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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名人故事书汇编20篇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只要我们用心去读,就一定会感受到书给予你们的无穷快乐!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励志的名人故事书,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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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超人名人故事_400字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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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拳击运动员。在他18年的运动生涯中。一共打了61场比赛,创造了56胜5负的惊人纪录,其中有37场是击倒对手。面对阿里匪夷所思的赫赫战绩,人们实在想不出比“超人”更恰当的词汇来称颂他。在一片赞美声中,阿里也曾经有过飘飘然,以为自己真的是不同凡响的超人,幸好,有一位普普通通的空姐,及时地给他注射了一针清醒剂。

有一次,他乘坐一架芝加哥飞往拉斯维加斯的航班,飞机起飞时,空姐要求每位乘客系好自己的安全带,阿里自恃自己的特殊名望,并没有按照空姐的要求去做,空姐见状,便来到阿里的身边,再次要求他系好安全带。阿里有些自负地说道:“超人是不需要系安全带的。”这位空姐平静地微笑着对阿里说了一句足以让他清醒的话:“超人用得着坐飞机吗?”

阿里愣了一下。乖乖地系好了自己的安全带。阿里从此不再以超人自居。他知道,一个人,无论怎样杰出和卓越,他都不是无所不能的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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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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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来过我家,都会感叹这样一副景象:两面大大的柜倚着墙,里边挤满了书。几缕阳光钻进书缝里,光滑的书皮,映得满屋里亮堂堂的。几点“金涛”滚动,书页的翻动声,仿佛窗外落叶飘零之宁雅,整个柜前罩上了一抹书香。

不久前,打算搬新家,母亲专门择了个闲日,让我来挑些书走。我这一来,倒犯了难。这些书,有的是凑了几月零钱,敲了几个存钱罐买来的;有的是死皮赖脸从别人那借来忘还的;有的则是哪个挚友当礼物赠来的。此番看来落了哪本,都当属罪过。我想着想着,挑了两三本,习惯地坐在红色小孔椅上,指尖翻动,记忆却回溯从前。

小时候,我贪玩,不爱看书,知道得比人别人少,把母亲弄得都急了。好几次,母亲向语文老师提议,多让孩子看点书。在家里,也经常对我苦口婆心好言相劝,但也没见得几点成效。那是一年寒假,老师说,谁假日里看的书多,就会拿到奖励。那时还揣着颗娃娃心,一听到奖励就两眼放光。于是一放假,便去书店里买了一袋子书,想带回家应付几下,到时再在学校糊弄一番。谁想,店前那只招财猫晃手“欢迎光临”时,我便与书结下了缘。那一袋书,寒假里,我终是认认真真彻头彻尾的看完了。只是因为我无意间翻了几页,便被那诱人的书虫勾住了双眼。我竟发现,一个个曲折的故事,能带给我比在阳光下热汗盈头更多的乐趣。

母亲总跟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这书,看过了还是跟新买的似的。”她总告诫我,看书时要握根笔,随时批注,随时摘抄。

我没有写小记的习惯,更别提在书上批注。我总觉得看书就看书,写几个字打断读书的思绪,不如不写。现在想来倒还真有些后悔。有时,我看到一两段被母亲逼着评上的批注,还会笑上个半天,当时作为孩童天真无邪的见解。这番想来,我也体会了母亲当时的良苦用心。

待我回过神来,时间也已经不早了。正午的金芒穿过玻璃,燃起房内的书海,耀眼的日光,卷起千丈书涛。顿时,我做了个决定:决心把两柜书保留下来,重新在新家里,积累新的书,记录关于书的新故事,守住我与书的从前。

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笑了,嘴角轻轻上扬,像是水面上的一道涟漪,镶嵌在眼波深处……

许久后的今天,我站在书柜前,将一本本刚批上注的新书存进柜里。

淡淡的暖阳挤进隙缝,投射着斑驳书影,谱写着,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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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历坎坷的名人励志故事成功的真谛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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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前,郭德纲还是一名默默无闻的相声演员。然而,几乎是一夜之间,他就变成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在相声界掀起了轩然大波。在郭德纲迅速走红的同时,有人提出了质疑。有一次,一位记者问他:“不少人都说,你出名纯粹是靠‘炒作’出来的,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面对记者提出的尖锐问题,郭德纲不急不恼,从容应对。他心平气和地回答说:“大家知道我的名字,是一夜工夫。但这一夜之前我自己度过的漫长的十几年,又有谁能说出一二?中国说相声的人很多,大家可以任意挑选,我愿意花100万来捧他。甭说一夜,就一个月吧,看一个月时间内能不能把他炒成像我这样的,如果成,我立刻走人;如果不成,大家又将如何赔付?”

郭德纲继续说道:“打个比方吧。我经过十年磨炼,温度已经从0度升到999度了,再加上媒体的最后一把火,所以温度一下子就达到1000度。可是,如果没有前十年的努力和付出,没有前面的999度的积累,媒体能把我从0度瞬间炒到1000度吗?”听了郭德纲这番生动形象的回答,在场的人都纷纷鼓掌表示肯定,那位记者也由衷地点头表示赞许。

人人都渴望成功,但是,成功的真谛到底是什么?郭德纲的回答,无疑给出了最好的答案:成功的真谛,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实力积累,加上百分之一的机遇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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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励志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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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巡回表演的过程中,卓别林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一个对他仰慕已久的观众。卓别林和对方很谈得来,很快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在表演结束之后,这个新朋友请卓别林到家里做客。在用餐前,这个身为棒球迷的朋友带着卓别林观看了自己收藏的各种各样和棒球有关的收藏片,并且和卓别林兴致勃勃地谈起了心爱的棒球比赛。

朋友对棒球爱到了痴迷的境界,一旦打开话匣子之后就收不住了,滔滔不绝地和卓别林谈起了棒球运动。从对方谈起棒球开始,卓别林的话就少了很多,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朋友在讲,他则微笑注视着对方并认真地听着。

朋友说到高兴的地方,两只手兴奋异常地比画了起来,他说起自己亲自体验到的一场精彩比赛时,仿佛已经置身于万人瞩目激动人心的棒球场上了,完全沉浸在了对那场比赛的回味之中。卓别林仍旧微笑着看着对方,偶尔插上几句,让朋友更详细地介绍当时的场景。朋友越说越兴奋,只是对一直没能得到那场比赛里明星人物的签名有些沮丧。不过,这种沮丧的情绪很快就被他对那场比赛的兴奋所冲淡了。

那天中午,沉浸在兴奋之中的朋友说得兴起,差点把午饭都忘记了,直到他夫人嗔怪着让他快点带客人来吃饭的时候,他才不好意思地笑着拉起卓别林来到了餐桌前。那天的午餐,大家的兴致都非常高,尤其是卓别林和这位新认识不久的朋友,彼此之间相谈甚欢。

在当地的演出结束之后,这位新朋友非常舍不得卓别林,一直将他送出了很远,才恋恋不舍地道别。

不久之后,这次巡回演出也告一段落。回到家里,卓别林通过各种关系费尽周折找到了朋友说起的那个棒球明星,请他在一个棒球帽上签了名之后,卓别林亲自把这个棒球帽寄给了远方那个对棒球极度痴迷的朋友。

卓别林的举动让他身边的人非常不解,因为大家都知道,喜欢安静的卓别林对棒球从来就没什么兴趣,他们简直就无法想象一个对棒球丝毫不感兴趣的人只是为了朋友的一句话,就费了这么大的精力去要一个签名。尤其是当大家知道了对棒球一无所知的卓别林居然和朋友聊了大半天的棒球比赛,大家更加想不明白了——要知道,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听朋友讲一个自己完全不感兴趣的事情,那种滋味儿可是非常难受的。

卓别林倒是很洒脱,他告诉身边的人:“我是对棒球不感兴趣,可我的朋友对棒球感兴趣,只有尊重他人所尊重的事物,别人才能感受到自己被理解被尊敬,这是一切友谊的基础。”

后来,当朋友听到了卓别林这段话之后,拿着他送来的棒球帽,感慨良久。两个人的友谊整整延续了一生。很多年之后,已经白发苍苍的他说起这段往事仍旧慨叹不已:“我今生能够成为卓别林的朋友,是我最大的荣幸。是他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尊重和真正的友谊。他的人格光芒,照亮了我的一生。”

这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各有不同。我们只有尊重他人所尊重的一切,尊重别人的爱好和兴趣,才能和他们产生共鸣成为朋友。世上的悲剧,往往是由于不懂得尊重别人的兴趣,不懂得欣赏别人的行为方式和不懂得包容别人的生活方式而产生的。一个真正拥有智慧的人,必定是一个懂得尊重和包容他人一切的人。尊重他人所尊重的一切,也就是在为自己广交朋友,从而为人生的辉煌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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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励志奋斗故事一瓶慕尼黑的啤酒

全文共 1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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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里一直搁放着一瓶啤酒,是慕尼黑原产的,只有一瓶而已。大卫临走前说这瓶啤酒如果冰镇,味道就更好了。于是,酒就一直在冰箱里躺着,谁都想尝一尝,但谁都合不得把它打开。或许是因为酒只有一瓶而已,或许是因为它背后有一个值得回味的故事,再或许这瓶酒里装的已经不仅仅是酒了……

在大卫作为交流学生从德国慕尼黑来我家之前,我所能知道的慕尼黑或许只局限于足球和啤酒方面。当然,对于我父母来说,他们的认识也只是停留在那里闻名世界的啤酒上。

大卫是个如假包换的慕尼黑人,高大帅气。他的双眼深陷于眼窝之中,像是怕谁窃取蓝中透绿如宝石般清澈的眼珠。和他盆地一般的眼睛比起来,他高高的鼻梁就像是阿尔卑斯山脉一样挺拔在欧洲平原之上。微卷的浅褐色的头发,是惟一一片森林,杂而不乱地覆盖在他的脑袋上。在见到英俊的德国少年大卫之后,我深感自卑的同时也默默祈祷这帅气的外表并不是一件虚伪的外衣。

第一次吃饭,初来乍到的大卫显然有些拘束,再加上他还不能把筷子用得十分熟练,这就更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了。而语言上的障碍火上浇油般地使整个餐厅笼罩在压抑的氛围中。好在父亲对慕尼黑的啤酒略知一二,才让这死一般的沉默不至于长久持续。父亲用他得心应手的方言比划着向大卫夸起了慕尼黑的啤酒,而我也手忙脚乱地在一旁当起了蹩脚的翻译。大卫看到父亲谈起他们家乡的啤酒时那眉飞色舞如痴如醉的样子,终于一改先前的紧张与拘束,放下了那双怎么用怎么不舒服的筷子,向我们侃侃而谈起来。于是,中德文化的碰撞就从啤酒开始了。

谈得起劲时,大卫的兴致也高涨起来,他忍不住拿出了本想过几天再送的礼物。可是,就当他得意地将一件件代表慕尼黑文化的礼物展示给我们看时,他突然发现这些东西虽然能代表家乡文化,但与刚才的话题有些不符。他以为,他没有带来慕尼黑的啤酒一定让我们大失所望了。于是他连连致歉,那样子就像是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说实话,这根本就没什么。父亲对慕尼黑啤酒的那份言词,无非是想找一个话题而已。而对我来说,我只希望这一晚能顺利地度过,然后憧憬明天没什么因语言障碍而带来的麻烦事。可谁知道,父亲对慕尼黑啤酒表面上的渴求在大卫这个善良的孩子心中留下了怎样的遗憾和内疚啊。  记得有一天,我带大卫去逛超市。我拍着胸脯大方地对大卫说:“超市是你家,东西随便拿。”然后在空中把几张人民币甩出了清脆的声响。而大卫总是不好意思地说他只是逛逛,并不想买什么东西,这就不免有些扫兴了。我是主人,我带着远道而来的友人,拿着人民币在超市走了一圈却什么也没买,这岂不是很没面子。就在这时,大卫突然停了下来,指着货架上的啤酒冲着我说话。我心里暗暗一笑,大卫啊大卫,你想喝啤酒就直说嘛,用得着这么拐弯抹角吗?可是再仔细一听他的话,我愣住了。他说:“你下次来慕尼黑千万要记得给你父亲买啤酒。我也会帮你记着,到时候提醒你。”我又想到父亲不经意的一个话题,给大卫带来了如此深的遗憾和忧虑,心情也一下子变得很糟糕,这样的情绪似乎只有在我考试考得一团糟的时候才会有。然而大卫的遗憾和忧虑同样让我感到内疚与遗憾,因为他不可能在这个小地方找到一瓶慕尼黑的啤酒来弥补这个所谓的过失了。  然而,就在大卫临走的那一天,他突然从他的房间里走了出来,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我听到父亲突然惊讶地叫出声来,然后连声用他糟糕的英文发音说着“谢谢。”我和母亲闻声赶到书房,那一刻,我和母亲的眼睛都湿润了。大卫拿着一瓶包装很不一样的啤酒,将它神圣地递给父亲,像是在完成一次非同寻常的传递。是的,他传递的是爱,是善良,是真诚。他傻傻地站在那里,面对着三个微笑着流泪的主人,他憨憨地笑着,一只手摆弄着牛仔裤上的纽扣,另一只手在后脑勺上使劲地挠着……

后来我才知道,那瓶啤酒是他在临走前的第二天向他的老师讨的,不过很遗憾,那时候啤酒只剩下一瓶了。

大卫走了,带上了许许多多英文的、中文的祝福。我想他在这次中国之行中不会孤单。送行的时候,我一直挺愉快的,我善意地调侃了那些哭了的同学,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在那瓶慕尼黑的啤酒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我,或者说是我们潜在的一种虚荣,而真正地为大卫这个德国同龄人身上的善良、严谨、真诚、淳朴与用心所折服。在他的身上,我体会到的是一颗纯洁的心,我学到了待人处世的真谛。

大卫要上车了,我和他最后一次拥抱在一起。还记得第一次拥抱后,我们以中国人传统的抱拳问好的方式逗笑了会场上的所有人,而这一次将不得不用全世界通用的挥手姿势来结束这次美好的相遇。大卫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不要伤心,明年你就会来德国的。还有,要记着,那瓶啤酒如果冰镇,味道会更好的!”我再也无法掩饰自己心中的伤感,我又一次被这个日耳曼人感动得泪流满面。再见,大卫!下次来慕尼黑,我会记着给我父亲带啤酒的,当然不止给我父亲,还给更多的家人与朋友……

冰箱里仍旧搁放着那惟一的一瓶慕尼黑啤酒。不过,一瓶就够了,这酒背后的一切足够我咀嚼半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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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分享名人励志故事

全文共 3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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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小伙伴都让小编分享一些名人励志故事,喜欢看名人励志故事还是挺好的,那么分享名人励志故事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分享名人励志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事1:做最优秀和努力的自己

偌大的舞台中央,一个女孩,一头卷发,一袭飘逸的白色上衣,优美的旋律中,她正投入地唱着:谁知道我们该去向何处,谁明白生命已变为何物,是否找个借口继续苟活,或是展翅高飞保持愤怒,我该如何存在……瘦瘦的她,声音却有如此巨大的力量,有如磁石般的感染力,唱罢,台下是雷动的、经久不息的掌声,很多人都不约而同地起立欢呼。

其实在排练的时候,她很紧张,也很担忧,甚至感觉异常疲累,这使她压力骤增,是否能把自己最好的状态展现给大家,她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她说,做自己,只要有进步就对得起自己。其实,这个舞台就是《我是歌手》第二季的舞台,在众多唱功了得的前辈中,她几乎在内地没有太多的知名度,但是节目播出后,却成为最大黑马,并凭借第一期的《泡沫》一夜爆红,第二期翻唱汪峰的《存在》,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于是微博粉丝陡增到260多万,人气直线飙升,很多人开始认识她,却意外发现她是“金鱼嘴”。

她1991年生于上海,4岁移居香港定居,成长于音乐世家,小时候与外婆居住,在家人的熏陶下,自小便热爱音乐,喜爱唱歌,与音乐结下不解之缘。虽然她是香港歌手,但口音倒是很像海外歌手,因为身上有些“缺陷”:左边颚骨萎缩,令上下颚牙齿不能咬合,导致说话时会漏风,也因此成就了她独特的口音。

因为这个原因,小时候的她也曾经失望过,茫然过,甚至想放弃过,妈妈知道后,告诉她:有些缺陷是上帝送给你的礼物,善待它们,你将会另有意外的收获。于是,怀着那份对音乐的痴迷,也许是天赋,在2009年,她就在叱咤乐坛流行榜颁奖典礼夺得女新人奖金奖,这是该奖项历年来最年轻及第一位未成年的得奖者。

然而,成长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2011年3月,从小引领她进入音乐世界的外婆因病去世,这是她第一次体验生离死别的痛,她备受打击,感觉天都塌下来了。5月,红馆演唱会又迫在眉睫,无形的压力,如一张网,在这段灰暗的日子里,无论是亲人,还是工作,还是家庭、情感和生活,一浪高过一浪的波折,她无法挣脱,也无法逃避,令她快要窒息。

偶然的时刻,她在《心经》中看到一则《我所鸟》的寓言,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大香山,有一种鸟名叫“我所鸟”,看到络绎不绝采果子的人,它总是悲鸣地叫唤:“这山是我所有!这药果是我所有啊!我的心实在痛苦,你们为什么要来夺取我的所有。”它昼夜频频呼唤,最终声嘶力竭,吐血身亡。看到这个故事,她想:如果盲目追逐着“我所有”,执著不已,一朝无常来到,我们究竟还剩下些什么呢?

在迷茫和痛苦的挣扎之下,她幡然醒悟,不能让父母和同事还有朋友们担心,她要调整心态,将每一个伤口,每一个心结,都借助音乐和大家分享。凭借着创作和信仰的力量,她开始急速地成长,开始蜕变,终于,有心人天不负,新专辑《Xposed》成为这一切生命的记录,她变得更加自信,更加成熟,也更加光彩夺目。2013年5月,她凭这张专辑《Xposed》获提名第24届金曲奖最佳国语女歌手奖,以21岁的年纪成为金曲奖有史以来入围最佳女歌手最年轻的候选者。

她就是香港红馆最年轻的登台歌手——邓紫棋,个人影音博客点击量超过6000万,香港90后创作型巨肺小天后,红馆开满10场演唱会最年轻华人歌手。

现在,她参加了2014年湖南卫视真人秀音乐类比赛节目《我是歌手第二季》。名气越来越大,有记者采访她,问她如何成功的。她笑笑说:“我每一天都会搜集新的歌,每一天都会不停地练习,每一次都会燃起唱歌的热情,我是歌手,我就做最好的歌手,我是自己,就做最好的自己。”

是的,如她所说,她是歌手,就尽心尽力,把自己交给舞台,做最好的歌手,她就会散发出不可替代的舞台魅力。

芸芸众生,每一朵花都会遇到狂风暴雨,但是,是花就要绽放,做最美的花;每一棵树都会遇到风吹日晒,但是,是树就要茁壮,做最参天的树;每一颗星都会遇到凄凄黑夜,但是,是星就要发亮,做最亮的星。

所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无论是谁,都或多或少经历岁月的洗礼,甚至生离死别的疼痛,或迷茫,或彷徨,或徘徊,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过去,只要心中怀着信心之花,相信生命就会绽放,就会大放异彩——要做,就做最优秀和努力的自己!

故事2:季羡林厚待“掏粪工”

春节前夕,一位“掏粪工”出身的书法家、“藏书状元”——魏林海先生,显得有些落寞和失意。他依稀记得,在10多年前,他每年的除夕或春节,都要去北大朗润园季羡林先生家,给他老人家拜年。

季羡林先生已于2009年7月11日,驾鹤西去。从此,魏先生再也见不到那位德高望重、著作等身、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老人了。季老逝世时,他突闻噩耗,不禁悲从心来,痛哭流涕。当时,他写过一副挽联,亲自到设在北大百周年纪念讲堂的季老灵堂前祭拜他,在八宝山的季老送别仪式上,他也特意赶去为季老送最后一程。

魏先生说起了在季老家拜年的一幕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至今仍是感激不尽。每年的除夕,魏先生都会带点水果等,去季老家拜年。季老不但不拒绝,反而总是热情地接待他。季老与他谈学问,谈做人,谈往事,一点架子也没有,老人家很是随和。每一次临走时,季老也都不忘送魏先生一些阿胶、西洋参一类的补品,让他带回家,送给他年迈的父亲,并嘱咐他代为问候他的父亲。魏先生告诉我说:“至今,我的父亲,也已经去世,不过季老礼尚往来、提携后进、尊敬长者、乐于助人的美德,却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

记得1997年,香港回归前夕,魏林海与六郎庄的几位书画爱好者,组织了一个书画展,登门找他认识的知名画家题词,却遭遇了“闭门羹”。他一气之下,就跑到了季羡林先生家,与季老说明了缘由,请求帮忙。季老不以为忤,爽快地为书画展题了字:“六郎庄农民书画展”,并将他的一本散文集,题上“梅花香自苦寒来”后,送给了魏先生。当时他真有受宠若惊之感,心里很是暖洋洋的,有说不出的感激。

魏林海与季羡林先生,有着10余年的交情。他被季老的学问和人格所深深吸引,一听说季老24卷本的煌煌巨著《季羡林文集》出版后,他用节衣缩食,积攒下来的千余元钱,毫不犹豫地购买了一套,珍藏在家,并时时研读它,让他受益匪浅。

被季老称为“畸人”的魏林海先生,到底是何许人也?他是我的老朋友,今年已50多岁。记得10多年前,我在北大游学时,就在北大的废品收购点,经常看到他的身影。他爬在那堆积如山的废品堆上“淘书”,爬上爬下,搞得脏兮兮的,蓬头垢面,不过他每每都有收获,能够淘得很多书,然后喜笑颜开、乐滋滋地抱着一大叠旧书回家。由于都是爱书的缘故,我们彼此成为好朋友。

他家住北大西门外不远处的六郎庄,祖辈务农,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农民。令人痛心的是,因为“文革”,他混到初中毕业后,整天造反搞革命,也没学到什么知识,因此失学,只得回家当农民。在田里干活时,村民侃《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他都闻所未闻,深感知识匮乏。他发奋要学好文化,立志做个文化人。

从此,凡是看到书籍,甚至有字的纸张,他都要一一收集,数十年如一日地买书、“淘书”,竟然成了远近闻名的“藏书状元”。我去过他六郎庄的家,家里除了书,还是书,却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电冰箱、洗衣机等也没有购置。他发起组织了六郎庄的公益机构“文化乡村”沙龙,开展“北京土语”研究,与有关部门合作,准备把“北京土语”申报为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呢!

魏林海先生,是20岁那一年,赶上了招工,成了海淀区环卫所的一名清洁工。他的工作是打扫街道和厕所,成了名副其实的“掏粪工”。“掏粪”这一工作,一般人也不屑于干,而他却很敬业,一干就是20多年。他的业余时间,就是到处“淘书”,拜访“文化人”,喜欢书法和藏书,至今已有不俗的成绩。如今,他早已办了内退,正全力以赴地从事于他所钟爱的文化事业。

魏林海是一位热衷“追星”的人,不过他从不追歌星与明星,追的都是文化名人。他拜访过臧克家、季羡林、任继愈、启功、李德伦等等文化名流。启功就曾为他题词“自强不息”,臧克家写了“凌霄羽毛原无力,坠地金石自有声”的条幅,勉励支持他。

在此写下大名鼎鼎的大学者季羡林与名不见经传的清洁工魏林海先生的交往轶事,也算是对季羡林先生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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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奋斗励志故事10:王凯

全文共 4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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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琅琊榜》的热播,让扮演“靖王”的王凯大红大紫。微博上成群结队的拥趸者,争抢着要当他的“靖王妃”。对于他的忽然爆红,很多人一开始很惊讶,而事实上,王凯为了自己的梦想,已经足足准备了十年。

书店“搬运工”,偏想做演员

其实王凯从小就对表演感兴趣。在高中学业最紧的时候,他看课本上有《雷雨》,就“不务正业”地组织同学们拍话剧。当别人都在刷题刷分的时候,他却袖子一拉,演起了周萍。“那时候心气比谁都大,表现欲特别强。”

虽然有个“演员梦”,但并非出生于演艺世家的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引导和培养。相反,从来没有人看好过他的表演梦想,包括其父母。

王凯的父亲是体育迷,希望儿子完成自己没有完成的愿望,所以5岁时王凯就开始踢足球。而老家湖北出了一批跳水冠军后,父亲又打算让儿子去学跳水。母亲则希望他好好读书考大学。王凯想学表演,他想像赵薇一样去考中戏!“我当时本来想考艺术院校,我妈不同意。恰巧,高三高考压力很大的时候,新华书店换老总,可以给内部职工造福,新华书店的工作当年算是不错的铁饭碗。母亲给做工作,我就直接去工作了。”

可是王凯不开心,工作稳定却无聊,女生负责站柜台,男生就负责搬书,好像一眼就看尽了20年后的生活。而那个本来就缥缈的演员梦,似乎更遥不可及了。但无聊的工作给了他很多的私人空间,不用像上学时再受父母管制。那段时间王凯参加了很多电视台的活动,终于有一天他有了一个去北京拍广告的机会。当时的广告导演看王凯形象不错,便问他是中戏的还是北电的。就是导演的这句无心之语,激发了王凯人生中全部的信心。

最后他瞒着父母,偷偷辞去了新华书店的工作,只身前往北京学表演。当时,他第一个知道的学校是北京电影学院,因为《还珠格格》红遍大江南北,知道赵薇还有这个学校;《永不瞑目》火了陆毅,让他知道上海戏剧学院;《将爱情进行到底》火了李亚鹏,让他知道中央戏剧学院。“虽然这些当时对我来说很遥远,但不去试一下怎么知道。”

后来他查到,中戏在北京教育学院租了一个地方办培训班,四个月。可一问,学费要一万多,还已经开课两个月了!怎么办呢?没钱呀!难道就这样灰溜溜回家?肯定不行。可人家说了,要来也可以,一万多的学费一分钱不能少。当时是2000年,一万多元可不是个小数目,王凯只能给爸妈打电话。父母也想通了,至少孩子还是想学东西,不是辞职在外面胡混。让王凯想不到的是,在关键时刻,竟然是一直反对他演员梦的父亲伸出了援手。

这短短两个月的培训,却让王凯受益匪浅,热爱+努力,2003年他就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和张翰、张俪、马丽是同学。

从此王凯踌躇满志,“读大学的时候,觉得自己外形不差,专业出色,相当自信。”果然,刚毕业,就被当时国内最负盛名的一家经纪公司签约。同学艳羡,家人欣慰,王凯甚至把之后能拍什么样的角色,演什么样的戏,走什么样的路都欣欣然地规划好了,仿佛走红只是一夜之间。

2006年,公司12周年庆典上,老板将王凯、赵丽颖等7大新人介绍给冯小刚、徐克、张纪中等圈中大腕级人物,在台上被连连称赞,可现实的残忍却让人瞠目,下台后却将近一年基本没戏拍。签约公司名气大,艺人几乎每天都能参加大小晚会、走各式红毯。可是那些高额的制装费、化妆费都要王凯自己付。“走在红毯上笑脸盈盈,可是转念一想,兜比脸还干净呢。就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感觉,好像和我想当演员的本质越来越远。这应该是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王凯说那段时间很消沉,他曾不分白天黑夜地打游戏,怀疑人生。

演“娘娘腔”

成了“黑历史”

快要走投无路时,2007年王凯在电视剧《虎穴》中饰演一个小角色,算是“正式进入娱乐圈”。

2008年他又接了部戏,叫《丑女无敌》,因为瘦削的外形,王凯在剧中饰演娘娘腔“陈家明”。红色框架眼镜是他的标配,搭配红色紫色等夸张配色的衣服,有时甚至还有豹纹丝巾等同样夸张的配饰。而且剧中的这个角色说话时翘着兰花指,妖性十足。尽管王凯非常不喜欢,但他还是咬牙坚持演了4季。“说实话,这个角色在当时的中国电视剧史上是开了先例的,那会儿大陆的电视剧哪有娘娘腔这样的人物呀!所以我是属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觉得应该给自己勇气。”

就这样一拍就是两年,将近200集。一个大家印象中娘娘腔的角色,被他成功塑造出来了。但当时也有很多人搞不懂,王凯怎么会去演娘娘腔?其实他也是迫于生计,再说新人有戏演就算很不错了,根本没有选择权。

“娘娘腔”对王凯的福兮祸兮也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丑女无敌》热播时,嗲嗲的“家明”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也算轰动一时。就连王凯回到湖北老家,街坊邻居都来围观,可他却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对味,尤其是父母看上去欲言又止却忧心忡忡。终于有一天父亲忍不住问,你怎么演了一个那样的角色啊?原来爸妈总觉得人生如戏,怕生活中的儿子也和“家明”一样,甚至一度怀疑儿子的性取向。无奈,孝顺的他又一次次耐心地给他们解释,那仅仅是角色需要。

由于被贴上“娘娘腔”的标签,“家明”简直成了王凯的“黑历史”。因为这部剧,让刚刚出道的他,完成了自己的一个人生目标:能留在北京,能有钱吃饭继续拍戏。但也曾一度遭到铺天盖地的各种非议……“家明”风波之后,王凯不想再演娘娘腔,于是他把同类型角色全部都推掉,但因角色深入人心,始终没有其他角色找过他。之后曾经有八个月时间,王凯根本无戏可拍,眼看着要山穷水尽。

就在王凯以为自己的演艺道路要到头的时候,2010年,导演张建新大胆启用他去参演一部年代大戏《知青》,此剧的制片人正是现在“山影”的大神级人物侯鸿亮。至此,好似新人身份,王凯才一步步积累起人气并摆脱了“娘娘腔”的形象。王凯说,如果没有张新建导演大胆起用他,他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挺多久。

在侯鸿亮眼里,王凯从来都不是什么小鲜肉偶像派。“他是个非常认真扎实的演员,很清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我和他第一次合作是《知青》,那部戏在冰天雪地里拍摄了七个月,不少年轻演员没撑住,走了,但他坚持了下来。”

当时为了这个难得的机会,王凯是真拼了。为了制造暴风雪的效果,在零下40摄氏度的天气里,他还让剧组搬了一台鼓风机对着自己的头吹!到后面一场戏拍下来,王凯刚躺到暴风雪中,脸上就立刻敷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雪,双手都冻得没有知觉了。“不夸张地说,拍这部戏,除了地震,什么自然灾害都遇到过,我被晒伤过,也被冻伤过。”同爸妈笑着谈起这些“小艰辛”时,儿子的努力和拼命令他们心疼得偷偷抹泪。但值得庆幸的是,天道酬勤,因为这部戏儿子总算遇见了生命中的贵人!

2013年,因为侯鸿亮,王凯得以进入《北平无战事》,终于迎来了事业新高峰。王凯在剧中饰演方孟韦,是刘烨饰演的方孟敖的弟弟,刚一开播就让人眼前一亮。由于七大影帝同台飙戏话题足,“北平”播完后大家只记住了“方孟韦”,没能让王凯大红起来。不过《北平无战事》成了他事业的转折点,王凯因结缘孔笙导演、侯鸿亮团队,之后才签约到山东影视,这才有了后来的《伪装者》等。

转型硬汉

《琅琊榜》一战成名

看完《北平无战事》之后,导演觉得王凯演技很棒,在筹拍《琅琊榜》时,认为他的形象和性格挺适合剧中的“靖王”。

后来王凯才知道,《琅琊榜》是根据海宴同名小说改编的一部大型古装传奇电视剧。靖王萧景琰和林殊之间的情义深深打动了王凯,而比起男女情,王凯更感动于兄弟情。当时他把这个剧本看完就哭了,“我看过那么多剧本,没有哪个剧本像《琅琊榜》一样让我哭了那么多次。你说现在这个社会,还有谁愿意为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人拼命?没有,靖王是我的理想人格,所以能够在戏里完成这样的角色,有一种梦被实现了的感觉。”

其中有一场戏王凯记得特别清楚。他去“母妃”那对峙,说:“为什么你们所有人都知道梅长苏就是小殊,而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那场戏拍的时候,王凯拿着剧本走到孔导身边说,这场戏应该怎么表现?演员和镜头语言怎么结合才能把内心的那种痛苦、悔恨、各种特别复杂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因为两方面王凯都很头疼,没辙。后来孔导就对他说,“你先按照自己的感觉和想法走一遍。”

王凯把剧本念了一遍,没想到竟然忍不住哭了,眼泪噼里啪啦不停地掉,控制不住。导演说,先别有情绪,留着,不然一会儿拍的时候就没了。王凯就一直很难受地忍着。等正式开拍时,他从门口走到母妃面前,只有十来步,但感觉像走了上下五千年。事后大家都说他演得特别好!

鲜为人知的是,为改变自己瘦高的“娘炮”外形,早在《琅琊榜》开拍前,为塑造久经沙场的“靖王”这一硬汉形象,王凯就开始拼命健身。从简单的慢跑开始,到基础的立定跳远、俯卧撑,再开始接触重量训练,包括哑铃和杠铃卧推。在不断增重、塑造线条的同时,王凯也在挥汗如雨间找回了男人味。

《琅琊榜》中,王凯的形象帅气十足,不仅彻底甩开了曾经的“娘娘腔”形象,而且他诠释的靖王,十分注重刻画人物内心的坚定,通过冷酷眼神将靖王这个角色塑造得隐忍而又坚毅果敢。

2015年9中旬,《琅琊榜》播出后,收视率一路飙升。到10月上旬,创下了高达3亿3千万次的网上点击,在中国50个主要城市收视排行第一。接着,该剧还将陆续在美国、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地区播出。

与此同时,凭着精湛的演技,并非主角的王凯却一跃成了国内炙手可热的“小鲜肉”。微博上成群结队的粉丝,争抢着要当他的“靖王妃”,就连王凯自己也有些不适应,机场大规模的接机粉丝一度吓得他躲进了厕所。有网友说,王凯的经历可谓“十年磨刀,一朝成名”!

然荧屏外的王凯今年已经33岁。事业上顺风顺水,但生活中的他同常人一样,也有很多烦恼,比如每次回家妈妈都催他快找女朋友,甚至还介绍朋友家的女儿给他认识,王凯一听这个头就大了,立马叫停。父母被逼急了就说,“你先给我生个孙子出来行不行?”这让王凯啼笑皆非:“我不结婚,哪生孙子啊?”王凯有个妹妹,都已经结婚生子了,也难怪爸妈为他的婚事着急上火。

潜心修炼10年,如今终于成了人气偶像派,王凯说,很多人曾有过梦想,但大多数人不敢抛弃太多,不敢执著地为梦想努力,而他是一个敢于放弃很多东西的人。“如果没有当初坚定地离开,我可能现在还是一个书店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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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古今中外励志名人经典小故事:才高八斗的曹植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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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字子建。他的诗"骨气奇高,词采华茂"。他把五言体诗歌推到了一个新的艺术高峰。著名诗人谢灵运曾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今天下共分一斗"。如此也可看出他的才华。

曹植是曹操的第三子,小时侯随军奔波,直到13岁才在邺城安定下来。此后他与当时著名文学家王粲、徐擀,沉琳、刘桢等人写诗作赋,名声很快就传播开了。在曹操的几个儿子中,曹植是最有才华的,曹操也因此想"废长立幼",立曹植为太子。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曹植常常因好酒、任性而误事,出了不少差错。使得曹操无法接受,对曹植很是失望。但是他的哥哥曹丕善于察言观色,笼络人心,终于被立为王太子。曹丕即位以后,开始整治当初的对手,曹植是首当其冲的一个。他几次想加罪于曹植。

一次,曹丕刁难曹植在七步内做一首诗,不然,将被治罪,曹植踱步成句,流下千古名句:

煮豆燃豆萁,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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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励志小故事

全文共 2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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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一种篇幅短小,故事情节简单而又富于哲理的故事,因其每个故事都能给人以启迪,成功做人之道而受到广大读者特别是在校学生的喜爱。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名人励志小故事,欢迎大家阅读!今天继续和小编一起搜集作文素材吧!

1、岳飞学艺

民族英雄岳飞生逢乱世,自幼家贫,在乡邻的资助下,拜陕西名师周桐习武学艺,期间,目睹山河破碎,百姓流离失所,萌发了学艺报国的志向,克服了骄傲自满的情绪。寒暑冬夏,苦练不缀,在名师周桐的悉心指导下,终于练成了岳家抢,并率领王贵,汤显等伙伴,加入到了抗金救国的爱国洪流中。

2、厉归真学画虎

五代画虎名家历归真从小喜欢画画,尤其喜欢画虎,但是由于没有见过真的老虎,总把老虎画成病猫,于是他决心进入深山老林,探访真的老虎,经历了千辛万苦,在猎户伯伯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真的老虎,通过大量的写生临摹,其的画虎技法突飞猛进,笔下的老虎栩栩如生,几可乱真。从此以后,他又用大半生的时间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见识了更多的飞禽猛兽,终于成为一代绘画大师。

3、沈括上山看桃花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当读到这句诗时,沈括的的眉头凝成了一个结,“为什么我们这里花都开败了,山上的桃花才开始盛开呢?”,为了解开这个谜团,沈括约了几个小伙伴上山实地考察一番,四月的山上,咋暖还寒,凉风袭来,冻得人瑟瑟发抖,沈括矛茅塞顿开,原来山上的温度比山下要低很多,因此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来得晚呀。凭借着这种求索精神和实证方法,长大以后的沈括写出了梦溪笔谈。

4、徐霞客志在天下

有一天,江边发生了一件怪事,很多人在打捞落水的石狮,却怎么也找不着。这时,一个叫徐霞客的小孩说,只要溯江而上,就能找到石狮。果然石狮找到了,大家都赞誉这个聪颖的小孩。原来他就是长大后成为伟大地理学家、旅行家的徐霞客。

5、华佗拜师学艺

华佗,字元化,东汉末年、三国时期沛国(今安徽亳县)人,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医学家。华佗发明的“麻沸散”,是一种很有效的全身麻醉1药,比西方的麻醉1药要早一千六百年左右,华佗对世界医学的贡献非常巨大。不要以为华佗一生下来就是神医,华佗小时候学医,经历了千辛万苦。

6、邓亚萍:苦练球技

众所周知,邓亚萍从小就酷爱打乒乓球,她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世界赛场上大显身手。却因为身材矮小,手腿粗短而被拒于国家队的大门之外。但她并没有气馁,而是把失败转化为动力,苦练球技,持之以恒的努力终于催开了梦想的花蕾——她如愿以偿站上了世界冠军的领奖台。在她的运动生涯中,她总共夺得了18枚世界冠军奖牌。邓亚萍的出色成就,不仅为她自己带来了巨大的荣耀,也改变了世界乒乒坛只在高个子中选拔运动员的传统观念。

7、希拉里:有领导能力的小姑娘

伶牙俐齿?勇敢智慧?咄咄逼人?人们对希拉里似乎总是褒贬不一,但有一点你无法否认,她绝对是世界第一流的女政治家。希拉里丝毫不比老公克林顿逊色,她不仅从小成绩优秀,出类拔萃,还表现出了极强的领导和社交能力。

希拉里出生于芝加哥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4岁时的一件事锻炼了小希拉里坚强的意志和决断力。当时,社区中有个霸道的小女孩总是欺负希拉里,希拉里很害怕,泪流满面地向母亲诉苦。母亲告诉希拉里,若遭到欺负,就一定要毫不畏惧地还击。小希拉里的确这样做了。此后,希拉里天赋的领导才能日渐显露,她身旁很快聚集了一大帮孩子。

8、贝克汉姆:从“赌局”中领悟父亲的良苦用心

有谁统计过,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到底吸引过多少人的目光?每当这位世界顶级球星的身影出现在球场,无数的尖叫声立刻响遍全场,相机快门也闪个不停。小贝从3岁就开始踢球,尽管那时还是“玩”球多于“练”球,但父亲一直苦心培训他,顽皮的他渐渐奠定了对足球事业的热爱。

上小学时,小贝跟父亲之间甚至还约定了一个常规“赌局”:如果小贝能站在禁区边不助跑射门,每次把球踢中门柱,就能从父亲那儿赚到50个便士。总是赢到零花钱的小贝很开心,直到长大成人后他才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

9、米契尔的励志小故事

有个人,在他的一生中遭受过两次惨痛的意外事故。

第一次不幸发生在他46岁时。

一次飞机意外事故,使他身上65%以上的皮肤都被烧坏了。在16次手术中,他的脸因植皮而变成了一块彩色板。他的手指没有了,双腿特别细小,而且无法行动,只能瘫在轮椅上。

谁能想到,6个月后,他亲自驾驶着飞机飞上了蓝天!

4年后,命运再一次把不幸降临到他的身上,他所驾驶的飞机在起飞时突然摔回跑道,他的12块脊椎骨全部被压得粉碎,腰部以下永远瘫痪。

但他没有把这些灾难当作自己消沉的理由,他说:“我瘫痪之前可以做1万种事,现在我只能做9000种,我还可以把注意力和目光放在能做的9000种事上。我的人生遭受过两次重大的挫折,所以,我只能选择不把挫折拿来当成自己放弃努力的借口。”

这位生活的强者,就是米契尔。

正因为他永不放弃努力,最终成为一位百万富翁、公众演说家、企业家,还在政坛上获得一席之地。

10、莫扎特:一个天资聪慧的神童

莫扎特被公认为音乐史上的神童,他很早就显露出了在音乐方面的非凡天赋和卓绝才能。从莫扎特的童年中,你能看到一个孩子对待音乐的积极心态,对艺术事业的执著追求。虽然不能人人皆为天才,但对广大孩子来说,“神童莫扎特”绝对是具有传奇色彩、又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小时候,莫扎特常常走到钢琴前面,按着琴键细听,并努力弹出他曾经听到过的音乐。一次,莫扎特的父亲和朋友一起回家,看到4岁的莫扎特正坐在桌旁写东西。父亲问他在干什么,莫扎特说他正在写钢琴协奏曲。父亲把五线谱纸拿过来一看,激动得流出了眼泪,他对朋友说:“你看,他写的这些又正确又富有意义啊!”天资加上勤奋和用心,这就是神童莫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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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50字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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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是的,人的一生,看书像吃饭一样重要。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和妈妈又去图书馆借书。每次最多只能借六本书,而妈妈要借三本,我也要借三本,万一遇到其他喜欢的书,我该怎么办呢?出门前,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带上一个笔记本,那些带不回来的书,我就把里面的内容摘抄在笔记本里。

到了图书馆,我马上去借阳光姐姐的书,发现有4本我喜欢的书,于是抱着它们飞奔到妈妈的面前。妈妈说:“宝贝,你多借了一本书哟!你可以留下你最喜欢的三本,放回去一本吧”。可是,我一本也舍不得放回去,于是选出三本放进购书袋,然后拿着另一本书奔向附近的桌子,坐下来静静地读。一页、二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时不时拿起笔,在笔记本上抄录。

读了半个多小时,我一拍脑门,怎么把妈妈忘在一边了?我心里想:妈妈选好书之后,也会读起来的,那我就再看半个小时吧!于是,我定好闹钟,等着它半个小时之后提醒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看了看手表,居然超过了时间,那我为什么没听见闹钟呢?也许是我太专注了吧!这时,我猛地记起,妈妈怎么还不来叫我?是不是她把我忘了,独自回家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图书馆里到处找妈妈,怎么都不见她的身影?我更加着急了,眼泪夺眶而出。

这时,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妈妈!妈妈说:“宝贝,你终于看完啦?几次过来找你,看见你那么入迷,所以就没有叫你。”

“这多出的一本我不能借回去,那就只能在这里看了!”

“既然你这么喜欢看,那我放回去一本,你就可以多借一本了。”

“妈妈,不用了,我已经把那本书的内容吸收了,你看,这是我做的笔记!”

我扬了扬手中的笔记本,开心地笑了,妈妈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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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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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像我的手臂,不可失去,我和书的故事就如淘气包马小跳成长中的故事,多得不能再多了。今天,我就挑一两个故事讲给你们听吧。

记得一个夏天的中午,我热得想立马打开空调凉爽凉爽。突然,我一抬头,便看见了《西游记》,它就像一块面包,我就像一个饿了三天三夜的人。看到这块美味的面包立马发起冲锋,向着这“面包”扑去。谁知,这时老妈冷冷地走了过来:“现在是休息时间,不许看书,赶紧睡觉,不然有你好看!”我亲爱的老妈,你怎么能……我心里暗暗叫苦。这时,一个计谋浮现在我眼前,我狡猾地笑了笑。随后,便向妈妈行了个队礼:“马上就睡,首长放心!”妈妈看了,满意地点了点头,便关上房间门走了。

过了一会儿,我像一个芭蕾舞演员,踮着脚尖来到门口,听了下声音。耶,妈妈不在外面了,我赶紧从书柜上取下《西游记》,回到床上喜滋滋地看了起来。

那优美的文笔令我陶醉,那惊险的路程让我害怕……不知过了多久,我还沉浸在《西游记》中。忽然,一个响雷般的声音响起了:“你竟然在看书!”我脱口而出:“唐僧终于取到经了!”“什么呀!”妈妈忍着笑说,“罚做一周家务!”

我做着家务,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值得!

这就是我,一个为了能看书不惜一切代价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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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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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耐基在小时候是一个大家公认的非常淘气的坏男孩。在他9岁的时候,他父亲把继母娶进家门。当时他们是居住在维吉尼州乡下的贫苦人家,而继母则来自较好的家庭。

他父亲一边向她介绍卡耐基,一边说:“亲爱的,希望你注意这个全郡最坏的男孩,他可让我头疼死了,说不定会在明天早晨以前就拿石头扔向你,或者做出别的什么坏事,总之让你防不胜防。”

出乎卡耐基意料的是,继母微笑着走到他面前,托起他的头看着他。接着又看着丈夫说:“你错了,他不是全郡最坏的男孩,而是最聪明、但还没有找到发泄热忱的地方的男孩。”

继母说得卡耐基心里热乎乎的,眼泪几乎滚落下来。就是凭着她这一句话,他和继母开始建立友谊。也就是这一句话,而成为激励他的一种动力,使他日后创造了成功的28项黄金法则,帮助千千万万的普通人走上成功和致富的光明大道。因为在她来之前没有一个人称赞过他聪明。他的父亲和邻居认定他就是坏男孩,但是继母只说了一句话,便改变了他的生命。

到了卡耐基14岁时,继母给他买了一部二手打字机,并且对他说,她相信他会成为一位作家。他接受了她的想法,并开始向当地的一家报纸投稿。他了解继母的热忱,也很欣赏她的那股热忱,他亲眼看到她用她的热忱如何改善他们的家庭。

来自继母的这股力量,激发了他的想象力,激励了他的创造力,帮助他和无穷智慧发生联系,使他成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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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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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寒假中,我感觉语文主题丛格外得好看、精彩。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和丛书一起经历了一些事情,所以握在手中的书就显得格外好看。例如:快过年了,妈妈忙着准备过年的事宜,我惹妈妈生气了,妈妈要打我,我就躲,没躲过,还是被打了。于是,我便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这时,我一抬头看到了齐刷刷的一摞语文主题丛书,随手拿起其中的一本,翻了几页,正巧看到了“走进民族村”的第一板块“节日情思”,读着作家们笔下的节日叙写,心情一下子就好了,顿时就忘记了烦恼。

还有一次,在第一本丛书中我遇到了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生命的化妆》。具体讲的是:本文作者认识一位化妆师,这位化妆师和普通的化妆师可不一样,因为这位化妆师懂得化妆的最高境界——自然。

这个看似普通的化妆,其实它有深刻意义的所在。就如作者所说:“这个世界一切的表象都不是独立自存的,一定有它深刻意义的内在意义,那么,改变表象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象上下工夫,一定要从内在改革。”阅读了这样的文章,让我放下书本后,也走进田野,走进自然。回老家,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田间小巷,呼吸着田野里泥土的气息,我倍感舒爽,大自然真是一位神奇的“化妆师”,她改变了我的心态,让我变得开朗、积极、向上!

语文主题丛书不仅是治疗烦恼的良药,更是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好朋友。现在,我终于理解什么是“多读书,读好书”了。这不仅是获得知识,开阔视野的一种学习方法,也是给予孩子们无限量的想象空间,无限增大了我们的知识面。

一个寒假,与主题丛书为伍,我终于体会到了不仅是语文主题丛书,而是每一种书都在向你表达着什么,就像人生中遇到了金银财宝一样。书就像存钱罐,当你看完一本书后,可以收获满满一袋子的金银财宝。

因为书,我的生活宁静而平凡;因为书,我的生活简单而快乐;因为书,我的世界丰富而多彩。书就像人一样,陪在我的身旁,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书,我的最爱;书,我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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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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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和故事,那是几天几夜也说不完呀。我把书当做我的好哥们,当做我的好老师,把书当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隐隐约约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班里的每个人几乎都会有一本名著,我心生羡慕。于是,我决定问妈妈要零花钱,妈妈熬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只好答应了。去到书店一看,啊,到处都是书的香味,越往里面走书越多,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书。我精心选了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

每天下午放学回到家,我都急急忙忙地做完作业,为的就是“看望”《鲁滨逊漂流记》。有一天下午,我做完作业像往常一样看《鲁滨逊漂流记》。看得入了迷,妈妈叫我吃饭我也没听见。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我房间,把书放在我够不到的地方,把我拉出了房间。书本一离手,我就像丢了魂似的,吃饭都不香。

晚饭过后,我着急地跑回房间,在房里来回踱步。怎样才能把书弄下来呢?我冥思苦想,突然心生一计……我趁爸妈出门散步,就从杂物间搬来那一米高的梯子。哈哈哈!刚好够得着。拿到书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还原了梯子的位置。然后钻进被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也不知道爸妈什么时候回来的,掀开我的被子,看见我惊讶又慌张的表情,忍不住笑出声来,说:“我看你真是掉入书的‘陷阱’,无法自拔了。”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顽强奋斗,让我甘愿掉入书的“陷阱”不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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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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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的兴趣爱好,如:打羽毛球、滑滑板、读、打乒乓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种爱好就是读书。因为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

我读过很多书:《三国演义》、《三十六计》、《中华上写五千年》、《西游记》等。在我高兴的时候,我会看书,因为我可以获得很多知识;在我伤心的时候,我会看书,因为书能把我从一个世界带到另一个世界,使我忘记现在的烦恼;在我无聊的时候,我会看书,因为书中有趣的知识可以让我现在的生活有意思起来。

我和书之间还发生过很多有意思的故事呢!有一次,我在学校里仅因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而被老师批评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回到了家里,我竟发现一个人也没有。我很想找人诉说我的苦衷。可是一个人也没有,不能找人诉说苦衷。不说吧,我心里还很憋屈,不好受。说吧,有没有人。这该怎么办呢?有了!我一直把我经常看的书当作朋友来看待。我可以和我的“朋友”们诉说我的苦衷。于是,我就把我的那些“朋友”们都找来了,一一摆在我的面前,向他们诉说我的苦。说完了,我的心里很舒服。

从那以后,每次我受到委屈我都会找我的“朋友”们诉说我的苦。我与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了。这就是我与书之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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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励志奋斗故事成名只需5秒钟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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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你能天天都用么?”他赌气地说:“当然。”

话是说了出去,可每天用相机拍什么呢?最容易办到的,就是拍自己了。于是他坐在家中的卧室里,给自己拍了一张面部特写。当时乔纳森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要兑现自己的诺言。可在拍了一个月之后,看着每天自己面部的一些细微变化,乔纳森诞生了一个新的念头:每天拍一张照片,长期坚持下来,不正可以记录时光让一个人所发生的变化吗?

赋予了一件事以价值和意义,这让乔纳森干劲十足。而他每天所做的事其实十分简单:只需要手持相机,举在胸前,连三脚架都不用,然后保持面无表情的状态,按下快门。用他的话说:“整个拍摄过程只需5秒钟,没有太多规矩,只要头像基本在中间,眼睛睁着,图片不模糊就可以。”

从那以后,每天花5秒钟的时间为自己拍照,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须臾不能忘记。有时与朋友一起外出参加派对,一想起还没有完成“任务”,即使已到深夜,乔纳森也会拒绝朋友们的挽留,坚决离开热闹的宴会,匆匆赶回家为自己拍一张当天的照片。时间长了后,他便对拍照有了一些强迫症的征兆,哪天没做这件事,就感觉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不过也有令乔纳森感觉烦恼的时候,因为有时他险些忘了给自己拍照,特别是在进行长途旅行而且时区发生改变时。他总是搞不清是不是还处在同一天当中,这可能让他漏掉或拍重。

现在,乔纳森已经有了近4000张作品,这数千张大头像忠实地记录了他12年来的相貌“演变”。开始是一张稚嫩的学生脸,留着叛逆的头发,戴着黑框眼镜;后来框架眼镜换成了隐形眼镜:发型从一头乱发到平头,到披肩长发,再到小分头;青春痘此。消彼长,皮肤越来越沧桑,人也越来越成熟。

2010年6月,乔纳森将自己12年中拍下的所有大头照编辑在一起,并制作了一个能够让这数千张照片快速变换的“幻灯视频”,上传到了网站上。结果出人意料地引来了数百万人次的点击率,他也因此摇身变成了一名“网络红人”。出名之后,乔纳森发誓说自己会继续自拍下去,直到死亡的那一天。不过他对自己也有了更高的期望:“我希望我能走乔治·克鲁尼或肖恩·康纳利的路线,越老越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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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经典名人励志故事6:兰姆的点金术

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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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个子不高,身体单薄,眼中散发出淡淡的忧郁,而他的性格就像他的姓氏——Lamb(羔羊)一样,羞涩、温和。他一生默默无闻,屡遭不幸,然而无论遇到多么大的挫折,他都能用他那特有的点金术化腐朽为神奇,化痛苦为欢乐——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兰姆(1775-1834)。

兰姆出生于伦敦一个贫穷家庭,父亲是法学院执事的助手兼仆人。执事家中有个小型图书馆,常和父亲到执事家玩耍的小兰姆得到执事的许可后,自幼便读遍了执事家的全部藏书。这是兰姆的第一个人生点金术:他用自己的勤奋好学,将一个出身贫穷、没有机会读书的懵懂少年,点化成了博览群书的青年才俊。

由于家庭贫困,兰姆14岁便不得不辍学谋生,先是在伦敦南海公司工作了几个月,然后在东印度公司工作。尽管工作兢兢业业,但他并不甘心一辈子做个整天和账目打交道的小职员,于是幻想着能用手中的那支鹅毛笔点石成金,改变命运。他每天在下班路上,便开始构思,有时走着走着便撞到了树上,但一首诗歌或是一篇随笔,便在这撞击中诞生了。

就在兰姆深深地沉浸于作家梦之际,1792年,父亲的雇主——那位可敬的执事去世,父亲随之失去了工作。然而这还不是最大的不幸,4年后,年长他10岁的姐姐玛利遗传的疯病发作,竟用刀子杀死了自己的母亲。这一年,兰姆2l岁,正是一个满怀抱负的年轻人向自己的理想冲刺的最宝贵时光。

为了赡养父亲、照顾姐姐,兰姆把家庭重担全都挑在了肩上。父亲去世后,姐弟二人更加相依为命。因为要养活姐姐,兰姆专业作家的梦想破灭了,但业余创作仍在继续。与此同时,他还鼓励姐姐和他一起写作。玛利不犯病时,一起读书、写作成了他们最快乐的时光。他们合写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现在已成为全世界莎剧初学者必读的入门书。

1825年,兰姆从供职了36年的东印度公司退休。这一年,他50岁。劳碌了一辈子,现在有时间安心创作了,但上帝似乎故意和他过不去,由于身体状况日益恶化,退休仅仅9年后,他便离开了人世。临死的时候,他最大的遗憾就是姐姐还活着,这意味着他照顾了一辈子的疯姐姐不知将如何度过余生。

为了照顾姐姐,兰姆终身未婚。他终生都在繁琐的工作和家庭的重负之间奔波,但仍坚持写下了包括诗歌、剧本、莎剧论文、美术评论等大量优秀作品,而他的《伊利亚随笔》更是穿越了漫长的时光隧道,以历久弥新的姿态展现在后世读者面前,并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屈指可数的经典随笔集之一。

兰姆笔下的主人公全部是一群和他一样的“小人物”,那些与他同时代的作家不屑涉猎的小职员、乞丐甚至小偷,经过他风趣、幽默的描写,立即变得生动起来。如果说兰姆拥有一支化腐朽为神奇的鹅毛笔让我们羡慕的话,那么他那化痛苦为欢乐的人生点金术,则不得不让我们感叹了:尽管兰姆最有资格倾诉命运对他的不公,但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他的随笔中,你竟然找不到一滴眼泪,看不到他对生活的一丝抱怨。

那么,兰姆是如何拥有这种点石成金的能力的呢?或许,我们可以从他致好友的一封信中找到答案:“伦敦所有的大街小巷全是纯金铺成的——至少说,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那就是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其实,兰姆的点金术并不复杂,那就是“爱”。这种能力也并非兰姆所特有,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它。

[经典名人励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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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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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老师,我的好帮手,我的好家人。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是一叶小舟,自由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我们天天和书打交道,书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母亲教我念诗歌,让我通过诗人的眼睛看世间万象,通过诗人的耳朵听人间万籁,通过诗人的大脑来思天下大事。“上学多好啊,有书读,可以知道好多东西。”从那时起,“我要读书”的种子便深深地埋在我幼小的心里。

记得有一次,是在我小时候。我从爸爸的书柜上找了一本《红楼梦》。那本书很厚很厚,封面上那两个美丽的主角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本书不仅厚,而且还很重,我使出吃奶的劲才把它拿下来并且翻开。但是,那书里的字我一个也不认识,看来是白费力气了。可是上次表姐看了以后,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下来,我很不甘心,表姐能看懂,我为什么看不懂?我问了爸爸和其他人,都是同一个回答:“你还小,不太识字。”我苦苦哀求爸爸,爸爸才愿意买本“彩图注音版《红楼梦》”给我,我如获至宝,整天拿着它看。随着时光流逝,现在我都已经把《红楼梦》看了好几遍了。回想起来,还真是有点好笑。

现在,一间卧室,一张书桌,一本好书,对我而言,读书,就像吃东西一样,有时甜甜的,有时咸咸的,有时酸酸的,有时辣辣的,味道各不相同,而且让人回味无穷。所以,读书的滋味在我心中永远是酸甜苦辣,各种滋味都有的。而且不仅仅是我,在我们班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因为在每天,我们都有一个“快乐阅读二十分”的读书时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车如簇。”这些话说得太好了。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置身于书中,我不禁为唐朝昌盛叫好,为清朝腐败而伤心……读书,让我领略了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作业遇到困难时,《新华字典》总会教我知识,感到不开心时,《老夫子》总会惹我发笑,感到心情不好时,名人名言会让我忘记烦恼。也许,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

冰心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陶我情操,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让书丰富我们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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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励志名人故事200字

全文共 2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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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人故事可以激发我们心中的潜能,为梦想不断的前进,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一篇励志名人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1、邓亚萍:邓亚萍从小就酷爱打乒乓球,她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世界赛场上大显身手。却因为身材矮小,手腿粗短而被拒于国家队的大门之外。但她并没有气馁,而是把失败转化为动力,苦练球技,持之以恒的努力终于催开了梦想的花蕾——她如愿以偿站上了世界冠军的领奖台。在她的运动生涯中,她总共夺得了18枚世界冠军奖牌。邓亚萍的出色成就,不仅为她自己带来了巨大的荣耀,也改变了世界乒乒坛只在高个子中选拔运动员的传统观念。

2、万斯同:清朝初期的著名学者、史学家万斯同参与编撰了我国重要史书《二十四史》。但万斯同小的时候也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万斯同由于贪玩,在宾客们面前丢了面子,从而遭到了宾客们的批评。万斯同恼怒之下,掀翻了宾客们的桌子,被父亲关到了书屋里。万斯同从生气、厌恶读书,到闭门思过,并从《茶经》中受到启发,开始用心读书。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万斯同在书屋中读了很多书,父亲原谅了儿子,而万斯同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万斯同经过长期的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位通晓历史遍览群书的著名学者,并参与了《二十四史》之《明史》的编修工作。

3、陈平:陈平西汉名相,少时家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秉承父命,光耀门庭,不事生产,闭门读书,却为大嫂所不容,为了消弭兄嫂的矛盾,面对一再羞辱,隐忍不发,随着大嫂的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出走离家,欲浪迹天涯,被哥哥追回后,又不计前嫌,阻兄休嫂,在当地传为美谈。终有一老着,慕名前来,免费收徒授课,学成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霸业。

4、希拉里:有领导能力的小姑娘。伶牙俐齿?勇敢智慧?咄咄逼人?人们对希拉里似乎总是褒贬不一,但有一点你无法否认,她绝对是世界第一流的女政治家。希拉里丝毫不比老公克林顿逊色,她不仅从小成绩优秀,出类拔萃,还表现出了极强的领导和社交能力。

希拉里出生于芝加哥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4岁时的一件事锻炼了小希拉里坚强的意志和决断力。当时,社区中有个霸道的小女孩总是欺负希拉里,希拉里很害怕,泪流满面地向母亲诉苦。母亲告诉希拉里,若遭到欺负,就一定要毫不畏惧地还击。小希拉里的确这样做了。此后,希拉里天赋的领导才能日渐显露,她身旁很快聚集了一大帮孩子。

5、贝克汉姆:从“赌局”中领悟父亲的良苦用心。有谁统计过,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到底吸引过多少人的目光?每当这位世界顶级球星的身影出现在球场,无数的尖叫声立刻响遍全场,相机快门也闪个不停。小贝从3岁就开始踢球,尽管那时还是“玩”球多于“练”球,但父亲一直苦心培训他,顽皮的他渐渐奠定了对足球事业的热爱。

上小学时,小贝跟父亲之间甚至还约定了一个常规“赌局”:如果小贝能站在禁区边不助跑射门,每次把球踢中门柱,就能从父亲那儿赚到50个便士。总是赢到零花钱的小贝很开心,直到长大成人后他才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

6、曼德拉:从小就追求正义和理想。曼德拉是南非第一位黑人总统,他同南非种族隔离制度进行了几十年不屈不挠的斗争,赢得了全世界人的支持和喝彩。因此,有人说,曼德拉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曼德拉的反抗精神、对正义和理想的追求在童年时期就已初露端倪。

曼德拉出生在一个小村庄,9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从小曼德拉就经常目睹当地大酋长在解决部落争端过程中被白人政府的法律所约束,他逐渐萌发了寻求正义和平等的理想。年纪更大一些后,他多次领导同学抗议学校的白人法规,甚至因领导学生运动而被除名。在一次次的“斗争”中,曼德拉逐渐立下志愿:要为南非的每一个黑人寻求真正的公正。

7、莫扎特:一个天资聪慧的神童。莫扎特被公认为音乐史上的神童,他很早就显露出了在音乐方面的非凡天赋和卓绝才能。从莫扎特的童年中,你能看到一个孩子对待音乐的积极心态,对艺术事业的执著追求。虽然不能人人皆为天才,但对广大孩子来说,“神童莫扎特”绝对是具有传奇色彩、又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小时候,莫扎特常常走到钢琴前面,按着琴键细听,并努力弹出他曾经听到过的音乐。一次,莫扎特的父亲和朋友一起回家,看到4岁的莫扎特正坐在桌旁写东西。父亲问他在干什么,莫扎特说他正在写钢琴协奏曲。父亲把五线谱纸拿过来一看,激动得流出了眼泪,他对朋友说:“你看,他写的这些又正确又富有意义啊!”天资加上勤奋和用心,这就是神童莫扎特!

8、卡莉·菲奥里纳:从母亲那里受益匪浅。惠普前任女掌门卡莉。菲奥里纳曾是男性主导的硅谷中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精明强干、坚忍不拔的卡莉曾两度荣登财富“最有权威的女企业家”榜首,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卡莉从小就受母亲影响,从母亲那里学到了坚强、博学和热爱生活,并受益一生。

卡莉出生于美国得州一个带有欧洲血统的家庭。父亲是联邦法院的法官,母亲则是一位艺术家。在童年的卡莉心中,母亲一直是她最崇敬的人。母亲热爱生活,教卡莉做人的道理,使卡莉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卡莉童年时代随父母游历了不少国家,不仅开拓了眼界,更培养了思考问题的广度和深度,这对她成为一个有勇气、有魄力、自信并热爱生活的人也不无影响。

9、欧阳修:欧阳修晚年,每天把生平所写的文字,加以修改,用心极苦。他的夫人叫他不要修改了,说:何必这样折磨自己?难道还怕老师责骂?欧阳修笑道:不怕先生骂,却怕后人笑。

10、约翰逊:约翰逊博士,他的父亲经营一个大旧书摊。有一次,距离不远处有个节目,大家都去赶集,这天正下着雨,他的父亲想要约翰博士分一部份书籍,运到赶集的地方去贩卖。他的父亲接连呼唤他三次,要他去,可是约翰逊博士这时正专心阅读一本又厚又大的书,竟假装听不见,也不理睬,父亲叹了一口气,只得自己亲自去了。这时候,约翰逊博士年十八岁。五十年后,有一天中午十一时,当地人看见这个体态臃肿的老年人,跪在街心,他把帽子夹在腋下,拐杖放在一边,低头跪在太阳下,热泪直流。这时约翰逊博士业已成名,大家都来看他,他对大家说:五十年前的同一天,同一时刻,我不听父亲的话,现在我跪在这里忏悔!

11、牛顿:牛顿研究学问非常专心。有一次,朋友请客,席间,他想起家中有瓶好酒,于是叮嘱朋友稍等,自己回家取酒。这位朋友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牛顿回来,只好去看个究竟。原来牛顿在回家的路上,想起一项实验的做法,到家后,就一头栽进实验室,做起实验,把取酒招待朋友的事忘的一乾二净。又有一次,他饿了,煮鸡蛋吃,却一边想问题,一边把鸡蛋放进锅子中,等问题解决了,想吃鸡蛋时,揭开锅盖,捞起的竟是自己的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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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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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以为皇帝都是继承父业的,直到我看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里的朱元璋聪明、可爱、坚强勇敢、坚忍不拔。这篇文章生动的描写了朱元璋的悲惨童年。当他很小的时候,就在地主家放牛,地主不但不给吃的,还抽鞭子。在1344年,朱元璋的家乡濠州(今安徽风阳)遇上了百年大旱,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几天过去后,一滴雨没见到,却迎来了一群铺天盖地的蝗虫,一会功夫,庄稼被吃了,人被饿死了,还流行着可怕地瘟疫。朱元璋的爸爸、妈妈、大哥、大哥的大儿子被夺去了生命。仅仅只用了半个月,一家九口人就去了四人,只剩下朱元璋和他的二哥、大嫂王氏及她的一双儿女五口人还活着。最后两兄弟决定分头外出逃荒、,自谋生活。可是,他的二哥放心不下朱元璋,最后,两兄弟之后挥泪分别了。吉人自有天相,朱元璋终于找到了吃的东西,总算饱餐了一顿。

几年的漂泊时间,铸就了朱元璋坚强勇敢,坚韧不拔的精神,也练久了他强健的体魄。1352年闰三月初一,朱元璋来到濠州城下,义军见一人到城下,以为朱元璋是元军派来的奸细,准备问斩。幸好郭子兴听到报告后,赶到了城下,见朱元璋五花大绑着,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一副轻松、从容地样子,他身材高大,浑身散发着大无畏的精神,老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希望是,不是我也没有办法了。可能是天样子特别威武,郭子兴一见就非常喜欢他,最后才知道他来做义军,郭元帅大喜,收他做了一位步兵,从此,朱元璋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原来帝王也有这样悲惨的童年,我和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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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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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它,书,给了我们无穷的力量,给了我无穷的乐趣。以前,我也是一个一看书就头疼的小学生,现在呀,我非常爱看书。要知道我是怎样喜欢上读书的,那就要从我上了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始说起了……

记得那一天,语文课上,老师要测试我们昨天的成语背的怎么样了,于是来了个“小火车,说成语”的游戏。我想:“哎!怎么办,怎么办呀?”

轮到我了,我战战兢兢地起来,想了好久也想不起来,同桌王珍珍看我半天也憋不出半个字来,就告诉我“自由自在”这个词,我才说出来,这也算是蒙混过关了吧。从那之后,我便喜欢上了读书。

而我自己也读过不少的书,如:《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蜜蜂的故事》、《抉择》、《格林童话》……比如:《读写大观中的“孔雀的眼睛为什么是红的”》告诉了我:遇到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聪明才智脱身是最好的办法,坏人迟早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书,是人们饥饿时的一块面包;书是人们走向成功的阶梯,书里的知识,是多少钱也换不来的。书给了我无穷的力量,给了我无穷的乐趣。我爱你,书!我愿你永远陪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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