜之上,仿佛添了几许忧愁。

迈动脚步,她缓缓而行,信步向着废墟深处走去。 残恒断壁,分立两旁,在青草轻风中,静静地站立着,她悄然前行,目光远离,向着周围默默看着,眼中柔情无限。 突然,她身子一震,不可置信一般的停下脚步,只见前方废墟深处。 竟是新立了一座简陋木屋,屋上歪歪竖立一个烟囱,还正在向外飘着轻烟。 屋子外边,着一片绿色的衣角碎片,在悠悠吹来的轻风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那木屋之中飘了出来。 “汪汪汪,汪汪汪!”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一阵奇怪的叫声,猛然从那木屋之中响起,随后只见黄影一闪,却是从屋中窜出一条老大的黄狗来,满脸堆欢,撒开四脚就跑; 在狗背上居然还骑着一只灰毛猴子,面上少见的居然有三只眼睛,手中抓着一只香喷喷的肉骨头,另一半紧紧抓住黄狗脖子,口中乱叫,大概是催促着黄狗快跑吧! 紧接着,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子,粗衣麻裤,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声喊道:“死狗,死猴子,你们又来偷肉骨头吃啊……”

忽地,他怔住了,眼中倒映着出陆雪琪站在前方的身影。两个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彼此凝望着。 多少岁月,人间情愁,忽忽都在这深深一眼之中,然后,他们同时笑了起来。 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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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经典励志小说推荐

全文共 9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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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的励志小说呢?经典励志小说你知道多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十大励志小说排行榜,经典励志小说推荐,一生中必看的10本经典励志小说,喜欢追小说的朋友可不要错过了!

十大励志小说NO10.《肖申克的救赎》

作者:斯蒂芬.金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 克莱夫·巴克

这本书绝对不容错过,我保证你会一头栽进去而无法自拔……他创造的人物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明尼阿波利斯星坛报》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一部不容错过、让人手不释卷的励志杰作,带你体验如同四季变化般的人性绝望与希望之旅。本书是斯蒂芬·金最为人精精乐道的杰出代表作。其英文版一经推出,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冠军之位,当年在美国狂销二十八万册。全球已翻译31种语言,《肖申克的救赎》等电影原著小说。

目前,这本书已经被翻译成三十一种语言,同时创下了收录的四篇小说中有三篇被改编成轰动一时的电影的记录。其中最为人精精乐道的便是曾获奥斯卡奖七项提名、被称为电影史上最完美影片的《肖申克救赎》(又译《刺激一九九五》)。这部小说展现了斯蒂芬·金于擅长的惊悚题材之外的过人功力。书中的另两篇小说《纳粹高徒》与《尸体》拍成电影后也赢得了极佳的口碑。其中《尸体》还被视为斯蒂芬·金最具自传色彩的作品。

十大励志小说NO9.《平凡的世界》

作者:路遥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励志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

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颇有感叹世事沧桑 ,人海茫茫之情,正象路遥在后记中写道“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

近几年长篇小说中表现农民生活和农村题材的不少,确实也涌现出一些力作,如陈忠实的《白鹿原》、赵德发的《缱倦与绝决》,这些作品的背景确也波澜壮阔,纵横数十年。但我认为,若从对时代脉搏的把握和对重大历史事件的小处着笔来看,《平凡的世界》显得更加大气。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励志小说,也是小说化的家族史;作家高度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作品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大学生朋友仍有启迪。

【故事梗概】  励志指数:★★★★★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1975年到1985年,全景式地反映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而书中最引人感动的,还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十大励志小说NO8.《心灵鸡汤》系列

作者: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

推荐指数:★★★★★  励志指数:★★★★★

《心灵鸡汤》是世界上最畅销的系列励志读物之一,以其简短、精炼的语言为读者讲述了一个个充满哲理的小故事。作者选文一直遵照的准则为:以浅显的语言表达着人间真情;以至深的情感述说着五彩人生;在每一个角落把真情的火炬点燃;让每一缕清香在尘世间流传;让真情在心灵的碰撞中凝固成永恒。 后泛指有益于精神或心理的充满哲理的小故事。

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两人皆为美国励志演讲者,曾帮助数百万人找回勇气,他们合作推出《心灵鸡汤》,获得了“全美《纽约时报》第一名畅销书作家”的称号,更受到全球读者的热烈欢迎。他们的作品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作品有《心灵鸡汤》1—6集、《心灵鸡汤——激励女人》、《心灵鸡汤——致天下有情人》、《心灵鸡汤——亲情记录》等书。

“鸡汤”(CHICKENSOUP)一词,在欧美常常被用于泛指富于营养且经济实惠的物品,尤指滋补品。《心灵鸡汤》其书如其名,旨借其中浸透关爱与挚诚的字句,犹如香浓滚热的鸡汤滋养键轭饥肠一般,润泽那些在生活风雨中被擦伤冻僵、被尘封垢污的心灵,使之回复初始的光彩和活力。

《心灵鸡汤》的编者是当代美国名气很大的作家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他们以其独到眼光遴选了这些貌似平凡却让人读来回肠荡气的小短文,它们来自于普通的生活琐事,携带着毫无矫饰的朴素率真之美,用能够相互触探的真实感和赤诚相对的亲切感,营造着白云出岫般凌空子真善美之上的极致情境。尽管,由于国情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其中某些价值观并不适合于中国,相信读者自会鉴别。

“Chicken Soup”在欧美通常泛指富于营养且经济实惠的滋补品。《心灵鸡汤》意指书中的文章犹如香浓的鸡汤润泽读者的心灵。1993年,由HCI出版的第一本《心灵鸡汤》在美国面市,旋即引起轰动,被《纽约时报》评为该年度畅销书,《时代周刊》更是称其为“十年来出版界的一大奇观”。该书文章均来自全美各地的征稿。为确保征稿质量,HCI要求每本书的征稿数量不少于5000篇,从中挑选出200篇寄给社会各界人士阅读,最终精选出101篇优秀文章编辑成册。迄今为止,《心灵鸡汤》在美国已经出版了100多本,并被译成40多种语言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目前全球总销量已超过8000万册。

十大励志小说NO7.《把梦留住》

作者:南木十口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可能这本励志书对于一些读者有点陌生。这是中国第一部西部志愿者励志支教纪实,作者作为在校大学生,2006年来到被联合国称为“地球上最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区”——宁夏西海固地区参加为期一年的志愿者支教工作。旨在告诉大家一个他所见到所体会过的西部,告诉大家在黄土高原上一群为自己理想苦苦追索的孩子们的故事,告诉大家在中国大西北腹地每天所发生的平静而又悲壮的故事。该书中,一切皆为真人实事。相信看过这部支教纪实都会那朴实的语言为之动容落泪。走向成熟的第一步,是珍惜现在,珍爱身边的人。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2005年8月,叶楠和其他8名队友一起奔赴宁夏自治区西海固地区海原县,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叶楠被分配到海原县西安乡中学。这是一所座落在黄土高原上的乡级初级中学,不仅学校教学条件较为落后,生活条件也和厦门有天壤之别,这里年降水量不足300毫米,年蒸发量却高达2000毫米。全校700多名师生的用水全部依赖拖拉机从外地的拉来的一点水,毗邻沙漠的地理环境让沙尘沙暴天成为家常便饭,冬季零下二三十度的天气下叶楠和学生们一起忍受没有暖气等取暖设备的严寒冻伤,夏天大家一起适应着一个多月不能洗一次澡的干燥生活,拉肚子和流鼻血成了叶楠每周的必修课,身体开裂的皮肤和粗糙难咽的食物也让叶楠感受到了西部的沉重,生病的时候在乡下缺医少药,更多的是需要自己的意志力去忍耐坚持。

在克服许许多多诸如此类的困难的同时,叶楠担任了西安乡中学的许多工作,包括政教处助理,团委辅导员和两个年段的生物和体育老师,并在晚自习时间担任文科所有学科辅导老师。繁重的学校工作也给了叶楠施展自己所学所长的舞台,发挥其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科所学,帮助西安中学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协助校长将学校管理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叶楠参与校园建设规划,和当地师生一起投身于宁夏“普九”攻坚战。其开辟了许多第二课堂的文艺活动,把许多新颖的知识和理念融入课堂之中,并在海原县其他学校作了许多专题讲座。叶楠带领和培训西安中学代表队夺得了海原县法律知识竞赛第二名。作为一名青年教师,叶楠不仅很快在课堂上为学生们所接受,而且在课外和他们成为了知心朋友,其要求住在学生宿舍隔壁,每天晚上坚持为学生解疑答惑和谈心沟通。一年的支教工作,帮助西安乡中学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叶楠和队友利用每周周末的时间深入学生家庭家访,叶楠们的足迹遍布了西安乡大大小小几乎所有的自然村,西部的村落分布分散,许多地方需要徒步行走近十个小时才能到达,而且没有经验的支教队员们常常要遭遇迷路和沙暴的考验,白天和晚上高达40度的温差也让他们几乎瞬间冻僵。但是深入学生家庭家访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切身走访许多贫困孩子的家庭,理解了他们所担负的不能承受之重:有的孩子从小痛失父母孤苦伶仃,有的家庭全年仅数百元,有的孩子还生活在原始的窑洞,有的孩子一周全部伙食仅是5个干粮馍……那种让人痛彻心肺的生存压力不仅让叶楠忍不住流泪,也坚定了叶楠必须做好西部支教工作的信念。

十大励志小说NO6.《士兵突击》

作者:兰晓龙

兰晓龙,1997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后进入北京军qu战友话剧团成为一名职业编剧。曾创作话剧《红星照耀中国》,电视剧《石磊大夫》、《步兵团长》。话剧《爱尔纳·突击》于2002年获得全军新剧目展演编剧一等奖。2005年2月《爱尔纳·突击》获得老舍文学奖、曹禺戏剧奖。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士兵突击》是一部展示军人的励志小说。这部小说中的士兵叫许三多,这个“阿甘”似的士兵,在中国军队严酷的训练中百炼成钢,演绎了一则从乡村到军营的成长故事。许三多像是两个人,可根子里的他还是让你佩服、让你回味,甚至是他的“傻”,也足以让你去喜欢。面对这样一个活生生的鲜活的士兵形象,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代军人特别是当代的战士们依然保持着最可爱的口质!人们的确是最可爱的人。

这部书是在中国大陆热映后引起了一股“士兵热”。许三多和钢七连那句“不抛弃,不放弃”相信让曾经脆弱的我们感到力量。从连队的拖油瓶到老A兵王,许三多向我们展示了平凡人执着的伟大。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士兵突击》真的不是一部励志小说,它是哲学、是人生,是我们成长的历史。每一位读者都能在许三多身上找到自己的一些影子。许多三像是两个人,可根子里的他还是让你佩服、让你回味,甚至是他的“傻”,也足以让你去喜欢。你会觉得:“一本好书,能教会你怎样做人!”

金戈铁马,斗志男儿,士兵的精神世界丰富和冷峻;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他单纯而执着,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因为他的笨,让全人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队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全营战士为之骄傲。虽然他的家乡祖屋在爆炸声中变成一堆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枪杀毒犯……他在种种困厄和磨难中百炼成钢。他的名字叫——许三多。

十大励志小说NO5.《阿甘正传》

作者:(美)温斯顿·格卢姆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随着这本书改编成励志电影,相信大家都是耳熟能详了,原书改编的同名电影获1995年第67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剧本改编、最佳剪辑、最佳视觉效果六项大奖。影片改编自温斯顿·格鲁姆的同名小说。我们每个心中都有一个阿甘。原著和电影有许多不同,相比起来更原汁原味,感动是一样的。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在大学毕业后,阿甘又应征入伍去了越南。在那里,他有了两个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长官邓.泰勒上尉。这时,珍妮参加了美国国内如火如荼的反越战活动。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在战争结束后,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他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ting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最后,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醒来的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在途中,他收到了珍妮的信。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经历。

十大励志小说NO4.《唤醒心中的巨人》

作者:安东尼·罗宾斯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哈佛商学院的学生更应了解“潜能学”,安东尼·罗宾的著作应是学生励志必修课外的一门必修课。

——哈佛商学院院长 麦克阿瑟

安东尼是人类潜能级别最高的导师,他的学识值得世人永远学习。

——《纽约时报》

他拥有非凡的天赋,善于给人以启迪。

——前美国总统 克林顿

醒来吧!控制你的生活! 安东尼·罗宾斯是世界顶级激励大师。你将在本书中与这位大师共享那独到而又强大的课程,用来唤醒你心中蛰伏的巨人。他是公认的控制心理变化的专家,在本书中,他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使你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你发现你的真实目的,并控制你的生活,激发你控制命运的能力。

安东尼·罗宾斯在本书中,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使你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你发现你的真实目的,并控制你的生活,激发你控制命运的能力。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唤醒心中的巨人》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的体内都潜藏着这种“炸药”——你内心无穷的创造力。数个世纪以来,其威力让那些善用它的人步入成功,也使那些企图滥用它的人走向毁灭。当你挖掘并利用体内的TNT时,一定要小心翼翼,为潜意识里的第一次爆炸做好准备,用它轰走你的错误思想,打开一条改变你、完善你整个生命历程的崭新通道!用它来移除你停滞不前、恐惧、疑虑、担忧、紧张、灰心、憎恨、贪婪、偏见的高山。不过提醒你,当你靠近它、捧起它时,一定要拿好,并且只能用它去干好事。

世上之所以有成功与失败之分,关键在于,前者能发现并善用自己的这种内在威力,而后者未能发现或善加利用。但愿《唤醒心中的巨人》能让每位读者重新认识自己的力量,发挥出那些潜藏的天资。

TNT!一种危险的烈性炸药,一个骇人听闻的字眼!

十大励志小说NO3《如何停止焦虑, 开创人生》

作者:卡内基

推荐指数:★★★★★  励志指数:★★★★★

《如何才能停止焦虑开始新生活》能够帮助一度沉沦的人们摆脱生活的迷惘、戒除多年的网游瘾,重新树立起人生目标,保持积极心态,当然读完本书的英文版本,英语水平会等到一个大的提高。当你茫然无措的时候,这本心灵励志书无疑就是让你停止焦虑的一根救命草,因为它真的可以帮助我们。

这本书会在以下16个方面帮助到你:

1.给你一些实际的,经过测试的解决焦虑问题的方法.

2.立刻告诉你如何解决你所面临的50%的生意上的烦恼.

3.给你提供7种途径去建立能带给你平静与快乐的态度.

4.告诉你如何减少金融方面的忧虑.

5.说明一个能让你的许多忧虑不成立的规则.

6.告诉你如何把批评变为你的有利条件.

7.说明家庭主妇如何避免疲劳以及保持看上去年轻的状态.

8.告诉你四条能够帮助你避免疲劳与焦虑的工作习惯.

9.告诉你如何在你的工作生活中每天多出一小时.(应该是指让你的工作更有效率,就像八小时可以当九小时用一样)

10.告诉你如何避免情绪上的不适.

11.书中包含很多日常生活中的人们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讲述他们停止焦虑并且开始新生活的故事.

12.给你Alfred Adler的十四天治疗抑郁症的处方.

13.告诉你让世界闻名的医师William Osier消除焦虑的21字箴言.

14.解说让空调制造业的创始人Willis H. Carrier对抗焦虑的神奇三步曲.

15.教你如何使用被William James称为"焦虑的王牌解药"的方法.

16.告诉你很多知名人士战胜焦虑的详情,

十大励志小说NO2.《把信送给加西亚》

作者:阿尔伯特·哈伯德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一种由主动性通往卓越的成功模式,全球销量超过8亿册!一种流传百年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一个关于送信的传奇故事,蕴涵着企业成功和个人发展双赢的真谛。一位英雄的故事揭示了成功的一种模式,故事中的英雄就是那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今天,每一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本书堪称一部成功学圣经。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把信送给加西亚》所讲述的是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在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年轻中尉——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这位名叫罗文的英雄接到麦金莱总统的任务——给加西亚将军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他没有任何推诿,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

在孤身一人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罗文中尉立刻出发了,一直到他秘密登陆古巴岛,古巴的爱国者们才给他派了几名当地的向导。那次冒险经历,用他自己谦虚的话来说,仅仅受到了几名敌人的包围,然后设法从中逃出来并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

整个过程中自然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偶然因素与个人的努力相关联,但是,在这位年轻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为了表彰他所做的贡献,美国陆军司令为他颁发了奖章,并且高度称赞他说:“我要把这个成绩看做是军事战争史上最具冒险性和最勇敢的事迹。”

这一点当然毫无疑问,但人们更应该意识到,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因此,罗文中尉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

他的事迹100多年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以主动性完成职责,无数的公司、机关、系统都曾人手一册,以期塑造自己团队的灵魂。

故事中罗文正直、忠诚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品质是每个人在工作中应该学习的榜样,因此此书也被许多单位与集体作为培养员工敬业精神的优秀读物。

十大励志小说NO1.《谁动了我的奶酪》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

【推荐阅读】  推荐指数:★★★★★

作者是全球知名的思想先锋、演说家和畅销书作家。他的许多观点,使成千上万的人发现了生活中的简单真理,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更成功、更轻松。 面对复杂的问题提出简单有效的解决办法,在这方面,他被认为是最好的专家。他是许多畅销书的著作者或合著者。他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提供了应对变化的极好的方法。

《谁动了我的奶酪?》,生动的阐述了“变是唯一的不变”这一生活真谛,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人生犹如“迷宫”,每个人都在其中寻找各自的“奶酪”——稳定的工作、身心的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甜蜜美满的爱情,或是令人充满想象的财富……

那么,你是否正在享受你的奶酪呢?

如果是的,恭喜你,你只需要阅读一下书中的小故事即可,因为它会时刻提醒你,你的奶酪是否已经变质;

如果不是,欢迎你,请你把这本书从头到尾阅读一下,希望你能够从中受到启发,尽快享受你的奶酪。

自本书出版以来,已经有众多读者从奶酪的故事中得到启发,从而改善了自己的事业、婚姻和生活,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第一部分:“同学聚会”----讲述一群过去的同窗在一次聚会上讨论如何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变化。

第二部分:全书的核心----“谁动了我的奶酪”的故事。

在故事里,你会发现,当面对变化时两个老鼠做得比两个小矮人要好,因为他们总是把事情简单化;而当两个小矮人所具有的复杂的脑筋和人类的情感,却总是把事情变得复杂化。这并不是说老鼠比人更聪明,我们都知道人类更具智慧。但换个角度想人类那些过于复杂的智慧和情感有时又何尝不是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呢?

当你观察故事中四个角色的行为时,你会发现,其实老鼠和小矮人代表我们自身的不同方面----简单的一面和复杂的一面。当事物发生变化时,或许简单行事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的便利和益处。

第三部分:“讨论”----是那些同窗好友们围绕这个故事展开的讨论,他们讨论这个故事的意味,以及如何把这个故事带给人们的启迪运用到生活与工作中去。

有些读过成书之前的手稿的读者读完故事本身后就停下来,不再继续阅读关于这个故事的讨论。另外一些人则更乐于阅读故事后面的“讨论”,因为他们认为从中可以受到启发,可以思考如何将从故事中的东西运用到他们的实际生活中去。

无论怎样,我都真诚地希望各位像我一样,在每次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都能从中领悟到一些新的、有用的东西;希望它能帮助你妥善地应对各种变化,不论你的成功目标是什么,它都能助你走向成功。

我希望你们能欢欣于你们从故事中所发现的道理,并能享受到这一发现的乐趣。祝你们一切顺利。 请记住一句话: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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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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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

《子夜》中的人物就是活动在这样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上;而且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它以上海为中心,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全貌;写的是一九三年两个月(五月至七月)中的事件,而这些事件里又隐伏着中国社会过去和未来的脉络。将纷纭复杂而具有重大历史社会好处的生活现象透过谨严宏大的艺术结构表现出来,这是茅盾作为我国现代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最值得重视和学习的地方。

《子夜》的语言具有简洁、细腻、生动的特点。它没有过度欧化的语言,偶尔运用古代成语,也是恰到好处,趣味盎然。人物的语言和叙述者的语言,都能随故事和人物的性格发展变化而具有不一样特色,使读者能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如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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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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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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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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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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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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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那时,我还在初三读书,正是情感懵懂的时候。同桌是个女生,一个很美的女孩,一笑,让人心中一片明亮,好像面对一片春草,一片山花,十分舒畅。

女孩爱笑,爱叽叽喳喳地说话。说话时,望着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仿佛蝶翅一般,给人带来一片清凉。

有一天上午第四节课,是班主任王老师的。他是带语文的,戴着一副眼镜,能说会道,而且古诗词基本功很好,随便一首词,分析得鸟语花香春光灿烂,让我们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可是,他又有一个缺点。

他把班上女生男生看得忒紧,不许走得太近,不许有恋爱迹象,用他的话说:“豆子大的娃娃,好好读书。”

谁知,那天上课时,就发生一件事。

当时,他正在滔滔不绝地讲课,眼睛突然一斜,马上停下了,然后快步走到我面前,伸出手说:“拿出来!”我红了脸,左顾右盼,假装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暗地里,把手中一张纸条揉成团,悄悄丢在地上。谁知,这个细小的动作仍被他看见了。他俯下身子,拾起那个纸团,严肃地对大家说:“这是吴晓蒙给周至的纸条。”吴晓蒙,是那个女生。周至,就是我。

他说,自己最近经常听到有同学反映,说我们两人走得很近,总有些不信,不料,今天竟让自己抓了个现场。

说完,他得意地转身问同学们:“我曾经说过,这样的纸条抓住该怎么办?”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回答:“读!”

他打开来看看,眉毛一跳,瞪大了眼。大家以为他不想读,都起哄道:“读,读。”他点点头,咳嗽一声,字正腔圆地读起来:“周至同学你好,你的英语那么棒,能教一下我吗?我特想考上重点高中。”

他读完,露出一脸失望的神情,笑着道:“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回事。”

大家都不说话了,望着我们俩。

他叹了口气:“看来,是我想错了,把同学们的关系想得太复杂了。现在,我得向他们道歉。”

他说完,真的向我们道歉了。接着,他向全班同学号召,向吴晓蒙和周至同学学习,一个桌子组成一个学习小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而且,他当场预言,吴晓蒙同学和周至同学有如此认真的学习态度,中考一定能考上重点中学。

全班同学听了,都鼓起掌来。

他笑着,把纸条随手装入衣兜,也跟着鼓起掌。

我和吴晓蒙都红了脸,很不好意思地低着头。

以后,我们班竟然没有早恋现象发生,即使有这样苗头的学生,也停止了。大家整日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学习,如一群鸟儿。我,还有吴晓蒙,竟然成了大家效仿的对象。我们当然不甘落后,不只是我们成了大家的榜样,更因为,王老师在课堂上为我们打了保票,说我们一定能考上重点高中的。

那年,我们班考得出奇地好。

我和吴晓蒙都如愿以偿,考上了重点高中。

临走,王老师拿出那张纸条,悄悄还给了我。那张纸条上写:周至,我很喜欢你,你呢?

纸条的背面,是一行龙飞凤舞的字,是王老师的:芽儿只有茁壮成长,将来,才会长成大树,才会在事业上开出红硕的花朵,否则,只能早早凋谢。我相信,我的学生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这张纸条,我一直夹在笔记本中。

多少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已经忘记,独有那件事,还有那个善意的谎言,以及那张纸条,我永远忘不了。因为,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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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欧亨利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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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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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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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择天记》获得很大关注,剧中的陈长生和徐有容、白落衡的命运都牵扯人心,那么你知道《择天记》小说结局又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欢迎阅读。

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猫腻《择天记》中的男主,国教学院院长,国教第五代教宗。是陈玄霸死后的三滴血,由黑袍与计道人送到圣光大陆灌输无数圣光形成果子,经一女人代*所生的产物。婴儿时经河流而下被计道人所救,通读道藏三千,知自己活不过二十岁。十四岁离开西宁镇来到京都,打算解除与徐有容的婚约,并开始修道,成为国教学院的学生。在桐宫遇玄霜巨龙,于北新桥井底浴真龙之血。大朝试决赛时一步通幽,成为首榜首名。随后在天书陵中悟道,一日看尽前陵碑。后进入周园,遭到魔族追杀,与徐有容一起逃难,收服万剑,重创南客和魔将夫妇。周园崩毁时传送到苏离身边,与苏离万里逃难,苏离授其三剑,多次越境杀。于浔阳城宣为保苏离,与天凉王破、刺客刘青共同对抗“月下独酌”朱洛,最终南方圣女出现,破局。回到京都,在诸院演武中越境胜周自横,从周狱带回折袖。和徐有容战于奈何桥,相约黄昏后并夜访皇宫,两人情人关系已确定。参加煮石大会,遭魔君袭击,幸得王之策路过并搭救而不死,对战关白时强行聚星,内疾爆发,由徐有容护送回京都,却发现是师父诛杀妖后的诱饵。圣后于天书陵顶为其逆天改命。与商行舟师徒反目。教宗回归星海后继任教宗,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出京,游历天下,以己之血炼“朱砂丹”。寒山与魔君一战,身受重伤,但促使其死亡,被南客所救,于阪崖被秋山君救治。前往汶水带出唐三十六,周游天下,寻求各派帮助。决战雪老城被黑袍用圣火焚烧时破镜入圣,现已前往圣光大陆,进入神隐境界。

小说择天记最终结局

《择天记》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在腾讯文学连载,是著名网文作家猫腻加盟腾讯文学后的首部作品。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

择天记小说最终结局是什么?择是选择。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三千世界,满天神魔,手握道卷,掌天下天上一应事。太始元年,有神石自太空飞来,分散落在人间,其中落在东土大陆的神石,上面镌刻着奇怪的图腾,人因观其图腾而悟道,后立国教。

数千年后,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京都,从而开启了一个逆天强者的崛起征程。到了京都,才发现自己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

陈长生在圣后死后,成为继任教宗,但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在寒山与魔君一战,不敌之,但促使其死亡,自己身受重伤,为南客所救。南客再次为救长生,不惜二次觉醒神魂,逃出生天,却变成痴呆。在阪崖被秋山君化名的罗布所救,南客痴呆只知要保护长生,醒来后长生也着手为其医治。

徐有容现任南方圣女,太宰孙女,神将之女。自幼禀赋奇异,随光明神教南溪斋前代圣女学习神语,六岁便入门,十岁便参与到天书的编译解释工作当中,擅长算术、推演,精通谋划。喜好麻将。在周园中与化名徐生的陈长生相遇,并喜欢上陈长生,化名陈初见,曾经以为徐生已死,但后来被苏离要求送伞给陈长生时发现徐生及陈长生是同一人,遂于奈何桥一战后主动邀约,与陈长生建立起情人关系。现于圣女峰闭关静修,冲击神圣领域。

在朋友的帮助下,陈长生在“强手如林”的大朝试上拔得头筹。经过层层考验,长生发现自救之法,却也明白自己的存在乃是黑暗势力做的一个局。面对生命和大义的抉择,长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与一群少年英雄伙伴并肩与黑暗势力展开了殊死斗争,成功阻止了战争,同时也收获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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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青春校园类小说

全文共 2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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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生活永远是无忧无虑的,甚至许多人成年之后都非常怀恋校园中的生活,而这是看一本校园言情小说,更是会让读者想起曾经青春懵懂的学习生涯。想要重回那个心动的年代吗?小编盘点了十部校园言情类小说小说,读者们就请继续往下看吧!

1、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玩转王子学院

一个拥有绝世武功的女孩子被迫女扮男装生活在一个超级贵族的男子学院里.里面有IVNA一级学生会,也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分派势力,在这样极度不安的学院里,她会怎样生活呢,请期待吧,哦呵呵呵呵.

2、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贵族王子巧遇穷公主

为了学习最优秀的舞蹈,董事长千金林雨晨以穷学生身份转学到金伊学院,温柔不屈的个性,绝美而灵性的舞蹈让霸道恶魔和温柔王子倾心。为爱,为梦想,在失明的时候,她勇敢地登上了那个耀眼的舞台,用那颗执著坚韧的心蹁跹起舞……在盛开着香樟的夏季,校园偶像剧般浪漫的爱情故事,颠覆传统风格。女主不再是麻雀变凤凰的过程,相反却是贵族公主变身穷学生,巧遇了可爱恶魔和优雅王子。在爱恨中懂得成长的代价,在坚守梦想中绽放属于自己的光芒,小说延绵了校园浪漫而暖心的爱情故事。

3、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离歌

幼年时的特殊遭遇,使她早熟早慧。可是青春期的成长剧痛,还是不可避免的降临在她身上。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天中后,她结识了副校长的外甥女——倒卖A 货的少女颜舒舒,与其成为密友。又是偶然中的偶然,技校问题少年“毒药”,闯入了她的生命,桀骜不驯的“毒药”仿佛生活在一切规则之外,马卓却被他身上神秘的力量深深吸引。

冥冥之中,像有一条命运之线,在“乖女生”和“坏男孩”之间贯穿,徘徊,最终,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拉在了一起。在无以为报的恩情和颤颤巍巍的爱情的挣扎中,已然平静多年的少女马卓的生命,又一次掀起惊涛。名叫“毒药”的男孩,会给这个经历坎坷的女孩的生命又添上怎样浓烈的一笔?从小到大从未幸免过的离别之歌,又将怎样决绝地,轰轰烈烈地在她的世界里唱响?

4、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皇室公主的校园生活

我,皇室公主,身怀绝艺、武功高超、无人能敌、拥有世界之权、皇室未来的王后,可谁知,母后的一个无知念头让我进了属于我的那所学校,也让我遇到了许多的知心好友,戏剧性一般的生活,什么绑架、勒索、被变为庶民、恋爱之类的我都遇到过。

5、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皇家黑帮王子部

一个KISS是否能引起爱的焰火?一次机缘巧合,她被人绑架,误入世界最神秘的学院,却发现那里是世界各地XX公子就学的地方,从此,一入狼窝深似海。她是学校人见人怕的女霸王,但成绩却好的人神共愤。偶然一次,她教训了一个欺负手下的男生,结果这个男生带着靠山席卷重来,靠山不但夺了她的初吻,还在她跳墙逃课时,看见了她的粉红小裤裤!!!随后自己被劫持入机,机缘巧合下,被夺去她初吻的男生给救走,他却因为报复她,将她丢到英国神秘的皇家学院。

6、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帅老公是高中生

我到了另一个城市,在那里我遇见了我的初恋。他是老师眼里听话的优等生,女同学心目中清澈的小王子。他永远是那么柔和善良,两颗淘气的虎牙让他笑起来像个单纯的孩子。 家庭聚餐时,一个俊美任性的冷漠少年闯入我的视线。双方父母竟当场宣布:我和他从小指腹为婚,以我们脖子上挂着的戒指为证。“让我们解除婚约吧!”我跑到他的学校找他,却惹来无数批人马拦截。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个男生是全校出了名的花心,典型的纨绔子弟。带着几个混混似的手下在放学时将我堵在巷口,霸道地宣示着他的喜欢。派人上午送来一封浪漫感人的情书,下午送来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而他竟然就是那个在酒吧救了我的男孩。三分之伊的爱恋,究竟谁才是我的真命天子呢?

7、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名门公子2

他是名门公子,却为了区区3000块钱的奖学金跟她争抢不休!还要挟她说要每日见面!——她忍!他骗她说做姐妹,可是他对她做的根本不是姐妹能做的事儿!她狠心说根本不爱他,只是不想让他知道她是谁……竹本无心,她以为忍得一时心动,今生就不会为情所困。她用力关紧心门,一次次忍痛离开他身旁。隔着身份、隔着门第,她以为他也终究也会忘了她是谁。却在每一次,只要她转身,就都会看见他狐狸一样无声跟在她身旁!灯火阑珊里,他狐步而来:“我们注定在一起……”她明媚而笑,伸出皓腕,“想吃拳头么?”

8、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个患有抑郁症的不良少女的成长史。不良少女程落薰的荆棘青春,像一面色彩斑斓的墙壁。所有路过的人都会在墙壁上上留下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各种颜色混合起来遮盖了原本的素白,很难说清楚是究竟是那些缤纷的色彩纠结起来造成了这隐忍苦涩的墨黑,还是她内心深沉如海的黑色吞噬了那些缤纷的色彩。深海里的星星,有苍凉绝望的深海,也会有象征希望的,虽然势单力薄却依然努力闪亮的星星,星星就是希望。

9、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名门公子:厚黑老公,不要脸!

那个早上她站在讲台上,展开点名册,咬牙切齿念出那个让她愤恨已久的名字。却在漫天栀子花香里,看见他从座位里站起,白衣披满金色阳光……他向她走来,含笑耳语,她含泪握拳,“靳兰泉,你不要脸啊不要脸!”

10、青春校园言情类小说:左耳

《左耳》是中国现代女作家饶雪漫于2006年通过当代世界出版社出版的青春互动小说。该小说讲述李珥、黎吧啦、张漾、许弋、蒋姣等一批性格迥异的年轻人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左耳》承载了许多人的青春记忆,在那段记忆里左耳书中的主角让读者们再熟悉不过。2013年《左耳》荣获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最佳青春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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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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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写小主人公阿廖沙寄居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在小主人公周围,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年轻学徒,有抬起长腿踢妈妈胸脯的继父,有“奶奶”绿老太婆,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在冰天雪地里到小岛上去偷木板的小流浪汉……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故事《墓地里的两只青蛙》。因为,这篇故事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死了。他的父亲仰面躺在地板上,穿着一身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光着脚,脚趾头奇怪地张开着……父亲的死让阿廖沙很难过,不过阿廖沙却坚强的活了下去,努力学习。

读完《童年》这本书以后,我要学习阿廖沙的精神。想一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多好啊。我们还要学习阿廖沙努力学习、勤奋学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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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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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阿廖沙的灰色童年后,我心中感慨颇多。我们的童年无一不是幸福的、欢乐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在地狱边缘苦苦挣扎的,在困难地抉择过后,也只能坚强地忍受,痛苦地挣扎,隐忍地蓄力,为的只是长大后化茧成蝶的那一瞬间。

对比之下,在舒适环境中安逸学习的我们,有什么资格抱怨命运的不公?如果阿廖沙在这种痛苦压迫之下还能成为一名伟大的作者,那么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像他学习呢?

阿廖沙三岁那年,一场灾难降临在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丧夫丧子之痛使坚强的阿廖沙母亲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在外祖父家住下后,阿廖沙幸福的生活被暴虐的外祖父狠狠打下句号。然而就在这种生活之下,阿廖沙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仁爱,在黑暗中走向了光明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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