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汇编20篇

笔,是人类的一项伟大发明,是供书写或绘画用的工具。你觉得未来的笔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未来的笔作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浏览

3037

作文

470

落叶飘舞,情系清秋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8 字

+ 加入清单

漫步落叶飘零的秋,几分萧瑟寒凉涌在心头,片片飞舞的秋叶,好似在诉说着一种离愁。曾经的美丽,青葱的年华,就这样被飞逝的时光无情的掠走。秋天是个诗情画意的季节,也许不该这样悲楚,但满目的残红告诉我们,时光如水,岁月如流,更多的美丽风景,都将是瞬息即逝的烟花,我们无力去保留,谁也无法守住一成不变的温柔,无情的岁月不停地改变着我们,曾经奢望的天长地久,被无情的掩埋在落叶堆积的路口,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很多愁。

回望走过的路,那些一起长大的伙伴,已有了各自的追求,有的驻留在原地,有的选择了漂流,年少时代那份纯真的稚嫩,也不再与我们牵手,只有偶尔的相遇,谈起我们回望的时代,又想起那些年幼稚的欢笑,我们却突然有了无声的泪流,原来岁月苍老了我们的容颜,却没有改变心底的那份纯真,端起酒杯,千言万语溶入于酒,很喜欢就这样一醉方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怀旧。

生活的琐碎改变了我们很多,为生活操劳,为生存奔波,可不论如何改变,心中总会为当初的那份情感而挚热,也会为现在的情感淡薄而失落,一路走来,总是有更多的拾起,但真正能够放下的并不多,因为无法做到超越自己,做到不食人间烟火,那些印刻在灵魂深处的情感,总是无意间就被翻起,每一次翻阅,都是一种孤独,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脆弱。

人生就是一个奔跑的过程,不管如何努力,还是不停的被超越,在与时间的对峙中,我们都是失败者,最终都会被遗弃在无人问津的角落,就像一片落叶,飘零的那一刻,就走出了不属于自己的季节,岁月如歌,唱过了人生悲喜的交响乐,那一段旧韵就与自己无关了,偶尔的翻唱起一首老歌,突然泪流满面了,原来那段走过的岁月,蕴含着太多的不舍,突然发现自己,一直在乎的那么多!

年复一年,看落叶飘过,相同的景色,却有着不一样的感受,走过风雨旅程,总是感触太多,很多美好的风景,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就匆匆而过了,回首,只有模糊的背影。尘世的薄凉,莫过于太多的悲欢离合,经历了缘起缘灭,更懂得挽留不住的是人情,看多了花开花谢,明白了抓不住的是岁月。突然发现自己就是那一片落叶,却找不到恨秋的理由!

踏上人生路,就注定了要承受很多,有时候会被迷雾阻隔,看不清未来的方向,也会被现实冲击的七零八落而心存疑惑,但生存的规则,不会给予我们找到懦弱的借口,不断的承受中抹平了狂躁的锋芒,却坚毅了我们的性格,当跨越了荆棘坎坷,脚下踩着的是自信,肩头背起的是懂得,打破承受的底线,往往看到的是更清晰的脉络,突然发现,承受原来也是一种丰实的收获!

有些人需要放在心里,用灵魂去交流,空虚的时候我们都需要一个心灵上的知己,有些路却要有个人陪着一起走,相互的搀扶,才是真正的风雨同舟。生活的枯燥,会淡去了彼此间火热的情调,有时候也会感觉到孤独,一种莫名的寂寥,原来岁月带给我们的,不只是成熟后的缄默,还有一份情感的失落,突然发现,我们一直都渴望一种温柔!

总是心存感激,感激每一道路过身边的风景,是你,让我渲染了生命的色彩;感激每一个走近身边的人,是你,给了我一个微笑的理由;红尘路,每个人都在奔跑,虽不能成为彼此的守候,那一份感动也会在记忆中,偶尔的涟漪起一波激流,生命中总会有那一抹暖香,芬芳在流年的过往中,突然发现,自己不是一无所有,还有惊艳的回眸!

荒凉的秋,给我们带来了些许感伤,却给予我们更多的启迪,使我们更懂得了什么叫珍惜,什么是拥有,时光一错而过,不要说谁留下的遗憾太多,很多都是自己没有好好把握,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旅途中多一份珍重,就多一分收获,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多付出一份微笑,自己就拥有一份快乐,落叶飘舞,情系清秋……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腊月随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 加入清单

上帝赋予我的除了毫无意义的多愁善感之外,没赐予我任何,所以只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应对着外界的纷扰,因而两者间需要一个平衡,否则迟早会精神崩溃。

如若你也曾感受过,某天匆匆行走于人群中,拼命赶着时间,做着自己理应做着的事,却不知从何处发出一种声音:为什么你一定要这么做?此刻,明确地知道,这不是我真正要做的,但却不得不。

所以我常常想,一定有两个自己,一个是虚伪的,一个是真实的。虚伪的那个自己做着表面的自己,真实的那个自己被深深隐藏,偶尔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出来安慰着那个早已疲惫不堪的虚假的自己。

那个声音不知何时会出现,但我知道那一定来自灵魂。刘汀曾说,灵魂就是那个我们身体、意识都纹丝不动,可是它却暗自颤抖的东西,是在最最深且静的黑夜里你内心中突然闪亮的东西,是你在遭遇某件超出绝对意外的事情时自然而然地从躯壳里跳出来的东西。我不清楚灵魂科学的定义,但这些解释却是深得我心。不知你怎样以为?

我相信,你会因为某些文字唯美的沁人心脾而喜欢,也会因为某些文字深刻如同你的心声而喜欢,但不论怎样,请保持这颗心去喜欢。文字因你而美。

有幸能看到这段文字,无论我们的选择有多少种,最后,我们还是会走向和变成那个唯一的自己,因为所有的选择,是以你对它的实现为终结的。在它到来之前,我们只能默默地走下去。

这漫漫人生路,或长或短,或坦或陡,皆在你一瞬间的选择中度过。我们会后悔每个选择,因为会幻想着若当初选择了另一个会不会会有另一番场景,也许就没现在这么艰难了。只是,别忘了,世事不就不易,何况我们是朝着自己所希望的那样选择的。既然一直选择方向在每个路口,就在那个方向里坚持着,每个方向里都有你的同伴,也有你的故事,不曾孤独。

也许会遇到无数的路口,只是切记别总是转弯,那样会太荒谬。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红尘亦老,心中唯有一株莲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9 字

+ 加入清单

一只可爱的蝴蝶落在了一株莲花上,蝴蝶一闪一闪的飞舞,莲花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题记

时光一点一滴的溜走,仿佛瞬间千年,许多许多的东西或许不在,或许如流水一去不复。也有些记忆却很刻苦,并且是那么的铭心。

时间会慢慢的遗忘,忘记很多的伤心,许多的快乐。你的每一个微笑,每一眼神,举手投足间的优雅就像埋藏在地底的美酒,时间越久,越醇香,越美味。

在那个朦胧而青涩的年龄,上天让我遇到了你。中学的教室永远都是读书声,书山有路勤为径,神秘而未知的十六岁,就夹杂在天真与成熟之间,冲动和稳重相伴,无知而又聪明。 不知怎样的安排,你坐在了我的后面,就这样一个尴尬的位置,度过了我最开心的时光,痛并快乐着,可以这样静静的和你在一起,而且时时刻刻的被你看着。

你仿佛从九霄云端而来,白皙而健康如珍珠般的肌肤,清纯姣好,天生丽质的面容。眉细如柳叶,淡似青烟。澄澈,水灵的眼眸。小巧的琼鼻,让人忍不住想去刮一下的冲动。唇红似桃花,薄如蝉翼。浅浅的笑容下,漏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脸泛红,两个小小的酒窝,煞是迷人。三千青丝缓缓垂下,如瀑布般柔华。穿着一身干净,整洁,朴实的衣服,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有一次,看你爱不释手的握着一株莲花,脸上洋溢淡淡的微笑,那一刻,你仿佛就是一只绚丽缤纷的五彩蝴蝶,轻轻的飘舞着,闪动着美丽的翅膀,忽左忽右的,窜上蹿下的灵动着,吻嗅着,洁白,圣灵的莲花上发着点点,淡淡的光晕。莲花圣洁,青傲,出淤泥在不染,就像你一样,从红尘中来却不属于人间,生在世俗,却不食人间烟火。

从日出,到日落,从早读,到晚自习。希望能够就这样看着你,看着你笑,看着你皱眉,看着你写作业,看着你闺蜜的轻言细语,看着点点滴滴,看着我们一起生活在这青葱校园里,就这样傻傻的看着。在那个朦胧的年代,我想这就是喜欢吧,像莲花般的女子。

十月二十一,一个普通的不能在平凡的日子,然而这一天却是你的生日,这个日子我却深深的记在的心底,虽然不能陪你过没一个快乐而浪漫的生日,但是每到这一天我都会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你,没极尽奢华的浪漫,却有着最平凡的真诚。

一棵树上的两片叶子,都被风吹落,一片缓缓的落下,埋进土里成了养分,一片随风飘远,落入远处的河流,随着流水越来越远。什么是缘,什么又是命运。在一个寒冬等火车的夜晚,我收到你的信息,然后我们开始聊着天,当时你和我提到了汪国真,说到了汪国真的诗,汪国真的背着包远行,在这个夜晚我不再感到孤独和寒冷,这也是我们聊得最开心,最深的一次。从此我就深深的喜欢上的汪国真的诗和远行。

就如一棵树开花到结果,从小树苗到硕果累累的参天大树,中间经历多少的风吹雨打,多少的烈日和寒冷。才能长大结出甜美的果实。这一份纯真的喜欢藏在心里,并没有像雨水落地在而消失不见,而是埋藏了起来。有时会想起,我们在那片青树林,有我们当时一起栽种的小树苗,在那个有些破旧的教室里有两个桌椅,一前一后,还有在那个操场的足球场上我们......

一份纯真的喜欢,并没有多大的山盟海誓,确是平平淡淡的交心,如青青的果子,虽然没有甜味,而且尝起来很酸涩,但是却清凉,新鲜。

在那个需要远行才能到达的远方,这么多年了,你还是那样清新,孤傲,像一只缤纷的五彩蝴蝶,在远方追寻着那一株美丽的莲花。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一抹忧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 加入清单

你说你擅长文字,可是你从来没写给过自己什么。你说码文字的人都矫情,总是爱把自己装到桶里,然后还非得自己盖上盖子。

朗月、清风,初秋的夜雨过后,天依旧如昨。你放下了手中的古卷,揉了揉眼角,冲杯淡茶置于案上,提笔写下了你的文字:秋风一过东窗尽,何故徒染红尘中……

一首首断了心肠的曲子,一阕阕埋葬了过去的忧伤,你说你是唐宋诗词里走来的清浅。晓妆初上,眉目霜寒,想要不惹红尘,可是这世事怎会轻易的放过你!寒意,让你无处可藏,一颗返古的心弱弱地躲在诗词里以求自保。可是,这儿毕竟不是唐宋,这儿没有条风布暖,霏雾弄晴,只有闷来弹鹊,又搅碎、一帘花影。再怎么挣扎也是徒劳,只会让你自己越陷越深。不要幻想着那离离原上长着的,野火烧不尽的会获得新生。他只是送了王孙的插曲,别情背后留给你的却是满满的凄凉。

想要努力的记着,或者说是想起陈年往昔,曾经的历历在目变成了今天难以落笔的词语。想不出,猜不透……没有月落、乌啼的今夜,寒霜仍旧如约,没有江枫、渔火却也是无眠。只是不知那城外的钟声,敲与谁听,客船里的你是否和今夜的你一样,听见的只是夜半里孤独的悲鸣。

诗词里的人没有忧伤,因为忧伤就是你的快乐。借文字逃避现实的你,终究还是要走出来面对世俗。千百年前的那一眼,今生注定要还。哪怕你是文字码出来的,也逃不脱被愚弄的宿命。琴声宛转悠扬,绕梁三日,谁知那不是你最后的笔划?词穷意尽的相思,永远是你挥之不去的诅咒。了却了落花,却不是送与流水,踏着南门外的那一抹旧梦,让你永远的开在马蹄轻没的浅草间。至此,再也没有凡事相扰,再也没有思念相忧。只有丽日百草,墨舞琴筝,直到天上轻寒,此再无暖……

别再举着酒樽追问明月几时有,等到红叶黄花秋意晚之时,那千里思念的行客自然会与你共婵娟。你可还记得,当年拼却为你独醉的红颜,彩袖手中的玉钟,楼中明月映着低垂的杨柳,还有那桃花扇下永远唱不完的曲子……现如今皆是魂梦与君同,到头来终是剩在银釭的相逢。也许是东风又施了无情计,吹落了满地的艳粉娇红也吹落了你。也许是碧楼帘影再也遮不住忧愁,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一样,和前生一样。不知道是不是你错管了初秋的残事,不管怎样,你都无需怎样!即使你怎样,那又怎样?你只管藏在诗词里,看尽落花能几醉吧。

一直都在寻寻觅觅的你,不愿把曾经想得冷冷清清,可是为什么没有忧伤的文字依然是凄凄惨惨的?也罢,管他乍暖还寒还是旧时相知,只会折损了憔悴,苦了自己。只是不要再说:怎一个愁字了得。

暗香盈袖,脂粉扑鼻,待到东风唱尽,帘卷西风之日,便是你瘦比黄花之时。到那时,你便是唐宋诗词里一抹最艳丽的忧伤……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们女生的花样年华作文

全文共 680 字

+ 加入清单

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花样年华的孩子早已长大了,只有在偶然的梦境中寻觅一分纯净的心情了,而这是无法遗憾的遗憾。

记得前一个周日,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很安静,阳光暖暖的投进来,看得出这是个好天气。我嗅到阳光那种干净好闻的味道,依然静静的躺着,心里有些许惬意,甚至欢乐。

这种深情款款的阳光,是我记忆中一份完整而又清晰的快乐,美与怀念止不住地等待。

儿时就一直偏爱这样躺着。宁静和谐的清晨,阳光用它软软的手推开我记忆的窗,温暖的快乐倾泻而出。小小的身体裹在红袄绿裤里的第一次表演,偶然在衣服里发现未用完的零花钱,夜间醒来发现还有几个小时可以睡觉,甚至一个甜美的梦都会从内心深处泛出快乐的涟漪。孩子快乐是如此的简单,却记载下一生中最华彩花样年华。

前几天,我手忙脚乱的翻出童年的记事簿,一本很大的册子,五彩斑斓的封面,纸张的手感极好,摸出一种沉甸甸的喜悦。五岁以前是爸爸带笔的,第一次喊妈妈,第一次挨打,第一次……,而且三岁的那一段,在爸爸温馨的文字下面,有我歪歪扭扭的笔记:我三岁了!不知不觉眼眶分明潮了起来,我花儿一样的童年,曾经以为会是永远,而如今都雪泥鸿爪,无处寻来。

花样年华,是者如斯。恍惚的温馨却使伤感过后仍有深深的宽慰,曾经的欢笑即使淡忘也不曾走远,它们已在我的年轮中一一记下。张爱玲在《更衣记》中说:“回忆这东西若定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得香。甜而稳妥,像记忆的分明的快乐;甜而惆怅,像忘去了的忧愁。”

拥有这样一种回忆是极美的,即便它以远去。但还有一页温情的记载,一缕轻柔的阳光,一团暖棉的空气,给平凡的日在带来几分意外的生动,携来久违了的花样年华。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小愿望也要努力去实现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88 字

+ 加入清单

上星期五早女儿发短信说她想我了,想吃我炒的土豆丝(我炒的土豆丝堪称一绝,实际上确切地说应该是土豆条,无论怎么样反正我的孩子们是百吃不厌的!这就足够了!)了想吃我包的水饺了……马上我的心乱了……立刻有一个特别强烈的小愿望在心里盘旋起来,思考着怎么去给她个惊喜,带什么东西怎么去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实生活里我是属于那种很宅的人,极不喜欢外出,即使偶尔出去旅游,也是陪家人一起,仅仅是不想扫他们的兴致而已,但是为了女儿我就不顾及这些了,因为她回家还要请假所以我还是决定去看她。于是赶紧收拾东西,买菜买肉拾掇水饺馅最重要的是带了两个很好的土豆,省的去买不到这样好的,当然还要带把菜刀,因为在家切好的话炒不出那个真正味道的,还有炒土豆丝需要的必需品,葱花、味极鲜、还特意去比着旅行箱买了个煎炒烹炸都能用的多功能电锅,家里好几个锅可是都装不下,但是我又有些犹豫,隐约知道菜刀可能不好带,于是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抱着侥幸心理试试的,我把菜刀先用纸箱子板包了两层,又用布包两层,最后放在旅行箱的最中间了……当我的旅行箱被放入安检口那个传送带上时,我的心砰砰乱跳忽然很紧张,心里在碎碎念:阿弥陀佛,上帝与神同在,阿门……还没念完呢就听到安检员在叫我:“哎,这位女士请把旅行箱里的刀拿出来,这个不可以带!”我愕然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了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当我把包裹的严严实实像个粽子的菜刀拿给送我的老公(因为我一直没跟任何人说这件事)时,他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并且意味深长的说:“嗯……由此可以看得出你的智商有多高了!”

礼拜六如约在济南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女儿很兴奋,当我告诉她我怎么去时,她就给我发来短信说:“不会吧麻麻(女儿一直这么亲昵的称呼我已经习以为常)?难道您一手领着孩子一手提着锅子来?……”并在屏幕下方发了一个手举锅子的红太狼,我认真的回复“YES!”她就开心地笑了并配发手舞足蹈的小孩儿。当我手忙脚乱把热腾腾香喷喷的水饺端到两个孩子面前看着孩子们狼吞虎咽的吃时,我开心极了了!其实老公对孩子的教育理念比我超前,他一直认为,孩子不能像我这样一直惯着宠着,因为我们不可能跟孩子一辈子,所以我们必须让孩子学会独立,而我道理也明白,就是怎么努力也做不到,于是我们就这么吵吵闹闹的过了这么多年……我为孩子做太多想得太周到有我的依据,清楚记得在我十七岁那年,我第一次去市服装厂上班,父亲送我去的,可是到了厂门口我死活没勇气去问问我的车间在哪里,父亲很生气,记得他当时说:“一岁不成驴到老是驴驹”……后来我在那稳定下了,等到第二次再去上班父亲提出要送时,我断然拒绝了!我不知道当时父亲是怎么想的,会不会有些许的失落抑或对上次数落我而稍微自责,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用父亲送过我!当然他来看我另当别论。所以我一直以为现在孩子们依恋我依赖我想我离不开我说明我还很重要,还有用处,而我的身体还很健康能帮到他们是我的福气,我无怨无悔,累并快乐着!

礼拜天特意起了个大早,因为昨晚两个孩子玩得太晚,所以都还在酣睡,我没惊醒他们,悄悄地带上两个土豆走出了宾馆。因为昨天只吃了水饺,最重要的土豆丝女儿还没吃上,别看在外面只要有钱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花哨吃食,但是并没有真正妈妈的味道,所以我必须要做给她吃。六点的济南街上还静悄悄的,昨晚不知道几点还下雨了,零零星星的小雨点还时不时的在飘着,偶尔有几个晨练的,急匆匆走过,有几家店面也开始忙活了,但是我没好意思打扰他们的忙碌。我们住在纬一路,我一直走到纬四路才发现一个卖蒸包的小店不算忙,有三个阿姨在那里,我先是买了几个蒸包,然后又问可不可以借用一下案板和菜刀切两个土豆,并说明缘由,阿姨很热情让我进店到后面一个操作间去切,我很感谢很感恩(我始终认为,只要是别人求我帮忙的事,我不敢说“万死不辞”也差不多,只要我能办到我都会尽力而为!我也一直对我的孩子们说,只要我们能帮到别人绝对不可以袖手旁观!所以我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我做好了当我求助于别人时才不会被拒绝)……当孩子们在床上发出啧啧的赞叹说:“麻麻,我们是被你的土豆丝香味吵醒的你知道吗?”立刻,幸福荡漾开来溢满全身……这就是我想要的!

我本是平庸的小女人,没什么远大理想,一直本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亦可无”的生活准则来要求自己,只要我的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在一起,足够,别的,都可以忽略不计。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别到离别再说珍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0 字

+ 加入清单

佛曰,万事物都是缘。

生命之缘千百轮回,历经万千苦难,凝结而成的精华,才能形成一个生命。生命的步伐,才能够在那人间走一遭。生命的光芒,才能如流星在天空飞逝。

相遇的缘分,又是生命缘分中的那万分之一。纵使红尘滚滚,人群如麻,能够与你相遇的人终究是少数。这就如同大漠里两粒尘土的相遇,广阔的天空中两颗星星交汇,我们随可以期待,可以猜想,但终需缘分才能够相遇的。

红尘中,最苦是情缘,最乐也是情缘。情缘总是容易逝去,总是来不及珍惜。记得林清玄的一篇文章里谈到,人生如茶,相遇一次,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情缘来时,握紧一点才好;情缘去了,松手随它而去吧!

缘存,万物相遇。缘灭,万物相离。缘分如此少,总是得倍加珍惜才好。不能看到缘分不在,离别时分才说珍惜。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春风渡翠柳拂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12 字

+ 加入清单

一缕春风吹醒了沉睡已久的冰冻,细流缓缓流过河床,走向了远方。两岸萌发的小草蜿蜒出两条绿色长廊,默默地释放一份温润,葱郁着春天的模样。喜欢在春色中沐浴阳光带来的和煦,任柔风拂过耳畔,细听光阴走过的声音。

浪漫总与春天有染,这样的季节总会令心情愉悦,漫步在春风里,体会大自然带来的葱绿,一份开阔的心境贯穿血脉。轻拂季节遗留的微尘,环抱四野,任清风打动衣摆,取一席青妆素雅盈怀,给生命赋予崭新。春天总是美好的象征,是欣欣向荣的征启。万物的复苏给大地带来了灵动,那些久违的身影穿行于田间、草丛,给大地增添了生命的活跃。

喜欢春风揉过的早晨,带着一份惬意踏步碧野群峦,看远山幽幽,看绿野成片。一份和谐伴一程晴好随渐起的朝阳而升腾,心随季节侵染,一份柔和打动心性,一份对静好的感恩之情由心而生。露珠还不是那么浓烈,略带微潮随叶片摆动,山花已然耐不住寂寞,悄然生出蓓蕾,只待一展芳容。玉树伸展枝桠,叶蕊争相待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青涩的味道,吸入肺腑令人心旷神怡。时停时起的鸟叫声,更增添了一份别致的情趣。

春日的池塘更是一道暖心的风景,微风吹过,水面荡起微微波纹。顽皮的鱼虾偶尔探出水面,吐几个水泡转瞬消失,给池塘一份神秘的韵色。池塘四周细柳成行,倒挂的垂柳摇曳着枝条随风尘摆渡,陶醉在这样的意境中,总会给人一种翠柳拂面的感觉。身处此景,虽看不到异常的喧闹,却也不失一番暗含的争宠。

喜欢在这样的季节赏春花,不管是一株小花的情怀默默,还是尽展芬芳的满园桃李,都是一种久违的心动。当香飘满园,当蜂蝶不停的啄蕊,那种沁肺的醇美是一种迷醉。敞开心扉,放飞所有的心情,将所有的悲喜埋葬在逝去的光阴里。拾起一粒纯情的种子,播撒在温润的土地上,生出春天的颜色,长出花开的美好,与春天同行。

季节的轮回赋予了生命的欣荣,萌发的生命力总是带着一份憧憬,长成阳光的姿态。人生亦是如此,生命的长廊交替着岁月的冷暖,而拥有一颗向暖的心,路途就会铺满绿茵。喜欢春天,不只是因为春天带给我们花红柳绿的色调,可贵的是它用善暖的心唤醒了所有的生灵,给了这个世界最直接、最博大的宽容与厚爱。

心中装着季节,生命的征途就不会荒芜。人生旅途需要情怀,遥遥无期的红尘,不停地改写着生命的章节,面对更多的错落,能保持一份春天的和谐,那将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洒脱。春天是柔和的季节,当细柳拂面,当花开倾城,一颗感恩的心伴随着细雨和风,在生命的旅游中散发着永久的浓郁。季节在更迭,携带一份春天的暖,行于多变的风尘,相信每一个转角都有一种奇迹在发生。

与春天握手,生命就不会孤单。听一首歌,将心情慢慢静化,让心事漫步在田间花巷,盈袖添香不惊不扰,随清歌曼舞。在清瘦的时光里,以清心素手拨动岁月的琴弦,奏响山高水长的温婉,倾一脉心语。心随音符跳跃,伸展双臂拥抱大自然,感受天地的宽广。风尘走过,情赋细水长流,任云舒云卷。拂去季节的交错,温一席歌律的情怀,随风尘起伏,赏花开流年。

清凉的午后,寻一片绿荫,与淡淡的花香中品味岁月的晴好,泡一壶清茶,在茶思中解译一份心性。旅途匆匆,握不住的是流年,只要心存美好,处处是春天。当时光荡过指尖,留心一份写意,看云过山头,看细柳成荫,任清风拂面......

文/梦情缘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当上姥爷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400字

全文共 4318 字

+ 加入清单

夏雨毕业于省城某个大学,毕业之后开始当老师,职称升至副教授,还在事业的兴盛,正在摇旗呐喊、振臂高呼、冲锋陷阵的途中,还没有来得及做好思想准备,一不留神,漂亮的外孙子就闯入他的生活。大概人生就是这般快的节奏,还觉得年轻,小伙子一般的劲头,却突然当上了姥爷,女儿问,还没准备好吗?夏雨默然,确实有点。

小家伙的到来,夏雨确实有些惶恐不安,无所适从,角色的升级,让他不得不承认老了。夏雨印象中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是老态龙钟、满头白发的,脸上皱纹斑斑,走路都有些困难的人。现在的他虽然不能和小伙子们赛跑,但遇到紧急情况,依然健步如飞,甚至奔跑一阵子。

小家伙来到这世界上的第二天,夏雨拿了相机,拍下了外孙的第一张照片,长长的睫毛,圆圆的大眼,圆嫩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居然有女娃般的模样,相术中有"男人女相者为贵"的说法,意思是男人如果有女相,则非富即贵,莫非天赐我们贵人临门,这可乐坏了姥姥、奶奶,小心的呵护,唯恐娃娃有半点的不适。

一天大的孩子竟然会笑,伸展着嫩胳膊、嫩腿,哈欠不断,看来来到这个世界卖了好大的气力,不知道几天几夜没有睡好。

又一次经历生命磨难,夏雨的女儿顾不上欣赏自己的儿子,在万分疲惫之后休养生息,手术的刀伤依然疼痛。对于女人来说,生娃就是过鬼门关,女儿又一次把生命交给父母,在关键时刻他们为她做了决断。之前数日来夏雨夫妇都时刻准备着,稍有生产的前兆,他们会在20分钟之内赶到医院。

夏雨女儿给小家伙起名"小核桃",希望儿子像核桃一样硬硬的壳儿,白白灵动的大脑。女婿则找起名公司,上网查询,费尽脑力,想赋予娃儿极响亮的名字。

小家伙长的真快,刚刚满月,就有了和大人们的沟通,姥姥逗他,就会朝着姥姥裂开小嘴会意的笑,有时居然有了笑的声音,伴随着手舞足蹈。

夏雨把小家伙抱在怀里,感觉到了小核桃的体温在向他传递,小鼓般的心脏跳动声音那样清脆而有节奏,充满着力量和豪放。小家伙不断转过头来看看谁在抱着他,笑笑的回报每一个把他抱在怀里的人。

两个月之后,他们已经抱着小核桃到室外活动,小家伙开始认识外面的世界,只要热闹的地方,他会玩上好久才用情绪表达要离开。

十个月的小家伙俨然是个小大人,明白了大人的许多表达,开始在代步车里横冲直撞,"咯咯"笑,使劲的哭,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变化,但是不会说话。他用身体前倾表示"去、走、离开。"嘴里"哼哼"便是厌倦,露着两颗小牙滑稽的笑、手舞足蹈表示喜欢、乐意。

小核桃的大姨、小姨、姨姥姥买来了玩具,并没有激起他多少乐趣,整天拿着个蝇子拍敲敲打打,高处的、远处的,他都会给你拍打下来,"哈哈"的坏笑着。夏雨给他弄了一个细木棍,刻上花纹,他居然爱不释手,敲敲打打,玩的不亦乐乎。

小家伙喜欢逛超市,把他放在购物车里,两只眼睛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那个快乐劲,好像都是他家的,不时伸出小手,拿来就啃,不管大人在超市采购多长时间,小家伙从不厌烦,好像他知道是在为他买好吃的东西。

满周岁那天夏雨一家给小家伙拍了周岁照,小家伙穿上不同的服装,好帅气,女儿给儿子戴上黑墨镜,竟然像黑老大一样的酷毙了。摄像师和助手真有一套,愣是把小家伙造出各种形象,流鼻涕的、张口大笑的、手舞足蹈的、吐着滑稽的小舌头的、专注地玩耍的、道貌岸然像个小大人似的,各种姿态,应有尽有。一家人每次翻阅相册,都会大笑不止,小家伙像个表演家,没准将来会有所发展呢。

慢慢地,小家伙学会了走路,居然朗朗跄跄地跑个不停,大人们使劲地抓住他的手,只要松脱,他就狂奔不停,男孩的野性开始暴露出来。

娃儿开始学会了喊"爸、妈。"那使出吃奶劲的叫喊充满着铜铃般稚嫩的声音,鼓舞了做妈妈的使命感,激励了做爸爸的挣钱养家的压力。"aoao"的呼喊,他们默认了是在叫姥爷、姥姥,因为每每如此,娃儿会盯着姥爷、姥姥喊叫数声,直到答应为止。

女儿不断带着小家伙回到城市里,尤其冬季,城市里的暖气烧的热,小孩子是一种享受,夏雨夫妇也不断去探望孩子,但是每一次隔段时间相见,都有不同的感受。

尤其上个月回家,小家伙变化太大了,那天夏雨从车站接上女儿和外孙,路上,小家伙说了好多话,实际上是一些断断续续词或词组。

姥爷…弹弓…打鸟…坏了…修修

肚肚…想姥爷

大象…鸽子…长颈鹿…。喂食

……。

夏雨看到小家伙有了一些连贯的思维,只是语言能力还不能顺畅表达,但是他总能扑捉到一些关键的字词,所以大家都明白他在说什么。

乡下的人们热情,喜欢小孩子,小家伙回来,每天都要外出玩耍,认识了好多人。可能是天性使然,小家伙天生不认生,不管到哪里,谁都可以抱他、逗他玩,一会就熟的不得了。加上小家伙长得帅气,穿着名牌小时装,每天洗得干干净净,谁都愿意拉拉小手,亲亲抱抱。只要有要求,小家伙都会慷慨的献出最纯真的吻。

小家伙是个爱说爱道的娃,教他说啥他都会乐意说,在大人引导下和人打招呼,说拜拜。因为小家伙的热情,他们一家和一些平时不打交道的乡亲有了较多的联系,满街跑的小家伙好奇心的驱使,从东家串西家,哪里都熟。见到猫咪、狗儿、小羊高兴的不得了,观瞧、逗弄,充满着乐趣。

小家伙喜欢坐夏雨的汽车,熟练的爬到副驾驶位置,摸摸启动钥匙、拉拉档杆、拽拽方向盘、然后靠在椅背上装模作样,等夏雨开启收音机,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小家伙会不断摸摸这个按钮,拧拧那个按钮,变换着声音大小,调谐着不同的电台,好像个人似的。

晚上喜欢看《智慧树》、《光头强》,然后小大人似的在手机上看一些婴幼儿小节目,那样津津有味,全神贯注,好像已经进入节目里。几百天的娃儿,能看懂这么多东西,夏雨不敢相信是真的,然而看到他与剧中情节变化表现出不同的反应,夏雨相信他看得懂。

娃儿最喜欢听故事了,晚上听着故事就入睡,早上五点钟醒来缠着妈妈讲故事。捣乱的时候,只要给他讲故事,立马安静下来,夏雨的故事不多,但有编故事的擅长,一边编,一边讲,他居然听得那样认真,那般入神,是夏雨的故事有吸引力,还是娃儿天性喜欢听故事,但娃儿真的是个故事迷。

小家伙有喝牛奶的隐,已经吃饭没问题了,但早上没起床就会迫不及待喊叫"我喝奶,我饿。"姥姥顾不上穿衣服,慌忙地去热奶,小家伙嘴里不停地嘟噜着"我喝奶,我饿。"

晚上看完喜欢的电视节目,大人们都在欣赏电视连续剧,没人再哄他玩了,小家伙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无光了,立马喊叫"我困了,我喝奶",直到满足才肯罢休。

最近小家伙学会了吹喇叭,喊叫"上课",然后学着老师的样子,哼唱儿歌。

小狗子,汪汪汪,看门门,站着岗。

摇摇尾,蹭蹭墙,抖抖头,恍啷啷。

大人们装做学生,随声跟读着。小家伙还挺牛气,命令大家鼓掌,竟然人五人六的。然后又吹起喇叭,喊叫"上课",继续重演他的剧目。娃的爸爸好久没见到孩子,看到娃儿有如此大的进步,激动地巴掌敲击的山响。

这是娃的拿手好戏,也是自我表现的开始,需要得到鼓励和强化,大家都配合得惟妙惟肖,希望通过他的演说激发他的自信,提高语言表达力,成为未来的演说家。

小家伙确实有许多可爱的地方,姥姥做的饭菜味道怎样,娃回答:可以。像小大人般的回答真可爱。乐意做的事都会回答:行、好。稚嫩的童音、家乡味的普通话是那样的甜润动听,回味无穷,久而久之,大人们也学着娃的口音回答问题,不断说起普通话。

娃儿也有自己的思想,不喜欢做的事、不高兴的时候总是说"不"。尤其早上赖床,"不起床、不穿衣服、不吃饭"。娃儿姥姥、娃儿妈妈总是想尽办法激发他乐意做的事,趁娃儿说"行"结束这场纠缠。

平时娃儿都会听后大人指令,按照要求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整理物品,把垃圾放到垃圾桶。有一次夏雨把娃儿带到单位办公室,娃把食品的包装弄下来到处找垃圾桶,直到找到放进去,才开始吃东西。夏雨觉得这就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娃儿就是一张白纸,后天娃儿父母以及其他对他施加教育的人为他绘上什么样的图画,孩子就会有怎样的景象,所以做父母的要学会怎样做父母,要把阳光的一面展现给孩子。不要等到孩子千孔百疮的时候,粗暴地修理,武断地改造,即便改观,已经伤痕累累。更有甚者,把责任推到祖辈对孩子的娇惯,或埋怨社会环境使然,这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最终孩子父母深受其害,后悔晚矣。

娃儿会热恋人,也会挑剔。最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女孩,每次娃的姨姨回家,他连妈妈也不要了,跟在她们身后寸步不离,姨不在,则跟姥姥,夏雨和娃的爸爸排在最后,但夏雨抓住娃的乐趣,或是强行抱着他玩耍,他并不表现太大的固执,很快适应,并且很快乐。夏雨觉得娃儿适应性很好,将来可以适应多种环境,走到哪里,那里是家,没准出了国就叛变了。

娃儿像个小警察似的,自己的东西保护的很好,不让别人乱动,嘴里说着"我的,我的",夺回来放回原处。谁的东西就是谁的,娃儿心里分得清清的,不允许别人乱拿乱看。有一次,夏雨从娃儿爸的包里拿出一本书阅读,娃儿从他手里硬拿走,合上,放回他爸的包里。夏雨拿回,娃又拿走,放回,一点不留情面。

娃儿喜欢打开抽屉,厨具的门寻找食物、玩具、或感兴趣的东西,并且每次到房间里来,都在重复这一套,大人都不喜欢这样乱翻乱找,于是不断呵斥,但没有一点收敛,便任其所为,在后面帮他收拾,命令他整理好,再做另一件事,娃儿不予理睬,强行他做,他便以嚎啕哭声反抗。

有一次,娃儿把蝇子拍扔在地上,被女儿撞见,让他捡起,不从;按下他的手挨住蝇子拍,娃儿伸开五指,就是不握住;动手打娃,嚎啕,不捡;把娃放到室外黑暗处,娃儿啼哭不止,还是不从。无奈,不再与之斗气,相信"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但是却强化了娃儿不服从大人指令的心里,他会不断用他的固执考验大人对他教育的耐力。此时大多数父母或亲人不忍心强行矫正,表现得很无奈。

夏雨认为固执与执着同意,只是褒贬而已。如果固执于正义或事业,固执于理想和追求,则是执着也。相反,执着于错误与荒谬,不肯改变,没有灵动,则是固执,顽固不化。所以,只要让娃儿对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或者思想上有正确认识,就可变固执为执着。那么对于娃儿来说,需要的是激励引导他怎样往好的方面发展,强行是失败的,怎样激励引导,因娃而异,需要家长开动脑筋,创造性地实施教育。比如,娃儿固执一种错误,我们可以承诺:带他去好玩的地方,买好吃的东西,做喜欢做的事。前提条件是服从指令,改正错误。

夏雨有与众不同的观点,认为男孩子要学会说"不",要有刚性的一面,要有自己的主见和坚持,未来的社会是一个信息、机遇、情感多方面交织的复杂体,只靠冷静分许,作出判断需要较长的时间。并且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需要指挥者立马作出判断,不趋炎附势,敢于与强实力抗衡,勇敢拒绝,执着地坚守,果断地放弃才会有奇迹的出现。

夏雨认为给孩子正面信息的教育是必须的,让孩子敢于在不良现象面前说"不",拒绝诱惑、不畏恐吓,才是一完整的男孩子的本色。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长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8 字

+ 加入清单

人的头发是始终生长的,所以千万别怪它稍不注意就长长。

都说长发是三千烦恼丝,纠缠的纷纷扰扰,除非剪掉飘逝。

也说长发是美人诗,飘逸出美人儿们缠绵悱恻的独特气质。

长发对于女人来说很普遍,毕竟长发的女人看起来婉约舒适,好像天生长发才对。也看过好多有长头发的女孩子和女人,头发都被她们精心打理和呵护,不少人在头发上也花钱不菲。嗯,那是女性的福利,打扮美丽些真好。

但是,对于某些粗陋的人来说,头发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对她们的头发来说,最经济实惠的莫过于多长少剪,即使剪也是自己偶尔操刀一把。因为短发留不起。这样既省了常去越来越贵越来越潮的理发店的困扰,也让长发在天冷时为人体保暖一二。而且洗头发也没想得那么复杂,人简单洗发也简单,区区一把头发,几分钟就搞定。省下时间和钱通通吃喝生活读书乐。太粗糙了,感觉真的很与长发不相称。但是留长发虽然是实惠的事,偶尔不小心非专业剪短了,她们也会觉得秃得难看,所以长发最起码会模糊掉很多可能不堪的细节。随性惯了,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些就好。

长发,造型多多,似乎被演绎尽了各种美丽的组合。欣赏即可,偶然试一把也很不错,一年中请人打理几次也不为过,最起码能见人才行。呵呵,不贪多,任它随意披散在颈窝。长发,不少时候它也是掩护和伪装,的确会让人心情放松片刻。长发,作为飘逸的传说,偶尔被风吹起,那瞬间的纷扰和飘散,真的会有些令人心怡和心醉。头发,不过是头发而已,如同缘分,一个字——“随”就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与书房结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6 字

+ 加入清单

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的书房里。一个人,在书房,就像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你想要怎样你就能怎样。可惜,这也是个梦想,要实现还真不容易。时不时的总有人走进我的书房里,不是现实中的人,就是幻觉中的人。

很多时候,我读书,是因为我很孤独。读书对于我就像在窥探另外一种奇特的生活,另外一种新颖的思想,另外一种味道的心情。我一翻开书就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直到读完,合上书,回过神,眼前仍然飘着浮着许许多多异样的灵魂。他们爱,他们恨,爱了,恨了,仍孤独。爱与孤独是永恒的,恨与孤独也永恒。

什么是“好书”呢?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我觉得好的文字不仅是具有情感的而且是具有骨感的。有人总是说:写作应该贴近现实,写作不能不接地气。而其实,写作的真实状况是:你若越是投入写作,你也就离现实越远,你也就与理想更近。接地气也要看接的是什么样的地气。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我喜欢读文学书,喜欢读小说,喜欢读诗歌,有时也会写一些。好的小说,在我看来,是那些写平日里暗地里很隐晦的人和事的,是那些平日里不好说或者不该那样做而又非常想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有意思,读起来才爱不释手。好的小说,冥冥之中总会呈现某种命运。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诗人的白日梦。诗是想不出来的。真正的诗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每个字在诗人眼里都会具有更多的含义。好的诗句大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生越凄苦,诗句越美丽。诗句越美丽,人生越凄苦。生活是非常实际的,诗是不切实际的。人活着要实际,但又不能太实际。

只有关心生命的人,关心个体生命的人,才有可能接近文学。真正的文学,表现的全是独特的个体生命。文学之所以显得比生命更加丰富和神秘,恰恰就是因为它能够令人惊讶地感受神秘的生命。我之所以热爱文学,至今不愿放弃文学,就是因为只有在文学这个世界里,我的心才相对自由。

我总是对自己说:如果你还爱读书就说明你没有老。人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不管你是多么老了,你的文字都应年轻,都应让人觉得干净。年轻,干净,就是美。我最失败的时候就是我写作时不是自己(生活中,我无法好好地做一个我自己,这已经是一个事实,我早就举手投降了)。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具有持久的价值吗?卑微的存在也可以企望伟大的时刻吧。

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使我愉快的,除了阅读和写作,还有什么呢?还是阅读和写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宽容的无限魅力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15 字

+ 加入清单

宽容决不是一种无奈和消极的心态,对人宽容需要的只是一点点理解和大度,但有时却会带来意料不到的收获。----------题记

阿力是我的一个朋友,在相识前的十几年里,虽然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小山城里,但我们对他不屑一顾,根本看不上眼。因为他人特别的懒,平时做事总是慢慢腾腾的,不像个男子汉。他人很古板,不爱说笑不喜欢冒险,而且胆子特别小,总给人一种鸡肠小肚般的感觉。可能是我自己性格的缘故,说实在我喜欢那种胡吹海喧,大大咧咧,义气血腥的朋友。像他这样畏畏缩缩的人最多就是朋友们拿以取笑的对象,在许多场合冷落的常常是他,而他也不在乎别人对他的态度,总用一种平常而浅浅的微笑回报大家,总不声不响的出现在每一个聚会场合,大家说他人不咋得但捧场特勤快,无疑这也是一句不太爽口的话。可一件事情的发生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他是用另一种心态和角度理解生活以及组成生活的所有部件的,并为他的宽容所折服。

有一天他来西宁找我,说有事想和我聊聊。他和平常没有任何区别,来我家的前三天里他除了睡懒觉就是反客为主的给我倒茶水,他脸上还是那永远掉不了的微笑,一点也看不出有什么事情。一直到第四天晚上,我主动开口问他找我到底有什么大事情要聊?他说也没有什么大事,只是老婆和别人有染,上个月他从玉树晚上回家抓了个现行,因为事情太突然太让他不能相信,所以心里特别难受,想找个人聊聊天解解闷,可整个村上找不到一个能听他说心里话的人,所以他就想到了我。然后他缓缓地把家门的不幸给我说了个明白,几乎没有漏掉任何细节。我估摸他已经有什么想法了,从我听闻过的很多类似的案例看(现在这样的事情常常发生,人们也不以为然了,恐怕以后看的就更淡了。)无非是离婚或用特殊的手段让老婆痛改前非,然后再闹的满城风雨人人皆知而后已。他却苦笑一下,皱了皱眉说这也不能全怪她老婆,还说这也是人性的一个部分,并列举出了很多自己的不对,来证明老婆出这样的洋相也有他的责任,比如说自己常年流浪在外,一年回家陪老婆的时间加起来也不到三个月;说自己不会幽默没有情调;说自己懦弱没有威仪,反正开脱老婆的话全说了。最后他说不打算离婚,也不打算对老婆做什么。说要做个好丈夫,做个真正的丈夫,多为家庭着想,多为家里出力,争取用行动和宽容让老婆回心转意。我嘴上在极力劝慰他,对他的的做法表示赞同,但我更深信不疑他是个彻底的窝囊废,男人怎么可以忍受这样的侮辱和羞耻呢?

之后的一年里,他像换了个人似的,突然变得勤快起来了,守着家里的几亩薄田不在出远门。在家他样样依着老婆,事事护着老婆,在以老婆为核心的家的领导下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卓越”的贡献。后来孩子出生了,再后来他家领到了政府新农村建设的补助款盖了棟小二楼,小日子过的火火的,他老婆对他的关心和爱恋在村里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真正得到了老婆的爱,老婆也真正的爱他了。

宽容是一种美德,更是人生不可缺少的温暖。人性的丰富和不定性渲染了人生的美丽与美妙,在人的思维、情绪、观念、逻辑中既有正确的因素指导我们体现出合乎社会制度和道德制度的行为,它是人类的主旋律,是永远要遵从和宏扬的主体,也有和这些行为相反的观点和思维,它指导人们作出违背社会道德准则的行为。而这些不合制合德的行为又往往是有可逆性和存活期短暂的特征。这就要求人们相互之间必须进行理智的沟通和潜移默化,而理智又必须一宽容为基石。宽容给了错误者一个轻松宽敞的反省空间,宽容减轻了错误者心理上沉重的愧疚感,宽容给了错误者选择的余地,宽容在孤独的世界里注入了人间温暖和人间真情。更重要的是,被宽容者在错误之后最需要的就是宽容,因为错误即已发生就不会轻易抹去,它需要一个地方暂时把错误掩藏起来,以调整自己的情绪和心态,而宽容正是最好的错误之帐,他屏蔽了错误者的自卑和胆怯,让错误者有勇气面对错误,以纠正错误塑造新自我。

现实社会是个文明的社会,现在的人应该是理智的人。但在激烈的竞争中,在物质的诱惑和追逐中人类变得似乎更焦躁不安,在剧烈的物质盘算后内心显得很孤单寂寞,甚至觉得神无所依,空虚彷徨,尤其在感情上随意玩弄,糟践天赋。听见某人老婆红杏出墙,然后就是分道扬镳,孩子怎么办,一句话:孩子命该如此。听见女同事常常给男人发短信,老婆忙成了中统特务,盯稍子,抓把子,最后哭天喊泪,鸡犬不宁。以后怎么办,一句话:先凑合,边走边看。看见丈夫回家晚,老婆又闻又瞧又搜索,活脱脱成了服役警犬。别说人类,就是家庭之间的情谊就在这种相互猜疑间化为乌有,甚至招致仇恨。

人生之短如在缝隙间掠过的光线,人生的快乐在于给别人快乐后享受别人回馈的快乐,而人的幸运就是人与人之间宽容往来,它区别于动物间原始的本能掠夺,是人类最有效的谅解工具。只要是人生,每一种都完美无缺,每一种都绝无仅有。不要遗憾生活中失去了什么,那是你本该要失去的,不要叹息命运的不公,因为命运无法公平。只要你给别人以宽容,你就是完美的人;只要你得到过别人的宽容你就是幸福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墨香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26 字

+ 加入清单

安静的女子,总是喜欢和文字缠绵。素衣,素颜,长发,与一笔水墨相知,一心诗,一幅画,一言呢喃。

------题记

轻轻的,牵起时光的手,回眸,红尘浮华,一笑而过。聆听一曲水云禅心,微醉,寂静。沏上一杯绿茶,袅袅茶烟,若有若无,一缕暗香,幽幽浮动。将所有的心事置于笔端,任一波云来,一霞落去,静静的,在心里种下一片春暖花开,绽放出生命的芳香绵长。 每个女子都喜欢一种温情。红尘相遇,不问对错,握紧彼此温暖的手掌,在温情里遨游,弹开紧锁的眉,一起笑看尘世烦忧。

如果,我是一朵花,那么,我愿做陌上万千花朵中的一朵向阳花,倚偎着阳光,美丽绽放,绽放进你的生命里,散发出芬芳与清香,不染纤尘,为你,独守一世温婉。 浅秋如水,依然以文字的温婉,守着一窗岁月静好,用心感悟着生命的良善本真。静静地,绽一缕芬芳于心,为你,为我,悄然欢颜,放一曲雅韵,心绪随着音乐的优柔或寂静或意兴,时光,就在微笑中安然,浅醉。如此,真好。暖暖的在心底,浅吟一句:时光,你好。

若,所有的一切都将变成曾经的永远,那么此刻,只想留半盏茶香,独自安暖。我,便是如此清欢的女子。采一朵微笑,用心底最美的柔情,串起念与念之间的感动。凝神,静坐,仿佛听到了花开的声音,那是呓语呢喃的芬芳,是一抹纯白爱恋的流淌,是一份眷恋凝作指尖不散的温暖,是我摇曳着明媚绽开的一束欢颜。

始终相信 ,一场旖旎的邂逅,是一种巧合,一种心灵的约念,当珍惜,珍重。朴素相依的日子,牵起一双不离不弃的手,如影相随,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是通往幸福的必经之路,历经风霜后的微笑,便是这一季最抒心的回忆。 撩开流年的窗纱,捻一脉心香,柔柔的呼吸。独倚窗台,用婉约的心弦,绽一树明媚,静静的,聆听岁月赋予的袅袅清韵。 流年无恙,青丝如常。用一笔素净的简约,将缠缠的心绪依着一帘沉香的诗意,写下四季温良。

岁月如花,人生况味尽藏在花开花谢间。收集一些温暖,收藏一缕沉香,与岁月相陪,相伴。 此刻,请许我在时光里享受安然,在流年里忘记花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媛媛如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37 字

+ 加入清单

蝉叫了整整的一个夏了。

无休止的,仿佛这个世界就只属于它的,任谁想要一份清宁和安静都是与它无关的。它才不管呢,仿佛是在告诉谁,是我的季节我就尽情的唱,是你的季节你就尽情的妖。是啊!光阴里平白着多无趣,四季就该有着四季的不同的缤纷色彩,才有着光阴的味道。当下,就是它的季节了,不唱个天昏地暗哪会罢休。只有到了夜色阑珊之时,它们才会停止一天的鸣唱甜甜的进入梦乡。

夏的夜,没有了蝉的呱燥,阑珊而美好!

时常,一个人留恋的驻足于这样的夜色里。月色下,静静的感悟着阳台上的太阳白日里迎阳而开,夜色下迎月而闭与世无争的度着自己光阴。还有一株吊兰,也安之若素的在这一方天地之间流泻着清淡,悠逸的写意。如若有风,花的幽香和那清凉的气息,随风幽沁入心最是让我惬意的,那时内心再荡不起一丝涟漪,安然的感受着岁月的静好。

入夏以来,因身体的缘由,很少出门了。所幸,有爸妈的庇护,不用为生计而操劳。

在家闲时养喜欢的花,写一些随心的字,读一些雪小禅的书,也看鱼儿的字,以一种最简单的姿态过着安逸的日子。素来,在家的我喜欢素面棉衫,清浅,安然,有着一种随意的好。诚然,如若出门还是喜欢化一点淡淡的妆,喜欢这样对自己,其实,作为女子本该如此吧。当然,我知道女子的美更体现在内里。只是,我太庸常了,内里的那份美还没有被光阴熏染的好。还好,对于我这样的年纪,我还不贪心,青春本就是一份美丽!不是吗?

日子过的真快,不经意间夏已浓烈了。由于去年生病的缘由,太久没有去外婆家了,外婆时常电话打来,一直念叨想我了,昨儿,去了。老远,就看到外婆在路上等着了,看着七十多岁的外婆,眼里不由得有了一层薄薄的雾气。欣喜,外婆的身体还很健朗。

在外婆家的院子里,我遇见栀子花了。盛夏里,栀子花是我最喜欢的花,喜欢它的香,喜欢它的素,喜欢它的花语,就这样一直深深浅浅的喜欢着。诚然,喜欢还因这花里还有着一蓬的缠缠绕绕的记忆。记忆,是的,我有着太多的记忆,儿时的,少年的,曾经的,只是我以为有的记忆我已经忘记了它了。想来,有些东西无论你忘记的多么彻底,还是会在某一天,某一时刻莹然而出的牵系着你的心。

恍然一惊,这场花开我已隔着一截冗长的光阴了。

恍惚,那年栀子花开的场景就在昨天,只是还没来得及尽情的去赏,去看,就一晃而过了。此刻,我是真的想念了,想那场栀子花开的时光,想那些光阴里的好!或许,我的心一直沉湎在那场栀子花的盛开里。也许,这样的心境,我自己都没懂得。可是我懂得,内心里置身于这样的盛开里,定是幽静,含香,不沾染人间一丝的尘埃的。真好!我还能再看着栀子花一季又一季的盛开着,落败着。开着,落着,与我一起度着光阴里的暑热寒凉。

懂得,我喜欢这个词。

倾心的喜欢,喜欢它内里内外都溢满着那份盈盈的暖意。在小禅姐的文字里也看过,她说;“懂得还是,杏花春雨里那场落花,落花的懂,看花的也懂”。这样的语言读来更贴近心意。是啊,怎样的情意才能让落花的懂,看花的也懂呢?想来,懂得必是一颗心涟漪着另一颗心,是无需说出来的话语,只需一个眼神,便能真真的打动着你。这样的懂得,也许有的人一生里都不会有。是的,这种情平常人岂能有,如若有,真的是前世今生的缘了。只是,文字里还有比懂得更贴心的字么?在我,是不会再有了。

文字,我喜欢舞弄它。虽然我的字浅薄,清然,书不下一世的绵长隽永。但是,我的青春时光,那些快乐,忧伤,都真真实实的安放在我的文字里。在我浅浅的人生中,一直都是文字在供养着我内心的薄凉与繁华……

文字于我来是,真的是好!生病的日子,爸妈是如论如何都不让我再写的,那些每天望着天花板的日子,素素的心真的孤独着,寂寥着。幸好还允许看书,如是,我还可以日日与文字厮磨着,有着这份厮磨,内心便安好起来。

厮磨,在这里我要用这个词,我一定要用这个词来形容。这样才能写出我与它的情意来。这样的情意岂是一朝一日就能有的,那是要经得起光阴的啊!

在我,厮磨不只是在爱情里有,文字里也有。或许在我的内心,我早已经把文字视如我的情人。因为它从来都是不离不弃,任我随意的来,任性的离开。这样的爱情,也许尘世里都不一定有呢!

流连似水的岁月,总是飞快而过。

只是岁月是斑驳的,容不得谁喜欢与不喜欢。每个人自出生那一刻起,就意味着要经历很多。很喜欢鱼儿文字里这样一段话,“生活里有那么多不可预料的慌乱,炎凉,若是能平安度过,活成老人,已经是不寻常的幸福”。所以,我不纠结了。生病也只是我人生中的一个片段。

如今,我依旧可以快乐的续着轻盈如花一样的文字,在内心深处媛媛的开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只怪当初识人不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81 字

+ 加入清单

现代的地质作用 关中地区在漫长的地质历史中历经沧桑,几十亿年的地动山摇和风风雨雨雕塑成了今日的山川面貌。 我们目睹这片土地上的山、丘、梁、塬、河、川、土、石,似乎觉察不出它们有什么变化,几年、几十年的“容颜”依然如故。然,事实并非如此,它在变化着………

步行锻炼,尽情体验“提顶立腰”的感觉,甩开“太极走”的步伐。 人无论是走路还是站立,只要挺胸抬头直起腰来就显得很有精神。看!军营的士兵,踢正步的时候,昂首挺胸,步幅步频都要规范到位,甩手回眸都要统一高度统一方向。看军人列队,齐步行进就是一种精神享受,…

去年的中秋之夜,我怀着一颗缅怀的心,写下了这些文字,不知今年的明月是否还依旧? 中秋之夜,月亮代表我的心。在一个人的烟火里,绽放了所有的情愫。 记得我最爱的一首歌,是徐小凤的《明月千里寄相思》。可是已经很多年没唱了,今天,在中秋烟火绽放的时候,突然想…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只是可惜,此景此情,不太搭哎。“彩宣。”浅笑拉着彩宣走出梁承远的教室所在地,在礼堂徘徊。诺大一个校园,竟然只有她们俩在雪中站立,难道其他人都不知道吗?她们笑着,哭着,闹着,跑着,拼命的不知道想要掩饰些什么。“我给他的爱一直都很安静,这算不算是分手的理由。”彩宣静静的说道。“我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够好了,我以为他会是我的终点,我以为我有足够大的勇气去接受,却忘了,那只是我以为,我以为......”彩宣渐渐的失去了理智。“哀莫大于心死。”浅笑缓缓的说道。记得两年前,自己应该也会是这个样子吧,既然到了最后一定要分开,那为什么当初一定要在一起呢。最后,却只有一个人在痛苦。“只能怪我眼瞎,是人是狗分不清。我两年的青春全部都付之一炬了,我恨他,我恨死他了。”彩宣越说越生气,脸上是痛苦的表情。自己两年所付出的感情,对这份爱情所做出的努力,到尽头了,全都是她一个人的灰烬。“彩宣,你不要这个样子,是他配不上你,不是你的错,你这个样子,我也会很难过的。”可是浅笑越是安慰,而彩宣反而哭了出来。“结局不会是这个样子的。不会是的。”彩宣哭的一发不可收拾。浅笑一时也呆了,因为彩宣很少会像这样子,因为经历太少,所以不知用什么办法让她停止哭泣,这应该算是一个理由吧。“苏浅笑,你怎么把她惹哭了。”韩琦从教室走出来,似笑非笑的说道。“你来干什么?”浅笑话刚出口,就感觉自己是个白痴一样的。“我来干什么?你以为像你一样谈情说爱啊。”韩琦差一点笑出来,这丫头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来学校还能干什么。“给,女孩子哭多了,会不漂亮的。”韩琦走到彩宣面前,递给她一张纸巾。安慰女孩子,这件事,自己还是相当擅长的。“谢谢。”彩宣接过纸巾,立即停止了哭泣。韩琦得意的转过头看着浅笑,浅笑瞪着彩宣,这丫头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时至今日,她才知道见色忘友着个词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早知道自己也送个纸巾不就得了,弄得自己现在那么丢脸。“大小姐,我们可以进去了吗?”浅笑拉起彩宣,看也不看韩琦一眼,就走进教室。韩琦笑了笑,却没有进去教室,因为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上学还要重要的事情。自从苏浅笑走进教室,楚晗夏就一直盯着浅笑看,直到......“你看够了没?”浅笑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忍受一秒了,再过一秒的话,她一定会被全班女生秒杀的。“转过来,看着我。”楚晗夏伸手拍了拍浅笑的头。“干嘛。”浅笑无可奈何地转过头来,不过也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没错,他现在仍然是闪闪发光,不过,再也照不进她的心里了。“对不起”晗夏终于鼓起勇气,道歉,对于他这样的一个人,很难,很难。“不用。”浅笑很冷谈的一口回绝他,到现在,自己也很生气,相处了那么多年的人,竟然还比不过刚认识的一个同学,停,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同学。“听我说。”晗夏突然抓住浅笑的手。“你干什么”有话好好说啊,他的手段自己是见证过的,不能轻易冒犯的。“你不原谅我的话,我们就一直这样下去,反正我是没有问题的。”晗夏的语气很坚定,虽然自己很无理,明明都是自己的错,以前是,现在还是。“薛晶晶在那里看着呢,还不放手啊。”浅笑不知道自己是用这个理由来约束他,还是用来伤害自己。“你是在找死吗?”楚晗夏握这浅笑的手又紧了几分。“又或者你是在吃醋。”晗夏嘴角仰起一抹高傲的笑,很灿。“两年不见,你还是像从前那么自恋啊。

浅笑突然觉得有些头晕。两年前的事情,其实不是自己不愿意说出来,而是自己记忆也很模糊,根本记不清了,现在只是几个大概罢了。“放开我。”浅笑带着哭腔看着晗夏。“下雪了啊。”班里突然有人喊着,然后很多人都跑了出去看雪。薛晶晶轻蔑的看了一眼外面,下雪有什么好看的,然后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浅笑和晗夏。“有些人,有些事,是不是你想忘记,就真的可以忘掉。”晗夏有些突然地问着,其实这个问题,自己很早之前就想要问了,是不是,她早就想要忘记自己了。“你猜啊。”浅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无聊的同个白痴说话。“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浅笑走进晗夏,仰着头问着他,虽然身高不是很搭.“你管我”晗夏低身淡淡的说着。“我才懒得管你。”浅笑背上书包,推了推晗夏。“如果你要忘记我以及关于我的一切,必须要征得我的允许。”晗夏很霸道的说道。说着还向前靠近浅笑。“你觉着这.....”浅笑突然抓住晗夏的衣服,别往前走了,没路了。“这公平吗?”浅笑可怜兮兮的看着晗夏,希望自己的没人接还起点用吧。|“弱者没有资格要求公平。”晗夏轻吻了浅笑的额头,很鬼魅的笑着。“雪下得那么大,我送你回去。”晗夏走出教室,看了看这漫天的大雪,记得和浅笑第一次相遇,也下着雪,那天,雪很美,她也很美。“雪下的好大啊,好像还有扩大的趋势。彩宣,我们走吧,说不定一会下的更大了。”浅笑走到教室门口,“嗯。”彩宣无力的答应着。“看,我找到了一把伞。”晗夏得意的说道,这是从教导处老师那里借来的,说到底还是自己魅力大,老少通吃。“晗夏,我......”愣了半天的薛晶晶终于开口说话,是因为时机到了。“楚晗夏,你还是送薛晶晶吧,我不喜欢打伞。”浅笑一猜就知道薛晶晶想要干什么,前两天她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情,也太过分了,不过说到底,都是为了楚晗夏。既然在两年前,自己和楚晗夏就早已没有关系,那么现在也不要因为他和别人结什么过节。“不喜欢打伞?”晗夏轻轻挑眉,转身便把那把伞扔给了薛晶晶。“那我陪你淋着走好了。”晗夏温婉的笑着。“不....不用了,你走你的就好了,不用管我。”他平时真的很少笑,以至于自己从来不敢逾越他的底线,好吧,我承认,我也不知道他的底线是什么。“我不管你,谁管你。”晗夏有些不耐烦,自己说起来应该还是第一次非要和别人一起走。

“你听我的会死啊,我说不用就不用。”浅笑真的想不明白,今天他怎么会那么殷勤,也那么啰嗦,自己和他又没有仇,干嘛纠缠不放。“苏浅笑,你让楚晗夏送一下会死啊。”彩宣静默了半天,直到她真的听不下去了,人家楚晗夏可是大总裁,不送白不送,送了也不会少几斤肉,这件小事,他们俩都争论了半小时了。“你是哪一边的?”浅笑歪着脑袋对着彩宣卖萌。“我不吃这套的。”你这个样子还是留给楚晗夏看吧,彩宣心里默默想到。“那我们还是走吧。”浅笑无可奈何地败给了他们俩,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哪个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走着瞧。“楚晗夏,易彩宣,你们狼狈为奸。”鄙视你们俩,浅笑像是泼妇一样,骂着他们俩,晗夏走着走着,一把揽过浅笑,“有那么严重吗?”低着头看向浅笑。浅笑跑过一个白眼球,什么也没有说。晗夏浅浅的笑着,不管怎么说,现在能够这样陪着她一直走下去,也是一种幸福。是不是只有下雪一直不打伞,才可以白头到老。算了,既然又一次找到了,他这次是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放手了,只要能够好好的走下去,她爱骂几次就骂几次吧。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

昨天,这里下我起了下雨,柔软的雨丝落在我的头发上,像一个梨花带雨的少女。我越发的喜欢这样的天气,这样我就可以安静的想你。我想天空也是洞穿了我的心思,否则怎会知道我潮湿的情绪。 好久没有写东西了,这些文字也不听话了,都不知道该怎么组织它们了!

伶仃九泉挂相思, 寂寞百载谁曾知。 三世回眸两相忘, 几层追忆几层痴。 曾经我们都在同一条路上,遇到自以为对的那人,为他痴,为他颠,直到最后为他流下冷的泪,然后全无方寸的微笑、转身,嗤笑已不存在的诺言。 我承认,与你遇见,是我此生最美,也最痛的回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忆崂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7 字

+ 加入清单

九曲十八弯,终见崂山边。

望山山更高,云雾遮眼前。

九曲十八潭,潭上立奇观。

登高松林密,神窟仙宅般。

九曲十八山,洞天福地现。

行人欲何往,青岛一崂山

世人每每吟咏不过黄山、泰山之巍峨,舒万丈豪情,展无尽才华,对其赞美不绝。

在我看来,黄山、泰山固有其雄伟之势,但总少了一丝柔美的情怀,正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今见崂山以其淡雅秀丽之态展现在世人面前,即可亲近,又给人以威严之感。

行至山脚,不禁觉山之高大,人之渺小焉!通往山的顶峰分出两条路,其中一条道路平坦易行,另一条路远远望去崎岖难行,前方究竟更是不知所以然,而我却选择了更难行的这条路。

由此突然让我想起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一诗,“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虽然我没有诗人这般深思,但大抵还是相近的吧!

不知不觉以至山腰,望向高耸的密林,深邃而不可一窥究竟,这就尤为凸显了这条幽僻的小路,云雾缠至腰间,前方不知通向何处,而来时的小路也不愿再为你服务,调皮的躲在了浓浓的云雾里,再看看四周那松松懒懒的树木,好像也在告诉你放弃前行的道路。

此刻我不禁也被这周遭的环境迷惑,也许谁至此处都会被这现实环境困住。

想着想着隐约的听见不远处有一股涓涓的流水声,寻着声音过去,看见一股山泉正在艰难的翻越一道道在他看来很高的石头,显得很吃力的样子,而他依然在一步步前行。

此时的我就像这股山泉一样无人帮扶,而不同的是我停留在了原地,在我凝想的片刻,突然一股清凉的水流从我脚间流过,令我头脑一震,像是瞬间被这股山泉感染了一样,有了源源不竭的动力,我摒除了一切继续前行,原来在不远处就是山顶,在登近山顶时雾气以不是那么浓重,带给我的只有缕缕清爽的微风。

望向来时的小路,它依然不见踪迹,但这已不再重要,也许这就是崂山独有之处,登山不是为了征服它,而是感受大自然的馈赠,崂山便是大自然给予我们最好的回馈。

故云:九曲十八山,洞山福地现,行人欲何往,青岛一崂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心中的连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9 字

+ 加入清单

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在团场长大的缘故,土生土长的我对连队有一种特别浓厚的情感。在我的眼里,连队颇具魅力,想起在连队度过的那些日子,的确是令我回味无穷。

或许是我出生在连队,小时候躺在自家的棚子顶上看惯了满天亮闪闪的星星和由圆到弯的月亮;自小在连队的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烙印。

在我儿时纯净的记忆里,连队是一个极富诱感力的充满神奇乐趣和美丽的地方:蓝蓝的天空下是一片碧绿的田野,暖融融的阳光尽情地撒泼在劳作的人们身上,田野尽头的钻天白杨在薄薄的雾幔中时隐时现,杨树不远的地方就是错落有致的房屋、密密匝匝的果园、郁郁葱葱的沙枣林……

连队的日子就像支渠的水平淡而又实在,宁静而又充实,渠水在缓缓地流,日子在一天天地度过。

连队的春天来得早,乍暖还寒,大地已悄悄地开始泛绿。渠埂边的野草最先冒出一丝丝的绿,柳树也是一样的,延开一圈圈的绿,这时候,布谷鸟开始叫了,勤劳的连队职工们们早早地来到地头。机车轰响着划破也得寂静,忽然有一天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走出家门放眼远处,便会惊异地发现路边渠旁的蒲公英开出了金灿灿的花了。你还能看到田野间原本是空旷平整的,现在已经绽出一行行的新绿。

五月夏日的黄昏,悄然然有一丝丝甜香浓郁的味道浸入你的心扉,这种味道会弥漫在连队的各个角落,暮霭虽然已经悄悄地滑落在连队的土地上,连队却是没有城市的闷热聒噪。掀开门帘,踏出院坪,沿着林荫下的道路信步而行,一路走走看看,看看田野,看看果树看看庄稼,看看不知名的寻巢归宿的小鸟儿扑愣愣地掠过头顶,倒也是一件极有趣的事儿。

夜深些时候,除了几声时作时歇的夜虫的浅唱低吟,连队泵房的轰响打破了夜的寂静,四周再就一点声息都没有。在这宁静平和的氛围里,往日的劳累困乏和烦恼郁闷都被抛到九宵云外了。

到了7月初,在连队正是夏收的季节。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极具韵味的丰收图:收割后满是麦茬的田畴里,像是披了一层厚厚的绒毯,到处呈现出一片迷人的金黄,金灿灿的的向日葵近看是花的海洋,远看是一道黄金线,这美景,醉了田野,醉了连队,更醉了朴实憨厚的连队男女!

落暮时分,炊烟从连队的屋顶袅袅娜娜地升起,被贤惠辛勤的女人拾掇得干干净净的院坪的葡萄架下,男人正在餐桌前呷着啤酒,孩子在大口吃着饭,连队甘美甜润的日子就这样有滋有味地被他们呷进嘴里……

秋收时节,到处又是金灿灿的玉米,云朵般洁白的棉花,红彤彤的西红柿,还有三道眉的葵花籽,大红片和黑片的打瓜子,路上零散晾晒的豆子,翠绿、紫黑的葡萄,透出香气的苹果和香梨,饱满紫红的枣儿,这样的秋天怎不让人心醉痴迷。

在柳叶渐黄渐落的日子里,冬也迈着细步悄无声息地走进了连队。

有一天清晨,当你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忽然发现整个连队已是一个冰清玉洁、银装素裹的世界。

连队的冬天也是有着极致美景的。连队的男男女女很愿意穿戴齐整,脚踩着咯咯吱吱的白雪,相跟着去团场的农贸市场采购年货,连队的女人们早早地忙碌在香气扑鼻的厨房里,男人们忙着张贴大红对联,心里虔诚地祈盼着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连队的除夕夜爆竹脆响不绝于耳,伴着孩子们的嬉笑,弥漫着硝味的空气中夹裹着阵阵节日佳肴的清香。连队的冬正是在自己银装素裹的怀抱里孕育春的勃勃生机呢!

热爱自然,或许是人类的天性所在。我向往自然质朴,对连队情有独钟,心中总是想着其实连队是真正属于自然的,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关于连队的梦已经永远存在记忆的深处,我始终忘不了炊烟漫开的温柔覆盖了连队的屋顶,忘不了连队男女纯朴真诚的笑脸,忘不了连队的春夏秋冬。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偶遇分别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5 字

+ 加入清单

有人曾经对我说:人的一生会有很多偶遇,是的,偶遇是缘分,偶遇是人生的调味品。

在偶遇中,也许有过一见心跳的感觉,也许有过,含情脉脉的感觉,也许有过话到嘴边却羞于启齿的感觉,也许有过缠缠绵绵散布在街灯,小河旁,交通站旁回眸一笑的感觉。是的,遇到情趣相投的人,相见后甚至会有一种恋恋不舍,特别是一次孤单的旅行,一次短暂的外出学习,感受完全来自于他(她)的心,他(她)或许会陪你聊天,陪你散步,虽是偶然,却是一生美好的回忆。离开后,当你从平静的心里换起那个感觉时,那偶然的一瞬是多么的幸福。

你有没有过那样的时候?无论是何种原因,与曾经有个感觉的人分手时,那种难以言述的心情会如何?带着遗憾离开时,你是否也希望背后有人能大声的叫住你,别走啊,我想你!甚至多么希望他(她)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你,说一声,我舍不得你走!此情此景,多么希望挽留住你越走越远的脚步?

我的生命里也曾经历了很多次各种各样的告别,每次告别的心情都大同小异。害怕面对那样的时刻,因为分别就意味着不在一起,一起共有的很多东西就会留在过往的时间和记忆里,不能再次欢愉。特别是孩子长大后,每一次分别,我都会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然后总在车开出很远很远以后,才让眼泪静静地地滑下来。哪怕她的身影早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我也仍能听到她们从心底呼唤我的声音。

很多时候的告别,心底里都偷偷地希望有人真心地挽留。即使明知道挽留是过眼云烟,可还是想从那份不舍里找到能安慰自己那么多牵挂的东西。人之常情尚且如此,更何况象我这样自由和任性的人呢!自由和任性的人,都有一颗狂野的心需要收服。

为什么有的人在矜持的生命里,不能试着再给我多一点的鼓励?我坏坏地摔掉电话的时候,试着多发一条短信给我;我温馨地与你僵持的时候,试着多说一次,等有机会吧;在茫茫的人海里,也许,你我心里都有过微浪的起伏,也希望着再次相遇。到时,多么希望你在人静时,轻轻的喊声我。

有些东西,试着再多争取一次,也许它就是你的了;而有些东西,无论你怎么呼唤,可能都不会再回来了,可是当你再多一次呼唤的时候,心灵里总会有个地方因为感动而颤抖,那一瞬间的情景与复杂的情感会定格成为永恒,留在心里,成为此生的难忘记忆。

生命里总会有那么多的不舍,所以,你我要知道:无需说爱,只要你喊我的名字,再远我都听得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520出生的女孩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4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是5月20日,让赵连杰想起了他的一个女同学张燕秋。

大学时期,赵连杰和张燕秋的关系不错,班上开展的活动都是一起组织,一起参加。记得有段时间,还是冬天的大冷夜,他们都能兴致勃勃地网聊到凌晨两三点,当时连杰打字都是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打太快,担心发出啪啪的声音影响到舍友休息。

张燕秋的生日就在5月20日,每年她都会很自豪地和连杰说,她每年都会在这天收到礼物。连杰也只是笑笑,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他有时候会请她去吃饭、唱歌或者看场电影。

由于他们两人走得比较近,很多同学都以为他们谈恋爱了。当好事者问起的时候,他们都摇成了拨浪鼓:“怎么可能?好同学而已了。”其实,我们也没有更进一步走。也许他们都是传统而保守,担心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会失去彼此。

毕业之后,赵连杰去了一所大专院校做辅导员,过了一个月不到,张燕秋也跟着去了这所学校。其实外人都看得明白,女孩子是追随着男孩子来到这所学校的。这所学校是所民办学校,暑假也不能放假,老师们都要从事招生的工作。

平日里,张燕秋会有事没事找赵连杰,跟他诉说工作上的不如意,倾诉生活的苦楚。他们本是大学的好同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互相关照下还是很应该的。可赵连杰意识到,这位同窗四年的女同学应该是喜欢上了自己,不然怎么会来到这所偏僻的学校教书,怎么会经常这样找他?仿佛他就是她的保护伞。可是在他的心里,他们也仅仅是同学的关系而已。完全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点感觉。

没有熬过半年,赵连杰就被张燕秋给烦透了,于是他毅然地辞职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会到农村当起了支教教师。他也不再过问她的境况,因为他明白,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要给人任何希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 加入清单

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没有谁活得特别轻易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0字

全文共 3902 字

+ 加入清单

2008北京奥运会那一年,表哥大婚,我主持婚礼。

表哥和表嫂是模范情侣。他们是高中同学,谈恋爱谈了八年。当年高考为了和表哥上同一所大学,表嫂还复读了一年,终于考到了表哥所在的学校。大学毕业后表哥在北京读研,表嫂去了上海工作,两个人异地了三年。

跟许多异地恋人不一样的是,表哥和表嫂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要不要在一起这个问题。什么时间啊距离啊不能陪伴啊这些在其他恋人那里构成阻碍的问题,在他们那里似乎根本都不存在,因为在他们的字典里根本没有“不在一起”的概念,而只有“在一起”。无论做什么,分开多久,只要情况允许了就是要在一起,天经地义。

所以表哥研究生毕业一找到工作,就把表嫂娶了回来。表嫂辞了职,跟着表哥生活在了北京。然后很快就有了第一个男孩。表嫂在家带孩子,表哥工作,男耕女织。隔了几年,又有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儿。

儿女双全,羡煞旁人。

表嫂在家带孩子,开过一阵子网店,卖婴儿服装,生意还不错。后来有了第二个小宝贝,就没时间打理了,关了网店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表哥在石油口上班,待遇也不错,两个人在北京有车有房,跟邻居处得好,常常一起喝酒聚餐,交换育儿经。表哥有假期,就带着家人出去旅行。近了就去秦皇岛,远了飞厦门,今年看我在云南待了两个月,还说也想组织朋友们一起去云南玩。

总之这两个人,从模范情侣又变成了模范夫妻。表哥向来不花心,跟女同学女同事泾渭分明,从来没有红颜知己也没有所谓的好闺蜜。表嫂就更是,朋友都是和表哥共同的朋友,在北京也没时间出门瞎晃,最多就是带孩子逛商场给孩子买东西。最近听说两个人还打算一起创业开家餐厅,生活按部就班,欣欣向荣。

再说说我表弟。表哥是大姨家的,表弟是三姨家的,只比我小半年。他和他老婆,更是青梅竹马,初中就在一起了,两个人爱得如胶似漆。表弟是那种一根筋的男人,他喜欢上一个人,不管怎么样,就会死心塌地认准这个人。当时他和他老婆好,两家人都不同意。女方家嫌弃我表弟家境没有她们家好,觉得低就。表弟父母觉得对方嫌贫爱富,而且知道女孩曾经为情自杀过,怕心理不健康。两家都不同意和对方在一起,但是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我表弟更是做牛做马都愿意,总之就是雷打都不会散,从来没有一刻动摇过在一起的决心。

三姨虽然苦口婆心劝过,但自知拗不过表弟,也就作罢。女方家也是心有不甘,但是因为有前车之鉴,想到万一反对得太厉害自己的女儿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于是也就默许了。两人结束了九年长跑,三姨家欠债给两个人置办了婚房,小两口欢天喜地喜结连理。2009年两个人结婚,还是我主持婚礼。

有一次表弟老婆晒出了表弟当年给她写的情书,字字情真意切,我真是没有想到一向学习不咋地的表弟能写得如此一手好情书。所以我发现,情书写的好不好,其实有时候也不在于文笔如何,而在于感情真挚不真挚。

扯远了。

两个人结婚之后,常常卿卿我我出双入对,在朋友圈里是一对可人儿。表弟老婆爱打扮,每每把表弟打扮成韩国偶吧一样帅。表弟继续发扬一根筋对老婆好的精神,把老婆宠得脾气越来越大。我一般一年也回不了老家几次,但几乎每次回去都会在最大的超市的零食区遇到表弟。每次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情景:他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推着购物车,一路走一路按照老婆的指示往购物车里装零食。结婚几年,俩人眼看着发胖,跟吹气儿似的足足胖了有一倍。这俩胖子平时也不做饭,常常下馆子,还爱喝啤酒,于是更没法减肥。

人家都说了,幸福的人才发胖。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吃成胖子。

我一个二十多年的发小,大学时和一个男生在自习室一见钟情。俩人谈浪漫的校园恋爱,漫天大雪里拍的合影至今让我想起来就觉得甜蜜。毕业后两个人一起到北京找工作,租房子同居,然后过起了幸福小日子。女孩子一边准备司法考试一边在家做饭等他下班,男孩子每天勤勤恳恳工作赚钱。后来女方想结婚,男的说没房子也没钱,俩人僵持了很久。因为发小实在是喜欢这男的,想分分不开,于是女方家在北京一口气备好了房子车子。俩人结婚后,女的成了法律顾问,男的依然做IT。生活皆大欢喜。

我还有一个闺蜜,多年前嫁到外地,然后就没有了什么联系。再重新联系起来,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也是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两个孩子都十分乖巧可爱。她似乎嫁的还不错,当年老公追她追得感天动地,婆家是做生意的,环境比较优渥,她嫁过去比娘家生活要好。她不用工作,带着两个孩子,公婆也时常帮她的忙。我这个闺蜜,身材高挑,皮肤白净长得也出众,生完两个娃也没见老也没见身材走形。偶尔发自拍,看到她开着车去接娃或者去玩儿,觉得也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

以上,是我身边的人的寻常生活。我们每天刷着朋友圈,满眼看到的都是幸福团圆的结局,看到的都是丰富多彩的生活。所以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单身的人常常会因此而感到难过,见到晒娃晒婚纱照的就恨不得屏蔽。在她们眼中,满世界都是别人的幸福,使得自己的羡慕嫉妒越发明显,而空虚寂寞冷也对比得无处遁形。有人问过我:为什么别人的幸福都来得那么轻易,而我的幸福却如此艰辛?

我前一段时间去丽江找朋友玩。朋友来机场接我,在回客栈的路上,我们叙旧。她突然说很羡慕我们在北京的一个同学,说她嫁得好,不用工作,看起来很幸福。看她的言谈间艳羡之情溢于言表,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告诉她真相。我说不必去羡慕别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生活永远没有一帆风顺,你羡慕的这个女同学,从结婚就开始想要孩子,已经努力了五六年都没有结果。她也不是不想出去工作,是她老公比较没有安全感,不过现在已经好多了。朋友听了颇为惊讶,而后沉默。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其实都过得挺不容易的。李嘉诚有李嘉诚的烦恼,流浪汉有流浪汉的辛苦。没有完美的世界完美的生活,故事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候戛然而止,而生活却在柴米油盐中继续。在每天看似欢乐的生活后面,你若仔细探寻,总会看到其他一些什么。幸福的大团圆结局后面,是真真实实的生活,是把完美面纱撕开来,暴露出后面的反转剧情。

表嫂有一天突然在一大堆孩子的视频和照片里发了一条朋友圈说,她产后先是得了躁郁症,后来变成了抑郁症。就那么一条,轻描淡写的,我已经感觉到了她生活的另一面。她为了家庭,放弃自我,没有自己的圈子,没有自己的事业,一切都为了孩子和老公。很多时候她看着孩子茁壮成长,心里是幸福和满足的,但是还是免不了有一些时候,有那么一些失落和不开心。

表弟老婆得了子宫肌瘤做了手术,然后我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她每天发的朋友圈都是各种励志鸡汤,加油做更好的自己,直到有一天我听说表弟爱上了别人。一个男人最大的优点往往就是他最大的缺点,就像他曾经爱上她一样,他的移情别恋也是那么坚定不移,九头牛都拉不回。而她还是强作欢颜,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悲情。每天她依然兴高采烈记录自己的生活,甚至比从前安排更多的节目和聚会,减肥打扮让自己越来越美,但是每到夜晚的时候,卸下白天的伪装暴露出脆弱的自己,她边自斟自饮边独自垂泪。

嫁去外地的闺蜜,时常会转一些“男人当你明白这些道理的时候可能就晚了”之类的朋友圈,后来侧面知道,结婚以后她老公常常忙着应酬很少回家,连孩子也不怎么管。她发烧在床上,他也不在身边。打电话给他,他只说忙。闺蜜想不通,为什么当初追自己追得那么凶的一个男人,如今却判若两人?

至于我那个发小,结婚一年后他老公出轨被她发现,两个人沟通无果最后还是离婚了。男人说不想一眼就看到自己几十年之后的生活,并说若不是她逼自己,自己根本没想过这么早就结婚。发小耿耿于怀的是,如果他当初根本不想结婚,为什么最终还是要答应我?

在外人眼中,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幸福。至少没有实际上那么痛苦。家庭和睦,有车有房,夫妻恩爱,衣食无忧。但是只有我这个朋友圈里的人知道,她们每个人都曾经经历或者正在经历着什么。

前阵子我在北京的朋友家小住,单身了很久的女性朋友早出晚归,下了班带着一身疲惫洗澡换衣服,然后坐在沙发上抽着烟跟我说,她也不是没想过要找一个人结束单身生活。有时候其实特别孤独,尤其在偌大的北京,忙了一整天晚上开车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心里一点奔头都没有。家里黑着灯,房间里没有人等着,回到家里也是面对空荡荡的墙壁,说话都仿佛可以听到回声。尤其是遇到委屈心情不好的时候,连个述说的人都没有,只能把自己蜷在被子里哭。打雷下雨的时候,躲在厕所里刷马桶。可是想到身边那些结了婚有伴的人,其实也没过得有多好,找了老外生混血娃的,因为生活背景不同,两个人现在除了孩子之外已经找不到什么话题了。姐弟恋的,因为男生赚钱不多又好面子,女方想过生日的时候开个趴请朋友吃喝玩乐一番都放弃了,为了怕男孩伤自尊,连生日礼物都免了。平淡过日子的,男的回家就玩游戏,女的回家就想睡觉,周末看看电视节目,基本没什么可以交流。她说,这样想想,还不如我一个人过。

感情就像围城。外面的人郁闷,里面的人也未必有多开心。人会变,感情也会变。当然,开心的时刻还是有的,所谓幸福的夫妻,不过就是开心的时刻大过了所有不开心。世事跌宕起伏,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在平静的日子里,那些涟漪荡漾之后,又重新恢复平静。

在时间的洪流中,每个人都那么平凡普通,毫不起眼。在你来说,发生了天大的事情,在外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个当日新闻。每天的信息量如此之大,今天的头条,明天就被人们遗忘。所以,真的不必在意别人会怎么看你怎么想你,别人其实也不过就是茶余饭后打了一个饱嗝而已。

在上帝的视角里,天底下发生的任何事都是小事。在人类视角里,其实除了生死,世间事也都是小事而已。我那个离婚的发小最近她在朋友圈发了新男友求婚的照片,我被满屏幕的玫瑰花,心形蜡烛,钻戒,还有热吻刷屏。而我只回了一句:祝你好运。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