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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名人故事书【汇集20篇】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只要我们用心去读,就一定会感受到书给予你们的无穷快乐!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励志的名人故事书,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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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900字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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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虽没有品出书中的“颜如玉”和“黄金屋”,但书一直伴随着我成长。我和书之间有着许多有趣的小故事

在我一周多岁时,妈妈就开始给我买了一些幼儿读物,我对那些有趣的故事和彩色的插图十分感兴趣。聪明的我,在妈妈讲过一遍后,我竟然能把整个故事讲给妈妈听了。这样,我就学会了许多儿歌,认识了白雪公主、大头儿子、葫芦娃、丑小鸭……在我两周岁准备入学幼儿园时,我就会自编了一首儿歌:公鸡喔喔叫,元元起得早,来到幼儿园,叫声老师早,老师说声元元好,夸我有礼貌。虽然很幼稚,却使爸爸妈妈欣喜万分。

我从小也很爱惜书。在和同龄小伙伴们一起玩,我的玩具和好吃的东西可以和他们一起分享,唯独我的书不让他们碰一下,因为怕他们把我心爱的书给撕掉。有一次,一个小伙伴拿了我的书,我跑上去就推了他一下,他也不甘示弱,随手就在我脸上抓了一下,至今在我的眼角边还留着一道疤痕,这就是我爱书的见证。

书伴随着我度过了一段天真而又美好的幼儿时光。渐渐地,我上小学了,书籍更是和我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天不看书,我就会觉得生活中缺少了什么。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手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就连吃饭的时间我也会充分利用,这样我吃饭的速度也就慢了下来,有时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中,而忘记了饭菜的存在,可怜的饭菜只好在一边凉快着,所以也少不了挨妈妈的批评。

我对书的喜爱已到了痴迷的程度,且一发而不可收拾。有一次早晨,妈妈在厨房里弄早餐,我在卫生间里洗漱,突然想起昨晚看的一本书还没有看完,于是,我就“嗖……”象只小老鼠一样窜进了房间拿起书,又“嗖……”窜进了卫生间,便左手拿着书在看,右手拿着牙涮在嘴里胡乱地捣弄着。这时妈妈感觉到有个身影闪了一下,猜测我不知又在搞什么花样,便到卫生间来,看到我这样,真是哭笑不得,但还是把我的书给拿走了,因为早上的时间是紧张的,不允许我们有半点浪费,不然的话就要迟到了。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它让我在理想的天空中飞翔。书籍给了我智慧,给了我快乐,教我辨别人世间的真善美……它给了我太多太多,书籍将一直伴随着我成长,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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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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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杜甫眼中的书;“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在我眼中,书就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知识的宝库,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有一次,我在家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叫我去买两包冰糖,我很久都没动身,妈妈说:“再不下去你的屁股就要开花了!”我立马飞奔去市场,买了两包糖,心想:“快快冲回去,就可以回家继续看书了。”回到家,我匆匆忙忙地把糖放进厨房,就跑回房间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妈妈大声叫道:“潘俊辉,我叫你买的是冰糖,不是白砂糖!你的耳朵到哪里去了?”

没办法,我只好再跑一趟,粗心使我看不了书,我以后得认真点,别浪费看书的时间。

读书是很快乐的,它可以提高我的成绩,让我获得了更多的零用钱。比如,语文考试常常都会考“你爱看什么书?为什么?”哈,这种题简直是送分给我嘛!我随便就能答出三五种不同的答案来!当我成绩比较好看的时候,妈妈就会给我多一点的零用钱,让我眉开眼笑,也就更加爱看书啦!

和书在一起的时光是最美的,童年生活因为有书,变得多姿多彩,就算足不出户,我也可以看见世界的辽阔,看见宇宙的精彩。

来吧,让书把我包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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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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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金色的阳光洒在窗台边,照到了一本的封面上,我站在窗边,抚摸着那本心爱的书,一段往事浮现在眼前。

那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正在与《小狼小狼》书中的蒙古草原狼在辽阔的草原上奔驰。这时卧室传来熟悉的呼唤声,是妈妈在叫我,我匆忙放下书奔向卧室。我在门口与我可爱的小妹妹擦肩而过,我不知妈妈喊我什么事,也就没有理会妹妹,直奔卧室。

原来,只是妹妹在地上洒了一些水,妈妈忙着擦地上的水,让我帮忙看着顽皮的妹妹。一想到妹妹走进客厅,又想到我随手一放的书,我脸色一变,心一沉,心道:“坏了”!我急忙冲向客厅。

我冲到客厅门口的一刹那,耳朵里传来一声“咔嚓”,我的心顿时凉了。难道我的预感变成了现实?难道妹妹把我最心爱的书给撕坏了?

我刚到客厅门口,就看到笑呵呵的妹妹,还有她手里拿着的一本书,我的《小狼小狼》。这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已经陪伴了我两年,我的好多词语句子就是从这本书上学来的。不行,我不能再让妹妹继续破坏它,我要抢回来。

我猫着腰,借助一把扇子隐藏身体,慢慢向前移动靠近妹妹,想趁她不注意,快速出手抢下我的书。但是妹妹很聪明,发现我后还冲我呵呵笑,把书抱在胸前怎么都不撒手。我看硬的不行只好来软的,赶紧的翻出一个棒棒糖。我举着棒棒糖走到妹妹跟前,她一下子就把我的书丢掉,抢过棒棒糖吃了起来,哈哈,还是棒棒糖的威力大。

我捡起书检查起来,看到封面被撕裂一半,里面有一页也被撕了一道长长的裂痕,我心疼的差点哭了。我真想冲过去给妹妹屁股上来两下。但我知道她还小不懂事,而且她还那么可爱,我就不忍心了。

我走到书桌前,把书铺平,仔细的压平整,用透明胶带细心包扎,书虽然带着伤,但是已经不影响我阅读了。我望着窗外,蓝色的天空已经夕阳西下。这件关于我和书还有我可爱妹妹的往事,就让它在记忆的海洋中继续漂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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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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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孟卓

从小到大,我与发生了许多有趣、难忘的事,但是有几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接下来就让我来分享给你们吧。

有一次我正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突然耳边传出了妈妈的声音,原来是妈妈让我帮忙拿个盘子,我一边看书一边走进厨房,拉开厨柜,随便拿了一个东西递给妈妈。可是耳边只传来了大叫声,我抬头一看吓的直接坐在了地上。我手里那件东西不是盘子而是一把刀子!妈妈把我批评了一顿,让我不要边走路边看书。可是我还是不长记性,又回到了房间继续看那本书。过了一会儿妈妈说吃饭了,我又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地来到餐桌前边吃饭边看书,最后我竟然没吃一口菜把一碗白米饭吃完了,我爱看书就是这样的。可是接下来这件事让我开始讨厌书。

有一次我们班的一位同学拿了一本漫画书,那本书用了我一上午时间,到了最精彩的时候可恶的上课铃响了,我把书放进了桌子里。可是心里老是过不去,心里便想:那本书的主人公会遇到危险吗?那个主人公该怎么办呢……于是我便把书夹在语文书里继续看,过了一会儿我的同桌推了推我,我抬头一看,老师竟然在看着我。于是那本书被收走了。不仅书没了,我的零花钱也没了,因为我不想让妈妈发现,所以用我的零花钱赔给了那位同学。从此我开始讨厌书了。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快把你们与书的故事分享给我吧!

秀延小学五年级(7)班刘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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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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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和有一些认识吧!有些人一定与书有过一段非常精彩的故事,下面,就听听我与书的故事吧!

书是一些神秘而复杂的丛林,书也是一个值得我们探索的,无边无际的大海。让我们在那无限的知识里遨游。有一次,我一边看书,一边啃瓜子,我正看到一段精彩的部分,嘴里我感到有点硬硬的,咸咸的东西在嘴巴里,还以为是瓜子仁,我也不管不顾,懒得管它,继续看着书,之后,准备睡觉了,我站起来一看,啊!垃圾桶里满是瓜子肉,那么我刚才嘴里吃的是瓜子壳,真是太全神贯注啦!

还有一次,我在看书,妈妈跟我说要到超市买下东西,让我在家看一下水壶的水烧开没,如果烧开了,我就要把插头拔掉并把水倒起来。妈妈说:“听到了没。”我说了一声:“听到了。”她便走了。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故事很精彩,当我看到一些精彩的部分,看到一些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边看边擦。有时看到一些古诗之类的,我还会把它牢牢地记住。

当我正看得很专心时,突然听见了滋滋、滋滋的声音,我还以为是隔壁的邻居在炒菜,也就没多大注意。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我总感觉有什么事没有做,啊呀!糟了,我忘拔插头了。妈妈走进厨房一看,说到:“钱麒臣,这是怎么回事。”只见,水在哗哗地往外流着。

我以为妈妈会骂我,但妈妈看了看往外流的水,又看了看桌子上的书,说道:“你专心看书是对的,但是,我交代你的任务也不可忘记噢!”不过长时间看书对视力也是有害的,我们也要保护自己的眼睛,注意眼睛休息。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我离不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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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人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1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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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的美国总统换届选举在“杜鲁门总统注定连任失败,共和党必胜”的氛围下拉开了帷幕。

众多新闻媒体、政治家、政治评论家之所以会如此认为,是因为共和党在本次选举中优势非常明显:从1933年开始,民主党已经连续执政长达13年,美国民众普遍认为该换由共和党执政了;在任总统杜鲁门个人魅力缺乏,性格过于倔强,难以赢得民主党同僚以及选民的认可,而民主党也无法推出其他有强大竞争力的总统候选人;共和党上下一心,同仇敌忾,竞选经费充裕,志在必得,而民主党内部四分五裂,并且竞选经费严重不足;1946年,共和党在国会中期选举中击败民主党,赢得了参众两院的众多席位,所以来自民主党的杜鲁门总统很难赢得国会的支持。

面对“败局已定”的局面,很多人劝杜鲁门不要再参与下届总统竞选了,而倔强的杜鲁门却认为不战斗就认输是懦夫所为。要竞选总统,就要先过“被民主党选为总统候选人”这关,杜鲁门利用党内的分裂,采取各个击破的战略,使自己的亲信控制了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又分化拉拢了党内对手之一华莱士的较多民主党人。经过艰难的斡旋,杜鲁门勉强获得了总统候选人提名,但几乎所有其他民主党人认为杜鲁门根本无法赢得大选。

共和党内角逐总统呼声最高的是纽约州州长杜威,他出身名门,有名校学历,温文尔雅,被新闻媒体普遍认为是“杜鲁门的继任者”。有的报纸甚至报道:“大选其实已经提前结束了,杜威州长无疑是明年的美国总统!”

杜鲁门也知道自己连任总统希望渺茫,因为缺乏竞选经费,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竞选活动,他的广播演说经常因为没钱而“缩水”。而杜威有大财团的支持,竞选经费充足,所以能够在广播里频繁地发表演说,在许多报纸上刊登竞选广告。

在竞选启动后不久,一家权威的民意测验机构发布报告称,杜威的支持率超杜鲁门近20%,杜威胜出几乎无悬念。

到了9月初,距离大选仅剩2个月,杜鲁门的支持率仍远远低于杜威。《纽约客》杂志刊登了杜威乘坐游艇出游的照片,标题竟然是《美国当选总统正在出游》,完全不把杜鲁门放在眼里。

这个时候,杜鲁门做了个决定——进行从美国东海岸到西海岸的“大选远征”,许多人认为杜鲁门又是在做无用功,可是,杜鲁门不为所动。杜鲁门靠在白宫举行筹款晚宴,才勉强凑够了“远征”所需的最低标准经费。而后,杜鲁门开始了美国历史上地域最广、时间最长、最接近选民、最激动人心的“大选远征”。

不管城市大小,只要有火车站点的地方,杜鲁门都会停下来发表演说。杜鲁门发表的多是即兴演说,演说前很少准备,他的演说平易近人,其中提出的一些政策措施充分顾及到了农民和低收入选民,关键的一点是他是在知道自己“注定失败”的情况下发表的,所以极富感染力。杜鲁门的支持率快速攀升。

可是,两个月后,那家权威民意测验机构检测后发现,杜威的支持率还是超过杜鲁门5%。所以,这家机构认为杜威肯定能当选总统。

大选日当晚,《芝加哥论坛报》已抢先印刷了印有“杜威击败杜鲁门”重磅消息的号外,等着第二天向全国发行。共和党人已经把希尔顿饭店布置一新,准备庆祝杜威当选。而民主党人认为杜鲁门败局已定,连庆祝地也未预订。

第二日一大早,广播里却播出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杜鲁门以49。5%的支持率超出杜威45。1%的支持率,击败杜威,成功当选下届美国总统。

最终的投票结果为何与那家权威民意测验机构最后一次测算的结果相差如此悬殊?原来,这个民意测验有个致命的弱点——未将农民和低收入选民统计在内,而通过“远征”,杜鲁门在这些选民中的支持率已经获得压倒性优势。

对于杜鲁门的当选,第二天发表在《巴尔的摩太阳报》中的一篇社论写道:“杜鲁门之所以能连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国度依然爱戴那些不畏艰难、不屈不挠、敢于战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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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南唐后主李煜名人故事

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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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937年—978年),或称李后主,为南唐的末代君主,祖籍徐州。李煜原名从嘉,字重光,号钟山隐士、钟峰隐者、白莲居士、莲峰居士等。政治上毫无建树的李煜在南唐灭亡后被北宋俘虏,但是却成为了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词人,被誉为词中之帝,作品千古流传。

南唐后主李煜李煜,原名李从嘉,字重光。后以日以煜之昼,月以煜之夜 之意改名李煜。史载其为人仁孝,善属文,工书画,而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 ,是南唐元宗(南唐中主)李璟的第六子。由于李璟的次子到第五子均早死,故李煜长兄李弘冀为皇太子时,其为事实上的次子。李弘冀为人猜忌严刻 ,时为安定公的李煜惧怕李弘冀猜忌,不敢参与政事。在此期间,他曾给自己取号钟隐 、钟峰隐者 、莲峰居士 ,表明自己的志趣在于秀丽的山水之间,同时也表明自己无意与兄长争位。

公元959年,李弘冀杀死其叔父李景遂(李璟即位初曾表示要位终及弟),19岁时暴卒。李弘冀死后,李璟欲立李煜为太子,钟谟说:从嘉德轻志懦,又酷信释氏,非人主才。从善果敢凝重,宜为嗣。 李璟怒,找了个借口把钟谟贬为国子司业,流放到饶州,封李煜为吴王、尚书令、知政事,令其住在东宫。

宋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李璟迁都南昌,立李煜为太子监国,令其留在金陵。六月李璟死,25岁时李煜在金陵登基即位。

李煜性骄侈,好声色,又喜浮图,为高谈,不恤政事 。

973年,宋太祖令李煜去开封,他托病不去,宋太祖遂派曹彬领军队去攻打南唐。

公元976年,后主肉袒出降,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太宗即位,进封陇西郡公。

公元978年(太平兴国三年),徐铉奉宋太宗之命探视李煜,李煜对徐铉叹曰:当初我错杀潘佑、李平,悔之不已! 宋太宗闻之大怒。据宋代王铚的《默记》记载,李煜最后因写《虞美人》而被宋太宗用牵机毒杀。牵机药一说是中药马钱子,服后破坏中枢神经系统,全身抽搐,头脚缩在一起,状极痛苦。李煜死后,葬洛阳北邙山,小周后悲痛欲绝,不久也随之而去。

李煜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 性宽恕,威令不素着 ,好生戒杀,死后,江南人闻之,皆巷哭为斋 。

他嗣位之时,南唐已奉宋正朔,多次入宋朝进贡,苟安于江南一隅。宋开宝七年(974年),宋太祖屡次遣人诏其北上,均辞不去。同年十月,宋兵南下攻金陵。明年十一月城破,后主肉袒出降,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太宗即位,进封陇西郡公。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七夕是他四十二岁生日,盖为宋太宗赐牵机药所毒毙。追封吴王,葬洛阳邙山。

李煜才华横溢,工书善画,能诗擅词,通音晓律,是被后人千古传诵的一代词人;本无心争权夺利,一心向往归隐生活,登上王位完全是个意外。他痛恨自己生在帝王家。功过事非,已成历史之轨迹。李煜词的成就最高,前期词多写宫廷享乐荒废的生活,风格柔靡,但是这并不是他向往的生活,多为空虚无奈;后期词反映亡国之痛,题材扩大,意

境深远,感情真挚,语言清新,极富艺术感染力。后人将他与李璟的作品合辑为《南唐二主词》。后主前期词作风格绮丽柔靡,还不脱花间 习气。国亡后在日夕只以眼泪洗面 的软禁生涯中,以一首首泣尽以血的绝唱,使亡国之君成为千古词坛的南面王 (清沈雄《古今词话》语),正是国家不幸诗家幸,话到沧桑语始工 (清沈雄《古今词话》)。

被俘后,在开封被封为违命侯,拜左千牛卫将军。史书上说赵光义多次强留小周后于宫中。每次小周后回去,都是又哭又骂,李煜在痛苦郁闷中,写下《望江南》、《子夜歌》、《虞美人》等名曲。古代画家还绘有《熙陵幸小周后图》,明人沈德符《野获编》中:宋人画《熙陵幸小周后图》,太宗戴幞头,面黔色而体肥,周后肢体纤弱,数宫人抱持之,周后作蹙额不胜之状 。元人冯海粟就在图上题诗:江南剩得李花开,也被君王强折来;怪底金风冲地起,御园红紫满龙堆。 (小周后乃大周后娥皇的妹妹,后被封为郑国夫人,并被规定定期进宫参拜。小周后是个绝色美女,宋太宗赵炅垂涎其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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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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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阅读的女孩,一直陪我一起长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不少小故事

记得4岁的时候,我还没有上学,但很文静,不喜欢和小朋友们玩儿,呆在家里和爸爸一起读书。其实啊,那不叫读书,那叫“听书”,每天晚上我都让爸爸给我读故事。当爸爸读到感动人心的文字时,我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掉;当读到主人公成功的时候,我的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是啊,我的情感总是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此起彼伏,我与书中的人物共悲欢,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现在我长大了,已经是三年级学生了。自己能独立读书了。识的字越来越多,读的书越来越多,懂得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我有时和马小跳一起疯狂,有时和三国演义英雄人物一起征战沙场,有时和鲁滨逊先生一起精彩冒险。

现在,我还有个怪癖,就是吃饭的时候,总要拿着一本书,边看边把饭咽到肚子里。为此,每次吃饭的时候,遭到了爸爸、妈妈的抗议。我还总是打趣地说:“我做的都是正事啊!”但我还是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吃饭时看书的坏处”:既不利于胃里食物的消化,还会影响视力呢!看来这毛病得改啊!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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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名人故事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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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的少年时代家境困窘,他每一天要花很多时间参加劳动。在空闲的时候,就抓紧学习,认真读书。他用木炭在木板上做算术,蘸着自制的黑墨水练字。到了夜晚,就利用火炉里射出来的亮光看书作文。他读的书,大都是借来的。有时为借一本书要跑上十几英里的路。

有一次,他向邻村大叔借到一本向往已久的《华盛顿传》,高兴极了。但这本书却因为屋漏被雨淋湿了。真是乐极生悲,林肯皱着眉头,暗暗思忖:向人家借来这样珍贵的书,此刻弄湿了,该怎样办呢?

第二天清早,林肯哭丧着脸赶到邻村那位大叔家里,先诚恳地道了歉,之后说:“我没钱赔书,请让我给您干三天活吧!”于是,他拼着力气,在大叔家劈柴、烧炊,整整忙了三天。这位大叔被林肯诚挚的行动感动了,和蔼地说:“林肯呀,你可真是个少有的好孩子,为了奖励你,把这本书送给你吧!”

林肯喜出望外,细心翼翼地接过珍爱的《华盛顿传》,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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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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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事起,就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

在我还读幼儿园的时候,妈妈买了一本故事书给我,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蕴含着人生哲理。当我上小学时,我就看《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知识更丰富了。到了高年级,我就看作文书。无论看哪种书,我都看得津津有味。看起书来,我就废寝忘食。

由于我太喜欢看书,还因为爱看书而发生不少糗事。记得有一次,表姐约了我和妈妈去体育馆打羽毛球,出发前,我还特意拿上了一本书。来到体育馆,表姐一开场就说要我跟她比,结果我输了,但我心里偷着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看书了。

哪料,表姐和妈妈比赛的时候,我还要负责捡球。但我实在太想看书了,就拿着书站在场边看起来了。渐渐地,我完全忘了自己捡球的任务,沉浸在有趣的故事里,突然,羽毛球飞到了我脸上,吓了我一跳,我的脸也红起来了,痛啊。妈妈和表姐都有点哭笑不得,原来她们看到球打偏了,立刻就喊我要注意,没想到我只顾着看书,竟然听不到她们的喊声,还一动不动站着,让球打脸了。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书对于我来说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我相信:书将会一直带领我到知识的海洋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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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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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能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但是,书还给我带来不少烦恼。

前几天,我借了一本《笑猫日记》回家,一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优美的文字加上流光溢彩的画页,我便浮想联翩。一场地震,把笑猫一家震散了。从现在开始,笑猫踏上了寻找妻儿的路上……看着看着,我禁不住黯然神伤起来。咦?常常囫囵吞枣、不求甚解的我,怎么突然变得这么认真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看得如醉如痴,忽然,我看到一个特别精彩的地方,“真是太精彩了!”这句话引起了正在忙活的老妈,我一时觉得空气弥漫着一种火药味儿,抬头一看,老妈指着我的手表,眼睛瞪得老大。我手足无措,眼一瞄表,七点半!饭还没吃呢!眼看火药就要爆炸,我才不舍地合上书去吃饭了。

尽管书带给我一些麻烦,但我还爱看书!因为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句话非常正确。天长日久,书让我在作文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童话,我会立刻兴致勃发激情喷涌,能写得酣畅淋漓妙语连环,令老师击掌赞叹。因此,我更加离不开书。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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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传读后感励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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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名人传》这本书,我感到名人的精神是震撼人们的心灵的。“这本书里的名人,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而是那些敢于同命运作斗争、不屈向上的人们。”我曾读过这样一句话。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们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

《名人传》就是许多人口中所说的“巨人三传”,它由《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列夫·托尔斯泰传》三部分组成。法国著名人道主义作家罗曼·罗兰通过《名人传》一书,成功的塑造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形象——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虽然他们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他们的身上也有着共同点——他们都是痛苦和磨难造就的伟人。

自古以来,传记几乎都是记载名人的丰功伟绩,可是罗曼·罗兰笔下的三个人却和普通人一样,有欢乐,有痛苦。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之所以取得伟大的成就,是因为他们勇于付出、敢于攀登,通过不懈的努力才取得了成功。

读过贝多芬的故事之后,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这位既失明又失聪的伟大作家,她之所以创造出奇迹,是因为她有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她敢于接受生命残酷的挑战,用自己所有的爱心去拥抱世界,并以惊人的、顽强的毅力面对人生的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和属于自己的光明。

“人生是艰苦的,再不甘于平庸的人,那是一场无休止的战斗,往往是悲惨的,没有光华的,没有幸福的,在孤独与静寂中展开的斗争。”这是《名人传》中我最喜欢的句子。初读时我并未读懂,但是通过多次的阅读,我终于明白:我们要学会在痛苦中寻找快乐,在失败中收获成功。只有这样,我们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才会毫不畏惧,敢于挑战,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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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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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听到这句话时候,我都会默默地对自己下决心,一定要学好知识!当然,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假如有一天,书真的不存在了,我相信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我们一定会因为缺少什么东西而感到绝望。因为有了知识,我们的生活才会精彩,因为有了书籍,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一直有一本书影响着我,时刻鼓励着我,这本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也可以说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决心,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也不能向困难低头认输。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是个聋哑人,虽然他看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屈服于命运,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拼命学知识。海伦。凯勒一生中受到了很大的苦,可是她坚信总有一天光明一定会来到,不惜夜以继日地学习,终于有一天她熬出了头,她终于证明自己了。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而且还给人一种神秘、摸不透的感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对于我来说,真是良药,因为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我回到家读读海伦。凯勒的故事,慢慢体会她的处境,再想想此时我的处境,我的心头总会涌出一股说不尽的感觉。有时候我会不禁想到海伦。凯勒的苦,就会想:哎!现在的我真是幸福,虽然老是惹妈妈生气,妈妈就会跟我翻脸,甚至打我,但我深信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妈妈为我好。甚至有时候我会拿我现在的处境跟海伦。凯勒作比较。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它从此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为我点亮了一盏明灯。

书,果真是一味良药,把我幼小的心灵上的疙瘩治好了!书真是一位心灵导师,在我幼小的心灵上播下了文学的种子。知识如同我们人生中最辉煌的殿堂,想要进入殿堂就必须拥有钥匙,而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是这些钥匙!让我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好好学习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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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励志名人故事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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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一个年轻人离开故乡,开始创造自己的前途。他去拜访本族的族长,请求指点。老族长写了3个字:不要怕。然后抬起头来,望着年轻人说:“孩子,人生的秘诀只有6个字,今天先告诉你3个,供你半生受用。’”30年后,这个从前的年轻人已是人到中年,有了一些成就,也添了很多伤心事。归程漫漫,到了家乡,他又去拜访那位族长。他到了族长家里,才知道老人家几年前已经去世,家人取出一个密封的信封对他说:“这是老先生留给你的,他说有一天你会再来。”还乡的游子这才想起来,30年前他在这里听到人生的一半秘密,拆开信封,里面赫然又是3个大字:不要悔。 人生在世,中年以前不要怕,中年以后不要悔,这是经验的提炼,智慧的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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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励志的故事:我终于可以不顾忌别人的眼光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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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珞丹

我小学同桌,有一天跟我聊起太阳真好,随手就拿铅笔画了一个正圆。真的,我后来用圆规测量过,钉在圆心划一圈,一丝不差,就是正圆。这个事实像毒辣的日头一样震撼了我。渐渐地,我发现世界并不公平。比如,一些人天生能听出细微的音高差别,恐怖的地方在于,他们能听出来的节拍,我连概念都没有。

我非常希望也有天赋,最好是舞蹈的天赋。6岁那年,第一次站在舞蹈室中央。妈妈送我进门,很用力地看我一眼。这一眼信息量非常庞大,包括了:孩子啊,你从小到大撒野撒得我本来都麻木了,但很快要上小学了,还是希望你最后一搏做个知书达理跳舞棒棒的好姑娘。妈妈爱你,你要是不好好跳,今天晚上你就跟你爸一块儿吃素菜,看完《新闻联播》就去睡觉,懂了吗?

我懂了,所以当时的我脚步沉重。老师教我们平转,所有小朋友都能按照轨迹旋转,只有我转得跟没头苍蝇一样,满教室十来个同学,快笑弯了腰。这个“笑声”砸碎了我对天赋的妄想。就这样,从6岁起,我就明白了,一旦舞蹈,就会听到鼓掌似的嘲笑声。

那一年,我放弃了学习跳舞。17岁考上北京电影学院。艺考展示,大部分女同学都选择了舞蹈。芭蕾、民族、古典,甚至爵士、街舞。我偏执地唱了一首摇滚,那时觉得自己酷毙了。一次汇报演出,学姐在舞台上跳了一段双人舞《牛背摇篮》,魅力四射。

我不羡慕徒手画正圆,不羡慕背诵《红楼梦》,但我羡慕这些舞者,羡慕得贯穿整个青春。20多年过去了,别人眼中的我事业小成,可以尽情做自己喜欢的事。其实,生活的每一天都充满挑战。一次工作的机会,我又站在舞蹈排练厅。不是必须要做,是自己选择。

我无法克服对舞蹈的渴望,即使我毫无天赋。试了试,果然还是不行,比想象中还要难。满堂寂静,笨拙的我站在训练厅中间。自己沉重的呼吸,像鼓掌一样告诉我表演结束。真的要结束吗?我想跳舞。我喜欢跳舞。那么,再试试。动作依然不标准。

可是,汗水从脸庞滴下时,为什么比镁光灯下穿着礼服的自己更开心?一个月的训练,我自然地融入整个舞队。你要问我,现在已经像个专业舞蹈演员了吗?并没有,我还会有身体的不协调,还会有跟不上节奏的时候。

但我和队友一起笑,汗水从额角刺入眼睛,笑这个笨笨的很努力的自己。我终于可以不顾忌别人的眼光,勇敢站在舞群中秀出自己。这是最大的快乐。是,我没有天赋。但,我也能更好。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成为优秀的别人。至少,我们可以成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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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奋斗励志故事10:王凯

全文共 4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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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琅琊榜》的热播,让扮演“靖王”的王凯大红大紫。微博上成群结队的拥趸者,争抢着要当他的“靖王妃”。对于他的忽然爆红,很多人一开始很惊讶,而事实上,王凯为了自己的梦想,已经足足准备了十年。

书店“搬运工”,偏想做演员

其实王凯从小就对表演感兴趣。在高中学业最紧的时候,他看课本上有《雷雨》,就“不务正业”地组织同学们拍话剧。当别人都在刷题刷分的时候,他却袖子一拉,演起了周萍。“那时候心气比谁都大,表现欲特别强。”

虽然有个“演员梦”,但并非出生于演艺世家的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引导和培养。相反,从来没有人看好过他的表演梦想,包括其父母。

王凯的父亲是体育迷,希望儿子完成自己没有完成的愿望,所以5岁时王凯就开始踢足球。而老家湖北出了一批跳水冠军后,父亲又打算让儿子去学跳水。母亲则希望他好好读书考大学。王凯想学表演,他想像赵薇一样去考中戏!“我当时本来想考艺术院校,我妈不同意。恰巧,高三高考压力很大的时候,新华书店换老总,可以给内部职工造福,新华书店的工作当年算是不错的铁饭碗。母亲给做工作,我就直接去工作了。”

可是王凯不开心,工作稳定却无聊,女生负责站柜台,男生就负责搬书,好像一眼就看尽了20年后的生活。而那个本来就缥缈的演员梦,似乎更遥不可及了。但无聊的工作给了他很多的私人空间,不用像上学时再受父母管制。那段时间王凯参加了很多电视台的活动,终于有一天他有了一个去北京拍广告的机会。当时的广告导演看王凯形象不错,便问他是中戏的还是北电的。就是导演的这句无心之语,激发了王凯人生中全部的信心。

最后他瞒着父母,偷偷辞去了新华书店的工作,只身前往北京学表演。当时,他第一个知道的学校是北京电影学院,因为《还珠格格》红遍大江南北,知道赵薇还有这个学校;《永不瞑目》火了陆毅,让他知道上海戏剧学院;《将爱情进行到底》火了李亚鹏,让他知道中央戏剧学院。“虽然这些当时对我来说很遥远,但不去试一下怎么知道。”

后来他查到,中戏在北京教育学院租了一个地方办培训班,四个月。可一问,学费要一万多,还已经开课两个月了!怎么办呢?没钱呀!难道就这样灰溜溜回家?肯定不行。可人家说了,要来也可以,一万多的学费一分钱不能少。当时是2000年,一万多元可不是个小数目,王凯只能给爸妈打电话。父母也想通了,至少孩子还是想学东西,不是辞职在外面胡混。让王凯想不到的是,在关键时刻,竟然是一直反对他演员梦的父亲伸出了援手。

这短短两个月的培训,却让王凯受益匪浅,热爱+努力,2003年他就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和张翰、张俪、马丽是同学。

从此王凯踌躇满志,“读大学的时候,觉得自己外形不差,专业出色,相当自信。”果然,刚毕业,就被当时国内最负盛名的一家经纪公司签约。同学艳羡,家人欣慰,王凯甚至把之后能拍什么样的角色,演什么样的戏,走什么样的路都欣欣然地规划好了,仿佛走红只是一夜之间。

2006年,公司12周年庆典上,老板将王凯、赵丽颖等7大新人介绍给冯小刚、徐克、张纪中等圈中大腕级人物,在台上被连连称赞,可现实的残忍却让人瞠目,下台后却将近一年基本没戏拍。签约公司名气大,艺人几乎每天都能参加大小晚会、走各式红毯。可是那些高额的制装费、化妆费都要王凯自己付。“走在红毯上笑脸盈盈,可是转念一想,兜比脸还干净呢。就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感觉,好像和我想当演员的本质越来越远。这应该是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王凯说那段时间很消沉,他曾不分白天黑夜地打游戏,怀疑人生。

演“娘娘腔”

成了“黑历史”

快要走投无路时,2007年王凯在电视剧《虎穴》中饰演一个小角色,算是“正式进入娱乐圈”。

2008年他又接了部戏,叫《丑女无敌》,因为瘦削的外形,王凯在剧中饰演娘娘腔“陈家明”。红色框架眼镜是他的标配,搭配红色紫色等夸张配色的衣服,有时甚至还有豹纹丝巾等同样夸张的配饰。而且剧中的这个角色说话时翘着兰花指,妖性十足。尽管王凯非常不喜欢,但他还是咬牙坚持演了4季。“说实话,这个角色在当时的中国电视剧史上是开了先例的,那会儿大陆的电视剧哪有娘娘腔这样的人物呀!所以我是属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觉得应该给自己勇气。”

就这样一拍就是两年,将近200集。一个大家印象中娘娘腔的角色,被他成功塑造出来了。但当时也有很多人搞不懂,王凯怎么会去演娘娘腔?其实他也是迫于生计,再说新人有戏演就算很不错了,根本没有选择权。

“娘娘腔”对王凯的福兮祸兮也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丑女无敌》热播时,嗲嗲的“家明”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也算轰动一时。就连王凯回到湖北老家,街坊邻居都来围观,可他却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对味,尤其是父母看上去欲言又止却忧心忡忡。终于有一天父亲忍不住问,你怎么演了一个那样的角色啊?原来爸妈总觉得人生如戏,怕生活中的儿子也和“家明”一样,甚至一度怀疑儿子的性取向。无奈,孝顺的他又一次次耐心地给他们解释,那仅仅是角色需要。

由于被贴上“娘娘腔”的标签,“家明”简直成了王凯的“黑历史”。因为这部剧,让刚刚出道的他,完成了自己的一个人生目标:能留在北京,能有钱吃饭继续拍戏。但也曾一度遭到铺天盖地的各种非议……“家明”风波之后,王凯不想再演娘娘腔,于是他把同类型角色全部都推掉,但因角色深入人心,始终没有其他角色找过他。之后曾经有八个月时间,王凯根本无戏可拍,眼看着要山穷水尽。

就在王凯以为自己的演艺道路要到头的时候,2010年,导演张建新大胆启用他去参演一部年代大戏《知青》,此剧的制片人正是现在“山影”的大神级人物侯鸿亮。至此,好似新人身份,王凯才一步步积累起人气并摆脱了“娘娘腔”的形象。王凯说,如果没有张新建导演大胆起用他,他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挺多久。

在侯鸿亮眼里,王凯从来都不是什么小鲜肉偶像派。“他是个非常认真扎实的演员,很清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我和他第一次合作是《知青》,那部戏在冰天雪地里拍摄了七个月,不少年轻演员没撑住,走了,但他坚持了下来。”

当时为了这个难得的机会,王凯是真拼了。为了制造暴风雪的效果,在零下40摄氏度的天气里,他还让剧组搬了一台鼓风机对着自己的头吹!到后面一场戏拍下来,王凯刚躺到暴风雪中,脸上就立刻敷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雪,双手都冻得没有知觉了。“不夸张地说,拍这部戏,除了地震,什么自然灾害都遇到过,我被晒伤过,也被冻伤过。”同爸妈笑着谈起这些“小艰辛”时,儿子的努力和拼命令他们心疼得偷偷抹泪。但值得庆幸的是,天道酬勤,因为这部戏儿子总算遇见了生命中的贵人!

2013年,因为侯鸿亮,王凯得以进入《北平无战事》,终于迎来了事业新高峰。王凯在剧中饰演方孟韦,是刘烨饰演的方孟敖的弟弟,刚一开播就让人眼前一亮。由于七大影帝同台飙戏话题足,“北平”播完后大家只记住了“方孟韦”,没能让王凯大红起来。不过《北平无战事》成了他事业的转折点,王凯因结缘孔笙导演、侯鸿亮团队,之后才签约到山东影视,这才有了后来的《伪装者》等。

转型硬汉

《琅琊榜》一战成名

看完《北平无战事》之后,导演觉得王凯演技很棒,在筹拍《琅琊榜》时,认为他的形象和性格挺适合剧中的“靖王”。

后来王凯才知道,《琅琊榜》是根据海宴同名小说改编的一部大型古装传奇电视剧。靖王萧景琰和林殊之间的情义深深打动了王凯,而比起男女情,王凯更感动于兄弟情。当时他把这个剧本看完就哭了,“我看过那么多剧本,没有哪个剧本像《琅琊榜》一样让我哭了那么多次。你说现在这个社会,还有谁愿意为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人拼命?没有,靖王是我的理想人格,所以能够在戏里完成这样的角色,有一种梦被实现了的感觉。”

其中有一场戏王凯记得特别清楚。他去“母妃”那对峙,说:“为什么你们所有人都知道梅长苏就是小殊,而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那场戏拍的时候,王凯拿着剧本走到孔导身边说,这场戏应该怎么表现?演员和镜头语言怎么结合才能把内心的那种痛苦、悔恨、各种特别复杂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因为两方面王凯都很头疼,没辙。后来孔导就对他说,“你先按照自己的感觉和想法走一遍。”

王凯把剧本念了一遍,没想到竟然忍不住哭了,眼泪噼里啪啦不停地掉,控制不住。导演说,先别有情绪,留着,不然一会儿拍的时候就没了。王凯就一直很难受地忍着。等正式开拍时,他从门口走到母妃面前,只有十来步,但感觉像走了上下五千年。事后大家都说他演得特别好!

鲜为人知的是,为改变自己瘦高的“娘炮”外形,早在《琅琊榜》开拍前,为塑造久经沙场的“靖王”这一硬汉形象,王凯就开始拼命健身。从简单的慢跑开始,到基础的立定跳远、俯卧撑,再开始接触重量训练,包括哑铃和杠铃卧推。在不断增重、塑造线条的同时,王凯也在挥汗如雨间找回了男人味。

《琅琊榜》中,王凯的形象帅气十足,不仅彻底甩开了曾经的“娘娘腔”形象,而且他诠释的靖王,十分注重刻画人物内心的坚定,通过冷酷眼神将靖王这个角色塑造得隐忍而又坚毅果敢。

2015年9中旬,《琅琊榜》播出后,收视率一路飙升。到10月上旬,创下了高达3亿3千万次的网上点击,在中国50个主要城市收视排行第一。接着,该剧还将陆续在美国、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地区播出。

与此同时,凭着精湛的演技,并非主角的王凯却一跃成了国内炙手可热的“小鲜肉”。微博上成群结队的粉丝,争抢着要当他的“靖王妃”,就连王凯自己也有些不适应,机场大规模的接机粉丝一度吓得他躲进了厕所。有网友说,王凯的经历可谓“十年磨刀,一朝成名”!

然荧屏外的王凯今年已经33岁。事业上顺风顺水,但生活中的他同常人一样,也有很多烦恼,比如每次回家妈妈都催他快找女朋友,甚至还介绍朋友家的女儿给他认识,王凯一听这个头就大了,立马叫停。父母被逼急了就说,“你先给我生个孙子出来行不行?”这让王凯啼笑皆非:“我不结婚,哪生孙子啊?”王凯有个妹妹,都已经结婚生子了,也难怪爸妈为他的婚事着急上火。

潜心修炼10年,如今终于成了人气偶像派,王凯说,很多人曾有过梦想,但大多数人不敢抛弃太多,不敢执著地为梦想努力,而他是一个敢于放弃很多东西的人。“如果没有当初坚定地离开,我可能现在还是一个书店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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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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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接触,渐渐的,我从被动变成主动,我深深的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从此,我和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那以后我就不停地缠着爸爸妈妈买书,整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读书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于是我的爸爸为了让我的“好朋友”有一个舒适的“家”,就给我买了一个大书架,为此我高兴得一夜没睡,以后我读书的时候方便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投入,就连外公和我说话我也没听见,到最后,外公猛地合上了我的书,把我从书的海洋里强行捞了上来,我才惊醒,外公生气地对我说:“你干脆把书当饭吃吧!”我一脸疑惑的看着外公,外公见我这副模样,不禁笑起来,说:“好啦好啦,继续看你的宝贝书啦!”我听了立刻从外公手里抢过书,又一次跳进了书的海洋。

我不仅喜欢我的“好朋友”还特别的爱护它。每次买来的书我都用纸把它擦了又擦,最后小心翼翼地放进它的“新家”。别以为我只是刚开始对“好朋友”这样好。我每次读书,要把“好朋友”从它的“家”里请出来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弄疼了它。我不仅取书这样小心,就连读书翻页时也小心翼翼,从不让它折起一个角。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寂寞时,书为我驱走孤独的心情;在我疑惑时,是书让我茅塞顿开,解除疑问……是书让我懂得分辨善与恶,是书让我辨析是与非。总之在我需要我的“好朋友”——书时,它总是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为我排忧解难,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要对全世界说:“我相信我与好朋友——书的不解之缘会持续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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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达尔文互让优先权名人故事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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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年,正当达尔文写完《物种起源》时,收到了华莱士从马来群岛寄给他的一篇论文。

论文中提出的"自然选择"理论,和达尔文花了二十年心血进行研究、整理的进化理论大致相同。因为华莱士的论文写在先,收到信的当天,达尔文就向另外两位科学家赖尔和虎克写信,建议立即发表华莱士的论文,而不要发表他的论文,表示决心让出"优先权"。

后来经赖尔和虎克再三说服,达尔文才同意将自己写的《物种起源》提要和信件同华莱士的论文一起发表。华莱士知道后,不仅欣然同意赖尔和虎克的建议,而且始终把优先权让给达尔文。

他在《对于自然淘汰的贡献》一书的序言中,热情地推荐达尔文为进化论的奠基人。他说:"我一向都是这样感觉着,并且现在和以后也要这样想,深知达尔文着手这一工作是远在我之前的。"

这两位科学家虚心谦让的美德,是道德发展史上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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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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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塔,也是智慧的起源地;我热爱读书,我愿伴着我喜爱的书成长。

凝视着满柜的书架,让我不得回忆起当初初入校园时的情景……

那是开学时,稚气的我刚刚迈入一(4)班卧虎藏龙,人才济济的大家庭,一无所知的我对于这一切是多么陌生,多么好奇。

到了二年级,我才发现,原来我的语文成绩平平庸庸。我像煤炭掉在了头上——火急火燎,爸妈更是为我捏了一把汗。

我再怎么努力,在怎么用功,都是徒劳无功的。妈妈特地去把我在高中教语文的二姑姑请到了我家。“侄子,我知道你很聪明,但想要学好语文,足诶重要的是多读书,只有书读多了,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一大半,才能将语文成绩忽地提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会引领你走向辉煌之路……”姑姑语重心长的告诫我。听完姑姑的一番话,正如“良言一句三冬暖”,我顿时醒悟了并下定决心要和书做朋友!

从那以后,我每天如饥似渴的书中提取精华,汲取一个个片段的道理。几月后,我已经达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了;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享受这一场精神盛宴;时时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引人入胜的书使我如临其境。我似乎漂孤岛上和鲁滨孙一起顽强地生存下去;我好像来到了荆州,和关羽一起抵抗曹军的攻击;我又似乎走进法国巴黎,聆听圣母院那虔诚的钟声……读着读着,我的语文成绩正不知不觉中突飞猛进。

“未知高山便知其巍峨,未见大海便知其深邃”,这就是书的力量。让我们拿起书本尽情朗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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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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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的人会觉得: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对此,我是深有体会。

我是一个喜爱生物的人,对于此类书,我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爱书者”。这不,我迷上了一套叫《酷虫学校》的书,每一章每一节里的故事都会令我回味无穷!什么独角仙、鹿角虫,什么虎甲、蜜蜂都让我着迷,它们的样子、动作常使我捧腹大笑。

那天清晨,我睁开眼,伸出手,看看表,还是3:40。时间虽早,可是一想到《酷虫学校》,我瞬间清醒。捧起书,我像老虎吞食似的吞咽着书中的知识……不知过了多久,只听见“啪”的一声,妈妈从房间里慢悠悠地走出来,当她看见我坐在那儿时,原本惺忪的双眼瞬间瞪得如铜铃般大小,发出“啊——啊——”的两声尖叫。震惊、不可思议全写在了她的脸上。我还是第一次看她有这种表情。但是,5秒钟后,我就迎来了“唐僧式”的念叨:“杭哲,睡眠是很重要的,睡眠是很重要的,睡眠是很重要的……”我嘴巴上“嗯嗯啊啊”地答应着,心里却暗暗在计划着:明早我继续这么干!

这学期,我又迷上了《猫武士》一书,里边的猫武士让我敬佩,也让我憎恨。这书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于是,我又开启了读书模式。每天晚上,急急忙忙写完作业就躺在床上看起书来。与猫武士在一起的时光是那样愉快,妈妈打完一个长长的电话,改完一大堆讲义,我却觉得好像只过了短短的5分钟。呵,书使我瞬间变成了毫无时间观念的人。已是深夜10点半,我仍在读此书。这时,妈妈见我房间里的灯还亮着,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生气地说:“你看看都几点了!”说着,她拿起表看了看,“快11点啦,邬杭哲!”唉,好吧好吧,不看了不看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合上眼睛。

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浮现的全是《猫武士》里的故事情节,那一只只猫武士仍在我眼前走来走去。“唉,不是我不睡,是我的脑子不睡,它要看书!”于是,我慢慢从被窝里露出脑袋,见妈妈正在上厕所,心里一阵窃喜,像做贼似的轻轻拿起书。不一会儿,我便全身心投入了。嗯,真好看!终于看到结局部分了!这时,一个声音猛然在我耳旁响起:“邬杭哲,你自觉吗?这种事还要我说三遍?”不用看也知道是妈妈发现了我的“罪行”。为了不让妈妈生气,我不得不与猫武士说再见。

书,让我欢喜让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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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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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交谈。”他们的话一直激励着我。

读书节就要来了,我们班都迷上了沈石溪老师的动物小说,里面内容生动有趣。但是,价格竟然要22块钱,我的钱不够,只好盼望过生日时,妈妈能送给我一些动物小说。

等啊等,终于盼到生日那天。晚上吃蛋糕时,妈妈果然拿出了一些动物小说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仿佛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吃完蛋糕,我便拿起《吃狼奶的羊》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一幅又一幅画面,仿佛我就是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流火云”。我看得如痴似醉。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要去参加补习班的时间,我却还没看过瘾,怎么办呢?突然,我急中生智,想到了“装病”这个办法。我把一条毛巾泡到热水里,接着贴到额头上,然后无精打采地走到妈妈的面前:“头好痛。”妈妈摸了摸我的头,说:“呀,怎么这么汤?你等着,我去买药。”说完,她急匆匆地出去了。我暗暗欢喜,马上拿起那本书继续看起来。

正当我看到精彩之处,妈妈忽然回来了,我竟然浑然不觉。她看见我趴在地上看得那么带劲,一点也不像生病的样子,于是大发雷霆:“你竟然装病!快给我去上补习班,不然我就把这本书撕掉!”我这才发现,妈妈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看的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喜欢看书了。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看书长大的,以后我会看更多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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