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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精选20篇】

秦明,1981年1月生于安徽省铜陵市,毕业于皖南医学院。小说《尸语者》系列作者。现任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这里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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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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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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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穿越婚然天成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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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错越的软妹纸,决定发家致富、做个学霸,谁料愿望刚启程,就被外表冷硬、内里腹黑的军佬拐回家做了媳妇。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穿越婚然天成的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终,禾薇没有剖,直接顺产。

人从病房推至产房,产道就已全开,肚子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地临世了。前前后后加起来统共还没半小时,这就生好了。

饶是生过俩回孩子的禾母都愣了:这么快?

禾父也不敢置信地脱口而出:“这么顺利?”

“怎么说话的!”回过神的禾母,没好气地赏了丈夫一记手拐子,“那是薇薇福气,你嫌她太顺利了还是咋地?会不会说话!”

禾父憨憨地挠着头笑:“我那不是太惊讶了嘛!”

他都做好陪闺女生上半天的思想准备了,还拉着女婿坐长椅上说“有的等”来着,结果爷俩个还没唠上几句,产房里就有护士出来通知生好了,这会儿正给孩子清理。能不惊讶么。

“你当年生冬子,太阳落山推进去,一直熬到第二天早上朝阳开起来了才生。生闺女那次算快得了,那也生了六个多钟头。”禾父回忆道。

这倒是实话。禾母点头。顺产五六个钟头的确算快了,一般得熬七八个甚至十来个钟头;慢的,生上一天一宿的都有。想她当年生儿子,就足足熬了一宿半,差点没把她累死。想来那是头胎的缘故。

可同样是头胎,闺女生娃的速度……啧!简直和老母鸡下蛋有的一拼。

啊呸!怎么比喻的!禾母暗地里给了自己一嘴巴。打完又禁不住笑。闺女生好了,她当外婆了。啊哟喂!这心情咋那么美妙呢!

贺大少一听宝贝媳妇生完了,哪还坐得住,腾地跳起来,攥紧了拳头来来回回地在产房门口打转。直到护士推着清理干净、并裹上医院统一的襁褓的女婴出来,蓦地僵在原地不知所措了。

禾母好笑地瞥了女婿一眼,走过去接过推车,一边打量外孙囡,一边赞叹:“长得真秀气,和薇薇小时候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看看,我看看。”禾父也开心地凑过来看外孙囡,顺嘴唤女婿,“阿擎,你别傻愣着啊,快来看看你闺女。怎么?薇薇给你生了个闺女,你不高兴啊?”

咋可能呢!他这不是高兴坏了嘛。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宝贝闺女那么小、那么娇嫩,他怕自己这一身蛮力、不留神伤到了她。

禾母倒是从闺女那儿听说过女婿的心思,确实想要个儿子不假,却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太稀罕闺女了,怕被家里有小子的顾绪等人,拐去当儿媳妇。于是一心盼着先得个男娃、过几年再要个女娃,好让哥哥保护妹妹。因此听禾父这么说,并没变脸色,但做为丈母娘,该敲打的还是要敲打,免得闺女受委屈:

“这年头生男生女都一样,先要个闺女也好,闺女懂事早,又是娘的贴心小棉袄,过几年再要个男娃,还能帮着带带弟弟。我是尝过同时带俩孩子的苦,那会儿冬子不到上学的年纪,薇薇又还没学会走路,家里头乱得哟,天天都像战场,骂完儿子喂闺女,喂完闺女收拾乱摊子,这还没收拾完哪,臭小子又搞破坏了,那可真叫累……”

贺大少压根就没听出丈母娘的弦外之音,径自打量着酣睡中的宝贝闺女,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蛋露在襁褓外面,翘挺的小鼻尖抵着襁褓的边……原来宝贝媳妇小时候是这样子的呀?好可爱好可爱……可爱得他心都化了。真想把闺女抱起来贴在胸口疼。可惜刚出生,骨头还没长好,他没敢抱,就这么蹲在推车前,着迷似地欣赏闺女的睡颜。

禾母见说了半天,女婿没反应,仔细一看,得!看着迷了!这副样子哪里是在嫌弃外孙囡,分明是捧到手里怕摔了,含到嘴里怕化了。也就老禾同志这个呆瓜看不出来。

禾母放心地笑了。把外孙囡留给俩爷们照看,自己跑去问闺女的情况。生完了该转去病房了吧?虽说本来就在住院,可先前住的是内科病房,这会儿得住妇产科病房。

海城一院的病房素来紧张,尤其是妇产科,几乎就没有一天是空缺的。但轮换的也快,顺产一般三五天出院,剖腹产最多七天,一拨拨产妇来了走、走了来新的。因此,禾薇这厢一说要生,那厢就安排上病房了。只是没料到她会生得这么快,病房还没收拾出来,得去催催。

另外还要给亲戚朋友报喜。禾母一个人忙不过来,就把报喜的任务交给了禾父。

贺擎东听到丈母娘的吩咐,才有种魂魄归位的赶脚。不好意思地抓抓头,他这么个大老爷们在,哪有让丈母娘奔波的道理。果断地让丈母娘留下照看孩子、丈人负责报喜,他则去盯病房、照顾宝贝媳妇。

禾薇直到生完都还云里雾里的。

这就生好了?不是说顺产起码得先在产房外的等候室躺上半天、经历着一阵通过一阵的阵痛、不时有护士过来查看产道开没开?开了几指?等到全开了才慢条斯理地推你进产房、扶你上产床;然后在一阵撕裂般的疼痛以及煎熬地等待后,方能迎来孩子的诞生。

她都做好剖宫产的准备了,突然间说产道开了、直接顺吧。

被动地爬上产床,满脑子的混乱还没理清,又听接生医生说:“出来了!很顺利!是个女娃!”

接着,负责她的护士倒提着一个满身红溜溜的小家伙,在她眼皮子底下拍了几下,听到哇哇哇的婴啼,笑着告诉她:“孩子很健康,身高49公分、体重3.3千克。”

禾薇下意识地瞅了眼从头到尾没给她纠结地选择到底是“剖”还是“顺”的闺女,这才反应过来:她揣了九个月的胎,已经瓜熟蒂落。

各地的亲朋好友收到禾薇平安顺产的消息,都在电话里欢喜地恭喜,还说一放假就来清市看新出炉的贺家小千金。

最兴奋地当数禾曦冬这个新鲜出炉的大舅了,差没把新买的智能手机摔了。

禾父咧着嘴无声地笑,嘴上却道:“都当大舅的人了,咋还这么毛毛糙糙。”

“我激动啊。”禾曦冬一点不介意被自己老子打趣,“唉哟!爸你说我送外甥女什么好呢?妹妹醒了,小外甥女出世了,双喜临门的大好事啊,不行不行!我得好好筹划筹划,庆祝一下。”

“都过年了怎么庆祝?还是等你妹满月了再大办吧,这几天就算了。”禾母捞过丈夫的手机,对儿子道,“你还是早点回来吧,现在你妹都醒了,医院病床紧张,住不了几天就要回家,阿擎要照顾大的,妈要看顾小的,你回来和你爸交换着开车。”

“得令!”禾曦冬二话不说应道。他这几天之所以待在京都,是在为妹妹的病奔波。虽说贺擎东那边已经聘请到了几名专家赶到海城会诊,可一直诊不出个结论总归不是事。他索性就留在京都,和梅子一起,分头跑医院,中医馆、西医院,一天跑俩处、三处,带着妹妹的病情说明,逮着有点名气的医生就挂号问诊。

如今妹妹既已苏醒,还平平安安地生下了据说很可爱、很漂亮的外甥女,他还留在京都干嘛?回家过年咯!

和他一道回海城的自然还有梅子、禾鑫、周洁莹。夫唱妇随说的就是他们。圆圆童鞋瞅着这两对不秀恩爱就不痛快的小情侣一脸牙疼:“我说,梅子跟着我冬子哥回去也就算了,毕竟她家就在海城。周洁莹你怎么也跟来了?你还没正式嫁给我鑫鑫哥呢,跟着他回家不怕被说厚脸皮呀。”

“要你管!”周洁莹朝圆圆做了个鬼脸,“我就厚脸皮了咋地?我就喜欢和他在一起咋地?你有意见?”

“没意见没意见!”圆圆摇头摇得像拨浪鼓。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恋爱中的女人啊,因为她身后站着一个随时可以为她冲锋陷阵、扫除障碍的男人。

果然,禾鑫揉揉周洁莹的头,宠溺地笑笑,对圆圆说道:“我妈正月初三生日,今年五十岁,打算办几桌热闹热闹,特地交代我让我把莹莹带去的。”

周洁莹嘚瑟地朝圆圆昂了昂下巴,傲娇地哼了一声。

圆圆佯装惶恐地朝她作揖:“真是对不住!我误会你了!你其实没那么厚脸皮!”

“贺许诺!别以为薇薇不在,我就不敢打你了,看招!”

“怕你呀!哈哈哈……”

除了这帮小部队叽叽喳喳地开进禾薇的病房,给她无聊的月子生活带去数不尽的欢乐,徐太子为首的大部队,也于次日从京都开来了。

一伙人争相要抱小千金,最后还是猜拳定先后,最先抱上的居然是小笼包。

徐海洋郁闷地不行,瞅着还没他齐腰高的小笼包问顾绪:“才几岁啊,你就教他猜拳?”

“有些东西,左右要学点,干啥不早点学?”顾绪淡定地回答。

周悦乐在一旁抽嘴。心说拉倒吧!还不是喝点小酒就喜欢逗你儿子玩,玩着玩着就猜起了拳。偏儿子又是个聪明的,凡事教一遍他就会。亏得没喝酩酊大醉,还知道分寸,晓得哪些该教、哪些不该教,不然她绝对跟他急。

没抢到“首抱”的徐太子等人只得乖乖等小笼包抱完了好轮到他们抱。想着他一个小屁孩,力气不大抱不了多久,没想到一等二等的,都过去两分钟了,小屁孩还稳稳地抱着小千金不撒手。

“我说老顾,你忒狡猾了吧?派你儿子出马,准备这会儿就把阿擎的宝贝闺女抢回家做儿媳妇是吧?”石渊最没耐性,第一个发牢骚。

“这可不行啊老顾,你把儿子带来了,我们几家可没带。这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啊。”徐太子手肘搁在顾绪肩上,一副哥俩好的商量态度。

徐海洋也道:“就是就是!说好的公平竞争,老顾你不能抢跑。”

“老子哪儿抢跑了?”顾绪一脸无辜,心里早就乐坏了:儿子喂!你可真给老子长脸!这么小就知道先下手为强。不错不错!再接再厉!老子看好你哦!

安顿好媳妇的贺大少走过来,看似小心翼翼、但众人就是从他的动作里砸吧出了一股“抢夺”味道地从小笼包怀里接过被小笼包有模有样地抖啊抖给哄睡着的宝贝闺女,放进和禾薇床贴床的小推床里,并朝小笼包竖起食指“嘘”了一声:“妹妹要睡觉了,等她醒了再抱。”

小笼包乖乖地退到一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熟睡状态的小千金,大有“我就在这儿等、等妹妹醒来我抱她玩”的架势,把禾母几人逗笑了。

贺大少的俊脸黑的不行。妈蛋!老子那是客气话!懂?

顾绪也看到儿子的动作了,噗嗤乐出了声。好儿子!追媳妇就是要这么滴无惧无畏、厚脸厚皮。

贺大少一个冷眼射过去。差点忘了这货才是罪魁祸首。还有旁边一二三几个,宝贝闺女才出生就嚷嚷着要抱回去做儿媳妇,有考虑过他这个当爹的感受吗?心塞!

果然头一个就该生儿子,等儿子长到小笼包这般大、知道保护妹妹了再要个宝贝闺女,家里有一大一小俩爷们守着,就不信他们还能抢得去。

不过……贺大少眼角瞥到安静地守着小推床的小笼包,心塞得不止一星半点——防得了大的、防不了小的啊。

……

清市有双月子的习俗,意即家境好的,坐满两个月再出月子,这样据说对产妇恢复身体有极大的帮助。

禾母说不清到底有哪些帮助,但家里有这个条件,不由分说,押着闺女坐了两个月月子。

出月子时已是冰雪消融的阳春三月。

当初办婚礼时,老爷子就拉着亲家俩口子约好了:禾薇坐月子在娘家,但满月酒得回京都办,而且得大办。

禾父禾母一听就知道亲家爷爷这是在给闺女撑腰,断没有拖闺女后腿的道理。因此,禾薇还没出双满月,禾母就已经开始收拾上京都要带的行李了。每天都整理一个包,并且记下哪些打包好了、哪些还缺着,免得要临出门了手忙脚乱。

禾薇被她娘盯着,老老实实地在床上躺足了两个月,头一个月的时候头发不让洗、澡不让冲(顶多用烧开的热水放温点擦擦全身)、电视报纸不给看……总之,除了一日三餐外加喂奶,她能做的就是躺床上睡觉或是睡饱了坐落地窗前晒晒太阳逗逗闺女。一切娱乐活动均和她无关。

好不容易熬满一个月,她娘还是不许她出门见风,但总算能洗头洗澡、看新闻看报纸了。单满月这天,禾薇扎扎实实地泡了个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热水澡,神清气爽地从浴室出来,贺少将眼神火辣得几乎要将她吞噬。

“我妈说了,那个、那啥,必须等我双满月了才行。”禾薇俏脸一红,连忙搬出母上大人。

贺大少眼神幽了幽,随即跨前一步,打横抱起她来到床上,嘴角噙着笑回道:“嗯,我不那啥,我就摸摸。”

之前禾薇嫌自己头发臭、身子臭,坚持不肯他近身。丈母娘又看得紧,以至于禾薇坐月子的这一个月,贺大少饱尝相思之苦。好不容易等到满月,媳妇儿也允许他近身了,岂有只看不碰的道理?

至于丈母娘的交代,贺大爷表示:先吃半顿解解馋,等出双满月了再吃下半顿。

“等那时,你可别哭着喊着求爷放过你。”他狠狠地吻了小妮子一通,然后揉搓着她胸前两坨明显比怀孕前大两号的玉峰,哑声道。

禾薇被他一通揉捏,舒坦得不知今夕是何年。歪在他怀里无意识地咕哝:“谁喊谁是小狗……”

贺大少忍不住勾起嘴角。

双满月这天,禾薇童鞋见识到了禁欲数个月的男人是何等疯狂。

被他抗进婚房煎饼似地翻来覆去,唯有缴械投降的份。要不是怜惜她生完孩子才两个月,这天晚上她甭想睡。

尽管只被他索取了两次,可第二天还是累得爬不起来。早上七点左右被他拉起喂了碗什锦米线后继续补眠,再睁眼,日头挂中空了。

禾薇囧得不好意思回隔壁娘家吃饭。才出月子,就睡懒觉,还一觉睡到大中午,谁还猜不出昨晚干什么坏事了呀。单光爹妈两个也就算了,偏她哥、梅子、老爷子、老冯等等都在她家呢。

“别恼了,大伙儿注意不到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的。曜南俩口子来了,都忙着和他们说话呢。乖,换好衣服去吃饭。还是说,要老公我帮你换?嗯?”

禾薇拍开他不安分的手,等等,“你说谁来了?”

“曜南和他媳妇,昨晚坐高铁来的,今天早上到的。说是来看你,我看未必,找老爷子谈收养的事才是主要目的。”

“什么老爷子,爷爷就爷爷,没礼貌!”禾薇睨了他一眼,起身换衣服。

“好,我改还不行么,保证不教坏妮妮。”

妮妮是贺大少给闺女取的小名儿,小妮子的妮。也就他知道,这是爱屋及乌呢。

大名还没定,谁让老爷子取一个不满意、再取一个还是不满意呢。说再等两天,等他翻遍华夏大辞典,看能不能取到更满意的。老贺家第一个曾孙辈,取名一事怎能马虎?

索性户口要回京都上,迟几天也无所谓,就由着老爷子高兴了。

小俩口手牵手出现在禾家。

正好赶上禾母摆饭。

“你个小懒猪,总算起床啦?早饭都要阿擎端去喂,羞不羞?”禾母撩着围裙打趣了她几句,“正想喊你们过来吃饭呢,来了就快坐下,天冷饭菜容易凉,大家都坐下开吃。老禾,你去把锅子端出来,别逗你外孙囡了,吃过午饭有的是时间让你抱。”

禾父憨笑着跟去厨房帮忙。

妮妮由梅子接了手。

禾曦冬围在旁边,一个劲地说:“我外甥女就是乖!别人家孩子一天哭好几回,我就没见她哭过。饿了尿了也是咿咿呀呀地像是在和你说话。咱们以后要是也生这么乖巧的闺女,生他个十七八个我都乐意……”

招来梅子一记白眼:“你当我母猪哪。”十七八个?亏他说得出口!

“能这么说话呢吗?你要是母猪,我岂不成种猪了?”禾曦冬一本正经地驳斥。

“噗……”大伙儿喷笑。

胡慧看着这一幕,说不出的羡慕。

她一直以为禾薇家就一普通商户,充其量比她娘家好点儿。之所以在京都那么吃香,纯粹靠她那门刺绣手艺撑门面,以及攀上了一个好干娘、好婆家。

来了清市才发现,似乎错了。

禾家的木器生意在清市小有名气不说,禾记的网上旗舰店连她都登陆、网购过。猎鹰驻地家属院里的那套木艺沙发和躺椅就是在禾记买的。可见生意之好。难怪住得起这么高大上的别墅。她刚才由禾母领着屋前屋后一圈参观,羡慕得不得了。尤其是禾家俩口子费心思给外孙囡整的一块安全活动场,更是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她没有这么能干、热心又有钱的父母,这是一道硬伤。可最让她羡慕的是——禾母待未来儿媳妇的态度。

倘若她婆婆待她能有禾母待梅子的一半,她的生活何至于落到现在这般地步。

想到家里那个拎不清的婆婆,胡慧黯了神色。

吃过午饭,胡慧陪禾薇坐在她娘家的房间喂奶。落地窗拉上了一道薄薄的轻纱,阳光直射不进来,却很温暖。

“恭喜你。”胡慧羡慕地望着一个喂、一个吮的娘俩,由衷地贺喜。

“谢谢。”禾薇微笑着朝她点点头,下意识地想接句“你将来也会有的”,蓦地想到胡慧已于两个月前彻底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及时止住了口。

胡慧自嘲地笑笑:“我已经没这个资格了,被我自己生生掐断了机会。”

禾薇不知怎么劝她好。设身处地,倘若自己成了这样,想必别人无论说什么都会很难过的吧?

“禾薇,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很羡慕你。最早羡慕你有个好干娘,能有许家那样的家庭给你做后盾。后来又羡慕大哥对你的各种好,这一点,曜南怕是这辈子都比不上……今天来了你家,看到你和你爸妈、还有你哥他们的日常相处,才明白,和乐的家庭才是第一位的。我婆婆要是能有你妈一半开明、理解,该多好……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老天爷看我得到的太多,所以收走了我的生育能力……”

“慧慧姐……”

“你不用劝我,其实我都知道,今天来,一方面是看你,另一方面,我和曜南想找爷爷谈谈,把那个孩子……”

说到这里,胡慧顿了一下,眼底闪过一抹讽刺,看着禾薇说,“你应该听说了吧?曜南在外面有了个私生女,之前妈就想让我收养,我过不了心里这一关,始终相信我会有自己的孩子、不需要收养别人的孩子,何况那个孩子还是……曜南也答应我这几年不谈孩子的事。可才几天,他又突然改变主意,说想把那个女孩儿带回家养育。我很痛心,觉得一直以来的努力全都付诸了流水。没人在乎我的感受。被车撞上的一瞬间,我甚至觉得:就这样死去也好,省得不得婆婆欢心、老公又夹在中间难做人……”

禾薇看她哽咽地说不下去,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轻声说:“慧慧姐,别的不说,曜南哥对你的好是真的,爷爷、二叔他们也都很尊重你。你不能因为个别的不愉快,就否定了这个世界。”至于贺二婶,那真的是一颗毒气弹,到哪儿都膈应人。

“是啊,你这话我直到车祸醒来才想明白。”胡慧长长地呼了口气,同样很轻声地说。

小妞妞喝完奶已经睡着了。

禾薇把她放到小床上,拨正了挂在妞妞脖子上的祖母绿小平安扣。那是经系统君加固过的。

之前那块祖母绿翡翠卖给了徐太子表兄,对方磨了几块孩子带的平安扣和女士们适合做戒指或吊坠的戒面送她。她一一让系统君加固了才送出去。给自己留了一颗戒面、两块平安扣。一块给妞妞带上了,另一块将来送兄长的孩子。有它的存在,禾薇也放心不少。

盖妥被子,拉着胡慧坐在落地窗的另一角边晒太阳边小声说话。

“想明白后,我和曜南说了,把那个孩子接回来,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哪怕将来朱敏那人再出现,只要孩子是非明、三观正,我又有什么好怕的?”

不知想到什么,胡慧说到一半,嘴角泄出一抹舒心的笑意,微仰头,眯眼看着屋外暖融融的冬阳,语气雀跃地说:“你还不知道吧?我公公这次是铁了心要和婆婆离婚了。如果接纳那个孩子能让婆婆滚蛋,我也是乐意之极的。”

禾薇:“……”

老爷子到底还是同意了胡慧和贺曜南的请求。其实他内心也是希望把那孩子接回来的,到底是老贺家的骨血,任她孤苦无依、漂泊在外,多少总归不忍心。何况孩子是无辜的,上一辈犯的错,没有让孩子承受的道理。

心结一了,胡慧和贺曜南面带喜意地去边城接人了。

临走前,胡慧拉着禾薇的手说。由衷地说:“听爷爷说,你们过几天就要回京都办满月酒了,我和曜南会尽快赶回去。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好歹让我这个堂妯娌做点事。”

“好。”禾薇含笑着应道。

是夜,禾薇被贺大少牵着回到他们自己的家、相拥在一起看白天给闺女照的相片时,说起胡慧俩口子的事。

“如果一开始,两人就敞开心扉地正视这桩事,也不至于拖到现在……好在慧慧姐福大命大,躲过了这一劫,不然你那堂弟怕是要悔死……”

“老婆!”贺大少一个翻身,将宝贝媳妇压在身下,与她鼻尖相贴,“一个晚上尽聊别人家的事,看来歇得差不多了。咱们继续吧。”

继续什么呀!禾薇啼笑皆非。

可两人的体力差,永远都是不对等的存在。

没一会儿,她就体力全无、任君采撷了。

夜正浓,幸福的日子也还很长……

(全剧终)

贴上一则迷你小番外:

妮妮小公举三岁时,迷上了王子、公主一类的童话故事,成天缠着禾薇讲给她听。

禾薇心血来潮把前世的经历改编了一下,讲道:从前,城堡里有个王子,过得很不快乐,一位勇敢的公主闯进城堡去救他……

妮妮偏着可爱的小脑袋问:然后呢?

禾薇:公主死了。转世再遇,两人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妮妮皱眉头、噘小嘴:……妈咪错了,书上不是这样讲的!

禾薇:“……”都听过了为嘛还老缠着她讲呀,听完又嫌弃。做娘好难,嘤嘤嘤……那谁——小笼包!快把你家媳妇领走!

临近翩翩少年郎的顾小少爷,表情酷酷、动作却相当轻柔地哄走了妮妮小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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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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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作家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草房子》,受益匪浅,深受启发。

这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记叙了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的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人生的最后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清楚而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读完此书,我想说的话有好多好多,那一张张天真可爱的脸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桑桑、纸月、陆鹤、细马、阿恕、杜小康……爱情、友情、亲情给予了这些孩子最美的童年。他们在油麻地经历或做过的一点一滴,不仅感动了我,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颤。

生活就是一本无字书,总会发生很多事。我们要以坚强和勇气去面对困难,以友爱和微笑去对待他人,以自信和良好的心态去向往未来。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

有一次我在家中写作业。突然,我的心“咯噔”地跳了一下,因为,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我绞尽脑汁,都算不出来。当我准备放弃这道题的时候,我又想到:油麻地的孩子们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服输,这点小小的困难我怎么能轻易放弃呢?我把这道题认认真真反复读了几遍,终于解开了其中的奥秘。

《草房子》是我读过的很有意义的书,里面的故事我终生难忘。金灿灿的草房子一直在我心中无声无息地闪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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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外国短篇小说《桥边的老人》

全文共 2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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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主题是揭示战争的残忍、罪恶,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桥边的老人》,欢迎阅读了解。

海明威 美国

一个戴着钢丝边眼镜、衣服上尽是尘土的老人坐在路旁。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正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帮着推动轮轴。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沉重地走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我的任务是过桥去侦察对岸的桥头堡,查明敌人究竟推进到了什么地点。完成任务后,我又从桥上回到原处。这时车辆已经不多了,行人也稀稀落落,可是那个老人还在那里。

“你从哪儿来?”我问他。

“从圣卡洛斯来,”他说着,露出笑容。那是他的故乡,所以提到它,老人便高兴起来,微笑了。

“那时我在看管动物。”

他对我解释。

“喔。”

我说,并没有完全听懂。

“唔,”他又说,“你知道,我待在那儿照顾动物;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圣卡洛斯的。”

他看上去既不像牧羊的,也不像管牛的牧人,我瞧着他满是灰尘的黑衣服,尽是尘土的灰色面孔和那副钢丝边眼镜,于是我问他,“什么动物?”

“各式各样,”他摇着头说,“唉,只得把它们撇下了。”

我凝视着浮桥,眺望着充满非洲色彩的埃布罗河三角洲地区,寻思着究竟要过多久才能看到敌人,同时一直倾听着,期待着第一阵响声,它将是一个信号,表示那神秘莫测的遭遇战的爆发,而老人始终坐在那里。

“什么动物?”我又问道。

“一共三种,”他说,“两只山羊,一只猫,还有四对鸽子。”

“你只得撇下它们了?”我问?“是啊。怕那些大炮呀。那个上尉叫我走,他说炮火不饶人哪。”

“你没家?”我一边问,一边注视着浮桥的另一头,那儿最后几辆大车在匆忙地驶下河边的斜坡。

“没家,”老人说,“只有刚才提过的那些动物。猫当然不要紧。猫会照顾自己的,可是,另外几只东西怎么办呢?我简直不敢想。”

“你对政治有什么看法?”我问?“政治跟我不相干,”他说,“我七十六岁了。我已经走了十二公里,再也走不动了。”

“这里可不是停留的好地方,”我说,“如果你勉强还走得动,那边通向托尔托萨的岔路上有卡车。”

“我要待一会,然后再走,”他说,“卡车往哪里开?”

“巴塞隆那。”

我告诉他。

“那边我没有熟人,”他说,“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你。”

他疲惫不堪地茫然瞅着我,过了一会又开口,为了要别人分担他的忧虑,“猫是不要紧的,我拿得稳。不用为它担心。可是,另外几只呢,你说它们会怎么样?”

“喔,它们大概捱得过的。”

“你这样想吗?”

“当然。”

我边说边注视着远处的河岸,那里已经看不见大车了。

“可是在炮火下它们怎么办呢?人家叫我走,就是因为要开炮了。”

“鸽笼没锁上吧?”我问道。

“没有。”

“那它们会飞出去的。”

“嗯,当然会飞。可是山羊呢?唉,不想也罢。”

他说。

“要是你歇够了,我得走了。”

我催他,“站起来,走走看。”

“谢谢你。”

他说着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旁的尘土中坐了下去。

“那时我在照管动物,”他木然地说,可不再是对着我讲了,“我只是在看动物。”

对他毫无办法。那天是复活节的礼拜天,法西斯正在向埃布罗挺进。可是天色阴沉,乌云密布,法西斯飞机没能起飞。这一点,再加上猫会照看自己,大概就是这位老人仅有的幸运吧。

本文赏析

该篇作品的主题是揭示战争的残忍、罪恶。然而作者在构思取材上,却非常巧妙和独特,它不是以战火纷飞,血腥残酷的战争实景来表现该主题,而是以在战争即将到来前,一个相对平静的环境下,一个孤身老人当人们竞相逃命时的内心世界,冷静而逼真地揭示出了战争的残忍、罪恶。

人物形象和艺术手法上作者十分讲究。

本片作者主要描写了两个人物,一个是主人公--桥边的老人;一个是线索人物--我。

作品开篇通过“戴钢丝边眼睛”、“尘土”、“浮桥”已经忙着逃命的车辆、人群的各种动作以简单的白描手法为我们勾勒出一幅战争来临前忙乱的极赋写实效果的画面,又佐以后文对于“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边的尘土中坐了下去”等动作的描写,剔透地写出生活现实,烘托出了在人们竞相逃命之际,一个朴实憨厚善良的老人形象。通过其好似不断在重复着同样内容的质朴语言,表现出一个既不懂政治又不懂战争,一个简简单单的饲养员,一个最普通的人在战争是的心态,这与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人面对战争的那种一心想着撤离的恐慌,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时的老人就好像一名即将坐化的老僧,表现不出一丝对死亡的畏惧,然而并非他不恐惧死亡,而是他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来临,死亡的即将到来,将主题表现的淋漓尽致。

⊙   作者简介   ⊙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 美国小说家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年7月21日-1961年7月2日),美国作家和记者,被认为是20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郊区的奥克帕克,晚年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的家中自杀身亡。海明威一生中的感情错综复杂,先后结过四次婚,是美国"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作家中的代表人物,作品中对人生、世界、社会都表现出了迷茫和彷徨。

在海明威一生之中曾荣获不少奖项。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授予银制勇敢勋章;1953年,他以《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一书获得普利策奖;1954年,《老人与海》又为海明威夺得诺贝尔文学奖。2001年,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The Sun Also Rises)与《永别了,武器》两部作品被美国现代图书馆列入"20世纪中的100部最佳英文小说"中。

海明威一向以文坛硬汉著称,他是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海明威的作品标志着他独特创作风格的形成,在美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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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平凡的世界结局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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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初,临近春节的时候,原西县革委会主任冯世宽,因为领导原西县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做出显著成绩,被提拔到了黄原地区,任了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与此同时,县革委会副主任田福军也被调回了地区,另行分配工作。本来,地区革委会主任苗凯准备把这位他很不满意的人,调到地区防疫站去任副主任,但地区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主任呼正文提出不同意见。呼副主任指出,把一位很有能力的同志这样使用显然是不适当的,会引起各方面的反应。其他几位地区常委也都支持老呼的看法。苗凯只好不再坚持把田福军打发到防疫站。但他暂时也不准备安排田福军的工作,指示组织部门把他调回地区浮存一段时间再考虑任用。

这样,三把手李登云同志就擢升为原西县的一把手了。这个任用在原西县的干部们中间引起一片哗然。当然,冯世宽的提升是预料之中的事。但大家没想到,竟然不是田福军,而是李登云接替冯世宽任了原西县革委会的主任。大部分干部认为,论水平,论作风,论品质,不管论什么,田福军都在冯世宽之上;他即使不被提拔当地区领导,最起码也应该让他当原西县的一把手。李登云无论如何比不上田福军。而更叫人莫名其妙的是。福军调回地区还暂时浮存着,不给安排工作!

在县上的两个主要领导调出后,石圪节公社主任白明川和柳岔公社主任周文龙,波增补提升为原西县革委会的副主任。这两个人的同时提升,是县领导班子中两种力量斗争或者说是调和的结果。紧接着,两社原来的副主任徐治功和刘志祥,分别担任了本公社的正主任。石圪节公社原文书、孙少安的同学刘根民也提拔成了公社的副主任。总之,春节前后,原西县上上下下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调动……田福军完全明白他自己目前的处境。

他难受的倒并不是职务高低,而是将在一段时间里,他没有什么事可干——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啊!他知道苗凯同志对他不感兴趣,什么时候给他安排工作,还很难说。那么,他就这样无所事事地闲呆下去吗?

这时候,他想起了他的老上级石钟同志。老石文革前是省农工部部长,现在任省革委会副主任。他和老石相识多年,他是很了解他的。

田福军于是很快给老石写了一封信,含蓄地告诉了他目前的情况。他在信中向老石提出,看省上有没有什么临时性的工作,他可以在自己浮存的这段时间里帮忙去做。

双水村的秧歌是全石圪节公社最有名的。在这个秧歌传统深厚的村庄里,大人娃娃谁都能上场来几下。往年,一进入冬天,这个村就为正月里闹秧歌而忙起来了。所有的家户都在准备招待秧歌队来为自家“转院”时的吃食;每一家都要借此机会来夸耀自己的“门户”好。有的家庭,仅仅因为一回秧歌招待得好,来年就有好多人家给说媳妇。因此,就是光景最破败的家庭,也要省吃节用,把那些红枣呀,瓜子呀,核桃呀,挑最好的留下来,准备撑这一回门面。一旦进入正月,双水村的人就象着了魔似的,卷入到这欢乐的浪潮中去了。有的秧歌迷甚至娃娃发烧都丢下不管,只顾自己红火热闹。人们牛马般劳动一年,似乎就是为了能快乐这么几天的。

但文化革命一开始,闹秧歌就作为“四旧”而被禁止了。打坝修梯田代替了这传统的节日。那些年提倡“吃罢饺子就大干”,人们在正月初一就被赶上农田基建工地。可以想来,这些年里,双水村人在一个正月,那情绪是多么灰啊!那胳膊腿是多么痒痒啊!伞头田五急得没办法,常常在工地上以锨代伞唱上几段,众人就一边劳动,一边给他呼应。过去的十来个春节,对于双水村来说,那不是过年,而是过晦气。好!现在政策松动了,双水村的人就立刻把熄灭多年的红火又扇起来了;双水村的火一起来,石圪节公社所有村庄的火都烧起来了!公社和县上除不拒挡,还支持农民恢复这传统的红火热闹。仅就这一点,庄稼人也感到象死去的田二常嘟囔的:世事要变了……

双水村不仅恢复了闹秧歌,还象往年一样恢复了正月十五晚上“转灯”的传统。已经约定,这一天,石圪节村、罐子村、下山村等五六个村庄的秧歌队,都要来双水村“打彩门”,转九曲……

现在,双水村的人分别集中在村里的两三个“中心”忙碌着。

在田家圪崂这面的大队部,以田福堂为首的几个人正进行闹秧歌的总料理。福堂已经披上了他那件狐皮领子大氅,戴上了栽绒火车头棉帽,布置接待外村秧歌队的具体事宜。聚在这里的除过福堂,再没有队里的其他领导,而是一些上了年纪的村民。在此种事上,这些穿戴齐整的老汉成了领导人和权威。几家秧歌队凑到一起,礼节如同国家元首互访一样繁多;稍不周到,就可能酿成战争。因此这些威严的老者象美国联帮法院的最高法官,随时准备负责仲裁和解释“法规”。

在庙坪枣林前面的一个大空场地上,金俊山、孙少安、金俊武、田福高和金光亮等人正负责栽灯。地上摆满了高梁杆和萝卜做成的灯盏。

最大的人群中心在金家湾那面的小学院子里——大秧歌队正在这里排练。全村所有闹秧歌的人才和把式都集中在这地方。婆姨女子,穿戴得花红柳绿;老汉后生,打扮得齐齐整整。秧歌队男女两排,妇女一律粉袄绿裤,长彩带缠腰,手着扇子两把;男人统一上黑下蓝,头上包着白羊肚子毛巾。随着锣鼓点,这些人就满院子翩翩起舞。伞头当然是田五,此人唱秧歌闻名全原西县,五十年代还去黄原参加过汇演;他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常常使众人大饱耳福。但石圪节其它村庄与他相匹敌的伞头也不乏其人。伞头极其重要,往往能反映一个村的秧歌水平。

此刻,在小学的教室里,另外一些人正在排练小戏。演员有少平、金成、姚淑芳、润生、银花、海民、金富、金强、田平娃、兰香、金秀等人。金波已从黄原赶回来,正负责“五音”班子。金波笛子、二胡、手风琴都能来。孙玉亭和金光辉吹管子;光辉他二哥金光明拉板胡。小戏算是“阳春白雪”,大秧歌完了,就看这些节日撑台呢。

这时候,我们的玉亭同志也临时放弃了阶级立场,和地主的两个儿子坐在了一条板凳上闹“五音”。排戏休息的时候,大队会计田海民嬉笑着对孙玉亭说:“玉亭叔,你的头发以后再不用我理了吧?”

这句话逗得众人哄堂大笑。原来,这话里有话:不久前,王彩娥在她妈的主持下,改嫁到了石圪节,和胖理发师胡得禄结婚了。

在大家的哄笑声中,金富两兄弟和孙家的人都十分难堪。好在这种红火时候;人们谁也不计较这种露骨的玩笑。

双水村大秧歌和小戏的总导演是孙少平。他在高中时就是全县出名的“把式”,还到黄原讲过故事,因此理所当然由他来指拨大家了。少平此刻跑出跑里,一会在教室排戏,一会又去院子指导大秧歌,真是出尽了风头……下午,路程最近的罐子村的秧歌队伍,已经开到了村头的彩门下。孙少安家土坡下面的公路上,前几天搭起的彩门五彩缤纷,并且缀满了翠绿的柏叶——为闹红火,金家破例让人在祖坟里折了一些柏树枝来装扮这门面。

罐子村的秧歌一到,双水村的队伍就立刻前去迎接。两队秧歌在彩门下相遇,热闹纷乱的气氛霎时达到了高潮,彩门两边的公路上锣鼓喧天,鞭炮声炸得人耳朵发麻。

两家的大秧歌队分别扭开了,公路上立刻成了一条七彩的长河。在罐子村的秧歌队里,王满银鼻子上画了块白颜色,身上斜挂着驴串铃,手里甩着绳刷子,丢腿撂胯地扮个“开路小丑”,逗引得娃娃们撵着看他出洋相。他老婆兰花昨天已经带着猫蛋狗蛋来到娘家门上,现在正挤在人堆里看热闹。这几天,双水村几乎所有在门外工作的干部和出嫁在外的女人,都赶回到亲爱的故乡来——他们有的情不自禁地上场露两手;不上场的就挤在人群中间如痴如醉地观看。在这些人中,我们只是没有发现田润叶。是的,她没有回村来。她眼下没有心思观看这红火热闹。她到黄原她的同学杜莉莉那里去了。

田福军夫妇正由福堂和村里的一些长者陪同着,站在彩门上面的一个土台上,兴致勃勃地观看着。女儿晓霞没有跟他们回来,留在城里照顾她外爷徐国强……现在,彩门两边的秧歌队已经纷纷编成了两根“蒜辫子”——这意味着两家的伞头要对秧歌了!

罐子村的伞头王明清,也是远近闻名的“铁嘴”,按规矩由他先给不可一世的田五发难。田五在彩门这边腰扭得象水蛇一般,伞头转成了一朵莲花,正准备接受王明清的挑战。只见王明清伞头轻轻一点,双方的锣鼓声便嘎然而止。王明清亮开嗓门唱道——锣鼓停声我开音,万有亲朋你细听:转九曲来到双水村,不知你们栽下些什么灯?

王明清尾音一落,锣鼓和人群的赞叹声就洪水一般骤起。一些行家在人群中评论道:“好口才!”

田五也不甘示弱,几乎闪电一般把伞在空中一劈,锣鼓声立即落下。他应声而唱——罐子村的亲朋你细听,欢迎你们来到双水村。

你问我们栽下些什么灯?

今年和往年大不相同——西瓜灯,红腾腾,白菜灯,绿蓁蓁,韭菜灯,翠铮铮,芫荽灯,碎粉粉,茄子灯,紫茵茵,七扭八歪是黄瓜灯!

龙儿灯,满身鳞,凤儿灯,花蓬蓬,老虎灯,实威风,摇头摆尾是狮子灯!

银蝶金蝉莲花灯,还有那起火花花带炮嗦罗罗罗乒乓两盏灯,那是依呀嗨!

田五别出心裁,将秧歌和“链子嘴”串在一起,唱得如同一串鞭炮爆响,人群随即为之卷起了一片欢腾的声浪!

两个伞头你来我往,十个秧歌一对完,双水村就散开了自己的大门,欢迎罐子村的秧歌进村来。两家的秧歌立刻混合编队,两个伞头并排在前面引路,庞大的秧歌队就一路翩翩舞蹈着向村中走来。看热闹的人群随着秧歌队在公路两边涌涌移动。村子南北先后堵住了几十辆汽车,司机们也兴高采烈跳下车来,加入到这欢乐的人流中去了……在人群中,田福军突然看见了孙少安。

他立刻挤过来,捉住了少安的手。

福军把少安拉出人群,两个人一起来到公路旁边的一个小土坡上。福军问他:“上次你们队因为分组的事,以后你再没受什么整吧?”

少安对尊敬的田主任说:“没!”

紧接着,福军就开始和少安热烈地拉谈起了农村目前的许多情况。两个人谈了很久,谈得很投机。临毕,田福军用手亲切地拍了拍少安的肩膀,说:“小伙子,不要灰心!相信一切都会开始变化的。我坚信农村不久就会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一切恐怕都势在必行了!”

田福军说完后,和少安紧紧地握了握手,就向人群中走去了。此刻,两个村的秧歌队已经扭到了庙坪,向金家湾小学院子那里涌去。东拉河和哭咽河两岸到处都挤满了狂欢的人群……

孙少安站在小土坡上,用手飞快地卷起了一支旱烟卷。他抽着烟,久久望着欢腾的村庄和隆冬中的山野——再过半月就是惊蛰;那时一声响雷,大地就要解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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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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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逢末世,清王朝在内忧外患的夹攻下已成残灯末庙,气息奄奄的老舍先生是以平民而跻身文坛为数不多的文学佼佼者。可见《骆驼祥子》浓郁的古都风情,市井气息在老舍先生的妙笔生花下使京腔京韵的《骆驼祥子》散发出不可替代的艺术魅力,在文学上何等显赫,让中国文学真正拥有了劳动者的穷苦世俗社会风情的谭叫天唱《定军山》。

车夫的圈子,大杂院的生活,随同祥子的命运走向绝望,走向暗淡。祥子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也带着自己一份勤劳与坚忍走向了我们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祥子认准了拉车一行,凭着他的坚毅和率性,终于成为了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坚韧不拔、恒心和毅力不正是做人处事之道?可歌可泣的故事,中国当时社会环境是军阀混战,容不得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但是风雨吓不倒祥子,他倔强地反抗着命运,克己地拉车重新白手起家。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正如俗语所言,人生的道路并不都是那么平坦的,千辛万苦得来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圆车梦再次成为泡影。为了追求自己一直向往的理想,他再一次拥有了自己的车子,但这一次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加之又失去他喜爱的小福子,连遭生活打击的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它不再像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它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的确,哀大莫过于心死,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就这样走完了他曲曲折折的一生,不带走什么,留下一个悲哀的故事??可鄙、可悲的命运。

故事已结束了,闭目良思,它给予我们怎样的启迪?哲人察堂下之影而知日月之行,观一叶之落而知秋之将至。在整日的忙碌中,触风雨,犯寒暑,一路坎坷,挫折窘迫道不尽。回首望去,身后的小路曲折不平。清茶的芳醇,需要热水的滋润;人生的美丽,更需要挫折的鼓舞。

在面对挫折的时候,智者总是善于自己勾勒出一幅水墨画;而愈是心急如焚,一蹶不振者,才总是让油彩污染了画卷,不知所措。而祥子便是鲜活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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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长篇小说中的人物设定

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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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设定,实际上,就是为了更好的塑造故事中的角色,而对故事里面的人物做一些规划。概念的东西,咱就不讲了,就说说在网络小说里,该如何去做。

一部小说,有着丰富的剧情、场景、戏剧冲突和思想等等。很多人创作的时候,是从一丝的灵感而来,这些灵感有可能是上面的任何一种。但这些都不是一个小说创作的开端。小说写作,实际上是从人物设定开始。

这一点,很多男性作者尤其是非科班出身的作者,并不知道。面对长达数百万字的男性超长篇小说,从小说读者转化来的作者,很容易从故事入手,觉得先定故事主线,然后写就成了。人物,在写着的过程中,不停地添加就成了。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常常写了个开头,心中那点创作激情消失后,就发现无以为继。写不下去了。

因为,各个网站的编辑一般会找作者要大纲

这种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小说写作是从故事主线开始的这个错误观点。

为什么说人设是小说写作的开端呢?因为,剧情的转折和戏剧冲突、场景的转换、时间的更替,都是跟着人物走的。

说白了,人物是你所有要写的元素的综合载体。故事发展主线,跟主要人物的目的是一致的。戏剧冲突,跟人物的性格和言行是关联的

以上,我已经基本上提到了人物设定的几个关键点。

怎么来做人设?我认为,一个人物需要包含三个关键性的点:目的(欲望)、特点和身份。

①一个人的目的,或者说欲望,强化后,可以转变为整部小说的主线。比如,玄幻小说里,常见的,一个三流家族的废材渴望成为整个大陆的绝世强者。比如,言情小说里,一个宅女幻想回到清朝坐拥江山美男。这里的两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目的(欲望),这个目的,我上面说了,强化后,细化后,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故事的主线。每个人想一想,你写的主角,他的目的(欲望)是什么?

②一个人的特点(个性),一个人要有长处,比如,小明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全校第一。那么,成绩好就是他的特点;他留给别人的初印象:成绩好的学生。同样,上面那个玄幻的例子里。那个人物的特点是什么?废材!也就是说,这个三流家族里,其他人都很平凡和普通,但比他要好很多。

在设置人物的时候,一定要给这个人物找到一个特点。

很多玄幻小说,为什么喜欢一开头就写主角是穿越的?

就是这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他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他区别于其他人的地方。穿越者身份和废材的身份,这种设定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区别于别人的地方;比较难的是个性独特。

言情小说里,经常将男主设置为冷酷的、霸道的男人。

这实际上比外在设定要难一些,是从性格上来设定的。不过,冷酷和霸道相对于人的性格而言,还是太浅白了。当然,现在也被玩坏了。

③一个人的身份。这个是经常为忽视的。实际上,非常重要。写不好的,就会变成小白文,严重的,就彻底失败了。

身份,是人物与故事里的环境相融合的关键点。还拿上面的玄幻的那个来举例:

一个三流家族的废材渴望成为大陆的绝世强者。他的特点是废材,他的身份,是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

分析:这个身份,决定了,这个异世大陆的阶层结构——以家族等级的模式来构建的、也许等级是以武力来构建的。其他的人物(配角、路人),就要遵循这样的设定。

而且,这样的身份设定,就会延伸出各种各样的配角和他的关系。

1、跟他关系很好的,另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

2、跟他关系很差的,另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

3、跟他关系暧昧的,另一个二流家族的女儿

……等等

人设里,涉及到的其他的细节,我觉得根据每个作者的写作需要,都是可以完善和补充的。比如,主角多少岁啊,穿什么衣服啊,喜欢青楼还是窑子啊,参加高考还是科举啊。这就看每个人怎么写了。

最基础的而言,我觉得人设最重要的就是三个:目的(欲望)、特点(个性)、身份(决定故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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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送别作文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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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落梅曾说,“人生一世,来去匆匆,每天都在演绎聚散离合。再华美的花事,繁盛的宴席,都有散场的那一天。”其实,人的这一生,惧怕的就是离别。聚时往往短暂,而后则是漫长的等待。

相见时难别亦难。光阴如流水,它冲淡了过往痕迹,却始终冲不散维系一生的亲情的牵挂。别离的泪水,为记忆的长河增添了新的浪花;别离的祝福,为再一次相聚拉开了序幕。

去年的国庆节前夕,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把姨娘一家送上了从常州返回包头的列车。伴随着列车驱动时的一声汽笛长鸣,目睹姨娘病弱的身躯和日益苍老的容颜,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我不禁思绪万千,一件件往事浮上心头。

依稀记得,十几年前姨娘回来时腰板还很硬朗。这次见到姨娘,感觉她特别苍老了许多,她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沧桑,腰板也一下子变得佝偻得厉害,可见姨娘这么多年吃尽了人世间的千辛万苦。

2004年,退休后的姨娘经检查患了淋巴癌,在天津动了淋巴切除手术,因为手术切除范围大,导致声带变了音,加之原先就有哮喘病、心脏病等,以至于她说话呼吸都比正常人困难得多。我很想经常给她打电话嘘寒问暖,但又担心她的嗓子说话久了会吃不消,所以心里就一直很纠结,唯有把对姨娘的思念默默地藏在了心里。

据说在解放前日本鬼子占领包头时,曾在包头第二十中学驻地下面埋藏了大量有毒的化学武器。在他们学校现有的教师队伍中,目前有近8人患上了癌症,其中七人已相继去世,唯独姨娘患了癌症后还能活到现在,也许是她的菩萨心肠感动了上帝,保佑她平安无事吧。

尽管姨娘患上了癌症,但她从来没把自己当成癌症病人。她在姨夫一步不离的陪同下,除了每天拖着虚弱的身体坚持步行五公里外,还经常去学校干点力所能及的义务活,令学校员工深受感动。

2005年暑假,我特地带着儿子去内蒙包头看望过她。那年儿子刚刚小学毕业,姨娘鼓励儿子,叫他要向我看齐,好好学习,将来找个理想的工作。望着姨娘术后日渐憔悴的面容,我不免心里一阵阵酸痛。

想起我小的时候,就知道有个五姨娘在遥远的内蒙古包头市工作。姨娘一直以来是我的骄傲,她慈眉善目,聪明贤惠,知书达理,在我们老家一度被人们传为佳话,她的名字在老一辈中也是无人不晓。听母亲说,外公过去出身不好,曾经做过私塾教员,因患肺病过世得早。姊妹6人(五女一男)全由外婆一人不辞劳苦拉扯大。动荡年代,地主富农皆遭批斗,每日心惊胆战,日子过得非常艰苦。姊妹6人中,姨娘排行老五,目前健在的还有排行老四的我的母亲和排行最小的舅舅。

五姨夫早年是作为优秀大学生去内蒙支边的,他曾是包头市第二十中学的特级教师,今年已有八十一岁高龄。原本五姨夫跟二姨娘是原配,我也一直没见过二姨娘,听说她是在哈尔滨难产失血过多逝去的。那时候的婚姻几乎都是奉父母之命。姊妹六人中,唯独五姨娘和舅舅有文化,自然她就成了五姨夫的填房,义无反顾地搭上了去大西北的列车。

姨娘一路风雨兼程,到了包头后,被安排在包头市第二十中学后勤处上班,她待人诚恳,和蔼可亲,心灵手巧,乐于助人,几十年如一日,义务为学校员工理发,赢得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内蒙属于沙漠缺水地带,姨娘刚去包头近十多年里,几乎都是人工从方圆几公里的地方担水回来饮用,姨娘为此吃尽了苦头,她原本挺直的腰板也就是从那时开始逐步变弯的。

几十年来,她把那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目前已是儿孙满堂,人丁兴旺。姨娘一生勤俭节约,尽管自己家里过得不是太富裕,但她每年都不忘给外婆家里寄钱回来,特别是闹饥荒年代,姨娘几乎每月都会往老家汇款一次,帮助外婆一家孤儿寡母度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

姨娘深深懂得终生不易,世间疾苦。她在我的心里,是暗夜里的一盏明灯,寒冬里的一盆炭火。以往每次她跟我通电话时,都少不了提起过去生活艰苦的那些辛酸史,她教导我要学会感恩,好好珍惜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依然记得,我小时候用的纸和笔等学习用品,都是姨娘从外地邮寄回来的。姨娘每次来信到舅舅那里,都会少不了要提及我,鼓励我好好学习,将来能够有所出息,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姨娘曾说,人的一生阴晴不定,虽处盛世,但要甘于吃苦,懂得珍惜。曾记得我还在读初中时,穿的咔叽裤子,左右膝盖处分别缝有两个对称的补丁,看起来显得很寒酸,但我一点也不觉得羞愧,反而感到十分自豪,因为那是姨娘从几千公里外寄回来,带给我的一份温暖。这次姨娘回来,跟我说起困难时候的生活依然是那样激动万分。姨娘比舅舅仅大一岁,他们是老三届高中同学,那时姨娘宁可自己中午不吃饭,也要省下伙食费来保证舅舅不挨一顿饿。

昨夜的星辰已坠落,不坠的是挂在岁月脖子上那串闪闪烁烁的记忆。记忆中姨娘共回来三次。最早的一次,那时我还年幼,只记得当时对姨娘买回来的香蕉感到特别稀奇。平生第一次看到香蕉,且相当好吃,自然记忆也就特别深刻。除此而外,我再也记不起其他什么了,更不知道那时送别究竟是个啥滋味。

1991年夏天,那时刚好发大水,到处是一片汪洋大海。姨娘毅然冒着生命危险,在我姨妹的陪同下回来了一趟,主要目的是看望病重中的90多岁高龄的我的外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姨娘虽然只待了短短的十天,却一直在医院护理着病重的外婆,衣不解带,端屎端尿,极尽孝道。每次在外婆的凝望中,我都看到了那种相依相偎的亲情,在她们彼此的心中静静地流淌着,那是一份母女情深的爱,这份爱,似船,似海,永远不会消逝……

姨娘回来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姨娘看到我已大学毕业,且有了一份理想的工作,感到特别高兴。她一直鼓励我要好好工作,珍惜岗位,珍惜荣誉,力争创造好的业绩。姨娘返回包头时,也是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从常州火车站为她们母女送行的。

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年的重大节日,我和姨娘都会通过电话彼此问候,互诉思念……

这一次,听说姨娘一家子要回来了,我连续兴奋了好几天。在我的记忆里,姨娘一直都是非常喜欢我的。记得姨娘曾打趣地说过,我跟我的表兄二人中,谁要是考取了大学,就把我的姨妹子嫁给谁。尽管从近亲婚姻的角度来看这是极不可能的荒唐事,但对我的人生也算是一种极大的鼓励。姨娘这次回来,我还有意提及这一话题,当时一家人都笑开了怀,姨娘风趣地说:“你还记得啊?!”

世界上最珍贵的感情莫过于亲情。亲情,就像沙漠中的一汪清泉,可以在你困难时给予你帮助;亲情,就像一艘轮船,载着你扬帆远航;亲情是温暖的,它让你即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亲情是湿润的,它让你的岁月,即使蒙上了岁月的风尘,依然清澈澄净;亲情又是伟大的,它激励你学习、奋进、永不停息……

短短几日相聚,还没来不及好好共叙旧话,姨娘他们却又搭上了返回的列车。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愫油然而生。

岁月催人,亲人的老去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姨娘今年已75岁了,她含辛茹苦一辈子,如今病魔缠身,身体每况愈下,此次一别,不知道以后何时才能再次见到她。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离绪千种,期待下一次重逢……

[小说送别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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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列车微小小说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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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个月,春运就开始了。

人们不能忘记长长的列车,和那些来来往往的乘客。从列车的窗户,可以看出乘客们肩扛的行囊。心该落往何处?

她站在窗边,一声汽笛,载入梦的远方。她说,归处是什么,中途是否发生事故,终点在哪里?谁也不能预料下一秒钟会有什么情况发生,孰能无过,孰能无痕?我们生活的方式,能否推翻重来?只是一个人的幻想。

他说,我想进入你的心,驱赶你心里的忧伤,不让你在雾霾里寂寞,愿你做一个永不褪色的人,和我一起衰老。

她说,心是一座寂寞的城,仿佛荒芜得没有人烟。我带着开在心里的花朵,赶往梦的前方,列车的窗外是梦的时光,还有自己的过往。她说,自己生病了,多么想回到妈妈的身旁,多么想依偎在父亲的肩膀上。还有想起和父亲一样的男人在我心中的模样。

他说,我在路上,我的行囊越来越轻,我的身躯却越来越重。因为装着奢侈的幸福和单薄的梦想,步履维艰,挫折越深。明天早晨,我的羽毛是否丰满,像一个王子,奔向远方?

她说,这么晚了,你要走向哪里?你为啥马不停蹄,你为啥不和我一起,回到那魂牵梦绕的故乡?孤独的列车,美丽的列车,穿过隧道,越过海洋,走向平安。凄苦的汽笛,完成了路途的劳顿,故乡的亲人,是否在寒风里矗立,手舞足蹈?

他们在列车里相拥而眠。过道里全是打工者,一种孤独的,伤心的累,释放出列车长途跋涉的希望。

鸡腿,方便面,鸡腿,水果,土鸡蛋……

他们从梦中惊醒,列车已经到达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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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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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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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故园风雨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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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园风雨后》故事以主人公查尔斯的视角展开,描写了伦敦近郊布赖兹赫德庄园一个天主教家庭的生活和命运。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故园风雨后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戒指边缘的碎钻,卡进了指甲里,一瞬间,疼的钻心。

很多年了,没有人再这么叫她。

能这么叫她的人,不是走了,就是远了。她以为,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叫她了。

她看着地面。

开灰色大理石的地面,光可鉴人。

“云云,谢谢你,”他说的很慢,慢的,几十年的时光,可以在这几个字的缝隙里,穿流而过似的,“给我一个这么好的女儿。”

这是,他这一生,能得到的最好。

效容芷云没有出声。

此刻,如果要她说什么,其实,也只剩下了这句同样的话了。

她坐不住了,从他身边离开,走近了监护室,她舀起防护服穿上,推开了玻璃门。铁河看到她,起身让了个座位。

“出去透口气。”她轻声说。自端还在沉睡——景和仰,刚刚说的,谢谢她,给了他这么好的一个女儿——这么好的女儿,此时受的苦……让她心疼的,宁可没有生她。

铁河点头,但没动。

容芷云语气几乎是命令了,“出去。喝口水,抽口烟,随便做什么都行。”

他还是没动。

容芷云抬眼,“铁河。”

“是。”

“去吧。”

“好。阿姨,我就在外面。”铁河转了身。

“铁河啊,”容芷云叫了铁河一声,铁河站住,“什么时候,也改口叫我声妈妈?”

病房里安静极了。

容芷云看着女儿的面容,氧气罩里,水雾轻浮。但她没有听到铁河的回应。玻璃门轻轻的滑开又合拢。铁河出去了。容芷云反而微笑了一下,她拉过自端的手,一根一根手指的抚摸着——她还记得她第一次把女儿抱在怀里的慌乱和感动,第一件事,是打开襁褓,看女儿的小手指、小脚趾……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十全十美。柔若无骨的小手小脚,激发了她作为女人最原始的爱。

她隔着被子,将手放在了自端鼓鼓的腹部。

阿端,只要,阿端只要爱帖帖,她一定能把所有的险境都过去……

景和仰看到铁河出来,微微的点了点头。

铁河过去坐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景和仰听到铁河开口。

“对不起,爸爸。”

景和仰合了一下眼。

铁河继续说:“是我没照顾好阿端。”

景和仰沉默片刻,才说:“小铁,这不怪你。”

他明白铁河话里的意思。眼下的事情,岂是说是谁的责任的?至于其他的……铁河,是他眼看着走到今天的孩子,铁河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虽不能说是十分的清楚,可他总知道这就是他要的女婿。他从未后悔过对女儿婚姻的决定,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仍会那么选。

景和仰的目光穿过了玻璃门,看着容芷云和自端。

他是个做了决定不会后悔的人。

他们都是。

他看到容芷云对着他们招了招手,拍了铁河一下,说:“阿端醒了。”

铁河听到,几乎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景和仰看着他像子弹一样快的速度,皱了下眉,这孩子,竟也有这样不稳重的时候。他慢慢的起身,跟着进去了——容芷云站在床尾,只是望着铁河低头在自端耳边轻声的说着话,自端只是眨着眼,过了一会儿,她自己把氧气罩掀开,语速很慢很慢的问道:“帖帖?”

铁河夺手给她戴好氧气罩,点着头。

她好像放心了似的。待看到床尾的父亲,目光凝滞了一下,然后,对着父亲摆了摆手。

景和仰走过来,轻轻的抚摸着自端的额头,说:“这次轮到你吓爸爸了,阿端。”

自端摇头。

景和仰放低了身子,自端看到父亲略显清瘦的脸靠近了她,听到他说:“阿端,要乖乖听医生的话,懂吗?”

自端望着父亲的眼睛,一会儿,她越过父亲,去看佟铁河,又看母亲……她吸着气,胸口很闷。

听医生的话。

她没点头。

佟铁河攥了拳……

病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佟铁,医生怎么说的?”自端问。

佟铁河手臂撑在床沿上,用掌心的温度,温暖自端凉凉的手臂,他知道瞒她也瞒不住,干脆别让她费神。

“你的肺动脉压指数升高了,阿端。”

“嗯,然后呢?”

“血压在上升,心脏功能下降。”他看着自端眼内的平静,“医生建议,选择合适的时机,终止妊娠。”

自端缩了一下手。铁河握住。她看着这间病房,比起她原来的那间,大的多,也冰冷的多。四周全都是医疗器械,墙上也没有那些好看的图片,这都让她觉得冷。

“帖帖……”她呢喃。

帖帖现在,还不能靠他自己生存。

“阿端,现在是最好的时间。”

现在,对她来说,是最安全的时间。过了这个时间线,帖帖和她,每天都增加一分危险。

“对帖帖来说,不是。”她冷静极了。

她知道这里有最好的医生,也有最好的设备,她的帖帖,如果这个时候出世,也许会得到最好的治疗,但也仅是最好的治疗,帖帖……帖帖的发育还不健全,帖帖会好难。她不能让帖帖这么难。

铁河知道自端一定会这么说。

从下午开始,他坐在这里,就在考虑怎么跟她说明,就在考虑怎么让她同意——可是最终,看着她的眼睛,他考虑的那些,竟然没几分用处。

“我还没打算,这么快让帖帖搬家。”她温柔的目光,转向佟铁河,“佟铁,你相信我,我可以的。”

她微笑。

他笑不出。

她抬手摸着他的耳垂,悄声的说:“佟铁,你认了吧。你答应我的那天,就算是上了贼船。”

他知道。他如何不知?他认了。他怎能不认?

“阿端。”

“嗯。”

“你说的,有时间了,要一笔一笔的跟我算账。”他的耳垂,被她的手指揉的滚烫。滚烫的还有他的眼眶。

“嗯。”她微笑,闭了闭眼,乏了,“佟铁。”自端轻声的叫他——他的脸色真不好。看上去,他也生病了似的。

“嗯?”

“我想抱抱你。”她侧了身,眼睛亮晶晶的。

他愣了一会儿。

“哦。”他看着她。

“每天都抱抱。”她微笑,“我和帖帖,每天都抱抱你。”

从明天开始,她和帖帖,她为帖帖,也为她自己,多争取一天算一天。

开他将她抱在了怀里。

好。每天都这样抱抱她,抱抱帖帖……

佟铁河没有很用力。

效他不能一次把力量都用尽了。

决不能。

他得匀着力气,在以后的每天、每天……

每天,他这样抱着他的妻儿,他乐观坚强的妻,他一天比一天大的宝贝……他的大手,托着他们两个,他心头的疼痛,他手中的宝贝。

每天,他和她一起,期盼这一天顺利度过;每天,他和她一起,期盼明天奇迹依旧降临。

每天,她和他分享新鲜事——帖帖学会翻身了,帖帖学会躲猫猫了……帖帖以后会不会特别调皮,帖帖总是不停的拳打脚踢……

每天,他看着她的变化——她的脸变圆了,小腿变粗了,不是胖,而是浮肿;她说话越来越慢条斯理,一段话,从停顿一两次,到停顿三四次;她变得开朗许多,可是却不敢笑,笑的时候,万一咳嗽起来,咳出血的次数越来越多;她在看着他的时候,失神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不是她不集中精力,而是她抵挡不了那不期而至的心悸……这些变化,折磨着她,也折磨着他。

每天、每天,他都希望,他能蘀她承受这些,而他能做的,也只是,在清晨她被缺氧状态弄醒的时刻,抱抱她……

他们,就这样,走过了八月,走进了九月。

走廊里的鲜花,每天都有新的送来。

他会推着她出去,一张一张的收着花里的卡片,这束是谁的,那束是谁的,每张卡片似乎都能讲出一个故事来,有时候是他讲,有时候是她……他不让外人来打扰她。这段寂寞的时间,有他有帖帖,属于他属于帖帖……他们的幸福,都来自她。

她仍要写她的“孕妇日记”,她管她的日记叫做《等待帖帖的日子》——他觉得这名字起的不够贴切,他过的分明是“被帖帖和帖帖妈折磨的日子”……可是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他愿意被他们折磨,现在,还有以后。

她仍是很爱拍照,高高兴兴的拍照,还开玩笑说以后要出写真集——他觉得这主意也不好,这是她最美最美的时候,他可不愿意被别人也看见。他让josephina特地给她设计了孕妇装,她情绪好、体力好的时候,就喜欢穿上一件……他深深的记得,她第一次穿jose设计的礼服时候,那娇艳夺目的模样;可也不及现在美,现在,她美到了骨子里,美到了他心里……

每天每天……他们每天都会争论,帖帖到底是会先叫爸爸,还是先叫妈妈?明知道争论也没用,可是还要争,好像可爱的帖帖,已经站在他们面前,会用娇嫩的声音,叫他们了——他们近在咫尺,又远在天边的梦想。

每天每天,每天每天……她都要说,她会等到帖帖敲着她的肚皮,自己要求出来的那天。

他都说好。好的阿端。

可是她没有能得到这样一天。

当她再坚强,她的心和肺也已经没有办法负担她和帖帖共同的消耗的时候,他已经不能再由着她的意志,这样的每天、每天……他要她,是余下的一生。

他陪她进了手术室。

看着她,躺在手术台上的她,那么的虚弱,却骄傲的,像是将要拥有全世界;看着她,安然的吸入麻醉Y剂,平和镇定的,好像是只要睡个稳妥午觉……她抓着他的手,已经用不上力,可她看着他,目光,温暖……温暖至极。

他只觉得自己像是飘在海面上的浮木。

听不清也看不清什么,眼睛里,只有她。

她什么也不跟他说。就只是看着他。

在她合上眼睛的一刹,他终于伏在在她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话——她美丽的眼睛,慢慢的合上……他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清楚他的话,但是他一定要说给她听。就在这个时候,在他们,一起迎接他们的孩子的时候。

他的孩子,她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帖帖,终于出生了。

他有那么一刻,松开她的手,去抱住了他的孩子——用他的双手,代表她,欢迎他们的,帖帖。

这个湿乎乎的、热乎乎的,从妈妈温暖的身体里一出来,便使劲儿的在哭的孩子,帖帖。

他的臂弯太小了,几乎承载不了这个挣扎的小家伙……

阿端,阿端……帖帖很小。

阿端……帖帖真的很小。

可是,帖帖的哭的真大声。

他不停的在她耳边说着,他看着帖帖,帖帖被放进了保温箱里……帖帖被送走了……阿端,你快些醒,阿端,你快些好,我和你一起去看帖帖,健康的帖帖……

帖帖,我们的女儿。

她长的,真像你。

他的眼睛,在模糊……

……

自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意识都有些飘忽。

她的耳边有人在不停的说着什么,阿端、阿端,帖帖、帖帖,究竟说的什么,她听不真切了……可后来出现婴儿的哭声,哭的真用力,哭的真大声,这哭声震撼着她的五脏六腑,让她疼的厉害。真疼,她只想快些睁开眼睛……快点儿睁开眼睛,快点儿抱抱孩子……可她怎么会这么累,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

……

佟铁河守在自端的病房里,麻醉Y效过去之后很久,自端都没有醒来的迹象。

他焦急的穿梭在两个监护室之间,一边是自端,一边是帖帖——告诉他自端只是沉睡,告诉他帖帖脱离危险,也没用,谁劝都没有用,一直到他也累极,才趴在自端床边,睡着了……朦胧间,只觉得有人在揉着他的耳垂,痒痒的,他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对上了自端清亮的眸子。

他屏住了呼吸。

她安详微笑。

他眼前又模糊了。

靠近她一些,他将她拥在了怀里。阿端,他的阿端。

嘴角的微笑,带着劫后余生的清明澄澈。

她的劫,更是他的劫。

“佟铁,”她的声音轻而又轻,“帖帖呢?”

他将脸埋在她的肩窝上,她的短发又长了一点,柔软。只一会儿,他抬头,蘀她将床头调高一些。

他说阿端,你等等。

病房内侧的百叶窗升了上去,隔了一道玻璃墙,是另一间病房。

他问阿端你看到了吗?

她说我看到。

保温箱里,那个小小的、红彤彤的小东西,正酣然入睡。

她的泪水,夺眶而出。

他亲吻着她的额头。他说阿端,帖帖,我们的女儿,像你,像极了。

她只是哭。

他握住了她的手。

她低头,她的手心里,一对素环,他们的戒子。

是旧的,也是新的,没了伤痕。

他用手指,擦着她腮边的泪水。

她的眼睛迷蒙酸涩。

他给她戴上,她也给他戴上。手在颤抖,心也在颤抖。

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环环相扣。

……

自端和帖帖出院的那一天,是个艳阳天。

自端觉得,在北京城里,她好像从来也没有看过那么高、那么蓝的天空。当她抱着帖帖,走在故园的雕梁画栋间,偶尔抬眼看一下这样明净亮丽的天空,她只觉得,美好。

她的脚步很轻,一边走,一边告诉帖帖,这是哪里……偶尔回一下头,看看佟铁河。她再告诉帖帖,帖帖,你爸爸在陪太爷爷逛园子……太爷爷很喜欢帖帖呢……身后是家人们的欢声笑语,她走远了些,仍能听到。

她抱着帖帖,坐在莲池凉亭里。

阳光照在已经枯黄的莲叶上,暖暖的空气里,带了一丝初秋的清凉。

她低头看着熟睡的女儿,面颊贴上女儿娇嫩的额头……只是轻轻的往后一靠,身后是一个坚实的胸怀。

“明年,莲花开了,帖帖,该会走路了。”他说。

她微笑。

他抱紧了她。

“阿端……”

“嗯。”

“那天,你听到我和你说的话了吗?”他的下巴,蹭着她的发顶。

“什么?”她轻声问,回头,“什么?”

他却不再回答,只是低头,深吻她……

……

阿端,有一句话,我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也许这一生,不再说给你听。

但,请岁月为证。

究竟,我爱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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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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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秋读书节的日子里,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颇有感触。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像磁铁和铁相互碰触,铁被牢牢地吸住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里面故事的情景在我脑海里播放,里面故事的话语仿佛在我的耳边回响。

里面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和哈克贝里·芬,这两个孩子正如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的小石子,可是到了后来,他们变成了引人注目的鲜花。汤姆·索亚走到哪里,都有大人赞许的目光,都有小朋友崇拜的目光。

这一切都要从淘气的汤姆开始。”哈哈,哈哈,真幽默!“我边看边笑,这本书的作者马克·吐温先生把汤姆写的十分调皮,不是到河里游泳,弄得湿淋淋,就是和别人打架,搞得全身都是泥。

汤姆的顽皮和我妹妹差不多。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上整理房间,妹妹正在我的课桌上画画。过了一会儿,我到楼下拿东西的时候,看见妹妹在我的本子上乱涂乱画,我一气之下抢来本子,天哪,这还是本子吗,这简直就是废纸!我这妹妹和汤姆有的一拼。

”好样的!“汤姆在法庭上豁出去了,这是他经过了长时间地思想斗争,白天躲在家里,关着门窗不出门,晚上,提心吊胆地睡觉,生怕印江·乔埃来找他麻烦。但是,在这件医生被杀的大案子发生时,汤姆在天使和恶魔的较量中,选择了揭发印江·乔埃。

在后的日子里,汤姆这位名副其实的小英雄曾经寻宝、找大坏蛋的藏身处、被困在山洞里,这是多么惊险的旅程呀!

汤姆·索亚正直勇敢、活泼开爱、聪明善良,不过也会调皮捣蛋。

汤姆常常被打,但我十分的羡慕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崇拜他的正直勇敢;向往他能够去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冒险,当一个威震四海的海盗。

这本书虽然读完了,但是我的读书之旅是不会结束的!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成功正需要这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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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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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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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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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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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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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烟花的小说段落

全文共 3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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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绽放的烟花已经数不胜数了,此起彼伏的烟花似在争奇斗艳,又像在展示着人们日新月异的美好生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描写烟花的小说段落,欢迎阅读。

1、不一会儿,降落伞在天空中飞翔,慢慢地,慢慢地飘了下来。大家又点了一个彩球,彩球喷出火花,颜色开始产生了变化,一会儿呈蓝色,一会儿呈红色,再一会儿,又变成了绿色……五颜六色的在他手中的木棍上旋转着,漂亮极了!

2、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不时看到烟火升腾。一大颗烟花在他上方炸开,流光溢彩。火星稀稀疏疏窜向四周,旋即又消失了。紧接着又有一个烟花在空中绽放,映着人们的笑脸。

3、大家来到了河边,到处都在放烟花,烟花的的呈圆形,有的呈菊花状,有的像笑脸,还有的像小蛇一样弯弯曲曲冲上天空,也有的像火柱一样矗立在地面,闪闪发光光,美丽极了!

4、烟花是永远的,因为它在他心里刻在了永恒的美丽。烟花是幸福的,因为它自己对留下的瞬间肯定了自己的美丽。

5、他是你生命中的彼岸烟花,灿烂之前不相逢,盛放之后是匿迹。

6、夜空宛如姹紫嫣红的百花园,五彩缤纷的烟花如同水晶石靓丽夺目,色彩斑斓的焰火好似彩绸绚丽多姿。

7、忽然,从管子里似乎喷出了一只火箭那样“咚”一声,一个如同小球那样的黄色礼花就喷射了出去,飞到平房那么高的高度时,“啪”一声,一下子炸开,一个黄色的完美烟花就飞了起来,最后残余的火星缓缓落下,慢慢熄灭。

8、美丽的烟花在空中绽放,好似没有空隙,像给暗沉沉的天空绣上五颜六色的花。

9、烟花的美丽,如此短暂,却如此的奔放,如此热烈。即使只有一秒的生命。也要做到最完美,开放的最灿烂。

10、烟花把夜幕装扮得格外耀眼,这真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烟花飞舞迎新年”。热闹的除夕之夜,烟火映红了围观的张张笑脸。他暗自祈祷———新学期,他的学业也要像璀璨的烟花一样,一飞冲天,开放出最绚丽的花,放出最夺目的光彩!

11、花炮升腾五彩斑斓,整个城市沉浸在节日的烟花爆竹声中。

12、忽然,吼一声,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朵出现在天空。他抬头望去,一枝枝美丽的花朵瞬间就消失了。正当他看的如痴如醉的时候一声震撼人心的巨声爆炸了。一些小火花慢慢的降下来。他拍手叫绝,当今科技真发达。

13、当一颗不起眼的小火种在半空中崩裂,随即变幻成一把绿色的大伞在夜空中飞旋。当这把伞还未完全消失殆尽,又有一朵灿烂的金菊蹿上天空,它宛如一位孤傲的仙子,全身被华丽璀璨的金色包围,在万人瞩目下翩翩起舞。

14、又有一颗颗亮点直窜上空,哇!好似孔雀开屏,又如天女散花,又像一把把五彩缤纷的花伞。一会儿满天金灿灿的,犹如丰收的稻谷撒满天;一会儿又是满天红艳艳的,好似夕阳时候的晚霞铺满天。真是美丽极了!

15、突然,一个尖叫声划破天空,在几十米的高空中爆开,许多五颜六色的“小雨点”从天空中飘落下来,如同仙女散花一般,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一样。

16、烟花是绚丽的,但它不是文静的,当它冲出匣子的那一刻,它就是一个诡秘的魔术师,把匣子里的化学成分变成美丽的炮竹,让人们看到它的美,看到它的绚丽。

17、十几支烟花直指天空,一粒粒“金砂”喷射而出,在空中傲然绽放。赤橙黄绿青蓝紫,样样俱全,姹紫嫣红,把夜空装点得美丽、婀娜,把大地照射得如同白昼。

18、随着人们的欢笑,随着噼噼啪啪的响声,节日的夜空真是五彩缤纷。时而有窜天猴飞入,时而礼花在空中绽放,有的似孔雀开屏,有的似金花四溅。

19、只见,烟花直冲天空,渐渐地舒展开来,形成了无数朵时而红,时而黄,时而绿的繁花。然后,那烟火好似流星,从天而降,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啦!

20、大家搬出大家最大的烟花“巨无霸”。点燃它的导火线,只见烟花像火箭一样,飞上天空,又象花朵一样绽放开来,射出红的光,黄的光,绿的光,紫的光,把人看得都入迷了。

21、瞬息万变的烟花,曼妙地展开她一张张浅黄银白洗绿淡紫清蓝粉红的笑脸,美不胜收。巨大的烟花在空中绽放,花瓣如雨,纷纷坠落,人们似乎触手可及。

22、烟花的形状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像银杏树,有的像蒲公英,还有的像大苹果……烟花的颜色也各不相同,有红色,黄的,绿的,蓝的,红绿交叉的……这么多漂亮的烟花,能组成一幅气象万千的图画。

23、在这值得高兴的日子里,唯有烟花,才能吐出大家那喜悦的心情;唯有烟花,才能烘托这喜庆的气氛。

24、烟花像一支箭一样以最快的速度飞向夜空,再以优美的姿态,协调的动作绽放了,像一簇簇火焰,一粒粒珍珠,一条条丝带,洒下欢笑给予大地,洒下祝福赠送大地,绽放的是人们的赞叹,绽放的是人们的遐想。

25、一束束耀眼的光线飞上天空,“啪啪啪……”那一束束光线突然炸开,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星星般的花朵向四周飞去,似一朵朵闪光的菊花,光彩夺目。太美了!太美了!

26、红红的火焰也映红了人们的脸蛋,在烟花绽放的那一瞬间,人们对未来的无限希望也同样绽放了。

27、孩子们在院子里放起了烟花,一朵朵美丽的礼花在天空中闪烁爆炸,小孩在院子里欢呼着,跳跃着。

28、一朵朵灿烂的烟花在空中绽放了,把原本乌黑的天空衬托得更加绚丽多彩,如诗如画,那声音震耳欲聋。千家万户在烟花的笼罩下,人们从四面八方迫不及待地走了出来,一起欣赏这壮丽的景观。

29、这十几支小礼花一起冒,像一条银河;又想一条瀑布,这条瀑布在不断地改换自己的装束,一时是红色的轻纱衣,一时是翠绿的绿叶衣,一时是金粉色的桃花衣,真是绚丽多彩。

30、只听见“啪”的一声,一朵绚丽的烟花升入了天空,那烟花像是一朵五颜六色的菊花,眨眼间,便落了下来,那落下来的小火花,又像是许多人都梦寐以求想看见的流星雨。

31、只见轰轰的炮声把黑暗的夜空照亮了,瞬间就把夜空变成了烟花的海洋。五颜六色的烟花像一颗颗闪闪发光的小星星。看,有的像小脚印,有的像笑脸,还有的像红心,就连祈福灯也等不及去凑热闹了。

32、他爱烟花,因为她美丽,因为它珍贵,因为它罕见,因为它是充满幸福欢乐的,因为它是无与伦比的,更因为它是美好懂得奉献的。

33、仰望天空,看着那形态各异,色彩缤纷的烟花,那绽放的烟花就象多情的流星雨淅淅沥沥,又似降落伞从空中降落,也如萤火虫般在夜空中偏偏起舞。

34、同时,它也想吸引很多人,让大家都来看看它多么的自信,多么的快乐,多么的美丽!

35、一个个烟花像绽放开来的花儿,又像一个个鸟笼从天而降,壮观极了。

36、节日的烟火好像漫天的星星点亮夜空;宛若明亮的眼睛在闪烁;仿佛可爱的孩子露出了的笑脸。

37、即使烟花的美丽是短崭的,绽放过程是短暂的。但是因为那种美丽,烟花喜欢绽放,从而换来人们的快乐,幸福;换来人们的一声赞叹。

38、一颗颗五颜六色的火花飞升降落,时而如天女散花,时而如信号弹飞射,忽明忽暗,把夜幕点缀成鲜花的世界。这真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烟花飞舞迎新年啊!

39、当烟花在寂静的夜空中爆开时,绽放出七彩的美丽,让人忘记了它在爆发时的巨大的响声,忘记夜空的寂静,破灭前的壮丽,为的就是留下美丽的倩影,直至灰飞烟灭。绽放,消失只是瞬间的事,留下的是记忆中的美丽。

40、燃放的烟花像一朵朵五彩缤纷的鲜花绽放在夜空中。

41、也许,烟花就是从天堂流泻下来的瀑布,它能将大家的心推向美好的幻境。于是,虽然大家的眼睛无法真实地看到仙境,但大家的内心却感受到了它,璀璨而又迷离。

42、天上的烟花开的朵朵绚烂,有的像天上的流星,一闪而过,有的像瀑布般直泻而下,还有的像菊花绽放了,格外娇艳。

43、导火线越来越短,不断冒着火花,“嘭”的一声巨响,烟花腾空而起,在天空中绽开五颜六色烟花,有的像流星徘徊在夜空,有的像万寿菊欣然怒放,还有的像仙女散花。

44、天上的焰火有的如菊花绽放;有的如彩条飘洒;有的如银屑飞扬……把夜空装点得格外美丽。

45、开始放烟花了,只听“喷”得一声,只见烟花像一条条活龙一般徐徐上升,接着在天空绽放。

46、最令人称奇的是流水瀑布,它全身散发着金子般的光芒。那流水好像是从百丈悬崖上咆哮而来,拍水击石,声音震耳欲聋;而它又好似一条小溪,潺潺而流,和顺平缓,令人身临其境,仿佛它不是烟花,而是一条真正的瀑布。

47、很快,这些美丽的烟花慢慢地变成了一阵流星雨洒落人间。还有的像一棵蘑菇,更神奇的是,天空中居然出现了一串串美丽的珍珠项链,他真想拿下来一串带到脖子上。他和小伙伴不由得发出了声声赞叹。

48、只听一声巨响,烟花往天空中射去,在天空炸出了美丽的火花,同里掉下来一个“降落伞”,五颜六色的,美丽极了。

49、只听见几声沉闷的声音,一个个烟花带着红红的火星窜上了天空,几声脆响,夜空绽放出了美丽的花朵。它们的形状和颜色各不相同,有五颜六色的满天星,金黄色的蒲公英,许多许多,绚丽多彩。

50、“哧”地一声,导火线被点燃了,他像一阵风似地躲到一边。只见烟花先是冒出一股白烟,随后出现了一股小小的黄色火花,紧接着,喷出一道光彩夺目的火花,朝四贮存器喷洒出来,火花越窜越高,大家都高兴地又蹦又跳。随后烟花在噼里啪啦的响声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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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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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看《水浒》,你或许会认为:“不就是一本打打杀杀的小说吗?有什么好看。”其实不然,这本书虽大部分是写好汉打斗情节,但展现给读者的是好汉高大威武的英雄形象;好汉虽也粗鲁蛮横,但他们心里始终坚守替天行道的原则;好汉虽对__臣冷酷无情,但对民对友忠心耿耿。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对起义好汉的赞扬,写的是百姓对北宋腐朽社会的愤恨。

《水浒》作者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全书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题材,但也可说故事情节是围绕“侠义”二字展开的。我深深敬佩梁山好汉的侠义之情。

侠义可分开理解。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就是“侠”;待友真挚忠诚就是“义”。梁山好汉敢于挑战黑暗势力,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这就是“侠”;他们兄弟之间真心相待,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这就是“义”。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宋江了。要论本事,在108好汉中,宋江是绝对排不上名次的。要论智慧,他又比不上吴用、公孙胜。可就是这么一个似乎无能的人,竟坐上了梁山第一把交椅,主要还是因为一个字:“义”。宋江的义不单单只体现在对待兄弟上,对任何一个陌生的人,他都能仗义疏财,这确实让我佩服,这也让梁山好汉佩服。他的“义”让众人折服,他的“义”让他当上了梁山首领,他的“义”让他的名垂千古。

北宋社会黑暗,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梁山聚义,使得“侠义”之情流传千古。然而这也只是流传。当今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生活美好。难道只因为这样就能只让“侠义”之情流传而不传承了吗?或许有人认为如今社会用不上这种精神。的确,现在有很多人都过着幸福安定的生活,可是贫困山区的人民呢?那些饱受灾害地区的人民呢?生活幸福的人应帮助不幸福的人幸福起来,这就是“侠义”!侠义不单单只是这样:不随地乱扔纸屑是侠义,孝敬父母是侠义,承担责任是侠义。侠义并不是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大事,它只是生活中小小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可以是侠义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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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伪装者小说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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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苏州

一处古朴的庄园里,一行黑衣人正在悄悄地翻找着什么。

“什么人在里面?”不小心弄出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值夜的老管家,老管家一声惊呼,急忙叫来了保安。

一番搜寻,没有发现什么,但是室内凌乱的摆设还是昭示着有人动过他们。

“你们带着几个人看住这里,别让别人再进来,一切等到先生回来再说。”一个老管家低声交待着,没有选择报警。

“是。”训练有素的保安点头答应,整齐划一的守候在房间的周围。

暗中

“成哥,咱们还要不要继续。”一个人悄悄地问着。

“不能,楚家的保安可是退役的特种兵,你们是有多大的能耐!”被唤作成哥人也是一脸焦躁,这要是没有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不知他们是什么后果。

“但是......”那人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还要再问。

“闭嘴,我知道,先撤......”成哥压低声音,向其余的几人挥手示意。

一袭人摸索着退出了楚家大宅。

“什么?没找到?”蒙面的女子凌厉的嗓音吓得几人心惊胆颤,如若不是有把柄在她手上,说什么他们也不会给她卖命的!

“我告诉你们,钱一分你们也别想拿!”女子砸了桌上的玻璃杯,应声的一个巨响,吓得几人差点倒地。

“小姐消气,你也知道楚家不是一般的人家,你再给我们些日子,我们一定把那个日记本给您拿出来,您看成吗?”成哥一脸狗腿的凑到那女子面前,小心的给她顺着气。

那女子冷静下来,也自然想到了此事急不得,楚家是什么人,不是一般人轻易进得去出得来的。

“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否则,后果自负!”她阴冷的说到,声音如同暗狱的修罗,鬼魅的令人毛骨悚然。

“是是是,当然当然!”几人连忙附和,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几人离开后,那女子拿起电话,播出一串数字。

上海

“叔叔,事情有些难办,我们还需要些日子。”

“我知道,这事急不得。”那边是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丝慵懒与不屑。

“叔叔,您放心,我会把东西带回来的。”

“曼曼啊,不着急。”

那中年男子把电话扔到床头,看着报纸上漫天飞舞的照片,勾出一个阴冷的微笑,“文忠国,我等着你身败名裂的那一天,到时候文家欠我们的,自然是要还回来的!”

意大利,米兰

“父亲,您找我?”安逸有些疲惫的推开书房的门,看着依然硬挺的老父亲,不明所以,他刚刚参加完楚钰嫣的婚礼,从丹麦回来,就被他父亲叫到了书房里。

“阿逸,你回来了。”安念南转身看向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小儿子。

“嗯。”安逸神色淡然,也是,谁愿意看着自己爱着的女人嫁作他人妇。

安念南有些心疼,他经历过这种痛苦,这种义无反顾的单恋,最是磨人,奈何情爱之事,不是简单就能解开的心结。

“阿逸,有些事情,你该学会放手。”他说着自己也无法信服的话,否则他怎么会给自己的名字改成安念南呢!

安逸苦笑一下,没有接话。

安念南也不再劝,多说无益,有些事情,自己想不通,又何必再说。

“你看看这个,这是你不在这两天,董事会拿出的提案。”安念南递给安逸一份文件。

“《关于中国市场的报告》?”安逸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有两个哥哥在上面,而父亲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自己,他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还是这么年轻,他怕自己不足以支撑起亚洲的市场。

“安逸,你大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只身闯美国了,你有什么不敢的!”安念南很清楚自己小儿子的心性,一方面是有着纨绔子弟的顽劣,但是另一方面有着和他大哥同样的魄力和开拓能力,这也是他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还给他的原因,安氏家族在意大利不过几十年光景,如今正是进军亚洲最好的时机。

“是!”安逸明白自己的责任重大,他二哥不喜从商,对惟利是图的商人嗤之以鼻,他选择了做最淳朴的医生,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现如今正在非洲,所以家族的重担自然交到了他和他大哥的手中。

“阿逸,爸爸相信你!”安念南看着这个最像自己年轻时的儿子,郑重的说到。

从书放出来,安逸没有马上回房间,而是踱步在月光下,看着院落中的紫葡萄藤,零落着的枝条,飞虫曼舞于林间,静谧安好。

“阿逸!”带有磁性的声音在安逸背后响起。

“大哥。”安逸淡然的转身,看着走来的安然。

“我还记得有一年楚钰嫣和你在这片葡萄藤下,那时楚钰嫣大概也就十八岁吧!”安然回忆着。

“是啊,转眼间,她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安逸叹了一口气,疏解着心中的苦闷。

“阿逸,她不适合你,即便她很好,但是你们真的不合适。”安然看着自己最小的弟弟,扶正他的肩膀,身高差不多的两人几乎平视。

安逸疑惑的看着他。

“阿逸,她的身世太苦,她需要的不是单纯的恋人或者爱人,她的男人,既是爱人亦是父兄,那种生命带来的厚重,不是你能拥有的,你感觉不到她的苦痛。”安然平静的分析着。

安逸定定的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阿逸,人要向前看,如果你因为错过月亮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

中国上海

军区大院,本应该安静的沉睡着人此时却站立在书房的书桌前,黑暗的楼房里,唯有这一间小屋透着光亮,看着有些清冷。

老人站在一幅珍藏已久的画卷面前,黯然伤神,年老的双眼中,竟渗出几滴浊泪。

苍老的双手以前所未有的轻柔抚摸着眼前画卷上的人,拂过她的眉眼,耳鬓,腰身......

“你说,这些事情,到底对不对......”

这章算是给第二卷开个头,交代一下几个家族的恩怨情仇。

安逸这个人物不是凭空出现的,请注意他父亲的名字“安念南”,提醒一下,楚钰嫣的母亲叫楚南。

开头的时候说到的曼曼,自然是罗曼,提一下醒,请看“第二十四章(上)——印证同心临绮阁,影传笑吻粲兰房。”的最后一句话,安家和罗家也是有些瓜葛的,不过罗曼家的纠葛主要还是和文家楚家的,而安家的纠缠主要是安逸父亲安念南和楚南。

至于文家和楚家也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我在“第五章桃花落, 闲池阁, 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交代了一个开始,也就是楚钰嫣的身世问题。

总的来说,有些饶人,在这里总结一下:

文家和楚家的纠葛在祖辈,也就是楚钰嫣的爷爷(文忠国)和外婆(李香兰)(感情纠问题)。

罗家和文家的纠葛是罗曼的叔叔(罗杰)和文家的文忠国(楚钰嫣的爷爷,利益和政党),还有罗曼叔叔的父亲(罗勇),也就是罗曼的爷爷(罗勇)和文家楚家的祖辈(感情问题)。

安家可以基本上置身事外,因为安念南是一个君子,属于痴痴地守候的哪种人,不介入几大家族的矛盾,但是会帮助楚钰嫣。

至于之前提到过的明楼的父母,和罗曼的叔叔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感情的关系,只是利益纠葛,所以明楼也可以置身事外。

很乱,希望我写的时候不会把自己写乱了。

文家是军政世家,那么势必会牵扯到政党之争,也就是,罗家和文家的根本冲突所在,再参杂着罗勇与文忠国和李香兰之间个人的恩怨问题,就更显得复杂了。

好像前面明楼的二叔明德说过明家世代不得参政参军,这件事情与他们都没有关系,就是简单的不希望子孙后辈参与政事,我没有想把明家也掺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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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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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国演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周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上奏后主刘禅自贬三等,从中我么可以看出人也有失败的时候。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普通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经常喝醉,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投靠东吴的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赤壁之战”了。当时,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与周瑜三万军士隔江相对。周瑜手下一员大将黄盖考虑到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献计苦肉计和火攻结合在一起的计策。首先,黄盖假装要让周瑜投降,接着周瑜罚黄盖一百军棍,后来,黄盖写了一封诈降信。曹操接到信后高兴极了。不但没有防备,反而大摆宴席来迎接黄盖。结果被黄盖的计策骗得团团转。这个故事就是以少胜多的典范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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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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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名教师,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晓得的东西又太少了。曾常常常听到许多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细心一想,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假如不再添,也有竭尽的时分。所以我觉得,教师不只要有一桶水,并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

本来自个也深知,在教学中,书本是每一位教师无言的教师,所以读书即是咱们再学习、再进步的最方便而有用的办法。曾经咱们的薛校长就常常让咱们多读书,但自个老是由于作业忙而没有真实地去了解校长的一番苦心。直到上学期期末与省级名师面临面沟通的时分,才智了赵昭教师那深沉的文化底蕴,面临学生,能喋喋不休,对学生的引导于无形之中,而当面临咱们教师时,他又能从教学理论到教学实习,侃侃而谈,让咱们每一位教师不得不佩服他的学识广博。其时我一边听课,一边想:假如上课的是我,我会见机行事处置学生的每一次答复吗?一名教师,只要自个的学识到了广博时,自个的功底到了深沉时,才能让讲堂笑声不断,活而不浮,重而不涩,而赵昭教师真的可在称得上是一位有着真知灼见的专家吧!也正是这次沟通,我才真实地了解了曾经校长为何总让咱们读书,让咱们向智慧型,专家型的教师方向开展。这回我才真实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才真实地感觉到自个水平的低浅,需求充分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所以在寒假中,我用心地选读了一本深受咱们喜欢的名著《爱的教育》。曾经曾听许多教师、学生都说读过这本书,很有意思,但始终没能真实去品读,所以借着这次假日我终于品读了这本书。当然书是向我班的孩子借的,由于有这样一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也。既然是借来的,所以读的时分也就格外仔细。果然当读完之后,还真有些触动。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尽管不能让咱们潸然泪下,激动万分,但假如细细品味,咱们却真的能够被书中那一个个好像就发生在咱们眼前的小故事所感动,更让我真实领会到了故事中人与人之间的真挚的爱。

《爱的教育》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闻名的小说家、旅行家亚米契斯,这本书的写作方式异乎寻常,是以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为主要体裁,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活跃需求进步,如阳光般绚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穷,有的身患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美好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情都有悬殊之处,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一起的东西—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后代与爸爸妈妈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以及对祖国的爱。使人读着读着,犹如在爱的海洋中漫游,感觉格外温馨。

由于这本书很经典,所以被认为是意大利人必读的十本小说之一,一起,它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经久不衰的名著,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最富爱心和教学性的读物,被大家认定是每个家庭的必备藏书,格外遭到青少年读者的喜欢,对全世界亿万青少年的生长产生了深远影响。而我觉得这本书更是咱们每一位教师应该读一读的好书。由于书中一些发生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故事,似乎即是咱们与学生每天日子的缩影,而让我遭到启示的仍是在著作中,那些教师在处置学生的一些突发事件时异乎寻常的处置办法。当然,尽管每位教师性情特点各有不同,但他们的起点都是对学生的爱,他们的爱是那样深沉,那样有教学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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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浮图塔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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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梅雨季节,天是昏黄的,空气里有种清而凛冽的气味。站在檐下看,宫楼的翘角飞檐像钝剪子硬绞开的棉布,每一处接近穹隆的地方都是毛糙的,仿佛拢了一团雾,即使大风刮过,也不能吹散那些愁云。

“都办妥了?”皇帝嗓音沙哑,怔怔看着肖铎,“朕答应过她,朕的身旁有她一席之地。如今她走了,朕的心思不会变,她仍旧是朕的皇后……朕没能送她最后一程,不是朕胆小,是不忍。那样如花似玉的人,最后变作一具焦炭……你送了皇后最后一程,她的面目还能不能分辨?”

肖铎略顿了下才摇头,“火势太大,几拨缇骑进去相救都没能找见人,最后发现娘娘凤驾窝在一只木箱里。”他神情痛苦,勉强稳住了嗓音才道,“刑部和都察院的人都到了,因着一把火把角楼烧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只能凭借推断。估摸着娘娘是犯了病,把楼里的油蜡都点着了,起火后害怕,跑到木箱里躲着,这么一来非但没有保住性命,木箱一着,反倒更无处藏身了。至于陵寝,请皇上放心,梓宫已经运入地宫,各式配享也都安排妥当了。眼下琉球的战事提上了日程,那样多的部署全等圣裁,皇后仙游已成定局,老佛爷也日夜牵念皇上,请皇上节哀,以国事为重。”

在皇帝眼里什么排第一,什么排第二,这些他都有考量,大手一挥道:“区区弹丸小国,何足惧也?国母新丧,怎不叫朕痛断肝肠?琉球如何打、该出多少兵、用几艘船,全由厂臣指派。朕这里要为皇后设斋醮诵,七七四十九天后皇后就能脱离苦海了。”他说着,似乎是突然冒出的念头,对肖铎道,“皇后生前器重彤云,她虽是你夫人,好歹跟了皇后一场,主子崩逝,没有不尽孝道的道理。着她入西苑,替她主子看守斗灯罢!”

肖铎心下了然,躬身抱拳应了个是,“贱内能替主子尽心,是臣夫妇的福气。臣回头就命人传话,让彤云即刻进西苑听示下。”

皇帝点了点头,见他这么容易打发,心里暗自喜欢。瞧了他一眼,故作高深地清了清嗓子,“朕知道厂臣忠心为社稷,琉球宵小来犯,依着厂臣,谁挂帅出征才最稳妥?”

肖铎道:“大邺周边附属小国众多,若这次不能一举歼灭琉球,一来有损我大邺国威,二来也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属国壮了胆子。都指挥使谈谨几度抗击鞑靼,战功彪炳,由他出征再合适没有。”

皇帝嘬嘴咂唇想了想,“恐怕不成,谈谨是个旱地将才,到了海上转不动舵靶儿,万一晕船,底下兵丁没了首脑怎么料理?”

肖铎向上一觑,紧走两步拱手道:“臣也想过这宗,要的是他运筹帷幄的手段,会不会水、晕不晕船,这些都有法子缓解的,请皇上宽怀。”他歪脖儿思量了下,“臣一向注重船务,水师检阅也都由臣来主持,若是皇上信不及谈谨,臣愿为主分忧,从旁协助谈大人。两兵交战,半刻也耽搁不得,倘或海上遇着了难题,再发陈条回京等内阁拟票拟、等司礼监批红,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说不定就功亏一篑了。臣随军出征,能替主子做主的地方当机立断,对出征的将领来说也是颗定心丸,不知皇上意下如何?”

皇帝犹豫起来,打仗毕竟不是好玩的,他愿意随军,对朝廷来说当然再好没有。可他执掌司礼监,批红上缺了他,偌大的摊子谁来接手?

他抚了抚下巴,新生的胡髭有点扎手,“两头都缺不得厂臣,若能把人一劈为二倒好了。”

肖铎愈发呵下腰去,“臣为朝廷呕心沥血,细较之下还是战事更为要紧。批红上有闫荪琅和杨承嗣,都是办事稳妥的牢靠人,差事交到他们手上,准误不了的。这一仗,料着打下来不过三四个月光景,届时凯旋而归,臣也算实打实地为主子立了一大功。”

皇帝其实是很善解人意的,他知道音楼一死,肖铎便有点自暴自弃了。京城是个伤心地,出去散散有好处,何况他走了,彤云留在西海子,时候长了不还给他,想必他也没什么说法。本来就是赏出去的,家产尚且能抄没呢,何况人!

皇帝应准了,长叹一声道:“朕伤情颇深,好些事都没劲儿操持了,厂臣是中流砥柱,替朕分忧,朕心里有数。攻打大小琉球的一切事宜都由你经办,朕这里一概不过问。”说着阖上了眼皮,“朕要跟国师设坛了,你去吧!”

肖铎要办的事都办到了,心满意足地揖手,却行退出了太素殿。

雨淅淅沥沥地下,小太监打伞上前接应他,他摆了摆手叫退了,自己佯佯在雨中踱步。一河之隔是恢弘的紫禁城,那样大的一座城池,不知束缚了多少人的灵魂。他和音楼是幸运的,水师早就已经待命,稍作整顿便可离开。离开了,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富贵荣华再好,也抵不上她在他身边。

他沉得住气,音楼被云尉接走后他没有再见过她,皇帝不是没脑子的人,他也懂得使心眼。角楼大火没来由,盯着他,也许能发掘出真相来。可是他忘了他是干什么吃的,有人监视,他会察觉不到么?横竖音楼很安全,他心里有底。早就习惯了分离,坚持一两个月,有盼头,日子并不显得难捱。

他照旧回司礼监,一样一样把事情交代下去,都安排妥当了,抬头见彤云到了门上。

她迈进门槛,深深蹲了个安,“督主。”

他点点头,眼神疏离,“都想清楚了?打算留在他身边?”

彤云道是,“我主子有了好归宿,我的一桩心事也了了。现在想想,皇上很可怜,他虽有些昏庸,到底是我男人,我想陪着他,即便他不能在我这里停留多久。”

他垂眼归置手上卷宗,漠然道:“你要明白,如果留在他身边,我就不能把孩子的下落告诉你。”

彤云看了他很久,心里也挣扎,最后还是垮下了肩头,“我都考虑过,也许孩子在另一个地方踏实生活,要比在京城好得多。”

人人有执念,他有,彤云也有。或者她只是想和自己的男人好好生活,他如今有了音楼,那些儿女情长也能够体会了。路是自己选的,她想留下,并没有什么值得诟病。

“既然你做了决定,我就不再多言了。”他低头整了整袖澜道,“记着我的话,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你能安顿好自己,你主子才能后顾无忧。闫荪琅那里我交代下去了,请他代为看顾你,你有什么难处和他商议,他自然帮衬你。记好了,守口如瓶人才能活得长久,就算有一天你做到了皇后,也还是一样道理。”

彤云一凛,欠身道是,“谨遵督主教诲。”

他的手指在楠木雕花的案头慢慢滑过,绵长叹了口气,“我在大邺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你的却才开始。宫廷里的路不好走,既然选择了,望你保重。”

彤云挽着画帛目送他到门前,冲口叫了声督主,他回头看,如玉的侧脸,冠上黑缨垂挂在胸前。她抿了抿唇,勉强挤出个笑容,“我主子……就托付给您了。您一定要待她好,她为了和您在一起做了那么多努力,求您珍惜她。”

他颔首,不再多言,登上辇车扬长而去。

谈谨接了朝廷的调令往天津整顿水师,大军开拔近在眼前,一切都就绪了,只要再按捺两天就能见面。他站在廊下,看着檐角的雨线滔滔流下来,转回身过东跨院,甫到垂花门上就看见凭栏而坐的身影。

如果说音楼是他最爱的,那么月白就是他最对不住的。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痴痴爱着肖铎,可是遇见他,他为了让她保持沉默毒哑了她,如今虽颐养在他府上,但是她有多恨他,已经让人不敢想象了。

似乎欠她一个交代,样样周全了,不能单剩下她。他从抄手游廊过去,到她跟前站定,她转回头看他,目光寂静。

“朝廷和外邦打仗,我奉旨监军,不日就要离开京师。这一去,能不能回来还未可知,你何去何从,自己想好了么?”

他看见她眼里的恐慌,霍然站起来,发不出声,颤着手比划,“为什么不回来?”

月白是个可怜人,老家呆不下去出来找爱人,爱人的名头还在,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她在他府上,至少可以安身立命。如今他要走,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成了无根的浮萍。

“上战场九死一生。”他蹙起了眉头,“再说你知道的,我不是肖铎,我是肖丞。”

她往后退了两步,背靠抱柱,大颗眼泪簌簌落下来。

他转过头去,眺望远处的天际,灰蒙蒙,遥不可及,隔了一会儿方道:“我替你准备了一笔钱,外头还有个庄子也一并给你,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原本我该杀了你,可你毕竟跟过肖铎,论理我该叫你一声弟妹。我在,尚且能够保你周无虞,我不在,万事只能靠你自己。牢牢捏住钱,不要轻信别人。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就嫁了吧,不要再蹉跎了。我们肖家兄弟欠你的情,只有等下辈子再还。”

女人的眼泪,总是无穷无尽泼洒不完,也许是对昨天的悼念,也许是对未来的迷茫,他没法劝解她,站了一阵,默默退出了那个小院。

出门正碰上容奇,平时东厂的人常出没提督府,他也不甚在意,背着手缓步往前院踱,容奇跟在后面,欲言又止了半天,他不瞧也能感觉到,“有话要说?”

容奇支吾了下,“当初是属下给月白姑娘灌的药,她有今天,我也该负起责任来。”

肖铎顿下步子转身看他,“然后呢?”

容奇倒被他问住了,苍黑的脸膛上泛起红晕,憋了口气道:“属下是想……督主走后,属下可以照应月白姑娘。”

他欣然笑起来,赞许地捶了捶他的肩头,以男人对待男人的方式。

次日开拔,皇帝亲自为三军践行,站在城门楼子上一番喊话气吞山河,伴随隆隆的鼓乐之声,颇有几分定国安邦的豪迈气概。

共饮、砸碗、向皇帝辞行,肖铎一身明光铠,和以往的蟒袍玉带不同,显出铮铮的风骨。向上抱拳,在一片“不得完胜,誓不还朝”的高呼声中跨马扬鞭,大军出城,逶迤向东行进,那队伍壮阔,绵延百里不见首尾。

水军从天津码头出发,单是尖底福船便有七八,加上哨船、海沧船、苍山船,大大小小百余艘,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舰队,一路赫赫扬扬出塘沽港向渤海湾进发。

长途作战少不得奔袭,行船是日夜不停的。谈谨命人掌灯,在甲板上铺排海域图和肖铎议战。

“海上作战,斗船、斗铳,而不在斗人力。福船高大如城,倭寇的小船还不及咱们船底的吃水高深,火器近距离往上发射,想打中难如登天。”他在图纸上指点,“每艘福船指派十二艘哨船护卫,分散开,呈三面包抄之势。海沧船上配备了千斤佛郎机,要么不中,中则叫倭寇草船粉身碎骨。再者福船船头预先准备好火球,一旦开战从高处投掷下去,除非贼船是铁造的,否则难逃一焚。”

他说得头头是道,谈谨笑道:“有厂公在,谈某就有了主心骨了。就依厂公的部署办,不说用计,即便是船与船相撞,咱们也只赢不输。”

肖铎忙摆手,“咱家没带过兵,不过是从旁辅助,到底如何还得听甫明兄的。古来不懂作战的监军坏了多少事,咱家可不敢当这千古罪人。”

说笑两句,船头激起的海浪混杂进空气迎面扑来,像南方幽深的天井里笔直落下的牛芒细针,恍惚地,避无可避。底下卒子送氅衣来,肖铎和那些野泥脚杆子不同,他是考究人,无一处不显雍容,叫雨一淋都喷嚏连连,万一哪里不留神,在海上作了病可了不得。

谈谨道:“厂公身边还是得配专人伺候才好,寻常将领跟前尚且有副将搭手,何况是您!”

肖铎听了微露出笑意来,瞥了给他系领上金扣的卒子一眼,“咱家脾气怪,用不惯生人。

那卒子一听忙冲他揖手,“回厂公话,小人打小就会伺候人,把这差事交给小人,小人行军打仗不行,溜须拍马叫大人受用不在话下。”

那卒子帽檐压得低,眉眼模糊,唯见一张滟滟的红唇暴露在灯影中。谈谨笑道:“既这么,厂公试上几天也未为不可,若还凑手就留下,我瞧他会抖机灵,敢这么说,办事也定然知进退懂分寸。”

肖铎半天方嗯了声,“谈大人的话都听明白了?伺候得好升官发财,伺候不好扔进海里喂鱼,你可想清楚了?”

那卒子嘿嘿笑,“小人省得,小人必定尽心竭力为厂公效犬马之劳。”

她这套不知是哪里学来的,天生的好演技,装疯卖傻张嘴就来,冒充军中的老油条更是不在话下。肖铎打量她,不觉夷然一笑。天气不好没有明月,却见远近簇簇灯火阑珊——灯火阑珊处有佳人,佳人戴盔帽,着胄甲,落拓不羁,和他并肩而立。

大邺越去越远,早就退散到世界的另一端。那是一座罪城,欢喜亦建立在无数的痛苦和牺牲上。所幸他们已经挣脱了,七级浮屠上开了天窗,跳出来,站在塔顶,伸手就够得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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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的楔子作文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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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我爱你啊,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好不好!!”

半夜在梦中惊醒,凌烟抬起指尖轻触眼角,果然,凉凉的。

自嘲的一笑,梦里他依旧是俊美迷人,却在面对她时换上淡漠的笑容,别人不懂,在他身后五年的凌烟怎会不明白,那是他对待陌生人的笑容啊。

年满20的凌烟是A市三大巨头之一凌家的二女,虽长的极美,但却终年冷脸待人,几乎看不到她出现其他的表情。还有一个名为凌谦的哥哥,人如其名,他确实是谦逊有礼,不过可不能以貌取人,他在商界的手段可是出了名的利落,也是凌家培养的下代接班人。同时作为哥哥,对凌烟更是好的没话说,有求必应。

乔一泽,三大巨头之一乔家唯一儿子,自然受尽宠爱,21岁,脾气虽然骄纵,但好在人并不坏,帅气外形,完美身材,阳光笑容,自然受尽美女青睐。

夜涵,夜然,三大巨头之一夜家双生子,容貌自然也不差。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自然从小就会被教育着如何应酬,如何跟人交谈,等等,联姻也是不可避免的存在。

三家父亲关系紧密,孩子们也就从小一起长大,关系自然不一般,而夜家双生子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凌烟那张冰山脸破裂,为此吃了凌烟不少暗亏。

不过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关系才变得亲密,是凌烟除了哥哥外最亲近的人。

而乔一泽,始终是凌烟不肯接触的存在。因为他脸上的笑容太灿烂,太真,与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开始,她确实是这么想。

凌父对乔一泽却十分满意,有意撮合他们,凌烟知道后和父亲谈过,凌父只是无奈叹了口气,自己的女儿什么脾气他自然是知道的,认定的事除非自己要改,否则别人说什么也没用,也就由她去了。

凌烟本以为,只要这样下去,到最后自然不会和乔一泽有太多交集,可是造化弄人,一场事故却将他们紧紧联在了一起。

[小说楔子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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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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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昆虫,有关昆虫的进食、自我保护、繁殖、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了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昆虫世界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枯燥、乏味。书中对所有小昆虫的描述都是那样富有诗意和幽默感。

《昆虫记》里记录了100多种昆虫。在这么多昆虫面前,我最喜欢的就是萤火虫。萤火虫为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红艳的小斑点。它能发黄绿色光,但是它不会整晚发亮,一般只维持2至3小时。别看它小,它还是食肉动物呢!萤火虫的幼虫专门吃没有樱桃大的蜗牛。萤火虫的成虫是不吃东西的,所以成虫的寿命只有5天到两个星期。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了解了它们的世界,增长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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