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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 散文热门20篇

梭罗善用比拟、比喻的手法,写眼前的一切事物,在梭罗的眼中,这些自然物并非死去,而是鲜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荷 散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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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带渐宽终不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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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实在是令我汗颜,原因是,我不但不瘦,而且看上去还很健壮。可是,除了这个题目之外,才疏学浅的我暂时还不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的题目来替换,所以题目暂且保留。我觉的吧,我要写的内容未必就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也是因此,我得弄个响亮点的名字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就像很多长得不怎么俊美的女子,网名会叫什么“嫣然”一样,权且用这个名字先遮遮丑。

就我所知,虽然胸无点墨如我。糊弄起大多数“文艺青年”来,这点东西就已经绰绰有余了,比如吧“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似秋风悲画扇”,你信不信,很多人都会自作多情不分青红皂白的吟唱这一句?不过,千万别误以为他们很有风情,很有学问,因为,他们就会这一句,后面诗人在写什么他们混然不知!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吟唱后面的“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古人心亦变”,如此,如此而已,我就会收到很多掌声,立刻赢来“饱读诗书”的美誉!嗟夫,中国人对于文化的热爱可知乎!

其实是这样的,大多数人时不时的吟唱一句时髦的诗句,实在是想证明一下,自己也是挺有学问,挺有内涵,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也无可厚非,作为一个青年,作为一个自诩文艺青年,怎么能被社会潮流抛弃呢!?可是呢,要想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文艺青年往往不是浅尝辄止就能做到的,他们没有恒心,更不愿弄个衣带渐宽的可怜样,于是以为只要自己会上那么一两句就很了不起!我又觉得,这样有好,也有不好!因为文艺青年怎能被社会流行的文艺抛弃?可是,中国历朝历代哪个时代出现了如此全民皆文艺的壮观场面呢?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吧。坦白来讲,真正的文艺其实不是躁动的,文艺的本身是安静的,只是到了后来,缄默中突然爆发出炽热的温度,立刻引来了火山的大爆发。

我似乎渐渐的坐不住了。我已经被自己的伙伴们远远的抛在后头,现在隐约还能看见他们的背影,那背影也已开始渐渐模糊,不出几年,我连他们的背影估计也看不到了吧。

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孔乙己,明明已经穷途末路还固执的以读书人自居,处处流露出可鄙的穷酸像,遭到所有“功成名就”读书人的痴笑。前几天,还有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劝我说,“你偏居一偶,做什么世外闲人?你连个女朋友都搞不定,还去读那些淘汰的书籍,想潦倒终身,还是想光棍到底呀?”。

我本想也说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之类的话,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被辱骂的次数已经数不胜数了吧。哎,被他们骂了多少次“幼稚”之后,我终于以自己的方式成熟了起来,我静默以对,你们就敞开了唾骂吧!

他们给我谈现实,我给他们谈梦想。他们终于给了我一个有些意思的答案,”我也曾经做过无数次梦,当梦想与现实照在一起就成了噩梦“。

汉朝有个董仲舒,读书废寝忘食,说废寝忘食那是我虚夸,他也吃饭,只是坐在床上吃饭,他也睡觉,只是穿着衣服睡觉。人家那是,卧室之中一睡塌,半做书桌半为床。我曾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怎么孕育出这样一位文化上的苦行僧。这样安安静静的吃,安安静静的睡,十年如一日手不释卷。那时候的流行文化是什么?是不是也像现在,“终日忙碌只为饥,才得温饱又思衣”?我深深佩服董仲舒,他也算是为了梦想而饱受吃喝拉撒的苦痛吧,我这样理解估计董仲舒未必同意,衣带渐宽终不悔嘛?人家自甘这样,只要是自甘的就未必是苦痛的,除了自甘堕落。在现在人的三观里,就连自甘堕落也未必就是贬义词,说不好,那是现实,是成熟的标志!

话说回来,中国的孩子小的时候多半都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是胸怀壮志的,以我看来,将来这群孩子里面把持朝政的,崭露头角的不可估量。上高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们的志气小多了,也就是想上个北大清华之类的名牌大学,最终当然是不可得。工作之后,颇让我感到意外,他们竟然都萎靡了,没有了志向,没有了梦想。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所谓“一把浮浊向红尘”。

小的时候,觉得外国人没出息,梦想竟然是做个鞋匠,做个裁缝。当我和外国的同龄小朋友一起长大之后,突然发现,他们竟然比我优秀的多。中国的孩子有伟大的父母,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们带到了山顶,于是,他们看到了日出,宏图伟业顿时从内心激发出来,真是有一种,奋父母之余烈,震长策而驭于内,甚至有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只是后来发现,久在山顶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时不时的有来至各个方向的狂风,时不时的有雨雪冰雹,算了,算了!还是下去吧,干脆到山脚下去,说不定还能打个盹,眯一会儿!慢慢长大后,那来自山顶的呼唤渐渐成了不可挖掘的记忆,再没有拥抱太阳,拥抱梦想的冲动,于是,他们说“梦醒了”。

我小时候,家里极为贫穷,父母养家糊口,奔波在外。我是长子,有一幼弟,长兄为父嘛!我除了把自己照顾好还要照顾好弟弟。没有灶台高的我,做饭可是一把高手,所以,我小的时候特想做一名厨师,做出最可口的饭菜给家人吃,我的梦想当然遭到伙伴们的嗤之以鼻。

出路当然是读书,于是我努力读书。家境好转之后,我带着梦想去市里读书,成绩一般,中考失败,高考喋血!念了一所连个像样名字都没有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没有女生的专业。有时候,我跟我的同学抱怨说,嗨,说不定哪天你开着宝马正好在菜市场遇见我,你光彩照人,衣着光鲜,我呢,穿着几代单传的旧衣服,嘴里嚼着根毛草,手里拎着只下蛋鸡换取柴米油盐钱。同学听后哈哈大笑说,哪里至于呢?

有一段时间,我很郁闷,想不通我到底该做些什么?金钱吧,觉得不是永恒,名誉吧,觉得太飘渺。后来就想,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努力读书吧,什么书都读!我那时就想,万不能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去慨叹“加我数载,五十以学艺亦可以无大过矣!”,孔子当然说的不是这个“艺”,他说的是《周易》的易,我想,我不必去皓首穷经学周易,最少应该有个一技之长,而且这个“技”即使不是谋生的工具,也要作为我的终生爱好,陪伴我一生。

有一次和一个高中好友通电话,当他得知我还在为了飘渺的梦想努力的时候,点拨我说,这个时代,唯有梦想最不值钱!似乎我也看到了那个必将潦倒终生的我,看到了那个一生清苦的我,霜染华发,面容憔悴,连个老婆都没有讨上的我。一盏孤灯独自明,半杯清茶映诗书。我下意识的认为,读书给了我快乐,也有可能毁了我。

我说我是幸运的。幸运在梦想最为奢侈的年代有了自己的梦想;幸运在当伙伴们对物质趋之若鹜的时候,我还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幸运在别人酒饱饭足搂着娇妻酣睡的时候,我竟然还能呵出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

痴狂的想法,呼啸之间的一气呵成,嘱以为文,送给在路上的自己,记住,既然选择了梦想,就要风雨如晦,日夜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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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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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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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踏着光阴的节拍优美散文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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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平凡的日子里,我们平静甚而不拒凡俗地活着。我们那颗被生活腐蚀得有些麻木的心,难免嗟叹于岁月的无情和命运的多舛,甚而心安理得地让青春做了岁月的附庸。

然而,当我们用心去揣摩生活中类似于老蚌衔珠、化蛹为蝶、万娟成河的人生规则时,你会幡然顿悟;那不正是平凡生命历经苦痛与岁月抗衡而编织的辉煌,不正是有限生命在无涯岁月中定格成永恒的证明吗?

那么,请慎读岁月吧,不仅仅在你生命的显目处,也不仅仅在你人生的风光处;诸如点燃生日蜡烛或者伴随新年钟声跨进新年的那一刻;诸如幸运之神叩响门扉或者在鲜花和掌声中走向领奖台的那一刻。

岁月滑翔的声间就像鸟儿舒展羽翼的声音。宛若赤足走在沙滩上,许多的日子尤如潮水漫过双足,褪去之后,了无印痕。

岁月,无声地伴你走过春夏秋冬。群山在无声中诉说伟岸,江河在无声中书写恢宏,蓝天在无声中袒露旷远,大地在无声中酿就永恒。人呵,也在无声中送走时光的星移斗转,笑看人间的月圆花瘦,把持心灵的阴晴曲直,掂量生命的跌宕浮沉。

岁月,悄然地充当生命的证人!有贤者言:日月经年,事世无常;人生如月,盈亏有间。每个人的人生如同在时光的遂道里做了一次漫长而又艰辛的旅行,途经之处看到的不尽是山青水绿、歌舞升平,更多的却是要领略崎岖坎坷或平淡无奇。这时候,尚未达到目的你浑身乏力了,眼睛蒙尘了,甚而启程时高昂的兴致也骤然冷却了---这是岁月本身蕴含的一种冷酷而坚实的力量,也是岁月对人类生命韧性的一种挑战!

慎读岁月,最是应当在你平凡生命中的每一天---因为生命是对岁月的回眸,人生是与岁月的较量,征服了岁月,也就获得了超越生命年轮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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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心累的感觉的散文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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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滚滚红尘中,有时感觉心很累!心累的感觉,是让人说不出的滋味,有时感觉无奈,酸涩苦楚。

心累的感觉,是让人说不出的一中隐痛,有些煎熬、焦虑。

在生命的旅途中,总会有这事那事的,有很多时候,懂得如何避开问题的,胜过知道怎样解决问题的。在这个世界上,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还是选择顺其自然,也许是最佳选择。胜出者往往不是能力而是观念。是啊,一个人观念的改变,是成功法宝,观念可以改变人,人可以改变世界。做人最重要的是品格、态度、思想观念和人生价值观!

要想事情改变,首先自己改变,只有自己改变,才可改变世界。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战胜困难!

好好的活着,开心的生活,应该心累的感觉,变成幸福的感觉,有时候,莫名的心情不好,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发呆。

有时候,夜深人静,突然觉得不是睡不着,而是固执地不想睡。有时候,听到一首歌,就会突然想起一个人。有时候,别人突然对你说,我觉得你变了,听后,也是有些茫然。——感觉好像丢了自己……

一次心灵净化的结束,是一段新的开始。有始有终,却又循环往复。有的时候,真想抛开一切繁杂,追寻那一种感觉,是的,人有的时候真的需要放松!红尘琐事很多的时候是人压抑,需要内心释放一种压力。

在这样一种态度存在的时候,我们真应该找一个合适的时间让自己内心平衡一下,变为一种洒脱,一种放松状态,持有一种坦然、一份淡定、一份恬然。

夜深人静的时候,一支香烟,一杯清茶,能回味很多很多……感觉当今这个社会,很多的人都丢失了很多根本的东西!丧失了道德,丧失了做人的准则和底线!只剩下了金钱为上!感觉很是可悲!一个民族或者一个人丧失了信仰真的很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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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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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代我们记着旧日的样子,岁月划过指尖的痕迹,却不知在匆忙的时代有多少人为我们驻足。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便有着一种闲适而悠远的意境。陶渊明也是在隐居之后,似乎慢下了生活,才写出这样无出其左的句子。“人间至味是清欢。”苏轼似乎沉溺于人间烟火,放慢着步子去体会人间百味。“樽酒堂前空对月”余光中写道,李白的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

从前慢,光阴落笔,浮世清欢。

如今我却爱着集邮,小小的邮票,只觉得方寸间另有天地,便小心翼翼地把它夹在书里。就好像武侠小说里,韦小宝集二十四章经一样。集的过程便是美好,集齐了就是告一段落。那时候只觉得残缺比完成美丽。在清闲的日子里看着小小的邮票……

作为一个喜爱文字的人,也爱写信。摸着斑驳的信纸,纸短情长,满是回忆。喜欢在夜晚写信。当一切都安静下来,伴着初夏的月光与蝉鸣。天地之间只有我与你的存在。写最近看的书和电影,写最新喜爱的一首小诗,或者写最近听到的一首戏曲……许多的事想与你分享。也许这就是藕断丝连的牵挂吧。

等信的过程往往是漫长而又美好的。不自觉地看向邮筒,期待着你的回信。

时光荏苒。木心曾说过,从前的日子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好像在这慢下来的时光里,会怀着心中小小的期待与惊喜,便是那个为我们驻足的。

亲爱的岁月,愿你始终如旧,细水长流般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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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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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散文家,张晓风的作品与其他人的作品有着与众不同的味道。她把自己的感情全部倾入在每一篇文章里。看她的作品更像是去了解一个人的心灵和她的喜怒哀乐。

在她的散文《第一幅画》中,她对自己的家乡进行了描写。从写作题材而言,这篇文章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当她运笔时却超越了普通人的情感,将这个南部的小城描绘的有声有色。之后,她逐渐深入主题写道尽管儿时家境贫寒,她依然苦中作乐,将上铺空间取名为“桃源居”,并在墙上挂上画。通过这篇文章,我深刻体会到不管你所处的环境多么的恶劣,内心都应充满阳光,因为精神食粮是不可缺少的。

其中,我最喜欢的《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了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长场面十分温馨感人,接下来甜蜜中有了伤感。最后就变成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将这种复杂的情感描写的活灵活现,仿佛知晓世间所有的秘密。

张晓风听着她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她是一个碧玉的弱女子,但是读了她的文章却发现不是这样的。比如在《酿酒的理由》中“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字里行间留露出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这一篇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生命它每一秒的味道都是不同的。要向生命变得精彩无比,我们只有靠自己,遇到困难时是灰色的,但当你打败困难时,就会变得五彩缤纷了。

张晓风独到的眼光令人钦佩,令人信服。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领悟到很多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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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杂草的自语散文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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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棵没人采摘的小草,在废墟里守着寒鸦叫。

路过的人踩着我的身体追逐每天的太阳,还笑着说那草好脏。

我疯狂的长,是为了报复踩过我头顶的脚。要你有一次在这里摔倒。

花儿仗着她美丽,把我赶出本属于我的大草地。

人人都说花儿好,却做着鹊占鸠巢的勾当,

人人都说墙头草两边倒,那只是风儿的谣传,

我不是来说是非者,不想做那是非人,

我的坚强谁不赞,头顶大石照样要生长。

我的生命力谁不叹,野火烧尽春又长。

无知的人才会说我是杂草,为何那么多文人雅客把我赞。

金从矿出,玉从石出,平凡下埋藏的是美。小草的破坏力要人们记住低贱之物是不可以忽视的,低贱同样身怀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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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两位掌门人春天的故事哲理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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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掌门人春天故事

程颐:春日偶成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朱熹: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两首诗很短,只有28字。可能和现在的QQ个性签名或者微型博客差不多。加上程朱二人的身份,可以算是名人博客了。两首诗一直流传到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读书的,但是一般人读书就先背古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学很多的古诗,但是每个读古诗的人都先学《千家诗》;也有很多人连《千家诗》都没有念完,但是都是从前两首开始的,于是这两首诗歌便成为普及文化中的普及文化,众人皆知的文化。如果宋朝有博客或者个性签名,这两篇博文回复的人,转帖的,浏览的,恐怕是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两首诗可以用“异曲同工”来总结。程颐与朱熹,中国历史特别是哲学史上首屈一指的两位大哲学家,思想家。有着同样的专业,同样的思想基础,也应该有同样的生活,同样的爱好。他们都喜欢春游,都喜欢吟诗,具体就体现在这两首异曲同工的诗歌上面。

程颐的《春日偶成》记述了他在春天里发生的一件趣事。“云淡风清”的中午,他“傍花随柳”在河边散步。他的欢乐远远超过身边同龄人所能表现的程度,于是听见了“偷闲学少年”的旁白。

朱熹的《春日》通过描绘泗水河畔的景色,发出了“万紫千红总是春”的高度概括。

两首诗都是春天生活的描绘,是游记,或者日记。都是大学者在外面散步时候的散记。或者是观察,或者是思考,或者是感悟。表现了学者的风范。在相似的爱好中,可以看见彼此统一的人格还有相互支持的思想体系。

于是有人开始探究诗作的原委。首先作为日记应该知道它们创作的确切时间。“春日”是立春那一天吗?可能是的,但也有可能不是。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两首诗歌都是春天写下的。但是春天,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春天,都是立春开始的。立春在这里即使不能当作确切的日期,也能算一个参考的日期,参考的时刻。在两位哲人一味地爱春,爱走,爱水之中可以看到更多属于智慧的属性。

孔子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静,智者动,仁者寿,智者乐”。仁,是孔子思想中的人生最高境界,但是并不能说明“智”就不如仁。仁是一种人格的量度,智是智力的量度。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现在人说的智商。智力量表是很多的,而且也相对权威,像威克斯勒,像比奈西门量表,在很多地方仍然作为智力的依据。但是人格量表虽然有,发展却比智力量表慢得多了。现在还是只能描述,不能比较。所以也不能说程朱二人就不仁,但是可以看到他们是真正的智者。智者的诗,也就应该用智者的眼光来看。

程颐诗歌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善用了类对偶的手法,“云淡风轻”写出了当时的环境,“近午天”点出来写作或者活动的时间。“傍花随柳”写出了游览路上的景色,也简单的交代了游览的路程。这两句话的信息含量之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程颐了简洁的诗歌还创造了两个成语,用来表示环境,景色,乃至是社会的气氛,可以说是很了不起的。因为写诗容易,写成语难。在诗歌中创造成语的人屈指可数的,而在一首随意的“偶成”中,一篇类似于现在的微博类似于现在的心情的文章,日记的文章里面创造了两个成语,那不是高智商是什么?

朱熹的诗歌可能没有创造那么多的成语,但是“万紫千红总是春”也是众人皆知的句子。他的“万紫千红总是春”不仅仅是一句抽象的总结,“万紫千红”也具体地描绘了春天的景色。什么是景色?什么是视觉?其实人是看不到真正的物质的。看到的只是颜色。但是朱熹写的就是颜色!而且还有精确的数字说明,同时一句多义,不得不让人佩服。他们写的都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环境,却能让所有的人在春天的时候想起这样的诗歌,这是他们的高超归纳能力,抽象概括能力。

当然,相同的专业同样的环境,也展示了不同的人生。

相比之下,朱熹的诗歌在时间跨度上比较大。“一时新”中可以体现出来。要知道,事物平时都是量变的,外面的景物也是。第二天去看第三天去看和第一天去看到的景物肯定差不多。即使有一天叶子全打落了,还能见到地上的落叶呢。但是五天就是一侯,十天就是一旬,十五天就是一气,三十天就是一月。这样量变就积累了,变成质变了。“一时新”体现的就是这种质变。可以看得出朱熹有段时间没有出门了。起码得五天吧,快一个星期了。但是程颐是经常出门的,至少在诗歌中体现是这样。“云淡风轻“天天有,晴天,春天,都是这样。

其他的差别也就从这一点中来。也许是因为少出门吧,朱熹的散步是叫做“寻芳”的。他看春风是“等闲”地。朱熹的时间比较充足。但是程颐的“傍花随柳”是“偷闲”的。似乎就很紧张了,一会儿花过了,一会儿柳过了。可能又匆匆忙忙回家搞科研去了。“偷闲学少年”除了说他太高兴了,有没有可能是说他走得太快了呢?可能是因为朱熹出去的少,所以一次在外面的时间多,程颐出去的经常,所以一次就要不停地赶回来。

同时程颐出门是有伴儿的,至少是“粉丝”。否则没有人知道他多少岁,没有人会说他学少年。但是朱熹肯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人吧,他的思考就远一些了他敢用“总是”的词语来说他看到的东西。但是程颐呢,只用了“将谓偷闲学少年”,意思是说他的是别人的话呢,不是自己的,更加不是客观的东西。

在这两个即是好友又是关注友人的个性签名里面,我们看到了许多对于自然的热爱,关于哲学人生的思考。

程颐朱熹是宋明程朱理学的创始人,在江湖上也能算上是“掌门人”了。他们的个性签名也好,微博也好,也展示了掌门人应有的气度和胸襟。

他们写的都是日记,但是因为写了春天一日里面所有关于春天的特性,变成了咏春的作品;他们写的都是个人的感受,但是因为这样的感受包含了太多的普遍现象,成为了真实的哲理;他们写的都是身边的景物,但是因为景物包含了所有地方的春天,于是成了春天的故事。这也许就是王国维眼中的“大事业,大文章,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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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秋的礼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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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告诉我们秋天到了的不是日历牌,而是红枫和银杏树的叶子,是那满山的绿叶、黄叶与红叶组成的七彩斑斓的彩色画卷。

我居住的小区附近,是泉山森林公园,其山上有一大片银杏树,在银杏树长势茂密的沟沟坎坎里,夹杂着几十棵红红的枫树,两种树的叶子都是扁扁的,银杏叶像一把把展开的小扇子,红枫叶倒像是一只只美丽的红蝴蝶,两种树叶的纹理都很清晰,就如同人的血管一样,特别是对着太阳一看纹理粗细搭配,错落有致,煞是好看且特有风景。

我上中学时,在老家也有银杏树,我经常拣几片黄黄的叶子,把它夹在课本里当书签,自己觉得身价瞬间就能提高好几个档次,因为情调、儒雅、博学、诗情画意等词汇,总是与一些花草树叶缠绵在一起,在那几年里,我发现一些女同学,其中包括一些漂亮而又矜持的女同学都会高看了我一眼,一到秋天,她们就跟我要黄黄的银杏叶夹在课本里,我也愿意到银杏树下捡几片好看的叶子送给她们。

在今年秋天的一个秋风乍起、雨丝连绵的下午,我踏进了森林公园里那片银杏与红枫混杂的树林,真没想到,我会在那个瞬间被这片美丽的景色惊呆了,那一刻,我确信自己走进入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如梦幻般的仙境,充满着诗情画意,走进了一个火红与金黄两色密不可分又交织缠绵的童话世界。

仔细看去,这成片的红枫与银杏树如同是一个个披着火红与金黄薄纱的美丽仙女,半空中随风飘落的片片树叶就像仙女们放飞的红、黄蝴蝶,地上堆积着厚厚的火红、金黄的落叶,就像一幅温暧的两色毡毯,我顿时想起刘禹锡在《秋词》中那脍炙人口的诗句:“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秋天到了,秋风、秋雨、秋叶以及昨夜的露水与凉风,让我感受到了秋天真的走近了我们。

站在山顶放眼望去,瑟瑟秋风蹂躏了野草,滴滴秋雨凋谢了百花,片片落叶放飞了浓墨重彩的秋色,那一片杏黄,一片枫红,异常夸张地渲染和放大了整座森林公园后面那座大山,漫山遍野都是秋的萧瑟与神秘。

真地想不到,在山顶的一棵红枫树下,竟有人在吟诗。那吟诗声高低错落有致,跌宕起伏,虽然我没有看清其貌,但我听出那是位男性,因为他那富有男人魅力的磁性嗓音,让我感受到了他一定是一位既张扬又稳重、既幸福又沧桑,而且应该还是个极有故事的男人。

狂热的汪国真时代早已过去多年,虽然现在也有一些小资男人与女人偶尔会写上几笔抒发一下情怀,但不管男人和女人,现在写诗吟诗的人确实不多了。

我站在一棵离他既近又僻静的老银杏树下,及其认真的听着,那诗句随着秋风忽远忽近地刮进了我的耳畔。

诗曰:

落叶是秋天最美得语言

将一抹诗意传递在季节的眉间

用淡淡的笔墨芬芳着流年

在一纸清欢里独自聆听寂寞的呢喃

掬一袭如水的温婉

抚慰一地落叶的幽怨

我带一朵火红的期盼

送到你在远方站立的窗前

诗写的很美,经他的口中流出的每个字符,都有着非常迷人的韵味和感染力。

听着那朗朗上口与高低错落的朗诵,看着这叠嶂的山峦与秋色,我突然感到,这满山交织栽种的红枫与银杏树和它们的叶子真是太美了,美得使人炫目,美得使人陶醉,美得令人流连忘返。它们由春天的抽芽、发叶,到夏天的墨绿,再到秋天的发红发黄,飘飘洒洒的落地,循环往复,乐此不疲。我想树叶原本是不想离开树干的,但一夜秋风起,万树落叶飘,大概是风太有磁性和吸引力了,风来了,叶就想挣脱树的羁绊,顽皮地随风一起嘻戏起舞,风走了,可叶离开母体之后,再也无法回到那为自己提供营养的怀抱,无奈只有被风抛弃之后暗自神伤、悠悠落地、静静安眠,最后潮湿腐烂,回馈与滋润了大树母亲。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把那秋天落叶与树的关系刻划到了极致。

我爱秋天,因为秋天不冷不热,令人舒适惬意,神清气爽。秋风、秋雨、秋叶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三角组合。秋风吹起秋叶时秋叶在飘,秋叶伴随秋雨时秋雨在飞,没有风,叶不会飘,没有风,雨不会飞,没有雨,大地不会湿润,没有雨,万物不可重生。没有那秋风秋雨中飞舞的黄叶红叶,风会显得无聊,雨会觉得寂寞,只有把秋风秋雨秋叶完美的收进一个镜头,才是真正精彩纷呈的秋的世界。像我今天这样,能在瑟瑟秋风中冒着丝丝秋雨,在银杏红枫树林里伴随着飘舞的落叶行走,那惬意、那愉悦、那情调,岂能是神仙可与我相比。

有人认为秋天是伤感的季节,是无奈的季节,是万念惧恢的季节,是沮丧落魄的季节。因为秋天收获后就很难再看到绿的树、绿的草、绿色的世界,出现在你眼里的满是百草的凋零、万木的萧条,还有那脑人的漫长冬季。

但我喜欢秋天,我天生就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秋的情结,在秋那黄黄的天际下,阳光也变得温柔,月光也变的暧昧,花也从夏眠里醒来,虽然离冬天不远了,但她们还是在尽情地向这个世界展现她们最后的妩媚与娇羞。

我喜欢秋天的风,秋风刚来时悄无声息,就跟夏天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就不辞而别一样,吹到脸上身上柔柔的、爽爽的,有时它也会雄浑恣肆地耍些脾气,也会肆无忌惮地抓起地上的秋叶抛到空中,使它再飘飘撒撒地落到地上。但这一切来得自然、来得从容。我们忘不了是它吹散了日头的骄横拔扈,也吹走了炎热,吹走了酷暑,吹走了人们压仰了一个夏季的浮躁与烦闷。

我喜欢秋天的雨,秋雨来时是那样小心、那样缠绵、那样富有诗意,那雨丝软软的、凉凉的、特有人情味,因为在夏季闷热难耐的时候,是秋雨为我们带来了凉爽、舒适和惬意。

我喜欢秋天树上的红叶黄叶,喜欢看那轻轻的、悠悠的、不带一丝声响而又漫天飞舞的落叶。秋叶就是这样低调,它从抽芽、放绿、发黄、飞舞、落地,周而复始地踏着那无怨无悔、永不疲倦的节拍。

在秋的季节里,让我们走到秋的野外,看着秋的色彩,拥抱秋的斑斓,伴着南飞的大雁,嗅着金桂花的芳香,感受那煞是好看的红枫树与银杏树的红叶、黄叶、绿叶组成的五彩缤纷的唯美图画,感受这丝丝凉意和秋的浓重气息,感受大自然恩赐人类的这一特有的景致、风韵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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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场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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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梦”

记忆长河中,总保存着许多令人难以忘却的事。它们就如闪烁在银河中的无数星晨,虽然有明,有暗,但是都无比美丽多姿。其中,有一颗最璀璨最明亮的星高高的悬挂在我的脑海上空,现在,就让我把它摘下来给你慢慢讲述。

四年级时候的一个夏天,正好是星期六。天边的红绣球已被西山接住了,而我却还和伙伴们在外边玩滑板车,正在兴头上,一个意外却正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而我却浑然不知——“啊!”瞬间我已跌倒在地。爸爸看见了十万火急叫车把我送医院。唉……真是惨埃

“左胳膊的两根骨头断了。”医生一丝不苟地检查后,板着脸对我说。

我愣住了,周围的空气瞬间凝结——这犹如晴天霹雳,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咬着牙忍着疼痛转向医生,让他把骨头正过来。那种痛,简直是要命。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而我却痛得流下了眼泪。

第二天,除了痛还是痛。唉……以后再也不玩这个了,这一回就够我受的了。时间一天天的飞逝着,疼痛如魔鬼般折磨着我,也没见什么好转。爸爸开始担心了,他害怕是不是医生没有把我的胳膊医好,于是爸爸又跟我去医院做了个检查。最终的结果更让我大吃一惊,医生说我的胳膊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你的胳膊必须马上做手术!”医生严肃的说着。手术!我在心里开始埋怨自己,当初我为什么玩这个?为什么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如果在家里的话也不至于这样埃现在好了,只能躺在床上,就连睡觉也痛的睡不着了。真是自作自受埃如今我的胳膊更加糟了,还要做手术,承受这么大的痛苦。不过就算再痛再苦也是我自找的,谁让我玩那个呢,活该!这时妈妈听说要做手术,眼急了,说什么也要想个什么办法治好,一定不能做手术。因为妈妈知道做手术是很痛苦的。一直到了晚上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只有等着明天上手术台了。

“叮咚……”是门铃响了!

这么晚了。那会是谁呢?当妈妈过去开门之后进来了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他一回头我才看出来原来是爷爷。我问爷爷:“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啊?”“唉,我睡不着。这不我去了对面的你那位叔叔家,他说他知道一个治疗骨折的地方,而且那里是专业治疗骨折。”

话音刚落爸爸忍不住问了起来,打听仔细后,爸爸又去了那位叔叔家,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

“我知道在哪了,明天我们先去那儿看看能不能治好”。爸爸一进门就高兴地大喊。 我们家里人都点了点头。

天刚蒙蒙亮,晨星还未隐去,爸爸就早早的起来,去找了一个车,于是我们伴着一丝希望去了那里,到了那里,医生说我不做手术还可以治好,医生把我和爸爸叫到了另一个屋子里,开始给我治疗了。

“啊……啊……”这种声音不停的在我口中发出,实在是太痛了。经过医生的一番“折腾”,终于医好了。医生说:“你们回去修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唉,在家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埃终于 两个月过去了,我的胳膊好了!!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才是这场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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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或许就是这一念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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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或许就是这一念,改写历史的路

一念 一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

一念起,是川端康成凌晨四点,看花未眠,发现美得真谛,生活的真谛。

一念起,更是李清照雨后探花,绿肥红瘦,见证生活的无奈,生命的悲哀。

一念灭,是项羽垓下兵败,自刎乌江,他不曾等待江东儿女才俊,卷土重来未知。

一念灭,更是海子手捧圣经,卧轨而死,他不曾实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人生不就是在一念之间奋斗,一念灭间堕落,须臾而吗?关键是我们对待人生的态度。

遥想古人,黄鹤不在,往事已矣,三江空流,忆滕王阁王勃文采飞扬,羡兰亭王羲之把酒言欢,宇宙无穷,人生苦短,有人便哀叹,终来只剩白首之心。

转念一想,何不学习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也何不学习王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成功与失败的抉择,是一念,伟大与渺小的抉择,是一念,生存与死亡的抉择,还是一念。

对正义的一念,是岳飞的精忠报国,以民族利益为己任,舍小我成大我的精神,鄙夷秦桧,空有一时的荣华,却留万世的骂名。

对伟大的一念,是谭嗣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该忆起,那个站着而死的伟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他流芳百世。

对生死的一念,是食指用冰冷的手指在布满尘灰的窗台上写下“相信未来”,呀成功了,他走出了那个尘封的铁窗,只因为他坚信,相信未来。

一念起,等待的,不只是辉煌,一念灭,失去的,也不只是辉煌,里面包容的,是一种人生,徘徊一念,也一念抉择。

包一荷月光,掬一捧溪水,赏一轮明月,饮一杯美酒,那是隐者的一念。

能见之所及,能闻之所及,能至之所及,能欲之所及,那是行者的一念。

将在外,为国为家,不战死沙场,就应马革裹尸,那是仕者的一念。

西风紧,谁见宋菊东篱,对酒当歌,谁今大江东去,仅是你我一念,思古今,鉴吾身。中流击水,谁主沉浮,月圆月缺,谁唱得失,仅是你我一念,惯看夕阳时,吾得人生真理。

一念,多么快得思想,穿越古今,到遍天涯海角,仅是一念,李白的放荡不羁,把酒赏月,秦皇的雄大略,横扫六国,现状眼前,斯巴达克愤怒的一吼,震撼心灵,李密诚挚的衷诉,感人肺腑。

一念起,我们迎着地平线,把心交付初开太阳,是一种前进态度,是一种积极人生。

一念灭,再好的基础抵不过散失的信念,它会让你步入失败,再大的雄心也熬不过时间的摧残,一念灭,生命便随之黯然失色。

在一念中沉浮,在一念中升华生命,一念,既是良药,也是毒药,不同的人,须对症下药,一念,可以是一线阳光,给濒危的人看到希望,可以是无边的绝望,让黑暗更加黑暗。

怎样的一念,是迥然不同的人生。

一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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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唱歌散文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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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歌声真的不好听,但是我就是爱唱,不管在什么时候。因为我坚信着一件事,那就是多练总会有成果的,而且我尊敬每一个人的歌声,因为每一个人的歌声都是值得被尊敬的,哪怕是一个农村人也可能有天籁般的歌声。不一定穿的脏兮兮的人就没有权利走上华丽的舞台,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走上华丽的舞台展示自己的歌喉。

唱歌虽然只是个人爱好而已,但有的时候唱歌能够改变命运,就像写作一样,这些个人爱好都能改变命运,就如同民间说的俗话一般,360行,行行出状元,所以我在此恭祝所有唱歌的人都能唱出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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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只因为她爱你散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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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异地恋,连个拥抱都不容易,短信听不到语气 ,电话看不到表情。吵架了一关机 你就惊慌失措 因为对你们来说 你们仅有的联系就是那个手机。那苍白的11位数的号码。每天只能对着手机说。你 想你 等你。照片翻过一遍又一遍。 短信翻过一遍又一遍。 看的是不同的人与风景。她几分钟拖延回复短信 都能成为你的担心 我身边的花花草草 是不是也像你身边的莺莺燕燕。有没有姑娘说 嗨 我喜欢你。 而你又在那徘徊两个姑娘的心 权衡权衡又权衡 。异地恋真的很不易。对一个姑娘来说 就是寂寞的考验,对一个男生来说 是牵挂担心孤单。每日陪伴她的只有一个电话。唯一能支撑住她的就是爱。因为有爱, 所以她不怕孤单。她们安心的守护那份感情。因为有爱, 所以他拒绝身边的花花草草。拒绝身边所有人的青睐只为了你一个未来。要结婚先谈场异地恋吧。只有真的感情才能耐得住这份寂寞, 感情也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长久。如果你爱她。 就原谅这个在异地城市一个人的女人。 她任性 她猜疑 她偶尔的小脾气 只是因为她没有安全感。但是她还是选择了继续跟你在一起。 只因为她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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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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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暖阳是珍贵的,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景,给四季以最为精彩的点缀。如丝春雨,滋润万物复苏,发芽生长;炎热的夏夜,凉风习习,狂风暴雨,一下子舒适了夏的闷热。秋天的美景,不仅尽收眼底,而且触动了人的味觉,枫叶红、菊花黄、桂花香,山野情趣萦绕游人陶醉;蟹肥鱼鲜,水果飘香,色香味美聚全。

冬日的暖阳,难得一见,偶尔的阳光明媚,使人精神清爽,一改冬日阴冷灰暗的天气,于是马上就有好的景观,行人见面互致问候,“今天太阳多好。”老太太晾出了衣被,老爷子太阳底下围起牌摊,小媳妇搬出晾晒的酱缸,公园里多了摩肩接踵的人群,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小时候冬天在农村上学,教室里经常有老师让学生踏步取暖的举动,一下课,学生马上去“晒暖暖”。

参加工作后的早些年,宿舍的冷,经常围着走廊的煤炉转。

冬日的暖阳,对农家衣衫单薄的孩子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享受。

深冬的季节,天气寒冷,冬日的暖阳弥足珍贵。有谚语道:“头九暖,二九冻破脸,三九冻了锅里的饭......九九八十一,老汉顺墙立(晒太阳)......”

如果纷飞的雪花、晶莹的冰雕是冬的主题,那么冬日的暖阳一定是冬的插曲,她给寒冷的冬天平添一丝暖意。

如果冬日阴沉沉的天,使人情绪低落,那么偶尔的冬日暖阳,无意之中调节了人的心态,蓝天白云全收眼底;

如果春夏秋冬四季如歌,雪和冰是冬的高潮,冬日的暖阳融化了雪和冰,那么春天会远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偶遇冬日的暖阳,我的心里顿生一股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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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林间小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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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环抱着,绿树林荫下,一座小石屋掩映在山色里。年老的守林人,历时三十春秋在这里,依然如故。

山中梯田层层,各种果树历经风雨,依然硕果累累。嫁接、施肥、修剪、更新、老人用心血浇灌,心灵守护着,这片神圣的山林。

山中有一弯弯小溪,大地赋予的潜能,不停流淌着。掬一捧咽下,丝丝凉意直下心田,余味中还有淡淡的香甜。山中林风涌动,超然脱俗。身临其境一切烦恼忧愁、名利、得失都烟消云散。它洗涤你的心,冲刷你的灵魂,沐浴你的躯体,浑然忘我。

“春将水暖鸭先知”,老人喂养的鸭子又开始戏水,春又回到了山林。小草钻出了地面,不甘寂寞的嫩芽争先恐后地爬上枝头。沉睡的大地苏醒了,抖落掉寒冬的沧桑。眨动着春的双眸,贪婪的吸着春的乳汁,扇动着风的翅膀,像苏醒蛰伏的龙。

牧羊的村童,三两个一起,拿着树枝,赶着羊群。乘着阳光,背着天真,蹿蹦在山林间,惊飞一路山鸟。不知疲倦唱着山歌,好一幅山林写真图画。

远离喧闹的城市,还有那漫天的雾霾。假日的清晨在林间漫步,青山绿水,山花争艳。享受大自然风光,让人深思遐想……

人生在世,几十年时光。生活让我学会思考、坚守、感恩、传递。知识让我内心强大,让软弱变得坚强。稳重让骄傲变得谦虚,宽广的心让颓丧变得积极,痛苦变得愉快。任何事都要拿得起,放得下。

人生在世,你要当英雄,就去闯荡去开辟自己的事业。要圆作家梦,就去历练人生,博览群书。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即逝。不要把目标定在不可及的位置,那将是对人生的侮辱。

人既要适应环境,又要改变环境。左手是命,右手是运,要学会把握命运。人的感情,可遇不可求,相遇要相惜。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柔肠寸断、天涯寻觅、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几十年后都烟消云散。

人生如酒,越久越醇。邀几好友,一杯清茶、一轮明月、互诉衷肠。那是避风的港湾。多少次聚了又散,散了又聚,真正知己几人。网络世界,你我相加好友。互不相识,天各一方。哪怕一句祝福也是真诚的关注。我喜欢把知己放在心里,当一份珍藏。尽管已不是好友。

我喜欢听秋风在细雨中呢喃。每到秋收季节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和乡亲们一起,收获核桃、大枣、还有那希望。

秋月下,我留住在林中小屋。尽管与主人是多日的"忘年交”,每次到来他都会惊喜。淡淡的月光下,一壶浊酒、一杯淡茶、几碟时令蔬菜。听秋虫鸣唱、松涛阵阵。观日星月移,这是山林的恬静。

老人的儿子是在一次战役中为国捐躯。在那山坡向阳处,松柏下、花丛中,有英雄的衣冠冢。老人守护在山林里,有太多思念、太多寄托、太多人性的感悟。

山林是老人承包的,他总是把收获和喜悦无偿地分给大家。人们一直关注他。无论经历何种风雨,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那里有我的梦。那地方住着这样一位慈祥的老父亲。

老人栽种了一山希望,播下了未来。傍着那青山绿水,守护着这方神圣世外桃源,寄托那无尽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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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卷诗书半盏烟茶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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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凄冷的月光,抱着厚厚的棉被,静静的留恋在手中的书卷,唉,又一对痴情怨女,又一个似水情长。

许一段柔情,看花开花落,剪来一缕月光,把思念定格在墙上。铺开一张白纸,留下点点墨香,还有那千年的期盼千年的离殇。闯入了红尘,识得了二郎,本想躲开高贵的宿命,奈何经不住二郎的处处呵护处处体谅。皇权的残忍在于不能容下任何沙子,而我恰好成为那粒尘沙,只好在纷乱的年代挣扎着,不求与君长厮守,只愿能带着父母的期盼活着。是你顶着重重压力,把我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并霸道的宣告:我是你的妻!不知道从何时起,也许是冲冠一怒为红颜,踏平了二贤庄,掀了瓦岗寨,心便为你跳动,为你沉沦。千年的隔阂不是那么快消除,还记得我曾说:若你身边有其他女子,我便寻一小院了此一生。

然,我被掳走被人替换,看着你对别人谄媚对别人讨好,我心如刀绞:不是说爱得深刻爱得痴狂吗?为何分不清一副臭皮囊?然,得知你和别人有了孩子,与你的眷恋荡然无存。我的爱也容不下半粒沙子。几年的冷战让我嘲笑自己:千年后的爱太过执着,爱是唯一。可偏偏身在唐朝,未来皇帝的妻,如何唯一?许是愧疚,许是无聊,我学了武功,化为无极来到你身边。没有了夫妻身份的束缚,我与你成为生死之交,一起战斗一起喝酒一起谈天说地。后来,你化身为济安,又一起经历生死。说是有缘,偏偏两人不能坦然相对,千年的隔阂终究是一道鸿沟,说是无缘,我却来自千年后,与君相遇相恋又相怨。

玄武门事变,让我死里逃生,也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更预知了孩子们的结局。我用记忆换取孩子的平安,又怕你会随我而去,便留下了《女则》,一来帮我记住身边的人和事,二来告诉你事情的来龙去脉。若问今生爱你可悔?可我没有了来生,只能伴你这一世。

瞧!多少令人伤感!!心不动,情不浓,便可全身而退。千年的泪,千年的呵护,千年的眷恋,如何能不动心不动情?

品一口香茶,合上书卷,问世间情为何物?不过是红尘中遇到的红尘劫,这劫难虽痛的刻骨,却也苦中带甜。情就是一种调味料,没有酸甜苦辣咸,生命该是多么单调多么无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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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重要的是将来的成就励志散文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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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过去或现在的情况并不重要将来想要获得什么成就才重要。

出色的企业或组织都有10年至15年的长期目标。经理人员时常反问自己:“我们希望公司在10年后是什么样呢?”然后根据这个来规划应作的各项努力。新的工厂并不是为了适合今天的需求,而是要满足5年、10年以后的需求。各研究部门也是在针对10年或10年以后的产品进行研究。

人人都可以从很有前途的生意中学到一课,那就是:我们也应该计划10年以后的事。如果你希望10年以后变成怎样,现在就必须变成怎样,这是一种很严肃的想法。就象没有计划的生意将会变质(如果还能存在的话),没有生活目标的人也会变成另一个人。因为没有了目标,我们根本无法成长。

现在来谈谈为什么必须有目标才能成功。

曾经,有一个年轻人(暂且称他F先生)由于职业发生问题跑来找拿破仑·希尔,这位F先生举止大方,聪明,未婚,大学毕业已经4年。

他们先谈年轻人目前的工作、受过的教育、背景和对事情的态度,然后拿破仑·希尔对年轻人说:“你找我帮你换工作,你喜欢哪一种工作呢?”

“幄!”F先生说:“那就是我找你的目的,我真的不知道想要做什么?”

这个问题很普遍。替他接洽几个老板面谈,对他没有什么帮助。因为误打误撞的求职法很不聪明。由于他至少有几十种职业可选择,选出合适职业的机会却并不大。拿破仑·希尔希望他明白,找一项职业以前,一定要先深入了解那一行才行。

所以拿破仑·希尔说:“让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看你的计划,10年以后你希望怎样呢?”

F先生沉思了一下,最后说:“好!我希望我的工作和别人一样,待遇很优厚,并且买一栋好房子。当然,我还没深入考虑过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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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梳洗过去、重新起航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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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个月,正式工作就满两年了,回想起这两年的点点滴滴,有欣慰,有迷茫,可是更多的却是是无助。面对社会初的兴奋,接触社会中的恐慌,观察社会后的迷茫,张望接下来的人生,突然有种窒息的感觉,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单调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好像都没有丝毫的起色,激情渐渐褪去,我发现我在渐渐的变成我曾厌恶的人,不求上进,得过且过,虚伪、卑劣的活着。这样下去,我的一生就这样清晰可见失败至极。还记得毕业时的豪情壮语,发誓要建功立业,希望可以趁着校庆的时候,荣归故里。

慢慢的,生活仿佛吞噬了这一切,我们是屈服还是反抗?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藏着这样或那样的梦想,有的在困难的打击下放弃了,有的在对抗中徐徐前行,面对生活的选择千差万别,只是希望我们能时刻问问自己的内心,千万不能把自己的心给弄丢了,跟着自己的内心走一段无悔的人生吧。

我们有的人或许没有绝世的好运,可以迅速的获得成功的;或许没有羡煞旁人的天资,可以轻易的取得各种成就,大多数只能如蚂蚁一样,不被丝毫重视的在坚守着自己的梦想,迎着风雨匍匐前行,期待的那一天可能永远不会到来,可是旅途中的一切却是极好的礼物,最好的收获。

生活就是一场与自己的对话,是说服自己前行,还是安慰自己妥协,都应该听听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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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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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读过林清玄的《桃花心木》,那时就被林清玄的清新淡雅的文风,深厚的底蕴,以及对人生、对世界的参悟深深地吸引了。最近,我又特地购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本书是从林清玄这位多产的作家数百万字的作品中,选出的二十余万字的散文精华,令人百看不厌。过后,许多片段泊在记忆中,不时地熠熠闪光。对这本书,我更是爱不释手,常放于枕边,睡前不时拿来欣赏。

林清玄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金银花,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散文是唯美的,淡淡地道来,慢慢地述说,绝少雕饰,犹如“清水出芙蓉”;而他的故事也是很平民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这些是文章,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

我通过林清玄的散文,知道了文如其人,没有高雅的品味和水晶般纯净的心,怎能写出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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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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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轻轻推开门,门前那棵老梧桐树下,枯黄的落叶如一层金色的地毯,铺在地上,踩上去软绵绵的。于是我知道,秋天来了。

是的,秋天来了,草地上干枯的小草,大树下金黄的落叶,以及那天空中飞过的雁群便是的证明。我披上外套,向路上走去。一阵秋风吹过,我不由裹紧了外套,路旁那棵不知名的树上,几片枯叶缓缓飘落下来,它们在空中旋转,飞舞,那是它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伸手捉住了其中一片落叶,那干枯的叶脉如此分明,这叶片多像老人饱经风霜的手啊!于是,我伤感起来,因为这薄叶让我想起了风烛残年的老人,让我联想到生离死别的痛苦,更让我领会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哀。我憎恨这萧瑟凄凉的秋。

不知不觉已走到田野中,这儿确是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田野里,一排排成熟的水稻组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风中夹杂着稻香,滤过我的心田,把我刚才的惆怅与伤感全都吹散了。稻田里割稻的人们个个忙得大汗淋漓,但他们脸上却都洋溢着无法掩饰的喜悦。是啊,辛苦的耕耘没有白费,烈日下的汗水,辛勤的劳作终于换来了累累的果实,谁能不为之喜悦呢?我仿佛瞬间明白了:没有秋,哪来丰收的喜悦?没有秋,拿来春的温暖?没有秋,哪来四季的变换?那秋叶的枯落,不也正体现了一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豪情吗?秋,它是个可爱的季节,值得人们赞美的季节。我热爱这硕果累累的秋。

漫步着回到家,四处竟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才发现桂花已悄悄绽放了。那小小的花朵,好似一张张甜美的笑脸。好香!我贪婪地嗅了几口,花香顿时在我口鼻中漫延开来。渐渐浸润了我的心扉。我陶醉在这花香中,也沉浸在这美好的秋日里。这纯纯花语属于秋季,这幽幽花香属于秋季。秋,竟是如此美丽!

金秋十月,桂花飘香;金秋十月,收获希望。我爱这丰收的季节,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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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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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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