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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小说写作技巧【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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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大战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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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啊!我的士兵们,与大部队汇合。

我与我的部下们已经与大部队汇合了。在地球外围不远的前方就是敌人,我们马上就要开战了。我乘着我战斗的专机,C-2H悬浮战机。长十米,宽四米,重五十吨的中型战斗舰。有最先进的推进器最高时速两千三百公里,还可以进行超时空转移。设有四门机枪炮,两门激光炮,和一颗补给管道。载弹量可达到五吨。

敌人正如我们所料来了五百多万的兵力,把地球死死的包围住,他们配备的很先进,几乎该有的都有了。但相对我们人数要少。所以我们赢的几率很大。

对方主帅先向我方提出条件,他叫我们让出地球。这怎么可能,地球是我们的家园肯定要扞卫到底。敌人向我们发起了攻击,他们发出新研制的镭射“轰”一声我们一艘主舰就没了。于是我们开启飞船加到最高码数,就愤怒的冲了过去。大战开始了!

我冲第一个,我贴身的三十个精英护卫就跟在我后面掩护我。前方一大片都是敌人,想我们三十一个都算大目标了,而我们的目标就是敌方最主要的一艘战舰,潜入它干掉船长。于是就分为四队。一队就是我带着六人,二到三队就是由八人组成。我们分别从左右上下一起突破,剩下的就在敌方的主舰下汇合。命令一下,大家就行动。

我一路几乎都在开起机枪走,敌人太多了。前面一艘大型驱逐舰挡住了我们,我开启激光炮射它,没用?我愤怒的几乎暴走。这时一群战斗舰飞来保护驱逐舰,正好拿来解气。它们还没靠近我,我就用激光干掉了两个。想从左偷袭?没门!我将炮台调往左。一炮就解决了它。不过来了好多战斗舰。可别逼我发毛啊!我让我的部下先走。我把战斗舰斜着,然后把所有炮台分别调往四个方向,推进器调整一下。全力推动,我开始旋转,然后开启所有机枪炮,像电锯一样往前飞,靠近我的战舰都被切开,那艘大型驱逐舰一样也被切开。我畅通无阻的冲向前。

到了主舰下,我们汇合了。只有十六个精英护卫了,但我们还是要完成任务。于是我们慢慢靠近了主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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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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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鲁滨孙漂流记》的长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折服,且颇有感悟。

有一个好冒险的人名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并没有紧张,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天赐良机,鲁滨孙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日益高大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胆量实在与他相差太多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星期四的晚上,爸爸出去工作,妈妈出去洗头,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电视看的正起劲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咚咚”声,我心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还打扮成一副小偷的样子。我慌了,马上把门锁了,用吃奶的速度跑到床铺上,把棉被盖在身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动都不敢动。

记忆最犹新的还是那次爬上。暑假,我与爸爸去爬黄山。刚到半山腰,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让爸爸背上去的呢!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都应该像鲁滨孙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追求自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完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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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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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知道《海底两万里》这本经典名著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次刺激精彩的冒险之旅——主人公在坐船遇难时,“鹦鹉螺”号潜艇艇长内莫船长救了他和仆人还有一位捕鲸手。好客的内莫艇长带他们去神秘的海底参观。最后“鹦鹉螺”号不幸遇难,沉入水底,潜艇里的每一个人齐心协力,奇迹般的获救。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千姿百态的动物。瞧那鲷属剑鱼,身披着蓝白相间的衣服,游起来似飞机一样快;瞧那海豹,举止是多么优雅;瞧那极乐鸟,它让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在依山傍水的树林中,美丽的极乐鸟在自由自在的翱翔,它们摇动着五彩缤纷的翅膀在天空中一起一伏的飞着,好似颜色鲜艳的风琴……

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的乐观。为了不想在海上待太久,他们产生了逃跑的念头,虽然制定了精密的计划,可因为突如其来的事情破坏了计划,最终以失败告终。凡尔纳并没有因此而气愤,而是乐观开朗的安慰他的朋友们。这让我想起有次考级。那一次的钢琴六级考级,我只得了良好,离优秀差一步之遥。因此,闷闷不乐了好几天。现在知道了之所以没得良好,是因为练得不熟炼,所以我没有资格垂头丧气,要挤出时间练习,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

《海底两万里》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和深刻的道理,真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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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琅琊榜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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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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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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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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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说梦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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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机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拥有了智慧,善于把握机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说中语言带给我许多,但最重要的是梦与希望。

小说的语言带给人们许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悟,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带给人们不一样的心情,而小说中语言带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充满新奇的小说梦。

[我的小说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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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回家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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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爷爷还有伙伴们,从月亮里出来后,不停的往大地上前进,那皎洁的月光就像架在天空的滑梯,带着小公主、爷爷、驯鹿们还有月光雪橇向月光下的大地快速的滑去,可真畅快!

爷爷,看,王国有一片好亮好亮的地方。小公主指着白色雪原里的一片巨大亮光。我想父王和母后还有王国里的朋友们都在那里。小公主趴在雪橇前面认真的看着。

是的,小公主,一定是大家在给你庆祝生日,等着你回去。爷爷帮小公主理了理她可爱的红帽子,月亮雪橇滑的太快,小公主的红睡帽都被吹歪了。

爷爷接着问小公主:小公主,今天夜里我怎么才能找到孩子们,把礼物给他们了?

爷爷,孩子们都会在自己的床边放双红色的长袜子,你把礼物放到里面,小朋友就收到了。小公说。

奥,你可真聪敏!红袜子就像鲁道夫的红鼻子一样那么容易辨别。爷爷开心的对小公主说道。

当小公主和朋友们来到天空的半腰处时,天空突然刮起了暴风雪,月亮雪橇被困在里面没法前进了,爷爷紧紧的抱着小公主。

鲁道夫大声的喊道:伙伴们,跟着我,向前冲。鲁道夫的红鼻子就像一个闪闪发光的引路灯,指引着伙伴们一起冲向风雪。他们终于从暴风雪中冲出来了。

鲁道夫,只要有你在,我就什么也不需要担心,你可真是个好帮手。爷爷一边放开小公主,一边开心的对鲁道夫说。

爷爷,只要有我的红鼻子,我和伙伴们就能带你去任何地方。鲁道夫看起来是那么的可靠,它带着领伙伴们继续在天空奔跑,小公主呆呆的看着鲁道夫和爷爷。

小公主、爷爷和伙伴们离大地越近,景色越迷人;整个雪梅王国,从雪月广场到每一个村庄,都点上了路灯,人们再给小公主指引回家的路。

小公主,人们都在等你回家,和你一起分享生日庆祝的最后一刻,一起迎接圣诞节的到来。爷爷指着王国里的灯光给小公主对小公主说,所有的灯光连在一起,居然是小公主和鲁道夫的样子,这可真是迎接小公主回家最好的办法。

一定是父王为我们这么做的,鲁道夫。小公主大声的对鲁道夫说道。

是的,圣诞。鲁道夫大声的说道。

当鲁道夫带着大家快要回到大地时,森林里的老枞树爷爷已经远远的向他们招手,老枞树爷爷身上不停的闪耀着星星般的光芒。老枞树爷爷对着天空大声的喊道:喂!老伙计,你终于回来了。

老家伙,我回来了,你还好吗?当爷爷说出这句话时,这2个几千岁的老家伙都流下眼泪。1000年了,整整1000年了,他们都担心着自己的老伙计。

枞树爷爷,我们回来了。鲁道夫和伙伴们对老枞树爷爷喊道。这一刻,他们终于带着爷爷回家了。爷爷摸着老枞树的树干:没想到才1000年,你这个老家伙老了那么多。

枞树爷爷也用树枝触了触爷爷的肩膀:没想到才1000年,你这个老家伙胡子全白了。爷爷和老枞树一起大笑着,他们笑的是那么开心,在笑他们的友情里的这1000年的时光。

爷爷,枞树爷爷,我该回去了,父王和母后一定在担心我,盼着我早点回去。小公主在和大家告别。

小公主,枞树爷爷答应你的礼物,已经送到你父王和母后那了,我让一粒星星枞树的种子飘去了王国的广场,等你到家了,它就长成一棵最美最绿最亮的枞树了。枞树爷爷一定是精心装扮了给小公主的礼物,因为它看起来是那么的自信。

谢谢枞树爷爷。小公主用小手轻轻的触碰枞树爷爷的针叶表示感谢。

小公主,你回家之前,你可以给爷爷我一件礼物吗?你看你的愿望给了每个孩子一个礼物,爷爷也要礼物。老爷爷拔下一根白胡子,这是爷爷第二次拔胡子。

爷爷,我没有礼物送给你。你看,我身上什么都没有,爷爷你是想要鲁道夫吗?小公主看着鲁道夫,憋着嘴,她在忍着让自己不流下眼泪。

不,圣诞,爷爷不会要鲁道夫的。爷爷只是希望你能送我一套和你穿的一模一样的红衣服。因为今天晚上的礼物是爷爷答应你送给孩子们的,不是爷爷送的,所以爷爷该穿得和你一样去给孩子们送礼物。爷爷微笑着对小公主说。

爷爷,可是我没有衣服能送给你,我的红睡衣太小了,只有孩子能

对的,有爷爷的白胡子就可以了。小公主接过爷爷的白胡子。

小公主,来,把爷爷的白胡子变成红睡衣吧。爷爷像个孩子一样,开心的在要礼物。

小公主心里想着自己的红衣服,一件大大的红衣服就出现在了爷爷面前;爷爷换上了红衣服,看上去就真的像小公主的爷爷一样,和小公主一样可爱!

爷爷,爷爷,你可真可爱!小公主看着穿着和自己一样红睡衣的爷爷,开心的笑了,就像自己真的是爷爷的小孙女。

小公主,爷爷以后就叫圣诞爷爷;我们都叫圣诞了,对吧?

是的,圣诞爷爷。小公主开心的看着这个神奇的爷爷,他可比书里可爱多了。

鲁道夫,你该和你的新主人回去了,人们都还在等着圣诞小公主回家。爷爷对鲁道夫说道。

爷爷。鲁道夫看着爷爷,它不知道该怎么做。

鲁道夫,带上你的主人回家吧,记得回来看我。爷爷看着鲁道夫,已经难过的说不出话来。鲁道夫一动也不动的站在爷爷的旁边。爷爷忍着眼泪轻轻说:回家了,鲁道夫!

鲁道夫背起小公主,在枞树爷爷的上方来回的奔跑:我回家了,爷爷。

小公主在鲁道夫的背上对爷爷、枞树爷爷和驯鹿伙伴们挥手告别,她知道所有的人都很难过。

回家去吧!圣诞。等孩子们把红袜子挂在床头后,我就去给他们送礼物。爷爷静静的看着远去的鲁道夫和圣诞。

天空中,小公主紧紧的抱着鲁道夫,她的心却是那么的难受

回家的路上,趴在鲁道夫背上的小公主,偷偷的哭着;而鲁道夫想着爷爷也在哭着。

爷爷靠着身边的老伙计,等他再也看不到鲁道夫的身影时,还是流下了眼泪下一集:孩子们的圣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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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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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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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女生职场励志小说2:《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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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理由:

一部让女人少奋斗10年的职场生存哲学

一部可以改变女人职场命运的书

与其不停地跳槽,换工作、换老板、换同事、换客户,不如换种方式和他们相处。

办公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活学职场潜伏智慧,妙用职场职业潜规则,掌控他人心理,你将无往不胜,事半功倍。 真是的职场生存经验 真正的职场成功秘诀 秘而不宣的职场心得 精炼独到的职场智慧

内容简介:《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内容简介:察言观色是一种本领。面对带“钩”的“蚯蚓”,不要总是怀着如何不被钩到,又能吞食诱饵的侥幸。那样,危险和自己就只有一步之遥了。当你实在忍受不住要爆发时,就想一下成本收益率,自己得罪这个人会有什么后果,而又能有什么好处。

站在上司的立场想问题,站在自己的立场做事情。

职场不是走秀场,而是斗兽场,比的不是谁更厉害,而是谁能生存下去,能活得久。

不管上司对你说什么,不管同事或者其他人说什么,你只有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才能不被别人的理想俘虏。

在真实与谎言之间,孰是孰非,全看你的动机与目的,才能与善恶相提并论,如同谎言有时却是善意情感魄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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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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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家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

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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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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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对鲁滨逊十分敬佩,他的离奇遭遇让我为之一振,并立下目标——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人鲁滨逊,在不听父母的劝阻下,去海外历险,不幸的是他被困于孤岛上,生存十分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生活,在这个孤岛上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救出了一个即将被野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在这个孤岛上,鲁滨逊整整生活了28年,成为岛主,并回归祖国。

28年!这个数字多么的触目惊心呀!这可是一个奇迹呀!鲁宾逊是怎么做到的?鲁滨逊艺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的向各种困难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在困难与挫折面前,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会出现奇迹。

想想自己,我有毅力有勇气吗?记得小时候,我学骑两轮自行车,坐在车座上,想学着爸爸那样轻松自如的骑车样子——只脚先放在脚踏板上,另一只脚撑着地,先让车子往前跑,在这一段时间,撑着地的这只脚马上放在脚踏板上,可是我脚还没放上去呢就摔倒了地上,我爬起来,心想;我一定要学会。就这样我在没人扶着我的情况下,先推着车走,学会扶好把,再坐在车座上一只脚蹬着脚踏板,另一只脚撑着地,滑着走,再慢慢的双脚骑,如果感到不平衡了便马上停下,脚撑地,不过这样还是会摔跤,凡事慢慢来,我不停地练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也能像爸爸妈妈那样轻松自如的骑着车。现在,我会说,是的,我有毅力,我有勇气!练骑车总是会摔跤,但我不怕,摔倒了再站起来,接着练。虽然我的毅力和勇气没有达到点,但我却知道毅力和勇气的重要性。

毅力,就是坚定持久毫不动摇的意志。

勇气,就是敢作敢为毫不畏惧的气魄。

周兴铭说过,意志和毅力是靠练出来的。我想我也要去磨练自己才可以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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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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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亲爱的玛蒂尔德,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佛来思节小姐,我的好朋友,我又来向你借项链了。玛蒂尔德好不容易挤出一丝微笑。

好好好!先别说,进来坐坐!来人,倒茶!

已经深秋,天气不但凉爽而且有几分寒意。进入屋子后顿时感到暖和很多。玛蒂尔德想,这屋子跟她十年前来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但她自己的房子呢,却变得如此丑陋。坐在这些如蛋糕般松软且皮料上乘的沙发上,让人羡慕不已。

我亲爱的玛蒂尔德,你想借什么样的项链呢?

我的好朋友,我还是想借回那条钻石项链。

喔!没问题。你在这稍等一下,我上去房间给你拿来。

不一会儿,佛来思节小姐捧着一个跟原来一样漂亮的锦缎盒子下来,递给玛蒂尔德,可怜的玛蒂尔德,对于你的事我很抱歉,不过我很感谢你能来我的舞会。要是你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跟我说说,我会毫不忧郁地帮助你的!

我的好佛来思节,十分感谢你。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再见,我期待你的到来!佛来思节小姐在门口送走玛蒂尔德。

第二天,即舞会举行的那一天清晨,玛蒂尔德家门口停放了两辆普通马车。太阳就快升起,雾气渐渐散去。玛蒂尔德跟丈夫匆忙收拾然后上了马车,玛蒂尔德一直把锦缎盒子捧在手心。原本杂乱窄小的家突然空空如也。那两辆马车,渐渐消失在通往郊外颠簸的路,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

晚上,月色迷蒙时,舞会举行了。流光异彩照耀在佛来思节小姐那嫩白的脖子上,发出耀眼光芒的是一串钻石项链,反射着月光,那是跟玛蒂尔德手里的那串几乎一模一样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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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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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五月

春天在跌跌撞撞中来到,又在毫无预兆中离开。今天的风有点大,阳光很清澈,抬头便可一眼看穿云层,春风兴奋的摇曳着开满花的蔷薇,香气四溢。春天是个多情的季节,每年的春天都差不多,但每年的春天也各不相同,这大概就是那种,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吧。

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的时间眨眼就没了。青春仿佛是按照写好的剧本一样一波三折的走到现在。

十年前的现在我还坐在初三的教室里准备中考,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少年?姑且这么认为吧,十六岁的我还算是个少年。那时候,有一帮纯真的朋友,在足球场上穿着同一样的球衣尽可能的宣泄着自己的青春岁月。

那时候的生活里简单而快乐,只有家、学校和足球场,在这个三个地方必然有一个能找得到我。那时候的网络聊天还处在成长阶段就像那时候的我们一样。那时候的早恋也仅仅是放学后故意拖着不走,留到最后的两个人隔着远远的位置脸红红的相视一笑,然后一起走出教室,背着夕阳慢慢回家。

那时候的约会还个是“集体性”的活动,两个人不好意思单独出来,便会约一大帮关系好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满世界逛,这样对爸妈撒谎成功率也会高很多。那个时候我通常是作为亲友团出现在这样的场景里,自己骑着车默默的跟在后面,多我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那时候还不懂得什么叫“存在感”,好友的一邀,就会挺身而出。

青春期里的感情几乎从来都没有完美的,那么对于我这样没有感情牵着的人是不是另一种完美呢?

我一直觉得青春期里的感情是不必太当真的,因为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她转身对你的一个微笑,也许是她顺便帮你打了一杯水,再或者是她给你讲解题目时认真的那一瞬间,在你的眼睛里心里产生了一个错觉,让你觉得你喜欢上她了,想跟她一起天长地久。然而却不知,过了一段时间,你发现原来的喜欢和爱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或许是另一个女孩一下子闯进了你刚刚打开的心里世界,也或许是她的一个小缺点让你忍无可忍。

有些感情不能叫喜欢,更不能叫爱,只能算作是欣赏,情窦初开的年纪,情感总是很容易发芽。

中学毕业,我们劳燕分飞,所幸的是都还在同一个城市,学校与学校之间也不过只是几条马路而已。就是这么点距离却彻底击败了初中的这几年建立起来的友谊。最初的一段时间,你们可能会经常的去看望彼此,随着学业的加重,新朋友的结交,而逐渐冷漠了。

再到大学,跨越了几个省的距离,从地球仪上看中国不过几厘米,但就是这几厘米足够你坐火车坐上一天一夜的。况且如果不是死死的铁哥们,谁会坐几天火车去看望一个关系一般的老同学呢?

工作了,一切的重心开始围绕着自己的生活打磨了,友谊也只是在老家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拿出来劝酒用的。

十年后的现在我坐在办公室里,为了生活中的车子和房子打拼着,看着窗外的树叶绿了有黄,黄了又绿,天空里的云彩来来去去,球场里的朋友从陌生到熟悉,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已经渐渐成形,生活没什么变动了,简单而知足。

人心是一个有固定容量的容器,有些新朋友的到来,就注定有一些老朋友离开,这很符合人的天性。一生中遇到的很多人都是从陌生到熟悉,然后再从熟悉到陌生,最后完全忘记。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昨天的时候,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点点消散,自己也不知不觉间老了。

逐渐长大成熟的我们对于感情的理解似乎更深了一些,开始计算对于这段感情的付出和收获,得到了自然高兴了,失去了就会不开心,这也就是为什么高中时候的友谊比初中的友谊更难建立,有更多的利益味道吧。

有些人可以活在彼此的世界里,有些人注定要放在心里,也有些人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失去。当你的心被更新的东西填充进来的时候,那些你忘的了的,忘不了的,活在心里的,忘记了的,到最后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无影无踪,就像她们从来不曾来过一样。

青春就是那些用现在的眼光看起来过去做的那么多很二逼的事情,直骂自己骂傻自己呆,却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原封不动的重新经历一回。

也许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间想起自己在十六岁的时候喜欢过的人,做过的一些二逼的事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甜蜜,害羞还是傻笑?

世界上,有多少人把自己喜欢的人硬生生的变成了朋友?有多少人把朋友变成了陌生人?又有多少人把陌生人变成了走一辈子的伴侣?怀念的青春里,总是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或重要或不重要的有自己的影子在里面。也可能是一些朋友说出了你想说的话,做了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也可能是你曾经幻想过你就是你的一个朋友。所以,怀念青春,不如说是怀念那个最初傻傻的自己。

青春的天空是透明的,青春里的情感是单纯的,就像那年五月的天空一样,干净清澈而整洁,从白云掠过的地方你看到了你喜欢过的女孩的笑脸,就像当初的那个回眸一笑一样,看着她笑着对你说再见……匆匆的十年转瞬而逝,这个五月和很多年前的一样温暖,只是我们都不在是从前的那个少年。

你喜欢过的人,喜欢过你的人,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没出现在你生命里的,都已经成为了往事,也仅仅成为了往事。那么,下一个十年,你会在哪里?又会经历着什么样的故事?

(原创作者:田超)

作者希腊爱琴海的文集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喜欢砌一杯简单的茶,端坐窗前,听着或舒缓或奔腾的音乐,翻着词,去想象词中或平凡或跌宕的故事,去触摸那字里行间或温雅或流泻的文字。

翻到晏几道,与晏对话。他与小颦一见倾心,却相守甚短。至或“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晏酒后追忆似水年华,谈年来踪迹,只有微雨,只有楼台高锁,只有伤心人独立。他洒脱,他细腻,却也难逃伤感、凄楚。于是“舞低杨柳楼新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贺铸,其貌不扬,却与诗词交欢。把酒窗前,坐望满城风絮,不知他闲情何事,也不知其伤心几许。但见“杨柳回塘,鸳鸯别浦,绿萍涨断莲舟路”。当年“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的豪侠之气置于何地,都为情困。

罢了,去寻“京华倦客”,看他怎样孤苦漂泊。周邦彦词中多是身世之感,“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这样的孤独使者怕是无暇顾及爱情吧。细翻来,全是望故乡渺藐之作。我在慢慢追寻他的每一次炙热的思乡之旅,“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江南人去路缈,信未通,愁已先到”。

或者尘世太累,总期盼着袭来一阵风,涤荡我忧郁的心头。那么,把心都交付给词吧!黄花瘦,西风紧,断壁残垣,蔓草封径。去寻心灵的一片桃花源,让干涸的心长满绿草,盛开鲜花。

是为感情惜败,还是为前途难耐。冲冲撞撞,喋喋不休。

我觉得人生不是炼狱,而是挖坟,埋葬自己的心。数落一弯伤心月,惊起数颗零乱星。为了那孤独的忘却,还是杳无音信的黎明。

我要离开了,如果没有爱上这片土地,那就伤感地为它吟上一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梦回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或者,可以高昂地唱喝:“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饮还无味。”

人生有多少不称意,无需太在意,如果能穿越疼痛,就让自己关在一片嘘唏之声。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七夕意味着情侣的相聚,在这里祝所有的情侣终成眷属,七夕快乐。

八月请善待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你总说我是个乐观的女孩,永远都是的那么阳光;你总说我是个善良的女孩,所有事都为着别人着想,好像你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别人而活;你总说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每天都做很多的白日梦,可是你却是坚信的女孩。

对啊,我是乐观我是善良我是爱做梦可是你有真正的了解我吗?我乐观,那是我不认输;我善良,那是我认为只要我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我好;我爱做梦,那是我给自己一个无法实现梦想的天堂。

我可以给别人一个安心的微笑,也可以给别人一个温暖的拥抱,也可以笑得没心没肺。在没有人的陪伴下我可以一个人走完那没有灯的道路,在没有鲜花与掌声的鼓励下我可以一个人坚强的奋斗,一个人也可以很幸福。

我又在口是心非了,其实我一个人很孤单寂寞有时候甚至是无助。特别是看到别人成帮结队聊得很嗨的时候,特别是遇到困难一个人面对的时候,那种心情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各种情绪都涌上心头。是的,我很孤单,我的朋友是别人的朋友,我爱的人是别人爱着的人。

七夕了,我却显得更孤单,有的朋友去约会的去约会了,有的也忙着和新的朋友聊天玩空间留言了。我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们的陪伴我是那样孤单,不过没有关系我也从没生她们的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已经很感谢你们曾留在我生命,谢谢曾经陪我走过一段路的人。

八月你好,请善待孤单的我。

七夕你好,请善待那些有爱情的人们。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作者浅唱浅青春的文集

乡村小屋

有的人喜爱宽敞的房子、高雅的别墅,然而,我只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我深深的喜欢它,因为这片天空是属于我的,因为在我孤独暗自伤心时,它给我一份心灵的宁静和安慰。 ——题记

在那不遥远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村庄,小桥流水的河岸上,树立着我心爱的小房。

这个小屋是我的,我可以在这里独自享受阳光的灿烂和温暖,独自享受寂静、落寞与迷惑……在这里有春天和煦的阳光和细雨,有夏天的鸟语和花香,有秋天的落叶和宁谧,有冬天的雪华与静寂。

在这个小屋里,我捕捉春夏秋冬。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春天的生机勃勃。一天天看着小草那柔嫩的身躯奋力的钻出厚实的土地,看着枯萎的树木又重新染绿!我喜欢坐在小屋里静静的手捧书本,细细地咀嚼书的味道,任柔和的春风肆意的掠过身体。看着柳絮在空中自由的飞,仿佛内心的不快也被带走了,心也随着柳絮飞得好高好高……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夏天的红红火火。四楼的高度,足以让我看到我最爱的蔚蓝的天,但同样看到狂风暴雨。从这里看到,天空一次又一次划过闪电,一次又一次落下雨点,整个城市都浸泡在水中,绿绿的叶子也湿湿的,眼前的一切茫然而透明。心情也自然开朗起来。有时,会有幸看到美丽的彩虹,内心便如彩虹般变得美丽而多姿。

在小屋里,我期待秋天的硕果累累。这个角度的秋天似乎什么也没有。没有累累的硕果;没有滚滚的麦浪;没有霜叶红于二月花;没有无边落叶萧萧下……却有无尽的愁。愁什么?我也说不清。或许是为曾经辉煌的绿叶黯然失色而感到惋惜吧。我唯能看到那飘飘摇摇的落叶,在空中为自己跳最后一曲舞步。虽然有着蝴蝶般的美丽姿态,然而它的生命却那样短暂,不禁使人感到悲凉与凄美,这时的心情总是朦胧的,有些问题便想不清,也不想弄清。

在小屋里,我看到冬天的银装素裹。坐在窗前,我看到顽皮的小雪花快乐的跳舞,然后晕晕的落到地面。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眼前的世界纯洁而清晰,不用分辨什么,也分辨不清。因为一切都平坦而雪白。却有几个顽皮的小孩跑来跑去,打破了这片宁谧与神圣。于是,自己也按耐不住,便走出小屋,踏一串深深的足迹,再按几个属于我的手印……

在这个小屋,我独自享受我所喜欢的一切,用各种语言和音符来形容多彩的四季。在这个小屋里,时时刻刻都有清新的气息,我每天都在它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幸福的成长,我永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

爸,您的爱我懂

爸,您的爱,我懂!

今天是父亲节,我一大早就戴着耳机单曲循环着《父亲》,更让我增添几许伤情!每一句歌词都心扉痛彻,声声入耳,字字痛心!莫名的感伤涌上心头,无声的敲打着键盘,欲言又止,无声的爱,该怎样去表达?

父爱沉重如山,这些年来,一直在为我们默默付出,用厚实的双手撑起我们的家!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们。

这些年来,您的爱一直在影响着我!从你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成熟,什么叫真爱……我一直以来都拿你当我的榜样!你为我们做的一切,是我无法企及的。

我自有意识起,您就给我灌输责任的思想!或许是出于对您的敬佩,我一直在努力的成长着,尽力做到最好!做一个您能够引以为豪的儿子!很遗憾,我曾经一度的让您失望再失望!做为儿子的我,这是我的严重失责,我没有做好一个儿子应该做的本分!让你操心了,对不起!

我曾经以为我很有孝心,一直努力工作,学习,在社会中独立!可惜,我错了!青春的叛逆,让我曾一度地迷失方向!我以为,青春,就该有青春的色彩,再不疯狂就老了!!!于是,我脱轨了。拿起包袱,远离了最初的轨道,抛弃了最初的原点!我不顾一切,所有的期盼,期望,一切一切美好的梦,都被残忍无情的我打碎了!碎得不堪入目,就像从天堂跌入地狱,所有的所有都化为泡影,我知道,您,心痛了,伤了,也累了…

那时候,我并不是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年轻特有的轻狂还是突破了最后一道防线!我逃跑了,在众目睽睽下,我大摇大摆的逃跑。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准备下一场战斗,就让我负伤累累,败得一塌涂地!

原来,脱离了轨道,远离了原点,跑出了你们的视线外,一个人的旅途竟是如此的崎岖,如此的难走!我伤了,累了,倦了,怠了…也从那时起,我变了!变得不再欢笑,不再乐观,不再开心,不再联系…沉默了,漠视了,淡然了…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孤独患者!

于是,从那时起,文字是我唯一的陪伴!落笔成伤,一道道感伤的文字刻在案上,留下一段段凄美的殇!是我抛弃了您对我的爱,那沉重如山、刻骨铭心、痛心彻扉的爱!

从小到大,我在你们的眼中,我一直在表现得很文静很沉默的孩子,我不去干坏事,却也及少去做好事。

在家里,我不喜欢热闹,像是与世隔绝,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看书,睡觉,玩自己的小发明!小时候的日子里,我对您的记忆很模糊!那时,您总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起床匆忙的去忙工作,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吃晚饭!您总是不会有定点的时间出现在我眼前!甚至乎一连几天都没见你人影!那时候我总在想,为什么我就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天天能看到爸爸!当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就及时有爸爸替我出头。那样,我该多开心!后来,我开始理解了,开始懂了…

尽管有时我做一些"特别"的事以此来引起您的注意力,甚至欺负弟弟妹妹,但更多的时候,我是表现的懂事!因为我知道,除了您,我就是家里"第二大男人".于是,我慢慢地学着接受与承担!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倾慕,又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尊重,您在我心中永远占据着不可比拟,无法言喻的重要位置!

从小到大,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所承受的屈辱与磨难。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我都会若有所思的思考着这一切,或许懂了,或许不懂。每次沉思过后,您都深深的影响了我,在心里都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暗暗地告诉自己,长大后一定也要像您一样,做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好男人!是您深刻的影响了我,是您悄无声息的魅力塑造了我的灵魂!

我一直都认为我很幸运,很幸福!我拥有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庭!虽然物质上不富裕,但是精神上却从不匮乏爱与幸福!我想,这也许就是平凡的幸福,一种简简单单的,平平淡淡的幸福。

我一直认为上帝做得很公平。世界上很少有两全其美的事物,即使是有,那也是上帝让人们心存希望的一丝灯火!所以,得失之间总得有个选择。这世间才会得以平衡与稳定!这也是您一直教导我的理念,得与失、取与舍之间,得有个合理的抉择!我一直都铭记于心,也一直以这个理念为基准,努力地成长着。

还记得两年前,我高中毕业了。我并不是像很多同学一样的解放,肆意地放松自己身心!然后玩够后等待着跨进梦寐以求的大学,而我面对的却是苦不堪言的,艰难的抉择!就业还是从学?在这个分水岭里,我迷茫了,完全失去了方向!对于一个刚考完高考的学生来说,这,无疑是道没得选又不得不选择的单选题目!哪个答案都对,又好像哪个都不对!我很为难。你说,我知道知道这对你来说有点残忍,可是你不得不在它们之间做个抉择,我给你时间,好好思考,想清楚再给我答复#…我刻意地看着你说话的表情,平静的语气,淡定表情。却让我的内心更加的翻云覆雨,境像万生!那时候我整天都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思考。内心挣扎了十几天,却想不出两全其美的答案,最后竟然糊里糊涂地选择了就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可笑!带点小小的遗憾却也很庆幸自己的选择!

去年,是我去同学学校最多次的一年。那时候,我每次都狠刻意地,深深地留住那些片段,在那里,我一个人安静的哭过,伤心过,思念过,那种痛,撕心裂肺。我也算是体验过几天的大学生活吧!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爸,您不给我这个选择题!我就顺理成章的上大学,现在的我也会是像他们一样吗?又或许,当初我一味地,死脑筋地坚持要读书,而不是就业,两年后现在的我,还会是以前的晴天男吗?而不是现在多愁善感的伤感男吗?我不敢想象,因为我狠害怕!看到天堂般的大学生活,也许我会像很多同学一样荒废了青春!而以我这样性格的人来说,我肯定会疯掉!思想包袱肯定会比现在更加地沉重!所以,虽然有些许遗憾没结束了学业。但,我更多的是庆幸!您当初是那么的及时,不偏不倚,给我出了道这样的选择题!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成长了!

在学习上的,您一直狠支持我,也狠尊重我。您很少会干涉我的学习,也很少给我施加压力!只是偶尔地鞭策一下!您的政策,总是不紧不松,让我在有限范围内又有一定的自由!还记得小时候刚上学,您给我买了个新书包,我开心了好久,好久,后来,我突然神经地对您们说,我读到六年级就不读了!或许那时太天真烂漫了吧!谁知后来,我居然是家里读了最多年的孩子!每次想起都不禁一笑!这么多年来,真心感谢您的爱!这无声无息却又沉重无比的爱!我该怎样报答?一生坚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从09年开始渐渐的觉得,只有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那一年,是我第一次看到您流眼泪,我知道,因为妹妹那些事,您的心真的伤了,伤得是那么的彻底,撕心裂肺!这泪,积蓄了十几年,那次,我想您一定流尽了!那一次,我们都泪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看着您伤心,我感觉到很无助也很无奈…

那时,我感觉天好像塌下来一样,黑压压的乌云,挥之不去,让我感觉到沉重的危机感!没了您的支撑,这个家快要散了一样!那时候,我读高二第一学期。也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变了。没人察觉到我的变化!也从那时起,种下了多愁善感的根!而家的责任感在我心里愈加强烈!我常常对自己说,该长大了!该承担了,不能再让您再次伤心了!

从那一年开始,我更加努力地逼迫着自己成长!想让自己能快点有能力去承担一切,于是,我的心思变了,变得不再努力学习。不再开朗乐观,心早已不在校园内!或许有些极端,有些恶虐,又或者是…我渴望着长大,不想再做个只会读书的小呆子!也不想别人认为自己没用处!渐渐地,这些自以为是的想法侵蚀着我的灵魂!也从那时起,我的性格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我的心逐渐远离人群,不再爱开玩笑,不再爱聊天,更不喜欢热闹的地方!那时,很多关心过我的同学都注意到我的变化,他们也曾对我说,你变了!!!!!而我确实是变了……只不过,爸,您没察觉到!因为,我在你面前得把自己伪装起来,不想您担心,更不想让您知道我的学习情况!如果让你知道我在辜负你的心意,我真不知道我该怎样去对您!爸,请原谅我当初的自以为是和不孝!

今年,我再次做了一个不得不选择的选择!在你们的再三坚持下,我不得不放下我当初脱离轨道的执着与信念!我知道,离开轨道的一年里,我得到了许多,但是同时失去了更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体验过,我尝试过,痛哭过,悲伤过,无助过…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如今还历历在目,我成长了,不再是是个天真幼稚的小孩!而失去的,却让我更加的痛心,不知道该怎样去弥补!过去的一年里,我的意外脱轨,让你们操碎了心。就像一面镜子,破碎了后,再粘回来已不是原来的镜子!我无法弥补这一年来我给你们带来的痛苦与忧虑!在过去的一年的青春岁月里,这是我唯一最感到后悔和痛心的遗憾!我以前在日志里说过,别让自己的青春留下斑点!可惜,这一次,我错了,刻下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我一直感觉愧对于您!因为,我还没尽到儿子的责任!我努力的想办法弥补过去!这一次,我很认真的做了选择!我重新回到了当初脱离轨道的地点,我告诉自己!一切都将回到远点,重新出发当我下定决心告诉您的时候,我知道,我现在能为您做的同时也为自己做的就只有这些了!我想,您当初知道我的决定后,您一定是非常开心的,似乎生活又燃起一丝丝的希望与期望!我努力地这样想,或许这样,我的心里会好过些……而事实证明,我现在的选择是对的!我重新获得了当初失去的东西,你们也重新有了美好的期待!我现在努力地潜行着,第一个目标我也快实现了,我想,那时您们会更加开心,快乐,期待的!我重新扬起了帆,努力的向着美好的彼岸前行。我想,我一定会实现的!

尊敬的爸爸,想说声爱你不容易!因为我还没真正的做到!也没勇气说出口!这些年来,总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您说,可是爱在心口难开,每一次想要说出口时,都哽咽了回去!也许,这就是父与子之间无声而密切的爱吧!

爸,您的爱,我懂!我现在很珍惜,可惜我不在你身边照顾您,只希望您一切安好!我只希望树欲静而风已止,子欲养而亲还在!那我此生足矣,何欲还求?

【落笔成殇,唯芯独醉】

2013.7.2

作者【落笔成殇,唯芯独醉】的文集

借倚春风,沉醉

果然是春色已浓了,漫山遍野的野花竞相开放,摇曳在风中。绿草葱茏,疏疏密密。山间田胧,翠****流。一眼望去,星星点点的各色花星罗棋布地点缀在春意无边的绿野上,俨然是一张天然的大幅地毯。

野草莓花开了,五片白色的花瓣托着花蕊,在低矮的地莓树上洁白如雪,远如纸片。金黄色油菜花正是繁茂时,白色的萝卜花、会变色的豌豆花也纷纷高踮花枝,摇曳生姿。贴在地面上的不知名的野花数不胜数,有紫的,蜷曲如团绒一朵;有白的,优雅如兰花纤指;有玫红的,细小如繁星点点,……姿态万千,争奇斗艳。

春意之中那些不抢人眼目的树也改头换面了。新生的嫩芽弯如细眉、凤眼。新生的细枝纤腰一束,在风间袅娜生姿。有些微微泛红的叶片,如红唇一点,含羞轻启。老树叶就高高地托举着那些新生的叶片,无声地垫在新叶之下,墨绿、葱绿、翠绿、碧绿、嫩绿……有层次的绿意渐变,相携相生。一树之上,不同程度的绿,不同大小的绿,不同年纪的绿巧妙地搭配在一起,浓淡相谐,老幼相间。也有微红的叶片点缀其间,让人难以分辨是花,是叶,还是蕾。怕是如喙的画笔也无法精妙地将它们这种细微的色彩变化与时日的长短精准地描绘下来。惟有自然这只神笔幻化奇迹,一丝不苟地以笔笔惊艳唤醒每双停驻观赏的眼睛。

阳光透过高矮不一的枝叶的缝隙,无数明亮的光斑闪烁其间。每一片都闪着光,亮着眼儿径直奔入眼底,仿佛叶片是呼扇着翅膀,轻轻悄悄地穿过这长长短短的距离钻入眼瞳里的。让每一次触目之时,都被晃了眼儿。

纵目远望绿树扶摇轻风,起伏如浪波。绿波绵延万里,与天相接。有些拔节的椿树类的植物则秀如翠竹,高耸挺拔。松树的针叶间拱出了许多淡黄的花朵,满树黄绿相间。零落的几颗桃树,错落有致的桃红点缀。翠竹,弯弯细梢,风中摇曳,妩媚多姿……不由想起“我看青山多妩媚,青山看我应如是。”伫立风间少许留连,然后借倚一阵春风,醺然沉醉。

下得山来,提一壶清凉的泉水,直把这清甜的天地甘霖带回家,好好润一润家中的茶叶、茶壶,继续沉醉于茶香氤氲,有如漫山雾起,白雾轻纱。

绿是一叶,红是一叶,高是一叶,低是一叶,满山无数叶片装点了春色无限。一壶茶水里,同样如此,绿是一叶,红是一叶,整是一叶,残是一叶,满壶众多叶片沸腾了香茗杯杯。如此静思如冥,远山近茶,山色悠远,茶氤飘浮,出入其间,渺如虚实相和。仿佛借一茶一泡,又挪移了一整面的青山绿水,对语三千,不问年华。它们由我的指尖触摸的温度再到唇齿间的留连,片片低语,叶叶缠绵,有如山风应和,林涛起伏。

虽说青山原不语,泉水本无声,春色亦默然,但在这春意盎然的时节里能借倚春风,如此低吟沉醉,谁说不是一件酣畅的事儿?

繁华的夜空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面对大山我无限惭愧,年华虚度空有一身疲倦,“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岁月易逝,一滴不剩。水滴中有一匹马儿一命归天。”

“这么多年来,遇到过多少次清朗的月色,有过多少次想一直走下去的念头,总是盼望着能有人和我在相同的感觉在清如流水的月色里,在香草芬芳的山路上,陪着我不停地走下去,走下去,让所有的事物都永远不会改变,永远没有结束的一刻。”

时间改变了一切被证实过的单纯,灯红酒绿的社会让一切模糊的轨迹变得清晰起来。终于知道什么才是永恒。除了那数不尽的星星,还有那扇永不被开启的屏风。屏风那边早已是神话下的号角,响着,却看不到。

“单纯与宽厚的灵魂在成长中逐渐变得复杂与锐利,在种种牵绊上不断地伤害着自己与别人,在腐烂的空气中发怒、哭喊,还要学着不后悔。”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岁月,早已被铸造在冰冷的铸铁内,只身保留着固执的冲动与呼唤,在箭猪般的生活中,没有听得懂的人。

一切闪着光的雨滴都是由阴沉的泪线注释着,每一个摇曳的脸谱都没有留下欢乐微笑的痕迹。在那轻风吹袭的山路上,在那光华四散的摇灯下,在完整而宁静的痛楚中发现,只身的冲动与呼唤遮住的屏风旁,环绕着死寂的另一种沉默,夹杂着种种放弃的念头。无论是生活,还是活生生的心脏。

慢慢地习惯在黑暗中点烟,摇晃着被烫伤的步调,和那不时狂吼的回响。在颤抖的笔尖上,不敢再铭刻自己的梦想。面对宁静的地平线,荒唐地写下满的关于春天的谎言。在贫困的烟头上,在疲倦的手指中,一切希望在低沉的乌云中吹散。

也许是一种借口,让人固执地独自留守布满尘埃的路口。看那洒满一地的黄叶,是否还写着关于春天的美好画面。当一切美好变成烟灰随风燃尽的时候,终究会有人明白,生命里可以停留的位置,是那缠绕成一圈圈的寂寞,还有那纯黑色的瞳孔里倒影出的空虚的剪影。明白这是至少还活着的感觉。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可以看到那美得似醉的黄昏,依然想对着这一切放声大喊,却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我再没有喊出口的理由。我再没有机会默立在落幕里等待黑暗的吞噬,甚至开始觉得在那能哭能喊的痛苦的年代是幸福的。

如今,我徘徊在这里,看每一段揪心的对白,沿着鸽子的哨音,希望能在迷途的倒影下看到白昼的方位。发现一切都来不及思考时,早已在准备追寻中结束。冰冷的房间比山中的草屋更寂静,让人感觉其中存在着某种过度的东西,也许是故事听多的原因,或许是心里作用,抑或是世界多了一个没有堵上的裂口,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止住它的狂流。灯光带着我的一部分死去了,而音乐带着我亟待爆发的另一部分活了下来。载着那忧伤的眼神,及那辛酸的泪水。

当呜咽的月亮吹起古老的音符,将一缕缕微风收入黑暗的掠夺中,沉默依然想成为生活的主旋律。在白色的寒光中,战栗的嘲笑声在雪白的墙壁来回飘荡,半透明的影子像一个孤零零的逃犯坚决要让一切发生在夜里的故事,结束在不属于任何一天的夜里。

渐,学会在每一个宁静的夜里,写下生活的诗,在始终诚实地遵守着一个没人共誓的诺言的同时,伴随着从没有饶恕过我的不能相容的世界,在没有选择的地方,倒下去。让所有充满信仰的烛光,埋葬在冗长的梦里。

[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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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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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骆驼祥子》,一股悲伤之情油然而生。曾将勤劳朴实的祥子,最后,却变成了城市的“垃圾”,行尸走肉般的生活着。

我不禁感到伤心,为祥子感到悲哀,现实的残酷彻底击垮了祥子。他曾经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终于买上了属于自己的车。但就在他高兴没多久后,他自己买的第一辆车被大兵抢去了。买第二辆车的钱被孙侦探敲诈走了。第三辆车为了给虎妞办丧事卖掉了。自己心爱的小福子也死了。残酷的现实使他最终变成了麻木,潦倒,堕落,自私,不幸的无业游民。连遭生活打击,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

我为祥子感到惋惜,现实是残酷的,它总是与理想相碰撞。可在现实面前,祥子被一再打击,最后,他连还手的力气都没了。

在困难面前,我们是否会被生活打到呢?只要自己勇于面对困难,就不会放弃,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希望。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祥子比起来似乎真的很渺小。可有些人就会自甘堕落,放弃自己,放弃生活,其实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想一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说道:“故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在困难面前,我们应学会坚持,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问题,看待困难,不论怎样,我们都要对自己有信心,对生活有激情,对未来有恒心,困难都已经战胜了,希望的曙光还会远吗?

只要努力,只要坚持,只要奋斗,奇迹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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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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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冤家”,也许你们会猜那究竟是谁?其实他就是我的同桌——张宁。他长着一双浓眉大眼,矮矮地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最具特色的就是他的头了,很像一个方块儿,而且黑黑的

。虽说张宁常和我斗嘴,算是我的冤家,可是在他身上还是有许多闪光的地方,请听我细细道来吧!

张宁是个乐于助人的人。记得有一次,我的钢笔没带,他便把钢笔放在我的桌上,小声说:“给你,这支钢笔可是我的宝贝,记得一会用完还我。”虽说刚借就催着还,可是我还是得谢谢他。还有一次

下课的时候,我订正作业,可是忘了带透明胶,问前后座位的同学借,他们都没带。我心急如焚,该怎么办呀?总不能划掉了给老师看呀。我的心一下子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一样……张宁从教室外面进

来,看见后递给我透明胶,说:“是要用这个吗?给你。”我抬头一看,像抓住了救星一般,原来还是张宁。一次次的帮助,让我看到了他是个乐于助人的人,也使我们成为了朋友。

张宁的特长是跑步。你们可别小看了他哦!他的跑步速度非常快。记得一次在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比赛跑步。张宁和几个男生一起赛跑,刚刚起步有的同学就慢下来了,只见他一直遥遥领先于其他同

学,一溜烟就不见了!

你们瞧,这就是我的同桌冤家,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张宁,你们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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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美国经典短篇小说《二十年后》

全文共 1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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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世事变迁,谁也无法料到你我变化。下面是美国经典短篇小说二十年后》,欢迎阅读。

文:美国小说家欧·亨利(O. Henry,1862年9月11日-1910年6月5日)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二十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二十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二十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二十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 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赠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 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二十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幄,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二十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二十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 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二十年,世事变迁,不足以让一个人面目全非,却足以让一个人从好人变为坏人。昔日的好伙伴杰米从一个迟顿的老实人变成个干练的巡警,而鲍勃则从一个不甘平凡的聪明人变成个不法之徒。命运作弄了这一对昔日的好伙伴,二十年后他们成为势不两立的警察与匪徒。然而两人对友情的忠诚及对承诺的坚持却同样让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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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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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陈忠实的《白鹿原》大可担当此重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

1~4章

白嘉轩这辈子最自豪的事情便是娶了七房女人,到了第六房死去之后,村里人已经都相信白嘉轩有个毒球会害人。父亲得病去世,母亲按照遗嘱执意让他再娶一房。在朋友冷先生 的劝导下白嘉轩出门寻阴阳先生解惑,在路中看到吉瑞———白鹿精灵,在姐夫朱先生的点拨下,白嘉轩不动声色的换到了这片吉瑞之地。在此之后的第七房女人正常生育,同时在丈人的帮助下白嘉轩种**发了家,妻子仙草又生下两个儿子。几年后在**开得正好的时候,姐夫拉犁捣毁了嘉轩所有的**,全村震惊,然而没人反对都在几天之内将自家的**花也一并捣毁。

5~8章

不久仙草又生下了第三个儿子孝义和女儿白灵。白家蒸蒸日上,身为族长的嘉轩想起了维修村内祠堂,于是联合鹿子霖一起重修村内祠堂。随后嘉轩和鹿子霖一起筹钱修建了白鹿村的学堂,学堂修成之后,嘉轩也将自己长工鹿三的儿子黑娃送进了学堂读书,黑娃不争气最后退出了学堂。此时传闻清帝退位开始革命了,鹿子霖被任命为乡约。刚上任不久政府派下了极为严苛的税捐,白鹿村的民众不服联合其他几村的人一起前往县政府闹事。事件后的一年多里。村内开始出现赌窝和败坏仁义的村民,嘉轩着手整顿了这混乱的现状。

6~14章

黑娃外出割麦,却引回了举人家的小老婆——田小娥回到白鹿村,被白鹿两家不容后,他们住进了村子东头一孔破塌的窑洞。一队士兵开进白鹿原在村内征粮连带欺压百姓。黑娃在鹿子霖之子鹿兆鹏的带动下一起烧了白鹿原的粮仓。不久之后这些士兵又一窝蜂的逃走了。原来这群军阀已经被正规军打跑。朱先生开始组织自己的友人一同编撰县志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黑娃在兆鹏的带动下开始组织原上的革命,杀了几个恶人,更抓了总乡约田福贤。不久之后**发动反革命开始屠杀共产党人,原上形式大变,黑娃与鹿兆鹏不得不逃离了白鹿原。

15章~20章

黑娃在兆鹏的指示下进入了革命军队为习旅长卖命,不久队伍被打散。黑娃当上了土匪"二拇指",在一次打家劫舍的中他唆使手下打断了嘉轩的腰————因为他的腰太直了。田福贤下套捕捉黑娃,小娥为救黑娃去求鹿子霖,鹿子霖乘机"爬灰"。却被白嘉轩搅了兴致,为了报复他唆使小娥勾引白孝文。白孝文在与小娥偷情的时候被父亲白嘉轩看到。白嘉轩按照族规承接了他和田小娥并且强制他分家,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分家之后的白孝文变得越发无赖,也染上了毒瘾,在毒瘾的逼迫下,他变卖了房屋和地产与田小娥过着糜烂的日子而自己的妻子却饿死在家。最后白孝文沦为乞丐,鹿子霖却给他将他介绍到了滋水县保安大队,这无疑让他获得新生。他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时候想回乡报答鹿子霖,却发现田小娥早已"神秘"的死了。黑娃得知小娥被杀的消息后回到原上找白嘉轩报仇,在危机之时,鹿三坦白说是自己杀了田小娥,两人因此断绝父子关系。

20章~26章

白灵加入了共产党,在党指派的任务中他和兆鹏扮成夫妻却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不久在发动群众运动时白灵暴露自己不得不向后方撤退逃到了南梁根据地,然而在党的肃清运动中却惨遭活埋。与此同时白鹿原上却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瘟疫,从鹿三的妻子开始全村不断死人。白嘉轩要家人出村避难,自己留下,而妻子和鹿三却留下来了。不幸的是妻子却也染上了瘟疫,她丝毫没有恐惧继续每天为嘉轩做饭直到死去。原来是死后的小娥引来的瘟疫,她借鹿三之身告诉众人要求村里为她修庙。村人便开始乞求族长修庙,嘉轩力排众议造了镇妖塔,瘟疫终于停歇了。白孝文当上了县保安团营长,开始反思自己的过错希望重回白家,在大姑父朱先生的帮助下,白嘉轩原谅了这个儿子。白孝文满身荣誉的回到了白鹿村。村人开始盛赞白家治家有方时,白家却迎来了军统的搜查他们指控白灵是"**"。

27章~34章

朱先生的县志编纂工程已经接近尾期,经费的拮据使他一筹莫展,朱先生忍不住撂出一句粗话:"办正经事要俩钱比求割筋还难!"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百科。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艺术成就:

《白鹿原》是一部现实主义巨著。但它的现实主义又不同于以前的革命现实主义。革命现实主义,强调政治观念,要求比生活更为集中、更为突出地反映所谓"生活本质",在人物塑造上有类型化和两极化倾向。这样往往偏离生活的常态,从而陷入政治图解式的叙述。而《白鹿原》力图展示生活原生态,揭示出纷繁社会中的文化属性与文化规律,它通过设置大量看似偶然的事件,把具体的人物命运和宏大的历史进程连结起来,从而使历史呈现出某种浑沌的状态,具有了生命的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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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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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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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庄羽的网络原创小说《圈里圈外》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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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件真事儿:一位生活在德国慕尼黑的网名叫“莱茵河畔的孤影”的网友,在看了网络原创小说圈里圈外》后,给作者发去一封电子邮件,说:“你的《圈里圈外》带给了我一个好男人。真的不可想象,也许说起来你不会信的。我生活在枯燥死板的德国,他生活在北美。当我们偶遇在网络上的时候,他推荐我看你的《圈里圈外》,当时已经是33(即第33章)了,我将所有的帖子找出来整理后发给他,因为他不大会文字处理,每次都要在这里找啊找的,又禁不住看了第二遍。每天我都等待,等待……然后继续把小说发到他的邮箱。现在你的《圈里圈外》要结束了,我们也成了很好的朋友,而且也要结束网络生活走到现实生活中了……你的意外写作可能带来的是一个意外婚姻。不管你信不信,缘份!”

再说《圈里圈外》的作者庄羽:女性,现年23岁,北京城市读物的新兴代表,人称晚生代“美女痞子”。在网络上写作并已经以纸质媒体出版了小说《风雨读书声》、《半张脸》,剧本《愿赌服输》和长篇散文《天堂怎么走》。这部《圈里圈外》是她在北美名城多伦多瞎混时写成的。据她说,她在多伦多写作该小说时,她几次想放弃,但每天又都在世界各国朋友的鼓励下放弃了那份放弃的想法。她说,如果没有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等地网络读者朋友的鼓励,她也许就不会给大家像现在这样一个完美的“交待”。

最后说我的看法:我看过许多文学名著,中国的像《围城》、《子夜》,外国的像《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二十二条军规》、《人鼠之间》、《喧哗与骚动》、《变形记》等等许多,但都觉得它们多少有些遥不可及,近一二十年里看的国内新派名著如王朔小说、苏童小说、格非小说等,多少算有些新感觉,最主要是觉得与作为读者的我有些亲近。但是,这些名著无论如何都不及我读《圈里圈外》这样震撼我,因为它给我的印象是离我们身边的生活太近了,近到仿佛昨天甚至今天都正在经历。于是,我读《圈里圈外》就真的是一口气,那种经过提炼后呈现出来的原生态生活让人感觉真实可信、亲切感人。另外还有一点特别让我感到亲切的地方,因为我也曾在北京,也曾混迹于娱乐圈,对书中生活非常熟悉,只是书里的时间感觉更近一些,别的都没什么变化。庄羽才23岁,但她已娴熟地继承了王朔式的调侃口气,这让人读起来觉得非常开心与幽默。然而,23岁的庄羽又具备不少王小波早期作品中的冷峻与深刻,这恐怕又是别的网络写手哪怕是高手难以望其项背的强势。可喜可贺!想必这个柴禾妞儿已经变成白天鹅了!

题外的想法:由祝勇主编的“非常小说”系列能够相中庄羽的《圈里圈外》推出,说明主编者眼光敏锐,捕捉年轻一代思维模式变化的速度快、感觉准、力度狠!如果估计不错,这类小说是会在年轻读者群中形成气候的,那么,记载文学潮流嬗变轨迹的功劳簿上自然少不了祝勇一笔。

[读庄羽的网络原创小说《圈里圈外》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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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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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缝太宽,还是时间太瘦,那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毫无知觉地从指缝间溜走。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可如今只剩满腔留恋。我现在能做的便是以一段拙劣的文字来祭奠我那段流逝的岁月。这些文字虽不美,但必最真。

宿舍那些趣事

说话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步枪和机关枪的区别。这话在女生宿舍得到了充分体现。每天中午的茶话会,深夜的晚间大会都会按时举行。话题涉及之广,讨论之群情激昂,足以令你目瞪口呆。上刻国家最新公布的利民政策,下到明星八卦绯闻,还会从明星八卦牵扯到某位同学的七大姑八大婶,甚至连食堂哪个窗口的大姐打的饭多点都要论上一论、评上一评。后来,走读后,每当闲暇时刻,我总常常想起那些在宿舍大谈天南地北、胡编乱扯、打打闹闹的日子。我想,那便是青春的模样。

班级那些记忆

在翻越了重重书山,踏过了层层试卷,跨过了片片题海后,我们的高中生涯即将落幕。可心中满是酸涩,因为怎忘?怎忘在4×100米终点线上我们落下的泪水,怎忘大家埋头迎战高考,挥洒汗水的场景,怎忘阿兵那些经典的中英文发音,怎忘你们……

心中那点别情

曾经,总想逃离这座“城”,可现在心口涌动的感觉叫不舍。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已承载了我们那么多的记忆。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故而,我坚信,经过时光的打磨,记忆会愈发清晰。逝去岁月,会化作美好回忆永留心房。在这个夏天,在2016年的这个夏天,我们即将离开这生活三年的“城”。可,我们说好了,不去哭泣,不说再见,因为我们后会有期!

其实,再华丽的词藻到此也会略显苍白无力,因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已无法完全用言语表达。经历过,你才懂。

三年围城,至此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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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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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具有非常浓厚浪漫主义政治色彩的长篇小说

小说女主人公简爱出身贫寒,长相平庸,但有着非常不凡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生活体验学习能力,她始终追求着职业道德的完善和个人的独立,追求自由平等发展基础上的爱情对于婚姻。而男主人公罗切斯特是一个女性主义世界经济幻想中的形象,他强悍而温柔,暴烈而睿智,在充满风险等级管理观念的社会中,他主动地进行寻求与简爱可以达到一种精神上的高度契合。简爱在我们个人信息情感与世俗教育观念的冲突中执著地追求学生自己没有理想中的爱情,她的反抗,她的自尊,她的纯真,带给千千万万读者以持久的美感。

自幼学习失去很多父母的孤女简爱从小学生受到我国收养她的舅母即其子女的歧视和虐待,最后被送进了带有这个孤儿院相关性质的洛伍德教会我们学校。在那里,饥饿、体罚、疾病和呆板的宗教文化教育使简爱在肉体和精神上的积雪产品受到严重摧残。长大后,简爱为了企业追求经济独立和自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作家庭作为教师。她与其他庄园的课堂主人罗切斯特深深相爱,正当她沉浸在这种爱情的甜蜜中,与罗切斯特步入大学殿堂时,却发现罗切斯特仍有需要一个就是活着的疯妻。为了实现平等的爱情简爱毅然选择出去,乞讨、流浪,几经发展坎坷,成为其中一名大学生乡村小学教师。她拒绝了牧师表兄那桎梏社会人性的“爱情”,回到了被大火烧成废墟的桑菲尔德庄园,回到了她深爱的,已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的身边,找回了属于自己没有真正进行平等的幸福。

简爱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得到了幸福。

文章的跌宕起伏,色彩鲜艳,使读者在阅读的精神世界和想象中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满足。

《简爱》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虽然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女主人公和许多其他人物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是取材于作者和他周围人的真实经历。从中我们可以学到:

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我们都不会轻易放弃,而是努力克服困难,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一个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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