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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优秀班干部申请书实用五篇 作文范文【20篇】

高一是一个转折点,大家离开了小伙伴,来到一个陌生的学校,那么新学期大家有什么愿望和计划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高一优秀班干部申请书实用五篇 作文范文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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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抱怨高一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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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一件事情、一个人就能令我们长时间烦恼。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是一味地抱怨,还是努力地去改变呢?抱怨是没用的,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去改变。

海伦凯勒身患残疾,失明、失聪,种.种病魔缠绕着她。命运总是如此的不公,可是她没有抱怨过命运的不公,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困难,最后成为了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女性。每次读完她的故事后,我都会被海伦·凯勒的这种精神所深深地打动。

有时,我抱怨饭菜不好吃,抱怨校服不好看;练书法时明明自己字没写好,却也要抱怨说妈妈说话影响了自己;练琴时,自己不专心,却抱怨外面噪音太大;回家后,发现作业没有记下来,却抱怨教室里太吵;考试没考好,抱怨时间不够,抱怨考试题太难,抱怨老师没讲,但却从来没有做出过改变。

当所有人都在进步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在抱怨,为什么?如果我们停止抱怨,将自己所有用来抱怨的力量都转化为动力,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改变自己的心态,宽容这个世上所有的黑暗,又会如何呢?拿破仑说:“人与人之间只有很小的差异,但这种很小的差异却往往造成巨大的差异;很小的差异就是你的心态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巨大的差异就是成功与失败。”

我们每天唉声叹气,抱怨上天的种.种不公。我们太过于向往那些遥不可及的良辰美景,而对身边那些触手可得的东西却视而不见,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对身边的生活生出种.种的不满。如果我们都做出一些改变,也许这个世界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不满。

前几天妈妈给我报了数学班,要连续上四个小时,而我从来没上过那么长时间的课,下课的时候差点晕过去。当妈妈来接我的时候,我朝她大声地嚷嚷,表达自己的不满。回到家,妈妈跟我讲了很多道理,我突然觉得刚刚自己的行为特别没有礼貌。

在困难面前,与其抱怨,还不如去做出改变,改变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因为抱怨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它只会让自己的情绪越来越糟糕。只有一天天的变化,才会让自己的生活更精彩,让自己的收货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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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诚信让生活更美好高一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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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就像一颗蜜糖,给你甜蜜的味道;诚信就像沙漠中的一汪清泉,让你时时清醒;诚信就像一艘轮船,带你启程远航……在我心中,诚信是那么珍贵。

还记得那时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妈妈给了我10元钱,让我去买文具。于是,我兴高采烈地来到文具店里,只见文具店里的文具多得让人看了眼花缭乱。当天文具店里的生意十分火爆。我看中了一支8元的钢笔,我刚给了钱,当老板要找我钱时,一个顾客又把老板喊了过去。不知是老板匆匆忙忙,还是把钱看错了,老板给了我10元。我心里想:别看是10元,对于大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我们小学生老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10元还可以买许多文具,但是我就变成一个不诚实的孩子了,可是不拿的话,到嘴的鸭子又飞走了。

于是,我颤抖着手接过了钱,拿到钱我马上塞进口袋里,便飞快地向门口冲去了。但没等我跑出门口,老板就把我叫住了。我一惊,心里就想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难道是老板发现多找我钱了。我一转身,老板笑着说:“小朋友,你忘拿钢笔了。”我这才想起来我走得太快忘记拿钢笔了。于是,我接过钢笔,我觉得这钢笔变得非常重,时间又像在和我作对,好像过得非常慢,我才走了几分钟,就像走了几个小时。我终于接受不了良心的指责,于是,我又回到了文具店里,我向老板承认了错误,但没想到,老板非但没有怪我,反而夸我是一个诚实的孩子。这时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我再也不用受良心的指责了。

诚信是可贵的,拥有诚信的人是幸福的。让我们都拥有诚信,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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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坚守底线高一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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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在众说缤纷中彷徨,找不到前进的方向;曾几何时。在众人得只语片言中迷茫,却一双飞离困惑得翅膀;曾几何时。没有选择坚定抑或听取得胆量。心中少一片照亮前路得阳光。生命的底线正在自身不妥协的灵魂中向各自的方向无限地延伸,没有尽头。令人肃然。是否能在这一切都茫然失措之时,超越生命的底线奔向心中的圣地,我能吗?

是那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士吗?是那个“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的雅人吗?是那个“戴月荷锄归”的农夫吗?是的,是他,享誉文坛五百年的陶渊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不愿冲破心中的底线,更不愿与官场中的贪官同流合污。陶渊明心中的底线处在是否置身与黑暗的官场和享受山水田园之乐之间,隐士选择了后者,他不会超越心中的底线,他超然洒脱,置身与底线之内的高洁,清明的世界,他拒绝底线之外黑暗,污浊的官场,写出了心中的圣地桃花源。

生命的底线在无限地延伸,我感到茫然,在众说缤纷之中失去了方向感。一次次的挫折早已使我遍体鳞伤,疲惫不堪,生命的最后一道底线将要崩溃,每次失败后燃烧的希望之火总被无情的大雨浇灭,心灵深处的那一道底线早已河水泛滥,随时都会决堤,但我依然坚守着最后一丝希望,“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浪漫诗仙李白,在遭遇仕途宦达之际,他并没有冲破心中最后的底线,他并没有就此消沉,“长安市上酒家眠”,他保留着心中的最后底线,选择了与山林为伴,超然外物。于此,我更不能让心中最后的底线崩溃,生命中不如意事十常七八,我们要坚守生命的底线到最后一刻。

生活本身并不平静,有失意的雨,恼人的风,忧伤的霞,在生命底线的面前高洁,廉明,还是像李白般笑看人生百般挫折,选择生命底线之内的坚韧。在生命的长河中,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颗放射光芒的星星,没有理由自卑,生命底线的另外一端是快乐,是忧伤,是成功,是失败,就看你是否坚守心中的信念,我们决不能超越心中的底线,让我们处于心中底线之内谱写辉煌的生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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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一《骆驼祥子》读后感800字作文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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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前方险阻 勇敢努力前走

炎炎夏日,仔细品读手中的这本书,岂不快哉!眼前这本书是我最经常看的《骆驼祥子》,也是我最崇敬的作家所写——老舍。

这是一个关于20世纪20年代的北京人力车夫的故事,主人公是祥子。

祥子天生乐观开朗,从不抽烟汹酒,也不赌钱,是个朝气蓬发的小伙子。因为刚出农村,来到城里,让人感觉十分憨厚老实。他是个勤劳坚韧的车夫,既年轻又有力气,也有着自己的梦想。他的梦想要实现似乎不是那么困难——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整整三年,祥子一直不停地拉车,省吃俭用,一直攒钱。终于,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祥子几乎激动得哭出来——再拉几年他就可以开车厂子了。

可是车子还没拉多久,为了多赚一点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中途就被大兵连人带车抢了去。祥子的梦想第一次破灭了。一天祥子逃出了军营,并卖掉了自己带出来的三匹骆驼。在归途中祥子病倒了,并在梦话中道出了他与三匹骆驼的关系,他的“骆驼祥子”这个绰号也由此得来。

从此以后,他回到人和车厂拼命拉车,虎妞是车厂主刘四的女儿,一个泼辣

而又有心机的中年妇女,一副男儿的性格,她逐渐喜欢上了祥子,并且不断地诱惑他,祥子在被诱惑后开始远离虎妞,可是在曹家拉包月时,孙侦探盯上了祥子,于是在曹先生转移的时候趁机敲诈了祥子,骗光了他的所有积蓄。此时刘四爷也知道了虎妞想嫁给祥子,也在他的寿宴上把虎妞的骗局一一拆穿,父女俩也大闹了一场后分离,祥子与虎妞在一家破大院里成了亲。后来他用虚妞的钱从二强手上又买了一辆旧车,然而虚妞又因好吃懒惰的习惯难产而死,祥子只好卖掉车,为虎妞办理丧事。祥子几乎快绝望了,之后在祥子要搬走时,小福子过来看他,表示想跟他过日子,祥子也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个为亲人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由于无力养活他们全家,看着小福子的眼早已哭肿,只好咬着牙说,让她等着他,混好了就回来。

最后,当他知道小福子自杀时,就已经吹熄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祥子也就彻底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他自甘堕落,因为承受不住社会的压迫,他变成了一个骗吃骗喝,甚至为了钱而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书中有一句话我印象特深刻,“干苦活儿的打算独自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一个人能有什么蹦儿?看见过蚂蚱吧?独自一个也蹦得怪远的,可是教个小孩子逮住,用线儿拴上,连飞也飞不起来。赶到成了群,打成阵,哼,一阵就把整顷的庄稼吃净,谁也没法儿治它们!”这表示底层劳动人民也不是吃软饭的,当他们都愤怒时,聚集在一块儿,就算是上层再厉害也承担不起人民的怒火。

看看祥子,对比自己,感慨不已!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温情的社会中,我们怎能迷失自我,怎不吸取祥子的教训,勇敢往前走,不论前方多么险峻和坎坷,绝不能放弃!我们要坚信,走到终点就是一片光明,人应为理想而奋斗,绝不该在中途犹豫,更不要被路上的坎坷所绊倒,往前冲,直到胜利的曙光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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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生活中的声音高一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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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桌紧挨着窗子,窗外是一片水杉林,虽升入紧张的初三,但我仍有聆听林中鸟鸣的习惯。面对层层翠绿,虽然体会不到“两个黄鹂鸣翠柳”的清幽,却能陶醉于众鸟闹杉林的热闹。鸟儿是活泼的,凝眸方能见其飘远的身影;鸟儿是快乐的,它们从不吝啬自己的歌声。细细品味,我发现群鸟歌唱竞也有高、中两个音区。

我陶醉于高音区的鸟鸣,它清脆悦耳,节奏欢快,仿佛朋友间正追逐游戏。“快点快点快点”“快快快快”不知是什么鸟催得这样急;“挤挤挤挤”“别挤别挤别挤”又仿佛两只鸟在争占一处新枝;而间或一串“愁愁愁”,犹如倾诉,也不知是哪一只被冷落的小鸟在诉说不快。这些鸟鸣大都快速流动,总是不打标点符号,此起彼伏,用白居易的“几处早莺争暖树”来形容,当真是再贴切不过了。我陶醉于中音区的鸟鸣。有一天做作业累了,我把目光“停泊”在树林里的一棵水杉上。细雨后的杉叶绿得直逼人的眼,而最叫人惊诧的是每一根杉叶尖儿上都悬挂着一滴亮晶晶的水珠儿,仿佛晨光中的风铃。也许是太过陶醉吧,一声浑厚的鸟鸣从树丛中飘起:“你!究竟在干什么?”我不禁悚然一惊,正当我不知所措时,树林里又飘起一声:“你——不要问。”哦,原来那只鸟不是责问我,那是处在中音区的鸟儿们的友情问答。

每每临窗凝眸,我的目光常常被树林染得翠绿,被鸟鸣擦得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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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生活的感悟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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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快乐是人们的普遍追求,人人都希望自己开心一些、快乐一些,而现实总是事与愿违,生活中不如意事常常会十之七八,因而怎样让自己开心快乐倒成了一门学问——实用型学科实践性学问。

快乐是一种感觉,幸福是一种心态。感觉着快乐就是快乐的,感觉着幸福就是幸福的。感觉往往就是心造的——心里装着的悲伤多,快乐自然就少;心里装着的痛苦多,幸福自然就少,因为心里总要平衡的,平衡了才能心安。那么,多忘记一些悲伤,快乐自然会多一些;多消解一些痛苦,幸福感自然就会强一些。

活着就是奔波,活着就是痛苦——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喜怒哀乐、爱恨情愁,生活就象百花筒,不可能时时顺心,处处顺利。伤心总是难免的,痛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永恒的——人们几乎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又在泪水中离开这个世界,痛苦将是人生抹不掉的印记。快乐只是暂时的点缀,痛苦却是永恒的闪熠。

快乐不是自己拥有的多,而是计较的少;幸福不是因为自己得到的多,而是要求的少。不满是向上的车轮,知足是真实的快乐,也是最大的富有;贪婪是最大的贫困,也是最深的痛苦;痛苦往往多是自找的,忧愁和苦恼常常也多是庸人自扰,抛开烦恼、忧愁和痛苦,爱好着自己的爱好,喜欢着自己的喜欢,情趣着自己的情趣,何不自得其乐;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房顶掉馅饼只是美好的梦幻,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给永远比拿愉快”,在力所能及、心有余力的状况下,何不助人为乐,与人同乐;快乐是美好的拥有,而痛苦也是最好的大学,经历痛苦,品尝痛苦,体味痛苦,享受痛苦,超越痛苦,走过痛苦会使你更加坚强。书山有路,学海无涯,情曾沧海,爱除巫山,以苦为伴,虽苦犹甜,苦中作乐,甜在其间。

无论钱多钱少,能达到温饱就好;无论官大官小当官与否,有事业做有事情干就好;无论年轻年老、漂亮与否、帅气与否,健康就好;无论经历痛苦多少感受幸福多少,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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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描写书法高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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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一,是我小学阶段最喜欢的一门文化艺术。它伴着我一路成长!

想知道我是如何爱上书法的吗?这得感谢我的爷爷。

记得我七岁那年,爸爸带我回老家过年,当时爷爷正在写对联。爷爷手握着一枝长长的笔,最下端是黑黑的毛,在一张长长的红纸上写字。

只见爷爷写一下,然后再在一碟小盘子里蘸点黑色的水,而且写出的字又大又好看。我站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既羡慕又好奇。

我拽拽爸爸的衣角,问:“爸爸,爷爷这是在干什么呢?那枝笔好神奇呀!”

爸爸蹲下来,轻轻地对我说:“这是我们中国人最值得骄傲的古典文化之一——书法。由于他的笔是软的,现代人也叫他软笔书法或毛笔书法。”

毛笔书法有多种字体,如:行书、草书、隶书、楷书……

爷爷行云流水般的运笔令我入神。这时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爷爷一辈子独爱书法,他练了一辈子书法。现在已练到字由心生的境界了,我们看着你爷爷写字都是一种享受!”

我看着看着,想学书法的念头油然而生。

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报了书法初级班。当我走进书法教室时,我激动不已。但的看到埋头苦练的同学们,我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心想:有这么难吗?当我拿起笔,压好纸张,拿起毛笔,就像握铅笔一样开始写起来。咦,怎么和爷爷写字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呢?这笔也完全不听我的使唤呀!

这时,宋老师走过来,坐到我的身边,耐心地教我握笔方法,教我写毛笔字的姿势。他还说:“想练好一手毛笔字得有个过程,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先从笔画开始练,把基本的笔画练好了才能练字。要有耐心,心平气和地练习,不要浮躁。”我顿时脸上火辣辣的,默默地点点头。

接下来,我收起浮躁的心,重新握起笔,谨慎地写起横,起笔、顿笔、运笔、提笔、顿笔、回笔,我按照老师教的方法,写了一个又一个,一张又一张,手都发酸了,可是还没有一个是我满意的,我有些泄气了。突然,我想到了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又想起爸爸说爷爷练了一辈子书法的话,我便调整好心态继续练起来。

从此,我每天坚持练30分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书法越来越有了我自己的风格。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书法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突破,我的书法还走进少年宫的展厅呢!

我喜欢书法,书法将陪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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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活着的高一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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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狗尾草,你大概会想到在老北京胡同里,那些烂大街的不引人注意的小草吧。不知道你是否仔细瞧过它?它真的只是一株脆弱的、不引人注意的“小丑草”吗?

那日闲暇,我独自在爷爷家旁边的胡同里散步。这里人很多,大多是一些外地外国游客。胡同两边有摆地摊的,地上铺着布,上面摆着各式的小玩意儿,都是胡同里的老人们自己手工做拿来卖的。我看着这些小玩意儿,时不时蹲下把弄把弄,有趣极了。

走到一处拐角,这个布上没有五颜六色的小东西,所以人似是少了很多。我走上前去,蹲下瞧去,不禁赞叹:“奶奶,您手真巧!”再仔细看看才发现这些手工编织的小手串竟是用草编的。是树根?是草径?不对,都不像。奶奶似是看出我的疑惑,说:“这是狗尾巴草,好看吧,买一串吧!”听完这话,我又站起身来,心想:“狗尾巴草,算了吧,又丑又没香味。”

我别过头去,正要跨步走开,目光正好落在小摊身后狮子石墩下的一丛狗尾巴草。那是一丛被压在石狮子下的棕黄色的狗尾巴草,谈不上漂亮,但它却比我印象中的狗尾巴草高多了。在阳光的照耀下,它随风微舞着,黄色的穗穗像温婉的女子一般颤动着,飘下的小穗,乘着风,好像一只只金色的小舟,远去……

我入神了,后面那位卖手串的奶奶见状拍了拍我,一下子,我好像被拽回了现实。头一次,我竟想去了解这不起眼的狗尾巴草背后的故事。我转过身,问奶奶:“您为什么要用这种草编手串?”奶奶听到后笑了笑,说:“我从小长在这胡同里,从小便与这狗尾草为伴。你看,这些小平房的房顶上都是。这些小草虽然不起眼,却是我们这一代人玩乐的伴儿,它们无论刮风下雨都在那里。跟你讲啊,有一次大风,我们出来卖东西,就这个石狮子被刮歪了,但那些草还在呢!”

是呀!这些狗尾巴草虽不惹人怜爱,却独自在大风中挺住。它虽不引人注意,却很坚强,毫无脆弱。它虽没有亮丽的外衣,但在阳光下,它仍能闪闪发光!

我常想,这花与人亦不是一样的吗?有人像那傲骨的梅花,独有特色;有人像空谷的幽兰,一身洁净;但,也有人像这坚挺的狗尾草,不俗不媚,四季常存。它们陪伴过一代代人成长,最后却被忽略,但它们仍坚守自己的那一份挺立执着,不攀不比,知足惜福,生在乡野,一派正气!

夕阳西下,人愈多了,大概都是要去后海的酒吧。我走在胡同里,走在这坚挺的狗尾草围绕的胡同里。它们的毅力和执着,将永远留存中美好的记忆里!我会像狗尾草一样活着,执着而坚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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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校园春色高一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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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有迷人的四季:桃红柳绿的春天,花繁叶茂的夏天,枫红菊香的秋天,松青雪白的冬天。但我最喜欢的是校园的春色

早晨,太阳公公用它那温暖的手臂把大地从梦中唤醒,金色的阳光铺满校园。小鸟在欢乐的唱歌,四周的树木都张出了新枝嫩叶。和煦的春风,轻轻地抚摸着我的面庞,也吹拂着垂柳的新衣。

中午,太阳公公走到当空。在静悄悄的校园里,似乎到处响着“沙沙”声,那是新出土的小草,新抽芽的小树,新开放的花朵,正和春风说着悄悄话,小草像是心灵手巧的纺织能手,用自己星星点点的绿色,依靠集体的力量,织成了一块绿茵茵的地毯。

小树刚刚从冬眠中醒来,就舒展开嫩嫩的小叶,为校园增添了点点新绿。

傍晚,太阳公公西去,金色的彩霞为它送行,校园镀上了一层金色。忽然几个耀眼的小红点映入我的眼帘。走进一看,原来是绿叶从中几朵含苞待放的蓓蕾,仿佛再有一夜的春风它就可以绽开红红的脸蛋儿,露出可爱的笑容。

啊!春天使大地焕然一新,给学校带来满园春色,给我们以欢乐和希望,催促我们奋发向上。我愿做一棵小草,做一朵小花,在园丁的精心浇灌下,为校园增添春色,把祖国的春天装点的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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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高一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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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一杯香茶,午后温暖的阳光洒满全身,这时的我最爱一个人坐在阳台的沙发上静静地阅读,享受读书的乐趣。

乐在图中

小时候,我还只会看书,看不懂书上的字,只能看一幅幅插图。那时的书只是我的消遗,玩累了,没事干了,我便开始看书。一幅幅有趣的插图让我哈哈大笑。享受读书,这给我的童年带来了五彩缤纷的乐趣。

乐在情节中

上了小学,我认识了越来越多的字。各种知识性的书也跃入我的眼帘。我爱看四大名著,无所不能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侠肝义胆的宋江,智谋过人的诸葛亮,多才多情的林黛玉风格迥异的故事让我读到了许多。我的阅读积累,也正是从那时起步,可我的问题也来了:《红楼梦》究竟描写了什么?它又想告诉我什么?《水浒传》中宋江等人虽是江湖好汉,为何死时如何悲惨?《西游记》中的火焰山现实中有没有,在哪里这些问题困扰着我,同时也激励着我投入书中,找寻答案。享受读书,这给我的少年带来了探索求知的乐趣。

乐在品读中

步入中学,我可以读懂国外名著,也可以读懂它们的中心与精华,几天前,我正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读着读着,百感交集,既为黑人的悲惨遭遇痛苦,又为格列雷的残暴愤恨,恨透了为格列雷卖命的两个工头。享受读书,这给我的中学生活带来了眼界开阔的乐趣。

从看到读到品,我攒下了一大筐的快乐,打开心门,迎接书香。我因阅读而感动,因阅读而陶醉,因阅读而流泪,因阅读而气愤组合它们,我会自豪地说:我享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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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写快乐的源泉高一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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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蜜蜂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像沙漠中干渴的人发现了水,每当忆及我的读书生活,我的心中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书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少的一部分,它给予我智慧,给予我快乐,让我领悟到人世的真谛。

在我们班上,早晨和中午都有时间可以看书。可是这些时间对我来说太短了,我常常因为时间短而遗憾。每当借到一本好书,我总会像饿狼扑食一般贪婪地读起来,完全沉浸到书的海洋中。往往读到最精彩的部分,上课铃却忽然响了。此时的滋味犹如警察抓小偷,只差几厘米了,伸手就可以捉到,但却不得不服从命令,停止追捕。那个难受呀,无法用语言形容!我一点儿也不想把书收起来,眼睛盯著书,耳朵听着老师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最高兴的事是有人捐书。那时我的眼球就会被磁铁一般的书吸引过去,我眼巴巴地望着那些书,如果这些书属于我,那该多好!我瞪大眼睛望着老师把这些书放在图书角的什么地方,以便下课后第一时间冲到那儿抢到书。可往往书被别人抢走,我只落了个眼羡的分儿。这时,我不免抱怨爸妈没给我生个长腿长手,甚至会抱怨老师没将我的座位安排在图书角的旁边。心中升起一种失落惑,我就像一条浅滩里的鱼儿失去了水,已经难以呼吸!偶尔幸运,我也会抢到新书。那时,我会在心里一千遍一万遍地感谢上帝保佑。

每当同学有了一本我梦寐以求的新书,而他又不愿借给我看时,我会心甘情愿地做他的小跟班,对他嘘寒问暖,屁颠屁颠地为他忙前忙后。当他终于被我的热情所感化,像打发乞丐一样将那本书甩给我时,我却如获至宝。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也得费工夫呀!

走进书的世界,我学会了欣赏与赞美,帮助与给予,快乐与宽容……喜欢在无聊时,捧起一本书;喜欢在孤独时,与书为伴;喜欢在烦躁时,让书净化我的心灵。书是我快乐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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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写温暖的亲情高一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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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了,我和老妈决定去外公家常回家看看。不出所料,外公一见到我就欢喜得不得了,外婆也做了一桌好菜。我狼吞虎咽时,发现了一盘剩菜,在满桌的鸡鸭鱼肉里,它显得那么突兀。我完全不屑去吃它,外公却吃得不亦乐乎我看见妈妈的脸色阴沉下来。吃完饭,妈妈端起那盘剩菜,走进了厕所。

晚饭时,外公发现那盘剩菜不见了,有些生气,又有些疑惑,他皱着眉头,问:昨天剩的菜哪去了?还可以吃几天呢,肯定是你们把它倒掉了!妈妈不耐烦地撇着嘴唇,眉毛向上一扬,说:是我把它倒掉了,前几天的菜还留着吃,不怕有病菌吗?!妈妈的语气很不好,一下子激怒了外公,只见外公的嘴角不停的抽动,瞪着一双红眼,把筷子拍在桌子上,吓了我一跳。就你明白?就你懂?我都吃了几十年剩菜了,一点事都没有!妈妈也不甘示弱:老糊涂!说了会有病菌了!你还吃吃吃!我听得胆战心惊,迅速扒完饭,离开了餐厅。

晚上,我和外公外婆在客厅看电视。妈妈因为生外公的气,一个人在卧室里。整个家静默的可怕,外面沙沙的下雨声却格外真切。

妈妈突然走出来,瞪了外公一眼,不声不响地穿上鞋,下楼去散心了。外公叹了一口气,默默走上阳台,拿了两把伞,匆匆赶下楼去。

亲情有时就像我的外公和妈妈之间一样,尽管有时候是板着脸的,是刻板的,暴躁的,但在它难以让人接近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温情的心它丝毫不逊色那些温柔的亲情,它一样可以让人感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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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生活中的声音高一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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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晖洒向大地,使世间万物变得美好,仿佛就在这一瞬间,耳畔忽然响起了恩师渐渐远去的声音

伫立窗前,斜晖脉脉,感动世间万物,不由得想起恩师一点一滴的教育。“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老师如奉献生命一般的付出,将我们这些歪歪扭扭的小树哺育成参天大树,精心呵护我们成长,给我们无尽的关怀。

曾几何时,教室前是恩师带病授课的情景;曾几何时,操场上是恩师费力追随的目光;曾几何时,办公桌上是恩师埋头备课的小小身影。老师的肩膀不够那么宽厚,但却替我们撑起了一片天,为我遮风挡雨。

记忆犹新的是回忆里老师的声音:“别怕,有我在。”是啊,初中三年道路上正因为有了老师的陪伴,才使年少无知的我没有走错路,按照人生正确的轨迹行驶着。三年以来,大大小小的困难都接踵而至,可不论多难的道路,那前方总有恩师的身影在为我拼搏,为我开辟道路。我忘不了是谁在生病时递来的一粒药;我忘不了是谁在失意时送来的一个微笑;我忘不了是谁在难过时给予的一句关切的问候。那是恩师,是三年来为我遮风蔽雨的恩师。几度风雨几度愁,我仿佛能够看见老师头上的银丝有一根是为我而生,我仿佛能够听见老师为我的执迷不悟而叹息。

任时光匆匆流逝,岁月变迁,即使我无法再与老师同在一间教室,即使恩师的声音渐渐远去,我也会勇敢的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不屈不挠,我想我会愈挫愈勇,因为心中有着老师的`期待,有着老师的关爱。我会将恩师那渐渐远去的声音留在回忆中最深刻的地方,它将激励我勇敢前行,笑对生活,那句:“别怕,有我在,”永远都启迪着我,即使恩师不在身边,但那份追求信念的勇气将陪伴我走过人生的每一处风景。

余晖记录了我成长的点点滴滴,相信它同样会记着,我人生道路上的每一道沟沟坎坎,都有那渐渐远去的声音伴我走过,给我信心,给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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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过去与现在高一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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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提到“感动”二字,我那些已沉睡的记忆又会苏醒,那模糊的身影又会重现在我的脑海。——题记

过去的过去,你陪我看风吹过花影。

过去的我,总是用模糊不清的话语和你说话,你总是笑着听我说,有时看我说得激动的时候便会为我鼓掌,年幼的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你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和悦耳的鼓掌声,认为那是我今生最大的快乐了。我的童年是在深圳度过的,夏夜,蝉鸣的厉害,蚊子也让人害怕,每每这时,总会有那么一个人,轻轻地,轻轻地将那些让人浮想联翩的故事,催我入睡。深圳的冬天,在我眼里是没有雪的,有些花还在开着,未谢。过去,依晨为我记忆中最美好的一颗璀璨的明星。

现在的现在,你我身隔异地却相思。

现在的我,正值青春年少,对未来有着太多的憧憬。你却在异地打工,蓦地想起,离别之际你那佝偻的身影,心,不由得痛。猛地一抬头,灯还亮着,这又让我想起了你的头。记得小时候,我特别喜欢摸你那光光的头,还爱笑着问你为什么没有头发时,你总是笑而不语。现在,我终于知道那次去买鞋,那服务员为什么把你叫做我爷爷;那次去苏州,别人为什么说我像你孙女。那是因为,你头上长出的全是白花花的头发,比爷爷的还多,比奶奶的还白,为了我你才会有那么多白头发,也是因为我,你才会去剃光头。现在,年少轻狂的岁月已成为永恒。

未来的未来,我陪你赏过每一处景。

未来的我,不管怎样,不管在何地,都不会忘记你,也许那时的我三十而立,你也年过花甲了,毕竟,岁月不饶人,你那原本佝偻的身影是否会显得更苍老,你是否会让你的银发露出,不知你是否还会为我讲故事,不知……也许在你们眼里,施舍一点钱便叫你感激涕零,给你一个微笑便能温暖你的心。但在我眼里,他的身影,才会是我一辈子的感动,绝对不会忘记,绝对……

因为他那佝偻的身影,我长大了,我学会理解他人了,我学会关心他人了。所以,爸爸,请您相信女儿,我一定会铭记过去的过去,把握现在的现在,为未来的未来而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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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伤疤的高一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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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认为,疤痕如同白纸上的小黑点,给人生烙上了不完美的印迹。而我认为,疤痕是你成长路途上必备的足迹,它警醒你不要在同个地方跌倒,它让你成长,它是你成长的最好证明。

疤痕是成长的标志,是最美丽的笑容。俞灏明,一个天真活泼的大男孩,却在一场爆

炸事故中实现了华丽的蜕变。当医生问是否要从身上其它地方取下皮做移植时,他果断拒绝了。他要让伤口自己愈合,尽管他知道这个过程会出现伤口再次裂开的疼疼,甚至愈合后不再像以前那样帅气,而会出现一些疤痕,他还是坚持做了。

后来的复健,为了让手臂能够正常地举起来,他也经历了伤口无数次裂开的伤痛,顽强地挺过来。他这些伤疤对他来说,只是他证明自己的成长,而不是丑陋的一面。他回到拍摄现场,完成了爆炸前那部戏的拍摄,他克服了心里的恐惧,心里的疤痕也不复存在。

在做客《鲁豫有约》节目中,他自己谈到,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人总要经历“摔倒”之后才可以成长,脸上与身体上的伤痕都不要紧,它们都是你成长的最好印迹,是最美丽的笑容。一个和他有相似经历的粉丝也因此拒绝了整容手术。

是啊,这些伤疤并不可怕,我们人生道路上跌跌撞撞留下伤痕,是我们一路的成长。可怕的是我们无法正确面对。

接受免疫预防而留下的疤痕,是健康的标志;天生的胎记,是上天亲吻我们的标志;受伤后愈合的疤痕,是我们跌倒后勇于前进的标志……

难道那些身上没有疤痕的人就一定能够成功?而那些身上有了一丁点疤痕的人就注定失败?其实都不是,往往那些经历过伤痕洗礼的人更能够通往成功,因为他们经历过,他们懂得吸取教训,他们能从中成长。

不要畏惧疤痕,不要遮掩任何疤痕,它们都是你成长的印迹,是你们最灿烂与美丽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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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谦虚的高一优秀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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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浩瀚诗林,品味一位位诗人给我们留下的千古名篇。香山居士对劳动的同情,东坡居士陶醉于乡村的温馨、祥和;易安居士笔下的文字尽显悲伤,那首《醉花阴》足以让我们哀叹……他们的诗文独具特色,各领风骚数百年。然而,在这光辉的背后,又隐藏多少不为人知的艰辛。其中,决定他们成功的因素不少,有勤奋,有毅力,更有谦虚

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每当作好一首诗,总是先念给牧童和老妇人听,然后再反复修改,直到他们听了拍手称好,才算定稿。像白居易这样一位赫赫有名的诗人,并不因为牧童和老妇人的无知而轻视他们,因为他懂得真正的文学作品,必须得到人民的认可。所以,他虚心求教于人民,这才使得他的诗通俗易懂,为后人所传诵。

牛顿是科学史上的巨人之一,他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建立了成为经典力学基础的牛顿运动定律;他进行了光的分解而创立了光学;恩格斯在《英国状况》一文中对他的伟大成就赞叹不已,然而他自己却非常谦虚。当他临终的时候,来探望他的亲朋好友在床榻边说:“你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伟人……”他听了“伟人”二字直摇头:“如果说我比笛卡尔看得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的缘故。”说完这段话,他平静地闭上了眼睛。

爱因斯坦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超人。他认识到,自己所走的道路是前人走过的道路的延伸,科学的新时代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开辟的,因此,他总是抱着敬仰和感激的心情赞赏前人的贡献。他知道,在科学的道路上有许多人在共同奋斗,他对同行的工作非常尊重,就是对下属和学生,也没有任何傲慢的表现。凡是和他接触过的人,无不为他的和蔼可亲和平等待人而感动。他还总结出了一个成功公式: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他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天才,只是一个真理的忠实而勤勉的追求者。

我们由衷敬仰中外历史名人,不仅仅因为他们的骄人成就,更源于他们的高尚灵魂,尤其是虚怀若谷的胸怀,让人抛却了几分浮躁,吸取了虚心好学的精神营养。

时常保持一颗谦虚的心吧。只有这样,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简评:谦虚,老声长谈。事实胜于雄辩。作为习作,作者善于选择典型事例作为论据,阐述谦虚的重要性、必要性,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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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一散步的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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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喜欢在夏天傍晚的时候和母亲去散步,那是一种享受。母亲很喜欢散步,一天不出去走走就睡不着,坐不住。

我们每次散步都会穿过一片种满秧子、麦子、油菜的田地。我讨厌那些嗡嗡的小蚊子,一大片一大片挡住我的视线,但我喜欢那里浓浓的麦香味儿,油菜花味儿,这一切都象征着夏天的到来。

是的,再往前走走,路边还会有野花儿。我顺手摘了两朵,一朵插在我的头发上,另一朵则将它插在母亲头上。她的头发少之又少,还有几根白发,弄了许久才固定好。

我拉着她的手一起走在田野的路边上。咦?这是啥?有点膈手,举起她的手,有那么些许黄晕的光照在手心,那是茧巴,干活留下来的?我没有声张,慢慢将手放下去。

母亲说:“哎哟,你们这些小娃娃呢,手儿才嫩噢,哪像我们的手哇!”原来,母亲注意到了我的举动。和我们一起散步的邻居也笑了,还看了看我这“小嫩手”。

我想,她们以前也有像我这样让人羡慕的小手,长大后,为人妻,为人母,慢慢地开始操心家里的事了,没有时间顾得上自己。“你们的手这样,也还是劳动来的,手上的茧巴是勤劳的象征嘞!”我笑着对母亲说,母亲被我的话逗笑了。

我们继续走着,很赶巧——“卖桃子咯,又大又甜噢,不甜不要钱咯!”路边摆摊的大叔吆喝了起来,那声音,大得很。

母亲看到我那馋猫样子,就会给我买几个,那桃子很甜,很甜。我叫母亲尝尝,她却说她不喜欢吃,其实啊,她哪里是不想吃,不喜欢吃?只是留给我吃罢了。而我喜欢用杀手锏——直接喂在她嘴里,说:“你都吃了一口了啊,要吃完,不吃就浪费咯!”母亲这才吃下桃子。

走啊走啊,天黑了,是时候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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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写留恋的高一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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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说不上为什么会突然非常想念你。最近觉得自己喜欢怀念。常常偷偷听JAY的>,常常悄悄地取出随身带着的我们之间的小纸条看,然后在泪水决堤前放回去。>, often quietly take out the small note between us with our carrying, and then put it back in front of the tears.

记得我们以前常去吃鸡蛋灌饼的哪个小滩,你我一人一份加了许多辣椒的灌饼,你常吃的直吸凉气,我就会帮你买冰水,你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辣椒比别的地方的辣,其实是你真的不会只辣。现在那个小滩还在,只是价钱涨了五角。

平阳路早早便利店的老板总爱在早饭时间播些伤心的歌,但这丝毫不影响你大吃大喝的心情,我一直以为那时那里的气氛不适合播这类歌,也许老板也为情所伤?你却不以为然,你不会管这些,只管惊讶于五十余元的早餐费,并在惊讶后抢上找给我的零钱就跑。

最近老的很快。每次洗完脸后会照镜子,看看逐渐暗淡下的时光在皮肤上走过的痕迹,看看可恶的痘痘在脸上扎下的营盘。睡眠质量总是不高,也许是心里装载了太多悲伤的原故吧?

猴子又有对象了,人家先天条件好,长的高,人有帅,虽然没有实现他会等张XY一年的诺言,但他能坚持那么久也不容易了。我亦不能老找他去玩了,他对象很缠人,不喜欢我跟着他们。于是我只好一个人在家看书,玩电脑,然后睡倒在键盘上。没有某人的日子,我真的好孤单,你知道某人指的.是谁。

广场好伦哥比萨自助的生意依旧很好,不知是否依旧留着我们的笑?二月十四是我的生日,去年情人节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是你和我一起在那里过的,我们碰杯惹的众人朝我们一致看齐,却最终被你那无畏的眼神给顶了回去。

在山西大学的小花园里,我们牵手漫步在湖边,听着>。现在回忆起来,总觉得那是我一生之中应珍藏的美好。一首歌,包含了太多,太多>.Now when I remember it, I always feel that it is the beauty that should be treasured in my life.A song contains too much, too much

冬天里我们在校园里打雪仗,你的连冻的通红,你的发落满着雪,手冷的快哭了,眼眸中泛着晶莹,可怜巴巴的看着我。瞧你那落魄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我握紧了你的手,你问我:“为什么你的手总是那么热?”我笑而不答。

我们的一切,我都记得,都记得。那些伤痛,我都忍着,都忍着。

萌,我答应过等你一辈子,现在刚刚一年零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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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图书馆英语高一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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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to read. When I was three years old, my parents had taught me to

read. They bought me some books with funny and colorful pictures. Soon I was

attracted by these stories and fell in love with reading. Since I went to

school, I often went to the library and it was my favorite place. Studying in

the library provided me a silent environment.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was that

as so many excellent students sat around me. I felt the great motivation to move

on. I could find the data any time and read the books I liked. I have gained a

lot of knowledge and find the great hour t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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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足球的高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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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在家闲得没事干,突然妈妈建议说:“你们出去踢足球吧!”我高兴得差得跳了起来。

来到广场,这里的空地好大呀!我开始发球,这时忘了爸爸刚才给我说了些什么,我想:是用脚尖踢?脚背踢?还是用脚弓踢呢?于是我就闭上眼睛猛的一踢,结果,好像我使的劲不太大,球慢慢地向爸爸那滚了过去,我气得直跳。

这时爸爸一脚将球踢了过来,差得把我的头击中了。我想:爸爸能使那么大的劲把球踢过来,我为什么不行?然后,我又来了一个高脚球,嘣的一下子,踢得倒是挺高啊,可落下来到爸爸那边时,还是慢慢地滚。

这时,爸爸又将踢过来,我差得没有接住。这次我可就惨了,我使劲一脚踢出去的时候,重重地摔了一跤,把脚给歪了,没法用力踢球了。这时爸爸走过来对我说:“踢球要用脚背踢,不能用脚尖踢。”我知道了,于是又发了一个轻轻的球,爸爸连声说好。后来,爸爸又教了我一种推球的踢法,我来了一个重重的推球,爸爸差点没有接住。

就在这时,我听到有人叫“林泊锟”,回头一看,啊,是我的好朋友肖卓越来了。于是我就对肖卓越说:“和我们一块踢足球吧。”肖卓越连声说好。他走过来,对着我爸猛得一脚,可是他好像用的劲也不太大,球踢到我爸那时,爸爸接住球,猛的回了一脚,肖卓越跑了二三十米远才把球追回来。

这次肖卓越好像也发怒了似的,猛的一脚将球踢到了我这里,我用膝盖一挡,嘿,球停到了我的跟前,我哈哈大笑,于是又把球发给了爸爸,爸爸一个飞球,重重地打在了肖卓越的腿上,肖卓越单腿跳着去捡球,捡回来了,又一脚踢给了我,我不慌不忙,接住球,把球弄得弹跳起来,又是猛的一脚将球踢了出去,这次踢得不怎么高,但很远,肖卓越跑了很远才把球接住了。就这样踢了一会儿又一会儿,哎呀,十一点了,该回家了,可肖卓越好像还没玩够呢,于时我对他说:“肖卓越明天再玩行不行呀?今天太晚了。”肖卓越说:“好吧。”于是我们就各自向家走去。

回到家,我想:今天踢球太有意思了,我一定要把它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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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春天的棉花高一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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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我可是再熟悉不过了——那棵高大而粗壮的木棉树,就挺立在我每天上学的必经之路上。而我最喜欢的花,也正是那鲜红如火的木棉花。

晚冬的清晨,每当我冒着冬天特有的寒气迈向学校时,我总是习惯性地向那棵我所钟爱的木棉树投去盼望的一瞥——自初冬以来我便开始了我的观察。我多么希望看到树上冒出了一两个的、水滴形状的、深绿色的小花蕾呀!花蕾长出来了,离那满树的繁花还会远吗?

但我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了。眼看着二月的日历都快要翻到了尽头,但那棵灰褐色的木棉树的枝丫上依然是光秃秃的。木棉树在冬天所积蓄的精力,这时却莫名其妙地“神秘失踪”了。这可真叫我着急呀!我偶尔会将树枝上凸起的疙瘩误看做花蕾,我真是欣喜若狂呀!但在那巨大的欣喜后的。却是更大的失望。再看那木棉树,它依然挺立着,沉默着,只留给我淡淡的无奈。

这种失望和无奈并没有持续很久。三月初的星期一,我又迈步在上学的大道边的时候,我习惯性地侧头往那棵木棉树的枝条上望了一眼。树枝上的情景让我那早已不报希望的心猛地一震:清晨微黄的曙光下,一个个精致小巧的花蕾别在枝头上。这并不是我看错了那曙光下的一个个深绿色小花蕾会被看错吗?花蕾中早行的,已经冒出了鲜红色花瓣的木棉花还会有错吗?

接下来的几天里,木棉花们以闪电般的速度挤满了整棵木棉树,在树下向上望去,煞是热闹。红红火火的一树繁花,如火焰般布满了他们所专属的这片天空。在这几天里,我的心情也是万分开朗。

近几天天气不好。但在那微风细雨中,满树却显得更加红火了。

我爱这鲜红如火的木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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