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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小说写作技巧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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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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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余罪小说的结局,一起来看一下吧。

余罪:代理刑侦总队队长职务,有史以来最年轻,此为权;坐拥几百万存款,此为钱;跟大胸姐结婚,有个女老总,还跟一海龟女警搞暧昧,此为妞;身世谜底大揭开,父母均为富商,此为出身(当然余处长根本不甩);粮油兄弟必要时可以化身地下势力,是余处长手中的私人部队,此为势;隐形富豪跟余处长谈笑风生,一帮同学唯其马首是瞻,特勤部队视其为生死弟兄,伤残警察得到余处长关心,此为圈儿…总之,本文就是披着警皮的yy文,余处长妥妥人生大淫家。不过我要说,像这样的yy文,再给我来一打!

鼠标:分局政委,猥琐界一哥,跟细妹子结婚,在家中基本没任何地位,yy达人,装逼巨星。其实到了后半段余罪开始无趣,标哥才是亮点。

解冰、安嘉璐:高富帅二队队长,查案中被车祸失去右腿,对安嘉璐一往情深;校花女中装逼一号选手,跟余罪暧昧过一段,高富帅车祸后醒悟,两人结婚去警校教书。母亲被抓,比较惨。

周文娟:女政委(感谢评论提醒,应该是女指导员),抓捕过程中追着疑犯跑出两公里,中枪情况下手持板儿砖硬把悍匪拍到怀疑人生。

汉奸:别人当特勤出生入死,汉奸哥当特勤灯红酒绿,后离开警察队伍,跟俏姐结婚。

牲口:健身达人,硬派愣头青代言人,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后期口头禅是:别墨迹,赶紧平事儿,钱我出!

狗熊:片区刑警队长,以当警界打手为人生终极目标,破案方式就一个字:干!由于总是跟着余处长干老破大案,又由于余处长等人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事儿太多,所以狗熊哥成为真·性价比之王。

许平秋:本书第一腹黑天王,余处长大部分时间其实不过是其打手,扳倒老同学,干到副厅长兼省会局长,江湖一片乱麻麻之际功成身退。

马鹏:马哥千古!纯爷们,特勤形象代言人,活着的目标就是为了光荣地死,最后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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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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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的第一天,总是带着兴奋的心情来到的。

我刚把书包放下,安雨尘就跑来神神叨叨的说;“小晴,你知道吗?我们要换老师了。”

“知道啊,赵亚飞跟我说过了。”

“他怎么会突然跟你讲啊?”雨尘疑惑的看着我。

“哎,你是不知道,他住进我们小区了。”

“不会吧,你可真倒霉。”

“就是,哎对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雨尘笑了笑,指了指赵亚飞。我见赵亚飞正手舞足蹈地在和一群同学说话。我心里就有谱了—肯定是赵亚飞这个“大喇叭”说的。

“同学们,请安静一下。”讲台上传来很好听的声音。全班立即安静了下来。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她的头发长长的,像黑瀑布一样垂下来。一双水汪汪大眼睛不停地眨巴着,注视着我们,嘴角泛着笑意。难道她就是我们的新班主任?

“同学们好,我姓杨,叫杨依,是你们的新班主任。”杨老师笑容满面的说。

全班立刻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谢谢大家,我也很高兴能当上你们的班主任。因为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所以我想……”

“我知道,杨老师你是不是想我们做个自我介绍。”江明超忍不住插嘴。“我姓江,名明超。连起来就是江明超。”

“不是的,我是想让你们说说自己名字的来历。好让我了解你们。”

“那杨老师,如果我想听某位同学的名字来历,可不可以请那位同学来讲。”宋诗问道。

“如果那位同学愿意,当然可以啊!”

“那我要听江思美的名字来历。”江明超抢先发言。他说完后坐下看了看江思美,江思美瞪了他一眼,站了起来。

江思美是我们班有名的“假小子”。她和江明超可真是一对欢喜冤家,他们从三年级起就开始同座,自从同座后火药味就没断过,一直到现在仍是如此。“僵尸妹”这个外号就是江明超给江思美取的,江明超每叫一次“僵尸妹”,都会被江思美打一次,打多了,他就只敢在背地里叫了。这次江明超又向江思美发起了进攻,下课后有他好受的了。

“那江思美同学,你就说说你名字的故事吧!”杨老师亲切的说。

“其实我的名字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妈妈说在我出生前,他们本想把我取名为江楠的,因为这个名字男孩女孩都可以用。等到我三岁时,才发现我的性格像个男孩子。爷爷觉得是我的名字不好,所以就和爸爸妈妈商量好把我的名字改为‘江思美’了。”江思美说完就坐下了。

江思美起了个头后,同学们显得很有兴趣,开始踊跃举手了。这回老师叫到的是赵亚飞。

“杨老师,我想让楚晴晴讲她的名字故事。”赵亚飞坏笑道。

我站了起来,说;“我的名字来历我没有问过我的爸爸妈妈,所以我并不清楚。但我想‘晴晴’这个名字里应该包含着爸爸妈妈希望我乐观向上,天天开心吧。”

“恩,请坐。”杨老师边说边示意我坐下。

江思美把手举得高高的,杨老师点到了她。她笑眯眯地说:“我要宋诗讲他名字来历,你看宋诗的爸爸妈妈多有想象力啊,宋诗的名字像极了送死啊!”宋诗气哄哄地在一阵嬉笑声中站了起来。

杨老师为宋诗辩解道:“老师觉得宋诗的爸爸妈妈把他取这个名字一定有其它用意,是吧?宋诗。”

“就是,还是杨老师深知我老爸老妈的心。我看我老爸老妈是想我拥有诗人一般的风韵,将来当个文学家,多光荣啊!”宋诗吹嘘道。

“就你,我倒。”江明超嘲笑道。

“江明超,你可别狗眼看人低啊!”

“好了,宋诗你先坐下吧。”杨老师说。

宋诗并没坐下,他继续说;“杨老师,我刚才很卖力的举手,你也没叫我。我可不可以让傅新楠讲他老爸老妈给他取这个名字的用意啊?我看他爸老妈才真是整他的,傅新楠,负心男,笑死人了。”

“宋诗,你不知道就别乱说。”带着400度眼镜的傅新楠站了起来,朝宋诗叫道。

“那你说这是为什么?”宋诗不服气。

“这个么?我也不太清楚。但肯定不是你这个意思。”

“老师也觉得傅新楠的爸爸妈妈不是这个意思,哪位父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好呢?傅新楠,你坐下吧,”杨老师温柔的说。

傅新楠坐下后,宋诗朝他做了个鬼脸,傅新楠没有理会。

我一直都举着手,可大家都很积极的举手,杨老师没有点到我。我有点沮丧了,正当我耐不住胳膊的酸痛时,杨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喜出望外的说;“我想听安雨尘的名字来历,因为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诗意。”

“我?”雨尘似乎不太高兴,“其实我的名字一点诗意也没有。在我出生后父母一直在为我叫什么名字而苦恼,为此他们没少吵架。爷爷不想他们再这样,于是就说叫安雨尘好了。因为我爸爸姓安,妈妈姓陈,爸爸妈妈的结合就是安与陈,然后把与改为雨,陈改成尘,就这样呗。”

这节有趣的课继续进行着,大家都对这节课很感兴趣。基本上同学们都是让别人讲,可莫佳佳除外,因为一直没有人叫到她,她就只好自告奋勇自己介绍自己的名字了。

下课后,不出我所料。江思美去“追杀”江明超了。宋诗不敢去惹江思美,就坐在课座上看江思美和江明超之间的恶斗。

[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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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小说《红岩》有感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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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听到《红梅赞》这首歌,面前就浮现出江姐在赴刑场时和渣滓洞的难友们告别的那一幕,于是满怀悲愤而激动的心情,回想起《红岩》这本书来。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刻画了众多革命英雄的形象——有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后的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依然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们的团结奋斗,令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志士们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都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悲愤、感叹而倍受鼓舞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情节是江姐被捕后第三次受刑的场景,凶恶的特务用长长的竹签子钉入江姐的指缝中间进行逼供时的场面,而且还是十指连心,那得多疼呀!但是江姐即便是承受着钻心地疼痛,也依然保持着革命者坚贞不屈的顽强精神……每次我读到这里,眼泪都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来……特务们的目的,是想把从许云峰口里得不到的,从其他共产党员身上得到,因此他们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这位重要的女共产党员身上,妄图从她口里得到川东地下党组织的名单。可是特务们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

每读完一遍,我都会想,是什么样的精神让这些志士们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令人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的残羹冷炙,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剧痛,并且还禁锢着沉重的手镣和脚镣……还能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反动派抗战到底?

反动派仅仅只能给予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革命者的斗志,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还磨炼了他们的意志!想到自己以前学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能得低分,便泄气了;学习上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或一道难题,就非常气馁……再想想渣滓洞白公馆里的革命志士,一比起来,总会令我感到十分羞愧和内疚。我要向他们学习,磨炼出坚韧的意志、顽强的毅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惧困难,勇往直前!

从前我总以为现在的时代不同了,我们能过上今天这样幸福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事。读《红岩》及其他相关作品后,我深刻地认识到,我们的幸福也是许多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不惧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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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美国短篇小说《两块面包》

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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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块面包代表什么?讲述了什么?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两块面包》,欢迎阅读了解。

作者: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处,店门前三步台阶,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嘴里镶着两颗假牙,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许多结婚机会远不如玛莎小姐的人都已结了婚。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他准是住在一座小阁楼上,画着画儿,嘴里啃着陈面包,心里大概在惦记着玛莎店里的种种美味。想到这儿,玛莎那颗善良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

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玛莎从自己的房中取来一幅威尼斯风景油画,把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两天以后,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真的吗?”玛莎一边包着面包一边说,“我非常喜欢艺术和绘画。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暗窃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这位顾客回答说,“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从此以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蛋糕,从未要过馅饼。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没有勇气,她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们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站柜台时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

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他把一枚五分镍币放在柜台上,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消防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的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玛莎灵机一动,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欢快异常,然后这位顾客便离开了。玛莎暗自微笑,但又不禁焦虑不安: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叹了口气,快步来到店堂,她的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着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 “你毁了我!”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揪着那件背心的前襟。这时,一个男人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想您应该知道,小姐,他叫巴姆勃格,是个建筑绘图员。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他为一个市政厅的新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您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巴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您知道,小姐,那黄油把巴姆勃格的图,全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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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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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__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水浒传》有感500字。读完全书,忠、义二字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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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考语文鉴赏小说的常识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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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鉴赏常识,将简要阐述我国小说发展概况,讨论古今小说的共同特征和鉴赏古今小说的一般常识。

我国小说逐步发展,丰富多采

古代,嫦娥奔月等神话故事,舜穿井出等历史传说,已经具有了志怪小说的苗头;《左传》、《国语》、《战国策》等记述人物言行的史书,又给小说创作以启发;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发展,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产生了志怪小说。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连年不断,社会动荡不安,宗教迷信思想盛行。大量的志怪小说就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产生了出来。干宝的《搜神记》是这类小说的代表。志怪小说中,一方面多有宣扬宗教迷信思想的作品,一方面也有反映广大人民思想愿望的作品。前者如:《阮瞻》叙述素不信鬼的阮瞻被鬼吓坏的故事;《蒋济亡儿》叙述蒋济的儿子在阴司官府当差的故事。后者如:《干将莫邪》记写巧将莫邪为楚王铸成雄雌二剑后被楚王杀死,其子赤为父报仇的故事;《紫玉韩重》记写吴王的小女紫玉和童子韩重相爱,吴王不许,紫玉愤恨而死,韩重痛哭墓前,紫玉灵魂出现,两人墓中结为夫妇的故事;《宋定伯捉鬼》记写宋定伯不但不怕鬼,而且捉住鬼,卖了鬼的故事。后者是志怪小说中的精华。志怪小说对后世的小说创作有很大的影响。

唐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商业的发达和都市经济的繁荣,市民阶层兴起了。这给小说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韩柳倡导的朴实的新体散文,比较适合于小说的创作;白居易倡导的新乐府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作家面向现实。唐代传奇就在六朝志怪小说和当时社会现实基础上繁荣了起来。它虽源于志怪小说却又有很大的发展,由志怪转向了反映复杂的社会现实。

中唐时期是传奇创作的黄金时代。作品很多,主要反映现实。即使是谈神说怪的作品,也往往具有现实社会意义。《南柯太守传》,叙述淳于棼与二友酒醉、入梦,在大槐安国招驸马,任太守,煊赫一时,后因战败,公主又死,国王怀疑,有人构陷,被送回乡,梦醒时二友正在床边洗脚,即以虚幻曲折的故事情节,讽刺沉迷仕禄的士人,揭露了封建官场互相倾轧的情况。唐传奇中成就最高的是爱情小说。《柳毅传》,具有神话色彩,叙述龙女被丈夫虐待,柳毅仗义传书,几经曲折,二人终结良缘的故事;表现出柳毅性格善良、品德高尚,龙女反抗压迫、执着爱情,具有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罪恶的社会意义。《霍小玉传》,叙述名妓霍小玉倾心相爱李益,李益考中得官负心,小玉相思成疾,侠士挟持李益重入小玉家,小玉痛责李益,长号而绝的故事;塑造出一个执着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悲剧妇女性格,鞭笞了负心的男子,揭露了门第婚姻的罪恶。《李娃传》,叙述妓女李娃与荥阳公之子某生相爱,某生沦为乞丐,荥阳公不以为子,鞭之几死,弃之郊野,李娃挽救某生,助他攻读,终于高中得官,荥阳公又认子认媳的故事;对比地刻画出两人的性格特征,热情歌颂卑贱妓女李娃的善良品质,无情揭露高贵荥阳公的虚伪狠毒,具有深刻的反门阀制度的意义。唐代传奇标志着我国小说趋于成熟,揭开了我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序幕。

北宋统治者鉴于唐代藩镇的割据跋扈,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又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措施,国内局势比较安定,农业、工商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形成了繁华的大都市,市民阶层扩大了。这时期,传奇创作趋于衰微,话本却在唐代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话本是民间说话艺人的底本,亦即当时的白话小说。话本这种民间艺术在唐代已经产生。到了宋代,在汴京、杭州等大都市里,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娱乐要求,出现了不少说话场所“瓦子”,促进了说话艺术的发展。元代也是这样。宋元话本可以视为一个整体部分。传留下来的长篇有《新编五代史平话》、《三国志平话》、《大宋宣和遗事》、《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记》等。这些话本,分别和后来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长篇小说的创作有很密切的关系。短篇有《碾玉观音》、《错斩崔宁》、《志诚张主管》等。这些短篇小说,多以城市中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和下层妇女为正面描写对象,更广泛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生活,刻画人物也有新的发展,标志着我国文学史上白话小说的进一步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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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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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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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鬼吹灯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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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由什么小说改编?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介绍,小说《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完善《鬼吹灯》系列的重要环节,揭秘了大量该系列中读者感兴趣的疑点,对整个《鬼吹灯》系列而言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鬼吹灯小说结局,欢迎来参考!

可以说,这本书能够给之前留下的诸多问题作出很好的解释,是《鬼吹灯》的揭秘书。这将是《鬼吹灯》系列作品的完美里程碑,是对这个系列的一次总结。

而此次续写并改编成超级季播剧,除霸唱本人任剧本顾问外,更有田羽生的圣堂工作室一起合作开发剧本,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从开始到定稿经历了16稿。

讲的什么故事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该剧讲述了25岁的上京小地痞胡天,原来和如同亲妹妹一样的小金牙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是万万没想到,神秘女子冰轮则是为其带来了消失了20年的父母的消息。与此同时,口口声称是他父辈故交的后人雷厉,也是不怀好意的找上门来。

各种变故之下,胡天、小金牙和王耀等人整个陷入了其中,胡天决定带着小金牙和王耀,跟随着冰轮和其养父孙教授上路。去寻找父母的下落,但是就此没想到终极大BOSS,竟然就是冰轮的养父孙教授。

真相就此浮出水面,孙教授正是20年前引诱胡天父母去寻找霸王冢的坏人。其真正身份就此揭开,就是一直守墓的拘尸一派的叛徒。

他一心就是想利用摸金一门的人开启霸王冢,得到里面包含着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老胡等人彻底失踪后,就此盯上了可以摸金的后人胡天。

当胡天的身上再现了明月石现世,就此引发了拘尸法王注意后,就此派出了顶尖高手黎若花和掘子军,试图阻止胡天等人寻找霸王家。

孙教授不怀好意的利用之下,胡天等人经历了诡异的鬼市、恐怖的古宁村、凶险的剑陵。但是老胡等人是否真的如此,就一直活着被困在霸王冢中呢?

其实说白了,孙教授无疑就是想利用胡天的后人,进行开启盗墓的行动而已。但是胡八一真的在墓中待了10多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是什么

胡八一在霸王冢里得到了包含世间所有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里面的大秘密让胡八一有了新的想法,随后离开霸王墓去了下一站。

据悉,《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小说至是揭秘了大量的疑点。而电视剧则是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所以具体结局还要等到剧情的播出,以上只是猜测而已。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原著原本只是天下霸唱的随笔,改编成剧本后变动很大,天下霸唱介绍,自己监制的是文学剧本这一部分的内容。

而谈及这部剧最大的特点,他表示就是“青春范儿”,“新生代的观众更愿意接受一些年轻的故事,就像看他们自己一样。”

天下霸唱认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有一个所有影视作品共通的核心价值观“爱”,同时他笑称自己内心只有16岁,因此创作这些年轻化的内容没有隔阂,比如剧中“摸金二代”的设定。而对于演员们对角色的诠释,天下霸唱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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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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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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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好看的经典小说

全文共 2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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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那么一些小说被人奉为经典,百看不厌,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那些好看的经典的小说,希望大家会喜欢!

好看的经典的小说

1、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九】《黑道风云二十年》

事先声明本人对于泛黑的书一般都不是很喜欢,不过二狗的这本《风云二十年》确实是真真实实的呈现了一个我们平常所接触不到的社会,不是接触不到,其实他们也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我们没有去触碰而已。谁知道呢,说不定某天你就被某XX会给XXOO了。

扯远了,本书讲的是同生活在我们社会中灰色地带的魑魅魍魉,其实说是魑魅魍魉,他们也只不过是生活在平凡社会的一些平凡人而已,他们也有家庭的无奈和痛苦,同样也有对生活迷惘和憧憬。

就我个人觉得所谓中国黑X会,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黑X会,黑相对所谓的白也只不过是它比它多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手法基本相同。

在现今的社会许多我们看不见的龌蹉都在不停的发生,但并不意味着它的不存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纯以黑为生的人,就算你站在了这个领域上是最顶端者,他也只不过是社会混口饱饭的人,他今日不知明日事。说不得那天自己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本书从各个层面描写了形形色色的黑道中人。文字朴实老练,但也就平淡描述,没有突出每个故事的特点。所以,很好,但不是最好,之所以给出两颗半星还是因为对龙珠启迪比较大的。

2、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十】《盗墓笔记》

小编是此书脑残粉,所以我打了这么多星,因为我已陷入深坑出不来了。

《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所著的盗墓题材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群盗墓贼挖到了一部战国帛书的残篇,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他们几乎全部身亡。50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他们在占墓中遇到了一系列诡异事件。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

2015年,《盗墓笔记》由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改编成为网络剧。

3、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一】 《英雄志》

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

这本书也可以算为一本巅峰的武侠,鲜明的人物形象,跌宕的剧情,以及读后的回味和思考,会深深的烙在读者的脑海。也有些黑色幽默,不乏人性的思考,或者写本作品的作者就是冲着向武侠经典致敬而写就的这本网络经典文学。在龙珠的心目中本书值得大家深入去细细的品味。

4、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二】《悟空传》

这是一本老书了,今何在的这本经典至今我还记忆犹新,那时二十出头第一次接触此等可以称之为诡异的文字,随着深入的阅读给龙珠的内心带来了非常巨大的震撼和反思,它的很多经典台词到如今还记忆犹新,仿似昨日。“若天压我,劈开那天,若地拘我,踏碎那地,我等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虽然只是短短的十万字,可是比那些什么西红柿、土豆、神机、烽火之流的动则几百万字都内涵许多。

5、经典指数 ★★★☆ 【十大经典之三】《紫川》

紫川是一本优秀的网络奇幻小说,作者老猪。《紫川》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细腻动人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独特奇妙的世界。将一群不同性格的人物,一个个展现在读者面前。谱写了一曲既壮烈,又凄婉的悲歌。

阴谋与爱情。背叛与忠诚。懦弱与勇气。亵渎与尊严。

虽死无悔的兄弟,望断肝肠的恋人,扑朔迷离的身世,力挽狂澜的绝境……

一次次生离死别,一幕幕弯刀见血,一代代绝世名将,一处处惨烈沙场……

天纵之才的紫川秀,忠贞不二的斯特林,重义冷血的帝林,风华绝代的流风霜,婉娈可爱的紫川宁,老谋深算的紫川参星,雄才伟略的魔神皇,气度雍容的云浅雪,擎天一柱的哥应星,公忠勇毅的林枫,武功盖世的左加明王……

一个个如流星般璀璨的名字,将你带入《紫川》这个史诗般波澜壮阔的时空

不读紫川,会少很多乐趣和意义

6、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四】《搜神记》 《蛮荒记》

无论线索,情节,转折,人物刻画都被分析的头头是道。

雨师妾和拓拔野,蚩尤和晏紫苏的感情,有时甚至能让人落泪。

有些碉堡的时刻甚至让人忍不住叫出声来。

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尽数登场,不仅有英雄游侠、妖女灵兽、奇门异术,作品对亲情、友情、爱情及恢宏的战斗场面的描述亦丝毫不逊于古今之大家 。

文笔在网络小说中也实数顶尖。

可惜,野狐公子后来没出第三部,太遗憾了

7、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五】《亵渎》

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故事一气呵成,精彩至极,当时我是连续几个通宵追着看完的,欲罢不能,我觉得亵渎绝对是当年网络玄幻的颠峰之作!当然你要是站在专家教授们的角度看问题,或者是硬要拿比较冷僻的国外玄幻和它比的话,他就是一快餐而已,但此书在龙珠的心目中绝对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上剩大作,没有看过的书友,可以闲时翻阅。

8、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六】《诛仙》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柔肠百转冷如霜

这部小说见证了中国网络小说的一个巅峰。无数人为奉为经典中的经典,书是好书,就是不想过多评价,如果不是一个烂尾的结局的话,这本经典之作,在撸主的心目中位置应该还能更高。

9、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七】《龙枪编年史》

从某种意义来讲《龙枪系列》不算是网文,只不过龙珠是从网络接触到这本玄幻大作,其实这本经典大作也是今年才开始追,确实很好看啊。

它真实的刻画了每一个主角的内心世界。里面没有完美的英雄。这一群人只是拥有不凡能力的普通人,他们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神力的海克力士,更不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基里斯 。他们会自私,会害怕,就像每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平凡人一样。这里的英雄不过是努力试着寻求自己内心安定的流浪者。在龙枪的世界中,我们可以看见所谓的善良与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善良有可能是懦弱,有可能是逃避的,邪恶有可能是温情的,有可能是人性的,这本玄幻大作一一诠释了人之常情的善与恶。

鉴于还没有看完这本大作,龙珠就已经惊为天人了,在本人的心目中龙枪系列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给的评分是四星半。

10、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八】《阿里布达年代》

男女交合,是为王道;女女淫媾,是为圣道;男男搞基,是为邪道;至于现在的你……就是所谓的惨无人道!

罗森的书,森然大气,包罗万象,风趣搞笑,绝对值得一看。很多人奉《风姿》为罗森经典之最,但龙珠始终觉得这本《阿里布达年代》才是本人心目中的至经典,最大的看点是对魔法世界丰富的想象,情节跌宕起伏,读者难以猜测,引人入胜,小说中到处充满了幽默和搞笑,能让读者在轻松中消遣无聊的时光。小说的男主角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他智慧,叛逆,高傲,但外表上xia贱、卑鄙、蔑视一切,可这一切都无法掩饰其内心深处的纯真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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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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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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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迷上了小说作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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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总是带着一副红丝框的眼镜,就以为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其实并不是,学习一般般的,但我酷爱看小说

我的房间,简直就是书的世界。桌子,床底,都是我的“宝贝”。我带眼镜的原因,都是它们所赐的。其实,我以前并不爱看小说,只要看见厚厚的一本书,心就不由得烦起来。但因为有次在家太闷了,就随便拿起书来看,想不到,这样就开始上瘾了。

我经常到书店里看书,只要一拿起小说,我的全副精力,就会投进了书里面,想象着里面的情景,就好像听到了书里面的声音。悲哀的,开心的,犹豫的,什么都能听得出来。看着里面的主人公哭了,我的心也会随着伤心,甚至落泪。主人公开心了,我也会跟随着开心。哈哈大笑,旁边的人怎么看我,我就不清楚了。

只记得有一次,我买下了一本小说叫《堂吉司德》,里面的主人公,是个骑士迷,于是他就想当一个骑士,就做上了当骑士梦。在看这本小说时,我也把自己当成一个骑士,踏上旅途,手舞足蹈的,挥倒,奔跳,上马,这些动作我也做出来了,房间里叮噹作响,我的家人怎么叫,也不能把我叫出来,直到看完这本小说为止。当我看完这本小说,看了看我周围,房间,好像要倒了,被子,被我搞得快要一命呜呼。书,被我扔得七零八落,简直目不忍睹。

我就是一个小说迷,小说就占了我生命中的三分之一。在我的眼里,看小说就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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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小说言情推荐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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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喜欢看小说,经典的言情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典小说言情推荐,希望对你有帮助!

1. 《月沉吟》

2. 《眸倾天下》

3. 《弦歌南望》

4. 《扶摇皇后》

5. 《青山接流水》

6. 《夺宫:美人祭》

7. 《云中歌》

8. 《两朝皇后》

9. 《大漠谣》

10. 《衣香鬓影三步曲》

11. 《帝红颜Ⅰ:权掌后宫不是妃》

12. 《九州华胥引》

13. 《大清皇妃》

14. 《皇后策》

15. 《替嫁:邪王的叛妃》

16. 《江山如画》

17. 《凤囚凰》

18. 《鸾劫:梅花妆》

19. 《风槿如画》

20. 《天霜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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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送别作文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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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落梅曾说,“人生一世,来去匆匆,每天都在演绎聚散离合。再华美的花事,繁盛的宴席,都有散场的那一天。”其实,人的这一生,惧怕的就是离别。聚时往往短暂,而后则是漫长的等待。

相见时难别亦难。光阴如流水,它冲淡了过往痕迹,却始终冲不散维系一生的亲情的牵挂。别离的泪水,为记忆的长河增添了新的浪花;别离的祝福,为再一次相聚拉开了序幕。

去年的国庆节前夕,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把姨娘一家送上了从常州返回包头的列车。伴随着列车驱动时的一声汽笛长鸣,目睹姨娘病弱的身躯和日益苍老的容颜,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我不禁思绪万千,一件件往事浮上心头。

依稀记得,十几年前姨娘回来时腰板还很硬朗。这次见到姨娘,感觉她特别苍老了许多,她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沧桑,腰板也一下子变得佝偻得厉害,可见姨娘这么多年吃尽了人世间的千辛万苦。

2004年,退休后的姨娘经检查患了淋巴癌,在天津动了淋巴切除手术,因为手术切除范围大,导致声带变了音,加之原先就有哮喘病、心脏病等,以至于她说话呼吸都比正常人困难得多。我很想经常给她打电话嘘寒问暖,但又担心她的嗓子说话久了会吃不消,所以心里就一直很纠结,唯有把对姨娘的思念默默地藏在了心里。

据说在解放前日本鬼子占领包头时,曾在包头第二十中学驻地下面埋藏了大量有毒的化学武器。在他们学校现有的教师队伍中,目前有近8人患上了癌症,其中七人已相继去世,唯独姨娘患了癌症后还能活到现在,也许是她的菩萨心肠感动了上帝,保佑她平安无事吧。

尽管姨娘患上了癌症,但她从来没把自己当成癌症病人。她在姨夫一步不离的陪同下,除了每天拖着虚弱的身体坚持步行五公里外,还经常去学校干点力所能及的义务活,令学校员工深受感动。

2005年暑假,我特地带着儿子去内蒙包头看望过她。那年儿子刚刚小学毕业,姨娘鼓励儿子,叫他要向我看齐,好好学习,将来找个理想的工作。望着姨娘术后日渐憔悴的面容,我不免心里一阵阵酸痛。

想起我小的时候,就知道有个五姨娘在遥远的内蒙古包头市工作。姨娘一直以来是我的骄傲,她慈眉善目,聪明贤惠,知书达理,在我们老家一度被人们传为佳话,她的名字在老一辈中也是无人不晓。听母亲说,外公过去出身不好,曾经做过私塾教员,因患肺病过世得早。姊妹6人(五女一男)全由外婆一人不辞劳苦拉扯大。动荡年代,地主富农皆遭批斗,每日心惊胆战,日子过得非常艰苦。姊妹6人中,姨娘排行老五,目前健在的还有排行老四的我的母亲和排行最小的舅舅。

五姨夫早年是作为优秀大学生去内蒙支边的,他曾是包头市第二十中学的特级教师,今年已有八十一岁高龄。原本五姨夫跟二姨娘是原配,我也一直没见过二姨娘,听说她是在哈尔滨难产失血过多逝去的。那时候的婚姻几乎都是奉父母之命。姊妹六人中,唯独五姨娘和舅舅有文化,自然她就成了五姨夫的填房,义无反顾地搭上了去大西北的列车。

姨娘一路风雨兼程,到了包头后,被安排在包头市第二十中学后勤处上班,她待人诚恳,和蔼可亲,心灵手巧,乐于助人,几十年如一日,义务为学校员工理发,赢得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内蒙属于沙漠缺水地带,姨娘刚去包头近十多年里,几乎都是人工从方圆几公里的地方担水回来饮用,姨娘为此吃尽了苦头,她原本挺直的腰板也就是从那时开始逐步变弯的。

几十年来,她把那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目前已是儿孙满堂,人丁兴旺。姨娘一生勤俭节约,尽管自己家里过得不是太富裕,但她每年都不忘给外婆家里寄钱回来,特别是闹饥荒年代,姨娘几乎每月都会往老家汇款一次,帮助外婆一家孤儿寡母度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

姨娘深深懂得终生不易,世间疾苦。她在我的心里,是暗夜里的一盏明灯,寒冬里的一盆炭火。以往每次她跟我通电话时,都少不了提起过去生活艰苦的那些辛酸史,她教导我要学会感恩,好好珍惜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依然记得,我小时候用的纸和笔等学习用品,都是姨娘从外地邮寄回来的。姨娘每次来信到舅舅那里,都会少不了要提及我,鼓励我好好学习,将来能够有所出息,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姨娘曾说,人的一生阴晴不定,虽处盛世,但要甘于吃苦,懂得珍惜。曾记得我还在读初中时,穿的咔叽裤子,左右膝盖处分别缝有两个对称的补丁,看起来显得很寒酸,但我一点也不觉得羞愧,反而感到十分自豪,因为那是姨娘从几千公里外寄回来,带给我的一份温暖。这次姨娘回来,跟我说起困难时候的生活依然是那样激动万分。姨娘比舅舅仅大一岁,他们是老三届高中同学,那时姨娘宁可自己中午不吃饭,也要省下伙食费来保证舅舅不挨一顿饿。

昨夜的星辰已坠落,不坠的是挂在岁月脖子上那串闪闪烁烁的记忆。记忆中姨娘共回来三次。最早的一次,那时我还年幼,只记得当时对姨娘买回来的香蕉感到特别稀奇。平生第一次看到香蕉,且相当好吃,自然记忆也就特别深刻。除此而外,我再也记不起其他什么了,更不知道那时送别究竟是个啥滋味。

1991年夏天,那时刚好发大水,到处是一片汪洋大海。姨娘毅然冒着生命危险,在我姨妹的陪同下回来了一趟,主要目的是看望病重中的90多岁高龄的我的外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姨娘虽然只待了短短的十天,却一直在医院护理着病重的外婆,衣不解带,端屎端尿,极尽孝道。每次在外婆的凝望中,我都看到了那种相依相偎的亲情,在她们彼此的心中静静地流淌着,那是一份母女情深的爱,这份爱,似船,似海,永远不会消逝……

姨娘回来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姨娘看到我已大学毕业,且有了一份理想的工作,感到特别高兴。她一直鼓励我要好好工作,珍惜岗位,珍惜荣誉,力争创造好的业绩。姨娘返回包头时,也是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从常州火车站为她们母女送行的。

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年的重大节日,我和姨娘都会通过电话彼此问候,互诉思念……

这一次,听说姨娘一家子要回来了,我连续兴奋了好几天。在我的记忆里,姨娘一直都是非常喜欢我的。记得姨娘曾打趣地说过,我跟我的表兄二人中,谁要是考取了大学,就把我的姨妹子嫁给谁。尽管从近亲婚姻的角度来看这是极不可能的荒唐事,但对我的人生也算是一种极大的鼓励。姨娘这次回来,我还有意提及这一话题,当时一家人都笑开了怀,姨娘风趣地说:“你还记得啊?!”

世界上最珍贵的感情莫过于亲情。亲情,就像沙漠中的一汪清泉,可以在你困难时给予你帮助;亲情,就像一艘轮船,载着你扬帆远航;亲情是温暖的,它让你即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亲情是湿润的,它让你的岁月,即使蒙上了岁月的风尘,依然清澈澄净;亲情又是伟大的,它激励你学习、奋进、永不停息……

短短几日相聚,还没来不及好好共叙旧话,姨娘他们却又搭上了返回的列车。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愫油然而生。

岁月催人,亲人的老去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姨娘今年已75岁了,她含辛茹苦一辈子,如今病魔缠身,身体每况愈下,此次一别,不知道以后何时才能再次见到她。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离绪千种,期待下一次重逢……

[小说送别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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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作文:青春不是小说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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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青春不是小说。的确青春不是你想象的小说,不喜欢华丽的语言,只喜欢淡淡的问候。

一些人一些事,往往不值得你为之付出,哪怕是一丝丝的问候;反之,一些人一些事,往往值得你为之付出一切,包括你最宝贵的生命。

青春就像一根蜡烛,在你亮丽的同时更伴有眼泪流出;青春就像一瓶开了盖的水,你只要不往里加,永远都是只有减少,没有增加;青春就像燃烧着的太阳,即使在辉煌,也会有毁灭的时候。

渐渐的,看着你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我怕,怕有一天你突然消失,然后我看着这几熟悉又陌生的人群,有无尽的畏惧,你永远不会知道我会在某一个角落关注你,因为青春不是小说;不会有那帅帅的男孩和漂亮的公主,更不会有灰姑娘与王子,有的只是在平凡不过的你我,因为青春不是小说;天黑又会天亮,风依然会刮,雨依然会下,时间不会因为你而停滞不前,因为青春不是小说。

起床上学,放学回家,每天两点一线式的生活,记得丘吉尔说过一句话“我常想,如果今天不比昨天多做一点什么,那么明天又有什么意义”可这样平淡的生活,我们又能多做出什么呢?也许吧,青春就是这样,在你还没来得及做什么时候已悄悄的逃跑了。

青春就是一个矛盾的时期,明明不喜欢孤孤单单的,却又讨厌那喧闹的人群,我们有着这个年纪所不该有的忧伤,郭敬明,一个忧伤的80后,他有他的《天亮说晚安》更有《爱与痛的边缘》沉浸于他的《悲伤逆流成河》之中,他是一个用青春闯出来的一切,他就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他所处的环境复杂。

铃铃铃,一串讨厌的铃声把我从思维空间中拉了回来,看着这班级了打闹的同学,看着老师那厌恶的眼光看了一眼后面的某某,说下课。

不要说我太忧伤,我只是不喜欢和那些讨厌的人打交道,不要说我太清高,我只是看不惯这里的人和事,其实我只想做我自己。

青春就是这样一个时代,它会让你充满好奇,却又让你无法探究,它会束缚着你,但只知道青春不是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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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小说余罪结局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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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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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凰权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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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老皇帝的是宁弈,要杀宁弈皇帝的先是凤知微,当然这是局,她的目的并不在此。我认为你说的是再后面的的黑衣人吧?那应该是顾小呆,应该是要宁弈去找凤知微,因为在此之前宁弈问凤知微怎样才能再一起,凤知微的意思是要赎罪才能在一起。这又要说到为什么要赎罪?因为凤知微不停脚步要复国的原因是她娘火凤将军是遗言,有此遗言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凤晧其实是她亲儿子,如果知道了就不会拿他的命布一个这样的局。所以在凤知微知道山上根本就没有所以的秋明缨孩子的骨灰时,才会这么激动。只不过是血浮屠宗主当年的一个欺骗。 由此我们再联想回来,如果没有这个欺骗,就不会坚定了秋明缨的复国决心,就不会逼知微立誓,也不会有后来的与宁弈公争天下,更不会有因此带来的百姓伤亡以及他们爱或不爱的那些人的死去。 因此凤知微认为自己也许是罪人,如果她还和宁弈在一起享福,就良心不安。所以他们没在一起。 当宁弈问凤知微如何赎罪时,她好像是回答死亡。所以在前面女帝和宁弈(主要是他叫什么帝我忘了,也许是你说的凤翔帝?)最后一场对决中她好像是掉下城墙死掉了。 后来顾小呆来刺杀宁弈,就是你问的杀宁弈的人,他只不过是给宁弈一个“死亡”的机会而已,凤知微“死”了,宁弈也“死”了,他们都赎了自己的罪,所以他们才在一起,也就是在番外中。 当然你也应该看出来了凤知微是没有死的,大结局最后的一幕在他们又相遇了。 ps:这里是吐槽,这样的男女主角在一起比那些玛丽苏文的各种狗血要好上几万倍啊,老大的文的布局不是盖的,仔细看应该能找到各种主线复线的。好了,我答完了,打字打到手软。由于我是看实体书的,不知道和网络的有没有什么差别,就这样了。老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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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小说作文_无悔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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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悔崖上,你白衣如雪

无悔崖上,我嫁衣似火

你蓦然回头,盯着我

为何嫁与他?”

“……”

“说!”

“……我爱他”

“呵……爱他……爱他,当初是谁口口声声说此世永不分离,是谁为护我安全差点丧命!”

“那都是我骗你的,我与你在一起只不过是为了杀你满门,夺你天下而已,你记得吗?你父亲一夜暴毙,你母亲惨遭杀害,哈哈,那都不是欧尚做的,是我啊,是我,哈哈哈!你一世英名,最终还不过是家破人亡?”

你不可置信的盯着我,想从我眼中找到一丝躲闪

我坦然,轻举银剑,刺向你

你终是信了,大怒,招招置我于死地

我轻松躲过,论武功,你我不分仲伯的啊

“呵,就这点功夫,怪不得满门被灭呢。”我妖娆的说,再次激怒了你

你那往日总是盛满柔情的眼眸,在此刻变为血红

一招耀天诀向我招来

你没想到吧,我未躲,任由你的剑刺穿我

血,渗开,渲染了一地茶花

疼痛蔓延心扉,我轰然倒地,血止不住的从唇角溢出

你冷然转身,消失

未看到我眼角的一滴泪

我其实是多么爱你啊,什么灭你满门,都不是我做的……

可是我必须要让你恨我

我不想让你承受那诅咒

亦云,我无法陪你了……

“以吾魔血为名,以吾性命为媒,保亦云永世长安”……

[初一小说作文_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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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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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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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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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地球被外星人频频攻击,频临灭亡。可就在这一年,一位闻名天下的王博士制造出了能善机智聪明的赛尔,还制造出了一船全宇宙顶尖军事飞船——-赛尔号。

小赛尔乘坐着飞船。首先来到了火星,只见火星军队和水星军队正在发起猛烈的功击。他们小赛尔和水星人相见,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小赛尔赶紧拿起激光能量炮向水星人狂扫。水星兵一下子大减。就在这时一艘载着水星人的飞船在火星上空,向小赛尔扫射着,小赛尔也不甘示弱,兵分两路,用激光雷炮把敌人水星人打得片甲不留。取得了胜利优秀作文 专注写作,还与火星人交上了朋友 。

这时,王博士下令说,火速前往水星,把敌人给统统地消灭。小赛尔就和火星人告别,坐上飞船向水星出发,刚到水星这个星球充满了热量,赛尔号就在水星上发生了爆炸,小赛尔跳到这个星球上用自已的心脏点火炸毁了这个星球。

从此以后,地球再也没有小赛尔。他们化作一颗美丽的流星,飞过了地球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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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十大励志小说NO2.《把信送给加西亚》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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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尔伯特·哈伯德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一种由主动性通往卓越的成功模式,全球销量超过8亿册!一种流传百年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一个关于送信的传奇故事,蕴涵着企业成功和个人发展双赢的真谛。一位英雄的故事揭示了成功的一种模式,故事中的英雄就是那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今天,每一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本书堪称一部成功学圣经。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把信送给加西亚》所讲述的是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在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年轻中尉——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这位名叫罗文的英雄接到麦金莱总统的任务——给加西亚将军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他没有任何推诿,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

在孤身一人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罗文中尉立刻出发了,一直到他秘密登陆古巴岛,古巴的爱国者们才给他派了几名当地的向导。那次冒险经历,用他自己谦虚的话来说,仅仅受到了几名敌人的包围,然后设法从中逃出来并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

整个过程中自然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偶然因素与个人的努力相关联,但是,在这位年轻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为了表彰他所做的贡献,美国陆军司令为他颁发了奖章,并且高度称赞他说:“我要把这个成绩看做是军事战争史上最具冒险性和最勇敢的事迹。”

这一点当然毫无疑问,但人们更应该意识到,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因此,罗文中尉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

他的事迹100多年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以主动性完成职责,无数的公司、机关、系统都曾人手一册,以期塑造自己团队的灵魂。

故事中罗文正直、忠诚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品质是每个人在工作中应该学习的榜样,因此此书也被许多单位与集体作为培养员工敬业精神的优秀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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