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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读书笔记摘抄感悟(优秀20篇)

挪威作家乔斯坦的《苏菲的世界》被公认为上世纪末西方社会最优秀的哲学通俗读物之一,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草原读书笔记摘抄感悟,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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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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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是我暑假里读的一套书,这一套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塔顶上的猫》。

这本书说的是在翠湖公园中,有一座汉白玉塔。在一年春天,伴着第一缕春风 ,一只美丽的虎皮猫突然出现了在塔顶。笑猫的目光跟着流云来到了塔顶,他喜欢上了虎皮猫。但是这也惹怒了一群出身名门的猫儿们,他们上不去的地方——汉白玉塔,绝对不允许别的猫上去!他们开始向虎皮猫攻击、咒骂、愤怒的游行……而那只虎皮猫一无所知,这一切让老鼠乐翻了天,在一次意外中,虎皮猫被箭射伤了,笑猫把她送进了医院,当她得知这一切后,她的心凉了,不知不觉的消失了……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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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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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刚读完了《皮皮鲁传》,里面有许多发生在皮皮鲁身上有趣的事。比如:皮皮鲁和童话节,皮皮鲁和红塔乐园,皮皮鲁和幻影号……

先来介绍一下皮皮鲁吧。皮皮鲁是一个男孩子,今年12岁。他刚生下来时,就把医生吓了一跳!医生用超声波给小皮皮鲁透视,发现他的胆特点大,像个大馒头似的,后来医生仔细一看,皮皮鲁是个男孩儿,他才不那么大惊小怪了。男孩子嘛,胆总要比女孩子大一些,要不,怎么叫男孩子呢。这也是我喜欢他的故事的原因之一。

接下来,我要写写皮皮鲁的一篇日记:1998年3月19日星期四“我们班同学互相攀比最多的是脚上的运动鞋,再有就是身上的名牌运动服。

谁穿什么牌什么款的运动鞋和运动服,大家都门儿清。

运动鞋和运动服自然和运动员有关,各路体育明星理所当然地成为同学们崇拜的偶像。乔丹、罗德曼、罗纳尔多、皮蓬这些如雷贯耳名字在同学们中比欧姆定律耳熟能详多了。

……

我先站在篮球下投篮,然后一步一步退着投篮……

之后,他在校队的篮球赛里投了25个跨场球,全部命中。最后,他加入了灰熊队。乔丹只和他同场打了一次球之后就退役了。

《皮皮鲁传》真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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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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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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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摘抄三体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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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地进行,天文学家叶文洁在期间历经劫难,被带到军方绝秘计划“红岸工程”。叶文洁以太阳为天线,向宇宙发出地球文明的第一声啼鸣,取得了探寻外星文明的突破性进展。小编为你整理了摘抄三体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我不是一名科幻爱好者,所以在最初知道这本书时并没有产生多少阅读的渴望,直到它获得“雨果奖”,直到听很多人对它大加赞赏,我想,一本能够脱离科幻界而被广为宣传的书,必定有它的独到之处,这一点吸引了我。

《三体》共三部分,读第一部的时候很久都没有找到科幻的感觉,好像只是一部记录文革时代的书,只不过是以天体物理学家的角度,一直到汪淼眼前出现神秘数字的时候,才略微觉得和“幻”有了一点点关系。整体来说,第一部像是铺垫,而人物中叶文洁更像主角,毕竟一切由她而起,汪淼则像一个拉动幕布的工作人员,虽然活动在文中,但不起决定作用。

从第二部开始,故事渐进高潮,以罗辑与叶文洁对话为起点,之后罗辑莫名其妙被选为面壁者,被选原因却是因三体人对他的追杀,罗辑吊儿郎当独自享受,利用面壁者的权利为自己寻找梦中情人,等等一切,都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不明白三体人缘何怕他,更好奇他将如何击退三体人的进攻。之后两个世纪的光阴过去,世界巨变,仿佛给了人新的希望,然而一切不过昙花一现,那场惨绝人寰的太空之战惊醒了所有人,罗辑再一次成为救世主。

等到第三部,好像又从头开始了,这一次是以唯美爱情为起点,但我不是很喜欢这一部分,不是说内容不好,或许是太过虚无缥缈了,又或许是不赞成整个人类的命运最终牵在一个女子身上,总之,不如第二部令人深深震撼。

具体内容不想叙述,还是只谈谈自己的感触。第一部略过,从第二部开始,整个故事跌宕起伏,书序中评论说,里边任何一段情节节选出来都足以构成一部小说的框架,但作者偏偏不满足于此。的确,如果我们把整部书分割开来,每个部分也足够宏大,立意写书也未尝不可,但是作者不会这样做,因为这部书立足于整个宇宙,以宇宙的尺度来看,如果只写小小的一个部分,或许就像是面对着诺大的一个足球场,却只写一只蚂蚁如何搬运食物,这显然不是作者的追求。

除去内容宏大、立足高远之外,另一个让我感触颇深的是文章走向的不遂人意,我们在阅读一部小说时,总会带入其中,幻想其与自己有关,进而希望文章走向符合自己的渴望,但《三体》中每当出现矛盾冲突而你希望是这样一个结果时,真实结局往往相反或始料未及,以至于最后当我撇开个人情感选择对立面时反而把握了作者的思路。这种做法其实很常见,很多小说结尾都以非“大团圆”的形式出现,无非是让读者留有遗憾,念念不忘罢了,但《三体》中几乎通篇都是如此,几乎不记得有哪一次自己的期望与最后的结果相符,或许正因为如此,它更令我印象深刻。

第二部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应该属太空战舰与水滴的那一次战役了,记得以前有一句话,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换一种说法就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挣扎都是徒劳的。一只虫子再怎么武装自己,捏死它还是轻而易举,可惜啊,在《三体》里,人类永远都学不会吸取教训,正如最后所说,弱小和无知永远都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因为傲慢,人类低估外星人的力量,因为傲慢,人类不理解自己的“救世主”,反而爱心泛滥,同情自以为对方很弱小的外星人,因为傲慢,最终导致了整个太阳系的覆灭。

说说不喜欢第三部的原因吧,第二部里罗辑是绝对的救世主,他一次次把人类从即将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承受着压力和非议,独自默默的与三体人对抗。而程心不是,相信很多看过三体的人都不是很喜欢程心。罗辑是那样的一个人物设定,在最初时总是所有人都不理解他,因为不理解甚至可以将他贬低到尘埃里,但最终时间会给他证明,证明他的正确以及人类的愚蠢。而程心是这样的一个人物设定,在最初时所有人都爱戴她喜欢她,她做的一切在当时看来似乎正确无比,但同样时间也会证明,证明她的错误和人类的愚蠢。其实故事走到最后,不能说是程心一个人的错,毕竟是人类把她推到那个位置上去的,但是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她处在人类救世主的位置上却扮演着圣母的角色,以为自己大爱无疆,却永远看不清未来的走向,人类本是有可能逃脱最后的命运的,却是她一次次站在爱的名义上扼杀了这样的机会。程心也做过相对正确的事情,比如云天明,然而终究功不抵过。

说《三体》是一部硬科幻,里边有些情节也的确晦涩难懂,但或许正因为它属于硬科幻,才更让人觉得相对真实。以前总觉得科幻就是漫无边际,与那些修仙魔幻没什么区别,反正和生活不搭边就是了,但是《三体》改变了我这种幼稚的想法,科幻,以科技为基础,才配得上科幻这两个字。最后,感慨一下作者的想象力吧,只能用四个字形容:脑洞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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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职教师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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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悟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的思想:

每个有文化、有教养的人都向往创造性劳动的欢乐,以及由于劳动的创造性而带来的生活上的充实。

不要向儿童要求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教学和教育的技巧和艺术在于,要使每一个儿童的力量和可能性发挥出来,使他享受到脑力劳动中的成功的乐趣。

对每一节课,都要用终生的时间来准备,怎样进行这种准备呢?就是读书,每天不间断地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潺潺小溪,每日不断注入思想的大河。读书不是为了应付明天的课,而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

在你的科学只是的大海中,你所教给学生的教科书里的那点基础知识,应当只是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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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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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的故事,它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前,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了,她的爸爸给找了一个后妈和两个姐姐。他的两个姐姐很爱美,但是她们的心肠很恶毒。她们整天欺负灰姑娘,让她天天睡在厨房里,弄的满身都是灰,所以人们都称她灰姑娘。她在坟墓旁认识的小白鸽。有一天,王子举办了选妃活动,举办了三天三夜。灰姑娘最好被王子选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透过这个故事我认识到了,人必须要善良要有爱心,只有这样人才活的开心,如果有一颗恶毒的心,就会活的不开心,结局是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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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残游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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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老残游记》,记住了几个习语:

1 驽马恋栈豆:劣马贪恋马棚中的豆料,比喻人贪恋安逸的位置,没有高远的志向。

【例】《老残游记》第七回:“此公已保举到个都司,军务渐平,他也无心恋栈,遂回家乡,种了几亩田,聊以度日。”

2 侧目而视:侧:斜着。斜着眼睛看人。形容憎恨或又怕又愤恨。

【例】 今天下重足而立,侧目而视矣。 《史记·汲郑列传》

诸君记得当年常肃剥皮做衮州府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总是做得人人侧目而视就完了。 清·刘鹗《老残游记》第三回

3 林下风范:林下:幽僻之境;风范:风度。指女子态度娴雅、举止大方。

【例】刘鄂《老残游记》第八回:“这女子何以如此大方?岂古人所谓有林下风范的,就是这样吗?”

4 空谷幽兰:山谷中优美的兰花。形容十分难得,常用来比喻人品高雅。

【例】空谷幽兰,真想不到这种地方,会有这样高人。(清 刘鹗《老残游记》第五回)

5 于心不忍:指对某人或处理某事物心存怜悯

【例】清·刘鹗《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八回:“再要刑法加重,于心不忍,然而人心因此江河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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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读书笔记摘抄5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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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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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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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历史文化的珍宝。《水浒传》真实地描写了北宋时期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天真、直率的“黑旋风”李逵;疾恶如仇的“花和尚”鲁智深;有胆有识、干练果断的“行者”武松;正直、聪明的“浪子”燕青。也有让人切齿痛恨的人物像高俅,蔡京、童贯、梁中书、蔡九知、贺太守等等。

水浒一百零八将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智多星”吴用。别听他的名字叫“无用”,可他的能耐大得去了。在梁山中还是个军师呢!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特别聪明。他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吴用用计劫了法场;卢俊义、石秀被关大名府死牢时,吴用用计放火烧翠云楼夺取了大名府;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他计谋很多,深受梁山好汉们的尊重。

小说中不少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如智取生辰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让人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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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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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了一只穿着衣服的白兔跑过去,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当她走进黑洞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故事,她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她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她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王后要看爱丽丝头的时候,爱丽丝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儿,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的时候,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里,可以向她一样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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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弟子规》读书感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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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位名人这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进行交流。我爱读书,读各式各样的书,比如《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但给我感受最深地是爸爸最近给我买的新书《弟子规》。

那天,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那精致的封面吸引住了。我爱不释手地翻开看了起来。爸爸告诉我说:“这是中华传统教育的一本经典好书,好好读读吧,你会有很大收获的。要不咱们一块儿学吧。”我们从总序的“弟子规,圣人训”一直到“有余力,则学文”,又从“父母呼,应勿缓”到“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 …

爸爸一边和我朗读,一边给我讲解。爸爸说,有些古代的思想现在可能已经不适合了,我们就把好的有用的记下来。“首孝悌,次谨信”教会我们从小要懂得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同时要做一个诚实守纪律、有爱心懂礼貌的好孩子。“居有常,业无变”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从小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早睡早起,平时做事要有一定的规矩,还要有恒心,坚持把每件事做好,这也是对爸爸妈妈和老师最好的回报。“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是说我们读书要心、眼、口 都要一起专心在书上,只有认真去领会,才能有所收获,才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我和爸爸每天晚上都要坚持读一段,直到能够领会诗意,后来妈妈也被我们感染了,被“俘虏”了,加入了进来。我们仨时而齐声朗诵,时而互相提问,在不知不觉中感受着读书的快乐,在快乐中共同成长。

我爱书,书也爱我,我们成了要好的伙伴。读书,自有一分乐趣在其中,一分辛苦自有一分收获。让更多的小朋友加入到读书的队伍中来吧,诵读经典,共同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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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再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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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寄小读者(之一)通讯三》主要写了冰心老奶奶的妈妈对她的爱,对她的鼓励,让冰心老奶奶痛心的是——她母亲已经辞世13年了。

俗话说得好,“母爱如山”,母亲为了我们光明的前途,费尽千辛万苦。历史就有两个家喻户晓的例子:岳母刺字,孟母三迁,难道还不够吗?后来,怎么样,岳飞誓死抗金,孟子博古通今,现在母亲对我们多好,还有人打骂母亲。“百善孝为先”,还没有长大成人,孝顺父母,就已经打骂父母,孝心何在?这不谈孝心了,必须得谈良心!母亲生我们,忍着莫大的痛苦,过生日时,你有没有想到妈妈那时的样子,应该再给妈妈一份礼物,让她也开心一下,如果你以前打骂母亲,今日不打骂,就是给她一份礼物。

学会感恩,学会感恩爸爸,学会感恩妈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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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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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老师让我们去自学国学知识,建议我们先去背《三字经》、《弟子规》、《千家文》、《千家诗》这些国学典籍,今天,我就来说说我背弟子规的体会吧。

《弟子规》原名叫《训蒙文》,是清代李毓秀写的,主要讲的是要对父母孝敬、对兄弟友爱,言行谨慎,做人要诚实守信,对他人仁慈博爱,还要多学习,多读书,向圣人学习。《弟子规》中有一段话:“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意思是读书的方法是要注重心到、眼到和口到,要专心致志,一本书开才始读,不要又想看别的书。

而我读书时,总是忘了做到这三到,有时看书时不够专心,一边看书,一边想我家养的两只小白兔怎么样了?它们爱吃的萝卜吃光了没?它们现在是在睡觉还是在抢东西吃?想到这,我就坐不住了,忍不住要去兔笼边瞧瞧,结果,什么内容也没记到脑海里。

读了《弟子规》这段话后,让我更加体会到读书不专心,效率就很不高,花很多时间在学习上,结果仍学不好,今后我读书时一定要做到心到、眼到和口到,以较少的时间获得最好的学习效果。这就是我学习《弟子规》后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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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爱》学生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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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初涉人世,便过着寄人篱下、任人驱使的悲惨生活,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为了逃避严酷的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她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她的感情世界,陶冶了她的性情,苦难又磨炼了她的意志,使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小说中,简·爱与桑菲尔德府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时,她很清楚地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罗切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只是一个地位与佣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但是,她没有因此而气馁,而妄自菲薄,她勇敢地向自己、向罗切斯特承认了对他的感情。在结婚仪式上,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原配妻子尚在人间。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婚姻的庄严、合法、纯洁,她不顾罗切斯特的再三恳求,强忍内心的巨大伤痛,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遁入无依无靠的茫茫人世。

在金钱面前,她也有不俗的表现。在获得叔叔的遗产,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立即就把大部分的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在她的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

简·爱这位离经叛道的女性,虽然并不美丽,但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了魅力。她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她决不自甘堕落。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奋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而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那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使那些欺侮她的人胆战心惊。

在爱情方面,她从不奴颜婢膝,也不一味地迎合讨好,她鄙视那些浑身铜臭、以门第出身论人、一味追求虚荣的上流社会的庸俗之辈。她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她从来没有沦为爱情和物质的奴隶,也没有陷入感情的旋涡,而不能自拔。简·爱为维护公道、维护个人尊严,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不仅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敬,也使得简·爱这一形象具备了经久不衰的价值。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在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凌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这是它至今仍然是各国的读者最喜爱阅读的小说之一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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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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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写于明末清初的施耐庵,被称为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还有一个名字《忠义水浒传》,《水浒传》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英雄的形象。

《水浒传》中一宋江的义气最为显着。对朝廷,他忠,‘宁可朝廷我负我,不可我负朝廷’,这足以表明他的忠。对父母,他孝,不然他怎会有‘孝义黑三郎’的外号,这足以表明他的孝。对朋友,他义,江湖人送外号‘及时雨’,这足以表明他的义。李逵,外号‘黑旋风’,他对宋江忠心耿耿,直到被逼喝毒酒还喊着要和宋江在一起。这不是李逵傻,而是他义:为啦兄弟,宁可死也要在一起。

总而言之,《水浒传》是描写兄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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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格列佛游记》读书感悟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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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朋友推荐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斯威夫特。当我翻开了书时,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我一看到这些奇怪的题目就想快点往下看,带着很多疑问我认真地从第一章读起。

这本书中写了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情节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移动。还有在慧?国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和鲁滨逊一样,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观察和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对人态度友好,知恩图报,愿意帮助朋友。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对于面前的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有着极强的自信心。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人世间的很多善与恶,有些人舍己为人,有些人却时时刻刻想着怎么害别人。我真心希望这个世界上不要再出现骗子、杀人犯、盗贼之类的人,愿世界更加美好,愿人们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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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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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抄①:

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坝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让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摘自《冬阳童年骆驼队》

摘抄②:

“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点声音,你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的咀嚼着从胃里倒现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类,耐不住长途寂寞的旅程,所以才给骆驼带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

——摘自《冬阳童年骆驼队》

摘抄③:

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象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的站在我旁边,我俩相对笑了笑,不知说什么好。

——摘自《惠安馆》

摘抄④:

吓了我一跳!正是疯子。咬着下嘴唇,笑着看我。她的眼睛透亮,一笑眼底下——就象宋妈说的怎么也有两个泪坑啊!我想看清楚她的。我不由得对着她的眼神走上了台阶。太阳照在她的脸,常常是苍白的颜色,今天透着亮光。揣在短棉袄里的手伸出来拉住我的手,那么暖,那么软。

——摘自《惠安馆》

摘抄⑤:

算术算得太苦了,我就要背一遍《我们看海去》,我想,躺在那海中的白帆船上,会被太阳照得睁不开眼,船儿在水面摇呀摇,我一定会睡着了。“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我收拾铅笔盒时,这样念着,我把书包挂在床栏上时,这样念着;我跳出了屋门坎,这样念着。

——摘自《我们看海去》

摘抄⑥:

吃的东西取名叫“驴打滚儿”,很有意思,我哪有不吃的道理!我咽咽唾沫点点头,宋妈掏出钱来给我买了两个。她又多买了几个,小心地包在手绢里。

——摘自《驴打滚》

摘抄⑦:

咬不动烧饼,实在是我每天早上吃早点的一件痛苦的事。我的大牙都被虫蛀了,前面的又掉了两个,新的还没有长出来,所以我就无法把烧饼麻花痛痛快快的吃下去。为了慢慢吃早点,我迟到了;为了吃时碰到虫牙,我疼得哭了。那么我就宁可什么也不吃,饿着肚子上学去。

——摘自《我们看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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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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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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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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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了课文《丑小鸭》,主要讲一只丑小鸭的成长过程。丑小鸭从一出生就长得又大又丑,毛灰灰的,嘴巴大大的,身子瘦瘦的。哥哥、姐姐咬他,公鸡啄他,主人讨厌他,小鸟讥笑他……大家都不喜欢丑小鸭。经历种.种磨难,冬去春来,丑小鸭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他有雪白的羽毛,长长的脖子,真是惊喜!

由此,我想到英国伟大的科学家牛顿,幼年的他并不聪明,在学校里,他学习成绩很差,因此常受到歧视和欺侮。但是他热衷于研究一切事物,经过他的努力,他成功地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力学三定律,他对光学、数学、化学的研究,为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当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勇敢地前进,不久的将来,也许我们也能变成“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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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草原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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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读了老舍先生的草原,我不禁感慨万千,它不仅让我看到了美丽的草原,还让我感受到了蒙古同胞热情的心。

初入草原,清新的空气,明朗的天空给人一种想要高歌一曲的冲动。绿色的小丘,可爱的小羊,像是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这与天相接的草原,不禁让我感叹,也让牛羊感动,大家一起在这天地间玩耍。读着读着,我仿佛也来到了草原,美丽的景色让我陶醉,一条明如玻璃的河洁白又清凉。我和蒙古族同胞们用不同的语言愉快地交流着,品尝着那儿的特色美食,欣赏着美妙的歌舞,与他们一起策马奔腾,大家都是那么热情,让我开心到忘了时间,随着夜幕的降临,我们才依依不舍的分别。

过了好久好久,我才从书中清醒过来,我好希望这一切都不是幻想,因为我太想认识蒙古族同胞,太想在美丽的大草原尽情地玩耍了。那无边的碧草,白色的羊群,那好客的同胞,热情的款待我怎能忘怀?这篇文章,真真实实地再现了蒙古族人民独特的民族风俗和热情好客的民族气质,表达了两族人民的深情厚谊。让我对草原有了更深的了解,让我对蒙古同胞有了更深的感情,让我对祖国的秀丽河山充满了期待与热爱,让我对外面的世界更加的向往。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这句话说得真没错,我们去到草原,蒙古族同胞们没有把我们当做客人一样毕恭毕敬地待着,而是把我们当做亲人一样欢乐地嬉戏这。开心的我们与美丽的草原融为一体,这不正是自然和谐的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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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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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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