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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精品20篇

秦明,1981年1月生于安徽省铜陵市,毕业于皖南医学院。小说《尸语者》系列作者。现任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这里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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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的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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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看小说,准确地说是漫画,各种各样的。

经典的名着总是排在流行的小说之后。看的时候很激动,身边会放大把的纸巾,准备好垃圾桶,以备不时之需。我还记得我看的第一篇小说写的是一个送牛奶的boy和一个说话大声粗鲁的girl的浪漫故事。当然,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又是一片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的杂志还是登这些故事。女孩子总是很平凡,她遇到的男孩子永远很帅,很有钱,很会打篮球,而且总是转校生,自己的学校一直都是“青蛙聚集所”。

这个男主角很冷很酷,拽拽的,不爽的话就要挥拳头揍人,学校里的男生女生还很配合,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郁闷死我了,看到这里我就很痛心地想到鲁迅先生,他奋斗了这么多年,中国人的奴性反而越来越严重了,并且还被视为理所当然,难道这些作者都加入了一个秘密团体——不会是鲁迅复活团吧?难道是为了把先生从坟墓里拉出来吧!就像是《达芬奇密码》里说的那个秘密团体要守护的秘密一样。

哎,扯远了,转回来,转回来。那个男主角身边总是有一个很漂亮很聪明的女配角,死心塌地的喜欢着他,于是一场场误会就来了,女主角伤心得死去活来,男主角为了他那什么自尊之类的鬼东西,也不解释什么,误会就一直持续下去,后来他的一个好朋友终于受不了了,向女主角坦白男主角的心意,于是他们的误会就这样冰雪消融了,两个人拥抱在一起。终于修成正果了。

或者是出现了一个很温柔的男配角,爱女主角爱得死去活来,连生命都不顾了。可是,不管他做什么,那个笨蛋女主角总是泪涟涟地看着他说对不起,你很好,我很感动,可是我真的很爱他,离开他我会死的。一场无望的单相思啊!这个是不是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用几米画上的话说,就是:“这个世界总是残忍地对待善良的人”。

为什么男主角不喜欢优秀的女配角,女主角也不要出色的男配角呢?他们都有被虐倾向吗?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一见钟情,这么多的灰姑娘产生呢?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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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寻梦小说作文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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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鲁君,是一位性情中人,也是一位追求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年轻时我们曾一起用电脑预测人生,在“爱情”一栏,他的显示是“失意者”。对此他很不以为然,不无戏谑地声称:婚姻不等于爱情,情欲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在灵与肉上,我是精神至上主义者。我不仅不“失意”而且很得意,因为我有一位无与伦比的中情人,而且永远处于“热恋”之中,不会走进“坟墓”。

对朋友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法,我不反对,亦不苟同。直到有一天他拿出一叠纸张有点泛黄的信笺,那都是一些未发出的情书,我看后不禁为之心灵震颤。经其同意,现将其中一封公之于众,姑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吧。

C君:梦是虚幻的,生活是真实的,而我却有相反的企盼。当我们感情的闸门在现实中无法开启时,梦却给了我们一个任凭感情迸泻的天地。多少年了,我正是从梦中寻找属于我们的世界。

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说呢?这是因为我太爱你了,爱得晕眩,爱得痴迷,爱得无以言表。“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算是把题点破点透了,把爱情提到如此高度,世上恐怕再难找出第二人,我自恨无法超越;“情到深时无怨尤”,又饱含着怎样痛苦的爱情体验,我亦感同身受。古今中外有多少凄美绝伦、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多么希望我们也会成为其中的一个。

我羡慕终成眷属的天下有情人;我赞叹殉情化蝶的梁祝;我五次三番地翻读“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我甚至嫉妒被迫与爱妻离异的陆游……不管怎么说,他们毕竟爱了,爱过,有缺无憾。而对你,我只能把爱深深地、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也许因为我们都是看重传统道德而压抑自己感情的人,都是宁愿牺牲个人幸福而丝毫不想伤害无辜者的人,都是自己心里滴着血却去抚平别人皱折的人,以致我们“纯洁”的甚至没有握过一次手。但是,这又有什么呢?“超越朋友,不逾底线”的交往方式,符合我们做人的理念,恐怕也是你我之间相处的最好选择了。肌肤之亲固然令人销魂,而心灵的交融更是回肠荡气。真正的、刻骨铭心的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它犹如潜流,不见奔腾,却在渗透,永远不会止息。我们年龄相仿,意趣相投,都是那么向往美好生活,对理想追求又是那么执着,在对事物的观察和对世界的看法上,总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见解、共同的情愫。记得那年你的生日,我曾送过你一首诗,那“此生无所求,但愿君长健”的诗句,使你神色遽变,笑苦凄然。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分明感受到你心灵的颤栗,洞见了你那闪亮的心烛。呵,我时时刻刻都在为你活着没有白活,你今生今世都是我的精神寄托确堪重托,有你这样一位美丽、智慧、善良的红颜知己我应该知足了。多少年前,我曾想仿效少年维特而自杀,但我终于没有那样做,只是为了听到你的音讯,看到你的倩影,感受你的存在。因为每天只要能见上你一面,接上一个你的电话,哪怕听到你的名字和有关你的信息,我就会在心理上得到最大的满足。多少年后,你我已为人父母,但平常见面时仍会怦然心动,羞赧挂在脸上。“相见时难别亦难”,相见不知有多少话要说,却往往是相对无言;相别未曾两眼潮湿,却难掩再见的期待。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是圣洁的女神与天使,容不得丝毫亵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自从我遇到了你,就为你的倾国倾城色、冰清玉洁心所倾倒、所折服,从此任何异性就对我失去了诱惑力。我可以为你而活,也愿意为你而死。“李白入我梦,明我长相忆”,是杜甫对李白的思念,而你则天天走进我的梦里,可说是有梦就有你,呼之即来,挥之不去。借用基督山伯爵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爱你我才最爱我自己。

多少回/我从梦中醒来/又闭上眼睛/去继续追寻梦踪/那裸露的灵魂/无饰的情态/自由的两人世界/怎忍它匆匆消逝/留住梦境/活在梦中/我永远的希冀

但愿我发自肺腑的心声,变为你美妙多情的歌喉,永远响彻,响彻永远!

[寻梦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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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浮图塔结局

全文共 4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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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梅雨季节,天是昏黄的,空气里有种清而凛冽的气味。站在檐下看,宫楼的翘角飞檐像钝剪子硬绞开的棉布,每一处接近穹隆的地方都是毛糙的,仿佛拢了一团雾,即使大风刮过,也不能吹散那些愁云。

“都办妥了?”皇帝嗓音沙哑,怔怔看着肖铎,“朕答应过她,朕的身旁有她一席之地。如今她走了,朕的心思不会变,她仍旧是朕的皇后……朕没能送她最后一程,不是朕胆小,是不忍。那样如花似玉的人,最后变作一具焦炭……你送了皇后最后一程,她的面目还能不能分辨?”

肖铎略顿了下才摇头,“火势太大,几拨缇骑进去相救都没能找见人,最后发现娘娘凤驾窝在一只木箱里。”他神情痛苦,勉强稳住了嗓音才道,“刑部和都察院的人都到了,因着一把火把角楼烧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只能凭借推断。估摸着娘娘是犯了病,把楼里的油蜡都点着了,起火后害怕,跑到木箱里躲着,这么一来非但没有保住性命,木箱一着,反倒更无处藏身了。至于陵寝,请皇上放心,梓宫已经运入地宫,各式配享也都安排妥当了。眼下琉球的战事提上了日程,那样多的部署全等圣裁,皇后仙游已成定局,老佛爷也日夜牵念皇上,请皇上节哀,以国事为重。”

在皇帝眼里什么排第一,什么排第二,这些他都有考量,大手一挥道:“区区弹丸小国,何足惧也?国母新丧,怎不叫朕痛断肝肠?琉球如何打、该出多少兵、用几艘船,全由厂臣指派。朕这里要为皇后设斋醮诵,七七四十九天后皇后就能脱离苦海了。”他说着,似乎是突然冒出的念头,对肖铎道,“皇后生前器重彤云,她虽是你夫人,好歹跟了皇后一场,主子崩逝,没有不尽孝道的道理。着她入西苑,替她主子看守斗灯罢!”

肖铎心下了然,躬身抱拳应了个是,“贱内能替主子尽心,是臣夫妇的福气。臣回头就命人传话,让彤云即刻进西苑听示下。”

皇帝点了点头,见他这么容易打发,心里暗自喜欢。瞧了他一眼,故作高深地清了清嗓子,“朕知道厂臣忠心为社稷,琉球宵小来犯,依着厂臣,谁挂帅出征才最稳妥?”

肖铎道:“大邺周边附属小国众多,若这次不能一举歼灭琉球,一来有损我大邺国威,二来也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属国壮了胆子。都指挥使谈谨几度抗击鞑靼,战功彪炳,由他出征再合适没有。”

皇帝嘬嘴咂唇想了想,“恐怕不成,谈谨是个旱地将才,到了海上转不动舵靶儿,万一晕船,底下兵丁没了首脑怎么料理?”

肖铎向上一觑,紧走两步拱手道:“臣也想过这宗,要的是他运筹帷幄的手段,会不会水、晕不晕船,这些都有法子缓解的,请皇上宽怀。”他歪脖儿思量了下,“臣一向注重船务,水师检阅也都由臣来主持,若是皇上信不及谈谨,臣愿为主分忧,从旁协助谈大人。两兵交战,半刻也耽搁不得,倘或海上遇着了难题,再发陈条回京等内阁拟票拟、等司礼监批红,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说不定就功亏一篑了。臣随军出征,能替主子做主的地方当机立断,对出征的将领来说也是颗定心丸,不知皇上意下如何?”

皇帝犹豫起来,打仗毕竟不是好玩的,他愿意随军,对朝廷来说当然再好没有。可他执掌司礼监,批红上缺了他,偌大的摊子谁来接手?

他抚了抚下巴,新生的胡髭有点扎手,“两头都缺不得厂臣,若能把人一劈为二倒好了。”

肖铎愈发呵下腰去,“臣为朝廷呕心沥血,细较之下还是战事更为要紧。批红上有闫荪琅和杨承嗣,都是办事稳妥的牢靠人,差事交到他们手上,准误不了的。这一仗,料着打下来不过三四个月光景,届时凯旋而归,臣也算实打实地为主子立了一大功。”

皇帝其实是很善解人意的,他知道音楼一死,肖铎便有点自暴自弃了。京城是个伤心地,出去散散有好处,何况他走了,彤云留在西海子,时候长了不还给他,想必他也没什么说法。本来就是赏出去的,家产尚且能抄没呢,何况人!

皇帝应准了,长叹一声道:“朕伤情颇深,好些事都没劲儿操持了,厂臣是中流砥柱,替朕分忧,朕心里有数。攻打大小琉球的一切事宜都由你经办,朕这里一概不过问。”说着阖上了眼皮,“朕要跟国师设坛了,你去吧!”

肖铎要办的事都办到了,心满意足地揖手,却行退出了太素殿。

雨淅淅沥沥地下,小太监打伞上前接应他,他摆了摆手叫退了,自己佯佯在雨中踱步。一河之隔是恢弘的紫禁城,那样大的一座城池,不知束缚了多少人的灵魂。他和音楼是幸运的,水师早就已经待命,稍作整顿便可离开。离开了,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富贵荣华再好,也抵不上她在他身边。

他沉得住气,音楼被云尉接走后他没有再见过她,皇帝不是没脑子的人,他也懂得使心眼。角楼大火没来由,盯着他,也许能发掘出真相来。可是他忘了他是干什么吃的,有人监视,他会察觉不到么?横竖音楼很安全,他心里有底。早就习惯了分离,坚持一两个月,有盼头,日子并不显得难捱。

他照旧回司礼监,一样一样把事情交代下去,都安排妥当了,抬头见彤云到了门上。

她迈进门槛,深深蹲了个安,“督主。”

他点点头,眼神疏离,“都想清楚了?打算留在他身边?”

彤云道是,“我主子有了好归宿,我的一桩心事也了了。现在想想,皇上很可怜,他虽有些昏庸,到底是我男人,我想陪着他,即便他不能在我这里停留多久。”

他垂眼归置手上卷宗,漠然道:“你要明白,如果留在他身边,我就不能把孩子的下落告诉你。”

彤云看了他很久,心里也挣扎,最后还是垮下了肩头,“我都考虑过,也许孩子在另一个地方踏实生活,要比在京城好得多。”

人人有执念,他有,彤云也有。或者她只是想和自己的男人好好生活,他如今有了音楼,那些儿女情长也能够体会了。路是自己选的,她想留下,并没有什么值得诟病。

“既然你做了决定,我就不再多言了。”他低头整了整袖澜道,“记着我的话,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你能安顿好自己,你主子才能后顾无忧。闫荪琅那里我交代下去了,请他代为看顾你,你有什么难处和他商议,他自然帮衬你。记好了,守口如瓶人才能活得长久,就算有一天你做到了皇后,也还是一样道理。”

彤云一凛,欠身道是,“谨遵督主教诲。”

他的手指在楠木雕花的案头慢慢滑过,绵长叹了口气,“我在大邺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你的却才开始。宫廷里的路不好走,既然选择了,望你保重。”

彤云挽着画帛目送他到门前,冲口叫了声督主,他回头看,如玉的侧脸,冠上黑缨垂挂在胸前。她抿了抿唇,勉强挤出个笑容,“我主子……就托付给您了。您一定要待她好,她为了和您在一起做了那么多努力,求您珍惜她。”

他颔首,不再多言,登上辇车扬长而去。

谈谨接了朝廷的调令往天津整顿水师,大军开拔近在眼前,一切都就绪了,只要再按捺两天就能见面。他站在廊下,看着檐角的雨线滔滔流下来,转回身过东跨院,甫到垂花门上就看见凭栏而坐的身影。

如果说音楼是他最爱的,那么月白就是他最对不住的。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痴痴爱着肖铎,可是遇见他,他为了让她保持沉默毒哑了她,如今虽颐养在他府上,但是她有多恨他,已经让人不敢想象了。

似乎欠她一个交代,样样周全了,不能单剩下她。他从抄手游廊过去,到她跟前站定,她转回头看他,目光寂静。

“朝廷和外邦打仗,我奉旨监军,不日就要离开京师。这一去,能不能回来还未可知,你何去何从,自己想好了么?”

他看见她眼里的恐慌,霍然站起来,发不出声,颤着手比划,“为什么不回来?”

月白是个可怜人,老家呆不下去出来找爱人,爱人的名头还在,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她在他府上,至少可以安身立命。如今他要走,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成了无根的浮萍。

“上战场九死一生。”他蹙起了眉头,“再说你知道的,我不是肖铎,我是肖丞。”

她往后退了两步,背靠抱柱,大颗眼泪簌簌落下来。

他转过头去,眺望远处的天际,灰蒙蒙,遥不可及,隔了一会儿方道:“我替你准备了一笔钱,外头还有个庄子也一并给你,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原本我该杀了你,可你毕竟跟过肖铎,论理我该叫你一声弟妹。我在,尚且能够保你周无虞,我不在,万事只能靠你自己。牢牢捏住钱,不要轻信别人。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就嫁了吧,不要再蹉跎了。我们肖家兄弟欠你的情,只有等下辈子再还。”

女人的眼泪,总是无穷无尽泼洒不完,也许是对昨天的悼念,也许是对未来的迷茫,他没法劝解她,站了一阵,默默退出了那个小院。

出门正碰上容奇,平时东厂的人常出没提督府,他也不甚在意,背着手缓步往前院踱,容奇跟在后面,欲言又止了半天,他不瞧也能感觉到,“有话要说?”

容奇支吾了下,“当初是属下给月白姑娘灌的药,她有今天,我也该负起责任来。”

肖铎顿下步子转身看他,“然后呢?”

容奇倒被他问住了,苍黑的脸膛上泛起红晕,憋了口气道:“属下是想……督主走后,属下可以照应月白姑娘。”

他欣然笑起来,赞许地捶了捶他的肩头,以男人对待男人的方式。

次日开拔,皇帝亲自为三军践行,站在城门楼子上一番喊话气吞山河,伴随隆隆的鼓乐之声,颇有几分定国安邦的豪迈气概。

共饮、砸碗、向皇帝辞行,肖铎一身明光铠,和以往的蟒袍玉带不同,显出铮铮的风骨。向上抱拳,在一片“不得完胜,誓不还朝”的高呼声中跨马扬鞭,大军出城,逶迤向东行进,那队伍壮阔,绵延百里不见首尾。

水军从天津码头出发,单是尖底福船便有七八,加上哨船、海沧船、苍山船,大大小小百余艘,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舰队,一路赫赫扬扬出塘沽港向渤海湾进发。

长途作战少不得奔袭,行船是日夜不停的。谈谨命人掌灯,在甲板上铺排海域图和肖铎议战。

“海上作战,斗船、斗铳,而不在斗人力。福船高大如城,倭寇的小船还不及咱们船底的吃水高深,火器近距离往上发射,想打中难如登天。”他在图纸上指点,“每艘福船指派十二艘哨船护卫,分散开,呈三面包抄之势。海沧船上配备了千斤佛郎机,要么不中,中则叫倭寇草船粉身碎骨。再者福船船头预先准备好火球,一旦开战从高处投掷下去,除非贼船是铁造的,否则难逃一焚。”

他说得头头是道,谈谨笑道:“有厂公在,谈某就有了主心骨了。就依厂公的部署办,不说用计,即便是船与船相撞,咱们也只赢不输。”

肖铎忙摆手,“咱家没带过兵,不过是从旁辅助,到底如何还得听甫明兄的。古来不懂作战的监军坏了多少事,咱家可不敢当这千古罪人。”

说笑两句,船头激起的海浪混杂进空气迎面扑来,像南方幽深的天井里笔直落下的牛芒细针,恍惚地,避无可避。底下卒子送氅衣来,肖铎和那些野泥脚杆子不同,他是考究人,无一处不显雍容,叫雨一淋都喷嚏连连,万一哪里不留神,在海上作了病可了不得。

谈谨道:“厂公身边还是得配专人伺候才好,寻常将领跟前尚且有副将搭手,何况是您!”

肖铎听了微露出笑意来,瞥了给他系领上金扣的卒子一眼,“咱家脾气怪,用不惯生人。

那卒子一听忙冲他揖手,“回厂公话,小人打小就会伺候人,把这差事交给小人,小人行军打仗不行,溜须拍马叫大人受用不在话下。”

那卒子帽檐压得低,眉眼模糊,唯见一张滟滟的红唇暴露在灯影中。谈谨笑道:“既这么,厂公试上几天也未为不可,若还凑手就留下,我瞧他会抖机灵,敢这么说,办事也定然知进退懂分寸。”

肖铎半天方嗯了声,“谈大人的话都听明白了?伺候得好升官发财,伺候不好扔进海里喂鱼,你可想清楚了?”

那卒子嘿嘿笑,“小人省得,小人必定尽心竭力为厂公效犬马之劳。”

她这套不知是哪里学来的,天生的好演技,装疯卖傻张嘴就来,冒充军中的老油条更是不在话下。肖铎打量她,不觉夷然一笑。天气不好没有明月,却见远近簇簇灯火阑珊——灯火阑珊处有佳人,佳人戴盔帽,着胄甲,落拓不羁,和他并肩而立。

大邺越去越远,早就退散到世界的另一端。那是一座罪城,欢喜亦建立在无数的痛苦和牺牲上。所幸他们已经挣脱了,七级浮屠上开了天窗,跳出来,站在塔顶,伸手就够得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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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阅读赏析艺术技巧

全文共 1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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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一种与诗歌、散文、戏剧并列的文学体裁,它是通过典型的人物形象、典型的社会生活环境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具体描写,用来形象生动地反映现实生活。(小说的基本特征:人物刻画、情节叙述和环境描写)

一、小说的定义要点:

⑴四种文学体裁是小说、诗歌、散文、戏剧

⑵小说三要素:人物、环境、情节(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

二、小说的分类:(最常见的分法)

按篇幅角度分: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微型小说(微型小说又称小小说,篇幅一般在1000字左右。)

按题材内容分:武侠小说、言情小说、科幻小说、历史小说、战争小说、侦探小说等

按文体样式分:诗体小说、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章回体小说、童话体小说、传记体小说、笔记小说、话本小说、传奇小说等

按创作技法分:写实小说、写意小说、现实主义小说、浪漫主义小说、现代派小说等

三、鉴赏方法

(一)人物

分析人物外貌、动作、细节、语言、心理活动的描写方法和正、侧面的描写角度,从多方面准确地把握人物形象的特征;

(二)情节

主要了解各部分的基本内容及理解、分析小说情节的方法、技巧

1.开端 交代背景,铺垫下文。(倒叙)设置悬念,引起读者思考。

2.发展 刻画人物,反映性格。

3.高潮 表现冲突,揭示主题。

4.结局 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①出人意料:从结构安排上看,它使平淡的故事情节陡然生出波澜,如石破天惊,猛烈撞击读者的心灵,产生震撼人心的力量。从表现手法上看,与前文的伏笔相照应,使人觉得又在情理之中。

②悲剧:从主题上看,能更好地深化主题。

从表现人物性格看,能更好地塑造人物性格。

这种结局令人感动,令人回味,引人思考。

③喜剧:从表达效果上看,小说喜剧结局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耐人寻味。

阅读者的情感体验看,喜剧性的结尾与主人公、作者的意愿构成和谐的一体,给人以欣慰、愉悦之感。

从主题上看,这样的结局凸显出的美好人性超越了战争,反映出人类向往和平美好生活的愿望。

④戞然而止,下空白的结尾。留下了 “空白”给读者想象,让读者进行艺术再创造。

(三)环境

主要理解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作用。

环境描写不管它的直接作用如何,最终是为表现作品主题服务的。

①描写自然景观,渲染气氛.

②描写社会状况,交代故事背景.

③衬托情感、预示人物命运:环境描写对人物的烘托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前者叫正衬,后者叫反衬。

④推动情节发展,为刻画人物做铺垫。

⑤揭示社会本质,暗示社会背景。

小结 分析环境描写,不应当孤立地进行,而应当与人物形象的分析结合在一起,当然,有时为了弄清小说的写作特点,也可以单独抽出环境描写来分析,但那要在分析了思想内容以后再进行。

(四)主题的鉴赏

1.从作者背景看主题

要正确理解一部作品,有必要了解作家的思想感情、思维方式,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生活背景。小说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反映,也是作家思想感情的表现。一部作品所反映的主题,总是与作家的身世、生活、思想感情以及他所处的时代环境分不开的。因此,我们在理解小说主题时,必须“知人论世”,这个很重要。

2.从人物塑造看主题

小说作者运用各种艺术手段,都是为了完成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形象是作者生活经验的结晶,也是作家的生活态度的形象体现。

3.从情节发展看主题

小说写人不能离开人物活动的形式——情节,而情节又是通过一系列具有因果关系的故事来完成的。当然,故事的中心必须以某些矛盾为内容,矛盾怎样发展、怎样解决,无不体现作者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从这些看法中理解主题同样也是小说鉴赏中被经常运用的方法。

4.从语言的情感色彩看主题

小说的主题,虽然作者极力使它不显露出来,但作者在行文中总是要对自己所揭示的矛盾,以及所描述的人物等表现出一定的褒贬倾向或情感色彩。判断作者的这种情感色彩,是理解作品主题时所不可缺少的一环。

5.从整体倾向看主题

在小说的主题鉴赏这个问题上,有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则我们必须永远记住——整个作品,包括作品中的每一个标点和作品里总的气氛在内,都是主题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可以把整个作品看作是表现主题的具体的象征物!我们应当懂得,小说的主题,它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与小说诸要素紧密相关的整体体现。正因为如此,理解小说主题的方式方法也不仅仅限于以上谈到的几个方面,而应当是多侧面的、多角度的,小说的方方面面无不闪耀着主题的光彩。一部优秀的小说,其含义——即主题——总是全面渗透在整个作品中的。

(五)语言的鉴赏

语言风格,或幽默风趣,典雅庄重,含蓄凝练等

(六)标题作用:1起线索作用2点明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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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

全文共 12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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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蜗居小说原版结局,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欢迎阅读。

第二天一大早,宋没去上班,直接去了海藻那里。海藻还在睡觉。保姆在厅里打扫卫生。宋思明进屋后对保姆说:“阿姨,麻烦你去附近超市给我买这些回来。”说完递给保姆一张清单。保姆出去了。

宋思明悄悄走进卧室,用手指温柔地抚摸海藻的脸庞,海藻眯着眼开始笑了,睁开眼睛,忽闪忽闪长睫毛,吻了吻宋的手指。

宋思明说:“海藻,你躺着,听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可能要出个长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里有一张存单和一张身份证,密码是你的生日。你留着,任何时候有需要,就用这笔钱。”

海藻眯缝着眼,温柔地说:“你去哪儿?带着我一块儿。我不要一个人呆着。”

宋用手指在她的脸蛋上划着弧线说:“我暂时不走,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所以,先放在你这里交代清楚,免得你遇到问题抓瞎。你记着,这笔钱,是你和孩子未来生活的费用,你要保管好,不要乱花,要有计划。无论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问你要这笔钱,你都不要拿出来。这笔钱,别人是追查不到的。这个身份证与我们都毫无瓜葛,会很安全。记住,任何人问你要,你都不要拿出来,听见了吗?”

海藻有些疑惑了,觉得这话听得怪怪的。“你什么意思?你不是说会照顾我们母子一辈子吗?那现在干吗把未来的钱都给我们?”说完坐起来打开存折一看,吓得捂上嘴巴:“啊!这么多!你!你!你肯定有事儿瞒着我!我不要!你要给我说清楚。”海藻把存折塞回去。

宋依旧保持温柔到醉人的微笑,像说别人的故事一样说着自己:“是的,海藻,我很抱歉。我说过我要照顾你们。这就是我照顾你们的方式之一。我只是怕万一,也许哪天我出车祸了,也许哪天我突然发病了,没给你留下任何东西,你们怎么生活呢?这就算防患于未然吧!没事最好,有事我也放心了。”

海藻听了,抱着宋的胳膊说:“一大早的说这些,不吉利。你不会有事的。你这是新爸爸综合征,孕期紧张。”

宋不再跟她纠缠,说:“收好,不要放这里,你最好交给海萍保管。我走了。”

“你去哪儿?”

“上班。”

Mark与海萍在上课。Mark说:“我下个星期要回美国一趟,办一些事情,可能过一阵子才会回来。所以,我们的课要暂停一段。”

海萍笑笑说:“没关系。我会等你。不会把你的时间排上其他课的。”

Mark赶紧摇摇手说:“No no,我知道你现在是非常popular的老师,这个院子里,你已经赫赫有名了,等着上课的人排队。你没必要等我。我回来会另找时间跟你学的。不必担心。对了,你先生最近怎么样了?”

“他很好。他现在在做自己的生意,又可以在家带孩子,又有收入,不过越来越忙了。”

“真高兴看到你们能发展成为今天这样。对了,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你,现在,我想应该可以说了。其实,当初你先生的事,我告诉了宋,他想办法把你先生弄出来的。但当时他不允许我说,非要让我说是我做的。我坚持不过他。”

海萍理解地笑了笑说:“是的,我已经知道了。但我还是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一直帮助我,陪伴我。我想,在你走以前,请你吃顿晚饭。”

Mark笑着说:“你先生一起去吗?”

“就我们俩。他要在家带孩子。”

“哦?他不会怀疑?我看上次我送你回家的时候,他的眼睛像会喷火的龙一样。”

“怕什么?一起吃晚饭,又不是一起吃早饭。”海萍诡秘一笑。

Mark哈哈大笑说:“是的,要是他看见那时候咱们一起吃早饭的样子,我就更说不清了。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背个坏名声。”

海萍也大笑起来,过后认真地握住Mark的手说:“Mark,你是正人君子,非常少见。”

海萍陪着母亲来到海藻的家。海藻一开门,看见母亲,吓得差点把门又关上。海萍妈自己推门进来,在整套房子里转了一遍,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房子,这个自己曾经住过的房子,感慨万千地说:“房子,这房子啊!”

海藻跟在后面不敢出声。

海萍妈看了一圈,连厨房的冰箱都打开看过了,然后对海藻说:“要自己多保重。任何时候,你都是妈的女儿,只要妈还在,天就不会塌下来。我明天就回去了。你们姐妹俩,要互相多照应点。尤其是海萍,海藻我就交给你了。”说完叹口气迈出门去。

海萍把一包东西递给海藻说:“妈这两天做的。你收好。”

海藻赶紧进卧室,把存折拿出来,身份证也夹进去,交给海萍说:“这个,你替我保管着。有需要我会去找你。一定要保管好。”海萍低头看一眼,神色大变,但还是没说话,收进口袋里。想想觉得不踏实,又掏出来塞进衣服里面的口袋里。

“我走了,有事情给我打电话。”海萍转身去追母亲。

海藻打开包一看,是一件母亲亲手缝的肚兜和婴儿小褂儿。

Mark和海萍在一家中餐厅的落地窗前共进晚餐。Mark说:“你不知道我现在已经very China了吗?我喜欢吃中国菜,喜欢在非常喧闹的餐厅里,灯火通明,提高音量说话还听不清,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很真诚,有一种热情。”海萍笑着摇摇头说:“Mark,你是门外汉,不知其间的机密暗道。你只看到表面的繁荣却不能体会内里的辛酸。你看他们在桌上举杯换盏,谈笑风生,其实不一定就是好伙伴。你看那桌,那个女人,笑得很勉强,却又不得不敬酒,这就是中国的商场文化。你要做的生意,其实都是在饭桌上解决。办公室走的是形式而已。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功夫在诗外’。你要做的事情,要经过千回百转最终才能达成心愿。”

Mark笑着冲海萍一举杯说:“中国有许多玄妙的东西都是我们不懂的。比方说针灸,比方说谦虚。但很多东西又是世界共通的。你所说的这种商场文化,在美国也许不以吃饭喝酒的形式出现,但却也存在。和你学习这么久,我总觉得你太悲观了,你总在说自己的国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与我这个门外汉的体会完全不同。你说,你们国家虽然发展很快,但缺点和不足明显,而我却说,这个国家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却充满了希望。我想,这就是东西方人的表述方法的不同。同一个意思,你们会吝于赞美,而我们会比较奔放。”

海萍笑笑说:“你不懂。中国有句话叫爱之深,责之切。这个国家因为是我的,我觉得自己对一切都负有责任,我期望她更好。我可以批评她,你不可以。如果你在我面前说,你的国家如何如何糟糕,我会掉头就走并将你拉进黑名单。所以,你不要以为我在你面前说我的祖国这样那样的缺点,我就真的觉得她不好。幸亏你不附和我,否则我们会吵起来。我们现在这样的状况,就叫统一的和谐。对了,你怎么突然要回去?”

“哦!一个朋友托我回去办点事情,另外也有些生意上的事情要处理。”

“大约回去多久?”

“看情况,长则半年,短则两三个月。”

“这么久!我会想念你。”

Mark大笑说:“你现在已经很美国风格了!在中国,通常女人不会说想念男人。”

海萍腼腆一笑说:“我是纯洁的想念。”

“海萍,你打算这一辈子就当中文老师吗?”

“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长远的规划?”

“我是想,等过一段时间,能不能找个投资人开一所中文学校?专门教老外中文的学校?我看目前这样的学校在中国还没有。应该是有市场的。”

“这个想法很好啊!我是建议你,要做就做个大的学校,不仅教中文,英文也教。我看,以中国这样的发展速度,很快就会与美国的大学接轨了。不久的将来,这里的高中生可以通过考试,报考美国的大学。我想,教育这块大蛋糕,利润非凡,美国没道理不赚这笔钱。以前中国的高收入阶层不多,能负担起美国大学学费的人少,出去的大多是拿奖学金,现在,我想应该有不少中国人可以负担起美国的学费了。而且,中国又是每家都一个孩子,舍得往教育里花钱。这条路,我看好!你的投资人里,算我一个!”

“啊?投资人里?我没想搞个集团啊!我就想开个以我名义命名的教室,先从小的做起。”

“呵呵,现在的生意,都要求集团化,规模化。如果能做大,还是尽量大些。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我这次回去也多方寻求一下,看有没有人愿意投资,如果有的话,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件事情运转起来了。”

“哎呀!太谢谢你了!这顿饭请的,原来最终是我收获呀!”

“你是我的老师,中国最讲究尊师了,我怎么可能让你请客?你能够赏光与我共进晚餐,不是早餐,我就已经很荣幸了,你不要与我争,等你的学校开办起来的那天,你再请我吃饭。”说完,Mark招来服务员,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递上。

陈寺福敲门进了宋思明的办公室。

“你现在到这里来干什么?没事你老实呆着。”宋思明有些恼怒。

“就是……就是有事。”

“哦?什么事?”

“呃……有一件事情,我不知道重不重要,想问一下你的意见。”

“什么事?”

“那个那个,火灾的当晚,放火的那小子把打火机落在火场了,没找到。后来案子平了,他告诉过我,但我看他都出来了,想没什么大事,就没告诉你。现在他又进去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

宋思明大怒:“你干的好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连犯罪的天赋都没有,我当初怎么选上你这个二百五!为什么不早说?!”说完立刻打电话给沈大律师:“你去打听打听关于纵火工具的事情,看当时发案的时候,公安局那边有没有找到什么。”

沈大律师果断答复:“没有。就是因为没有,所以我才做意外案件辩护的。如果有,当时我就把那东西给解决了。”

“可我现在怀疑,他们大约是找到什么新的物证了,否则怎么可能放了又抓?你能不能……”

“我这就去。”

宋思明抱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吩咐陈寺福:“你去老李那里探探话,看看有没有什么把柄落在他手里,要跑在公安局的前面。”

“可是大哥,你不是把公安那边摆平了吗?”

“那是和平时期。现在人人自危的时候,谁都想撇清干系。还有,现在办这个案子的一组,不是我们线上的了,我完全不可能介入。今天这个局面,都是你这个蠢材害的!”

“如果……如果老李那里真有什么的话,我怎么办?”

“现在你来问我怎么办?你早这么听话就好了!不惜一切代价搞到手。”

“不惜一切代价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否则你我以后就在牢里会面了。”

海藻给宋思明打电话:“你已经有好几天没来了。不要我们母子了吗?”

宋思明压低声音说:“我在开会。等会儿给你打过去。”

海藻郁闷地放下电话。

那边,市长问:“谢行长那里需要多少钱?”

“缺口大。他不仅仅是我们调的这些。他还挪了一大笔在美股市场上做股票,在听到风声以后平仓套现了,一个大缺口没补上。”

“到底多大的缺口?”

“听说,得上20亿。”

市长一拍桌子:“胆子太大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就是替他补上我们这边的3亿,那个窟窿也抹不平的。到时候一出事,他肯定得把这边给咬出来!”

宋不说话。

“你再去打探消息,看他那边情况如何?”

正说着,宋的手机响了,宋接听后一言不发,很快挂机:“谢行长被双gui了。”

市长皱着眉头一副天即将塌的表情。“你的那个陈寺福那边怎么样?”

“完全没消息。但我想,没消息就意味着坏消息。否则,应该是有消息才对。”

“呼啦啦大厦将倾啊!一步走错,全盘皆输。唉!”

“那我们现在……”

“现在……只有等着。”

“您要不给老领导打个电话,问候一声,顺便探听一下有什么风声。”

市长拿起电话拨过去,光有铃声响,没有接。

“不接。不妙啊!”

海萍给海藻去电话:“我今天有事情,不能陪你去产检,你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改天?”

海藻说:“不用了,我自己去。”

“你为什么从不叫那个宋思明陪你?他要的孩子,他口口声声说负责,为什么从没见他的人影?甚至没跟我们父母有个交代?”

“姐,他这段时间很忙,没空。”

“海藻,我真替你担忧。你今天先去,我明天一早去看你。”

海藻一个人在妇幼医院的贵宾室等候产检。这里等候的人并不多,个个都挺着骄傲的大肚子,旁边有丈夫贴身呵护,只有海藻是由保姆跟着。“这是我自作自受。”海藻内心里想。她也很渴望有个男人在这种时刻特别关爱自己,每天嘘寒问暖,关心孩子的成长,并分享所有的快乐时光。可是,这个男人这段时间简直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连声音都吝啬给予。海藻心里打鼓,他是不是反悔了?开始在找机会脱身呢?我得跟他好好谈谈。

海藻在产检过后,拨通了宋思明的电话:“检查过了,医生说,是个男孩儿,非常清楚的小鸡鸡,像个小海螺一样竖着。你高兴吗?”

电话那头的宋思明答:“高兴。你快回去休息吧!我一会儿给你去电话。”

“我不要你一会儿!我完全听不出你的高兴。你在敷衍我。如果你不想要这个孩子,请你告诉我,现在还来得及!”

“别胡思乱想了,我现在有事,等会儿联络你。”

“你今天晚上,能陪陪我吗?我好孤独啊!”

“我挂了。”宋思明果断挂了电话,他的对面,坐着沈大律师,“这个案子,我接不了了,你换个人。我自己已经身陷其中。”

宋思明沉吟:“他们……对你……”

“我能感觉出。所有的角度都插不进,都是闭门羹。情况很糟糕。陈寺福那边有没有消息?”

宋点燃一支烟,像瘾君子那样猛吸几口,半晌才回:“没动静。我都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儿,怕他要是在局子里我给他电话是自找麻烦。我随他去了。”

海藻等到夜里,都没有消息。宋思明并没有打电话来。

第二天早上,海萍带着欢欢过来,欢欢直往海藻身上扑,海藻和海萍都赶紧拦着。海萍观察着海藻说:“你脸色不好,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还肿着,是哭了还是昨天晚上没睡好?”

海藻把头转过去逗欢欢,然后说了一句:“孕期荷尔蒙作怪,情绪波动。”

“人家怀孕都高高兴兴的,你波动什么?是不是宋对你不好?”

“他怎么可能对我不好,把下半辈子要用的钱都交给我了。”

“给你钱就是对你好?他这两天来看过你没有?”

“他这段时间非常忙。”

“哼,海藻,如果我没猜错,他这是拿钱在买他后半生官路的清白。他与你是人钱两清了。你呀,不要再有什么幻想了。你有什么打算?”

海藻低头看自己已经鼓鼓的肚皮说:“我能有什么打算?我也不知道。”

海萍坐过来,抱住海藻的肩膀说:“海藻啊!你依旧很坚决地要生下这个孩子吗?尽管孩子的父亲已经打算把你们抛弃了?你不再考虑考虑?”

海藻的眼眶红了,她说:“孩子都动了,踢我呢!”

“你如果一时心慈,搞不好就把自己的一生葬送了。以后,你的眼前,每一分每一秒,你所犯下的错误都会在你眼前晃动,逃不开,挣不脱。到时候就麻烦了。”

“我再等等,等到他亲口说出他不要我的时候,我再决定。”

宋思明回到家里,家里冷清得很,妻子连电视机都没开,就坐在沙发上发呆。宋思明把包放下,转身到女儿房间里去看看。

“萱萱啊,你最近学习如何?”

“爸爸,你一张口就是我学习如何学习如何,你难道没话跟我说了吗?”

“是啊!你这么一说,我也才觉察到,我与你平时沟通得太少了,以至于和你的谈话只有寥寥几句,除此以外,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是你感兴趣的,什么是你爱听的。那么,你愿意跟爸爸说说,你喜欢什么吗?”

萱萱人精似的叹口气说:“我也觉得跟你沟通有障碍。你要么不跟我说话,一说就得袒露心扉。要说我的兴趣爱好呢,过程非常漫长而复杂,你肯定坐不下来听。要说我感兴趣的呢,你又不感兴趣。何必勉强我们俩在这硬坐着呢?你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吧!”

宋思明有些难过,女儿已经离自己这么远了,而自己竟没有发现。

“萱萱呀,爸爸的失误,工作太忙了,忽略了你的成长。而时间一旦过去了,是无法弥补的。爸爸希望你,无论将来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要坚强。无论周围的人说什么,怎么看你,你都要相信自己。没什么困难是过不去的。也许,爸爸不能带给你荣耀,但是凭你自己的努力,你可以争取到荣耀。你这一生道路还很漫长。爸爸希望你不要迷失了自己,要把握自己,不受外界干扰,走自己选择的道路,并坚持到底。明白吗?”

“爸爸,你这话说的,怎么像临别赠言啊!等以后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你再教导我也不迟。”

“我是怕,也许以后等你需要爸爸帮助的时候,爸爸帮不了你。所以……”

“我不会运气这么差吧?你帮人办事都帮一辈子了,轮到自己女儿的时候,你就帮不了了?去睡吧你!我还要做功课呢!”女儿开始把宋思明往外轰。

陈寺福突然给宋思明打了个电话:“如果我猜得没错,打火机应该在老李手里。我问他话的时候,他心虚到不敢看我的眼。TNND,所有的好处他都得到了,还留这一手,想以后讹诈?大哥,看样子,他是不会主动交给我们了,怎么办?”

宋思明正在某会议厅,原本是不该接电话的,一看是陈,忍不住就打开了,听完陈的话,答非所问地说:“我时间很紧,不能送你,你就自己去吧!注意安全。”

陈寺福掐了手里的烟,站在小区的拐角盯着四楼老李家的阳台看:“他妈的,早知道今天要穿墙入室,把那套一楼的给他就好了!”

夜里,陈寺福爬上六楼,掀开顶楼的盖子,爬上去,找到老李家的位置,下脚试探了一下,觉得不稳妥,又轻轻敲了敲下水管,恶狠狠地嘀咕一句:“房子啊,真不能自己造。要是不是自己选的材料,也不至于这么后怕了。早知道今天要爬这管子,当初选个最结实的该多好!TNND,没害上别人却害了自己。希望明天早上不要被人发现自己冰冷地躺在一楼的地面上。”拴了根绳子在七楼顶的钩子上和自己的腰间,轻轻蹭着水管往下爬。

海萍推推苏淳说:“什么声音,你听见没有?北边儿。”

“睡吧,有什么声音啊,顶多是只猫。儿子就在旁边,你有什么可担心的。”

陈寺福轻轻一纵跳到四楼的北阳台,用事先准备好的黑丝袜把头套起来,想想觉得不安全,又掏出块手绢把鼻子以下扎起来,然后用手中的钥匙打开阳台,轻轻翻进去,又穿过厨房,客厅,犹豫了半天,用钥匙打开了主卧室的门。透过窗外的月光,依稀可辨床上躺着两个人。陈寺福随手拔出刀子,架在其中一个人的脖子间,低声暗喝:“你老实把我要的东西交出来,大家相安无事!”(50)

大结局

床上的人突然坐起来,一把掀掉他的蒙面手巾,床另一边的人打开床头灯,竟然是两个警察!那个脖子上被架着刀的警察看着陈寺福的黑袜套脸笑了:“陈老板,你无论怎么盖,我怎么还是一眼就看出是你了呢?”

另一名女警察掏出一把明晃晃的枪冲陈寺福晃了晃说:“放下你的刀。”

陈寺福彻底傻在那里,根本一动不动。警察轻轻一推,就把他的刀给推开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说:“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啊?”

陈寺福本能地伸手把打火机夺了过去,警察却并不争抢。“这是不是你要的啊?”警察戏谑地问。

“不是这个颜色。”

“当然不是。这个是我的。你要的那个,我现在带你去看。”说完一翻身敏捷跃起,一把就擒住陈寺福,扭过他的臂膀上了手铐。

陈寺福一到公安局,同案犯指着他说:“就是他,是他指使我干的。我是受胁迫!”

陈寺福立刻瘫软,马上带着哭腔就说:“不是我,不是我,是宋思明让我干的。我受他胁迫。”

海藻已经开始面对自己被抛弃的命运。宋思明自那天早上交给她500万后,就再没现身过。头几天打电话过去,他总是敷衍自己,三两句就挂断,这两天再打去,只要一见是自己的号码,他就直接掐掉。

回头想想,她与宋思明之间,除了那些隽永的刻画在心头的床笫之欢外,还剩下什么?

海藻的肚子,一天天鼓出来,盖都盖不住。那个孩子正蠢蠢欲动地等待着出来的一天,昭告天下:“我是一段孽缘的产物!”没有父亲,在产床上挣扎的时候,无人陪伴。这是自己应该付出的代价。

周六,原本是合家团聚的时刻,海藻挺着肚子在街头快跑。她跑不动了,只能说是快走,想甩掉身前脑后一切。终于,走累了,人乏了。她站在橱窗前驻足,泪水不争气地涌上眼眶。

迎面而来的是小贝!只不过他的身边多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女孩儿,那眉眼,那神态,活似大半年前的海藻。两个人挤着肩膀挎着胳膊前行,小贝的身上背着女孩儿的大手袋。小贝全然没有注意到街边憔悴黯然、蓬头乱发、身材走形、满脸雀斑的海藻默默注视着他。小贝停下脚步,当街剥了个板栗送进女孩儿的嘴里,然后笑着摸摸她脑袋。那个女孩亲昵地扬起脸,在小贝的脸庞上轻轻啄了一下,两人搂抱着笑奔而去。

海藻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篇被姐姐批为矫情的文章,那个女人一圈世界周游下来,回到当初爱人的家做客。那个曾经深爱自己的男人,将曾经属于自己的鱼眼睛夹给他现在的妻子。那一刻,女人如海藻般泪流满面。

无论是姐姐,还是海藻,当初都不能理解鱼眼的珍贵。

而仅仅半年,小贝的身边,有了另一个女孩儿,小贝像爱自己那样爱她疼她,把属于自己的板栗塞进她的口中。

“属于我的眼睛,丢失了。”海藻沿着橱窗费力地蹲下,蒙住头开始无声流泪。肩头耸动得叫人无法承担。街头的行人来来往往,个个行色匆匆,无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哭够了,海藻擦擦眼睛,下定决心,找了个最近的电话亭,拨通了宋思明的手机。仅一声,宋思明就拾起电话。依旧那么磁性的“喂”,如第一次海藻拨通他的电话一般。突然,宋思明的女儿在电话里喊:“爸!过来给外婆照相!”

海藻一声不吭,把电话挂掉,将一块钱扔在报摊上。

宋思明带着疑惑挂了电话,过去与老婆女儿和丈母娘拍全家福。这是宋思明自己要求的,在他的心里有越来越多的不安。也许,这样全家团聚的日子不多了。

可他心里总觉得有一种说不清楚的苦涩,感觉柔肠寸断。拍完照,他躲进女儿的房间给刚才的号码回拨过去:“喂,请问刚才是谁打这个电话?”“刚才?哪个刚才?这里是公话亭,这里一共五部电话,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个?”宋思明若有所思地将电话挂断。

周日的晚上,宋思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用无比抱歉的声音告诉老婆:“呃,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老婆转身问:“什么事?”

“我怕,也许,就这两天,时间不多了。本来,我拜托给谁,都不该拜托给你。可是,我想来想去,这一辈子我能够信任的人,托付的人,就只有你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和我之间,你还需要绕弯子吗?”

“我……我很难启齿。”

“你是想跟我说她吧?”

“呃……是。”

“那你还是不要拜托了。你把我想得太伟大了。”

“可是,她怀孕了。是个男孩儿。”

老婆突然没声音了。

“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这是我自己造的孽,孩子是无辜的。万一……我不得善终,万一,她不愿意抚养那个孩子,你……能不能……这个孩子是我们宋家唯一的男丁了。”

老婆冷冷哼了一声说:“这话,你该告诉你的父母。因为,不久以后,也许我也改嫁了。连萱萱都改名换姓了。”

宋思明不做声。过了好半天,宋思明从胸腔中发出一声长叹说:“对不起。谢谢你。”两人各自转身不再说话。

星期一一大早,老婆等宋思明一出门,就翻箱倒箧,把那一大提包拎出来,在手里一掂量就知道少了不少。打开一查,勃然大怒,立刻打电话给葫芦的老婆孙丽:“上次那个女的,你知道她住哪吗?”

“哪个女的?”

“你不要跟我装糊涂,就是宋思明的那个。”

“我还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去公司找她?”

“她怀孕了。”

对方沉默半天,说:“你到底还是知道了。这样,你打个电话给沈律师。他应该知道她的住处。上次,我听胖子说,沈把他堂姐介绍过去当保姆。”

宋太迅速收线,再拨沈律师手机:“我问你,你堂姐住哪儿?”

“哪个堂姐?我有好多啊!”

“别绕了,我说的是那个伺候大肚子的堂姐。”

“啊?啊!她啊……我也不知道啊……什么大肚子?”

“我有急事。我不是去兴师问罪的,现在都在火山口上了,你以为我有那心情?宋昨天晚上给我交代后事了,今天我一查,他收的钱少了一半,这就够要他的命了。现在大家都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谁都跑不了,她要是聪明,赶紧把钱拿回来,宋若能逃得过,大家都好过。我认真求你。跟你这么多年朋友,你不会现在眼看着萱萱没爸爸吧?”?

沈在那边不说话。

“沈醒国!你要是不说,我这就给你老婆打电话,把你在吴江路的小窝说出去!”

这招狠,沈二话不说就招了。“那个,那个,她住华山路×幢×号。”

宋太放下电话打车而去,班都不上了。宋太不顾警卫阻拦,丢下一句:“我是×幢×号的朋友。”径直上了楼。海藻一开门,意外发现是宋太。

宋太嘴角含着一丝冷笑,上下打量着海藻,推开门直接走了进去,保姆听见海藻的惊呼,赶紧从厨房跑出来问:“你是谁?你找谁?”

宋太笑眯眯地看着保姆说:“你是沈律师的堂姐吧?我是他好朋友。我是宋思明的太太。这里没你事了。你先出去转转。”保姆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海藻不说话。

“你要不要我给沈律师打个电话,让你确认一下?你放心,我今天不是来闹事的。我找她有别的事。”

海藻开口吩咐说:“阿姨,你先下去转转。一会儿我会去找你。”

宋太依旧各屋参观,包括那张豪华的欧陆风情雕花床。宋太的心如响鼓般重锤不止,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能压下那种刺透心扉的痛。就在这张床上,宋思明和这个女人光着身子滚来滚去。就在这张床上,两个恬不知耻的人还造出了个孩子。宋太如果手里有把刀,她真想一刀捅在那个耀眼的,长着小鸡鸡的肚子上。

宋太再转头盯着海藻看,直勾勾地盯着海藻的肚子。海藻的心有点发毛,不禁双手捂住肚子。宋太自来熟地招呼海藻:“坐!别老站着,累。”说完自己坐在餐桌旁。

她细细抚摸着实木的纹路,那种哑光的暗红色,散发着贵族气质,是她多少次经过橱窗想买而抑制住冲动的款式。曾经,她和宋思明路过“达芬奇”的时候,她隔着玻璃,指着耀眼吊顶灯下的这张桌子说:“我多么希望自己住在宽敞的屋子里,厅里放上这张餐桌。”这张停留在她梦里的桌子,现在就在她的手下散发着幽幽雅雅的光。她梦中宽敞的客厅,和梦中陪伴她的男人,一直在享受着侵略着剥夺着她的梦。

而这里,这个女人,住着这样豪华的屋子,是她卖了自己妈的房子自己弟弟的房子换来的!

宋太又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抑住那种刺伤。这简直像案板上垂死的鱼一样,被人将鳞片一片一片剥掉,露出血淋淋的皮肉,痛不堪忍。

她依旧保持着沉着的面容和淡定的微笑,在惊慌颤抖不知所措的海藻面前,坦然得叫人害怕。

“我今天来,是来问你要一样东西。我不说你也知道是什么。那个500万。”

海藻一句话都不说,站着发抖。

“我既然知道这里,能跑到这里来,就表示他什么都告诉我了。我和你照了两次面儿,第一次我就告诉过你,希望你能好自为之。可惜,你并没把我的忠告放心上。你年纪轻轻的,干点什么不好,非得偷人呢?难道做之前没想过,这不会有好结果的吗?”

海藻在宋太近乎鞭打的戏弄声中抖到快站不住了,她不得不后退一步靠在装饰柜上。

“这笔钱呢,是我给他的。女人嘛,不要太不善良。你既然跟了他,好歹也算我们家家谱里不入名但却担个分的,叫什么呢?侍妾?随伴?妾都算不上。妾好歹还要过个门儿呢!就算陪睡吧!比外头招个女人总强点儿,至少不带病。我跟他说,既然陪睡一场,钱总要丢两个的。哪怕就是嫖,那也不能白嫖啊!嫖也要有嫖品,就好像赌博一样。而且出手大方点儿,方显自己身价。这钱,我出得起。”宋太顺手在红木桌子上敲了敲。又在旁边的椅子上摸了一把。

海藻快晕过去了。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站着不倒,不在宋太的嘲弄中被践踏成泡沫。海藻的脸色已经白得比纸还难看了。

“不过呢,今天早上,他改主意了。他让我过来,把这笔钱拿走。算来算去,你实在不值这点钞票。他是不愿意再见到你了,所以,只好我出面。这是没办法的事,我是他老婆,就得替他料理后事,反正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不过,要钱回去,这还真是头一遭,可能你是最不值的一个吧?”

海藻的肚子被孩子狠狠踢了一脚。

“钱呢,你最好快点拿出来。我们还有别的用处。”宋太斜眼看看海藻,二郎腿翘啊翘,显得特别不屑,又像逗弄一只小鸡一样。

藻已经蹲在地上了,既不看宋太,也不回答。

“钱呢?嗯?快说!你不要等我失去耐心!”宋太被海藻的一声不吭给激怒了,忍不住拍桌而起。

海藻抱着肚子,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宋太终于由狂怒到失去理智。人最可恨的不是流泪争吵动手打架,而是以沉默应对一切,这让你发狂。宋太一步一步逼近,一把把海藻从地上揪起来,上去扇了她一个巴掌说:“钱呢!钱呢!把钱还给我!”

海藻死死抱住肚子,闭上眼睛不说话。宋太拽着海藻的头发将她的头按在柜子上撞啊撞:“要不是你,我们家怎么会变成这样!要不是你他怎么会到今天这步田地!要不是你!!!!”宋太发疯地捶打海藻,海藻终于反应过来,大声喊:“救命啊!!!!”

海藻的声音刺激了宋太,她拽住海藻的胸和背用力丢向装饰柜,装饰柜上的东西全砸了下来,花瓶、水晶盘一样一样掉在海藻的身上肚子上。宋太临走指着地上的海藻说:“你活该的下场!”然后摔门而去。

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一会儿,血从身底缓缓流了出来。海藻一摸下身,慌了,颤抖着低声喊:“姐!姐!阿姨……阿姨……”她试图想动弹,一动,下身热血涌出,她吓得已经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救命……救命……”声音微弱得听都听不见。很快,她就昏了过去。

阿姨一进门,被眼前的情景吓傻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沈律师:“哎呀……海藻……海藻……她……死了!”

沈律师一听坏事儿,刚才他就一直不断给宋思明打电话,手机也好,办公室也好全部不通。

“你在那里守着!我马上就到!不要离开。”沈说完就拨120急救电话,然后自己开着车向宋思明的办公室奔去。

宋思明正在三楼会议室开会。今天的会议气氛非比寻常。沈律师轻轻推开会议室的门,冲里面的宋思明使了个眼色。宋有些头皮发麻,赶快起身出去。

“海藻出事了!今天早上,你太太给我打了个电话要了海藻的地址。我没办法。结果……”

宋马上紧张起来:“她现在在哪儿?”

“刚才我来你这里以前拨的120,当时她在家。”

“我现在往她那里奔,你替我打听她现在在什么医院,一旦打听到,马上给我消息。”说完抓起沈律师手里的钥匙就奔下楼去,直冲到车前,踩足油门冲出大院。

坐在车里监视的便衣警察用步话机低声通知:“2号突然冲出大楼,驾车离去,情况突变,怎么办?”

“是不是走漏了风声?”

“不知道。有可能,5号刚才跟他交头接耳了一会儿。”

“提前抓捕!不要让他逃跑了。”电话那头传来命令的声音。

三个便衣两辆车紧跟着宋思明。

宋思明的车在大街上狂奔。

后面两辆车紧随。在闹市中上演片中才有的场景。“挂警灯!”一位警察在遇见绿灯转黄的时刻果断命令。

宋思明的手机响了,是沈律师的电话:“在红星妇幼保健医院。孩子没了,海藻的子宫正在摘除中。”

宋思明被后面的车追得无处可去,绕开市中心以后在郊区的高速公路上寻找摆脱的机会。可是两辆呼啸的警车夹着他让他无可逃避。在被逼无奈之下,宋猛一打方向盘,突然来个180度大转弯,逆道而驶,与警车迎面撞去。警车被逼迫着分向两边撞向路边的护栏。宋杀出一条血路逆向往市区红星医院方向飞驰。

转弯口上,一辆重型集装箱载货车正露半个头。

宋思明无可躲避地撞了上去,一片轰鸣。

等两辆警车赶到的时候,血流满地,零件玻璃散落在公路上。集装箱车的司机也是满头血地从车里爬出来说: “不关我事,不关我事,他他他……”

警察将宋思明从车里拖出来,宋的嘴角挂着血,脸上全是玻璃茬,喉咙里呼呼冒着血泡,眼珠一个挂在眼眶外面。

“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发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首?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发的Email。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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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十大励志小说NO2.《把信送给加西亚》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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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尔伯特·哈伯德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一种由主动性通往卓越的成功模式,全球销量超过8亿册!一种流传百年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一个关于送信的传奇故事,蕴涵着企业成功和个人发展双赢的真谛。一位英雄的故事揭示了成功的一种模式,故事中的英雄就是那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今天,每一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本书堪称一部成功学圣经。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把信送给加西亚》所讲述的是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在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年轻中尉——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这位名叫罗文的英雄接到麦金莱总统的任务——给加西亚将军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他没有任何推诿,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

在孤身一人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罗文中尉立刻出发了,一直到他秘密登陆古巴岛,古巴的爱国者们才给他派了几名当地的向导。那次冒险经历,用他自己谦虚的话来说,仅仅受到了几名敌人的包围,然后设法从中逃出来并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

整个过程中自然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偶然因素与个人的努力相关联,但是,在这位年轻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为了表彰他所做的贡献,美国陆军司令为他颁发了奖章,并且高度称赞他说:“我要把这个成绩看做是军事战争史上最具冒险性和最勇敢的事迹。”

这一点当然毫无疑问,但人们更应该意识到,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因此,罗文中尉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

他的事迹100多年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以主动性完成职责,无数的公司、机关、系统都曾人手一册,以期塑造自己团队的灵魂。

故事中罗文正直、忠诚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品质是每个人在工作中应该学习的榜样,因此此书也被许多单位与集体作为培养员工敬业精神的优秀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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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鉴赏拥你入怀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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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上中巴,车内已无位置,后排大妈将她小孙女的座位让给了我。出于感激,出于对小姑娘的喜爱,也出于安全,因为大妈的位置正对路口,我将小姑娘坐在了自己的大腿上。

“你享福了。”奶奶对孙女儿说。

“不,是我享福了。她能坐在我的腿上,是我的福气。”真的,小孩对你没有隔阂,那真是你的福气。

“几岁了?”

“三岁。”小姑娘一边说,一边回头伸出手指示意,还伴以甜甜的微笑。面对小姑娘的微笑,我也报以微微一笑。

为了交流,我将小姑娘侧转身子。这小姑娘,不仅文静,对我更是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密,她好像我的孩子,似乎她的身上流淌着我的血液,她清澈的眼眸中,满含着对我的依恋。为此,我母性的温情,骤然唤醒,我似乎又回到了遥远的过去。多少年前,我的孩子也一样地躺在我怀里,一样的无邪的眼睛,也一样的亲密。断裂了那么多年的亲情,今天,在一个陌生的孩子身上,再次续接。

下午,这是个容易让瞌睡虫找上门来的时间,车的颠簸,又成了摇篮曲,小孩很容易睡觉。以往每次带孩子坐车,孩子总会在车上美美地睡一觉。这小姑娘也不例外,似乎不那么精神,她的奶奶说,下午还没睡过觉呢。

“好,那就睡一觉。”我将小姑娘揽在我怀里,拉紧孩子的衣服,以防感冒,“把眼睛闭起来,好吗?”

车距本来就不长,半小时的时间,而现在也已过去了十分钟左右,我得赶紧让孩子进入睡眠状态,可孩子似乎不是那么容易入睡的。或许,我不是她的亲人,我的心跳,我的体温,对她没有催眠作用。

甜甜的笑脸,似睡非睡的眼睛,就这么文静地躺在我怀里,我努力地让她靠近我的身体,不让她受冷。我更是努力地让自己靠近她,汲取她的体温,以温暖我疲惫的心灵。

小姑娘终于美美地睡着了,而我,搂着孩子,沉浸在久违的幸福中……

这一刻,多希望时间能停止不行,然而,时间不可能为我而停止;多希望这是没有终点的行程,然而,终点站,马上就到,而且,已经近在眼前;多希望,孩子的奶奶,能允许我带孩子回家,给我多一点的时间,让我跟孩子相处,但谁能相信一个陌生的女人?谁能允许自己的孩子被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带走?

终点站,终于到了,尽管我有一万个的不愿意,可我不得不把孩子交还给人家,终归不是我的孩子,我有什么权利一直拥有呢?

“谢谢,辛苦了。”奶奶对我说,孩子也张开了她的睡眼,醒了。

“不辛苦。”我望着孩子,笑了笑,孩子还没苏醒呢。

奶奶抱着孩子,在路边等车。风,吹在脸上,有点冷,但奶奶的心,肯定比我温暖。

谢谢你,孩子,让我重新做了回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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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疯娘》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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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我们认为它是世界最恶毒的噩梦,而梦醒之后,冷汗过后是不知拥有多久又如朝夕分飞的离别戏,戏里是一群过客,一群彼此纯粹相拥过的过客,太多的诗句诗化了别离,太多的太多,我们纯粹的让悲伤逆流,流到最初的相遇相知相识,我们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相拥一直到手放开了心还分不开?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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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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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正因一个书名,正因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父亲,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父亲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正因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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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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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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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典励志短篇小说推荐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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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会自己成长就多看励志小说,励志小说告诉我们不断地去自己成长,励志小说让我们更接近梦想。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励志短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励志短篇小说(一)

去过庙的人都知道,一进庙门,首先是弥陀佛,笑脸迎客,而在他的北面,则是黑口黑脸的韦陀。但相传在很久以前,他们并不在同一个庙里,而是分别掌管不同的庙。

弥乐佛热情快乐,所以来的人非常多,但他什么都不在乎,丢三拉四,没有好好的管理账务,所以依然入不敷出。而韦陀虽然管账是一把好手,但成天阴着个脸,太过严肃,搞得人越来越少,最后香火断绝。

佛祖在查香火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将他们俩放在同一个庙里,由弥乐佛负责公关,笑迎八方客,于是香火大旺。而韦陀铁面无私,锱珠必较,则让他负责财务,严格把关。在两人的分工合作中,庙里一派欣欣向荣景象。

【小故事大道理】:其实在用人大师的眼里,没有废人,正如武功高手,不需名贵宝剑,摘花飞叶即可伤人,关键看如何运用。

励志短篇小说(二)

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妻子擅长织白绢。他想迁到越国去。友人对他说:“你到越国去,一定会贫穷的。”“为什么?”“草鞋,是用来穿着走路的,但越国人习惯于赤足走路;白绢,是用来做帽子的,但越国人习惯于披头散发。凭着你的长处,到用不到你的地方去,这样,要使自己不贫穷,难道可能吗?”

【50字励志故事感悟】:一个人要发挥其专长,就必须适合社会环境需要。如果脱离社会环境的需要,其专长也就失去了价值。因此,我们要根据社会得需要,决定自己的行动,更好去发挥自己的专长。

励志短篇小说(三)

一天动物园管理员发现袋鼠从笼子里跑出来了,于是开会讨论,一致认为是笼子的高度过低。所以他们决定将笼子的高度由原来的10米加高到20米。结果第二天他们发现袋鼠还是跑到外面来,所以他们又决定再将高度加高到30米。

没想到隔天居然又看到袋鼠全跑到外面,于是管理员们大为紧张,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将笼子的高度加高到100米。

一天长颈鹿和几只袋鼠们在闲聊,“你们看,这些人会不会再继续加高你们的笼子?长颈鹿问。“很难说。袋鼠说∶“如果他们再继续忘记关门的话!

【哲理小故事感悟】:事有“本末、“轻重、“缓急,关门是本,加高笼子是末,舍本而逐末,当然就不得要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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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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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秋读书节的日子里,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颇有感触。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像磁铁和铁相互碰触,铁被牢牢地吸住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里面故事的情景在我脑海里播放,里面故事的话语仿佛在我的耳边回响。

里面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和哈克贝里·芬,这两个孩子正如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的小石子,可是到了后来,他们变成了引人注目的鲜花。汤姆·索亚走到哪里,都有大人赞许的目光,都有小朋友崇拜的目光。

这一切都要从淘气的汤姆开始。”哈哈,哈哈,真幽默!“我边看边笑,这本书的作者马克·吐温先生把汤姆写的十分调皮,不是到河里游泳,弄得湿淋淋,就是和别人打架,搞得全身都是泥。

汤姆的顽皮和我妹妹差不多。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上整理房间,妹妹正在我的课桌上画画。过了一会儿,我到楼下拿东西的时候,看见妹妹在我的本子上乱涂乱画,我一气之下抢来本子,天哪,这还是本子吗,这简直就是废纸!我这妹妹和汤姆有的一拼。

”好样的!“汤姆在法庭上豁出去了,这是他经过了长时间地思想斗争,白天躲在家里,关着门窗不出门,晚上,提心吊胆地睡觉,生怕印江·乔埃来找他麻烦。但是,在这件医生被杀的大案子发生时,汤姆在天使和恶魔的较量中,选择了揭发印江·乔埃。

在后的日子里,汤姆这位名副其实的小英雄曾经寻宝、找大坏蛋的藏身处、被困在山洞里,这是多么惊险的旅程呀!

汤姆·索亚正直勇敢、活泼开爱、聪明善良,不过也会调皮捣蛋。

汤姆常常被打,但我十分的羡慕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崇拜他的正直勇敢;向往他能够去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冒险,当一个威震四海的海盗。

这本书虽然读完了,但是我的读书之旅是不会结束的!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成功正需要这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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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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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我恍惚间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冉……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左风突然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已经说不下去了。

左风走到我身边,对我轻轻地说:“辰,替我陪你哥好吗?”静静地点头,作风便像风一样的走了。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回来。

“哥,今天是我们的生日。十九年前的今天,宣布我会有一个哥哥;十五年前的今天,你知道了你有一个妹妹。”“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过生日。你总是记得我的生日,却忘了自己的生日。很好奇,你怎么会又这样的记忆。于是,每年的今天我和左风都会为你过生生日。”“你看,今年左风送你的是你盼了好长时间都没买到的‘苜蓿窗’。”“哥,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听到我弹奏的吉他。今天,这是你的礼物。”

取出吉他,轻轻地拨动,淋漓的音律畅快地跳跃。泪,已模糊了双眼——我看到了哥。看到他笑得一脸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看到哥平静地对我说:“辰,我得了白血病,是晚期。”看到哥静静地在器官捐赠书上签了字,看到哥对我笑着说:“辰,我的心脏给左风。”……

“砰!”刺耳的声音,钻心的疼痛——铉断了。

“哥,我走了,再见。”背上吉他,轻轻地数。铉断了,曲终了,哥已经听到了。

转身,风吹来一阵落叶。我突然听到哥的轻语:“辰,谢谢你。”

愕然回首,看到了如风般的左风。他伫于那里,对我灿烂地笑,他好像我哥。他对我说:“辰,叫我一声‘哥’好吗?”

忽然泪如泉涌:“哥,原来你一直都在……”

[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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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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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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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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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送给我一些书籍,其中有一套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刘慈欣的《三体》,分上中下,一共三本。

这本书是科幻小说,主要讲述了地球人和三体世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地球和三体世界如何从敌到友,从友到敌的变化。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变化是因为两者的沟通存在问题,双方都琢磨不清对方下一步会干什么,往往是神经更为紧张的一方先发动攻势,然后引起大面积的冲突,接着导致全面的战争,最后一方因此而灭亡。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也看不太懂,主要因为书里包含了太多的物理知识。碰巧我的表舅从美国回来,他是物理学博士,他也看过这本书,帮我解释了一些物理问题。再看这本书时,我就轻松了一些。看着看着,我渐渐地入了迷,书中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光速飞船了,它竟然可以光的速度飞行于太空,光速是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最快的速度,每秒钟的飞行距离是三十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七圈半,或者一秒钟可在上海与北京之间走一百五十个来回,这实在是太酷了,我希望我有机会亲眼看到光速飞船。

刘慈欣的这部书是他个人的一个力作,作者想象力丰富,逻辑严密,推动了中国科幻小说的进步。我衷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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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快乐的事小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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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件快乐的事。其中,使我最快乐的一件事是--第一次种瓜。

有一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见弟弟在喊:“咱们种的瓜长瓜了,不信你自己看看去。”我放下手中的笔,飞快的跑过去。一看,呵,好大的瓜呀!我和弟弟看着那篮球一样的瓜,高兴的连蹦带跳不亦乐乎。

由此,使我想到春天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阳光明媚,花儿、草儿再阳光下争先恐后的吮吸着阳光。花从中开的那些娇艳的小花都在阳光下争奇斗艳。我和几个小伙伴在一起商量在我家门前那块空地上种什么?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决定在那块空地上种瓜。

等到第二天早晨起来,我们高高兴兴的集合在这块长满野草的空地上,动起手来。首先我们拔草,草真难拔呀!它的跟深深的扎进了干硬的土里,废好大的劲才能拔起来 。我们坚持不懈的干,那些讨厌的草,终于被我们消灭了。然后挖坑,坑好难挖。里面都是些砖头片瓦。我们只好用手来挖,一不小心,瓦片还能划破手。我们废了就牛二虎之力才把坑挖好。接着是浇水。最后是放籽,籽是好放,可是籽的多少我们却不知道。我们有去问种过瓜的人,问清楚了之后,我们把籽放下,埋好。

接着是浇水,我们浇水时水总是流出来,好半天才弄好。

我们干的满头大汗,这活虽然累,但是我们想到丰收的果实,只觉得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一样开心,一样快乐。

随着时间的迁移,我们种的瓜发芽了,爬蔓了,开花了,结果了。在瓜发芽、开花、结果的日子里,我有空就来给它施肥、浇水、锄草。每来看它,都带着一个美好的愿望--早日看到丰收的果实,看到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果实。

慢慢的,慢慢的,瓜秧长大了,结瓜了,我盼望已久的愿望实现了。今天,我和弟弟抬着自己丰收的果实,心理特别高兴,特别快乐。

这就是我感到最快乐的一件事--第一次种瓜。现在想来要得到丰收的果实,必须付出艰难的劳动。学习也是一样,难道不是这样吗?

[快乐的事小说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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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小说艺术表现力的特点

全文共 7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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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以语言为工具来表现社会生活的,粗粗看来,它似乎不如线条、色彩、音响、造型等等手段那么生动、有力。但是,它的优点,也正在于它的表达条件的简朴。语言,犹如空气和水,无所不在,一当它掌握在巨匠手中,便生出无限的魔力。画一幅万人交战的场面,需要大幅的纸和多量的油彩,而当具体描绘时,则要有千钧的笔力;至于用色彩表现抽象的思维、声音,更是使一般匠人无能为力。在语言艺术领域中,情况则有了不同,尺幅之中可以囊括天下,寸毫之端可以尽洒风情。

社会生活,要求文学去反映它,而这要求似乎是无限的。文学反映社会生活,总是达不到极限,而只能逐步提高这种反映的深度、广度、厚度。

那么,社会生活对文学提出怎样的要求呢?概括说来,就是:对人物刻划的生动、丰满,对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叙述的完整、多变,对人物活动的背景环境描写的细微、广泛,对人物行为的评论的深刻、灵活。

应该看到,在实现上述要求时,小说这一样式,较之诗歌、散文、剧本,有着独特的优越性。也可以说,满足上述要求,恰恰是小说之所长。下面,让我们对此做较为详细的研讨。

(一)小说可以生动、丰满地刻划人物。

“文学是人学”,各种文学作品,都以写人为中心。在人物刻划上,小说的艺术手段是多种多样的。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小说在刻划人物形象时,几乎不受什么限制。

这里,我们不妨拿小说与其它文学样式比较一下。诗歌中写人物的叙事诗,在进行人物刻划时,为适应这种凝炼的艺术形式,恐怕很难尽兴;再说,既使找到了那有力的动作、话语,也要屈从于那容量有限的诗行。剧本是供表演用的,它的主人公们,只能靠形诸于外的动作、语言去感染观众;尽管剧作家们创造了例如“独白”之类的揭示人物内心的方式,但要达到探微入细、淋漓尽至,怕也有不小的困难。

小说在这方面是得天独厚的。它可以不受时间、空间限制,或明或暗、或虚或实、或表或里、或分或合地去完成人物刻划。详细地介绍小说刻划人物的方法,不是本文的任务,这里仅就这种刻划的独异性谈谈几点看法。

小说刻划人物,能够做到集中与分散结合。在小说中,一个人物出场了,作者将对他的言淡举止、遭遇命运负责。如果他是一个主要人物,我们则看到作者在他身上浸注的心血。从集中写的角度,有出场后的大段概括介绍,有特定行为的着力描写。而从分散的角度看,

则随时随地都可写他,交代故事时可以点到他,写别的人物时可以想到他;就是在集中的概括介绍中,又何尝不是把很长时间分散的材料集拢到一起的呢。以鲁迅小说《孔乙己》为例,孔乙已出场共两次,是集中写他,这一点在剧本中可以做到;关于他身世的介绍,“有

一回”教“我”认字的描写、“有几回”给孩子们分茴香豆的交代,都是分散写的,时间很不确切,这在剧本中就难办到。

身世,遭遇、性格的概括介绍,是小说刻划人物的独特手段。它可以概括较长时间内人物的行为表现,将分散的(也是在别的样式中无法或很难表现的)材料集中表现出来。类似《阿Q正传》前几章的描写,只能在小说里出现。

小说刻划人物,也可以做到直接与间接结合。人物出场,可以写入物;人物不出场,也可以写入物。间接写入物,可以在叙述故事中捎带提到,也可以在次要人物的议论中得到反映,还可以在两个人物之间相互映衬。同是在

孔乙己身世的交代,“有一天”关于孔乙己被打折了腿的议论,结尾关于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的推测,都是间接写的。这种间接描写,虽然在剧本、叙事诗、散文中也可看到,但都不及在小说中这样自由。

小说刻划人物,还可以做到写形和写神结合。读者阅读作品,为其中的人物命运所吸引,不单要了解他的言淡举止,更重要的是要窥探他的思想灵魂。人物的内心世界,是人物行为的根据;人物形象的深刻、丰满,也源出于此。在文艺发展的进程中,人们不断对此提

出更高的要求,迫使各种祥式不能不在这方面有所研讨。正是在这一点上,小说显示了它在表达上的巨大能量,小说的笔锋,可以深入到人物心灵深处,探奥搜微,似乎一切禁区死角都不存在;小说的笔力,可以梳理纷乱散漫的思绪,条分缕析,似乎一切繁难庞杂都要就范。

在鲁迅的小说中,较多的是采用结合人物行为举止透示心理的方法。仿佛是随意边一笔,竟然使读者得以窥见人物的隐秘,实在令人赞叹。在《祝福》中,几乎没有正面、直接去写祥林嫂的心理活动,然而人们从她那“瞪着”、“间或一轮”、“钉着我、“顺着”、“没有神采”、“旋转眼光”、“围着大黑圈”、“瞪着”、“窈陷下去”的眼睛和眼神中,不是可以看到她的灵魂吗?《阿Q正传》中的阿Q,对“革命”有着他自己的认识与幻想,文中第七章土谷祠的那段心理描写,实在是淋漓尽至。这些,与上述的写法不同,它得力于集中的状写与剖析。

小说的上述心理描写,在其它样式中则是较为困难的。在剧本中,一切都靠“演”出来,不是动作、言语透示,便是做作的自白 ,同时,揭示人物心理又要受到时问、空间的限制,具体些说它只能表现特定时间、地点的人物内心世界,无法像小说那样浮想联翩、思接千载。在散文中,这种以描述生活片断为主要内容的样式,怕也授难在状写人物心理时做刭尽兴,它只好采取以少胜多的写意笔法。这样,在韵味上有所得,而在细微处却有所失。就连电影文学这种新兴的能量颇大的样式,虽然有“主观镜头”、“幻想镜头”、“闪光镜头”、“回忆镜头”等等专门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独特手段,但“诉诸视觉”“瞬息即逝”这些大框子却把它套住了。有才能的电影作家,面对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罗曼*罗兰等人笔下的几页乃至几十页的心理剖析,恐怕也要无能为力吧?

“意识流”手法,把小说揭示人物心灵的功能,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某些方面,竟然将事物推向它的反面。鉴于小说在心理描写上的独特功能,“意识流”派的作家们,以人的意识、思维活动为描写对象,运用诸如内心独白、幻觉、自由联思、客观心理描写、心理剖析等等手法,以独特的途径反映社会生活。应该看到,从艺术的角度看,意识流手法的出现,是小说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长于心理描写的小说,为什么不在心理描写上大显身手呢?然而,物极必反,任何事物的无限制的伸张,一定要走向它的反面。意识流派作家们,沉迷于小说心理描写的艺术快感,竟然忘记了小说本身。什么是小说?尽管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但从人物、情节、环境三方面去限定这一祥式,总不至于遭到反对。小说是在相应的环境描写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故事情节,塑造具有典型性的多种多样的人物形象,用以广泛地深入地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样式。小说要写人,写心理是写人物的内容的一部分;小说要通过故事写人(这是做为阅读文学的一个先决条件),一旦有什么东西排斥了故事情节,则势必影响艺术效果。意识流派的小说家,用心理描写冲击了一切,也就冲击了小说

本身。心理描写只是小说诸多手法之一,尽管它是有力的手法,但也不能恶性膨胀去代替一切。这正如一个人的双手,人们都希望它壮实有力,但如果它大过了身体,则要造成灾难。

我们欣喜地看到,意识流手法,在我国当代小说中得到了应用。中国作家们,对这种手法加以批判吸收,取其长,弃其短,增强了自己作品的表现力。例如,王蒙的《春之声》、《布礼》,茹志鹃的《剪辑错了的故事》,宗璞的《我是谁》等等,都因此种手法而使作品

生色添采。

意识流手法,还不只限于心理描写,它还影响到结构等方面,这里不多谈了。

(二)小说对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的叙述,可以做到完整、多变。

敷演故事,本是小说形成后即着力注意的艺术焦点,所以既使是当它转向偏重刻划人物时,也不能不在这方面积累下大量的经验。何况,小说不管是讲说还是阅读,总是要靠故事情节来吸引听众和读者的。

叙述故事的技巧,历经各代积累,到了当代小说中,有了惊人的发展。本来,人世间的各种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千头万绪;为了在表现它时与之相适应,逼得小说艺术不能不如影逐形。故事的表述,应该巧妙地做到“事因人生,人以事显”;同时,它本身又该首尾相

贯、摇曳多姿。小说在写人时很少禁区,在叙事时同样无甚障碍。这种叙事表现上的独特优越性,明显地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小说表现故事,具有极强的适应性。现实生活是丰富多采、错综复杂的,世间的事件千头万绪、繁缛纷纭。从时间的因素看,有些事件绵延数年,源远流长;从空间的因素看,有些事件牵涉几地,场景广阔。俗称“一口难说两家事”,该是文艺家对此难阻发出的慨叹。

小说在这方面,有着自己独占的方便。一椿上下几十年、左右数万里发生的大事件,用剧本表现它,要用许多场次,而场次过多过碎又势必为表演带来困难。诗歌虽可以借助于它独有的跳动式的节奏,在表现时间、空间时一试身手,但总是要给人以凌乱、破碎之感。小说则不然,它可以上溯下延,虽概括漫长的岁月,仍能保持其连贯;它可以左勾右联,虽漫写众多场景,仍能保持其完整。在一个特定的时刻里,可否回忆往事,可否畅想未来,对不同时态中的事件可否交叉进行叙写,其它样式对此望而却步,小说却可以挺身而出。几个相互关联的事件,平行发展又互相制约,进而纠缠绕缭,小说可以对其有条有理地加以叙写,这又为其它样式所不及。能用二、三千字的篇幅写一个人的一生吗?叶圣陶在《一生》中做到了;能够用一只笔写出互相勾联牵涉的大大小小的事件吗?茅盾在《子夜》中完成了。

小说表现故事,具有特殊的灵活性。事件的发生发展,总是依自然顺序进行的。事件发展的自然顺序,显示了事件的内在逻辑,是表述它时不可动摇的主干。然而,总是按部就班地叙写,未免使人感到平板。艺术是用有限的内容去反映那无限的世界,以少胜多是应该遵

循的总的法则。在诸多事件中,难道没有主次吗?一个事件中的各个环节,岂能轻重均等?重要的结局,应该使读者先睹为快;虽属必要但易使人生厌的交代,最好是分散进行。小说叙述故事,可以使其中的情节串动、跳跃、顿宕、隐藏;正是在这诸多技巧中,使故事的表

述生辉。在鲁迅的《祝福》中,祥林嫂的死,由于作者把它倒置在故事的开头,该是多么撼人心弦。在《药》这篇作品中,从第三节到第四节,一下子就跳过了几年,又是何等地筒劲明快。

短篇小说,把上述的灵活性发展到了极点。为什么在生活中撷取一、二场景,竟然上下勾联、左右牵涉地写出在漫长时间、广阔空间发生的人与事,恐怕得力于对小说这种特点的运用。

小说表现故事,具有极大的孕含力。小说以故事为经,以人物活动、场景描绘为纬,交织成一部部生活的书。在小说中,故事的进展恰似流动的河水,载着人物们向前行进。这股河水的容量是巨大的,简直可以负载一切。有才能的小说家,总是那么吝啬,他们不肯轻易地推进情节,这使一般看热闹的外行颇惑失望。随着情节之水的流动,人物做尽了自己的戏,环境也得到了足够的渲染,就连作者的议论阐发也达到了尽兴。在冈察洛夫的小说《奥勃洛摩夫》一书中,整整的第一部,花费了十多万字,主人公仍然象开篇那样躺在床上。这在剧本中,怕是不能令人容忍的吧?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有整章的议论文字,穿插在故事发展之中,恐怕人们对此也不敢轻易否定。说讲文学,似乎从此点得到启发。一部武松的故事,可以说上几个月;“血溅鸳鸯楼”这在电影、戏剧中只能打上几分钟的事件,说书时竟要费上几天。

中国小说,具有说故事的传统,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外国小说,由于它的发展建立在阅读基础之上,偏重静态的剖析。前者,生动活泼、引入入胜,但不免失之单薄,特别是不利于人物刻划与评论抒发。后者,条分缕析、鞭辟入里,但不免失之沉闷,对习惯看故事的中国读者,不利于普及传播。鲁迅是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第一人,他在中国小说的传统技巧基础上,吸收外国小说技巧的宝贵经验,铸造了一种全新的小说技巧。鲁迅的小说,注重在故事的演进中,通过人物自身言谈举止刻划人物,但在关键处所,也不排斥对人物的深入剖析。令人感到婉惜的是,他忙于战斗,转而运用杂文武器,茌小说创作上只是开了个头,就那样戛然而止了。

(三)小说对人物活动背景的描写,可以做到细微、具体。

人物总是生活在一定的背景环境之中的,脱离特定历史条件、政治形势、自然氛围的人物是没有生命的。问题还不限于此,文学作品的背景环境的渲染,还有另外的作用,那就是显示社会生活的时代的、阶级的、地域的、民族的气息。人们会惊异地发现,文学作品中那随意点染的一件器物、一个细节、一片场景、一种气氛,也许与故事演进、人物刻划并无多大直接关系,但却可以从它们身上看到一个特定的时代。这种点染,增强了作品的厚度与深度。后世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民俗学家、宗教学家、地理学家,乃至推进历史前进的政治领袖人物,都可以从托尔斯泰、契诃夫、巴尔扎克、左拉、狄更斯、马克。吐温、曹雪芹、鲁迅等等巨匠的著作中,去吸取营养。一一这些,都是小说家,说小说在这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恐怕不是偏颇之词吧!

小说勾勒环境、点染气氛,有很大的随意性。这里没有丝毫的贬意,“随意”者,随处可行也。在小说中,可以专门介绍形势、描写景物;也可以在人物活动中,就目之所及捎带写出;还可以随着人物心情变化,使景物形态也随之变化。鲁迅的《一件小事》,几处写到

了“风”:人冒着风,风伴着人;事因风起,入以风显。《白光》中,又几处用到了“月”。月伴着人,月衬出心。一一这里的“风”与“月”,是随手点染的,既省力,又讨好,可以说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与剧本就大不相同了:剧本中的每一场,景物固定,既不许中途变换,又很难随时添加。

小说勾勒环境、点染气氛,又能做到有深度。一定的场景、气氛、细节、器物,总是有它历史的来龙去脉,有它现实的底蕴根源。如果能从生活中挖掘、选择具有深厚内容的细枝末节,往往起到超乎寻常的作用。这仿佛从肉猪身上割下的一块肉,它联系着周身的血脉与

神经。鲁迅在《孔乙己》中描述了鲁镇酒店的格局,它不单为主人公提供了一个活动的场所,也为我们勾勒了一个旧社会各阶级依照严格界限交往应酬的画面。老舍笔下的北京城,那漫天的黄沙,那酷热的夏日,那皇族的养鱼玩鸟,那军阀的聚宴堂会,那说书的、卖艺的、保镖的、讨饭的、拉车的、算卦的等等三教九流的生活细节的描绘,为我们提供了20世纪初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完整图景。

(四)小说对人物进行评论抒发,能够做到灵活、深刻。

写任何作品,都是为了表露作者的思想。作者把自己对生活的评价、主张,通过作品中人物表现出来。这种政治倾向,当然主要靠作品的情节与人物“自然地流露出来”;但是,也不排斥必要的评论与抒发。如果在关键症结之处,结合具体描绘,或画龙点睛,或条分缕析,在形象感染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则会大大地提高艺术效果。我们拿小说与剧本比较,就会发现:在小说中作者可以随时随地出场,而在剧本中作者通常却只能退居后台。小说的作者,不单在叙事写人时,把自己的喜怒爱憎,浸注其中,而且,可以象一个万能评沦家随时表态:对事件,他可以予先提示,也可以事后阐发;对人物的言谈举止,他可以赞恶褒贬;对一些细枝末节,他可以充分挖掘它的内在意义;对不同时、地的事物,他可以联系比照,显示出本质和规律。

小说中的抒发评论,是十分灵活的。首先,小说的叙述者,就是一位合法的评论人。叙述人与事,作者先表态,使得读者不能不顺着这个思路走。其次,这种评论取材格外方便,可以就事论理,可以归拢小结,可以联系对比,还可以联想生发。又次,评论的角度是可以变化的,不单以叙述人的身份加以评论,就是以书中人物身份也可以评论;有时,还可以拟设论敌,然后加以论辩。

柳青的巨著《创业史》,在运用小说这抒发评论的手法上,达到了一个高峰。从小说的开卷,到受到干扰勉强完成的二部下卷结尾,通篇充满了论辩的战斗气息。小说的“题叙”,写了一九二九年陕西饥饿史上严酷的一页,这里边写了多少作者的感叹。主人公梁生宝出场了,作者如同一位“尊神”在守护着他,对于他的事业,发出一通又一通赞语;而对于那来自敌对势力的攻击,作者多次挺身而出去抗击;对那来自人民内部的误解,作者不厌其烦地去劝解。合作化这一空前的事业,在它的每一里程上,作者在做出形象反映的同时,又都做了理性的阐发。

小说的抒发评论,可以做到旨远意深。生活中的事物,哪怕是一些细枝末节,都浸透着生活的浆液,能否深入地开掘它,在于作者的才识。小说为这种开掘,提供了方便,只待作者去发挥才力。一包零碎的纸币,在剧本中出现,只不过是件小道具,然而在小说《创业史》第五章中梁生宝的手里出现,却不同凡响。作者先是慨叹道:  “钱对予那里的贫雇农,该是多么困难啊!庄稼人们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半使唤。”接着,作者对这包零钱做了具体描写:“打开红布小包,又打开他妹子秀兰写过大字的一层纸,才取出那些七凑八凑起来的,用指头捅鸡屁股、锥鞋底子挣来的人民币来……”当梁生宝“拣出最破的一张五分票”付了汤面钱的时候,作者又禁不住感叹了:“这五分票再装下去,就要烂在他手里了。”这里边,并不多费笔墨的抒发评论,表达了作者对中国农民深厚的情意,也表达了他对在合作化大路上奋斗的带头人的由衷敬爱。显然,在其它文学样式中,是很难挖掘出这一细节的生活底蕴。因而也难使这种阐发达到如此的深度的。

通过上节的简略研讨,我们可以发现,小说的艺术表现力,较之其它样式来说,是突出、优异的。围绕着人物形象的塑造,小说表现出那么多的独特技巧,不能不使人重视这种文学样式,以便更好地表现社会生活。然而,正如本文开篇时说的那样,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小说在具有强大表现力的同时,也有它的弱点。我们应该正视它,才能弃短就长。

小说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靠阅读,为了抓住读者,要有形象。鲜明的人物,具体的场景,为小说所不可少。如果说剧本较为概念,而可以由演出来弥补的话,空洞无物的小说则难以挽回败局。

同样是由于上述原因,小说要有故事。故事恰如一条金线,串起人物、场景、细节等等珠玉,才形成了完整的工艺品。叙事诗如果故事性不强,可以由浓重的描写、抒情来补救,而没有故事的小说,终难取得好的效果。

小说的容量大,它可以容纳那与情节关系并不紧密的次要人物、环境场景、细节器物、抒发议论,但往往由此产生偏差。有的作者随意穿插、尽兴阐发,使小说拖沓臃肿,破坏了作品的有机结构。

以上种种,都提醒作者们掌握艺术的辩证法:样式的优异之赴,恰是应该着力发挥而又格外节制之所。

当前,祖国正在朝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沸腾的生活向文学艺术提出了新的要求。只要我们充分调动各种文艺样式的表现力,就一定能够很好地完成上述要求。我们祝愿小说这一支花,在百花园中继续放出异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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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春励志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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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在业余闲暇喜欢看点儿网络小说来娱乐消遣,那么2017年什么好的小说可以阅读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励志小说排行榜前十名,供大家参考选择。

励志小说排名Top1、谁的青春不迷茫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作家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写给那些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的一部作品,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些努力让你会心一笑。

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文化盛典上,《谁的青春不迷茫》获封年度“最佳励志书”。

励志小说排名Top2、重生之名流巨星

《重生之名流巨星》名流巨星系列作品之一

作者:青罗扇子

编辑推荐

(1)、青罗扇子是两岸三地大红的畅销作家

(2)、《名流巨星》是她的代表作,本书额外增添了2万字未曝光的内容,对读者有很大吸引力。

(3)、本书情节紧凑好看,励志动人,开创了明星励志文这一类型,被奉为经典之中的经典。

(4)、明星文是青春小说中的畅销门类,小说内容积极向上,有很大的励志性,鼓励人们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有极大的可读性。

励志小说排名Top3、《爱在哈佛》

作者:全宇

简介:韩国最时尚最浪漫最感人的青春励志小说;

韩国在中国大陆授权的惟一中文版本;

同名电视剧创韩国SBS电视台收视率新高;

小天王金来沅与标本美女金泰熙真情演绎;

励志小说排名Top4、《我不是马加爵》

简介:中国式成长(原名我不是马加爵)

主要内容:诅咒的出生,不安的生长,误入歧途的青春不归路,人生理想的破灭与重生。

励志小说排名Top5、《夏华秋叶》

作者:芷麟

简介:当代都市小说,也有人将之定位为青春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写给所有服装从业者的书,也是一本写给所有年轻奋斗者的书。以服装经济为题材,以一群有志青年的创业奋斗为主线索,展开了在服装行业里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一系列亦实亦虚的故事,这是一个由一系列平凡细节有机组合起来却显得不再平凡的故事,让人们看到的是动人心魄的产业巨变,沧桑悲壮的人生缩影。

励志小说排名Top6、《青春留痕》

作者:云泉2008

简介:《青春留痕》是一本诗集,收录的是云泉2008近年来发表在海南文苑、红袖飘香等文学网站上的100首自由体诗歌,主要分为思念烟云、心灵星光和感怀晨曦三大章节。虽然文字并非尽如人意,但感情真挚,是内心世界真实的表白……

献给所有在青春年华时失去美好东西的人们……

励志小说排名Top7、《让青春留痕》

作者:李筱风

简介:这是一个被遗弃的都市,欲望、贪婪、权利、仇恨、自私、演绎着这座城市的悲欢离合。

李筱风、颜晓雨、苏霄阳、慕雪、叶妍、叶哲、他们本是同学毕业后各自奔向他乡,宿命的纠缠使得他们再次相遇,因为这次的相聚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们怀揣着对事业的渴望,凭着不服输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踏上了创业的旅途。

六个人在旅途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上演了一幕幕浪漫而动人的爱情,他们接受了种种困难的洗礼终于达到了事业的巅峰,演绎了事业传奇的神话……

励志小说排名Top8、《与未来同行》

作者:李开复

励志小说排名Top9、《冰凌花开》

作者:袁存泉

简介:历时三载半,用嘴叼笔、用略有部分功能和知觉的胳膊带动小指骨节笨拙地敲击键盘,写出了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冰凌花开》。这位全身瘫痪的农村青年,用自己的自强不息,在荒草与钢筋水泥间立起了一面生命的旗。正如他在书中坚定地写道:“肉的翅膀折断了,还有心的翅膀,只要你想飞。”

励志小说排名Top10、《一路狂奔》

作者:流青云

简介:没背景,没金钱,没学历,甚至连老爹都没有!

当兵喂猪,军校开除,还被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当哨兵!

自己爱的嫁人了,爱自己的也嫁人了,这绝对是要逆天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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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小说《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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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讽刺文学家斯威夫特,同样,《格列佛游记》也是一部十分杰出的讽刺小说,它通过格列佛在利立浦特、布罗卜丁奈格、勒皮他和慧骃国的种种奇遇,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化和罪恶,以及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书中描绘的慧骃国的旅行使我最印象深刻。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是富有理性,公正而诚实的马,供马驱使的耶胡却是一群丑陋龌龊、贪婪、残酷好斗的畜类。耶胡好吃懒做,贪得无厌,特别喜欢在田间寻找一种发亮的石头。为了争夺石头,它们就会搏斗起来,甚至发动大规模的战争。它们喜欢吮吸一种草根,吃多了以后就相互搂抱、厮打,丑态百出。它们也有自己的头目,头目还有宠臣。这些宠臣被主子抛弃以后会受到全族类的耻辱。耶胡的种种特性,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罪恶者诸如贪财好斗、酗酒荒淫,这些都集中在耶胡的身上。斯威夫特所创造的耶胡无非是对当时英国的社会政治生活和恶劣风尚的集中讽刺。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格列佛游记》不但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而且具有比较完美的术形式。斯威夫特的艺术技巧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借鉴的,首先,斯威夫特利用虚构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英国的现实,同时他也是根据当时英国的现实才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斯威夫特的幻想和现实是和谐统一的,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马国的遭遇各不相同,但都安排得合情合理,毫无破绽。他每到一个幻想国度都受到不同的待遇,绘声绘色,使作品具有艺术的真实感,这种真实感具有巨大的感染力,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强烈的讽刺。

《格列佛游记》以其杰出的讽刺而垂名于世界文学史,深刻的揭露了社会的丑恶现象和矛盾关系,指出其本质,在这个假期中,让我深刻的的记住了这个有着强烈正义感的人。

[读小说《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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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狐妖小说类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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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娘,娘!尾巴怎么又变出来了!啊呀!这样会迟到先生会骂的!”小男孩无奈地抓着从屁股后面露出的毛茸茸的白色狐狸尾巴望着眼前的倾城女子

女子看上去也有些着急,今天是他去私塾第……不知道多少次迟到了,再这样挨手板怕是免不了了···

“来,君儿,吸气,心中默念娘教你的口诀……1,2,3,哎,好嘞!快去吧!小心点路上!”女子望着匆匆远去的小身影不禁擦了擦汗

“哦,对了娘!”小男孩突然停到远处转身望向她

“怎么了?”女子问道

“今天爹真的会来吗?你说的他今天会来,以后永远都会和我在一起了!”男孩问着

女子微微笑着点点头

“是啊,你回来就可以见到他了,快去吧!”

男孩十分开心地点着头,一蹦一跳地就跑开了

女子站在院前目送着男孩离开,一个白色的身影从一边的草丛里窜了出来

“娘子!”那是一只雪白色皮毛的狐狸,一对金色的眸子满含笑意地望着她

“你终于来了”女子望着狐狸笑道,狐狸点点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身着白衣的银发美男子

“妖界的

“只要能让你摆脱天庭的束缚,我怎样都不后悔,而且你不是也给我生了个宝贝儿子吗~”男子笑的温柔,突然想起什么继续说道

“对了,我刚刚看到他尾巴友露出来了,对于这件事……你怎么对他解释的?你对他说了他是狐妖?”

“我说的是……他爹是狐妖”女子支支吾吾道

“啊?那你怎么说的你自己?你不是也吃了化妖丹?”

女子轻咳两声笑道

“我对他说,他娘是瑶池的仙子被他爹抢来的”

男子一愣,突然坏笑两声

“好啊。。这件事我们床上再聊”说着便将女子横抱起关上了门

……

等你百世不嫌久,只为永生长厮守。

[狐妖小说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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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励志小说排名Top4、《我不是马加爵》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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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国式成长(原名我不是马加爵)

主要内容:诅咒的出生,不安的生长,误入歧途的青春不归路,人生理想的破灭与重生。

励志小说排名Top5、《夏华秋叶》

作者:芷麟

简介:当代都市小说,也有人将之定位为青春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写给所有服装从业者的书,也是一本写给所有年轻奋斗者的书。以服装经济为题材,以一群有志青年的创业奋斗为主线索,展开了在服装行业里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一系列亦实亦虚的故事,这是一个由一系列平凡细节有机组合起来却显得不再平凡的故事,让人们看到的是动人心魄的产业巨变,沧桑悲壮的人生缩影。

励志小说排名Top6、《青春留痕》

作者:云泉2008

简介:《青春留痕》是一本诗集,收录的是云泉2008近年来发表在海南文苑、红袖飘香等文学网站上的100首自由体诗歌,主要分为思念烟云、心灵星光和感怀晨曦三大章节。虽然文字并非尽如人意,但感情真挚,是内心世界真实的表白……

献给所有在青春年华时失去美好东西的人们……

励志小说排名Top7、《让青春留痕》

作者:李筱风

简介:这是一个被遗弃的都市,欲望、贪婪、权利、仇恨、自私、演绎着这座城市的悲欢离合。

李筱风、颜晓雨、苏霄阳、慕雪、叶妍、叶哲、他们本是同学毕业后各自奔向他乡,宿命的纠缠使得他们再次相遇,因为这次的相聚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们怀揣着对事业的渴望,凭着不服输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踏上了创业的旅途。

六个人在旅途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上演了一幕幕浪漫而动人的爱情,他们接受了种种困难的洗礼终于达到了事业的巅峰,演绎了事业传奇的神话……

励志小说排名Top8、《与未来同行》

作者:李开复

励志小说排名Top9、《冰凌花开》

作者:袁存泉

简介:历时三载半,用嘴叼笔、用略有部分功能和知觉的胳膊带动小指骨节笨拙地敲击键盘,写出了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冰凌花开》。这位全身瘫痪的农村青年,用自己的自强不息,在荒草与钢筋水泥间立起了一面生命的旗。正如他在书中坚定地写道:“肉的翅膀折断了,还有心的翅膀,只要你想飞。”

励志小说排名Top10、《一路狂奔》

作者:流青云

简介:没背景,没金钱,没学历,甚至连老爹都没有!

当兵喂猪,军校开除,还被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当哨兵!

自己爱的嫁人了,爱自己的也嫁人了,这绝对是要逆天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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