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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小传_小说作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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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战争小说结局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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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邱仲成和余曼歪曲事实的举报和诬告,许桥没有退却,在商州党政干部特别会上,许桥没有准备讲稿,他看着台下那些充满各种表情的脸,平静地跟他们的目光对视。“一些党的干部,对权力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错误,因而在权力的舞台上,独见一群群的政客。他们脑满肠肥,满口套话,满脑子如何迎合领导意图与党的方针,把权力的舞台当成一个名利场,一个攀岩俱乐部。为了能攀到顶端,摘取荣华富贵,封妻荫子,他们不惜把自己变成奴才和小人。我们新时期的政府官员,我们新型的政治家不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应该积极向上,做人民的公仆,还原‘国家干部’这4个字本来的含义,真正地,为人民服务。”

许桥做了最坏的准备,他以为在这场男人战争中,自己会一败涂地。他没想到省委领导却洞察真像,给予了他公正的评价。省委书记召见了许桥,赞许地拍拍许桥的肩:“我很高兴你拒绝一些利益集团的诱惑。你为我们共产党员赢得了尊严,不仅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共产党员都是不会被金钱和美色击倒,被任何利益集团收买,充当他们的凶手,成为人民的敌人的。我代表西川省委,谢谢你。”

从省委大楼出来,许桥知道,自己永远都会面对现实,永远都会忠于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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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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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此刻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我。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可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忙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梦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完美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我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身为80后,不看《平凡的世界》,实在是一种遗憾。这句话可能有广告的嫌疑,呵呵。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我,无所谓。他们能够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应对感情时的退缩,胆怯,能够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能够想象润叶能够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异常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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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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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青年农民在父母双亡,又失去土地时,来到了北平,他的名叫做祥子。来到北平后,他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便选择了拉车,而且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过了几年,他便买了一台自己的车。可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为了赚钱,把车拉出城外。被兵抓住了,而且扣留了车。一天晚上,不知哪的兵攻过来了,所有人似乎都逃走了。祥子便偷偷把几匹骆驼拉走,又把骆驼用35元卖给别人。然后给雇主拉车,但后来侦探盯上了雇主,抢走了祥子的所有积蓄。后来被迫和虎妞结婚,虎妞给他买的一辆车,也因为给虎妞办丧事给卖了。从此祥子堕落了。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旧社会是非常不公平的。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的恶习。

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悲惨的生活终于把祥子这个要强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虽然后来祥子堕落,但他要强的精神值得我么学习。很少人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后,只是有时努力一下,一会儿又把自己的梦想忘了。没有一颗坚定的恒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用你的劳动去获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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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长篇小说《童年》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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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讲述了高尔基幼年时期3岁至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片段。《童年》中的阿廖沙·彼什科夫即是童年高尔基的缩影。阿廖沙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濒临破产。他性情暴躁、贪婪、自私。

外祖父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一次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头皮里,使阿廖沙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

外祖父十分贪财,暗地里放XX、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养子茨冈去集市上偷东西。两个舅舅天天闹分家,为了争夺财产彼此打得头破血流。他们嫉妒阿廖沙的父母,为了侵吞妹妹的嫁妆,竟谋害了阿廖沙的父亲。他们毫无人性地殴打、折磨自己的老婆,雅科夫竟把自己的老婆活活打死。徒工“小茨冈”也是被他们害死的,因为他们把他当作牲口使唤。

后来阿廖沙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不久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有一次,他们要把一个沉重的十字架抬到墓地,竟把十字架的主干放到“小茨冈”的肩上,结果他踉跄一下便被十字架砸死了。阿廖沙就这样失去了好友。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

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纯朴的茨冈人,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外祖母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

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她常常讲给阿廖沙听,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使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另外,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阿廖沙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阿廖沙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阿廖沙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阿廖沙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高尔基之所以能自学成才,是因为他没有学会外祖父的坏习惯,仍然有一颗善良的心。在他的身边也有良师益友,让他

对生活有了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他在逆境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而大都数人有幸福的童年,他们有些人却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意志薄弱。我们为什么不能好好运用良好的生活条件,创造出自己美好的未来呢?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的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们比阿廖沙不知幸福多少倍,有些人却不像他一样努力学习,勇敢地面对挫折,克服困难。学习知识能使人进步。“活到老,学到老。”我们应该学习阿廖沙的优点,好好学习,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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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左耳小说剧情

全文共 2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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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又见到赵海生。

我们分手一年多,这是我第一次见他。他穿白色的休闲衬衫,打一把蓝色的伞,出现在我家门前。

我请他进来,他低头换了鞋,轻轻地把伞放在门边。

时光攸忽回到我的十五岁,他也是这样弯腰进来,用好听的声音礼貌地问:“是夏老师的家吗,我从北京来,有过电话预约。”

……

我怔忡在那里几秒钟,然后我转身进了厨房,给他泡了茶。

“对不起。”我说,“家里没咖啡。”

“吉吉,”他接过,问,“你还好吗?”

“还好。”我说,“晚上留下吃饭吧,我去买点菜。”

“不了。”他摇头,“我只是路过,顺便来看看你。对了,我看到你得奖的消息了,夏老师要是泉下有知,应该很骄傲才对。”

他说完,目光转到墙上,看到我墙上挂的两幅画,一幅是我离开时从他家里拿走的,我父亲画的《丫头》,另一幅是我这次得奖的作品《一只不会飞的鸟》。

“米米的案子,听律师说你放弃了?”海生说。

“是的,始终证据不足。”我说,“最重要的是,当事人都不在了,再纠缠下去,痛苦是无谓的。”

“他恢复得还好吗?”

“谢谢,还不错。”

“我打算九月再去澳州。”赵海生说。

“故地重游?”

“定居。”他开门见山地说,“吉吉,我希望你跟我一块去。”

我转过头看窗外。

“他并不适合你。”赵海生说,“爱情是一辈子的事。”

“也许吧。”我说,“好在他这一辈子可算刚刚开始。”

“你有没有想过,难免有天他会想起来?”

我脸色微变,却强撑着说:“没什么,也许那天他已经爱上我,离不开我。”

“祝你好运。”赵海生把咖啡一口喝完,站起身来,微笑着对我说:“吉吉,你的茶和你煮的咖啡一样好喝。我走了,你考虑我的建议,还有些时日,你不必太急。”

他出了门,门很矮,他略弯了一下腰,撑开伞,走了。

我在房间里坐了很久。这个季节,窗外可以看到成群的鸟飞过。我总喜欢在它们翅膀一张一合的时候猜测它们的来去,它们到底要飞向何方,哪里会是它们的归宿。成群结队,是否也因为它们害怕孤单?

门被人推开,是漾,他穿了明黄色的球衣,抱着个蓝球,一身的汗,大声对我说:“吉吉,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说完,他伸出后面的一只手,手里拎着的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

“哈哈。”他笑,“瞧,我会钓鱼了,今晚咱们有好吃的了。”

“对不起。”我赶紧站起来,“我忘了做饭了。”

“我来做吧。”漾把鱼放进厨房,转身对我说,“吉吉,那个人是谁?”

“谁?”

“来找你那个?”

“你都看见了?”

“呵呵。”漾说,“你该留他吃晚饭。”

那天的晚饭,是漾做的,他坚持不让我插手。记得漾刚会做饭的时候,笨手笨脚,我家的碗差不多每天都遭殃,但现在,他已经把这一切做得可圈可点,手艺差不多要超过我了。我闻到红烧鱼的香味,胃口大开。

“你要多吃一点。”漾给我盛好饭,“你太瘦了,要不明天起,我带你打球去吧,我们学校的篮球队我已经组建起来了,你可以去当替补队员。”

“怎么你们的篮球队不分性别的吗?”

“你例外。”他说。

他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好看。

“你看着我干什么?”他问。

“好看,才看着你。”

“呵呵。”他说,“被艺术家吹捧,真来劲!”

我伸出手里的筷子,轻轻敲他的头。他看着我说:“吉吉,我在哪里见过你。”

我埋头吃鱼,鱼眼睛安安静静地看着我。他把一大块鱼籽夹给我:“我爸爸说,鱼籽吃多了会聪明。”

我抬眼惊讶地看他:“你想起来了?”

他耸耸肩:“就这么一点儿,脱口而出了。”

“你爸爸一定挺好,也挺帅。”

“那是当然。”他毫不谦虚。

晚上的时候,雨终于停了,我们坐在门外的台阶上看星星。漾忽然对我说:“过两天,我把这个小屋整修一下,我都在这里白住快一年了,还没交过房租呢。”

“漾。”我说,“你喜欢这里吗?”

他叹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能这样已经很幸福了。”

“对了,你去医院复查,医生怎么说?”

左耳的听力是没办法恢复了,至于记忆,医生说,我要是回到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身边,应该还有希望。”

我坐得靠他近一些。他伸长手臂搂住我:“不过吉吉,你还是让我觉得亲切,我好像真的曾经在哪里见过你。”

“嗯。”我说。

“其实你不用考虑我。”漾说,“你看,我现在恢复得很好,你要是有自己的事情,尽可以去做。”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我抬起脸问他:“我们这样过一辈子,难道不会好?”

黑暗中,他的眸子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我闭上眼睛,他的吻落到我的唇边,呢喃地说:“吉吉,你知道我担心什么。”

“什么?”

“我担心我不是你最爱的那个。”

这句话击中我的心脏,我猝不及防地推开他。

“怎么了?”他试图揽回我。

“早点睡吧,”我说,“明天我还要到市里去出差。”

“是去送画吗?”他说,“我明天没课,替你当劳工吧。”

“不是。”我说,“是去见个朋友。需要两三天。”

“好!”他站起身,伸个大大的懒腰,“休息!”

我们回到各自的房间。小屋不是很隔音,我甚至能听到他在那边换衣服,脱鞋,上床拉被子的声音。我打开我床头柜的抽屉,那里面有个手机。我还记得那天,许弋给我打了最后一个电话,告诉我他将用自己的方式来替米米复仇。我没来得及劝阻他,当我和赵海生赶到酒吧的时候,爆炸已经发生了,到处都是人,我们的车没法停,只好绕到酒吧的后面,正好看到他从酒吧的楼上跳下来,满脸都是血。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把他拖上车,他的头部受了重伤,看上去奄奄一息,我们把他送进了医院,他身上并没有别的东西,除了这部手机。

他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才醒过来,因头部被燃烧的房梁击中,左耳听力失聪,不再记得过去。我看到媒体上的报道,他在那天的火灾中一共救了十三个人,在最后的爆炸中“失踪”。关于他的报道是双面的,有人称他英雄,也有人说他是元凶。他并没有亲人,只有一个养父,连DNA测试都困难重重。

那一刻我下定决心把他留在我身边。就让他失踪吧,让所有的猜测都随风去吧,我愿意相信这是上天的安排。他是一个灾难的礼物,从“一块钱”开始,慢慢游进我的生命。既然他的过去被擦得干干净净,照顾好他的明天是我的责任。

我在他出院的前一天跟赵海生提出分手,然后,我带着他回到了这个海边的小城。

赵海生没有纠缠,或许他爱的一直就是我母亲,我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暂时的填空,内心永远也得不到圆满,放手是最好的选择。

可我自己呢?

我拿起手机,走到外面,下过雨的海滩潮湿冰凉。我赤足走在上面,打开他的手机,里面只有一点点的余电,因为手机长时间不用,已经停机,我翻看上面的通讯录,翻到“小耳朵”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停了下了。

小耳朵。

在医院里,我曾经反复听他喊过这个名字。

我相信,这一定是他深爱的女孩。

当他站在客厅里长时间看那只“不会飞的鸟”的时候,我更清楚,在画的后面,藏着一个她一直深爱的女孩子。

是时候,把他还给她了。

我拿出自己的手机,用颤抖的手,拨通了那个电话。电话通了,我听到一个清脆而甜美的声音:“喂,请问找谁?”那一刻我仿佛看到米米,米米站在海水中央,竖起大姆指,调皮地对我微笑。

我镇定自己,轻声说:“噢,我找小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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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同学小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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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龄14岁的朱祉霏,是一位南海某中学的就读学生。生于广东,籍贯湖南,是一朵少数民族花儿。家有一现年两岁的小弟,颇受她宠爱。

二姐弟长相极为相似。皮肤白晢,玫色双唇。一粒酒窝镶在嘴角边,甚是可爱。

其人怪哉,嗓门儿巨大。随意一吼,方圆百里必闻其声。每每同窗在堂上吵闹,便是她来威震四方。因此嗓门,伙伴们异常服从她。凭此嗓门,班长这职位也非她莫属。

但此班长不仅有先天优势,她后天的努力也不可埋没。此前有一语文读写竞赛。试题为阅读和写作。经过学校的层层筛选,此人突破重重关卡,获得宝贵的名次参赛。比赛前,需准备多篇原创优秀作文。此人每次培训后,总要和我抱怨她的手写字写得有多痛,两三天写完五六篇作文多么烦躁。照她的话来说,她的手已经废掉了,肩膀的肌肉疼到碰也不能碰一下。比赛结束,成绩公布时,朱祉霏竟提着一条半残废的手荣获南海区第一名!

此人虽学习成绩匪人,但在生活中却很是大意。近两日,不时有阵雨。此人上下楼梯共滑倒两次。其一,她身体前倾,像是要起飞似的,好在稳住身体,否则整个人面朝下摔趴了。其二,则是在下楼梯的时候身体向后仰,双脚打滑,一滑整个人瘫坐在梯间。一旁的我懵圈地杵着,直至她伸出双手求助,我才反应过来她又摔了。直至今日,她还在痛苦地呻吟着,屁股好疼!

别看这人大大咧咧的,她的内心却依旧柔软。升入初中的我们,开始了寄宿生活。即使到了初一下学期,在考前或压力大的时候,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挂念家里,控制不住时,便会悄悄地落泪。不敢哭出声来,怕被别人发现。她常把脸别到窗边,偷偷地用手一遍又一遍抹泪。小声地在我耳边哽咽着说,她想家了。

另外,此人到如今还爱看一部动画片。多少人小时候都看过,却只有她挂念到如今。宿舍床上整齐地摆放着所有主要人物的玩偶。常常和友人分享某某人物趣事。

这个有着大嗓门,学习成绩优异,生活中粗心却又保持着一颗柔软的童心的人,是此小传的头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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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玄镜司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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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镜司作者是剑舞秀。这本小说大家看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司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黑了,不是因为太阳落山了,事实上那滚热的晃眼的大火球就挂在天上,只是因为孟晓开始创造小世界了,所以引得本世界的法则开始出现波动变化。

不,应该说是所有的世界的法则都跟着出现了波动。这种波动也许是削弱,就像光,即使你知道它就在那却看不见了。也有可能是增强,就像是温度,冬天更冷、夏天更热。

这一幕自然会引起本世界与异界生灵的恐慌,本世界倒也罢了,魔族与联军的战斗几乎人尽皆知,从刚刚开始天象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本世界的居民都明白,那是天道高手接连死亡引起的现象,从这个局势看,似乎联军方面并不占优势。至于现在的天黑现象就完全闹不明白了。

相比本世界,异界的生灵就集体麻爪了,科技侧世界的生灵中会冒出各种各样的专家用无数奇葩的理由强行解释以求达到安稳民众的目的。而高灵力世界则会有各个顶尖高手站出来安抚民心。不过除了那些真正的异界至强者,其余人也根本就闹不明白这种现象到底是因为什么。哪怕是异界至强者也只是感受到了法则之力的变化波动,具体原因仍旧两眼一抹黑。

时间就这么缓缓的流逝着,一转眼就已经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月亮眼看着都要落下去时古沉等人在军舰上升起了篝火,一锅热气腾腾的浓汤架在上面,“这天黑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啊?将士们有点浮躁啊!”

小鱼没好气的用勺子乘起了一大口,“你还真是准备的齐全啊,打仗还带着这些东西。”一口饮尽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接着道:“大概要等孟晓的小世界创建完成吧,不过一阵子晒不到太阳也没什么要紧的,何况并不是真正的晒不到太阳。光线依旧存在,除了感受不到,其余一点不缺。”

古沉撇了撇嘴却也不去安抚将士,反倒着急伸手从汤里捞肉片,只是刚刚伸出的手陡然僵在空中,只见因为气泡而不停翻滚的浓汤突然间变得一片平静。

出现变化的不止是浓汤,只要站起环望海面就会发现,如今的海面更像是一面光滑的镜面,彻底失去了海水的流动特性。

围着火锅一圈的众多小伙伴见状面面相觑,各种苦笑道:“现在这汤还怎么喝啊!”

……

孟晓现在也很不爽,倒不是因为往生树,事实上当一切开始的时候,孟晓第一个解决的就是往生树。

首先将三生石打入了往生树的根系之中,三生石的力量与往生树份属同源只要孟晓利用灵气稍稍调控就能对往生树进行克制,接着再用牵魂丝将往生树彻底捆绑,然后从笔记本电脑中调出界脉图,让牵魂丝携着往生树按照界脉图的路线编织出了一片大大的疆土。

在这过程中,孟晓并没有对界脉图有任何的改变,但当界脉图碰到其余神器时自动出现了一副玄妙的图案。这更加坚定了孟晓的信心。

这片疆土刚一生成便有无数海水倒灌,风起云涌间各种元素像是赶集似的向着这里聚集。只是整个场面混乱无比,还没有等孟晓做什么,各种元素法则之力就开始相互攻坚完全无法相处。

孟晓眉头紧锁一时间有些别扭,这样的世界肯定不对,手中净世壶紧了紧,福至心灵的将净世之水洒了出去。净世之水并没有像传说中那么一发不可收拾,反而环绕着新生的疆土流了一整圈,将整个疆土都包围了进去。

漫天混乱的法则之力在遇到净世之水的时候统统化为虚无,而没有了源源不断的补充,疆土内的法则之力也渐渐平衡宁静下来。只是……

这样的疆土似乎并不能够让孟晓满意,因为太过死寂了,没有任何的生机。这样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孟晓无奈的掏出花盆,这魂宝自进化以来他还没有真正使用过呢,以后怕也是没有机会了,想着挥手一扔,花盆碎裂,其中无尽的息壤开始遍洒整个疆土,而彼岸花的幼苗也随之落地。

鲜红的彼岸花像是由血液浸透一般,妖艳的摇曳着。明明需要不知多久的时间才能开花,此时却一朵接一朵的开遍了净世之水所包围的河岸,而彼岸花的落地也为这片疆土带来了崭新的生机。

孟晓看着已经变成一片美丽净土的疆域突然间苦笑出来,之后该做什么了,该用自己去弥补那碎裂的代天锁了。

呵呵,心里有些惆怅,只是自己惹的锅,就是哭着也得背完啊!

渡厄舟金光显化,承载着孟晓渡过净世之水,当孟晓一脚踏上岸边的时候,整片世界终于亮了起来,就像是大海中多了一根定海神针,滔天的波浪瞬间平息。而疆域之中的所有法则之力也像是找到了领头羊,一瞬间开始顺着孟晓的心意开始改变。

孟晓目光所及一切都不一样,他看到了苍穹之海上的古沉等人,看到了他们再次架起了一锅鱼汤,看到了在苍穹之海深处静观其变的参海蛇,看到了隐藏在不知名大川中的另两个天道级别灵兽,看到了新灵兽的诞生,看到了无数人类不明真相的祈祷。

一道长长的呼吸过后,本世界再次发生变化,以孟晓作为灯塔,六道轮回赋予本世界远超异界的生死法则之力开始转移向着孟晓涌去。

轰隆隆!天边传来一片雷啸,这一刻,天地屏障消失了,所有的世界在这一刻法则之力归于平衡。

古沉等众多小伙伴微微一怔,抬头望去好似太阳越发明媚了,然后一声惨叫从深海中传来。不过大家并不在意。

孟晓收回视线长长喘了口气,抬起脚步慢慢朝着前面走着,一步一步的慢慢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当他停止时,六道轮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就像之前说的,此时的孟晓就像是一个灯塔,吸引的不止是生死法则,还有六道轮回。

闪耀着光泽的天道,厚重踏实的地道,玄妙异常的乾坤道,充满了生命气息的万物道,莫名感动的人间道,还有一片死寂的地狱道!

“地狱道不该这般死寂呢!”

孟晓轻轻抬手将神镜架在了地上,一束光芒自镜中射出连在地狱道中,一种源自于灵魂的敬畏在此时出现在了万界所有生灵的心中。善人心中突然间多了一丝坦然,如沐春风。恶人心中多了一丝拘谨,如同一柄钢刀悬在了头顶!

六道轮回完善了,这个世界顷刻间圆满无缺了。从此以后,万界生灵若入轮回先上渡厄舟过净世之水,再过神镜定今生罪恶,善人往左根据功绩实力在前五道中选择其一,恶人向右进地狱道!

嗯,至于地狱道中有什么,呃,孟晓可以慢慢往里加料,这事不急。恍然回头第一批灵魂已经到了,正坐着渡厄舟跨河而来,可不正是水晶宫主和他的死忠派,还有凡圣那帮天道高手。

孟晓讪笑,原来已经过了七天啊!

当然,这也不急,现在最需要着急的是,给自己和老婆们建一所大大的宫殿!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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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们仨作文小说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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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哐啷”“刺啦”……

每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妞妞她爸就开始忙乎起来。一阵手忙脚乱,等他把三碗热气腾腾的粥、三份香喷喷的煎鸡蛋端上桌后,就快步推门进来挨个把我和妞叫醒。通常,他的叫醒服务里还包含一杯水的内容,那是预备妞迷迷瞪瞪一起身就能喝到。早上的时间仓促宝贵,早几分钟让妞喝水,是为了让妞去卫生间与吃早餐的时间有点间隔。妞妞她爸算是把那套计算机编程统筹学运用到“家”了。

作为程序男的妞爸,每天从闹铃响那一刻起,他一天的生活仿佛就被编进了精准的程序里,他的程序基本上也决定了我们仨一日生活的步调,如果一步慢,就步步乱了。他先是伴着铃声毫不犹豫地起床,然后睡眼惺忪地冲进卫生间,先洗漱自己,再迅速洗净头晚妞睡前换下的袜子。下一步进厨房。虽然多少年了,他的厨艺一直没有长进,可早晨的厨房非他莫属。早餐他能拿得出手的不是粥和鸡蛋,就是鸡蛋和粥。面包是事先买好的。唯一的变化是粥的配料。妞为此常常坐在桌前皱眉赌气,不想吃。妞妞爸一边哄着:“粥的营养最好,吃了能长高”,一边自己“呼呼啦啦”喝得山响,试图以此调动起妞的食欲。

饭毕,妞妞爸拎起妞沉重的大书包飞奔下楼,发动车等候。妞妞坐进去,车子启动而去。至此,在妞爸的带领下,我们仨一天的运转就进入了下一个程序。

晚上,仨人陆续回到家。晚饭后照例的情形是,妞爸在自己的角落里看书或玩手机,妞在书房写作业。我健身,呼哧呼哧练到大汗淋漓。

偶尔也有程序出现意外的时候,那多半是遇到妞爸要出差了。虽然妞爸出差并不频繁,每次出差他都会提前多日给我说,并尽可能把他不在家的那几天里的柴米油盐备足,一切安排停当,但我还是会惶惶然,担心搞砸,不断地告诫妞到时要手脚麻利,配合好我。

还好,妞爸不在的日子,我们俩的生活并没有乱了套,一切都在我的主导下有条不紊地运转,有时还会有小花样出现,比如,换换早餐的口味,挤出一些时间和妞一起分享一首歌曲、一篇文章或是一部电影,颇有几分处变不乱、从容淡定的样子。

“你呀!能力并不差,就是犯懒,对爸爸太依赖了。”每次妞都这样总结,她早看穿了我。

妞敢这样肆无忌惮地点评我,仗的是我们俩关系铁,可以无话不谈。她对我指指点点的地方多着呢,“你这发型不行啊!嘁!”“你这件衣服不错,可以借我穿两天吗?”“你OUT了,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不用嘚瑟,你这文章没啥嘛”“你这……”我耳朵早听得起了茧。

不过,妞对我的信赖也是实实在在的,她的那点小秘密总会毫无保留地交代给我。每隔一阵子,我俩就“卧谈”一次,多半是她说,我听。遇到她弄不明白的,就换成我说,她听。有时我忙忘了,很久没召开恳谈会,她就会主动提醒:“你就不问问我最近有没有烦心事?”

这些事情,妞从不向她爸敞开心扉聊,妞她爸也很少热心过问。不过,有我这个妈当听众兼心理辅导员,妞似乎已经很满足了。有一次,我好奇心大发,偷看妞的日记,发现她是这样写我的:“妈妈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也是闺密之一。”

嘿嘿,评价不低嘛!

我推测,妞不爱向爸爸倾诉,不是因为不信任他,也不是嫌他缺乏理解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妞爸嘴太笨,不像妈妈那样甜言蜜语、巧言令色、循循善诱。这个认识是妞在生活中长期观察到的结果。平日里,我若因为一件什么事和她爸发生意见或分歧,基本上每次争不了几个回合就变成我一个人的独角戏了,笨嘴拙舌的他三句话就把自己的话语储备耗尽了,只得理屈词穷地撂下一句“我不跟你理论”,就拂袖而去了。每到此时,我和妞都会偷偷相视一笑,再冲他离去的背影做个鬼脸。

妞不常跟爸爸说掏心窝子的话,也和妞爸的教育方法怪异脱不了干系。他这个人平时好脾气,和妞打成一片,嘻嘻哈哈、呵呵、嘿嘿,没大没小,可一遇到妞做事情磨叽了,或是功课考砸了,他就控制不好应对的火候,经常会显得用力过猛。他要么是把脸一沉,一言不发,冷得像块石头。要么生硬地批评两声了事。妞一看到那个架势,就知道爸爸生气了,于是立刻一声也不敢吭了,有时甚至“哗”一下眼泪就出来了。这个时候,我会悄悄走过去抱抱她,蹭蹭她的小脸,给她一些安慰。事后,我煞有介事地开导妞她爸,“不能这样对待孩子”,呜哩哇啦说上一大堆。妞爸的反应则是一脸迷茫,好像已然忘记还有这档子事了。

大多数时候,妞和爸爸是其乐融融的相处场景。妞总爱骑在爸爸的脖子上,任他驮着满屋子四处走。要么就是捉迷藏,百十平方米的房子,所有的犄角旮旯儿都被他们藏遍了。这都是他俩一直爱玩的游戏,从小玩到现在,百玩不厌,真不知道里面藏着多少乐趣值得开发。假期来了,爸爸就带着妞去外面玩,妞认为那是一个学期尽头最有盼头的大事。

妞在作文里写:“爸爸就是我的一个玩伴。”看来,这个描述还是蛮写实的。

我和妞都知道妞爸这个理工男对文字一窍不通,所以有时会故意拿一篇我俩都喜欢的文章给他看,想试试他的反应。结果总是不出所料,妞爸一目十行,转眼间就把长长的文章生吞活剥了,然后一脸懵懂地宣布:“没啥呀。”惹得我俩哈哈大笑,妞还一边笑一边撇嘴、摇头。

仨人的生活每天都在“单曲循环”,可也称得上岁月静好,乐趣多多。未来人生路漫漫,我们仨就一直这样相携着走,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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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超级仙气小说结局

全文共 4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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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气是作家格子里的阳光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仙气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说,殇的尸骨埋在妖界、神界、人间交界的一处海滩上……那里是离殇的家乡最近的地方,所谓“越鸟巢南枝,狐死必守丘“大抵如此吧。

那片海滩名叫落潮滩,是妖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也是一个禁区。数万年来,很少有大神通者涉足其中。

一些半只脚踏入坟墓的妖界老古董说,那里有一座逆天大阵,凡是道行超过一千载的修行者步入那里,都会离奇的消失。”

“有这么牛逼的人物?故事不错。貌似我听过。”

顾仁微微一笑,其中他的一世轮回就在妖界,降落的出生点也就是那个落潮滩。

他们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之上。

“这不是故事,而是真事。你传过去的地方,就是当年人族神殿和兽族神殿征战的地方。不仅如此,包括这一枚破界符就是殇尊所留之物。”

呼延娇抬头望着天空……

“我相信,他一定回回来的!”

……

“兄弟们,杀上九重天,一统三界……哈哈……“

一个狂羁原始犹如野兽般的声音咆哮道。

“殇尊!殇尊!三界至尊!“

宛若九天响雷般厚重的斯歇底声震动长空,潮水一样的呼喊声久久的回荡在天地间。

忽然,这些声音就像卡在喉管上的鱼刺一样,戛然而止……死寂一样的安静像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世间所有生命。

“杀。“

一个冰冷沙哑的女子声音像黑暗中划过的一道寒芒,在每个人的心口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处,寒彻心扉。

“哐啷……!“

整齐到极致的拔刀声形成了一个爆破音,在半空中骤然爆裂……刺鼻的血腥气息宛若滔天巨浪席卷而起,杀意纵横……战,虽未起,但戚戚恶魂呜咽声早已经捷足先登。

一面百米高的巨大黑色旗帜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在黑压压的魔甲死士正前方,旗帜上刻画着一只巨大的猩红眼睛。这只眼睛紧紧的闭着,远远的望去,就像一个诡异的字符,莫名其妙的散发出无尽的杀戮和悲伤。

三万魔甲死士形如地狱来的魔煞,凌厉的眼神似尖锐的长矛,一个眼神就足可以捅破敌人的滚烫的胸膛。

三万魔甲死士正前方五百米处,宏伟高大的凌霄殿依旧散发出神圣庄严的神威。

只可惜,元突在门口的万余名天界兵将,神色黯淡,东依西扶,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黑云翻滚,凛冽的寒风像刀一样刺吹而来,那面百米高的旗帜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空气就像被拉紧的弓弦一样,充斥着一种压迫的气息,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人无法喘息。

“喀喇……喀喇……嘭!“

一个犹如巨大兽骨破裂声响,在两军正中央的空间里传出,空气像一抹平静的湖水被春风轻轻掠过,一圈圈波纹随意的扩散开来。

两道影蛇一样黑黄缠绕的光束猛然分开,黑光化成了一个轮廓分明身形高大的黑袍男子,这个男子,衣饰简单朴素,长发飘舞,负手而立,神态自若,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颠倒阴阳的磅礴气势。

黄光则化成了一个头戴紫金冠,面若冠玉,身披七彩霓裳手持八部天龙杖的中年男子。九条灵动的小金龙游曳环绕在他的周身,阵阵低沉的龙吟声不绝于耳。

……

“去吧!”

呼延娇把破解符递到顾仁手中,咔嚓一声捏碎了,轻轻一推。

眼前一个黑色的旋窝出现。

顾仁身不由自的被吸进去,四周的色彩不断变幻,一层层紫色的涟漪荡漾。

“轰隆隆……”

“咔嚓!”

天地间一声巨响。

“嗡……”

……

光芒渐渐散去,烟雾弥漫。

一明镜般明亮透彻的湖面上,站着一个人。

他通体如玉,长发如瀑,通体散发出一层层淡淡的紫色光晕,紧闭的双目骤然睁开,两道碗口粗的闪电从眸子里面飞了出去。

“嗷吼……”

闪电化成两条紫色长龙翱翔天地间。

紫色光晕渐渐散去,这个人影渐渐清晰,一缕缕大道法则飞速飘来,环绕周身,凝聚成一件紫色的长袍。

眸子也渐渐清澈。

“十世十轮回十印记,终究还是回来了。”

这男子平静的目光扫过四周,手掌缓缓一抚,前方颜色变幻,光芒闪烁,一条流光溢彩的通道出现。

他迈开脚步朝前走去。

走的很慢,但是迈出的每一步,就像穿过千万年,时间和空间在这一刻变成了河流。

他在逆流而上。

脚下有星辰,星辰碎裂新生。

脚下有一方又一方的世界,每一方世界芸芸众生。

“哗哗哗……”

四周迅速变幻。

他脚步平稳,神色宁静,面如止水,畅翔其中。

“何人!”

“大胆,敢闯神殿!”

两个洪亮的声音在前方出现,紧接着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飞速前来。

“呵,果然是你在搞鬼。”

紫袍男子手轻轻一拂,两道身影瞬间禁锢在原地,显化成两个侍卫。

“你……”

“神帝……”

两个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尽是难以置信之色。

“哗……”

两个男子就像波纹一样荡漾了一下,接着就消失在了空气中,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通道的色彩变幻越来越快,尽头处终于渐渐清晰了。

那是一道山岳般高大厚重的门,这通道在门里面。

门外面,人影重重,杀喊声滔天,血雾飞溅,残肢断臂就像雨点般在空中飞舞,一颗颗星辰嘭嘭嘭的爆成了碎片,一方又一方的空间再不断毁灭重生。

“哈哈哈……域门打开了!”

一个狂野的女人声音欣喜若狂的喊道。

杀喊声渐渐停息,浑浊的天空也渐渐清晰,悬浮在高空中的无数黑色小点白色小点迅速分开,一左一右。

领队在正前方的是一个身穿九龙长袍的男子和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

他们目光闪烁,有些惊慌。

在不远处的半空中,一个由一道道碗口粗的大道法则凝固成的天牢中,一个胖的让人惊恐的女人眼里闪烁着光芒,欣喜若狂。

方才那声音就是这胖女人喊出的。

“哗!”

通道里面的紫袍男子终于到了大门口,缓缓从里面了出来。

只是平静的看了一眼那个男子,缓缓抬起头,看着空中。

“我想,你该出来了。”

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的众人都有些狐疑,好奇的抬起头。

现场死一般寂静。

……

“哈哈哈,就算你回来了又能怎样?”

高空中一缕缕空间法则凝固在一起,缓缓显化成一个男子的模样,这模样赫然和紫袍男子一模一样。

他一脸冷漠倨傲不屑的盯着紫袍男子。

“奕,你还不知错?”

紫袍男子轻叹了一口气,平静的说道。

“错?我何错之有?凭什么我们都是父神生的,神力相同,神域和三千大小世界归你管?而我只能看守父神的墓地!凭什么!”

这男子眉头一皱,眼里瞬间射出两道黑色闪电,闪电在空中瞬间化成两道黑色的长龙,龙吟不断。

“仁,而今你的两个弟子黑暗和光明为了争夺神帝,都背叛了你,血战亿万载,生灵涂炭。此番恶业皆数落在了你的头上。纵然你经过十世轮回,重生归来,又能如何?哈哈哈……”

这男子忍不住大笑。

“是的,他们的罪业该落在我的头上。父神给予我的神力也所剩无几,但纵然这样你就认为你能胜我?”

紫袍男子嘴角露出几分微笑。

“都这样了,你觉得你有翻盘的机会?看来在蝼蚁的世界里轮回久了,思维也被污染了。仁,不用做无所谓的反抗了,只要你答应把父神的另外一半印记给我,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永世看守神墓。如何?”

那男子眼神里面多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奕,你知道当年为什么父神把神帝之位给了我吗?”

紫袍男子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平静的问道。

“老糊涂了呗!仁,你的时间不多了,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男子手掌间环绕着一缕缕黑色气流。

“时间不多的是你……奕,也许你再次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紫袍男子侧过头看向半空中那个天牢里面的胖女人。

“红莲,还不开启混沌殿!”

“遵神帝令!”

胖女人嘿嘿一笑,轰隆一声巨响,四周天道法则凝聚成的天牢瞬间炸开,于此同时,胖女人也炸开了,炸成了点点光斑。

“哗哗哗……”

天道法则再次凝聚,胖女人也重新凝聚。

“轰隆隆……”

一座巍峨磅礴的巨型宫殿在空中迅速形成,于此同时,一个婀娜多姿的红衣女子也缓缓凝聚成型。

远处的那个男子眼神愈发愈凝重,心里似乎有些不详预兆。

“混沌殿?不是已经放逐到无尽深渊了吗?”

“是已经放逐了,但又被我找回来了!”

紫袍男子淡淡说道。

“嗡……哗……”

随着一层层光芒散去,宫殿彻底凝聚成型,红衣女人也完全凝聚成了一个绝世倾城的美人模样。

“三妹四妹早就魂飞魄散,就算父神重生也不可能救活她们。”

那男子声音有点不自然。

“当年你觊觎神帝,趁着我去虚无境之际使用恶毒的伎俩害死三妹四妹,还骗我说三妹四妹互相残杀导致,你以为我真不知晓?若非父神包庇你,岂能让你苟活至今!父神担心使用神力救活她们,无力阻挡我杀了你,但没想到你这畜生连父神都暗算,夺走了他的神力!”

紫袍男子瞳孔微微收缩,明显愤怒了。

“我用了全部神力和半枚父神印记保住了三妹四妹神魂不散,这十世轮回除了恢复神力,也寻到了三妹四妹的所有灵魂碎片,而今,她们也能彻底复活了。你觉得,以你的神力,能挡住我和三妹四妹的携手之击?”

紫袍男子接着说道,手里两道光束飞出,飞向大殿。

“什么?你……”

那男子脸色骤变,瞬一下冲向大殿,但大殿四周一层层大道法则涟漪荡漾,直接弹开了他。显然,紫袍男子早已布了后手。

“嗡,轰!”

整个大殿荡漾出黑白交加的万缕光芒,大殿的上方,一个个女子画面飞速闪烁。

这些女子有孔怡赏,三七,幽纱,葬影,白灵儿,源木樱子,顾萱,紫嫣,还有精灵女王……

画面不停闪烁。

最后哗一下,化成两道光束没入了大殿,黑白两圈涟漪同时荡漾,两个女子缓缓凝聚而成。

“你……你疯了,居然把父神印记给了三妹四妹,你不知道没有了父神印记的你只要死了,就会彻底消失吗?难怪你这十世轮回,我始终找不到你!”

那男子瞪大眼睛,呢喃自语。

“如果三妹四妹死了,就算我成了神帝,万世不死不灭又能如何?”

紫袍男子嘴角一翘平静说道。

不远处大殿上空,已经凝聚成了人形的女子深情的凝望着紫袍男子。

听到这一句话时,眼角边不经意间泪光泛起。

“不……神帝是我的!我要杀了你们!”

那男子一声咆哮,身上骤然爆发出刺目耀眼的光芒,万千宇宙世界微微跟着战栗。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三个声音同时喊道,三到光束同时飞出,缠住了那个男子。

光芒璀璨,那男子瞬间被光芒湮灭。

来不及惨叫,身体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光点,嘭一下,化成齑粉,飘散开来。

光芒渐渐散去,天空恢复了安静,那男子就这样彻底消失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紫袍男子和那两个女子远远望着,三人的嘴角同时一翘,露出微笑。

“小清,小雪,我从人间找到神殿,历经十世轮回,总算找到你们了。”

紫袍男子的眼睛红红的。

“阿仁,我终于等到你了。”

“姐夫……没想到你真的成功了。”

两个女子说的时候,眼眶里再次汪满泪水。

这三人正是顾仁和夏清韩雪。

……

“好了,该处理这些叛徒了!”

顾仁猛的转过身,阴冷的目光盯着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万万千千神兵神将。

“帝神饶命!”

这两个男子以及所有的神兵神将全部跪在地上,全部瑟瑟发抖。

“阿仁,把两个神将囚入无尽炼狱,其它普通兵士就算了吧。”

夏清开口说道。

“姐夫,惩罚他们的事情就由我来吧!”

韩雪急忙说道。

“都多少世轮回了,你这丫头的性子还是这样。”

顾仁和夏清同时笑了。

“我永远是我,纵然万世轮回也是如此,好了,那我先去处理了,你们慢慢恩爱。”

韩雪假装不屑道,低着头几步离去,神色有些黯然。

“阿仁,你打算和小雪永远这样?”

夏清推了下顾仁肩膀。

“还能怎样……”

顾仁一时间不知所措。

“你有后退的余地吗?记得送你紫色风铃那个女子吗?她就是小雪冒着魂灭的代价分出的一缕神识。我没想到,她爱你爱的深到了如此境地。还有,林依依和苏晓,她们都为你付出了太多了。我们都在一起吧。”

夏清叹息了一口气。

“啊!她真是小雪?”

顾仁眼睛瞪的大大的。

“对了依依和苏晓她们在哪里?还有玉颜呢?她们应该都到神殿了吧……”

顾仁急忙问道。

“玉颜继承了兽神帝,依依和苏晓都在那边,我们稍后过去找她们……”

“好!”

“处理好了这里,我们一起回人间吧。”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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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欢乐颂大结局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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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改编自阿耐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各自携带过往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说欢乐颂大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欢乐颂小说大结局

1、安迪怀了包奕凡的孩子,最后和包奕凡领证了,包母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奕凡,最后被包父给气死了。

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3、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4、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应勤一开始嫌弃邱莹莹不是处抛弃她,后来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了就去找邱莹莹,两人被相亲女打伤,最终在一起了。

5、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警察谢滨,谢滨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后来被曲筱绡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雎尔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滨,导致关雎尔和谢滨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滨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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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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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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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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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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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母亲小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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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1974年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小山村,那时候母亲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因为家庭的贫困,母亲不情愿的退了学,回到家中从事繁琐的农活。

母亲很平凡,她只上过两年的学,没有多少文化,但她十分能干。自从与我父亲结婚以后,就从来没有怠慢过。母亲很爱干净,在家里,母亲起床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扫地,收拾屋子甚至连门前街道都要打扫一遍,邻居们都说母亲是是这条街上最勤劳的人。而我和弟弟因为年龄小的缘故,不懂得珍惜妈妈的劳动成果,书包、瓜果皮、纸屑满地都是我们的杰作,然后就会被妈妈狠狠的批评一顿。

母亲很聪明。她以前在娘家的时候,除了做农活别的都不太会。嫁到我们家以后,看见别人织毛衣、绣花,因为初来咋到有些不好意思直接问人家,于是就只好有空就去看别人怎么做,看了几天后,母亲便能自己做了,而且不会比别人做的差呢。

母亲很自负。当有人嘲笑她的时候,她会说:“那你有吗?你还不配呢。”记得有一次,母亲突然重病,当时可把父亲急坏了,让母亲去大医院看病,可她死活都不去,还说:“死了算了。”其实母亲也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她虽然这样说,可她才不想就这样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母亲的思想是很传统的,也可以说有些封建。她总把以前的事情与现在相比,把以前那些愚昧无知的事她也总挂在嘴边,她一下又信佛,一下又会说信佛有什么用。哎,我真是不懂她。

母亲有时很天真。她会和我们一起玩跳绳,捉迷藏。母亲很胖,记得有好几次,她都心血来潮,说什么要减肥,于是便开始了节食、跳操等等。没有过两天就因为饿得难受而终止了节食计划,说:“坚持做操就行了”。谁知没有过两天,又因为跳操累而结束了健美操计划,结果减来减去还是那么胖。

这就是我的母亲,你也许觉得她很俗气的吧,但是我不嫌弃她,因为我爱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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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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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

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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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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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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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朋友小传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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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羽,现年十三,生于湖南长沙。父亲在俄罗斯工作,有一位知书达理的母亲。本人喜欢看书和旅游,“腐女”一枚。

所谓“希羽”,原意为“希望的羽毛”,是她母亲曾看过的一本书中的文字。大概是期望她能有自己的希望而不受现实的牵绊吧。十三年来,希羽大部分时间和母亲同居,身在俄罗斯工作的父亲甚少露面。

希羽一般将空余的时间都花在读书上,每周捧回学校的书都堆在桌子上,堆成了高高的一摞。在别人压抑的眼光中,她笑着说:“才几本书而已啦,一周肯定能看完的。”在教室最后排的她从不畏惧某些老师犀利的目光,将一颗心分成两半,大部分都在眼前的大部头上。一声不响地盯着书页,旁人未看完一面,她却已经翻了两面。“痴女”来形容她再贴切不过了。

在别人盘算着怎样挤时间出来学习时,希羽却拼命想着怎样空出所有可节约的时间来看课外书。那痴迷的程度真的令人咂舌。

接下来便是那青草般的随遇而安了。从不强求什么东西,希望只是跟着命运的脚步走,人生想让她这样她便这样。与别人的对话基本是这个样子的:“希羽,明天有体育课怎么办?”“哦,那就有呗。”“要跑八百米啊,还有仰卧起坐俯卧撑啥的。”“那就做啊。”“emmmm,就这样?”

“不然呢,你还想怎样。”任凭来者怎样气势汹汹,遇到希羽那必定是一脸无奈和哭笑不得了。其实大大咧咧的希羽只是懒得去想而且她十分清楚,就算想了好像也没啥子用,并没有“听从命运”那么高深。

再者,希羽是个漫迷,尤其是日漫,还是个不折不扣的“腐女”。简而言之,就是所有火的不火的漫她都看过,磕男男cp,而且最后走火入魔反而觉得男女cp及其怪异,嗯,事关隐私,不多赘述。

最后的最后,是希羽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人(别想多,漫画中的)copy在图画本上。从线稿到完结,都是她自己一手操办。最喜欢用马克笔,据说是因为马克笔颜色亮,厚,压得住漫画的色彩。但是相较于读书,画画的兴趣显然没有看书那么持久。所以至今,薄薄的图画本始终没有填满。倒是有些许零散的手稿。

已经上初二的希羽并不为初三分班而紧张,反而抱怨没时间看书。总说17班压力大,她就安安心心地待在1819班好。希望以她这随缘的性格可以考到心仪的班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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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走进小说的天地作文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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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国的单亲家庭。家里只有一位母亲和四个孩子。母亲玛莉非常关心自己的四个儿女,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大儿子杰克已经14岁了,正在上初中,二妹安妮12岁,在读小学。也许是家庭的缘故,杰克和安妮非常厌恶对方,甚至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嫉妒。为了一个布娃娃,他们会争到撕破为止。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为了让一家人快快乐乐的迎接圣子耶酥的降临,母亲想了一个好办法。这天晚上,妈妈召来了四个孩子说:“圣子就要降临了,你们希望他降到我们家吗?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想。“如果想,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开始做一个摇床,你们必须每天都给家里的其他人做好事,这样你们就会得到一根稻草,铺在摇床里,等到圣诞来临,摇床里的稻草如果够柔软的话,圣子耶酥一定会降临的。

第二天杰克做好了摇床,妈妈准备好了稻草。晚上,妈妈写了五张纸条,上面写的是家里五个人的名字,谁抓到纸上的名字,第二天就得为他做好事,妈妈先抓,看后切切地笑了,由于小弟罗伯太小,不认识字,妈妈看了他的字条偷偷地对他的耳朵说出了纸上的人名。杰克翻开纸条过后,没有任何表示,默默地走开了。

一切都变了!早上,妈妈准备起来做早饭,但早饭已经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了;杰克的书包坏了,准备去告诉妈妈,谁知已被人缝好;安妮晚上睡觉时准备找睡衣,已经有人替她放好了;三妹珍妮的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回来后已经被人给写好了;小弟罗伯起床过后就去刷牙,转身床铺已经被人整理得干干净净了。所有的变化只是因为一根稻草。

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摇床里的稻草已经堆得像小山了。妈妈鼓励孩子们说:“你们要坚持,等到圣子看到以后一定会到我们家的。中午,杰克没有吃饭,他跑出去了,妈妈发现后,就去找他,他躲在草垛后哭泣,说:“妈妈,为什么每次纸上的名字都是安妮,每次在她睡前我都为她准备好睡衣,早上我都会为她叠好被子,布娃娃我都让给她玩,妈妈我已经受够了!母亲默默地对杰克说:“杰克,如果你觉得委屈,妈妈不强求你,最后一天,你可以放弃!然后就悄悄地走了。终于到了晚上,妈妈在静等一个人的到来,终于他来了,悄悄地放下了一根稻草走开拉。

最后一根稻草是杰克的!

[走进小说天地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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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有感4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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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华而不实》这篇文章。

《华而不实》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穷人,他自己不愿努力,却很要面子,于是他便攒钱每隔十星期去一次富人消费的地方,当这个穷人再次去装富人的时候,偶遇了一位贵族小姐,便卖弄起来自己,结果却被这位贵族小姐瞧不起的故事。

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笔名)创作,其书带有强烈的讽刺意义,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在这个故事中,欧·享利完美的展示了他所指责的对象。更让我惊讶的是这篇小说的结尾,因为不像其他作家一贯的美好结局,而是一个令人挽惜的结局。但是在仔细品读欧·享利的这篇小说的结局后,你也许就会觉得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合情合理的。因为故事中的主角是一个爱慕虚荣、要面子、而且还不肯自己努力的人,这种人是不配得到别人的恩惠和自己的幸福。

通过这篇文章使我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向往某种生活,就应该努力去争取,而不是把自己伪装成自己想要得到的那种生活。更要放下虚荣心,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这样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也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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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小说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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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官迫民反为线索展开剧情,以描写高俅等官员的贪婪,来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府的腐败以及国家的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定会有一群好汉揭竿而起,而本书描写的,就是其中一群造反人——梁山108将。在作者施耐庵的笔下,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有武艺高强的花容,有远谋深虑的宋江,有心狠手辣的李逵,有细心机智的武松……

但他们真的算得上好汉吗?比如说李逵,虽然爷们儿,而且斧头耍得好,但却一路走一路杀,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再比如宋江,若不是他招安朝廷,梁山108将才不会落到最后那样的下场。还有张青和孙二娘的“人肉黑店”害人无数……总之,在这些人中,我认为真正算得上好汉的,只有鲁达和武松。

鲁达这个人很讲义气,也很善良,但做事冲动。从拳打死凶恶贪婪的郑屠户可以看出。虽然郑屠户软禁了一对父女,还经常欺压百姓,但一拳将其打死明显欠缺考虑。所以此书中最完美的人要数武松。

武松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人物,他讲义气且勇敢,还有一点和鲁达不一样,就是他机智细心。在西门庆事件中,武松没有急于冲进酒楼,为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的哥哥武大郎报仇,而是和郓哥一起设计捉拿西门庆。在张清和孙二娘的黑店中,他看出酒菜异样,没有中计,最后救了自己一命。武松不像李逵那样乱杀,在百姓中也很有声望。

不过,最后起义失败是令我感到可惜的,梁山108将中有各行各业的人才,能力很全面。与朝廷打仗时,宋江等人在后面指挥,长跑健将戴宗可以靠速度优势潜入敌阵打探情报,林冲、李逵等武将带兵冲锋与敌人正面硬刚。若陷入了僵持,并可以让了解朝廷战术的秦明出谋破局,如果还是落入下风,便可以让自带“法术”的公孙胜控制天气痛击敌军。总之若不是宋江被朝廷招安,梁山108将面对实力雄厚的朝廷军队,不说完胜,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最后打败方腊后,刑场上作者用了一句“善恶终有报”来形容方腊的下场。但我觉得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方腊之所以起义,不正是为了打败腐败无能的朝廷,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吗?

水浒传》内容真实,带有批判性,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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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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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中原本养尊处优的家庭主妇子君,一丝丝都未察觉婚姻发生变化,其丈夫在外有精神出轨,一日突然提出离婚。就此已当了15年全职太太的子君无法接受这个打击,还想用儿女去挽回丈夫,但是丈夫心意已决。就此子君则是重新回到社会进行打拼,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度过了离婚后最难一段时光,而她的艺术天赋被朋友发掘,制作的工艺品市场热销。但是唐晶并未察觉一向来对于子君是各种嫌弃的他,突然对子君有了别样的情感。

小说中,唐晶是和贺涵结婚,整个离开了香港回归了家庭。但是在剧中,唐晶则是与贺涵分手,却恋上了自己女友的闺蜜子君。最后结局则是,子君和贺涵在一起了,而子君的前夫陈俊生则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归属,就是由吴越饰演的凌玲,一开始并不接受他的冷佳清,也慢慢开始接受这段关系。所以这个结局是跟小说不同的,因为在小说结尾处子君是遇到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两人度过了一个阳光海岸的悠闲午后,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

不久翟有道回沪做生意,两人终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决定旅行结婚。经过一番波折,子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她的前半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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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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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送给我一些书籍,其中有一套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刘慈欣的《三体》,分上中下,一共三本。

这本书是科幻小说,主要讲述了地球人和三体世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地球和三体世界如何从敌到友,从友到敌的变化。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变化是因为两者的沟通存在问题,双方都琢磨不清对方下一步会干什么,往往是神经更为紧张的一方先发动攻势,然后引起大面积的冲突,接着导致全面的战争,最后一方因此而灭亡。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也看不太懂,主要因为书里包含了太多的物理知识。碰巧我的表舅从美国回来,他是物理学博士,他也看过这本书,帮我解释了一些物理问题。再看这本书时,我就轻松了一些。看着看着,我渐渐地入了迷,书中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光速飞船了,它竟然可以光的速度飞行于太空,光速是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最快的速度,每秒钟的飞行距离是三十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七圈半,或者一秒钟可在上海与北京之间走一百五十个来回,这实在是太酷了,我希望我有机会亲眼看到光速飞船。

刘慈欣的这部书是他个人的一个力作,作者想象力丰富,逻辑严密,推动了中国科幻小说的进步。我衷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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