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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 散文【汇集20篇】

梭罗善用比拟、比喻的手法,写眼前的一切事物,在梭罗的眼中,这些自然物并非死去,而是鲜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荷 散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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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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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

旷世,旷野

大漠一望无际,

一无旁骛。

数不清的,彰显个性的

砂砾石块,

把大漠的意志留住。

都说洪荒过后,

留下了石头。

其实,每一块砂砾、顽石

来自远古的时空,

或是浩瀚的另一个宇宙;

经过星球自身高溫的熔炼,

淬化,经历的是宇宙零度。

经不起熔炼的

化作了尘埃,

耐不住孤寂的

悄悄开溜,

自以为得道的

布道去了。

留下了强者,

在大漠风暴中

滚动着,碰撞着

发出振聋发聩的怒吼!

大漠风

时空停止变换,

温度早就凝固;

天长得黑不了,

夜长得亮不了;

顽石很无奈,

野草也无助。

惊雷炸后,

不曾留声;

闪电耀过,

不曾留影。

只有无形的风暴

施虐在荒漠深处。

是来自大漠之外,

还是来自大漠中部?

大漠之魂,

如疾风无形,

在这里肆意而疯狂,

无拘无束。

翻过沙丘,

掠过沙棘、茅草丛

集合起飞沙走石,

发出警世的呐喊!

茅草像大漠的观音手,

摇摆得杂乱无章;

这大漠的舞者,

要为荒原招引灵魂,

这万年寂静,

企图结束。

大漠魂

茫茫大漠,

没有道路,

也就没有定向;

自由自在的空茫,

似乎没有目标,

似乎没有方向。

蓦然回首,

只要向前,

面前即方向;

迈出脚步

脚下即道路。

大漠,

以一种神密,一种莫测

对抗着世俗的眼光,

显示它的深邃

和至高无尚;

孤独强制冷静,

寂寞成就思考。

灵魂在哪里?

大漠的石头、砂砾?

还是一簇簇沙棘、茅草?

一无边际的虚无。

白昼,

黑夜,

都是自然的力量,

却不对大漠设防。

因为荒凉,

所以疯狂;

荒原的灵魂

可以像暴风一样,

奔腾得肆意而旷远。

为地球保留着一个

自由的原生地,

这或许

正是大漠存在的考量。

虚无的前方,

看不见的声音,

听不到的景象,

自由的代价就是这样高昂。

梦,等待苏醒

灵魂,等待归来

挣脱了形骸,

在荒漠中获得自由,

无言,是更高的睿智。

无数智者逝去,

而大漠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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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上古典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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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寒、暑假,住在新屋的表妹都会来我们家住几个礼拜,可是,平常我父母亲都要上班,无暇照顾我们,所以照顾这位小客人的工作就落在我这小主人的身上,然而就在陪伴她的那段期间,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古典音乐。

还记得前年暑假,表妹按照惯例到我家住,年幼的表妹常常对我耍脾气,淘气的她总是把我家的客厅搞得乱七八糟、凌乱不堪,玩过的玩具和布偶也不归回原位,爸爸、妈妈下班回家后,往往只责备我一个人,从来都不责怪表妹,因此,我非常不喜欢表妹那淘气的个性。有一天,表妹玩好的玩具又没有放回应该放的位置,于是我生气了!我把所有的玩具都摔在地上,满肚子的不愉快在那时便完完全全的宣泄出来,平时十分嚣张又无理的表妹,被我生气的举动给吓哭了,不管我怎么劝,她仍然不停的哭泣,我满肚子气的走进房间,关起房门,并随手从CD架上拿了一卷CD放进音响里,本想藉由音响的声音盖过表妹无理的哭闹声,然而就在此时,音响传来动听的音符,我顿时被那美妙的旋律给吸引了,不但火气全消,不知不觉随着韦瓦第感受春的苏醒、夏的蝉鸣、秋的凉爽以及冬的宁静,就在那一刻起,我知道,我深深地爱上了古典音乐。

爱上了古典音乐之后,它成了我不可多得的好朋友,不论是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帕海贝尔的卡农或是韩德尔的水上音乐……等等,那些优美的旋律加上动听的音符,总是能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发挥安抚心灵的功用。我认为古典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更是克制社会上不良现象的一帖良药,日本的科学家证实,音乐能够使品性不好的坏人导向正途,如果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不但能提升国人的艺术涵养,也能陶冶性情,更能减少整个大环境的暴戾之气。

古典音乐能够使我深深陶醉在音符世界里,它就像是个带给我快乐的小天使,我无时无刻都不能缺少它,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成为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常常演奏古典音乐,带给更多人欢乐,让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的艺术气习,创造出一个和谐的地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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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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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满是匪夷所思。

觉得它枯燥无味,浑然不知它在讲什么。于是,丢在一边,令它置于尘埃之中。

闲暇之余,随手一翻,竟打破了我对这本书的定义——我竟径直看了两三个小时。

林清玄先生在借世间万物述禅之道,佛之念。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他的字在纸面上开出了人生的花。他常出门去散步,去感受自然,他,是自然的歌颂者。

他,告诉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禅道。“对压伤了的芦苇,不要折断;对点残了的蜡烛,不要吹灭。”“要为重活的高兴;不要为死去的悲伤。”

生活,亦是禅道。与我产生共鸣的,是一篇名为《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文章。

文章很短,只有一面。这篇文章借童年生活的趣事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婉惜与对童年的怀念。可是,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如:“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般。古人,今人都在感叹时间之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在吃饭时,从嘴中溜走了,时间,在写作业时,从笔尖溜走了,当我们睁开眼与太阳再见时,时间又从遮挽的手腕边溜走了。日日夜夜,亦复如是。

时间,亦是如此无情。

我下定决心,要与时间赛跑。

是的,正如林清玄先生所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是的,光阴仍是似箭,箭箭穿心。”

“是的,日月依然如梭,梭梭滴血。”

我躺在时间的流里,这般念着。

一分钟很短,但是,一分钟比五十九秒还长,比一秒钟更长得多,所以要珍惜每一分钟。

有的人一分钟当千百世用,有的人一分钟当一阵灰尘,一吹即逝。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寸时光,就是一寸命光。每一眨眼,生命也就转瞬即逝了。因此,让我们注意当下,珍惜短暂的生命吧!

《林清玄散文集》蕴含哲理,令我回味无穷。他的题目新颖而充满悬念,总有一股神力,将我拉进一个神奇而美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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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为你写下的诗散文

全文共 1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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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阳光明媚。

这样的日子和午后,我的心便飞了,我把一颗心放逐,然后灵魂出窍不明来路,不知归途,隐隐约约有你在前方。

你来自长江边上,来自河岸,来自乡间。我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写我的故事,有我的哀愁。

不曾预料,只是雨寄相思,风月为媒,你便来了。

沾一点你家门前的清流,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借你一把伞,凉爽明媚的日子里,我的女子,你来了。

哪里是我们的家呀?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你敢,我们就私奔,到唐朝去……

寻找,已经消失了的光明。

我们的从前就从隋朝的末年开始吧!兵荒马乱的时代。

我是那位姓李名靖的大将军,红拂便是你了。

你的媚柔和魅惑让我让有了颠覆一朝盛世的雄心。你的红装素裹,我的金戈铁马,不仅成就了李世民的百年基业万世盛名,也用私奔写就了我们的不老传说。

唐朝很漫长,我们的日子很短暂。

那么我们把日子搬到唐朝去吧。我挑水,你浇园。

织你天上的锦,写我心中的历史。

谁把我领回盛唐,让我成为了一代诗仙?

你的记忆里,一定有一个有文才武略,通诸子百家,学尽儒、释、道、侠和纵横之术,曾让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宏论退番书,仗剑执笔,白衣胜雪的诗意男子,你设想那就是我,那时我的名字叫李白。

你在公元726年走进我的往事里,那年我26岁。醉卧酒家的我被你收留。一段缠绵的情事连同你的酒香留在了远古的历史上。

那时你的名字叫吴姬。一同让后人记下的是我写在你家酒肆上的那首诗: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凭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我的志向,我的豪情从此总在唐朝逗留。“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霓裳衣舞怎比得江南的吴侬语软清风明月啊,你的笑靥酒香总是无端的漫进我的诗草。

公元744年我还在东都洛阳遇见了杜甫,后人说那是太阳与月亮的碰撞。

乐天长恨枫叶荻花,我的秋天在唐朝冰凉如水。

走进中唐的我,已经被贬为江州司马。

浔阳江头,秋风瑟瑟。这样的夜,这样的心情连同这轮曾经皎洁无比的月亮浸入江中。

盛唐之下的乱象忽然闪过我的心中。

如果你来了,那“低眉信手续续弹”的女子就是你吗?我们私奔的日子如何渐渐老去,你不识我的少年风发,我不谙你的秋波流盼。今年欢笑复明年啊,秋月春风等闲度。你的哀怨在歌里,我的忧伤在酒里,在等待里……

化做一场雨,雨很小,却一遍遍的淋湿我的心。

从此唐朝的记忆很潮湿。

我把一片红叶留在唐朝。

敲你小径的门扉,寄你天上的锦书,写我往日的秋愁。花间一壶酒,一剑走天涯,一本线装唐诗就是我的往事了。

依旧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瑟瑟的秋里,你去江南压酒,一壶酒,便醉倒我的诗情。你去江边轻诉,一把泪,便湿我的青衫。

有剑影,有酒香,有朝露,有荻花,唐朝的私奔,原是一枕秋梦。

回到现实里。也说说我们的往事吧!

那年情人节的傍晚,温和脆弱的夕阳透过百叶窗照射近来。你的脸映在玻璃窗上,格外美丽。远处的群山在余晖的倒影之下,暮色渐起。一条小河从山涧流出,淌过青苔,向下游奔腾而去。河岸对面是我们的家,南方的村庄。

黑夜来临,寂静的村庄悄无声息。那些屋檐下暗淡的灯光,是村落夜里唯一的标致。

我说这是我见到过最美丽的脸,映在玻璃上的面孔。你垂下头去,不说一句话。

你说我是淡定的,喜欢暗淡灰色的东西,我们已经不再可能有什么可以刻骨铭心的痕迹。也许你不会明白,爱情对于我就像涂鸦的画卷,永远进不了艺术画展。我的内心现在容不下任何人,我已经不再是从前你看到的样子,现在需要片刻的安宁。

我来不及准备,我说。

你继续说,如果一个女子这一生能够为一个男人等待四年,那她是真诚的,对爱情有热烈的感触。而这个男人也将是幸福的,应有所感恩。我不会怪你,所有付出是我心甘情愿。是的,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缺乏纯情的年头,你给过我最初,不晓得会不会是此生惟一的爱恋。我会永远记得你,记得这个晚上你送来的这支玫瑰。相信我,你还年轻,还有长长的将来。而我怕将是在这样的夜晚独自流泪吧!

当然,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我说。

我合上门,轻轻走出去。那个夜晚,静的可以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使人窒息。

以后我踏着前辈的足迹离开了大山,你也嫁去了很远的地方。直到现在我再没有见到过已为人妻的那个从前的你。

那么,谢幕了。

早上起床不知为何吐血,还发现了几根落发。

古人用月亮的皎洁来比喻女人的纯洁是再恰当不过了,你就是那样的女人,单纯得如一杯白开水。你的眸子晶莹剔透。你是《诗经》中的窈窕淑女,使我想轻依在你的胸前。你就像那个贞洁的蒙娜丽莎,而我不是达。芬奇,不能将你美丽的容颜定格在最高层次的艺术上。

许多年以后,请记得我为你写的诗。

那时候不管我们有没有在一起,或者已经阴阳相隔,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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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夜未敛梦漪涟散文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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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红城,归于红尘,记不得,何时踏上这不归程;却难忘,为你颠倒魂神。是怎样的一句冰冷,让梦相信世间的残忍。它走了,不留伤痕;它远了,带远佳人。

梦回,何处是家;哀怨惊魂,亦是寒月悲笳。当年烟雨,怎样嘀嗒,你灵魂深处的梵音;当年落雪,怎样刻画,你白皙窈窕的身形;当年梧桐,怎样飘洒,我隐晦难诉的衷情?终而,岁月不过用刀子,雕镂一副鲜血淋漓,成疤,成痂。

活过半载,却一直在夸夸其谈,成败、是非;醉了几宿,不过浅浅知明,安分、守己。无曾想过,当年的错过,成了今朝的过错;当年的笑颜,成了今朝的血泪。谁也无法同时光作对,一切,不过是情感作祟。也许,早已心知肚明,只不过让它穿上绫罗绸缎,安心受享。

夜未敛,梧叶翩翩;花未寒,细水涓涓;卿未怜,情意绵绵。

时光总在不停地走,当年的壮志凌云,早已磨灭的七七八八;时光总在无间地流,当年的暧昧柔情,如今斟酌的左右为难。无星无月的夜里,有阵阵清风拂过。窗外的叶子,早已熟睡,我该怎样为你寄去一份念语,一份思情?也许,你关心的,不是我的迷醉;你思恋的,不是我的音容。然而,有些念,总在心头,执着而深沉;有些情,总是难忘,夜寐而辗转。

时光如水,岁月无言,回首间,几多新欢旧恨,几多过往烟云。情和爱,人和事,亦白驹过隙,恍惚大梦一场。然而,唯这一份知心,烙印在记忆里,任风吹落一季黄叶,那曾经拥有过的温暖,藏匿过的冲动,依然在岁月的梗开出袅袅婷婷的花,弥漫出醉人的香。

流年无痕,韶华易往,指尖伴清风,在梦中波动涟漪,把灵魂深处的低吟和念想,酿成诗文,谱成华章,伴上落花飘舞,送你一世清丽温婉,典雅绵长。

纵然年华苍老,惟愿文字随风的清香,铭记红尘中你我的温暖。

在这岁月的彼岸,仰望深邃的夜空,苦苦祈求上苍,能站在与你更近的地方。梦里梦外,琴瑟未央,断肠着一份怎样的思量。因为有你,江南烟雨清婉绵长;亦因为有你,雪花落唇刺骨凄凉。我应怎样受享,你的缠绵眼光;我应怎样珍藏,你的柔美芬芳;我应怎样感谢,你待我如玉无暇;我应怎样辨别,你的妖娆是真是假。背影阑珊,形如泡沫,那是我离落的忧伤、笔下的念想,却无法敲开,你美丽的心房。

我们在初夏相遇,只是一个凝眸,便模糊了双眼,定格成永远。

我们在初秋迷失,只是一个挥别,便飘零了黄叶,消逝成不见。

我多想,捧一束玫瑰,献给我们回不去的从前;我多想,散落玫瑰的瓣,纪念我们挽不回的遗憾。

我多想,捧一束玫瑰,

那艳红,为爱插上翅膀;

我多想,捧一束以玫瑰,

那妖娆,为情愫披上衣裳。

幽红,艳影,弥漫的香,

是你的妆,你的心房。

夜未敛,梦涟漪未歇;夜未央,酒熏醉未醒。

能否,继续给我痴迷的机会?或是沉溺在你的关怀,或是缠绵于你的暧昧;或是挣扎于你的玩弄,亦或是盼望着彼此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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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腊月随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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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赋予我的除了毫无意义的多愁善感之外,没赐予我任何,所以只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应对着外界的纷扰,因而两者间需要一个平衡,否则迟早会精神崩溃。

如若你也曾感受过,某天匆匆行走于人群中,拼命赶着时间,做着自己理应做着的事,却不知从何处发出一种声音:为什么你一定要这么做?此刻,明确地知道,这不是我真正要做的,但却不得不。

所以我常常想,一定有两个自己,一个是虚伪的,一个是真实的。虚伪的那个自己做着表面的自己,真实的那个自己被深深隐藏,偶尔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出来安慰着那个早已疲惫不堪的虚假的自己。

那个声音不知何时会出现,但我知道那一定来自灵魂。刘汀曾说,灵魂就是那个我们身体、意识都纹丝不动,可是它却暗自颤抖的东西,是在最最深且静的黑夜里你内心中突然闪亮的东西,是你在遭遇某件超出绝对意外的事情时自然而然地从躯壳里跳出来的东西。我不清楚灵魂科学的定义,但这些解释却是深得我心。不知你怎样以为?

我相信,你会因为某些文字唯美的沁人心脾而喜欢,也会因为某些文字深刻如同你的心声而喜欢,但不论怎样,请保持这颗心去喜欢。文字因你而美。

有幸能看到这段文字,无论我们的选择有多少种,最后,我们还是会走向和变成那个唯一的自己,因为所有的选择,是以你对它的实现为终结的。在它到来之前,我们只能默默地走下去。

这漫漫人生路,或长或短,或坦或陡,皆在你一瞬间的选择中度过。我们会后悔每个选择,因为会幻想着若当初选择了另一个会不会会有另一番场景,也许就没现在这么艰难了。只是,别忘了,世事不就不易,何况我们是朝着自己所希望的那样选择的。既然一直选择方向在每个路口,就在那个方向里坚持着,每个方向里都有你的同伴,也有你的故事,不曾孤独。

也许会遇到无数的路口,只是切记别总是转弯,那样会太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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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五月的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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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你是人间四月天"道出了四月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日子,我对五月却情有独钟!?

五月的阳光有时和煦,有时温热,偶尔也会耍点暴烈的小脾气。温热和暴烈时,女人们总会抓住机遇,轻盈的短袖、黑色的短裙配长袜浅靴,肩上倚着一个玲珑的橙色或白色或豹纹的长带子皮包,女人的自信洋溢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有的女人着一袭轻柔的纱质长裙,脖子上系一微小的纱巾,脚蹬一双浅口薄皮靴,行走着就能生起清风,五月的风景里女人涂抹的色彩最艳丽

这五月有阳光的日子虽说灿烂,可连续几天的笑脸就让人有点吃不消了。热是从身外到身心,有时不敢抬头望日,看见火红的石榴都觉得扎眼。五月的天气已有了夏的脾气,说变脸就变脸。灿然的天空倏忽间跑过来漫天的乌云把阳光逼到仄仄的角落里,然后呼啦啦地下起了,雨有点急,急急地降落、急急地流淌、急急地寻找着出处,五月雨的到来是夏对大地的问候,它带走了连日几天来阳光积聚的温度

夏天的雨是流动的云在高空行走时遇到冷空气凝聚而成的,这就让地上的孩子们拍起小手掌唱起了儿歌:东边的太阳西边的雨,外婆家的门前下大雨,我家的门前起灰尘。孩子们在五月里的田地里追逐着天上行走的云,尽情地享受着云下的清凉,云有时也会洒几点稀疏的雨点在孩子们的身上,孩子们就咯咯地笑了

五月的雨白天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夜晚的雨却整夜整夜地下,大风也整夜整夜地刮。风把雨牢牢地攥住,一会儿撞开了人家没关紧的窗户,一会儿撞开了农家小院的柴门。风把阳台上的铝片吹得翻飞,雨把窗玻璃砸得噼啪噼啪地响,遮雨棚也成了鼓皮,雨线成了鼓槌,一夜急急的鼓点给几棵樟树在大风中的舞蹈伴奏,也不嫌累。樟树上那些鸟儿一夜噤声,它们在巢窼里用双翅护着雏鸟,迎着风、淋着雨,度过它们的不眠之夜风雨在黎明里收住,清风在天地间奔走,鼻翼翕动,富氧的空气在五脏六腑间游走,每一个细胞在这新陈代谢里焕发着生机。

五月充沛的雨给予江南无尽的灵秀。溪谷里有了跳跃的小溪,泉水也叮咚叮咚起来;河流也涨了,奔向大海的劲更足了;山上树木的根系吸吮了充足的水,它们在夏日里迎来生命力里又一个疯长的季节;干涸的水田在五月的雨里成了一块块明镜,一尘不染;沟渠里、池塘里、河流里龙虾正丰满,黄鳝正肥,鱼儿正在田里上水的水流里跃出一个新的高度。藕带在田泥里生长,一片片碧绿的荷叶静止于水面,静候着美丽荷花的到来

五月的雨催生着万物。白玉兰花儿如菩提静坐,石榴花火艳艳的。母亲住的院子,桃子累累,有的已红了脸;李树的枝条上青果累累;枇杷与肥厚的叶子给树干撑起了一把绿色的伞,有的果子已黄橙橙的,伸手摘一个,甜甜的,有的甜中有酸

五月的雨滋润着草木,草木葳蕤,树叶在雨后有了碧玉的晶莹,风拂过绿叶,就有了绿叶的颜色。道旁树把它的胳膊尽情地伸展,它的枝条进了人家的窗台,它的枝条与”对岸“的树缠绵,让人想起《孔雀东南飞》里: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

每一场五月的雨都让空气澄澈、清凉,那风、那山、那水、那阳光、那三叶草都有了三月的妩媚。一场场五月的雨点燃了夏的热情,点燃了草木生命的火,点燃了我对生命之水的热爱,点燃了我对四季轮回里所有生命的景仰之情。

虫儿不知春秋尚且把生命之曲吟唱,何况我们站在四季轮回的时间河流里濯足、眺望、凝思、低吟,更应该把生命的感悟高高地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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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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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轻轻地走近,踏着斑驳树影,脚步细碎而轻盈。虽然我仍是独守灯前,不曾一睹你的芳颜,也不曾嗅到你的馥郁,然而我却听到你诗人般的潸吟默咏。

窗户上的股股细流,蜿蜒地、有节奏地淌着,每前进一步便发出微弱的光,我想,不仅仅是水,一定掺进了玻璃窗的眼泪。平日,它坚强的外表禁锢了自己的眼泪,只有现在,有了雨水的掩饰,它才肯释放自己的眼泪,释放自己的情感。

此时,我想:也许老师讲课的声音能使我平静。于是,我努力地去听,试图忘记一些事。但是,我能听到的,仍然是雨。

“不肯付出的心承受不住爱。”长期以来我看了太多东西,眼中只有自己的前程,只有自己的爱好,只有自己的小圈子。天天做白日梦,总希望哪天“飞黄腾达,平步青云”,却从没好好想过您的人生。

给朋友价值不菲的精品做生日礼物,我的眉头不皱一下,用您的血汗钱,“死挨死打”赚的钱!该说我无知还是自私?我从未想过为您庆祝生日,因为太吝啬,对您,我连一句“我爱您”都开不了口。我从未送过给您,哪怕一朵小小的康乃馨!我喜欢安慰自己:你会说我浪费的。

而我回家时,从打开门的瞬间开始,我已经在逃避,逃避您热切期待的目光,逃避那碗热气腾腾的老火汤背后的您的脸庞。我总是径直逃进我自己的房间,迅速关上门,热切得有些疯狂地扑向作业、题海。我能感到您小心翼翼地推开一道门缝,我也能感到我背后您那百感交集的目光,我对您竟然刻薄到这种地步了,宁可纵身入题海,也不愿与您相对。

我的耳朵变得自私,不肯倾听您的絮言叨语;我的眼睛,不肯在您铅华洗尽的脸上停住一秒;我所谓的“伶牙俐齿”,不舍得讲一句真心话,还有我的手、我的微笑,它们似乎都忘记了一切,关于您的。

雨,时疏时密,敲着我的心,紧凑得不容我思想片刻。玻璃的眼泪未能止住,而且好像愈来愈多,似乎要渗进来了。我无法去阻止渗进窗户的雨水,正如我无法阻止渗入我体内的母亲的关怀,任它融化。我的心,无法阻止。

母亲的爱,如雨。虽然细雨很美好,但是暴雨仍会有的。雨始终润泽养育了未破土的芽儿,只是,暴雨更热切地希望芽儿出头的那一天不再遥远。

雨,“飘飘的季节,飘飘的我!”什么能回到雨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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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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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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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烹饪生活经典散文

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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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厨房,爱烹饪生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这个嗜好,也许是从中学时吧。那时候,我放学回家,父母都上班,我就做一大家七口人的饭,从来没有觉得烦过。要说我真正的嗜好,读书写字不算什么,一个是朗诵,再一个就是烹饪。

结婚前,我住单身公寓,一般是不去食堂吃饭的,都是自己做。为此,好多人都和我搭过伙,我也是乐此不疲。婚后,正好娶了个一下厨房就头大的老婆,我又不爱洗碗,我们就达成协议,我做饭她洗碗,到了现在,成了我做饭儿子洗碗。

我没有太高的厨艺,就是喜欢那种感觉。生活离不开锅碗瓢勺,乐在其中,也算是享受生活吧。

在市场上,我面对许多菜,许多食料,无从下手,每天为买什么菜发愁。不过一旦买回来,一样样摆在台面上,便开始琢磨做什么,怎么做。真的有点迫不及待的感觉。

有时候自己都觉得我真是个吃货,每天就是琢磨吃什么,每顿饭都不想重样。我的这个习惯惯坏了孩子。他现在再爱吃的东西不能超过两顿,而且和我的口味越来越一致。我喜欢吃饺子包子馅饼这些带馅主食,有时候一棵白菜剁碎了,放点香油、葱花、姜末、五香粉、咸盐,味精是不放的,有韭菜就切一点韭菜,炒几颗鸡蛋,和白菜拌在一起,就这么简单的素馅,我蒸出一锅大包子,我和儿子吃的倍儿香,他能吃四五个。

由于爱吃,所以也就绞尽脑汁做各种馅的饺子。三鲜馅的有鸡蛋韭菜木耳、猪肉鱼肉木耳、海贝草鱼加猪油鸡蛋……我自己也说不上来了,反正每次是不一样的。各种蔬菜都可以做馅,比如豆芽黄瓜西红柿土豆,也曾经在我手里变成美味的饺子馅。

有一次,只是为了想吃一顿素茄子馅饺子,费了我整整一上午时间。初夏,茄子正嫩的时候,买了油光水滑的紫皮长茄子,犹豫着要不要把皮都削掉。茄子属于紫色食品,不过这是针对带皮茄子说的,削了皮,那就不一样了,营养会损失不少。不过茄子皮颜色太深了,我只好忍痛割爱,削一半留一半。然后把茄子切成半厘米厚的片,裹上白面,锅里倒上油,茄子太吃油了,需要倒很多。接着一片片煎茄子,直到两面金黄。只这一项工作就花费了一个小时。后面的工序就简单了,煎过的茄子不要剁太碎,防止出水。我又加了点猪油,能凝固水分,加了两颗鸡蛋和一把木耳。葱花、姜末、酱油、五香粉、香油、盐放进去,用筷子一拌,很香。有一次我还往里面放了鸡肉,茄子和鸡肉原来真的很配啊!

写到这里,我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该做饭了。今天是白萝卜炖排骨,你馋了吗?

以前住平房,自己生炉子,每到冬天都会自己蒸包子馒头什么的,那时候儿子还小,他对这些没有记忆。所以,当我现在决定不再买市面上的馒头而是自己蒸的时候,已经快比我高的儿子撇着嘴没说话。

那天中午,儿子放学回家,照旧嚷饿,坐在沙发上问我做什么饭了。我告诉他馒头,他失望地叹了口气,仿佛我从来没给他吃过别的似的。

那天我是用发酵粉发的面,因为早晨和面,没有面肥,时间也不允许,所以算不上打碱馒头。我把刚出锅的馒头提出笼屉,扣在高粱杆穿的盖帘上,馒头稍微有点开花,没有买的馒头白,冒着腾腾的热气,看上去品相还不错。

我往盘子里捡了几个馒头,先端上餐桌,儿子凑过来闻了闻,撇着嘴说:“没有卖的好看。”他又伸出一根指头点了点,接着说:“没有买的宣。”

“那你别吃,就知道挑三拣四。”我转身进厨房端拌好的凉菜,准备再炒一个鸡肉葫芦片。老婆中午不回来,我们俩这就够了。

可是当我炒好了菜走出厨房的时候,却发现儿子嘴里塞得满满的,一个馒头在他手里只剩了一小块儿。

“菜还没做好……”

“爸,这才是馒头啊!”儿子含含糊糊嚷着,“这么多年你咋不早蒸?给我吃了那么多年难吃的猪食……”

“吃猪食你都长了一百三十多斤,慢点吃,以为啥山珍海味呢!”

“真的很香啊!”儿子把手里一大块儿馒头丢进嘴里,顺手又拿了一个。

这个中午,我们爷儿俩一共干掉五个馒头,我也好久没吃这么撑了。

收拾碗筷的时候,我看着旁边盖帘上已经凉了的馒头,突然又想起上初中时为一大家人做饭的情景,每次一大锅馒头,大家风卷残云,片刻消灭殆尽。那时候吃什么都香,不像现在,生活节奏快了,菜是大棚菜,肉是速成肉,连馒头也是机器揉,这些东西吃在嘴里已经没有了本来的味道。

那么,我也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尽量少买现成的,多花点时间,在手工上做到位,也许还可以弥补一点材料上的不足吧!(首发于中财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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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八月桂花香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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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清凉,刮起了微冷的风,他出门加了一件外套,急速骑车奔向公司。路上的风景和人流都与他毫不相关,他只是奋力的骑着车,略带一点点饥饿和寒冷……

他快步走进公司,打卡,看到上面显示8:54分,今天没有迟到。而后坐在电脑前开始计划一天的工作流程……

电话铃声响起,项目组长叩他。他得到消息,这个项目就此停止,客户改变原有的初衷,合作已是遥不可及。对于其中所存在的变数和客户所表现出来的尖酸、刻薄、自私的人性特征,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悲喜人生经历,早已善意的给予提醒,然而也只能仅此而已。因为这个世界不可能会随他的意愿,变换花开叶落,他不能阻止任何结果的发生,只能带着滴血的伤口和旧有的伤痕,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

八月桂花开满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满月飘香。他拖着行李走出车站,行李很少,只有两个皮包。这是他很熟悉的城市,曾经在这里生活了整整四年,有很多快乐、痛苦、微笑的面孔留在他的记忆之中。

他更像是一个从北方城市跑来的逃亡者,没有精神,只有忧郁的面孔,而就在一个月之前,他还在这里尾随着列车径直跑向北方,在乌黑的车道上留下他落魄的背影,车里坐着他心爱的女人……

时至今日,每当这种情景显现于脑海,他的心便开始如刀割般疼痛,周围的空气向他逐渐的压迫过来,让他难于呼吸,接踵而来的是阵阵的头晕,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让他感到整个身心沉重,一种世间无形的重担向他缓缓的压下来,他的头已不能再次,哪怕是微微的抬起,一股殷红、粘稠的液体从他的鼻孔猛烈喷出……

路过挤满人群,排出蜿蜒长队的检票口,他停下来,放下手中的提包。那是在他记忆中异常熟悉又令他极为痛苦的故地。一个熟悉的倩影仿佛再次浮现他的眼前,站在长长的队列之中,那个女孩跨着提包,烫着微微的卷发,秀丽的面容下,是一双忧郁可人的眼神。

他从门口兴奋地跑进来,手中拿着两只冒着冷气的冰糕,女孩微笑的看着他,接过一只和他一起幸福的吃起来,在闷热的空气中散发着淡淡清凉的甜蜜……脑海中的场景离他是如此之近,恍如昨日,而真正日期也不过仅仅一个月之前。

那个和他一起在暑热的七月下品味甜甜冰糕的女孩,叫做林梦,卷发,戴一付浅蓝色的眼镜,他喜欢称呼她梦,现在他们天各一方,梦独自一人穿梭于北方那个繁华的都市,而他则选择在这个古老城市静静的抚平岁月的伤痕。

他们把四年的青春时光都献给了同一所大学,却又在这四年中擦肩而过,直到一次偶然的机遇,在朋友的介绍下于北方的那个城市,欣然相遇。

她的回眸一笑,在透过高大槐树的夏日阳光映衬下,显得格外美丽诱人,一眼便射穿他为海所冰冻起的心灵国度,割裂开了海给他留下的情感伤疤,他的心神为之一震,便再次情不自禁的陷入了又一段爱情之旅,再次轮回了失去爱人的哀伤,又加之了朋友背叛的苦痛……

那个城市的过往云烟和冷漠的面孔,已在岁月的沉寂下逐渐离他远去,至今他的记忆模糊,只有拥挤的人群,噪杂的汽笛声。那张可憎的笑脸和一双忧郁的眼神,若隐若现,时而让他哀伤、心痛不已。他挥手向遥远的北方云雾拼力抓去,却只在清晨的薄雾中,抓的片片零碎的清晰记忆……

北方城市的最后一个清晨,他拖着一夜未眠的疲惫,起床、洗漱、刷牙。他的面容憔悴,贴近冷漠的水龙头,在水开始流出之际,眼泪脱框而出,散发着浓烈的苦涩与无尽的忧伤。他用眼泪混合净水,清洗憔悴的面容,突然之间万念具焚,他感到这个城市所有属于他的一切皆为虚幻,他再次失去的爱情,还有那份已经得到的高薪职务……

他决定离开这个让他两次极度伤心的城市,永远的离去,不再回来,因为所有的梦已破碎,所有追寻的足迹,都被伤心绝望的泪水,静静洗去。他不明白年轻的生命里究竟做错了什么,要忍受爱情带来的如此巨大苦痛,或许爱情本没有对与错,拥有的只是痛苦和快乐。而他很不走运,只收获了无尽的痛苦,忘却了快乐。

他无精打采的来到公司,默默的辞掉工作,面对同事的挥手告别,努力地挤出淡淡的微笑,而后转身离开,径直奔向车站,买了一张离开这座城市的车票,他不确定将要去哪里,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离开。

他和梦约好,晚上在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见面。在早一些时候,他去车站接她,然后他们来到初次见面的老槐树下,默默相望。他为梦唱了第一只也是最后一只歌,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为女孩唱歌,歌声充满无限的忧伤、痛恨和彻底的失落,而后他们拥抱,彼此没有多余的言语,道一声再见,他轻轻的转身,离去……

他默默的通过检票口,准备上车,手机响起,是梦:可以留下来吗?真的不希望你走。他静静的看着屏幕上的信息,冷冷的笑着,这是他在昨晚说出再见时,还梦寐以求的话语。然而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已在他的记忆与睡梦中淡淡的老去……

他看到天空飘起了白雪,漫天飞舞着火红的樱花,整个世界苍白,雪舞着樱花,无边无垠,他感到无比的寒冷与孤独,裹紧衣领快步钻进车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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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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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搽在刚睡醒的脸上,睡眼惺忪,刹时还睁不开眼睛。阳台上,晨光透过睡袍,悄悄流进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发丝在这温暖的沐浴下有种生长的冲动,有被唤醒的力量,似乎是泥土下沉睡的种子,一缕阳光的到来就可以告诉它是该伸展筋骨的时候了。伸出双手去触摸,去拥抱这一天的阳光,如同海伦凯勒一样用全身心去感受光明的到来。我不知道海伦是在什么时候哪个季节寻求光明的,可是在这好不容易刺破冷雨赶走北风的冬日暖阳到来之时,光明与温暖对于每个人都是弥足可贵的。

阳光是一个随时走动、好奇的孩子,当他慢慢爬过整幢宿舍楼时,大楼里开始传来各种声音--呼唤室友起床声,洗漱声,洗衣声,但更多的还是那句“太阳出来了!”顷刻间,活跃的气氛已打破宁静充满神秘的清晨,一个饱含激情的上午的到来使大楼里的每个细胞随着阳光而跳跃。人们哼着小调在太阳留下足迹的地方晾上沾染上寒冷湿气的毯子,高兴地搓洗着浸泡了很多天的衣物,冬日暖阳带来了喜悦与希望……“桂林的冬天是这样子的,先是很冷,然后变暖,接着又变冷。所以我们老师说,在严寒的日子里,挺挺,就过去了……”不知是谁在小挂板上留下这么些话,也不知为什么我如此深刻地记住这些话语,对于初来桂林的我更不知道桂林的冬日是否真如这位无名人士所述,但这冬日暖阳的确是我们战胜严寒的战利品。一个人走在学校里,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还残存着些许积水,在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耀眼光芒。路上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往的学生,先是一个两个,再是一群,陆陆续续的,最后路上全是行路匆匆的人们。周末的学校没有了往日的冷淡,我想是这冬日暖阳的功劳吧!因为没有谁情愿在一个拥有温暖阳光的冬日还想赖在被褥里睡着阴冷懒觉……路边,阳光照开了紧缩的店门,店主从店里走出来也少了习惯的搓手动作,取而代之的是伸个懒腰满足地打个哈欠。宽广的校园被今早的微风揭下了阴郁缠绕的面纱,露出绽放阳光的笑容,仿佛一切都是新的,新生的教学楼,新生的篮球场和体育馆,给人一种清澈、明亮甚至圣洁的感觉。

冬日暖阳无疑也是最让人充满回忆与遐想的。阳台的藤椅、慵懒的猫咪、冒着热气的水杯,画面没有主角。微风拂过,可以清楚地看到热气飘动的方向,猫咪警觉地伸了伸头然后继续安睡。紧接着,隐约地透过风铃声听到阳台正对面不远的地方有熟悉的集合打铃声,那应该是所学校。慢慢地,可以看清孩子们穿着统一的服装在操场上笑着跑着,脸上看不出一丝的不情愿……思绪瞬时从隔着几千里的家中重新回到这间安静的自习教室,一个09级新生正在感受准备考研的师兄师姐的紧张备考气氛。讲台后那大大的黑板上写着考研倒计时49天。而此刻调皮的阳光似乎也要跑进来瞧一瞧,把窗边的桌椅照得透亮。无奈,拉起窗帘。这孩子撇撇嘴使劲地从帘缝中钻进来,让人忍俊不禁。

冬日暖阳没有春日让人犯困的妩媚,不是夏季炙热的烈日,不像和着凛冽秋风的秋日。他就是他,在严寒冬日偶尔跑出来玩的孩子,调皮、平凡、温暖、受人欢迎的孩子,让人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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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怀念外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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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天气渐渐转暖,估摸着该给女儿换季了,想着有一件新织的毛衣还没穿,也不知搁在哪里了,就翻箱倒柜地搜寻了一番,终于还是找到了。橘红色的毛线,柔柔的,小小的花骨朵儿缀满前胸后背,女儿眼里满是欢喜,一把抢过去就套在了身上给我看,我觉得大小肥瘦正合适,也打算让她第二天去幼儿园时穿上臭美臭美,谁知仔细一瞧却发现上面没有订扣子。“哎呀,这可怎么办?要是换一件女儿肯定要闹情绪了。”想到这里,我安排好女儿,飞快地跑到楼下,乘着夜色去给女儿的新毛衣买扣子,没想到转了几家商店,都没有卖的,甚至有家店主还将我当成了文盲——“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扣子卖?”为了女儿第二天一早能穿上心爱的毛衣,我甚至来不及生气!

终于在一家老人开的小店找到了,我匆匆付完钱拿了扣子赶回房间,拿出针线,想在睡前给订好,谁知订了四颗扣子,花了大约半个小时不说,扣起来还歪歪扭扭的,一点也不平整。“算了,拆掉重新订吧。”我毫不气馁,一个个地拆,又一个个地缝,眼看就剩下最后一个了,女儿却不乐意了,“妈妈,我要睡觉,我要睡觉……”我瞅了一眼时间,呀,快零点了!或许是心急,或许是女儿的干扰,那针竟不小心刺破了手指,我只好先放下手中的活,想把女儿哄睡着了再做,女儿终于睡熟了,我走到窗前轻轻地拉上窗帘,将遥远的星空和皎洁的月光隔在了窗外。

明亮如昼的灯光下,看着女儿圆嘟嘟的脸蛋,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再次拿起手中的针线,耳边却莫名地传来了外婆的声音:“狗娃,技不压身啊,等以后有了孩子就知道了。”难道是刚才窗前朝向浩瀚星空的一次回望,使外婆有所感知穿越了时空?还是清明时节追忆亲人的思绪悄悄飘进了终日喧嚣的心田?

扣子总算是订好了,对外婆的追忆却绵延不断。关了灯,躺在床上,眼前尽是外婆的身影。还记得那一年,我上寄宿制初中,周末回到家中,因为父母忙于农活,古稀之年的外婆忙出忙进,又是抱柴,又是挖菜,又是擀面,又是洗衣,又是喂猪……看着她迈着“三寸金莲”跑来跑去,姐姐和我有些不忍心,“婆,我们帮你吧!”“快走,快走,快去读书识字去,我能行!”外婆每次听说我们要帮她干活时,总是带着严厉的口气,把我们哄走。在她的眼里,孩子们读书认字才是正事,其他就有点不务正业了。等星期天下午快回学校了,外婆总会乘着父母不在的间隙,偷偷在我手里塞些她积攒的零钱,一角的、五角的、一块的——全都是皱皱巴巴,沾满汗渍和泥土的,同时不忘嘱咐一声: “拿着买饭,买书,可别乱花呀!”

那时的我,嘴上什么也不说,我知道这钱来之不易,这里面包含着外婆的一片期待,只在心里盘算着将来怎么报答外婆。苦读十九载,终于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拿工资了,想起该是报答外婆的时候,她却已经枯瘦如柴、神志不清了,我站在她的面前,她却叫着舅舅或姨妈的名字——这样的日子没维持多久,她就离开我们,一个人孤独地走了。在她的葬礼上,表弟代表我们孙辈致了答谢词,他的一句“狗娃,回来了!……”惹得我泪如雨下,因为,因为这是外婆对我们孙辈的唯一称呼。可是,如今,斯人已去,还有谁会唤我一声“狗娃”呢?

夜已深,人已散,风已起,窗外的世界正趋于平静,而我的思绪却在暗夜中纷飞,我亲爱的外婆,你在另一个世界,可曾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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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冷月清欢淡薄如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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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幕昏,阳台上,凭栏望着远处那抹残阳。天际处,橘红色的晚霞带着夕阳的温存,照在脸上,抚平了自己内心那份说不出的怅惘。秋风吹干眼角的湿润,我不知道是季节的更迭让周围的空气都染上了苍凉,还是岁月本就如此。

十一月,转眼便是深秋,周围那股莫名的凉意愈发的清晰起来。每当自己失落的影子再次徘徊在十字路口时,似乎能听到薄凉的气息中那声略带怅惘的叹气。我不知道那是风声还是自己内心的那份纠结。脑海中,那抹灰色的色彩依旧漂浮着,挥之不去。

秋天,似乎在一夜间漫卷了一切的色彩,将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那道昏黄。我总以为时光裹足不前,一切依旧如故。回眸,才发现,时光已经离去了很远。许多曾经的记忆,很多经年的葱茏已经消失不见,留下的唯有当年的残缺和轻轻的叹息。

忘却了时光的流逝,朦胧中唯一没有遗失的只有脑海中的记忆而已。依旧记得某年的今天,我们还是一群单纯的学生,我们还未步入外面那个纷绕的外界,仍是生活在当初那个简单的小圈子里,过着自己简单的生活。如今,曾经的熟悉的场景都已经模糊,模糊了当年的单纯,模糊了那群在一起无数岁月的人。很多痕迹,很多人,都在慢慢的模糊中淡去。

怀念,莫名的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东西。忘记了多少匆匆的时光在指尖辗转流去,只记得了当年的那群最真的人,和那段最怀念的岁月而已。多少的遗憾,多少苍茫的爱恋都成了一种眷恋而已。习惯了在此时,看着夕阳慢慢沉去,静静的怀念着当初的青葱,想念着远方的那群人,怀念着当初的时光。

一直总觉得,爱的人,曾经留恋的人,会在沉淀的中,慢慢的淡化掉。漫漫的岁月也会将很多当初美好的诺言,很多美好的事物风化。无奈在风吹起衣角的刹那,当唇边残留着秋季的薄凉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只会守着当初的时光去安慰自己而已。

秋风,还是和过往一样依旧是那份萧瑟的味道,很多东西一如既往,很多人却都红尘纷扰中相继走散。或许一切的聚散,都已经注定,一切的悲伤,都已经写好,而我们都只能去习惯而已。习惯了外面的纷纷扰扰,看淡了那些离合悲伤,也许我们只能在内心留着一个位置,安放着流年里的过往,如此便好。

路边那些沾满尘土的绿色,在一阵阵萧瑟的秋风中褪去了曾经的旧颜,换上了新装。那抹暗黄的色彩摇曳在风中,那份孤独而又说不出的苍凉,让人莫名的感觉到了一种心酸。

对于这个季节,内心有一种所不清,道不明的喜欢。或许是喜欢秋季那种落叶纷飞,走向生命的尽头却依旧淡然处着的心境。万物随春而生,随秋而逝,经历春夏,经历了曾经的葱茏与繁华,最终走向消逝。或许,很多事,很多东西唯有走过了那段曾经岁月的辉煌,才能在故事的结局安逸的画上完美的句号。

夜依旧如以往的秋季一般,微凉。许久搁笔未动,许久没有写关于情感的文字。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已疲倦,以至于连敲打键盘的那份动力,都在很多时候消磨的无影无踪。亦或许是自己看淡了现实的很多时光如的薄凉,以至于对待很多事情都变得有些冷漠。

以往,自己对许多事情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热忱,对很多东西总有说不出希冀。当日子,在时光慢慢的捻转中,才知道自己已经被消磨了太多的东西。轻抚额前的发丝才发现,心里不知何时多了一种说不出的疲倦。原来,时光已经走远了,曾经的自己也已经不在。

其实,当日子变得索然无味时,我还是怀念当初的自己。怀念那个当初青涩的面庞,怀念那份当初清澈的情感,怀念那股当初的冲动。毕竟自己曾走过青春,曾年少轻狂过。

渐渐的明白了很多现实的东西就是如此,无论如何,终究无法逃避。该面对的离散,该失去的情感,该经历的磨难,始终会到来。而我只 能选择好好对待而已,对待该与不该的事,对待错于对的人。或许当自己真的疲倦内心,当自己真的难以找回以往的热忱时。我会选择走向下一段新的路程,开始新的追寻,追寻那些曾经遗失的旧梦。

人,总是复杂的纠结的情感的羁绊。当自己面对的东西是真的不想去挣扎时,放手也许是最好的结局,遗忘那段不开心的事,开始自己新的生活,才是懂得生活的人。

很多事情,只要看淡了就会明白,再多的是是非非,只要佯为不知,就会风轻云淡。只要懂得了过分的挣扎不如果断放手,就会明白,有些东西或许没有那么复杂。在这个寂静的日子里,在这个微凉的夜晚,任由窗外叶落,也能淡薄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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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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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过我们班主任对一件事做了评论,我把他记录下来了:

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奔跑速度极快的猎豹,他在追赶野兔时,如果在追了100米的情况下,他就会放弃掉这只野兔;但如果这是一只野鹿的话,他就会穷追不舍,直到他追到这只鹿而已,而且就算旁边有其它的鹿离它很近的,触手所及,它也不会去抓这只鹿,而只会抓那只他所追的鹿。为何?

个中原因是因为豹如果追了超过100米再抓到一只野兔的话,那么他所得到的能量还远远满足不了他所消耗的能量,但是如果抓到一只野鹿的话,它可以吃好几天,所以它就会穷追不舍。他不抓旁边的鹿是因为其它的鹿还没开始跑,没消耗能量,如果去抓旁边的鹿不仅不会抓不到,还会连原来的都抓不到。而继续抓目标鹿的话,就是在消耗相同能量的情况下抓到鹿。

从这么一件事中我们就可以体味到做一件事就要物有所值,其实学习也是一样的,许多同学觉得学的并不轻松。其实他们只要学学这些猎豹,就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把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永不言弃的学下去,那么将会得到许多的东西,觉得这是值得的。而对于一些要话很多时间却得不到什么好效果的东西就早早的放弃,省下时间去学那些有用的东西,那么这将会是学有所成。

我相信大家会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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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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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回味无穷的美酒。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就是《背影》,读得时候差一点就悄然落泪,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父亲那背影真让人心痛啊,在晚霞的照影下,父亲为即将远程的儿子买橘子这件感人的事,让大家看的清清楚楚的。而《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我才会细细品味着荷花的美,朱自清先生把荷花描述的那样美,想必你也动心了吧?

折服于朱自清的文字操控能力,我曾经也试着模仿他的文风,不过写出来的无非是无病呻吟的风花雪月,徒有其表却无内容,只好作罢,还是品读为佳品读朱自清散文,仿佛品读那一方绝唱,总能在字里行间收获满满的感动,让人在喧哗的都市中寻找片刻的宁静,仿佛找到了心灵的归属,着实是一场精神上的洗礼。而如今的的社会,很多人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渐偏离了如何读书的轨道,这时不妨读一下朱自清的作品,毕竟经典之所以为经典,还是有一定的价值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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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已然为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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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已深,秋迹灭,月圆月缺故事休;旧日远,世道更,我已为我魂之王。

在共和国斑斓的旗帜下,一席久远的辛酸故事已罢休。在西南,我围着一跃千年的幻变昂首阔步。现如今,那年的少年已近迟暮,那时的男人渐渐逝去,故事也已越发依稀。万千个荡然无存的躯壳,千万个亘古永存的灵魂,却依旧共同谱写着民族沧桑的生命篇章。

多少年梦寐以求的安详,多少次虔诚无比的期盼。他们在地主的奴役下努力幻想自由的天国,他们在枷锁和皮鞭的暗影下不曾忘却憧憬幸福:“我亦将为王,只为人世的美好服役;只为纯洁的魂灵歌唱。”

民族解放,一轮旭日东升。我已然为王,是我生命里最大的王。我已自主、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无奈,春去秋来勤耕耘。

西部开发,阳光再度普照。我已然为王,是我灵魂里最大的王。我已纳妃、先有公主、后生太子、上有双亲,夜以继日享天伦。

我已然成了自己最大的王,自尊和自由成了我的左右手。

我已然为王,借着自由天空的蔚蓝,勇闯浩瀚书卷博览古今:和着国泰民安的祥和一同饮乐自喜,在大同世界的夜里,摸着点点星光踏进夜不闭户的农家,和鸡鸣一起唱起晨歌;我也一样陪伴亡国的君与臣民,一同在朝阳初升的时候痛哭流涕,追忆往昔、扼守惋惜

直到夕阳褪色,月光踏进眼角,我合上书,默默暗自庆幸。

我已然为王,我站在幸福的的巅峰,鸟瞰西南群山里我的族人快乐的生活,聆听一曲曲来自新生活的赞歌,从山间传来,飘过耳畔,一路顺风向北而去!

我已然为王,而我的子孙亦将万世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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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夏日菜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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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喜欢夏天,不如直接说我喜欢夏天的菜蔬

在华北平原,能代表夏天的,我以为,第一当属西红柿。

喜欢西红柿,那红彤彤灿若云霞的颜色,那酸甜甜琼浆玉液的滋味,甚至,那果枝,那叶子都有个性的味道,轻触一下,就留在手上。每一次闻到,都感觉通体清爽,心旷神怡。

记忆里最早的西红柿,是三四岁时,回眸童年,那酸甜甜的西红柿的味道,还在心头氤氲着。及至后来,我们家自己种植了西红柿,是一个秋日,我在田园里帮妈妈用压水机压水,水流清清凉凉从地下抽出,汩汩流淌进菜园,彼时那片西红柿的棵子上,已有三五枚半红微红的果子,在秋阳里,如待嫁的新娘,丰满,青涩,优雅。等不到它们红透。今天依然记得,秋天的西红柿,一个字,美。换一个字:爽。

还有,西红柿鸡蛋汤。白净的或者蓝花的瓷盆,里面是黄白红相间的汤,看着都喜庆。尝一口,呀,不要太好喝哟,下巴都快掉了哟。还有还有呢,西红柿炒鸡蛋,也是小侄女爱吃的菜。小毛头两岁呢,还是两岁多一点?去姥姥家,说吃洋炒鸡。她姥姥问了半天不明白,只好电话奶奶,奶奶在电话里,笑得一脸的花儿开放:就是洋柿子炒鸡蛋啊,孩子小说不全,就简化为洋炒鸡了。

去朋友家玩,看她一个人捧了玉盘,里面是白糖拌好的西红柿的切片,一下子,觉得生活那么美好。以后的以后,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也给自己来一盘西红柿拌白糖。这世界,因了西红柿,不同凡响,温馨如初。一个红彤彤灿若云霞的西红柿在手,足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一果在手,岁月静好。

然后呢?然后是黄瓜。通体碧绿的黄瓜,其实从开花的时候就喜欢了它。小时候,因为淘气,因为馋嘴,曾经很多次被自己家里种植的黄瓜扎了手,那些碧绿黄瓜上面个性的小刺刺,犹如西游记里面那个王后的霞衣,让人心痒痒的,却不敢亵渎。

记忆里的黄瓜或片或丝,甚至直接摘了,在衣袖上擦擦,就可以大快朵颐。因为那些精灵一样的瓜,是不上化肥的,更别说农药,或者转基因种子。它们所用是农家肥,是草木灰,带着它们原始的味道和温度,在天地间自自然然的轮回。不张狂,不扭捏,不忘乎所以,也不妄自菲薄。所以它们健康,水灵,鲜美。透着一股子灵气和生机。生吃,熟食,抑或腌制,黄瓜给我的记忆都那么美好。回首灯如花,未语人先痴。多年前的夏日中午,躺在小床上睡不着,看着自己手臂上青色的静脉,曾经傻傻的问奶奶:我手上的筋是绿色的,是不是吃黄瓜吃的?

后来知道了爱美的女友,竟然用黄瓜片做面膜。为此还遭到我的声讨,一直喜欢素面朝天,只用氢二氧一洗脸的,她竟然用黄瓜面覆脸,简直浪费食物,简直暴殄天珍。简直,简直不对。哦!

那时候好黄瓜的标准是,顶花带刺。现在这标准早吓得不敢用了。谁敢说市场上士兵一样码放整齐的,顶花带刺的黄瓜顶上,没埋过避孕药?没打过农药?没。再说扫兴,不说也罢。

茄子

如果说,紫色是贵族的色彩,那么茄子一定是菜蔬里的贵族了。你看它的棵:深紫的茎,包括主干和侧枝。绿中带紫的叶片,上面一浅层毛茸茸的细物。还是一株小苗儿呢,就这样美轮美奂,美不胜收。小时候,我常常傻兮兮蹲在茄子棵的旁边,看它。目不转睛的看它。这很容易让人想起一句话:未曾出土已有节。自然那是写竹子的,但是,我怎么觉得茄子比竹子还美呢?

除了美,茄子还谦虚,亲民。与众不同的是,其花都是面向大地的。它似乎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青春花冠高举,给蓝天看,给蝴蝶蜜蜂看,给来来往往的风儿雨儿看。它就那么低调地生活在民间,隐忍,坚韧,忘我。小茄子一露头也是头朝下,面朝黄土。所以即使长成大茄子,它的性情都没改。即使没有油,切好以后放在笼屉上蒸熟,茄子依然是好吃得一塌糊涂。脾气好到让人敬重,涵养好到让人折服。一点不做作,不折腾,无污染。在这意义上,能生在农村的干净天地里,顺便养成好的涵养,也算茄子们上辈子的修行,这辈子的福分。它们终日与土地相依,相看两不厌。纳日月精华,接地气,有灵气。

小隐于山也罢,大隐于市也罢,茄子是隐居在民间的隐者。是精神上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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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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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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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忠诚的温暖散文

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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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月色如银,洒满了小院。金银花和白兰花的香味融在一起,弥漫在周围,令人神清气爽。我送女儿到楼上去歇息,刚出门,“哗啦”一声响。女儿一看,“啊!是野猫?”一只动物翻越我家的围墙,进入了小院。

送女儿回来,一只猫来到了我的身边 ,围着我跳跃打转。仔细一看,乖乖,是我家丢失了八个月的那只公猫,狸黑色的条纹皮毛,圆圆的脑袋,长长的尾巴!只是稍瘦了一些,还是那矫健!它往我的身上直蹿,不时咬我的裤脚,那亲热的劲儿,像多年的老朋友没见面似地。我情不自禁的说:“小宝贝,你回了!”用手抚摸着它的脑袋,没想到它窜上我的手臂,那锋利的爪尖把我的手臂划了一个小小的伤口。这个坏蛋!我不得不找酒精消炎。心里虽然有点不满,但我理解,一个与主人分别了这么久的小动物对我的这份感情!这份爱恋!哈哈!

这只猫,年龄刚两岁。抱来的时候,给它起名叫“咪咪”。在家里养的很胖,对捉老鼠这份本职工作不太敬业!大概今年正月里的一天突然消失!俗话说:猫一千,狗一万,老公鸡还认二里半呢!家里人都认为过几天会回来的!为此,我们还做了许多猜测:如因为爱情啦,或好吃中毒啦?可是等了许久,也不见它的踪影,心儿也就渐渐的凉了。更多的是认为咪咪已经被捕杀!这里有专门做这样无本生利的生意的人。它的皮毛值钱,肉更是当作高档的野味卖钱。至于它咋消失、咋回来,无法考证,回来就好!

咪咪刚来的时候,又小又弱,和我家的小狗经常睡在一起,互相亲昵,玩耍。要说这只小狗,可有资格啦!与我上初中的大孙女一般大!哈哈,你不信吧?是朋友送给我的,雌性,起名叫“乐乐”。它和咪咪突破了生物学上的“种类”界限,玩起了“忘年之恋”,你亲着我、我亲着你;你压在我身上,我反过来再压你。那调皮的样子,可亲热呢!难怪现在老鼠也和猫成了一家!真是世事难料。这回,咪咪回来时,乐乐一下子蹿过去撵它,我大声呵斥并加以抚慰,一会儿,它俩就和好如初。原来是没认得呀!

要说家里养动物吧,我原来是持反对意见的 。一来它们身上容易沾染细菌,家里有小孩;二来学校人数众多,咬了学生,了不得啊!但老伴喜欢养着小动物,花儿、草儿的。这不,去年老伴又养了一只小狗,漂亮,可爱。可是它不懂事,嘴碰了一位老师儿的腿,流了血,那就要给打疫苗呀!我们决定,把它送走,丢在一条公路边,心想有人领养!当我们下乡回来的时候,它还在老地方等着我们。当我们骑着电瓶车疾驰而去的时候,它好像看见了我们,一个劲儿在后面追啊追的。当时我们的心里确实不是滋味!它会怎么样呢?会有人领养吗?它还会想着丢掉它的主人吗?

这个乐乐呢,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性情温和、安静,一点也不张狂。倒是那个咪咪,可不能轻易碰它的。但对主人的忠诚,咪咪这回有了具体的表现。昨晚上,咪咪在我面前跟前跟后;我睡了,它就睡在我的床下。至于乐乐,没得说的!我到杭州半个月,回来的时候,一开门,它就在院子里,尽着自己的职守。多感动啊!平时我在上网,它就在旁边安静地躺着;我去散步,它走在前面;我要远行,它默默地跟着,那怅惘的眼神......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是它,使我在这个寂静的小院里不感到孤独!

当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乐乐就在我的旁边。那个咪咪,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或者它习惯了流浪的生活了吧!?但它对这个小院,这个主人,我想:它还会来的,它是永远眷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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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3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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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坠落的爱,还是为爱坠落

夜依然很静!

唯有我静不下来,思绪嘈杂飘渺,无奈的时候总是想一些糟糕的事,可是时间已如流水逝去了!

我们的誓言,天长地久。

我的爱情却悲欢离合!

一句简单的爱你一直憋在嘴角!

亲爱的,我只有在此时此刻才知道你的存在,当你抚摸我的秀发时,我看见了你眼角的泪水,是爱;是痛;还是为了爱坠落了!

天,一天天的过去了,爱,一点点升华了!

你的背景像一面墙挡住我的世界,我看不见了!一点都看不见了。

偶尔透过窗户我看见外面有很多花,可是我却闻不到花香,不是我鼻子好使!而是我始终只能闻到你的味道。

是坠落的爱,还是为爱坠落?

也许只有你我知道!时间,让你我明白,爱是需要过程的!

记得,那年第一次偶遇的时候,你还是你,我却不是我了!如今你不是你了,我还是我!

当枫叶落满一地的时候,你要记得,曾经有一片是写着“我爱你”的。

医院的颜色

掀开医院厚厚的棉布门帘,室外的阳光被严严实实的挡在了身后。这是另外一个世界,拥挤的,噪杂的,连颜色都像是蒙上了一层无声的阴影,像隔夜的茶水。

那些从身边经过的人,你看到的只是他们匆匆经过的颜色。

那黑不是纯黑,是褪了色的黑棉袄的黑。

那咖啡是旧箱底翻出的十年前的旧风衣,皱折里还带着酸酸的霉味。

那米白的淳朴在等待的岁月里变黄了,有种自怨自艾的悲悯。

粉色淡成你阳台角落里忘记收的那块旧手帕,有气无力的用最后一抹红晕叹息。

土黄是井边干涸了无数次的泥土,疲惫着一张枯萎了的面孔。

最多的是用深蓝、咖啡、灰、黑,混合而成的颜色,再以不同的材质和形状附着在不同的人身上。有时是夹克、西装,有时是棉衣,甚至的背包。

所有的颜色都有着统一的表情和气质,用一种心照不宣的阵型,在看不见尽头的走廊上穿行。

在蓝底白字的顶部灯箱的照映下,所有人的脸都呈现一种泛着青黄的灰白,女士们的粉底和腮红在这灯光下遁了形,眼袋愈发明显,纹过得眉眼更加青紫,油光愈发澄亮,斑点更加醒目。千万不能笑啊,你望着远处灯箱下喋喋不休的身影,因为,你知道,那几乎会是狰狞的。

一个粉色的小护士昂着头,耷拉着眼皮,面无表情的从人群中穿过,轻盈的,熟练的走着梅花桩。是的,众人是桩,而她是武功高强的女侠。扭着腰肢,用左右肩膀一前一后耸动着躲闪着众人前行,脚不沾尘的,一眨眼就到了走廊的尽头。

一个白色的医生眼观鼻鼻观心,镇定的走过。光滑的脸上,佛般的入定。

一个蓝灰条子颜色的男人跛着脚端着水杯走过,一脸痛苦的皱着眉。他喝了一口水,也许是水太烫,他的脸像被一只做包子的手揪了一下,凑到一处去了,旋即又散开来。他的目光撇向坐在两边的众人,跛着的腿伸的更长,身体摇摆的幅度更大,水杯却依然波澜不惊。他的痛苦仿佛已经籍着众人的观瞻生出些英雄末路的无谓来。

“嗒 嗒……”,蓝灰色的节奏有些活泼的远去了……

难颜

几许恩仇几缕削未够、犹忌俗世口。难留难走…

流年殇、君卿难望、还断肠。难相忘…

福未几祸相依、情债难抵。欲步难起欲罢难弃…

浅谈、百善孝为先

谈到父母,我就想到那首歌,每当听着那首歌总要抹眼泪;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你?没有你哪有家?没有家哪有我……

请不要嫌弃你的父母。问世人,谁不想生的潇洒、貌美如花,恨苍天尽不如人意。嫌弃父母是可耻的,他们再不好也是你的父母,是生你养你的人,作为子女;又有什么资格去嫌弃?

请不要责怪你的父母。不管是什么事情,都不要去伤你父母的心;首先,父母做一件事,出发点是好的;结果做错了,导致你失去火是损失了些什么。他们自己都会深深的自责,作为子女面对这些请不要责怪你的父母,不要让他们心里有阴影。那样他们会痛苦、自责一辈子;事情已经发生了,失去的也回不来了;反而应该安慰父母,让父母安心

请不要指责父母的错。你的话会像一根针一样刺痛他们的心,父母为子女做的都是为了子女好。不要指责这是错的,那也是错的;你有没有想过,其实父母最大的错误就是把你生下来、养那么大

在你最困难的时候,陪在你身边的人是你的父母;在你众叛亲离的时候,父母不会离开你;纵然你是个罪大恶极的人,父母永远都不会不承认你是他们的子女。没有原因,不需要理由;如果要理由的话,只有一个,因为你是他们的子女

当父母生下我们的时候,他抛弃了自己的爱好,拼命的工作;父母也想闲着,可怎么也不敢闲着;父母也爱美,怎么也不再打扮;喜欢吃好吃的,就算看着流口水,都舍不得吃

在父母心里,你比他自己都重要;作为子女你把父母又是放在了什么位置?总会在闲着的时候回忆父母为自己做的点点滴滴;一次次的暗自伤心,一次次的流下眼泪。好想抱着父母痛快的哭,来发泄心中那压抑已久的感情。时间如流水父母能陪我们多久?不孝敬父母与禽兽何异?

看着父母慢慢的老去,心在痛;父母用后半生养了我们前半生,我们要用后半生来回报父母恩

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可作为子女,有几个不去埋怨你的父母?

那些对父母悠着偏见的人

难道真的要让别人说:可怜天下父母心

难道真的要让别人说:难道真要等到子欲孝而亲不待?

难道真的要让别人说: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万里儿不愁

父母心心系儿女,父母恩恩深似海,父母情情如泰山,父母言言逆利行

想起那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堕落了吗?

是不是经常迷茫,是不是学会了颓废,是不是缺少目标无所适事,警告你,别堕落,你没资格!

你生来就不是豪门,没有王子公主的命就别学只有王子公主才能得的病,人家有时间、金钱去仰望天空、去抑郁彷徨,你没有,你必须奋斗,你生来就背负着家庭、生活的重担!别把时间都浪费在埋怨、牢骚上,没有人对不起你;别把自己看得跟故事里的男女主角似的,人家天生漂亮、天性善良,你呢,你能够给自己的优势就是能力,然而,如果你一味的颓废,就连这最后的机会都会丧失,成为一无是处的废物!

不论你是笼罩在失望阴影下的大学生,还是很不顺心的工作者,你都得找到自己的信心,然后去努力。否则,就认命吧,一辈子浑浑噩噩,无所做为,别怪别人鄙视你、瞧不起你,因为你活该!

所以,从今天起要么努力追逐梦想,要么就做别人脚底的泥巴,云泥之别,不过如此,千万别堕落,你没资格!你需要看清,你的失败究竟是因为没有伯乐还是你自己没能力!

爱自己的最好方式就是努力奋斗让自己优秀起来,如果你再颓废,别郁闷没有知己、找不到真爱,因为连你自己都不爱自己,还妄想别人爱你吗?试问,你有什么值得爱,你配吗?往往一个人在乎的不是金钱而是一颗奋斗的心啊!

醒悟吧!别再堕落了!

难过了,不要告诉别人,别人永远都不可能明白在你的立场上的感受。

难过了,静静的蹲下来抱着自己,让眼泪尽情的洒落。

难过了,拿着镜子看看此刻的自己,让真实浮现眼前。

难过了,默默的将自己隐藏起来,让空虚掩盖一切。

难过了,闭眼倾听周围的声音,让自己沉浸在喧嚣中。

难过了,不必告诉别人,自己的悲伤为何要别人也承担呢。

难过了,可以假装快乐,和别人一起兴奋时就能遗忘了自己。

难过了,仍然安慰别的伤心者,你会发现自己也在受益,当局者迷而已。

难过了,听音乐,就让音乐把它带走。

有谁不曾难过,

有谁还会记得,

过去的不再重来,

又何必去苦想?

忘掉……

用微笑渲泄悲伤!

作者晴露的文集

为你沉醉不醒

你的发姿自然,舒缓

飘逸舒展开来

我爱你的心

等候你心的熔入

忘记了今昔是何年何月何日何时

在昔日的努力寻早中

筑起一座心的城防

只要你对我有一个微笑

用手理理你柔顺的发丝

我将会为你沉醉不醒

心律汹涌澎湃

黑暗的夜里

你使月光逊色于你

星星陪衬着你的美

只为把你走过的路照亮

凳子

如果彼此不相识,如果那一张凳子不曾搬移,如果我心安理得淡然视之,那静如湖泊的生活怎会泛起美丽的涟漪?

一日三餐,我都跟学生去餐厅。当我端着碗来到惯常坐的餐桌旁,总会有一双小手,把我的凳子及时从桌下拉出,替我摆好,然后离去。

那就是她,一个我仅教了两个月的小女孩,后来因工作调动而憾别。她的名字,惭愧地讲,我是在她做了这件事后,才旁敲侧击探知的。任亚雪,一个很纯很有诗意的名字。在我的印象里,教她期间,并没有特别照顾她的地方。我只是尽了一个教师的职责而已。

看罢摆好的凳子,我习以为常地望向不远处的她。她微笑着,从容满足,仿佛做了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我在那抹笑意中,在心灵的感触里,抚一把凳子,小心翼翼安坐其上。

我诚惶诚恐坐在登上,享受,宽慰,而更多的是扪心自问:自己工作的态度对得起它吗?自己是否够格享用这种“优待”?我能代表全天下的老师,向凳子,向女孩,向其他的孩子们,尽到为人师表塑人灵魂的责任吗?

我为自己多年前选择的这一行,庆幸不已。我想:将来有一天,女孩离开这个僻静的山村学校,或许还有学生替自己摆凳子,或许没有,但无论哪一种情况出现,都不会影响自己心中圣洁的旗帜。

我会一直告诫自己:坐稳凳子,善待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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