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小说写作技巧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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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余罪小说众人结局
全文共 1387 字
+ 加入清单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余罪最后结局如何?以下是“余罪小说众人结局”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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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写作中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到叙事
全文共 2198 字
+ 加入清单在小说创作中,以环境描写引入故事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方式,这种开头的好处就是,从一开始就将故事发生的环境做了一个简略的描述,让读者明白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
环境的基调决定了一篇小说的故事格调,在明快的自然环境中发生的故事阳光积极,在阴暗环境中发生的故事灰暗冷峻。“一切景语皆情语”,这是我们在学习诗歌时一句很核心的话,用在小说中也是一样的道理,此外还有广为流传的几种情景关系:借景抒情、情景交融、寓情于景等等写作手法。
所谓的景便是自然环境的描写,而小说里,自然是逃不开对自然环境的描写。以下,大致可以从五个角度来描写自然环境。
眼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耳(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
鼻(泥土的芬芳、一阵花香扑鼻而来)
身(xxx感到一股浓浓的寒意/暖意)
心(xxx看着....的景象,心生.../感到...)
而什么时候该穿插环境描写呢?也大致可以从几个方向。
需要衬托情节的时候。(杀人一般是月黑风高的晚上)
需要体现真实感的时候。(两个人说话谈恋爱啥的都要写点周围环境吧)
场景切换的时候。(这个是必须的啊,不然读者怎么知道换场景了)
与情节有关的时候。(打仗得写点地势地形吧)
总之要直观形象,抓关键点去写,服务情节。
除了自然环境,就是社会环境了。社会环境包括
1.硬社会环境
比如建筑、场所、陈设,人物、动植物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不抽象的东西。
2.软社会环境
比如人物的外貌、服饰、语言、行为、风俗习惯等。
在进行环境描写的时候尽量不要忽略...
接下来就是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到叙事中了,具体操作方法大致有两个角度.
1. 宏观环境引入故事
宏观,就是在一个整体上来看待一件事物,宏观环境,就是张开眼睛看到的所有事物,具有笼统和不确定性。宏观环境描写引入故事的过程,就是一个由静而动的过程,环境的静影响叙述的动,也就是基调。
所以作者在创作之前,一定要确定这个故事的基调,长篇叙事更具有复杂性,但一开始选定引入故事的自然环境往往会决定读者跟进的兴趣,所以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场景,下面举例:
若一开始以战争开场,环境确定为攻城拉锯战:守城一方的视角从城墙之外拉开,由远及近,自然环境的基调突出一种山雨欲来的压抑感。视角先从远处的山脉开始,云色、山景、平原状况→然后是敌军营地→突出的攻城器械→敌军大营→军士将领军士→护城河(战斗痕迹)→己方人物→交流(议事,战术规划)。
云色山景和敌营的一切表象都用来突出战争环境和战前的压抑气氛,战斗痕迹加强守城战争的严峻形势,己方人物介绍用以说明战争情况,交流用于说明战争规划。
攻城一方视角则只有城墙和护城河,视野有限,则以城墙建制→敌方动作→交战痕迹→己方人物→交流的方式开篇。城墙建制突出攻城战的难易度(顺便也可以交代交战背景),交战痕迹突出战争的情况,己方人物交代出战争的规模,交流则是说明战争策略。
用这两种方式,故事引入顺利,不落痕迹。但是在使用这种方式的时候要注意,不能同时从双方的角度来观察战场,这样上帝视角会非常明显,读者一眼看出这是作者的刻意安排,而且在同时讲述多个人物时很容易发生混乱,这一点要切记,也是大多数新手最容易犯的错误。作者的规划的时候需要兼顾双方,但叙事的时候只能从一方出发。
选择主角所在的一方作为视角切入点,才是明智的做法。
2.微观环境的切入
微观,是一个区别于宏观的概念,即是说观察的对象是细小的事物,是宏大事物的一部分,以镜头语言为例,宏观使用广角镜头,而微观则使用微距镜头,让一件小事物充斥视野,然后慢慢的拉开,到达全体,这种手法的好处是不必要有太多的描写就可以很容易的引入人物和故事,一开始就创造出激烈的冲突环境。
微观环境引入始终是一个动的过程,它包含特写→广角→特写→叙事的过程。镜头的顺序是斧头斩入城门→城墙两侧→全局→人物,整个过程中,环境中的所有事物都是在变化的。
依然以攻城拉锯战为例子:双方开始交战。
防守一方:城墙上的士兵视角为箭矢飞过→攻城器械到达→同伴状况→敌军登城→交战→城墙状况→自身状况。这个叙事顺序,以个人视角开头又以个人视角结尾,始终都在动。箭矢状况表明对方的远程攻击里,同伴状况和敌军登城表明战斗情况,交战侧写心里状态,城墙状况表明双方实力,再回到自身则是剧情延续。
进攻一方:进攻的士兵视角过河→敌方箭矢和石块攻击→攻城器械情况→战友情况→交战→城墙状况→自身情况。从这个节奏,可以看出微距镜头对双方来说区别其实并不大。
以围观环境为切入点的叙事强调作者的逻辑和场景掌控能力,需要在人物活动的过程中顺便讲述故事背景和事件原因,镜头的调度在其中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作者通过调度,可以在寥寥数语间便讲完背景,直接进入剧烈冲突的剧情。
这种方法是引入故事最简便的手段,但也是最难写好的。新手在写作的时候往往会集中在人物行动上而忽略故事背景的叙述,写出来之后读者往往只觉得开头精彩,但因为设定不明,往往后继无力,很难吸引读者。练习的方法是写短篇,学习三言两语讲述清楚故事冲突的技巧。
总体来说,这两种引入方式,宏观更容易,作者有充裕的条件来布局故事的发展,但是冲突性会被宏观环境讲述冲淡,要求作者具备较强的语言功底,了解环境对剧情的影射功能,在环境描写中就为故事定下基调。
微观较困难,要求作者懂得截取适当的环境和人物,将冲突在人物行动中很快讲述出来,运用这种开篇,作者的掌控力一定要强,懂得调控和攫取最关键的因素。
篇2:晚安郁先生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04 字
+ 加入清单筹备婚礼,绝对比想象中要复杂很多。尤其明家的婚礼,对于明腾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亦是他人生新的起点。
早上六点刚过,秦澜下楼时就看到沙发里有人。她倒了杯咖啡端过去,明腾面前放着很厚的一摞纸,被他随手勾画。
“这么早起来?”秦澜端着咖啡杯坐下。
明腾把最后那张纸写好,转而推到她的面前,“妈,您帮我看看,还缺什么东西?”
他递来的纸页少说也有十几张,秦澜一张张仔细看过,笑着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
顿了下,她笑眯眯开口,“锦安说,他今天让人把他和南南结婚时准备物品的清单送一份过来,到时候你再确认一下。”
“那就好。”明腾松口气。
“要不要咖啡?”
“谢谢妈。”
秦澜递给明腾一杯咖啡,声音低下来,“小腾,你用不着太紧张。”
明腾抿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甩甩头,“我真的有些紧张了,而且这么多年以来,我很久都没这么紧张过了!”
“呵。”
秦澜淡淡一笑,语气温和,“耐耐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以后有她在你身边,我和你爸爸都会很放心。”
明家只有明腾一个独生子,自从当年夏夏的事情后,这些年明腾都没有再打算结婚。身为父母,到底放不下儿女的终身幸福,幸好最后的结局转向好的方面。
明腾笑了笑,眼神渐渐温柔下来,“当年夏夏和孩子的离开,曾经让怨怼所有。可是今天遇见路耐,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失去,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拥有。”
听到他的话,秦澜欣慰的点头,“小腾,我们祝福你。”
“谢谢。”
距离婚期将近,路家上下也是忙忙碌碌。嫁女儿同娶媳妇,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路太太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嫁妆操心,每天也都在偷偷抹眼泪。
有几次被路耐发现,但她也不敢说破,生怕惹来母亲更多的伤心。
市中心百货公司三楼,路承西手里捏着购物清单,正在一样样买,然后一样样勾掉。
江姜站在他身旁,帮他参谋。他们身后还跟着两名助理,把买下来的东西随时搬走。
“江姜,你说餐具买什么颜色好?”路承西是个大男人,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只不过母亲交待他的事情,他必须要完成。
江姜目光扫过货架摆放的样品,最后指向一套白色骨瓷鎏金的餐具,“这个吧,样式简单大方,适合各种场合。”
路承西满意的点点头,吩咐店员,“就要这套。”
“好的,路少。”
店员转身去拿餐具,路承西想了想,又把店员喊住,“这套餐具要两套一样的。”
“是。”
店员兴奋的走远,江姜不解的走到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要买两套?”
路承西耸耸肩,表情有此怅然,“路耐在家里没有做过家务,她做事慌慌张张,以后要是洗个碗,还不得经常打碎,买两套都不够她摔的。”
闻言,江姜顿时挽起唇。
“这丫头在家任性惯了,以后嫁过去,也不知道明家的人会不会嫌弃她?”
“承西。”江姜上前一步,轻轻挽住路承西的胳膊,道:“其实你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哪怕你嘴上总对路耐凶巴巴的,但你心里真的很疼她。”
路承西干笑了声,“我是希望这丫头赶紧嫁出去,等她走了家里安静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
江姜脸颊微微飘红,被他说的心跳加速。
不多时候,助理们拎着大包小包继续往车上装东西。路承西在银台刷卡结账,江姜站在楼梯口前等他。
“宁沉,我的冰淇淋呢?”
前方有道清脆的女声飘来,江姜觉得耳熟,下意识抬起脸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
一家婴儿用品店铺门前,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长发垂肩,五官精致,正在不高兴的打电话。
她虽然侧着脸,但立体漂亮的五官,依旧吸引人的眼球。
江姜眨了眨眼,显然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须臾,有位由远及近的男人,步伐稳健。不过男人明显有些着急,三步并作两步朝这边过来。
“巧克力的吗?”宁沉手里托着个甜筒冰淇淋,笑着走到爱妻身边。
宁璇撇撇嘴,拿过冰淇淋后,迫不及待伸出舌头舔了口,“哇,好吃!”
说话间,她掌心落在挺起的腹部,笑的一脸满足。
宁家少奶妈怀有身孕,还是一胎两宝,这可是湖城前段时间的一大喜讯。
不过宁璇整个人并不胖,只有腹部凸起,四肢依旧纤细。
“少吃点。”宁沉皱眉,却见面前的人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好低头同她一起吃。
他担心妻子吃太多冷的东西,吃坏肚子。
“唔。”
宁璇举着手里的甜筒往后躲闪,轻斥道:“你好讨厌,抢我们的冰淇淋。”
闻言,宁沉勾起唇,“是吗?那我还可以再讨厌一些。”
话落,宁璇的嘴角便被身前的男人吻住。
江姜咻的收回目光,脸颊一下子热起来。
“结好帐了。”路承西走过来,见到江姜目光直勾勾往前方看。
“怎么了?”他顺着江姜的目光看过去,恰好也见到前方那两个人。
“她就是宁璇吧。”江姜轻声开口。
路承西点头,“是她。”
“她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路承西眼神一动,并没回答。
冰淇淋终究还是被身边的男人抢走,宁璇气的撅起嘴,下巴往脚下轻点,“我的鞋带松了。”
宁沉知道她因为冰淇淋不高兴,可她现在是孕妇,是全家人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没关系,我来。”
说话间,宁沉便弯下腰,蹲在宁璇面前,动作轻柔的帮她把松开的鞋带整理好。
周围人来人往,不时有人看过来,并且指指点点。但宁沉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心致志的低头,为妻子把鞋带挤好。
原本皱眉的宁璇,看到丈夫温柔细致的动作,红润的唇瓣逐渐上扬。她伸手抓住宁沉的五指,与他手指交扣,“好了,我们回家吧。”
宁沉有力的手臂圈住妻子的腰,薄唇贴在她的耳边,笑道:“以后每周末,我都偷偷带你出来吃冰淇淋好不好?”
“真的?”宁璇立刻星星眼。
宁沉拥着爱妻,眼角眉梢都透着暖意,“真的。”
“老公,你最好了。”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秘密,不许说出去。”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说。”
前方的两人相拥走远,江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自觉跟着弯起唇。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足以感染到身边的任何人。
“电梯来了,我们走吧。”路承西牵过江姜的手,带她走进电梯。
开车回去的路上,江姜一直都没说话。路承西几次偷瞄她的脸色,整个人变的紧张。
不久,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江姜解开安全带,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抱过去。
“承西,你……”江姜大惊失色。
“你先听我说。”路承西按住江姜的嘴巴,打算在她质问前主动开口,“我以前确实追求过宁璇,但她没有答应,她不喜欢我!”
深吸口气,路承西鼓足勇气重新说道:“我是喜欢过宁璇,不过那种喜欢,和我对你的喜欢不一样。”
江姜眨了眨眼,“怎么不一样?”
“唔。”
路承西挠挠头,俊逸的脸庞一片愁容,“这个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一样的喜欢,你和她完全是不一样的性格,她比较现代,而你……”
“而我怎么样?”江姜故意问他,“我很古板?无趣?老土?!”
说到后面,路承西发现不对劲,脸色都白了,“不是!当然不是!”
“江姜,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你生气了吗?”
“我我我,我真的不喜欢她了!”
噗——
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难得见到路承西如此紧张无措的样子啊!
“江姜,你……”
路承西脑袋有点懵,却见到面前的人忽然俯下脸,然后红唇落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
“放心吧,我相信你。”江姜柔软的唇,扫过路承西的脸颊。她挽起唇,笑容温柔。
路承西怔了怔,回过神后抬手扣住江姜的后脑勺,瞬间回吻住她!
吃过晚饭,路承西按照清单把这几天买回家的东西都整理好,确认没有漏掉什么才安心。
这几天忙着准备路耐的婚事,他基本都是跑前跑后,今晚终于能松口气。
晚秋的夜晚有些寒气,路承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星星发呆。
“二哥。”
身后有人靠近,他抬起脸,见到路耐笑眯眯跑过来,“你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而且很多都是双份的?”
“哼。”
路承西咂咂嘴,调侃道:“虽说明家钱多,但你也是有哥哥的人,我不能让我妹妹被人说。”
路耐眼眶一下子变的湿润。她抬手挽住路承西的胳膊,声音哽咽道:“二哥,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人和你吵架了。”
眼前不自觉出现路耐出嫁的画面,路承西心头一紧,性感的喉结轻滚起来,“豆豆,你给我记住,你是路承西的妹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路耐眼眶红红的看着他,“反正我有二哥,闯祸也有你收拾烂摊子。”
汗!
路承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以后你归明腾负责了,再惹祸的话,找你老公去收拾!”
“二哥。”路耐皱皱眉,坐在他身边撒娇。
今晚月光皎洁,路耐想起什么后,不禁对身边的男人叮嘱,“婚礼那天,你要让江姜姐来抢花球哦。”
“抢花球做什么?”
“结婚啊,”路耐朝他眨眼,道:“看在我乖乖给你腾地方的份上,你也要努力点,争取早点把江姜姐娶回来哦!”
闻言,路承西薄唇缓缓勾起。
早上八点多,路承西开车来到江家。别墅大门打开,江姜穿件白色长裙,款款而来。
“对不起,我耽误了点时间。”
直勾勾望着走来的女子,路承西甚至忘记回答。今天的江姜将长发编成花辫,化了淡妆,那副黑色眼镜竟然没有出现。
没有戴上眼镜的江姜,彻底令路承西看傻了眼,“江姜,你的眼镜?”
“我带了隐形。”江姜抬头问他,“怎么?这样不好看吗?那我再去换上。”
“不要!”
路承西一把握住她的手,“这样很好看。”
顿了下,他又笑着补充,“我喜欢你这样。”
江姜羞涩的垂下脸,被他带上车。
轰动湖城的明家婚礼,如期举行。上午十点,湖城酒店的顶层宴会厅被包场,正在进行婚礼仪式。
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花童九宝,兴高采烈跟在新娘的身后,有模有样的撒着花瓣。
“明爸爸,你的新娘好漂亮。”九宝踮起脚尖,仰头看着明腾说道:“以后九宝长大了,也要娶一个漂亮的新娘。”
“哈哈哈!”
孩子的话,逗笑大家。
明腾挽起唇,伸手摸了摸九宝的脑袋。
典礼马上开始,郁锦安上前抱起儿子,心想这小子倒是学的快。
明腾上前一步,怀着激动的心情,缓缓牵过他的新娘。
此时,他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慢慢的,那些记忆都在他心底与此刻的幸福,融为一体。
婚礼仪式持续一个多小时,欢声、笑语、祝福,以及泪水,组成这场完美的仪式。
婚礼以后,照例有抛花球的仪式。江姜走到人群中,下意识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路承西。
他手里端着酒杯,正在朝她微笑。
有关路耐的意思,路承西已然如实转达给江姜。她此时站在人群中,看着路耐举起的花球,心情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我要丢了哦!”
随着新娘一声令下,大家只见花球被高高抛起,然后从最高点极速落下。
“哇!”
人群一片吵杂,很多人都想抢到花球。江姜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果然是花球。
看到江姜抱住花球,路耐才满意的弯起唇。嗯哼,好歹她也是有两下子的!
婚宴酒席热热闹闹的进行着,路耐换好衣服,偷偷把明腾拽进更衣室。
“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明腾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有些头晕。他看眼怀里的妻子,笑着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亲,“这么快就想洞房花烛?”
“对啊对啊。”路耐毫不避讳的点头,倒是让明腾怔住。
她鼓起腮帮子,踮起脚尖说道:“我前几天去妇产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几天都属于我的受孕期,尤其是今天晚上哦。”
说话间,路耐故意朝他眨眨眼。
明腾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你说的什么意思?”
“哎呀,你好笨。”
路耐伸手掐了他脸一下,道:“我是说,我们要把握时机。三年抱俩,可是我的愿望……”
她的话还没说完,明腾便已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出酒店。
“老公,我们去哪里?”
“回家生孩子。”
“……”
路耐差点笑出声,这也太速度了吧,好歹也要交代一句吧。
司机很快把车开回别墅,家里其他人还在酒店没有回来。明腾抱着妻子,一路回到楼上卧室。
“老公,那个……”
事到临头时,路耐突然有点害怕。呜呜呜,都说第一次会很痛!
“三年抱俩?”明腾俯下身,盯着身下的人。
“呃……”
路耐笑眯眯回答,“比喻,这就是我的一种比喻哈!”
“这个可以有。”
“……啊?”
卧室的灯一下子黑掉,路耐所有的话语,都淹没在明腾的热情中。
不过路耐年纪小,又是第一次,明腾不敢太过分。日子还长着呢,他不能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明腾深邃的眼眸轻眯起来。上次九宝说生日礼物想要个小弟弟,只可惜今年怕是来不及了。但如果他好好努力的话,明年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酒店宴会厅内,大家发现新郎新娘都不见了。幸好明家还有别的人陪酒,要不然非要闹出笑话来不可!
酒宴结束后,路承西开车送江姜回去。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犹豫片刻后才开口,“我妈已经给我们,选好了结婚的日子。”
“哦。”江姜应了声。
平静幽暗的夜色中,身边的人与他的气息那么相近。
路承西心口一热,不知怎么的就脱口问道:“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求婚这种事,他早已计划周翔,应该有个极为浪漫的环境,他手捧鲜花和戒指才能开口。
等待良久,身边的人并没回应。
路承西心中微有失望,但也是他思虑不周,不能责怪江姜。他刚要抬手,却感觉五指被人攥紧。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
江姜笑着看向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我已经四思五思六思,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我没有冲动。”
路承西心跳逐渐加快,“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又问了一遍。
“我愿意。”
江姜握住他的手,两人相对的视线中,印着彼此甜蜜的笑容。她是幸运的,于这万千人中,她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喜欢她。
篇3: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84 字
+ 加入清单最强透视神医是一本讲述一个实习医生机缘巧合得到五行至宝息壤,从此开挂逆袭的传奇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完报告,郝仁这次的工作也就算圆满完成了。他和睿雅告别神秘局的其他同事,回到了京城的杜家。
和往常一样,郝仁每次陪睿雅回娘家,总要在这里住上几天的。除了白天陪杜千劫见客,或者去京城的景点逛逛,晚上,他们就在卧室里“造人”。
“老公,明天我们就回龙城吧!”一场战斗之后,睿雅气喘吁吁地说道。
郝仁故作诧异地说道:“怎么,岳父、岳母对你不好吗?咱们好不容易才回一次娘家,你怎么这么快就要回去呢?”
“哎呀,老公,你就别装了!我为什么回龙城,你不知道吗?”睿雅光着身子,偎在郝仁的怀里,娇声说道。
要是在龙城,姐妹们轮流为郝仁侍寝,睿雅大约要八天才轮到一次,那样的日子清闲而惬意。哪象现在,郝仁每天晚上都折腾她一个人,这才四五天,她就受不了了。
“是不是累了?”郝仁抚摸着睿雅的纤腰,为她度入真气,助她缓解疲劳。然后,他又把那颗附着缥缈翁元神的珠子从床头拿过来,按在睿雅的肚皮上。“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睿雅说道。
“你既然要走,那我们明天就走!”郝仁猥琐地笑着,“那今天晚上,你得再陪我一次!”
“不行!哎呀,你好坏……”睿雅稍稍表示了一下抗议,就再次沉沦在郝仁的柔情中。
天亮时分,睿雅从梦中醒来。此时郝仁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打坐。
睿雅在床上翻了翻身,突然想起了什么:“老公,咱们的珠子呢,你收起来了吗?”
郝仁缓缓睁开眼睛:“没有啊,今天凌晨拿给你缓解疲劳,然后我们就接着‘造人’,我把珠子给忘了!应该还在床上吧,你再找找!”
睿雅光着身子爬了起来,也顾不得羞,开始抖被子。可是,她把被子、床单、床垫都翻了一遍,也没有见到珠子的踪影。
“别找了!”郝仁突然说道,“我知道它去了哪里!”
睿雅回过头来:“珠子去哪儿了?”
郝仁盯着睿雅的额头:“它已经进入你的体内!”
睿雅一愣:“你的意思,缥缈翁的元神已经进入我的身体?”
郝仁笑着点了点头:“是的!不过,它只是暂时借你的身体栖身。过一段时间,他就会离开的!”
“哦,那还好!”睿雅可不想有个老头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听郝仁这么一说,她才稍稍放心。
然后,她又问道:“他准备在我的身体里待多久?”
郝仁微微一笑:“最多十个月吧!”
“这么久?”睿雅先是嘟哝一句,突然又是一惊,“十个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我……”
郝仁一把将光熘熘的睿雅搂在怀里:“我的意思是,他要做咱们的孩子,十个月之后,你就能把他生出来!”
“老公,你是说、我、怀、孕、了!”睿雅一字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我不要怀孕!我还要进行论文答辩呢!要是在答辩的时候,我突然呕吐起来了,那可丢死人了!”
郝仁见睿雅一脸的羞恼,十分可爱,禁不住在她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还答什么辨?我花点钱,或者让岳父大人打声招唿,你就直接过关了。反正你又不要考研!”
郝仁也是从大学阶段过来的。他知道,现在的大学有多操蛋!别说睿雅已经写了论文,就是没写,花钱找个枪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至于论文答辩,那就更好办了,她的父亲跟校长是多年的好友,一个电话打过去,什么样的文凭也能拿到。
“老公,我叫你给害苦了!”睿雅用她的小锤锤在郝仁的胸口一阵狂擂。
“都要做妈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郝仁一边笑,一边给睿雅穿衣服。
吃过早饭,睿雅向父母亲辞行。杜千劫倒是没说什么,反倒是她的母亲在睿雅耳边说了些什么,让睿雅脸色羞红。
仍然是睿雅的哥哥杜睿杰亲自开车送他们去机场。二人上了飞机之后,郝仁问道:“刚才岳母在你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睿雅的脸又红了:“我妈说,让我在家里多住几天。我不同意,她就说,回龙城,有那么多的姐妹陪你,而在京城,却只有我一个人陪你,这样子我怀孕的几率就大一些!”
郝仁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跟岳母说,你已经怀上了!”
睿雅的玉手在郝仁腰间的软肉上一拧:“老公,你太坏了!”
九个多月之后,睿雅在新华医院中待产。此时,吴双和阿斯也都挺着大肚子。就连夏子也怀上了二胎。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护士抱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同时向郝仁报喜:“郝院长,恭喜你添了个千金!”
郝仁一愣:“缥缈翁进了我家,怎么变成女的了?”
他急忙跑了过去,将那个女婴抱在怀里。只见女婴正大张着嘴,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的到来。他立即用神识将女儿的全身锁定,一点点的监测。
郝仁发现,女儿的脑海里有一颗乳白色的珠子。不过,那颗珠子比最初从蜥蜴王的脑壳里滚出来时小了很多。那时候,珠子起码有桂圆那么大,现在,它却比黄豆粒还小一些。
“这还是当初那个珠子吗?”郝仁将他的神识深入女儿的大脑。
很快,他就从珠子中得到信息。原来缥缈翁的元神在上千年的岁月中,已经损耗了太多的真元,再加上蜥蜴王啃食他脑壳时,吸收了他大部分的能量,他除了能留下一点意识,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郝仁这才放心,女儿今后是不会受到缥缈翁的影响,可以无忧无虑地发育她的女儿身。万一将来缥缈翁的意识有机会觉醒,她最多就是能象缥缈翁一样,做一个到处闯荡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取名叫思家吧!希望你以后多想想老爸、老妈,常回家看看!”郝仁这就把女儿的名字给定了。
睿雅被护士从产房里推出来,听说女儿的名字叫“思家”,她连着念了两遍“郝思家、郝思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老公,叫思家能好吗,她将来不会《乱世佳人》那样的命运!”《乱世佳人》的女主人公名字就叫郝思嘉。
寒烟笑道:“你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有我们老公这样的本事,咱家的孩子将来会吃亏吗?”
睿雅一听:“孩子反正是郝家的,你这当爹的爱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吧!”
郝家又添一女,郝义、郝礼、郝智、郝信都来了。
郝义、郝礼早就结过婚,有孩子了。他们都在龙霆集团工作,虽然还只是中层干部,却已经是集团的董事了。
郝智也有了女朋友。这几年,他在刘少泽的扶持下,终于做上了福田派出所的所长,正干得带劲呢!
只有郝信还是单身。他今后还不到二十,却已经成了一个游戏公司的老总。当然,钱都是郝仁投的。
看着一家人温馨祥和,郝仁的心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他想:“这辈子就这样吧,我已经满足,不再奢望别的了!”
篇4: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 加入清单从前喜欢读小说,爱欣赏里面人物坎坷曲折的人生经历,今天突然发现:生活里的每个人就是一部小说的主人公。
周六办公室一个老同事结婚,大家都去喝喜酒,感慨万千,这个婚礼可不是年轻人的婚礼!
这位同事今年61岁,刚刚办理了退休手续,他的经历是我们这一代人不曾经历过的。
正当浪漫的年龄,他去下乡插队,整整10年。有些人就在当地农村择偶结婚了,可他倔,坚决不肯在那里扎根。
知青回城时他早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经人介绍,与一位新疆女子结了婚,生下女儿的时候将近不惑之年了。
没想到这个婚姻很短暂,孩子6个月的时候,他坚决选择了离婚。
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带着女儿,那种艰辛,无法言说
女儿长大了,大学毕业工作了,同事们担心,退休后的他太孤单了,且有心脏病,无人相伴怎么办呢?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位女教师介绍了现在的女子与他结识,没想到对方很欣赏他,两人相处愉快。
现在的女子比他小了16岁
酒桌上口无遮拦,一个中年数学男老师用十分专业的语言幽默了一下: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28岁的小老婆呢!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男老师紧接着说: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一年级的小小女生啦......
众人笑倒......
[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篇5: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733 字
+ 加入清单在暑假将要开始那时,妈妈说:“小雨,你快五年级了,是个大孩子了。我要向你推荐一部好书——《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妈妈大学时就读过。今年暑假我们一起来读这本好书。”说完,妈妈拿出一套三本的书,书页有点发黄,但却平平整整。看来,妈妈很爱惜这套书。
我洗干净双手,轻轻翻开书,第一章中雨雪天气里孙少平的这顿午餐深深震撼了我——“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的菜汤四处飞溅。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这是一种作为00后的我们所不熟悉的生活,但却引起我的思索:我们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次午餐过后,餐厅里随处可见同学们吃剩的白米饭、蔬菜,墙上贴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同学们却熟视无睹。孙少平却因为不能吃上白面馍,每天只能最后一个去取黑面馍,他为自己是一个“非洲人”而自卑。这时,我真想把孙少平带到我们的食堂来,美美地吃上一顿白米饭。
作家路遥用他淳朴的文字吸引着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这本凝聚着作家心血的巨著。孙少平这个人物走出了书本,在我的脑海里鲜活了起来,他从黄土高原的贫困家庭一路走来:从学生时代的“黑非洲”,黄原城里的揽工汉,到大亚湾的煤矿工人,他始终热爱读书,知识给了他自信,给了他与逆境斗争的力量;他始终热爱劳动,并以出色的劳动赢得了别人的尊重,撑起了贫困的家庭。
妈妈也重温了这部书,看完后,她像是对自己也像是对我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生活努力奋斗。在梦想的指引下,苦难应该使我们变得更伟大。”听了妈妈的话,我若有所悟:是啊,我们心中的梦想,只有用奋斗才能鼓起前进的风帆。
感谢《平凡的世界》,为我的人生词典增加了两个词:梦想,奋斗。为梦想奋斗,让梦想的幼苗茁壮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篇6:小说欢乐颂最后结局
全文共 852 字
+ 加入清单在小说中,五美的大姐安迪是一位白富美,在经历跟三个男人(谭宗明、奇点、包奕凡)的感情纠结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那就是小包总——包奕凡!两人未婚先孕,因为安迪的家族有精神病基因,所以遭到了包妈妈的反对,但又因包爸爸在外风流,急于跟包妈妈离婚,借用安迪之手气死了包妈妈,安迪和小包总在经历一波折的考验后,最终走到了一起!
再来就是家庭负债累累的樊胜美,外表光鲜亮丽的樊美眉终于撕下了装扮,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重男轻女,哥哥不争气且在外欠一身债,好在暗恋她许多年的王柏川愿意跟她一起承担。但在第二季中,王妈妈知道樊家的情况后,就用王柏川的手机约樊胜美出来,要她离开王柏川,两人在经历一番波折又复合,准备买房结婚时,樊胜美遭到哥哥起诉,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为了避免房子被樊哥抢去,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导致两人彻底分手。而樊胜美最后跟帮她打官司的律师好上了!
傻白甜邱莹莹,她的结局就比较幸福美满,是22楼五美中最早结婚的一个。她被曲筱绡无意说出不是处女,而她的男友应勤恰恰有处女情结,于是跟小蚯蚓分手,并很快和别人订婚!但未婚妻太过霸道,先后把应勤和邱莹莹打伤住院,这时应勤才知道心中所爱,克服处女情结,大胆跟邱莹莹求婚,两人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在上一季中,早就找到感情归属的就是曲妖精,她对赵医生可谓是一见钟情,用上了死缠烂打的招数才把赵医生这个唐憎收入怀中,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曲家遭遇破产,曲筱绡没了财富的支柱,不能再任性,一贯骄傲惯的她也自卑的觉得配不上赵医生,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而乖乖女关雎尔(乔欣)在对赵医生一见钟情后,就想方设法的拆撒赵医生和曲筱绡,可以说是性格大转变,但她也遇到了自己真命天子——谢滨,一位警察。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但是谢滨又不好的童年,为人阴沉,前女友曾为他自杀,而曲筱绡在知道关关和谢滨在一起后,就找人调查了他,但被谢滨侦查出来,误认调查他的是安迪,而曲筱绡却把事情赖到关关头上,说是她指使的,导致两人分手!五美中也只有关关的感情没得到归属。
篇7:六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2 字
+ 加入清单《等待》
她躺在藤椅上?
焦灼、孤独、企盼,在那寂静的午夜般茫茫的眼瞳中展露无遗——一对粗犷的、悲哀的、折射着昏暗月光的眼瞳。
古老的大钟沙哑地敲了十一下,十二下……她颤巍巍地抬起头,露出一缕忧郁的微笑。
今年,他还是没来呀……
她啰啰嗦嗦地拿起一张照片,轻轻拂去灰尘,眯起眼睛注视着上面:一位洋溢着青春笑容的小伙子,高举着鲜艳的录取通知书,背后是一栋高大的教学楼。
她凝视着小伙子镜片后的眼睛,是那么自信而充满希望,恰如明晃晃的赤日一般闪耀着。
他怎样了?忙不忙呀?孩子照顾得如何?夫妻没吵架吧?……
"咻——啪!"远处的高楼大厦间,庆贺的烟花燃上夜空,与亮星交相辉映,可以和雨后的长虹相媲美。
茅屋里,萤黄的烛光下,她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归来,在漫漫长夜中如一盏明灯照亮她的心房。
(二)
"吱呀——"他推开门,瘫倒在缺了一条腿的木椅上,累得直喘粗气。
孩子从房里奔了出来,赤着脚,穿着打满补丁的地摊货,啃着黑面馒头,闪动着稚嫩的大黑眼睛:"爸爸,我们去放烟花吧!"
"放烟花?"他无奈地撇了撇嘴唇,喃喃道:"能填饱肚子已经是命运的恩赐了,放烟花?真是遥不可及的梦了……"
如果,我能回到过去,努力学习,不被劝退,该多好!一行长泪,悄悄地从一个壮年男子的眼里,滑落到他稀疏干燥的胡子里。
他等待着,等待着人生的曙光,在漫漫长夜中,轻轻显露出来。
(三)
几年后的一个深夜,他带着红光满面的妻子和健康强壮的孩子有力地敲响了她那扇茅屋门。
不知是谁,泪水纵横……
篇8: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33 字
+ 加入清单由杨幂、黄轩、高伟光、周奇奇主演的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以下是“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亲爱的翻译官小说结局是什么
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是一部职场爱情电视剧,讲述的是法语系女硕士乔菲,从小就想当一名翻译官。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上,她邂逅了翻译天才程家阳,而乔菲为了躲避前男友高家明,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和程家阳结下了梁子。但是在一次翻译面试上,考官证实程家阳,于是两个人带着误会开始了一场较量。
最终乔菲通过不懈努力,得到了程家阳的肯定;而两人在历经种种波折后, 也终于确认了对彼此的感情。正当乔菲事业、爱情都如沐春风时,一场变故突袭而至,高家明也在此时再次介入乔菲的情感生活。种种现实和猜忌令乔菲与程家阳矛盾丛生,最终不得不分手。
乔菲此后远走他乡进修法语,程家阳亦接受事业上的新挑战。两人各自历经成长,面临生死考验后,最终涅磐重生。乔菲终愿直面自己的感情,追求更高的职业理 想;程家阳也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但在最后程家阳不仅爱情事业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惜在一次出差到非洲时遭到绑架,最终客死异乡,而乔菲伤心过度差点崩溃,但为了忘记程家阳死去的噩耗而远走他乡。
男主帮女主要到去法国留学的机会,女主就走了,男主也试着接受那个女主播(那是男主不知道主播干的事)和她交往,女主在法国也遇到了一个男孩,是那个欧德的弟弟,但没有交往吧。男主到法国办事,想见女主,女主去了,结果遇见了那个女主播,又走了,骗男主说有事没去,在火车站遇到那个男孩,男孩为救女主和其他人而死,菲很愧疚,后来就回国,和男主一个单位。
在《翻译官》小说中,乔菲和程家阳说了一段话:“我们两个,曾经有过一个小孩子,还是在我没有出国之前,我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没有跟你商量,我 自做主张的把他拿掉了。手术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家阳,我可能没有机会再有小孩子了。”不过最后结局程家阳收养了一个黑男孩,叫卡赞。
在原著中,乔菲去了法国后,男主角程家阳腿受了一枪。他打电话给乔菲,说回来后就结婚,因为乔菲不能生育,程家阳还领养了一个当地的小男孩,小男孩的名字叫卡赞,是青草的意思,和女主角名字的意思一样。一向坚强的女主角感动的哭了,觉得很幸福。
大家看了上面的剧情介绍之后,是不是对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大结局是什么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小编认为这部电视剧的结局一定是有喜有忧,最后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就已经是喜大于忧了,至于编剧在改编这个翻译官的小说中,乔菲会不会怀孕了,又有没有堕胎,那就只能去看这个剧情的发展了。
篇9: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00 字
+ 加入清单看完阿廖沙的灰色童年后,我心中感慨颇多。我们的童年无一不是幸福的、欢乐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在地狱边缘苦苦挣扎的,在困难地抉择过后,也只能坚强地忍受,痛苦地挣扎,隐忍地蓄力,为的只是长大后化茧成蝶的那一瞬间。
对比之下,在舒适环境中安逸学习的我们,有什么资格抱怨命运的不公?如果阿廖沙在这种痛苦压迫之下还能成为一名伟大的作者,那么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像他学习呢?
阿廖沙三岁那年,一场灾难降临在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丧夫丧子之痛使坚强的阿廖沙母亲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在外祖父家住下后,阿廖沙幸福的生活被暴虐的外祖父狠狠打下句号。然而就在这种生活之下,阿廖沙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仁爱,在黑暗中走向了光明的成功之路。
篇10:小说主题通常怎么表现
全文共 2227 字
+ 加入清单从近几年本校的高考答题实际看,在文学类文本和实用类文本二选一时,绝大多数同学都坚决地选择了实用类文本。究其根本就在于学生能轻易的读懂小说的故事,也能很容易的找出小说的主要人物,但对小说的主题往往把握的不是很准,因而往往写了很多却得分有限。这是因为小说的主题是贯穿一部小说始终的基本思想,是小说的灵魂。正确地把握小说的主题是对小说的人物形象、情节、环境描写进行解读的前提和方向。但高考研讨会专家传达的信息却是,高考命题与阅卷要向文学类文本倾斜,所以提高学生的小说阅读能力就成为教师的必做功课,而小说阅读的关键,便是对小说主题迅速、准确的把握。结合小说阅读专题的实践,在多次备课互研的基础上,我认为把握小说主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从作品背景看主题
每一篇小说都有其背景,一个是作品里人物背景,一个是作者的背景。在高考出题的实际中,作者的背景是无从分析的,因而不加考虑。我们应引导学生对作品中人物的背景进行充分的关注。以我们最近教授的小说《木笛》为例,从“南京大屠杀纪念日”这个信息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小说的故事必然会与大屠杀发生重要的关联。小说的故事则讲的是一个叫朱丹的青年在招考终试时拒绝演奏欢乐的曲子,因而失去考试资格,结尾时却因为大师认为他的身上具有“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而被破格录取了。到这里小说的背景就很清楚了,那是南京大屠杀的血色阴影逐渐被忘却的日子,但主人公朱丹不仅记得大屠杀,而且为了对大屠杀的纪念,几乎失掉了招考终试的机会。朱丹的被破格录取,就是对朱丹铭记民族耻辱这一做法的肯定,小说的主题自然是对不忘民族耻辱的人的赞美,对正在失掉的民族精神的呼唤。
2.从人物塑造看主题
人物形象是作者生活经验的结晶,也是作家的生活态度的形象体现。人物形象的可爱之处往往代表了作者要肯定的人和事,相应的人物形象的可憎之处也必然反映了作者要批判、反思的人与事。以2012年新课标全国卷的《马裤先生》为例,马裤先生的穿着很有特点,戴平光眼镜、穿青缎子做成的洋服、登青绒做的快靴,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既追求洋气又土里土气。再看马裤先生的语言,数量惊人、一声高过一声的“茶房”最具有代表性,必要时喊“茶房”,不必要时喊“茶房”,根本不必要时也喊,喊的本身是什么?自然是目中无人、颐指气使。再看一下,他的行为,对于多打一张行李票的后悔、对于挂钩的霸占说明了他的爱占小便宜、斤斤计较;而未打土、一口痰都能看出他的不讲公德,不讲卫生。除了“马裤先生”以外,还有个“我”,“我”是马裤先生这诸多不良言行的受害者之一,但我却只满足于做一个无奈的观察者,而非一个勇敢的制止者。小说的主题就很容易得到了,表达了对那些趋新的市井人物的讥嘲以及一些对懦弱的姿态的反省。
3.从情节发展看主题
小说写人不能离开人物活动的形式——情节,而情节又是通过一系列具有因果关系的故事来完成的。当然,故事的中心必须以某些矛盾为内容,矛盾怎样发展、怎样解决,无不体现作者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从这些看法中理解主题同样也是小说鉴赏中被经常运用的方法。例如小说《知音》中讲述的是一个二胡演奏技艺高超的瞎子因为大火没了房子靠拉二胡飘泊异乡乞讨,却又把要到的食物默默留给另一个人的故事,而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图谋他的《月夜鸟鸣》乐谱而放火烧毁他的房子害他无家可归的人。平常人不会主动去害别人,但也很难做到去帮助一个居心叵测、陷害自己的人,学生自然就理解到主题是对瞎乐师这种以德报怨的美好品质的赞美。《圣诞夜的歌声》讲述的是,一个叫亚诺什的穷靴匠在圣诞夜以歌声来给三个孩子做礼物,楼上的富有老爷要收养他的一个孩子,却没有一个孩子愿意离开父亲和兄妹,给他1000本戈让他们不要唱歌,却又选择归还钱物,继续唱歌的故事。歌声就是欢乐,就是精神上的满足,尽情的歌声就是自由的向往。小说的主题自然就是对亚诺什一家追求自由、追求亲情、追求快乐的赞美,当然也有几分穷苦人家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无奈与悲凉。
4.从语言的情感色彩看主题
小说的主题,虽然作者极力使它不显露出来,但作者在行文中总是要对自己所揭示的矛盾,以及所描述的人物等表现出一定的褒贬倾向或情感色彩。判断作者的这种情感色彩,是理解作品主题时所不可缺少的一环。再以小说《木笛》为例,小说中在刻画朱丹时写道,他“衣衫上的梅花,仿佛开在树枝上”、“他向主考官深深地鞠了一躬”、“朱丹追随雪片又超越雪片,开始他孤独悲壮的石头城之别”,有对他礼貌的凸显,也有对他失去终试资格的惋惜。刻画孩子方阵时则写道“临近石碑是一片莹莹辉光,像曙色萌动,像蓓蕾初绽,像彩墨在宣纸上的无声晕染”,在这里,作者的赞美之情溢于言表,我们是不难看出的。而对朱丹与孩子们的赞美都源于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铭记着这个民族逐渐被人淡忘的耻辱,具有着可贵的民族精神。
5.从整体倾向看主题
在小说的主题鉴赏这个问题上,作为教师必须让提醒学生,有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则我们必须永远记住——整个作品,包括作品中的每一个标点和作品里总的气氛在内,都是主题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可以把整个作品看作是表现主题的具体的象征物!我们应当懂得,小说的主题,它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与小说诸要素紧密相关的整体体现。正因为如此,理解小说主题的方式方法也不仅仅限于以上谈到的几个方面,而应当是多侧面的、多角度的,小说的方方面面无不闪耀着主题的光彩。一部优秀的小说,其含义——即主题——总是全面渗透在整个作品中的。
篇11:《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68 字
+ 加入清单《红楼梦》之前是看文字,这次是听书,前80回是企鹅有声,讲的声情并茂,能引人入盛,听久了,她的口音变化都能知道是谁在说话,后40回没更新,便听了语音朗读,这就真是机械式阅读了,没有感情,所有文字都在一个调上,所以,除了声音受影响,文字也说是高鹗所写,没前80回精彩有深度,总体来讲,此书讲的是一个世道一个家族的盛衰历程,人情小说,依感情和才气为背景描诉各类人的性情世故,宝玉黛玉是冥冥中的注定,心有灵犀的一对情人,终不能成眷属缘于黛玉体弱多病,即使才情,但在大家族的环境里,别说古代,世代也是不允许有这样的媳妇,起码对繁衍后代和兴旺后族不会有好的影响,因此被上辈人拒之,这便是他们的悲剧之源。
佩服贾母对几代人传承起了好的带头作用,因之总被称为老祖宗,王熙凤精致漂亮,奈何书读太少,欠胸怀,心狠手辣。个人喜乐宝钗和探春,有女子的才气和胸襟。府里的丫鬟袭人、晴文、鸳鸯、紫娟等也有她们独特的个性魅力,讨人喜欢,整部书里以女人为主,男人也就贾政算是正面又正派的一个人了。历史书历史故事,又何尝不是现世的重复?多读多品多思,总会有数不尽的收获。
篇12: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02 字
+ 加入清单“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我们就不禁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宁可我负天下人,勿叫天下人负我。”一代枭雄曹操出生卑微,却能闻名诸侯,成就一番事业。其实曹操有功有过,他知人善用,采纳良言,也颇具领导人的能力,从无名小卒变成一代__雄也是极其需要智慧和勇气的。同时,他也是“真小人,”而不是“伪君子”,至少表里如一。反观,现代社会,又有多少人是顶着“正人君子”的头衔干着不光彩的事情,这样的人更恐怖,也更让人难以提防。
足智多谋、舌战群儒、三气周瑜、草船借箭、智取天水城、走马取陈仓……这些均是一个身高八尺,面如白玉,头戴纶巾,飘飘洒洒的英雄––诸葛亮。在除了被他的才智吸引之外,他从事也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胸襟,他的出师表将它深深的爱国忠心体现的淋漓尽致,以至于后来杜甫所写的蜀相“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更表达了对诸葛亮的同情与痛惜,以及对一代贤相的敬仰和怀念。在《三国演义》中生动形象地刻画了这一人物形象。
还有值得一提的便是关羽。他不但武功高强,而且还义气,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使他结交了许多兄弟!有一次在和曹操打仗时因为带着二嫂,又怕曹操人伤到二嫂,不得不投降于曹操。我后来曹操赏赐了赤兔马给他,他得到赤兔马后赶紧带上二嫂去找刘备,在找刘备时突破了曹操设下的种种难关,最终找到了。所以,也就有了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这个故事。这不就是为了两个字“义气”吗?
从一个个《三国演义》的故事中,我得到了很多启示。生活中我们不要为得到一点点小便宜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工作中不要为一点点成绩就骄傲自满,自命不凡,也不要为一点点失意就耿耿于怀,怨天尤人。
此外法国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广阔的是人的心灵。林则徐也曾经说过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俗话说的好。我们在看见了他们的故事之后,也感受到了心胸宽阔这一品德,让我们成为新时代的优秀青年。
篇13: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359 字
+ 加入清单小说《凰权》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作品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
小说《凰权》结局的那个骑士是凤知微,在梅花树下的是宁弈,在山上的是顾南衣,意思就是,宁弈诈死,而凤知微并没死,一直在长宁潘王那里,听到这个消息,以为是真的,就赶了过来,而顾南衣也赶了过来,一眼就看到骑士装凤知微,因回忆在死之前,凤知微还看向宁弈,所以他决定放手,成全知微,而宁弈则是放弃了天下,随她过日子。
《凰权》的作者是谁?
天下归元,女,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兼职教授。潇湘书院当家花旦,新穿越小说代表作家。
于流光绮丽文字中看见阔大沉雄新天地,遂执笔为文,慢拨心事幺弦,暗设流年陷阱,以中文之温存博大撰文,于惊风密雨、众生色相、十丈软红诸般妄念和魔障中,和有缘相遇的人们,一同行走、思考、存在。其人笔力雄浑,文字幽默,想象力超群;其文编排妙绝,层层递进,感情冲突激烈,情节波澜壮阔,令人热血沸腾。作品点击达数万千,粉丝数以万计。
自我介绍:【金缕曲】
请共星辰起,看长风,穿帘入户,不绝如缕,拂我红尘三千梦,不谢流光如许。舞长剑,旧识谁记?且谱红颜香墨里,弄银筝弦乱得新句,裁沁雪,化飞雨。
心寄清澹芳华语,笑传奇,豪情不已,天当付与。云海苍茫风将起,且共椽笔赋取,正落笔,倾心华曲。最忆当年龙荒雪,向来此岚气下烟雨,论兴亡,铁蹄底。
著有《燕倾天下》、《帝凰》、《扶摇皇后》、《凰权》、《千金笑》、《凤倾天阑》、《女帝本色》。
《凰权》简介
皇权更替,如浪淘沙。他为当朝风流皇子,志在天下,陷太子,夺尊位,与诸皇子在倾轧与被倾轧中不断浮沉。
她是被逐高门之女,立誓出头,不甘于被母亲忽视、被家人驱逐,隐姓埋名于青楼,风云渐起于朝野。利益之争,天下逐鹿,城府深藏的亲王和年少锋芒的臣子不断光芒碰撞,相互排斥却又不自禁相互吸引。
而当彼此的心渐渐向对方敞开,邂逅的却是命运彻骨的森凉。
一场前朝遗孤案,颠覆十六年隐忍的秘密,她以为的被弃其实只是亲人用命换来的保护和成全,等到懂得珍惜和理解,面对的已是亲人尽亡的结局。
去难挽,爱情亦无法种植于对立的血脉之中,当她前朝皇族遗孤的身份被相爱的他揭露,爱恨是非,从此永在路中。
一场血脉遗案,两座亲人新坟,划开她和他之间巨大的鸿沟。
恩仇难解,他不惜擅自锁她记忆,只求忘却旧恨,换一个重新开始。
她含笑不语,与他共御强敌,携手星月。
真忘?假忘?
她载军功荣归帝京,朝堂之上长袖善舞,西凉立皇裔,春闱破谜案,力挫皇子谋,江淮杀四方,步步高升,登临绝顶,却与他若即若离,似敌似友。
然而黄金台上一席酒,来日你我各西东,她抬手翻覆文字大狱,昔日爱侣针锋相对,各使袖中匕,夺尔知己命。
爱耶,恨耶?
弃情、立国、二分天下,她一步步走至尽头,却发现带血誓言,十载牺牲,不过源于欺骗与虚妄。
夺嫡、让城,甘裂国土,他一生只求走在她前方,用胸膛挡住她坠落的脚步。
他从来都要这承平天下,更要承平天下里,有安然稳妥的她。
篇14:职场励志小说3:《首席女设计师》
全文共 389 字
+ 加入清单李文琳是广州狮豪装潢公司的一名女设计师,纵有无限才华,却无法拥有一间自己设计的房子。她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和同为80后的男友在大城市里打拼着自己的小生活。但原本平静的日子被金融危机打乱,公司宣布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实行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制,排名在百分之五十之后的设计师立马走人。一场KPI的追杀战就此展开,如何保业成了每一个职场人最关心的事情。设计师变身业务员,钩心斗角,各显神通,为了做单、抢单,无所不用其极。职场的手腕,办公室的八卦,一次次地考验着李文琳的做人原则。而与此同时,她与男友的爱情也出现了问题……三个月期限已到,李文琳能保住自己的工作吗?爱情又将如何度过危机?如履薄冰的保业生涯,花样百出的职场手段。精简草根的危机生活,我们都在经历着……新女性职场主题小说,Queen时代2.0,她是妙手天成、审美一流的室内软装高手,为他人绘制美妙时尚的空间,能否绘出自己梦想的未来?
篇15: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 加入清单《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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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篇16:关于小说的
全文共 810 字
+ 加入清单大概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看小说,准确地说是漫画,各种各样的。
经典的名着总是排在流行的小说之后。看的时候很激动,身边会放大把的纸巾,准备好垃圾桶,以备不时之需。我还记得我看的第一篇小说写的是一个送牛奶的boy和一个说话大声粗鲁的girl的浪漫故事。当然,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又是一片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的杂志还是登这些故事。女孩子总是很平凡,她遇到的男孩子永远很帅,很有钱,很会打篮球,而且总是转校生,自己的学校一直都是“青蛙聚集所”。
这个男主角很冷很酷,拽拽的,不爽的话就要挥拳头揍人,学校里的男生女生还很配合,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郁闷死我了,看到这里我就很痛心地想到鲁迅先生,他奋斗了这么多年,中国人的奴性反而越来越严重了,并且还被视为理所当然,难道这些作者都加入了一个秘密团体——不会是鲁迅复活团吧?难道是为了把先生从坟墓里拉出来吧!就像是《达芬奇密码》里说的那个秘密团体要守护的秘密一样。
哎,扯远了,转回来,转回来。那个男主角身边总是有一个很漂亮很聪明的女配角,死心塌地的喜欢着他,于是一场场误会就来了,女主角伤心得死去活来,男主角为了他那什么自尊之类的鬼东西,也不解释什么,误会就一直持续下去,后来他的一个好朋友终于受不了了,向女主角坦白男主角的心意,于是他们的误会就这样冰雪消融了,两个人拥抱在一起。终于修成正果了。
或者是出现了一个很温柔的男配角,爱女主角爱得死去活来,连生命都不顾了。可是,不管他做什么,那个笨蛋女主角总是泪涟涟地看着他说对不起,你很好,我很感动,可是我真的很爱他,离开他我会死的。一场无望的单相思啊!这个是不是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用几米画上的话说,就是:“这个世界总是残忍地对待善良的人”。
为什么男主角不喜欢优秀的女配角,女主角也不要出色的男配角呢?他们都有被虐倾向吗?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一见钟情,这么多的灰姑娘产生呢?
奇怪!
篇17:经典科幻小说
全文共 3337 字
+ 加入清单科幻小说永远是开阔视野的一类书籍,科幻和奇幻给了我们一笔丰富的知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经典科幻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编码宝典》 尼尔斯蒂芬森
这部由尼尔斯蒂芬森创作于1999年的作品讲述了一则二战期间的密码破译人员和1997年的极客之间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很长,内容也非常丰富。它有近1000页,而且是大开本。这书一定有五十万字,”游朝凯(Charles Yu,美籍华裔作家)说道。
2.《沙丘》 弗兰克赫伯特
这部经典作品的是发生在一颗沙漠星球上的故事,还讲述了香料 Melange 所具有的力量。
很难相信人们从没真的读过这本书――但是 Pat Cadigan(Synners、Dervish is Digital 等书的作者)说她相信很多人“可能认为要不从电影里要不从 Syfy 频道的迷你剧里已经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了。”另外,很多人大概“看过”《沙丘》,读过前传和后传,但是从来没有真的阅读过原版。“不是件容易事,”Cadigan说,因为它既深厚又复杂。但如果你只读过这部杰作的外延或改编作品,你都不算真的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次“必须通过阅读才能完全领略的全沉浸式的体验”。
3.《万有引力之虹》 托马斯品钦
后现代主义经典之作,故事背景设置在二战结束之际,其事件主要围绕德国V2火箭计划展开。
这一个有点奇怪。我们为这篇文章联系过许多作者,因为《万有引力之虹》是一本大家都假装读过的书――然而他们都承认他们自己也没有真正读过。
“我不相信有人真的读完过《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等待读者们为结尾处漂亮的螺旋式设计捧腹,而现在他开始想不明白了。我自己就读过五次开头。”Paul Cornell(漫画Saucer Country还有即将出版的小说London Falling的作者)说道。
所以像他这样厉害的类型作者都失败了的情况下,为什么你还应该读《万有引力之虹》呢?有人说起码这书的某些部分他们可以感到相当充实地读下去。Pat Murphy(The City, Not Long After和The Wild Girls的作者)提供了一些理由:“这是一部可以与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媲美的科幻小说,曾经是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它纠缠不清而复杂万分,既出格又晦涩又离题(transgressive and regressive and digressive)。1974年它一出版,随后就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而又是Irwin Corey教授出面代品钦领奖。”另外将超常的性和V2火箭相结合,这也让Pat Murphy喜欢:“我爱自己对这本书的感觉,以及它于世界的精神性(psyche)中制造混乱的潜力。”也许有天她会读完――或者也许她将坚持自己对这本书的想象。
4.《基地》 艾萨克阿西莫夫
这部经典的主题是哈里谢顿以及一个伟大星际帝国的衰亡。
Cornell大胆地说:“在这个混沌理论已将心理史学毁灭殆尽、而小说作品都建立在那个大观点之上的年代,《基地》变成了那种讨论的远比读过的多的经典作品。”尽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故事“也许会永远保持科幻入门必读的地位。”Cadigan还是激情洋溢地提醒人们应该真正阅读一下《基地》而不是只讨论它:人们“应该读,因为它是阿西莫夫(的作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是将数学应用到科幻中的最天才的范例。”
5.《大魔法师》 苏珊娜克拉克
一部异质历史,讲述了早已消失的魔法回到了19世纪的英格兰的故事。
这是一部每个人都在谈,但很多人都懒得读的作品,因为它“又大又厚”,John Shirley说(他最近的作品是两本选集A Song Called Youth和Everything is Broken)。但这绝对物有所值,他接着说:“这部吸引人的、想象丰富的、伟大的奇幻作品有点像舌头和什么歪曲的东西同时贴在颊上的感觉。这也是奇幻界里出产过的最好的散文作品。然而其实它本身并不很在意奇幻这个标签,除了某种程度上是绝对富有深意的。而且还全然明白存在的荒诞性。也许有点像James Branch Cabell。”
6.《1984》 乔治奥威尔
给了我们“新话”和“老大哥”的反乌托邦经典。
“我觉得很多人都假装他们已经读过了奥威尔的《1984》然而实际上没有。它是如此风行于世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一旦有人提及它大家总会假定自己知道别人在说什么,”Christopher Moore(Lamb、Fluke和The Stupidest Angel的作者)说道。
他又接着说:在这样一种我们对信息自由和隐私做出种种假定的文化之中,我认为,《1984》的重要性比起以往更加突出。它很好读,而且在它直接而确切的文本中能感到一种真实的人性。自从它出版以来,很多反乌托邦题材的书和电影都以它为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你阅读它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似曾相似。”
7.《最后和最先的人》 《造星者》 奥拉夫斯塔普雷顿
1930年代创作的两本预言性的作品,探索了深远的星空和遥远的未来。
Rudy Rucker(最近的作品是Jim and theFlims以及一本自传Nested Scrolls)评价说,这是两部谈论的远比读的要多的奠基性的科幻经典。情况就是,每人的书架角落里都有一本翻烂的斯塔普雷顿平装书,他们可能钻研过但却没有一本一本读过。“由专业哲学家写就的奇妙的、预言性的科幻作品,萌发了后来作品的所有想法的种子都包含在这两本书里了,”Rucker说。
8.《漫长的明天》 雷布拉凯特
这部1955年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场核战争之后,其作者是《帝国反击战》的编剧之一。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人把它列入伟大美国科幻小说之列――大概是因为那些说自己读过这书的人都根本没有读过,”Nicola Griffith(Ammonite和Stay and Always的作者)说。“开篇的三分之一读起来好像美国神话版的《英王钦定本圣经》:坚定、韵律优美、不容妥协。”
Griffith又说:这本是一部“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却因为布拉凯特的巨大野心,她选择了核毁灭的废墟地球作为故事背景。她的目标是不会低于以人物为中心的最好的严肃科幻小说。在1950年代,这本书一定把它的读者们像袜子一样从里朝外翻了个个。假如我发现年轻的卡尔萨根受了这本书的关键影响,我不会感到惊讶,因为萨根主义的种子:进行太空开发的国家将特别罕见,因为在逃脱本行星重力之前他们就会朝向毁灭发展――不够完美;布拉凯特是她所处时代的造物,继承了核威慑时代所有文化上的问题――然而也是此类型里一步惊人的跨越。
9.《达尔格伦》 塞缪尔德拉尼
这部不能绕过的小说讲述了一座隔绝而奇怪的美国城市Bellona的故事。
“这是我们的《芬尼根的守灵》。我也没有读过,”Nick Mamatas用想象中的科幻迷的口吻说道。(Mamatas最近的作品是The Damned Highway: Fear and Loathing in Arkham)
“《达尔格伦》保持着纪念性的成就,”Jeff VanderMeer(Finch的作者,The Weird的编辑之一)说道。像《万有引力之虹》一样,这部小书需要读者做大量的功课,“而阅读的时候我们好像不会在意做功课,”VanderMeer说。《达尔格伦》“显示了巨大野心、情感、智慧以及技术能力的组合,”而且它站在了最高峰,远远超过“这个领域内的传统认知”。
10.《无尽的玩笑》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一本相当长的、写满脚注的书,讲述了Incadenza一家的故事,还有一部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电影,还有网球。
Mamatas提议将这本书列入这个单子,因为人们总是谈论它,把它放在书架上,用它巨大的书脊告诉别人他们有多聪明。但很多人大概看了看那些脚注然后就放弃了。真的是很丢人――《无尽的玩笑》是一本才华横溢而内容丰富的书,而且也非常好玩。它的脚注都非常好玩,而且对故事的阐述是不可或缺的。另外,《无尽的玩笑》读起来很像一本厉害的侦探小说,因为在书的一开始你就会目睹Hal Incandenza的悲惨命运,而不得不在之后的阅读中弄明白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典科幻小说
篇18:爱看小说的我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我叫徐海清,一个帅气的男孩,小小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我属猴,名字的意思是:爸爸希望我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阔。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一提到小说,我就很高兴。我家有许多小说书,有《冒险小虎队》、《怪鸟传说之迷》、《查理九世》每次看书,我都要看几个小时,我觉得看书很有趣。爸爸妈妈妈都叫我书呆子。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漫画家或小说家。我很聪明但脾气爆燥,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爱看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2)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篇19:《雪豹》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1725 字
+ 加入清单为了能尽快突出日军的包围圈,周卫国把小分队分成两组进行突围,成败就在此刻,周卫国和特战队员们都怀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开始了突围!最终凭着战士们顽强的战斗,周卫国和特战队员成功突围出了敌人的包围圈,而日军指挥官还以为只是突围出了八路军的一小部分人,他们不知道就是周卫国的这股小分队牵制住了他们大量的军队。竹下俊这时也带领他的突击队增援大川军官,据大川提供,已突围出了两个八路小分队,而且这两个小分队很可能是八路军主力,竹下俊知道这一定是周卫国。
赶到突围地点后,竹下俊看着地上散落的子弹,推断出的确是周卫国,大惊失色的竹下俊,迅速带领他的特战队紧随其后,追击周卫国至阳村,到了阳村才发现,村内空无一人。竹下俊当即下令带领特战队带着电台寻找周卫国踪迹,让大川军官等候命令,一旦查到周卫国下落,立即来支援!
此时,刘志辉与朱子明已分头行动,准备救陈怡了,刘志辉化装成日军指挥官带领国军冲入竹下俊所在部,横扫日军,枪毙了宫本茂,而朱子明也成功救下陈怡,小林惠子为了履行自己答应竹下俊的诺言,和陈怡一起逃出了涞阳城!
成功突围出来的周卫国,赶紧发报给阳村指挥部,报告成功突围的消息,指挥部发来电报将在太丰境内接应特战队,不想,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后面已追上来,周卫国只得命令石头背着电台赶紧撤离,他带领特战队员阻止竹下俊的追兵!这时,周卫国猜测涞阳城防守薄弱,便命令刘三去救陈怡,他不知道,志辉和朱子明已经救了陈怡了!
成功救下陈怡以后,刘志辉和朱子明赶紧撤出涞阳城,在城门口遭到涞阳日伪军追兵,为掩护刘志辉与陈怡的撤退,朱子明和武勇强相继牺牲!
埋伏在半路的周卫国,看到是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追上来了,便用边打边撤的办法,把竹下俊一点点引入八路军的包围圈,在交战几次后,竹下俊终于发现,已经被周卫国包围。他命令士兵举了白旗。
已经很久没见面的两人,终于在战场上见面了,竹下俊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他整理了自己的行装,带着剑,跳出战壕,和周卫国一决高下,出乎周卫国的意料,竹下俊并没有和他比剑,在两人做好比武架势后,竹下俊硬生生砍掉了自己的右胳膊,这让周卫国很不解,竹下俊自知日本人对不起周卫国,也不想和自己的朋友兵刃相见,用这种方式来求得周卫国的原谅,挫的不是竹下俊,是发动这场战争的日本领导,他和所有的日本士兵都是牺牲者,最终竹下俊请求周卫国结束自己的生命,已了自己的心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竹下俊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对得起周卫国了。
周卫国亲手杀害了竹下俊,这也是他很不愿意做的事情,但他又是无可奈何的,他亲自火葬了竹下俊,亲自送竹下俊上路,血刃自己的朋友敌人,周卫国心里真的很伤悲!回想起和竹下俊的往事,让周卫国感慨万千!
汤炳权亲自送陈怡出了清源城,刘志辉便和陈怡惠子赶回了虎头山,救陈怡落空的刘三沮丧着脸回来给周卫国报告,可徐虎这时报告说陈怡回来了,刚刚还满脸阴霾的周卫国欣喜的跑出去,见到陈怡,两人终于幸福的抱在一起。得知朱子明在救助陈怡时不幸牺牲,周卫国满怀悲伤,虎头山全体战士在朱老大的坟前潸然泪下!
虎头山取得的胜利,让蒋委员长重视起来,为了收编虎头山的八路,蒋某不惜用封官进爵的方法来收买周卫国,周卫国不买他的帐,拒绝了收编。孙鑫璞也劝说周卫国投靠国军,而周卫国有自己的打算,不管投靠谁,只要不是为了破坏和平就好!1945年,日军终于宣布无条件投降了,大家围在收音机前收听着日本战败的消息,终于欢呼的抱在了一起,八年的抗战终于结束了,日本鬼子终于打跑了,这种激动是用鲜血等来的!
陈怡兴奋地要求周卫国履行当初许下的诺言,和自己结婚,周卫国露出了久违爽朗的笑容,和大家欢呼在一起!
作为抗战的攻城,周卫国有幸被派去东北接受侵华日军的投降,三兄弟临别时聚在一起,刘志辉希望周卫国投靠国民某党派,周卫国拒绝了刘志辉的好意,周卫国告诉刘志辉,不管将来国共发展到什么地步,都不希望志辉参与到破坏和平的战争中,否则与他划地绝交,将来在战场上相见也不会手软的!刘志辉谨遵刘远周卫国的教诲,告别两位兄长和嫂子,回到清源警备旅!
就要离开虎头山去接受日军的投降了,周卫国带领大家去坟前看望死去的战友。为了抗战胜利的这一天,这些战友们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周卫国带领大家向死去的战友深深地敬礼
篇20: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07 字
+ 加入清单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朦胧的眼睛还睁不开,阳光洒在脸上,微暖,许久不见的太阳如期而至,几天的下雨,让我知道了阳光的珍贵,微风拂过脸颊,舒适。慢慢的,我努力的在床上挣扎这爬起,走向书桌,随意的拿起一本书,如此之好的天气,书就是现在的伙伴。坐在书桌上,阳光倾洒,鸟鸣就在耳边荡漾,桌旁还有一杯茶,一人一茶一书,正好。读完后,关上书籍,缓缓闭上眼睛,书中的内容像画面一样翻来覆去的演着,不停歇。《活着》它让我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不一样的生命力,感受那个时代的跌宕起伏。
《活着》讲述着主人公福贵年轻时的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最终还是把家产是的一干二净,父亲为他的堕落,不争气,感到失望,生了病,去世了,搞得家破人亡。而后妻子家珍陪着他一起受苦,母亲也是生病走了,自己被国民党捉住,几个月未归,女儿凤霞变哑了,长大后加了个老公二喜,本以为迎来了春天,却不想为生下苦根,大出血死了,福贵的儿子与老师的血型相匹配,抽血过度,导致死亡,二喜在工作时被钢泥板砸伤而死亡,苦根好久没有吃豆子,一下子太多而导致撑死。福贵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作文/依为命,独自一人,在时间的消逝下,回忆着与家人快乐的生活。一个个身边的人离去,再也回不到身边的感受是很难熬过去的。但福贵最终还是看开了。突出着生命的可贵。
我感叹着,其实作者余华并没有写的有多悲伤,用朴素的语言讲诉着那时候的故事,解放战士的善良,某的伤害,红卫兵的无理取闹,批斗着那些所谓的“资本家”,在农村他们经历的那些苦难,一一的刻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望着现代的世界,原来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不懂他们到底有多么的幸苦,但我知道的是,使他们为着我们的未来才打下来的天下,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努力的活着。人为什么要活着?为的是我们爱的人好好活在我们的身边,为的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为的是那个藏在心中的美好梦想,最初的梦想。
《活着》让我感受到生活就像一条铺满刺的道路,我们必须靠着我们的毅力向前冲,再苦再难也要撑着,努力的向前攀爬。我不知道将来的路到底有多长,但未来是不知的,我们满怀期待着等待她的到来。人生不像是一盘磁带,我们没有快进,没有后退,也没有暂停。面对着困难我们只能勇往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