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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精选20篇】

秦明,1981年1月生于安徽省铜陵市,毕业于皖南医学院。小说《尸语者》系列作者。现任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这里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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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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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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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职场励志小说2:《全景式创业商战小说:狼战》——冀勇庆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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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强是国内最大电信设备公司太阳的常务副总裁,由于性格等方面原因,他与太阳总裁华正奇不和,于是从太阳出来创立了业务相同的哈勃公司。哈勃发展很快,吸引了大批的太阳员工前来投奔,并得到了风险投资的帮助,对太阳公司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为了对付哈勃公司,太阳成立了专门的打哈工作是,不惜一切代价从电信运营商和企业网两个市场对哈勃进行全面封杀。周子强喜欢上了美女魏吟荷,却没有机会向她表白,没想到新来的CFO陆岩松叶爱上了同一个女孩,两人无论是在工作习惯,还是在感情上都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站稳脚跟的哈勃准备去美国上市,志得意满之际,公司的重要资料却意外泄露,由此遭到太阳重重一击,上市基本无望,在对电信运营商大订单的争夺中也最终落败。周子强与风险投资人的关系彻底破裂被赶出了公司,哈伯最终也被太阳收购,作为交换条件,周子强被迫回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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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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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透视神医是一本讲述一个实习医生机缘巧合得到五行至宝息壤,从此开挂逆袭的传奇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完报告,郝仁这次的工作也就算圆满完成了。他和睿雅告别神秘局的其他同事,回到了京城的杜家。

和往常一样,郝仁每次陪睿雅回娘家,总要在这里住上几天的。除了白天陪杜千劫见客,或者去京城的景点逛逛,晚上,他们就在卧室里“造人”。

“老公,明天我们就回龙城吧!”一场战斗之后,睿雅气喘吁吁地说道。

郝仁故作诧异地说道:“怎么,岳父、岳母对你不好吗?咱们好不容易才回一次娘家,你怎么这么快就要回去呢?”

“哎呀,老公,你就别装了!我为什么回龙城,你不知道吗?”睿雅光着身子,偎在郝仁的怀里,娇声说道。

要是在龙城,姐妹们轮流为郝仁侍寝,睿雅大约要八天才轮到一次,那样的日子清闲而惬意。哪象现在,郝仁每天晚上都折腾她一个人,这才四五天,她就受不了了。

“是不是累了?”郝仁抚摸着睿雅的纤腰,为她度入真气,助她缓解疲劳。然后,他又把那颗附着缥缈翁元神的珠子从床头拿过来,按在睿雅的肚皮上。“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睿雅说道。

“你既然要走,那我们明天就走!”郝仁猥琐地笑着,“那今天晚上,你得再陪我一次!”

“不行!哎呀,你好坏……”睿雅稍稍表示了一下抗议,就再次沉沦在郝仁的柔情中。

天亮时分,睿雅从梦中醒来。此时郝仁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打坐。

睿雅在床上翻了翻身,突然想起了什么:“老公,咱们的珠子呢,你收起来了吗?”

郝仁缓缓睁开眼睛:“没有啊,今天凌晨拿给你缓解疲劳,然后我们就接着‘造人’,我把珠子给忘了!应该还在床上吧,你再找找!”

睿雅光着身子爬了起来,也顾不得羞,开始抖被子。可是,她把被子、床单、床垫都翻了一遍,也没有见到珠子的踪影。

“别找了!”郝仁突然说道,“我知道它去了哪里!”

睿雅回过头来:“珠子去哪儿了?”

郝仁盯着睿雅的额头:“它已经进入你的体内!”

睿雅一愣:“你的意思,缥缈翁的元神已经进入我的身体?”

郝仁笑着点了点头:“是的!不过,它只是暂时借你的身体栖身。过一段时间,他就会离开的!”

“哦,那还好!”睿雅可不想有个老头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听郝仁这么一说,她才稍稍放心。

然后,她又问道:“他准备在我的身体里待多久?”

郝仁微微一笑:“最多十个月吧!”

“这么久?”睿雅先是嘟哝一句,突然又是一惊,“十个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我……”

郝仁一把将光熘熘的睿雅搂在怀里:“我的意思是,他要做咱们的孩子,十个月之后,你就能把他生出来!”

“老公,你是说、我、怀、孕、了!”睿雅一字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我不要怀孕!我还要进行论文答辩呢!要是在答辩的时候,我突然呕吐起来了,那可丢死人了!”

郝仁见睿雅一脸的羞恼,十分可爱,禁不住在她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还答什么辨?我花点钱,或者让岳父大人打声招唿,你就直接过关了。反正你又不要考研!”

郝仁也是从大学阶段过来的。他知道,现在的大学有多操蛋!别说睿雅已经写了论文,就是没写,花钱找个枪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至于论文答辩,那就更好办了,她的父亲跟校长是多年的好友,一个电话打过去,什么样的文凭也能拿到。

“老公,我叫你给害苦了!”睿雅用她的小锤锤在郝仁的胸口一阵狂擂。

“都要做妈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郝仁一边笑,一边给睿雅穿衣服。

吃过早饭,睿雅向父母亲辞行。杜千劫倒是没说什么,反倒是她的母亲在睿雅耳边说了些什么,让睿雅脸色羞红。

仍然是睿雅的哥哥杜睿杰亲自开车送他们去机场。二人上了飞机之后,郝仁问道:“刚才岳母在你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睿雅的脸又红了:“我妈说,让我在家里多住几天。我不同意,她就说,回龙城,有那么多的姐妹陪你,而在京城,却只有我一个人陪你,这样子我怀孕的几率就大一些!”

郝仁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跟岳母说,你已经怀上了!”

睿雅的玉手在郝仁腰间的软肉上一拧:“老公,你太坏了!”

九个多月之后,睿雅在新华医院中待产。此时,吴双和阿斯也都挺着大肚子。就连夏子也怀上了二胎。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护士抱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同时向郝仁报喜:“郝院长,恭喜你添了个千金!”

郝仁一愣:“缥缈翁进了我家,怎么变成女的了?”

他急忙跑了过去,将那个女婴抱在怀里。只见女婴正大张着嘴,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的到来。他立即用神识将女儿的全身锁定,一点点的监测。

郝仁发现,女儿的脑海里有一颗乳白色的珠子。不过,那颗珠子比最初从蜥蜴王的脑壳里滚出来时小了很多。那时候,珠子起码有桂圆那么大,现在,它却比黄豆粒还小一些。

“这还是当初那个珠子吗?”郝仁将他的神识深入女儿的大脑。

很快,他就从珠子中得到信息。原来缥缈翁的元神在上千年的岁月中,已经损耗了太多的真元,再加上蜥蜴王啃食他脑壳时,吸收了他大部分的能量,他除了能留下一点意识,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郝仁这才放心,女儿今后是不会受到缥缈翁的影响,可以无忧无虑地发育她的女儿身。万一将来缥缈翁的意识有机会觉醒,她最多就是能象缥缈翁一样,做一个到处闯荡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取名叫思家吧!希望你以后多想想老爸、老妈,常回家看看!”郝仁这就把女儿的名字给定了。

睿雅被护士从产房里推出来,听说女儿的名字叫“思家”,她连着念了两遍“郝思家、郝思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老公,叫思家能好吗,她将来不会《乱世佳人》那样的命运!”《乱世佳人》的女主人公名字就叫郝思嘉。

寒烟笑道:“你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有我们老公这样的本事,咱家的孩子将来会吃亏吗?”

睿雅一听:“孩子反正是郝家的,你这当爹的爱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吧!”

郝家又添一女,郝义、郝礼、郝智、郝信都来了。

郝义、郝礼早就结过婚,有孩子了。他们都在龙霆集团工作,虽然还只是中层干部,却已经是集团的董事了。

郝智也有了女朋友。这几年,他在刘少泽的扶持下,终于做上了福田派出所的所长,正干得带劲呢!

只有郝信还是单身。他今后还不到二十,却已经成了一个游戏公司的老总。当然,钱都是郝仁投的。

看着一家人温馨祥和,郝仁的心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他想:“这辈子就这样吧,我已经满足,不再奢望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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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你好乔安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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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你好乔安》其实就是根据张晓晗所著小说女王乔安改编的,获得很好的收视,下面为大家分享了你好乔安的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吧!

你好乔安剧情介绍:

少女乔安有着公主般的人生,突遭变故远走他乡,所有人都以为她的人生将就此没落,没想到乔安又光鲜的出现在上海——她要夺回父亲失去的广告帝国 奥里斯。奥里斯上海总裁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 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

乔安唯一朋友倪好,遭遇失恋失业,与乔安抱团取暖,并认识了纨绔子弟江齐飞,二人经历了一系列共同成长,倪好却迟迟等不到江齐飞的表白。此时, 乔安的富二代前男友回头,陆远扬与初恋也再度职场重逢。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 轨,等待乔安归来。

《你好乔安》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乔安好想再做一次那个梦,她一定会抓着梦里的自己说,你一定要使劲玩,别背英语课文,也别处心积虑讨人喜欢,什么都不要,放肆地活,爱每一个你 想爱的人,吃所有你爱吃的东西,吃成胖子也无所谓,去你想去的每一个地方,没有目标,没有城府,快乐地活。这样也不枉我在平行世界里为你受的委屈。

电视剧你好乔安的结局是什么?

两对恋人最终圆满在一起了。

小说中乔安最终因为身份暴露,离开了上海前往美国,而陆远杨一直等她回来。不过电视剧中陆远杨很明确地喊出了不让她走,并且在机场上留住了她, 热情拥吻,所以应该是留下来在一起了。而在乔安那边得不到爱意外邂逅倪好的江齐飞最终给了倪好女友的身份,这也让倪好感动不已。

乔安最后跟谁在一起了?

其实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还是跟陆远扬在一起了,因为在电视剧中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 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 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轨,等待乔安归来。所以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会跟陆远扬在一起,并且两人携手在事业上创造出更好的发展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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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女生职场励志小说2:《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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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理由:

一部让女人少奋斗10年的职场生存哲学

一部可以改变女人职场命运的书

与其不停地跳槽,换工作、换老板、换同事、换客户,不如换种方式和他们相处。

办公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活学职场潜伏智慧,妙用职场职业潜规则,掌控他人心理,你将无往不胜,事半功倍。 真是的职场生存经验 真正的职场成功秘诀 秘而不宣的职场心得 精炼独到的职场智慧

内容简介:《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内容简介:察言观色是一种本领。面对带“钩”的“蚯蚓”,不要总是怀着如何不被钩到,又能吞食诱饵的侥幸。那样,危险和自己就只有一步之遥了。当你实在忍受不住要爆发时,就想一下成本收益率,自己得罪这个人会有什么后果,而又能有什么好处。

站在上司的立场想问题,站在自己的立场做事情。

职场不是走秀场,而是斗兽场,比的不是谁更厉害,而是谁能生存下去,能活得久。

不管上司对你说什么,不管同事或者其他人说什么,你只有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才能不被别人的理想俘虏。

在真实与谎言之间,孰是孰非,全看你的动机与目的,才能与善恶相提并论,如同谎言有时却是善意情感魄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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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玄镜司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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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镜司作者是剑舞秀。这本小说大家看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司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黑了,不是因为太阳落山了,事实上那滚热的晃眼的大火球就挂在天上,只是因为孟晓开始创造小世界了,所以引得本世界的法则开始出现波动变化。

不,应该说是所有的世界的法则都跟着出现了波动。这种波动也许是削弱,就像光,即使你知道它就在那却看不见了。也有可能是增强,就像是温度,冬天更冷、夏天更热。

这一幕自然会引起本世界与异界生灵的恐慌,本世界倒也罢了,魔族与联军的战斗几乎人尽皆知,从刚刚开始天象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本世界的居民都明白,那是天道高手接连死亡引起的现象,从这个局势看,似乎联军方面并不占优势。至于现在的天黑现象就完全闹不明白了。

相比本世界,异界的生灵就集体麻爪了,科技侧世界的生灵中会冒出各种各样的专家用无数奇葩的理由强行解释以求达到安稳民众的目的。而高灵力世界则会有各个顶尖高手站出来安抚民心。不过除了那些真正的异界至强者,其余人也根本就闹不明白这种现象到底是因为什么。哪怕是异界至强者也只是感受到了法则之力的变化波动,具体原因仍旧两眼一抹黑。

时间就这么缓缓的流逝着,一转眼就已经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月亮眼看着都要落下去时古沉等人在军舰上升起了篝火,一锅热气腾腾的浓汤架在上面,“这天黑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啊?将士们有点浮躁啊!”

小鱼没好气的用勺子乘起了一大口,“你还真是准备的齐全啊,打仗还带着这些东西。”一口饮尽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接着道:“大概要等孟晓的小世界创建完成吧,不过一阵子晒不到太阳也没什么要紧的,何况并不是真正的晒不到太阳。光线依旧存在,除了感受不到,其余一点不缺。”

古沉撇了撇嘴却也不去安抚将士,反倒着急伸手从汤里捞肉片,只是刚刚伸出的手陡然僵在空中,只见因为气泡而不停翻滚的浓汤突然间变得一片平静。

出现变化的不止是浓汤,只要站起环望海面就会发现,如今的海面更像是一面光滑的镜面,彻底失去了海水的流动特性。

围着火锅一圈的众多小伙伴见状面面相觑,各种苦笑道:“现在这汤还怎么喝啊!”

……

孟晓现在也很不爽,倒不是因为往生树,事实上当一切开始的时候,孟晓第一个解决的就是往生树。

首先将三生石打入了往生树的根系之中,三生石的力量与往生树份属同源只要孟晓利用灵气稍稍调控就能对往生树进行克制,接着再用牵魂丝将往生树彻底捆绑,然后从笔记本电脑中调出界脉图,让牵魂丝携着往生树按照界脉图的路线编织出了一片大大的疆土。

在这过程中,孟晓并没有对界脉图有任何的改变,但当界脉图碰到其余神器时自动出现了一副玄妙的图案。这更加坚定了孟晓的信心。

这片疆土刚一生成便有无数海水倒灌,风起云涌间各种元素像是赶集似的向着这里聚集。只是整个场面混乱无比,还没有等孟晓做什么,各种元素法则之力就开始相互攻坚完全无法相处。

孟晓眉头紧锁一时间有些别扭,这样的世界肯定不对,手中净世壶紧了紧,福至心灵的将净世之水洒了出去。净世之水并没有像传说中那么一发不可收拾,反而环绕着新生的疆土流了一整圈,将整个疆土都包围了进去。

漫天混乱的法则之力在遇到净世之水的时候统统化为虚无,而没有了源源不断的补充,疆土内的法则之力也渐渐平衡宁静下来。只是……

这样的疆土似乎并不能够让孟晓满意,因为太过死寂了,没有任何的生机。这样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孟晓无奈的掏出花盆,这魂宝自进化以来他还没有真正使用过呢,以后怕也是没有机会了,想着挥手一扔,花盆碎裂,其中无尽的息壤开始遍洒整个疆土,而彼岸花的幼苗也随之落地。

鲜红的彼岸花像是由血液浸透一般,妖艳的摇曳着。明明需要不知多久的时间才能开花,此时却一朵接一朵的开遍了净世之水所包围的河岸,而彼岸花的落地也为这片疆土带来了崭新的生机。

孟晓看着已经变成一片美丽净土的疆域突然间苦笑出来,之后该做什么了,该用自己去弥补那碎裂的代天锁了。

呵呵,心里有些惆怅,只是自己惹的锅,就是哭着也得背完啊!

渡厄舟金光显化,承载着孟晓渡过净世之水,当孟晓一脚踏上岸边的时候,整片世界终于亮了起来,就像是大海中多了一根定海神针,滔天的波浪瞬间平息。而疆域之中的所有法则之力也像是找到了领头羊,一瞬间开始顺着孟晓的心意开始改变。

孟晓目光所及一切都不一样,他看到了苍穹之海上的古沉等人,看到了他们再次架起了一锅鱼汤,看到了在苍穹之海深处静观其变的参海蛇,看到了隐藏在不知名大川中的另两个天道级别灵兽,看到了新灵兽的诞生,看到了无数人类不明真相的祈祷。

一道长长的呼吸过后,本世界再次发生变化,以孟晓作为灯塔,六道轮回赋予本世界远超异界的生死法则之力开始转移向着孟晓涌去。

轰隆隆!天边传来一片雷啸,这一刻,天地屏障消失了,所有的世界在这一刻法则之力归于平衡。

古沉等众多小伙伴微微一怔,抬头望去好似太阳越发明媚了,然后一声惨叫从深海中传来。不过大家并不在意。

孟晓收回视线长长喘了口气,抬起脚步慢慢朝着前面走着,一步一步的慢慢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当他停止时,六道轮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就像之前说的,此时的孟晓就像是一个灯塔,吸引的不止是生死法则,还有六道轮回。

闪耀着光泽的天道,厚重踏实的地道,玄妙异常的乾坤道,充满了生命气息的万物道,莫名感动的人间道,还有一片死寂的地狱道!

“地狱道不该这般死寂呢!”

孟晓轻轻抬手将神镜架在了地上,一束光芒自镜中射出连在地狱道中,一种源自于灵魂的敬畏在此时出现在了万界所有生灵的心中。善人心中突然间多了一丝坦然,如沐春风。恶人心中多了一丝拘谨,如同一柄钢刀悬在了头顶!

六道轮回完善了,这个世界顷刻间圆满无缺了。从此以后,万界生灵若入轮回先上渡厄舟过净世之水,再过神镜定今生罪恶,善人往左根据功绩实力在前五道中选择其一,恶人向右进地狱道!

嗯,至于地狱道中有什么,呃,孟晓可以慢慢往里加料,这事不急。恍然回头第一批灵魂已经到了,正坐着渡厄舟跨河而来,可不正是水晶宫主和他的死忠派,还有凡圣那帮天道高手。

孟晓讪笑,原来已经过了七天啊!

当然,这也不急,现在最需要着急的是,给自己和老婆们建一所大大的宫殿!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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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冬日黄昏时车来人往的街头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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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黄昏,空气越来越冷,冷得仿佛可以结出冰来似的。马路上,穿着红色志愿者服的志愿者徐明站在斑马线旁,看着车水马龙的大街,每一个人都是行色匆匆。

“喵——喵——喵——”一阵微弱的叫声从垃圾桶旁一个废弃的纸盒里传来,一只刚出生不久的白色小猫咪细声细气地叫唤着,小猫实在太冷太饿了,它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想爬出去。

“喵!”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猫叫。一位穿着灰色大衣,行色匆匆的男人一不留心,脚上的硬皮靴狠狠地踢在瘦弱的小猫身上。小猫惨叫一声,一下飞出去了三四米远,砸到路旁的电线杆上,弹了回去,又落在马路上。男人一下子回过神来,脚步顿了顿,脸上露出几分慌张,但停顿几秒便走了。

可怜的小猫倒在马路上,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这时,十字路口往这边的红绿灯的绿灯亮了,一辆辆汽车飞驰过来。眨眼间,离小猫只有十几米远了。徐明示意汽车停下来,可已加足马力的车子都没有驻足的意思。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个少年像不要命似的从街道旁冲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抱住小猫,一转身,又折了回去。汽车连忙刹车,“吱——”的一声响,在大街上分外刺耳。好险哪!再慢几秒钟,小猫就要去见阎王爷了,少年不死也要重伤,徐明见到这一幕,倒吸了一口气。

车主差点儿撞到人,恨恨地啐骂一声,开着车扬长而去。救了小猫的人徐明认识,他隔壁的邻居——光明小学六一班的学生陆天。徐明赶紧喊陆天,但陆天似乎没听见似的,用手探了探小猫,然后抱着小猫就跑,徐明知道,他应该是找宠物医院。徐明赶紧掏出手机,给自己熟识的一家宠物医院打了电话,然后跑上前去追陆天。

天越来越黑了。几朵漆黑的乌云渐渐凝聚,一场大雨即将到来。陆天站在十字街头心如乱麻,穿过了整整一条街,竟然没有一间宠物医院。他想向行人寻求帮助。可行人见要下雨了,纷纷加快了脚步,没有一个人愿意为这只小猫停留,小猫的叫声也越来越弱。

天,已黑得像打翻的墨水,豆大的雨点开始降落了,小猫开始瑟瑟发抖。

正当陆天束手无策时,一道红色狂风飙飞过来,冲陆天大喊:“跟我来!”陆天抬头一看,正是徐明。徐明的到来,真好比溺水的人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不敢多废话,陆天抱着小猫跟徐明顶着大雨往前冲。此时小猫已奄奄一息了。

雨,像一根根利箭一样,击在雨中狂奔的两位少年身上。终于,他们冲到了一家还未关门的宠物医院。接到电话,早已等候在那儿的医生快步接过小猫,转身进了手术室……

直到这时,气喘吁吁的两人松了一口气,对视一眼,同时瘫倒在椅子上。

窗外,雨还在“噼里啪啦”地下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见到医生从手术室出来。“怎么样?”两人紧张地问, “小猫救回了没?”医生却不答话。两人心里顿感大事不妙,同时想到一种他们最不希望的一种结果。

“该不会……”陆天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担心,但隐隐又有一种希望,一种十分渺茫的希望。“没错”医生肯定的接过话,痛惜地说:“手术抢救失败了,如果能早两三分钟,小猫就一定能活过来,可惜了……”听罢,两人呆滞地坐下来,心里好后悔,如果跑得快些,再跑快些,就能把小猫从死神手里夺回来了,可……

雨,渐渐停了,两人沉默不语,像失去了重心,失了魂儿一般在街头失落地走着。

雨停了,月亮从云层里钻出来,暗淡的月光照着他们孤独的背影,看上去,竟有些亮亮的,闪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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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偷着写小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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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爱读书的学生,天天没事时就喜欢拿本书看。我最爱读小说、科幻、人物自传和故事。举个例子,一天我看《小飞人卡尔松》时很开心,就大笑了起来,后来我认为自己当时还是很可怕的,太投入了。但这让我有了一点点愿望,就是能自己写小说。

我怎么写呢?又写些什么呢?很多的问题在我脑子里徘徊。最重要的问题是家人同不同意?不同意怎么办?

我认为我为了梦想还是写吧。不过我应该偷着写。于是我会晚上放学回来后待在自己的房间,拿出创作本开始写小说,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有时写作时听到妈妈喊“你在干嘛呢?”我想了一会答复他“看书呢!”她就不问了。

偶尔我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在,一回头,果然是妈妈。什么时候她把门打开的?我会不会露馅啊?幸好桌子上有一本书,我才逃过了一劫。就这样,我一直偷偷写着我的小说。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我的秘密被揭穿了。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我正在写小说。突然,妈妈走进来喊我上CCTALK,原来我一时投入忘记上课了。这下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说写小说是件好事情,不用偷着写。太好了!以后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写作了,不用偷偷摸摸了。不久后我说不定就能成为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那样的小说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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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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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暑假,我读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一书,感受异常深刻。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之间的天伦之爱。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是那么的普通、那么的平凡,但它们却包含着深刻的做人道理,人与人之间真诚的爱。

我最喜欢书中“卖炭人和绅士”的故事。里面写出了人与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贫富之分,也没有职务高低之别,不能因为职业和权力不一样而去贬低别人的等级,故事中的诺琵斯的父亲就是一个不因为自我富有而去欺负穷人的绅士,他以自我的言行教育孩子。故事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仅有你去尊重别人,别人就会尊重你。

最近我看到了一则新闻:慈溪育才中学“育才班”遇尴尬,十七名贵州山区学生遭遇本地学生家长团体抵制的报道,我感到很失望,也很难过。这些家长不就是在歧视山区的孩子吗?表现出人与人是不平等的,理解教育也是不平等的,这样割断了城市孩子与农村孩子情感和爱的交流,使青年一代在思想上留下阴影,社会能和谐吗?这是人格的侮辱、是傲慢与偏见的表现,这对山区的孩子心灵上会造成多大的打击与伤害,他们又怎样应对自我的孩子呢?冷酷换不了真情,私利者失去了道义,必然会遭到人们的谴责,他们与“绅士”相比显得多么的渺小。

爱,就像空气,充满了每个角落,每一天都在我们身旁。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和谐,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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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虽然生活不是小说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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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带着豪情,带着希翼、带着能容纳下上千种计划上万种撞憬走出校门,一脚踏上社会的时候,你觉得天气美极了,阳光也柔和得很。

但渐渐地你发觉社会到底和学校不一样,活生生的现实和图书馆里那一堆写得天花乱坠的小说根本是两码事。你这才知道写小说的人实在混帐得很,他们把天真的读者捉弄得很惨。

虽然生活不是小说,虽然憧憬要比现实美妙得多,但再残酷你还得忍受。

生活就是这么回事儿,你要想潇洒地走下去,你就得慎重,过份地迷恋天真、轻率地抉择人生,你终返究要吃亏终究要懊悔。

社会是很复杂。

真到两只脚在社会上艰难跋涉的时候,你还在思索。你现许多人都很小心地走,每个人都小心地不断思索......

人活着就无须象铁笼里的山猴儿一样专看人脸色行事。你认为是一就说一好啦,没必要听人家指鹿为马你就随声附和。

你当然不能随便付和呀,朋友,就因为你不是乖猴儿,不是应声虫你还年轻你追求进步,追求真理。

活着和生存并不一样。

悲哀和欢快并不一样。

不一样你就得学会选择,就得唱着歌一路潇洒地走下去,该走的路要走完还得靠你自己。

而跋涉者的路从来就没有终点。你应声是一个出色的跋涉者。

即使山路崎岖、你被它捉弄得鼻青脸肿焦头烂额你还要爬起来继继走,即使在平坦的大道上你也要做好摔跟头的准备。

你渴望成功、渴望彼岸,但成功了你还要扬起远征的白帆。初三作文 对于跋涉者,成功不是彼岸。

“前面的路虽然太凄苦,虽然迎着风,虽然下着雨......."你一路欢歌一路潇洒。

你抱定一个观念——既然你选择了这面帆,就不必再考虑己否顺风。

生活不是小说,生活不象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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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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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这是一段歌词,描述的正是主人公顾飞那放空的想象力。

撒野》是一部校园励志小说,讲述的事情恰是我们学习生活中遇到过,经历过的事情。作者巫哲曾经说过,她想写一部关于高中生的真实生活写照,于是,她创作了《撒野》。

故事发生在鞍山钢厂的一个经济落后的小城市里,高中生蒋丞遭领养家庭退养,被养母送回自己亲生父亲身边。蒋丞的父亲爱喝洒,赌博……那些不正当的事情蒋丞的父亲都干。每次蒋丞回家时,都能看见自己父亲被一群人群殴。他还有一次冲上去帮助父亲,可懦弱的父亲却再次让他心灰意冷。这便是蒋丞的亲生家庭,压抑,还每日活在追债的恐惧里。

可他却遇到了同班同学顾飞。顾飞是个刺头,打架抽烟他都会。可蒋丞却与他成了好朋友,用顾飞的话来说,是蒋丞这片曙光让他回头是岸。他们这对好见兄弟都为对方而活着,尽管家庭有多不美好但他们却因为对方都微笑迎着希望。

整本书我记得最深的是蒋丞桥头遇顾飞的一章事。那天黄昏蒋丞吃完晚饭后准备到处走走。走到桥那边时,他看到了顾飞。顾飞背对着他,手里拿着照像机,对着夕阳景色,“咔嚓”几声,照下了迎面走来的蒋丛。我能想象到那张照片:镜头里的蒋丞迎着光,嘴角微微扬起,眼里充斥着希望。正如文章里的那封信:“一起去啊,去更远的地方!”

《撒野》的结尾写了这样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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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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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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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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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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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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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被鲁滨逊.克鲁索这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深深地吸引了,不禁有感而发。

故事主要说了鲁滨逊.克鲁索舍去了安逸,舒适的家庭,私自出海航行。有一次,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但他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坚强意志,在荒岛上孤独的度过了28年。

被困荒岛的鲁滨逊在岛上做了一个“日历”,并且每天写日记,这正是他不屈不挠的意志表现,他这样做,是想证明自己还活着,且活得明白,对生活并没有失去希望,他坚强的意志,也反映出了他是一个不屈不挠,渴望生活,勇于面对现实的人。

在荒岛上他用勤劳创造了生活,创就了人生。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从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随遇而安,消极侍命的人,而是一个意志品质极坚强,生存信念极执着的人,并且务实肯干,情于创作。正是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使他把握住了生存机会,创造了物质条件。

鲁滨逊不是最悲的,可幸的是他遇到了他一生中的朋友“星期五”。“星期五”把鲁滨逊看作是自己的主人,对他又驯服,有热心,就像是孩子对于自己的父亲一般一往情深。

身处困境的鲁滨逊用笔记的方式把自己所经历的一些事情用“借方”和“贷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公正地记下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鲁滨逊在鼓励自己,不气馁,对于各种消极的事情也能感受到积极的一面。是啊!在不幸的处境中,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把事情的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受到巨大的震撼,得到了极大的启示:一个人在逆境中不要悲观失望,而要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从而改变自己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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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篇励志小说推荐

全文共 4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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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所谓的精彩,就是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有不忍释卷,甚至是读不完就难以入睡,或者都舍不得读完的阅读体验。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长篇励志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都梁《血色浪漫》

都梁最有名的作品毫无疑问是《亮剑》,这部长篇小说也因为被拍成了同名电视剧,从而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相比较而言,他的长篇《血色浪漫》虽然也拍成过电视剧,但是影响力有限。从电视剧上来说,虽然大体忠于原著,但还算不上精彩。但回到原著本身,简单来说,这是我读过的最喜欢的青春小说。青春小说,似乎是80后作家的专属,韩寒、郭敬明,两面大旗在青春小说的概念里唱主角。我也曾一度迷过他们的小说,但随着年龄增大,对他们小说的感触就会越来越淡。再回头看,觉得最好的青春小说,都不是这些80后写的,我觉得是都梁的《血色浪漫》。这部小说写了一帮文革时期年轻人的成长及命运。从他们少不经事,写到历经沧桑,阅尽风尘。主角钟跃民号称是个“挎着菜刀的诗人”,热血,勇敢,不羁,而富有诗意。能温情似水的念诗,更能拎着菜刀上街上干架。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帮人有着特殊的青春,崇尚武力,冷兵器,上山下乡,参军,创业,命运被时代摇摆,爱恨纠葛。小说人物对白精彩、生动,情节紧凑,一波三折。当时读得手不释卷,还差点被其中几个感人桥段催下眼泪,真是使劲咬着牙挺着才不至于哭出来。

2、余华《兄弟》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之前就阅读完了他所有的作品,后面偶有新作上市,我也是第一时间关注的。说起余华,人们最多想到的《活着》。这部小说被认定为他的代表作,后来被张艺谋排成了电影,但是被禁了。也有人说,他的《在细雨中呼喊》才是他最好的作品。这些没有定论,但我认为,要论他的小说,最精彩的一部,肯定不是《活着》,而是《兄弟》。虽然这部作品饱受争议,但丝毫不妨碍我最它的偏爱。小说《兄弟》中以两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命运为主线,贯穿了从文革到改革开放以后,长达40年的叙事长度。其中对文革年代的动乱,以及对改革开放后群魔乱舞的社会百态,进行了深入刻画,笔法直接而奇崛,叙事简单而极富有感染力。我记得当时看的时候,不经意就被其中的人物对话逗笑,但又时常被其中的悲剧触动。我依旧记得当时阅读这本书的几个夜晚,读到动容时,总是长长的唏嘘,久久难以释怀,也根本舍不得读得太快。

3、天下霸唱《贼猫》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当然是已经很有名了,如今也被拍成了电影。这一系列的盗墓小说本身具有很高的热度,就不再推荐了。我要推荐的是他的另外一部长篇小说《贼猫》。这部小说相对《鬼吹灯》,其知名度并不高,但其精彩的程度却也不亚于前者。小说讲叙了一个清末年间的诡奇故事,其中唱主角的不是人,反倒是猫狗。这也是有别与其他小说的独特之处。小说以明清小说的章回体叙事,如说书般娓娓道来,情节布局之精巧、诡异,难以捉摸,堪称一绝。以盗墓为始,一套相猫辨狗的不传之秘为线索,穿插离奇、惊险、诡奇的人物经历,最后识破一场生死攸关的大阴谋。其中人和猫一同历险,多种奇猫异种悬念重重。其中筷子楼,闹宅童子,造畜,渡水葫芦猫等章节,看起来诡谲莫测,引人入胜,其民间传奇色彩浓重,都是听起来大为过瘾好故事。

4、姜戎《狼图腾》

说起来,这部小说算是热门已久了。在前几年的图书畅销榜上,这部小说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名次。到后来被拍成了同名电影,又更提高了知名度。尽管或许已经被熟知,但还是很想推荐这部小说。因为以草原狼为主题材的小说实在不多,能达到这样水平的就更是难得。姜戎在小说中讲了一系列人与狼的故事,他的叙事笔法稳健而准确,对于场景的再现,文字解构层次分明,缜密而具有调度性,很大程度上能带动读者的想象视觉。他所写的草原,人狼大战,尽管只限于文字当中,但却让人感觉到情景宛如亲见。追踪狼迹,狼群猎马,纵马套狼,这些桥段无一不写得扣人心弦,精彩纷呈。即便是最开头的,主人公骑马误入狼群,侥幸脱险的桥段,虽然没有真正拉开战幕,但对其惊险的细腻刻画,人、马和狼的惊心对峙,读来让人胆战心惊,冷汗暗流。小说展现了已经逝去的一片原始大草原,以及人狼在敌对中共存、共生的生态哲学。即便除去所有立意、思想、价值方面的成分,单就是小说情节,都尤为值得一读。

5、古龙《七种武器》系列

古龙作为武侠小说中的“个人风格化”代表,其小说的创作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体系和笔法。他优秀作品并不少,但要论哪部最精彩,“楚留香系列”和“陆小凤系列”其中渗透悬疑、推理小说的元素,情节诡奇,悬念重重,是足够精彩的。但我还是更推荐《七种武器》系列。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都是武林中或精巧,或霸道,或优雅的名器。但古龙借助它们写的却是另外一些形而上的武器:笑、自信、诚实、仇恨、相聚、勇气、不放弃。在他的这个系列里,武器不再只是某种道具,而已经化成了人心和风神。譬如他所表达的:一个女人的笑,其实就是一件武器。他在《离别钩》中强调的不是杀戮,而是“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这样的生活哲理。在这个系列里,冰刃只是外在的武器,而人心各种信念、信条才是内在的武器。他将整个系列的小说都上升到一种寓言式的武侠创作层次。这在武侠小说中,是尤为独特的一脉。因为独特,再加上古龙的才华,其中的情节跌宕,对人心描绘从各种“弱”角度的切入,构建了一个精彩而发人深思的江湖世界。

6、九把刀《杀手》系列

九把刀是个创作能力极强的作家。对于各种题材,形式,元素的把握都有其卓越而独到的地方,若论单一类型的小说创作,他都不见得是最优秀的,但论其创作的全能性,在同代作家当中,他却无可匹敌。看他的小说,驾驭多种截然不同的题材,运用多种截然不同的笔法,都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这种作家天生就是写作的材料,对文字的把控力万中选一。自从他的《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大热之后,声名更上一层楼。他精彩的小说并不少,我其中较为喜欢的有《功夫》、《少林寺第八铜人》,但首推的还是《杀手》系列。这个系列由12篇单元式的小说组合而成,其中人物,情节相互渗透,牵连,篇篇精彩。在《杀手,阳台上的波斯菊》中,我就感觉到他叙事的笔法和结构在致敬古龙。但他写出了自己的风味,把杀手的神秘、孤高、冷漠、脆弱放置到一个人心险恶,生死难料的环境里,又用其他普通人物的独特风韵,进行烘托、映衬,相互交融出一种别样的残酷现实和凄冷诗意。12个单篇风格都不尽相同,其中的杀手都性格迥异,其情节都满富趣味与深意,当时是整个系列不看完,绝不罢手。

7、沧月《七夜雪》

沧月的小说看得并不多,但对于这篇《七夜雪》印象深刻。这是她的首部长篇武侠小说,借着一个武侠的世界,讲叙了一段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其实这篇小说从文学角度上来说,能称得上优秀,但并未不见得有多独到。即便是在武侠小说里,能与之媲美的也还有很多。但我偏爱沧月在这篇小说里注入的灵性,诗意和情怀。他的章节以“第一夜”、“第二夜”这样的形式来命名。而全篇也是以七个雪夜为背景舒展开故事。他的小说笔法灵巧,有漫画的特质,精工场景,画面感极强。他写的人物对白也随性而不羁,有着一种小女生的小任性和小调皮。其内核其实与现代人更为贴合。所以他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武侠世界里,但各种人物的感情、际遇,更像是映射着现实。这篇小说中的人物性格塑造鲜明,各种唯美环境渲染到位,尤其是最后几个生死诀别,擦肩而过的桥段,写起来如诗如画,凄婉动人。整个小说读起来仿佛在看一场古风浓郁的电影,精彩,唯美,让人为之感动,心存遗憾。

8、凤歌《沧海》

凤歌的武侠“山海经”大系列是继金、古二人之后,能在武侠界称得上扛鼎之作的作品了。在他的首部大长篇《昆仑》当中,还能很明显的看出他借鉴金庸小说的痕迹,但是难掩其才华,到了些这部《沧海》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并在传统的武侠小说当中渗透了玄幻的元素,让这部小说既有着武侠的风骨,又有着玄幻的血肉。凤歌写小说,笔法严谨,可谓有板有眼,尤为讲究炼词造句。这种缜密类似金庸的笔法,单独看几段,几句,未见得有什么亮点,但从整体看,文字严密之间编织出的气象宏大,他人难以逾越。凤歌对于中国古典文化,有较深较杂的涉猎,他将这些奇趣的元素融入到小说当中,增添了不少精彩看点。这篇小说篇幅较长,但人物结构,江湖体系的设定较为清晰,各种神奇武功的描写,配合文采飞扬的语句,让整部小说读来可谓酣畅淋漓。

9、马里奥·普佐《教父》

这部小说作为美国出版史上的头号畅销书,讲叙了意大利黑手dang的故事,受到了各国读者普遍的热捧。早就1972年就被拍成了电影,此后马龙·白兰度饰演的教父形象深入人心。虽然是对黑帮人物进行塑造,但马龙·白兰度在影片中所展现出来的雍容,沉静,睿智以及内敛的大气,很大程度上涵盖了一个成熟,有担当,有智慧的优秀男人所应该具备的品质。在原著中的教父虽然是黑手dang的头目,但与其他黑帮看起来就面目狰狞的形象截然不同。教父处事冷静,擅于分析,勇敢果断,即便夺人性命,也不露杀气。这部小说经过翻译后,仍然散发着让人着迷的气质。整篇小说围绕教父的家族展开,权势之争,血雨腥风,其中的江湖不像是武侠世界中的快意恩仇,而是另一种隐忍,三思而后行的兵戈相见。阅读这部小说,不仅被精彩的描写而吸引,更多的是被教父这个深具魔力的人物所触动。

10、麦家《暗算》

麦家是写谍战题材小说的能手,这部《暗算》也曾经获得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除了深具文学的造诣之外,其所写的人物、情节皆引人入胜。小说分为了《听风者》、《看风者》、《捕风者》三部分,以七个人物的第一人称叙事,展示了几个不同特工的特异技能及悲剧宿命。此后梁朝伟主演的电影《听风者》便是选取了小说的部分内容进行二次加工创作。就原著而言,麦家的笔法诡秘,幽暗当中透着一种“处处是玄机”的神秘感。他构建小说的结构独特,以讲叙者的口吻与读者无限拉进距离,以无尽的悬念带着读者走进他所设置的情景当中,一旦进入,便无法自拔。这篇小说写得波澜起伏,却好似不动声色,叙述冷静而不刻意,关键的转折水到渠成,但出人意外。小说所展现出的叙事、推理能力让读者欲罢不能,不看到最终,如鲠在喉,必须要看完全篇方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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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途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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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绵绵的泥土上,打着雨伞,就这样我独自一人前往鬼城楼兰。

半路上,雨下得有点大,不得已,我住进了一家简陋的旅馆。老板娘是个热心肠,给了我最干净的房间,只是有股腐烂的味道。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老板娘把门窗关好,点着蜡烛,一声不吭的缝着衣服。

“你家几口人啊?”我抿了一小口酒。

“都死了,就剩我一个”她面不改色的说道。

“哐啷”我一个把持不住,把酒杯掉在了地上。

老板娘似乎没有我刚来时的热情,瞪了我一眼,捡起酒杯走进了厨房。

我也不好意思,回到了房间。

只是那股子腐烂的味道依旧弥漫在空中。

“咳咳”我不住的咳嗽了几声。

起身穿上拖鞋,我把窗户打开了。

顿时倾盆大雨,夹杂着雷电,大风直冲我来了。

我赶快把窗户关上了。

空气中的腐烂味似乎淡了许多,于是我便在这屋里寻找这腐烂味到底是从哪传来的。

终于,我找到了,在床底下。

有两具尸体,两具男尸,一老一小。

第二天,我将旅馆里所有窗户打开。

老板娘不见了,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只是没有了肉,只剩骨头和皮。

又有人光顾旅馆,是一个壮汉。他吃着我亲手腌制的腊肉,不住的点头。

“你这腌的是什么肉啊?他边说,手里端着一碗酒,眼睛色眯眯的盯着我的胸口。

”呵呵。”我转身坐到他的腿上,手指轻轻的点着他的脖子“你说呢?”

于是我的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

呵呵~

[旅途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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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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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通过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的争霸之事,体现了天下大势久分必合,合久必分的真理。

《三国演义》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可以说关羽是义的诠释。

那么,诸葛亮就是智的化身。虽然他没有成功扭转三国归晋的结局,但他成功改变了三国。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其实没有最后的胜者,也没有失败者。司马炎不是,曹操也不是,刘备孙权也不是失败者。他们都在自己的舞台上,绽放出他们最绚丽的光彩。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耳边仿佛又传来了这句富有哲理的话,使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让我们用心去读《三国》,品《三国》,道《三国》,用心去感受三国的史诗,感受它的悲壮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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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锦绣未央小说人物结局

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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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李常茹跟拓跋余什么关系 最后怎么死的

李常茹是李府中二房的嫡小姐,同时也是李未央和李长乐的妹妹。因为在李府中,当家的人是李府长房,所以长房的大小姐李长乐是李府中最受追捧的人。李长乐在众人的逢迎中长大,所以比较嚣张跋扈,对于李常茹这个妹妹很不客气。

因为李长乐姿容出众,但是李常茹却是平凡的容貌,所以她十分讨厌李长乐。再加上李常茹从小就在李长乐的打击下长大,所以深恨这个姐姐。她外表纯洁单纯,天真善良,但是内心却是阴险狡诈,狠毒异常。她知道自己不能与李长乐抗衡,就在李未央出现后,挑拨两人关系,想要渔翁得利。

李常茹一直喜欢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对她一直很冷淡。直到李未央出现后,拓跋余爱上了李未央,这让李常茹接受不了,因爱生恨,对李未央恨得咬牙切齿。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心比天高,但命比纸薄的形象。她自视过高,用的手段也是阴狠毒辣。

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第一女主和第一男主是李未央和拓跋浚,第二女主和第二男主则是李常茹和拓跋余。前一对两人相爱,后一对则是女方痴恋而男方却喜欢女主。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这两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感情经历呢?

因为李府在北魏的地位很高,是世家大族,所以李府中孩子很多都是和北魏的皇子公主一起长大的,李常茹和拓跋余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在童年到青春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常茹一直默默地暗恋着拓跋余,但是拓跋余却一直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状态。而李常茹一直没有放弃这段爱情,直到李未央的出现。

拓跋余在见到李未央后,被她的聪明才智吸引,原本只是想利用李未央在登上皇位。但是在相处中,却发现李未央可以让自己摆脱幽闭症,逐渐地他就真得爱上了李未央。李常茹在痴恋拓跋余多年后未果,却被初来乍到的李未央捷足先登,所以因爱深恨,十分厌恶李未央。

而李未央因为心有所爱,所以想要与拓跋余保持距离。这三人就一直保持着李常茹追求拓跋余,拓跋余追求李未央,而李未央一直躲避的状态。李常茹看到拓跋余追求李未央本就心生怨恨,再看到李未央还拒绝,就更加憎恨李未央,所以她不断地挑拨李长乐针对李未央,想要通过李长乐来了解李未央。

《锦绣未央》李常茹和拓跋余都是爱而不得的人物,结局也十分可悲。

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是什么?小说结局悲惨

《锦绣未央》即将播出,剧中的三位女主,李未央,李常茹和李长乐这三人是勾心斗角最厉害的三个,其中李未央以智谋出众,李长乐以容貌著称,而李常茹综合实力处于中间。由于李未央和李常茹两人上演了姐妹翻脸的戏码,让很多观众好奇《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

李常茹在李府中一直深受李长乐的欺负,虽然她本身颇有能力,但还是斗不过老谋深算的蒋柔,所以她只能默默地忍受李长乐的欺辱。当李未央出现时,李常茹看到了李未央身上的聪明才智。在看到李未央被李长乐欺负的时候,她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所以她接近李未央,并且与李未央成为好友,两人联手打击蒋柔母女。

开始的时候这两人的感情是很好的,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一直恋慕着的拓跋余喜欢上了李未央。从那时起,李常茹对李未央的感情就变了,她越来越嫉妒李未央,到最后她对李未央的恨意甚至还超过了李长乐。那么《锦绣未央》李常茹结局如何呢?她到底有没有和拓跋余在一起呢?她与李未央的姐妹情有没有挽回呢?

在电视剧后期,李常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不顾当初与李未央的姐妹之谊,多次出手陷害背叛李未央。最后她再也没有能力与李未央斗时,她选择了亲手杀死李未央。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拓跋余替李未央挡了一刀。李常茹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后,悔恨不已。在拓跋余死了几月之后自尽身亡。

在《锦绣未央》这部电视剧中,女一号李未央从李府后院斗到了北魏王朝,期间还涉及到了柔然和北凉等国家,其中的艰辛不为人道。在李府后院中,她遇到的对手有李长乐、蒋柔和李常茹等人。其中李常茹是最防不胜防的人,因为其外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在加上她善于伪装,差一点就骗过了李未央。下面这张照片就是《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

在这张《锦绣未央》李常茹剧照中,李常茹身穿蓝色的外衣,内里搭配的是深蓝的衣服,在妆容上较为清新淡然,而其头饰选用的则是绿蓝交加的饰品,耳环选用的也是蓝色,脖子中挂着的是由珍珠所做的项链。从李常茹的整体外表装扮中可以看出的是一个清新淡雅,气质脱俗,与世无争的邻家女孩形象。再加上李常茹脸上的笑容,不难看出她是一个端庄温柔,与人为善的女子。

李常茹就是善于通过这样的装扮来伪装自己,让所有看到她的人第一看都会以为这个女孩是个单纯没有心计的人。但事实上,在单纯的外表之下,李常茹有着一个蛇蝎之心。她嫉恨李长乐,所以想要通过李未央来压制李长乐。但在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喜欢李未央时,她又开始将自己的仇恨全部加诸在李未央身上。

总体而言,李常茹这个人物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形象。她自视甚高,但是容貌比不过李长乐,计谋比不过李未央,最终沦为这两人的陪衬。

在《锦绣未央》这部剧中,李常茹是一个反派人物。她外表单纯美好,天真纯洁,但事实上内心却是无比的狠辣,可以说是比李长乐更甚。因为李长乐是被家人纵容而心性变坏,其实本身是没有什么能力,几乎都是依靠其母亲。但是李常茹自己就非常工于心计,她憎恨李长乐,却一直表现出以李长乐为首的样子,实则处处挑拨李长乐和李未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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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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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在语文考试中举足轻重,大家一定要掌握作文写作技巧,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科幻小说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1进入魔法世界

故事发生在未来。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小鸟在枝头高兴的唱着歌儿,空气也是那么的新鲜!

我刚刚起床,见到有几个人骑着扫帚在天上飞。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在影片《哈利·波特》中倒是经常见到这样的事。要知道,我可是特别想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魔法呀!骑扫帚的那几个人飞到我卧室窗前,对我说:“你是张荩乾吧?我们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你不是在生日时许愿要学魔法吗?邓布利多校长派我们来带你到学校了!”

“啊,太好啦,请等一会儿!”我叫着,一边去找爸爸,征求他的同意,爸爸犹豫了一下,答应了。我与他们乘光轮2080飞天扫帚来到英国伦敦国王十字车站,买好了学习用具:魔杖、飞天扫帚、咒语书等,穿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上了开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开始了的魔法之旅。

在车上,我认识了一个叫赵天右的中国男孩,他也是第一次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

分院仪式上,我和赵天右都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学院。在课堂上,老师教我们怎样使用飞天扫帚,我的飞天扫帚是火弩箭,是最新的一把,也是飞得最快的。

学会使用飞天扫帚后,老师让我们比试一下谁的速度快,结果我大获全胜。一天,老师宣布放假一天。我便与赵天右一起到对角巷买魔法宠物。

我看上了一只大猫头鹰,人们告诉我,它是哈利·波特原来用过的猫头鹰海德薇,我花了500个金加隆把它买下。赵天右花了300金加隆买了一只猫。

回到学校男生宿舍后,我写了一封施了魔法的信,只要拆开信封,不用人读,信就会把寄信人想说的话说出来,这封信是向爸爸报告我在学校的情况的。写完后,我让海德薇帮我寄出去。

七年之后,我在魔法学校毕业了。我决定与赵天右用魔法造福于人类。我们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海边,呀!这儿发生海啸啦!几朵几十米高的浪花翻滚着向村庄扑去,我们拿出魔杖,对着海浪点了一下,又一挥,海浪便退回去了,过了一会,海啸停了,大海又恢复了昔日的平静。

来到街上,有一个人抢了别人的东西,我用魔法把他定住,带他上飞天扫帚,送到了当地公安局,交给警察处理。

不好,有一颗陨石快撞到地球啦!我们用魔杖指着陨石,念了一道咒语,我们的魔杖发出了一道红光,击碎了陨石,结果当地下了一场流星雨,逗得大人孩子们都在看稀奇。

后来,我们又将树苗种子撒在沙漠中,用魔法引来海水,淡化后,浇向沙漠,对着沙漠念了几句催生咒语,沙漠即刻变成了森林。

接下来呢?我和赵天右以及魔法界的人们不断地为社会不停的工作着。

2发亮的奖章

“‘1034号!’”“到!”指挥官和一个队员的对话传到我的耳朵里。指挥官又焦急地嚷嚷到:“宇宙a25地区发现不明物体,请速去调查并保护地球安全。”指挥官的话音未落,那个队员就大声叫到:“是!”我想,这是些什么样的外星生物呢?指挥官那洪亮的音色打断了我的沉思。“小小呀,你去接应一下‘1034号’。这是用纳米技术和磁电纤维做成的‘鬼哭神嚎’激光枪,给你,你要多保重啊!”说着指挥官把激光枪给了我,并跑着拿了防辐射、子弹的一套衣服给我,又苦口婆心地说:“这次去有极大的风险,要多加小心哦!”我感动地说:“好的,您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一定会凯旋归来,再见!”

我连忙跑到火箭上做着,准备去接应“1034号”,“呼、呼、呼”火箭好象在迫不及待的说:“快走吧!快走吧!!我等不得啦!”我也是跟它一样的心情,恨不得一秒钟就到“a25”区域把那些不名物体打个屁滚尿流、落花流水!让他们直磕头叫爷爷!可这只是我想的还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呢!我想着想着,“嘟、嘟、嘟、”“哇!啊!怎么回事啊!”我大声嚷嚷。我往窗外一看,原来早就到宇宙了,哎哟!差点把正经事忘了。我连忙穿上宇宙服破门而出,那个氧气瓶好象是指挥官的嘱咐一样,有千斤万斤之重,压在我的背上,“吱呀”一声响,一时之间,只见烟雾重重,烟雾散尽才能勉强看清楚,原来是“1034”号队员在和外星人们恶斗,我呢?也不吃白饭,抬起激光枪,按了按钮,“哔、哔、哔”我开了枪,外星人们发现了我,像一群热锅上的蚂蚁向我涌来,我抬起激光枪扫射他们,他们虽然伤亡惨重,按时人多势重,一杆激光枪能抵得住什么事呢?这不,没过多久,他们离我已经只有几米远了,说时迟,那时快,“1034号”队员抬着他那毫不逊色的重机枪扫射着一个猛冲,“哔哗啦啦”外星人好像是小蚂蚁,而他却是大蜈蚣,杀一只蚂蚁,如同喝一滴水那么快,当他冲到我这里来时,外星人的数量已经不足二十个了,我们两个互相看了看,点了点头,一起冲过去,一阵撕杀过后,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们好像心有灵犀,一起走到了火箭旁边准备回我们的祖国,“咻”……

带着胜利的喜悦,我们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指挥官亲自给我们颁发了奖章,在我们接过奖章的时候,“咔嚓、咔嚓”的声音连绵不断,记录下了极为有意义的珍贵镜头,我们真是高兴极了!看啊!这真是一枚发亮的奖章啊!

3黑洞之旅

杰克是一名冒险家,他天上、地下、海底都走遍了,只剩下遥远的外太空没有去过了。于是他找到了航天局局长李先生:“李先生我想去外太空冒险,不知您是否愿意赞助我一艘宇宙飞船。”“杰克先生,我是您的忠实崇拜者,我当然愿意赞助您,请问您要去哪里?因为我们需要根据您所去的地方来决定用那种型号的飞船。”“既然是冒险就要去较为危险的地方,恩…就去近距离观察一次黑洞吧!”局长大吃一惊:“黑洞!你疯了吗?那里可是很危险的!”谁知杰克不屑一顾,仍然坚持要去。局长拿他没办法只好允许了。就这样杰克去坐着宇宙飞船观察黑洞了。

宇宙飞船到了黑洞附近,因为速度太慢,摆脱不了黑洞的吸引力,一下子被黑洞吸了进去,杰克连惊吓带碰撞,晕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杰克恍惚间听见有一个甜美而兴奋的声音传来:“他醒了!”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周围的墙壁都是粉红色的,床单也是粉红的,好温馨啊!床的周围围了许多人,每个人都关切的望着他。“我在哪里?”杰克问。“你在黑洞里,我们都是以前被吸进来那些科学家的后代。”杰克走出了那间屋子,当看到眼前的景象时,杰克惊呆了:高楼大厦、奇花异卉、珍禽异兽…不仅景色优美,而且空气清新,没有丝毫污染的痕迹,简直就是天堂!经过打听,他才知道,原来以前的那些科学家们带到这里的那些地球上的物质都被保护起来并且发展了。而在地球上,这些物质都已经因人类破坏环境而消失了。

后来杰克抵挡住了黑洞里的诱惑,借助那里的高科技回到了地球。他把他的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立刻引起了很大的哄动:有人说是假的乱编的,有人问那里是不是真的有花草树木,有人问那里有些怎样的珍禽异兽……杰克后来干脆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解答了所有的问题。

杰克后来又带领一些科学家组成了一个考察队,专门去黑洞考察,看看到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人类在黑洞里生存。考察结果让人们大吃一惊:黑洞居然有一个出口在地上,只有乘坐飞船才能出入,否则你无论如何也掉不到这个黑洞口里去。如果从这个洞口坐着飞船往洞里飞,就会飞到另一个宇宙去,回头看会发现你不是从黑洞飞出,而是——“地球”!那个宇宙里也有金星、木星、水星…还有一个“黑洞”。考察队本想再去那个黑洞看一看,但又怕进去出不来,所以就暂时放弃了。

最后,杰克决定住在黑洞里不返回地球了。

4遇见外星人

2087年的一天,我出去办事,在路口看到一个飞碟来到我面前,从里面跳出了一个八条腿的“怪物”,吓了我一跳。

这时“怪物”说话了:“地球人别怕,我是木星人,听说地球好,我特意来看看。带我到你家转转,行吗?”我害怕他,便答应了。

慢慢地我不怕他了。我给他喝饮料,他谢绝了。他说:“我们星球上的人,早就不吃东西了。”我想,他们那里可真发达!外星人说:“听说你们这里夜景不错,能带我去吗?”“好是好可你得样子别人会吓着的。”我有些担心。外星人却满不在乎的说:“没关系,我会变。”啊!我顿时目瞪口呆。

打开电视机,正好演新闻,镜头上出现了美国总统克林顿,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对外星人说;“你就变成美国总统克林顿吧。”只见他摇身一变真成了克林顿,真把我吓了一跳。

来到夜市上,我们尽情地欣赏着这些美景,突然人群中有人叫了一声:“这不是美国总统克林顿吗?”人们顿时拥了过来。我说;“美国总统已经来了,我们送他一些礼物吧。”人们纷纷把巧克力、鲜花等东西放在了“总统”面前,堆的像小山一样高,“谢谢大家!谢谢......”外星人看起来很激动。

回到家中,外星人对我说:“没想到你们地球人这么好,这么热情,我现在就来报答你。”说着,他象天空挥舞了一翻,这里立刻变的高楼林立,草木茂盛,一切弄好后,他和飞船都不见了。

外星人走后,我们都快乐的生活着,这就是好心有好报吧。

5城市大转移

哇,又到了我的生日!瞧,礼物堆的满屋都是。

“叮咚——”门铃响了,原来是老朋友XY星球行政长官派使者送礼物来了。行政长官送来的只是一个小小的盒子,今年怎么这么小气?要知道,他原来可最大方了:我家的这个轻便折叠背投电视就是他去年送的,还有这个豪华的折叠0别墅也是他送的,还有……

我边想边打开礼物,只见一颗像珍珠的圆珠,旁边还有一个小遥控。我非常好奇,按下了一个“时间”按钮。顿时,圆珠迅速地膨胀起来,大的可以容纳下五个人站在里面。我走了进去,刚刚还闷热得发慌的我,骤然感到非常凉快。我在遥控键盘上胡乱按了几个键,不一会儿,我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那儿有山有水,有花有草,仿佛是一幅风景画。

我走出“珍珠屋”,圆珠就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小姑娘,就问她:“小妹妹,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小姑娘从上到下像看外星人似的打量了我一番,小心地回答道:“大姐姐,你不会连这儿都不知道吧?这就是武汉呀!”她的话让我吓了一跳,武汉怎么这么漂亮?我这才发现,这个小女孩怪模怪样的,额头上有三只眼睛,长得简直像传说中二郎神的妹妹!我偷偷地跟随着她,她走到一个地方,所有的人都走在空中,周围便是那直冲云霄的大厦。小女孩在一个云彩做的房子里买了一份报纸,便腾空而起,一转眼便不见了。我搜了搜口袋,想把圆珠飞行器找出来,可是我发现圆珠不见了,全身顿时瘫软了下来。难道我要在这个“武汉”永远呆下去!不,决不!

云彩店的店主得知我的情况,热情地款待了我。原来,她也是误入到这里的。她让我先住在她那儿,我答应了。我和她聊天时,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武汉将在X年X月X日发生一起毁灭性的大爆炸!我掐指一算,距离爆炸的时间只有两天零四小时再去找圆珠飞行器也是不可能的事!店主一听,也非常着急。我急忙向她借时空飞行器,可她却没有。她告诉我,她唯一值钱的就是一部宇宙电话机。宇宙电话机?我想了想,对了,我可以用宇宙电话机打电话给XY行政长官呀!我拨通了他的电话,向他借飞行器,他答应我很快送来。果然,飞行器送来了。我按下了时间按钮,发现只剩下一天多时间了。

我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回到了现在的武汉,每个人都不知道大祸即将来临。我乘坐飞行器到了市政府,将事情从头到尾细细地跟市长说了一遍。市长笑了笑,并没有相信。我一看时间,只剩十二小时了。我急得满脸通红,随手拿出圆珠飞行器,市长这才相信。我告诉市长,让他把警察调出来,以便让市民服从指挥。几小时后,所有居民从家里出来了,最后只剩下五个小时。我又和XY星球行政长官联系,能`飞行器里,五、四、三、二、一——“轰!”武汉被夷为平地……

“喂,还不起来!”

谢天谢地,原来是一场梦!

6小行星闯大祸

6500万年前的天地大冲撞比起才发生的慧木相撞规模要大得多,对于地球来说,造成的后果无疑是灾难性的。不仅恐龙在地球上消失了,同时灭亡的还有翼龙、蛇须龙、鱼龙等爬行动物,以及菊石、箭石等海洋无脊椎动物。中生代末地球上有动植物2868属,到新生代初仅剩1502属。百分之七十五的物种灭绝了,这是真正的生物界的大毁灭。

在22世纪初期我刚当上了一位科学家。但好景不长,过了一个多月联合国就向全世界宣布:“在火星与木星之间的小行星轨道上有两颗小行星因为受到太阳引力的影响,正以每秒60公里的速度向地球冲过来,它们还有四天三小时四十八分就要撞击纽约了。这两颗小行星虽然比毁灭恐龙的天体小很多,但它们以一亿个百万吨的爆炸可以化纽约为无形,造成一个直径两百公里的坑洞,它的效应漫延全球,一旦宇宙寒冬降临地球,人类统治世界的时代便宣告结束。请想帮助地球逃过这场灾难的科学家们到联合国的宇宙突发事情救护组,报个名,我们一定会全力地帮助你完成这个任务。”我听了这个消息后心想“我身为一个科学家有责任保护好地球。”于是,我决定“毛遂自荐”去联合国的宇宙突发事情救护组,报个名……

我刚走进实验室,就发现来这个救护组报名的人数比我想的还多。过了一会儿,这个救护组的组长走过来,对大家说:“我们主要是发明一种武器来对付这两颗小行星。大家一起来想想,我们可以发明怎样的武器?”听了这句话后,我们立即进入了沉思……

一小时后,我的助手小刚兴奋地走进来。还没有等我问他怎么回事,他就告诉我X博士想到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我听了这个消息后立即跑去他的实验室。我跑到他的实验室后发现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我想进去但又被人挤出来,我只好顺着楼梯跑上了二楼,再把头从栏杆之间伸出来,这样我就可以看到了X博士的讲座。原来,X博士是想用航天飞机将两个巨型降落伞运到外太空去,架设在入侵物的表面,再利用太阳风将入侵物拖离地球的轨道。谁知,降落伞一碰到入侵物就被喷出来的硫酸腐蚀了。我们又再次进入了沉思……

“我想到啦!”两小时后,就这样的一句话突然打破了实验室宁静。原来是小李想到了办法,他的办法是用二十枚核子弹同时向两颗小行星发射,这样就可以把入侵物彻底铲除。我们都同意这样做……

三天后,我们把二十枚核子弹都做了出来。还有四十八分钟小行星就要撞击地球了,我们不敢再拖延时间了,立即把核子弹运往发射处。一切都准备好了,只听见广播里传出发射的命令。“三、二、一、发射!”二十枚核子弹同时向天空冲去。十五分钟后只听见两声震天动地巨响,在天文望远镜里已经见不了两颗小行星的身影了。顿时,整个世界的人活跃起来,欢呼声和欢笑声在空气中荡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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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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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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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愉此一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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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周耀华和柳愉生也是甜到令人掉牙,但两人也是相当的虐,从曝光的预告片中可以看到两人被抓到狱中,但是怎么回事呢?周耀华说过,无论如何都会保护柳愉生不让别人伤害他,剧中很多场面都是高能预警。

据悉,原著小说里面《愉此一生》的结局是好的。周耀华最后带着柳愉生出了国,甚至带着他见了家长,只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后来两人关系曝光,周耀华被逼离开柳愉生,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柳愉生。最终柳愉生和周耀华一起到了七十多岁,踏上了故土,两人真正的实现了白头偕老之约。

《愉此一生》小说故事结局选段

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不免心中不舍越重。

因为战争关系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人,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了,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原子弹轰动世界,日本军已经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的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的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

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

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

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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