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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 散文(精彩20篇)

梭罗善用比拟、比喻的手法,写眼前的一切事物,在梭罗的眼中,这些自然物并非死去,而是鲜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荷 散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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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印象写景散文

全文共 2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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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谓一方山水一方风情,一方特色。秦地嘉陵江源头凤县,因有秦蜀陇三省“咽喉”之利而与甘肃两当、徽县近邻,且同处秦岭南麓,同饮一江之水,自然历史渊源颇深。就凤、徽两县而言,不说同有野生药材、野生动物200余种和铅、锌、铁、金、铜、汞、硫、大理石、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其中羚牛、红腹锦鸡、娃娃鱼等珍惜动物也有一二十种;而两县特产则各有千秋:凤县产“大红袍”花椒,人称“凤椒”,所产党参,又称“凤党”,遐迩闻名,又拥有“中国花椒之乡”“国家生态县”等国字号殊荣;徽县却素有"陇上小江南"之称,百年以上银杏树遍布各地,“中国银杏之乡”名副其实;贡米、金银花、狼牙蜜名扬全国;如今,百姓生活安康,旅游成为时尚,凤县有通天河、凤凰湖、紫柏山等景区,徽县有三滩、文池、青泥岭等风景名胜。同依一江,漂流自然共兴于两县,凤县以生发出杜鹏程散文名篇《夜走灵官峡》之灵官峡为基地延伸数里;徽县则选取素有“小三峡”之称的嘉陵黄沙河--虞关罗汉洞一带。尤以暑夏漂流盛期,乘一叶皮筏,顺流而下,极目嘉陵两岸奇峰壁立、怪石嶙峋,经历百般惊魄,千番刺激,真可谓过了一把舟从江上过,人在画中游之“神漂”!

文化上的凤、徽渊源更有说途。杜甫、刘长卿、柳宗元、陆游等历代名流雅士、文人学者都曾留下许多赞颂两县大好风光的著名诗篇。张珏、吴玠、吴璘等驰骋疆场的爱国武将,均为两县历代子孙所敬仰和传唱。近些年,两县文化交流和文人间的往来,乃至在互联网、QQ群上斗酒论诗、谈酒论文已如家常便饭。提起酒,作为陕西凤县人,自然钟情于名酒西凤,也禾乐于包容和接纳甘肃徽县伏家镇出产的“金徽”“陇南春”系列,更没少领略徽县文友们在酒场上的侠肝义胆。每逢此时,徽县文友们便必然不无自豪地唠叨起金徽洒的“前世今生”:金徽洒产地陇南伏家镇,与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毗邻,为甘肃唯一的长江流域名酒,和五粮液等同属中国西南黄金酿酒板块。据地方志记载和出土文物考证,金徽酒源自西汉,盛于唐宋,明清时期这里就是闻名遐迩的“西部酒乡”。上世纪50年代,人们从甘沟四坪山发掘出来大量的陶器,其中的酒器和谷物发酵器具足以证明,距今4000多年以前,徽县就开始了蒸馏酒酿制。传说1134年,祖籍甘肃的吴玠、吴璘兄弟,在徽县仙人关大破金兀术的十万铁骑,大捷庆功时由于酒具短缺,将士们便用金兵的头盔来盛酒痛饮,“金盔酒”美名便由此而生。后来,人们叫顺了嘴,“金盔”便成了“金徽”。明清时期,徽酒齐聚伏家镇,傍“神泉”争“海眼”,出现了很多的酿酒作坊,像“晋绅坊”、“永盛源”、“宽裕成”、“金隆魁”、“公信福”等驰名的酒坊就达数十家。尤其是得其要津,清初康熙大帝出巡陇南后对陇南春的前身“永盛源”酿制的徽酒大加赞赏,并钦点为宫廷贡品,是徽酒声名远播。

进入新世纪,金徽酒又频频出彩,20××年10月14日,上海世博会国际信息发展网馆隆重举办中国酒类优秀企业主题荣誉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执行机构——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体系的国际信息发展组织(DEVNET)总干事长丹尼尔?巴瑞奥,亲自揭晓中国10家酒企获“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千年金奖和优秀奖”名单。金徽酒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优秀奖”榜上有名;20××年12月23日,在省会兰州举行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年度客户答谢会上,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陈浦在会上坦言,“金徽酒连续获得‘纯粮固态发酵白酒’、‘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绿色食品’三项国家级认证,主要经营指标连续八年稳定增长,累计上缴税费超过16亿元,稳居全省第一,已成为全省规模最大、实力最强、发展最快、市场份额最大、纳税最多的白酒企业,成为西北地区强势白酒品牌。是年末,金徽酒万历年酒海被大世界基尼斯列入中国之最名录,成为中国沿用至今年代最久的木制酒海。如今,金徽酒拥有不锈钢大容库、传统陶坛和槐木酒海多种陈酿方式,有益于获得多种味觉特性。其规模之大、陈酿条件和温控环境之好,均堪称西北之最。20××年3月,金徽酒上交所成功上市,募集的7。1亿元资金净额,用于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信息化建设及科技研发三大项目,以通过直营、合作经营的模式,在兰州、银川、西安、乌鲁木齐、北京、上海、广州7大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设立营销中心,在省内、西北、华北、华东、华南区域市场,辐射新增180家营销网点,新增150家白酒专卖店,建设物流仓储中心等,巩固省内市场销售,增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完善产品结构,实现中高档白酒销售区域拓展和规模提升,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推动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金徽美洒与民族英雄吴玠、吴璘的传说,自然勾起我等凤县人的崇尚英雄的情结。古凤州的凤县几乎无人不晓,历代县志及建国后的凤县文史资料也多有记载,吴玠、吴璘是南宋初年,与岳飞、韩世忠齐名的杰出抗金名将。吴玠在古陈仓和尚原、大散关等地一战成名,他的抗金事迹许多凤县乃至宝鸡人提起来都啧啧乐道。

巳未年夏,我等一行文朋诗友和摄影人士,亲临金徽酒厂,一览新建的生产车间,亲眼目暏了金徽酒业集团建成的全国仅有的数量最多的槐木酒海博物馆和永盛源古井等,感受“金徽酒”的千年文化。在槐木酒海博物馆,陪同我们的公司负责人告诉我们,酒海是先民储酒的器具,相当于现在的酒库。明清时,金徽酒已有相当规模,先民开始用木头制作酒海。酒海对木质的要求非常严格,木材首选槐木,是因为槐木寿命长,耐烟毒能力强,对二氧化碳、氯气等有毒的气体有较强的抵抗性,槐木中还含芦丁,有止血降压作用。先民们正是利用槐木这种特性制作酒海,对酒质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据史料记载,酒海的制作过程也非常复杂,酒海内用胶质状物质和麻纸粘糊,视酒海的大小要粘糊好多层。而这种麻纸也是用徽县北部山区高桥、榆树的枸皮,捶打成浆,手工漂制而成。这样制作的酒海,使酒越储越醇,起到了以柜储酒、以酒养柜的作用。这些酒海也是目前全国范围内沿用年代最久、数量最多、保存最完整的储酒文物。可以说,它承载着先民的智慧,承载着金徽酒的历史,不仅是金徽的骄傲,更是中国白酒的骄傲,对研究酒文化、白酒历史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中国白酒生产企业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酒海制做工艺也是中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金徽酒发展的见证,同时也是全国酿酒业唯一的、独特的、重要的文物遗存。

20××年,金徽酒实现销售收入118241万元,实现利税50766万元,上缴税金35562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49936万元。在白酒行业深度调整的大环境下依旧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发展态势。‘传承千年金徽文化,缔造生态酿酒典范,追求卓越社会价值’是我们的企业使命;‘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是我们的企业精神;‘追求卓越,服务社会’是我们企业的价值观;‘中国大型酿酒基地之一,世界知名品牌’是我们的企业远景”走出金徽酒厂多日,这铿锵有力的话语,仍犹回响在耳。

这些,足以证明金徽酒丰厚的文化内涵,也是金徽酒的灵魂。我想,也许在徽县人的眼中,没有铮铮精衶和气节的人,就称不上为大写的人;没有文化内涵的品牌,是经不起考验的品牌。正因为徽县有众多胜似黄金白银的东西,人们便将徽县称之为金徽县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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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谁愿为我裁一寸光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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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与笔墨为伴,伴琴棋书画诗花茶,伴着光阴,慢慢老去。

【琴】檀香古木,细腻花纹。不需要多纷繁,不需要多精致。像个误落凡间的女子,不染纤尘。没有涂脂抹粉,没有华丽霓裳。仅仅是最简简单单,最不加掩饰的朴素。纸醉金迷,鲜衣怒马,都与她格格不入。她是属于深山古寺、梨花满阶、寂寂空庭的呀!她就在那沉寂处散着幽微的素光。会有人寻她而来,低眉信手,轻撩琴弦。一曲桃花扇,空灵寂灭;一曲凤求凰,凄清婉转。一曲又一曲,一抚上就停不下来。在这纷纷扰扰的尘世,弹给自己听,弹给光阴听。【棋】执着黑白,伴着岁月。一个人,在那方寸棋盘,楚河汉界之内。或雁落平沙,或龙潜深潭。纵然孤独,也不孤独。尘封的棋盒,生出了陈年的霉。一揭盒盖,时光的味道扑面而来,霎时唤醒嗅觉。抓起一把棋子,清脆的触碰声,是岁月遗漏的风声。然后,那掌心上呀,开出了几朵雪,染上了几痕墨。这些最倾城的黑白啊,和我一起,暗淡了光泽,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光阴里,与我缠绵至死。

【书】五格四层的书架上,整整齐齐摆满了书,甚至,已装不下。从唐诗宋词诗经元曲到古今中外必读名著,从史记国学哲理到诗歌散文随笔。各自在书架上盘踞一隅,霸道地占据着我的视线。它们是该如此霸道,它们见证了我的青春,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大部分。每一本书的扉页都有我的题字,字迹嵌入了纸页,墨香与书香融合在一起,无法分离。最是喜欢微微泛黄的纸页,它们吸收了无数的旧时光,毫不做作,毫不敷衍,陪着我,度过一寸寸老光阴。它们像是从前世穿越而来,只为了今生与我邂逅,与我一同渐渐苍老。

【画】一张带着年代味的古黄色宣纸,一支绘尽春光的瘦笔,一颗未掺任何杂质的心,还有粗细分明的线条,方可成画。心中的万转千回和百指柔,都融于笔端。画家所想的,所念的,片片如锦绣,都在画里。最喜欢韵味十足的水墨画,没有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参与,只有白纸黑画,却不显单调。它含蓄,矜持,清秀,优雅。看过最令我感到惊艳的便是张大千画的莲,大片大片的荷叶错落有致地铺开,而那莲,一枝一枝地穿过拥挤的荷叶,逐一蔓延盛开,以最温婉又最凌厉的姿态,夺走了我的视线。真是要了命的喜欢。

【诗】唐诗宋词诗经元曲现代诗,在我看来,都是诗。各有韵味,各有千秋。喜欢读诗,却始终学不会写诗,笔尖始终开不出细腻的花。也许,这是学不来的。那些诗里,隐藏着疏离花枝与寂寂琉璃时光,隐藏着儿女情长、豪情壮志、落拓不羁,还有内心伤口上的疼痛与酸楚。最适合一个人独处时,就着午后的清风和蝉鸣,静静地看,轻轻地念。那些字,那些词,都在不经意间,住进了你的心,成了心室壁上最美的花纹。终年陪着你,不孤寂。

【花】哪一朵会是我的前世今生。那抹了胭脂的三月桃花?爬满矮墙的四月蔷薇?还是蓄意待绽的五月栀子?更愿是微微一阵,转而嫣然的六月白莲。在满池的荷叶与浮萍地簇拥下,羞涩地含苞,夺目地怒放。经了风雨,历了伤害,也依然傲骨,依然拔扈,带着最清澈的明媚,最不动声色的潋艳。然后,被余下的光阴涤荡洗染,开过浩浩荡荡的万古长风。最后,笑着凋落,幻化成别在光阴胸襟上的一朵白莲花。

【茶】是茗也是茶。所有的茶中,唯独爱着铁观音。开盖,便夺了香。细长的叶儿在滚烫的水中浮上来,又沉下去。这些慢慢舒展开来的绿叶,沉淀着光阴,铺天盖地的来了,争着抢着要进入我的视野,还带着撩人的香,只需轻轻一闻,便醉倒在让人欲罢不能的香气里。她一定是蓄谋已久,她一定早已埋下多年的伏笔,要不然,怎会一下子就轻易将我俘虏。是的,我心甘情愿,恋着她那妩媚的香。闲暇时来上一杯,管它正宗不正宗呢!有那香味,就够了。我念着的,是那光阴赠予我的味道。

谁曾这样写过光阴:时光的沙漏里,流走的是光阴;淡淡檀香里,袅袅燃尽的是光阴;一杯茶,从沸腾香醇到冰冷如水,冷却的也是光阴。昨天下雨,今天放晴。昨日柳青,他日落花。

在这韵华与皓首之间,是怎样漫长的一生。此生爱上的便是——檀香、墨香、书香、茶香。而这光阴,这些美好的光阴,就应该是快意潇洒,尽情挥霍着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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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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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飘忽的窗边,我将眼睛从书上抬起,窗外的雨更大了,风也越发凄厉,楼下两颗梧桐被风雨打得枝叶乱颤,叶子的哗哗声好像它们在呜咽地诉苦。

风雨这么大,它们怎么受得住?我不太放心,这是一直陪我长大的梧桐树呀!我拿起伞,决定下楼看一看。撑着伞,好不容易挨到树下,地上已堆了不少叶子。那颗高大点的是梧桐妈妈,她身旁那颗小的梧桐是她的孩子,有些瘦小。此时小梧桐在妈妈身边瑟瑟直抖。我突然想起这棵小梧桐在夏日里还千方百计地想要钻出母亲替它遮挡阳光的绿荫,现在却不敢正面迎着风雨,只好往母亲怀里靠了。而梧桐妈妈,它虽然也在发抖,但她张开的叶冠好像撑开的一把大伞,多少护着小梧桐。风雨太大,我实在忍受不了,只好回了家。

第二天早晨,我仍放心不下那对梧桐树,赶紧下楼跑到树前,却看见了令我惊异的一幕:梧桐树的叶子落尽了,光秃秃的枝干却仍歪向小梧桐树,而小梧桐树上却还有不少叶子。

这鲜明的对比真让人触目惊心,我怔在那儿,也许大梧桐的叶子就是被风打掉的,也许她的枝干就是被风刮歪到小梧桐那边的,但她那歪倒的姿势多么像一双护着小梧桐的大手啊!我蓦然想起我的母亲不正如这大梧桐树吗?她对我管教严格,但每每我生病时,她都永远在我身边照料我,每每我遇到挫折时,她都在身边鼓励我。我常恼她的唠叨,恼她的管束,一次次想挣脱她的束缚,她越是说关心我越是逆反,她很恼火很生气,但不管何时我遇到困难,她都会来到我身边,就像这大梧桐一样,用身体为我遮风挡雨,为我撑起一片晴空。

在成长路上,母爱始终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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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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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现代散文家、诗人、民主战士。他的散文风格主要以朴素、简单和充满真情实感的风格。在他的散文集里,我读到了不少精美的作品。像阿河、荷塘月色、背影……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背影了。背影非常感人,讲述的是朱自清和他父亲的故事。当时朱自清祖母死了,他父亲要去南京谋事,他要去北京读书。他们便首次同行。在火车站,爸爸帮他看行李,忙这忙那儿,交代给脚夫付小费,很不容易上了车,他还给了朱自清一件非常好看的非常华贵的大衣,让他铺在坐垫上。并且吩咐茶社等人对我做好照顾。车要开走了,爸爸说给他买橘子。买橘子的门店和他们隔了一道月台,爸爸便翻上月台。爸爸的身体有的肥胖,只如此努力了,抬起来试图翻过去。作者就抓住了这个背影来描写,当时朱自清的眼泪就流下来了。他抓住了这个背影,这个背影里包含了爸爸对他深深的爱。朱自清通过充满真情的文笔来凸显出爸爸最好的爱。他的文笔非常不错,每一个字没一个多余的,都是精髓。感情好恰到好处。背影这篇文章,不知感动了多少读者。

还有朱自清散文集中第一篇就是匆匆,匆匆写得非常美。其中有一句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聪明的你告诉我,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吧。那是哪个?又藏在什么地方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吧。目前又到了哪儿呢?

这部分名句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手法。和时间对话,有人偷了他们,他们自己逃走了。每一个描写都被人印象深刻。还有一句: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什么样的匆匆呢。这句话点题了,来去匆匆代表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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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秋纹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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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间,季节已在岁月里改变,夏的故事随风翻过几页,带着馨香的余温,在那一片浅黄的落叶里,让这炙热的世界慢慢走远。风不会为季节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去改变,那些过去现在的种种都已变的熹微,让开旧的花语随云烟变作那淡淡的秋纹。

题记

推开窗,吹进的风里已带有丝丝的清凉,景色好似昨个一样,只是现在八月未央,季节走进了浅秋的诗行。

墙角的蔷薇藤上黄绿相间,随风飘然而下的叶片黏在地上,变成了岁月里一抹挥不去的苍凉。抬眼又望满树火红的榴花变成了黄中带红的大石榴,又平添几多喜悦的情怀。这半是明媚半是忧伤的季节,好似那些缠缠绕绕的旧日光阴,在薄凉里还有那一点点升温的幸福,在繁杂易逝的岁月里静静流淌。

浅秋作画,落叶为诗。在这飘零的季节, 不是夜凉如水,也不是一抹淡淡忧伤,而是在那一片两片唱着离歌的黄叶里,懂得了从容而又洒脱的悠然,还有那空寂的山野里,读得了隐逸与豪迈的沧桑。那里有走不尽的落叶小径,还有漫天的黄叶飘飘,脚下是窸窸窣窣的声响,空气中还有叶脉里的清香。静听秋风过耳,任衣袂飞扬,丝丝的发拂过脸庞,清欢恬淡,浅笑眉弯,在这空灵的世界里,有一缕幽玄,在飘渺的云烟里,一笑如禅。用这份释然让心空沁染着金色的余晖,让这秋的美好,入诗入画,安暖天涯。

轻轻念,淡淡想,那些梦里千百次熟悉的风景,却是不曾到过的地方,也许那就是梦里的天堂。现在秋风吹黄了草木,褪去了花影,可心田里已播撒了那些素美的种子,让那些经年的况味里,有秦时的月,唐时的风,宋时的雨,盈润这一帧帧的古意,用文字的清芬,开成满树诗意的花朵。即使秋风瑟瑟,潇雨淋漓,心中已是草木葳蕤,花开淡雅,如同走在平仄韵律的诗行,让人生在馨暖中静静生香。

虽然这些青素里的墨色诗篇,拢不起这时光里的句句点点,就怀着一份草木的情怀和一丝香息的念,在薄薄的岁月里,让那些烟火中的细碎清痕,在生活的点点滴滴里,盈一份悠然的诗意,让秋的容颜在光阴里清喜展现,还是一样的天高云淡,一样的朴实安素,一样的岁月嫣然。

让一份情在轮回里相守,在落叶里浪漫前行,用一帛小字,几点落花,在秋风里静候天空中最美的月光。这秋凉的月仿佛是古意里的部分章节,在一叶的灵犀间,好似有一个旧人站在眼前,莹润那澄净如初的眼神,在明丽的秋纹里,共拥一份清凉满怀,带着深情的远意,月光下与你静坐,等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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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春风拂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100字

全文共 2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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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拂面……

这是他在第二天早上给我的,手机里传过来。原以为,这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因装的太满,不小心便溢了出来。

嗬,和他一起从茶馆里走出时,夜深了,天,下着雨。雨,对生长在闲情的江南人,没有什么惊奇的,雨是打江南过的,更是春天,绵绵的下雨,淅沥沥的,随时有可能流淌在古典的瓦檐,落在爬满青藤的院墙上,打在幽径的青石板上,还有几树芭蕉,被浸润的清澈翠绿……犹是,见多了,熟视无睹,不以为有什么不凡,亦或有什么妙处。

然,这一阵轻雨,却如此的曼妙,撩拨着人的情思,轻落在人的心里,柔软而潮湿,伴随着,微风拂过的一抹春花,飘来了淡淡的幽香,弥散周身,沁入心脾,袭上心头。

是怎么相遇?不记得,我只是知道,人世间有一种相遇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上,不经意间,断然认定,就这么简单,没有繁华,却有芬芳,待风起时暗香盈袖,雨落时真情满溢,足矣。

如是,心灵向往的美丽,越过了庸俗的眼光,以及世俗的胆怯,我们要相约,是在有烟雨的,是该有梦的地方。

寻常的夜晚,江南的一个小城,在雨雾的幔帐中,霓虹灯闪烁不停,凸显出了行人脚步的轻快,鲜活,也写着他们脸上独特的韵味。我站在这相约的地方,柔柔的,似乎波澜不惊,静静地看,城下的灯,灯下的人,在翘首等待。

看见他的时候,我没有伪装矜持,率真的像个孩子,盈盈地,落落地,坐上了他的车,不问去何方,任其载往,是一种心的信任,灵的感应,绝对的,两人的相处地,会是我们共同喜欢的。

穿过热闹繁华的大街,那边是一个清幽静谧的河边公园。此时,雨是停了,居然是真停了,透过车子的玻璃窗,树枝,在婆娑曼舞,在欢歌摇曳,嗯,应该是风儿轻起了,是在招手吧,心,莫名的跳动起来。

于是,不约而同的打开车门,溶入公园的河畔夜色,轻言细语,如梦,如韵。

他说,自己很普通,曾经的故事很俗套。随便打开电视,翻开小说,都有这样雷同的情节;他说,当过兵,是部队历练了他,成就了他。他也说,年轻时,有过深深爱浅浅退的恋情;他还说,人变得沉默,心变得坚硬,有时却又柔软脆弱。他说……他在说着自己的一切,很真,很诚,尽管,尽管他之前已经对我说过,但没有这么仔细详尽,何况还不是,在这样春色迷漫的夜晚,因而,我是迫不及待地回味,怕来不及咀嚼,就飘摇远去。我明白,且深深地感到,这里面有一片,是他不可触摸的圣洁之地,要我好好地珍惜珍藏。

朦胧的公园夜灯,不知不觉照到河水上,泛起了点闪的鳞波,若隐若现,是在偷偷演绎什么呢,是童话吧。在这样的夜景里,有着春风掩映,是越发深刻的,令人向往不已了。

走过通幽的小径,迂回在长长的廊桥,溜达在柳树下的河堤,沿着这样的路,倾听着沧桑岁月的痕迹,和一叶知秋的美丽,以及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惆怅,慢慢地,卷入了尘封的过往,我掀开了心底最深处的一角,淡淡的,浓浓的皆娓娓地诉与他听。

他静静的倾听着,用心的感受着,时不时地赞许着。我越说越多,几乎是人生中的每一点滴,包括灵魂没法得到皈依的苍凉,像小小的蜗牛躲在壳里,静静沉溺自我……

他竟然说,只有童话才能做到,只有童话才能这样美。面对这样的“懂得”,我怦然心动。一直以来,是他,让我在心结被深锁后,再度唤起我投入真实的眼眸,产生了神奇的交会:原来,虚假的众生里,难觅的知音,还在。

他说,我听;我说,他听;在偌大的公园里,我和他,聊着,走着……幽长的路边,有一间茶馆,是“高山流水”的。他轻唤:“晓晴”,我回应一声“悠”,相视一笑,似垂柳的枝梢轻抚河面,撩起了一阵阵的涟漪。

满室生香,茶淡茶浓,不约而同点着金骏眉。

我轻提茶盏,微抿一口,悠悠润吞,却没有真正品道出那茶的味儿,只因,三毛和荷西,在我的脑海浮现:她在灯下写字,他在灯下看书,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是不是偶尔,她一抬头,叫一声“荷西”,亲爱的那个人,会缓缓地回过头来,看她一眼。也没有多说话,只是温暖地交换一下眼神,然后,她继续快乐地写字,他继续迷醉地看书。但却有厚实的东西填满了他们的心……

“遐思了?”坐在正对面的他,看我恍惚霎刻,便敏感地发现。我坦白地告诉他,是想“那对爱情神话的人儿”。虽然,我和他不是爱情的主角,但那一份“读懂”的意境,是神幻般地相似,我惊诧。

“后来,荷西走了,她在灯下再也唤不回他回眸的温暖。尘世最美的风景,也与她无关。她的心,是空的。他在,才是人间最温馨的相伴……”

他延着我的思路,描述出我的下文,是那么的自然,可谓是天衣无缝的衔接。他的才思敏捷,续接之能事,我惊喜,情不自禁地又审视着他。他还是那么谦逊地笑,却又有恰到好处的自信着,是不显山不显水的“惊雷”?

他应该是,本来就是。

听吧,他在说写作意象呢,比如,月亮。月亮是一个尽人皆知的意象,阴晴圆缺,是携带着人类的情感基因的。深挚缠绵,欲见难能的无奈,可化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凄美独白,让时间冲淡的,或泯灭的甘甜及香醇,是用“同来望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会倍增凄凉和忧伤。可,最信人的,应是“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正如将永远相信,那月光皎洁似雪……

他述说,我应和。年年岁岁,亘古如斯,漂游在苍穹的月亮,拥有了花前月下的娉婷倩影,明月照心的动人场幕,也有岁月蹉跎,不知零落何处,而失落于天际。

知晓了,心中不由地一阵震撼,是为那月亮蕴涵的特质吗?我忍不住地自问,却又对着他发问:“那么,物象呢?”

“呵呵,我吹嘘了。”他轻抚茶具,稍作停顿,继续说。

李重元的四首《忆王孙》很有代表性,词分春、夏、秋、冬四季,每一首词,都藏有一种美好的物象——春雨梨花,夏日荷花,秋月荻花,冬雪梅花。可是,被人深记的唯有春词。一个深情的女子,在下着春雨的日子,纵是高楼望断,也穿不过千里云层,只有依依杨柳,听她低语着相思的情肠。哎,那花瓣雨,就会像梦一样,丝丝缕缕地扣心入扉,任有多坚硬冷漠,终抵不过湿润的柔情呐。

……

我津津有味地听着,心生的敬佩,又平添了几分。我和他,所以相遇相知,只因我们经历了太多的相似,谈天说地,谈生离死别,谈人世常情……内心总有抒发不完的话题,道不尽的言语,更有心照不宣的会意,可是,我却忽视了他文学方面的造诣。

而今,几乎有些许崇拜了?笑意频频的神采,飘香四溢的茶室,柔和迷离的灯光,知否?

“嗯,不好意思,我做过很多梦,不小心都弄碎了。文学梦是记忆最深的,虽没跨入文学殿堂,但我喜欢文字,直至如今。文字不仅能写出自己对美的渴望,还能提升自身修养内涵。要不,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怎会是快意人生呢。”

他忽闪着眼睛,带着一点点羞涩的神色,掩饰地,呷了一口茶,不浓不淡的茶。是的,一杯茶,是不浓不淡,一种爱,是若离若合。人世间的事,都是一个过程,拥有过才能疏离,品尝后才会清淡。

说着写真,道着写意,我和他,在弥漫着茶香的苑囿,徜徉在文学的梦境里,畅游在心灵的花园中,淋漓尽致,芳华吐艳,愉悦舒坦。呵,清爽,惬意,真的是春的关键词,让人沉醉,无比。

茶艺姑娘雅兴未尽的打烊声,有些甜蜜——原来生命里,单纯的美好陪伴,是干净的温润,不必是爱情,同样可以春风拂面,同样可以叫幸福。因为,某时某地,已经和他,有过读心和默契,印刻在心间,成为最真挚的一隅,让年华凝固。

写到这儿,夜已深,只是窗外的雨,依旧在落,一声声,打在芭蕉上,胜过我的千言万语。掩帘,轻吟一句李重元的春词“雨打梨花深闭门”……安睡,梦里,任谁敲叩,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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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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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落日携着一抹黯淡的云霞,悄然无声地向西山走去,几座简陋的小茅屋错落在河边,无声,也无生气。一缕轻烟不知何时升了起来,在夕阳的余晖中落寞孤单地变淡、变淡。“我”顺着枯树粗糙的枝干往上看,萧瑟的秋风中,枝头上一只披着黑羽的鸟——乌鸦,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远方,一片叶子悬在它脚下的枝上,在风中摇摇欲坠,一丝寒意爬上鼻尖。

秋,静得叫人发慌。

“咔——”一声低沉的叫声愈来愈近,一片影子投在了地上——是雁。“我”目送它在远方消失,脑海中不断唤起它扑棱棱羽翼,捎来的一点生气。

青翠的山川,被最后一抹光映得如翡翠般,碧绿的水则泛着鲜艳的波光。心中顿时豁然开朗——

秋,并不仅仅是孤寂的,而丰富的色彩才是它的代言词。

再细看履边似穿着水晶的草(结霜了),地上不起眼却每一片都精致无比的枫叶与傲着冷风绽开笑颜的菊花。每一个都是秋的精灵,每一个都富有秋的色彩。秋霜的白,枫叶的红,菊花的黄,还有那山的青,水的绿,都丰富多彩。

秋,美得令人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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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情系渭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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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带着泾渭分明的感叹来踏访渭河的。这个黄河的最大支流,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鸟鼠山,东至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汇入黄河,南有东西走向的秦岭横亘,北有六盘山屏障。张籍《登咸阳北寺楼》诗曰:“渭水西来直,秦山南去深”。当我在明媚的春光里入咸阳走近渭河的时候,映入眼帘的不过是一条几近干涸的河道,那静静流淌着的浑浊不时打着旋涡流向远方。与宽阔的河道相比,这一线细流显得如此脆弱。我不忍心靠近,倒是那汪承载欢笑的湖水和刚刚探出柳梢的嫩绿把目光引入繁华。漫步在湖边……

风筝在空中盘旋,轻盈婀娜的身姿展示着她的风采,是这根线羁绊住难以飞向远方,也是这根线给予了飞翔的梦想。

船儿在碧波里荡漾,倒映出满枝的粉红和惬意的微笑。快艇在飞驰,带给驾驭者“到中流击水”的豪迈。

站在湖边享受春意带给我的愉悦,与伫立栅栏旁的老翁攀谈起来,老伯不无感叹地述说渭河自汉至唐皆关中漕运要道,二三十年前曾经目睹过她百舸争流的辉煌,面前这个湖是在渭河河床上建造的人工湖,是供人观赏的风景,是没有太多生气的静止不动的美丽……

目光透过那道水泥构筑的大坝,在这堵坝墙外流淌的一股浑浊何时才能清澈?这坝内船舶若能航行在河道里,该是充满无限生机的大风景了!

直到离开渭河,隔了这么久,我的思绪总也难以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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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梦就起航吧散文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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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洛夫说过一句名言“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河上的桥梁。”理想是什么,它是一种以物质或非物质为基础的思维镜象,是一种超越现实物质,在思维中构建出完美物质形态,再用完美的物质形态再构成合乎主观意念述事情节,最终达到自我思维中的理想与物质世界的高度统一。

理想是什么,它会使你不怕曲折不怕血泪,使你想要战胜它的勇气,使你手握长剑厮杀对手的勇敢,使你勇往直前的欣欣,但它也是你止步不前的懦弱。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理想,或大或小,每个人的梦想都会不同,有的人想当警员保卫祖国,有的人想当老师培育孩子,有的人想当飞行员为国争光,有的人仅仅只是为了那一棵花草。理想很多,但不是用大小来比较。有理想才会想要去实现。有目标,才想要求追求。理想是你成功路上的石头,你或许会绊倒脚,你也或者会为你踮起脚底的泥泞,让你踩过去,理想是你人生路上不能缺少的。

我们会为了什么而去奋斗,我们为什么有理想。其实,很简单,对于小孩来说,也许他的理想只是为了得到一颗糖,或者一个妈妈鼓励的吻。这是一个小小的理想,然后就会来努力学习变得乖巧。然后得到这一小小的理想的鼓励。对我来说,我的理想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环境生活,所以我努力拼搏,在工作上认真敬业。我为我的理想努力过,这就是人生的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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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遇见又擦肩的少年散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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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生是一段旅途,这条漫长的旅途,被分成了许许多多条路。有人说,旅途中总有一段路,会有个人一直陪你走完。而这,也仅仅是旅途中的一段路罢了,人生旅途很长,长到没有几个人能一起携手走完。也正因如此,于我而言,在我不算太美的年纪,有人陪我走过一段旅程,足矣。

青春的旅途中,遍地都是惊喜,遍地也都是忧愁。我们一同哭着笑,我们一同笑着哭。六月的太阳火热,六月的心情澎湃,六月的汗水和泪水洒了一地。

而你,就如六月的一股清风一般缓缓而来,带来的不仅只有清凉,还有火热中的一方宁静。每个女孩的青春旅途中,都希望遇到一个身穿整洁干净的白衬衫,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外加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形象的少年吧!而我,也同样。

就这样,你走进了我的世界。就这样,我遇到了那个点亮我枯燥夏天的少年。少年,你的笑容如六月清晨的太阳一般明朗而不刺眼。青春旅途中大家都是半迷糊半清醒地度过的吧,在连我自己都尚未发现的时候,我们已经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我们共同谈论现在,我们一起畅想未来。你阳光开朗的性格无时无刻不在带动着我的热情。遇到你,我很幸运,你填补了我青春旅途中的遗憾。

在我看来,能被你照顾你女孩真的是非常幸运。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令人感动。少年,你很好。可惜,我最终还是辜负了你。

因为我自己明白,我们离所谓的一生,一辈子还差好远。或许,更多的是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你。人人都希望在最美的年纪遇上最好的良人,可往往都是事与愿违。就我而言,错过了你,我才迎来了我那姗姗已迟的最美年纪。他人都言,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或许,前世我们刚好凑够那五百次吧!今生,遇到你,你虽未陪我把青春的旅程走完,可我却也不会存在什么遗憾。

后来的后来,我才发现,我再也没能遇到过像那年夏天一样火热的太阳,再也没能感受过像那年夏天一样清凉的微风。再也没能遇到一个像你一样的少年。你是我那些年里错过的勇气,不过好在,我的青春旅途你曾陪我走过,索性,不是一场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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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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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号的夜晚,天空下起了小雨,刚被家人批评了一顿的我,心情无比落寞。

暗暗对自己说:没关系,没关系。

小时候只要一受委屈,就会去睡觉,总是觉得,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在另一个世界,没有冷眼,没有心碎。

身体渐渐沉重了起来,终于“碰”地一声倒在床上。灭了灯,把头完全盖在被子,昏昏沉沉,似睡非睡的,像浮在水面上忽起忽落。

不知过了多久,张开朦胧的睡眼,只觉得四周一片漆黑。脸已被熏得滚烫,腿基本上已经麻木了,不知道之前是睡着还是没睡着。原本雪白的墙被院中的月光映得发青,想要天亮的样子。窗外滴滴咚咚下着小雨,是否也在诉说着我的悲哀?

身体就像断了,没力气,终于,只能闭上眼睛。“咚,咚”是谁上楼了?从脚步声可以依稀辨出是妈妈,她看见我了,拉住了我的胳膊把我拖起来,我站在一边,眼皮却像有千斤重似的,怎么也抬不起来。

我走了出去,冰冷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随即被蒸腾了。眼前的景色有些可怕:那灰冷的天空,微动的树影,惨白的院墙,连灯光都带着凄凉的味道,他们似乎像野兽一般,疯狂地,吼叫着向我扑来。忽然一静,像林中的啼鸟忽然看见一只老鹰。我怔住了,不愿胆怯,却也不想看见这一切。天空上,几颗星星在闪耀着他们的光环,却显得更清冷。

风带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一切都不知怎么办似的,连路旁的树儿也惊疑不定的等待着什么,枝上连只鸟儿都没有。

后来我便睡了,早晨起来,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天空上也没有一块乌云,洗过了天空与洗过了一切,像有黑暗里刚生出一个新的。不知为何,心情已好了很多,白云也笑着看我。

现在我正在坐在这里,静静地写着,没有任何干扰,只有笔尖磨出的沙沙声——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拿起画笔,挑选颜色,为自己画个天堂,然后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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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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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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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这些细腻的阳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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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细腻阳光,从初冬的嘴里呼出温暖。

阳光金黄,阳光轻巧,阳光安静地漫过天空,向大地撒下一串串舒缓的笑声。

远处的山被阳光包围,近处的树被阳光渲染。

这些细腻的阳光,让枯萎的荷叶不再忧伤,让飘零的落叶不再迷惘。

仿佛知晓大地的心思,这些细腻的阳光无处不在,均匀地爱抚万物生灵。

与阳光对视,坐在阳光下的人,在倾听阳光的声音,在与阳光私语。

这些细腻的阳光,从不回避,从不高高在上,阳光里有冬日花开,有优美的诗篇缓缓展开飞翔的翅膀。

有母性的味道,这些细腻的阳光散发温柔的气质,每一棵树和草,在细腻的阳光下显得从容、淡雅。

穿过窗棂,穿过思想者的头发,这些细腻的阳光将心事一一翻阅。

铺下一层浅浅的金光,是初冬大地的粉底,这些细腻的阳光呈现迷人的妩媚。

高高低低地照耀,这些细腻的阳光安安静安静,深深浅浅地弥漫,这些细腻的阳光灿灿烂烂。

在阳光里呼吸,在阳光下思考,在阳光下品味,观望生活的人,从这些细腻的阳光里看到了满地的喜悦。

一群鸟飞过天空,一些花暗自绽放,这些细腻的阳光敲打着旋律,让无限的美丽自由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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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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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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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醉赏香山红叶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800字

全文共 2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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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惯了家常便饭,总得换换口味,偶尔聚聚餐,改善改善饮食。生活也是如此,每天循规蹈矩,吃喝拉撒睡,犹如一潭死水,偶尔也抛掷一粒石子,溅起浪花,激起波澜,激情迸发,情趣更添。

过了霜降,天天是雾霾笼罩。突然,一夜大风吹散了雾霾,晴空万里,秋阳高照,空气质量不错,遇到这样的好天气,心情也随之好起来。几个好友商量,一年一度的北京香山红叶节,我们不能错过吧,几个好友一拍即合:走!赶北京集,去香山赏红叶。

的确,去趟北京就像赶个集一样。火车站就在家门口,上了火车一个半小时就到了,早出晚归,一天就能玩个痛快。“说走咱就走哇!”去火车站买票去,明天就出发!

“说走咱就走”、“你有我有全都有”。好汉歌里的两句歌词成了我们的口头禅,只要说去哪了,一人提出,大家响应,毫不犹豫,背起背包就出发。所谓“你有我有全都有哇”不管谁的相机或手机里的相片,只要传到网上,大家相互分享。

临行前,我设计了出行方案,连返程火车票一块买,到了西客站先去天安门广场,因为我们这一代对天安门有种特殊的感情。如果能买上更早的火车票,赶上升国旗更好了。听说天安门为了迎接APEC国际会议,重新装扮一新。耳闻不如一见,去看看,照几张照片,然后从天安门再去圆明园,再去香山,时间充裕再去香山附近的森林公园。

十月二十六日,我们买了二十七日五点半的车票,和晚上十一点四十五的返程票。昨天清晨,五姐妹每人背一个挎包,带上相机、手机,有说有笑,欢快的踏上了北去的列车。

七点钟到达西客站,下了车,赶紧去找去天安门的公交车。出乎意料,星期一天安门封场。临时改变计划吧,我提前在网上查的在天安门东乘地铁一号线,在西单转四号线,到圆明园,再坐696路公交车去香山,结果全部落空。姐妹们商量,直接去香山吧,问问交警和服务人员,去香山乘几路车,在哪倒车。我们这一询问,引来了后面的“跟屁虫”。

“香山的红叶只红了30%,去长城吧,长城的红叶红了70%。我们是老年团,每人150元,包午餐,包门票,很划算的。”

一位中年妇女紧跟在我们身后。甩掉了中年妇女,又跟上了一位走路蹒跚的老太太:

“我们团最便宜,130元搞定,不要再犹豫了,我领你们上车去。”

是很便宜的,有的姐妹动了心。我们想到在长白山挨宰的情景,不由得产生戒备心理,价钱是很便宜,不过上了车可由不得你,可能附加费用比团费还高,还的进购物店,不如我们自己安排时间,自由自在的玩个痛快。

想方设法甩掉了一个个尾巴,询问一位值班交警,乘上了741公交,在公主坟转698公交,到香山。

一路上,每一站都有上车的,下车的极少,都是去香山的。连插脚的缝都没有。我的晕车症又犯了,强忍住一个多小时到达香山大门口。

时下,正当香山红叶节,来香山赏红叶的游客蜂拥而至。我们自以为过了双休日游人会减少,所以选择周一出行。出乎意料,下了公交车,路上人流如潮,公交车、私家车,把路堵得水泄不通。

由于晕车,我的脸色蜡黄,下车后两腿发软。同伴们把我安置在僻静处,让我休息一会,她们去售票口排队买票。

我提前在网上查了上山赏红叶有三条途径,一是从东门进入左转,经静翠湖、翠微亭、双静别墅、香山寺、阆风亭、和顺门、豫泰门到达顶峰香炉峰。二是不用走太远的路,从东门进入,就可以欣赏两棵茂盛的枫树。向东南行进五分钟,到达翠微湖,那里可以看到漫山遍野的红叶。在一条途径就是坐缆车。驴友们充满朝气,当然要选择第一条途径,登山到顶峰。

再来介绍我的驴友,小王,四十来岁,是事业有成的企业家,年富力强,有朝气;小杨、小李、小于都五十多岁。小杨在广播电视台退休,小李和我是同行,小于退休在财政局。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待人热情,大方,诙谐幽默,热爱生活,积极向上,个个身体倍棒,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我这六十多岁的老大姐,身体还行,有股不服输的精神。我们可谓是老中青结合吧。她们问我:

“我们上到最高峰,大姐能行吗?”

“我能行,我最棒!”

我豪迈的喊声回荡在山谷。

我们随着人流上了山,一边走一边拍照。好一个美丽的香山,绿、黄、红相间。绿的是松柏,黄的是黄栌,红的是枫树,看上去好像是一幅色彩斑斓的山林画卷。

一簇簇,一丛丛,金黄的,殷虹的叶子,给游人带来如醉如痴的感觉,让人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绿色是它本来的面目,春天和夏天,枝叶繁茂,给游人撑起一顶大伞,遮住风雨,挡住阳光,给人们带来无限温馨。当它脱去绿衣,换上黄衣,穿上红衣时,就要依依不舍,随风飘落。但是,它还要把最后的美丽展示一番,做出贡献。最后,落叶归根,化作泥土好护根,春天到来,还会枝繁叶茂。

红叶,从古至今多少文人墨客把你赞美?想起唐代杜牧的一首诗: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赞美红叶,因为它领略岁月的磨难,寒霜的敲击,饱经生命的惊涛骇浪,沉积着生命的成熟;我赞美红叶,因为它如燃烧的火焰,凝聚着激情,升腾着自信,浓缩着忠诚、坚韧、乐观与执着,满怀豪情去渲染生命的绚丽画卷。

登山到一半,满头大汗,坐下休息一会,一边吃点零食,一边观赏周围美景,谈笑打闹中又恢复了体力,继续前行。目的不光是要到达山顶,还有心里的感受和沿途的风景。

登山是一种自我挑战,是身体与毅力的较量,没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念是到达不了山顶的。想起八年前,带着孙女登香山,快到顶峰了,打了退堂鼓,七岁的小孙女和同行的爷爷奶奶们登上了顶峰。这次怎么也不能败下阵来。

望见香炉峰了,那陡峭的山峰让人望而生畏,台阶越来越陡。返回的人说:“加油啊,还有半个小时的路。”我的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每迈一步台阶都很吃力。我咬着牙,坚持就是胜利!

终于到达香炉峰,真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啊,峰峦叠嶂,层林尽染。俯瞰北京城,节次鳞比的高楼大厦,全都展现在眼前,那种喜悦的心情难以言表,感慨万分。汗水和快乐成正比,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付出过,努力过。成功的喜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有资格分享。

人生的经历不正像攀山吗?一步一个坎,精疲力尽,绝望的时候,咬咬牙就挺过来了。人生是没有回头路的。一路走来,虽然辛苦,但是一路风景伴随着我们。

下山了,心想,坐缆车吧,一看缆车那边排了好长的队伍,一跺脚,走下去!和大家一起,抄近道下山了。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走着走着,关节发出强烈抗议,每迈一步都钻心的疼,再改缆车已经不可能了,缆车在山上没有中转站,再艰难也要走下去呀。扶着栏杆,凭着毅力,一步一步走下山。有时候,人就是如此,只有把自己逼到一种只能进不能退的路上,才能咬紧牙关,生撑着向前。

这次进京“赶集”,改变了原来的计划,贪恋山景,只游了一个景点,没有遗憾,没有抱怨,身体疲惫,精神饱满,余兴未尽,恋恋不舍回家转。北京集没赶完,下次接着赶,北京仿佛是我们的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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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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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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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市之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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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教会了我们狡猾。人与人之间有着过多的猜忌和伤害,也有过多的秘密。所有的秘密,显性的、隐性的、诡谲的,早已不是秘密,但它却被包藏着,浸泡着更多沉重的疑问。我们的内心之间因此无法抵达,像一根涌塞的下水道,几乎承载不了水压的负荷。一座高山抵挡在你我之间,任何一种心灵的过往都无法规避。在类似于跋涉的旅途,只能寻找内心纸一般透明的真纯。认识一个人往往难以验证我们所见到的传说,就像小道消息一样,真实总是与传说大相径庭,要么夸大要么缩小,要么好得过分要么坏得可以,脱离了我所亲见的事实。我能读懂一些人,却不能读懂更多的人。我向他们敞开心扉,他们的门却向我紧闭。我不想把目光落在阳台,那里的一切,内衣、裤头、背心、尿片……在风中扭曲,让我感到害臊和羞赧。那些见得人见不得人的,把自己大方地晾晒在阳光里。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事实果真如此吗?有谁不因天气和环境的不如意而抱怨,又有谁不因环境的改善和天气的好转而心情舒畅。坏日子要飞驰而过,好日子就去慢慢赏玩,如欣赏一段旅途的美景。城市的面孔是一致的,你无法确知你准确的方位。打开窗户,风挤进来了,声音挤进来了,下水道污浊的气息挤进来了。车辆川流不息,行人摩肩接踵。城市匆忙的身影,让人应接不暇,甚至一头迷惘。肉价在涨,房价在涨,股票大起大落,工资却老谋深算,不动声色。那些热潮的,冷静的,为生计奔波的,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寻找赖以安身之地。一些人走进这座城市,又离开这座城市;一些人盖起了高楼大厦,却蜗居在茅棚矮檐。他们是城市的候鸟,不断在城市的旅途迁徙和跋涉。鸽子是飞翔的目标,流云是静止的风景。在目标中寻求,在风景中幻想。城市蓄满了泡沫,泡沫一般的掌声和鲜花,虚伪和狂热是它们得以寄生的土壤。这是一个浮躁的时代,也是一座浮躁的城池。浮躁已经打败了许多人,包括我身边亲近的人。我曾规劝过他,也安慰过他,但我苍白的言语,却连自己都难以说服。我为他捏着一把汗,也为他保守着一段秘密。至今我没有讲给任何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当他不再浮躁,不再迷惘,不再狂热的时候,我会讲给他听,也会讲给我听。许多个夜晚,我都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梦里有许多假面具,给我带来夜晚的恐惧。我一直以为,假面具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因此,很早的时候,我就开始惧怕面具。我有时对着镜子,也能看见自己也戴着的面具。我不敢撕去它,也是因为惧怕看到面具后面真实的自己。

从生活的现代回到十年、二十年前,如一次艰难的跋涉,路上会经历无数记忆缺失的断层。我刚工作不久,那时,我还对农村人保留着固有的情感,而今,我麻木了,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道貌岸然的市民。我看见那个拾荒者蜷缩在城市的屋檐下,雨水打湿了他的裤腿,他浑身筛糠一般颤抖。他上身裹着毡毯,毡毯湿漉漉的,不知道是为了遮雨,还是为了御寒。我的成长经历注定了我是善良的,我的性格决定了我对此无法熟视无睹。是谁在用一把刀子插进了我的胸腔,我的内心在隐隐地痛。我把脸别向一边,但我的心思却无法移开那个瑟瑟发抖的蜷缩成一团的影子。人们关注自己的口袋,如把玩手心的石头;人们攫取钞票,心思如磨盘一般沉实;人们行走在大街上,目光高举过楼盘的顶端。我喜欢拿别人的一切与我作比,今天,我走出了农村,汇入了城市汹涌湍急的河流。如果我当年的努力付诸流水呢?那么,我也是一个农民,我会如他一样吗?我不敢再往下想象。河水是不能倒流的,假设也就难以成立。

亲爱的,请不要这样看我,我也许犯过难以原谅的错误,但我是诚实的。我不希望得到你的原谅,我不需要你把我看得如何卑劣,或崇高。我知道,我在你的内心,还是曾经的月亮,你也曾经是照亮我内心的太阳。那时,是我不够珍惜,把你只看作了时隐时现的星星,于是,一段故事就这样错失了。请你不要原谅我,你就把我当作巫神,当作恶魔,这样也许让我会坦然些。用微笑掩藏起仇恨,用微醺掩藏起虚伪,让杯中的葡萄酒晃动成带毒的玫瑰,直刺仇怨结下的恶果。我们还能拾起什么,我们还能放下什么,我们还能担待什么?既然已经种下了怨恨,还能收获甜蜜吗?既然已经过去,还需要掏出血淋淋的心来,捧在手心以示证明吗?城市是匆忙的,城市不会为那些鸡毛蒜皮大伤脑筋。城市有它的历史,城市也只有书写在文字上的历史。文字已经霉变,已经锈迹斑斑,我尝试用水洗涤,用砂纸抛光。我想让城市的记忆,在早晨的阳光中,折射出金色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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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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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湘江徐徐向北流淌,令人心醉。在橘子洲的一座了望亭,站着一个人,他就是我——毛泽东。

我独自一个人站在亭中欣赏美景,此时山上摘中的枫树全都红了,展现出一种妖异的美,想熊熊燃烧的火焰,也像血液,它们将红像H7N9似的疯狂传播,将水彬乌拍全染红了。与山枫不同的是江水,水绿绿的玉一样美,一艘艘在其中行驶。天上的雄鹰奋展翅,自由翱翔。水中,鱼群摆动着锦尾,任意遨游。所有秋天的生灵都在竞争自由,我不禁一阵怅然,这么美丽的大地,谁来掌管?

我想起了曾经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来此游玩,当时我们的意气风发全被岁月掩盖那段峥嵘岁月是我们无法忘记的,在这个时间,我和我的兄弟们正值青春年少,才华横溢时。我们赞叹锦绣江山,赞美大好河山,去鄙视当时的军阀如粪土一样,曾经记得,我与同学们一起玩耍,在湖中游泳,打水仗,仿佛那一瞬间,我回到了那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在江边边划着小船边唱着动人的曲调。

曾几何时,我的心回到了现实,眼神也灰暗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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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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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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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手看男人之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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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市集,是个异常大众而热闹的所在,尤其是中下阶层收入的人群,在这样的场所花上不多的钱就可以满足自己不少的愿望。所以,用句农村生意人的原话:“赶市集,是很下货的。”意思就是能够卖出自己所预期的量,忙活一天,不会很失望。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有不少益处:一是地点很好,往往选在两个或三个村子之间对你对我对他都便利的岔口,不用多跑路。二是很方便,十天半月一次,时间安排恰到好处,上次买的吃的用的刚刚完,就立时可以接续上了。三是东西接地气,根本没有奢侈品,全是大众消费起的物什,经济实惠,购买时爽爽快快不会犹豫。几番好处,使得这样的市集很是火爆,也算是农村市场经济成功运用的范例之一了。

我就是在这样的市集上看到了三双男人的手,其实是我在购物期间不经意间在自己的头脑中留下的特写镜头。回来脑中前后串联,竟然有些蒙太奇的意味,也就很想就此啰嗦几句了。

这第一双男人的手,是二十岁刚冒头男人的手。我在一个用门板样子搭成的小摊前驻了足,这里有各色的指甲油。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这种很损人健康的东西,原因是被岁月摧残的不再美观甚至是连自己都不忍目睹的手(我有时干脆称自己的手是爪子),若是涂上了色泽靓丽的指甲油就很有一些女人意味了,是不是有点自欺欺人的感觉呀?几次实践下来我发现有好几种颜色对于我都是蛮适合的,于是,我就想一次购几瓶,反正也便宜。我站在这张曾经的门板前选了几种颜色,然后付账,正要离开时,我对这个很年轻、生意暂时冷淡的小伙子说,“指甲油很容易掉,但是又很不容易全弄掉,怎么办呢?”我说话有些卖弄女人腔,尤其是最末一个“呢”字,我用了常常的拖音,还有一些和我年纪不相称的发嗲。他登时就显出一些窘色,多可爱呀!

不过我说的确实是一大难题,对于我先前的做法——用一种相对锐利的小物什一点点的刮掉,需花不少的时间,不仅样子看起来很不雅观,而且全部刮下来时已经是疮痍满甲,惨不忍睹了。不过,在这方面没有多少经验的我倒是嘴很勤,比如在离开时就多问了这么一句。没想到卖家很爽利地说,“有专门的擦甲纸,五块钱一盒,有好多张,够用一阵子的。”我本来已经提着买来的几样东西走开了几步,听到此赶紧拐了回来。我说:“真的很有效?能不能试试?”“能,咱有试用装。”我竟有些佩服这个小家伙了,还真有一套。我说那就试试吧。可是当他打开盒子小心地揭下来一张时,我才发现自己的两只手都提着东西。我并不想放下,再说也没有地方放,到处是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瓶子。我干脆伸出左手,左手里还勾着一个塑料包,包里是刚从他这里购买的几瓶指甲油,并不沉。我把左手伸给他,随便翘起了一根手指,说:“你擦擦看。”他竟然很不好意思,他用左手抖抖索索地托起起我的左手,以便给自己发力时找个支点。右手的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捏紧了那一小片擦甲纸对准了我的指甲再次征求我的意见:“真要擦掉吗?擦掉了,可就没有了。”可能是他看到我的几个手指的指甲涂得颜色一致,而且靓丽,好像是在警告我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我说,“没关系,你擦吧。”

我看到他的手很瘦,手指较长,看上去有皮包骨头的感觉,而且是松松垮垮的一层皮。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的手如此稚嫩却消瘦成这个样子。而且,因为刚刚搭建地摊的缘故吧,他的手又没有水洗,清晰的纹理间有很多的赃物,相对于我比较干净、护养得还算不错的女人的手来说就显得笨拙、粗陋了。他抖抖索索地、小心翼翼地托着我的手,举到眼前,右手谨慎发力,前后挫动,反复几次,果真为我擦去了那个指甲上的指甲油,干净利索。我吃了一惊,这样看来,我先前所做的苦力不仅愚蠢,而且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惊喜之余,看着没有任何颜色的这个指甲就好像是卸了妆的半老徐娘,苍白憔悴,尤其是在其他四个颜色亮丽的指甲的对比映衬下更显得难看之极,便有些后悔、伤感。他也同时发现了我的遗憾,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可是又不能怪他,明明是我让他做的。

我说,你得给我涂上一样的颜色,否则我的手没法看了。他没有说什么,只眼光急急地在自己的摊位上找了起来,然后他拿起其中的一瓶,对我说:“只是颜色相近,但不会一模一样。涂吗?”我说“没关系,你给我涂上。”我的左手仍是刚才的姿势,放在半空中,那个没了颜色的指甲就傻傻地翘在他的眼前。他好像更拘谨了,很不好意思地其实是很紧张地半托半拿着我的手,右手拿着蘸饱了指甲油的小刷子给我刷颜色。我看他蘸得太多,估计就刷不成什么精致的样子,但也不好意思再让他在瓶口抹两下。果然,他涂出的样子很拙劣,宛如一个小丑霎时站立于我的眼前。他更窘了,脸庞有些泛红。我说,就这样吧,比刚才没有颜色好看些。他立刻释然了,轻轻地吐了一口气,好像是完成了一件责任重大的工程而终于解脱了一样。我付了钱就离开了,没有让他白忙活。

回来的路上,我想这肯定是个没有和女孩子有过些许亲昵的男孩,看到女人的手竟然紧张成那个样子,就像是风雨中无处躲藏瑟瑟抖动的田鼠,真让我好笑。不过,我想哪个男人不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从拘谨到不拘谨,就成了没心没肺的纯爷们了,不是吗?他这样未免稚嫩可笑,但很有些敬畏之心,所以,还是很可爱的。再看看那些对女人玩弄得得心应手的中年男人,哪一个会有这种神态和表现呢?怕是专门演也不会演出他这个样子来。

想到这里,我心里不免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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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写雨美景的散文

全文共 2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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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美景散文欣赏篇一:校园看雨

一阵霹雳雷声“噼哩吧啦”从远至近,震耳欲聋,伴着的条条闪电,划破了乌云密布的天空。教室里学生哄动起来,掩耳、尖叫,乱为一团,生活在城市钢筋水泥丛林中的学生,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景象惊讶慌乱,我看出学生的心思,大声叫道:“楼顶的避雷针,雷电不会触到我们的,不要惊怕!”但学生惊慌情绪并未抑制,班里依然在燥动。

几天来的三亚如蒸笼一样,赤日炎炎似火烧,气温逼人。恼人的天气真让人心烦意乱,无所事事,总想躲在空调房中度过。下课后,我已汗流浃背,便急冲冲回到办公室软绵绵地坐在空调底下,任由冷气吹散满身的酷暑。窗外雷声阵阵,如狮吼虎叫,闪电朵朵,久旱多时,天气闷热,成就这雷声的宏大。雷声已久未闻,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的我并不陌生,且感到亲切,每一阵响都轻轻地叩动我的心坎,释放心里的烦闷。

一会儿,天地突然阴沉下来,下起大雨。我急忙关闭空调,撩开帘子,打开窗户,观赏起雨景。我对雨总有着一种亲切感,情有独钟,凝望雨景,让我回想起童年。每当下雨,我和伙伴们光着身子在雨中嬉戏、沐浴,母亲在一旁吆喝着:“不要淋雨,会感冒的!”我总把母亲的话当成耳边风,继续在雨中玩耍,我们几个在雨中筑沟排水,津津有味,其乐无穷。我依着窗栏,看着雨景,遥想童年,隐约中了聆听到母亲的唤叫,伙伴们在雨中玩耍情景如影片一样在眼前播放,历历在目。哎,时光如烟如雾如尘,过眼轻飘,一去不返,花开花谢,云卷云舒,唯一留下来的是我们质朴的生命。

打开窗户,一股清香的泥土气味扑鼻而来,伴着水气的凉风荏苒在脸上、身上,室里氤氲着湿润的气息,驱走了迷漫着刚才空调吐出的气味,清新凉爽。我来不及整理好思绪,即与拂面而来的水气撞了满怀,这水气轻轻地渗入心中,一赶炎热带来的烦燥,刹那间,心中的情绪随着荡漾的水气飘散,凉滋滋的。雨越下越大,飘飘渺渺,豆大的雨点瓢泼一样撒在校园的每一角落,围墙旁的铁篷被雨点敲打“嘀嘀答答”作响,清脆优雅,宛若高山流水般的天簌声,旷远幽深。楼后的树木在雨点的冲刷下,“沙沙”地响,节奏变幻而又重复,犹如名家不断地弹奏令自己得意的一节乐曲,虽是来回重复,但意味深长,让人荡气回肠。每一滴雨水,敲击的每一个部位,发出的每一个音响,都那么的恰到好处,那么的悦耳动听,又像是一曲拥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交响乐。

为饱览雨景,我迫不及待地走到健身室从窗户旁眺望校园全景。雨越下越大,操场上像是铺上一层流动的晶莹水地毯,新的雨点落在那流动的水地毯上,溅起了朵朵水花,泛起了圈圈涟漪,溅起的水花相互交织,泛起的涟漪各自碰撞,像是一群嬉闹的顽童,又像是一对耳语的情侣,总之是怎样的看怎样的美。而不知何时,地面已开始升起一层水雾,萦绕在那一幕幕雨水珠帘之中,宛若仙境。我被这雨景深深地迷住了,仿佛置身于如诗如画的烟雨中。

生活在虚幻喧嚣的都市中,我们忙着为生存奔波,纷繁复杂的锁事总是侵扰难得得来的清净,身边的美好景物我们无瑕观览,而如此瞬间的雨景猝不及防间让我重拾起来,心绪回到那段的宁静平和,陶醉于那短暂的喜乐。

描写雨美景的散文欣赏篇二:五月的雨

五月的雨,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女,温柔而缠绵,醉了江南,迷了北疆。

淅淅沥沥的春雨,柔柔的飘下来,悄无声息,怕惊动沉睡一冬的大地。悄悄抚摸着大地的每一寸肌肤,浇灌着大地的每一条血脉。山朗润起来了;小河欢腾开了。每一抹绿色都饱饱地吮吸着琼浆玉液,你追我赶地赶来。赤橙黄绿青蓝紫,各色花也不逊色。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韩愈的名句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早春,在诗人的笔下早春身影若有若无,而陆游的名句“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淋漓尽致地体现了深春的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深春的景致一呼既出,一夜间变得那么明丽。

杏花经不住春雨温柔的纠缠,伴着一夜淅沥的雨丝冒出花蕾,次第开放!在静静的雨夜,犹如听到花与草被春雨撩拨的情窦羞羞答答地绽开。

多少人感叹生命的坚强,只要有血液流淌,就能勃发。可我更感叹每一个雨滴超强的力量!它才是生命赖以生机勃发的琼浆!有了雨的浇灌,大地才有了血脉,生命就有了给养!雨的无私,带来万物的欢颜。

五月的雨,斜织着,柔柔地飘下来。酥了大地,润了小草!山川为之动容,江河为之欢歌。

四季里我就喜欢五月的雨,它没有冬雪的寒冷;没有夏雨的滂沱;也没有秋雨的连绵。它性情温和如同少女,羞羞答答犹抱琵琶半遮面。

它的柔情一扫凛冽的寒风,滋润干渴的土地,浇灌生命的种子。“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它又是这样的睿智,懂得不失时机地来临。

五月的雨,轻轻飘洒在我的心田,给我叩开一条明丽的心路。心随绿草飘逸,心随红花绽放!

描写雨美景的散文欣赏篇三:雨

窗外下了一天的雨,秋雨,淅淅沥沥,惹得人却是有些心烦,它不同于春雨,春雨是古代文人韩愈笔下的天街小雨润如酥,是一抹湿润,一抹生机,而秋雨则刚好相反,秋雨给多少文人墨客增了一分闲愁,或者说正是秋雨传递着古人和今人的哀思。

多少次听人说春雨所带来的生命力,夏雨掩去的酷暑意,冬天就不必提了,冬天没有雨,而秋雨好像并没有太多的人热爱,看到的更多是秋雨一下几天,期盼着秋雨能早些离去,希望再见到太阳晒下,问什么秋雨属于这样的一种状况呢?我不敢妄论,只是在这里提一提自己的感受罢了。秋天是处在夏天和冬天之间的一个季节,夏天的炎热,冬天的寒冷,是两种完全相反的季节状况,夏天的雨快而猛,洗去严热,冬雪片片晶莹,在更多的人看来是美丽,这样一年四季就剩下春天和秋天了,这两个季节又是完全相反的,春带来生机,春雨更触发了活力,秋雨则是伴随着落叶而来,落叶在秋而去,回归土地,人本来就是不愿看到落叶的,落叶归根是很多人都不愿看到的,因为它代表着生命的结束,这本来就令人悲伤的了。

一场秋雨几天萧索,落叶,秋雨,或者也可以说是秋天这个季节令雨带来愁的意味。从我来说我也是不愿看到秋雨的,但我们并不能抹杀它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我们也没有能力抹杀掉它,自然界本来就是平衡的,任何情感都可以从她所演化来的,人的感情何尝不与环境息息相关。

窗外的雨还在下,淅淅沥沥,何时会停我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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