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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小传_小说作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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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庄小说结局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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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是由日本轻小说家鸭志田一著作,插画家沟口凯吉负责插画,电击文库出版发行的轻小说。樱花庄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由鸭志田一创作,沟口ケージ担任插画,电击文库刊行的轻小说《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此前就放出预告表示将在7月10日出版的第10卷完结。目前第10卷已发售,网络上也已经开始有零零散散的剧透了。根据网友剧透,最终卷一上来就是空太和真白两人“事后”的描写,甚至在开卷彩页插画中也可以看到真白裸体在空太床上的样子,让人想点火烧人。至于“事后”状态是网友推测还是书中真的提到了过程,要靠读者亲自确认。

【文字情报】(来自可信情报师的文字情报,可能会与确切情报略有不同 )

七海在最终卷的戏份并没有之前么多,但是仍然很有存在感。在空太和真白两人碰壁变得不顺利的事后,七海打给真白的一通电话起到了效果。七海在毕业后剪短了标志性的马尾,继续向声优之路努力。

伊织向栞奈告白,两人顺利交往了。虽然曾被栞奈甩过一次,但伊织丝毫没有放弃的单相思努力有了结果,两人从高中3年级开始交往了。美咲学姐和仁则一如既往的像是空太的好帮手。

龙之介和丽塔,两人都是空太的好友的感觉,特别是龙之介不仅在游戏制作方面,在真白方面也给了空太很多支持。龙之介讨厌女人的原因也得到判明,主要归功于母亲和姐姐们...龙之介和丽塔到最后也没能交往,但是龙之介对丽塔的态度有了变化,丽塔在大学里继续攻略龙之介。

最后空太和真白完成了人生大事,前半部主要讲述两人的热恋,但是后半部因为要分别制作游戏和连载漫画,两人的交往也就变得少了。最后,随着两人高中毕业,两人也决定分手,理由是大家都还是孩子,很难同时成全恋爱与梦想,为了应援对方的梦想,两人选择了分手。

4年后,空太在大学毕业当日回到樱花庄,在这里和真白重逢了,真白表示比4年前更加喜欢空太,主动吻了空太。也许4年前还无法做到,但现在已经基本是大人的两人,能够一起跨越各种难题了。

记载着各种回忆的樱花庄,因为老旧不堪而决定弃用。栞奈、伊织,以及在空太毕业后搬来的妹妹优子成为了最后的住人。樱花庄的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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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长篇小说《荆棘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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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爱情,他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梅吉长大成人之前,两人有过一段温馨美好的时光,因为那时可以不必避嫌。但是随着梅吉的长大,痛苦和矛盾也就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但是,谁能想到,梅吉选择的丈夫,居然也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婚姻自然是不幸的。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逢,终于情感战胜了理智,拉尔夫屈从于梅吉的愿望,梅吉也如愿地从上帝那儿偷来了拉尔夫—— 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也不属于他,那么得到他的儿子,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从此,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守着一双儿女回到了家乡。结局,偷来的东西自然要还回去的,当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觉得也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他的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可能是作者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熟练的写作技巧,非常传神的眼神和心理描写,和很多不经意间说出的经典的有哲理的话,使我不时的产生共鸣,所以会让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同时又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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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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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冤家”,也许你们会猜那究竟是谁?其实他就是我的同桌——张宁。他长着一双浓眉大眼,矮矮地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最具特色的就是他的头了,很像一个方块儿,而且黑黑的

。虽说张宁常和我斗嘴,算是我的冤家,可是在他身上还是有许多闪光的地方,请听我细细道来吧!

张宁是个乐于助人的人。记得有一次,我的钢笔没带,他便把钢笔放在我的桌上,小声说:“给你,这支钢笔可是我的宝贝,记得一会用完还我。”虽说刚借就催着还,可是我还是得谢谢他。还有一次

下课的时候,我订正作业,可是忘了带透明胶,问前后座位的同学借,他们都没带。我心急如焚,该怎么办呀?总不能划掉了给老师看呀。我的心一下子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一样……张宁从教室外面进

来,看见后递给我透明胶,说:“是要用这个吗?给你。”我抬头一看,像抓住了救星一般,原来还是张宁。一次次的帮助,让我看到了他是个乐于助人的人,也使我们成为了朋友。

张宁的特长是跑步。你们可别小看了他哦!他的跑步速度非常快。记得一次在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比赛跑步。张宁和几个男生一起赛跑,刚刚起步有的同学就慢下来了,只见他一直遥遥领先于其他同

学,一溜烟就不见了!

你们瞧,这就是我的同桌冤家,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张宁,你们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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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同桌小传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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菀静是我的同桌,姓陈。大家习惯称她为陈同学。

陈同学说话读书,总是柔声细语。每每读到优美的句子,她的感情就融进了声音里,声音里带着浓厚感情,“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陈同学的笑是轻柔的,即使有人说了十分有趣的话,她也只是微微抿嘴一笑,但眼角、眉梢,都有掩不住的喜悦。

陈同学特别喜欢白色,她总爱穿各样的白衣服。我曾问她为什么,她眼皮眨也不眨,头也不抬,对我说:“简单点,多好。”

有一天我去她家做客,她开门一看是我,便笑了起来。依然是莞尔一笑。“快请进,我‘可爱’的同桌。”她笑着招呼着我。“喝点什么?”打开冰箱问。“有什么就喝什么,随便。”“那可不行!”陈同学突然严肃起来,“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随便就是随意,而我要让你满意才行!”她的话,让我的心顿时涌起了一股暖流。

我一愣,半天才开口:“那就白开水好了。”

“要冰的,还是热的?”她问。

“……”我一时无语。

她转过身去,扑哧一声笑了。

能把人照顾得这样细致,恐怕只有她。

客人离开时,她总会轻轻地把门打开,陪客人下楼,一直送到小区门口。有时送别新同学,她总会忘不了指着旁边的棕榈树说:“看,这棵最胖的树的旁边,九楼的,门前放有自行车的,就是我家。”然后静静地目送客人离开。

一天我、陈同学,还有她妹妹一起闲聊。聊得正起劲时,“咚、咚、咚……”窗外传来雨打窗玻璃的声音。“你看,”她指了指窗外,“这就是我曾对你讲过的‘白雨跳珠乱入船’了。”她捏了捏她妹妹胖嘟嘟的小脸。小妹妹问着:“那‘黑云翻墨未遮山’呢?”陈同学笑了一下,把手半遮在她妹妹眼前,说:“这便‘未遮山’啦!”她一边现身说法,一边比划着,笑得很明媚。

我去她家玩。临走时,大雨不期而至。此时大人都不在家。我有些忧虑地望着窗外愈发大的雨势。陈同学倒满不在意:“怕什么?趁雨没那么大,我们先打的去。”她拿了一大块塑料布,和我紧紧地靠在一起。“别送我了,要不你也淋湿了。”“不行,”她坚决地打断了我,“快点走!”刚下楼,的士就到了,原来她已经提前叫了车。没想到一向柔弱的她,关键时刻却十分果断,把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

我的同桌陈宛静,人如其名,但不止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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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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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家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

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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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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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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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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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小说是精神产品,给人带来知识、趣味。

从下笔的那一刻起,我小说中的诸葛亮,一定要闪耀出“智慧的化身”这个角色。

诸葛亮的聪明,在于他把各种军事思想领悟得比较深。在这个书中,这个“战场”扩大化了,但诸葛亮的聪明依然淋漓尽致地表现。

小说中的爱情,必然是让人感动肺腑的,对主人翁的情感,力图刻划得深刻。

为了给读者更多的感受,我不得不精心构建我的故事情节,如果读者满意了,这就代表着我的成功;如果读者不满意,说明我做得不够好。

传统中的诸葛亮,一直是一个儒将风范,在我的小说中,诸葛亮不但“料事如神”、而且“材力勇捷”。

小说中的魔族中人,大多都是一些自持强大,肆意屠杀之辈。这些人,浑然不知“冥冥之中,自有公道。”诸葛亮的聪明,是他服从了这些客观规律。诸葛亮靠着他的善良与纯真,最终他打败了这些人,也是顺从了天理。

书中,一些人文的思想,定会闪耀出来的,小说中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关心与友爱的,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平等的,不存在欺压与杀戮。故事中的人物小白,小说中表现了她与诸葛亮纯真的恋,另一方面,表现了她作为一个爱心大使的形象,树立于读者心中。

小说来源于现实社会,现实社会中所有的怨怒、不平,通过小说中的人物,作者将尽力地表现出来。

对于小说中的战斗场面,传统中声势浩大的兵战,本小说中是与诸葛亮熟练运用军队是连在一起的。最吸引读者的是,本小说引用《诸葛亮兵法》的诸多名句,让读者亲身领略这位杰出的军事家的才能。

对于书中女主人翁,黄子香,她是一个善解人意而又温柔多情的女子,他对诸葛亮体贴倍置,显得很成熟。

子香打心眼里佩服主人翁的才能,能爱上她,是自己的福气。

关健时刻,子香会上阵,他会帮诸葛亮一把。子香在小说故事中展现了她温柔多情,而又勇猛的一面。与诸葛亮的爱,没有太多的坎坷,有的竟是浪漫与温馨。对于与诸葛亮相爱的场面,作者力图用各种温馨的情调进行渲染,展现给读者的,是不一样的感觉,不知不觉中,读者会领略到它的美。

爱情、争斗、智慧、在这里,一起尽情地展现,每一篇,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顿丰盛的晚餐。

读者从中不仅可以得到乐趣,还能获得许多丰富的知识。面对这样的小说,你还得等什么,千万别错过哦!

当你在生活中匆忙地过着,当你心情郁闷,觉得没有什么让你心动的,打开这部小说,你会觉得世界是多么可爱!原来生活是有很多乐趣的,只是你没有发现。

最后要说的,本书的作者曾是商务类专业毕业的,其中会插入商战方面的描写,是值得现代经商阶层去看的。

当一本好书,已悄悄地在你面前打开,赶紧找开吧,悄悄地进入这个世界。

[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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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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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

《子夜》中的人物就是活动在这样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上;而且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它以上海为中心,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全貌;写的是一九三年两个月(五月至七月)中的事件,而这些事件里又隐伏着中国社会过去和未来的脉络。将纷纭复杂而具有重大历史社会好处的生活现象透过谨严宏大的艺术结构表现出来,这是茅盾作为我国现代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最值得重视和学习的地方。

《子夜》的语言具有简洁、细腻、生动的特点。它没有过度欧化的语言,偶尔运用古代成语,也是恰到好处,趣味盎然。人物的语言和叙述者的语言,都能随故事和人物的性格发展变化而具有不一样特色,使读者能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如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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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匆匆那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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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就是本以为可能在一起的人,最后都没能在一起。郑雪出国留学,苏凯也没能等到他,最后结婚了,林嘉茉最后和她的大学同学宋宁在一起了,乔燃去了英国,赵烨和大学同学刘爽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在大学的时候,陈寻喜欢上了沈晓棠,两人在一起并同居,于是方茴就和陈寻分手了,方茴为了气陈寻,怀了别人的孩子,但最后还是堕了胎。陈寻最终也没能和沈晓棠走到最后,也分手了。方茴一个人去了澳大利亚,认识了张楠,其实张楠只是整个故事的讲述者,没有和方茴在一起。这场“寻茴恋”的结局很唯美,陈寻最后在澳大利亚邂逅了穿着红色长裙的方茴。故事到这里就完了。

话说小说最后的结局非常完美“开放式”,不过最后林嘉茉,赵烨真的好好可惜,乔然这个暖男依旧是个悲剧!

匆匆那年小说评论:

1、天后一开嗓 黄金千万两

张一白似乎总能把王菲搞定,之前的《将爱》《致青春》就已经说明了王菲演唱主题曲对于票房的助推作用。这一次的《匆匆那年》也是如此,同名歌曲同时占据了百度和QQ音乐的榜单冠军,光是在腾讯平台上,6000多万的播放量就是任何病毒视频都比不了的。另外多说一句,《匆匆那年》利用各种资源置换,占据了为数众多的热门手机APP的开机画面,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些东西比焦点图更值钱。

PS:不过也不是王菲每次都灵验,比如为《孔子》的那首《幽兰操》,你们还想得起来吗?感觉上,当王菲演唱的主题歌和电影是一个名字,那么转化率一定不低,如果歌词曲调再通俗一点就更好了。

2、小说卖得好 票房准没跑

《匆匆那年》的小说我没看过,不过大家普遍反映是一个非常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文本,有鲜明的人物性格,和有说服力的人物感情变化。首先这样的畅销小说意味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其次这个类型投资成本不高,市场和观众都已经被培养起来了。这也是为什么青春可以连续被贩卖,玄幻题材大多处在开发过程中的原因。

今年夏天,搜狐视频在网络平台播出了网剧版的《匆匆那年》,成绩不俗,和同档期腾讯独播的《离婚律师》比起来,并不算逊色。一个不在卫视平台播出,没有大牌导演和明星参与的剧集,达到这样的关注度,已经说明《匆匆那年》在网友中的影响力。也就是说,这部电影也是有厚实IP的。

明年,电视和电影版的《何以笙箫默》也会陆续和观众见面,按照之前几部同题材作品的反响来看,这一部也差不了。

3、档期往前提 发行也给力

在发行中小成本这方面,光线很有一套办法。再加上对于票务网站预售的积极配合,《匆匆那年》在上映前,就积累了丰富的人气。特别是在微博平台预售票房一度超过《一步之遥》,这一下子让影片在行业的关注度陡升。

正因为有这样好的流传度,《匆匆那年》在11月20日宣布提档到12月5日。这等于是《匆匆那年》对《我的早更女友》《太平轮》发出的一封战书。事实证明,这一步走的非常正确。《匆匆那年》不仅逼走了《我的早更女友》,还给自己在《一步之遥》上映之前留下了充足的,更重要的是,让同档期的《太平轮》彻底失去了翻盘的机会。这样一剑三雕的事情,不但需要靠谱的产品,还需要优秀的发行团队。毕竟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提前一周上片,需要协调的资源量,沟通成本可想而知。

另外还要说一句,电影上映前,张一白带着九夜茴、魏晨、宋柯、张子萱、孔二狗、陈默、刘同、作业本、刘春、叫兽易小星,倪妮等人开始了一场匆匆那年死党高校行,这些人基本都不是明星,但是都在大学生心目中有一定地位。通过这次路演,也说明了张一白在宣传上的核心思路,对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情。

4、明星正当火 躲都没法躲

虽然32岁的彭于晏出演北京中学生有些违和,但不妨碍这些演员在大银幕上的迅速成长。尤其是青春片这个类型,几乎是“小鲜肉”们最能发挥票房号召力的舞台。倪妮也经过三年贺岁档的历练,成为了新一代“作女”的代言人,不管怎么样,她的形象在观众心里立住了。

而且除了主演,像郑恺、陈赫也都因为在《奔跑吧兄弟》中的频频曝光,人气得到了极大提升。郑恺都感叹,在《跑男》里面放了一个屁,粉丝增加量都比之前演了几个电影都高。说明到现在为止,靠谱的真人秀综艺节目,依旧是艺人最快提升人气的方式。并不是所有的电影都能根据真人秀改编,但是剧组选演员的时候,真的可以看看这个艺人之后一年计划要参加的综艺节目了。

5、投其你所好 不要也得要

初吻、堕胎、篮球、虐恋、流行歌曲、校园记忆、历史坐标、青春叹息……对于《匆匆那年》来说,是否能够讲一个优秀的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电影里让每一个观众都找到自己。从这个角度来说,张一白根本就是在做一件产品,产品的受众就是16-26的主流电影观众群,还是二线城市的。

我觉得他已经不把电影当回事儿了,这是好事吗,想必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我知道,张一白已经在电影里用硬广包装硬广了。

社会压力让很多人不快乐,像《匆匆那年》这样的电影,正是让观众找到快乐的曾经,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影依旧是造梦的工具。《匆匆那年》不管卖成什么样,都是赢家。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炸的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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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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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水浒传》我对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不禁佩服。一百零八位好汉英勇大胆,同仇敌忾,劫富济贫,堪称一代英雄。他们一个个英雄有的最后悲惨而死,有的逃避、隐居,我为他们悲惨遭遇而伤感。一个小小的错误决定和小人作梗悲惨而死。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武松。有勇有谋,为人仗义。虽然粗鲁,但是他是该出鲁的时候出鲁,对恶人不放过对好人自然也不错杀,喜欢帮助别人,为民除害。武松帮人帮到底,做了就敢于承担,不连累他人,做了就不后悔,帮了就帮到底,敢打敢拼,不顾一切。这一切使我十分敬佩。

《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可以称得上重情重义。我们生活中很少人做到“义”这点,都是忘恩负义,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这样,现实中有些人得到好处就跑,有时候还抢占、欺骗,但故事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不同,他们不贪图小便宜,不侵占别人的东西,反而帮老百姓夺回被抢到侵占的东西,他们不轻易骗人、撒谎,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对兄弟义气,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换取别人的性命,现在的社会几乎没人能做到以命换命。所以,现在的社会很少人做到重情重义这一点。

《水浒传》中有一个较大的缺点,就是对社会女性的歧视,书中写女性都是以“__妇”、“泼妇”、“母夜叉”、“母大虫”这样的称呼写女性。不过,作为古代文学有名的作品,他有其意义,有着不同估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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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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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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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亲小传作文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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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一名出生于河南偏远小镇的孩子,由于当时农村生活条件艰苦,父亲每天只能吃一些粗粮、红薯叶之类的食物,甚至有时还吃不饱,穿着更是捉襟见肘。

每逢重要节日的伙食改善,总是让父亲回味无穷,即便是极其简单的改善。

至于父亲是怎么走出农村,后来考上大学,这都与他小时候的刻苦学习息息相关。

在上小学时,父亲经常坐在破旧的小木凳上沉浸在书本之中。小鸟嘤嘤成韵,小木凳“嘎嘎”的响声似乎都不能使这个小男孩停止脑中的思考。

只有传来奶奶喊他吃饭的催促声,他才会将他的屁股不情愿地移开那木凳。吃过饭后,父亲也不会闲着,当家门口的孩子们都在嬉笑玩耍时,只有父亲在专心致志地读书。那时的他也没有定下什么远大目标,只是想对得起父母、老师和自己而努力学习。

夜晚来临,月亮高高的挂在天上,那时没有灯的农村就在温馨的月光下变得温暖而祥和。每天伴随着第一声刺破黎明的鸡鸣声,父亲便会毫不含糊地穿上衣服,提着煤油灯,匆匆走出家门,走在通往学校的崎岖乡间小路上。

到了秋夏之交,还会遇到高耸入云的玉米地,父亲在里面匆匆穿行,玉米杆互相的摩擦声总是使父亲有点胆怯。比父亲身高高出两倍的玉米杆就像一面墙,阻挡着父亲的去路,仿佛在低声地说“嘿,小朋友,害不害怕呀?你还是回家吧,这里太吓人了”。可父亲却将这种声音化作前进的力量,更大胆地前行。

父亲到学校后,没有老师、同学,只有父亲一人守着学校,并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终于让他出类拔萃,成为了村里第一个考上县重点高中和大学的人。

父亲在初中时由于学习成绩优异和乐于助人,一直担任班长。

班里午休时,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唯独父亲在纸上写写画画并发出“沙沙”的声响,有时口中还默念着学过的知识。

父亲在读初中的时候,终于明白了不仅要为亲人、老师、自己而学习,还要为国家的强盛而学习。从此父亲学习的动力如星星之火变为熊熊烈火。

在局部片区的一次会考中,在其他同学还在焦头烂额、苦思冥想之际,有一个人已经放下纸笔,悠然自得地检查试卷。监考老师走进他,连连称赞并啧啧地说“这是个人才,以后必成大器”,父亲的名字在监考老师心目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进入县重点高中后,首次的摸底考试却让父亲当头一棒!迎接他的不是雨露阳光,而是阴郁黑暗,考试成绩居然倒数!在几天难以入睡的夜里,他思前想后,最后深知自己不应踱步不前,做为男子汉要站起来再挺起胸。

自此以后,父亲学习更加努力了,晚睡早起,当别人还在梦乡里,他已在背诵着一个个英语单词和课文;当别人在吃饭说话时,他却在边吃饭边看着自己那本已经被翻得掉色、泛黄的笔记本;别人在上课走神时,他在仔细地聆听和记笔记……

经过几载春秋的始终奔跑,父亲的学习成绩跻身进到了班级前列。

父亲学习成绩的蜕变,让班上的同学和老师感到惊异。他的默默付出终于有了回报,高中毕业后父亲顺利考上了河南医学院临床医学系,这对于一个农村孩子,一步步走到今天,即是幸运,也是努力所铸就的。大学期间他的学习成绩一直遥遥领先,连续五年获得三好学生,毕业时获得“特别优秀毕业生”荣誉。

大学毕业后,父亲主动选择了当时无人问津的放射专业,之后父亲又读硕士、攻博士和国内外研修,学习一直没有停歇。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由于工作表现突出,父亲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和教授,38岁那年当选为河南省放射学会主任委员(最年轻的全国省级学会主任委员)。

从他放在家里的名片上获知,我的父亲先后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医师奖、河南省优秀专家、优秀博士生导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称号。

2017年当选为中华放射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放射医师协会副会长,2018年又当选为河南省首届“中原名医”,是他一直引领着河南省放射学专业的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

在我的眼中和心里父亲是一个“巨人”,一生都在不停地奋斗、突破、超越和奔跑,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他这种执着的精神将永远地影响着我,让我沿着他的足迹不断加速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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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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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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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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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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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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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叫《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故事,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我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里的阿里巴巴给我上了一堂课:不要很贪婪,像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最后只会死在强盗的手里。

另外,我还喜欢《黑蛇》这个故事。故事里说有个王子叫查克,有一个恶魔控制了他,恶魔说什么,王子就做什么。有一天恶魔亲了他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王子的肩膀上长出了两条黑蛇,然后大家都没办法治好他,最后他被勇士们关进了山谷里,饥饿的黑蛇就把他吃得干干净净。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能被一些花言巧语所骗,要有自己的主见。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比如说:《大鱼》、《魔井》等等。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给我们知识,给我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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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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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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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英语原版小说的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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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策略说实话,在原版小说的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与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劲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

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介词,连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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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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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小说有很多本,记得以前的时候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看有图的童话故事。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读六年级,班里很多同学看小说,而我因好奇这即没有图又长的小说,就问同学们借了一本。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我也不太清楚了,不过非常好看,是校园小说,从看完这本小说开始我喜欢看小说。

上了初中,我就更喜欢看小说了。班里的人也更得喜欢看了!只是小说的类型不同罢了,一般女生喜欢看“青春笑容,霸道总裁,穿越古代”而男生则是喜欢“科幻小说…”我最喜欢看的类型是青春校园,其他的也蛮喜欢的。 而我越来越喜欢看小说,攒下的零花钱拿来买小说,上课也看,没钱买小说,就用手机看。记得我最疯狂的追一本名为“恶魔少爷别吻我”的小说。为了追它,晚上我都不想睡觉。

时间久了,妈妈也发现我的异常,开始每天催我睡觉。一天晚上,他们又来催我睡觉了,我便假装睡觉关了灯,便在被窝里看小说,妈妈突然过来我的房间,我就又假装睡觉。妈妈说我又看小说,因为他摸一下我的手机,是热的。等妈妈去睡觉了,我又开始看。看到了凌晨三点,我记得最晚的那一天。第二天去上课,我顶着一个熊猫眼去。而上课的时候我睡觉,我的成绩也慢慢的落了下来,我的眼睛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使了。不过,我说真的很好看。记得有一次我看小说看着看着,泪流满面了。他几乎能牵动我的感情!现在我也认识的,小说不能看太多,已经戒掉了,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没有钱看小说了!而现在我也可以看,可以不看小说了!

[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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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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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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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武极宗师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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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极宗师》是由风消逝编著的一部玄幻类网络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武极宗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永恒虚空。

一袭白衣的方成,右指缓缓落下,面带微笑。

他俯瞰下方的至尊神们,便如同居高临下的生死审判,主宰一切轮回,自然也包括所谓的神明。

哗。

至尊神极限的盖世汤凰,彻底消散干净,仿佛从未降临到这永恒虚空一样,空空如野,青冥旷阔。

“太弱。”

方成摇摇头。

其实他自己也没想到……规则掌控者的本质如此之强。单纯计算力量程度,他远远不如这些至尊神,可原始规则掌控者的生命本质,赋予他无敌之资。

简而言之。

他这一指,非是湮灭躯体的力量,也不是泯灭灵魂的杀伐,而是在生命本源的层面进行打击,不可闪避,不能抵挡。

扛得住,活。

扛不住,即死。

但若要扛住生命打击,至少也得具有掌控者的本质。

……

遥远区域。

世界规则掌控者、厘庞,正待破碎的残念,倏然凝聚,化作定格的朦胧脸庞……然后他开启燃烧狂笑,脑袋仿佛被巨锤砸击。

烧的他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砸的他自愧弗如,震撼赞叹。

“哈哈哈!”

“方成啊方成,枉吾一直平等对待、高看于你……可到了最后,吾终究是小觑了你!哈哈哈哈哈哈!”厘庞伫立永恒虚空,朦胧身影剧烈逸散,显然已经坚持不了多久:“好好好!吾这一死亡……死的开开心心,亡的幸福美妙!”

“方成!”

“方成啊啊啊!”

厘庞低语呢喃,仿若虚弱生命的最终光彩,彻底燃烧,见证这一传辉煌的序幕!

……

另一侧。

一十七座至尊神亲眼目睹了这等场面,至尊神念开始狂颤,紧跟着是崩溃欲绝的唯一想法。

这哪里是蝼蚁?

站在它们面前,分明是一位规则掌控者!

任何一位规则掌控者,尽是屹立于原始世界最前沿,最高最强!非法则源祖不能杀之,原始世界动荡亦不能令其动容,苍穹乾坤崩塌也难以让其失色!

“这,这是何等的……”

蟒蛇至尊神的舌信,不断吞吐,活生生摩擦出了电光火石的时间扭曲区域!

它惶恐,也崩溃!

谁能想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幸运的蝼蚁生命,而是高高在的规则掌控者!怪不得世界权力正在转移给这位白衣青年……因为他与厘庞冕下,皆是掌控者!

“呵呵。”

蟒蛇至尊神自嘲一笑,望向方成:“您是什么规则?”

其余十六座至尊神也浑身一颤,颤颤巍巍地看向方成,内心充满了惊骇欲绝与崩溃不安,仅能安静如一雕塑,等待着这位神秘白衣青年的回答。

它们等的不是规则答案,而是方成之音。

以至尊神的思维智慧,足可轻易察觉蕴涵在声音内的态度……通过这一点,它们即可知晓自己能否存活。

至于方成掌控的什么规则?

这与它们有什么关系?反正不管是什么规则,尽皆不是它们有资格抵挡一二的规则!哪怕最基础的旋转规则、光芒规则,也能瞬间灭尽它们这些至尊神。

只见。

方成脸庞凛冽,似笑非笑。

他双眸内敛如凡,威势含蓄如尘,仅是望着苍茫的虚空边际,一言不发。

“唉。”

“你们该路了。”

他轻吟一声,浑身巍峨如山如渊,右掌食指轻点虚空,相继点出一十七次手指,便是点杀一十七座来自原始世界的至尊神!

此乃生命打击。

好高维能量对低维能量的瓦解,甚至更为干脆利落,更加直截了当。

原始十七击,变幻莫测,降临世间……似乎铿锵煌烈的刀芒,似乎磅礴恢弘的韵律,似乎凝结实质的宣判,既是最初始、最开端的断绝之力,也是最本源、最本质的终结之能!

……

“不!”

蟒蛇至尊神腾空而起,并非冲向方成,而是企图撕裂永恒虚空逃离这一生死绝境。

可惜。

它的至尊神神体驻留虚空当,化作一尊弥漫终结的雕塑,最终一点点崩塌成了一缕缕黑烟,彻底留在永恒虚空。

……

“吾是至尊神!至尊——”

羽翼至尊神疯狂低吼,扇动十三对遮蔽天穹的庞然羽翼,欲要向后暴退,远离方成。

可叹。

它的十三对邪恶羽翼,即便蕴涵着恐怖的亿万冥世,也尽数灭殆坍塌。这一坍塌趋势,瞬间延绵至神体、渗透至神念,最终打击在它的生命之,让它生命凋零,让它至尊坠落。

……

一座座至尊神,或是痛哭逃离,或是狼狈惶恐,但仅能眼睁睁目睹自己的生命陨落,不可存活,不能再活。

这是摧枯拉朽的战争。

此乃永恒不落的画面。

而这一画面的见证者,仅有三个生命:残念厘庞,人族无许贤以及人族永恒祇邰泽湛。

……

许湛殿内。

噗通。

许贤瘫倒在地,浑身下满是涔涔冷汗,根本不能抑制住自己的激烈情绪。

先前他以为永恒虚空终将灭亡,谁也逃不了,甚至打算立刻整理食材,给邰泽湛做出最后一道美食,共同享受最后的晚餐,哪怕是死亡毙命,也心甘情愿。

可他料不到。

他的第七真传弟子、方成,强成这样……强的无边,强的无敌。

“嗤嗤。”

许贤手臂直哆嗦,擦拭额头。

他不是畏惧恐慌,也不是狂喜新生,而是欣喜于自己可以继续陪伴邰泽湛,一直走下去,永远永远。

“贤,贤……好了,一切都过去了。”

邰泽湛走向许贤,美眸闪烁泪花,心生感动,细腻手掌轻柔擦拭着许贤的涔涔冷汗。

诚然。

方成的强,让邰泽湛动容震撼。

可她不清楚那片区域的情况,只有等级差距的认知,因为震撼情绪也只是一点点。真正让她落泪感动的是许贤。

刚刚她亲眼目睹了许贤的慌张急躁。

生死灭绝危机之前,许贤首先想到的是扑向那些食材,誓死也要完成对她的承诺,这让她感动,也让她心疼。

也许。

她该原谅他。

反正谁没年轻过,谁都有选择错误之时,谁都要经历一些过错,一生哪能全数圆满无暇。

只要日后美满,便是完美世界。

“嘿……今年我还欠你一顿美食。”许贤深吸了口气,轻轻搂住邰泽湛,渐渐加紧,渐渐用力,生怕这一刻乃是镜花水月的虚假。

“不。”

邰泽湛捂住许贤嘴巴,抿嘴道:“以后我做。”

这时。

林暖暖略有尴尬。

她只是天体修为,远远望不到战况结果,但根据许贤与邰泽湛的神态举止,也瞬间明悟了然。

“我知道……”

林暖暖得意洋洋地眯着眼睛,美眸眯成月牙,内心也充满甜蜜:“我老公才是最强……恩,不论哪方面,都是最强。”

倏然间。

林暖暖眨巴一下美眸,暗暗思忖:“虽然老公曾言明,他有能力让我得以永生,晋级界主。但,但不朽乃是四维层级,再强的珍异宝也难以让我晋级不朽。”

“这,这样的话……”

“我自己似乎承不住的啊!修行世界因为修为差距过大,所导致生活不幸福的例子,太多太多。”林暖暖皱着秀眉:“要不……还是把暗翼思辰给收了?”

“嗯。”

“不过老公那么强,收一个思辰也不管用吧?算了,先不想这些事情,反正以后还有那么那么久的时光。”

……

隆。

厘庞抬步。

隆隆。

厘庞一步一顿,艰难地走到方成面前。

他的朦胧身影已是模糊不清,难以看清真正面貌,无数逸散的光点正在弥漫周遭,扰乱了他的威严尊容。

“方成。”

厘庞耗尽一切力量,勉强吐出两个字。

一袭白衣的方成,回首看向厘庞,连忙试图凝聚他的残念,抑制消散的过程。可世哪有无所不能的生命,任是原始规则掌控者,也难以拯救终将消逝的残念。

“厘庞。”

方成露出坚定无疑的微笑,口宣承诺,仿佛也宣判着空间法则源祖银笃尼西崖的终结:“你放心……我方成发誓,定当打碎那高高在的至高至强,必当掀翻那不可一世的空间源祖席位!”

好!

好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

厘庞凝视着方成,再也发不出任何言语,残念甚至已经成了洒落虚空的齑粉,难以成型……但他的目光,却蕴含着无与伦的喜悦以及热泪盈眶的感激。

他知道……

方成必能诛杀银笃尼西崖,让那些所谓的法祖源祖们,也尝一尝恐惧的滋味,也体验一番陨落的终结。

下一刻。

身化朦胧光点的厘庞,隐涵微笑,歇斯底里地燃烧这丝残存无穷时光的执念,耗尽思维、意识、灵魂、念想……最终发出了一道悠悠轻叹:“谢……谢谢你,吾颇感荣幸,生命的最终时刻可以成为这一幕的见证者。”

言罢。

光点消散,厘庞消逝。

方成慨叹一声,心默念:“厘庞,我可不是故意隐瞒……其实我并非混沌规则掌控者,而是凌驾之、超出规则范畴的原始规则掌控者。”

“但你放心。”

“法则源祖怎么了?至高至强也总有终结的那一刻!银笃尼西崖必死无疑!”

方成目光凛冽,抬首望向虚空天穹顶端。

虽然厘庞的执念已经消逝,但世界权力的转移不会因此加快,距离世界权力彻底归为己身,还有半年。

“半年。”

方成露出微笑,默默念道:“半年后,我也不离开永恒虚空。这里有守护一生的美好,亦是最重要的东西……银笃尼西崖,请你尽情肆意地享受生命的最后时光。”

“你的源祖席位、你的法则生命,已经步入倒计时!”

“待我原始规则演化完毕,敢叫原始世界替换苍天!”

倏尔之后。

方成右掌一扫,扫清周围余波,随即踏出一步,横渡了无穷无尽的遥远距离,回返许湛殿空。

永恒虚空衍生通道,为其避让。

旷阔通道横亘延绵,昭告主宰。

虽然方成仍非主宰,但世界权力配合原始规则,即使天涯海角也能一步踏遍,哪怕九垓八埏也可瞬间抵达

“老公!”

林暖暖扬了扬手。

许贤与邰泽湛则是手牵着手,抬头看向方成,嘴角挂着幸福满足的喜悦。

……

半年后。

永恒虚空的某一区域,方成与林暖暖,以及暗翼思辰、李茗茗、亲传弟子林雅雨,缓缓飞驰虚空……在他们前方,有一片浩渺辽阔、万彩缤纷的疆域。

“老公,还没到?”

林暖暖问道。

方成没好气道:“暖暖,你以为推动寰田疆域很轻松?这可是数百万宇宙星空的集合体,想要无伤移动到空涅恒域,很累的。”

“哦?”

林暖暖美眸一转,嘻嘻笑道:“原来老公也有喊累的时候?”

“暖暖姐,那平时都是你自己喊累嘛?我哥他竟然只顾着自己舒服啊,这可不行,那你未免太累了。”李茗茗在一旁插话,暗翼思辰与林雅雨脸蛋泛着酡红,颇感羞涩。

方成无语,摇了摇头。

正当这时。

永恒虚空蓦然一颤……一股玄妙幽深的波动,自虚空苍穹顶端开启,瞬间遍布虚空,弥满世界里外,彻底宣告世界权力的转移!

自此以后。

这方世界之主,便是方成。

“哈哈!”

方成仰首长笑,本是推动疆域挪动的右掌,忽然收回,随即化作滔滔焘焘、灏灏皓皓的世界巨掌,一把摄取整片寰田疆域,轻轻横渡无穷距离,搁置在空涅恒域的边缘!

一收一摄一撂,瞬间挪移寰田疆域!

世界之主之威,玄妙绝伦浩瀚莫测!

“咦?”

林暖暖眨巴两下美眸,诧异道:“寰田疆域呢?”

方成嘿然一乐:“已经扔到空涅恒域了。”

???

众女尽皆目瞪口呆……林暖暖是震撼老公的粗暴强猛,李茗茗是愕然哥哥的强悍伟能,暗翼思辰是不敢想象这等画面,林雅雨是感慨师尊的不可思议。

“好了!”

方成牵着林暖暖的左手,瞬间挪移离开:“暖暖……现在该你喊累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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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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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不同,花有几样红。我,沉默的我,有些内向的我,爱听音乐爱运动的我,丢三落四不认真的我……我就是我,一个不完美的我。

本人相貌平平,生就与漂亮、可爱等词无缘。不高的个子,不胖的身材,还有我那绿豆般大小的眼睛,在陌生的人群里我会显得很羞涩,但在同学朋友面前,我就会显露出活波的一面,有时还伴有我“神经质”般的话语笑容,譬如我经常调侃同学,逗她们笑,和她们打成一片。我喜欢听音乐和跑步,听音乐能使我心情舒畅,而且跑步既锻炼身体又锻炼了我的意志力,给我鼓励,给我自信,给我继续前进的勇气。

哦,忘记说我的缺点了:这个人总是丢三落四、不细心,对于学习也一样如此。

有一次,在教室里,我正准备写作业时,却发现作业本突然不见了,我自己找呀找,却还是没有找到。同桌看见我在“翻箱倒柜”寻找着什么便走了过来问道:“你在干什么呢?”我说:“我的作业本不见了,我找了很长时间但还是没有找到。”她说:“那我帮你找吧!”于是我们一起走找这个本子,突然她灵机一动,说道:“你把这些书整理一下,说不定就会找到作业本。”听了这番话后,我三下五除二把这些书整理了一遍,便在那个“角落”里,发现了我的作业本。丢三落四真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费时又费力我决定我一定要改掉这个缺点。

我就是我,一个不完美却真实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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