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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小豆豆读书笔记2篇汇总20篇

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和涵养,也可以提高我们的修养。下面是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看看吧。下面开学吧为你们整理了一些窗边小豆豆读书笔记2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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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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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破天荒的选择,一个令我都感到诧异的选择。但是,人不能违抗心灵的呼唤,于是,我顺着它的旨意,买了首本心理方面的书籍——《人性的弱点》。

因为即将上初中,一个全新的开始,一段全新的征程,一个陌生而熟悉的环境。小学的结束,使我有了改变,将能力的提高和体质的增强作为我今后的几年奋斗的核心。

是的,这将是一次变革。而能力的提高就必须依靠知识和技巧,《人性的弱点》这本书就是在传授你为人处事的最根本的原则,而这些通常是我们所忽略的。

书的作者卡耐基,我不得不佩服他高深的智慧,这绝不亚于古代圣人的智慧。叙述生动的近乎你我身边的事,使人更加易于理解。但是如何发挥它最大的价值,关键还在自己。

如果你将这书中的“技巧”当作数学、物理的公式来背的话那你就白白浪费了知识,即使你能很熟练的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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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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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杯具,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我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我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能够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感情、追求、梦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能够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欢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可是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我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我的妻子,逼走了自我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此刻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日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能够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期望自我的丈夫多在自我身边多陪陪自我,而是撇下自我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我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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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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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这篇故事,里面讲了从前有个很富有的人家有个女儿,她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小姑娘是一个虔诚而又善良的女孩。他的父亲不久就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 新妻子带着她以前生的两个女儿一起来安家了。她们外表很美丽,但是内心却非常丑陋邪恶。她们到来之时,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就开始受苦受难了。给她穿灰色的旧外套,嘲笑她,把她赶到厨房里去了。她被迫去干艰苦的活儿。

国王要给自己的儿子举办一个选美大赛,谁最漂亮王子就娶她,灰姑娘的两个姐姐都去参加了,但是灰姑娘也很想去参加舞会,她后妈阻止她去。可是小鸟朋友给了灰姑娘一套金银制成的礼服和一双光亮的丝制舞鞋,灰姑娘马上变成高雅、漂亮姑娘了。在舞会上王子跟灰姑娘跳起舞来,王子很喜欢灰姑娘。并娶了灰姑娘做他的王后。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人不能看外表,要看她的内心是不是心地善良,好心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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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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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西游记》吧,里面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不但能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能看出常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妖怪真身。一路上,他打死的妖怪最多。四人之所以能取到真经,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

然而猪八戒的可爱、贪吃,也令我对他有了好印象,他虽然贪吃,可是心地善良,一路上也没有丢下师傅独自离开,而且还会向别人要斋饭给师傅吃,虽说本领不强,但我认为他能在取经路上给大家带来快乐。

对于唐僧这个人物,我却不怎么喜欢,因为孙悟空凭借火眼金睛看到的妖怪,唐僧却只看表面现象,差点把这个好徒弟丢了。

我一直都很喜欢读《西游记》,因为它教会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毅力,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坚持到最后就会有好的结果。

寒假,我又重温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已经读过几次,但总是百读不厌。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远万里、历经劫难,去到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的途中,他们经历了凡人和仙人给他们“制造”的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唐僧一直非常坚定,即使就要丢掉了性命,也始终秉持他心中的信念,最后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现在我是一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困难,如果有了难题就去回避,那永远也学习不到真正的知识,只有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我才能学好基础知识;等我以后走进社会,就更应该发扬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不在困难面前低头,积极地想办法战胜困难,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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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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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又读了一次《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妈妈讲了这本书的来历:因为作者刘易斯·卡罗尔非常喜欢一位叫爱丽丝的小朋友,就有了这本《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坚持自我、勇于探险的小姑娘。一天,爱丽丝与姐姐坐在池塘边玩。突然看到了一只的兔子从面前跑过,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一个大洞里,开始了仙境之旅。爱丽丝在仙境里遇见了许多奇怪的人物:“白兔先生,胆子很小,他把爱丽丝带去了仙境。柴郡猫,一只会笑的猫,是奇境中为数不多的清醒的生物。红心王后脾气暴躁的统治者,动不动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

爱丽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成长了。我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要学习爱丽丝善良、勇敢,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我的未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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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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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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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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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的追求,并不必须要什么头衔和称号来满足,你爱上了一种东西,愿意用全部心血去研究它,掌握它,从中得到了乐趣,并且永远也舍不得丢弃它,这就是事业心,是比什么都重要的。

2.从来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透彻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命运,只但是从各不相同的方式和不可知的命运较量而已,或逆来顺受,或奋起拼搏,拼搏的动力不仅仅来自“自知”,而且来自幻想——完美的幻想往往既是辉煌的人生的起点也是终极目标。人生需要幻想,幻想使人生变得完美是有限的生命变的被无限!

3."真正有血性的人,决不曲意求得别人的重视,也不怕别人忽视."别人的误解,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信,如果你是自信的,就什么话都不用说了.真理从来都是最简单,最朴素的,除了它本身之外,并不需要额外地加以解释,正如一个真正美丽的人,任何附加的首饰都是剩余的!

4.不管严冬以前是怎样寒冷,春天总是要到来,冰雪中孕育着的生命,顽强地要生长,要发芽,要吐露新枝,绽开新花。

5.它在树桩里孕育了那么久,准备了那么久,已经积蓄了必备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就能冲破一切,倔强地伸出枝条,长出绿叶,展现着自己的个性。

6.如果看不到明天,这天也就毫不好处;牢牢地抓住这天,明天才能属于你!

7.人生是一场梦吗不,梦醒之后还能够忘却,人生能够忘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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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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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读过很多书,我还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另一本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海底两万里》我才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因为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这本书讲得是尼摩船长、阿龙纳斯教授和康赛尔听说海里经常有大海怪出没,于是他们乘着“鹦鹉号”潜艇去寻找大海怪。旅途中,他们虽然遇到了冰山、章鱼的攻击等困难,但是他们最终找到了大海怪。大海怪像鲸鱼

,比鲸鱼游得快,阿龙纳斯教授把它归为鲸鱼科,海豚目。

他们还发现了许多美丽的海洋生物,比如五颜六色的珊瑚、海胆,奇形怪状的海星、海葵,滑溜溜的海藻、海苔等生物。

主人翁尼摩艇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设计、建造了一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艇(鹦鹉螺号),他用潜水艇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探险,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他又巧遇了阿罗纳克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遭遇了冰山封路,空气缺氧等许多险情。书中主要讲了法国博物学家阿洛纳克斯教授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艇,参与追捕当时盛传的海上“怪兽”,不幸被“怪兽”俘获。而所谓的“怪兽”竟是一艘当时一艘当时无人知晓的潜水艇。潜水艇艇长尼摩邀请阿洛纳克斯教授一行三人作海底旅行。沿途他们饱览了神秘的海底世界,有海底平原、海底森林、海底墓场、珍珠世界、沉没的大洲和古城堡。最后,当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时,阿洛纳克斯教授一行三人不辞而别,将他们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尼摩船长他们经历了风风雨雨、困难、挫折,但他们没有后退,遇到困难就想方设法克服它,不悲观、不气馁,经过了大风大浪才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读到了引人入胜的故事和精彩的海底描写,还感受到了鲜明的爱憎和广博的地理知识,使人们在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中,感受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不但好看,还让我了解了海洋里的生物。我要把它珍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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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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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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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海的女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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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写的是海底的深处住着海王和老祖母还有六个小人鱼,六位人鱼公主一直想去人类世界,所以老祖母说;每个人鱼满15岁就可以去人类世界了,这六位一个比一个大一岁第一次大姐去慢慢的小人鱼就到了15岁老祖母把她打扮的很漂亮让她来到人类世界,她看见海上的船上有一位英俊的王子在过16岁生日。

没一会儿天渐渐暗了起来浪越来越大一会儿那个船反了人鱼就去救他渐渐地她爱上了王子,这时走来了以为公主,公主把王子抬到了宫里,人鱼就去找巫婆让她有一双腿但是巫婆有要求让她的声音个巫婆还说如果王子跟别人结婚就会死过了几天王子马上就举行婚礼了,5个姐姐拿来了一把刀要杀死王子小人鱼就活过来了小人鱼不忍心,就跳进海里到早上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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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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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据说是收录他的杂文最全的一本。我个人比较喜爱他的杂文,作为一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王小波终其一生思考并快乐着。

王小波说:我正在出一本杂文集,名为《沉默的大多数》。大体意思是说:自从我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方,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此刻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联——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但是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正因经历了严酷的时期(),之后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

沉默是一种人类学好处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能够传播等等。”

王小波的杂文别具特色,自成一体。幽默的笔调,使得文章妙趣横生,捧腹之余更多的是深深地思索。品读时,你能体会到阅读的快感和思维的乐趣。如《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驴和人的新寓言》和《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等都是异常幽默犀利的好文章。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被他拉到一齐,说出了个性的味道,有点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如在《驴和人的新寓言》一文中,他从驴的角度去谈父子与路人的行为,说他要替受罪的驴说话,当翻译义不容辞。文中驴被老子和儿子四脚抬起的时候叫喊,“我得罪谁了,你们这么捏咕我!”得出了这篇新寓言的寓意是:“闭上你的臭嘴,让别人走路”,与原来寓言的寓意:“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大相径庭,但同样意味深长。而且,在论述的过程中,幽默诙谐之处信手拈来。许多口语的使用,让文章更为生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大大加强了文章的穿透力和说服力。

王小波说,选取沉默的人就应是有什么隐衷或者干脆是正因对语言产生了厌恶感。

我并非如此,只是觉得在被这个社会同化着。年小时口没遮拦别人还能够不予计较,正因把你看做孩子。等有一天真正走进了社会,这种特权就自动被剥夺了。说话不留意?很好,请自己承担祸从口出的后果。于是我们最后变得沉默,同时年少时的锋芒毕露、棱棱角角也就被慢慢磨圆了。

当然沉默只属于成年人,小孩子们是不屑于此的,他们总是天真可爱的,有话要说时,完全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心中想说的话,不一次说尽是绝不会罢休的。我真是羡慕孩子们的执着,也期望自己能够再回到童年时代,不是为了逃避现实,只是正因我对那时的真实有着一种特殊的怀念,那时的我是不沉默的。

我很喜爱王小波,调侃、睿智,在玩笑中说着智慧和讽刺,这是一种洒脱和无奈。《沉默的大多数》很不错,王小波是比较深切体会什么是自由的并且发奋过着一种内心自由的生活,能够说他很有观察力也很诙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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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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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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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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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历史长篇章回小说,是我国的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独特手法刻画出了一千多个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其中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英勇的刘备、张飞、关羽;忠实国家的王允;小肚鸡肠的周瑜;还有个两面人物曹操……

使我受益匪浅的还要数“荐杜预老将献新谋 将孙皓三分归一统”这一篇章。吴主孙休闻司马炎已经打败了魏国,知道必要伐吴,便立大帝孙权太子孙和之子孙皓为帝。但因孙皓即位后凶暴日甚,酷溺酒色,让羊祜有了可乘之机,派人前往洛阳请伐吴,司马炎看见了大喜,派人去伐吴。当时的孙皓昏庸无能,没有作战计划,败在了司马炎手里。于是东吴四州,四十三郡,三百一十三县等全部归西晋,司马炎又封孙皓为归命侯。三国也归于西晋了。它让我明白了做“王”要尽到责任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当让就是足智多谋的诸葛孔明了,他的智慧不得不令我惊叹。刘关张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总之就是一句话:《三国演义》是一本老少皆宜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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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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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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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初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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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她一生只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老师的帮助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凯勒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要在现实世界里,在从事日常生活的人们中间度过平凡的一天。海伦的三天就如此仅仅有条,可我们的时间和机遇还很多,可以创造美好的生活。光明对我们来说不是奢望,声音也不是可欲而不可求。对我们来说,并不缺乏完善的身体组织,我们需要的是意志上的顽强,不向命运投降的,自强不息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要拥有一颗积极、乐观、敢于创造奇迹的心!

为善为恶在一念之间,生命中的奇迹出现与否也是一念之差。上天赐予我们眼睛,是让我们看清这个世界;上天赐予我们思想,是让我们改变世俗,让精神世界更美好;而上天赐予我们双手,是为了让我们拥抱未来,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我们从今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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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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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一个外国的童话故事。故事中的木偶名字叫做“皮诺曹”。

皮诺曹刚被做好就很淘气。开学了,爸爸为他买了新课本,他就拿去卖钱看马戏了。他也爱撒谎,他每次撒谎,鼻子都会变长一节。有一天,他遇上了一位仙女,她告诉皮诺曹,只要皮诺曹能做一个好孩子,就把他变成一个真正的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小朋友要诚实。不然,自己会没有朋友的。小朋友们也不能淘气,磕这儿,碰那儿的,会出事。我们也应当听老师、家长的话,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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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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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它是明朝著名作家吴承恩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其中,这本书里第十六个故事《三大白骨精》让我印象深刻。它讲了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了一个村姑,不料,被孙悟空识破了,从耳朵里掏出金箍棒,向村姑打去,白骨精化成了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怪孙悟空打死好人,念起了紧箍咒,疼得孙悟空直打滚,口里不停哀求讨饶,唐僧才停下来。白骨精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变成一个老婆子,又被孙悟空识破,又向白骨精打去,白骨精连忙使了解尸法,又逃走了。唐僧气极了,大骂悟空,把紧箍咒念了二十遍才停下来,让悟空不能再杀死好人。接着,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个老头,寻找自己的“老伴”和“女儿”。孙悟空认出又是妖怪变的,第三次打了白骨精,唐僧又阻拦,白骨精侥幸逃脱。唐僧不分人妖,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

孙悟空走后,白骨精把唐僧抓去,八戒打不过妖怪,只能请孙悟空救师父,孙悟空一听,师父被抓走了,不计前仇,立刻去救师父,体现了孙悟空英勇向前的精神和不怕困难,知难而进的坚强意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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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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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对世界苛求太多,我的眼睛里总闪烁着被挫折打败的泪光,然而,在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到失败的气馁,它们是真正的王者。

此时此刻,正有一对绿色的眼睛注视着我,它是谁?我顿时开始好奇起来,也让我来享受这“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主人公陈阵从北京到边境牧场插队,他住在了毕力格老人的家中,之后他与毕力格老人,牧民们一起与蒙古狼创造了刻骨铭心的回忆。

还记得第一个镜头便是陈阵要把文件送往大队,他骑上大青马急冲在路上,他没有听毕力格老人的话,抄近路到大队。可等着他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蒙古狼,此时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此时,狼王正在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聪明的大青马假装没看到狼群,陈阵也学大青马镇静的撑着身架,可离狼群越来越近了,狼探子紧跟了过来,在紧急关头,陈阵在心里呼唤腾格里,又轻轻呼叫毕力格阿爸。突然,他想起狼最怕套马杆和铁器,之后他便用马镫狠狠敲打,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纷纷逃去。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陈阵脱险,而是狼群的撤退,狼群撤退时还保持着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此时此刻,陈阵也看呆了。草原狼身上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们的团队精神和智慧值得让人敬佩,他们便是是游牧民心中的“狼图腾”。

问什么说他们是真正的王者呢?我还记得一个精彩的片段,至今想起,眼前就会出现当时的情景,是那么的激烈壮观。早已策划好的狼群正埋伏着准备猎杀黄羊,狼群们知道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因此他们准备在黄羊吃饱时搞偷袭,打仗时,狼比人聪明,他们知道怎么布阵,怎么设陷阱。陈阵与毕力格老人在一旁埋伏着准备坐收渔翁之利。直至狼群开始总攻了,在狼王率领下,狼群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进攻,队伍中都是沉默的,也许他们知道自己终究会成功。撑的跑不动的黄羊们看到这阵势,吓得四处逃窜,尖利的狼牙已沾满鲜血,可见他们这可是大丰收啊,在一旁的陈阵可领教了草原狼的厉害。他们是草原上的王者,更是我心中的王者。

有时,总是会用泪水缓解自己心中的压力,即使自己一无所有,但我有勇气,我想去像草原狼一样寻找、发现、追求、获得。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是王者,狼可以被人敬仰,人有着比狼还要发达的头脑,为何不去尝试一切,看到草原狼为了获取猎物竭尽全力,为何有着很多机遇的我们不去行动起来。我们不妨尝试一下向狼学习,拥有顽强的求生意识,坚强的灵魂,去适应社会的发展。

我愿意以狼为师,有自信的接受自己的成功,把挫折当作磨练,抹去眼中的泪,勇敢向前,当一个王者。

让我们一起大声喊出来“我是王者,我可以去征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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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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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有一朵茶花。它未享受过阳光的沐浴,未享受过清风的抚摸,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比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不过任何旺盛的生命都有终结、堕落的时刻。

她就是这朵茶花,一朵生活在阴暗世界和金钱世界的茶花,一朵没有由真爱浇灌的茶花,又是一朵红颜薄命的茶花,因为最终,她患上了不治之症,带着她那花容月貌而死去。生前的她,无时无刻不过着放荡的生活。她,玛格丽特,一个在烟花柳巷的风尘女子,一个最终身染重病可怜的女子,一个过惯了穷奢极侈生活的女子,不过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她内心的空缺,她,是可怜的。但是,玛格丽特也有可敬之处,我敬佩她的不是她的家财万贯,而是她的乐观。她每天带着淡淡的微笑,不管天气怎样阴暗,不管心情怎样沮丧,她总会从阴影中走出,并在第二天的早晨,那一丝微笑又如月亮一般挂在她那小巧玲珑的鹅蛋脸上。她生前虽极其奢华,家产有百万,但她死前也最终明白了这个最简单,但很多人却极难理解的道理:金钱只是一种物质,而不能成为精神的寄托。

她的遭遇,她的凋谢,让我嘘唏,并深表同情。这是个悲惨的结局,不过我认为最惨的不是女主人公的死,而是那个社会,一张张丑恶、自私、爱慕虚荣的面孔,说到底,她此生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诺曼底的乡村姑娘,而并不是曾经乘着豪华马车,随便买件昂贵的首饰,就能闹的满城风雨的玛格丽特。“死去元知万事空”,即使你以前的生活比玛格丽特还要富有,但是死后又能带去什么?所以,请保留一颗纯朴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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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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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听人说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好书,暑假期间,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柯察金的青年。在他十二岁的时候,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保尔的家庭十分困难,他的母亲在一个富人家做女佣,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所以,进学堂对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但是,因为保尔对教书先生对它的百般刁难而感到气愤,做出了报复行为。终于,他被学堂开除了。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那儿简直是人间的地狱。不久,他在哥哥的帮助下调到了发电厂做电工。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从他那里,保尔接触到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的新鲜事物。保尔偶然得到一把手枪,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亲人和家乡。从此,他就参加了革命。以后的八年,病魔一次一次地缠绕着他,他也一次一次地迎接着挑战。后来,由于神经遭到破坏,使保尔下肢瘫痪,双目失明。但他还是写了一部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对保尔来说,这是个奇迹。当他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更耀眼的火焰。

不要惧怕生活,它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有一次,我遇到一个难题,想了很久都没想到答案,便去问妈妈,妈妈不告诉我,让我主动思考。这时,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想飞也飞不起来。突然,我想起了保尔,他因保卫国家成了残疾人,后来又下肢瘫痪,又目失明。但他是乐观的,他让我们看到人生的光明面。他没有因为自身的残疾而自暴自弃,怨天尤人,而是坚强、乐观地写了一本书。保尔最可贵的是拥有乐观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他让我明白了坚强、乐观,永不放弃。而我只遇到这么小的挫折,就想放弃,不可能,我一定可以写出来的。最终战胜了学习上这个难题。

我们要像保尔那样,坚强地面对一切,战胜我们前进路上的艰难险阻。这就是我读了这部好书后的深切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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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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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述的是鲁迅的父亲身患重病,连续换了两位“名医”,“名医”借诊病为名,陆续骗走病人家属钱财,所开的药方都是些偏僻之物——只为病人家属寻找不到,借此推脱。实为庸医。最终庸医使鲁迅父亲不治身亡。

文章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对庸医骗人钱财,草营人命的厌恶。“他大概的确有些个性,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一样。我不明白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这话以辛辣的文笔,反衬的手法,描绘出一个对中医药学毫不知情,却挂着“名医”的招牌到处招摇晃骗的“无赖”,大概在他的眼里,生命也不如金钱可贵吧这种人,称之无赖也不为过。再一句“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能够看见这样的扁额。

此刻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我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看到那里,我不禁又气又好笑,为什么人们对庸医一概认同,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看穿他那几个骗人的戏俩如果你说,人人都说他是名医嘛,还要怎样怀疑。那为什么被庸医治死的人的家属也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对失去身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感到悲痛吗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吗你能够说,这是迷信,是迷信造成的。可除了迷信还有一些原因呢!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庸医的贿赂,一齐炒作,将庸医捧成名医。这也没什么啊,就一字之差而已,对吧

可这一字之差值多少条人命,你算算。还有人明白“名医”内底的,但不敢揭穿,为什么你若揭穿,那些“名医”不先来轰你,那些正等着“名医”救命的病人家属就先来赶你了——他们怎样会相信自我辛辛苦苦请到的,摆着大架子的,会是庸医他们的亲人怎样会由庸医来“救治”呢!正是因为人们的退让,庸医们的气势嚣张起来,还自称“国手”鲁迅之后就感叹一句:“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这会是真的吗

有人说,不会不会。此刻中国改革开放,国家拿出资金建各所医院,按理说,医生也该知足了吧!医生会知足吗我国近几年来多家医院就给足了反例——医生吃药商的回扣!病人家属辛辛苦苦攒药费,期望病人能用好的药,进口的药,早日康复。可结果呢医生偷梁换柱,把药变了个魔术,啪的一声,药价就变了好几十倍,很神奇啊!这家医院不行,那我换别的,可不也一样!医生们想:你吃回扣我不吃,我傻啊!所以,此刻医院多了很多“聪明”的医生,病人的病啊,我不说你也明白了吧。

医者,医于人,更先医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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