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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小传_小说作文(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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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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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到《水浒传》第六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中的林冲误入白虎堂被抓时,我不禁有些为林冲心痛。林冲的遭遇应是让人怜惜的、同情的,可也是让人气愤的,气他的一直抱有幻想,愤他的一味忍让、不知进退。想第一回的教头王进是何等聪明,心知惹高俅不起,在高俅手下再干下去必会遭其暗算;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三十六计走为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身为王进同事的林冲对王进的事不可能不知道。

可悲的是,林冲看不穿,只是一味地忍气吞声、自欺欺人。第一次,高俅养子高衙内意欲调戏林冲的妻子,被林冲抓住,林冲看在高俅面上,饶了高衙内一次,已过宽容。自那时起,林冲就应该防备高衙内等人再起歹心,可他没有,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次没发生什么事,高衙内便再不会来打他妻子的主意了。可天不遂人愿,林冲的忍让换来的不是天下太平,而是再一次的算计。

第二次,高衙内利用陆谦将林冲的妻子骗到了陆谦的家中意图强__时,林冲又再次及时赶来,书中写到“林冲见说,······跑到陆虞候家;抢到胡梯上,却关着楼门。只听得娘子叫道:”清平世界,如何把我良人子关在这里!“又听得高衙内道:”娘子,可怜见救俺!便是铁石人,也告得回转!“林冲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开门!“那妇人听得是丈夫声音,只顾来开门。······林冲上得楼上,寻不见高衙内,问娘子道:”不曾被这厮点污了?“娘子道:”不曾。“······林冲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候,也不见了;却回来他门前等了一晚,不见回家,林冲自归。”

可是这次书中对林冲表现的描写却是让人沉思玩味的,首先,林冲赶往陆谦家之前,已知妻子已被高衙内骗到了陆谦家,危险非常。在赶到陆谦家后不是施展自己的功夫把门踹开,去抓住高衙内痛打一顿,而是老老实实地等在门外,喊自己的妻子来开门,这是为什么?之前那个焦急赶往陆谦家的林冲怎么突然这么冷静了?往坏处想,假使此时林冲妻子正被高衙内抓住强__,无法来开门时,林冲是否会一直等下去?其次,林冲上得楼来找高衙内,高衙内只是刚刚爬墙逃走,以一个正常男人的思维必然会是追上这个流氓无赖痛打一顿,而且以林冲的武功来说的话,追上高衙内不是一件难事,可他并没有要去追高衙内的意思,只是象征性地问妻子“是否被玷污”,表示了一下关心。

这又是为什么?难道说:他追不追高衙内的底线就是高衙内是否玷污了他的妻子吗?再次,他得知陆谦也参与了此事后,便把愤怒迁移到了陆谦身上,欲杀陆谦而后快。让人明白了,原来林冲也是很愤怒的、也是敢杀人的,可是他对高衙内的恨是否应该比对陆谦更深一些吧!他为什么没有想过去杀高衙内解恨呢?我想他应该不是没有想过,他不是不想,恐怕多半是不敢,因为他心里在怕!至于怕什么,我想大家应该会有自己的见解和认识。

事情已经闹到了这样的田地,再想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已经不可能了。摆在林冲面前的选择也已经不多了:要么惹不起躲得起,辞去教头职务,离开东京这个是非之地;要么报了仇躲灾避祸,远走他乡;要么老老实实将自己妻子拱手送人,自己继续龟缩着过日子。这几条路路冲都没有选,仍旧是一味地抱着幻想,认为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我这个受害者不再追究也就算了,你们只要不再找我麻烦,大家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下去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他已经成为那些人欲望横行的绊脚石,不除掉你林冲,他们是不会罢休的,况且那些人的势力是如此之强。林冲的悲惨命运在林冲第二次救回妻子时已经注定,本来还有改变的可能,可是林冲一直在自己的幻想中自欺欺人,不愿去选择面对罢了。可叹啊,好汉林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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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七彩小公主小说作文节选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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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主

兰儿来到人类世界什么都没有干,天天在蓝天上飞着,从不感觉到累,好像变成机器人是的了,她的精灵则在家里睡大觉,打了好大的呼噜……

(七公主)

找宝石这件事根本难不倒紫谱儿公主,她想:我可不笨,紫色的石头肯定藏在紫色的地方,我一定能找到。

第一天,她去了吐鲁番的葡萄种植地,使用魔法把葡萄地里搜了一遍,竟然没有。

第二天,她带上了滋滋一起去找紫石,这时,她想了想,对滋滋说:“几个姐姐都是在神秘的地方找到的石头,不妨我们也去神秘的地方看看吧。”滋滋说:“姐姐,你这个想法真好,我们走吧。”于是,她们去了一个黑黑的洞里面,那个洞里面有一串紫色的葡萄,小公主说:“那是什么呀?正好我也饿了,把它吃了吧。”滋滋去把那串葡萄拿了下来,送给了小公主,小公主说:“谢谢你,滋滋,你也来吃吧!”滋滋刚咬了一口,一张大网从天上掉了下来,正好盖住了滋滋,滋滋说:“姐姐,快来救我!”小公主变了身,用全身力气把滋滋救了出来,这时,有一个张牙舞爪的大恶魔在小公主前面闪了一闪,小公主大叫:“啊!这个丑陋的东西是什么啊!”他扑了过来,小公主一闪,闪到了他后面,这只笨东西东张张西望望,看不到小公主了,他一回头,看到了小公主在后面,有把尾巴竖起来,向下一剪,小公主又一闪,闪到了他背上,那只恶魔又掀起了小公主的衣裙,小公主想:这样下去可不行,马上就会被他抓到的,怎么办?小公主想了一会,说:“滋滋,你和我同时用最大的魔法能量打他,好吗?”滋滋说:“好,姐姐。”忽然,她们同念咒语,像恶魔发出刺眼的紫色光芒,那个恶魔倒地而死了。小公主和滋滋的头上流下来豆大的汗水,这时,紫石落在了小公主头上,小公主把它安好,踉踉跄跄地和滋滋走了。

小公主回家后,她天天去图书馆去买音乐书。可是,由于她很可爱,被一个绑匪盯上了,小公主回家的时候,那个人偷偷跟在后面,等小公主走到一个偏僻的小路时,那个绑匪把小公主绑架了。但是,那个时候,小公主并没有感觉到,她的精灵和紫石在放在家里面,小公主在路上清醒了,她悄悄念起咒语:“紫色、紫色、紫色音符、逃跑回家!”说完,她就回到家去了,那个绑匪还在那里傻傻地说:“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去那里了?”

紫谱儿跑回家后,她对精灵说:“我们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吧,那里我们可以学到很多音乐。”滋滋说:“好。”于是,她们一起去了音乐之城……

[七彩小公主小说作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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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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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2》将由原班人马倾力打造,刘涛、蒋欣、杨紫、王子文和乔欣将继续演绎22楼五美,而在第二季中也加入了新的角色,那么她们的感情归属到底是怎样呢?下面小编来给你们好好剧透一下:

小说中,五美的大姐安迪(刘涛饰演)是一位白富美,在经历跟三个男人(谭宗明、奇点、包奕凡)的感情纠结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那就是小包总——包奕凡!

两人未婚先孕,因为安迪的家族有精神病基因,所以遭到了包妈妈的反对,但又因包爸爸在外风流,急于跟包妈妈离婚,借用安迪之手气死了包妈妈,安迪和小包总在经历一波折的考验后,最终走到了一起!

再来就是家庭负债累累的樊胜美,在上一季中,外表光鲜亮丽的樊美眉终于撕下了装扮,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重男轻女,哥哥不争气且在外欠一身债,好在暗恋她许多年的王柏川愿意跟她一起承担。

但在第二季中,王妈妈知道樊家的情况后,就用王柏川的手机约樊胜美出来,要她离开王柏川,两人在经历一番波折又复合,准备买房结婚时,樊胜美遭到哥哥起诉,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为了避免房子被樊哥抢去,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导致两人彻底分手。而樊胜美最后跟帮她打官司的律师好上了!

而杨紫饰演的傻白甜邱莹莹,她的结局就比较幸福美满,是22楼五美中最早结婚的一个。

杨紫

她在接下来的剧情中,被曲筱绡无意说出不是处女,而她的男友应勤恰恰有处女情结,于是跟小蚯蚓分手,并很快和别人订婚!但未婚妻太过霸道,先后把应勤和邱莹莹打伤住院,这时应勤才知道心中所爱,克服处女情结,大胆跟邱莹莹求婚,两人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在上一季中,早就找到感情归属的就是曲妖精(王子文饰演),她对王凯饰演的赵医生可谓是一见钟情,用上了死缠烂打的招数才把赵医生这个唐憎收入怀中,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曲家遭遇破产,曲筱绡没了财富的支柱,不能再任性,一贯骄傲惯的她也自卑的觉得配不上赵医生,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而乖乖女关雎尔(乔欣)在对赵医生一见钟情后,就想方设法的拆撒赵医生和曲筱绡,可以说是性格大转变,但她也遇到了自己真命天子——摇滚男孩谢童(小说中是谢滨,警察)

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但是谢童又不好的童年,为人阴沉,前女友曾为他自杀,而曲筱绡在知道关关和谢童在一起后,就找人调查了他,但被谢童侦查出来,误认调查他的是安迪,而曲筱绡却把事情赖到关关头上,说是她指使的,导致两人分手!五美中也只有关关的感情没得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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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神秘男友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4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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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杨雄吃错了什么药,他站在我面前就哔哔说:“美女,你的手真嫩啊,你到底是不是湛江的女人啊?”

如果我没有记错,他现在跟我说的话,就跟2008年那个下着小雨的凌晨,在我遇见牵着阿达的余明辉的那个夜晚,如出一辙。

那些狗屁的伤感,随着杨雄这么一闹,全不见了。

我站起来,瞪了他一眼,凶巴巴地说:“杨雄你的眼睛是不是瞎了,我是林四四,靠!”

被我这么一瞪,杨雄急急后退了一步,他的嘴角动了动,他还要装作不认识我那样,用手比划着说:“我前几天睡了一个大二的学生…”

我不知道杨雄在发什么神经弄什么情景再现,我也没心情听他瞎掰掰,于是我直接抬起脚,干脆利落往他的膝盖上面踹了一脚,然后我转身,冲着正在一旁捧着一张老子在看戏的脸的三个女人说:“走了,我们回去了。”

李菁朝我努了努嘴,示意我看观海长廊往这边过来的方向。

我瞥了一眼,看到余明辉那傻X,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条毛色很漂亮长得跟阿达差不多的金毛,急匆匆地朝这边奔了过来。

我总算明白,为啥杨雄会出现在这里,还要跟个弱智似的,把以前说过的话再对我说一遍了。

敢情是余明辉安排的?

好吧,我现在确信,弱智的人不是杨雄,而是余明辉了。

本大爷是不要他了,是不想要他了,而不是失忆了,他特么的弄个初见的情景再现,算是个什么玩意!

简直无力吐槽,我收回目光,转身作势要走。

余明辉已经到了我的面前,他有些气喘吁吁地冲着我说:“怎么的,林四四,需要不需要帮忙?”

我白了他一眼,丢下一句:“妈的智障。”

余明辉的嘴角动了一下,他灼热地看着我,声音却像沉沉的雾霭:“林四四,我只是想见你了,就过来了。可能这个做法是有点幼稚,可是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别的理由来跟你见面。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不,你主动上来抱住我….”

我的心被牵动了一下,嘴角抿了抿,说出来的话却冷酷无情,我冷冷打断他:“现在想见我,早干嘛去了?”

余明辉拽了拽狗绳子,他直视着我,缓缓说:“林四四,很多事情说起来,真是一言难尽。但是我想说的是,不管是在我们的婚姻内,还是在我们离婚的之后,我从来没有背叛过你,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从来没有。”

那又怎么样?

我跟他之间横陈隔着小灰灰,他甚至在我昏过去的时候,那么焦急地把我的孩子变成一捧白灰,没让我见上小灰灰最后一面,这也成了我怪他的理由。

除非,余明辉他有本事,让我的小灰灰活过来吧,可是我知道,他没有这个本事。

内心像是一下子被燃烧得寸草不生,我冲那三个女人说:“美女们,咱们走吧。”

余明辉却一下子抓住我的手,他将我的手按住去拍了拍那只小金毛的头,他说:“林四四,它叫小达,跟阿达的性格差不多一模一样呢,你摸摸,它很听话的。”

我一把甩开余明辉的手,后退了一步,淡淡笑笑:“怎么的,余先生,我摸完了这只狗狗的头,然后你会像当年那样来一句,要不是小达喜欢你,现在你的胳膊还在不在,还是个问题。然后我很尴尬,我说要报答你,说请你吃饭,然后你让我留手机号码,说以后找我还你人情?”

被我这番抢白,余明辉的脸上露出了讪讪然的神色,他的嘴角动了好几下,才缓缓说:“林四四,你别这样。”

靠,都几年了,他的台词库都还没更新。

那一年,我向他坦白我一地狼藉不堪的过去,他让我别这样。

后面小灰灰走了,我蹲下来自言自语,他也是用这么一句苍白无力的话,企图将我从崩溃的边缘拽回来。

就在今天,就在这一刻,他依然用这么一句毫无营养让我极度厌恶的话,来回答我对他的抢白。

这个男人,还真是超神。他简直就是神一样奇葩的存在。

可是即便他如此超神,我的心里面,竟然依然为他留着一席之地,而他依然在我的心里面扎根着,如同大树一般,当我想要把他拔出来扔掉,那些撼动足以将我全数毁灭掉。

我不敢再在这里呆下去,对于还放不下的人,多看上一眼,都会有再一次拥有他的冲动。我怕我再与他呆多一秒,我会忍不住为他的智障和幼稚笑出眼泪来,我会忍不住心软,我会忍不住给他一个不那么冷漠不那么疏远的笑容,我会忍不住,上前一步,妄图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

于是,我不得不摆出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冷冷扫了他一眼,然后干脆地转身,跟着李菁她们勾肩搭背,一路唱着乱糟糟的歌,离开了观海长廊的酒吧街。

回到酒店里,我胡乱地洗了一个澡出来,把手机关了,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李菁坐在隔壁的床上,她说:“林四四,你在想什么?”

我侧了侧身扫了她一眼,说:“没想什么,睡觉了。”

李菁努了努嘴,过了一阵她说:“不然,你就原谅余明辉吧?说实在话吧,这两年以来他经常打给我,问你有没有跟你联系,我说你有给我寄明信片,他就让我给他念一念你在明信片上写了什么。我有时候心情好,就给他念一念,心情不好就凶巴巴地骂他,让他以后别再烦我别再问你的事,他过几天又会打来问,厚着脸皮让我多在微信上面跟你聊聊,关心关心一下你。还有林四四,你还记得上次曹佳颖和萧炎去看你的事不?其实余明辉也去了,他只是没有出现。曹佳颖和何思远说的那些事,我确实是不久前才知道,但是我一直知道的事是,不管多忙,余明辉基本上两个星期就会跑去江西一次。如果他不爱,他不必这样。也就是因为很爱,所以他才会在照顾你的感受和照顾你的安危之间,选择了照顾你的安危。林四四啊,你也别怪他,什么事都一个人兜着,一句也不敢跟你透露。可能在你看来,你没有那么蠢,你完完全全可以跟他一起力挽狂澜,但是在他看来,你就是那么蠢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那么让他需要小心翼翼小心安放,甚至不惜让你恨他。林四四啊,人得活着,才有奔头。在那些安危面前,那些感受啊什么的,都狗屁不值。换句话说,如果老天爷能让陈道伟活过来,我就算天天活在眼泪里面,我也认了。真的是要活着,好好活着,才有奔头。”

停顿了一下,李菁忽然笑了,她说:“我最近越来越少的梦见陈道伟了,以后少点提他,影响心情。”

我哦了一声,心里面百味杂陈,我不知道该怎么应李菁的话茬,而提起陈道伟我也伤感到不行,于是我说:“睡觉吧,李菁。”

李菁默默叹息,她最终没再说什么,就让我睡了。

我拉过被子把自己的头埋在被子里面,我的眼眶先是干涩着,然后红了又红,我用手拼命地揉了很多下,才止住了眼泪,最终我沉沉睡去。

这一觉,我做了很多的梦,梦见了很多这些年我认识的人,到最后,我梦见陈道伟,而我们所在的场景,就是那一年他让我去上班的那个投资公司的前台,他靠在前台上,问我过得好不好,我摇头,他又问李菁和小念念过得怎么样,我点头,陈道伟就笑了,他绕过前台走到我身边,把我拽起来,他一把将我拥入怀里,他的拥抱让人无比的踏实和温暖,他说:“林四四啊,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像我也好,像余明辉也好,生在这样的家庭,我们也有自己的无能无力。再厉害的人,也有无奈的时候,你要放过你自己,也得放过余明辉。”

我惊醒过来,陈道伟已经不见,满满的阳光透过拉开窗帘的窗台照射进来,照着旁边那张床整整齐齐的空荡。

李菁不见了。

连同一起不见的,还有她的包包,和之前曾经丢得到处都是的衣服。

我有些茫然地坐在床上发了一阵呆,在不知道被什么扯了一下神经之后,我从床头拿过手机开机,我一下子就收到了李菁的短信。

她说:“林四四,今天除夕了,小念念还在深圳,我回深圳了。祝你春节快乐,在2016年的伊始,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了。

有些闷闷不乐,我给李菁回了一条短信,又上了微信给她发了两百块钱的红包,说是给小念念的新年利是,然后我起床洗漱,换衣服,开门出去,去对面拍门。

谁知道,酒店的服务员跟我说,对面我拍的两个房间,早上八点多就退房了。

无比郁闷地回到房里关上门,我给曹佳颖打电话。

曹佳颖很快接起来,她说:“林四四,你醒了?”

我郁闷地说:“嗯,曹佳颖你们怎么退房了?李菁也走了,现在就我一个人在酒店,一脸懵逼。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今天一起吃饭唱K的?”

曹佳颖嘿嘿笑了一下,她说:“林四四,傻啊你,昨晚喝多了说的酒醉话,你还当真了。今天都除夕了,我得回家贴对联准备团年饭什么的。你打给何思远吧,今天她先陪你玩儿,等到明天年初一没那么忙了,我再去酒店找你了。就这样啊,本大爷挂电话了,萧炎在叫我了。”

还真是,一言不合就挂电话,我还想说什么来着,耳边就只剩下嘟嘟声了。

郁闷了几秒,我拨了何思远的电话。

还没等我说话呢,何思远就嘚嘚嘚地说:“林四四啊,你今天可别找我了,我现在在遂溪县啊,在丁展波的家里呢,今天我可有得忙了,你自己找点乐子吧。不过今天除夕,外面的店铺估计关门都早,你要没啥事,就待在酒店看电视或者睡觉吧,等年初一本大爷有空了,再去找你玩。”

停顿了一下,何思远又说:“林四四,我这次过来遂溪,有幸见到你那个浪贱骚的堂妹林晓彤了,就是以前喜欢丁展波那个,我听曹佳颖说她不是啥好人,以前害过你的。你知道她现在多惨不,嫁了个四十岁的老男人,那老男人还赌钱,输钱了就打她,我跟丁展波去菜市场买菜,刚好碰到她被踹倒在地,真是造孽。”

我以前还狠狠地想,要把林晓彤这样的人怎么样,后面也是不了了之,没想到时光荏苒,她把生活过成了这个鬼样子,好吧,这也算是报应吧。

我哦了一声,说:“这样啊,我不知道,这几年基本没联系。”

何思远笑了,她说:“嘿嘿,不联系也好,那种人,后面自有天收。我得挂电话了,我家婆切好了哈密瓜,叫我过去吃呢!”

简直太无情了,何思远也把电话给挂了。

我对着手机懵逼了一阵,实在无奈,只得拨了酒店前台的电话,叫了餐,让酒店给我送上来。

吃完一顿孤单得没有什么滋味的午餐,我百无聊赖地打开了电视,看着看着我犯困了,眼睛禁不住眯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阵电话铃声将有些迷迷糊糊的我惊醒过来,我拿过手机扫了一眼,显示的是杨雄的号码。

我会有杨雄的手机号码,那是两年前他打给我,通知我去他的夜总会接余明辉,我当时顺手就把他的号码存了,后面我一直没换手机,没想到杨雄也一直没换手机号码。

一想到昨晚我踹他那一脚挺狠,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起电话来,一张嘴就客客气气地说:“你好。”

杨雄先是爽朗地笑了笑,他才慢腾腾地说:“林四四,昨晚那事,对不起啊。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就是辉哥拜托我,我不得不帮下忙的。”

我更不好意思了,忙不迭地说:“没事没事,我昨晚还踹了你。”

杨雄又嘿嘿笑了一下,说:“林四四,其实我还有一件事,得向你道歉。”

我懵住了,问:“什么事?”

杨雄又嘿嘿笑两声,他说:“不知道你还记得两年前有天晚上我打给你,让你过来我的场子接辉哥这事不?那次我是听从辉哥的安排,先打给你,然后再给赵小宁通风报信,怂恿赵小宁接连不断地给辉哥发微信,引起你的误会的。林四四,我对不起啊。毕竟那时候辉哥答应帮我彻底翻了陈哥他爸爸那个案件,他还答应把罪魁祸首揪出来,我想想那肯定也是陈哥没能彻底达成的心愿,我就听辉哥的话了,后面你跟辉哥离婚这事,我感觉挺抱歉的,我以为你们就真的像辉哥预计的那样,最多分居一阵冷静下,没有想到你们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想想杨雄这个以前在我看来,有点渣的男人,他竟然对陈道伟那么有义气,再想想当年余明辉给赵小宁发的那些微信,不过是一场套路太深的好戏,我的心里面百感交集,我握着手机发懵了一阵,最后干笑了几声说:“没事没事。祝你新年快乐啊。”

杨雄又是傻笑几声,他说:“嗯嗯,你也新年快乐吧。对了林四四,你有男朋友不?没有的话,我给你介绍一个?我这边有个哥们儿,条件不错的。反正你跟辉哥也没可能了,不如来一段新感情怎么样?”

我郁闷得要死,想都没想我就说:“不用不用,我觉得单身挺好的,暂时不想找。”

杨雄哈哈笑了两声,他说:“我知道了,你还没放得下辉哥对不对?”

我一脸黑线:“扯,太扯。”

哈哈笑了两声,杨雄说:“得,那就先这样,我去准备贴对联了。”

真是莫名其妙的,在冒出给我介绍男人这些话之后,我才拒绝那么一次,杨雄也就没下文了,他就挂了电话。

我又恢复了百无聊赖的状态。

睡不着了,我坐在床上看电视,一直看到下午五点多,我的手机又响了,我接通,那头说是顺丰的快递员,说有我的快递,让我到楼下拿一下。

虽然很是莫名其妙,我却还是下楼去了。

那个顺丰的快递员气喘吁吁的,把一个包装得很严密的盒子递给我,我签了字,抱着这个盒子,回到了房间里。

拆开看了看,竟然是一件浅红色的羽绒上衣。

里面还有一张卡片。

我拿过来打开,几行字跃然入目:“亲爱的林四四小姐,别问我是谁,请你穿上这件衣服,于今晚八点准时到达海滨码头,按照我说的去做,说不定你今晚会有惊喜,会见到你特别想要见到的人。”

这些字是打印出来的,我根本无法从字迹上面分辨是谁写的。

然而,让我没有当做恶作剧般地把这件衣服和这张卡片随手丢进垃圾桶里面的是,在这几行字的最后面,竟然画着一个稚嫩的小星星。

我将卡片凑到眼前来细细分辨,我的心竟然颤抖了起来。

我觉得我肯定是要疯了,我竟然会觉得,这颗小星星,是我的小灰灰画的!

被这样的念头支撑着,我套起那件羽绒服,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不时会看看手表,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我第一次感觉到,时间那么漫长。

明明从香格里拉酒店到海滨码头,也不过是十几分钟的路程,我却在七点出了门。

可能是除夕夜,平时人来人往喧嚣不断的海滨码头,在现在变得无比寂寥,在冬日繁复的星空下,它就如同一幅沉寂的风景画。

我心急火燎地在那里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却一个人影也没有。

实在没辙了,我只得靠坐在旁边的海岸护栏上,转过脸去看很远的烟花,借此来打发时间。

我终于熬到了八点。

正当我想要提高声音问问有没有人的时候,海面上的一只中型的快艇上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他跳上岸,走到我面前来,问我:“你好,请问你是林四四林小姐吗?”

我打量了他一下,看到他满脸堆笑,那笑容还淳朴得让人动容,他看起来不像坏人。

我点了点头,却也疑惑:“你好,是你给我发的快递?”

那个中年男人摇了摇头,他笑笑,说:“林小姐,给你发快递的人让我八点钟在这里等你,带你过大海,他会在那一头等你。”

我一个激灵,一个预感,在那一头等着我的人,会是余明辉。

后退了一步,我警惕地问:“是余明辉让你来接我?”

那个中年男人再次笑,他说:“不,是一位姓刘的先生。”

姓刘的先生?

我下意识地先想到了刘学宇。

又是后退了一步,我急急问:“那位刘先生,是不是叫刘学宇?”

中年男人又是摇了摇头,他说:“是刘显进先生。”

显叔找我?显叔回国了,他回来湛江了?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坐上了快艇,在海风肆意中,我暗暗想幸亏有这件羽绒服,不然我还真是被海风冷死了。

没过多久,快艇在一个小岛上靠了岸,我跳下去看了看,随即愣住了。

这个小岛,是我以前和余明辉来过的那个小岛。

我和他第一次来的时候,他为我挡下了毒蛇的侵咬。

我们第二次来,他把我变成了他的人。

我的眼睛忽然变得有些干涩,我强撑着睁开眼睛朝着有光的地方扫去,才看了一眼,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在那盏无比耀眼的灯下,李菁抱着小念念,站在李菁旁边的人是杨雄,而紧接着,我看到了丁展波,何思远,萧炎,曹佳颖,显叔,还有余明辉。

而窝在余明辉的面前,抓着余明辉的两只手摇来摇去的,竟然是我魂牵梦萦的小灰灰!

他长高了许多,也换了新发型,他穿着蜘蛛人的冲锋衣,眼睛却依然是亮晶晶的,如同那些璀璨夺目的宝石一样。

有那么长长的十几秒,我以为我是在做梦,然后我用手隔着牛仔裤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

很痛。

原来我没有在做梦。

就像是脚下忽然踩了风火轮似的,我朝着光的方向不断地奔去,而我的小灰灰,他挣脱余明辉的手,也朝我这边的方向奔走过来。

我以为我的眼泪早在两年前就掉光了,我也以为我的眼睛如同干枯的沙漠再也生不出湿润的绿洲,可是在奔赴我的孩子时,我的眼睛源源不断地涌出眼泪来,它们就像一场不可停息的大雨,浇灌着我的眼睛,也让我的视线模糊,以致我在狠狠地拥住我的小灰灰的那一刹那,我看不到脚下的路,我就这样一个打跪,跪在了沙滩上。

我的手却不忘将小灰灰的小脑袋往自己的怀里面按着,我紧紧地抱住了他小小的身体,似乎怕自己一个松手,他就会不见了。

我很确定,这个孩子,他是我家的小灰灰。

因为他还是那么懂事体贴,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稚嫩那么软绵绵的,他的手覆在我的眼睛,他说:“妈妈妈妈,不哭不哭。”

我抱着他小小的身体,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的嘴里面会说出那么俗气的话,我说的是:“妈妈没有哭,妈妈是高兴,是高兴得忍不住掉眼泪。”

小灰灰的手还是覆在我的眼睛上面,他说:“那我帮妈妈捂住。”

我不知道自己抱着他哭了多少分钟,才慢腾腾地松开,扶住他的小肩膀,我的声音因为哭泣变得有些颤抖和断续,我问:“小灰灰这两年去哪里了?可以告诉妈妈吗?”

小灰灰摸了摸自己的头,他回望了显叔一眼,又是看余明华,他转过头来看我,一副严肃的样子说:“有坏人想要把小灰灰抓走,但是爸爸和显爷爷不想让坏人把小灰灰抓走,所以小灰灰只能跟显爷爷一起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显爷爷和爸爸带小灰灰去看病。显爷爷说,等到小灰灰的身体变得很厉害很强壮,就可以回来看妈妈了。”

突兀的,小灰灰忽然拿起我的手,按在他胸口的位置,他说:“妈妈妈妈,爸爸和显爷爷,把我这里变好了。我以后再也不会吓到妈妈了。再也不会把妈妈吓哭了。”

说完,小灰灰又窝过来蹭我,他说:“妈妈,你原谅爸爸好不好?在那个地方,爸爸每过来看一次小灰灰,他回去的时候,都要抱着小灰灰哭,说对不起妈妈和小灰灰。妈妈,爸爸也很难过,你原谅他好不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已经全部走到了这边来,将我和小灰灰围在了里面。

而余明辉他凑过来,蹲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灰灰,他说:“林四四…”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的手就戳在他的胸口上,我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你这个混蛋!余明辉你这个混蛋!你凭什么帮我做决定,你凭什么帮我做决定!你凭什么私自决定我和小灰灰的生活!你凭什么让我这两年看不到孩子,你凭什么让我们骨肉分离两年!你凭什么!”

被我这样戳着冲他嚷嚷,余明辉一把将我的手按住,他沉声说:“林四四,对不起。”

就在这时,显叔忽然拍了拍我的肩膀,他说:“四四啊,你要怪就怪我这老头子吧,这事不怪明辉,这事怪我这老头子,怪我当初去处理老爷子的遗嘱时出了小纰漏,走漏了些风声,才导致后面一发不可收拾,明辉他也是迫于无奈,他不得已。原本他想让我把你也带走,但是如果我们一下子走三个人,这很容易打草惊蛇引起怀疑,这事容不得一点的差错,不得已,才让你们骨肉分开那么久。四四啊,你要真的有火,往我这老头子的身上撒。原本你昨晚就可以看到小灰灰了,谁知道我这老头子老糊涂了,在路上给耽搁了一阵,这不,我们今天下午六点多才赶回到湛江,怪我啊,都怪我,全怪我。”

纵然我对余明辉还有怨恨,在看到自己的孩子鲜活地站在自己的面前,再听到独自一人帮我带着孩子在国外生活了两年的显叔这番自责,我那些怨恨忽然不用发泄,也慢慢地消散了。

抱着小灰灰,又在沙滩上蹲坐了一会儿,我的情绪慢慢地平复了下来,却依然不肯松开。

小灰灰在我的怀里挪动了一下,他用手轻轻推了推我说:“妈妈,你能不能也抱抱爸爸,他也很难过。”

小灰灰这句话,让我的身体僵了一下,然而我还没反应过来,余明辉已经伸手将我和小灰灰彻底地环进了怀里,他的脸贴着我的脸不断地蹭来蹭去,他低声说:“林四四,对不起。以后再也不会了,以后再也不会让你那么难过了。”

小灰灰忽然就穿过余明辉的臂弯,挤了出去,他站到了显叔的身边去。

而余明辉,他加重力道,将我整个人禁锢在他的怀里,他像是喃喃自语,说:“林四四,当初作出把小灰灰送走的决定,我也很难受,尤其在湛江,我和萧炎演最后一场戏,我发现你不经意地采用自残的方式来宣泄你的难过和奔溃,我整个人也在崩溃的边缘,我那时候真想告诉你真相,可是我不能。在那院子外面虎视眈眈看着我们的,不仅仅有赵小宁,还有我爸和方青青那边的人。赵小宁就是一个神经病,她敢在你们的饮料里面下毒,一计不成,她竟然想毁灭你最在乎的人来打击你。后面她竟然还想往小灰灰读书的幼儿园安放定时炸弹,她完全疯了,她是彻底的疯子。对付一个正常人,我可能会很容易,但是要对付一个不按理出牌的疯子,我除了缓住她,给自己争取时间和制定对策,我别无他法。方青青,她的手上沾了太多条人命,她不在乎再犯下多一个,她总觉得她能逍遥法外,把自己摘得很干净,她在出手害人的时候根本不会眨巴一下眼睛,她对陈道伟,她的亲生儿子都很冷漠,她不可能对小灰灰有一丝一毫的心软。不管是赵小宁也好,方青青也罢,她们出于不同的目的,却有相同的想法,她们就是想先对小灰灰下手。小灰灰也是我的孩子,他是我余明辉的孩子,他更是你的命,我知道的,他对你来说太重要,我不能允许他有一分一毫的损失。我哪怕知道把你们骨肉分离太过残忍,我也不能允许有一分一毫的损失。林四四,原谅我,我越在乎就越胆小,我越在乎就变得越不像我自己。我有了软肋,我就变得越来越不像我自己。你能不能原谅这个变得太胆小的余明辉?”

可能是真的情绪激动,余明辉这些话,逻辑上语序上,都很有问题,我听得费劲,却还是听明白了。

这两天以来,不管是曹佳颖也好,何思远也罢,再算上杨雄,他们主动跟我说很多,无非都是旁敲侧击地告诉我,余明辉当初的这些异常,他所有的隐忍和负重,都不过是一场与狼共舞的好戏,他从未走远。他依然是我林四四认识的那个余明辉,他依然把我放在心上好生安放,他依然是那种情真意切值得我携手一生的人。

说实在话,我有过动摇。

即使没人跟我说这些,他只要对我表现出一丝的热切,我也有过动摇。

我就是那么没有出息。

他不过是多看我一眼,我就有那种想要重新拥抱他的冲动。

像我在江西那两年,经常在午夜梦回时,他不经意地潜入梦来,我抱着他痛哭不止,醒来的时候,只有一片乌漆麻黑的天花板与我相对。

就在我晃神间,余明辉又说:“林四四,让我回到你身边好不好?”

我张了张嘴正要说话,小灰灰忽然过来,他的小手覆上我的头,他说:“妈妈妈妈,你答应爸爸好不好?你答应爸爸,以后小灰灰就可以有爸爸,有妈妈,有显爷爷,大家一起生活,就好像以前那样,大家高高兴兴的一起生活。”

原本看到小灰灰,我对余明辉的怨恨也消散了,但是我一想到他特么的两年以来,跑来江西,却连个脸都不露一下,我还想作一下他,让他忐忑多一阵的,但是小灰灰这么些话,把我的心都融化了,我忽然就不想再作了,也觉得那些端着完全失去了意义。

然而,还真是巧了巧了,还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啊,何思远她跟我的默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可能看得出我已经有所松动,她想推我们一把,说了一句特庸俗的起哄话,她说:“就抱一下有啥意思,有本事来个长吻啊!亲一个啊亲一个!在一起啊在一起!”

像萧炎那么高冷的人,竟然也会陪着何思远疯,他接着何思远的话茬带头起哄:“亲一个啊亲一个,在一起啊在一起!”

没多久,这两句在电视上老听到的话,就在我的耳边连绵成一片。

而余明辉拥着我,他应该有察觉到我不再挣扎,像个小绵羊似的窝在那里,他凑了过来,作势要吻我。

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了。

推搡了一下余明辉,我再看看围在一旁看热闹的大家,我有些嗔怪地说:“得了得了,你别矫情了,先放开我,有两个小孩子在这里呢。”

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李菁和显叔说:“小孩在不怕,我们帮忙捂住小孩的眼睛。”

说完,李菁的手覆挡在小念念的小脸上,而显叔,则用手挡住了小灰灰的眼睛。

我张了张嘴还想说话,余明辉已经凑过来,他的吻如同狂风暴雨般封住了我的唇,我特么的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半推半就。

我不知道这个吻持续了多久,总之我差不多窒息的时候余明辉才松开我,他又是腾一声扶着我站起来,他说:“林四四,你站一会,我有事跟你说。”

我有些晕乎乎地站在那里,在大家的起哄声中都不敢随意偷瞄了,只得把头埋下来,就跟个情窦初开的女老汉似的。

就在这时,站在李菁旁边一直把手放在后背的杨雄,像是变魔术似的变成一束花和一个小锦盒,他把这些递给余明辉说:“辉哥,看你的了。”

余明辉飞快地接过来,然后他在我还晕乎乎的情况下,突兀地单膝跪下,他有些手忙脚乱地把花和打开的小锦盒呈到我面前来,说:“林四四,请你再嫁给我一次,好吗?”

说完,余明辉扬起脸来望我,他的眼睛依然亮晶晶的像天上的繁星,比现在这一颗钻石戒指更璀璨,他的眼睛也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这依然让我沉湎不可自拔。

我咬了咬唇,正要强撑着点点头,小灰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挣脱了显叔的手,他走过来,用他的小手抓住我的手递到余明辉的手里,他仰起脸来冲着我说:“妈妈,你就答应了好不好嘛?”

我觉得我要再迟一秒不说答应,小灰灰再给我来一句话,就算现在拿个冰箱过来,也止不住我的心全融化掉啊,于是我忙不迭地点了点头。

小灰灰还真是长大了不少,他看我点头,他的笑脸随即摊开,他的小手拍在余明辉的肩膀上,说:“爸爸,妈妈点头了,你可以给妈妈戴戒指了。以后小灰灰就可以跟妈妈住在一起了。”

余明辉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他很快将那枚戒指套到了我的手上。

我拉了他一把,说:“好了,起来吧,别跪着,把膝盖弄破了。”

余明辉应声站起来,他一只手环住我,一只手环住小灰灰,又将我们抱成了一团。

我不知道为什么,脸突兀的红了。

我又推他,说:“差不多就好了,别这样。”

余明辉这才慢腾腾地松开我和小灰灰,他的手却一边牵一个地牵着我们,说:“大家去吃年夜饭吧,庆祝新年。”

踩着沙子,我们一群人往那盏亮晃晃的灯那边走去,我这才发现那里放了一张大大的圆桌,还铺着一张各种高大上的餐布,而上面的那些佳肴,还散着热气。

我差点又一脸黑线了。

瞬间还是觉得余明辉很超神,他安排这一切,简直是太超神了!我还是第一次在野外吃年夜饭!

但是不得不说,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曹佳颖和何思远还笑嘻嘻的非要挤着我跟余明辉坐在一起,而显叔又把小灰灰抱坐在我右边的椅子上,我被人命里面最在乎的两个人围绕着吃团年饭,身边还有那么多好朋友,吃着吃着,真是差点鼻子发酸了。

在我们吃完了那顿饭之后,余明辉和萧炎丁展波几个男的,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抬出来很多烟花,他们把这些烟花抬到远处的海滩上一字排开,又让杨雄逐个逐个去点燃,那些烟花迷离,小灰灰和小念念异常高兴,他们在沙滩上不断地蹦蹦跳跳。

小灰灰喜欢小念念到不行,他不断地用手摸小念念的小脸,这两个小小的人儿,玩儿了一阵,勾肩搭背的,小灰灰还说要当小念念的哥哥,以后好好保护小念念。

我坐在后面看着,心里面百感交集,却也感到安慰。

在余明辉和陈道伟这里,被太多的误会芥蒂阻隔掉的兄弟情深,后面自然有小灰灰和小念念来圆满。

狂欢了那么久,不知不觉夜深了,露水越发的重,我还以为大家这就要打道回府,该住家里的住家里,该住酒店的住酒店,却没有想到,那几个男人开始动手打帐篷。

在帐篷打好之后,显叔过来,说是要带小灰灰去睡觉。

我一想到我今晚才见到孩子呢,我就想让小灰灰陪我睡,谁知道小灰灰却有些调皮地眨巴了一下眼睛,说:“不,我要跟显爷爷睡。”

我自动自觉地认为,这是因为两年的别离,小灰灰不粘我了。

但是小灰灰,他真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扑到我的怀里,像一只小绵羊一样窝着,小声说:“我明天晚上再跟妈妈睡。今天晚上妈妈先跟爸爸睡,你们要好好聊聊,大家才不会再难过了。”

停了一阵子,小灰灰摸了摸我的脸,说:“妈妈,你以后能不能经常带我去李菁阿姨家里玩,我想跟小念念玩,他长得好可爱啊。”

我的鼻子再一次发酸,忙不迭地点头。

后来,我还是过去了那个大帐篷,抱着小灰灰,把他哄睡了,又给他掖好被子,才爬出来。

显叔把帐篷的门关上之前,他说:“四四啊,你放心啊,我这老头子做啥不在行,带孩子在行,孩子,去睡吧。”

我嗯了一声,点了点头,又叮嘱显叔得盖好被子,这才慢腾腾地站起来,朝着余明辉在的那个帐篷走去。

在一路上,我经过何思远和丁展波,曹佳颖和萧炎,李菁和小念念,以及杨雄一个人睡的帐篷,他们都一脸坏笑冲我说**一刻值千金,让我赶紧的过去余明辉那边,我一路给他们白眼,内心却暖融融的。

我慢腾腾地来到余明辉所在的帐篷。

他正在铺床铺,他铺得很仔细,一个褶子一个褶子地拉开,又用手抚平。

见到我,他拉了我一把,说:“林四四,你进来。

我爬进去,余明辉很快将帐篷的门拉上,他说:“累了吧,躺下来休息一会。”

我确实有些疲惫,于是循着他的话躺下来。

余明辉给我拉过被子盖上,他很快挨着我躺下来,又是一把握住了我的手。

我们沉默地看了一阵星星,我开口说:“余明辉,下午那个快递,是你发的吧?你是怎么想的?怎么会给我快递这么一件羽绒服?”

&nnbsp;余明辉侧了侧身,他空着的那只手覆上我的头,说:“海边冷,怕你穿得单薄就跑出来,到时候冷感冒了。”

我哦了一声,心忽然像是被重新填满了一样,沉甸甸的。

我揪了余明辉的手一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提起赵小宁,可是我确实提了,我说:“听曹佳颖说,赵小宁现在在精神病院。”

余明辉过了好一阵,才嗯了一声,他的声音又变得雾霭重重:“林四四,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很残忍?”

我反手紧握他的手,半响才说:“不是。”

余明辉又摸了摸我的头,他说:“林四四,如果赵小宁她不踩我的雷区,我还是会看在她跟我一起搭档那么多年,而对她网开一面的,可是她的那些行为,已经触犯到我的底线。她和方青青,是同一个类型的人,心肠太狠,手法太毒辣,她犯的那些事,也足够她去监狱里面蹲个十年八年了。可是我怕她十年八年出来之后,还是个定时炸弹,我没有办法,我只得把她弄到精神病院去,让她一辈子也出不来。当然,我知道她会变成那样,跟我也有些关系,我对她是有一点儿的愧疚,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我这样做。因为我有我最想保全和最不想辜负的人,而赵小宁会给我在乎的人带来危险。”

我原本好奇余明辉到底用了啥方式把赵小宁彻底弄疯的,而现在听他语气里面那些复杂的情绪,我忽然就不想问了。

生活嘛,不是什么都要清清楚楚的,偶尔糊涂一点儿,也是难得糊涂。

于是,我凑过来挨他近一些,说:“以后不提她了。”

余明辉嗯了一声,他冷不丁地说:“林四四,我想跟你商量一个事。”

我再凑过去一些,说:“什么事?”

余明辉的手顺着我的头顶一路往下,他说:“你能不能不要继续在江西支教了?虽然说支教是好事,但是你在的那个地方,实在是太落后了。有次我去看到你被蚊子咬了满手臂的包,我那时候差点一个冲动,想去把你拽回深圳了。后来我又想,要不我跟你说出实话,把你送到澳大利亚去跟小灰灰团聚,但是后面我发现,方青青她起了疑心,那事只得作罢。我只得还是继续去江西看你,看你被蚊子咬得起包,却连个蚊怕水,都不能给你送过去。那时候心里面真是难受,感觉你跟着我,就没让你过上什么好日子。感觉自己很没用,说过要护你一生安稳,却原来你生活里面的大风大浪都是我给你的。”

而他说的这些,让我的心也颤了一下。

我倒没有想到他还跟在我的后面了,连我被蚊子咬惨的事他都知道。

关于我在江西支教的事吧,今晚惊喜的事情太多,我应接不暇,然而后面放烟花的时候,我的思维闲暇下来,我确实为了这事为难,正愁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想到现在余明辉就提了。

说实在话吧,我没有那么伟大,在别人的孩子和自家的孩子间,毫无疑问我肯定会选择我的小灰灰,但是人非草木啊,更何况我还是一个母亲,我带了那个学校那个班的孩子已经有一年半,我跟他们已经建立了很浓厚的感情,也是他们那些璀璨的笑脸,抚平了我曾经的伤口,我怎么能这次一回来湛江,连跟孩子们告个别都没有,就再也不回去了吧?

心情复杂,我缓缓开口说:“余明辉,我这次回来湛江,是跟那些孩子们说我回来参加朋友的婚礼,我参加完婚礼不回去,他们会以为我出了什么事,会担心的。”

余明辉再一次摸我的头,说:“傻,没说不让你回去看看。我是这样想的,我想给那个学校捐款,给建几栋教学楼,换新课桌,再给建个好点的老师宿舍,我顺便再建立一个奖励的基金,鼓励别的老师去到那里去教书,而后面你也可以经常去那边看看孩子们,当然不是你一个人去,我和小灰灰陪你去,怎么样?”

我的心又是一动,往余明辉的身上拱了拱,我小声说:“嗯,听你的。多捐点钱,多过去看看。”

余明辉将我整个人环在了怀里,他说:“林四四,那你过几天是不是会跟我去复婚啊?”

我嗯了一声。

余明辉笑了,他又说:“那你是不是以后都不会再跟我提离婚啊?”

我瞪他:“你是怪我当初提离婚咯?”

余明辉讪笑了一下,他说:“不怪,就是一听到你说离婚就心慌,又无奈。那时候你开着车就要往海里冲,我是怕了。怕你真会做傻事,又怕又慌,从民政局拿完离婚证出来,你走了,我跟了你一路,我以为你怎么的会回头看看我,可是你没有,那时候我真以为我要永远失去你了,还好没有。”

说完,余明辉在我的额头上面亲了一下,浅浅的,让我的额头有点痒,我不得不用手抓了一下。

我推了他一把,说:“困了,睡觉好不好。”

余明辉很快应:“不好,我还有话要说。”

我白了他一眼,说:“快说,本大爷有点困了,我想早点睡,明天早点起,带小灰灰去捡贝壳。”

余明辉突兀地翻身上来将我压在身下,我愣了一下,脸不自觉地红了,撑着问:“你要干嘛?”

余明辉盯着我看了一阵,他说:“我想回答一下你两年前的一个问题。答案是,爱,很爱,爱得没你没行。”

我懵逼了:“你发什么神经?”

余明辉敛了敛眉,说:“林四四你忘了吗?我们离婚前的一个早晨,你连续问了我三次,你问,你还爱我吗?我当时没回答,现在给你答案。我一直记着呢,没想到林四四你都忘了。”

我的心再一动,竟然无言以对。

就在我晃神的当口,余明辉忽然覆过来,他的唇如同狂风暴雨般肆意地落在我的脸上,他的手不断地在我的腹部游弋着,我明白过来他要做什么,我一下子慌了,按住他的手说:“别闹,大家都住在这边呢!”

余明辉的手顿在那里,他说:“不怕,我们的帐篷离他们有五十米远,听不到的。”

我却还纠结,说:“要是听到了怎么办?”

余明辉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行吧,听你的。我再忍忍。今天就抱着睡就好。”

我看他说得轻巧,却是一脸的小失落,我有些于心不忍,也可能是被他亲得有些动情,我又纠结了十几秒钟,把脸转到一边去,我说:“那你轻一点,别弄出太大的动静。”

余明辉欣喜若狂地重重点了点头,他又凑过来吻我,我被他吻得七零八落,浑身变得滚烫滚烫的,禁不住半被动地配合着他的动作。

可能是太久没做了,我的感觉来得很快,余明辉还没动多久,我就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却又怕被那些损友听了去要笑话我,我不得不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就这样静默忍耐着,任由余明辉带我在云端遨游,带我在海上陈驰。

我们终于累到极点,两两相拥着,止不住的喘息。

过了一阵,余明辉坐起来,他帮我整理收拾了一下,又把我的外套折叠好放在一旁,他打开了帐篷的天窗。

冬日的繁星慢慢地倾泻下来,在我的眼前成靡靡的一片。

余明辉又挨着我躺下来,他抓住我的手,静默了一阵,他说:“林四四,我爱你啊。”

我转过脸去看他,笑笑问:“爱多久?”

余明辉伸手比划了一下,他说:“一生,够不够?”

我随即眉开眼笑,却故作不依不饶,说:“不够不够,真不够!”

余明辉又用手比划了一下,说:“傻。睡觉吧,你不是说明天要早起陪咱们儿子捡贝壳吗?”

我嗯了一声,顺势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阵,我又睁开,而余明辉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上方那一片朗清的夜空,他又说:“林四四,今晚的星空真的挺好看的,就跟我们第二次来这里一样的,好看。”

我循着余明辉这些话,转过身来正面朝着夜空,看着那些朝着我不断眨巴着眼睛的小星星,再想起显叔以前给我寄的明信片上面的小星星,还有我收到那个快递那张卡片上面的稚嫩的小星星,我忽然也觉得,这样的夜空真漂亮。

是的,这样的夜空真漂亮。

于是我不得不相信,在这样的夜空映衬下,明天一定是一个有着明媚的阳光的一天。

我也相信,所有的黑暗阴霾,会随着明天黎明的那道曙光的到来,变得无所遁形灰飞烟灭。

所有参与过我这跌宕起伏的大半生的人,不管是已经拥有自己的长眠安息的老爷子和陈道伟,还是正奔赴在生活的路上的没心没肺却对陈道伟一往情深的李菁,可爱呆萌的小念念,热情心大的何思远,暖男丁展波,高冷的萧炎,曾经错过后面改正过来还是萌萌哒的曹佳颖,更像父辈一样关爱着我们的显叔,讲义气的杨雄,还有我的余明辉和小灰灰,他们后面的生活,会像是一往无前的超人勇士,他们会拥有最温暖的春天,最热情的夏天,最丰收的秋天,和最完美的冬天。

是的,我一直坚信。

我也相信所有的坏日子都会过去,所有的好日子都会来临,我们还是应该对美好的生活多些信任和向往。

而在这个到处欢腾着的日子里面,在这个繁星点点的日子里面,这个充满着俗气,也不够惊天动地的故事,它就该在最美的时候结局,它就该在最美好的时候拉上序幕。

没错,故事到这里,全剧终。

嗯,这个故事到这里,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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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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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不同,花有几样红。我,沉默的我,有些内向的我,爱听音乐爱运动的我,丢三落四不认真的我……我就是我,一个不完美的我。

本人相貌平平,生就与漂亮、可爱等词无缘。不高的个子,不胖的身材,还有我那绿豆般大小的眼睛,在陌生的人群里我会显得很羞涩,但在同学朋友面前,我就会显露出活波的一面,有时还伴有我“神经质”般的话语笑容,譬如我经常调侃同学,逗她们笑,和她们打成一片。我喜欢听音乐和跑步,听音乐能使我心情舒畅,而且跑步既锻炼身体又锻炼了我的意志力,给我鼓励,给我自信,给我继续前进的勇气。

哦,忘记说我的缺点了:这个人总是丢三落四、不细心,对于学习也一样如此。

有一次,在教室里,我正准备写作业时,却发现作业本突然不见了,我自己找呀找,却还是没有找到。同桌看见我在“翻箱倒柜”寻找着什么便走了过来问道:“你在干什么呢?”我说:“我的作业本不见了,我找了很长时间但还是没有找到。”她说:“那我帮你找吧!”于是我们一起走找这个本子,突然她灵机一动,说道:“你把这些书整理一下,说不定就会找到作业本。”听了这番话后,我三下五除二把这些书整理了一遍,便在那个“角落”里,发现了我的作业本。丢三落四真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费时又费力我决定我一定要改掉这个缺点。

我就是我,一个不完美却真实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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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温情疗愈小说偷影子的人相关介绍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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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影子的人》是法国著名作家马克·李维的畅销代表作,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作品以清新浪漫的文笔描写了催人泪下的亲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和不离不弃的友情,温柔感人,温暖动人,令人不禁泪流满面。《偷影子的人》问世后立即畅销全球,“销售得比影子消失的速度还快”,成为法国年度畅销图书冠军,享誉世界。

《偷影子的人》的作者是连续12年蝉联“法国年度最畅销小说家”称号的著名作家马克·李维。他于1961年出生于法国,22岁时就创立了一家电脑影像合成公司,事业有成。37岁时,马克·李维开始文学创作,处女作《假如这是真的》问世,没想到一炮而红,成为法国当年年度销售冠军,被译为三十多种语言畅销世界。马克·李维的处女作获得巨大成功后,他开始全心全意投入小说创作,至今已发表十几部小说,且每本著作都获得世界人们的一致好评,畅销不衰。《偷影子的人》是马克·李维的第十部小说,也是2010年法国最畅销的小说。

《偷影子的人》一书的主人公是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在班上经常被被人欺负。但是,他拥有一种特殊能力——和影子对话,从而可以看出他人埋藏在心底的事,听见他人心中的秘密,成为了一个“偷影子的人”。小男孩因此变得强大起来。在一个灿烂的夏天,小男孩在海边偶遇一位聋哑女孩。他在想,该如何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她呢?于是,温馨感人的故事就此展开……

马克·李维在《偷影子的人》用一贯简单、明确又有效的笔法叙说了一则感人的故事,温柔又风趣,轻盈且优雅。这个温柔浪漫的故事与童年追忆有关,与心底梦想有关,与缠绵爱恋有关,与母子亲情有关……它是一个睿智美丽的故事,它是一部温馨动人的著作。细腻的描述,感人的对白,怎能不令人砰然心动?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那个会用风筝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谁都不会忘记……清新纯真的《偷影子的人》,带着神奇的魔力,让我们读到尾声后仍然不舍得走出这个温情的故事……

《费加洛报》评价说:“《偷影子的人》,一首对童年、梦想以及想象力的颂歌。作者写作技法栩栩如生,极富电影般的临场感。” 请抓住这个《偷影子的人》,相信他不会让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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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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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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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外国小说《半截蜡烛》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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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1日,在希特勒的策划下,德国以闪电般的速度占领了邻国波兰。英、法两国根据法波盟约和英法互助条约,对德宣战。但其却一直按兵不动,使德国更加肆无忌惮。1940年5月,德国向法国发动进攻,英法联军毫无防备,溃不成军。6月22日,卖国贼贝当组建的新政府与德国签订了投降书……

而故事《半截蜡烛》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之后。它讲述了法国一位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与两个幼小的儿女一起做着情报中转的工作。一天晚上,他们与闯进屋的三个德国军官斗智斗勇,最终保住了半截蜡烛里的绝密情报。

那么他们是如何与德国军官斗智斗勇的呢?首先是伯诺德夫人。她对军官说蜡烛太暗,换了一盏油灯。但军官认为晚上黑,多点支蜡烛也好。然后是杰克,他预用蜡烛照明电柴,可军官认为不用蜡烛也可以。最后是杰奎琳,她成功地拿走蜡烛,带上了楼。

在这一系列周旋中,他们都十分镇定。比如杰克,当中尉问他“你不用蜡烛就不行吗”时,他没有非要拿走蜡烛,而是镇定地取柴点火。如果他拿走了,很有可能会引起德国,军官的怀疑,从而发现秘密。情报站就会破灭,一家三口的生命也会结束。

于是我想到了另一个人:诸葛亮。当司马懿十五万大军当前,他只有一班文官,2500名士兵时,他没有慌,而是让士兵打扮成老百姓,藏起旌旗,洒水扫街,大开城门,自己则身披鹤氅,在城楼上悠闲地弹起琴来。面对这一情况,司马懿反而心生疑心,撤退大军。这是为什么,因为诸葛亮的镇定!

镇定,一件一般人想得却得不到的法宝。当危险来临时,你能坐下来静静思考办法吗?当困难接踵而至时,你能镇定地去解决它吗?当……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但你都做到镇定了吗?

镇定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没拥有它,就请向《半截蜡烛》里的小杰克、小杰奎琳看齐,争取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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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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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尤其是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稀奇古怪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讲述唐僧和三个徒弟千辛万苦地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本书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师徒四人在茫茫的西行取经路上所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千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各种灾难,一场场与妖魔鬼怪之间斗智斗力的较量,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书中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各具特色,有诚实善良、一心向佛的唐僧,聪明机警、善恶分明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爱耍小聪明的猪八戒,踏实可靠、寡言少语的沙僧。小说情节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特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既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也是我爱不释手的故事。

唐僧师徒经历了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对我触动很大。以前我虽然有当科学家的远大理想,但是不能吃苦耐劳,做事经常拖拖拉拉、半途而废,一味贪图享受,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一定改掉做事虎头蛇尾的错误做法,努力发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做好每一件事,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一往无前地奋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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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表现的主题有哪些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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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题有什么意义呢?主题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客观意义,二是主观意义。

客观意义指小说题材,描述的人物、事物或者问题。主观意义指作者通过作品传达出的思想感情和观念。比如说,《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客观意义就是表现了林冲被黑暗势力逼上梁山的人生遭遇,主观意义就是对封建政治现实的揭露和鞭挞,从而揭示一个生活规律“”。同学们这样就可以把握小说主题的书写格式了。

那小说的主题格式如何书写?

这篇小说通过对……叙述,塑造了一个……形象,揭示了(揭露了)……主旨。

如:《祝福》通过描写祥林嫂悲剧的一生,塑造了一个善良、勤劳和顽强却被旧社会吞噬的劳动妇女形象,表现作者对受压迫妇女的同情,对封建思想封建礼教的无情揭露。

再比如,2014浙江卷《走眼》,

高考题这样问:结合赵老板这一人物形象分析作品主旨。(6分)

我们可以这样作答:小说塑造了一个阅历丰富,洞悉人心,为人仗义,精通业务的商人形象,揭示了经商与做人一样,都应该诚信、宽厚、与人为善的主旨。

应根据题意要求分两步解答。先是分析人物形象,再是概括作品主旨。

如果高考题这样问:结合小说的情节分析作品主旨。那你先是分析故事情节,再是概括作品主旨。

如何把握小说的主题呢?

① 要认真通读作品,仔细分析作者在作品中表达的思想感情和观念。这时可以结合作者的生平、创作动机和写作的时代背景来分析主题,即知人论世。

②通过小说中的人物、情节、环境三要素来把握主题。

认真把握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及人物的性格特征所折射出来的社会历史内涵。

认真把握故事情节,探寻其中的时代气息、社会发展、思想意识和生命形态。

认真把握自然环境、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也为我们把握主题提供必要的信息。环境为主题提供舞台和基调。

③从小说的标题入手,有的小说标题除了表面意思外,还有比喻义、象征义或双关义,隐含着小说的主题。

④根据作者对人物描写的语言的感情色彩分析主题。

⑤从揭示主题的句子来把握作品的主题。

⑥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

小说主题的常见题型有什么?

①用自己的话概括作品的主题(或小说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

②读了这篇小说后,你明白了什么道理(本文对你有何启迪?谈谈你的一点体会);

③请结合你的阅读体验,探究这篇小说的可能有的多种主题。

小说主题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一般是通过人物形象或故事揭示人生哲理、社会问题、价值观念等。

①以小说主要人物的性格特点、道德风貌、品格等揭示人性中的真善美和假恶丑。

②用故事的形式针砭时弊,将现实生活中的丑恶形象用故事的形式加以揭露和鞭挞。

③通过寓言,寄寓人生哲理 。

④虚构生活经历,反映人物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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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夏天的味道为题目的中学小说作文

全文共 3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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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7月

(机场的乘客出口处,人很多,十分拥挤。一对中年夫妇正在张望着。突然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秀气女生提着行李包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个女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欧蓝蓝。)

妈妈(向蓝蓝招手):蓝蓝——这儿呢!蓝蓝——

(蓝蓝看见正在朝自己招手的妈妈和开心地笑着的爸爸,立即朝他们走过去。)

(机场外通往停车场的路上,蓝蓝、爸爸和妈妈一起走着,爸爸手上提着蓝蓝的行李包。)

爸爸:累吗?

蓝蓝:就两个半小时,不累。我们班有的同学还坐四十几个小时火车回家呢。

妈妈:回到家就好了。算起来你也有5年没有回家了。

蓝蓝:(笑了笑)是啊。

(蓝蓝、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停车场里自己家的车前。爸爸打开车的前门,坐进了车里。妈妈打开车的后门,蓝蓝和妈妈一同坐进了车的后座。)

(车上。爸爸在前面开车,蓝蓝和妈妈坐在后面。蓝蓝看着窗外。)

蓝蓝:没想到短短5年时间这里就变了这么多。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妈妈:是啊。(指着窗外的别墅群)原来这里到处长着杂草,现在都盖起了别墅。前段时间你爸爸还说想在这里买一栋别墅呢。

爸爸:想等你回来参谋一下再决定。

蓝蓝:你们喜欢就买好了,不用等我参谋了。

妈妈:你爸爸是打算买给你的。

蓝蓝:那过一段时间再说吧。

爸爸:也好,等你明年毕业了再说。

妈妈:在学校里过得怎么样?

蓝蓝:还行。

妈妈:你这孩子也真是的,不回家,也不往家里打电话。

蓝蓝:你们不是经常去看我吗?

妈妈:这是不一样的。一家人,在家里团圆的感觉终归比在外面见面的感觉好。

(蓝蓝望着窗外,没有反应)

妈妈:现在跟你说这个也没有用,等你年纪大了的时候自然会明白的。

蓝蓝:不知道学校变了没有。

妈妈:我也不清楚。自从你转学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学校。

(晚上,蓝蓝家的客厅里,只有蓝蓝一个人。蓝蓝打开门,正要出去。)

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才刚回来又要出去?

蓝蓝:想出去走走。

妈妈:早点回来。

蓝蓝:知道了。

(晚上,学校的露天篮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蓝蓝独自一人坐在篮球场周围的围栏上,她

望着天空,过了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就在她闭上眼睛的那一霎那,画面中响起了清晰的

拍篮球的声音,就像真实的一样。但实际上,这只是蓝蓝记忆中的声音。)

画外音(高颉的声音):同学,你没事吧?……同学,你怎么了?……不好意思,同学,你好像生病了,要不要送你去校医室?……

(蓝蓝猛地睁开眼睛,篮球场上还是一个人都没有。她的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1996年5月

(下午,教室里)

(下课铃声响了)

老师: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同学们,再见!

学生(齐声):老师再见!

(学生开始收拾东西,并陆陆续续走出教室)

(蓝蓝和乐米也在收拾东西)

蓝蓝:一会儿上哪吃?

乐米:饭堂呗,还能上哪?

蓝蓝:又去饭堂?不要啦,换换口味吧,要不去学校对面吃盖浇饭?

乐米:大热天的,吃什么盖浇饭嘛?不如去你家吧!说不准还可以喝到冰凉的绿豆汤呢。

蓝蓝:不要。

乐米:真不明白你,自己家离学校那么近还要住校。真是自讨苦吃。

蓝蓝(生气):我决定了,就吃拉面。你要不要去?不去我一个人去!

乐米:行,盖浇饭就盖浇饭。

(蓝蓝提起书包就走)

乐米:哎……你等等我啊!哎……(匆忙拎起自己的书包赶了上去)

(晚上,蓝蓝和乐米坐在学校露天篮球场的围栏上,蓝蓝一边晃动着双腿一边吃冰淇淋。)

乐米:真是服了你了,刚吃完那么大一碗拉面还吃得下冰淇淋,你上辈子肯定是猪!

蓝蓝:你要不要也来一口?

乐米:不要,我减肥。你这么吃就不怕胖?

蓝蓝:我胖不起来的。

乐米:不要那么自信。到你真胖起来的时候,想减都减不下去了。

蓝蓝:我有胃病。有胃病的人是胖不起来的。

乐米:真羡慕,我也想得胃病。

蓝蓝:神经病!

(蓝蓝继续吃冰淇淋,乐米望着天空,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乐米:(望着天空)在这儿待着真舒服!有风,还用星星看。

蓝蓝:我爸和我妈昨天又吵架了。

乐米(内疚):对不起,不该提你家的。

蓝蓝:看在冰淇淋的份上,原谅你了。

乐米:你也真够黑的,居然挑最贵的!(拿出自己的钱包在蓝蓝面前晃了晃)看,我的钱包都扁了。

蓝蓝:明天请你吃饭好了。

乐米:可是你说的,我记住了!不过,我可不想再吃盖浇饭了。

蓝蓝:吃什么随你挑!

(篮球场上突然响起了有人拍篮球的声音,蓝蓝和乐米顺着声音望去,看见一个男生在打篮球)

乐米:哇!高颉!

蓝蓝:高颉?什么人?

乐米:土人!

蓝蓝:土人?

乐米:说你土啊!连学校篮球队队长都不认识!

蓝蓝:不认识又怎么样?

乐米:所以土啊!

蓝蓝:队长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小学的时候还是学校大队长呢。

乐米:去去去!老掉牙的事都敢拿出来说!

(乐米伸长脑袋看了球场上的高颉一眼,高颉刚好在那时投进一个漂亮的球)

乐米:哇!漂亮的球!

蓝蓝(不屑):简直像个花痴一样。

乐米(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高颉):帅哥哦!

蓝蓝:是吗?

乐米:当然!

蓝蓝:那我倒想看看。

乐米:对了,明天校队有比赛,去不去?

蓝蓝:有帅哥看,当然去!

(上课的铃声响了)

乐米:我们回去吧,要是老冯一会儿查人的时候发现少了我们两个,那就惨了。

蓝蓝:我想再待会儿。

乐米:要不要我陪你?

蓝蓝:我想一个人待着。

乐米:确定?

蓝蓝:确定。

乐米:那好吧。要是一会儿老冯查人我就说你头痛,回宿舍休息了。

蓝蓝:谢了。

(乐米走了,蓝蓝从口袋里掏出耳机把耳朵塞上,脸朝着天空发呆。)

(蓝蓝脑海中的画面:晚上,在家里的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生日蛋糕和很多零食,蛋糕上写着“祝蓝蓝生日快乐!”。蓝蓝和妈妈坐在桌子旁,妈妈不停地看钟,蓝蓝望着蛋糕发呆。突然电话响起,妈妈接了电话。)

妈妈:已经这么晚了你还……

……

妈妈:不能等明天吗?

……

妈妈:好的,我会跟她说的。

(妈妈把电话挂上)

妈妈:(先是一脸失望的表情,但很快就换上了笑容)爸爸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今晚回不来了。我们现在切蛋糕吧。

(蓝蓝脑海中的画面:傍晚,在医院的病房里,妈妈躺在病床上,蓝蓝坐在病床旁边的凳子上,把病床当桌子来写作业。)

妈妈:蓝蓝,已经很晚了,你该回家了。

蓝蓝:可是爸爸还没有来呢。

妈妈:(沉默了一下)他今天不来了。

蓝蓝(气愤):他怎么能这样?难道今晚要你一个人在医院里待着吗?

妈妈:别这样,爸爸挣钱也很辛苦的。

蓝蓝:这不是把你一个人丢在医院里的理由!

妈妈:没关系,我已经给你外婆打电话了,外婆很快就到。

(蓝蓝脑海中的画面:半夜,在家里,蓝蓝睁着眼睛躺在床上,隔壁传来爸爸妈妈争吵的声音。)

妈妈(画外音)(大声吼):你还把这里当家吗?你算算自己平均每个月有多少时间是待在家里的!

爸爸(画外音):我有我的工作。

妈妈(画外音)(大声吼):工作工作!又是工作!

爸爸(画外音):公司最近在开发一项新工程……

妈妈(画外音)(不耐烦):得了得了,别再跟我提你的工作!

爸爸(画外音):你总得体谅体谅我。

妈妈(画外音)(委屈):我体谅你?谁来体谅我!整天连个人影都不见,就连住院了也不见你出现!

爸爸(画外音):你知道,我那几天刚好出差去香港了。

妈妈(画外音)(大声吼):又是工作!从明天起,你搬到公司去住,不要回来了!

爸爸(画外音)(生气):都这把年纪的人了,不要像小孩子一样!

(黑暗中,蓝蓝全身都蜷到被子里,两只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但是爸爸妈妈的争吵声还是在耳边回响着,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画面回到篮球场上,蓝蓝蜷缩着蹲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高颉站在蓝蓝的旁边。)

高颉:同学,你没事吧?

高颉:(用手摇了一下蓝蓝)同学,你怎么了?

(蓝蓝触电一般回过神来。)

高颉:不好意思,同学,你好像生病了,要不要送你去校医室?

蓝蓝:我没事。谢谢。(站起来走了。)

(学校的室内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蓝蓝和乐米坐在看台上。队员开始上场。)

乐米:看!高颉在那里!

(蓝蓝朝乐米指的方向看去,看见高颉正好朝自己的方向看过来,不由得脸红了,立即把头转到别的地方。)

(场上的比赛十分激烈,乐米看得手舞足蹈,蓝蓝则静静地看着。在整场比赛中,她的目光一直都集中在高颉一个人的身上。)

(篮球比赛结束了,大量的人开始从篮球室里蜂拥出来。蓝蓝扶着乐米走在人群的后面。)

乐米:哎哟……哎哟……你慢点啊!痛死我了!

蓝蓝:别大声嚷嚷。

乐米:你要是被一穿着高跟鞋的胖姐踩一脚,我就不信你不嚷嚷。哎哟……再慢点。

(高颉从蓝蓝和乐米后面跑上来。)

高颉(对着蓝蓝):同学,你……你没事了吧?

蓝蓝:没有,谢谢。

高颉:我叫高颉,请问你叫什么?

蓝蓝:欧蓝蓝。

高颉:那你的朋友……

乐米:乐米。

高颉(对着蓝蓝):我想……(不好意思)我想请你参加今晚篮球队的派对。

蓝蓝:庆功宴?

高颉:是的。每个队友都可以带自己的朋友。(不好意思)我……我想请你去。你的朋友也一起来吧。

乐米:不好意思,我今晚有事。蓝蓝一个人去也是可以的。(对着蓝蓝)是吧,蓝蓝?

(乐米悄悄拉了一下蓝蓝的衣角)

乐米(对着蓝蓝的耳朵低声):去啦。

蓝蓝:(犹豫了一下)好吧。我去。

高颉:谢谢。今晚7点半,学校门口见。

(高颉跑开了)

乐米(对着高颉的背影):你今天的表现很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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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嫌疑人x的献身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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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嫌疑人X的献身》是日本推理小说作家东野圭吾创作的长篇推理小说,也是“伽利略系列”的第三本小说。该作讲述一个数学天才为了帮助一对母女隐藏杀害前夫的罪行,和警方展开了一连串的斗智,制造整个骗局。 该作同时获得直木奖和本格推理小说大奖,同时摘得“这本小说了不起”、“本格推理小说Top 10”、“周刊文艺推理小说Top 10”三大推理小说排行榜年度总冠军。以下是小编整理嫌疑人x的献身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该晚,石神把“技师”叫去瑞江车站,他事先从条崎车站偷了脚踏车。他尽量选新车,因为车主如果能闹开更好。

事实上他还是准备了另一辆脚踏车,那是从瑞江车站前一站的一之江车站偷来的。这辆比较旧,也没好好锁上。

他让“技师”骑新的那辆,两人一同前往现场,就是旧江户川边的案发现场。

至于后来的事,每次想起总会为之一沉。“技师”直到断气,恐怕都还不明白自己为何非死不可吧。

他没让任何人知道第二起杀人事件,尤其是绝对不能让花冈靖子发现。因此他故意选用同样的凶器、同样的勒法加以杀害。

富坚的尸体,被他在浴室分割成六块,分别绑上石块后抛进隅田川。他分成三个地点,都是在半夜扔的,费了三晚。或许迟早会被发现,但无所谓,警方绝对查不出死者的身份。在他们的记录上富坚已经死了,同一个人不可能死两次。

只有汤川发觉了这个障眼法,因而石神选择向警方自首。反正他从一开始就已有这个心理准备,也做了各项准备。

他想,汤川大概会告诉草薙,而草薙也许会报告上司,但警方无法采取行动。他们已经无法证明被害者的身份有误。他预料自己很快就会被起诉,但事到如今已不能回头,也毫无根据。就算天才物理学家的推理再怎么神准,终究敌不过凶手的自白。

是我赢了,石神想。

警铃响起,是进出拘留所用的,看守离席站起。

一阵短暂交谈后,有人走进来,站在石神这间牢房前的是草薙。

在看守的命令下,石神走出牢房。检查过身体后,他被移交给草薙。这当中,草薙一句话也没说。

一走出拘留所房门,草薙就转向石神。“您的身体怎么样?”

这个刑警到现在讲话还这么客气。石神不知道他是另有含义,抑或纯属个人习惯。

“的确有点累。可以的话,我希望法律尽快做出裁决。”

“那么就当这是最后一次侦讯吧,我想请您见见某人。”

石神皱眉。会是谁呢?总不可能是靖子吧。

来到侦讯室前,草薙打开门。在里面的是汤川学,他沉着脸,定定凝视石神。

看来这是最后一道难关——他打起精神迎战。两个天才,隔着桌子沉默了好一会儿。草薙倚墙而立,旁观两人的模样。

“你好像瘦了一点。”汤川先开口。

“会吗?三餐倒是吃得很正常。”

“那就好。对了,”汤川舔舔嘴唇,“你不懊恼被贴上变态跟踪狂的标签吗?”

“我不是跟踪狂。”石神回答,“我是暗中保护花冈靖子,这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这些我知道,包括你至今仍在保护她的事也是。”

石神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他仰望草薙。

“这种对话对调查好像没什么帮助吧。”

看草薙不发一语,汤川说:

“我把我的推论都告诉他了,包括真正做了什么,杀了谁。”

“你要吹嘘你的推论是你的自由。”

“我也告诉她了,我是说花冈靖子。”

汤川这句话,令石神的脸颊猛然抽动,但那立刻转为浅笑。

“那女的有略表悔悟吗?她有感谢我吗?枉费我替她除掉眼中钉,听说她居然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不关她的事。”

他歪着嘴,故意扮演恶人的姿态,令草薙心头一阵激荡。他只能感叹,原来一个人竟能爱人爱到这种地步。

“你好像深信,只要你不说真话,就永远无法揭穿真相,但你恐怕有点错了。”汤川说,“三月十日,一名男子下落不明,那是完全无辜的人。只要查明此人的身份,找到他的家人,就可以做DNA鉴定。再和警方以为是富坚慎二的遗体一比对,遗体的真实身份就会水落石出。”

“我根本听不到你在说什么。”石神露出笑容,“那个人好像没有家人吧?就算还有别的方法,要查明遗体身份也得花上庞大的人力和时间。到那时,我的官司早已结束。当然,无论法官做出什么判决我都不会上诉。只要一结案就盖棺论定了。富坚慎二命案就此了结。警方再也无法插手。难道说——”他看着草薙,“警方听了汤川的话,会改变态度?不过那样的话,就得先释放我。理由是什么?因为我不是凶手?但我明明是凶手,这份自白又要怎么处理?”

草薙垂着头。他说的没错,除非能证明他的自白内容是假的,否则不可能半路喊停,警方的作业系统就是这样。

“我只有一件事想告诉你。”汤川说。

石神回看着他,仿佛在问什么事。

“对于你的头脑……你那聪颖过人的头脑,必须用在这种事情上,我感到万分遗憾。我很难过,也很遗憾永远失去了我在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劲敌。”

石神的嘴抿成一线,垂下双眼,似乎在忍耐什么。

最后他终于仰望草薙。

“他好像说完了,可以走了吗?”

草薙看着汤川,他默然点头。

走吧,草薙说着打开门。先让石神出去,汤川尾随在后。

就在他正要撇下汤川,把石神带回拘留所之际,岸谷从走廊的转角现身,身后还跟着一个女人。

是花冈靖子。

“怎么回事?”草薙问岸谷。

“这个……是她主动联络说有话要说,所以,就在刚才……听到了惊人内幕……”

“就你一个人听到吗?”

“不,组长也在。”

草薙看着石神。他的脸色灰败如土,那双眼睛盯着靖子,充满血丝。

“为什么,在这种地方……”他低语。

靖子如遭冻结纹风不动的脸孔,眼看着逐渐崩溃,两眼溢出清泪。她走到石神面前,突然伏身跪倒。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让您为了我们……为了我这种女人……”她的背部激烈晃动着。

“你胡说什么!你在说什么……傻话……你胡说……”石神口中发出像念咒一样的呢喃声。

“怎么能只有我们得到幸福……那是不可能的。我也该赎罪,我要接受惩罚,我要和石神先生一起接受惩罚。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个,我能为您做的只有这个。对不起!对不起!”靖子两手撑地,头抵着地板。

石神边摇头往后退,那张脸痛苦地扭曲着。

他猛然一个转身,用双手抱住头。

喔喔喔——他发出野兽般的咆哮,那同时也是夹杂了绝望与混乱的哀嚎。那个叫声令听者无不为之动容。

警员跑过来,想要制止他。

“别碰他!”汤川挡在他们的面前,“至少,让他哭个够……”

汤川从石神身后,将手放在他的两肩上。

石神继续嘶吼着,草薙觉得他仿佛正呕出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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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同学小传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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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9)赵晨旭

她在我们班虽很不起眼,但身上却有很多优点。就如同一颗星,向着美好的人间洒下丝丝光点。同时也有更多深藏的,犹如钻石矿般的优点,正急待我们用一双双美的眼睛去寻找,去发现,她就是邵同学

每当老师向同学们抛出问题时,好似竹林一般的手臂中,定会有这根“后起之秀”的存在,它虽长的不高,但却十分有力;它虽不那么坚决,但却十分有勇气。终于,老师也注意到她那高举的手臂。名字还未说出,可一个身影却嗖的一下增高了起来,就好像干涸的鱼儿得到了甘泉的滋养,那灵动的表达将答案缓缓说出,顿时争得了班级里的一片掌声。

她还能弹得一手好琴。记得有一天课活,她独自在那钢琴上演奏。不一会儿,那美妙的琴声就吸引了7许多匆匆归来的同学。她们并没有大跨步直奔教室,而是驻足观望,倾听这钢琴滑出的个个音符,沉醉于那悠扬的旋律中。小小演唱会终以胜利告终,琴手也在人们的赞赏中,和大家一起走回教室。

除此之外,她身上还有更多的优点不为人知。同时也希望邵同学能够扬长避短,去争取大力发扬自己的优点,做最好最棒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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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想让你明白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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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皓天,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林依婷气急败坏地向言皓天冲道。

“什么什么意思啊?我的事,你管得着吗?”言皓天冷冷地反驳林依婷。

“哼!这个狐狸精有什么好的啊?我哪比她差啦?你说啊,你说啊。”林依婷怒气冲冲。

“林依婷,请你把嘴巴给我放干净一点。”我挣开言皓天搭在我身上的手,对林依婷吼着。哼!别以为今天言皓天在,我就不敢怎么着你,敢骂我是“狐狸精”,自己呢,简直比狐狸精还要那个。学校是读书的地方,还每天浓妆化起来,穿着超短裙,把大腿露露出来,恶心死了!

“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话。”林依婷指着我说。

“有,就凭她是我的GF,怎么样,够资格了吧!”言皓天把林依婷指着我的那个手指推了开,手又搭在我肩膀上,一副想气死林依婷的意思。

林依婷一怔,实在没想到言皓天竟然会这么说。我也真的很倒霉,陪他演戏也就算了,还要搭上我15年的名誉啊,而且这个家伙,还这么大大方方地在林依婷面前承认了,真是佩服他到五体投地。哎~~~~~

“你听清楚没有,她是我的GF,你没有资格动她。”这次,言皓天更加重了语气。

“皓……皓天,你是在跟我赌气吧,你是不可能喜欢上她的,对不对?你以前根本不认识她,而且跟她一点也不投缘,你们不可能今天就好上的,我知道你这只是想气我对不对?”林依婷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眼里还不忘加几滴眼泪。

“没……没有,我没有跟你开笑,我……”言皓天好像有点吃不消林依婷了,主要都是因为他的眼泪。不过,接下去才是最精彩的呢。

“皓天!”林依婷深情款款地叫了言皓天一声,吓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啊?呃,我…………”言皓天也在发抖,使其话都说不清楚了,哎~~~这两个人真是十足的有问题啊!

突然的,林依婷跳起来,在言皓天的额头上飞快地吻了一下。(注:林依婷之所以要跳起来吻言皓天是因为她没言皓天高的缘故。西西!)这个场面把她们班里的同学全都引过来了,一个个都在窗户边,看热闹。

“皓天,不要不理我,我知道我早上过分了一点,那我现在向你道歉还不行吗?”林依婷抖着言皓天的肩膀问。

“这个,我……我……我……”言皓天语无伦次。哎~~~这是你自找的哦。看来只有我来圆场了。

“好了啦,言皓天,别演戏了啦,快点跟林依婷和好吧。”我把言皓天搭在我肩膀上的手,拿下来,拍拍他的肩膀说,“看到没,人家还是一如既往地,很在乎你啊,别傻愣着,快和好啊。”

周围的“观众”被我突如其来的话给怔住了,包括林依婷。

言皓天看了我一眼,眼神在告诉我“那你怎么办啊?现在跟她和好了,那你岂不是很难堪了吗?”

“算你有良心,但是看到你能和林依婷和好,我更高兴啊,他们爱说就让他们说去呗。”我回了个眼神给言皓天。

“依婷,那我们……”言皓天的话还没说出一半,就被打断了。

“可暄!”谁叫我啊,我回过头一看,是李圣炫!不会吧,事情就要解决了,他不会还要在这最关键的时候来搅一趟混水吧,拜托,你可别再添乱了。

[想让你明白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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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迷藏幻梦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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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咖啡的浓香久久的飘在一座不大的屋子上,巧克力的香味在擦得一尘不染的木桌上来回荡漾,小院中黑色玫瑰散发出使人战栗的死亡香气,使这看上去十分温馨的屋子添了一丝诡异。

“真是个神秘的人呢。”门口的蓝色短发少年嘴角爬上一丝温暖的笑,轻轻拉了下门铃,“叮------”清脆悦耳的门铃声在少年耳边久久回荡,就在他开始怀疑究竟有没有人的时候,门,就那么出乎意料的打开了。

蓝发少年错愕的看着一头黑发的少女,少女湛蓝的双眼透着一丝戾气,苍白无血色的脸庞仿若水晶雕刻一般,精致完美。黑色的长长披风裹住了她的全身,只留下纤细的身姿。

“喂,看够了没有?”黑发少女不耐烦的扯了扯嘴角,谁呀这是,一大早就跑来惹事!女孩冰刃般的目光直直射上少年的脸庞,“如果没事的话,就不要来打扰我。”

少年不好意思地伸出双手,友好地说:“嗨,我叫卡修斯,你好!”少女看都不看卡修斯一眼,冷冰冰的抛下一句话:“我叫布莱克。有事情进来谈。”卡修斯尴尬的收回双手,顺便扫了一眼布莱克的客厅;除了必需的家具,只有黑色的窗帘。真是个怪人呢。他嘴角又爬上一丝温暖的笑,布莱克鄙视的望了他一眼,双手抱胸酷酷的说:“说吧。”

“是这样的,最近出现了一个恐怖组织,代号邪灵,我们正义的战神联盟想邀请你一同消灭邪灵组织。好吗?”卡修斯清澈的双瞳没有一丝杂质,迫切地望着布莱克。

“你说什么?!威斯克他还活着?!”布莱克冷冷的双瞳终于有了一丝惊异之色,她的声音几乎变了调,“邪灵组织又复活了?!”卡修斯疑惑的点点头,满眼迷惘。

"……你先走吧,我,答应了。“布莱克疲倦的摇摇头,低低的叹了一口气。

卡修斯点点头,一脸欢快的窜上了天,全然不顾一脸阴沉的布莱克……

[以迷藏幻梦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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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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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转身。

我看见了一片灰扑扑的天空,高低错落的废弃钢厂,脏乱喧闹,一座混沌的城市。而两个少年在此间穿梭,提笔之时撞入我的脑海,熠熠发光,在这泥潭中挣扎、撒野。这是一个有关救赎与希望的故事,与我们的青春无关,却又息息相关。

蒋丞是一束光,照进顾飞生命中的缝隙。他不像傻白甜小说的男主角样身着白衬衫,而是惶恐、无措,被养父母所抛弃后,闯进了这座原本与他或许毫无交集的城市,只身前往亲生家庭。但他却在见到亲人时更遭重击∶父亲酗酒、好赌、斤斤计较、爱占便宜、赊账不还钱。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身体和心脏一起坠落,脚下是一团虚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而他远没有那么强大,于是只好在身旁筑起荆棘。当他说出“丞哥无处不在”时也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而后离开这里,决不能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逐渐沉寂下去。

顾飞从出生起便在这泥潭中匍匐,钢厂以外的天地他从来都向往。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有少女病的母亲和精神障碍的妹妹。他会摄影,会作曲,却不得不戴上手铐脚镣与这座小破城市紧紧绑在一起。于是他写了首歌,名叫《撒野》,歌词满是令人心疼的执拗、迷惘和挣扎。“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他想远走高飞,却又将自己囚在原地。在泥潭里求生挣扎的时候,他想要的并不是一个温柔的依靠,而是多希望有个人能拉着他走出去,但在家长里短、和钢厂各种“道上的人”的打交道里,他磨灭了仅存的希望。于是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泥潭中烂一辈子,没成想那个救赎他的人岀现了,蒋丞陪着他跳了进来,不仅跳进来,还想拉着他一起上岸。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蒋丞用狗爬式的字体在英语笔记本上写下。这让我想起三岛由纪夫说过的:“所谓青春就是尚未得到x种东西的状态,就是渴望,憧憬的状态,也是具有可能性的状态。他们眼前展现着人生广袤的原野和恐惧,尽管他们还一无所有,但他们偶尔也能在幻想中具有一种拥有一切的感觉。”他们向前一步,一脚踏空,从此坠落深渊,却因为遇见彼此,勇敢地尝试着成为对方的翅膀和唯一的盔甲。溺水少年互为浮木,于是便有了光,那是危楼跨塌时的那句“丞哥无处不在”,是生日的时候那句“顾飞,跟着光”,是“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在这里”。在灰暗中努力生活是勇敢,在沉沦的人生中抓住那道光,奋力向前也是勇敢,正因为有彼此,他们才在千万次想要坠地时、想放手时抓得更紧。正如文章的最后写的“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他们在他们的世界中互相救赎,勇敢的向阳而生,而我与他们的交集似乎只剩下了蒋丞同款的字丑和顾飞同款令人烦恼的分数。多少个深夜的挑灯奋战被隔日发的几张试卷打倒,路很长,要跨越的东西又太多,我们会自我厌弃,会倒戈。这时,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我身上,让我愿意一直向他们狂奔,于是又有咬牙坚持的原因和勇气。我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与黑暗,始终向前,相信闯过现下的沉沦便会迎来未来的前程似锦。我想,他们会是我一直的骄傲和目标,我身陷囹圄与无限莽野时紧握手中的心跳。那些没有遗憾、不留余力的勇敢,冲破囚牢的热烈终将化作我砥砺前行的执着与力量。

我可以为你剥落一身利刺,也可以为你披上铠甲。青春里最放肆的张扬,最疯狂的勇敢,那么多声色犬马、轻狂和嚣张,我却只愿在你眼中撒野奔跑。从相遇之前那些迷茫、那些渴望得到救赎,到遇见彼此后的所向披靡、勇往直前,顾飞和蒋丞仍在彼此目光所及之处跟着光,而我的生活中也藏了些他们的影子仍在继续。世界很暗,然后你来了,带着群星和月亮。于丞哥和大飞是如此,于我亦然。

而顾飞写的那首《撒野》从我提笔到落笔一直在耳边萦绕:“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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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迷随笔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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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帆是如来佛祖的师弟,因为他,这声音从哪传了?当然是爸爸再念小说中的情节。

不知从何时起,爸爸迷上了小说。他每天对手机爱不释手,早上醒来抱着手机看神仙;晚上手机抱道上下眼皮打架才肯睡觉;一日三餐也抱着手机看。一次,看着手机要夹菜,不料,竟把妈妈碗里的菜夹起来吃,也没有察觉。现在家里有了电脑,更是不得了了。

不过,爸爸每一次看小说都冒着很大的风险,就算有神仙的庇护,也逃不过妈妈的火眼睛睛。这不,妈妈喊了一声:别看了,看了这么多章也没见你成仙人!坐在电脑前的爸爸闻而不动。这时河东狮吼向爸爸袭来,妈妈提高了八度嗓音:别看了。这声音使爸爸的鼠标也很不情愿的关机了。可当妈妈一扭头,爸爸的手已经碰上了鼠标,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那一章节。

爸爸呀爸爸,你偶尔看看也可以放松一下,但不能成天到晚抱着看。这样你1。0的眼睛也熬不住;晚上睡得晚,早上起得早,身体熬不住;妈妈每天讲你,自尊心熬不住。爸爸你看小说也要适可而止,可不要走火入魔呀。

[小说迷随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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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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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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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萧红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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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愉快的假期中,我怀着如饥似渴的心情,读了现代著名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本书不是一部长篇小说,而是萧红对自己童年的一个完整回忆。

内容由三大部分组成:有诗歌篇《最是深情片语诗》,有散文篇《回头不知身何处》,有小说篇《梦里依旧是家山》。内容非常丰富,令人难以忘怀。虽然有些内容比较深奥,我似懂非懂,可我依然喜欢阅读。

萧红的诗文优美,令人动容。当我读到诗句:“绿色的海洋,蓝色的海洋,我羡慕你的伟大,我又怕你的惊险”的时候,我深有感触,不由地想起了海南的水,也是那么湛蓝,那么碧绿,它以宽阔的胸怀包容着千千万万的生命,可有时也会生气,波涛汹涌巨浪翻滚……我还记得有一年,我和亲人去上坟,当我来到爷爷的墓前,我不由想起作家萧红的《拜墓诗》:“跟着别人的脚迹,我走进了墓地,又跟着别人的脚迹,来到了你的墓边……”作家的诗真是让我浮想联翩,刻骨铭心。

当然,萧红的散文和小说更是充满语言魅力,久久回荡在我的心中。

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虽然说不出太多的感受,但我记住了萧红是这么说的:人生除了冰冷和憎恶以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应该向着“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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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萝球社小说结局

全文共 5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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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是由轻小说家苍山探著作轻小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清晨,长谷川家,院子。

加速,转身,运球……凑智花又一次晃过了长谷川昴。

轻松的三步上篮,漂亮的打板进球。

今天是智花第三次过昴了……

智花慢慢的捡起了球,回头一脸灿烂的看向昴……

昴还呆呆的保持着断球的姿势站在原地,出神了。

“呐~~昴教练……”智花试探性的问道。昴立马反应了过来,朝她勉强的笑了笑:“越来越厉害了啊!”

智花慌了一下:“啊~~啊!没、没有~~~”昴走到了客厅内,坐了下来,并抓起了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

智花放下篮球,也走了进去。她坐在了昴的旁边:“那个,昴教练……您今天心神不宁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了?”

昴抬起了原本低下的头:“嗯?”智花的脸刷就红了,并连忙摆手解释:“没什么,问问而已,您不想说就算了。”

昴温柔的笑了笑,伸手摸向智花的头……智花没有反抗,低着头像小猫一样的接受着。

昴眯起了眼睛……粉红色的短发,软软的,似乎还有点洗发水的味道,摸起来好舒服。

“智花很漂亮呢!”昴毫无征兆的说了一句。“啊?!啊~~~”智花的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头埋得更低了。

“其实我……”蚊子哼一样的声音从脸红的智花嘴里发出。“嗯?”昴停下了摸头的动作。

智花猛的把头抬起来,慌乱的眼神直视着昴:“其实我……”

“叮咚!”门铃响了,打断了智花的话。“我去开门。”昴起身离开了,很快的消失在了智花的视线中。

“八嘎~~”智花用几乎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嘀咕了一声。

转观长谷川这边……昴来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出乎意料的,是爱莉,香椎爱莉。

“昴教练,打扰您了!”爱莉在门口就鞠了一躬。

昴很大方的摆摆手:“没事!现在放假了,我很闲的。”

“进来吧!”昴帮爱莉摆好了拖鞋。

“不用了!”爱莉摇摇头,“只有一些话想说,说完我就走。”

昴笑笑,朝她点点头,表示可以开始了。爱莉双手放在胸前,支支吾吾的说:“昴教练,我……”

“嗯。”“我、我喜欢你。”这回轮到昴愣住了,大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什么?喜欢……我?

看着昴愣住了的样子,爱莉慌了,但还是坚定的问了一句:“这对我很重要……您喜欢我吗?昴教练!”

“我……”昴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后退,可能是潜意识中的逃避行为吧。

“对不起……”昴低下了头,“我有喜欢的人了。”

“诶?啊?!呃……我、我知道了。”爱莉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可她眼里淡淡的伤感怎么都挥之不去,可能昴的答案和她想象中不一样吧。

“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爱莉强装微笑,转过了身……

昴没有拦她,因为他知道,给爱莉留有希望是对她更大的伤害……她已经受过一次伤了,没有义务受第二次。

昴无力的站在门口,目送着爱莉的离开……

爱莉离开了,可门仍然没有关上。门口一下子显得空荡荡的,只剩昴一个人了……

昴身后的拐角,一个粉红色的身影晃过……

“咦?你要走了?”昴回到了房间,发现智花正在收拾她的包。

“嗯。”智花没有抬头……或者说,她怕昴看到她的眼睛,湿漉漉的眼睛。

“呵呵,今天这么早,以往的晨练都会持续半个小时的。”昴笑笑。

“忘了告诉您了,以后……我可能早晨不能来陪您晨练了,昴教练。”智花的语气意料之外的平静。

昴苦笑:“好吧,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陪着我的。”智花背起了包,向门口走去……

昴跟在了智花的后面,把她送到了门口。智花换着鞋子,昴突然说:“对了,刚才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的吗?”

智花的动作顿了一下,不过随即又连贯了起来:“没什么。”

“可我有话对你说。”昴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不过智花好像根本没在听的样子,“其实……”

“一直以来谢谢您的照顾了,昴教练。”智花直接打断了昴的话,说道。她朝昴深深的鞠了一躬……这样就好了。

“我走了。”智花转过身子……从头至尾,她都没让昴看她到的眼睛。或者说,她没有勇气再去看昴。

智花往前走了几步,却听见身后传来了平淡的声音:“你听到了对吧?”试探的话语,却是坚定的语气。

智花听到后,停下了脚步,头深深的埋了下去。“我说的就是你啊……”出乎意料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嗯?!”智花猛的抬起了头,眼中残留的泪花也溅了出来。

“我说的那个喜欢的人就是你啊……”昴重复了一遍,他知道那个小白痴听不懂的。

智花听到这句话后,足足愣了好久,不过最终还是明白了什么意思。

“切!”智花故作轻松的一撇嘴,似乎在撒气一般。不过最终,她还是把脸转了过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

智花眼里的泪终于忍不住了,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八嘎~~~”说着,就朝昴扑了过去。

“好了,好了。”昴温柔的摸了摸智花的头,“哭了就不好看了。”

“呜呜呜~~~~你管我!!”智花伸手抹了一把泪,笑了。

中午,长谷川家。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响起。

昴跑去开门……门一打开,看见三张灿烂的笑脸,外加一张苦脸。这四个……又是意料之外的人……

“阿昴~~~~”三沢真帆一下子扑了上来,搂住了昴的手臂,并把小脸在上面蹭了蹭。

昴摸了摸她的头:“好了,好了,小心以后嫁不出去啊!”真帆对昴灿烂的一笑,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

永冢纱季也凑了上来:“真帆啊,身为女孩子要检点一点。”她手上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好像装着好多东西。

真帆不服气的一撅嘴:“我只有对阿昴才会这样做嘛~~~有什么关系~~~~~”说完,还躲到昴的身后,对纱季做了个鬼脸。

纱季朝昴无奈的笑笑,昴也笑着摆摆手……没什么困扰的,我都习惯了。

“日向也要抱抱~~~”话音刚落,昴就感觉右腿一紧。低头看去,是日向,袴田日向。

她正抱着昴的腿,一脸幸福的样子。昴也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这小家伙。

好像还忽略了一个人,昴把视线从日向身上移了开来……还有一个,竹中夏阳。

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看向去心情超不爽的样子……昴笑笑,现在的小学生啊~~~啊!不对,他们现在也不算小学生了。

纱季甩了甩她那头水蓝色的长发,对昴说:“昴教练,我们今天中午想在你们家入伙,可以吗?”说完,还举了举手中满满当当的袋子。

昴点了点头,苦笑着……你都把食材买好了,我还能说不吗?反正最近几天爸妈都去出差了,我的伙食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本来想去葵家蹭饭来的,现在好了,午饭自己送上门来了~~~~

昴侧了下身子,让他们进去。夏阳毫不客气的换了鞋子走了进去,真帆一看,赶忙跟上去:“夏阳,你都不懂礼貌的吗?!”“吵死了你!”夏阳不耐烦的说道。

“哦~~~”日向看见他们俩进去,也一蹦一跳的走了进去。昴则在最后,和纱季肩并肩的走着:“夏阳今天怎么了?”纱季是女子篮球队中除了智花以外昴最谈得来的人。

“他呀……呵呵!向日向告白来的~~”纱季捂着嘴窃笑着。这种笑并不是对同伴的嘲笑,而是对他勇敢的欣赏……

“啊~~~我想我大概能猜到结果了。”昴看着夏阳那张憋屈的脸,耸了耸肩……日向可能不太了解夏阳向她表达的感情,所以夏阳才会失败的吧。咦?真是这样的话,也不算被甩啊!

“对了,近来你们怎么样?”

“还好,虽然大家上个月都从小学毕业了,不过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而且现在是放假嘛~~~大家一起玩的时间还是很多的。”

“还有……”

“那个啊……”

昴和纱季旁若无人的聊着天,不时两人还相视一笑。

“料理交给我,你去陪他们吧!”昴接过纱季手里的塑料袋,向厨房走去。

“对了!”昴突然一回头,“你顺便去帮我把智花叫醒吧!她现在正在我房间里睡觉。”

“哦?你们已经……”纱季腹黑的笑笑。昴急忙解释:“没有,智花她晨练之后可能累了,就想借我的床休息一下。”

纱季转身走向夏阳他们,在他们面前像宣布一样的张开双手说:“智花现在正在昴教练的床上睡着呢,我们去叫醒她吧!”

“好~~~”真帆第一个举起了手。“哦~~~~”日向也学着真帆举起了手。“哦……哦!”夏阳看着日向,脸红红的,有点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和她一样举起了手。

“走!”纱季大手一挥,就带头朝楼上走去……“咚!咚!咚!咚!”他们四个把楼梯踩得很响。

昴看着他们上楼的背影,无奈的笑笑……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不过算了,由他们去吧,他们也是有分寸的……

昴转过身子,开始专心的制作着料理……难得我来做东西给他们吃,可一定要好好表现啊!

时间随着厨房里“乒乒嘭嘭”的响声慢慢的流逝着,毫不懈怠。

“哦?下来了啊!”昴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五人……智花脸蛋红红的,果然纱季她们已经好好的玩过她了。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们听着智花说梦话,一直不忍心打断呢~~~”纱季捂着嘴窃笑,虽然在对昴说话,但眼睛却在看正在咬嘴唇的智花。

听到纱季的话后,智花的脸埋得更低了……昴看着眼前这副难得的光景,也大概明白了这些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笑了笑,昴就继续往客厅的桌子上端菜了。昴一边忙着,一边招呼着夏阳他们坐下来。

菜很快就上齐了……虽然这里一共有六个人,但是四个都是女生,而且那两个男生的饭量也不多,所以菜也并不是很多。

大家都端坐在餐桌前,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闭上了眼,享受着这几分钟的宁静。

突然,大家像事先商量好了一样,默契的睁开眼睛。

“干杯!”真帆活力四射的声音带动了其他人。“干杯!!”大家一起喊道。

“乒乒乓乓”的声音,六个玻璃杯陆续的撞在了一起……所有人的脸上都绽放着灿烂的笑容,大家都好久没这么聚在一起,这么一起开心的笑了。

“诶?忘了叫爱莉了!”真帆一拍大腿,露出了恍然大悟的样子。

昴的身体不自觉的轻微抖了一下,然后他看向智花。智花也正看着他,眼里充满了不安。他们想到了同一件事,早晨的事。

昴赶忙出来打圆场:“啊!我刚刚打电话叫她了!她说她有事,来不了了。”

“嗯?”纱季的眼里露出了疑惑的目光,可能是昴的语气中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慌乱吧。

“不信我打给你们看,她肯定不会再接的!”说着,昴掏出了手机,拨了爱莉的电话……

“嘟————嘟————”长长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着。它响了好久,真的没人接。

纱季和真帆的脸上都露出了惋惜的表情……而昴和智花听着这曾经听了无数遍的电话铃声,突然觉得它是那么的刺耳。

昴知道……智花知道……爱莉不接电话的真正原因……因为她手机上显示的是昴的号码。

智花握了握双拳,头又埋了下去。昴的脸上也只能维持住淡淡的笑容……爱莉,别怪我。

“滴滴!滴滴!”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怎么惊慌,因为这是收到短信的声音……就算是爱莉发的,自己遮挡的好一点也不会被真帆她们看到的吧。

昴低下头,看着手机屏幕。

出乎意料的,是葵。

昴不自觉的呼出一口气,心里也没有刚刚那么沉重了……只要不是爱莉,就好。

点开短信,是一封回信。

【回复/葵:傻瓜,我当然会支持你们两个的啦~~】

昴苦笑了一下,眼前不自觉的浮现出那个扎着紫色马尾辫的活泼影子……看来自己对不起的人不只有爱莉啊。不过,葵,谢了。

好了,现在不是消沉的时候,要振作。表达完对葵的感谢,昴又对自己暗示道。

“叭!叭!叭!”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拍拍手,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好咯!现在开始享用午餐吧!”

“我开动了!”一共六人整齐的声音。

饭菜是美味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在昴和夏阳总算知道了一件事。

小家碧玉也能风卷残云。

夜晚,长谷川家,卧室。

“昴教练,这就是您刚刚去学校拿的东西啊~~~”智花摊开了女仆装,吐了吐舌头,脸红红的说。

“嗯,对啊!还是想看看穿女仆装的你。”昴耸耸肩。

“您难道还真的有这种奇怪的癖好啊?”智花歪了一下头。

“呵呵。”昴只是笑笑,没有否认。

智花撅起嘴,看着昴。直到看的他不好意思了,昴才说:“好啦!让你穿女仆装是为了要做一些事啦!”

“啊……啊?”智花的脸立即又红了几分,声音也小了下去,“做、做点事?”

昴一点头:“对啊!你之前不是说我让你做什么都可以的吗?”

“我是这么说过没错,可是……”智花紧了紧手上的女仆装,头埋了下去。

“那就不要犹豫了,快点换衣服。我在院子里等你!”昴催促道。

“诶、诶?院子里?”智花抬起了头,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

昴朝她温柔的一笑:“对啊!我很想看穿着女仆装的你跳投啊!”

“跳投而已?”智花试探性的问道。

这回轮到昴茫然了:“对啊,要不然呢?”

“呃……”智花的脸又红了起来,为自己刚才的邪恶想法而娇羞不已。

“快点啦,我的小萝莉。”昴灿烂的一笑。

“知道啦!昴教练。”智花也笑了……笑的很灿烂,就像……就像Shining Gift一样,就像雨后绽放的鲜花一样。

时光飞逝,大半个世纪过去了。

夕阳下,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金色的阳光撒在了他们身上,好像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边。

坐在左边的老人问:“老头子,当初你是怎么看上我的呢?”她的语气很缓慢,生怕回答问题的人听不懂一样,或者生怕……

“因为……那时候的你是萝莉啊!”坐在右边的老人笑了笑,看向夕阳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

“是啊!那时你也还是个高中生呢!”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语气里充满了追忆和回味。

“对了,我能像那时候一样再叫你一次吗?”坐在左边的老人也把目光移到了远处的夕阳上。

她没有听到回答,不过她懂的……真的懂的。

“昴……教练。”她颤颤巍巍的说出了这三个字,不过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了。

人老了,早就忘记怎么哭了……她只是释然的笑笑。

她闭上了眼……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来陪你了,老头子……

这两颗相互镶嵌的生命齿轮在这一刻都停止了转动……前后不过差了十几秒。

夕阳的余晖仍旧铺在他们的身上,只不过,意义不同了。

金色的夕阳、两个金色的老人……

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

“说好的,永远在一起哦~~!”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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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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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姓褚名乐然,年龄14岁,正处于“无忧无虑,放荡不羁”的年华。

本人相貌虽不及西施那般“沉鱼落雁”,但在PS的帮助下也不至于和东施平分秋色。或许是母亲生我前喜欢喝小米粥的缘故,我脸上冒出许多“青春美丽疙瘩痘”,早知道是要戒辛辣和油炸才能控制痘痘扩张速度,可本人却很荣幸被“辛辣”“油炸”两位大佬看中,虽然父母曾像录音机一样劝告:“吃清淡。戒辛辣”,可我总禁不住诱惑,很快原形毕露,“口水直流三千尺”,而痘痘也“不负众望”一个连一个冒出来。

本人身材,只因宽大校服遮盖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可那些与我较熟的人都知道,本尊需要减肥,但对于“蛤半熟而含酒,蟹微生而带糟”,我便被瞬间征服,为或任它是“地碓舂秔光似玉,沙瓶煮豆软如酥”,是“烂樱珠之煎蜜,滃杏酪之蒸羔”还是“新津韭黄天下无,色如鹅黄三尺余”。一概大快朵颐,往往最后才领悟什么是“夜来春睡知轻重,压扁佳人缠臂金”,无奈,只得每日游走于健身房,还好还好本假期将尽时我硬是狂减重四公斤。

本人志向是行医救人,并不是希望“今见功名胜古人”,只是单纯觉得救死扶伤很伟大,很光荣。或许“年与时驰”志向便改了罢,也不想思考太多未来,并不着急,日后若是如此,或许会有点出息。

本人爱好可谓“海纳百川”,调茶养花抚琴都只为一爱好,博自己一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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