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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小说写作技巧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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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蓝鸽子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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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一个夜晚,宁静的城墙外,雨静静地下着……

若感觉自己的肩膀被拍了一下。转过头去,是柠。

柠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身上总是挂着她爸爸送给她的海豚金表。像一个呆在天堂的女孩。可是若呢,她什么都没有,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脸色总是很苍白。可是,看见柠的第一眼,若就喜欢上了柠,虽然若也是一个女孩,但是若总感觉柠是她离不开的一个人。

“若,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呢?”“你看,夜晚的天空多么美啊!”若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般指着那颗闪亮的星星。若很喜欢夜晚,夜晚的时候她就特别高兴。“若,时间不早了你也应该休息了。”“不。或许我能看见这样的夜晚的日子不多了呢?”“唉。若,别诅咒自己。你看你不是活得很好吗?”每当这个时候,若就会拉起柠的手,看着她,说:“谢谢你。”可是今天却不同了,若没有说谢谢你。只是带着柠到了城墙外不远处的一处草坪上。

“柠,你看!天上有什么?”若兴奋地指着天空。可是,天上并没有什么,空空的,只有一些星星在发光。“有什么?”“你……没看见吗?唉!我知道你们都看不见,可是在我的梦里,我总是能看见天空上有一只只的蓝鸽子飞过,很美很美……刚才我的眼前出现了幻觉,我真的看见了一只蓝鸽子。也许这就是人死之前的预兆吧……”若的眼睛里有了一些晶莹的东西。“不会的,若,我们不会分开的!”

一天下午,若和柠去装饰店闲逛。“啊,柠,你看!一只蓝鸽子!”柠看见了,那只晶莹的用琉璃做的蓝鸽子,放在玻璃架上。若看着那只鸽子,静静地看着。可是若没有钱买下这只蓝鸽子,柠也没法。若悄悄地走出了商店。柠看了看标价:214元。“老板,可以少点吗?”“哦,那可不行。你看这鸽子做地多好。再说2、14是情人节,送给你的……”老板还没说完,柠跑了出去。若说:“柠,你没必要。我知道214元对我们来说都不是个小数目……”柠轻轻擦去若的眼泪,说:“没事的。我们是好朋友嘛。”

就在那天过后的一个星期,若突然住进了医院,那么突然。柠去了医院,直接问了医生,若是什么病。医生说,小朋友,你可不能告诉她哦。你看吧。医生把诊断书给了她。若清晰地看见了,若是癌,而且是晚期。柠趴在特护病房的窗口,静静地看着脸色苍白的若,若已经不成人样了,身体周围插满了管子。若啊若,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这天,柠又一次路过了那家店,再次看见了那只蓝鸽子。她回到家,对妈妈说她想要214元钱。

“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妈妈的反应很激烈,态度也很坚决。柠在心中说,若,我一定会帮你买到蓝鸽子的。

第二天,柠出门时,把海豚金表取了下来,直接去了金店。她要卖掉它。递给服务员那沉重的金表时,她的心理很复杂,可是她还是给了。卖了300块。可以买蓝鸽子了。她来到装饰店,买到了那个蓝鸽子,坐上车直奔医院。“若,若,你知道吗?蓝鸽子我买到了!”她在心里对若说。

若的病床前全是人,有若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若的妈妈哭得像个泪人……“你是来找若的吗?”一个叔叔对我说。“对,我是若的同学。”“那,你快去吧,若就快……”我飞奔过去,拉住若冰凉的手。“若,你看,蓝鸽子,我给你买到了!若,你要挺去!”若只是断断续续地说:“柠,谢谢你,蓝鸽子真漂亮啊。我死了一定要让它做陪葬,好吗,妈妈?”若的妈妈在旁边一个劲地点头,不停地擦着眼泪。“柠,再见了,爸爸妈妈,再见了!”若说完,带着微笑闭上了眼睛。手里还是紧紧地抱着蓝鸽子。

几天后,若下葬了。她手里有一只美丽的蓝鸽子。这天夜晚,我来到那块草地,这天空依然是那么美丽。“啊,若,你就像一只蓝鸽子。对吗?若,我看见了,天空中真的有好多的蓝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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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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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一本短篇的小说,字数不多,我三天就看完了。读后的第一影响就是:没劲,因为实在太短了!然而意味深长,回味无穷。

祥子是旧北京30年代的年轻车夫。祥子其貌不扬,但块头挺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打杂。车子——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祥子人财两空。

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这个故事,反映了当时北平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一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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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仙剑与我同闯天下_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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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梦中回荡着一阵狂风把我卷来,一位老者在我面前,他自称为逍遥老者,他满脸都是皱纹,在他那满脸的皱纹里,我看到了他那慈祥的笑容。他对我说:你就是这世界中的救世主。在世界中的八百天里,你要救济百姓,把邪恶的‘魔仙王’,给打败,还这世界一个美丽的环境。那‘魔仙王’是谁啊?

他是破坏环境的恶魔他说,‘魔仙王’是‘魔剑仙’的子孙,他比‘魔剑仙’还要厉害。他说完,就给了我一把剑,听说,这剑叫赤炎剑。是徐长卿前辈亲自制造的,比任何剑还要厉害,他要我救济苍天。

我是救世主,我是救济苍天的神,我要路见不平,而拔刀相助。我笑呵呵地说。

逍遥老者还给了我一个属下,我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来帮助我,他叫做:飞蓬将军。我觉得他就天蓬将军更好一些。猪八戒嘻嘻!

你可别小看他啊,他曾经是天界的强者呢,没人能打的过他。逍遥老者说。

[仙剑与我同闯天下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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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夜路逢鬼小说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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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路逢鬼?这这真的让人感到无奈又惊恐了,那么就让我们来读读这篇小说吧!

最近赵子杰经常加班,甚至有时加到零点不止。他很是不情愿,不是嫌劳累,而是他有一个说不出难言之隐。在他回家的路上必经过一片墓地,别说夜间,甚至有时白天在那经过都会令人有些心惊胆战。恰巧又没一路的同事,每次走夜路回家只能自己硬着头皮在那过了。最近他发现,那里又增添了一处新坟,离得路较为近。在余光中他总是感觉怪怪的,仿佛有人坐在坟头上一直盯着他。

这天刚上班,就与领导道明了情况,说死不加班了。领导只是搪塞说道“到时再听通知!”赵子杰听后,心中犹如奔跑着一万头草泥马,恨得牙根都疼。好不容易熬到下班之时,却被通知道“又下来新任务,加班照常!”此时,他心中的草泥马数量又增加了十倍,那个恨啊!但又无奈,只能乖乖的服从了,谁也没想到是这次加班,又加到了零点之后。

月黑风高,整条路上无有他人,只有赵子杰一人骑着电动车匆匆往家赶。他故作淡定,但心里却恐慌的不行。等即将经过那片坟地时,他就加快了车速,心念着快一点过去。可是,当经过那座新坟的刹那,余光中诡异的一幕又出现了。“那里明明就是有个人在盯看自己么?”赵子杰惊恐不安的想着。却在这时,又一阵莫名的风迎面吹来。他就本能的侧了一下脸。等睁眼之后,他就十分的懊悔了。居然把最为惊魂的一幕看的一目了然。只见一个披头散发,面目狰狞的女人死死地盯着自己,尤其那对异样的眼神令人不寒而栗。这时候,赵子杰那还敢与她对视,扭过脸来就是一路逃窜。只可惜他这不是机动车,只是电车。尚未走多远,就压在了沟里。随后的一个踉跄,他就人仰车翻了!那女人却如被他吸住了一般,只听嗖的一下就来到了他的面前。

四目相对,赵子杰吓得大叫起来。也不分方向了,起身奔着漫地就跑了过去。他跑啊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实在累的跑不动了。他偷瞄后边,未见那个可怕的女人追上来,就放缓了脚步。这刚要停下,却不想突然后边有个声音问道“怎么不跑了,你不是很能跑的么?”赵子杰顺声回头望去,啊!是那个可怕女人!她正在他的后方低空处悬着呢。“难道她是女鬼?”一个可怕的疑问在心里瞬间产生。那女鬼仿佛会读懂了他心思一般,竟然故装娇羞的反问道“女鬼有我这样美么?”问完,用手撩了撩头发,露出了令人无比作呕的娇态,赵子杰强忍着硬是没吐出来。女鬼真是对他起了色心,她那张恶臭的嘴突然拉的老长,对着他就是一阵狂吻。赵子杰就拼命的闪躲,顺势一记耳光就打了上去。只停啪的一声,女鬼的头竟然脱离了躯体飞出去,此时的一幕异常恐怖,女鬼身首异处啊。赵子杰被吓的失声大叫,不成想飞出去的鬼头,这时又迂了回来。并狠狠的对他说道“别给你脸不要脸,拿命来!”说着,与那鬼身齐刷刷的朝他袭来。这时,赵子杰还能做什么,撒丫子就跑呗!也不知道累了,他只知道拼命的跑啊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天渐渐起了层层的白雾,赵子杰一步没迈好,被不知什么东西绊倒在地。他丢魂似的四下张望,却发现了一个怪状。“这不就是与女鬼刚才接触的地方么?”他心里惊愕的想着,“难道这就是常说的鬼打墙?”这时,他头上方又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说道“怎么才看出来?那还跑么?”赵子杰抬头一望,不由吓的大叫连连。还会有谁?那个阴魂不散的女鬼呗!至此,整夜就陷入一场鬼戏弄人的追逐。前方是快被吓的半死,后边却是戏耍的在笑。而且一直在某处打圈,直到天明日出。

一束耀眼的晨光,终于让中了邪的赵子杰停下了打圈的脚步。自己一夜奔跑的疲劳,一下使他瘫倒在地。他喘着粗气回头一望,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围绕那里打圈,不就是那座新坟么?事后他通过打听才知道,这里埋着的正是他以前的一个相亲对象,只是当时他没同意罢了。前不久不幸出了车祸身亡的,据说还没结婚呢!难道这场遇鬼事件只是一场恶作剧,她对他余情未了,还是精心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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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作文模板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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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夕拾》,读《朝花夕拾》有感700字。《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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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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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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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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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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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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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高基的《童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童年。我出生在农村,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的农村真叫穷啊,一年难得见到几次苹果,香蕉,其它水果根本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能吃到烧饼。油条都是一种奢望。六岁开始放鹅放牛,一遇到打雷下雨,一边哭着一边把鹅或者牛往家里赶。

最盼望过年了,因为能穿上新衣服,吃上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晚上点煤油灯吃饭,看书,没有电更没有电视机了。童年最大的乐趣就是几个小伙伴一起丢手娟,玩老鹰捉小鸡,斗鸡,玩泥巴,纸巴,扇火柴皮,不亦乐乎!现在小孩子的童年不要太幸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代人看着,要吃的有吃的要玩的有玩的!过着我们童年想都想不到的生活,但他们却感受不到。这就是所谓的发展吧,时代变化吧!

但我还是觉得现在的小孩比我们缺少团结精神,缺少吃苦精神,缺少中国传统礼仪,节俭等美德。也许也是时代的产物吧!他们生在这个时代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父母的教育;学会感谢老师的培养;学会感谢社会所有人的关爱。学会珍惜,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亲情,友情。学会回报,努力学习各项本领,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推动社会的发展,那么以后他们的下一代童年一定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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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千山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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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飞羽提醒过江行云,不要与那种臭名昭著的女人来往,江行云不以为意,结果,祸端就由莉莉亚公主而起。

不是别个原因,莉莉亚公主看上了黑发黑眸的冯飞羽,她愿意用自己的贴身男仆交换冯飞羽,让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倘冯飞羽是个轻薄人品,估计也不会太在意莉莉亚公主的提议,毕竟这位金发碧眼的公主生得皮肤雪白,一流美貌,虽不及江行云,但也腰肢轻软,胸脯高耸,尤其那一袭薄纱刺绣的束腰长裙,将莉莉亚公主的七分美貌衬托到了十分。

多少贵族青年都以成为莉莉亚公主的入幕之宾而倍感荣幸,甚至会有勇士为一亲莉莉亚公主芳泽而与人生死决斗,不知是不是看多了当地人的金发碧眼,莉莉亚公主相中了冯飞羽神秘的乌发黑眸,以及那不输当地男子的修长挺拔的身量。莉莉亚公主原是想召冯飞羽服侍她一回,她差自己的男仆给冯飞羽送去了不菲的礼物,冯飞羽没收,而后,不论莉莉亚公主如何明示暗示,冯飞羽就如同个瞎子一般,对莉莉亚公主视而不见。

莉莉亚公主同江行云抱怨,江行云笑道,“殿下这般聪颖之人,如何就不明白,凡轻而易举得到的,必是廉价的。”

莉莉亚公主皱眉想了想,道,“你是说,冯是故意对我视而不见。”

江行云但笑不语,她明白莉莉亚公主的性情,这位公主凭仗财富与美貌,在贵族男青年中向来无往不利,故而,这位公主是极为骄傲的,她尤其不喜有男人在自己同前玩弄心计。江行云这般说,莉莉亚公主也就暂歇了对冯飞羽的心思。江行云也提醒冯飞羽低调一些,冯飞羽想了想,与江行云商量着,他干脆去柏尔温船长那里拜访,柏尔温船长近来准备第二次远航出海之事,但,老船长的游说似乎不大顺利,前些日子让仆人送信过来时,信中还提及此事,冯飞羽不耐烦莉莉亚公主之事,偏生眼下是在人家地盘儿上,一时回不得东穆,冯飞羽也知人在屋构檐下的道理,不过,他避一避也就罢了,更多的事,他绝不可能答应莉莉亚公主的。

江行云并未反对这个提议,倒让冯飞羽有些讶意,他还以为江行云得劝他从了莉莉亚公主呢,毕竟,这种事还真说不上男人吃亏。而江行云那种为送目的不择手段的政客作风,冯飞羽亦是深知的。见冯飞羽那错愕模样,江行云微微一笑,“我们这样努力的出人投地,不外乎要在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在想说不时可以直接说不罢了。这事虽与男人说不上什么损失,但你既不愿,何需勉强。起码在我眼里,你不是个能勉强的人。”

冯飞羽道,“莉莉亚公主不是第一次见到我,此事蹊跷。”

“我知道,你先离开这里,我自有法子让莉莉亚打消念头。”让冯飞羽带上仆人,坐上马车便去了柏尔温船长的小庄园。

冯飞羽一走,江行云干脆让庄园的管家去在外头搜罗了几个俊俏的小伙子,经过专业训练后,请莉莉亚公主来她庄园度假,将这几个小伙子带出来,莉莉亚公主果然心喜,相中了其中一位,一夜*之后,莉莉亚公主对于江行云的礼物显然很满意,就此不再提冯飞羽之事。

莉莉亚公主之事令江行云的心里响起警钟,此地绝非久留之地。

且,莉莉亚公主也绝非可靠之人。

面对此地贵族的追求,江行云时常拿冯飞羽做个挡箭牌,这当然是假的,但她明明白白的向外宣示过,冯飞羽是她的人。莉莉亚公主明知此事,还向她索要冯飞羽,明显未将她放在眼里。

这样轻视于她的人,江行云可是不会上赶着再去奉承莉莉亚公主的,江行云转而将目光投向莉莉亚公主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艾伦公爵。艾伦公爵没有莉莉亚公主的美貌,事实上,他于整个王室都是一个异类,因为在王室普遍的美貌之中,竟有艾伦公爵这样相貌平平的人存在。艾伦公爵非但相貌寻常,他个子不够高,平淡无奇的五官,面上有些雀斑,寡言鲜语,并不受国王父亲的宠爱。但,江行云知道这位公爵学识渊博,并且对大海充海野心,艾伦公爵是为数不多的向江行云请教过东穆文化的王室成员。

初时,江行云一直将艾伦公爵视为第二合作对象,这并不是艾伦公爵哪里不比莉莉亚公爵,实际上,艾伦公爵论智慧远胜莉莉亚公主。只是,艾伦公爵于王室实力低微,他纵有心,也没有实力与地位资助柏尔温船长再一次出海的。但,如今江行云对莉莉亚公主生隙,艾伦公爵自然就成了江行云眼中的第一合作对象。

江行云不过微微示意,艾伦公爵就对江行云发出邀请,邀请江行云参加他的私人宴会。江行云一袭宽袍广袖、衣袂翩翩的去了,与艾伦公爵互行过礼后,艾伦公爵赞美道,“如此华服美人,委实令人对于那片神秘国度充满向往。”请江行云去小客厅说话。

二人坐下,庄园的仆人端来调入蜂蜜的鲜牛乳与新出炉的酥点,江行云轻呷一口香甜牛乳,笑道,“每次受到公爵阁下如此热情招待,我都会误以为公爵阁下对我充满善意。”

艾伦公爵微微侧开头,额前一缕金发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艾伦笑道,“我对夫人的诚意,上帝可知。”

江行云将盛在牛乳的银杯放下,看向艾伦公爵那双浅蓝的眸子,道,“那么,阁下为何要挑拨莉莉亚公主对我的人动手?”江行云绝不是傻子,艾伦公爵干的那些事,她已尽知。

艾伦公爵哈哈一笑,“我只是想让夫人认清我的姐姐莉莉亚是何等愚蠢罢了,她那样浅薄的智慧,如何配得上夫人的雄才伟略。她既不知远航的意义与艰险,亦不知夫人何等智慧,她的脑袋里除了男人还是男人,夫人这般眼光,为何要选那样的合作者,请相信我,我比我的姐姐更适合夫人的远志。”

无耻是无耻,好在还有坦诚的优点。

江行云腰身微侧,双腿交叠,看向艾伦公爵,道,“在我的国家有句话,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形容公爵阁下再恰当不过,公爵阁下既然出手,想必已有全盘计划。”

艾伦公爵除了坦诚,还有个直接的优点,他完全不似当下贵族说句话要拐一百八十道弯的委婉,艾伦公爵正色道,“我可以资助柏尔温的船队,也可以送夫人回国,但,我需要夫人将海上辩认方向的法子如实相告。”

江行云微笑,“先说第一点,公爵你的封地相当贫瘠,并无多少出产,我想,依公爵的身家,怕是没有办法完全资助柏尔温船长。”

“我自然不会无所准备。”艾伦公爵道,“夫人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舅舅艾布尔已于近日前在自己的国家登基为王。”

江行云笑,“恭喜公爵阁下。”

艾伦公爵道,“艾布尔舅舅一直对海外有着极为高昂的兴致,我可以说服舅舅一并资助柏尔温船长。”

“这将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英明选择,阁下真是一位幸运的人,您无疑将成为这个国度的英雄物。”江行云道。

艾伦公爵笑,“看来,夫人对我们的合作没有异义了。”

江行云笑,“我很乐意听一听公爵阁下的细节,您也知道,这是一趟多么危险的行程。虽然成功就预计着巨大的收益,但同样,葬身鱼腹也是航行中的可能性之一。”

艾伦公爵灿烂的笑容让他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孔都生动许多,他道,“那么多贵族小姐夫人加起来也不及夫人万分之一的智慧。”

“我也只与可以同我匹敌的人合作。”

艾伦公爵哈哈大笑,他本就是个擅于言辞讨好的,不预今日棋逢对手,江行云的话显然令艾伦公爵开心。与艾伦公爵这样已经拥有实力且已拥有智慧的合作者合作无疑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当然,江行云再一次拒绝了艾伦公爵的暧昧,艾伦公爵惋惜又哀怨的看向江行云,江行云道,“许多人已拥有难得的珍宝,却还要觊觎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我相信阁下不是这样的人。”艾伦公爵早有妻室,只是因不受其父喜爱,艾伦公爵的妻子只是一个侯爵的女儿。侯爵之女,明显有些不能与艾伦公爵的身份相匹配。

不过,江行云连冯飞羽都不会勉强,她又岂会让自己成为艾伦公爵的情人。

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私下达成协议,没有不知会冯飞羽一声的道理,冯飞羽却是遇到了麻烦,他与莉莉亚公主委实有些孽缘,或者不是冯飞羽的孽缘,艾布尔国王陛下登基之事影响到了老国王对于储位的选择,尽管老国王对于莉莉亚公主的兄长亚度王子依旧宠爱,但由于艾布尔国王强势要求,老国王不得不为艾伦公爵更换了一块富庶的封地。而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的亲近显然令莉莉亚公主极为不喜,她对此视为背叛,尤其在知道冯飞羽与柏尔温船长去艾布尔国王陛下的王宫做客的事后,莉莉亚公主将自己一向宠爱的贴身男仆放到马车送给江行云,要求交换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

江行云道,“冯不是我的男仆,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属下,我的情人,恕我不能将他用于交换。”

莉莉亚公主立刻诬陷江行云偷了老国王送她的宝石花冠,要求老国王削去江行云的爵位并且立刻逮捕冯飞羽。艾伦公爵干脆送江行云去自己舅舅的国度做客,同时搞定了莉莉亚公主。

艾伦公爵笑道,“夫人太过紧张冯了,他当然出众,但夫人完全可以用上次的手法安抚莉莉亚。”

江行云道,“愚蠢实在是一种让人完全失去耐心的品质。”

艾伦公爵非常认同江行云这话,他问江行云,“夫人拒绝我,是因为冯吗?”

江行云微微一笑,“并不是。”

艾伦公爵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里有些不解,“除了容貌上无法与夫人匹配,我相信,其他方面我完全可以令夫人满意。”

“在我的国度,忠贞是一种美德。”江行云诚恳道,“阁下已有妻子,在我的国度,高贵的人不能与有妇之夫发生感情。”

艾伦公爵惋惜一叹,他现下还要借助侯爵的力量,他不能与自己的妻子离异。艾伦公爵轻声道,“我与夫人的协议,还望夫人不要令第三人知晓。”

江行云点头,知他防的不是别人,正是艾布尔国王,这就是政客了。

有艾布尔国王的支持,柏尔温船长的航行计划非常顺利,当与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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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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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真实的人物形象受到人们广泛喜爱。假期里,我就读了这本书。

文学家金圣叹曾说过:“《水浒传》所叙,叙一百零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是啊,梁山一百单八将都有自己的个性:“智多星”吴用神机妙算,“霹雳火”秦明有勇有谋,“花和尚”鲁智深洒脱豪爽,“黑旋风”李逵鲁莽急躁……但不管怎样,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忠义双全。

忠,就是对上忠心不二,对友尽心竭力。“忠义”,有“忠”必有“义”。这个“义”字包涵很多:讲义气、大义凛然、正义、见义勇为……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了这个“义”字,兄弟今生两家姓,来生一个妈。“打虎将”李忠、“小霸王”周通统领的桃花山寨将面临被官军歼灭的危险,他们向“花和尚”鲁智深的二龙山寨求援。而鲁智深与周通、李忠二人曾有一段恩怨,可鲁智深没有想到这些,一接到求援信号,二话不说率兵救援桃花寨。“黑旋风”李逵对宋江忠心耿耿,但他一听到假宋江调戏妇女,盛怒之下赶到梁山泊忠义堂,大骂宋公明,还砍了那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这是一种正义的表现。鲁智深听到金翠莲被镇关西霸占,他一怒之下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是真正的见义勇为。

可是这个忠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少忠义的革命战士为祖国牺牲了生命: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眼……他们对祖国忠心耿耿,大义凛然,这是对“忠义”二字的诠释。

《水浒传》是一本好书,它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它深刻地反映出哪里有欺压哪里就会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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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狐妖小说类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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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娘,娘!尾巴怎么又变出来了!啊呀!这样会迟到先生会骂的!”小男孩无奈地抓着从屁股后面露出的毛茸茸的白色狐狸尾巴望着眼前的倾城女子

女子看上去也有些着急,今天是他去私塾第……不知道多少次迟到了,再这样挨手板怕是免不了了···

“来,君儿,吸气,心中默念娘教你的口诀……1,2,3,哎,好嘞!快去吧!小心点路上!”女子望着匆匆远去的小身影不禁擦了擦汗

“哦,对了娘!”小男孩突然停到远处转身望向她

“怎么了?”女子问道

“今天爹真的会来吗?你说的他今天会来,以后永远都会和我在一起了!”男孩问着

女子微微笑着点点头

“是啊,你回来就可以见到他了,快去吧!”

男孩十分开心地点着头,一蹦一跳地就跑开了

女子站在院前目送着男孩离开,一个白色的身影从一边的草丛里窜了出来

“娘子!”那是一只雪白色皮毛的狐狸,一对金色的眸子满含笑意地望着她

“你终于来了”女子望着狐狸笑道,狐狸点点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身着白衣的银发美男子

“妖界的

“只要能让你摆脱天庭的束缚,我怎样都不后悔,而且你不是也给我生了个宝贝儿子吗~”男子笑的温柔,突然想起什么继续说道

“对了,我刚刚看到他尾巴友露出来了,对于这件事……你怎么对他解释的?你对他说了他是狐妖?”

“我说的是……他爹是狐妖”女子支支吾吾道

“啊?那你怎么说的你自己?你不是也吃了化妖丹?”

女子轻咳两声笑道

“我对他说,他娘是瑶池的仙子被他爹抢来的”

男子一愣,突然坏笑两声

“好啊。。这件事我们床上再聊”说着便将女子横抱起关上了门

……

等你百世不嫌久,只为永生长厮守。

[狐妖小说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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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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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是哪位大咖说过:经典是生生世世的诱惑。从来没有那么投入,那么认真地读完哪本现代著作,除了四大名著。而孩子给我推荐这本巫哲的《撒野》,让我从头到尾都被一个高中男孩所具有的细腻丰盈的情感所蛊惑,被那不离不弃、干净透明、惺惺相惜的非主流情感所感动着。

心灵细微之处的痛痒被这两位少年所牵引,所触动。

小说语言干净、明快、简洁,没有丝毫的扭捏作态、无病呻吟,有的只是日常的只言片语,生活琐碎。虽然是关于不被社会认可的非常态BL,但却令读者,无论他或她是同性或异性或双性恋者,都会被男孩细腻的情感,被他们年轻、淳朴、不带任何修饰的粗糙但率真的性情而触动。从头到尾,文字中扑面而来的满是青春的气息,干净如明媚的阳光。

小说中的人物,个个鲜活,形象跃然纸上。读者从中可以发现了自己的影子,朋友的影子,同学的影子,老师的影子或者父辈的影子。深切体会并理解了当时所不能理解也没想着去理解的许多人和事。也再次重温了一遍高中历史,自己青葱的岁月。

小说中的学霸蒋丞学渣顾飞,有着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他们两个相互救赎相互爱的点点滴滴,感动了读者。

也正是因为《撒野》,让读者对学霸有了全新的了解。学霸不是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学习机器,而是有个性、有隐忍、有不堪的过往、有善良、有冷酷、有恩有义的有情少年。学渣也不再是放任自我,让人不屑的渣渣,而是有情有义有爱有责任感的,不该沉寂的一颗璀璨的金子,他因为太多的牵跘,太多的责任要去承担和梳理,他不能优秀,他不能拔萃,他刻意地淹没自己的才华,而默默地用自己年轻性感的肩膀扛起生活的重担。

最让人感慨的是,这对少年刚开始就对对方的颜值颇为欣赏,也正是应了这句话“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终于人品”。

末尾,作者没有给读者一个交代,他两个是否最后能在一起,是以怎样的状态在一起,但读者已经很心安,这两个少年会有不错的未来,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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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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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近热播的《琅琊榜》掀起了观众的讨论热潮,下面我们来看看《琅琊榜》小说里各人物结局吧!

我总是喜欢看一些过去喜欢的电视剧,我再次把《琅琊榜》一分钟不差地全剧看完了一遍。不得不说,第二次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的发展还是觉得很好看,依旧是我们国家少有的良心剧作。并不是因为胡歌饰我的偶像我才这样赞扬这部剧的,因为看到这部剧的反响就知道了。

对于电视剧制作团队方面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他们的团队非常的好,这是圈内人评价的。但是演员们的演技那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活里活现。

梅长苏,他的经历和饰演者胡歌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经历了“脱皮削骨”的蜕变,胡歌又何尝不是这样。所以胡歌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儿时的梅长苏也就是林殊几乎和胡歌以前演的角色一样,是个放荡不羁的英雄。然而经历了赤焰军那一次大战之后,他失去自己的容颜和矫健的身体。蜕变成为一个极具有智慧的谋士,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梅长苏有时候还挺“狡猾”的,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国家那都是智慧,而并非我之前肤浅了解到的东西。

整部剧中有两个地方戳中了我的哭点。第一个是梅长苏说:“这个李逍遥是个江湖人”。那一瞬间把我带回了《仙剑奇侠传》的时候,十年前的胡歌是御风而行的李逍遥,戏如人生,不管是胡歌还是梅长苏都已经作别了仗剑江湖的少年。我会感到对过去的怀念和遗憾,也或许是怀念当时的自己,所以没忍住眼泪往下流。另一个哭点就是最后一集霓凰郡主看信的时候,刘涛的演技太好了,情绪发挥得十分恰当,想到梅长苏和霓凰郡主挺让人伤心,霓凰郡主苦苦等待着林殊的归来,终于等到了蜕变后的梅长苏,可是还没团聚多久就永久失去了自己的心上人。在我看来,霓凰在剧中几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情的角色,还挺让人心疼的。另一个悲情角色还有靖王,靖王是最没有心机的皇子,他不为权位,一心向上只为能帮儿时兄弟林殊报仇,知道最后才得以和林殊相认。

《琅琊榜》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搞笑的戏份,多的只是让人思考的脱俗情节。可能以后我会看多次,也会觉得《琅琊榜》很有观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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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2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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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视剧大结局居然收到了观众“再拍一百集”的要求,这大概也是前所未有的。很久没有一部电视剧让我没按快进了,最近的一部剧是三年前的《甄嬛传》,这一次是《琅琊榜》,一部快进了就会脱节、就会跟不上节奏的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甄嬛传》之后终于再见一部有剧情、有逻辑、有集体演技、女主角终于不傻白甜不玛丽苏、没有出现“第八集吻戏”定律的古装剧,真是可喜可贺。

《琅琊榜》在播出之初并未引起多大关注,收视也一直低走,然而随着剧情的深入,《琅琊榜》的优势渐显——张弛有度的剧情,心思缜密的逻辑,精美细致的服装道具,丰满的人物角色设置,以及碾压玛丽苏杰克苏xx苏的集体走心演技,尤其是在同期其他电视剧的比较之下,《琅琊榜》在内容后半段集中发力,成为近期最具好评的国产剧。

《琅琊榜》矫正了国民的审美

“那些只能在课本上感受到的‘长亭外,古道边’送别的场景居然在电视里看到了。”

看《云中歌》的时候再一次被国内最具争议性的编剧于麻麻的色彩学亮瞎了眼睛:叶子必须绿得发亮,花儿必须永远娇艳欲滴,女主角特写下的胭脂、眼影、唇妆必须呈现出令男主角想“一亲芳泽”的光芒来......比起2014年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新《神雕侠侣》和2013年《笑傲江湖》里著名的奇禽珍鸟装过之而无不及。

这几年被于正的拼凑型色彩学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审美标准后,我终于得以在水墨画风格的《琅琊榜》里找回了自己基本的审美能力。《琅琊榜》在美术设计上严格地遵守了“一切设计均为剧情服务”的原则,坚决杜绝某些工作人员的个人爱好创作(于正在履行电视剧编剧职责的同时,还兼美术指导、服装设计、主题曲写作等多项工种),使得该剧在整体色调上与剧情内容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这个以男人戏为主的电视剧中,我们见不到以出位妆容和服装造型而过分显目的女主角、女配角,所出现人物所着衣衫一面与电视剧整体风格保持一致,一面又与人物身份、人物个性相得益彰。

譬如女主角霓凰郡主、譬如宫中嫔妃所穿戴的衣服首饰大部分都呈冷色调,与剧中出现的宫苑、住处、走廊、郊外等场景地、背景色毫无色彩冲突感。剧中的主角配角大多妆容干净、素雅,不见深厚的粉底,没有五颜六色的眼影,就连几位主要女演员的唇妆都以淡色为主,不显突兀。

主角的妆容、服饰在色彩上虽不十分显眼,但其实十分讲究,十分经得起特写,特写之处,主角衣服上的纹理、图案、绣工等细节往往被显现出来,可见其质感。据《琅琊榜》的服装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是我合作过的在服装方面投入最大的剧组。”,可见该剧的诚意。

《琅琊榜》的台词会让你的耳朵怀孕

“只要一听靖王说话,我的耳朵就会怀孕。”有追剧观众如是说。据《琅琊榜》原著粉丝评价,剧版《琅琊榜》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原著内容,尤其是原著台词的保留,譬如:

“遥映人间冰雪样,暗香幽浮曲临江,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这宫内的风从未止。”

《琅琊榜》的很多台词乍看之下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细细读起来听起来之时却有一种无以名状的优雅感。《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你侬我侬”的琼瑶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天雷阵阵的新偶像剧里男女主角说出来的话总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于正剧的“霸道总裁杰克苏式”肉麻情话仍然让我无法适应。

《琅琊榜》的台词却无端升起了一种赏心悦目感,“江左梅郎”“我选你”居然在社交网络兴起了和当时《甄嬛传》“就是矫情”一样的效果,朋友圈中“琅琊榜”毒的人多不胜数,每个人穿越至南北朝,在那里“之乎者也若”“为什么我没有一个梅长苏”。

一部敢让女主角消失20集的古装正剧

《琅琊榜》在视觉听觉上给人享受之外,在感觉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服感,这种舒服感归功于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导演、编剧、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的集体成全。与大部分电视剧不同的是,《琅琊榜》是一部少有的以男人戏为主打的电视剧。

不管是金庸的武侠古装,琼瑶的清宫古装,又或者是这些年大行其道的韩剧和日渐衰落的台湾偶像剧,均是以男女之间的爱恨纠葛为故事主线,很少有像《琅琊榜》有着“家仇国恨”大视野的又不是正剧的电视剧。

至少,没有一部剧会让女主角消失二十集,但《琅琊榜》做到了。很是怀疑,由刘涛饰演的女一号霓凰郡主绝对是山影用来糊弄总局的,绝对了为了掩盖《琅琊榜》卖腐的“罪名”,这个“名义上的女主角”居然二十集没有上线,更重要的是,观众居然还觉得毫无违和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剧情实在是太好看了,因为演员们演技实在是太赞了,随便一个路人甲都浑身是戏,因此大家没有过分关注“女主角到底什么时候出现”这件事。

继《甄嬛传》之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爆发之作

毫不夸张地说,《琅琊榜》是继《甄嬛传》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之作,又或者有人直接说它是男版的《甄嬛传》。

《甄嬛传》走红让女主孙俪的演艺事业再攀高峰,曾经红极一时的TVB花旦蔡少芬翻红,在电视圈混迹多年的蒋欣一夜走红,斓曦、陶昕然、蓝盈莹、唐艺昕、毛晓彤等新人演员集体崭露头角。

《琅琊榜》则成全了一大批男演员,第一男主角胡歌演技和人气再上一层楼,靖王的扮演者王凯成为女粉丝们争先恐后为其“生猴子”的新晋男神,从《伪装者》穿越过来的明楼大哥靳东和老师刘奕君人气继续上涨,黄维德、陈龙、高鑫等一批许久不见的老演员重回观众视野,飞流的扮演者吴磊以其呆萌、忠主、一根筋、惜字如金的个性形象人气直逼男一男二。

女演员方面,刘涛(霓凰)、刘敏涛(静妃)、王鸥(般若)、周奇奇(宫羽)、张龄心(夏冬)、张棪琰(长公主)、杨雨婷(越贵妃)、皇后等女主女配均不以颜值抢戏,而是以演技碾压众生。

这部既具庙堂之高又有江湖之远的独树一帜的古装正剧,成功地向我们演示了一部网络文学作品是怎样拍成高大上之作的实验过程,《琅琊榜》之后,国产剧或将迎来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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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外国短篇小说:穷人的专利权

全文共 5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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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单调的生活,能够使人丧失生存下去的兴趣与勇气。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穷人专利权,欢迎阅读。

作者:狄更斯

我是在离伦敦不远的地方出生的,但是在学完了手艺后,就进了伯明翰的一家工场 (也就是你们说的工厂)干活。我学手艺的地方离我的出生地但脱福特很近,我学的是打铁,我叫约翰,因为我的头发稀少,所以从我十九岁的时候开始,大家就都叫我“老约翰”了。而如今我已经五十六岁了,我的头发和十九岁的时候比起来,好像既没有增多,也没有减少,所以想让我在这件事上讲点新动向是不可能的。

到明年也月份,我结婚就整整有三十五周年了。我结婚的那天恰好是愚人节,所以人们总是拿我的喜事开玩笑。那天可是我一生中最有意义的日子,我的好老婆就在那一夭属于我了。

在我们生过的十个孩子中,有六个活下来了。我最大的儿子在一艘名叫“曼佐·纪奥诺号”的客轮上做机师,这艘船往返于那不靳斯和马赛之间,途中在热那亚、莱格亨和西维太·范切埃停泊。我的大儿子发明了很多有用的小东西,他是个有手艺的人,可是他从没从这些东西上获得一丝一毫的收益。我的另外两个儿子,一个在悉尼,一个在新威尔士,他们都把自己的工作干得很好,上次来信时还都没有结婚呢。还有一个儿子,就是詹姆士,他总是有些不正常的念头,竟然去印度当兵了,还在打仗时中了一枪,有一颗子弹打进肩脚骨里,在医院里住了六个星期,这些都是他在信中说的。其实他是几个儿子里相貌最英俊的。我的一个女儿玛丽生活得称心如意,偏偏患了一种胸部积水的玻另一个女儿夏洛蒂被丈夫遗弃了,他真是太无耻了,现在她带着三个孩子和我们一起生活。我自己最小的孩子,今年只有六岁,不过已经开始喜欢机械方面的东西了。

从始至终,我都不属于xian章派。的确现在有很多社会弊端,让人们愤愤不平,但是我看xian章派的主张对解决问题也没什么帮助。如果我觉得有帮助的话,那我就是xian章派了。既然我的想法和xian章派的主张不同,那么我就不可能是xian章派。平时我看报纸,也去伯明翰的被我们叫做“会潮的地方去听他们争论,因此,xian章派的很多人我都认识。但是,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同意使用武力来纠正弊端。

我自己一直都喜欢在发明创造上下功夫,这么说并不是夸大其辞(我必须把脑子里涌现出来的想法随时记录下来,否则就无法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以前我发明了一种螺丝,总共赚了二十磅,现在我还在用这笔钱。我一直都在进行发明创造,差不多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没怎么中断过。这个发明我已经完成了,就在上一个圣诞节的前夜十点钟的时候。在我做完之后,我把妻子叫进来看。当她和我站在完成了的机器模型旁边时,我看见她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模型上。

我的一个朋友威廉·布彻是个并不激进的xian章派。他是一个很有号召力的、出色的演说家。他经常说,像我们这样的工人走到哪里都要吃亏,那是因为有那些以搜刮百姓为生计的政府部门,因为我们必须服从政府的各种法令,而且还要向政府部门上缴各种名目的不合理的费用来供养他们。“是的,”威廉·布彻说,“所有的公民都要负担这些,但是负担得最多的是工人,因为工人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的温饱,正因为如此,当工人们提出改革的要求,追求平等和公正的时候,如果有人从中阻挠,那真是无以复加的不公平。”以上都是我记下来的威廉·布彻的话。

他在发表演讲时就是这样说的。

好了,现在让我再来谈一谈我的机器模型。我完成它是在上一个圣诞节的前夜十点钟,有将近一年时间了。这个模型几乎用光了我所有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有时碰上倒霉事,我女儿夏洛蒂的孩子生病,也可能更糟糕,两种情况都让我碰上了,我就只好暂时放弃模型,往往几个月都不能接着干下去。为了进一步完善它,我还会整个把它都拆卸掉,然后再重新装上,就是这样反反复复做了无数次,最终做出了现在这个完整的模型。

圣诞节那天,我和威廉·布彻好好地谈了一次这个新发明的机器模型。他这个人很有头脑,但是也有一些古怪的脾气。他问我:“约翰,你用它来干什么呢?”我回答说:“我想得到一个专利。”威廉说:“具体怎么做呢?”我说:“去申请一个呀。”这时威廉告诉我,关于专利的法律条文都是些害人不浅的东西。他说:“约翰如果你在公开了自己的发明之后才获得专利,那么你经过千辛万苦得到的成果就很容易被人窃取,到时候你可就陷人困境了。不管是你心甘情愿地赔些钱,先邀请一些能够负担专利申请的巨额花费的合伙人。还是四处碰钉子,让别人牵着鼻子走,在几批合伙人中间奔走,展示你发明的模型,和他们商量价钱。结果都一样,很可能你的发明会落到别人手里。”我说:“你的想法不合情理,威廉·布彻。有时候你就是这样。”他说:“不是我不合情理,约翰,让我对你讲一讲这种事的真相。”接下来他就跟我详细地解释了一番。我告诉威廉·布彻,我想亲自去申请一个专利。

我的妻舅乔治·贝雷,住在西布罗密奇 (他很不幸,他因为妻子酗酒而破产了,被关进伯明翰监狱多达十七次,后来在里面病死了,才算了结),他在死前留给我妻子一百二十八镑零十个先令的英格兰银行的股票。这笔钱我和妻子一直都没有动过。大家想想,我们都有衰老得不能再工作的一天。所以,我和妻子打算靠这个发明申请一个专利,而且我们甚至考虑过用那笔钱去申请。为此,威廉·布彻替我给伦敦的汤姆斯·乔哀写了一封信。这人是一个木匠,身高有六英尺四英寸,最擅长玩抛绳圈的游戏。他住在伦敦契尔西一座教堂的旁边。我事先向工场里请了假,这样我回来以后好继续干活。干活的技术很不错。我不反对喝酒,但是我从来不喝醉。圣诞节的假期一过,我就坐着“四等车”去伦敦,在汤姆斯·乔哀那儿,我租了一间房子,租期是一个礼拜。他结过婚,有一个儿子,是个水手。

汤姆斯·乔哀告诉我 (据说是从书上看的),申请专利首先要写一份申请书,递交到维多利亚女王那里。这和威廉·布彻的说法一样,威廉还替我打了草稿。要知道,威廉的笔头是很利索的。还有申请书后面要附上一份陈述书,那是给大法官的,我们也已经准备好了。在经过一段曲折之后,在离司法院法官楼不远的桑扫普顿大楼里,我找到了一位推事,向他递交了陈述书,还付了十八便士。他让我把陈述书和申请书送到白厅的内务部去,然后把东西放在那里等待内务大臣签字,并又交了两镑两先令六便士。大臣在六天以后才签完字。又要求送到首席检察官公署去,在那里打一份调查报告。我在办这件事的时候又交付了四镑四先令。而且,大家看看,在这些过程中我遇到的人都非常粗鲁无礼,即使在收钱的时候,也没有表示丝毫的谢意。

我已经把汤姆斯·乔哀的房子的租期后延了一个星期,现在已经过去五天了。首席检查官写好了一份例行的调查报告 (我的发明已经顺利通过,没有遇到阻挠,我动身前,威廉·布彻就是这样预料的),然后叫我把这份报告递交给内务部。内务部接到后,以它为依据做了个复本,也就是所谓的执照。获得执照的同时,我又缴纳了七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还要把执照送到维多利亚女王那里签署,在女王签字之后又发了回来。随后还要经内务大臣签字。我又去了内务部,那里有一位先生把执照丢到我面前,说:“现在你带着执照去专利局,在林肯旅社。”这时我在汤姆斯·乔哀那儿都住了两个多星期了,我必须省吃俭用来支付这些开支。说实话,我自己的决心都有些动摇了。

到了林肯旅社,专利局的人又做了一份叫“女王法令草案”的文件,还有一份“法令提要”,同时我又付出了五镑十先令六便士的代价。

随后,专利局“准备两份正式的法令文本,分别送交印章局和掌玺大臣衙门”。这样我又交了一镑七先令六便士,另外还附加三镑的印花税。

准备递交上去签字的女王法令是由专利局的抄写员抄写的,我付给他一镑一先令,外加一镑十先令的印花税。下一步是把女王法令送到首席检察官那里去签字。这次的代价是五镑多。接着又要送到内务大臣那里。

再由内务大臣递交给女王,女王再签署一次。同时我要支付七镑十六先令六便士的费用。到目前为止,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我差不多要一文不名了,我的耐性也几乎被消耗光了。

关于我的这些经历,汤姆斯·乔哀全都如实地告诉了威廉·布彻。又被威廉通过演讲传播到了伯朋翰的三个“会潮,接着其他“会潮也都知道了。甚至后来北英格兰所有的工场也都知道了这件事。告诉大家,在一次“会潮的演讲中,威廉·布彻说,申请专利的过程就是使一个人成为xian章派的捷径。

但是,我还是没有那么做。我又把女王的法令送到印章局去,它位于滨河大道的桑莫塞特公馆,印花商店也在那儿,在印章局,我等到一份书记交给我的“印章局法令”,“专供掌玺大臣签署”,为此我又交给他四镑七先令。书记还准备了一份“掌玺大臣法令”,“专供大法官签署”,代价是四镑两先令。随后“掌玺大臣法令”交给了办理专利的书记,由他抄写,这样我又支付了五镑七先令八便士的费用。并且我又交了一笔三十镑的印花锐。还有九镑零七便士的“专利制箱费”。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让汤姆斯·乔哀做一个同样的箱子,他只收取十八便士的费用。然后我又交了“大法官财政协助费”,这是两镑两先令。随后交的是“书记文件夹保管费”,七镑十三先令。然后我又支付了十先令的“书记文件夹保管协助费”。另外,又向大法官缴纳了一镑十一朱令六便士。最后交的是“掌玺大臣协助费”和“火漆封烫协助费”,共十先令六便士。到此为止,我在汤姆斯·乔哀那儿住了整整六个星期。在这项发明畅通无阻地获得专利的过程中,我支付的费用总共有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而且这只是国内的专利权。我必须再缴纳三百镑才能把发明带到国外去。

众所周知,我年轻的时候,教育的质量可不高,就算是接受了点教育,也是太微不足道了。也许你会认为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是的,我也这么看。尽管威廉·布彻比我年轻了二十岁,但是他的知识简直够我学习一百年。要是去申请专利的是威廉·布彻,他也被人像踢皮球一样,从一个部门踢到另一个部门,我敢说他是一定不会这么忍气吞声的。要知道,他的脾气有时是很暴躁的,那些文书、搬运工和邮差多少都会有些脾气暴躁。

这并不意味着我想告诉大家,申请专利所碰到的情况让我对生活感到沮丧。可是,我想说,技术上的发明创造本来是件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为什么把发明者弄得像一个罪犯呢?如果一个人总是四处碰壁,那么他对现实还会有其他想法吗?是的,每一个申请专利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想想要缴纳的费用,已经花了这么多钱,可是还什么事都没做呢,·这多可恶呀。如果我是个才智非凡的人,这种情况就更糟糕了 (谢天谢地,毕竟我的发明已经被痛快地接纳了,在实际中发挥了不错的作用)。说起来花的钱很多,加在一起恰好是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是的,是这些。

说到那些形形色色的官员,我感到威廉·布彻的话是不容置疑的。

那些什么内务大臣、首席检察官、抄写书记、大法官、掌玺大臣、专利办理书记、大法官财务助理、主管文件夹书记、掌玺助理、主管文件夹书记助理、火漆封烫助理,每个要在英国申请专利的人都必须和这些官员打交道,即使他要申请专利的不过是个铁箍或者是一根橡皮筋,也必须这样。而且有的部门还要反复地进进出出。在申请的时候,我办的手续就有三十六道。这些手续从递交给女王开始,一直到交付“火漆封烫协助费”为止。说实话,这个火漆封烫助理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什么东西呢,我真是有点好奇。

这些都是我想要和大家说的话,我已经把想说的话都记录下来了。

但愿我把自己的意思都表达清楚了。我说的不是文字 (我没这方面的才能),我指的是其中的意思。在最后,我要说的是汤姆斯·乔哀。在我离开伦敦的时候,他对我说:“约翰,如果这个国家的法律的确是公正无私的,就像它标榜的那样,那么你就去伦敦,你可以花半个五先令的银币,为你的发明做出一份细致准确的说明图示,有了这份图示就可能轻而易举地获得专利了。”

现在,我非常同意汤姆斯·乔哀的说法,我也这么认为。威廉·布彻说:“那种‘文件夹主管’,‘火漆封烫主管’,纯粹是些败坏国家的混蛋,必须得把这些职位取消。””我认为他的观点是正确的。

作品赏析

《穷人的专利权》写于1850年,是狄更斯的短篇小说代表作之一。小说描写英国xian章运动期间,一个勤劳温厚的老铁匠约翰,在向政府申请发明专利权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令人啼哭皆非的波折,从一个侧面揭露了当时英国庞大官僚机构的种种繁文缛节和鱼肉人民的实质。小说通篇采用第一人称自述方式,平易朴实,叙述自然,以小见大,以一斑显全豹,所叙人物,上至英国女王,下至小协理书记,揭露矛头,从衙门的腐朽文牍作风,直至官员对人民的盘剥,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一幅黑暗官场讽刺图,也显示了狄更斯小说创作中夸张不失真实的含蓄温厚的讽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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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说迷老妈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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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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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玄镜司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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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镜司作者是剑舞秀。这本小说大家看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司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黑了,不是因为太阳落山了,事实上那滚热的晃眼的大火球就挂在天上,只是因为孟晓开始创造小世界了,所以引得本世界的法则开始出现波动变化。

不,应该说是所有的世界的法则都跟着出现了波动。这种波动也许是削弱,就像光,即使你知道它就在那却看不见了。也有可能是增强,就像是温度,冬天更冷、夏天更热。

这一幕自然会引起本世界与异界生灵的恐慌,本世界倒也罢了,魔族与联军的战斗几乎人尽皆知,从刚刚开始天象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本世界的居民都明白,那是天道高手接连死亡引起的现象,从这个局势看,似乎联军方面并不占优势。至于现在的天黑现象就完全闹不明白了。

相比本世界,异界的生灵就集体麻爪了,科技侧世界的生灵中会冒出各种各样的专家用无数奇葩的理由强行解释以求达到安稳民众的目的。而高灵力世界则会有各个顶尖高手站出来安抚民心。不过除了那些真正的异界至强者,其余人也根本就闹不明白这种现象到底是因为什么。哪怕是异界至强者也只是感受到了法则之力的变化波动,具体原因仍旧两眼一抹黑。

时间就这么缓缓的流逝着,一转眼就已经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月亮眼看着都要落下去时古沉等人在军舰上升起了篝火,一锅热气腾腾的浓汤架在上面,“这天黑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啊?将士们有点浮躁啊!”

小鱼没好气的用勺子乘起了一大口,“你还真是准备的齐全啊,打仗还带着这些东西。”一口饮尽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接着道:“大概要等孟晓的小世界创建完成吧,不过一阵子晒不到太阳也没什么要紧的,何况并不是真正的晒不到太阳。光线依旧存在,除了感受不到,其余一点不缺。”

古沉撇了撇嘴却也不去安抚将士,反倒着急伸手从汤里捞肉片,只是刚刚伸出的手陡然僵在空中,只见因为气泡而不停翻滚的浓汤突然间变得一片平静。

出现变化的不止是浓汤,只要站起环望海面就会发现,如今的海面更像是一面光滑的镜面,彻底失去了海水的流动特性。

围着火锅一圈的众多小伙伴见状面面相觑,各种苦笑道:“现在这汤还怎么喝啊!”

……

孟晓现在也很不爽,倒不是因为往生树,事实上当一切开始的时候,孟晓第一个解决的就是往生树。

首先将三生石打入了往生树的根系之中,三生石的力量与往生树份属同源只要孟晓利用灵气稍稍调控就能对往生树进行克制,接着再用牵魂丝将往生树彻底捆绑,然后从笔记本电脑中调出界脉图,让牵魂丝携着往生树按照界脉图的路线编织出了一片大大的疆土。

在这过程中,孟晓并没有对界脉图有任何的改变,但当界脉图碰到其余神器时自动出现了一副玄妙的图案。这更加坚定了孟晓的信心。

这片疆土刚一生成便有无数海水倒灌,风起云涌间各种元素像是赶集似的向着这里聚集。只是整个场面混乱无比,还没有等孟晓做什么,各种元素法则之力就开始相互攻坚完全无法相处。

孟晓眉头紧锁一时间有些别扭,这样的世界肯定不对,手中净世壶紧了紧,福至心灵的将净世之水洒了出去。净世之水并没有像传说中那么一发不可收拾,反而环绕着新生的疆土流了一整圈,将整个疆土都包围了进去。

漫天混乱的法则之力在遇到净世之水的时候统统化为虚无,而没有了源源不断的补充,疆土内的法则之力也渐渐平衡宁静下来。只是……

这样的疆土似乎并不能够让孟晓满意,因为太过死寂了,没有任何的生机。这样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孟晓无奈的掏出花盆,这魂宝自进化以来他还没有真正使用过呢,以后怕也是没有机会了,想着挥手一扔,花盆碎裂,其中无尽的息壤开始遍洒整个疆土,而彼岸花的幼苗也随之落地。

鲜红的彼岸花像是由血液浸透一般,妖艳的摇曳着。明明需要不知多久的时间才能开花,此时却一朵接一朵的开遍了净世之水所包围的河岸,而彼岸花的落地也为这片疆土带来了崭新的生机。

孟晓看着已经变成一片美丽净土的疆域突然间苦笑出来,之后该做什么了,该用自己去弥补那碎裂的代天锁了。

呵呵,心里有些惆怅,只是自己惹的锅,就是哭着也得背完啊!

渡厄舟金光显化,承载着孟晓渡过净世之水,当孟晓一脚踏上岸边的时候,整片世界终于亮了起来,就像是大海中多了一根定海神针,滔天的波浪瞬间平息。而疆域之中的所有法则之力也像是找到了领头羊,一瞬间开始顺着孟晓的心意开始改变。

孟晓目光所及一切都不一样,他看到了苍穹之海上的古沉等人,看到了他们再次架起了一锅鱼汤,看到了在苍穹之海深处静观其变的参海蛇,看到了隐藏在不知名大川中的另两个天道级别灵兽,看到了新灵兽的诞生,看到了无数人类不明真相的祈祷。

一道长长的呼吸过后,本世界再次发生变化,以孟晓作为灯塔,六道轮回赋予本世界远超异界的生死法则之力开始转移向着孟晓涌去。

轰隆隆!天边传来一片雷啸,这一刻,天地屏障消失了,所有的世界在这一刻法则之力归于平衡。

古沉等众多小伙伴微微一怔,抬头望去好似太阳越发明媚了,然后一声惨叫从深海中传来。不过大家并不在意。

孟晓收回视线长长喘了口气,抬起脚步慢慢朝着前面走着,一步一步的慢慢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当他停止时,六道轮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就像之前说的,此时的孟晓就像是一个灯塔,吸引的不止是生死法则,还有六道轮回。

闪耀着光泽的天道,厚重踏实的地道,玄妙异常的乾坤道,充满了生命气息的万物道,莫名感动的人间道,还有一片死寂的地狱道!

“地狱道不该这般死寂呢!”

孟晓轻轻抬手将神镜架在了地上,一束光芒自镜中射出连在地狱道中,一种源自于灵魂的敬畏在此时出现在了万界所有生灵的心中。善人心中突然间多了一丝坦然,如沐春风。恶人心中多了一丝拘谨,如同一柄钢刀悬在了头顶!

六道轮回完善了,这个世界顷刻间圆满无缺了。从此以后,万界生灵若入轮回先上渡厄舟过净世之水,再过神镜定今生罪恶,善人往左根据功绩实力在前五道中选择其一,恶人向右进地狱道!

嗯,至于地狱道中有什么,呃,孟晓可以慢慢往里加料,这事不急。恍然回头第一批灵魂已经到了,正坐着渡厄舟跨河而来,可不正是水晶宫主和他的死忠派,还有凡圣那帮天道高手。

孟晓讪笑,原来已经过了七天啊!

当然,这也不急,现在最需要着急的是,给自己和老婆们建一所大大的宫殿!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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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鉴赏:我的妈妈

全文共 3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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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的一天,我独自一人在灯下备课,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电话铃声。我拿起话筒“喂“了好几声,那边才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你是妈妈吗,妈妈!“一个女孩的声音,稚嫩而低婉……

我找妈妈,你是妈妈吗?

1995年6月的一天,我独自一人在灯下备课,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电话铃声。我拿起话筒“喂“了好几声,那边才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你是妈妈吗,妈妈!“一个女孩的声音,稚嫩而低婉。

“你找谁呀?“也许是受了那声音的感染,也许是怕惊吓了那端的孩子,我用极轻极细的声音问道。

“我找妈妈,你是妈妈吗?“声音极为倔强,充满一种渴望,显出几分凄凉。我明白了,这是一个正在寻找母亲的孩子。我故意拖长了声音:“你是--“

“我是安安呀!“显然,孩子有些迫不及待了,是怕我挂了电话,声音也大起来。

“安安,你在哪儿呢?“我以母亲的情怀叩问。我听到电话的那一边“哇“的一声,女孩放声恸哭起来。

我大声喊道:“好孩子,快告诉妈妈,你在哪儿?”电话里传来嘤嘤的抽泣,她哽咽道:“妈妈,我一个人在家里,好害怕。也没有吃饭,爸爸还不回来。我作业也做完了。我很听话。妈妈,你为什么还不回家呢?爸爸说你去了好远好远的地方,说我懂事了,你就会回来。

妈妈,我现在懂事了,我各门功课全是班上第一名,可你怎么还不回来呢?“我揪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但孩子的话却使我陷入了一种悲凉和迷惘。我望着窗外袭来的沉沉暮色,不知是怎样结束那场谈话的。只记得我以母亲般的慈怜对着电话说:“好孩子,如果你害怕了,如果你想妈妈了,就给我打电话,记住,妈妈永远想着你。“她高兴了。告诉我,她是通过电话簿找到我的名字,查出电话号码的。她很得意地说:“妈妈,你真难找。有一次,我听到的是老奶奶的声音,就马上放下了电话。又一次,是一个叔叔的声音,我说我要找妈妈,他就使劲地吼开了,好凶的声音呦,吓得我差点哭起来,但是我不怕,你是我拨了第九次电话才找到的。我真高兴啊!“我实在不忍心听下去了,这是一个具有怎样遭遇的孩子呢?她有多大?上几年级?家住哪里但这一切我都不敢去询问。既然是妈妈怎么会不知道女儿的一切呢?孩子会怀疑的。此后。一连好几天,家中的电话一响,我就抢着去接。

渐渐我知道了女孩的情况。

她在武昌一所小学读二年后,和我女儿一样大小。每天要乘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去那里读书,中午用一块钱吃午饭,爸爸常常很晚回家。她是班上最优秀的学生,数学课代表。而且,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黄莹,乳名叫安安。安安很会唱歌,常常在电话里唱些刚学会的新歌给我听。

8月,学校放假后,我和丈夫带着女儿去北京旅游,整整一个月。

旅游回来的当天晚上,电话玲响了,是安安!那头是她很委屈的声音。她说她每天晚上都给我打电话,就是没人接。她问:“妈妈,你去了哪里?学校放假了,别的孩子,有的去了夏令营,有的跟妈妈旅游去了。可我总一个人在家里,连说话的人都没有,好孤独。妈妈,我真想你带我去玩玩,同学们都看过了长江大桥,说可好看啦,可没有人带我去。“

我的心在颤栗,可回答她的只有沉默。可怜的孩子,我能告诉你我带女儿去北京了吗?我开始编造起谎言来:妈妈暑假里太忙,出差去了。以后有了时间,一定带你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玩。

期中考试结束后不久,安安就来电话向我汇报她的成绩了。她说语文考了99分。是全班第一。第二名是叶丽丽,98分,她妈妈还奖了一大块巧克力。她同桌张华才考了72分,挨了爸爸的打,屁股都被打红了。我问道:“爸爸奖励了你什么呢?“电话那头是一阵沉默。许久,她才说:“爸爸从来不管我,有几次老师要家长在作业本上签字,可爸爸很晚才回来,我就模仿他的字迹间签了,结果老师狠狠地批评了我,说我是撒谎的不诚实的孩子。妈妈,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呢?你回来了,我就有人签字了。“我的眼泪不可抑制地流了下来:“安安,乖孩子,好好学习,等妈妈回来,一定奖励你很多很多巧克力,给你签字。当然,如果成绩不好,妈妈也会打你屁股哦!“那边是一阵欢呼,接着是甜甜的一声:“妈妈,拜拜!“

两个星期后,安安又打电话,她以一种欢愉的声音对我说:“妈妈,数学测试卷发下来了,我才考了72分。真的,妈妈,你快回来打我屁股吧!“我被这种喜悦震惊了。我明白安安的苦心,为了妈妈打屁股的惩罚多么痴迷的童心啊,为了一个温馨的梦,竟做出如此可歌可泣的“壮举!“自然,我很严厉地批评了安安。责备她如何不理解妈妈,让妈妈为她的学习操心。并再次撒了个谎,说我又要出差,根本抽不出时间回来看她。她哭了,很委屈地哭了。她呜咽着说:“我错了。其实,我又撒谎,本来,我是很想考个79分的,可我还是了97分。我只是想见到妈妈才撒谎的。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叫妈妈操心了。“

一连五天,我每晚都等着安安的电话,第六天深夜两点,电话机突然急促地响起来。是一个男子尴尬而迟疑的声音:“请问,请问……对不起……我是安安的爸爸。孩子病了,发高烧,说胡话……一个劲要给妈妈打电话……我知道这样太冒昧,我们素不相识……可是,我不知道安安怎么牢牢地记着您这个电话号码……她说,还有几天……几天,11月13日……她要过生日……她说,她希望见到妈妈……“我的心陡然揪起来:“安安她,她怎么样了?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状况?为什么……为什么她妈妈不在身边?“电话那边突然压低了音量:“请,请您别着急,安安患的是肺炎,情况已经好转。我们的情况以后再告诉您。只是,我……我对不起孩子。“我说:“别说了,让安安接电话。“

“妈--妈--!“一声期待已久的呼喊,把我的心喊碎了。“妈妈,我病了在医院。别的孩子都有妈妈,打针还哭。我很坚强,只是想,想妈妈来陪陪我。妈妈,您能回来看我吗?“我的喉咙哽住了。

半晌,我才结结巴巴地说出一句:好孩子……我……妈妈一定回来看你。“我决定在安安生日的那一天,买一大堆礼物送给她。

11月13日,星期四的下午,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用精美的彩纸包好,上面写着:祝我心爱的小安安生日快乐!我来到安安就读的小学,找到了她的班主任杨玉霞老师。我说明来意,也说了我和安安的电话奇缘,整个办公室一片静穆。杨老师告诉我:黄莹同学是她最疼爱的学生。不仅学习成绩好,人也懂事。不幸的是在两岁那年,妈妈由一位亲戚担保去美国留学,本来讲好一年后在把丈夫和孩子也办过去的,但两年后她却提出了离婚。此后黄莹的处境变得令人心酸。她的父亲因此变得情绪低落,?M酒,不管孩子,几次家长会都不见人影黄莹完全靠自己的毅力学习,没有人指导她,她自觉、发愤学习,真是少见的女孩!杨老师抽出一个作业本递给我。这是一篇字迹娟秀的作文。题目是《我的妈妈》:

我没有见过我的妈妈,爸爸说她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但我经常在电话里听到妈妈的声音,妈妈的声音很甜很甜,比鞠萍姐姐的声音还好听。我想我的妈妈一定很美。一定比苏雅的妈妈还美。她说她会从很远的地方回来看我。她还说我是世界上最懂事的女孩子。我有一个愿望,这个愿望只能告诉杨老师,就是有一天线模糊了。我对杨老师说:“请你找出安安所有的作业本,我全给签上字。“我在那篇作文后面,写下了一段批语:女儿,你的作文写得棒极了,妈妈看了心里都流了泪。好孩子,你一定要相信,妈妈时时刻刻在你身旁。你的生日,妈妈送给你一盒巧克力,这是对你最好的奖励。明年你的生日,妈妈会来到你的身边。

我不知道,我这样做能不能带给孩子一些慰藉,但我发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尽力把那份温馨的母爱一点一滴地渗透到孩子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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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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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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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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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小年纪却迷恋上了写小说。嘿!你们可别小瞧了我,我可是我们班的“写作达人”呢!可是,就是我喜欢写小说这一爱好,却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

我被那些非议我的人冷眼过、嘲笑过、甚至讽刺过。你们知道一个还没上六年级的小女生被这样评价是多么大的伤害啊,这些人给我的心灵上抹上了一条不可抹擦掉的伤痕。

自从我看过“阳光姐姐小说派《我们班就是一个江湖》”评价了这篇小说后,她的一些话让我印象很深刻:至于你们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呢?我认为只有一点——为了快乐!所以你们写小说,完全不必去迷信权威的看法,你们可以完全听从自己心灵的呼唤,大胆的构思,自由的表达,只要是发自内心的文字,都是很有价值的!

我完全同意“阳光姐姐”的这一看法,我们想写小说,是我们的自由,大人们凭什么干涉我们的自由。“小孩和小孩,不带大人玩儿”大人们口口声声说为我们好,假如你们真的为我们好,请你们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想一想,好吗?

[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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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曾少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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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少年》以女主角谢乔的视角描绘了她与秦川的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穿插了其他少年人物跌宕的情感与起伏的人生经历。可以说《曾少年》延续了她原本所长,书中包含了青梅竹马的爱恋、漫长的初恋、学生时代的别离与重逢等青春元素。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曾少年》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曾少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人与人之间,就是一次遇见和一次别离。

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只有一刹那。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却有一生那么长。

谢乔和秦川的相遇似乎太早。

还没出生,他们就开始了隔着肚皮的战斗。两个人的记忆纠缠在一起,让人分不清,哪些是他的,哪些是她的。

那一年,他们玩“三个字”的追跑游戏,眼看要被他抓住,慌乱之中,她偏偏喊出:“我爱你!”

那一年,槐树沙沙作响,她迫切地望着他,他停了几秒,淡淡地说:“是最重要的朋友。”

那一年,她身边有另一个他,他身边有另一个她。他们明明在一个世界里,却又像隔着一个平行宇宙。

那一年,他说,要是30岁还没人娶你,我就娶你。他们小心翼翼地陪伴、等待,不敢走得太近,又不愿走得太远。

他们把头深深地埋在经年累月堆积的叫作友情的沙子里。

好像,那份感情,只要不说出来,就并不存在。

然而,时间会慢慢老去,爱情也会发出属于它自己的声音。

作者简介

九夜茴:80后青春小说代表作家,《私》小说系列杂志主编。

处女作《匆匆那年》一经出版立刻成为当年图书市场的奇迹,连续8年霸占各大畅销书榜,多次再版,全国累计发行量逾200万套。2014年,随着《匆匆那年》同名网络剧、电影及歌曲的热播,“匆匆那年”已然成为青春的代名词。其后出版了《花开半夏》《初恋爱》,每一部作品均引发千万读者的热议。

迄今为止,其所有作品均改编影视,由岩井俊二、黄磊、李少红、张一白等国内外多位实力导演倾力打造,九夜茴亲自担纲三部电影首席编剧,打造最美青春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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