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短文永远的白衣战士(优秀20篇)
阅读就像在吃大餐一样,每本书犹如摆在我面前的美味佳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阅读短文永远的白衣战士,欢迎大家的阅读。
浏览
6590作文
1000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926 字
+ 加入清单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般刺目,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简爱全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760 字
+ 加入清单在我生日的那一天,我收到了阿姨送给我的特别礼物:一本书。书名叫做《简·爱》。这是一本让人看了感受颇深的书,才读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位坚强不屈、自强自立的人。简·爱从小就生活在舅妈家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可她没有绝望。最终因为不服管教,而被送进了一家“慈善学校”,在那里虽然也受到了同样的迫害,但却得到了良师益友的真诚帮助和教益,逐步成长为一位很有爱心,具有丰富学识的女性,她在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时,经历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并与庄园主人共坠爱河,最后,他们俩幸福地在一起了。
我很喜欢《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写到的一句名言:“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事实上的确如此:每个人的心灵一样丰富,每个人的心胸一样充实。虽然有人富有,有人贫穷,但每个人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每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所以,我们不能埋怨上帝对我们不公平,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也非常喜欢简·爱这个人物。虽然她受尽了别人的冷眼,歧视,迫害。但她坚强不屈,从不叫苦,不叫痛,也没有恨别人,并且也没有放弃自己,而是遇到困难不退缩,乐观开朗地去面对它。她也是一位善良有爱心的人,她喜欢的罗切斯特为了救自己的妻子而失去了一只眼睛和胳膊,另外一只眼睛也不好了,并且妻子也没有了。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厌恶他,和他幸福地度过了每一天,与此同时,罗切斯特的眼睛也在慢慢恢复。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像简·爱那样的人,一个遇到困难不退缩、乐观开朗、坚强不屈的人。
《简·爱》是一本女孩子必读的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坚强不屈,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这种精神人人都需要,它会让看过这本书的人变得勇敢,坚强,学会去战胜困难!
篇2: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813 字
+ 加入清单相信大家对西游记再熟悉不过了,从动画片的猴哥,到经典的电视剧,再到如今的什么张纪中版什么这个版那个版,翻拍一直不断。今天就让我们回归本质,谈谈罗贯中的《西游记》。
在《历史》中,我们学到《西游记》是根据《大唐西域记》改编的,而《大唐西域记》的原型是唐朝玄奘法师到天竺取经的故事,古代的人该改来改去将史实改成了神话故事,如今有的人说电视剧把神话故事,改成了科幻片。真是耐人寻味。
西游记的人物是是这部作品的特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一一分析。
唐僧是这部作品的中心,他的原型就是玄奘法师。他是个分不清黑白,颠倒是非的人,但他却有个善良的心,在路上遇到的九九八十一难也基本上都是因他而起,各路的妖怪都是想吃他的肉,因为妖怪们都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我看了一条评论:最失败的人莫过于唐僧,因为不论是妖怪、徒弟、朋友、敌人都想送他上西天。这句话真是精辟!
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它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故称之为“石猴”。他曾经当过天宫的“弼马瘟”,因为嫌官太小就大闹天宫,最终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佛祖命他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在路上他斩妖除魔,却被唐僧指责滥杀无辜,两次被师傅赶走,结果都是由八戒和沙僧来收拾残局。他有勇有谋,火眼金睛,多次救唐僧于危难之中,是队伍中的主力人物。
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他好色,贪吃,是天蓬元帅被贬下凡间。在取经途中,他曾多次怂恿大家,解散、各回各家。但他最怕孙悟空,所以孙悟空讲的话他不得不听。
沙僧是唐僧的三徒弟。他忠厚老实,本是天上的卷帘,不小心打碎了玉帝最爱的花瓶被貶下凡间。他功夫不咋的,在路上他干的都是体力活。
小白龙是唐僧的四徒弟。因为误吃了唐僧的坐骑,所以就变成了白龙马。他任劳任怨,一路把唐僧送到了西天。
读了《西游记》,我懂了什么叫坚持不懈,在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但他们任不放弃,一直坚持才到了西天。在人生的旅途中,经历的困难不止这些,我们是不是也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不懈,迈向成功!
篇3:阅读让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 加入清单从我记事起,每天晚上陪我进入甜甜梦乡的都是爸爸和妈妈动听的故事。没有上学的时候,因为不识字,妈妈常买一些图片书给我看,在书中,我渐渐认识了一些动物、植物、交通工具等;后来我又接触了《古诗词》,也会像念顺口溜似的背上三两首,因此受到大人的夸奖,这时我就像一个胜利的战士,开始体会到阅读的快乐。
爸爸也经常给我讲故事,可是爸爸很忙,有时候,一本书就讲一半,让我很着急。那时我就想要是能自己读书就好了。上了一年级以后,老师教会了我很多字,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认识的汉字也渐渐多了起来。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自己读书,以前爸爸给我读的书,现在我都能自己读了。放学回家,除了玩我的玩具,就是翻看我专用书柜里的书,每次吃饭都是妈妈再三提醒,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现在,读书成了我最大的兴趣。
爸爸、妈妈每个月都会帮我订一些杂志或者书籍,每个月的新书成了我最大的期待。我最早读完的一套书是《不一样的卡梅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大小卡梅拉们执著地追求那些不可想象的事情。去看大海、去摘星星、去找回太阳……,一路上处处坎坷、历经艰难,最后都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要问我为什么爱读书?我会说,因为它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读书我变得幸福、快乐,同时,也发现了很多小朋友们不知道的“秘密”,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会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有常常把爸爸、妈妈问倒了。爸爸说,阅读是每个人的事情,现在互相朗读、讲故事成了我全家每周的固定节目。
读书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从现在开始,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以书为伴,让我在快乐阅读中汲取知识的营养,一路陪伴我快乐成长。
篇4: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96 字
+ 加入清单在结束了学习战场上的奋勇拼杀后,我躺在了床上,周围是一片静谧,翻开柔软的书页,好似拉开了智慧的大门,我缓缓地走进了文学的世界……
尘烟滚滚,喊杀震天,罗贯中为我描绘出一个群雄四起的时代;披皮的鬼,妩媚的狐,我被蒲松龄吓了一跳;一份勇敢,一份乐观,我跟随笛福的笔迹走进了鲁滨逊的荒岛生活;忽然,我看到了一个人,她凭借着她不屈的精神用轮椅划出了炫丽的生命轨迹,《|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便是对她精神的最好诠释;《简爱》中的真,善,美令我动容,我在文学的世界里流连忘返。
还记得曾经为了看《鲁滨逊漂流记》以至于忘了吃饭,结果差点把妈妈气成了野人;还记得曾经为了看《三国演义》,居然钻进被窝,结果成了“熊猫眼”;也还记得看《说唐后传》时被自行车撞,因为我边走路边看书,没注意到有车……这些事情都好像发生在昨天,都好像历历在目,这些不一一证明我是一名不折不扣的“书痴”。
在文学的世界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漫游文学世界时,我乐在其中,更是学到了许多做人道理。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不能放弃;我明白了不管任何时候,都要有一个乐观的心态;我明白了善良就是我们最好的武器……这些都将会使我一生受益。
文学,真是一个奇妙的世界!
篇5:包法利夫人阅读笔记
全文共 1551 字
+ 加入清单《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楼拜(1821-1880),是法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法国19世纪小说史上三位巨人之一,福楼拜出生于一个医生世家,曾在巴黎攻读法律,因病辍学。福楼拜的出身对他的写作有巨大的影响:看惯了手术刀的他不相信宗教,崇拜真实——这在他的小说中都有充分的反映。他依靠丰裕的遗产过活,专心于文学创作,他终生过着独身生活。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
.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
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 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 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 最后
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
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
。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
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
。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
篇6:阅读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8 字
+ 加入清单“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红楼梦》实在是梦一场。打开《红楼梦》,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悲凉。她,让我深深震撼。一对柳叶眉,一双碎星眸,我隐约感到她娇弱的喘息,脑中浮现出她伤感的容颜。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弯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的过了。”他,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书中主人公之一——贾宝玉。宝黛二人在我看来都是浪漫柔情的人,可最后的结局却是宝玉与宝钗成亲,黛玉闻讯吐血而亡。而当贾宝玉掀起大红流苏盖头才知不是意中人黛玉时,悲痛欲绝,一气之下出家当了和尚。
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果真是噩梦一场。玉体易损,红颜易老。前途未知,不如早点放下恩恩怨怨,温一壶酒,沏一杯茶,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人生就像《红楼梦》,到头来也可能只是万念俱空。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临,正如故事里家族的兴衰一样,我们只有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尽自己最大努力过好每一天,不要让过去成为遗憾。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故事中的贾府里山珍海味,琳琅满目,让人羡慕不已,都说贾宝玉生在了这富贵温柔乡中,可也正是这“温柔乡”断送了他的一生。可想而知,这荣华富贵也是一把利刃。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争名逐利之事屡见不鲜,都说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可这眼睛一红,心就黑了。做人做事,只有不忘初心,才方能始终。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画满楼。
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红楼梦》写情,却给了世人许多道理,今日看来,用三年时间邂逅一本《红楼梦》,也算值了。
篇7:阅读英语年级
全文共 1557 字
+ 加入清单A good book not only brings happiness to people, but also comforts; it can
not only make you think deeply, but also enlighten you. A good book is a wise
man, a mentor, a friend, and a partner. My favorite thing is reading.
books also bring me much joy. I remember one time, my mother bought me
"Insects", the book records many insects and their habits. I couldnt put it
down, and when I got home, I picked up the book and read it with interest. When
I read the firefly insect, a beautiful scene immediately appeared in my mind: On
a summer night, I was walking in the park, and at this time, many fireflies were
flying around me. Illuminate the way forward... The more I think about it, the
more excited I am, and I read it more seriously. When I read about ants, an
insect, I couldnt help but be shocked by its unity. Together, ants can move
things that are several times heavier than them. I also feel that we must learn
from the spirit of ants. Reading and reading, I forgot the time. It wasnt until
my mother came to ask me to eat, I reluctantly put down the book and swallowed a
spit, as if swallowing wisdom into my stomach, my heart was still in the
colorful world of insects.
Gorky once said: "I am on books, like hungry people are on bread." Food
feeds only our bodies, and books feed our souls. Books can increase our
knowledge, broaden our horizons, and improve our writing skills; they can bring
us inspiration and happiness. "When the book is used, we hate less", so I think
we need to read more and read more books to make our achievements bloom like
sesame seeds.
篇8:在阅读中成长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3 字
+ 加入清单一转眼,六年的时间就过去了,一路走来,己过了几度春夏秋冬,这一路上我也有了许许多多的收获,这些收获也使我渐渐成长起来,其中,一路陪伴我的读物让我难以忘怀。
在我一二年级的时候,妈妈每天一有时间就给我讲《西游记》里的经典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只见他头戴一顶凤翅紫金冠,身披黄金甲,脚踏一双藕丝步云履,手拿如意金箍棒,做出一副十分自信的表情,同时他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就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真经一样。
后来我又迷上了《三国演义》,爷爷也经常在吃饭时讲起《三国演义》里面的故事。里面的刘备、张飞、关羽、曹操……都是大英雄。而最让我敬佩的是曹操,他确实非常奸诈狡猾,但他不怕困难,不怕坎坷,就连赤壁之战惨败后走华容道都十分从容淡定,这都没有让他忘记一统天下的远大抱负,在这个世上又有多少像曹操一样的人呢?
长大后我又读了更多的读物,如《红楼梦》中我被贾宝玉和林黛王的真情所感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柯察金的坚强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让我学习;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让我体会到了荷塘的美……我就像在知识的天空中翱翔,体会每一个文字带来的美妙意境。
书籍是一个甜甜的蜜桃,是一个青色的苦瓜,是一个紫色的洋葱,有时让我快乐,有时让我感到悲伤。
我慢慢地在阅读中成长,后面的路还很长,就让我们慢慢长大,体会阅读的乐趣吧!
篇9: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 加入清单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篇10:暑假阅读《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509 字
+ 加入清单《童年》形象地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从小就失去父母,跟随着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因为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所以经常虐 待他。没过多久,外祖父就把阿廖沙赶出家门,那时他才11岁……
我也11岁,但我的童年是阳光般的灿烂,有家人的疼爱,老师们的关爱。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里。比起阿廖沙,我才真正地体会到:我的童年是多么地幸福。
看看阿廖沙,想想自己,我的童年生活充满着爱。记得有一次,我早上睡过了头,没吃早餐就匆匆忙忙赶去学校。我好不容易撑过了第一节课,但到了第二节课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头晕,浑身没劲,肚子饿得咕咕叫。细心的老师发现我有点不对劲,连忙跑过来问我:“黄滢,你有哪里不舒服吗?”我有气无力地说:“我早上没吃早餐,头有点晕。”老师听了,急急忙忙地跑去办公室,不一会儿功夫,只见老师手里拿了面包和一杯牛奶三步并两步地走来我面前说:“黄滢,别饿坏了,把这些吃了吧!”我见了这些早餐,虽然它对老师来说很平凡,但在我眼里,我看到了老师对我深深的爱。
读完《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因为我知道了:我的童年是多么地幸福,我要珍惜自己幸福的童年。
篇11:五年级下册阅读笔记
全文共 580 字
+ 加入清单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字叫《西游记》的书,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人物吧;孙悟空,原是海外东胜神州中花果山上的仙石里崩裂而出的石猴,后来,它在众猴的建议下去拜师学艺,学会了长生不老术,七十二般变化,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等本领。得道成佛后,被尊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蓬元帅,因在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上喝醉了酒,调戏嫦娥仙子,而被玉帝打入凡间投胎,不料错投猪胎成了半人半猪的怪异模样,虽然猪八戒为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爱睡懒觉,幽默滑稽,但对人情感真切,视如己出,取经路上成了调和师徒之间纠纷矛盾的中间人,取得真经后被封为“净坛使者”唐僧,原名陈玄奘,赐名唐三藏,他和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悟净;还有被称为八部天龙马的白龙马,他们几个团结一心,努力克服路上的困难。
《西游记》主要描写的是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唐僧取经是历史上一件真实的事,大约距今一千三百多年前,唐太宗贞观元年620--年,年仅25岁的青年和尚玄奘离开京城长安,只身到天竺(今印度)游学。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弥勒缚妖魔”的这个章节,因为在这一回里妖怪,孙悟空,如来佛祖都很聪明。
如果你们说:“这本书好像一点意义都没有的话,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团结,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只要团结一心,一定能克服成长路上的艰难险阻啊!
篇12: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518 字
+ 加入清单“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唐代大诗人杜甫曾经说过。我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在书香的浸润中长大。我爱书籍,它给了我一双翅膀,让我在书的天空里自由飞翔。
我时常看书,看的废寝忘食、如醉如痴。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十岁时的暑假。
暑假的一天,天气异常炎热,开着空调也令人难以入眠。我非常想把还未看完的曹文轩小说——《草房子》看完,但又生怕被父母发现,只好躺下装睡。直到确定家人已熄灯入睡时,我才蹑手蹑脚地翻爬起来。我轻轻做到电视机柜前,拉开抽屉,摸找手电筒。“啪”的一声,不小心碰倒了遥控器。心里不安地想:“妈妈不会发现吧?要是发现了,我的看书计划就破灭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手电筒。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一直陶醉在这长篇小说中,随着男孩桑桑一起回忆他小学六年中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三四个小时后,看完了这本书。我还是觉得不过瘾,轻轻打开书柜的门,翻找出一本《狼王梦》,又不分昼夜地阅读起来。看着看着,我竟睡着了,梦里,我还惦记着那本《狼王梦》,看到紫岚的狼崽——黑仔不幸夭折,蓝魂儿慢慢变得勇敢、机智起来,双毛在与狼王洛戛的斗争中不幸丧生……
书是知识的果子,是智慧的结晶,一本好书,能带给我无穷的想象空间,一本好书,就是我最知心的朋友!
篇13:阅读日记一百字
全文共 209 字
+ 加入清单我爱读书,其中最爱的一本书是《孔子》。
这本书是我当年上小班的时候老师统一发的,每个小朋友都领到了一本,这本书也是我的最爱。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生于公元前551年。3岁丧父,他家境贫寒,但却是个非常有志气的孩子,聪慧善思,乐观坚强,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长为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真的非常了不起,从现在起,我要学习他钻研读书的这股劲,长大了考上大学,做一名企业家,把我的家乡建设得更美,更富饶。
篇14:阅读的力量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9 字
+ 加入清单老师拿出一本书,让我们看封面上有什么?我仔细地端详这本书,封面上画着一个脑袋大大的小怪物,背着书包,手里拿着一本书。这怪物也能上学?你逗我玩吧?不过,老师为啥突然给我们看一本书?
“它的名字叫《小魔怪要上学》。”老师介绍着它。
我们一头雾水地望着老师,老师呀,你这是几个意思啊?老师仿佛看穿了我们的心思,笑眯眯地说:“今天咱们要共读这本书。”
老师和我们一起读完了这本书。书的内容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小魔怪,怎样上学,怎样与小孩子们成为好朋友,怎样用知识感化喜欢吃人的魔怪爸爸和妈妈,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人性的善良,折射出知识的力量。
我们还在想老师为什么要和我们共读这本书呢?是为了让我们体验人性的善良和知识的力量,还是让我们体验集体的温暖?
老师解释道:“和你们共读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它是一本讨论阅读力量的书。小魔怪虽然是食人魔,但是他心地善良,从来没有想过吃人,反而羡慕人类的孩子有那么多玩的方法。小魔怪捡到书后,通过上学,在学校破译了书中的密码,并用阅读的力量感化了爸爸妈妈。让你们去读,去了解这本书,是为了让你们知道阅读的力量。”老师说完,我想起了自己。有一次和爸爸妈妈吵架后,我气冲冲地回到房间,无聊地拿起一本书来读,读着读着,我渐渐忘掉了烦恼,沉浸在书海中。看,这就是阅读的力量吧,让生气的我变得心平气和。
经过这次共读,我知道了阅读的力量,阅读是快乐的。
篇15:优秀的海底两万里阅读笔记
全文共 413 字
+ 加入清单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法国作家凡尔纳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内容相当精彩,让我知道了在神秘海底世界里发生的许许多多故事。
书里写的是:在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庞然大物时常神秘出没,许多船只都遭到了它的攻击。于是,远征队及教授一行人准备出海消灭它。可是没想到教授等三人不慎掉入海中,被“海怪”救起后,才发现所谓的“海怪”原来是一艘独一无二、性能优异的潜水艇。
潜水艇上的那位船长先生带着教授等人在海底世界周游了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北冰洋。他们看到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和奇异的景象。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原来世界上真的确实存在过大西洋洲,但在一夜之间就消失了。而且红海与地中海之间居然有海底通道,可以大大缩短行程。另外,海底火山,海底金库以及8米长的大章鱼都让我兴奋不已。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奇妙的海底世界不仅是一个有着数不尽宝藏的聚宝盆,还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正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篇16:阅读的好处作文
全文共 887 字
+ 加入清单都说二十一世纪是人才辈出的时代,如果说21世纪的人们不会说英语,打电脑和开车,就是新一代的文盲,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英语在中国乃至世界的重要性!我想,很多人都曾问过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学习英语?或许对台下的各位同学来说,学习英语只是一种任务,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才不得不学习的。可是,我想告诉大家:英语的用处远不止应付考试获得学位这么简单。虽然联合国有六种官方语言,尽管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而如今,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语言却是英语。中国的人口最多,中国想要发展就离不开世界,要想在世界立足,在世界范围内寻求自己的出路,不会那种应用最广泛的语言怎么了解其他地区?退一步来说,我们个人想要在世界上闯出一片天地,仅仅局限于国内是远远不够的,闭关锁国的历史虽然已成为过去,但它却时时刻刻告戒着我们要学习外国的先进科学技术来发展自己提高自己!可是,如果语言都不通,甚至连最基本的交流都做不到,我们又如何来谈学习与发展呢?
走出中国这个狭小的圈子,你会发现世界上还有很多让你感到新鲜惊奇的事物,很多美好的东西等待着你去挖掘。也许你会觉得我只是在说风凉话,可是这是千真万确的。只要会说英语,别人就不会把你当井底之蛙看。你也许觉得你现在用不到英文,可是以后呢?
以后用的到怎么办?你说要翻译人才,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雇用的起你所谓的翻译人才,如果在国外生活怎么办?如果想和外国朋友聊天怎么办?向这种问题你根本就请不到你所谓的翻译人才。如果我们中国人说,一辈子都不出国,那不就太狭小了吗?而且相信我,香港和台湾人民的英文都很好,大陆人老说人家鄙视他,你也不想想你自己都不及人家的英文水平,你还骂人家干什么,人家比你优越多少?而且很多人觉得学英语只是为了考证,我觉得很错误。因为英语不仅仅为的是考证考学,学好了是为自己,要是敷衍了事,可惜的只是自己。
其实要从长远的国家战略角度来看,我们学习英语是为了更好的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从而更好的发展我们的祖国,只有祖国的强大才能使汉语走向世界,这样我们伟大的中华文明才能更加灿烂!同学们,师夷长技,壮我中华,让我们一起努力把英语学习进行到底!
篇17:阅读时光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 加入清单真的,读书是一件非常好玩的事情。
十来岁,四年级,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每次不听父母的劝告,一个人偷偷跑到图书馆看书。
看着书架上一本本厚厚的图书——《天龙八部》《战争与和平》《时间简史》……恨不得一天就全部看完。拿起一本书,仔细地阅读每一个字,把它们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不让它们散去。
我之所以这么爱看书,得从三年前说起。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母亲想让我成为一名教师。为了培养我的阅读天赋,从那时起,我的房间里就堆满了书。一到放假时间,母亲就把我关在房间里,逼着我看那些乏味的书本。有时学校周六周天举办活动或者组织假日小分队,母亲都不让我去。因此回到学校,我还会遭到老师的批评,问我为什么不来。我都是无言以对,我也是个受害者呀!
当时因为种种原因,我对读书感到无比厌恶。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寒假的某一天。那一天,我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位老师。
当时母亲报名了那位老师的试听课。因为去得晚,到的时候已经开始上课了。一听老师的讲课,我就深深地着了迷。一些在书上看到的不理解的知识,瞬间全都迎刃而解。
课后我找到了老师,问道:“老师,为什么有时候看书会有看不懂的地方呢?”
老师一听,认真地说道:“看书,不能一味地死读文字,还得思考。读书是有方法的。”之后,老师还教了我好多的方法。
回到家,我按照老师的方法去读,许多之前不懂的地方都明白了,而且越看越起劲。就这样,我爱上了那一本本布满黑色字体的书籍。
在阅读中,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瞬即逝。那些有趣的书籍,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篇18: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830 字
+ 加入清单这只是一段稍长些的故事,甚至单单依靠这一则历险都无法凑齐作为一本书的厚度或字数。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小王子》的时候,花了一个多星期才看完这不长的童话。那开头直到中间都没能激起我的兴趣,只是那时常听起某人说“像小王子的日落那样……”如何如何,于是便把这无趣的薄书才一直看到结尾。一本被闲置在角落的《小王子》却时常在那之后让我想起了那人说的话。
玫瑰,狐狸,飞行员,小王子,还有猴面包树和沙漠间的无名小花在我心里扎根,不知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了一本最爱的书。
“驯养”、“常规”这些朴素的字眼在其中都被予作者特别的理解。如果你不愿意被驯养,而且铁定不改,那你可以微笑着看,把它当成童话故事书,想象自己是国王。这样就请你不要寄望从它身上找到丝毫快乐的答案。如果你愿意被驯养,那么你可以躺在沙漠里看,和“被你驯养”或“驯养你的人”一起看,和它作真正的朋友,看穿箱子后面的秘密。不论一切都需要常规,而我们从其中获得报酬,“有了惦记”是其中最甜蜜的一个:一个人一旦让自己被人驯养后,就必须承担一点哭泣的风险……
“要是一个人看着一朵花,在千千万万的星群里,唯有她盛开着,只要看着星星,也会让他觉得快乐。”每每读到这一句,嘴角总是在不经意间勾起。《小王子》给了我多少似曾相识的温情,在不经意间被温暖了心房。因为想念着那世上独一无二的花朵,漫天的星光只因一朵高傲的玫瑰而闪亮。在经历无数旅行之后泪流满面:“那时的我太年轻。”于是悔恨着自己年轻的少不更事。我还想他,小王子。
不知道他在他的小星球上过得如何,他的玫瑰是不是还在等待之中亮着她天真的四颗刺。也许不知道他离开了有多久,只是在春夏秋冬之中凋零重生着不离寸步。那狐狸会不会怀念起那段日子。看见在风中舞动的片片金色麦田,于是便想起了他在风中凌乱的一头金发。聆听着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于是遂想起了小王子的笑颜。
于是遂想起了那段不长的童话,《小王子》,从相伴到相知,体味着孩童世界中的质朴与纯真,及生命中最宝贵却最易被忽略和忘记的真情……
篇19: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842 字
+ 加入清单记忆深处,仍记得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中屡次提到的他的保姆—阿长,那个让鲁迅先生又爱又恨的,没什么文化却又善良、朴实、可爱的劳动妇女。
鲁迅先生作为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同时也是倡导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他的作品无不深切地关注着被封建礼教压迫在社会底层的妇女,更有描写中国传统女性悲剧命运的三部曲《明天》、《祝福》、《离婚》,刻画出一个个鲜活的劳动妇女形象—单四嫂、祥林嫂、爱姑······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便是阿长。
阿长是一个普通的生活在封建旧时期的长工,然而却在我内心深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那个总是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儿的阿长;那个满是麻烦礼节,且又迷信得阿长;那个心胸开阔,花掉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历经困难,只为让小主人得到渴望已久的《山海经》的长妈妈。
然而这样一个阿长,长妈妈,却是一个没有自由,没有民主,更没有平等的,受封建礼教所残害的可怜人儿。最终和那些同样生活在封建社会底层的千千万万的劳动妇女一样,都成为封建礼教,以及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他们最后的结局只能用悲惨来形容······
从原始社会,到母系氏族社会,再到父系氏族社会,及至封建的父权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经历了从女性至上,男女平等,以及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属品的变化。在封建制度之下,她们毫无独立地位可言,没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权利,不具备独立的人格。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在从夫,夫死从子。”她们的存在是从属与丈夫,一生不具有自己的独立性。
然而,或许正是因为中国女性所遭受的坎坷太多,背负着封建礼教和历史传统的沉重包袱太久,中国妇女在面对各种不顺,各种悲惨命运时,更加的冷静,坚强,她们表现出来的那种忍耐和毅力,不屈和奋斗,往往是同情况下的男性无法比拟的。他们是东方以及世界女性中最伟大的,更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尊重和赞美的。
我们应尊重和赞美身边的女性,不管她们年轻与否,美丽与否,不管她们是贫困还是富有,不管她们身上是否有像阿长那样的缺点,我们都应去尊重她们,寄以她们最诚挚的祝福。
篇20:阅读带给我快乐_其他话题
全文共 2116 字
+ 加入清单阅读是美好的,阅读是快乐的。在这学期里大家一定阅读过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书籍吧!我也读了许多书。这些书有的带给我了忧伤、有的带给我了幸福,还有的书带给我了无限的希望......在这里我介绍的是阅读带给我了快乐。
阅读带给我了快乐。当我读书时都带着兴趣和快乐,每一次,我读着读着,都会随着书里面人物的心情波动。好比走路一样。当读到阴森森的地方时,就会小心翼翼地走着;读到幸福的地方时,就会快乐大步大步地走着;读到忧伤的地方时,就会低着头默默的走着。当我读完一篇文章时心中仿佛又回到了幼儿时无比的欢乐,无比的高兴。真是心中充满了美好的憧憬。
阅读带给我快乐。每次读到有趣的地方时我都会随时批注,遇到不认识的子时随时都会翻开字典查一查,对感兴趣的句子反复体会意思反复读。这一切啊!我总觉得它们能够带给我知识,让我无比快乐。
我觉得读书那样的快乐,每当我读完一本书时,总会深感快乐。批注、查字典、反复体会、反复遐想......书真的是让我无比快乐,有一种无限的兴趣带我走向未来。
篇二:读书带给我的快乐
一说起读书的快乐,那可多的是了,读书可以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带来你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喜欢读书,所以我的写字台上、床头柜上、枕头两旁放满了书,这些书给我增长了知识,给我带来了快乐。
因为我喜欢读书,我就掌握了读书的方法,书里的知识自然而然的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慢慢地,我觉得读书带给我许多快乐。
读书是件好事,读书不能是读过一遍就行了,要多读,多看,用心体会,这样才能读懂书中意味深长的语句,当然,读书要看适合自己看的书,要看好书。
读书就像一种魔力,深深的吸引着我,在家里看书,我经常忘记了吃饭的时间,在书店里,我也会经常被书中的内容吸引而忘记了回家的时间。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到了一位知心朋友,就像找到了一位知深的老师,就会让你获得意想不到的知识和快乐,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去读书,读好书吧,让我们从读书中获得知识,获得快乐!
篇三:阅读给我带来了快乐
书籍到底有什么用?阅读到底有什么用?我认为,它们最大的用处不是给人知识,而是给人快乐。
无论你阅读的是悲剧还是喜剧,它都能使你沉浸其中,忘却当下的烦恼。如果结局是美好圆满的,你便会汲取当中的快乐情绪;如果结局是悲惨的,你也能将当中主人公的命运与自己作对比,从而消除自己对种种不顺的烦恼。你还能汲取文中的精神。比如我,我每次遭遇不如意时,我就会看一下从电影中摘抄的一篇励志演稿。里面的一字一句都能将你灰心丧气的内心变得晴朗,每当看到:每个人都有人生的低谷,但无论希望多么渺茫,都不要放弃"时,仿佛就有一只充满希望的大手撮住了我的心,点燃了我的内心,将先前的不快与烦恼一扫而空。
每本书中,都有各种令你快乐的元素。无论是喜剧妙趣横生的快乐,还是因为自己的命运不如悲剧那么悲惨而感到庆幸,或是因为各种小说与鸡汤文给你的心灵带来的震撼与启迪所转化成的快乐。它们无不体现出阅读的魅力,和它作为人们生活调味品的重要性。
篇四:读书带给我快乐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有《儿童时代》《儿童文学》《三国演义》《意林》《西游记》。
我觉得,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书"谈话,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的之路。是啊!英国作家尤安.艾肯曾经说过:你们是吃饭长大的,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书,能带给人快乐。每次读书时,我就会把烦恼忘得一干二净,主人公的悲欢离合,常常令我牵肠挂肚。
书籍是炎夏的"空调",有一次我开着空调看书,突然停电了可我看着书,一点也已经停电了,可我看着书,一点也没有察觉到已经停电了!你们说,这书是不是很像夏日的空调?唯一不同的就是既不用污染环境,也不用交电费。
书籍是严冬的"暖气",到了冬天,爸爸说不冷不用开暖气,可我一换睡衣就很冷,没办法只能拿一本书看,看得津津有味,不冷了,你们看这书神奇吧,还能当暖气用呢!
书籍不仅能当空调、暖气用,还能当治狂医骄的良药呢!
书,我的好朋友--你将带给我无限的快乐 。
篇五:读书带给我的快乐
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只喜欢看漫画书。通过课本,我知道了书是人类的朋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渐渐的,我就喜欢上了读书。我认为读书是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来感受书中的乐趣。
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书时的那一份珍惜。打开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里,你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喜怒哀乐,这就是书的魅力!
有一次,爸妈要加班,只有我一人在家里。我特别的孤独,于是漫不经心的拿起一本书看。我发现,书其实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无趣,我每看一页,就像看了一集电视剧。一页、两页、三页......慢慢地,一本书已经被我看完了。
书里的内容,的确很有趣,生动形象,运用了许多修辞手法......无意间,我情不自禁地拿出笔记本,把精彩书摘都记录下来了。正因为这样,我原本写得好的作文已成为比较优秀的作文了。
就是因为读书多,所以,作文写得就有所进步。每当老师夸我作文写得好事时,我总会在心里暗喜。
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