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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小说写作技巧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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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大结局

全文共 1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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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大结局是什么呢?下面随小编一起看看小说择天记大结局吧~

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陈长生在煮石大会强行聚星失败,内疾爆发,由徐有容送回京都,却发现被计道人作为诛杀天海的诱饵。因阴差阳错,天海圣后于天书陵顶行逆天之事,为其逆天改命。陈长生结局应该没有死。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小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择天记原著小说结局

开元之处,有神石散落大陆,相传观神石碑文可得知天机,至此神石成为人间圣物。少年孤儿陈长生身世神秘,在襁褓中被师父计道人所救,收为弟子,十数年里传授道藏三千卷。然而长生体质异常,无法修行,命数不过二十岁。为治病,长生独自下山来到神都,欲夺大朝试头名,获得参悟碑文的机会。因缘际会与自身努力,陈长生抵挡住了各方势力的打压和修行的关隘,实力一日千里。也结识了少年天才唐三十六、公主落落等挚友。在朋友的帮助下,长生在“强手如林”的大朝试上拔得头筹。经过层层考验,长生发现自救之法,却也明白自己的存在乃是黑暗势力做的一个局。面对生命和大义的抉择,长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与一群少年英雄伙伴并肩与黑暗势力展开了殊死斗争,成功阻止了战争,同时也收获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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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都市系列小说推荐

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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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辈子一直都在成长的路上,而着重描写主角在都市生活中一步步成长变得成熟的小说是非常吸引人的,因为看到小说主角的成长,就像回味自己的人生一样。那么好看的十大都市系列小说有哪些?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1、都市系列小说排名:美国之大牧场主

重生八十年代美国华人富豪家族,天生就有亲和动植物的能力。科迪亚克棕熊悠然坐在屋檐下,龙猫被异国短尾猫追着跑。雪山映在湛蓝天空中,微风吹过草原,罗塔湖面荡起波澜,一望无际的薰衣草田随风摇摆。白桦林里,澳洲迷你驴探出脑袋,男孩躺葡萄架下,睡的好香。sos集团、星巴克、帝门影业、漫威、皮克斯、雪山投资、hope科技......带你玩转世界商圈,看遍全球美景。我是美国大地主韩宣。

2、都市系列小说排名:重生之神级学霸

生物系研究僧出身的猥琐胖子杨锐,毕业后失业,阴差阳错熬成了补习学校的全能金牌讲师,一个跟头栽到了1982年,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高考复读生,顺带装了满脑子书籍资料80年代的高考录取率很低?同学们,跟我学…… 毕业分配很教条?来我屋里我告诉你咋办……国有恙,放学弟!人有疾,放学妹!这是一名不纯洁的技术员的故事。

3、都市系列小说排名:重生日本当厨神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行,用食物感化它们!”老头子酷酷的对他如此说。于是,夏羽在厨神道路上狂奔不息。

4、都市系列小说排名:超品相师

相师分九品,一品一重天风水有境界,明理,养气,修身,问道。二十一世纪的一位普通青年偶获诸葛亮生前的玄学传承,没有大志向的秦宇,只想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却机缘巧合一步步走上相师之巅,成就超品之尊,相地,相人,相红颜六爻算尽天下事,八字测遍世间人!

5、都市系列小说排名: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 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 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简直疯了。”

6、都市系列小说排名:完美人生

李谦重生了。另外一个时空的1995年。在这里,他当然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成功。但成功是什么?钱么?或者,名气?地位?荣耀?都是,但不全是。有了那回眸的浅浅一笑,那牵手的刹那温暖,那入怀的淡淡体香;这人生,才称得上完美。

7、都市系列小说排名:我的1979

一觉醒来,回到70年代,再次面对过往,你猜不透的结局..........

8、都市系列小说排名:神藏

一念之间,沧海桑田打眼带你进入古玩的世界!!!

9、都市系列小说排名:俗人回档

33岁的报社审读编辑边学道一梦回到高考前48天的高中课堂里,本来想囤房子一心当寓公的中年大叔依靠长年读报纸的信息积累,先后踏足IT、娱乐传媒、大数据、无人机、太空探索、新能源等领域,取得耀眼的成就。事业成功后,边学道成立助学基金,支持年轻人创业,鼓励科技创新,弘扬正能量善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成为商界巨子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代年轻人的奋斗目标和人生偶像,谱写出一部现代社会男人的梦幻奋斗史。

10、都市系列小说排名:重生完美时代

老牌程序员出身的李牧,被命运一脚踹回了2001年高考的当口,他欣喜的拍拍屁股,起身便踏上了一条注定牛X的道路。重活一回,李牧有他自己的追求,赚钱只是牛X的初级阶段,至于登上时代周刊、制霸IT产业、问鼎福布斯榜,也就勉强算是人生的中级阶段了,至于什么才是牛X的最高境界,李牧觉得有以下三点:做名人的教父;做富人的偶像;做牛人的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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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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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描写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上通天文,下达地理,采用多角度立体描写。

刘备纳了水镜先生的真知灼见:“伏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于是,三顾茅芦,请诸葛亮出山相肋,虽关张不悦,虽大雪漫天,天寒地冻,虽一而再,再而三,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刘备终求得孔明出山为军师。此既写刘备求贤如渴,又写了诸葛亮恃才高傲。

曹操谋士程昱评价徐庶曰:“十倍于昱”。徐庶评价诸葛亮十倍于自己,孙权谋士鲁肃评价诸葛亮十倍于己。诸葛亮也自比管仲、张良。可见诸葛亮是个高人中的高人。

诸葛亮分析天下大势,审时度势,精当了得:曹操拥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此可用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地,是上天拿来资助刘将军的。又曰:“将军欲成霸业,北让曹操占天时,南让孙权占地利,将军可占人和。先取荆州为家,后即取西川建基业,以成鼎足之势,然后可图中原也……”刘备闻言,顿首拜谢。只一席话,乃孔明未出茅芦,已知三分天下,真万古之人不及也!

诸葛亮出山首战用火攻,次战也火攻再加水淹,大败曹军,建立奇功。在关张心目中树立了绝对权威,也让曹操尝到了诸葛亮的厉害,由不识到认识,初知他是个不好对付的敌人。

周瑜年少英雄,可他打曹操用的反间计,苦肉计皆被诸葛亮一一识穿,周瑜为东吴计也为嫉妒驱使,当然容不得诸葛亮,几次要杀亮,皆被鲁肃劝止,诸葛亮在七星坛作法借得东南风后,即由赵云保护逃逸,又让周瑜扑了个空,真乃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矣。

鲁肃劝周瑜杀亮不如劝亮降归东吴,孙权谋士诸葛瑾乃亮之兄也,受命劝亮,打出亲情牌,亮接招打出忠义加亲情两全牌。亮曰:“兄所言者,情也;弟所守者,义也。弟与兄皆汉人。今刘皇叔乃汉室之胄,兄若能去东吴,而与弟同事刘皇叔,则上不愧为汉臣,而骨肉又得团聚,此情义两全之策也。不识兄意以为何如?”瑾思曰:“我来说他,反被他说了我也。”遂无言回答,起身辞去。

我看以后小说诸葛亮式人物的描写,离不开《三国演义》的写法。由此脱胎而来,有比较成功的范例,如罗贯中的弟子施耐庵写《水浒》中的梁山军师吴用也大有诸葛亮的气质神韵。不少计谋是诸葛亮的变化。后世把诸葛亮当成鞠躬尽萃,死而后已,忠诚报国,聪明智慧,谋略大家的代名词。足见小说把诸葛亮写活了,后世很难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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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婆婆来了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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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婆婆来了是由阑珊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婆婆来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婆婆来了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不到一岁的王天勤名下有了市值近千万的三层小楼后,王老太太坐不住了,得空就逼问儿子:“啥时给俺过户?”

“现在开发商还没给办证 呢。”传志心里有点烦。幸亏开发商开发翠湖湾时有违规问题,致使房产证迟迟交 不到业主手里,才使传志合理地对老娘一拖再拖。平心而论,这小房过户给老娘还真没觉得没什么不合理,母亲养大他不容易,他自己有宽敞的房子住,而母亲住又不方便,这种家常便饭般的拉锯战和动不动就叫婆婆滚的场面以使他毫无颜面。现在他后退了一大步,按何琳要求自己不再享有大房子的一半产权,这区区小房给自己老娘算给他一点补偿行不行?他宁愿自己委屈,自己名下一无所有也不愿让老娘失望,谁叫她是自己的亲娘呢!从小养成的家庭观、家族观念和孝道让他心甘如此。

看着老婆开心地逗弄女儿,传志愈发郁闷,愈发找不到平衡,甚至隐隐有点后悔,觉得家庭平衡的最重要的一颗砝码在自己手中流失了。在母亲病况渐好之际,他飞快地交 了钱,把侄儿送进一家幼儿园,半年就要三千块钱,好歹也工作几年了,连工资、补贴加奖金,一月也有三千多块,除了何琳手里的固定工资,自己手里也有一笔至少同样数目的隐形收入供随时调度。在严酷的生活面前,男人没有个小金库,就凭老婆的抠门,日子没法想象。

大龙入了托,母亲有了清闲,儿子心里好多了。不过马上来的另一件事更让他开怀,甚至扬眉吐气,他这个部门有一块地皮,通过巧立名目,与私营财团 搞起了地产联合开发,按比例拿出一部分给公务员做福利房,另一部分外销。传志平时在单位勤快、忠厚,与人无争且对上司忠心耿耿,姚之队越是政府部门,越是派系林立,大家平时互相勾心斗角,用尽心机。在这样的环境中能站对队伍并低调做人、积极做事,几年下来,自然深得上司赏识和信任。恰逢老天开眼,让他这个派系此时得势,有了好机会和肥缺,领导自己避讳不能亲自进入,就力推他进入地产公司。除了拿一份微薄的公务员薪水,合作方暗地里给他年薪三十万,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到时候他投桃报李,给领导几套房,各得其所,就把事情圆融了。

这将是一次鲤鱼跳龙门的飞跃,在他寒门之士的经历中,除了考上大学,考上公务员,这次也是值得庆祝的质变,从一个小公务员,步入高薪管理阶层,可能是未来职业经理人的起点。也行传志从此开始脱胎换骨。

此时的何琳正在镜中端详着自己,生了孩子,又是哺乳,又是照顾小孩,还得时时为看护家产与楼下的吵架,人不光变得神经质,易怒易燥,眼角都有皱纹了,黑发里也偶尔抓出一个白头发了。她为自己的繁琐、碌碌和苍老,感到灰心和无奈,大好年华整天穷耗在内斗上,曾经单纯文静的她就在这四年的婚姻中流失了,像一杯清水慢慢变成了隔夜茶,一股苦涩恐慌的味道后,渣滓布满了舌头。这让她试着找回自己时多少有些沮丧,回头看看女儿,可爱的天勤正坐在大床 上不断摔打着一只橡皮鸭子,啪啪作响,一边摔打一边看妈妈,突然,小姑娘咧开小嘴朝母亲开心地笑了一下,口水流出来,还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如陽光突然穿透陰霾照进洞穴般,何琳一扫心中的积郁,扑上去把她抱起了,鸡啄米似的在女儿小脸上亲了又亲:“臭小猪,臭宝贝,我们以后要天天高高兴兴的,我们不再生气不再戴枷锁了!”

然后她抱着女儿在陽台上看到传志下班回来了,胳膊一甩一甩鸭子似的,这是他遇到开心事的标志。

看他进门,她马上出门,站在楼梯拐弯处,若无其事地惦着女儿。

果然,传志进门后就去他妈房间了,去宣布到目前为止他遇到的最大利好的事情之一——他很快成为一家地产公司的副总,年薪三十万!当然,这只是个开头。

老太太发出一声暴响,“啊!俺的儿啊,不孬!这次俺一定得俺儿的济!三十万是多少?能买一套小房不?”

儿子在母亲殷切的目光下变得如此高大,充满了自豪与成就感:“也就是个首付,两年就能还清。”

“儿啊,你得给你娘买个小房啊!俺这一辈子也算是得了儿子的济啦!你兄弟姐妹来北京看娘也都有个落脚的地方,比住这儿强,刺猬一样,扎人心疼……”

然后是儿子的应和声,“给您买个复式的……”

“啥叫复式?”

“就是楼上楼下。”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那俺就带着大龙住楼上!”

……

他永远这样,永远第一个想到讨他娘的欢心,其他人排到后面;永远不知道他的家庭核心成员是谁,有多少;他自己的钱永远是他自己的,永远先满足他潜意识里的家庭最重要的人物。这个人没有长大,还在陰影里,他依然不是个独立、成熟甚至有信心的男人,也行这方面他永远成熟不了,永远在母亲与妻子、母亲的家庭与妻子的家庭中疲于应付。这是他的价值观和潜意识行为,挣多少钱都解决不了问题。她曾经盼着他心灵回归,成为命运共同体,可他回归也回到他潜意识的家庭,新家庭对于他,只是个新家庭,里面的人并不重要。他有一套强大而顽固的家族、血缘、荣耀共享及彼此辅佐的家庭价值观体系,她改变不了的,可能的是她也被同化为这个体系的一部分,小心地遮蔽起自己的幸福和感受,为一帮子人的未来去奋斗,成为一个坚信成功改变命运的族群中的一个支撑,一片砖瓦,在争争吵吵、入侵反入侵中彻底沦为他们中的一分子。

何琳退回房间,轻轻拍着女儿入睡。天勤小嘴巴搭在母亲肩窝处,一个又一个的哈欠,要睡觉了。

这时传志兴奋地上来,先去卫生间哗哗啦啦开闸解压,然后换了拖鞋,捡了个最好的姿势在沙发上坐好——这一过程中还纳闷老婆怎么不对自己发表意见了呢?偏偏何琳晃动着不看她。

这个兴高采烈的男人先咳了一声,“嗯,以后你上不上班也没关系了,在家好哈看孩子吧……”

何琳不说话。

“给你说个事,明后年我单位可能要分房,价格很便宜,白捡一样,到时我们大家都有住的地方了,打着滚都住不到边,猜猜我……”

“我们离婚吧!”

连空气都僵了一下,传志愣了,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好一会儿,大声地:“你神经病啊你!”

何琳态度坚决:“我们离婚吧!”

传志火了,“找事啊!你什么意思?你不能等我把话说完?我她妈单位开眼了,天上掉馅饼,砸到我头上了,你一直不挣钱不够维持家用的老公马上要年薪三十万了,还有福利房可分,你发什么神经啊!”

传志简直气得哆嗦,以为她又提高抗衡他新增长的社会地位。但声音如此之大,把天勤吓哭了。

何琳拍着女儿的小屁股,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这不正好吗?你现在能挣大钱了,翅膀也硬了,不用看我们眼色了,我们的作用也越来越小了,你可以做你更该做也一直想做的事了,为你的家族你的母亲你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添砖加瓦吧。我累了,想要清净简单一点的生活。”

传志铁青着脸,“说到底你还是对他们有意见!你一直对我家人有意见,你怎么不想想那是我妈,说的是人话吗?没有她当年的付出怎么可能有现在的我?!”

何琳淡淡地笑,“所以我和女儿决定把你再还给你妈,你和你一大家子彼此更重要,也更需要。我要女儿就够了。”

传志突然有点鄙夷的声音:“你是处心积虑吧,刚把着幢房子过户到闺女名下,你就耍这一招,放心吧,我也要女儿,你的陰谋休想得逞!”

何琳并不着恼,坐在他旁边的床 上,摇着女儿跟他说:“有什么陰谋?这房子本来就是我父母的,倒是让我们陽谋了过来!只许你对你家人亲啊?现在我只是要回了属于我的东西,不使点手段你和你那一家人能答应吗?跟你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我不泼辣点也得聪明点,不然能让你一家子欺负死。再说,有什么陰谋可耍?反正收益的也是你闺女!”然后端详着女儿慢慢熟睡的小脸,“你要这臭丫头干吗?你家丫头不少了,也行老三说不定也生个丫头。宝贝跟着我起码不会受苦,要跟着一个后妈或重男轻女成性的奶奶那就不一定了。你要恢复了单身,也有了独立户口名额,这名额给大龙或留给你自己的儿子——你还有生儿子的希望啊!唉,夫妻一场,别惦记女儿名下的房子啦,本来也不属于你,现在当你学学我父母,也怕闺女没地方住,送给她了吧。”

姿态摆得很低了,而且何琳少有的闻言细雨,主力打亲情牌。

传志一下就哭了,转身抱住何琳,“老婆,不要离开……不要说的像真的一样,我有错改进……”

何琳像拍天勤一样拍着他的背,“我们在一起并不幸福,你比我还不幸福,隐忍压抑,你想想,到不了三十岁我们就得疯。我融不了你的家庭,我们对家庭的看法差异太大,你没发现我越来越神精质越来越无法控制地发脾气、发疯?连我自己也害怕,我怕被……同化,我被同化的结果就是这样,比你家里的女人更过分,对别人更苛刻。但这并不妨碍我做一个好妈妈,就像婆婆对你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一样,大姐青霞也是一个尽责的妈妈啊!”

传志泪眼朦胧,“老婆,求求你,以前是我考虑不周,以后我补偿你,以后我有能力补偿你了!”

何琳声音更温 柔了,“老公,以后你可以来看女儿,你知道吗?再和你这样生活下去,我每天都有从窗户跳下去的冲动。”

猛然想起前天何琳在窗前僵硬的身影,还有她跳楼的朋友小雅,传志心里受到了一场不亚于台风般的扫荡,战栗般心疼,揪紧,同时感动温 度在一点点变冷。在妻子温 情柔和的目光了,他看到了决绝和坚毅。

年轻的父亲摸着女儿的小腿,哽咽了,“孩子这么小……”

“放心,你永远是她父亲,只要你能做到,她永远会有个好父亲!”

这让传志羞愧又安慰,这之前他不是个好父亲,给予女儿较少,女儿快一岁了,他抱的时候比较少,更没喂过她,没换过一片尿布。在他头脑里,照顾婴儿本来是女人的职责,况且是个娇嫩嫩的女婴,他不便好像也不该插手似的。但你一定要把孩子塞到他手里,那他一定会好好抱着;你不塞,年轻的父亲会觉得他已出去努力挣钱养家了,再说母亲不是出场替他照顾了吗?一旦这个婴儿以后不再时时出现在他面前,有了“分开”的距离时,才突然发现原来他做的是那么少,可以忽略不计。

何琳拿出早已拟好的一份离婚协议书,大意是:如果有一天离婚,为女儿天勤今后成长考虑,归母亲抚养。让传志签字。

传志突然跪倒在地上,最后一搏,“看在孩子的份上,看在孩子有个完整的家的份上,再等一等。。。。。。我出去住行吧?出去住一段时间,你再想想,何琳,我们已为人父母了,遇到关系一家人的事要三思而后行,你得为女儿多考虑,我们得学会讲理、讲和、妥协、让步。。。。。我让步行吗?你让我怎么让我就怎么让!你让我妈——不愿见她,明天我就把她送走。你得先提意见,不能一刀切啊!”

何琳倒是很平静,“你快起来吧,我不喜欢看到你这样。”

“你在女儿心中应该是有尊严的父亲,不能随便向人下跪!”

传志起来了。

“其实我考虑很久了,为了女儿隐忍到现在。我和她奶奶的关系是不可调和的,即使她回到乡下,这种争斗、争夺还在,时空隔不断,她需要你这个投资成功的儿子回报更多,相比起来我的投资成本很少,却想拥有这个男人的全部,这还不够一辈子的争吵和憎恶吗?我感觉我自己的脾气变了,越来越像她奶奶,经常在一件小事上我们也铆着劲一定要战胜对方,像战胜邪恶敌人一样,彼此之间仇恨、厌恶、深恶痛绝,恨不得让对方发生点什么事快点死。。这么尖锐地对立却不得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你没感觉到事情很扭曲很残忍吗?你凭心想想你自己心里就没点变化就很高兴吗?”何琳自己都意外,有这么平静的情绪。“促使我做出改变的正是女儿,这么小她就感觉到气氛不对,就会战战兢兢、察言观色,就会想办法做个夹缝人,当我和你妈争吵时,她不哭不闹,因为她哭闹我会对她嚷,她觉得不是时候。很早她就会笑了,但后来就挑时机对我笑,在我父母家你不知道她有多高兴,快乐地又叫又笑。我的情绪,这个家里的情绪不由自主地影响了她,我不想她这么小酒这么不快乐,就需要适应家里本不该存在的对立情绪。。。。。。”

传志呆呆的,然后默默走出屋门,到了三楼,站在窗前,展现在眼前的事北京五环内璀璨的万家灯火,每个窗户里都是幸与不幸的家庭吧?偏偏他的家庭要走到尽头了。低头看楼下暗淡的光线,没想到往下跳,却闪过何琳抱着女儿纵身跃下的惨象,心里就那么一凛。回到卧室,女儿在小床 上酣睡,何琳还在等他签字。

传志走过去把字签了。

这毕竟不是离婚协议,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传志开始修补也不知何时与老婆渐行渐远的关系,当然首先从母亲这里入手,告诫母亲:一、不要与何琳吵,有不同意见,自己搁着。二、不要与何琳有过多接触,去大哥那里或是找邻居打发时间都可以,总之要避免发表有关她的评论。三、有活多干活,不愿干放着,千万不要攀比让她干,她照顾天勤就够了,话能少说就少说。

老太太回答:一、早自己搁着了,说不着。二、俺根本就不想多接触,谁愿意看那张脸!三、俺天天做给她吃,她干啥活了?说啥话,早就不说话了。

凭经验,老太太猜出儿子媳妇之间又有问题了,儿子又被修理了,不然不会这么懦弱熊包。但纸里包不住火,没几天老太太就知道了儿子媳妇签了一份协议,呆住了,这不是典型的放个老鼠夹子让儿子钻吗?偏偏传志这个比老鼠还憨的东西还真把头伸进去!

老太太也不是吃素的,三下五除二,准备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单等儿子下班回来,一把拉近自己的房间,“儿啊,你得给俺白纸黑字写上,只要你们离婚,那小房子你转给俺!”

传志苦笑不得,“娘啊,别那么财迷了,没用,那是我和何琳的共同财产,如果她不同意,就我一个人转不走!”

“你都大方地把这个大房子给她了,她为啥不能让给咱那个小房子?”

传志沉默。

老太太顿觉自己吃亏了,自己儿子一人当不了家,那就说给两人听,理不说不清,不辨不明嘛。

于是晚间饭桌上,老太太特意做了几个好菜,还特意把大龙让父亲接走了。有大龙在,何琳很少下楼跟大家一起吃饭,自己端上去与女儿一起吃。很久了,大家差不多都有点习惯了。

但今天被叫下来同桌吃饭,该何琳不习惯了,不过她已聪明理性了许多,若无其事抱着女儿下来了。

传志不知道这两位怎么回事,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如果是和呢,自己乐观其成,如果准备开吵呢,他就把母亲带回她的房间,让她单独吃,不能撵何琳了,有女儿不说,反正不能再让何琳让步了。

老太太用公筷给媳妇夹菜,第一次给媳妇夹不给儿子夹,还用公筷把一片菜叶小心地送进孙女的小嘴巴里。非常难得的友好姿态,何琳也没拒绝。

见气氛不错,婆婆语重心长地说话了:“何琳,你们得好好过,有孩子了,传志也能多挣不少钱了,日子也算熬出来了,以后还能有啥困难?往前看吧乖乖,小闺女越来越大,你们还不往她身上花大心思?人这一辈子,年轻时熬日子,年纪大了熬孩子,以前有个言差语错的,你别往心里去,人越老越糊涂,越老越想靠孩子,俺这个老妈子,年轻时正确多,年老时错误多,俺这样说俺,行不?”

传志都惊呆了,老娘在推心置腹剖析自己呢!老人家在深层次地帮他呢!

何琳也吃了一惊,这话要放以前,说不定要泪眼婆娑了,大善莫过于此!现在——嗯?妖婆转性了?真的假的?她没马上高兴,支着耳朵听下去。

“老三也毕业了,在武汉找了个人家倍好,五个孩子都找着地方了,俺这一辈子的任务算完成了。以后俺到俺小闺女家住一段,老三有了孩子俺就去武汉看孩子,平时没啥事了俺就回老家,给老大家做做饭,这一辈子也算交代了。”停了一下,依然是诚恳的心里话,“俺这是希望你俩往好处过,要是真过不下去了,何琳,这个三层小楼也过到妮妮手里了,那个小房你就给了传志吧,你大的,他小的,得让他有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吧?”

传志连忙打断母亲,“说什么呢?说哪去了?这事你别管,越管越乱,我和何琳的事自己解决,吃饭吧。”

老太太有点委屈,话还没说完呢。

何琳心里冷笑:在与我分家呢!还去武汉给人家看孩子,上次人家门也没让你进!

饭后到楼上,何琳问“你到新公司上班了没?”

“上了。”

“一年三十万?”

“税后,不止。”

“好,你考虑过没有,把翠湖湾的小房给我?”

传志一屁股坐在床 上,“不给!”

“有我一半。”

“有你一半,你住一半!”

“你得考虑我将来一个人抚养孩子。”

“没让你一个抚养!”

“好吧,一人一半也行,你得把这个还了。”

何琳变戏法般掏出一张借款复印件,正是五年前传志打的五十万借条,货真价实签着他的大名。

传志脑袋轰了一下,还有这笔巨额外债呢!自己早忘记了,他清楚地记得何琳说这张欠条丢了。

“一直在我小姨手里,最近才拿到。”何琳不动手色,“要么你放弃小房,要么你还钱。本来你答应给我小房,一半是我的,你那一半这算到你给女儿的抚养费上,这笔款我就不要了。”

传志伤了自尊般暴怒:“房子都给你了,哪还有五十万的债务?你说这五十万哪来的?做人不能昧良心!”

何琳冷笑看着他,“那好,请你再签一份无论天勤怎么样,你都与这房子无关的协议,这五十万债务才算免了,因为你是她父亲,你有她的继承权,律师告诉我这是隐患。另外,你必须签,我父母是把房子送给你我结婚用的,你我又送给了女儿,但这房子本来是我家的,没有你把房子还给谁之说。你没还给我父母,你给了你女儿!”

传志忽然对面前这张面孔深恶痛绝,她早就打算好了,一直在背后处心积虑,而他还打算修复关系和这个女人过日子!“我是不会还得,你别精打算盘太过分!”

何琳很镇静,“我没过分,如果你放弃未来与这幢房子的任何关系,这五十万的债务就当不存在;那个小房子我想要,就算你摆一个高姿态,让给我和女儿,当然你那一半可以折算进抚养费,你并没有吃亏;你进这个家门时空着手来的,只是一个月薪七百多块的小公务员,现在你走出去,虽然也是空着手,但五年后你年薪税后三十万,这五年了也算我培养了你吧。那时你饿薪水都不够租房的,却还供着你妈,你兄弟上大学,你大哥生孩子。。。。。。我没精打细算,只想拿回我的东西,也没过分,我只是不想再这样生活了,近五年,够了。”

传志觉得受了侮辱,“这五年我除了白住这房子,我沾什么光了?什么不是我脚踏实地一手创造的?就因为我凭空得了岳父这套房子,我一直觉得像孙子似的欠你的,欠你家的,我拼命工作,拼命读研,拼命寻找个好前途报答你,你家无论有个什么事,只要用得着我,哪次我没跑的最快?哪次我抱怨过?我也有压力,我一直努力去做,去工作,去挣钱、升职,就是要你们有朝一日觉得跟着我值!你们押对了筹码!我是那个最可靠最正确的人选!可你不给我证明我自己的机会了,你把目光盯在了那些婆婆妈妈的小事儿上,你还是五年前的何琳吗?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在传志疯狂的追问中,何琳没有激动,也没有退缩。没错,五年足以物是人非,她已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女孩演变成一个所向无敌的泼妇,时间刻在人脸上的年轮远没有五年来的事件在人心里更显沉重和荒凉,爱情已变成了记忆中的废墟不能回首,现实却像个结实的尼龙细绳在勒紧脖子。

天勤小睡了一会儿,醒了,小姑娘翻转过来支着身子张望,不哭也不叫,明亮的黑眼睛看着爸爸妈妈在冷眼中对望

第二天中午,老何夫妇就把闺女招回去了。不用说,传志又跑到岳父家曲线救国了。传志深信这个和睦家庭对老婆的影响力,他不相信到了今天这个家庭中还有劝离不劝和的。郁华明要退休了,她申请不再带研究生,也不愿出去串联讲课,而是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和同事老肖合写的一部《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与社会各阶层变迁》上。

老何经常去顺义郊区看房,联排别墅、花园洋房什么的,真的打算老两口退休离开闹区,过休闲的田园生活了。2007年股市大涨,老头挣钱了,股市5500点抛的,这个并不贪婪的人没等到2008年短短五个月下跌百分之四十在哭天抢地。哭天抢地的是郁华清,她二十万元的本金曾达到最高值一百多万元,现在还剩下二十万元,白玩让她恨得牙痒痒。

何琳带着小宝贝回来了,一家人一边逗孩子,一边数落她这个“潜力股”的短视丫头。

郁华清的话最有代表性:“垃圾股,垃圾了这么长时间你都挺过来了,现在这支股涨满停,你抛你傻瓜啊?早不丢?只要你这边丢手,立马有人会捡去,信不信吧?”

传志在一旁坐着,经济强大了,人就容易自信心满满,不仅有超强的抗打击能力,也能用幽默的眼光看待刀子嘴豆腐心的小姨的话了。只要能让何琳回头,随便说。

老何也说:“何必呢,孩子都有了,有些事还能都怪传志?成家过日子,彼此就体谅,有些事吵也吵了,就过去了,下次吸取教训,哪像你这样没完没了的?”

只有岳母郁华清没有说话,只顾逗外孙女玩。

何琳显然铁了心肠,“这次我离定了,谁的生活谁知道。我一个人一样带孩子,我又找了份工作,可以把天勤入全托。当年我嫁给他是我自己的主意,现在离开,也是我的主意。”

郁华清急了,把外甥女拉到另一个房间,关上门,有点气急败坏:“臭丫头,你脑袋怎么了?单身妈妈有多辛苦你知道吗?你低估了一个人带孩子生活所遇到的困难!我离婚时你二表哥都十五六岁了,天勤才多大?你得为孩子考虑考虑吧,冲动是魔鬼!现在传志让你培养出来了,干吗?就为一钱不值的一口气傻了吧唧成全别人?你以为你做慈善呢?你婆婆那死老太婆还能活几年?你气死她不就完了!”

何琳倔强地走出来。小姨若无其事地倒水喝。老何接着说,“日子是磨合出来的,不行再等等,再给个观察期,你心急如火干吗?传志又不是无药可救。传志也是,以后不要动不动一大家子捆绑,这样生活难幸福。”

传志猛点头。

何琳却不理会,“只要我们还在一起,他是不会吸取教训的;只有我离开,这个教训才足够让他记住,所以能和他过下去的命中注定是别人。有他油里盐里都伸一手的妈在,任何女人都甭想和他过清净日子,传志性格太软,也没原则性,改造他是一辈子的工程。我烦了,没耐心了,让我过自己的生活吧,请放心,未来的我再也不会哭着回娘家了。”

传志急了,向所有人保证:“我怎么没接受教训了?看我行动行不行?以后何琳不用出去工作,就在家带孩子吧,而且我保证单住,搬到我们的小房里,大房合租,租金给爸爸妈妈。爸妈退休了,也需要个灵活钱。”

这话说得既诚恳又是时候,当即受到了在场除他之外一半人赞扬:郁华清和老何。

谁也说服不了谁,事情僵着了。关键时候母亲郁华明回头说了一句:“自己的生活,自己拿主意,当年我们没阻止你找这样的人结婚,今天也不会阻止你离婚,只是劝你慎重,为孩子考虑一下。”

传志没有想到岳母因为女儿下跪的事现在还没有走出陰影,一直就不能原谅他,这个清高的老知识分子最后关头没有帮他——没帮他等于帮何琳。在内心深处,没有母亲的压力,何琳以为自己走得没错,父亲只是从一个女人的安全生存角度看问题,小姨则从一个家庭的经济角度看问题,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面对的支离破碎的一地鸡毛的情感和麻木到无法承载的灵魂。

转眼大房没了,小房也没了。老太太有些心慌和恼怒,什么都让媳妇拿去了,自己和儿子孙子以后住哪啊?住大街上?反正媳妇怎么也是离,她没必要拖着掖着让着哄着了,直接上了二楼对面何琳。

“俺儿和你生活了四五年,他就应该什么也不落下?”

“你觉得他应该落下什么?”

“俺儿这些年天天上班工作,工资没养着你啊?”

“很遗憾你儿子虽当官,但官太小,没捞着什么油水,这些年的工资都养着他娘他兄弟姐妹他老家人了。这些年分明是我养着他,免费提供他吃、喝、睡。”

“这房有俺儿一半!”

“别做梦梦见大头鬼了,这房子以前是我父母的,现在是我女儿的;曾经有过你儿子的份儿,但你儿子没福消受,身边小鬼太多,现在物归原主了。”

“小房子是俺儿的钱买的!”

“小房的本金是我的,是我结婚时我家亲戚朋友和我姐给的礼金,你家亲戚的礼金你拿走了;就是股票赢利的部分也有我一半。你想要,行,去法院告我吧,法院支持你,我就给你一半!”

“难道俺儿这几年光忙活了,什么也没落下?”

“落下了,落下一个闺女,他要付18年抚养费;也落下一个年薪30万元的金领,一个正在走向成功的高收入人士。你值了,不值的是我。”

何琳坐在洒满陽光的椅子上,脚下是素雅的淡绿色地板,窗棂的格子影印在鞋子和地板上,恍然看到光陰如水般在客厅里哗然流逝。这个屋子像舞台般,上演的家庭流水剧在她脑子里回响,以前她是那么气急败坏,充满激情的拉开架势要打一场家庭反入侵战争,一打竟是好几年,房子每一个角落里甚至还有吵吵的回声。现在她只有平静,只有内心溃败后的劳累和淡然,像花开花落,像尘埃落定。

2008年秋天,何琳向法院递上了离婚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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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十大经典励志小说7、《重遇未知的自己:爱上生命中的不完美》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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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芬着,湖南文艺出版社

为什么我们越长大,越孤单,越不安,越不快乐?因为我们在追求快乐的过程中,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远了!华语首席身心灵畅销书作家,销量过百万的《遇见未知的自己》作者张德芬,集多年潜心研究身心灵成长经验的精华,告诉现代都市人如何找回迷失的自己,找到不快乐的根源,重获最初的快乐。在本书中,张德芬将与我们分享她追求身心灵和谐的人生智慧,帮助我们探索真我的本质,学习如何爱自己,如何为自己的快乐和人生负起全责,如何拥抱生活中的阴影,如何让自己、家人及朋友过得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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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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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又一次翻开了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从《三国演义》里,我们可以看到那一幕幕精彩好戏:刘关张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三气周瑜、火烧赤壁、空城计……这些好戏让我留连忘返,直呼过瘾!

每一出戏都有精彩的主角,每一个主角都有独特的性格。比如: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刘备的爱民如子,曹操的敢作敢为,司马懿的阴险狡诈,赵云的英勇善战,张飞的粗中有细,关羽的忠勇,鲁肃的敦厚等等。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被罗贯中刻画得淋漓尽致,如同一幅幅动人的画卷,令人读后赞叹不已!而今日,我要着重说一下曹操和刘备。曹操和刘备,一个是将相之首,一个是汉室之后,但结局却大不相同。曹操心胸狭窄,甚至于说过“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这样的话,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他的多疑。而正是他多疑又心胸狭窄,从而导致一个个名士之死:杨修是他肚里的蛔虫,偶尔跟他开点小玩笑,结果却被他杀死了;华佗好心为他剖颅治病,却被他起疑心杀死了……

这一个个充满鲜血的故事让将士们又惊又怕,不能不说是导致魏国衰败的一个原因。反观刘备,论才智,他没有曹操聪明;论谋略,他没有曹操出色;论武功,他也没有曹操高强。但他心胸宽广!三请诸葛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还有,他在长沙诚恳接收降将黄忠,从刀下救下魏延的命等等,这一个个充满仁义的故事让将士们又惊又喜,不能不说是蜀国从弱小一步步走向强盛的一个原因。如果,曹操拥有刘备的胸怀,那么三国的故事是不是会不一样呢?《三国演义》真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想。从曹操和刘备的身上,我们又能想到哪些呢?

在生活中,不要为了得到一点小便宜而沾沾自喜,目光短浅;在学习中,不要为了取得一点成绩而骄傲自满,裹足不前;在与人相处方面,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斤斤计较,得理不饶人;在班级内部,不要为了没选上干部而心怀不满,从此孤立自己。法国伟大的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我国的俗话也说过“宰相肚里能撑船”。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心灵比海洋更辽阔、比天空更高远的“船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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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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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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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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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高基的《童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童年。我出生在农村,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的农村真叫穷啊,一年难得见到几次苹果,香蕉,其它水果根本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能吃到烧饼。油条都是一种奢望。六岁开始放鹅放牛,一遇到打雷下雨,一边哭着一边把鹅或者牛往家里赶。

最盼望过年了,因为能穿上新衣服,吃上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晚上点煤油灯吃饭,看书,没有电更没有电视机了。童年最大的乐趣就是几个小伙伴一起丢手娟,玩老鹰捉小鸡,斗鸡,玩泥巴,纸巴,扇火柴皮,不亦乐乎!现在小孩子的童年不要太幸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代人看着,要吃的有吃的要玩的有玩的!过着我们童年想都想不到的生活,但他们却感受不到。这就是所谓的发展吧,时代变化吧!

但我还是觉得现在的小孩比我们缺少团结精神,缺少吃苦精神,缺少中国传统礼仪,节俭等美德。也许也是时代的产物吧!他们生在这个时代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父母的教育;学会感谢老师的培养;学会感谢社会所有人的关爱。学会珍惜,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亲情,友情。学会回报,努力学习各项本领,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推动社会的发展,那么以后他们的下一代童年一定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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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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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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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小说《红岩》有感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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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听到《红梅赞》这首歌,面前就浮现出江姐在赴刑场时和渣滓洞的难友们告别的那一幕,于是满怀悲愤而激动的心情,回想起《红岩》这本书来。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刻画了众多革命英雄的形象——有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后的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依然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们的团结奋斗,令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志士们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都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悲愤、感叹而倍受鼓舞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情节是江姐被捕后第三次受刑的场景,凶恶的特务用长长的竹签子钉入江姐的指缝中间进行逼供时的场面,而且还是十指连心,那得多疼呀!但是江姐即便是承受着钻心地疼痛,也依然保持着革命者坚贞不屈的顽强精神……每次我读到这里,眼泪都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来……特务们的目的,是想把从许云峰口里得不到的,从其他共产党员身上得到,因此他们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这位重要的女共产党员身上,妄图从她口里得到川东地下党组织的名单。可是特务们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

每读完一遍,我都会想,是什么样的精神让这些志士们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令人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的残羹冷炙,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剧痛,并且还禁锢着沉重的手镣和脚镣……还能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反动派抗战到底?

反动派仅仅只能给予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革命者的斗志,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还磨炼了他们的意志!想到自己以前学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能得低分,便泄气了;学习上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或一道难题,就非常气馁……再想想渣滓洞白公馆里的革命志士,一比起来,总会令我感到十分羞愧和内疚。我要向他们学习,磨炼出坚韧的意志、顽强的毅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惧困难,勇往直前!

从前我总以为现在的时代不同了,我们能过上今天这样幸福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事。读《红岩》及其他相关作品后,我深刻地认识到,我们的幸福也是许多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不惧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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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警花与警犬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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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修远的一个外国笔友准备来中国,看望陈修远所在的警犬队。陈修远将消息告诉杜飞,杜飞听后,表示非常欢迎。不久,陈修远的朋友来到,杜飞组织警犬队给他进行了一次精彩的表演。

杜飞和李姝寒来见江局长,江局长给杜飞委派了一个任务,让他前往德国学习一年。杜飞闻言,接受了任务。不过,江局长话锋一转,突然谈论起杜飞和李姝寒的婚事来。杜飞和李姝寒听后猝不及防,两个人都感到非常意外。

杜飞与陈修远相谈,杜飞表示自己非常地为难,因为,他如果和李姝寒结婚,他们之中就必须得有一个人离开警犬队,为此,自己感到无从选择。

陈修远与倪娜相约举行婚礼的日子终于到来,这天,杜飞等人警犬队里布置好了会场,陈修远和倪娜在众人的注视下,含情脉脉地进入会场,向对方宣誓自己的爱情。

婚礼上,众人还玩起爱情游戏来,他们让陈修远和倪娜抛出两个绣球,最终,绣球为杜飞和温泰颐所得。温泰颐得到绣球,没有做过多犹豫,直接来到唐优优面前,向她求婚。在这之后,众人纷纷把目光集中到杜飞的身上,想看他的选择。结果,杜飞拿着绣球,一阵犹豫,最终,他并没有走到李姝寒跟前,向其表达爱意。众人见状,颇是一阵失望。

这天,杜飞收拾好行李,准备前往德国。众人在警犬队门口对杜飞送行。就在杜飞准备上车时,迟迟未到的李姝寒和妞妞却突然出现,场面颇是让人感动。这时,妞妞上前,将杜飞的包裹紧紧咬住,久久不愿松口,看得了出来,妞妞对杜飞的离去,充满了不舍。之后,看到杜飞对自己始终没有表示,李姝寒抑制不住,向他宣泄。随后,悲痛难掩的李姝寒准备带着妞妞离开,这时,感情再也无法自抑的杜飞将李姝寒一把拉住,并将其揽入怀中,深情表白,众人见状,欢呼起来。

陈修远的宠物俱乐部装修一新,众警见了,赶来参观。陈修远告诉众人,他们展开了一项新的项目,即是宠物的养老工程,可以帮助宠物在年老的时候安度晚年。众人听了,都感到非常高兴。

李姝寒在警犬队里努力工作,升到了警犬队中队长的位置,她表现得格外卖力,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警犬队能继续在以后的任务中有出彩的表现。

一年的时间过去,杜飞也结束了在德国的学习,他回到了警犬队,见到了众人。众人非常高兴。而其中,最为高兴的,莫过于李姝寒。现在,她终于能与杜飞团聚,迎来最为美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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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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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现在又甜有美丽的电视剧,那就是胡一天、沈月主演的《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了,那么,小说《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擦完了我的眼泪后江辰无奈地看着自己衣服前襟那一大滩泪迹,“陈小希你属水龙头的啊?”我抽着鼻子回答:“十二生肖里面没有水龙头的。”他似乎已经被我磨到没有了脾气,苦笑着说,“你就在这个病房待着休息,我已经帮你请了假,我得去上班了,下班我过来找你。”他出去的时候还臭着脸把天花板上那三个胶手套气球扯了出去,他的解释是:“得处理掉,被别人看到了不好。”我还听见他还小声地嘟囔了一句“浪漫个鬼啊浪漫”。下午还是断断续续地睡觉,梦很多,也有把自己哭醒的那种梦。但有一个特别可怕,因为我不记得了,不记得的一定最可怕,因为记忆自动把它屏蔽了。

这里要提一下一件事,在我睡觉的中途苏医生来看过我,她进来得很匆忙,像是身后有鬼在追。“你快点听我的声音。”她说。我从床上弹起,她的声音又尖又细,像是动画片里坏女人的配音。“哈哈哈,我的声音多有趣。”她说,“我刚刚用针戳破了江辰的手套气球,我特别喜欢感受气流从针孔吹进鼻孔的感觉,没想到江辰里面灌的是氦气,哈哈哈哈。”虽然我也觉得她的声音很好笑,但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你的声音会变成这样?”“人吸入氦气声音会变尖细啊,因为声音传播的介质改变了,声音震动的频率改变了,哈哈哈,我的声音好好笑啊。”她自己边解释边捧腹大笑,“哎哟,笑死我了,我特地跑来分享给你听的,我对你多好啊,哈哈哈哈……”我嘴角抽搐了一下,“是啊,谢谢你。”直到她离开很久,我的耳朵里还萦绕着她又尖又细的笑声,像是白雪公主的后母跑到我耳朵里拼命奸笑似的。江辰大概不到五点就来了,手臂上搭着外套,偷偷摸摸的样子很可爱,他说我们溜回家吧,主任说要开一个很无聊的会。我愣愣地问他,“可以回家吗?”他边脱白袍边说,“可以,就是一个关于元旦联欢之类的会,没事的。”“可是,我不用住院吗?”我问。他脱衣服的动作停了下来,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你为什么要住院?”我也疑惑地看回去,“我不是生病了吗?”“就一个多喝点水就会好的小感冒也要住院?”他说,“你那么喜欢医院?”我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努力地转动因为睡太多而特别钝的脑袋,然后突然抓住他的衣服说:“苏医生!苏医生下班了没?”“不知道,她又不跟我一个科室。”他拍开我的手,把白袍脱了下来。我二话不说拔腿就往外跑,横冲直撞地找到了骨科,苏医生正趴在桌子上摆弄着几根骨头,见我来,挥舞着骨头地招呼我,“小希,你看这是胫骨,就是小腿上的骨,不知道这人死了多久,来给你摸摸。”我默默地后退了两步,“我有事问你。”“什么事?”她曲起食指敲那块骨头,“不知道炖汤还有没有味。”我又默默地后退了两步,虽然我知道这动作一定能引来她哈哈大笑说“开玩笑的”,但我实在是忍不住……她果然哈哈大笑说“哎呀这是塑料的我怎么会拿去炖汤”。我配合地扯了一下嘴角,决定单刀直入地问她,“我中午在厕所听到你和你爸爸在打电话,说要把苏锐送出国的事。”“是啊。”她挠了挠头,“怎么了?”“为什么要把他送出国?”“因为小希快死了,怕他难过。”呐!重点就在这里了。“谁是小希?”我追问,因为讲话速度太快还差点闪着了舌头。苏医生显得很困惑,“苏锐养的宠物蜥蜴苏小蜥啊,你不是见过吗?苏锐还说你和小蜥很合得来。”啊!呀!哇!噢!哈!呵!我用力地的抱了她一下,然后转身奔回刚刚的病房,江辰已经换了外套,正盘腿坐在床上吃着什么东西。我尖叫着扑向他,“江辰江辰——”他被我压得一声闷哼,为了撑住不往后倒,手里的东西撒了一地。“你搞什么?”他说,“红枣都掉了。”我搂着他的脖子又想笑又想叫,最后实在不知道要怎么表达我那种死而复生的兴奋,只好冲着他脖子狠狠地咬了一口……计程车上。

我一边哼歌一边吃着红枣,红枣是江辰的病人送的,说是自家种自家酿的。江辰捂着脖子离得我远远,还不时用幽怨地小眼神瞅我两眼。我不好意思地给他陪不是,“哎呀我不是故意的,你坐过来一点,我不会再咬你了。”他不理我,捂着脖子别过头。我挪过去抱住他的手臂,“对不起嘛,不然我让你咬回来?”江辰白了我一眼,“你属狗。”回家之后我把自己闹的大乌龙自嘲地跟江辰说了一遍,他听完之后并没有如我所料地骂我白痴或者嘲笑我,只是沉默一会儿之后拨开我搂着他脖子的手说:“我去洗澡了。”他洗完澡出来也不搭理我,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把键盘敲得很响,我说了一句“别把我键盘敲散了”,换回他一个凌厉的眼刀。

我洗完澡回来的时候江辰坐在床沿,一付很深沉地思考着什么的神情,那眼神不知道落在哪里的若有所思模样美好得像是某个电影里精心设计好的场景。不过这样的神情如果发生我在身上就会有一个比较通俗易懂的词语来形容——发呆。我爬上床,从背后搂住他的脖子,“你在想什么?”他侧头看了我一眼,“想如果没有你。”我一愣,然后逼自己装出嬉皮笑脸的样子,“那你就可以找个比我高一点,瘦一点,漂亮一点,聪明一点,温柔一点,懂事一点的女孩子了啊。”说完我觉得很后悔,实在是显得我有太多需要提高的空间了。江辰伸手拍拍我压在他肩膀上的头,“是啊。”他这两个字又彻底摧毁了我的泪腺,我觉得我今天担心受怕了一整天,怕不能陪他一直到老,怕再也不能爱他,怕他在这个世界上孤单……但在于他,却只是“没有了你我可以找更好的人”而已。“怎么又哭了?”他语气很无奈。我趴在他背上,又是眼泪又是鼻涕地往他衣服上蹭,边蹭边骂,“你这个没有良心的混蛋,我做鬼也要缠着你一辈子,混蛋。”他想站起身,我紧紧勒住他的脖子不放,他也不管,就让我用一种八爪鱼的姿势半挂半夹地粘在他背后。“你要去哪里啊?”我抽噎着问他,努力不让自己从他身上掉下来。他不理我,半背半拖着我径直走向浴室,挤了牙膏在牙刷上,邀请我:“要不要刷牙?”我挂在他背上,义正言辞地拒绝:“不要,你混蛋。”他抬眼从镜子里瞟了我一眼,“你骂够了没有?”“没有。”我说着又想哭,一边哭一边骂一边用头撞他的背,“你没良心,你不是人,你要找更好的你现在就去找,你去找去找去找,不用等我死掉。”江辰叼着牙刷,满嘴泡沫口齿不清地说:“我快内伤了这位太太。”“你王八蛋啊,我都在哭了。”我说着下意识松了一只手想去揉眼睛,手一松另一只手的力气吊不起我整个人的重量,于是又手忙脚乱地要去勒江辰的脖子。

为了避免被我勒死或者我把自己摔死,江辰只好丢了牙刷来托住我,一阵手忙脚乱之后,除了他被我勒出一道红痕之外,我们彼此都性命无忧。我闹了这么一出以后有点怕惹毛他,就乖乖地下了地,发现因为刚刚是挂在江辰身上过来的,所以我是赤着脚的,冬天的瓷砖地板踩起来不是一般的冷,我垫着脚尖咻一下窜回房间跳到床上,裹着被子在床上滚了一圈,把自己包得像个粽子似的就觉得很心安。江辰进房时手里拿着一条湿毛巾,硬是把我的脑袋从被子卷里抽出来,把毛巾盖我脸上使劲地揉搓了一阵,“哭得眼睛跟核桃一样你就高兴了啊。”我被卷在被子中间动弹不得,只好让他用可以把我五官搓平的力度替我抹脸。

他用完毛巾之后随手一扔毛巾就挂在了椅子背上,我捧着被他搓得生疼的脸抱怨,“皮都快破了,你想找新的也不用毁我容啊。”江辰把被子一抽,我顺着被子骨碌滚了几圈,失去了被子冷空气立马彻头彻尾包围了我,我忍不住缩成一团,正好就被江辰团成一团塞进了他抖好的被窝里。我还没躺好他就把灯关了,我说我还没刷牙呢,他说你常忘记刷牙。我抗议说可是我现在没有忘记啊。他说那你怎么老是忘记我很爱你?我很爱你,所以虽然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比你高比你瘦比你美比你聪明温柔懂事的女孩子,但是都不关我的事。

黑暗中我用力眨眼,逼回已经盈在眼眶的泪意,我说江辰同学下次最重点话你放在最前面说好伐?

我哭那么久也是会累的啊。

还有啊,这个世界上才没有比我高比我瘦比我美比我聪明温柔懂事的女孩子,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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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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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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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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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那道利剑就要穿过千羽圣雪,却突然间,消失不见了!众人再次吞下一大口水,这可是灵王的灵技!灵王的啊!然后,就这么……没了?……他们是不是只是做了一场梦?

云晖再次跌倒在地,眼里取之而代的是惊恐!只有他知道刚才并不是消失而是轻而易举的被一道无形的防御强给吞噬了!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如果那个人出来,恐怕自己在他手上一招都过不了就被灭了吧!这个人到底是谁!竟然有怎么强大的实力,而且还怎么护着云圣雪,看来要在掂量掂量千羽圣雪了,竟然能让这么强大的人护着她!(云晖老头,你真有先见之明)

千羽圣雪快步走出烟雨楼,再次拉上帽子,将自己绝世的容貌再次掩盖起来。没走几步,突然听到眼前“扑通”一声,抬眼便看见了跪在自己前面的,年轻人。(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年轻人。众人:滚!说重点!)

千羽圣雪看着眼前跪着的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而且衣服上面甚至带有血迹与油污的黑衣人,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刚才是不是惹了什么人?没等千羽圣雪反应过来,黑衣人却突然冒出一句“求你收留我吧!”

呃……她可以把这个理解为骚扰么?千羽圣雪认真的思考了几秒钟,准备绕过眼前的人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人却一把拉住自己的脚,千羽圣雪皱了皱眉,拜托!她可是有轻微洁癖的人!如果是个女生还可以忍受,但是……

千羽圣雪将灵气贯入脚上,准备抬脚。但是脚被男子紧紧的抱住,千羽圣雪眯了眯眼,看来此人的实力绝对在她之上,且绝对不会低!

“唉。”默默的心里默哀三分钟,再叹一声自己命苦,屏息凝神蹲下身来,以免闻到那股恶臭味“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必定是练武奇才,英俊非凡,眉宇之间透着一股王霸之气,将来维护宇宙正义与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啊呸!是保卫封痕大陆的重任!但是呢。”千羽圣雪故作深沉的停顿了一下“你这样抱住别人大腿是不好的,有损我封痕大陆之威严!怕是要被其他人耻笑,所以。”她凑近男子“请你放开我的脚好吗?”

男子似是察觉了千羽圣雪的想法,有些尴尬的放开了她的脚。但依然跪在地上“对不起,主人。刚才太激动了。是我不好。”千羽圣雪淡淡的哼了一声,似是对刚才他的举动还略有不满“喂!小子!谁说过我收你了!我可从来不收无用之人!”“对不起,但是我绝对会证明我绝对不是一个无用之人!”千羽圣雪略有一怔,看到了男子清秀苍白的脸和那双满是坚定之情的眼睛……当年,自己似乎就像眼前这个男子呢……潇和澈,你们在哪里?当年那两个给她关心与温暖的女孩儿,在哪里?

斗篷下冰紫的眼睛有些迷离,还带着一丝丝的迷茫……但很快又恢复到冷酷与冷漠。“是么?那么就像我证明你的决心吧!”

[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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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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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深的地方在何处?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两个:尼摩船长和我。

——题记

世界最深的地方?也许你我都知道——马里亚纳海沟。在万米的海水之下,在数亿千米的太空之中,人类在向前冲去,遨游着更绚烂的世界,万千奥秘在向探索者挥手。我们在向下掘进,访问着更深的地方,勾勒着更美的篇章。

19世纪中,叶海洋学术界被几次奇怪的现象轰动,船只的屡次毁坏,更引起阿尤纳斯教授等一行人员的关注。在多个国家的强烈要求下,美国政府派出战舰“林肯号”对这只可怕的海洋动物进行抓捕。不幸的是他与其仆人和鱼叉手尼德兰坠入海中,却奇异地进入他苦心抓捕的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中。从此尼摩船长开启一番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去印度洋拯救术珠人,经地中海船长赠重金,过太平洋探访大西洲,穿南极凿冰自救……在系列的游览研究之后……教授又伺机潜逃返回大陆。

海,一望无际的紫蓝,有多少宝藏有待探索,有多少资源有待开发。从南极千里冰屋皑皑白雪到热带大洋中央,人类孜孜不倦地解读着大自然的神奇,翘首启盼着西边明亮的星光。在茫茫苍天里,人类一步步地走向未知的未来。

这不禁让我重拾起那段艰难的时光,中世纪“地心说”的阴霾笼罩了许多进步的思想,教皇的屠刀也在昏暗中虎视眈眈,世界却似乎并不缺乏勇者,哥白尼“日心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唤醒着勇者的心房,布鲁诺的支持给予了世界新生的力量。火刑场上,义不容辞,雄雄的火焰可以略稍掩挡教会的无知,却挡不住真理的伟大,“未来是理解我的!会作出公正的裁判!”布鲁诺的呐喊穿梭在宇宙间,传出新的光芒。与众不同的信念,与众不同的梦想,引领着新一代的人民推翻愚昧,迎来正义的怀抱。未来会记住跋涉的勇者,会记住他们燃烧时发出的煌煌之光。

困难难不倒我们的梦想,封锁不住前进的方向,我们扬帆起航,奔向梦的远方。人类触摸着未知的搏动,梳理着曾经的脉络,在更深的地方,我们怀揣着更远的梦想,水下的蛟龙遨游在海洋,玉兔行走在它的故乡。我们继续前行,探索属于我们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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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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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着,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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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短篇小说作文《长大》

全文共 1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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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那么我们怎么创作短篇小说呢?这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短篇小说作文《长大》,一起来看看吧。

阿青觉得自己长大了,可以不再受父母的唠叨,一个人干很多事了。于是她拿着自己存了好久的钱,约上几个朋友,出去耍了。

可是她刚走到门口,就传来母亲严厉的声音:“你干嘛去,作业做完了吗?”

阿青无奈地叹了口气,敛下脸上的笑容,故作板起小脸,刻意压低嗓音,使自己有了几分气势:“妈,我已经长大了,这些事不用您操心了。”

阿青妈妈放下手中的碗碟,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似笑非笑地说:“你长大了?一个十四岁毛都没长齐的毛丫头,敢说自己长大了?”她走过来,饱经风霜而有些蜡黄的脸上尽是嘲讽,“长大了,还用父母的钱?吃父母的、穿父母的?”

阿青是真的生气了,她讨厌母亲用这种表情和语气对着她。体内的叛逆因子在胸膛处碰撞,她大吼道:“是!在您眼中,我永远长不大,一辈子都只能依懒你!”

阿青妈妈被吼得怔了怔,随即,她也沉下了脸,眉头紧皱,一种威严被挑战的感觉在心底发酵,她的音量也拔高了不少:“受不了你可以滚!老娘累死累活为了谁?你翅膀硬了,就想着摆脱我了是不是!”

阿青猩红着眼,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倔强的将泪水忍住,讥讽地笑了:“你永远都只会将错推给别人!永远都这么自私!永远都不会理解我!”

“啪!”地一声,阿青只觉脸上火辣辣地疼,泪水就这么突兀的流了下来,她缓缓捂上脸颊呆楞地看着地板。

阿青妈妈愣了愣,眼圈微红,她指着阿青,浑身发抖得说不出话来。

阿青抬头看向母亲,委屈与怒火直冲大脑,她哭着嘶吼:“好!我滚!”说完,她拉开门就跑了出去。而阿青的妈妈呆愣了好久,才对阿青的背影大声吼道:“滚了就别回来!”吼完,大颗大颗滚烫的泪就这么落了下来。

阿青在大街上跑了很久,泪水在脸上肆意地流下,模糊了她的双眼,她像疯了一样在大街上乱跑着,直到跑不动了,才蹲在马路上大声呜咽。大街上人来人往,漠视着无助的阿青,没有人伸出手或是递上一张纸巾上前问候。

是啊,人有时候就是这么无情……

哭得太久,阿青的嗓子已经嘶哑。她抬起哭花的脸,无助的看着四周——四周全是高楼林立,川流不息的车辆,人来人往的街道。看着宽阔的路,阿青不禁想:我该去哪儿呢?

是啊,离开了家,阿青再找不到去处。

想着,阿青不禁黯然,她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上面全是同学朋友,可是却没有一个值得倾诉的对象。

多么可笑啊!

漫无目的地走了好久,阿青坐在公园的椅子上,看着往来的人群。四周有孩子快乐的笑声充斥,孩子幸福的笑靥,以及父母宠溺的包容。阿青发现,泪再一次朦胧了视野。她突然好羡慕、好怀念……

十四岁的阿青,在她童年的记忆里,这是她八岁之前的事了。那时候的母亲那么温柔、美丽。可是为什么,母亲会变得这么陌生?

想不明白,阿青仰起头,让自己不再去想。

天慢慢地黑了,阿青的肚子好饿呀!她突然想吃妈妈包的饺子了。

那年她七岁,得了重感冒,什么也吃不下。于是妈妈包了十个饺子,替她弄上喷香的蘸水,端到她的床前。看着那诱人的色泽,她忍不住一口气全吃完了。没想到吃完之后,她的病就慢慢的好了。

从那以后,她就好喜欢吃饺子啊!

可是,她是不是再也吃不到了呢?她好想妈妈的饺子啊!

天越来越黑,夜越来越凉。

只穿了一件高领毛衣的阿青,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饥寒交迫之下,竟是将胃病弄犯了。大可大颗的冷汗使阿青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她蜷缩成一团,疼得不能动。

越是痛苦,她就越想妈妈,泪就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她拿出手机,竟有几十个未接电话!她忍着痛点进去,发现全是妈妈的。

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她颤抖着手回过去。

“喂!是阿青吗!”妈妈急切的声音传过来,好像有点沙哑,是哭了吗?

“妈,对不起。”阿青哽咽着,“我好想您”

阿青妈妈也哭了,她问道:“阿青,你在哪儿,回家吧。”

阿青的胃更疼了,她捂着肚子艰难地回道:“我在公园……”

阿青妈妈一听就不对劲,她急急吼道:“阿青,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阿青!阿青!”

那边没了动静,阿青妈妈顿时心乱如麻,心跳得强烈又钝痛,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她连忙打了一辆车,向公园赶去。

阿青,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阿青真的好疼,她在地上蜷缩着,渐渐失去了意识。

妈妈,我好想你……

当阿青醒来时,是被熟悉的饺子香味诱醒的。她躺在病床上,左手还在打点滴。看着妈妈端来一大碗饺子,她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叫了。脸一红,她坐起来。

阿青妈妈坐在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喂她,阿青不自然极了,她道:“妈,我自己来吧。”

阿青妈妈红了眼,她将碗放桌上,看着阿青小口小口地吃着,哽咽着说:“阿青,昨天妈妈火气大了点,你……”

“妈,是我不好,我不应该耍小孩子脾气的。”阿青说,“我们都不伤心了,好不好?”

阿青妈妈笑了,阿青也笑了。

在饺子的香气中,阿青似乎真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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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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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唉,说起来都是我的好奇心太旺盛,星期二路过书店时,我看到了书架上一本封面怪异的书,翻了一下,是一本恐怖小说。我从未接触过这类题材,好奇心的趋使便买了下来。这下好了,结果,一直到今天星期五都觉得身边还围绕着恐怖的气息。

星期二上午的课间,我偷偷打开了书。一开始就看得入了迷,结果连上课铃响了也不知道。上课时,老师说的什么也没听进去,心里想着恐怖小说情节,好几次老师点名我都不在状态。心中只盼望着快快下课,好让我接着往下看。

晚上,放学了,天也黑了,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看着一片黑暗的小路,我忽然想起小说情节,觉得周围阴森恐怖,就怕周围蹦出个女鬼或一具尸体。我安慰自己说:“那只是小说中的情景,不会出现的,更何况我又没做什么坏事,我不怕它们来找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而且周围这么多人,我不怕它!”我嘴上是这么说,可是双脚却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

终于回到家了,这下安全了,我心里高兴地想着。可是当我打开门时,心却凉了半截,因为家里没有一个人!家里黒漆漆的,原本就心里不安的我一下子又开始害怕了起来。为了不让自己害怕,我把电视声音调到最大,把客厅的灯全部打开。电视调到我最喜欢的电影频道,想看些搞笑片壮胆,也想放松一下心情,却发现播的还是鬼片!这真是雪上加霜,更增加了我的恐惧感。我害怕地想:难不成真的有鬼?我赶紧摇了摇头,想把这个想法从脑袋里赶出,可是这个想法像生了根一般,牢牢的抓着我的思想不放。我赶紧把电视调到湖南卫视频道,看着搞笑的《恋家有方》,才算是放松许多了。

看着看着,到了八点半,我该睡觉了。等等,睡觉!睡觉=关灯=鬼!一想到这,我全身都布满了鸡皮疙瘩。但是,不睡觉=早上起不来=迟到=被骂。两个结局都不好!我该怎么办!我快抓狂了。

做了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认命地躺在床上,我害怕地想:妈妈怎么还不回来,我爸也是,平时这个时候该回来了。好恐怖,好黑,女鬼不会找我索命吧?为什么我还是睡不着,睡觉了就不怕有鬼了。我也不敢睁开眼睛,怕眼前出现一个女鬼。就这样,我在胡思乱想中迷迷糊糊睡着了。

早上,六点钟起床,冬天,天还是黑的。虽然很不想出来,但是我昨天看恐怖小说,忘记背书了,昨天的任务没完成,今天还不背那就惨了!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一片漆黑的小路上,又想起小区里经常有老人离世,这些人要是留恋人世,他们的魂魄在这里不走的话该怎么办?它们会来找我吗?我越想越怕,恍惚间,又好像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不敢往后望,怕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脚步声停了,我越发越怕。实在忍不住了,撒腿就往有灯和人的大马路上跑。

来到学校上课时,老师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我只想睡觉,连下课都没精打采的。唉,不用说,这都是这恐怖小说惹的祸!

我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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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说迷妈妈四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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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小说妈妈,她有一双小巧玲珑的眼睛,黑色和黄色相间的头发,美中也有缺点那就是爱看小说。

有一次,在晚上8点的时候妈妈就让我睡觉,可自己从8点钟一直看到了凌晨一点钟。那时候,我还在睡梦中呢!就被一声“这么慢呀!真是的。”就把睡梦中的我给惊醒了。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房间门口,当时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______七上八下的心情啊!我小心翼翼的打开了门,一看原来妈妈在看小说呢!而且还在下载。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身边说:“能不能别玩手机了呀妈妈?”

还要一次,我们去服装店买衣服,店里的衣服琳琅满目,看的我都眼花缭乱。妈妈看着小说已经走到前面了,妈妈才回头一看,发现我不见了,心里百感交集。妈妈一直向后跑终于找到我了,当时她已经热流满面了,说“下次别乱跑了”。我不知所错了,明明是你自己跑了,又没喊我,我怎么知道呀! 这就是我小说迷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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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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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转身。

我看见了一片灰扑扑的天空,高低错落的废弃钢厂,脏乱喧闹,一座混沌的城市。而两个少年在此间穿梭,提笔之时撞入我的脑海,熠熠发光,在这泥潭中挣扎、撒野。这是一个有关救赎与希望的故事,与我们的青春无关,却又息息相关。

蒋丞是一束光,照进顾飞生命中的缝隙。他不像傻白甜小说的男主角样身着白衬衫,而是惶恐、无措,被养父母所抛弃后,闯进了这座原本与他或许毫无交集的城市,只身前往亲生家庭。但他却在见到亲人时更遭重击∶父亲酗酒、好赌、斤斤计较、爱占便宜、赊账不还钱。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身体和心脏一起坠落,脚下是一团虚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而他远没有那么强大,于是只好在身旁筑起荆棘。当他说出“丞哥无处不在”时也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而后离开这里,决不能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逐渐沉寂下去。

顾飞从出生起便在这泥潭中匍匐,钢厂以外的天地他从来都向往。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有少女病的母亲和精神障碍的妹妹。他会摄影,会作曲,却不得不戴上手铐脚镣与这座小破城市紧紧绑在一起。于是他写了首歌,名叫《撒野》,歌词满是令人心疼的执拗、迷惘和挣扎。“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他想远走高飞,却又将自己囚在原地。在泥潭里求生挣扎的时候,他想要的并不是一个温柔的依靠,而是多希望有个人能拉着他走出去,但在家长里短、和钢厂各种“道上的人”的打交道里,他磨灭了仅存的希望。于是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泥潭中烂一辈子,没成想那个救赎他的人岀现了,蒋丞陪着他跳了进来,不仅跳进来,还想拉着他一起上岸。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蒋丞用狗爬式的字体在英语笔记本上写下。这让我想起三岛由纪夫说过的:“所谓青春就是尚未得到x种东西的状态,就是渴望,憧憬的状态,也是具有可能性的状态。他们眼前展现着人生广袤的原野和恐惧,尽管他们还一无所有,但他们偶尔也能在幻想中具有一种拥有一切的感觉。”他们向前一步,一脚踏空,从此坠落深渊,却因为遇见彼此,勇敢地尝试着成为对方的翅膀和唯一的盔甲。溺水少年互为浮木,于是便有了光,那是危楼跨塌时的那句“丞哥无处不在”,是生日的时候那句“顾飞,跟着光”,是“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在这里”。在灰暗中努力生活是勇敢,在沉沦的人生中抓住那道光,奋力向前也是勇敢,正因为有彼此,他们才在千万次想要坠地时、想放手时抓得更紧。正如文章的最后写的“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他们在他们的世界中互相救赎,勇敢的向阳而生,而我与他们的交集似乎只剩下了蒋丞同款的字丑和顾飞同款令人烦恼的分数。多少个深夜的挑灯奋战被隔日发的几张试卷打倒,路很长,要跨越的东西又太多,我们会自我厌弃,会倒戈。这时,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我身上,让我愿意一直向他们狂奔,于是又有咬牙坚持的原因和勇气。我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与黑暗,始终向前,相信闯过现下的沉沦便会迎来未来的前程似锦。我想,他们会是我一直的骄傲和目标,我身陷囹圄与无限莽野时紧握手中的心跳。那些没有遗憾、不留余力的勇敢,冲破囚牢的热烈终将化作我砥砺前行的执着与力量。

我可以为你剥落一身利刺,也可以为你披上铠甲。青春里最放肆的张扬,最疯狂的勇敢,那么多声色犬马、轻狂和嚣张,我却只愿在你眼中撒野奔跑。从相遇之前那些迷茫、那些渴望得到救赎,到遇见彼此后的所向披靡、勇往直前,顾飞和蒋丞仍在彼此目光所及之处跟着光,而我的生活中也藏了些他们的影子仍在继续。世界很暗,然后你来了,带着群星和月亮。于丞哥和大飞是如此,于我亦然。

而顾飞写的那首《撒野》从我提笔到落笔一直在耳边萦绕:“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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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京华烟云小说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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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京华烟云》这是一部中国近代的史诗。他记录了从1900—1938年的中国历史;记录了那永远不会被忘记的屈辱与伤痕;记录了那亘古不变的老北京的喜怒哀乐。

小说《京华烟云》这本小说是林语堂先生25中英文著作中最有分量的一部作品。900页45章。将近代中国描绘出一幅生动的风貌。1938年诺贝尔奖获得者赛珍珠女士就是以这本书热烈的推荐林语堂做候选人的。

小说《京华烟云》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我,促使我不由得想去了解在那层层烟云中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样的故事。吸引我去了解我生长的这块土地的历史。在我的认识中这本书主要以主人公姚木兰的人生为主线,反映了当时那段从安逸但却到处曼延着腐败转向最终膨胀爆炸但却充满团结与希望的中国社会。姚木兰,一个出生在北京富豪家中的千金,她没有金枝绿叶的傲慢与娇贵,更没有传统的陈腐观念。她完全是朝阳下的一朵玉兰花,高雅却不失单纯;聪颖却不失贤淑。一个刚柔相济的女子!故事从木兰儿时一直写到她人生之秋。写她的童年趣事,被义和团红灯照拐买最终获救回家;写她的深深埋葬在心底的爱情;写她美满的婚姻;写她的丧女之痛;写她在逃难途中的善行以及她在道家思想影响下的思考。故事是以两个家族的人物命运来展现了旧中国的文化、政治与生活。各种性格各种阶层的人物给北京城增添了万种风情。有画家齐白石、哲学家林秦南、思想激进的青年学生、不畏牺牲的爱国青年、奢靡荒淫的政客、海外归来的学者、以及一些富商、和尚道士、日本**和**。读来颇令人有中身在其中之感。

我喜欢的也是小说《京华烟云》本书最闪光的一点就是其中的顺乎自然的道家思想。那之中似乎充满了智慧。把生死、富贵、人生苦乐看的那般透彻。这不禁让我对庄子肃然起敬。庄子的哲学在书中影响了姚思安、姚木兰和孔立夫。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幽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人梦也。演绎了一场如梦般无涯的人生。

小说《京华烟云》书中第三部分是“秋季歌声”引用庄子的话是“臭腐化为神气,神气化为臭腐。”生死循环之道为宗旨:秋天树叶衰落之时,春已开始,起伏循环,天道也。故描写战争用这个道理便为旧中国的衰老意味着新中国的萌芽。故书中有“晚秋落叶声中,可听出新春的调子,及将来夏季的强壮的曲拍”等语。

还有一段论人生的永生与宝石的永生的。宝石的永生是单纯的,它无情无感。而人的永生是种族的,他们是热血的动物。这其中的道理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全弄明白,但我依然不得不承认其中的神秘与伟大深邃。

小说《京华烟云》作品的最后一部分“秋季歌声”描绘了战争中的中国,那悲惨的场景犹如就在目前,不禁让人有种“触目伤怀”的冲动。中华民族是从屈辱中获得重生的,书中提到在残酷的战争面前坚韧的中华儿女宁愿选择流离失所的日子也不愿当亡国奴,战斗就一定会有牺牲,但年轻的炎黄子孙仍然为了保卫国家民族这个神圣的使命去付出,去奉献,这样洪峰般壮烈的场面,使我这个另一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自豪。我的心在震动。同样是在这样一片美丽的苍穹下时空隧道的那一头的同胞竟遭受着不一样的苦难。日本对中国犯下的罪行将永远刻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我们要立下亘古不变的誓言:强大我们的民族,让光荣与繁荣环绕着它,不要再让它神圣的名字受到外人的亵渎!因为我们身上留着同种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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