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荷 散文(推荐20篇)

梭罗善用比拟、比喻的手法,写眼前的一切事物,在梭罗的眼中,这些自然物并非死去,而是鲜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荷 散文,希望大家喜欢!

浏览

5284

作文

1000

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 加入清单

大雁朝天际飞去的时候,天就笑了。

我从墓地回来,就成了诗。

在秋枫满地的地方数着地上的残骸,老树干低着头看着死去的孩子,用尽了力气想伸展开苍朽无力的身躯,从树枝里渗出了眼泪,我想用声嘶力竭的呐喊打破秋天沉寂的思绪,老树却大笑起来,其实,我明白它的苦痛。

从第一片落叶到最后一片,直到它们都腐败在大地的躯体里,幸福也许就会再来了。

我一不小心踩着了知了的声音,才知这里还有活物,我就想起了你,我的思念是蚂蚁排起的长长的队伍,时刻都为筑起坚固的巢穴面要准备远行,而不会像大雁那样为了躲避寒冷而匆匆逃开,因为这里是属于我的,或者我是属于这里的。

来自秋末的虫蚁赶在冬天来之前蚀去了老树,雨水灌注了老树的身体,像老树的思想,就那么似有似无地溢出来了,我还是在树柱旁守着爱,我不期盼着幸福,老树受不了知了声的挑衅和虫蚁善良的爱,终也倒下了,倒也成了让我不相信幸福的理由了,其实,有人告诉我,春天来的时候,我就到尽头了。

雨又下起来,老树又开始流泪,我不知道大雁飞去之后还存不存在,但它们终于不会回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这是结束,还是开始,老树的泪渐渐装满了我的身体,我如果有天承载不了,请看着我深蓝的眼睛,看着我的泪水和微笑的天空,大概你就感到我的爱了。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回忆的锁是梦开启的钥匙散文

全文共 692 字

+ 加入清单

不知不觉陪自己走过了二十几个风花雪夜,忽然想要回忆过去的时候,恍惚隔世,已经记不起来小时候怎么逃避写作业,怎样编各种各样的理由来骗老师自己的作业本写完了被姐姐给撕烂了,总是很紧张的说着自己的谎言,总是一副很委屈的样子看着严厉的老师,然后就被无情的罚重写。也都记不大情怎样跟姐姐哥哥一起干活,我们总是分工,然后两位总是用吃的贿赂我帮干活,我也总是没出息的答应,哈哈,想想那会的天真无邪,在看看现在的冷漠,心里不觉得有点酸,还好我还在爱着她们,深深的爱着,虽有时不知道怎样表达。

也曾努力的回忆自己第一次的怦然心动,深深地被他给吸引了,那会满满的都是动力,满满的都是欣赏,那样纯洁的爱情也许就只有那会的情窦初开,没有争吵,没有嫉妒,没有吃醋,我们的小心脏里装满了名叫喜欢的东西,最喜欢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坐在单车上,和他一起游荡,夕阳洒在脸上,单手拽着他的衣角,笑嘻嘻的享受那种爱情的感觉,偶尔碰到他的同学,停下来打招呼,而我那时不是很活泼的说着hello,而是脸蛋已经变成了红苹果,低着头说着你好,然后就沉默。就在那个夏天,高考的那个夏天,我们被大学分隔两地,时间慢慢的将我们变成了朋友,那种你好我也好,我好你也好的朋友,我们各自有了自己的对象,但那份欣赏永远埋藏在我心里,多年之后的今天,想起你我还是会很幸福的曾经遇到你,喜欢你,祝福你。

几年的幸福却被现在的我简简单单的几句话给描述完了,不是我变得不再深情,而是我变成了社会需要我变成的样子,但梦到过去,你依然那么的迷人,我依然那么的可爱,我们在梦里一起走过十年之约,当我们都老去的时候,会发现这一切都是如梦一场,人来人往,始终是过客匆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捉迷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69 字

+ 加入清单

已经有不少叙利亚的难民,顺利的逃到了国外。在丹麦的一条边境公路上,星星散散的难民,沿着公路两侧休息。他们脸上露出的不是悲伤,而是轻松、喜悦。

尼尔森是名交通警察,往常这里不需要看管。但这次不同了,上级命令他,要保证边境公路上的治安。换句话说,就是看住他们。尼尔森刚到这里,就被深深的震撼了。只见一个小女孩独自坐在公路边,他身旁的大人们自顾自的闲聊着,小女孩显得有些落寞。“嗨,你叫什么名字”尼尔森问道。“妮娜”小女孩有些害怕的回答道。“旁边的是你的父亲?”“不。放心我们不会闹事的,我们只想去瑞典,听说那里是天堂。”尼尔森笑了“放心我不会抓你的,我们来玩个游戏吧。”几次简单的对话,使得两人的关系从陌生,变得亲近了许多。“那玩捉迷藏吧,我们猜拳,谁输谁当鬼。”妮娜似乎很久没玩捉迷藏了,灿烂的阳光,照射在她那天真的脸庞上。尼尔森觉得,自己的人生仿佛充满了欢笑。或许这是他一生都难以忘记的画面吧。这时突然尼尔森的随身对讲机响了,“不能让他们入境,嗨尼尔森,你听到了没有?”“你说什么,抱歉,好像对讲机快没电了。”说完,尼尔森朝着妮娜眨了眨眼。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重燃追求,扬帆起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1 字

+ 加入清单

成为一名教师,我以为从此会有一种波澜不惊的从容让我远离事世的喧嚣,以为会有如荔园杨柳依依的文山湖畔让我流连其中,以为会有满载书香的一方角落让我自由徜徉……然而,教师工作的琐碎与繁杂,疲于奔命的活动,看似简单却无从下手的课文等等,都让我迷茫了:我,适合做一名老师吗?

于是,我沉寂了。我,该何去何从?

但正如阿甘所言: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你接下来你将得到什么。学校,自有一种力量,让其中的每一颗心都随着她的节奏舞动奇迹。这一年的时间,却沉淀出我工作前进的两个方向!

真爱如雨,润物本是无声

“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把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也不觉得痛苦”,冰心老人的话让我明白,真爱如雨,润物无声,育人无痕。

每一个学生的心灵,都有一根美丽的弦.教师用发自内心真诚的爱,去拨动它,学生的心灵必然会回应一曲曲动听的歌。“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我用真心换来了学生的真心,今年的教师节,我收到的第一束花是以前学生的,两个大男生扔下花就跑了;听着叶老大把封闭在心底的郁闷在Q上与我倾诉,看着小秘整天叫上不同的同学到办公室来找我……我的心底,溢满了身为人师的幸福与成就感!

上善若水,厚德方能载物

每一份工作,都是一项挑战。成功需要付出,人生需要磨炼,幸福需要创造,“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而教育之路,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必定充满艰辛与挑战!字不好,我暑假每天坚持练字;朗读没有感情,我坐在电脑旁便听一些名家朗诵;上课表情很僵,我对着镜子看自己张牙舞爪;不会上课不会教作文不会写教案不会写反思……我不会的东西可真多!不过没关系,学生的进步就是我前进的动力!现在累一点,没关系,我还年轻。

如同华图教育高级总裁于洪泽先生所言:每个人的青春都不容易,为了不苦一辈子,一定要先苦一阵子。我亦如此!

如今,我追求着如水一般的教育生活:像水一样有德行,奔流不息,哺育一切生灵;像水一样有志向,穿山岩,凿石壁,再无惧色;像水一样善施教化,滋养万物,有容乃大。

记得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如今,在浩瀚教海中,我重新点燃心中的追求,追求这如水、如雨一般的教育人生,迎风踏浪,扬帆起航

知之多艰,行之为艰,心有朝阳,终流大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 加入清单

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了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读完《张晓风散文》的感想,虽然没有大师般的水准,但至少是我用心写出的读后感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一季静秋渐别离散文

全文共 1630 字

+ 加入清单

仿佛还没有体味够丰盈的绚丽,秋便挥手向我们告别了。

风起,秋叶落满肩,禅声渐远。季节以固有的姿态,诠释着凋零,仿佛这个季节,只属于冷寂。长风浩荡,薄衣不胜寒。树影斑驳,叶落纷纷,一路的繁华,消瘦在秋风里。

秋雨淋漓,一纸素笺写下往事,在晚秋暮风吹过眉梢时,有些薄凉。曾说过的不悔,隔着那些散落的光阴,慢慢地变淡了,风烟俱散,就像这秋天凋零的叶子,是从自己树上落下来,凋零与盛放,只有自己知道。

曾经以为,一心一意是这世上最温柔的力量,于是怀抱着一份执着入怀,细数光阴,桃花落了,杏花开了,到如今的菊花正浓,初雪莅临,是时光忘了回眸,还是等待苍老了初心?

暮秋的霞不再绯红,而是清淡素雅,就如一颗心,不再向往鲜衣怒马,只希望有一份细水长流的陪伴,有一份能藏心的温暖和安稳。

光阴的起落,再丰盈的景色,也逃不过一叶秋凉。岁月本无多,这世间原本就没有永远的山河。秋风吹,吹不散悲欢过后的洗尽铅华;秋水望穿,便会行成一份淡泊和清远。

季节辗转,总会生出薄凉,可从没有一朵莲的低吟,能长过秋风迁离,于是不再空增惆怅。

秋风扫着落叶,在空中飞舞着,如一场决绝,不必去问叶落下时,是树的不挽留,还是风的太执着?也许,生命中的聚散,都是宿命,可曾经深爱过的人,到底该怎样告别,才不枉费那些缠绵悱恻的初衷?

捻起散落的旧词,再也排列不出初识的韵律,可那泛黄的一字一句,却藏着一朵花开的过往,那些拂过青绿的句子,曾在最美年华里,暖过时光。

其实人生,很多时候都是这样,你留恋,你不舍,你付出了全部的爱,最终她还是会渐行渐远。就如那一季静秋留给我的,是成熟,是丰盈,是姹紫嫣红,可她还是会远去。人这一生,总会有说不出的秘密,留不住的时间,挽不回的遗憾。所有的执念,要靠自己来成全。

一滴秋露,一抹秋凉。秋深处,万物凋零,依然会有泛绿的浮萍,在冷暖自知中,随遇而安。时光从指尖溜走,花不会因为你的疏离来年不再盛开,人却因为错过而陌路,这个秋天你曾和谁走过?谁又曾占满了你的记忆?

生命的旅途,很多时候,其实我们都已知道了结局,只是在过程中演绎着美丽和忧伤。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淡然处之,是生活赋予我们最美的姿态,淡是岁月之花开到荼蘼,而生成的沉淀与懂得,是沧桑过后的那一份禅意,是千帆过尽的豁然开朗。

生命的旅途终要远行,人生也终会遇见。你若懂得欣赏,每一处风景都会怡人,山水定会融入诗篇,岁月亦能浅笑嫣然。

人活着,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幸福。很多时候,我们违背了初衷,在年月深长的路上,走得行色匆匆,被生活的荆棘磨砺着靠不了岸。我们阻挡不了时光,拒绝不了苦难,却能守住内心,淡然地做好自己。

总是喜欢坐在深秋的暖阳里,在烟火深处,品读最后的秋天。总觉得这样会离温暖最近。人生,是一趟美好的旅行,心存善意便会散发着淡淡的清芬。窗外,风吹过落叶,虽留不下多少痕迹,可是我相信,来过,总有人会记得,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雨会记住一片叶子的葱茏。

谁曾品过一叶知秋的美丽?谁在向往落雪纷飞的寂静?花开嫣然,花落淡然,纵然是水尽山穷,叶落成空,岁月依然可以风姿万种。揽一份从容,将日子过得活色生香,在途经的光阴里与温暖相逢。

提笔字下珍重二字,明媚而又忧伤。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藏着多少命运的无奈?感谢生命中的遇见,葱茏了季节的回眸,填充了心灵孤寂,温暖了前行的路。岁月深重,终是要远行的,道一声珍重,收拾行襄,继续前行。时光的渡口,拾一叶秋心,与秋别离

我知道,秋已深远,每走一步,都离冬更近了。那些关于秋天的故事,已深藏在落叶里。曾经用心丈量春天到秋天的距离,用温暖妥贴着善与美,历经千山万水,可否依然不改初心?

这世间,每一片叶子都有它的脉络,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他的风景。有枯萎就会有重生,有零落就会有生长。沧桑的枝叶间总有明媚,凋零的背后总有重生。

只有告别昨天,脚步才会更轻盈。生命经历的不管有多繁杂,到最后念念不忘的,只有简单。用一颗随遇而安的心,将用爱恋和憧憬写下的字句,一部分留给秋,一部分遥寄给冬。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篆刻情结散文

全文共 1023 字

+ 加入清单

他和大多数的参加工作的90后一样,也喜欢在工作之余用手机玩游戏,喜欢关注自己的喜欢的美国大片是否已经开始公映,还喜欢说走就走背上背包去周边的小城去探索未知……但在这一切他的喜欢里,最让他情有独钟似乎是一个和90后没多大关系的爱好——篆刻

说起这种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艺术,开始时,他完全没有任何概念,不知道它的历史厚重感,不知道它的国粹蕴味,不知道它的艺术镌美。喜欢上篆刻,完全是自己另一个爱好——读书。这还要追溯到他的大学时代,大二那年,他从一本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开始一发不收拾的爱上了读书。于是读书成了大学时代的愉快时光,而随着他对各类书的专注与痴爱,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他特别想把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特有的标志,于是篆刻这个词一下子就闪现在了自己的头脑中。用篆刻的方式为自己刻一枚印章,然后将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自己的名字,让它们完完全全的归属自己。于是,从大二那年开始,他和篆刻就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看着篆刻美,但是,真正开始篆刻起来时,他可美不起来了。最先让他发愁的就是用什么材料,用什么样的刻刀。自己没有一丁点的篆刻的基础,周边又没有会篆刻的人。于是,从零起步的他,就有了地面砖、大理石、木块等一次次惨痛的失败案例。好在他深谙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在逐步摸索出合适的石料后,他也把刻刀选在了3毫米直口的基础刀上。第一次篆刻可以说绝对是他意义非凡而又乐趣无限的一次处女作。因为篆刻时文字方向和印在纸上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刻时反刻,印出来才是正字。而兴致勃勃的他第一次篆刻显然兴奋的忘记这个简单篆刻知识,于是他的外国顺序名字便被他保存至今。

参加工作之后,篆刻,依然是他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美好爱好。他把作为一名技术员的严谨与执着,以及品质与认真与篆刻融合成一体,把生活的阅历的感悟转化成一招一式的刀法,赋予篆刻认知的美。虽然篆刻费时费力,要花费大量心思,甚至在不成熟的阶段还会划破自己手指,付出血的代价,极为专注时,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出浑身冷汗,但是显然篆刻的魅力在他的心中已经超越了困难。从只是想刻出一枚自己的印章到如今的对篆刻认知与感悟的美,他对篆刻的喜爱也随着时间积累而越发沉淀。

用传统的中国红印出篆字的美,赋予篆刻立体的美,灵动的美,生命的美,意境的美,更是他技艺不断提升的动力。工作中同事、朋友,每每看到他的篆刻都会非常欣赏的索要,而他也十分乐意把这种中国汉字美的另一种方式传递给大家。是的,这就是一个90后对篆刻无可替代的情结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他只是单单为她演绎了一场落幕烟花的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23 字

+ 加入清单

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懂得他临去之前写给他的话的含义:‘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偏僻的小村庄并不是很热闹,不过每年的春节却热闹非凡。在春节,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就是与烟花爆竹为伍了。每到过年,一群孩子们便围在一块放烟花爆竹,虽与城市里无法比较,不过,她却从那些小孩脸上可以看到,他们比城市里的孩子还要快乐。

她10岁起跟着父亲来到乡下住,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小村,村里的人都很朴素,都是靠平时种点地和打点零工填饱一家人的温饱。就在这一年,她遇见了他,一个淳朴而又憨厚的男孩,他的沉默让她对他更加好奇,不过,她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母亲在很早已经离开人世,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他一块玩。

可能是同情,可能是怜爱,从那以后她便开始找借口往他家跑,她知道他想读书,便买来了很多识字的课本一字一句的教他认字,或许是聪明,或许是勤奋,不到四的时间,他便认识了很多字,写出了他以前渴望都不可即的字符,也就是在她14岁年。他快15岁年,她的身后便开始多了一个小学生。

她从他认识就知道,他非常喜欢烟花,特别是除夕晚上的烟花,他在书的扉页上写道:‘烟花虽然短暂,但是所绽放的美,可以覆盖夜空的漆黑。’

她看着他,也提起笔,在他写的那句话下面接着写道:‘烟花的美留给暗夜,你的沉默,却留给了我!’

那一次,透过皎洁的月光,她第一次看见他脸红,也是唯一一次,看见他含羞而笑。

从此,她和他的关系发生了点微妙的变化。

就是在她18岁生日那年,也就是他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份令他此生难忘的生日礼物。他亲自为她制作了一场烟花的绚灿,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烟花,没有城市中的烟硝,没有寂寞中的绚烂,也就是一场转瞬即逝的花火,不过她却感动的热泪盈眶,在她心里,那场烟花的演绎比世间任何一件东西都要美,也就是在那天,她说:‘为了这晚的刻骨铭心,下一个年轮,我要把关于的这晚的美再演绎一遍!’

之后,她到处搜集着关于制作烟花的技巧。或许是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或许是是自己的执念感动了上天,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便已经能完整的制作出一场绝美的烟花。

在除夕那的那天,她便把他带到初识的地方,那晚,她为他点燃了他用半年的时间精心准备的烟花,那烟花很美,绽放的瞬间,展露出了一个love,也绽放出了她的心迹。随后,他在日记里写道:‘时间,绽放出了美丽,烟花,流露出了我们的爱情。

她随后在他的话下写道:‘繁华三千云一梦,烟花再美,也不及君倾心一点。

他笑着搂着她的腰,他以为这样就幸福,就是永远。

不过,她始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线的向往,名利,财富,地位,她接触的这个世界越多,了解的多了,向往就更深刻了。

就这样,在她20岁那年,他快21岁那年,向他提出了暂别,他没有去挽留,因为他知道村子外面的世界比村子里更加繁华,她是城里人,迟早要回到城里。

她走的那天,他忍着要掉下的眼泪,轻轻地在日记里写一句话告诉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莫失初心!

她第一次对他的话感到不惑,她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笑笑而不语,轻轻抚摩了一下她的头,之后,毅然转身离开。

她呆呆着望着远去的背影沉思了一会,或许,是在叮嘱她不要忘了他吧!

她走了,她不知道,刚才他在日记里本里写那句话的时候,字刻得很深,眼泪流了出来,背对着她,嘴唇颤抖,都在诉说着他的不平静........

她这一别,再也没有了音讯。

他还在等待中,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过去了七年,她都没有回来过,也没一封信寄来。他和她彻底失去了联系,不过他还在原地等待,他坚信有一天她会一定回来,每天除了工作,唯一能与这漫长的寂夜抗衡的,就只有对他的思念了。

有人问他寂不寂寞。他说,在想她的瞬间,我就在与寂寞抗衡了。

就在第八年的时候,她回来了,不过与她同行的身边却多了一个男人搂着她的腰。

在城市里,她凭着自己优秀的才干和精明的头脑,迅速站稳了脚根,并且很快,跟一个特别有钱人家的帅哥结了婚。

他第一次听到她说对不起,她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哭,不过,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他就这样看着她哭,抚摸着她的秀发妩媚,她哭了好久好久,等着她哭完,他在日记本里写下这样一句的话,写完之后,他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她颤抖着张开眼睛去看,她眼中的泪水渐渐退去,因为,他写了句:“对不起,我没来得及告诉你我也结婚了。”

她回来只是看了一下父亲就带着那个男的离开了,她回的时候正是除夕,她走的时候正是晚上,路过他们曾经相识的地方,她第一次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觉得心里是如此的落寞。

她不知道,她走了以后,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哭了很久,然后颤抖着在日记里写道:“烟花落寞,颓废了暗夜,是谁的冷眸,缭乱了幕后的离殇。”

她回到城市不久,就生下了个男孩,她更是把他忘到了脑后。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着,她没有再回去一次,也没有心情打听一切。

在她45岁的生日那天,她18岁的儿子为她点燃一场烟花,她却想起了他,她决定,要回趟村里,看看他过得如何。

第二天,她便独自一个人回到了那个偏僻的小村,回到了她最熟悉的地方,只是记忆在,人早已不复往昔。人来人往,却唯独少了他的身影,她便一路打听,来到了他的家。

她本以为他会热情的出来接待他,却没有想到遭来的却是他父亲的打骂,一边哭着一边说,你滚,我不想看到你,你害死了我儿子!

她疑惑的辩解着,说他也结婚了,他们两个扯平了。

不料,他父亲却把日记摔在她跟前,她呆呆着翻开日记本,里面写着:等了那么多年,她回来了,我很高兴。可是待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却已经不是我了。我第一次觉得心痛,不过,我还是那么爱她,为了让她安心。我便说我也结婚了,这样她也不会有什么负担了呵呵........

她接着往下看,痛哭流涕: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的心如刀绞,听说她怀孕了,她肯定很高兴吧.....

家里有人给我介绍对象,不过,让我拒绝了,我决定,这辈子不结婚了,好好爱着她,只要她幸福就好了......

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就这样过着不觉得漫长,现在却觉得好难熬,这就是人们说的寂寞空荡吧.......

她看完合上日记本,哭了好久,又瞥了一眼日记的扉页,他这样写道: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她恳求着她的父亲告诉她事情的经过,最后,她父亲哭着告诉了她经过。

原来,在她离开的第10个除夕,他因受不了对她的思念和寂寞,终于抑郁成疾,在那个除夕之夜,他拿着水果刀在他们初识的地方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他走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因为,他点燃了那场最后落寞的烟花,划过夜空,还是那么美,只是,少了她的陪伴。

她跪在他坟前失声痛哭,她爱了他一辈子,却让他为她丢了命。

今生,我负你的太多,愿来生,我们再次相遇牵手,去演绎一场永远不谢幕的烟花。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毕淑敏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02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遍读毕淑敏的《我很重要》没什么感觉,心一次次问自己:我真的很重要吗?

我不重要!前几天觉得自己的存在就像宇宙中的一粒灰尘,微不足道,有了种轻生的想法。在那一刻只觉得在父母眼里,我是个听话的,懂事的,生活稳定的,不需要过多安慰与询问的人。他们有他们的生活规律,仿佛没我这个孩子。对于丈夫,没了我的束缚,他可能找到更令他满意的另一半。对于孩子,我没了还有她爸爸,没有我他可能会把孩子照顾与教育得更好。对于单位,没了我,还能空出一个工作岗位,有更多的人需要工作。想到周围的一切……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想到了去死,想到那些自杀的人,他们是那么有勇气,然而我虽然觉得自己轻得不如灰尘不如鸿毛,但缺乏他们敢于走向死亡的那种勇气。

让我从轻生中走出来是那次与父母一起吃饭,妈妈说:你要是几天不来或是没来个电话,你爸就开始惦记你了,非要上你那看看你不可。好久没听到这么暖人心的话了,眼泪差点掉下来。他们还是惦记着我的,原来他们对我的爱是无声的。简短的话让我知道了我存在的重要性。我很重要!

再次品读《我很重要》,字字如娟娟细流,滋润着我毫无生机的心。感觉到那文中一次次出现的“我很重要”,一次次地撞击我的心灵。轻生是不理智不应该的行为。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样会对家人、朋友、自己的前途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影响。

作为孩子,我是父母生命的组成和延续,父母给予我情的倾注和爱的奉献,我的身上,聚满了亲人关注的目光。

作为父母,我是孩子遮风避雨的大伞,是温暖她幼小心灵的太阳。我的存在不只为父母,还为了孩子;不只为爱的接受,还为了爱的付出。

作为朋友,我是她们的知音,可以为她们解惑,走出烦恼。

对于工作,我承载着教书育人的重任,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们正等着我呢。

虽然我的外在形式与广阔的自然、苍茫的宇宙相较,是渺小的,但是,作为独立个体的人,我的一言一行都会在不经意间对他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因此,我也应该放声说:我很重要!我很重要!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原来你还是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13 字

+ 加入清单

裹一脸虔诚,背起尘封已久的囊包,从内心久远的期盼中开始你迷惘的行程。

此去经年,谁知道异乡的天空是否清蓝如家乡纯净的河水。

轻轻地,你迈出风一样飘逸的脚步,那就尊重自己的选择吧,哪怕荆棘裹脚。

也许茫然会撕裂般疼痛,你虽然觉得如梗在喉。

但请不要忘记生命所赋予自己的最真实最原始的触觉。

那总比麻木更能催发人的沸点!

你不想让你孱弱的肩膀扛起生活繁琐后的冗重。如暴雨后的梨花,经不起任何轻微的碰撞。

你只想紧握双臂,蜷缩成蛹的姿态,只为那一刹的短暂温暖。

此刻,你需要怎样的文字,去描述内心若隐若现的彷徨;

或者捅破那一层多余的青纱帐,放飞心中默唱千百遍的赞歌!

选择,是一种责任,当你赋予了内涵,它才能获得新生。

红霞满天,夕阳西下。你就站在城市一角的夕阳下。

多少次相同的步履徜徉,多少次你用眼光呐喊故乡的名字,直到婆娑完经久萦绕的念想。

俯身拾起回眸的痕迹,你挥舞心灵的翅膀翱翔在记忆的边缘。

童年的点滴鲜明地闪烁,犹如燕子脆甜的窃窃私语。

那淡淡的多雨季节,那一帘一帘珍珠般晶莹剔透的心事。

在突如其来的车声里,消散成片片花瓣。

可怜的过去,却再也无法像花瓣一样在来年的春天重新绽放。

夜色降临,天色就跟着凉了。不希望你激情如秋夜,因为秋夜的凉!

抛却那些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你静静地把自己锁进月色的平静里。

城市在黑夜里潜伏,掩饰着一天狂妄的躁动。

你的心跳一如从前,在熟悉的韵律间重复点厾着心情的喜怒哀乐!

今夜,时间依旧,城市依旧,无人在意世事更迭,也无人在意你。

今夜,你应该收起压抑,收起成长的辛酸,拭去你睫毛上的疲惫。

今夜,你就捆起包裹,从这片本不属于你的土地去寻找新的绿洲。

在泪水与汗水之间,你需要的是创造。等待永远是泪水的使者。

听一段绕梁音符,你突然发现唐诗宋词竟然与你投缘了。

历史的脊梁屹立成一道别样的风景在你飘忽的眼神里凸现。

李白的酒葫芦,清照的铜花镜,商隐的那支忧伤笔。

你在唏嘘懵懂中萌动一种冲动。

千古的文人墨客一身清苦,留下长长短短的清瘦的文字。

没有变瘦的是他们的思想。而且还发芽抽条了。一长就是几千年!

有过多少次的晓风残月,就有过多少次的颓废新生。

清癯的孤单始终要花落流水。大雨滂沱着上天的心事,尽管你泪流成河。

一声炸雷帮你点亮了心中曾经熄灭已久的那盏灯。

你在泪眼迷离中绽露了久违的浅笑,那是生活赐给你成熟后的硕果。

城市里的人群重复着往昔的脚步。你却赤脚走过街道。

不是什么心血来潮,只因为你现在已经知道:

你今后所留下的人生印痕,将不再如过去般雷同!

放下萧瑟的尊严,放下一身名利的虚幻。好好地活着属于自己的那片湛蓝的日子。

闭上眼睛信手拈来一段憧憬,你会发现生活在你的不经意间变得充实。

都放下了吧,每一位曾经和我一样在街头幽幽徘徊过的朋友们。

不用再为着昙花一现而黯然神伤了吧。

离别是重逢的开始;冬天到了,春天也不会遥远;黑暗的尽头永远都是光明。

当你卸下尘世间一切的欲望和枷锁,你会惊喜地发现:

原来城市还是城市,原来你——还是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抓岁散文

全文共 699 字

+ 加入清单

“抓岁“,有的地方也叫做抓周。意思是一样,就是庆贺孩子的第一个生日。竹山人见了哪个人坐不住,爱动手脚疯闹开玩笑的人,总爱逗趣说:“你妈没有给你抓岁啊!”一般说来,无论穷富人家。第一个孩子是一定要抓岁的。

孩子到了周岁那天,从头到脚,由里至外换上一身新,亲戚家门、街坊邻里相聚,都争着抱一下周岁儿逗笑玩耍。转悠着看,堂屋里摆上两张大桌子,摆的有尺、秤、算盘、升子、斗;笔、墨、纸、砚、书本;木、漆、石、铁、砌匠的用具和小型农具;还有时令果品,时鲜蔬菜,尤其要放葱(取其谐音聪明之意),还要摆放做成桃子、石榴、莲花、花鸟虫鱼等形状的发面蒸馍。最重要的是,要把褪去毛衣的公鸡盘坐在磁盘上,焚香敬观音娘娘。

正当午时到,一片鞭炮声响过,把周岁孩子安坐在大桌子中央——开始抓岁——开始了对这孩子的秉性、天赋、爱好、趣味、甚至是职业、前程的预测一—一看孩子去抓什么,都不免有牵强跗会的恭维话,例如:抓了算盘会算帐、识数,抓了书本喜欢读书,抓了葱是聪明,抓了青菜认亲人,抓了蒸馍有饭吃……有的孩子胆小,一见人多,闹闹嚷嚷,慌了神,只想哭,小嘴巴撇撇,啥东西也不想抓。为了有好兆头,婆婆妈妈硬是要捡拾一两样他们认为好的东西,往孩子身上塞,非要让给抓一下,挨着就算。确实也有挨也不想挨的孩子,你也拿他没有办法。有的娃子胆大“吃皮”,不需大人诱导,见啥抓啥,叫大人好喜欢。于是,把一些好东西只管娃子身边搁,让他(她)抓着方便。抓一样,红纸封一样,拣起去。

一一可怜天下父母心!心思用尽,巴望瞀自己的孩子成人,成为有用的人,其实呢,抓了葱的,长大或许就是个笨蛋;吃了蒸馍的,也不见得就是好吃老,说不准长大是个不愁吃喝的精明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520出生的女孩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4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是5月20日,让赵连杰想起了他的一个女同学张燕秋。

大学时期,赵连杰和张燕秋的关系不错,班上开展的活动都是一起组织,一起参加。记得有段时间,还是冬天的大冷夜,他们都能兴致勃勃地网聊到凌晨两三点,当时连杰打字都是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打太快,担心发出啪啪的声音影响到舍友休息。

张燕秋的生日就在5月20日,每年她都会很自豪地和连杰说,她每年都会在这天收到礼物。连杰也只是笑笑,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他有时候会请她去吃饭、唱歌或者看场电影。

由于他们两人走得比较近,很多同学都以为他们谈恋爱了。当好事者问起的时候,他们都摇成了拨浪鼓:“怎么可能?好同学而已了。”其实,我们也没有更进一步走。也许他们都是传统而保守,担心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会失去彼此。

毕业之后,赵连杰去了一所大专院校做辅导员,过了一个月不到,张燕秋也跟着去了这所学校。其实外人都看得明白,女孩子是追随着男孩子来到这所学校的。这所学校是所民办学校,暑假也不能放假,老师们都要从事招生的工作。

平日里,张燕秋会有事没事找赵连杰,跟他诉说工作上的不如意,倾诉生活的苦楚。他们本是大学的好同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互相关照下还是很应该的。可赵连杰意识到,这位同窗四年的女同学应该是喜欢上了自己,不然怎么会来到这所偏僻的学校教书,怎么会经常这样找他?仿佛他就是她的保护伞。可是在他的心里,他们也仅仅是同学的关系而已。完全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点感觉。

没有熬过半年,赵连杰就被张燕秋给烦透了,于是他毅然地辞职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会到农村当起了支教教师。他也不再过问她的境况,因为他明白,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要给人任何希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花前亭下散文

全文共 1217 字

+ 加入清单

说到赏花,大家都想到了文人雅士,不仅仅是他们,其实很多不堵鉴赏的人更喜欢花,更能懂花的美,只是他们用笔描绘不出来,对于花的喜爱,我们都会带有一些联想,你有什么?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关于花前亭下抒情散文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题记

暮春时节,亭子下开满了花儿,一阵风吹过,远远望去仿佛置身花海,所有的花儿都幸福得摇曳起来。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心情烦闷的时候,我喜欢靠在窗户旁,享受天空最自然的蓝色,把最深沉的目光投向远处的亭子。亭子不偏不倚坐落在山坡的正中央,四周被郁郁葱葱的植被所覆盖着。

亭子是寂静的,是孤独的,无论是风吹雨打依旧在那儿。它身上承载了许多人的欢乐和祝福。天长日久,许是领略了太多的景色,与形形色色的停留者擦肩而过,我便和它生出了感情。

当我年少时懵懵懂懂闯入这所学校的时候,怀着好奇的心理,听到过最多的赞美就是有关这座亭子的。甚至时常能够听到老师对它的称赞和向往。在老师的口中,它蕴含着文化气息。因此当下达了一篇描写校园景色文章的时候,也许是心灵深处的支持,我毫不犹豫将它填进了我的文章。亭子的景色那个时候还并没有真正领略到,不过却一直藏在了我的内心深处。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烟雨下的亭子更具迷人色彩,就像披上了一件朦胧的外套。来往匆匆的行人撑伞大步快走,谁也未曾留心身旁的朦胧旖旎,似乎想要早点挣脱雨带来的限制。而我喜欢踩着小水滴,感受水花四溅的嬉戏感;喜欢俯下身子,看雨水是怎样和花儿融为一体的;喜欢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登上亭子,观察它是否已经沉睡在了这片烟雨中。当手上的伞与飘落的雨发生最亲密的接触时,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流动和静止。

亭子是我用文字记录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我源源不断的写作灵感的源泉。当我捧着一本荣誉证书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满足感。一个人烦闷的时候,喜欢跑到亭子那儿安静地坐着,写诗亦或思索人生,用温情的文字记录下来。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所有的花儿都在为我盛开。这不仅仅是属于我一个人的乐园,每到夜晚灯火阑珊的时候,跑上亭子总能望见几个熟悉的面孔。白天经过山坡的时候,偶尔会有动听的吉他声穿入我的耳朵。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当鲜妍的百花莫名闯入尘封的心灵,刹那间所有的感动与惊喜洋溢在我们的心头。或许,当我们陷入忙碌而没有停下脚步欣赏沿途的风景,树梢末的嫩芽,青翠的枝叶,四季并没有辜负我们,只是换了一种守护我们的方式。

“一朝春夏改,隔夜鸟花迁。”如今许久未曾踏足那片山坡,也许久未曾听到青葱悦耳的吉他声,花开了又开,每季都是如此。脑海却依旧浮现曾经的一幕,一群人坐在亭子里谈笑风生,庭前定格住了我们的身影,连花儿都被我们的笑声打动。如今马上又要上演似曾相识的一幕,而当初陪我一起的人却再也不会回来了,终有一天,我会一直在亭前等到他们。

我想把有关你的一切回忆保存下来,装进信封,留到以后慢慢回忆。

每年都是这样,每年花都开得这么动人。

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 加入清单

朱自清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3 字

+ 加入清单

六月,是噩梦,是悲伤的导火索。

阳光,不再温暖;彩虹,亦少了一种颜色;我的世界从此堕入黑暗。

我不明白,上天为什么这样残忍,偏偏要在六月惩罚我。我也终于明白,看似美好的希望实际上只是漂亮的肥皂泡,所谓理所当然的事情亦充满变数。

从前的一切实在是太顺利了,以至于我都已经把它当成了一种习惯。以前,我一直喜欢沉回忆那些光辉岁月,并沉浸其中,不能自拔。每一次回忆,我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满足感和成就感。然而,从这个六月开始,一切都成为过去。我开始害怕起回忆来,因为那次惨痛的教训早已成为我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伤痕。

虽然觉得有点可笑――我曾经那样自信的说自己绝对不可能复读,但我还是毅然选择了复读,选择了面对高四,面对我人生的第三次高考,毕竟,我不是懦夫,永远不是。

我知道,我还是逃脱不了六月的考验,虽然又是一年,但我相信,新的一年

会带来新的希望。就算阳光不温暖,我依然可以热血沸腾;即使彩虹只有六色,

我也可以帮它画上去;如果世界沦为黑暗,我还可以点上一盏油灯。

六月,注定是一个三岔路口,无法逃避。

但是,明年的六月,阳光将重新灿烂,因为我已经将它点燃,彩虹将重新绚丽,因为我已经将蓝色弥补。

六月,我在期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席慕蓉的短篇散文

全文共 1071 字

+ 加入清单

席慕蓉的短篇散文精选篇一:白色山茶花

山茶又开了,那样洁白而又美丽的花朵,开了满树。

每次,我都不能无视地走过一棵开花的树。那样洁白温润的花朵,从青绿的小芽儿开始,到越来越饱满,到慢慢地绽放;从半圆,到将圆,到满圆。花开的时候,你如果肯仔细地去端详,你就能明白它所说的每一句话。就因为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所以,它就极为小心地绝不错一步,满树的花,就没有一朵开错了的。它们是那样慎重和认真地迎接着唯一的一次春天。

所以,我每次走过一颗开花的树,都不得不惊讶与屏息于生命的美丽。

席慕蓉的短篇散文精选篇二:明镜

假如你知道自己这样做并没有错的话,那么,你就继续地做下去,不要理会别人会怎样地讥笑你。

相反的,假如你觉得事情有一点不对劲,那么,任凭周围的人如何纵容,如何引诱,你都要拒绝他们。

因为,在你心里,一直有着一面非常清冽的镜子,时时刻刻地在注视着你。它知道,并且也非常爱惜你的清纯和正直。

席慕蓉的短篇散文精选篇三:窗前的青春

青春有时候极为短暂,有时候却极为冗长。我很知道,因为,我也曾如你一般的年轻过。在教室的窗前,我也曾和你一样,凝视着四季都没有什么变化的校园,心里猜测着自己将来的多变化的命运。我也曾和你一样,以为,无论任何一种,都会比枯坐在教室里的命运要美丽多了。

那时候的我,很奇怪老师为什么从来不来干涉,就任我一堂课一堂课地做着梦。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他也和今天的我一样,微笑着,从我们年轻饱满的脸上,在一次次地重读着那我们曾经经历过的青春呢。

席慕蓉的短篇散文精选篇四:理想

我知道,我把这世界说得太理想化了。可是,我并没有错,如果没有理想,这世界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面貌呢?

理想,在实现以前,有很多名字,它们是:幻想、妄想、白日梦,和不可能。

可是,就是它,使得一个只能爬行的看鸭子的小男孩,变成了受众人崇敬的学者与勇者。也就是它,使得一个患病二十多年,只有小学学历的女孩写出那么多本喜悦和美丽的书。

我们不能再找借口说他们的成功是因为“得天独厚”了。非承认不可的是:他们的成功是因为他们有理想,并且,坚信不移。

席慕蓉的短篇散文精选篇五:再会

年轻的你,是分别的时候了,让我向你说一声:“再会”。

希望你会好好地长大,能变成一个自己心中愿意,并且他人也喜欢的那么样的一种人。我不是不承认个人的价值,相反的,我常常认为,先要爱自己才可能去爱别人。

但是,你如果终生只停留在爱自己的角落里,那么,你将会失掉了很多奋斗的机会,失掉了好好地生活一次的权利。

一朵孤芳自赏的花只有美丽,一片互相依恃着而怒放的锦绣才是灿烂。祝你能有一个灿烂的明天。再会,我年轻的朋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 加入清单

几年以来,我都是林清玄文章的忠实书迷,虽然我不知道林清玄的长相,不知道他的性格,当读过他写的散文之后,都能体会到那文字上的淡淡之香。仿佛他拿着一支神来之笔,一挥,就能写过各种优美的文章。读了寻找幸运草这一文章后,使我体会到他文笔上的那种清幽和大气。

也许你会疑惑到:“幸运草是什么东西”,幸运草实际上是酢浆草,只是传说四片叶子的就是幸运草,其它的都是三片的,而文中的作者,是一个非常爱好找幸运草的人,其实,幸运草是不存在,可作者还是在寻找,直到这一举动被他的两个侄子看到了,使他们也开始找幸运草了,仔细一想,虽然找也是白找,但这是多么坚持不懈的品质呀!

人的一生,要是拥有坚毅的品质,那做事不是很好吗?虽然幸运草不存在,但在你仔细发掘之后,你会发现比幸运草还好的东西,而幸运草,也已经常常地埋在了你的心里。河蚌忍受了沙粒的磨砺,终于孕育美丽的珍珠;顽铁忍受了烈火的赤炼,终于烧成锋利的宝剑。也许这些豪言壮语都是虚幻的,但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

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曾经说过“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司马迁是我国一名有名的人士,他写的史记有52万字x且还是在牢狱中借那坚毅的面孔写下的。我想:在我们的心中,只要我们能够宽广坚持,只要我们的情感够细腻,只要我们拥有坚持的信念,我们的心就会长出一株美丽的,四个叶片宛然的幸运草。

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都怀有自己的愿望与理想,而这只需我们的坚持信念,那不可能就会化成可能,可能就化成必定。

如今,我已合上这本书,回想那文字中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更有一种人性的芬芳,就像我们心中的苹果树,那苹果掉下感情了我们,让我们知道了这世界的广阔,还存在许多的纯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 加入清单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有一篇美作,名为《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文章深深的感动了我。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而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是如此的执著和坚韧。它,的确不是一株野草。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著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诉离殇散文

全文共 546 字

+ 加入清单

还有两天我们就要离开角尾中心小学了。想想一开始来到这里的百般不适,打地铺睡觉、排队上厕所、排队洗澡等等,让我觉得待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是煎熬。

可是,当归期将至,我又突然有了不舍之情。似乎从前困扰我的种种不便已变得无足轻重,而三下乡的一切又变得熟悉亲切起来,无论是对于人还是对于物。

我知道,人的离别愁绪总是来得莫名其妙。我以为自己可以毫无眷恋地离开这里,谁知午夜时分,一股淡淡的愁绪突然涌上心头。欢声笑语依旧,亭台楼阁依旧,只是两天后,就不会再有这群人的足迹。想到这里,心中的忧伤来得异常猛烈。

我知道,人与人的缘分总有一个尽头。因为天无不散之筵席,可是人的情分为何总是如此的短暂,短暂到让我们连回忆的时间都留不够。时光啊,你能走慢些吗?能多留些时间让我与孩子们相处吗?能多留些时间让我与孩子道别吗?

然而,该来的总会来,我们不能阻止三下乡的结束,更不能躲避离别。虽然逃不过离别的结局,但是我会很感激队员们和孩子们,感激他们带给我那么多美好的回忆。让我感恩此行,不枉此行,锻炼自己之余,还收获了珍贵的友谊和师生情。

是的,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也许上天就是特意安排相聚与别离来让人类在痛苦中感受真情,感受拥有曾经的美好与失却的苦痛吧。所以啊,好好珍惜当前所拥有的一切吧,正所谓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 加入清单

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嗨皮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0 字

+ 加入清单

下班时,雨下得很大,轰轰隆隆的雷声从厂房棚顶划过,紧接着是噼噼啪啪的爆响,我赶紧跑到公司门口,想看一看这急雨的天。我们是重工业,整个厂区棚顶上方用透明钢瓦链接,人在公司,有种被闷在盒子里的感觉,所以饭后我总是要在大门口坐坐,看看外头巴掌大的天,以及北京的天空是晴和或是风雨。

晚饭有我爱吃的素菜,已经吃得很饱,又盛了一勺土豆,吃了个沟满壕平,撑撑得。饭后没事做懒洋洋的,又不愿意去逛街,这条小街去过几次,不过是一些廉价的衣物和还算是不错的吃食,以及热热闹闹的人群和来自全国各地方不同的口音。算了,去办公室吧,在网上浏览一下友友们的文字,翻翻那些来自心灵深处的快乐与忧伤,也给我的心灵煲点鸡汤。坐在电脑前没一会,设计部小曹来找我,哥,走,咱去烧烤,不去了,刚吃过,得了,快走吧!

做饭的李姐早收拾完回家了,食堂是我们的天下,我一看,食材挺全,串好的肉串、板筋、尖椒、馒头片,几罐调料,一大包炭,都是小曹买的,没有啤酒。人也齐了,设计部的小谢,一个活泼开朗的的妹子;她带来个朋友,挺安静的一女孩,文文的;另一女孩是我们办公室的小陈,也可以说是我的小徒弟吧;再加上小曹这个东北小伙和我一个“老人家”,一共五个人。

我是吃过了,他们都还没吃呢,那就赶紧整吧。首先得把火点着啊,炭是有了,没引火的,我支使小曹去车间找点木条啥的,找回来我们又给它砸碎了,太粗也点不着,又从办公室里弄来一些旧的A4纸,全都点着,把木屑放上面,陆续再放上些粗木条,等着火上来放炭。说起来容易,其实这个过程并不简单,那个木头不是很爱着的,我和小曹拿着纸是不断的“煽风点火”,弄的满屋子都是烟,只好把门窗都打开,最后他们都跑出去了,就剩我一个人在不断的扇,我对他们说:“我怎么有种来到了火焰山的感觉!”。火是生着了,谁都不不愿意放炭,抓那玩意黑黑的,小曹让我来,我真想给他们一个个抹上个大黑脸。

曹大厨开始烤肉串了,那个文女孩却说她饿了,那还不饿,火生了得有四十来分钟,我说那有馒头片你加点咸菜丝,先垫补点吧,关键刚开头火势不很旺,肉烤的有点慢。曹大厨一边烤肉串,一边煽火,闹得是满头大汗,一屋子都是烟,嘴里还不停的在说,不如出去吃烤串了,咱们几个出去吃也花不了这些钱,还不用这么费事。开朗妹小谢却说:“出去吃能有这么多乐子呀!”,随后又加了一句:“我发觉咱们也太能作了。”哈哈哈,这倒是一句实话。曹大厨一开始放了三串在火上,因为大家都没经验,谁也没烤过,先试试。

结果浓浓的的黑烟出卖了我们,人家车间的工人还在加班呢,厂长走过来告诉我们,不要在食堂里烧烤,不让就不让,他也是好意,都下班了,怕失火,我们就挪到室外,在食堂门口总可以吧。别的东西都容易搬,铁火炉着着火呢,有点费劲,文女孩和小徒弟在食堂外摆好了两只铁的小圆凳,我和小曹在两边用厚纸垫着抬起火炉架放在上边,把原来屋里的铁凳子和材料又都挪出来,这才二次开整。

小曹坐在凳子上继续烤他那没完工的三支羊肉串,谁知刚坐下来就箭一样的跳起来,不断地用手摸着他的大屁股。原来,那是我们刚才垫火炉的一只铁凳子,这麽长时间,早被烫的滚热了,所有人都忙着搬东西,谁也没在意。这真是:千奇百怪事,尽在不言中,大家伙看着曹大厨那滑稽的样子,都哈哈大笑起来。换了只凳子,接着烤,终于这三支羊肉串新鲜出炉了,洒上点调料,先递给文女孩,她不是饿了吗,我们每个人也尝了尝,味道不错,有点老,烤的时间太久了。有了第一回的经验,第二次就放的串多了,整整一溜排,谁知道,这回火倒是旺了,火苗蹿起老高,见了油就更爱着了,曹大厨一边翻串,一边忙着扇火,他是想把火苗扑灭了,因为串烤黑了也不好吃有烟气味,我在旁边提醒着他:“别扇了!”他一边扇,一边说:“不行,老是着!”结果还是有一部分竹签子被烧断,连肉都直接掉在了火炉里,腾腾地烧起来。不过,这一回大家都吃起来,比第一次强多了,可惜了那些板筋,烤的太硬了,嚼都嚼不动,只好扔在垃圾箱里。这第三拨就显得从容多了,火不是旺吗,用木棍把集中的火炭往四外边分散分散,这样就不容易着起大火了,板筋不能烤的时间过长,转一转就可以,因为它太薄。这一次总算是都比较满意,吃着自己烤出来的肉串,味道那真是格外的香。

有了前几次的经验,文女孩也吃得差不多了,便主动代替了曹大厨,为大家伙烤起来,这一回串也放得多了,整整一大溜,肉都吃得不少,来点主食吧,烤一些馒头片,再来一点尖椒,抹上调料酱汁,味道很不错。但是现在串放多了,又没有多余的竹签子了,刚才烧掉了一些,开朗妹提议:我们吃完,别把签子扔掉,她主动去水池那边清洗,回头二次继续串着用。文女孩的手艺真不错,大家吃得也津津有味,我们一边吃一边嘲笑着小曹:“你看看人家烤的,你还自封大厨呢!”小曹边吃边对文姑娘说:“你都可以开烧烤店了。”吃得差不多,小徒弟给我端来了一杯可乐,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没有酒。趁他们吃的当儿,我去公司外边买了一打罐啤,打开几个放在凳子上,开朗妹去拿签子时,弄洒了一罐酒泼她一裙子,这不禁让我想起【红楼梦】里茜雪倒茶滑倒泼了一裙子茶的典故来。

都吃得够了,还剩下一些,工人们在车间里加班,我说,小曹,你把这些拿去给他们吃吧,小曹拿着到车间里给大家伙一一的分发完毕。开朗妹提议,咱们撤吧,别等人家都下班了咱还在这里耍,不像话,也是。却又总有一丝意犹未尽的感觉,于是大家纷纷约定,过几天找个假日,开着车一齐去郊外——继续嗨皮。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