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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名人故事书汇集20篇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只要我们用心去读,就一定会感受到书给予你们的无穷快乐!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励志的名人故事书,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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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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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里美国逝去了一个有名气的漫画家,我不料爸爸看过之后竟能跟我聊起---这么一个没有读过多少

的人,曾经和漫画书有过难解的渊源。

二十多年以前,爷爷和奶奶有幸成为中国第一批把江南产品向大西北推销的商人。爸爸言他也不曾去过月台,只是知道爷爷和奶奶走远了、见不到了。他从此过上与他的爷爷奶奶---我的太公及太婆还有我的叔叔相依为命的生活。

从我们家到最近的柳市,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要轮渡淌上半个早上。爸爸与我的太公一起,经过了数个小时的颠簸,到了柳市。

爸爸吵闹着要赶去书店,揪住太公的裤腿不松开,才勉强把太公拗过去。

书店里杂物堆得到处是,真正的书少得可怜,已经是柳市唯一一家书店了。店里烟酒混合着五谷杂粮的味道都不妨碍爸爸灵敏的目光。

“就那本了。”爸爸十分小声地说---没有父母为他撑腰,剩下爱他、给他肩膀的只有两位干不动了、普通话都讲不准的老人。

太公的手里攥着钱,越攥越紧,手心直有汗渗出。他干硬的说“不,不行,这本不行。”

被爸爸所选中的,是引进自日本的漫画,是只有调皮孩子看的“闲书,”我的太公也是没有什么进步思想的。爸爸的声音软下去“啊,为什么?”又挺起来:“就这本,我要。”倘若奶奶与爷爷在,父亲已被打得出了鼻血,所以他把握这难道的机会,却要为难太公一次,为了他所一心爱的漫画书。

太公失望极了,却还是满口不同意。

爸爸似是观察到太公湿润的干裂的手,有所收敛,可又趴在地上打转,还哭出来:“我要,我一定要……”

太公心软了,只是一本书、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书,引得他无数踌躇。最终,书是买了,父亲远在西北的夙愿难说了了没有。

这本漫画书一直被父亲珍藏,看作是亲情的难得产物,只是像很多东西一样,在时间的流河里迷失了,他至今记得太公那时的手、犹豫的样子,和付款时坚定的眼神。和爷爷奶奶远在他乡时极度的厌恶,抱怨和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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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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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潇潇洒洒地看电视,可以轻轻松松地听音乐,可以自由自在地上网。惟有读,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一句话一句话地分析,一段一段地去理解。既没有美丽的画面,也没有动听、美妙的音乐,更没有好玩的游戏。读起来真是有点“难”啊!

在我的书架里,大的、小的、薄的、厚的、滑稽可笑的、具备知识的、记载历史的书都有,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西游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三国演义》……只要我手中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我从书中了解到了许多知识,如:银河系里大概有多少恒星、濒临灭绝的动植物有哪些……书籍,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多彩的世界,我渐渐地明白了,书就像一个充满神奇的世界,书就像一个金光闪闪的宝库,书就像一个欢乐天地……

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力量,给了我智慧。课外读物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诗歌引领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童话故事告诉我生活中的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读书成了我每天的习惯。《雷锋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爱的教育》教会了我要每时每刻为别人着想,用自己的爱去温暖别人……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也是传承历史文明的见证。如果生活上没有书,百事将会荒芜。如果智慧没有书承载,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如果全世界都没有书,就好像万物缺少空气、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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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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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出自莎士比亚之口。仔细揣摩,的确很有道理,书籍是人类精神的营养品,她会让我们满腹经纶。我和书,发生过些许趣事,想听?那就让我细细道来。

那是三年级的一天晚上,同学借了我几本漫画,我许下承诺,明日一去就还给他。“好一堆书啊”我心想,“该如何看完呢?”我一边打着如意算盘,一边迅速的写完了作业。我一瞄,“哟,才8点,妈妈定会准我看的!”谁知,妈妈非但不让,还让我乖乖睡觉,我气愤极了,你不让我看,我还偏看!趁她不注意,我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漫画书藏在了枕头底下,又装作上厕所拿回了手电筒,一切就绪,我开始美滋滋的看了起来。谁知,在躲过了妈妈两次“巡逻”后,她突然来了个回马枪,弄的我措手不及,当场被“抓获”。

但是在那之后,我有了每天晚上的读书时间。我最大的“读书库”,不是在家,不是在图书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它竟是在同学们手里。说到这,我不得不提我的“光辉历史”。在妈妈不给买的情况下,我已经在同学那借来并看完了整套《淘气包马小跳》和《米小圈上学记》,还有数不清的《漫画派对》。

每次借阅完毕后,我都会和同学们讨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由于理解的各不相同,所以每次讨论完都大有收获。

我觉得,读书可以一个人读,但是多人一起读能分享不同的见解,也能得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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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名人励志故事:柳公权拜师练字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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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柳公权和几个小伙伴举行“书会”。这时,一个卖豆腐的老人看到他写的几个字“会写飞凤家,敢在人前夸”,觉得这孩子太骄傲了,便皱(zhou)皱眉头,说:“这字写得并不好,好像我的豆腐一样,软塌(ta)塌的,没筋没骨,还值得在人前夸吗?”小公权一听,很不高兴地说:“有本事,你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老人爽朗地笑了笑,说:“不敢,不敢,我是一个粗人,写不好字。可是,人家有人用脚都写得比你好得多呢!不信,你到华京城看看去吧。”

第二天,小公权起了个五更(geng),独自去了华京城。一进华京城,他就看见一棵大槐树下围了许多人。他挤进人群,只见一个没胡双臂的黑瘦老头赤着双脚,坐在地上,左脚压纸,右脚夹笔,正在挥洒自如地写对联,笔下的字迹似群马奔腾、龙飞凤舞,博得围观的人们阵阵喝(he)彩。

小公权“扑通”一声跪在老人面前,说:“我愿意拜您为师,请您告诉我写字的秘诀……”老人慌忙用脚拉起小公权说:“我是个孤苦的人,生来没手,只得靠脚巧混生活,怎么能为人师表呢?”小公权苦苦哀求,老人才在地上铺(pu)了一张纸,用右脚写了几个字:

“写尽八缸水,砚(yan)染涝(lao)池黑;博(bo)取百家长(chang),始得龙凤飞。”

柳公权把老人的话牢记在心,从此发奋练字。手上磨起了厚厚的茧(jian)子,衣肘(zhou)补了一层又一层。经过苦练,柳公权终于成为我国著名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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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名人故事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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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的张海迪因患有脊髓病,无论做什么事情她都只能在轮椅上进行。不久,她做了一次手术,手术后她只能一动不动躺在床上,可她仍然刻苦学习知识,她从镜子里面看书。就这样,她自学了小学、中学的课本,之后又开始自学英语。她对自我要求严格,所以提高很快,渐渐地,她开始替有关部门翻译英语资料。有一次,她翻译了《海边诊所》。当张海迪捧着厚厚的翻译稿来到出版社时,老修改被她深深地感动了。

张海迪给自我立下一个规定:每一天背熟10个单词,如果背不全,就狠狠地咬几下自我的手指。

古人曰:今日事,今日毕。这可见古人是多么注重今日的事情今日完成,可是此刻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人做事总是拖拖拉拉,今日的事情总是拖到明天去做,甚至托到后天。有些人遇到一些挫折,就闷闷不乐的,他们不明白,仅有经受住严峻的考验,并且对自我充满信心,才能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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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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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好、好读书、读好书。”书是陪伴我一生的朋友,我与读书的故事,有很多很多……

我出生后不久,妈妈要去上班,爷爷奶奶从遥远的老家赶来照看我。爸爸给我讲,在我六个月大的时候,家里有本画着“三十六计”的台历,爷爷抱着我,一边翻着台历,一边念着“声东击西”、“暗渡陈仓”这些故事,只有二年级文化水平的爷爷,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当然也不懂,但我在爷爷怀里很是安静,不哭也不闹。但有时换成奶奶抱我,奶奶牛大的字不认一个,她只是翻着台历,我就用“哼哼”来表示我的抗议。这些故事,都是从爸爸妈妈那儿听到的,是我与书最早的相遇。

到了一岁半的时候,家里的墙上挂着北京地图,花花绿绿的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地名,“海淀区、西城区……”爷爷一边指一边念,我听得津津有味。过了段时间,我学会了说话,有一次,爸妈带我去逛超市,突然,在路边的一块大大的广告牌上,我发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好朋友,我伸出稚嫩的小手,指着它,大声而非常清晰地读出了“区”,爸妈都惊讶坏了,觉得不可思议。当我又在一块楼牌中找到了熟悉的老朋友,念出“区”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我认得字了。后来,他们才从爷爷口中问出了答案。从此,我得到了鼓励,认字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两岁多的时候,由于我非常喜欢汽车,爸妈便给我买了一本《汽车百科》,里面的自行车、小轿车等车辆激发了我的兴趣,虽说像“警”呀、“救”呀这些难字,我一个都不认得,但这本书却成为了我的启蒙读物。十年过去了,这本书已经变得有些残破不堪,书页都变软了,装订书页的棉线也换了一遍又一遍,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了起来,如同一件珍贵的文物。随着年龄的增长,属于我的书也越来越多,历史书、小说、学习用书、漫画……。如今,我所拥有的图书已经塞满了书柜,但我还不知足,三番五次、绞尽脑汁地去书店看书,一定要耗上一天时间大饱眼福,去细细品味。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需要每天获得更多的知识及信息,我就抓紧时间查阅资料,而这样的积累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益处;杂志和报刊业也是我重点阅读的对象,他们不但使我知道了一些新闻,也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人情世故。杂志《读者》里的一些故事,将人的各种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对世界有了一个新的理解。

从此,一个又一个方方正正的汉字,为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窗户,窗外的风景一片美丽,应接不暇,使我陶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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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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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籍能让我们从中汲取知识,同时,我与书的故事也是各式各样。

一个夏天的早晨,我像一匹饿狼在书房贪恋地读着书。翻呀翻呀,我聚精会神地看着书中的一切,全然不知有危险即将发生。

不知不觉,我闻到了一股烤肉味,我跑到厨房,赶忙问妈妈:“妈妈,你在做香喷喷的烤肉吗?”妈妈说,她是在炒苗条。“那怎么会有一股烤肉味?”我心想。我回到书房,依然有股烤肉的味道,我翻箱倒柜,依然没有找到有什么东西着火了。“算了算了,继续读吧。”我心想。

我读着读着,烤肉味越来越重,啧,这味道不对,不像是烤肉的味道,有一种纸着火的味道!我又开始四处寻找,有纸的地方也都找了,我赶紧跑到书柜旁的角落才发现里面的书都变成一团团小火焰了。我赶紧灭火。灭完之后,我很奇怪,是谁把它点燃的?最后,我才知道原来是表哥放在一旁的化学品被阳光照射,导致我的书被点燃了。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说。是的,如果我早点知道这个化学品会被点燃,我早就把它拿到别处去了!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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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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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你,喜欢懂你!你那行云流水般流畅,天高云淡般深邃,让人陶醉!一篇篇欢快音符的乐章,一幅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带着我的人生起舞,为我带来无限乐趣!

我上幼儿园后,妈妈就买了一本《格林童话》给我看。我一打开书,就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常常把书当作珍宝一样,分外爱惜,从不离手,整天泡在童话般的故事里。渐渐地,看书便成了我的习惯。

后来,上二年级了,需要写作文了,那么展现在我眼前已不是我喜爱的童话书,而是一本本令我讨厌的作文书了。那时,看着妈妈不嫌烦,我都嫌烦了。不仅这样,妈妈还经常对我说:“孩子,只要你的作文拿好成绩,我就带你去肯德基好好吃一顿。”当时年幼的我经受不住诱惑,经常活生生的成为妈妈的“猎物”。

从那以后,讨厌作文书的我慢慢地觉得作文书也挺好的,从此也爱上了作文书。现在,我觉得什么书都好看,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看书看得废寝忘食,多少个旭日东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满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书这片浩瀚的海洋中遨游,欣赏着海上独特的风光。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世界色彩斑斓。来吧,让我们一起遨游书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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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现代名人励志故事3.电报迷与看报迷爱迪生——坚持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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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是世界上有名的发明大王,他的发明有一千多项,像电灯、留声机、电影机等都是他发明的。 然而童年的爱迪生因为家中贫穷,只上过几年学,他十二岁便到火车上去卖报了。不能去学校读书,他就自学。他非常热爱学习,一边卖报一边看书看报,抓紧时间学习和做实验。

爱迪生的父亲平时对家里人要求很严格,他规定全家每天晚上十一点半前必须关灯睡觉。可是,爱迪生卖完报纸回到家常常是晚上十一点了,这样他回家后就没时间做自己喜欢的实验了,这可怎么班呢?这对于喜欢自己学习、摸索的爱迪生来说,简直是难以忍受。于是他想来想去,终于想出一个好办法,能让爸爸支持自己做实验。

一天,爱迪生用铜线在树上架起了电线,直接接到他的好朋友家里,并把当天卖剩下的报纸和一台电报机留在朋友家。晚上会到家后,他爸爸要看报纸,爱迪生说今天的报纸卖完了。起先他的爸爸并没有非常可惜。爱迪生为了引起爸爸的兴趣,就开始说起今天报纸的内容如何新鲜有趣,没有看真是非常可惜。爱迪生的爸爸听到他讲得如此绘生绘色,真的非常想看。于是他问爱迪生还能不能想办法找一份来。爱迪生说,他的朋友佳丽还有一份,他可以用电报把报纸的内容传过来。这个时候爱迪生的爸爸想看报纸的瘾上来了,于是就痛快地答应了他。

爱迪生的爸爸看到儿子自制的土电报机还真能用,心里非常高兴。心想,这孩子也不简单!从此以后,他就再也不阻止爱迪生晚上道电报实验了。后来爱迪生经过艰苦地努力,终于成了世界上伟大的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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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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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天空像湛蓝的大海一样,这云海像是刷子刷洗过一样,只剩下湛蓝和白色的白云,白云犹如那扬帆起航的轻舟,这一切又衬得蓝天十分美丽,不时让人想去多看几眼,远处的树叶就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从树上轻轻飘落远处,不远的果园里的梨树上此时已经堆积起了梨宝宝,微风一吹,梨宝宝就像一个个小娃娃在荡秋千。我看着这一切渐渐陶醉了。这时,我想起了一件事——要上课了,我快速的向学校奔跑。

刚跑到学校就听见了一阵“叮铃铃”的声音,已经上课了。我连跑带冲的奔向教室,可是我还是晚了一步老师已经到了教室。老师看到我,脸上写满了愤怒,头发气得直冒烟然后指指钟又把手一挥示意我进去。于是连忙走进教室放下包坐下来听老师讲课。终于下课了,教室里一片笑声,我和同桌更是嘴巴都合不拢了。我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书,他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书,我们相视一笑。这时他找我借我书看,我说:“行,不过你得小心点,不能弄坏了。”他心十足的说:“放心吧!”于是我把书借给他看。

可是没过一会儿我那可怜的书发出“撕拉”的声响,一看书都破了,我气得牙齿咯吱咯吱响,我把脸一黑心里十分生气,向他挥拳。他见到我打他,他也气得牙齿咯吱咯吱响,不一会儿我们两个就扭打起来。

我黑着脸抢过他的书,直接踹他的桌子。

我们两个气愤的绝交了,我横了他一眼把他的书往地下一摔就走了,随后听到了他的哭声。

后来渐渐的我觉得是我太过分了,有一天放学我在校门口等他。一眼从人群中看他,我走上去满脸愧疚的向他说:“对不起,之前是我不起。”这时他说:“我早就原谅你了。”于是我们俩一起手拉着手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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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励志哲理的经典小故事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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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里有一段,讲孔子周游列国,曾因兵荒马乱,旅途困顿,三餐以野菜果腹,大家已七日没吃下一粒米饭。

一天,颜回好不容易要到了一些白米煮饭,饭快煮熟时,孔子看到颜回掀起锅盖,抓些白饭往嘴里塞,孔子当时装作没看见,也不去责问。

饭煮好后,颜回请孔子进食,孔子假装若有所思地说:我刚才梦到祖先来找我,我想把干净还没人吃过的米饭,先拿来祭祖先吧!

颜回顿时慌张起来说:不可以的,这锅饭我已先吃一口了,不可以祭祖先了。

孔子问:为什么

颜回涨红脸,嗫嗫地说:刚才在煮饭时,不小心掉了些染灰在锅里,染灰的白饭丢了太可惜,只好抓起来先吃了,我不是故意把饭吃了。

孔子听了,恍然大悟,对自己的观察错误,反而愧疚,抱歉地说:我平常对颜回已最信任,但仍然还会怀疑他,可见我们内心是最难确定稳定的。弟子们大家记下这件事,要了解一个人,还真是不容易啊!

所谓知人难,相知相惜更难。逢事必从上下、左右、前后各个角度来认识辨知,我们主观的了解观察,只是真相的千分之一,单一角度判断,是不能达到全方位的观照的!

当你要对一个人下结论的时候,想想:真的你所看到的才是事实吗还是你只从一个面,一个点,去观察一个人呢

大多数的人根本不了解对方的立场与困难的时候,就已经给了对方下评语了,更何况是在有利益冲突下的场合。

现今的人们拥有高学历高知识,却往往过度仰赖高知识,而忘了让自己在智慧上成长。很多事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要客观地跳出成见,才有机会接近真相。连孔圣人也会对自己最信任的弟子起疑心,更何况我们呢

我们是不是也常常因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对他人产生了某种印象,从而为他人打上某种标签呢孔圣人可以当下就用智慧,轻易了解真相,消除误会,可是我们呢

有多少人,因为自己的亲眼所见,尤其是亲密关系里,从此耿耿于怀,甚至怀恨在心可悲的是,到死都不知道,其实是自己看错了。

两个人交流时,其实是六个人在交流:你以为的你,你以为的他,真正的你;他以为的他,他以为的你,真正的他。你想,这里边会有多少误会,会有多少误解你总在和你以为的他交流,你知道真正的他的想法吗

你是否又觉察到真正的你你自己的内心的需要是什么对方的需要又是什么呢你曾经多少次误解了你的家人、朋友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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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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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最喜欢读的书籍是《中外名人故事》,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大道理。

这本书讲了各个时代名人的故事,还把它们分成了各种类别:爱国的文天祥、鲁天佑、华盛顿等,奉献的诸葛亮、南丁格尔、居里夫人等,创新的黄道婆、哥白尼、伽利略等,探索的沈括、阿基米德、郑和等,拼搏的成吉思汗、李嘉诚、拿破仑……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特蕾莎修女》这一篇。特蕾莎修女,本名为艾格尼斯·刚察·博加丘,她从小就很有爱心,觉得自己未来的职业是帮助贫困的人。1937年5月,她决定成为终身制修女,并改名为特蕾莎修女。有一天,她发现一位倒在地上的老妇人,看起来快不行了,但她还是立即把她打理干净并送去医院,最后老妇人得救了,她就这样经常救济有困难的人。她的组织有很多钱,可她生活却很节俭。1997年9月5日,特蕾莎去世,全世界人民都悲痛不已。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名人都拥有着善良、细心、认真……这些美好的品质,正是这些美好的品质,才让他们向名人更加接近。相比之下,现在社会中有一些人拥有不好的品质,我想,如果人人都能拥有美好的品质,全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丽。我还发现这些名人们小时候家里的情况都不太好,可是长大后能做出那么伟大的业绩,十分了不起。祖冲之废寝忘食地计算圆周率的准确数、乔丹忘记了时间似的练习篮球……我很敬佩他们。

古人说,“开卷有益”。这的确是本好书,读了这些名人的故事,你就相当于走向了一条胜利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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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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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生活画趣

作者:陈卫卫

漫画家是离不开幽默的,丰子恺的漫画,一向以富有诗意和哲理著称,生活中的丰子恺为作画,也曾遇到很多趣事。

丰子恺总是带着速写本,走到哪里就画到哪里,由此积累了大量的绘画素材。有一次,去农村写生时,他看到田野旁的树林里有几个农妇正在扫落叶,她们各种各样的姿态引起了他的兴致,于是,他立即掏出速写本,躲在一棵大树后面画了起来。正当他画得入神时,竟被其中一位农妇发现了,于是,一群“娘子军”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大兴问罪之师:

“你画我们作什么?”

“准是画了去给洋鬼子的吧?”

其中一位农妇更叫嚷起来:“洋鬼子会捉画中人的灵魂的呀!灵魂被收去,就活不成了!”

“不得了,决不能让他画去!”

那些女人们越说越来气,有一个甚至伸手要抢速写本。面对这种局面,丰子恺纵然百般解释也无济于事。正闹得不可开交之时,幸亏村里的一位老人闻声赶来,问明了原委,替丰子恺解释了半天,她们这才息怒而去。在谢过了那位好心的老人之后,丰子恺急忙从口袋里掏出心爱的速写本查看,幸好八张描绘农妇姿态的画稿都完好无损,这才松了口气。

一天,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里,丰子恺看到一个小贩拎着一篮花生米走来,他觉得其形象很入画,就一边观察他,一边伸手去口袋里掏速写本。那小贩以为丰子恺盯着他是准备掏钱,连忙走到跟前道:“先生,花生米要买几包?”丰子恺愣了一下,无奈之下只好将错就错地买了两包花生米。

丰子恺喜欢清静,特别不喜欢和当时的政界人物来往,常常说:“富贵于我如浮云。”《良友》杂志的编辑多次到丰子恺家中采访,拍摄他作画的照片后登在刊物上,称他为美术界的名人,并且对他的作品赞誉有加。丰子恺看了之后,对家中的孩子们幽默地说:“其实,我不是明人(名人),而是清人。”然后解释说,明、清是两个朝代的名称,而名和明是谐音,名又是名利一词的首字,他不喜欢做名人,他喜欢做个清静的人。

丰子恺还曾因给家里的自鸣钟改头换面而引出一段趣闻。1936年,他从上海买了台大自鸣钟,挂在缘缘堂的客厅里没几天,就感到钟面上那数字太过枯燥乏味,于是,他把钟从墙上取下来,用油画颜料把钟面涂成了天蓝色,再添上几条碧绿的柳丝,又用黑色硬纸板剪出一对飞燕,粘在时针和分针的尖端。这样一来,时针和分针走动时,就变成一对飞燕在垂柳中互相追逐了,客厅平添了无限的诗情画意。邻居们看到后,作为奇闻一传十、十传百,不久,附近的人几乎全知道了,许多人还特地来到丰子恺家里,一定要见识见识这个稀奇的自鸣钟。人们说:“到底是艺术家,做起事来就是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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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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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不算多,也不算少。我家的书柜里有180几本书,有一本书是~~~拉普拉斯说:“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我觉得这句话和有道理!

我爱看漫画,也爱看格林童话,可我最爱看的是侦探类的书。之所以我深爱侦探类的书是因为:我是白羊座的,和爱冒险,有刺激感。

读书中也有难过的事。一个星期二的晚上,我做完作业,就去看书了,一进书房,我就拿起还有一半就看完的——《名侦探柯南》这本书。我正看得人迷时,妈妈进来了。我以为她是来给我检查作业的,没想到反倒是看我在干嘛。他看见我在看别的书,不是在看作文书,就立马从我手里把《名侦探柯南》那本书扔到了地上,一把从书柜上拿了一本我已经看完的作文书,叫我把这本书看两边,再说出20篇里面作文的题目和内容。啊!这不是要我死吗?

啊!书带个我快乐,书带给我想要的知识,但书又带给我是妈妈一句句的唠叨!不论怎么说,书是我一生的园丁!我爱书!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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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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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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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1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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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年轻时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和主持新闻类节目积累的阅历,让他对于婚恋这个社会性的话题有着独到的见解,更能了解普通人的心态,由此,此档经他主持的节目一经播出,便火遍全国。

孟非:人不会一辈子倒霉1971年,他出生在重庆市一个普通市民家庭,后来随父母的工作调动来到了南京。1990年高考落榜之后,他南下深圳寻求发展。来到深圳后,他马不停蹄地开始找工作。然而,奔波了十几天,他竟然一无所获。眼看身上带的钱所剩无几,他只好从小旅馆搬出来,住进了破烂不堪的简易房里。那段时间,他每天所做的都是从街边捡来的旧报纸里收集招工信息,然后一次次去应聘。

辗转奔波了一个月后,他终于应聘到了一份搬运工的工作。这份工作累且报酬少得可怜,还得时常忍受苛刻老板的责骂。和着泪水与汗水,他勉强做了一个月,便离开了深圳。

回到南京后,他做了一名印刷工人。这份工作要不分昼夜地连续3天工作,每10个小时,才能休息一次,而且要是手脚稍微慢一点,在规定的时间完不成流水线作业,就会影响下一个环节,会受到班组长的一顿大骂。即使这样,为了生存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拿到第一个月薪水的时候,他报了成人高考。因为这个时候的他,开始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意识到要改变命运,只有靠知识。他十分珍惜这得来不易的机会,无论多忙多累,他都会准时出现在课堂里。这种一边打工一边上课的生活,让他的休息时间少得可怜。由于劳累过度,工作的时候他的手被卷进了机器里,后来由于抢救及时,他的手保住了,但也因为这件事丢了工作。

1994年2月,他凭着自身过硬的素质,应聘进了江苏电视台文艺部,做了一名体育组的接待员。虽然这份工作只是一份伺候人的工作,但能进入向往已久的电视台,也足以让他欢欣鼓舞了。

就这样默默无闻地做了一年“茶水小子”。1994年7月,拿到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专科文凭后,他为自己确立了一个更高的目标,那就是不能再做“茶水小子”,自己也要做一名记者。

有了目标后,他就一门心思朝着理想的目标往前奔。他每天早早来到台里,利用帮记者们打扫卫生的机会熟悉记者的工作流程,在一些老记者出去采访时主动请缨扛摄像机,因此学会了一些采访技巧和摄像机的操作。与老记者混熟后,他的勤奋与吃苦肯干,终于打动了老记者,渐渐地,有些小新闻,老记者便交给他。虽然自己仅仅是个将名字署在老记者后边的幕后记者,但他还是非常高兴,因为他将这种得来不易的机会当成了锻炼与提高自己的平台。

之后,随着在电视上曝光频率的增加,台领导终于注意到了他,破例允许他在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可以出去跑新闻。领导的“法外开恩”让他终于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从此,他每天透支体力拼命赶做节目,通宵熬夜更是常事。但看到自己拍出来的片子,心里还是充满了成就感。

1996年8月,他作为总摄影参与拍摄了26集专题片《飞向亚特兰大》。该电视片在全国长篇电视专题片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凭借着这个成绩,他终于被转成了正式记者。

接下来,他的事业一帆风顺。1995年,江苏电视台为了抢占先机,组建了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筹备了一档10分钟的深度报道栏目《都市传真》。他进入该组后,正式开始了跑社会新闻的历程。

2002年1月,江苏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决定改《南京新闻》为新闻直播节目,起名为《南京零距离》,宗旨是“为平民百姓服务”。经过激烈的角逐,在面向全社会的公开竞选中,他以绝对优势胜出。《南京零距离》第一期播出后,他诙谐幽默像拉家常似的主持风格,就受到了电视观众的欢迎。由于关注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和喜怒哀乐,没过多久,《南京零距离》收视率就一路飙升。与此同时,他也成为《南京零距离》不可替代的核心人物,不少观众亲切地将他称为“城市平民的代言人”。

2010年,江苏电视台新增了一档婚恋交友类节目《非诚勿扰》,台领导将节目主持的重担交给了他。从新闻节目到情感真人秀节目,几经磨合他很快适应了主持角色的转换。正是年轻时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和主持新闻类节目积累的阅历,让他对于婚恋这个社会性的话题有着独到的见解,更能了解普通人的心态,由此,此档经他主持的节目一经播出,便火遍全国。这档节目,不但捧红了许多80后的交友选手,也让他迎来了事业的巅峰。靠着非诚勿扰的人气,他成功入围第四届华鼎奖主持人榜单。

他就是江苏电视台相亲节目《非诚勿扰》的主持人孟非。对于曾经的艰辛,孟非有自己的看法:“人不会一辈子倒霉,总会有云开日出的时候,而成功的机遇,总是会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是苦难中积聚的力量一步步将我引向了成功,现在回过头来看看,成名之前艰辛打拼的那段岁月,是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从搬运工到“最睿智的月老”,孟非经历了十几年的磨砺。那么你呢?为了成功,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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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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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历史的天空,那些优秀的人犹如天上的星星,他们伟大、高尚的精神永远在人们心中闪烁。现在,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小时候的故事吧。

欧阳修4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本来不富裕的家庭就变得更困难了。欧阳修还有一个妹妹,一家三口人的负担全落在他母亲的肩上。小欧阳修天生好学,聪颖过人,嗜书如命。但家里穷,怎么办呢?母亲郑氏粗通文墨,她就教儿子和女儿读书。没有纸笔,母亲就把沙土铺在地上,让他们用芦秆当笔练习写字。

欧阳修读书专心致志,10岁时已经读了不少的书。许多书根本买不起,他就到处借书来读。就这样凭借他过目成诵的本领,背了一本又一本借来的书。而他写文章的本领也有很大的进步,很快地就可以写出漂亮的诗文。母亲看到儿子的进步很是欣慰,不时鼓励他立志考取功名。

欧阳修23岁时便中了进士甲科,最终成为了中国文学史上有影响的伟大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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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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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脱俗的灵魂,是一种非凡的生命,它带我打开知识的大门,吸取里面的精华。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知识的海洋是浩瀚的,海洋是由书汇成的。

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我努力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手在桌子上摸索着什么,啊!摸到了,是一本沉甸甸的书,顿时,我睡意全无,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那本书叫《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我迅速把它拿过来,像一匹饿狼一样,贪婪地阅读着。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爸爸进来了说:”今天的暑假作业做了没有?“我支支吾吾地说:“没,还没泥!”爸爸就说:“先把作业做完才可以看书!”说完,就把我心爱的书拿到了客厅的桌子上,我心不在焉地做着作业,可“身在曹营心在汉”,啊,我要想想办法怎样才能把爸爸收缴到客厅的那本书换过来,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突然我灵光一闪,想到一个主意,我拿了一本《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蹑手蹑脚地走出去,因为当时是夏天,爸爸的房间开着空调,房门是关着的,我迅速把《凤凰社》与《火焰杯》调换了,再轻手轻脚地回到我的卧室,我把门反锁好,连借口我都想好了:因为门栓坏了,如果不反锁门,门就会自己弹开。我不禁一阵窃喜,终于可以接着看我心爱的书了……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这个灯塔点亮了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书是智慧的钥匙,它开启了我知识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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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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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作者陈寿说过,“一日无,百事荒芜”,说的是一天不读书,就什么也干不了。我也是一个嗜书如命的人。

书是智慧的源泉,为我们打开一个广阔的世界,让人如痴如醉。每当看到书,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翻阅,读了上瘾的,如果没有读完就会一直惦记着。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窃读记》,使我不仅想起一件趣事。那天放学后我回到家,疲惫的我把书包放下,便做作业了。正在做作业的我像一只小猴子一样不安分,因为书架上那本“新来”的书散发着淡淡的墨香,像钩子一样吸引着我,使我不能安安分分地做作业了。“昨天看到哪里了?好像是……”我的心痒痒的,禁不住把书从书架上取下来。

正看得不亦乐乎时,忽然,不速之客——妈妈走来了,妈妈边走边问:“宝贝,作业写完了吗?”“啊……啊快了。”我手忙脚乱,怎么办?妈妈快来了!对了!放在柜子里!我急中生智,把书藏起来,又三步并作两步,“飞”回椅子上,认真“写作业”。“哦,宝贝,不着急!”妈妈见我认真写作业的样子便回到厨房去了。“吓死我了,冷汗都冒出来了。”我小声地自言自语。

“咳咳……”传来妈妈的声音,我的心脏都快蹦出来了,竖起耳朵听,妈妈还在厨房。我又拿出柜里的书,一页,两页……不久,我终于读完了,合上书,吸上一口书香,感觉心情分外舒畅。

看,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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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内名人的励志故事:李嘉诚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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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的一天,李嘉诚在香港宴请一批来自内地的著名企业家。

大家以为,作为华人首富的李嘉诚一定是等到大家都坐齐了再入场,然后简单、礼节性地跟大家打个招呼,讲几句话便会匆匆离开。因为大人物一般都是这样的,他们时间宝贵,绝不会提前来或者最后走,更何况此时的李嘉诚已经是一位年近80岁的老人了。事实却是这样:当一行人从电梯里出来时,一眼便看见了李嘉诚——他正站在电梯前等待来宾们,在一番简单的自我介绍后,他亲自向每个人递上名片。

接下来的事情则更是出乎大家的意料,接到名片的人,被引领到一个箱子旁抽号,这是接下来李嘉诚和大家拍合影时的座位号,谁能坐在李嘉诚的身边全凭运气,跟这个人的社会地位、知名度和财富没有丝毫关系。拍完合影后,一行人又被要求再抽一次号,这是吃饭时的座位顺序。

宴会开始前,大家热情地邀请李嘉诚讲几句。李嘉诚谦虚地说,那我就简单说两句吧,全当与各位分享,但在讲话过程中,他分别用了普通话、粤语和英语,原来在场的还有少数几位外国人。

宴会正式开始时,李嘉诚并没有从头到尾都坐在某个固定的位置上,而是分别在每桌上坐15分钟,不偏袒和独爱哪一桌,更不会只与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交流。李嘉诚并没有提前离席,而是一直等到宴会结束后,把大家送到电梯口,并跟每个人握手道别,包括酒店里上菜和上茶水的服务员,也一个不漏掉,并且感谢他们热情周到的服务。

降低自己,尊重他人,用谦卑的态度,让别人因为他而感到舒服和愉快,这便是李嘉诚做人的低调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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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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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阅读的女孩,一直陪我一起长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不少小故事

记得4岁的时候,我还没有上学,但很文静,不喜欢和小朋友们玩儿,呆在家里和爸爸一起读书。其实啊,那不叫读书,那叫“听书”,每天晚上我都让爸爸给我读故事。当爸爸读到感动人心的文字时,我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掉;当读到主人公成功的时候,我的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是啊,我的情感总是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此起彼伏,我与书中的人物共悲欢,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现在我长大了,已经是三年级学生了。自己能独立读书了。识的字越来越多,读的书越来越多,懂得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我有时和马小跳一起疯狂,有时和三国演义英雄人物一起征战沙场,有时和鲁滨逊先生一起精彩冒险。

现在,我还有个怪癖,就是吃饭的时候,总要拿着一本书,边看边把饭咽到肚子里。为此,每次吃饭的时候,遭到了爸爸、妈妈的抗议。我还总是打趣地说:“我做的都是正事啊!”但我还是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吃饭时看书的坏处”:既不利于胃里食物的消化,还会影响视力呢!看来这毛病得改啊!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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