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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经典20篇)

笔,是人类的一项伟大发明,是供书写或绘画用的工具。你觉得未来的笔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未来的笔作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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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家的时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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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安质部新婚不久的小伙子吴杰眼泪汪汪地跟我说:“书记我想妈妈啦想老婆啦……”让我忽然有了种热泪盈眶的冲动。可怜的孩纸,我又何尝不是呢?……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家,是那个小的时候想逃逃不掉、老了以后想回回不去的地方。想家,是人类最原始、最真挚的情感之一。

有的时候,想家是一种甘冽清醇、回味深久的享受。

想家,就像一缕阳春三月的微风细雨,深遂悠远、温顺安详;想家,就像一杯浓郁甘烈的陈年老酒,苦涩辛辣、回味绵长;想家,就像一山含苞怒放的烂漫鲜花,柔和静谧、淡雅醇香;想家,就像一叶海中游曳的远影孤帆,无论是风和日丽还是浪高水急,最终都会义无反顾地回向魂兮归来的心灵港湾。

有的时候,想家又是一种千回百转、痛并快乐着的折磨。

想家的时候,会忆起母亲携满沧桑的皱折里犹豫着的思念,妻子骤然增多的白发上飘舞着的愁绪,女儿已经长大的泪珠中摇曳着的恐慌,那一句依然脆嫩的“我长这么大都没离开过你”的略带哭腔的喟叹啊,让已经装满离愁别绪的心思不敢降临在月圆之夜。

想家的时候,独自伫立窗前,看着集市上潮水般涌动的人群,街巷里游鱼般穿梭的车辆,身处异乡的我感到无比孤单和落寞。往日团聚天伦含饴弄孙的幸福和欢乐仿佛过电影般出现在眼前,当你伸手去触摸,却幻化成风。

想家的时候,经常从梦中惊醒,痴痴地看着满屋的月光,想起儿时嬉戏的浮桥河、万鸡山,想起早春四月龟山上的万亩杜鹃红。家在很远的地方,触及了便会心痛,心痛时便会想着不如归去从此不再登程,想着那诉说不尽的故乡情思化作袅袅氳氤,踏着乡音,悠悠地飞回家去。

想家的时候,寂寥疲倦,孤苦无助。夏日的凉风拂过双颊,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眉眼装满一腔悲愁,悄然滚落下来的泪珠又大又亮,怦然砸痛已然干涸枯萎的心田。生的沉重,别的凄楚,陡然浮现出妻女送别的那日,颤栗挥动的双手瞬间弥漫作无法承重的山峰,屹立在归处。

想家的时候,默默地打开地图,很仔细地找寻家乡的位置,然后轻轻的把手指放在家乡的地方,慢慢的移动,静静的抚摸。多少日子以后,再次想家,再次打开地图,眼前赫然一亮,故乡在最干净最醒目的地方闪闪发光。

想家的时候,夜静独坐阳台,月光如水,满月的光辉照耀得群星黯淡无色,月亮很圆,很大,白白胖胖,却怎么也装不下想家的心情。陡然间似是看破红尘大彻大悟,人生苦短,与妻儿老小一起共享天伦不才是人生最为宝贵的事吗?好想让泪水肆意流淌,可又怕眼泪会在月光冷风中凝结,只能折起一帆忧伤的思念,飘摇在记忆的恍惚中,长醉不醒。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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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清秋怀感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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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展转,一滑,又是一年的秋天。

我喜欢这秋天的清淡,雅而不俗,就象我此时的心情闲淡清雅。

清晨,轻启窗户,让微微的秋风拂过脸抚上身,吐出昔日心中沉积的郁闷,吸一口今秋清新的空气心旷神怡,闲看蓝天白云飘飘,静听清溪流水潺潺,置身于柔美的时光里,欣赏唯美绝伦的清秋时光。

秋天的风轻柔而淡凉,轻轻的吹拍在树枝上,将树叶舞弄得纷纷扬扬,而此时的阳光早已驱散了夏的炎热,把秋的门窗打开,将牵牛花轻轻的铺在田间地头。一朵朵鲜嫩的牵牛花团着一簇,围着一群,沿着绿蔓静静地盛开,那清嫩的花朵就象一张张孩子们的笑脸纯真而清甜,紫色的牵牛花浸染着初秋的时光。

秋天不仅因牵牛花的点缀而美丽,秋天里的云朵将秋天装扮得更加纯清。

秋季的云朵洁白得象要映出蓝天来似的,静静地飘在天空中,抬头望去,就象是山顶上盛开的雪莲一样美丽。我喜欢看秋天里的云朵,秋天的云朵纯洁轻柔,自由自在地飘浮在无边无际的天空,这让我又有种望而不可及的伤感。

秋天的云是淡雅清静的样子,她没有春天里的云朵美艳娇媚,也没有夏日里的云片轻浮随意,更不似冬季里的乌云厚黑暗淡。秋天里的云朵看见了就情不自禁地喜欢,就默默地记在心上。喜欢她清甜的样子,记下她雅而不俗的淡定……

总是在秋天有许多遇见,遇见傲桀不驯的菊花,给人一种豪爽的感觉;遇上香气诱人的桂花,给人一种和善可亲的感觉;遇见红于烈火的枫叶,她浸染一个秋季,把秋景映得更加绚丽多彩,所以秋里的时光并不冷漠,反给人一种清爽舒适的感觉,洋淌在柔和的时光里,感受着她给我带来的亲切与美好。

清秋,看桂花香飘十里,听金菊怒放有铮。

进了秋,总感觉秋的时光与众不同,她不与春花竟妍,也不与夏荷比廉,更不与冬梅逞强,她只是在清静的时光中流淌,也不因冰霜的侵凌而消沉,她依然神采奕奕,取心向阳。

秋天的水清彻明静如镜,微微的秋风轻巧地拂过,水面撩拨起一层涟漪,在皎洁的月光下俏皮地眨着眼。秋,依然活泼充满青春的活力。

悠悠的白云衬着蓝天,清爽的秋风裹着桂香,托起了一个明朗的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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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绛珠小草大衣的风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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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我在杭州街头等车。离我不远处有位年轻女孩,也在等车。女孩个头不高,背对着我,长发披肩浓密微曲。她穿着一件藏灰色大衣,黑色打底裤,黑色中筒棉靴。她细腿细脖,应该是清瘦体型。我始终没能看到她的正面,不知她的容颜究竟如何。但她竟然深深地吸引了我。

其实她全身上下其他的穿着都普通。真正吸引我的是那件大衣。是她穿着这件大衣透露出来的气质和韵味。

这件大衣是宽松型的,一直盖到女孩的小腿肚。大衣不是皮草也不是羊绒,应该是件质地较软的毛衣。斜跨肩的款式少了些死板的棱角,将女孩松松地包在里面,就象包着一只小小的蚕宝宝,就象一个大男人怀抱着一个小女人。

总之,这女孩给我整洁别致温馨柔和慵散自在的印象。可以想见,这一定是个受人娇宠的女孩,过着无忧的生活。

我无言地感动了。这世上女人最羡慕的无非是既有爱情兼有物质。我不知女孩是谁,也不知她身后的男人是谁。我只知道,幸福的女孩身后一定有个给予她幸福的男人。要是世上每个女子都能这么幸福,每个男人都能给女人这样的幸福,该有多好。

于是,我开始向往这样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宽松温暖的怀抱,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受宠的幸福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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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流年似水缓缓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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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的妇女节。如今好像越来越享受这个节日了。买一个心仪的礼物,隆重地爱自己一下。和闺蜜们小聚一场,心情委实不错。

隐约记得,大学里庆祝过一次妇女节。不过那时并不喜欢这个节日,尤其反感妇女这个词。妇女是一种什么状态啊,家长里短闲聊的大妈,菜场里讨价还价的主妇。可我们,花一般的年纪,十指不沾阳春,心里容不下一丝世俗的烟火,觉得生活只能有诗情画意。

时间,真是这世上最公平也最冷酷的东西。不管心里曾经多么鄙视主妇的俗气生活,可不知不觉,进入角色已是好多年。

洗衣、做饭,照料一家人的饮食起居。我喜欢三口人坐在一起饭、聊天、讲笑话,喜欢晒好的衣被里那种阳光的味道。原来,三粥两饭的平淡日子另有一种从容的美好。

其实不需要经历苦难,岁月的流逝就会让人长大。人过中年,再回想年轻时的梦想,自己都觉得好笑。成熟就大的好处就是让人真正认清自己,然后,找到喜欢的生活方式,心无旁落骛地安然度日。

我们闺蜜四人,从小一起长大。玩耍、上学、恋爱、然后又一个个地步入婚姻。有了孩子后,家务事陡然多了起来,老公没有一点主动分担的意思,生气、争吵,日子过得手忙脚乱,每个人的心里都憋着一团火。偶尔忙里偷闲的见个面,大倒苦水,痛骂男人,还没等互相安慰,却发现时间已晚,赶紧抓起包,匆匆地告别,该接孩子的接孩子,该做饭的做饭。我们再没有时间一起逛街,一起疯玩,只剩下了每年一次的春节聚会。携夫带子,轮流作东。孩子们追逐打闹,大呼小叫,我们得努力不受干扰,才能把酒言欢。

聚着聚着,周围就安静了。孩子们一个个地长大,再也不愿时刻跟着父母。今年的聚会,我们只好自嘲地举起杯,“几个老家伙,干杯吧!”常聊的内容也都成了要去哪儿选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好地儿,然后一起养老。

晚上,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回忆小时候的各种傻事。看着闺蜜们的笑靥,真是有些感慨。我们都有过婚姻中最灰暗的一段日子,如今,时光打磨掉了每个人内心的戾气,老公们日渐体贴,我们也学会了宽容。心情犹如涓涓溪流,度过了激流险滩,变得从容平缓,生活也越发顺水顺风起来。

我们这个年纪,大概没有人再希望日子快快地过吧。遥遥望去,不远处是落日黄昏,顿感每一天都值得珍惜。褪祛年轻时的浮燥,在岁月的余荫里,感受日光渐长,时光渐慢。流年似水,让我们缓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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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花样年华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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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就快步入16岁了,一个花季的年龄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开始,我进入实验中学的高中部,一个我向往的学校,在这新鲜的入学10天里,我体验着不同感觉。

不知为什麽,一想到要进入一想到要进入一所新的学校,我就很怀念我初中学的同学,他们在不同的学校还好吗,还会记得我吗,想想前两个月,还在一起努力为中考而拼搏的我们,却要面对残忍的分离,我们抱在一起,祝愿着彼此的未来,诉说着彼此的心愿,这些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然而现在我上高一了,想想以前的同学就鼻子酸酸的,但我相信这句话:“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一跨入实验的校门,我就知道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实验人了。想到这儿,我心里感觉甜甜的,我以前付出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三年,我将在实验中学度过很有意义的三年,每天对我来说都是新的,都是灿烂的,这里将见证我的成长、我的努力、还有我的进步。一进班,47名来自名校的同学还有我,很有缘分地聚在一起,组成一个新的大家庭,度过这很有意义的几年。看着一张张新鲜的面孔,我感觉既兴奋有激动,我相信我同样会在这个班里结识更多的朋友,度过更多的美好时光。

“妈呀,俺数学考63分”?我惊呼虽然这成绩不是晴天霹雳,可也让我自尊心严重受挫,给我一个重重的下马威。可接下来的门成绩无疑是雪上加霜,我拿这卷子呆了五分钟,然后扪心自问,我脑子是不是坏了,不会做题了?还是在做恶梦啊?我怎麽向我妈交代呀?一串串问题在我脑袋里打转。高中三年就苦拼吧,我好不容易熬过了初三却要面临比这更严峻的问题,我的命好苦呀,唉………

同学,这就是我高一入学的种种感想,有酸,有甜,也有苦。在以后,我一定还要品尝更多的情感,面临更多的事情。可这不就是生活吗?如果生活这碗汤缺少这些作料又有什麽味道呢?我不要平平庸庸的过完这一生,像一碗没有味道的汤,清而无味。我希望我在这三年中,能尝试不同的事情,勇敢、坚强、快乐地度过我的花季,在我人生这本大书中写下璀璨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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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花样年华的青春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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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个人的记忆中,都有一朵花,它的名字叫做花样年华,盛开在纯净的世界里。

这朵花,需要诚意去浇灌,需要时间去培养,需要耐心去呵护。记忆的碎片散落在四处,因为时间的流逝变得稍稍有些暗淡,今天我要将它们重新拾起,编织一首属于自己的歌。童年生活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家门口的小院子,每天沐浴着阳光,在小院子里和伙伴们疯跑,摔倒了,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继续和小伙伴们闹成一片,直到太阳下山才依依不舍的回去,不必叹息时间过得很快,因为当太阳再次升起时,又是一个晴朗的早晨……儿时的很多事已经记得很模糊了,有时,我真的很佩服爸爸妈妈,他们总是可以清楚得记得我小时候的每一件事,然后细细向我讲述一个疯丫头的成长历程。告别了充满阳光与朝气的小院子,我走进了小学的大门。

那时的我是一朵从胆小走向活泼的花朵,六年,一朵花开的时间,世界的大门徐徐向我打开,无数新鲜有趣的事情刺激着我的眼球,我开始学习,开始懂事,开始有了一大堆伙伴,开始知道记住别人的生日。至今仍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过自己马路时父母鼓励的眼神,第一次洗衣服时父母欣慰的眼神,第一次做饭时父母开心的眼神……童年,是金色的阳光。离开了生活了六年的小学校园,怀着对中学生活的憧憬,走进三十一中的大门,有人说,初中就不再是童年了,我们开始走进青春。虽然不能再像儿时那样在小院子里疯跑,但我们开始有了自己的梦,开始为梦想而奋斗,就像和和伙伴们疯玩一样,追求梦想同样是一种快乐。喜悦与伤心结合,失败与成功交织,共同编织着丰富的多彩中学生活。

中学不同于小学,走进中学大门的那一刻,一种无形的压力随之而来,但校园里仍然可以听到我们的笑声,虽然各科的作业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虽然一学期也睡不了几个安稳觉,虽然我们不停地穿梭在各个考场之间,但我们仍会抽出仅有的空闲时间,坐在操场的大树下乘凉、聊天,课余,我们谈梦想,谈趣闻,谈明星,教学楼的走廊上不时会传来我们的歌声。

“……闪耀的梦照亮你和我,化成幸福的彩虹,张开翅膀,天地任我疯涌,穿越绝望,坚定的翱翔,绽放无限的笑容,青春梦想属于你和我。”大胆去追吧,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拿起手中笔,书写壮丽人生,从这一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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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转身,一辈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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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转身,或许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你我不再相见。

昨天突然接到小时候的一个伙伴电话,那个小时候天真活泼浪漫的女孩子,在前几天去世了。我听了之后,猛然一惊,为何?

“不堪工作的压力,自杀了!”

“工作的压力?怎么可能?”

“唉,在公司做财务室时,少做了一笔,上百万啊!整天害怕、担心,不堪压力就自杀了!”

电话挂断后,我惊愕了好一会,呆呆的站在窗前,看着不远处路上来去匆匆的车辆,人生不也是如此来去匆匆,长也不过百年。连孔子也会感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其实就是两场盛宴间的距离,欢喜相迎,悲伤而送。很多时候,我们一转身间,就是一辈子的光阴。那些曾经说过的“生死不相离”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在这一个转身间遗忘;那些曾经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的”,真的会在一转身之间,再也不会往来了。

时光如同沙漏,细细地流淌着,坐在书桌前,有几束阳光照射在手里,轻轻地想伸手握住,就这样看着阳光,静静地洒在手里,自以为抓住了时光,心里不仅有丝丝暗喜。时光一点一滴的从手中划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全部消失。恍然间懂得,时光如沙,任你如何挽留,都会毫不留下,你攥得越紧,流的越快。

一转身,一辈子!你来时,花初开;你转身,花已落。那个在你耳边千叮咛万嘱咐的母亲昨天还是满头黑丝,面如桃花;一转身,已经却是满头的银发,皱纹布满了脸。那个昨天还能让你骑在肩上奔跑自如的父亲昨天还是虎背熊腰,笑容满面;一转身,已经是弯要成了九十度的驼背,白发苍苍。

一转身,情感就会出现断点;一转身,或许就是一个世纪。昨天还在参加嘻嘻哈哈的红火婚礼,今天却是不胜哀嚎悲伤的素服葬礼。人生无常,没有永恒。

张爱玲说,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有些事一直没有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做了。有些话埋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了,却说不出口。有些爱一直没有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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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黑暗传来的声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600字

全文共 4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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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卑微生命发出由衷的赞叹,是我们的良知不曾丧失的标志,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

从月牙湖畔散步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走在长长的巷子里,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数着头顶稀疏的星星,我觉得格外轻松。突然,一个轻微的声响进入了我的耳朵,接着,它迅速地进入了我的心田。黑暗中发出的这声音,像一阵微风掠过我的耳帘,它是那么熟悉,但是,却又那么容易让人忽略。谁还会对一阵风的吹拂敏感呢?

我轻轻地放慢了脚步,朝身子的左右看了看。黑暗中,我没有看到什么。但是,这声音还在断断续续地传来。它让我不能平静,不能听而不闻,不能置之不理。我朝声音发出的地方再仔细地看了一眼。这时候,我看到了一幅模模糊糊的景象。

一个女人正坐在巷子北面的墙边整理物什。从女人端坐的姿势看起来,她大约一米五几。她的身材纤细、瘦弱。她的前面,摆放的是一个大口袋,可能是一个麻袋。袋子里装着的,可能是她白天从外面捡拾来的杂物。她现在正在把这些杂物进行整理。她似乎是努力把自己的动静放到最低,很怕惊动了别人。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女人一边整理着杂物,一边想些什么呢?我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在黑暗中发出的劳作的声音,深深打动了我。这是我见到的最真实、最纯朴的劳动——最底层、最贫苦的人为了生存所做出的劳作。喧嚣的城市之夜,到处灯火辉煌、酒色逸香,让我们对生命本身仅存的敬意荡然无存。可是,黑暗中的这个女人,她的双手发出的轻微声响,却再一次唤醒了我麻木的灵魂。

敬畏黑暗,是因为黑暗更能够折射光芒。夜晚把世界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丑恶,是世俗,是罪愆,是深渊;另一部分是美好,是自性,是拯救,是期望。

黑暗中,我听到了她内心发出的幸福的声音。这个声音,是生命歌吟发出的乐章,是世界最初的声音,也是世界最后的声音。如果这样的声音,再也没有人能从这个黑暗的世界上敏锐地捕捉到,那么我可以断定两件可怕的事情将会发生:要么世界将会失去我们,要么我们将会失去世界。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时间指示凌晨四点。天还黑着,但是,不倦的鸟儿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一只黄鹂来到了我的窗口,轻轻地展开了自己的喉咙。听着她婉转的歌唱,我轻轻地笑了……

烟雨,缘

撑着伞,你远远的走来,我远远的走去,同一个目的,却是不同的方向。

目的的尽头,我们最终还是无奈错过;交点的错位,我们依然难免擦肩而过;走在前面的等待,仍旧落空,你只是跟在后面,慢慢地走,一直落后。移光中,你身上淡淡的蓝色,却让我的眼睛难受。我不敢转过头,我怕你会读出我眼中的失望,触动你心中的冷漠。

终于我找到了一个“不经意”的理由,回望、微笑、期待。然而你不敢与我对视的目光后面飘出那淡淡的平静,将我的笑容僵在半空,慢慢支离破碎。

看着你走进那迷蒙的走廊,消失在我视线的尽头,我才明白流星美丽的弧线也是会有终点,一如落日,绚丽血红。

当一切已无可挽回,或许一切都该结束的时候,候车室内便空空如是,过程的列车就到了终点,结果最终来临,旅程结束,请各位旅客下车……

烟雨迷蒙,一股淡淡的咸味,湿热游移,紧紧缠绕,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我缓缓抬头,凝望迷茫的天空,轻轻地问:雨又下了么?

你的到来恰逢花开

着花纸伞,轻轻地、轻轻地走过那条樱花小路,风带着花香,像一壶古酿,醉倒了我,在蝴蝶泉边醉倒了我……

你来了,在梦里,在梦里像一个童话,一个公主王子般的童话……是上天刻意的安排,是缘分美丽的注定,还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雨下得纷飞,樱下得纷飞,没有人能告诉我,没有人能回答我……

——题记

年少的青春,青葱的岁月,有太多美好有太多回忆,亦有太多感伤。时光总是在反反复复、错错落落中飘去,来不及感叹,来不及追忆。在时光的流年里,一直无法忘记那有你的夏天,那樱花盛开的季节。

春天的时候我们总喜欢在课间去学校的花园闲逛,我们会去看含苞待放的蓓蕾,会去摘五彩斑斓的花朵,把摘下的花瓣放在自己喜欢的书里,当做书签,你说这是一种回忆,当你再次打开这本书,看到这片花时,心里自然就会想起这美好片段。翻开一本厚厚的传记里面有一片小小的樱花花瓣,那么渺小却又很和谐很耀眼。

如你当初所说的,我又想起了曾经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樱花盛放的季节,你总喜欢拉上我一起去看“花谢花飞花满天”,很美,粉色的樱花吹散一地,吹遍漫天,花瓣落在我们的发丝上,落在我们的衣袖里,纷纷扬扬,飘飘落落,我们总是静静地站着,等到“落花吹遍地,情沾满衣裳”时,我们总会相视一笑,这笑包含了我们的梦想,包含了我们的幻想,那一刻我是如此痴迷,我忘了自己更忘了这个世界,你就像个仙子,美得叫人惊心动魄,你就像那镶在镜子里的风景,精致的生怕将他打碎……

有时我会恶作剧一般的往你头发上插几朵小花,当你知道的时候,脸上总是会无意的露出一丝绯红,我喜欢看你害羞的样子,我喜欢看你简单而单纯的样子,樱花,代表纯洁,就像你一样,就像我们一样。

每次看见樱花就会想起你,现在樱花的花期早已过去,枝头只剩下苍翠的绿叶而不再有花的影子。就如同现在,这里只剩下我独自一人而再也看不见你的身影。看着这熟悉的景象,莫叹一声“昔城以无旧少年”。我的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我怕我今后我的世界里将不再会有你的身影,我怕连接我们的丝线已到了尽头,我们的缘分将止步于那个夏天。从此天涯海角,孤单守望。

临风窗下,听着你最爱的《虐心》,正如这名字一样,我的心疼痛万分,我的泪如泉涌。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三月的春风,去呵护你清秀的脸庞,去抚摸你眉间的秀发。收起花纸伞,我愿化作六月的云烟,去朦胧你长长的睫毛,去滋润你干枯的心田。雨下的纷飞,樱花下的纷飞……淡淡的烟雨里,连樱花也漠然了,片片的樱花萧条的从眼前划过划过你的睫毛,也划伤我的心……小心的弥漫着、弥漫着,数不尽心中无尽的怅惘好伤感,好伤感……我把梦悄悄的、悄悄的遗忘在身后,荒原古道上,一路散尽樱花泪。——后记

作者锦瑟流年的文集

醒 君

使之来使之去盈利属我异,

且勿不兴唱腔甩调违我意;

令尊矢颜丢色勿责君无义,

局会唯我怒时心田无一依。

作者快乐如风的文集

回忆乌镇邂逅的浪漫爱情

这个关于浪漫的故事得从一个地方说起,当年黄磊自编自导了一步电视剧名字叫做“似水年华”,而拍摄这部电视剧的地方就变成了神圣浪漫邂逅的圣地,这个地方叫做-乌镇。电视剧播出不久后,我独自一个人去了乌镇,想过去过乌镇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沿着河道行走的路上会有一个凸字形的长廊,那长廊白色的墙面因为年代的关系已经变成灰色。有游客在上面写着各种各样的话,有求爱的、表白的、山盟海誓的等等应有尽有。当时我突发奇想也在墙面上写下了几个字,而且默默的记住了这几个字在墙面上所处的一个位置。

回来之后不久认识一个女孩,一个跟我一样喜欢乌镇、很欢黄磊、很喜欢那部电视剧的女孩。从那后我们相约说一定要一起去一趟乌镇看我在墙面上写的那四个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约定到了我们分手也还没有兑现过。过了几年后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接到她的一个电话,电话当中很吵杂,她说她在看刘若英的演唱会-《原来你也在这里》,她让我在电话中听完了整首歌,当时我很感动,因为我从来没有告诉她我当年在乌镇那面墙上写了那几个字就是“原来你也在这里”,这代表着她后来去过乌镇并且找到了我写的那一句话,虽然跟她去的已经不是我,但是这样的互动还是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有一年我和几个朋友再次去到乌镇,我发现在那墙面上我写的七个字后面被加上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和四个数字。这四个数字是那个女孩电话的后四位数。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们花了这么多年做了一件这样浪漫的事情……

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们的友情呢

有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许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情希望到永久,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在心底深深保留。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一起踏过的岁月,如过往的云烟,消逝而不见,而我们之间的回忆,却如刻在三生石上,任凭风吹雨打,消了它的颜色,褪了它的光华,却永远无法消散它的痕迹。

有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一群人,一次考试,就这么散了……我听着我们最后一起唱的"朋友别哭",记忆如潮水一般,漫过心间,回想起我们一起在课间嬉戏打闹,回想起我们一起开着无关轻重的玩笑,回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两行清泪不觉已淌在脸颊。

还记得我们说过彼此之间要常联系,可谁有能想到离开后,就再也没有音讯。时间是一堵隐形的墙,我们天涯各一方,彼此之间被这堵墙生生隔开。我们相距那么远,可总感觉又挨得那么近。

早已物是人非,儿时的两位玩伴辞我们而去,离开了人世,在远方的天国注视着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没有过多的疼痛,只是莫名的害怕起来,害怕失去。

前几天,有好友打来电话,我们相谈甚欢,各自谈论着现在的生活,但是到最后竟然都沉默起来。以前拼命的想离开,现在又想一起回去,可又能怎样呢,时间在推移,我们终究是回不去了。

我们就如在沙滩上捡着贝壳的孩童,捡起些什么,丢下些什么,最后捡起丢下的那些,也不尽可能。

如今,以前的朋友都各奔前程去了,我们之间的那些似乎正被时间所宰割,一刀一刀,刻骨的疼痛。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即便是风吹雨打也永远不会消散。

聚聚散散,分分合合,相别总在仲夏,命运的列车让我们相识又让我们分开,直至音讯全无。而我总被那么一根线所牵扯,此时此刻,想念你,不带们。无论相隔多远,我的祝福会一直都在,朋友珍重。

作者浮世的文集

让友谊的芬芳飘满我的心田

友谊,是感情的流露;友谊,是心灵的抚慰;友谊,是内心的需要。有份真挚的友谊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在学习上、生活上我们不能没有友谊的浇灌,让生活的花朵绽放出光彩。

在学习上,我们遇到困难和压力是在所难免的,这个时候在你身边的是谁呢?是朋友、是朋友来陪你共度难关和解决学习上的难题,是朋友来伸出援手雪中送炭。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家庭的压力和社会上的人情世故,或许当我们感到无聊和悲伤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朋友,朋友无处不在,是我们人生道路中的一个知音。

朋友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

有一次,我因为学习太累、太忙而在中午放学时走不开,也不想去吃饭了,一直忙、一直忙,教室里空无一人,只剩下自己形单影只,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自己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心想:算了,反正也不会怎样,继续忙吧!不一会儿,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盒饭,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一下子,我愣住了,望着她,喜极而泣。嘴里想吐出一些话,却怎么也抖不出来。然后她说:‘你这傻瓜,忙得连自己的身子都不顾,这饭不是我故意买给你的,是我不小心买多了一盒而已,丢了又浪费,就拿来给你了,快吃吧!别饿了’说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那感觉……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如果没有朋友的同在,自己在人生历程中也没什么多姿多彩的回忆。我很珍惜自己的每一份友谊,我知道,友谊的花朵永远都向我们绽开的。

友谊似阳光,光芒四射;友谊似春风,温柔体贴;友谊还犹如一颗参天大树,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遮日乘凉。

友谊是心和心的交流,付出真心,将收获美好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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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女人的香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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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心似水,要善待,才能体会到她的柔情。

女人的情是酒,要慢慢地品,方能回味无穷。

女人的味道像夜来香,要仔细的嗅,才能感受出其中的韵味。

油盐柴米的浸泡,让她原本紧致细腻的肌肤变得松弛了无光泽,一双白皙柔滑的手在岁月无情的剥夺下变得粗糙蜡黄,那乌黑亮丽的秀发被风吹了无数个冬夏,如今也失去了光泽,身上淡淡的清香被油烟味所取代。

这时候,你要更加珍爱她,这样的女人被岁月沉淀出成熟的风韵,她知性优雅,可以为你洗衣做饭,照顾家庭孩子,还可以上厅堂,下厨房。她的美丽与柔情藏在岁月的风尘里,没有一颗细腻的心便发现不了,生活的平实,教会了许多人麻木,只看到了外面的风景,却忽略了身边最美的一处。

那时,她也曾年轻,有着如朝阳般的笑脸,如玫瑰花般的娇艳,如水果般的诱人。她也曾天真烂漫,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你身边歌唱,舍得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拿来与你分享,一起走过朝阳看黄昏,一起走过风雨等彩虹,一起历经坎坷创造未来。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那种属于少女的馨香便没有了,她身上多了岁月的痕迹,她忙于厨房与家庭之间,你拥抱着她,嗅到的是一股油烟味,这是让人觉得幸福的味道,平淡,踏实,知足。

她偶尔也会向你撒娇,不再是少女时期青涩的脸庞,掺杂了岁月的风情,如熟透了的樱桃,一双眼睛里边藏着被时光捣碎的印记,不再澄澈如水般,却是扣人心弦,不能忽视。

时间,它也能教会人感动,你突然发现陪在自己身边的女人有一颗柔韧的心,她的灵魂如此纯粹,这么多年来的不离不弃,竟是如此难能可贵。她不在乎你这一路上是达官贵人还是无名小卒,不在乎你富得挥霍无度还是穷的一贫如洗,不在乎你英俊潇洒还是面目可憎。只要是爱了,便一路相随,默默陪着你走过一段又一段艰难的路,因为有了她的支持,才有了你日渐成熟的心,有了如今这幸福美满的家庭。

后来,她慢慢成熟,如秋天的硕果,被季节渐渐磨合出沉稳的性格,安心地伴你左右。不再有动听的情话,不再有入骨的缠绵,亦不再有梦幻般的浪漫。然而,这样的她更像一瓶红酒,在埋藏了多个岁月之后拿出来打开,沁人心脾,叫人爱不释手。这种被生活沉淀出来的味道,最初有点涩,然后是甜,最后回味无穷。

你轻轻将她揽入怀中,女人的似水柔情让疲惫的心有了归属感,她不会多问你什么,只是安静地靠在你胸口,让两颗心慢慢靠拢。你又闻到了她身上的油烟味,比世上任何一种香气都纯粹,终于发现,最美的风景就在身边。如果你已经长成一棵参天大树,那么她就是树的枝枝蔓蔓,她的美融在你的血液当中,才让你在磕磕碰碰的路上坚定前进的方向,你们在彼此眼中站立成永远的风景,无须山盟海誓,相依相伴就是最好。

你想着她的笑,她的好,都很舒心。于是用力嗅着她身上的味道,这世间没有哪种香料能比得上,它融合了爱情与亲情,刻在记忆里,香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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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沉默的代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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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有太多的言语,只能用沉默代替……

沉默在时间的流逝中被染成了一种无奈,无奈得有些无力的苍白。坠落的尘埃,落地无声却能隐隐听得到哀伤的感慨,无泪的独白。

感觉一直在变,但似乎一直都没变,随着岁月的风化,所有的东西和事情也被风化着,风化成了另一种姿态,辨别不出,原来时间笑我们太傻。挣扎在自己的心海,可惜海水无法将自己淹埋,但盐份却再一次把伤痕撕开,有泪流不出来,有话却没办法表态,空荡荡的等待,等待着某个背影可以倒退回来却依然不复存在,安静的沉默,用什么来替代?

不真实的世界强迫着人们学会伪装,伪装着倔强的坚强,如果可以变得铁石心肠就不用试着去原谅或得到原谅。在天亮前说晚安也算是一种补偿,热泪的滚烫在天亮后却是冰凉,原本的渴望得不到释放只能为自己找个地方隐藏,无法登场也只能独自欣赏。还不确定的勇敢莫名其妙的慌乱,点点的心酸在不知不觉中滋长,现实不可能如我们想象中圆满但还是有很多记忆那么难忘,那么荡气回肠,而最悲伤的事是自己不懂何时开始悲伤还是自己开始不懂悲伤?灭绝的遐想不痛不痒,若能回到最初的那样就不会左右为难。解救的绳索却将自己紧紧捆绑,找不到解脱的理由,自取灭亡……

很多的东西都会过期,就连感情、记忆都会褪色,变质,直至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往往人们认为一成不变的东西总会在不经意中变得面目全非。在虚掷的青春岁月里,梦里哭过笑过,而醒来之后却找不到微笑和眼泪的痕迹。如果时间可以成为一把刻刀把所有的幸福时光刻进自己的生命里,那么就不会有过多的遗憾填进记忆。走我们还未走过的旅程,看我们仍未看过的风景,纪念永远无法纪念的纪念……

有太多的话要说却往往不知从何说起所以只能沉默,没有所谓的对错只是我们自己变得太堕落。麻醉与麻痹同时交错,一味的执着无法闪躲。落地的玻璃窗,路过的地铁站,倒映出的影子有些落寞,分辨不出的一种寄托还是软弱,有些无奈一直在漂泊找不到地方停泊,依然在黑暗中摸索但依旧没有结果,当夜将心一片片剥落,最后还留下些什么?有的也许只是影子的轮廓。

半冬的天气,感觉有些熟悉也有些迷离,某些事情总以为会念念不忘没想到会被隐隐的抹去点点痕迹,总有一天可能会销声匿迹。 没有缘由的思绪找不到一丝逻辑 ,只能用字迹去填补这些空隙,当一次翻阅到底,瞬间变得无语,思绪随风散去,言语用沉默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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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别君经积年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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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总是胃痛,不至受苦,但总也不能摆脱。早起时,臂弯生凉,被褥过薄,即使团成一只蚕蛹,也经不住打颤。似能听见冷气从纱帐孔中丝丝透进来的声音。凉席空旷,肤之所触之处皆为冰凉,摩梭有沙沙声。侧头已能看见自己的发丝,末梢残留一年前卷烫的痕迹,在尾部自顾自地长成亚麻色。想来睡姿欠佳,四散开来,盖住了枕头,长至肩颈,生于我身而能安护我,不分彼此。枕头是竹篾的,内芯是龙井茶叶。父亲有来往各路朋友,中有江南茶商。春末夏初,龙井茶叶已过时节,叶大枝粗,不宜饮,无商价,但父亲每年都会觅得这些无用茶,让外婆制成枕芯。周遭皆为茶味,透进骨头缝里,打个弯从毛孔里溢出来,感觉自己就是一片茶叶,褐色的,末季茶的颜色已不张扬,沉下来,安老

赤着脚下床,把鞋从床下拖出。卫生间里有各种洗发水的味道,遮盖了清扬的浅淡。总是很遗憾,为什么它是一瓶洗发水呢,这样的俗物。清扬,清扬,很好听的名字啊,为什么就是那样的俗物占据了呢,哎……张爱玲说:“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而我亦曾想狠狠地咒骂,前曾为一位未出世的婴儿拟名,对它母亲道,若为女孩儿,则为清扬,《诗经》说:“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再叹不过如此祝愿了。若为男孩儿,当名飞扬,韩愈的《听颖师弹琴》中有“天地辽阔随飞扬”。先人予以的美意,都叫我们当今人给破坏了,那些字眼都慢慢褪去了应有的光华,篡改人怎不死有余辜?!

对着镜子搽最后一层遮瑕液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位化妆师的话。CHCEDO的成效不突出,却也未曾毁我一张皮相。和母亲去CHCEDO的修颜课时,遇见那位化妆老师。很难想像一位男子能够独善自己的脸,并且做得比一些女子更出色。向来不喜欢过于细枝末节的男子,精通女人事,女人心,外阳实阴,翘一双兰花指,丹凤眼眉梢上翘,直直为人间第一赃物!但这位化妆师终于颠覆了我的坚持,与臆想中的大相庭径。文静,温暖,甚至是绅士的,一直微笑,却仍见真诚,自信满满。独独最最好看的是那一双眼睛。明亮,干净。我太害怕某些人的眼睛了,自觉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但每每遇见,触目惊心的仍为那一双眼睛,哀怨的,暴戾的,本就是黄色的瞳色,像弯出一把暗刀来,扭曲着绕周身旋,然后擦肩而过。匆匆一瞥而已,留下的也只有这一双乖戾的眼睛,混合我的失望,在愤怒还未滋长到心的时候硬生生的压回风平浪静。我尽量扯动嘴角裂开一个笑,张煐在《花凋》中说,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有些东西,原就是含笑饮毒酒……化妆师对授课及其认真,但亦是风趣的。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它使你心情愉悦,耳目一新,有时是物,有时是人。但这都不涉及情感,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这仅仅止于欣赏,就像我见到美丽的女生,看到牵手散步的老人,读纳兰容若的《饮水词》,都是一样的心,他们都是世间最最美好的事物,有缘遇见,于他们于我,都是一种幸运,化妆师也一样,他很美好,让我欣赏,仅仅而已,与感情无关,我已多年不知拼尽全力去爱一个人的感觉了,不知爱人,不知爱己,伤胃亦伤心,最无言的,不是愤怒,而是失望,哀莫大于心死。化妆师问我,知道修颜中最重要的一步是什么吗?我起初回答是最后的遮瑕,任何一张破损的脸,只要技艺高巧,都可以精装示人。他摇头,是清洗,因为那时候的脸是没有任何遮掩的,那就是你真正的容貌,就算千疮百孔,也是属于自身的,你必须爱自己,世上有太多人不爱你,有太多苦难等我们去接受,所以你必须爱自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遮瑕液永远只能给你一张面具,而你总会有时候是脱下它的,败絮其内的有何意义,真实的若做完美,何需一张面具?从CHCEDO中走出来的时候,我明白了,这张皮原来是这世界上最无足轻重的东西,于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近日班中谣言四起,疯传两位同学的桃色新闻,听多了甚是无趣,并不深信。女生即是同寝,却也不好拐弯抹角的询问,毕竟心中大疑,想来是不可能的。此前两人均是以“父女”之名视于外人的,况女生声音童稚,貌相纯粹是十岁的幼童。实实是想不到那般地方去了的。令人诧异的是那女生竟自己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的承认了,并在宿舍中有问必答。我心中顿是惊异,继而惶恐,最后至恶心,情愿自己是不知的。先前如此“父女”关系的两人竟能多生事端,还能细细的讲与众人,乃至何时何地做了何事。顿觉的自己看人不深,实不想多听多看,心中大骇至极。一日清晨,在书桌上竟发现那女生误放的情书,恰只读了一段便胃酸涌动,腹中翻江倒海,只想把看进去的字眼一并地呕吐出来。如此浅显而苍白,躁动病态的情话实是辱人耳目。在印象中,情书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唯一能用古老方式保留下来的文化,痖弦的《秋歌 给暖暖》写的甚好,恰是最后一句,舒婷的《致橡树》和张枣的那一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最最悲壮的当属林觉明的《与妻书》了,“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我读了十多年印刷的情书,这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我想用大失所望都是过于轻描淡写了,真真是想将那男生挫骨扬灰了。那男生虽生的聪明,善于理数,却对舞文弄墨之事一概不知。头型硕大,加之不满五尺之身,活活是一个倒三角。留八字胡,不善言语,面容几近呆滞瘫痪,做事拘谨,走路总是要夹着胳膊,如同一只盲目的火鸡,急赤白脸的一个人快步走过,从不在路上与人打招呼亦在他人叫他时不应声,低着头,瞪着眼。说话总会给人一种尴尬的气氛,喉咙似张不开,只是嗡嗡的动嘴唇,把平舌音都读成了翘舌音,煞是折磨人。不合群,从不与其他男生打球或是其他,单单一个人站在一旁,无所事事,又不愿与他人的目光接触。一星期中总会发无名之火,不言语,不理人,自顾自,但仍是深深深深的不自信!如此男生,真是无法想到那篇令我差点胃病复发的情书出自他手。先前他坐在我前面的时候,便觉得他应是孤独终老之人,竟能干出这等事来,想必里外定是天翻地覆的不同。最最厌恶内外两套的男生,危险可怖。要做就做真正的正人君子,若为小人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君子无趣,小人无品,两者都不是上上做人之道。若为佳者,首应是自信,最最最最要紧,男子的评定完完全全不在相貌上,至少是我的意见。譬如教授我们的生物老师,男演员黄磊,还有父亲,男子的最好时光当是中年,幽默睿智的,干练自信还懂得了自己的责任,勇敢果决,当家中遇事,他能够把妻儿拉至身后,自然而然的揽在自己的身上,解决的干脆完美。懂得惜福,维护得了好景,承受得住苦难,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练后,就像唐鹏说的那样“每个中年男人都是一块温润的玉。”或许每一个母亲都曾对女儿说过,以后呀,千万不要嫁给像你爸这样的男人。但是我觉母亲这一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嫁给了父亲。每一个女孩对于好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来源于父亲,他永远以一种完美的英雄的概念活在女儿心里,因为只有他可以任你哭闹而永远守在那里,你不用害怕他会离开,不用害怕他会厌烦。因为只有他懂得你的不易,心疼你的脆弱,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你活得轻松。在爱情里你爱的人并不一定是最懂你的人,也并不一定是对你付出最多的人,没有血缘的两人在爱情里本就是相互算计,算计着怎样不让你怎样让你走,就像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小心翼翼的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当你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形象大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可怜,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讨好一个毫无瓜葛的人,仅仅因为你爱他,那爱得有多卑微。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一个高傲的女子,低下去便都廉价了。细想,自己如此排斥班中的谣传,实是处于意料之外的一种无用感慨而已。他人为他人,即便为歪门邪道,歪理邪说,我又何必去干涉,自己清净着便好,若铮铮较起理来,便没了意思了,如理何?如命何?

深夜时分,我躺回原处。这些年,学会安静的活着了,沉下来才能看清一些事情,安意如说,即使是回忆涌过来,我也学会了后退。有些事情抹不去也不需要抹去,再不好过的,放下了,也都好过了。不忍心放下的,没关系,失望几次便都能放下了。因为那些你背了这么久的东西都是源于失望放下的,而为什么失望?是失望于他人的胆小懦弱,还是失望于要自己疲于应付那些人,更或是失望于有些人不是不愿意做某些事而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应该做这件事。反正是失望了,倒落得个清静。想恨的就凭他们恨着吧,都已至心灰意冷之时了,不祈求他人能够明白自己原是捧着一颗热心来的,被你的一举一动煽冷了。…………11点40分的时候,突然胃痉挛一样的阵痛,腹部像有利爪撕抓一般,我能感到有汗浸到枕头里,把茶叶的味道逸得更浓了。我起身七零八落的翻箱倒柜寻找药,室友皆醒,询问,我已不能顾及回答。匆匆忙忙的灌进胃后,想起冬日告诉某人病情时音讯石沉大海;想起在楼梯瞥见我一眼便吓得扭头换道的人;想起如何轻描淡写建议我找老师而不必烦他的人……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很好,再筋疲力尽,都不会有声嘶力竭了,无所谓对错,或许我输了,但我不在乎,不想理论……

这么多年啊,我忘了一个最应感谢的人,她是我自己,他人如何帮扶,劫数都只有一个人撑着。谢谢自己,谢谢你撑了这么久,谢谢你撑下来。你还需光明的,快乐的,感恩的,独立的,勇敢的,云淡风轻的走下去。谢谢你,谢谢自己,若是没有你,人生将是

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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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后一片杏叶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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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刮得更猛,催得更急了!

一片金黄的杏叶——确切地说,还有最后一片金黄的杏叶,在挺拔瘦劲的梢头迎风狂舞,随时将像先前的叶子一样被狂风一一卷去。

蒙蒙暗云涌,猎猎晚风遒,天色黯淡如昏。是时候了!枝桠遒健的银杏树,轻轻叹了口气,她知道急风过后便会是一场悄无声息的大雪,她要赶在风停之前将这最后一片叶子由风儿捎去。她静静地凝视着这摇曳翻飞的最后一片叶子,她觉得,那就是她自己的心……

这棵银杏怕有上百年了吧?每一个路过的人,都会这样寻思,都会不自觉地走近,用手摸一摸褐色的树皮。这棵银杏树就在村口的弯道上,不远处是一条缓缓流淌的小河,每一天银杏都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倒影,再远处是黑黝黝的一年四季难得有空闲的广袤土地。

她至今依然清晰地记得,很多很多年以前,一位打渔的孤独老汉将她栽在了小河边。老汉有一条破旧的小船,小河边搭着他小小的破茅屋。卖鱼归来,老汉照例会打上一壶酒,一个人对着飒飒翻飞的银杏自斟自酌,又一边喃喃自语。她渐渐长高了,她看到老汉打渔的次数越来越少了,看到他喝酒的时候也越来越少了。她记得秋叶飘零满地黄叶堆积的一天,那条破旧的小船顺水漂去,再也没有回来……

她盯着这最后一片叶子,她觉得自己的心狠狠地被刺了一下。

银杏长得更高了,更加地枝繁叶茂了,村里人用长长的石凳围了一圈,他们都喜欢在树下小憩片刻。他们常常聊起孤独老汉怎么只栽了一棵银杏,至少也得栽上两棵呀?她依稀记得,她和许多伙伴一起破土而出,一起绽芽抽节,一起快乐谈笑,翠绿的杏林间总会不时发出嘻闹的沙沙声。随风而来的,总传递着一股热烈懵懂的信息,这让她有些不安又充满着期待。她知晓,一定是那棵离她不远的俊逸疏朗的青涩银杏,每天传来柔柔的目光和絮絮的轻语。

……又何必再怨恨那孤独的老人呢?银杏长得更加高大了,她将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每一片绿叶都舒展得分外精神。她将自己的心意隐藏在每一片扇形的小叶上,一定会有读懂她的树(人)。她要借着风的帮助,将每一片深情飞向远方。

人烟寒橘柚,秋色老梧桐。夏去秋来,艳丽的骄阳将一片金色撒向银杏,片片团扇闪动着令人眩晕的鳞鳞金光。这样的时节,她看到一对满头银发的村里老人常常依偎而来。男的戴着厚厚的棉帽,拄着拐杖,女的扎着暗红的围巾,扶着男的手臂一路慢慢挪移着。他们总在黄昏时分准时出现,默默地坐上一会儿,缓缓起身蹒跚而去。

她又忆起一对旅行的年轻恋人路过这里,绕着她疯狂追跑,又手拉手想抱住她。姑娘说,别的银杏树似乎都落了叶,怎么这棵还这样满树金黄?小伙仰起头,满树是纯粹的金色,沉思了一会说,他(她)似乎在等待什么吧?姑娘看了下他,狡黠地问,那个他是你还是我呢?还未等小伙回答,却呵呵地笑开了,说,你瞧,你仔细瞧,那叶片像是一颗心吧?

银杏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心隐隐地温暖地痛着。是的,她让那年轻的帅小伙说中了。她的确在等待着,她不会让这满树的金黄像萧萧秋叶般无声坠落,她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每年这样的时节,还有一个人总是会出现在她眼前。他支起架子,捏着画笔,在洁白的画纸上涂抹出一片美丽凝绝的金色。她看见他微秃的脑门,像清清的河水泛着莹莹的波光。村里人静静围过来看画家作画,显出敬仰的样子,只有孩子们一会儿钻到画架下,一会又在石凳上跳上跳下追逐着。村里人都觉得画家画得好,她却从画上看到了自己的孤独和落寞。多少年来,她把这些都隐藏得很深,惟有这位画家看到了枝繁叶茂下的孤独,看到了金光辉煌下的落寞。

寒风呼啸,一阵猛过一阵。是的,是时候了!银杏深情地望了一眼这最后一片金黄的杏叶,那上面有隐藏得深深的孤独和落寞。她,终于松开了刺向苍穹高举的手!

那小小的黄叶,在风中急急地打了几个转,像一只振翅而飞的黄鹄冲入黯淡的浓云,向远方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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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又忆学艺时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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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去塔河办事,偶然碰到了当年的同事,闲聊之下才知道,他现在做监理,冬天的时候,有几个月的空闲,一年差不多有七八个月在外面东奔西跑。监理,应该就是公路修建的监督管理吧,这个我也不太懂,也没细问。许多事情就是如此,打听多了,反而不太好。

汽车队最红火的时候,有一百多名员工,其中就有我和他。汽车队不光有运材车,还有大板车和大客车,为汽车服务的还有好多班组。我和他就在一个班组。

综合班是三个工种合并在一起而得名,钣金工和电工,其中电工又是两样工作。他的工作属于直流电,最主要是给汽车电瓶充电,最细致的活要属于汽车线路的维修与保养,对于这项工作,他也是半吊子。因为太细致,还有师傅保守不想教,还有就是年轻贪玩没耐性,诸多原因搅合在一起,半吊子也属于平常。

我们综合班工作环境不好,尤其是我们的工作间,一股辛辣的硫酸味,还有隔壁的电石味搅合到一起,是个什么味道就可想而知了。我们的工作间是废弃的车库改建的,举架很高,烟熏火燎的,物品摆放也杂乱无章,总给人一种破败感和沧桑感。

电工也属于两个系统,强电和弱电,全车队四个人,三比一,我自己独揽强电,整个车队三十多台设备,都归我一个人维护、检修、保养。电工这个活是什么概念呢,好人不想干,赖人干不上,玩笑讲,不在二五眼之上,也不在二五眼之下,我属于正在二五眼上。这说明什么问题呢,细想一下,这里面也有很多的人情世故。这个活不是谁想干就能干的,要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做后盾。电工属于技术工种,想钻研的话就是学无止境了,要是想混,也必须有能混得下去的水平才行。我属于混的那种,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眼前的活计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当初没去机关,而选择这个职业,为的就是清闲二字,或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胸无大志吧。不过,这个职业也不错,逍遥,令人羡慕,自己也觉得脸上光彩。

学艺是要有先决条件的,要有师傅,师傅还要肯传授知识,自己还要有悟性。说实话,我没有师傅,我身上有的那一点点技术,都是我偷来的。偷嘛,也不丢人。

当初调到电工班的时候,就是一个值班电工,最大的技术要点,就是拉闸合闸,说句难听的话,绑快大饼子狗都能干。无论是谁,都不会甘于现状吧。电工班的班长叫宁平林,工作正在调动中,三个月之后就走了。那个时候宁平林就说:“我不能收你做徒弟,会耽误你学技术。”

不收就不收吧,反正也不影响工作。宁平林还算够意思,有工作的时候都叫上我,他做我在一旁看,或者他要我做,他在一旁指导,他的几个徒弟就在一旁闲逛,三个多月时间很短,就是宁平林想教给我什么技术,也只是能望见门坎而已。因此,宁平林所说的不收我做徒弟,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后来,我真的想拜师,就连礼品都准备好了,我想拜师的这个人却说我拜过师傅,坚持不肯收。通过这件事,我算看清了什么叫做门户之见。

我和他多少还有一些渊源,他和岳母同姓,认了本家,我还要尊称一声舅舅。我总是觉得,对人的称谓,都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起码我自己是这样,我不知道的是,我在称呼他舅舅的时候,他心里会是什么想法,谁都无法走进另一个人的内心世界。电工班承揽全林场的电气安装,维护保养,(除了有电工的单位)工作不算多,就是有工作,他也不会叫上我,为什么?还是门户之见。说起来,我也是死皮赖脸的,不让我去,我偏去,我可以不干,我去偷。这些都是一些简单的工作,一看就会,也没什么技术难点。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就去请教书本。书中自有黄金屋嘛。

在电工班的那几年,真的没有学到什么知识,就是掌握一些最简单的电气安装。使我感到为难吃力的,还是我调到车队去独当一面,那个时候真的是艰难。接触的东西多了,需要学习的东西也就多了,疑难问题也就会接踵而至。汽车队的电气设备多,而且繁琐复杂,那就不是简单的电闸和电机的问题了。对于点动式控制按钮,我也是第一次接触,还必须去安装,似乎有强人所难的味道,那是自己的工作,会与不会都要上。人们都说:不耻下问。这话很对,做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有的时候,你就是不耻,也无处去下问,这就是门户之见。那一年的时间,我基本上都穿梭在所有我应该工作的现场,对照书本,研究线条、触点,在心里不断的问自己,为什么是这样,可不可以有其他的方式。

我以往接触的都是触动式控制开关,对于点动式那是十窍通了九窍。赶鸭子上架吧,谁让你自己独挑大梁呢。学问就是一层窗户纸,关键在于你能不能捅破,敢不敢捅破。触动式和点动式正好南辕北辙,明白这个道理也就不是难事了。

我不喜欢门户之见,也不愿意有门户之见。老话讲: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或许就是门户之见的最根本的结症所在。这种情况也是有的,那是极个别现象,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会看见。我不怕,人心毕竟都是肉长的,善待他人也就是善待自己。给别人一条光明大道,你得到的是整个天空。何乐而不为。

门户之见是一个很害人的东西,古往今来都是如此,我想,那些“大家”之所以成为“大家”,就是远离了门户之见的束缚,博采众家,取长补短,才会使自己的眼界更开阔。为什么会有门户之见,说白了还是有一己私利在里面。

学技术,那是最严谨的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更不存在运气在里面。就像阿拉伯数字一样,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张冠李戴是要出大事故的。

关于门户之见尚有很多,门当户对也不仅限于男女的婚姻问题,在结交良友上,也存在这种惰性思维。就拿姻缘来讲,门当户对是否就能演绎出幸福人生?答案是肯定的。门户之见所派生出来的悲哀,让人欲哭无泪。

车队的队长叫张文甲,中专生,机电专业,科班出身。我在电工班的时候,他是机电股长,我的老领导,后来调到车队做队长,把我也调过去了。我在电工班属于混混,半瓶子醋都没有,到车队这里独当一面,自知很难胜任,不是有抵触情绪,而是有自知之明。胆怯,力不从心,这种情况一般人都会遇到过。我是不甘心做混混的,也就来到了车队。就在我最难的时候,张文甲悄悄找人来帮忙,那个时候我都安装完毕,正在调试。

我知道,这是一种情份,一种无声的关怀,我懂,我没有说,我不是喜欢把感激的话儿挂在嘴边的人。都说:好马出在腿上,好人出在嘴上。或许,我就不是什么好人吧。挺耿直,傻呵呵的,很平常的那种人,掉到人堆里立刻就消失不见了。

写这篇小文的时候,张文甲早已经退隐江湖多年了,六十刚过一点。

三人同行必有我师。张文甲之于我,宁平林之于我,虽然没有师徒名分,那份老大哥般的关怀,我始终铭记。原计划是想写一篇钓鱼的趣事,写着写着就变成了这样,信马由缰吧,心随笔至,笔由心生。至于文章的名字,还要思量。

人生会有许多个转折,每一个转折,都是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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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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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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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春风化雨润苗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500字

全文共 4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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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关爱叫无声,有一种成功叫坚持,有一种教育叫艺术。

一直欣赏教育学家说的一句话,“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人文关怀,人间大爱,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因此,热爱艺术的我习惯把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当成生活中的一种艺术。

不知不觉,女儿在这种艺术的熏陶下渐渐长大了,亭亭玉立,含苞未放,不仅是家里秀外慧中的娇娇女,在学校里的成绩也非常优秀,因此每次开家长会我都会跟老公争抢着去参加。女儿真真切切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幸福的憧憬,让已到中年的我真正找到了热爱艺术的感觉。

前些日子,忙里偷闲为淄博康斯达门业做了一首企业歌曲,正好十五亿分贝潇导组织一场青少年有点意思才艺大赛,想到这首歌是原创,想到特长不在于长,在于特,就有了让基本没有特长的女儿唱一唱的想法。最主要的还是,发现假期里无所事事的女儿又沉迷于网络游戏。我更想让爱学习的她成为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小才女”。

“闺女,你说咱们也买个时尚母女装好不好?”我心生一计,放下诱饵。

“哇塞,太好了!”女儿中招了。

“咱们是穿着同样服装的母女,母亲写歌,女儿唱,咱们一起学习一起努力好不好?”

“这个,好吧!”有点为难,好在没有拒绝。看来,这一招还算是灵验的。趁着这份兴趣,不顾六月天的炎热,我领着女儿来到学校里找到她的音乐老师。因为一直是三好学生,女儿最听老师的话了,细细打量她的音乐老师,虽然没有曼妙的身姿,靓丽的容颜,却是悦庄镇最著名的音乐老师,只见她看了看乐谱,然后一脸严肃地说:“美声唱法,这么短的时间里学好有点难。”

听到这里,我跟女儿都有点失落,音乐老师微笑着抚摸了一下女儿的头对她说:“但是,相信你只要学会了这首歌,其它的歌曲都不是难点了。”“那真是太好了,呵呵!”女儿顿时转忧为喜,心花怒放。我想,女儿之所以兴趣十足,信心十足,正是因为她那可敬可佩的老师的一番话,如春雨一般滋润了她的心田,这真是太有点意思了!爱默生说过,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为了抓住孩子此时此刻所表露出来的那一点点、一丝丝的能力、兴趣,让它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我毫不犹豫地放下自己的工作,一如既往地陪着女儿忙碌了几天,终于迎来了海选的那一时刻。快要轮到女儿上台了,看到女儿丝毫没有一丝紧张不安,我却在心里偷偷为她捏把汗,禁不住问:“闺女,怕吗?”

“不怕!人越多,才越有劲!”女儿一脸的镇定,是的,女儿在学校里参加竞赛领奖时肯定也是这样想的,真不愧是我的骄傲,看到她神情淡定地在舞台上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始终绽放着一张灿烂的笑脸,自己浑身也洋溢着一种快乐!

但评委的眼光是牟利的,一眼看出女儿是初次登台演唱,动作有些僵硬,笑容也有些腼腆,所以晋级的希望并不大。我想,这样也好,让生活太过于一帆风顺的她懂得一点挫折吧,因为,对于她来说,这样的竞争才刚刚开始呢。怕评委的一番话会影响女儿的情绪,我又安慰她说,“参赛并不是为了得奖,上台表演是为了锻炼你的能力,上台一次比台下练习百次效果都好。”女儿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悟还是不悟,道就在那里,不悲不喜。就跟爬山一样,很多人都在奔向终点,却错过了沿途的美丽。人生本身重要的是过程,充沛活力的人生让不可能的东西变成现实。换个角度想想,这一次的失败是为下一次的成功做最好的准备。感谢有点意思!是你们为孩子们提供了展现自己风采的机会!相信努力加机遇就会成功。

当今社会,绝大多数孩子都是独生子,对孩子的宠爱超越了极限,促使他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养成“唯我独尊” 的不良倾向。虽然生活在农村,母亲婆婆都是农民,却巴不得割掉身上的肉给女儿吃,女儿自然也逃脱不了溺爱的烦恼,看着女儿成长中的苦恼,我也急在心里。生活就是一种习惯,种下什么样的习惯,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人之初性本善,其实孩子的天性都是一样的,是我们的现实生活让她们养成一种坏习惯,习惯好养不好改,所以每每看到她身上的不良倾向,我的心里都会产生一份对她的内疚。虽然没有出生在书香门第,我非常赞成教育家说的一句话“养成读书的习惯,等于在孩子心里安装了一台成长的发动机。”学识有限的我有责任帮你打造一个书香门第,在你的心里安装一台成长的发动机。

自从有了女儿,我基本上忘记自己是个女人,我只记得自己是个母亲,也不可否认,我一直在努力做一个称职的合格的母亲。相信家有娇女的都喜欢王铮的那首歌,“你睡着了手掌紧握,脸上有浅浅的酒窝,在这一刻我看着你,好多话想说给你听,如果明天你就长大很多,我会不会觉得不知所措,你不再想让我牵着你的手,每天盼望从我掌心挣脱……”舒缓的旋律,心变的温柔宁静,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我们做家长的心都是一样的,爱也是一样的。衡量孩子的标尺应该看孩子的综合能力,不能单看成绩。诚实、善良才是做人的一种境界,也是我们处世的一种睿智,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己,尊重别人等于尊重自己。对待孩子也是一样的,所以,在学业上不能强迫,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让爱变质,用分数的鞭子驱赶孩子进入学习的地狱!教育学家乌申斯基说:“没有任何兴趣而被迫进行的学习,会扼杀学生掌握知识的意愿。”需要我们大人加以约束,加以引导。约束不是强迫,更不是禁锢,我觉得只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固然,正确引导也非常重要,喜欢玩是孩子的天性。每到周末、假期,家长们都忙于送孩子上各种各样的兴趣班。有些孩子甚至放假比上学还忙,各种兴趣班应接不暇,像赶场一样,整个周末或假期被排得满满的。我不赞成逼迫孩子去上什么学习班,周末、假期本来是孩子休息的时间,如果上的兴趣班太多,就变成了任务,很容易使孩子失去学习的兴趣。

诚然,生存环境不一样,兴趣也不会一样。人所有的不幸与悲剧都基本可以追朔到童年时期家庭的影响。看到自己越来越僵硬的身体,我倒是怀念自己纯净的童年,生活贫乏,却没有那么多的生活约束,可以到处疯玩,丢沙包,跳皮筋,藏猫猫,踢毽子,往往我是赢家,被戏称为孩子王,动不动就会在阳光下玩的一身臭汗和一身的泥土,但是却非常开心。特别是在夏天,尤其喜欢跳皮筋,穿着漂亮的裙子,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子,一跳起来,裙摆飘扬,辫子上的蝴蝶结也一上一下的跳来跳去,自我感觉良好。如今的孩子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被现代的文明生活的现代化囚禁起来,只能废寝忘食的沉浸在电脑游戏中。我清楚记得女儿小时候的一件事情,夏天雨后,我总会在一边默默注视着女儿光着脚丫兴奋的在广场水泥地面上踩着水花玩,一些被大人领着的孩子路过看到极其羡慕,挣扎着也要进水,他们却跟他说:“听话,咱不去,脏。”不顾孩子的哭闹,硬是拽着走了。更有趣的是有个家长还对我炫耀,说她的儿子五岁了却很省心,只要脱了鞋子就不敢走路,所以不听话的时候,就给他脱掉鞋子,他就会乖乖地坐在沙发上等着,所以至今还是胆小如鼠,没有一点自理能力,我为之感到寒心。因为我知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孩子从来不是输在起跑线上,而是输在父母身上。环境是可以改变的,兴趣是可以培养的,往往一项合适的业余爱好,可以把孩子带入一个新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视野的开阔,性格的形成,素质的提高,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女儿的大多数兴趣就是被我成功地培养出来的,除了跟着我学会了她们同伴们不会的游戏外,还到培训班学过跳舞,绘画,弹琴,等很多爱好,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这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有时候我们大人都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什么,直到我们遇到了自己的真正所爱,才会做出一定的选择。所以说,决定命运的不是机会,而是你的选择,性格决定命运,喜欢什么就会选择什么,就会有了什么样的梦想,就会拥有了前进的动力,人生就会充满了热情和希望。

罗兰说:“一只鸟能选择一棵树,而树不能选择过往的鸟。”人的生活就像一棵树,一般来说,生活不会选择人,只有人去适应某种生活方式。选择,对于人生非常重要,在孩子迷茫的这个阶段,我们可以结合他们的自身素质条件等特点,在生活中做她的好朋友帮着她去发现,寻找,一旦发掘她的的确确喜欢的项目,就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因为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每个人一把打开成功大门的钥匙,无论你是谁,只要你抓住了坚持这把钥匙,成功的曙光就会毫不吝啬地照向你。只是,孩子的耐性毕竟是有限的,在她厌烦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能武断地给抹杀了。世上永远没有所谓天赋神童,而只有意志坚强的家长,作为家长的我们要采取各种方法和途径引导他们,提高他们的兴趣,甚至让他们把学习也当成一种娱乐,学,要学得心甘情愿,玩,就要有玩的乐此不疲!只有这样,奇迹才会发生在我们身边,才会帮他们寻到成功的钥匙!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女儿最喜欢这首歌了,只要听见就会随之舞动起来。因为心中有爱,自己听着这首歌感觉心里也特别舒服,当代社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人人都喜欢真善美。孩子的健康成长好比是种下种子长成果实的过程,怎样让她又大又甜又完美,这不仅仅是给予阳光雨露的呵护问题。最主要的是,要给她足够的成长空间,引导他们积极参加一些公益活动,从中感悟道德与亲情的滋养,只有这样,才能解放孩子的心灵,才能开发出他们与众不同的潜能,才能创造出让我们想不到的奇迹来。

时下,常听到有人埋怨,孩子是多么的不听话,自己付出了那么多,操碎了心,累弯了腰,就没有一件事能使自己满意。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是任何学校老师都解决不了的。因为这不是他们单方面的原因,很多时候不是由于天性造成,他们身上的一切毛病,缺点,坏毛病只能从我们身上找到答案,是因为我们的极端教育造成。这种极端分为两种情况,有的是因为父母、家人给予的关怀太少,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引导,才使得他们不得不做出一些惹人注目的行为来引起别人的关注。孩子成长的过程尤为重要,所以得在其中注入更多的关爱;有的却是因为投入的精力时间太多,孩子的依赖性太强,他们的任性不听话大都是由我们惯养出来的,是因为太爱了,以至于害了他们。由此可见,没有不听话的孩子,只有关爱不好的大人。相信一句话,不懂孩子就培养不好孩子,我们完全成为孩子最好的老师。要想懂,一定要先学会跟孩子沟通,无论工作如何繁忙都要找时间放下工作,听听孩子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一味的无端,就会造成关系紧张,问题孩子也就出现了,这是很划不来的。

总而言之,选择非常重要,关爱更不能少。不管我们选择怎么生活,日子总会一天一天地过,生命是短暂的,我们陪同孩子的时间是有限的。想一想,算一算,人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孩子是我们昨天栽下的一棵小树苗,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树不修长不直,没有一个做父母的希望自己的孩子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只有深刻的人文关怀才会最终有助于孩子面对人生的种种起伏,我们应好好珍惜把握今天,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以愉悦的爱心和足够的耐性陪着孩子快乐成长,相信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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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记小青年樊星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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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星是我姐姐家的孩子,从小很听话、学习十分的努力、勤俭节约爱劳动。

樊星刚满一岁的时候、我就外出打工了。他满三岁时、我从福建打工回来、那时、他长得有些体弱、只是小小的肚子老是胀的圆圆的、吃的肚儿圆嘟嘟的还要吃、衣服和裤子穿的有些诙谐有些滑稽、老是上跨下掉。那时、虽然计划生育很严、我姐姐认为他可能长不成器、农村需要大男劳动力、就又给樊星添了个弟弟。第二年、我又去福建打工了、我姐姐养着带着三个孩子、困难到衣食就成了问题,于是就把樊星二兄弟送到河北我妈妈那里寄养着,我姐姐就去了福建打工。

我和姐姐就在一起了,我经常看见姐姐拿着三个孩子的相片看着一会笑、一会流泪、一会发呆、经常夜里睡不着、经常梦里念着樊星樊浪的名字、有时还念着家里大女儿的乳名、我姐姐就这样一边上班一边想着几个孩子。我姐姐进的是一个效益不好的鞋厂、工作累的不得了、还经常加班、工资却相对比较低、我姐姐还是一直坚持着.........大概时隔半年、我妈妈来信说樊星被人打了、一个大人给他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打的瓜兮兮的,我姐姐看完信、想到穷人家孩子的悲惨、哭的不得了、那种哭和难过只有做母亲的人才懂得、绝不是几个文字就能描绘和形容的,于是、我姐夫就把樊星二兄弟接回四川的家中,从此、樊星三姊妹就跟着奶奶生活了。

一九九四年我回家,我看着才七岁的樊星做一家人的饭、人矮小了他就站在凳子上洗锅、切菜、还要夹柴烧火、脸被熏的黑黑的、比外国的小矮人还黑;衣服基本都是他洗、还要管一家人的经济、财政进出他都得把关,实际上都是支出、靠我姐姐每月邮寄回来的二百元钱支持一家的温饱;有时关没把好、就会有很长时间吃不上肉、有时很长时间炒菜没有油、经常锅里就有锈斑。樊星的奶奶那时六十多岁了、一天到晚都在地里忙活、为人大咧咧的、做事稀里糊涂习惯了.......

樊星读初二的时候、我去开家长会、知道了樊星的分数成绩排名本年级二百来名、当时我十分不满意、非常严重的批评了他、还指责了他的班主任老师。初中毕业、他以八百四十三分的成绩考上了本县的重点高中、当时我带他去县一中报名、他的班主任杨老师夸他很优秀;高中毕业、他以六百多分的成绩考上了四川大学。听说他在高中期间、每学期都拿到了奖学金,在大学里、一直都是校里的学生会主席、一直都是班级干部;大学毕业、他考上了研究生,但是、他放弃了、而且从不说出来、生怕我姐姐知道了难过,因为他知道、他上学这么多年、给家里的压力已经到了极致、再加一根稻草、家就会崩溃......

樊星现在在证劵公司上班、我通过他的同行和他的记录了解到他工作特别认真负责、工作上一直是任劳任怨。不埋怨自己出生卑微、也不埋怨社会的不公平、没有在五颜六色的万花筒世界迷失自己、从不以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而 狂傲。他能定位自己的角色、他对亲情、感情、爱情把握的恰如其分。他从骨子里明白、家庭和国家培养了自己、自己就要做好一杯土、一朵花、一滴水、一粒沙.....不自卑、不自傲、努力坚持自己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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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白马潭之太极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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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天,不温不火,气候宜人。

逢周末,小女子决定出去透透气,于是约上三五个闺蜜好友,择一处僻静山庄,有青山,有绿水,有草坪。夜晚,选一块宽敞的绿色草坪,搭上帐蓬,拾几块干枯的木头磊成小堆,用星星之火燎原,随之,熊熊烈火袅袅燃起,大伙不由的兴奋起来,手牵手围观起舞、歌唱、烧烤、吹酒,待到夜深人静时,篝火光芒渐渐暗淡,大伙开始沉醉在夜晚的寂静美中,彼此步入各自的帐蓬,细听着大自然给予的花开声、昆虫声、潺潺水声慢慢入睡。

清晨,一米阳光透着帐蓬的缝隙暖开了我的双眼,起身打开帐蓬,伙伴们个个沉睡在这大自然的美好时光中不愿醒来,抬头仰望四周,被眼前一遍绿意陶醉,青山绿意浓浓,河水清澈见底,农宅炊烟四起,河床上有鱼翁捕鱼,田野间有农夫劳作,小溪边有村姑洗衣,在暖阳的照射下,一切显得那么的和协与生机,犹如一副绝美的乡村油画。借着这美丽的仙境,换一套洁白的太极服,立于宽阔的草坪之上,在大自然的绿色氛围里白色身影显得格外清新、耀眼。举双手气沉丹田,吸大自然之养,吐肺腑之故,挥一套陈家沟陈式太极拳,用潺潺水声作伴乐,用青山作背景,在这种意境中每个动作真正做到行云流水、刚柔自如,此情此景如同画卷,惟妙惟肖。

随着暖阳渐渐升起,伙伴们都陆续起床,山庄的停车场不约而同的停满了轿车、旅游大巴,游客们纷纷下车,喜出望外的拿着相机、手机玩自拍,不一会儿就随跟车导游或自驾的驴友各自去购票大厅,根据不同的兴趣选不同的项目,有的玩古老的竹筏漂流、有的玩现代的皮艇漂流、有的骑马扬鞭、有的玩蹦极、有的玩卡丁车、有的……

晌午时分,景区的人气一度升华,停车场的车井然有序的爆满,直至停到各个路口,景区有些项目因接待高峰需要排队等候,而兴奋不已的游客们乐此不疲,甘愿等候。

就这样,我们在这非凡热闹的气氛中欢快的度过了一天,心情无比的激动,身心略显疲惫,喜欢清净我更喜欢这里的凌晨,那时的白马潭有着宁静的美,也正是更多太极拳爱好者的养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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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登南京紫金山怀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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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我登上了六朝古都-南京紫金山(也叫钟山),此刻,满眼见到的是巍峨雄伟的山峰,苍翠一望无际,我感叹时过境迁,世事无常。唯一不变的只有山麓的万里长江,奔腾不息向东流入大海同时也带走了古都南京六朝(东吴,东晋,宋齐梁陈)时的繁荣。

时代变更,朝代更换到底是什么?看,不远处人们说是东吴和东晋所在的城墙,可以想像当时是何等热闹辉煌,可此时剩下的便是夕阳西照笼罩下的断墙和几根横在乱草丛的半截柱子。

六朝时的八里秦淮河是何等喧华,桨声灯影,汀洲曲岸,歌舞升平,歌女们肌肤白如雪,唱着地方小调,小楫在碧水中荡漾着,游客如织,如痴如醉…潺潺流水,声音仿佛惊醒了远逝的英雄们。

遥想楚国霸居东南半壁河山,称霸春秋时期,敢于问鼎于周天子时的雄才,中原谁可敌手?胸怀大略的曹操也大赞生子应当生孙仲谋,可他们如今何在?梁武帝一心向佛才使故国灭亡的吗?现在也没有几个人在意是什么原因了,六朝繁华短如一梦方醒。

谢安才华横溢,举止风流,年轻时不愿入仕途,只图与王羲之等好友在绍兴的东山下一醉方休,激皍文字于兰亭。但国家真正需要时,谢安仍运筹帷幄,,淝水之战以少胜多,痛击了北方蛮夷,保住了江东百年基业。联想起不务正业的南朝后主们,他们一定会愧对英雄先辈,看,陈后主在穷途末路时还不忘带上了宠妃丽华藏匿于胭脂井里。

往事如烟,钟山上留下的只是陵墓座座,陪伴它们的只有些参天古松,幽径埋没于凌乱的杂草中。

辽阔的天空天色慢慢暗下来,夕阳西沉,我目睹了百鸟归巢,此刻,看到了天边升起了如钩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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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乡间的夜晚是我深情的回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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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常常回老家住几天,每当返回时,我要坐的那趟火车是凌晨5点发车;因此外公总是在凌晨3点把我叫起来,我还在睡梦中就跟着外公迷迷糊糊的赶路了。

经过好几个村子,走15里路才能到火车站。乡村的夜晚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月亮在灯火辉煌的城市显得又大又亮。不知为什么乡间小路上,感觉月亮显得是那么的暗。那黑暗的小路上只有我和外公的身影,我害怕的紧紧挽住外公的胳膊。

在经过村子的时候,我和外公的脚步声惊动了老乡家的小狗。小狗发出了汪汪的叫声,不知为什么在白天异常讨厌的狗叫声在夜晚却感到异常的亲切。仿佛感觉小狗在热情的和我们打着招呼,真的有一种温暖与惬意。

时而还能看到有的人家窗棂上的灯光在一闪一闪的。那家人虽与我无关,但那灯光却让我感到家一样的温暖!可是只要走过村子之后,一种恐惧就袭上心头。乡间的小路都是在大野地里,漆黑的夜里一眼望不到边。小路上只有片片庄稼的陪伴,外公拿着一个手电不时照一下前面的路,我多么希望这小小的手电总是开着呀。哪怕是这么一点的光亮那时也显得格外的亮艳。几乎可以和城市的霓虹灯争相媲美。

我好像在用心呼唤:月亮,你再亮一点吧,干吗躲得那么远?星星你平时不是很亮吗?现在为什么那么暗?多希望它们能够听到我心中的呼唤。为我和外公把小路照亮,那该有多好啊。

可是,野地里依然是那么的黑暗。外公为了解除我的恐惧一路上陪我聊天。给我讲着有趣的故事,使我忘记了害怕,感受着一种开心一种快乐。不知道外公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故事好象总是讲不完,虽然有时外公对我说:我的故事都让你掏完了。但是后来他又讲了我没听过的故事。我想外公的故事都存放在心里吧。

夜晚乡间的小路,在我的心里是那么的不平凡。每当想起心里总是有一种怀念之感。真的好想念那些路过的小村还有小院里小狗的叫声,好想念村里小院里窗棂上的灯光,好想念弯弯的小路上那手电的光亮。

好想念在弯弯的小路上看到的遥远的月亮,好想念那星星微亮的摸样。使我更加想念的是外公慈祥的脸庞和与外公共同在夜间乡间小路的时光。人啊,就是这么无奈,曾经走过的时光,那些人,那些事,一去不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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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乌镇的美——雨短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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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的美,是多面的。我最喜欢时的乌镇。试想:一个穿着旗袍,撑着油纸伞的女子。走在青砖石瓦路上,静静地走着。其身上的柔美的气息随之散开来,裸露在空气中,是不是让人觉得很唯美,足实体现了江南水乡女子的柔软与温美。就连诗人戴望舒也在其诗《雨巷》中写道: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她是有

丁香一样的颜色,

丁香一样的芬芳,

丁香一样的忧愁,

在雨中哀怨,

哀怨又彷徨;

她彷徨在这寂寥的雨巷,

这次来乌镇实习,坐在船上,天偶地下起了小雨。滴落在皮肤上,瞬间有冰凉的触感。看着那细雨,灵感涌来。略略思考后。吟声道:

细雨蒙蒙,

云烟涤荡。

轻波临水,

如情之绵。

细雨当真是美不可言,细雨如丝;如牛毛。稀疏几点雨就已经给人曼妙的感受。偶逢细雨,为之深引。有感而发,故作此诗。倒真是朦胧小雨;朦胧乌镇;朦胧的美。

来过乌镇的人会发现:下雨时的乌镇是朦胧的;早晨时的乌镇是柔美的;午后的乌镇是恬淡的,以及有一丝似有似无的慵懒 。

不管什么时候,乌镇总有她不同的一面,一一展现在各位眼前。每一面都是最美的风景。乌镇的美,是让人停下脚步,在此驻足的美;是让人流连忘返的美;是让人忘却烦恼的美。

正如那句广告词写的:“乌镇来过,未曾离开。”是啊!乌镇的美是让人望而却步的美。离开却留下了微笑与脚步;带走了记忆与美好。江南水乡女子的柔软如水一样的柔润。流进每个人的心田。永远萦绕心头。

相信每位来过乌镇的朋友,都不会忘记乌镇的古韵;江南的柔美。让人过目不忘,萦绕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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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遇见时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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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说过一句话“在这城市里,我相信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想着同样的事情,怀着相似的频率,在某站寂寞的出口,安排好了与我相遇”所以在遇见和你相似的ta之前,就当之前种种坎坷与不顺都是使你完美的历练。

尚若能遇见一个走进心里的人,已经很幸运,我们难过,那不是对方的错,而是习惯了黑夜的人,好不容易得到一些光芒,太害怕再次回到黑暗里了、

回忆有时就像是滤镜,它能将你脑海中那个人身上种种小瑕疵全部过滤掉,,回忆会美化一个人的存在,也会使一个人日益模糊......而记忆则始终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磅礴的夜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我已经快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依旧记得心动的感觉。

那年,在夏日的某个晴天,我望见了那从窗外奔跑而过的身影,飞扬的发丝,夕阳下无比柔和的暖光,才有了第一次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感情到底是什么没那么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遇见一个人。我不需要知道她是怎么样的人,只有知道我爱不爱她。在自卑与寂寞的海,我一天没靠岸,就一天不会停止这场起伏不定的潮汐。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黑暗,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也许爱上一个人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可世事无常总跟我们微笑着开玩笑,我们应该深深鞠躬,表示感谢,留给世界一个背影,我们走我们的,与它且歌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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