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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名人故事书【精品20篇】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只要我们用心去读,就一定会感受到书给予你们的无穷快乐!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励志的名人故事书,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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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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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而我眼中的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知识的大门。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也学到了许多的知识。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本书,那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着我和爸爸一起去野炊,一起去体验大自然的生机勃勃。刚开始,爸爸妈妈都不知道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地方进行野炊比较好。正当大家都很迷茫的时候,忽然,我想到了《十万个为什么》当中有一章节讲述了大地的表面构成和什么样的地段来求生比较好。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们要选择周围有树阴、有小溪、还有比较平坦的地方搭建简易灶台。”这时妈妈让我去多捡一些柴火,我马上就找到了一片有许多树枝的地方,这时我捡了一些比较短,而且非常干燥的树枝,这也是我从书中学到的。我还用小刀把树枝的皮一点点削了下来,然后我把削来的干树皮都给融合到了一起,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引火材料。

爸爸递给我打火机,可是我对爸爸说我们不能老是依赖生活中的工具,我们要学着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来生活。于是我拿来一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小刀在树枝的中间打了一个小洞,接着我拿来了一根头比较尖的树枝,我用尖的那头在洞中不断的摩擦,这就像钻木取火一样。过了一段时间,终于冒出了小火星……在美丽的树阴下,小溪边,我们一家人尽情地享用着野外用餐的无尽快乐和体会着一家人的幸福和谐。

经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位随时随地都能陪伴你的好朋友,有了他,你的生活才能变得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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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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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时候,我可以说是很不喜欢看的,因为书中每一页都是密密麻麻的字,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所以每次看书都让我觉得十分心烦,看着看着就头昏脑胀,没有继续读下去的心情。

直到有一天,老师在班里点名表扬了一位同学的作文,他在作文中运用了许多修辞手法和成语,读起来朗朗上口,大家都向他投去了羡慕的眼光。下课后我问他为什么作文进步的这么快,一下子可以写的这么好。他告诉我都是从阅读书上学的,看的多了,作文也就越写越好了。说完他还从书包里掏出来一本书给我推荐。

从那时起,我就下决心要多看书,慢慢地我也变成小书虫了,只要有空我就会去书房看书。

有一次我在爸爸饭店吃饭,看爸妈都在忙,我就自己一个人跑到隔壁包厢里看起了书。这本书太好看了,讲个一个小朋友被另一个小朋友吓得尿裤子了,让我捧腹大笑。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地就过了1个小时,突然想到没和爸妈打招呼,他们找不到我一定急坏了。我迅速跑了出来,果然看见妈妈满头大汗在找我,后来妈妈气冲冲的用筷子把我的手给打红了。

还有一次,我晚上睡不着觉,就偷偷摸摸在被窝里开启手电筒看起了书,我每翻一页都小心翼翼,生怕被妈妈听见。过来一会儿,当我正沉迷在书中时,忽然妈妈掀开被子,扯了一下我耳朵说:"这样看书会近视的,赶紧给我睡觉,明天要很早起床的。

读书虽然好,可以便知天下事,丰富的积累了许多课外知识,但我也知道,看书时不能太着迷,不能让身边的人担心,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眼睛和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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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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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在浩瀚无边的星空中,有一颗永不熄灭的明星,照亮了黑暗中我前进的道路——那就是籍。

听妈妈说,儿时的我不是特别爱读书。夜晚,妈妈便把我抱入怀里,讲着一个个神话传说。那时的我仿佛置身于童话王国,在这个属于我的世界中邀游。渐渐的,我对书产生了兴趣。

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我如获至宝。用手指着拼音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黯然神伤,《皇帝的新装》使我开怀大笑,不禁讽刺他的愚蠢,《丑小鸭》又叫我受益匪浅……只要我一捧起书就舍不得放下,恨不得一口气把整本书读完。

打那以后,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现在,我以不满足读童话了,那些世界名著又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印象最深的便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只要有一点时间便用来看这本书。我看得如痴如醉,故事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让我敬佩不已,她虽然看不见缤纷的世界,听不见美妙的声音,但她的坚强勇敢,永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对书可是像掌上明珠般对待。记得有一次,我为书而训斥了舅妈一番。

那是个明媚的早晨,我拿起新买的《绿野仙踪》阅读起来。刚翻到第一面,我惊讶地叫了起来,这页纸上有一团黑笔印,我火冒三丈,要知道,书是我的心,书是我有的肝,书是我生命中的四分之三。这一画,使书本变成个大花脸。这一定是妹妹可乐干的“好事”!昨天她还来我家玩了呢,我越想越气,泪水哗哗地流了下来。我拿着书,气冲冲地找舅妈“算帐”。来到她家,我对着舅妈把她训斥了一通。子不教,父之过,这事当然得怪舅妈了,我如一头发怒的狮子暴跳如雷,舅妈从没见过我如此较真,连连说“对不起”。虽然这件事情毁了我“乖乖女”的美名,但由此可见我是多么地爱惜书本。

我与书的故事永远讲不完。书啊!我永远爱你,你是我人生中最最重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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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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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来过我家,都会感叹这样一副景象:两面大大的柜倚着墙,里边挤满了书。几缕阳光钻进书缝里,光滑的书皮,映得满屋里亮堂堂的。几点“金涛”滚动,书页的翻动声,仿佛窗外落叶飘零之宁雅,整个柜前罩上了一抹书香。

不久前,打算搬新家,母亲专门择了个闲日,让我来挑些书走。我这一来,倒犯了难。这些书,有的是凑了几月零钱,敲了几个存钱罐买来的;有的是死皮赖脸从别人那借来忘还的;有的则是哪个挚友当礼物赠来的。此番看来落了哪本,都当属罪过。我想着想着,挑了两三本,习惯地坐在红色小孔椅上,指尖翻动,记忆却回溯从前。

小时候,我贪玩,不爱看书,知道得比人别人少,把母亲弄得都急了。好几次,母亲向语文老师提议,多让孩子看点书。在家里,也经常对我苦口婆心好言相劝,但也没见得几点成效。那是一年寒假,老师说,谁假日里看的书多,就会拿到奖励。那时还揣着颗娃娃心,一听到奖励就两眼放光。于是一放假,便去书店里买了一袋子书,想带回家应付几下,到时再在学校糊弄一番。谁想,店前那只招财猫晃手“欢迎光临”时,我便与书结下了缘。那一袋书,寒假里,我终是认认真真彻头彻尾的看完了。只是因为我无意间翻了几页,便被那诱人的书虫勾住了双眼。我竟发现,一个个曲折的故事,能带给我比在阳光下热汗盈头更多的乐趣。

母亲总跟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这书,看过了还是跟新买的似的。”她总告诫我,看书时要握根笔,随时批注,随时摘抄。

我没有写小记的习惯,更别提在书上批注。我总觉得看书就看书,写几个字打断读书的思绪,不如不写。现在想来倒还真有些后悔。有时,我看到一两段被母亲逼着评上的批注,还会笑上个半天,当时作为孩童天真无邪的见解。这番想来,我也体会了母亲当时的良苦用心。

待我回过神来,时间也已经不早了。正午的金芒穿过玻璃,燃起房内的书海,耀眼的日光,卷起千丈书涛。顿时,我做了个决定:决心把两柜书保留下来,重新在新家里,积累新的书,记录关于书的新故事,守住我与书的从前。

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笑了,嘴角轻轻上扬,像是水面上的一道涟漪,镶嵌在眼波深处……

许久后的今天,我站在书柜前,将一本本刚批上注的新书存进柜里。

淡淡的暖阳挤进隙缝,投射着斑驳书影,谱写着,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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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身边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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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夏天,阳关穿透树隙洒下点点金光,你和所有来报名的人一样,在树影下乘凉。看你一身朴素的衣服,就知道你家庭状况确实不好。希望,有没有在你眼里闪光?

报名之后紧接着就是分班了,你去了仅次于五班的四班,而我则去了鱼龙混杂的一班。虽然我的成绩并不差,进尖子班也有几分把握,但尖子班岂是我等“平凡之辈”可进,于是,我“顺应”班级再平衡战略,进了一班。

听说你毛竹自荐成为了班长,凌厉的作风自然留下了不少话头。而走了中庸路线的我则在期中考试后被老师赞许,取代了上一季班长,留下了谦虚的好形象。

成绩才是硬道理。我一直都知道。

听说你学习十分认真,每天学习到深夜,在一群还没有紧张感的少年眼里,你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异类。“堕落”的人总是不允许其他人学好的。所以我陪他们一起玩闹,成为自己眼中最讨厌的人。一个一个不眠之夜,一分一分积累努力,终于让你如愿成为了年级前20名。

看着领奖时你羞涩又带着喜悦的脸庞,不由讽刺一笑,你以后又会变成什么样?一次成功与次次成功是有差别的!我依旧保持年级前30这个排名,我走的就是中庸!心里虽那么想,但还是被你刺激到了,丢下注定丢弃的人,我一向很擅长。所以我很快脱离那个群体,飞跃成为了年级前20。

就这样过了一年,初一过去,所有进了五班的窝囊废又可耻的出来,填进了新的精英。

无论教育想要多么公平,好班依旧是存在的。五班解散,我和你都成为了新四班的人,新四班,另一个五班。年级第14,挺不错。而你依旧在20徘徊,不进不前。或许你是可以进步的,但家庭又能否支持你继续学习?因为家庭确实困难,你成为了贫困生,这或许是你继续进学的一把钥匙。看着你不掩饰的喜悦,或许钱对你的确很重要。

你依旧不被理解,接受补助的闲言碎语是不是在一步步击垮你?

天空中的乌云显得那么阴森。这就是青春期的通病,你不喜欢的人一定不能过得比你好。放弃一下难道就那么难吗?我还是不懂你。带着虚假的笑意和几个同学从你眼前走过。

你依旧那么认真,而我也决不放手。可惜的是你的成绩却终究止步不前。其实不是不能前进,但重点学校的门没有足够的钱哪能敲开。哪一本资料都是你好几个月的零花钱。有了顾虑的人怎么能学好?

我依旧奋勇向前,高兴的接受老师的夸奖,明明都从外班来,相差怎么那么大!我听别人窃窃私语。突然想为你辩解几句,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我是乖孩子,不是异类!

到了初三,你终于认真了,阳关穿透雨后云层,一条彩虹在遥远的地方微笑。学习是我们的唯一出路。所有人都那么说。

你的眼神越发坚定,老师对你依旧不冷不热。这时的改变是否太晚了?每天你依旧在肆意拼搏,我依旧在旁看戏。中立是我活着的唯一态度。我对抗不了,所以希望你战胜他们。

上帝从不会亏待努力的人,终于你进的年级前10名,我也只是笑笑,就应该这样不是吗?真有幸看到一个人的奋斗历程。

同学,希望你在高中依旧不改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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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珍惜时间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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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要珍惜时间,分享了珍惜时间的名人故事,欢迎欣赏!

洋脚搓木棍读书

有个叫施洋的人,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灯油。村里有一座叫隆兴观的古庙,庙里点有一盏长明灯,他就在古庙里读书。冬天很冷,脚冻得难受。他一会站起来跺跺脚,后来觉得这样浪费时间,削了一根圆滑的木棍,放在脚底下,一边读书一边来回用脚搓木棍,搓暖了脚,他又能安心读书了。

吉米.卡特守时的故事

现代生活的快节奏,呼唤着人们的守时意识。名人因为惜时,所以守时。

吉米.卡特总统在他担任州长时,有一次,他因公和一位佐治亚州的专员同机外出。早晨七点钟,卡特已在飞机上等候了,只见那位专员正匆匆忙忙地在亚特兰大航空站的跑道上奔跑而来。

这时飞机正好滑行到跑道上,卡特虽然看到了那个人,还是命令驾驶员准时起飞。"他不能按时到达这里,这实在太遗憾了。"他厉声地说道。

邓中夏的五分钟谈话

我国早期的革命家邓中夏先生,他在北大读书时,给自己规定了严格的学习时间,为不受人干扰,他干脆写了个"五分钟谈话"的纸条,贴在书桌上,来访的客人看到这字条后,如没重要事情便会马上告辞。有的客人甚至从他那儿得到启迪,也抓紧时间读书,不再虚度年华了。

诸葛亮:喂鸡求学

诸葛亮小的时候,跟着隐居在襄阳城南的水镜先生学习兵法。水镜先生养了一只公鸡,公鸡一到晌午啼叫三声,水镜先生就下课了。诸葛亮听课听得很不过瘾。

后来,他想了一个办法,在裤子上缝了一个口袋,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抓几把小米放在口袋里。当晌午快到时,他悄悄地朝窗外撒一把小米。公鸡见有黄灿灿的小米,顾不上啼叫,就啄食起来。刚刚啄完,诸葛亮又撒一把,直到把口袋里面的小米撒完。

等公鸡吃完口袋里的小米再叫时,水镜先生多讲了一个时辰的课,可把师娘饿坏了,时间长了不免抱怨几句:"怎么搞到这么晚,晌午过了,也不知道饿!"

"你没听见鸡才叫吗?"水镜先生说。

师娘是个聪明人,知道其中必有奥妙。

第二天快到晌午的时候,她悄悄地来到了院子里, 只见那只花颈公鸡刚要伸长脖子叫唤,就有人从书房窗口撒出一把小米。她走上前,把事情看了个仔细,又悄悄地回家了。

这天水镜先生回来,师娘笑着说:"你这个当先生的,还不如小诸葛。"于是她把刚才看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水镜先生。

水镜先生听后一愣,又哈哈大笑起来,心想诸葛亮喂鸡求学,真是聪明过人,将来必定是盖世奇才。

诸葛亮经过刻苦学习,终于成为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帮助刘备建立了蜀汉政权。

李叔同闭门谢客

二十世纪初期的文学一代宗师李叔同,三袭衲衣,一肩梵典,埋名遁世山林,他在青岛讲课期间杜门谢客,当时该市市长沈鸿烈等政要慕名拜访,三请不赴席。

最后只写出一帖交给来人,其中两句是,"为僧只合居山谷,国士筵中甚不宜。"词句委婉恳切,辞却了对方的盛情相邀,显示出不趋名利的品格,令人崇敬。

宋濂冒雪访师

明朝著名散文家、学者宋濂自幼好学,不仅学识渊博,而且写得一手好文章,被明太祖朱元璋赞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宋濂很爱读书,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总要刨根问底。这次,宋濂为了搞清楚一个问题,冒雪行走数十里,去请教已经不收学生的梦吉老师,但老师并不在家。宋濂并不气馁,而是在几天后再次拜访老师,但老师并没有接见他。因为天冷,宋濂和同伴都被冻得够呛,宋濂的脚趾都被冻伤了。当宋濂第三次独自拜访的时候,掉入了雪坑中,幸被人救起。当宋濂几乎晕倒在老师家门口的时候,老师被他的诚心所感动,耐心解答了宋濂的问题。后来,宋濂为了求得更多的学问,不畏艰辛困苦,拜访了很多老师,最终成为了闻名遐迩的散文家!

苏洵发愤

苏洵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小时候很贪玩,直到二十七岁才认识到读书很重要,从此开始发愤读书,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有一年端午节,苏洵从早晨起来就扎在书房里读书。他的妻子端了一盘粽子和一碟白糖送进了书房。将近中午时,夫人收拾盘碟时,发现粽子已经吃完了,碟里的白糖却原封未动,而旁边砚台上竟有不少糯米粒。原来,苏洵只顾专心读书,误把砚台当成了糖碟。正是凭着这种认真刻苦的精神,苏洵成为了文学大家。

故事点评:从古至今,年老发奋学习的事例也比比皆是,青少年年老就不能学习了吗?当今知识爆炸的年代,现代科学文化迅猛发展,使知识的更新期大大缩短,活到老学到老是时代的要求,它要求人从幼年到垂暮都要不间断地学习,不用说人到中年,就是老年仍然需要坚持学习,否则赶不上时代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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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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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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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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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就像是人类的“长生果”,能给我们带来无尽的智慧,也能带来数不清的快乐,所以我非常喜欢书,把书当作一位朋友。

只要有合我心意的书在我手边,我就会废寝忘食地埋头苦看。有一次,我的同桌借我一本书,叫《五彩龙鸟》。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即使同桌答应借我带回家看,我还是迫不及待地看起来。“晨读午阅”时,我坐在走廊上阅读,直到值日班长拍拍我:“上课了,回班啦!”下课时我也看,预备铃响了我都不知道,只是教室突然安静下来,我猛一抬头,呀!老师都站在门口了,目光在教室里扫射,吓得我全身发抖。课堂上,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我就抓住机会囫囵吞枣地看几页,生怕被老师发现,还时不时心虚地抬头瞄几眼。因为有同学也是上课偷偷看课外书,被老师发现了,就把课外书扔到了垃圾桶里,太可怕了!不过,自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偷看课外书了,怕悲剧在我身上重演,与其心惊胆战的小心翼翼,不如在周末,悠闲自在地坐在自家沙发上看书,有时还可以和妈妈一起共享美好的阅读时光。

还有一次,也是周末,我在家里正津津有味地看沈石溪写的一系列动物小说,如:《狼王》《鹰王》等。就听到,妈妈对我讲:“豆豆,妈妈出去买菜,饭桌上的饭你自己先吃啊!”我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又继续投入到书的世界里。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看得很开心,一会“呵呵”地笑,一会“呀”的惊呼。过了一个小时。妈妈回来了,我一个翻身蹦出了房间,打开门,高兴

地把妈妈迎进门,可是听到妈妈的第一句话却是:“你怎么没吃饭?”“呃,这个嘛……”我挠着头,只好喃喃地说:“只顾看书,忘记吃了!”妈妈笑呵呵地说:“好吧,那现在赶紧吃吧!”直到这时,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地叫,赶忙坐下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的营养品,能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从中收获快乐。我爱读书,读书使我成长,使我收获智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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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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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名人曾说过:“看过一本好就等于交了一位益友。”我非常爱看书,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三年级时的六一儿童节,妈妈给我买了许多本书。其中有一本书叫《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我看了这本书的简介便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接着我就入迷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梦中我成了那只小狐狸,和狐狸爸爸一起去窃寻食物!给狐狸妈妈还有其他的动物们找食物吃,遇到了正在偷喝苹果酒的小老鼠,差点被这仓库的主人发现,在惊慌逃窜中,吓醒了!看看时间还早,我又继续看。

当看到三个吝惜鬼,傻呆呆守候着狐狸爸爸的洞口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妈妈好奇得问:“你在看什么呀?这么开心?也跟我说说看啊!”我深深地陷在书中,不愿意出来,就敷衍妈妈说:“没什么。”

第二天早上起来妈妈跟我说:"李诺,你昨晚在说什么呀?叽里呱啦的,这么好玩!”我问妈妈:"我说什么了?我没说什么呀?”妈妈笑着说:“你一直在又笑又叫:‘狐狸爸爸快跑!’‘矮胖子摔倒了!’”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昨晚说了好多的梦话,而且都是儿童小说《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的故事!我不好意思地笑笑,跟妈妈说这些都是我看过的书里面的一些小故事。妈妈听了很高兴,笑着说:“这丫头又迷上了看书!”

从此,我与书结了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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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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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个名人故事》是一本好书。

书分中国和外国两册,精选中国和外国各100个著名人物,讲述他们童年时期的故事,从中可以探寻出名人成长的轨迹。柏拉图、牛顿、拿破仑、曹操、李白、贝多芬、鲁迅、金庸、居里夫人、比尔盖茨……这本书里有直接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发明家、科学家,有致力于人类精神生产的文学家、音乐家,有赫赫有名史诗试的英雄人物,还有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不平凡的人。你知道这些赫赫有名的天才人物小时候是什么样的吗?他们是否有着与我们不一样的童年?

看看大师们的童年,看看他们的童年对应了日后怎样的人生,怎样的成就,看看他们的童年是如何造就成年的。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每一个天才曾经都是一个孩子,每一个孩子日后都有可能成为一个天才。但是要想成为一个天才,要好好学习,积极向上,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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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励志名人经典故事:岳飞的冲动与自律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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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历史上的许多名人也深受冲动之害。大名鼎鼎的岳飞就是其中一个。

岳飞刚从军的时候,才二十四岁,他在军营里担任了从七品的下级军官一职。当时恰逢靖康事变,宋钦宗和宋徽宗都被金人抓走,宋高宗赵构率领着宰相黄潜善与副元帅汪伯彦慌张地向南逃去,这让一心想要报效祖国的岳飞很是着急。他不顾自己职位低下,给赵构写信道:“宰相黄潜善、汪伯彦一干人等畏敌如虎,只知一味拥着皇上南逃,不堪当此大任,还请皇上御驾回京,亲率六军将士北伐,恢复中原。”谁知此信到了黄潜善手里,幸亏黄潜善并没有和他计较,只是把他开除了军籍。

一心报国的他投奔了河北招抚使张所,张所将他安排在属下都统制王彦手下。这一日,王彦的部队与金军在石门山对峙。谨慎的王彦见金军气势宏大,所以按兵不动。岳飞当众指责王彦说:“敌人就在对面,你却不迎战,你这分明就是想要投降金军的意思。”王彦依然不出战,愤怒的岳飞于是率领自己的部队直接去跟金军交战。虽然打了胜仗,但是他的轻举妄动招来金军的围攻,而且祸及王彦,王彦的整个部队被金军打得七零八落。

第一次上书皇上,年少气盛的岳飞并没有意识到冲动给自己带来的灾祸,但是这一次,他的冲动却连累了整个部队,因此被命令推出辕门斩首,幸亏遇到了一直赏识他的宗泽,允许他戴罪立功,岳飞才幸免于难。

吸取这两次教训后,岳飞学会了培养自己的修为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后来成家有了子女,岳飞也始终教育他们以自律为本。

宋朝时有一条规定是“任子恩例”。也就是说,父辈的官衔越高、战绩越多,子女享受的福利就越多。岳飞是朝廷第一大将军,他的战绩自然是当朝第一,但他却从来不申报自己的功绩,因此他的子女也不能享受福利。

宰相张浚过意不去,说:“全国上下的官员子女都因为父辈的荣耀而享受福利,相比之下,岳将军这样做虽然廉洁有加,但对您的子女们却很不公平。”

岳飞摇摇头说:“身为一个父亲,我首先要教会孩子们的是自律和淡泊。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他们产生冲动急躁、急功近利的思想。”岳飞不但不让子女们随便享受特权,而且还要求他们每天做完功课后就下地劳作,以培养他们俭朴、自立的生活习惯。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过能改,善莫大焉。岳飞在知道自己冲动这一缺点后,努力改正缺点,冷静自律,最终成为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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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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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说过的关于读书的民谚。提到读书我就想起四年级的一件事。

我们三年级的时候都很不喜欢读书,每次要读书的时候就切……我不想读书。但这时候的结论也是会改变的,我们四年级的一件事改变了我们的事实。

四年级的必读书是绿野仙踪,大家一听到这个名字就很新奇,感觉这是一本魔法书,并且还打架的书。就主动的看了两大章。我们觉得非常有意思,并且果然就是一本关于魔法的书,但是不打架。然后我们就主动就接着看了几页。

接下来,我们的趣事就不易而然发生了。我们一到课间就拿着这本书看,我被这本书的主人公安妮吸引了。我就想象自己是安妮,和一只胆小的狮子、铁皮将和稻草人走在阴森的森林里……,与西边的巫师奋力抗战……,和小狗一起回家……。当我看完一章的时候,我才知道已经上课了,耿老师在静静的等我们看完书。

最后,不到一星期的时间,我们把一本15千页多的书看完了,还能把它们之间发生的事情都说下来。这件事在我们班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伟大奇迹。也就是这件事让我们爱上了读书,不管是大部头小说还是报纸都能让我神奇的入迷。

书就是我的知己,就是我们看不见的知识海洋,就是一位我最喜爱的亲人,就是我的同学。冰心奶奶说“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让我们爱上读书,让书与我们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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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古今中外励志名人经典小故事:拉斯顿断臂求生

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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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的一天,27岁的亚伦·拉斯顿只身来到位于犹他州东南部的布鲁庄峡谷攀岩。

出发前,他将手机留在了家里,并决定不告诉任何人他要去哪儿,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这是一个令他后悔的决定。

就在他攀上一块重达800磅的大岩石时,岩石突然松动了,拉斯顿的手顿时失去了抓攀点,惯性把他一下子甩到岩壁上。与此同时,大岩石迅速向他滚来,压在了他的右臂上,然后戛然而止。

那一刻,除了剧痛,还有恐惧。一开始拉斯顿就意识到,靠自己绝不可能把手臂弄出来,因为不管他怎么摆动身体,大岩石就是纹丝不动。在随后的几十分钟时间里,拉斯顿拼命用自己的身体去顶撞大岩石,希望大岩石能挪动一点点。但这一番挣扎除了使得他精疲力竭外,没有丝毫作用,拉斯顿就这么被困在那里整整5天,靠身上所带的少许食物和水维持着生命。

为了防止脱水,他还喝了自己的尿。

第六天,食物与水都已经耗完。拉斯顿看着那块巨石,心里冒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用刀子切断胳膊。只有切断自己的胳膊,才能有生还的机会。

为防万一,拉斯顿打开数码摄像机,给家人记录下他最后的信息。“真对不起……”他说,“你们每一个都让我感到骄傲。”然后,他开始用自己的身体做杠杆,使劲往下拧胳膊,越拧越低。不知过了多久,他的耳边响起了“啪”的一声。那声音就像一声枪响,在山谷里回荡。拉斯顿知道他的骨头断了。那一刻,他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钻心的痛。

接着,拉斯顿小心翼翼地切臂肉。在开始切手臂前,他先拽下水囊的软管塞子上的绳子当止血绷带,牢牢扎住血管。然后迅速把血管切断,再切断大动脉。那一瞬间,拉斯顿觉得自己就像被人活生生放进了炽热的岩浆中。但是,伴随着剧痛的,还有一种感觉,那就是痛快。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获得自由之后所产生的美好感觉。然而拉斯顿远没脱离危险,因为要走出峡谷,他还要走将近4个小时的山路。

血,一直不停地顺着他的双腿往下流,湿透了他的鞋子。拉斯顿靠着坚强的意志力一步一步往外走。终于,他碰上了一个徒步旅行的家庭。这家人在上山时曾碰到了正在峡谷入口搜救拉斯顿的搜救队。看到拉斯顿,他们马上帮他联系搜救队。前来搜救的直升机迅速赶到。搜救队长查看了拉斯顿的伤势后,马上对驾驶员说:“他把自己的手臂切断了,我们必须赶快把他送往医院。”

伤愈出院后,拉斯顿把这次痛苦的经历按时间顺序写成了一本书,起名为《生死两难》一这本书于2004年出版,并成为当年的畅销书。他也成为一名励志演说家,在一场场演讲中,他把自己从那场苦难中学到的经验、教训和感悟传播给更多的人。

“我必须下决心勇往直前,尽管不知未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情。”拉斯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在关键时刻战胜恐惧而断然采取行动,这才是最重要的,”

今天,拉斯顿还在继续新的行动。他已安装了度身定做的假肢,前不久还登上了位于阿根廷的海拔高达23000英尺的阿空加瓜山的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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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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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打个赌,只要你奥数考到八十分以上,我就给你买你最喜欢看的《笑猫日记》怎么样,这个赌你敢打吗?”妈妈对我说道。

我毫不犹豫的对妈妈说“敢打呀,有何不可。”这句话里带着几分不屑一顾的口气。妈妈用惊讶和怀疑的眼神看着我,随后就用起了她那十分厉害的,早已练得惊天地,泣鬼神的河东狮吼喊了出来,我才不相信你呢。

我一看妈妈怒了,便在心里大喊了一声“大事不妙”,便拔腿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房里。既然已经和妈妈打过赌了,那我现在就赶快复习吧!我在房子嘴里碎碎念叨着,心里想着我可一定不能让妈妈胜利。哪怕今天晚上不睡觉,也要把奥数的题复习完。我认真地复习着老师讲过的每道特殊例题,仔细的复习着笔记。但是事与愿违,晚上我没有战胜自己,竟然看着本睡着了。

第二天妈妈叫我起床,我还睡意朦胧的走出房间。妈妈看见我惊奇的喊了一声‘啊’,妈妈独特女高音让我一下子清醒了很多。原来是因为昨晚睡得不好,眼睛周围有了黑眼圈。

最终经过我几天的不懈努力,我终于得到了亲爱的《笑猫日记》这本书,那是因为我这次奥数成绩取得了九十五分的好成绩考进了一等班。通过这件和妈妈打赌的事情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学习取得好成绩,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只有通过刻苦努力学习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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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励志:袁姗姗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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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袁姗姗,她的标签除了曾经遭受"黑粉"攻击的网络暴力事件外,如今又有了一个新称谓-"马甲线女神"!此外她自己正奔着"暑期档笑花"这个目标前进。

从被网友质疑演技,到通过《煎饼侠》突破自己的演戏瓶颈、不断发掘自己的喜剧天赋,袁姗姗一直都以正能量的面貌示人,她热心做公益、不怕接下扮丑的戏路、积极锻炼身体,从被黑"到"演技突破"的翻身仗。她甚至反转角色,在电影《所以......和黑粉结婚了》饰演一个"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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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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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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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励志名人经典故事:做自己的出版商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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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达·霍金是美国明尼苏达州奥斯汀市的一位女孩,她自幼拥有讲故事的天赋。学会写字后,霍金就开始写故事,立志成为一名作家。

霍金喜欢独处,不爱说话,所以朋友不多。从小学开始,当她的同学利用业余时间游玩或举行派对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呆在教室或家里默默地写作,有同学嘲笑她是个“木头人”,她不以为然。在上小学和初中的8年时间里,霍金写满了10多个又大又厚的笔记本。她曾将自己认为写得很好的故事投给了报社,但一篇也没能发表。在父母的鼓励下,她仍旧笔耕不辍。

读高中时,霍金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并信心满满地将小说邮寄给了50家出版社,结果没有一家愿意出版,这令她沮丧不已。就在霍金打算放弃的时候,她在书上看到了自己的偶像——美国著名歌手马克·霍普斯鼓励年轻人的一句话:“为了成功,多么执著都不过分!”这句话使她重新找回了奋斗的勇气。

高中毕业后,霍金进入一家社区大学读书,没念两年她就因父亲失业而辍学了。她先到一家餐厅洗盘子,后来又在残疾人之家当护工,月薪只有1500美元。拮据的生活并没有挡住她追求理想的脚步,工作之余,霍金用辛辛苦苦攒下的钱报了几个写作班,系统学习了写作理论。她还走访各大书店,阅读了大量的畅销书,以此来了解它们之所以畅销的原因。

经过深入分析,霍金发现爱情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而吸血鬼、巨兽和僵尸等题材则是目前流行的元素。据此,她确定了自己新的写作方向,打算把各种“时髦”的元素都融进自己的作品里。霍金为自己列出了详细的写作计划,每天下班后,她都要写作到深夜。不到一年的时间,霍金创作出了6部小说,当她将这些作品邮寄给多家出版社后,还是石沉大海。

2010年4月,霍金在网上浏览新闻时,发现互联网上兴起了“自我出版”的热潮。所谓“自我出版”,是作者不通过传统出版系统发行自己的书,同时负责编辑、设计、定价等所有环节。这让霍金眼前一亮,于是,她运用网络数字出版系统制作了4部精美的电子书,并将之陆续上传到了亚马逊网上书店。

由于对自己的作品不够自信,同时也出于吸引读者的考虑,霍金将每本书定为0。99美元的超低价,而亚马逊网上书店的其他书,标价通常是每本9。99美元。喜爱吸血鬼、巨兽和僵尸等题材的读者,在亚马逊上搜寻这方面的小说时,一看霍金的小说定价才0。99美元,顿时就被吸引住了,试读后感觉不错便下载到了自己的阅读器里。读者阅读完霍金的一部小说后,感觉很合口味,于是就将她的其他小说给“包圆儿”了。

就这样,6个月过后,薄利竟然滚成了巨款,她的账户赚进了20多万美元。一年半后,霍金共售出100多万本电子书,收入高达200多万美元,而她也成了为数不多的在亚马逊上销售图书超过100万册的著名作家。《纽约时报》称她为继斯蒂芬妮·梅尔(吸血鬼小说《暮光之城》的作者)和J·K·罗琳(《哈利·波特》的作者)之后最令人激动的作家。

霍金在接受《纽约时报》专访时说:“很多时候,当别人不给我们机会时,我们要学会自己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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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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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老师给我买了四大名著,我最喜欢看施耐庵写的水浒传,里面的故事老是吸引着我,直到有了这本,我才懂得了读书是一种享受的滋味,但是课间读书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短暂,一转眼就过去了,我喜欢看武侠故事比如水浒传,三国演义……

有一次下课了,上完厕所我就情不自禁的看起了水浒传,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他们都很精彩,但是看了一会儿就上课了虽然上课了但是我还想看,上课了我就在书上圈圈点点,然后折个角,为了下课的时候能接着看,我总感觉下课看书的时间很短很短每次好像只能看一两分钟,里面有许许许多多关于行侠仗义的事,自从买了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读书带给我的快乐,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吸引着我,比如武松打虎,真李逵怒杀假李逵的故事,潘金莲毒害武大郎的故事等等等等,水浒传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真是每天下课就会情不自禁的看是一页两页,才能安心的上课,我看书的理由是,我可以从书中找到一些乐趣,还可以从书中找到一些无穷的智慧,里面我最喜欢黑旋风李逵,他虽然办事很鲁莽,但是他待人很仗义,也很善良,从不背叛,有一章是他的母亲被老虎吃了,他为了给母亲报仇,杀死了四只老虎……一开始他不是道理归说的话是假的,就给他钱让他回家养自己的娘让她改邪归正,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像李逵这样很仗义的人比如宋江,林冲,鲁智深,武松……他们各有各的本领,各有各的精彩故事,要是有充足的时间该多好啊!我真想一口气读完它。

我真喜欢水浒传这本书,是它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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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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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年时,就已悄悄走进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光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童年时代。

那时我六岁多,看书时有许多字都看不懂,便缠着妈妈,要她读给我听。小学三年级时,老师说每人都要买一本书,丰富课外知识,由于我从小就对书十分喜爱,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央求妈妈给我买一本书,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便把一本《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放到我手中。我拿到书立刻跑回书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一会便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我每次看书时,我都会像看待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它,生怕把它弄脏弄坏。

如今,随着时光的流逝,那本童年珍爱的书已经找不到了,但我的“读书热”丝毫没有减退。

离我家不远的街上有一个书店,书店老板是一位年轻阿姨,因为看书我可没少和她打“游击战”。我经常跑到书店去看书,但从不买下一本。周末时,我闲着没事就跑到书店里看书,从书店开门看到书店关门,每次当我正在为《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叹息,为《简·爱》中的女主人公简·爱最终找到了幸福而欢呼,为《西游记》中孙悟空的七十二变惊叹而不禁跳跃起来时,店长便过来用极其冰冷的面孔看着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实在被一本书吸引了,店长要关门时,我还是不肯放下那本书,没过一会儿,店长过来催我了,说:“小朋友,我们要关门了,你先回家吧!”,“阿姨,让我看完,请等一下。”我厚着脸皮对那位阿姨说,她等了一会儿,又开始催了,一遍又一遍,但我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最后,她是真急了,一把把我手中的书夺了过去,我只能沮丧地回家了,但回到家我还是想读那本书,便决定明天去另一家书店,把那本书看完。

作为朋友,书给我无穷的乐趣,《中外童话故事》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作文大王》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伊索寓言》让我懂了许多人生道理,《西游记》、《水浒传》等一些名著,让我领略到了行侠仗义的风光无限……

啊!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力量,无穷的智慧。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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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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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最喜欢读的书籍是《中外名人故事》,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大道理。

这本书讲了各个时代名人的故事,还把它们分成了各种类别:爱国的文天祥、鲁天佑、华盛顿等,奉献的诸葛亮、南丁格尔、居里夫人等,创新的黄道婆、哥白尼、伽利略等,探索的沈括、阿基米德、郑和等,拼搏的成吉思汗、李嘉诚、拿破仑……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特蕾莎修女》这一篇。特蕾莎修女,本名为艾格尼斯·刚察·博加丘,她从小就很有爱心,觉得自己未来的职业是帮助贫困的人。1937年5月,她决定成为终身制修女,并改名为特蕾莎修女。有一天,她发现一位倒在地上的老妇人,看起来快不行了,但她还是立即把她打理干净并送去医院,最后老妇人得救了,她就这样经常救济有困难的人。她的组织有很多钱,可她生活却很节俭。1997年9月5日,特蕾莎去世,全世界人民都悲痛不已。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名人都拥有着善良、细心、认真……这些美好的品质,正是这些美好的品质,才让他们向名人更加接近。相比之下,现在社会中有一些人拥有不好的品质,我想,如果人人都能拥有美好的品质,全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丽。我还发现这些名人们小时候家里的情况都不太好,可是长大后能做出那么伟大的业绩,十分了不起。祖冲之废寝忘食地计算圆周率的准确数、乔丹忘记了时间似的练习篮球……我很敬佩他们。

古人说,“开卷有益”。这的确是本好书,读了这些名人的故事,你就相当于走向了一条胜利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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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典励志的名人故事: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嫌晚

全文共 1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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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什么成功女性,也不是什么女强人,只不过是干电视工作的,如果说还取得了一点小小成绩的话,不过是比别人多付出了一些汗水而已。回头看自己走过的路,我觉得每一个脚印里都盛满了坎坷和踏实。

从北京广播学院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黑龙江,在省人民广播电台工作。因为经历过上山下乡的知青生活,我的文化底子薄,于是我报考了母校的研究生,可连续两次都名落孙山。当时我已经29岁了,不想再这样折腾了,但就这样放弃,我又有些不甘。那段时间,我一直闷闷不乐。母亲是个知识女性,她对我说:“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真要想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晚。”

“什么时候都不晚”,就是这一句话,让我第三次走上了考场,终于在30岁的那一年成为了北广的研究生。

入学不久,我就结婚了,丈夫在清华大学读研究生。虽然有了家,但我们依然住在各自学校的集体宿舍里,一日三餐在食堂里吃饭,和单身生活没有什么区别。三年的苦日子熬过后,我留校任教了。一个女人在大学里当教师,工作既体面又轻松,收入也不错,而且有很多时间可以照顾家庭,很多人都羡慕我,但我对自己的生活状况并不满意,我觉得自己是学新闻的,更应该到一线去做更有挑战性的工作。

33岁那年,中央电视台经济部来北广要人,经过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我幸运地被录用了。当时来自亲友们的阻力很大,他们说我是头脑发热,都30多岁的人了,还瞎折腾什么。我想,如果我听从了他们的意见,也许自己这辈子就会在北广做一名教师,永远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那将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在人生的关键时刻我又一次犹豫了,我真的还有能力面临这次新的人生考验吗?那段时间,我不断地想起母亲的话:“人要想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晚。”我最后的决定是,不管怎么样,不能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哪怕失败了,我也无怨无悔。就这样,我在33岁那年走进了中央电视台,成为一名主持人。

中央电视台人才济济,竞争很激烈,我知道自己没有任何优势,只有多付出心血和汗水,才不会被淘汰,才能站得住脚。我虚心向比我年轻的同事学习,经常在办公室加班加点到深夜,把每一项简单的工作当做重大的使命来完成。经过不懈努力,我不仅在中央电视台有了一席之地,还以自己的名字开辟了“一丹话题”这个专栏,这是全国第一个以主持人的名字命名的节目,观众的反映还不错,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

一转眼,我就到了40岁,看到镜子里自己眼角细密的皱纹,我突然有一种深深的危机感和失落感。40岁,对一个女人来说,是道迈不过去的坎,尤其对女主持人来说,更是尴尬的年龄。每天早晨起床,我第一件事就是想到自己的年龄,每天患得患失,内心充满着苦涩和忧郁。我把自己的困惑和烦恼向母亲倾诉了,母亲说:“丹啊,你不觉得这十几年来,你是越来越美丽了吗?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会变老,有的人只是变得老而无用,可是有的人却会变得有智慧、有魅力,这种改变,不是最好的么?”那一刻,我迷茫混沌的心豁然开朗。是啊,年轻女主持人的本钱是美丽和青春,而40岁的我,虽然青春和美丽已经不再,但我可以靠自己的智慧、学识、修养和内在的气质来赢得观众的喜爱。年龄对一个人来说,可以是一种负担,也可以是一种财富。心态平和了,工作的热情又重新回来了,尽管我已40多岁了,但领导依然让我在栏目组里挑大梁。

我的人生,应该说没有被命运和机遇特别垂青过,每一步,都是自己踏踏实实走下来的。我特别感谢母亲,是她在那些关键的时刻解开了我的心结,告诉我人生的方向应该把握在自己的手里。如果到了50岁、60岁,又有新的梦想在诱惑我,我想我依然会义无反顾地朝着它走去。好的改变,什么时候都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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